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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推理]《我当片警这些年》小说连载

作者:叶燃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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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不多说,就直接上故事了,下面是正文的分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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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第一章 前言
    我叫王启明,生于80年代,长在一个人口输出大省的国家级贫困县城里。我父亲祖上都是贫农,从没出过什么读书人,如无意外的话,我本该也过上面朝大地,土里刨食,看天吃饭的日子。只不过,到了我爷爷这辈,却是出了个意外。

    我爷爷那个年代,家家户户都是托儿带口,老的小的一大家子,吃饭都成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随我舅爷爷一道参了军,上了战场。我这位舅爷爷是我奶奶的亲哥哥。爷爷参军走后,留下我奶奶还有四个嗷嗷待抚的半大孩子,每天都过着吃了上顿担心下顿的日子。爷爷本想出去搏一把前程,可没想到,却把这条命交代在了战场上。

    我打小就没有见过我爷爷,我奶奶和我爸爸也从未跟我提过关于爷爷的任何事情。至于爷爷长什么样子,是怎么死的,死在哪里,我也从未得知,如今想来,就连面容都是模糊不清的,也正是因为他搭上了自己的这条命,我家的日子才逐渐有了转机。

    从战场上捡回一条命的舅爷爷,后来在部队上做了后勤。新中国成立之后,舅爷爷一路官运亨通,等我考上大学那一年,我爸带我前去拜访,舅爷爷已然退休,在干休所里安度晚年。一家人絮絮叨叨在客厅里拉家常,其实说了些什么,我一点兴趣都没有,他老人家的官位我倒是听了一耳朵,师长。师长是个多大的官哦,有没有我们县上县长、县委书记大,彼时我并不了解。学财贸的老爸毕业后当了一名片警。

    片警是啥?其实那个时候,都不叫警察,正式的称呼是公安,一般的老百姓都在公安前面加个姓,若是姓张,便叫个张公安,像我爸,大名王连海,熟人都叫他老王,不熟的都叫他一声王公安。片警,那都是后来的称呼了,通俗地来说就是派出所里分管着某个具体社区工作的警察。而我爸,便是岳阳镇向南村派出所的一名片警,镇上唯一的一所人民医院便在这块辖区里,那时候,还不是我妈的陶淑慧女士,便在医院的手术室里当护士。

    我妈有个师傅,是手术室里的护士长,我叫她高婆婆,在高婆婆的牵线搭桥下,我妈认识了我爸。两家祖上三代都是贫农,看上去倒是门当户对,更何况,片警加护士,这两个职业听上去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一来二去,我妈便嫁给了我爸。那时候,人都活得简单,不像现在结个婚,得有彩礼,有婚房,有小汽车。我爸妈结婚时,啥都没有,两人收拾了各自的物件,便搬进了老爸单位分的宿舍里。说是宿舍,其实就是一个大院,大院四四方方,住了八户人家,我家住在西北角上最靠里的那间。扯了结婚证,请了单位的同事在宿舍里吃吃喝喝一番,这个婚礼便是成了。

    时间一晃,便到了80年代,没过多久,便有了我。生我那年,我爸妈都已过了而立之年,据说生我之前,我妈也怀过两胎。这第一胎吧,赶上要办什么证明,按我妈的说法是没办上证明,又吃了感冒药,想了想,便流了。后来怀了第二胎,本想生下来,没想到不经意间抬了一下胳膊,就流产了。好不容易怀上第三胎,却从椅子上摔了下来,原以为这第三胎也保不住了,却一点事情都没有,还顺顺当当地生了下来,七斤八两的大胖小子,把我爸给乐得,嘴角都快翘到天上去了。

    我的出生,让一家老小上上下下喜不自胜,长房长孙,七斤八两,老王家从此有后了。听到消息,二舅同二舅妈拎了一大篮子鸡蛋,坐了一天的汽车,从乡下来看我。

    我这位二舅妈,彼时在乡间很有些名气。我妈出生的那个村子,唤作陶家沟,因为村里的居民大多姓陶而得名。我二舅是一名菜农,家里养了两头肥猪,种了几亩薄田,还有几块菜地。二舅不会什么别的营生,就是菜种的不错。每日一大早天还未亮,就会去田间地头浇粪水,回来的时候,挑上一担新鲜的蔬菜交给二舅妈,二舅妈便会担了蔬菜,走上十几里路,去镇上卖菜,偶尔也卖点自制的凉粉凉面。当然,二舅妈在乡间出名,并不是因为她卖菜。

    整个陶家沟,就我外公一名赤脚医生,村民生了病,除了去镇上大队的卫生所,更多的,便是到我大舅家寻我外公求医就诊。

    外公不爱上我二舅家,就是因为二舅妈。二舅妈早年间生过一场大病,这场病攸关生死,有了这个缘由,才与家里请来的大师结了一段善缘,拜了师父,修行过一段时间,据说能够请神上身,占卜吉凶,治病除恶。

    正是因为如此,我二舅妈在乡间小有名声。外公虽是贫农,当了一辈子的赤脚医生(85年后,赤脚医生并被乡村医生取代了,此后便再也没有赤脚医生这个称呼),但年少时也上过几年私塾,识文断字,讲起这个媳妇来,便觉得很有些生气,总觉得还没有自己一个老头子觉悟高,满脑子都是封建迷信,真是愚不可及,朽木不可雕也。

    80年代的陶家沟虽然是个穷乡僻壤,遇上什么头疼脑热的,该上大队卫生所的上卫生所,该找赤脚医生的找赤脚医生,愿意找二舅妈的也还是找二舅妈。

    二舅妈见到彼时还在襁褓中呼呼大睡的我,喜不自胜,惯性地问了我的生辰八字,开始掐算。一算之下,便觉得大大的不好,我生于1983年12月30日12点,是阴年阴月阴日阴时出生的孩子。这个时刻出生的孩子,四柱全阴,不利健康,不利性格,不利婚姻,冲克六亲。一家人都欢天喜地的,只有二舅妈一个人愁容满面。

    二舅妈这个人,除了脑子里有些封建迷信,跟老公公有些不对付之外,原则上还是个热心善良淳朴之人。这些丧气话,若是换了其他家,还正赶上做满月的大喜日子,那是无论如何都开不了口的。二舅妈思量了一番,踌蹴了半天,到底还是当着一家人的面说了出来。

    彼时我老爸还沉浸在中年得子的喜庆中,二舅妈的话虽然不中听,但说到底还是为了孩子,加上他又当了好几年的辖区片警,虽然思维方式跟我外公如出一辙,只当我二舅妈是乡下女人没见识,爱整这些神神叨叨有的没的,寻了个由头,另扯了个话题便将这件事情揭了过去。二舅妈见我老爸全然不信,叹了一口长气,只得把话咽在肚子里。一旁喝汤的老妈却留了心,等到其他人都到外间喝酒的时候,她暗自扯了一把二舅妈的衣袖,将她留在了房内。

    具体说了些什么,我是不知道的,后来听老妈说起过一言半语,此事的破解之法要么改命,要么挡煞。

    改命一事难如登天,二舅妈虽然跟师傅修行了一段时日,但见识有限,确是道行不济,没有办法,她亦有心无力。不过借运挡煞,消灾除厄,又不违天命的法子还是有的,她给我妈出了个主意,就是拜保保。

    保保这个称呼是我家乡的方言,拜保保就是拜干爹干妈,只是称呼上干爹干妈还得分个性别,我的家乡无论男女,拜了干亲,一律都称作保保。

    拜保保这个风俗由来已久,旧时在我家乡极为盛行,拜保保者,多因子女八字不佳,不易长大成人,故而拜保保,以求消灾解厄,健康成长,吉祥万福。

    这拜保保的人选和方式都有讲究。通常是根据小孩的生庚八字推算出命属,然后寻找与命属相生之人作保保,一般在邻居和亲友中物色,经由对方同意,父母便可以备好礼物带上孩子上门拜干爹,干妈,结为干亲,以后常年来往,终身互认。

    若是孩子的生庚八字与父母相克,命属中有多种关煞,此时便需要拉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当保保才能消灾免难。这种情况,需要择一吉日,由母亲带着孩子,再邀一位年长的妇女陪同,带上香、蜡、纸钱、酒、菜(多为盘子菜,内装烧腊肉、皮蛋等),选择在大桥(桥示前程万里)、石碑(碑示压百邪之物)、大树(树示根深叶茂)等候。遇到合适的过路男子走过来时,即可上前拦住,说明缘由。接着拉着子女(小的由母亲抱着)向被拉男子行跪拜礼,口里不断叫着干爹;陪同的妇女向男子奉酒敬食。被拉的过路人则认孩子为干儿女,向桥、碑、树烧香、行礼,有的给干儿女点点钱币。这种千亲,有的连姓氏都不知,事后就各奔东西,互不往来。

    此外,还有拜大树、巨岩或乞丐等为保保的。据说“大树长青,拜大树为保保,则小儿女长久平安”,通常拜松、柏、老榕树等四季常青常绿树;拜岩石的,以为岩石坚硬,可保儿女身体健壮;拜乞丐者,则认为乞丐命大,能保子女平安长寿。

    只是我这个命格,着实有些特殊,我妈当时心急如焚,也不知道那种管用,急病乱投医,跟二舅妈商量了半天,觉得要不然就全都拜吧。

    镇上有个紫竹公园,里面供奉了一尊高约十米的紫竹观音雕像,常有善男信女前来祭拜,一年四季香火不断。观音雕像东面十几米处生有一颗百年老榕树,因为距离观音雕像近,久而久之,这老榕树上也挂上了红布,树下摆上了香案。

    巨石也好说,老党校旁边有个钓鳌台,修在一块巨大的岩石之上,据说是南宋末年修建的。传到现在也有快千年了,亭子是后来补修的,但石头却是原装货,几经战火,依然屹立如昔。

    桥好找,石碑也好找,便是乞丐,那个年代里,日子比起往昔好过了不知多少倍,但大街上还是找得到乞丐的。

    我老爸初时并不同意,但习俗他还是清楚的,加上毕竟也是三十多岁才抱上儿子,中年得子,爱子心切,一来二去到底还是同意了老妈的做法。

    于是,老妈抱着还在襁褓中的我,在二舅妈的陪同之下,我拜了紫竹观音旁的大榕树,拜了南宋传下来的奠基石,拜了顺城河上的南门桥,桥上东侧的镇河碑,拜了小西街上的老乞丐,拜了十个不相识的过桥过路过碑过树的男子,最后还拜了老爸办公室一位彭姓叔叔,老妈科室一位杨姓阿姨为保保,还多了两个干哥,后来又多了一位干妹妹。

    掰起指头算了算,我这个保保着实是拜得有点多,十个指头都数不过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小时候的我虽然大病小病不断,但也平平安安长大了,报了名,入了学,成为一名学童。
    第一卷 第二章 少年事
    85年以后,老妈所在的医院在街对面申请了一块地皮,建了家属院,用以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新的家属院不再像老宿舍那样,围了老大一个院子却只住了八户人家。我家也告别了前有天井,后有花园的“大户人家”生涯,沾了城乡建设快速发展的光,搬进了新修的一梯两户的单元楼里。

    儿时的我个子矮小,身体孱弱,性格又内向,且不爱说话,院里的小孩都不愿跟我玩儿,我也没有朋友,老是一个人捧着本书坐在大树底下,一看就是一整天。其实这样也挺好,我到不觉得有啥,老妈却并不这么认为,她忧心忡忡,托了二舅妈在乡下四处打听,有没有高人,有没有改命之法,但,谈何容易。

    转眼到了1990年,这一年北京承办了第一届亚运会,这是中国举办的第一次综合性国际赛事。彼时《亚洲雄风》这首歌传遍了大江南北,无论走到哪里,都听得到。人们兴致勃勃的谈论着亚运会,开幕式,赛程赛况,中国又得了几枚金牌。而这一年,我也顺利地升入了顺城小学二年级,认识了我人生当中的第一个朋友,黄小胖。

    黄小胖是他的外号,单名一个剑字,他还有个更难听的外号叫贱人。1990年,小胖随父亲转业返乡,插班到了我们班,成了我的同桌。黄小胖的大伯是我爸的顶头上司,镇上公安局的局长,他们一家也住在公安局家属院里。

    我老妈在外科手术室工作,经常需要值夜班,上台做手术,上下班时间很机动,其实老爸的工作时间也很机动,但为了方便她工作,我们一家选择住在离得更近的医院家属院,公安局家属大院离我家隔了三条街,那个时候,我很少去。

    黄小胖生于藏区,长于藏区,小学二年级时才随父亲落叶归根回了家乡。说起来他其实并不胖,就是块头大,很壮实,故而得名小胖。小胖继承了藏族同胞们爽朗的性格,笑容是真灿烂,拳头也是真够硬。喊他小胖,胖子,依然笑嘻嘻的,但若是叫他贱人,那肯定是要被打趴下的。每日上学第一件事,就是抢了我的书包开始抄作业。他也不挑,啥作业都抄,就连错别字都抄,我第一次碰上连抄作业都抄得这么没水平的人,实在烦他得要死,背地里迂回了一下,给他起了个外号叫‘人如其名’,拐着弯地骂他又黄又贱。虽然我是个嘴炮型选手,但次数多了,便是泥人也有三分血性,我跟他干了一架,被打得满头是血的送进了医院,上手术室让我妈给缝了五针。

    我头不晕眼不花,虽然血刺呼啦的看着吓人,但其实伤得不重,小胖却被我淌的一脸血吓了个半死。小胖的父亲一手拎着水果,一手拎着他,上我家来赔礼道歉,老爸老妈连忙让着黄叔叔上外间喝茶聊天去了,小屋里便留下了一个惊慌失措的小胖子跟我面面相觑。我不待搭理他,也懒得跟他说话,翻出一张《少年儿童故事报》安静地看着。这一期的报纸,有一篇埃及传说,讲的是法老,金字塔,木乃伊还有古墓里的黑猫,我看得津津有味。因为识字早,所以这份报纸,我读起来是毫不费力的,小胖子就不行了。他坐了半天冷板凳,无聊得很,凑过来看我在干啥“你看个啥子嘛!这个金字后面是个啥子字?”我白了他一眼“瓜娃子,这是讲埃及的探险故事。”

    “埃及!我听我老汉说起过的,你喜欢这些探险故事嗖,那我给你讲个故事嘛!”小胖子挠挠头,给我讲了一个关于西藏的故事。黄小胖字识得不多,故事却讲得绘声绘色,他的故事,穿过了二郎山,雀儿山,跨越了岷江,大渡河,横穿龙门山,澜沧江,最后从林芝到达了拉萨,最后的最后还有布达拉宫和唐卡。我听得瞠目结舌,没想到他小小年纪还是个探险家,心里有些佩服他。后来才知道,这个瓜娃子随母亲住在康定,跟我吹的飞天的牛皮,是他父亲常给他讲的经历,那些属于川藏线上汽车兵的传奇故事。

    “我还有藏刀噢,下次再带点牦牛肉干来看你嘛!”黄小胖的故事轻而易举地收买了我,想想看还有藏刀,还有牦牛肉干,我暗自吞了吞口水,决定原谅这个瓜娃子,从此以后,小胖子就像一块狗皮膏药一样,伴随了我的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成为了我的朋友。

    我喜欢看书,小学五年级之前我已经看完了古典四大名著,接着看完了古龙、金庸、梁羽生,等我看完这些武侠小说,琼瑶的电视剧又开始在大街小巷盛行,金铭演的小草是每个妈妈心目中最心疼的孩子。我陪老妈看电视,每次都看着她一边盯着电视,一边抹眼泪,真是好难理解,这些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到底有啥好看的,次次都看得痛哭流涕。翻了翻从书摊借来的《婉君》,发现实在看不下去,又是一个百无聊赖的暑假啊(其实我也忘了是不是暑假放的,依稀记得是1993年),我瘫在床上开始发呆,直到小胖子给我塞了一套《卫斯理》。看完几本书,我合上书页“说来说去,讲得都是外星人的故事。谁晓得外星人是真的还是假的,还是《故事报》上的探险故事好看。”

    “那你不如去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那是真的”,小胖趴在我床上,一边看小说,一边心不在焉地跟我聊天。

    “那本早就看完了。书里面讲的什么鬼啊怪啊都是外星人,小胖,你说人死了以后真的有鬼吗?”

    “说不定是真的哦”,小胖子此时却来了兴致,“王仙子,你听说过狗耳坡下面的那个防空洞没有,就在林业局存木头的仓库那边,据说里面闹鬼。”

    闹鬼,我顿时精神起来,暂时没有计较小胖叫了我的外号。我长到五年级,个子变高了不少,脸蛋清秀,皮肤白皙,用黄胖子的话来说,若不是头发剃得短,看上去就跟个妹子一样,他私下给我取了个外号,叫王仙子,为了这个事情,我没少跟他打架。

    “你想不想去看!”黄小胖继续引诱我。

    “你啷个晓得,这些你都是从哪里听说的?”我有些心动,少年娃娃还不知道害怕是啥,用我妈的话来说,就是胆子都没长全,啥子都不怕。

    “你们人民医院的娃儿消息楞个闭塞,我们公安局那点都传遍了,有好几个都去了两趟了,回来说起,那叫一个黑人啊!说是看到了白影在那里飘!”

    “王仙子你到底敢不敢去嘛?”

    “有啥子不敢的,走嘛,找天晚上过去,不去的就是狗哈。”

    我推了胖子一把,跟他定下了夜探防空洞的约。

    过了两天,我借口要去小胖家写作业,老爸老妈痛快地把我放了出去,临走还给我5块钱,让我买两根大脚板跟小胖一起吃。我偷偷塞了一大把蜡烛还有一包火柴,外加一把手电筒,藏在了作业本下面。等我按照约定来到狗耳坡下的防空洞外时,却发现,黄小胖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还带了两条尾巴。

    一个是黄娇娇,那是他大伯的女儿,他堂妹,另外一个人,是我干哥,大名彭程,这两人都是我们同班同学,也都是公安局家属院的孩子。

    小胖一脸谄笑地望着我,他心里明白,他堂妹倒还罢了,我尤其受不了的是我干哥。

    彭程是个奇葩,什么淘气的事情他都干,什么热闹他都爱凑,就是不喜欢读书和学习,为了这事,我干爹没少揍他,但是完全不管用。他经常洋洋得意地跟我说他爸打他又打断了几根铁条,我私底下就跟小胖说,我干爹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但是哪有打儿子用铁条的,我妈打我都是用竹条的。这哪里是在打儿子嘛,明明是当贼在打。对于干哥被他爹打的遭遇,我是同情的,感同身受,毕竟我也经常被我妈打。但对于他这个人,我实在是洁癖发作了,亲近不来。他不爱干净,经常挖出鼻屎团成一团,手一弹,就弹到前排小姑娘的头发上,谁跟他当邻桌,简直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了。

    我就这么倒霉,座在他身后,每天要看他表演弹指神通,着实恶心。有一回,教室里飞来一只蜻蜓,好死不死飞他面前,被他捉住了,然后给我表演了一个活吞蜻蜓,那蜻蜓被他往嘴里一拍,就囫囵咽了下去。我大吃一惊,这孩子莫不是被他爹打傻了吧,啥都敢吃,也不嫌恶心。如果那天飞来的是苍蝇,他会不会也一口吞了,要知道,苍蝇可是吃屎的啊。从此以后,每次见到他,我的表情都很是一言难尽。

    至于黄娇娇为啥要跟来,当然是觊觎我干哥的美色。我干哥样样都挫,就是长得好,浓眉大眼,尤其是睫毛又长又翘,只要不开口说话,整个公安局家属院,他就是那条街上最靓的仔。这个黄娇娇,从一年级黏到五年级,也是一个一言难尽的人啊,某某阿姨的书还是少看为好。

    我看了小胖一眼,跟他交换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意思是“你了解我的”,“啥也别说了,我懂你”,小胖接受到我眼神传递的信息,对我做了个鬼脸,四人结伴,便往那防空洞走去。
    第一卷 第三章 夜探防空洞
    说起狗耳坡下防空洞的历史还要追溯到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7月七七事变后,中国开始对日抗战。1938年2月至1943年8月,日本对战时陪都重庆进行了长达5年半的战略轰炸。我的家乡距离重庆不过区区数百里,整个县城建在一处三面环山凹陷下去的盆地之上,为了抵御空袭,在紧邻城郊的小山坡上修筑了防空洞。那个年代为了保命,几乎倾尽了整个县城的财力和人力,因而修得甚是宽敞和坚固,加上地处坡地,防空洞的地面与整个旧城拉开了有个几十米的高度差,排水良好,也因此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
    到了1969年,在全民备战的紧张气氛中,中国积极转入了地下防御。各地开展了群众性的挖防空洞和防空壕活动,参加者数以亿计。“深挖洞”运动几乎影响了整个70年代。各单位、街道居民在房子地下挖洞,而后相互联通,形成了四通八达的地道网。狗耳坡下的防空洞也得以修葺复建,在原来的基址上,又联通了多条地道,通向县城里的大街小巷。
    80年代的时候,随着城区旧改工程的进行,许多旧房老房被推倒重建,取而代之的是一栋栋整齐划一的居民楼房。地道网遗留在地面上的入口早已被填埋平整,而战时遗留下来的防空洞又被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作为储存木材的地下仓库,划入了县里林业局的管辖区域。
    狗耳坡不高,背靠着连绵起伏的群山,大山深处是林场的储备林区和木材加工厂。山坡正面往下走,随着山势的起伏开垦出一块一块的田地。小路两旁长着各色杂草和苍耳,零星有几户农家,再往下,便是人民医院的后门。
    天空漆黑没有云彩,也不见一颗星星,我们四个十岁出头的毛孩子行走在荒郊野岭,一轮长满白毛的圆月挂在天上,我突然想起二舅妈曾给我讲过的一些忌讳。过去在农村曾经流传过这么一句话,“毛月亮,猛鬼现”,说是每当出现毛月亮的时候,凶灵就会出没。一颗心在胸膛里不由得怦怦乱跳,不经意间四周又刮起了穿林风,凉飕飕的全然不像夏天,顿时就觉得阴森恐怖起来。三个男娃儿还好,黄娇娇却怕极了,她抖抖索索地躲到了小胖身后,牵着他的衣袖,“堂哥,这儿嫩么黑,又么得人,我害怕,要不然我们还是回去嘛!”
    “喊你莫来,你偏要来,牛皮都吹出去了,现在回去,人民医院那群瓜娃儿怕不是要把我们笑死啊,我不回去,要回去你一个人回去。”来之前黄小胖还跟医院的一群初中生打了赌,为了面子,说什么都不回去。
    “有啥子好怕的!”彭程突然从背后抽出三根别在后背的长条。“这是武器,要是有鬼啊,怪啊,坏人啊什么的,就用这个抽它。”
    我接过武器一看,这不是铁窗条吗,一定是他爸抽他的同款,顺手轮着铁条舞了几下,铁条有几分重量,在空中呼呼作响,这么结实,也不知道干爹揍他是怎么把铁条打断的。
    “我还有个更厉害的”彭程得意地笑笑,又从背后抽出一根更夸张的,好家伙,连他爹的警棍都偷出来了“还带电的,厉害吧!”
    “你个瓜娃子,跟我们三个有啥子好吹牛的嘛,又不是没见过。要是被其他人晓得了,你老汉是要挨处分的,弄不好工作都要丢。”难怪干爹要揍他,我脑壳一抽一抽的疼,“一会儿偷偷放回去”,“还有,回家千万不要跟你们屋头大人说哈。”回过头,我又嘱咐黄娇娇和小胖一句,两人点了点头。
    被彭程这个二货一打断,黄娇娇不哆嗦了,周围的氛围似乎又没有那么恐怖了。
    此时正值盛夏,林场惯例是在秋冬两季砍树,没有木材可收,因而仓库这边看管十分松懈,倒是给了我们可乘之机。我们躲过正在惬意喝着小酒听着收音机的守夜人,偷偷摸摸地猫着腰,摸了进去。
    防空洞口,原本有两扇大铁门,大炼钢的时候,被拆了下来运去炼钢,后来也没重新修两扇大门。也不知道是谁搬了一张旧旧的木头课桌,斜斜地歪在洞外,黄小胖一马当先地走了过去,扯下背上的书包放在旧木桌上。小胖从包里掏出一捆绳子,“这洞子里面岔道多,为了避免走丢,我们每个人都把绳子捆起哈。”说话间,小胖将绳子的一头绑在自己的腰上,打了个死结,长的那头又来绑我。我低头一看,这绳子不是班里那帮小姑娘跳皮筋用的松紧带么,准是从黄娇娇那里要来的。捆完我之后,小胖又去捆黄娇娇,最后是彭程,四人俨然就像是系在一根绳上的四只大蝗虫。除了小胖,余下三人都面面相觑,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来。
    “要是走岔路的话,我们捆在一起那不是四个人都一起丢了?”黄娇娇怯生生地问。
    “那总比把你一个人丢在洞子里面好嘛!”
    这话一出口,倒是无人能够反驳,于是大家默认了小胖的行为。
    “我打头阵,娇娇你跟在仙子背后,彭程你压阵,千万注意不要走到岔路上,要是有什么问题,我们就一起往回跑哈”,分完电筒和蜡烛,小胖大手一挥,率先冲入洞中。
    怪不得要绑绳子,原来是想抢指挥权,等我反应过来已经木已成舟,三个人被松紧带绑着,被小胖用蛮力拉进了洞内。
    刚进洞时,月光还能照进来,我举着手电,上下四处打量。洞内非常宽敞,可供我们四人并肩同行,脚下是水泥浇筑的道路,墙面和穹顶都是由大块的青石垒就而成,墙面上还遗留着不少用红色油漆涂上去的标语,只是年代久远,看不清楚究竟写了些什么。洞内空气流通,除了土腥味,还混着一些垃圾的臭味。估计是林业局的工人最近很少进出,那些来探险的随手就把垃圾扔在了洞内。我们小心翼翼地走了约莫有十米左右,啪嗒一下,头顶上的灯一下亮了起来,倒是把我们唬了一跳。
    原来林业局的工人嫌此处太黑,每隔十数米,就在石头拱门的顶上装了一盏声控灯,只要脚步声稍微大一点,就能被自动感应。
    难怪这群瓜娃子敢到这里来探险,有灯嗖,有灯还有啥子好怕的嘛!切!我在心里暗暗地鄙视了一会儿黄小胖,紧张的情绪得以舒缓,便有心情打量起四周墙壁上究竟涂了些什么字。
    两侧的墙面上除了用紅漆刷出些已然脱落的标语,还有很多用粉笔写上去的文字和画上去的图画。像什么“张三到此一游”,“小林我爱你我要跟你永远在一起”,“李二娃日你仙人板板”,等等诸如此类的话,还有什么爱心,狗头之类的粉笔画,甚至还有四格漫画。也不知道这些人是啷个想的,跑到这么个黑灯瞎火的地方来捣鼓这些,我正待看得津津有味,啪嗒一声,灯突然又灭了。
    眼前一片漆黑,我什么都看不到了,脑子一团空白,一颗心脏噗通噗通地跳得厉害,我只听到周围的几个人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没有人敢走动,众人就像是被施了定身咒一般,都呆在了原处。
    黑暗中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反应过来,这不是声控灯吗,一般亮个十几秒钟就会熄灭,家属大院的楼道里安的就是这种灯,换个环境,差点把人黑个半死。
    我试着伸出胳膊,拍了几下巴掌,啪啪啪啪,果不其然,灯又亮了。
    突然之间有了一种骂人的冲动,真是人吓人吓死人啊,众人都是一副如释重负的表情,除了黄娇娇,她满脸都是泪水,也不知道傻在那里了多久。
    女娃儿就是麻烦,我盯了小胖一眼,他回我一个苦笑,“这是声控灯,没有感应到声音的话一会就会自动灭掉,莫怕,没得事。”关键时刻,小胖还是有两分哥哥的样子。
    待到黄娇娇的情绪稳定下来,我们继续前行,前路的灯光依次亮起,身后的灯光依次熄灭。我总觉得防空洞像是一个长了巨口的怪兽一样,一口把我们吞了进去。鬼使神差般我突然回过头,往来时路望去,我总觉得似乎有什么东西,好像在一直跟着我们。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高举手电想要看得更加清楚一些,背后黑咕隆咚的,什么都看不清楚。身后的两个人见我停了下来,也都停下脚步,诧异地望向我,小胖感受到了阻力,也停了下来,回首望向我。
    “做啥子?”彭程问道。
    “没啥子,继续走哈!”我努力地看了最后一眼,然后催促小胖继续走。
    “神经兮兮的”彭程嘟囔了一句,推了我一下,我顺势就撞了一下前面的小胖,小胖被我撞得蜋跄了几步,差点摔倒,他回过身来便朝我亮起了拳头。我又回身望向彭程,同样向他亮起了拳头。
    “我不是故意的哈,误伤,误伤,快点走”,屈服于拳头的威力之下,彭程打着哈哈,一手一个,把我跟小胖搂着转了过去,轻轻地推着往前走。我本意只想吓唬吓唬他,就在转身的那一瞬间,我敏锐地用眼角的余光捕捉到一丝白影从眼前一闪而过。吓死我了,我骇得半死,差点就叫了出来,下意识地望向小胖。小胖脸色铁青,嘴唇咬得死紧,一脸严肃,我知道他也看到了。
    真有个鬼东西在一路跟着我们啊!我无声地望着小胖,这件事情还不能说出口,我们还好说,黄娇娇要是知道怕是要被吓晕过去的,到时候那个抗得动她,怕是我们四个都要被困在这洞子里。
    小胖子挤眉弄眼地示意往他右手看,顺着他的视线我看了过去,却见他右手攥得铁紧,将手心里的铁条使劲地在地上划拉了几下。
    明白了,这是要找个机会先下手为强的意思,我冲他眨巴了两下眼睛。一时无话,四人继续前行,只是我跟小胖竖起了耳朵,时刻留意着身后的动静,准备寻找机会,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只是那个时候谁都没有想过这么一个问题,要是真有鬼,鬼是会怕铁条,还是会怕电棍?
    啪嗒啪嗒,穹顶上的声控灯亮了又灭,灭了又亮,我一面留神身后的动静,一面在心底默默计算进洞的时间。照我们这种拖拖拉拉的走法,1米走3秒,10米有1灯,算起来我们进洞约有30多分钟了。也不知道走到了哪里,头顶上方突然传来了噼啪噼啪地走路声,还有人喝水的声音,咳嗽的声音,这是走到那个居民楼下面了?我暗自称奇,这条防空洞果然是连着地道的啊,就不知道出口是不是被堵住了。
    就在这个时候,洞壁的墙面上突然出现了几个血红的大字,在昏黄的灯光之下,我看得分明,“我不想活了”!几个猩红的大字有别于其他的红漆标语,显得分外触目惊心,我心里咯噔一下,顿时觉得一股透心的寒意将自己包裹起来,眼皮似乎被一层寒冰覆盖,我不得不闭上了眼睛。
    朦胧之间,身后突然窜出一条白影,“妈呀!有鬼!”黄娇娇刺耳地哭声在耳边响起,响彻了整个防空洞,一股难掩的恶臭扑鼻而来。“打他狗日的……”耳边传来小胖的呼声,“狗日的试下我的电棍……”彭程呼呼呵呵,我也抡起手中的铁条一阵乱打。
    “哎呦!哎呦!你们这群瓜娃儿快停下来!”
    “哎呦,……,打死老子了,乖儿,睁开眼睛看下,我是你保保。”
    混乱中不知道是谁在我眉心之间按了一下,“真臭”,我几欲作呕,透心的寒意却消减下来,又有人踢了我一脚,屁股巨疼,眼睛终于可以睁开了,一张猥琐肮脏的大脸便出现在眼前。
    唉呀妈呀,可真臭,不过这张脸是真的非常熟悉,这不是我小时候拜的保保,小西街上要饭的老乞丐吗?他怎么在这里?
    今天,重新开始更文,每周暂时先两更。第一次写文,也不知道写得咋样,期望大家多多留意。谢谢!?(?ω?)?
    第一卷 第四章 黑色塑料袋
    等我回过神来,老乞丐已经被电棍干翻了,躺在地上直抽抽。我连忙推开还待要继续动手的小胖和二货,“莫激动,这个是我保保。”
    “啥?除了我老汉,你到底拜了好多个保保哦!”彭程停下手中的动作气喘吁吁地问。
    “有你啥子事嘛,先解开再说。”刚才一阵手忙脚乱,我们四个人被松紧带缠成了一团。好不容易解开绳子,老乞丐还在地上昏迷不醒。黄娇娇嫌老乞丐身上味道大,站在一旁躲得远远的,小胖和二货两个人却蹲在地上,好奇地用铁棍戳戳昏迷的老乞丐。
    “是他一直跟着我们吗?他想干啥子嘛?”小胖奇怪道。
    “他应该一直跟着我们,至于他想干嘛,我不知道,总归不是要害咱们,我估摸着他倒是像保护我们的样子。”
    我把刚才的经历给三人说了一遍。
    “有人在我眉心点了一下,然后我就觉着好多了,闻着味儿,点醒我的人应该就是他。”三人听完我的回答,反应不一,黄娇娇又开始发抖,嚷嚷着要出去,小胖和二货却跃跃欲试地要去看那几个字。
    想起刚才的情景,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连忙制止他们“咱们还是先把我保保弄醒,先出去再说吧,时间再晚点,回家就不好交代了。”
    小胖和娇娇自然同意,二货却还想再留下来探索一番,好说歹说才让他打消了念头。我学着小胖和二货的样子,蹲在地上用铁条轻轻去戳老乞丐,试图将他弄醒,可他毕竟是被电晕了,一时之间也没那么容易醒,而就在这个时候,变故陡生。
    我们三人围着老乞丐,黄娇娇一人远远地左躲右闪,想要找个通风的地方,避开老乞丐散发出来的生化毒气,走着走着竟然就朝着那块墙走了过去。等我发现的时候,她整个人都已经不对了。眼神发直,双目无光,翻着眼白,四肢僵硬地正试图往那面墙使劲撞过去。
    “不好”,我大叫一声,抓了小胖和二货就向娇娇身边推了过去,“快架住她,千万别靠近那堵墙”,一面吼着,一面双手左右开弓往老乞丐脸上抽起大嘴巴子来 。其实我心里也没谱,不知道这样做究竟有没有用,只是本能地觉得不能靠近那堵墙,只有把地上躺着的干爹弄醒了,我们才有法子出去。
    小胖冲到娇娇面前,死命把她往后推,二货抓住娇娇的两只胳膊,倒退着往身后走。此时的黄娇娇如同爆发了神力一般,任凭两个男孩子怎么拽,拖,拉,都奈何不了她分毫。
    “笨啊,背着她跑”我一边继续抽着巴掌,一边吼着。
    二货恍然大悟,转过身蹲在地上,小胖见状,一个使劲,将娇娇推到二货背上,二货一个踉跄,差点扑倒在地上,好不容易稳住身型,却发现自己无论如何都站不起来。娇娇像一座大山一样压在他的背上,几乎就要将他压趴下了。

    “按眉心,按眉心”,我灵机一动。
    小胖闻言,一个箭步冲上前去,食指点在娇娇的眉心正中。然而奇迹并没有出现,小胖继续用指头戳娇娇的眉心,红印子都戳出来了,还是没有分毫变化。
    我看得心急,手下的力道就又重了几分。
    正当我一筹莫展之时,晕过去的老乞丐终于醒转过来,我一时没收住,一个巴掌结结实实地抽在了他的脸上。老乞丐有些愣神,被我抽得发懵,愣愣地看着我,我顿时词穷,不知道该说些啥,“我……我……那个啥……娇娇……”
    “你倒是快点啊,我们快拦不住她了!”小胖冲着我大喊。
    “你们这些瓜娃儿,手可真重,待会再跟你们算账”,老乞丐闻言立马清醒过来,他一面摸着头,一面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
    老乞丐收起了他一贯猥琐的表情,面容严肃,口中喃喃自语,脚下犹如跳舞一般,跳出一些不知名的步伐。只见他步履轻盈,动作宛如行云流水,若不是一身褴褛,倒真有几分大师的风范。不过奇怪的是,他口中如同耳语一般的念词,我却一句不拉地听在了耳里。
    “五星镇彩,光照玄冥。千神万圣,护我真灵。巨天猛兽,制伏五兵。五天魔鬼,亡身灭形。所在之处,万神奉迎。急急如律令。”
    老乞丐跳完舞,半空突然出现一道黄符,紧接着,黄符在空中自燃,砰地一声,化为青烟,刚才还在挣扎不休的黄娇娇立刻安静下来,软倒在二货背上,将他压趴在地。一旁的小胖吁出一口长气,坐倒在地上喘着粗气,全然顾不上地上还在死命挣扎的二货了。
    我连忙跑过去,把黄娇娇拖到一旁,二货这才被解救出来,小胖咬咬牙,背起还在昏迷中的黄娇娇,四人连滚带爬地跑开,远远地离开那堵诡异的灰墙。
    老乞丐却在那面灰墙面前来来回回地走着,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我本能地想要跟小伙伴一起跑出防空洞,却又觉着不能把他一个人留在这里,“老头,别看了,那墙有古怪,千万别靠近那儿,快跟我们出去吧!”
    老乞丐转过头故作凶狠地瞪我一眼“没大没小的瓜娃儿,叫保保,你们先一边呆着去,不要出去,也不要过来,看到什么都不要大惊小怪,不然回头收拾你们”,说完话,老乞丐又冲我们呲牙咧嘴,抡起拳头比划了几下,然后就不再理会我们了。
    我跟小胖交换了一下眼神,留下来好像更有意思,而且黄娇娇还没醒呢,于是把她扶到一旁,让她躺在地上。三个人乖乖地坐在地上,抱着膝盖,准备继续看老乞丐跳大神。
    说起跳大神,老乞丐还真的又跳起了大神,嘴里依然是念念有词,“玉清始青,真符告盟,推迁二炁,混一成真。五雷五雷,急会黄宁,氤氲变化,吼电迅霆,闻呼即至,速发阳声。急急如律令。”
    真是太奇怪了,离得这么远,老乞丐的念词我依然一字不拉地听在耳里。“哎,小胖,他在唱啥?”我推推身边的小胖。
    “我哪知道,离得这么远,就跟蚊子一样嗡嗡嗡嗡的,谁知道他在唱些啥!”小胖看得头也不回。
    “哎呀,别吵吵,耽误我看跳大神。”一边的二货推推我,伸出一只胳膊要捂住我的嘴,我忙不迭地躲了过去,跟小胖换了个位置,使劲推着小胖去挤二货。
    三个小朋友兀自打打闹闹,老乞丐那里却起了变化。依然是一道黄符凭空自燃,黄符燃尽之后,不知哪里来的无数道惊雷噼里啪啦一道接一道地往那灰墙劈过去。我已然看呆了,这是,这是怎么回事,这防空洞底下怎么还能把天上的雷电给招来了?便是再迟钝,此时此刻,我也意识到了,这无数的惊雷是老乞丐做法招来的,我望着他,眼里灼灼生辉,老乞丐的形象顿时不再猥琐,立马显得高大起来,高人啊,他便是我老妈一直求而不遇的高人啊。
    惊雷噼里啪啦不知打了多少道,我已经数不清楚了,那堵灰墙终于不堪重击,从墙面裂开数道裂痕,瞬间坍塌下来,碎石倾倒,烟尘扬起,防空洞内一片狼藉,也是奇怪,除了那堵墙之外,其他的地方居然完好无损。等到烟尘消散,灰墙之后露出一块小小的空洞,老乞丐猫着腰钻了进去,没过多久,他便拎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子又钻了出来。我见他拎着袋子刚想朝我们走过来,却见我们几个都好奇地盯他手里拎着的塑料袋,他皱了皱眉头,停下步子,将手中的袋子死命地打了好几个死结,又从地上的砾石堆中巴拉出一根遗落的铁条,一头拴好塑料袋,别在自己背后,这才冲着我们走了过来。
    “把这个女娃娃背起来,先出去再说,真是一群不晓得天高地厚的瓜娃子,也不看看天,今天是啥子日子,也敢来钻防空洞。”老乞丐一面摇头,一面用脚尖把我们从地上一个一个地踢起来。
    “快走,快走,莫要耽搁,免得再出来一个孤魂野鬼把你们封到墙壁里头去……”
    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孤魂野鬼,封到墙壁里头,“这墙壁里面莫不是封了鬼?”
    “也是个可怜人啊!”老乞丐不想多言,只是摇摇头,感慨了两声,“问这么多干嘛,还不快点出去……”,他抬脚就朝我们的屁股踢了过去“不要以为我就把刚才的事情搞忘了哈!哪个瓜娃儿用铁棍打我,用电棍电我,还使劲抽我巴巴掌的!”
    我们三人闻言顿时呆滞起来,不好,这老头还挺记仇的,一会儿出去还不知道会咋整治我们呢,三人只能苦着脸,快步地向洞外冲了出去。
    等到我们冲出洞外,月亮依然在天空高悬,白生生,雾蒙蒙,只是此刻的心境跟来时却有了很大的不同。是什么样子的呢,其实我也说不大上来,一般人遇上这些事情,多少总是有些害怕的,可我并没有觉得有多害怕,反而更多的是兴奋和好奇,就好像自己窥探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真相一样,总觉得,世界似乎就变得不一样了。而我望向老乞丐的眼神便多了几丝崇拜,此刻臭老头在我眼里,那简直就是金光闪闪般的存在,无论走到哪儿,都发着耀眼的金光,比100瓦的电灯泡还要耀眼。
    出了洞口,老乞丐右手一指,轻轻地点在娇娇的眉心,也没见他再做什么别的举动,黄娇娇便悠悠醒转过来。“这个事情不能说出去哈,说出去的话,你们就跟这块石头一样!”老乞丐随手一指,砰的一声,脚下的一块石头便碎成了粉末,四个人愣愣地盯着那团粉尘,一时之间倒是不知道该如何反应“还不快走,快回家去!……”老乞丐又龇牙咧嘴地抡起了拳头。
    我们四人面面相觑,正待不知该怎么办,老乞丐一脚便重重地朝我屁股踢了过来,“哎呦喂!”我被他踢得挺疼,跌坐在草地上,半天才想要爬起来,却见那三个人早已不顾我的死活,跌跌撞撞地跑远了。
    “哎呀,乖儿子,没踢痛你吧!快起来,快起来!”一张猥琐的笑脸在我面前放大,随之而来是一股难以掩盖的恶臭,几乎就要将我熏晕过去。
    “不疼,不疼,一点都不疼”,有了高人的金光护体,我瞬间觉得不那么难受了,顺坡下驴从地上爬了起来。
    “乖儿子,你还记得我刚才念了些啥子嘛?”“记得啊!五星镇彩,光照玄冥。千神万圣,护我真灵。巨天猛兽,制伏五兵。五天魔鬼,亡身灭形。所在之处,万神奉迎。急急如律令。玉清始青,真符告盟,推迁二炁,混一成真。五雷五雷,急会黄宁,氤氲变化,吼电迅霆,闻呼即至,速发阳声。急急如律令。”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一张口,那些唱词便一个字一个字地从我口中蹦了出来,就好像,我生来就知道它们一样。
    “好!好!好!”老乞丐笑得眯眯眼,一张大脸越发显得猥琐起来“果然是个百年难遇的好苗子啊!”我一时无解,什么苗子,难道我有跳大神的命。
    “乖儿子,你今天也先回去,等我把袋子里这个人……的……事情处理了,我再来找你。听我说啊,这个地方,千万不要再来了。”
    我点点头,忙不迭地从小路下山,跑回家去了,远远回过头,却依然还看见老乞丐模糊的身影,他站在狗耳坡上,腰后背着根铁条,铁条上系着个黑色的塑料袋子,他还在那儿,冲着我挥手道别。
    过了两天,没有等到老乞丐来寻我,我却从黄小胖口中,听说了一件大事情。
    祝大家五一快乐,周末愉快
    第一卷 第五章 一张照片
    一看到黄小胖,我就想起那天晚上他们三个丢下我撒丫子就跑的事情,一想到这里,我就气不打一处来,“滚,不想看到你们几个不讲义气的东西!”
    “当时情况特殊嘛,回去再晚点,我怕被我妈打。我不是还带着我堂妹吗!”小胖有些不好意思,“再说了,不是还有你的保保吗?他又不会害你,而且,我回去之后马上给你打电话了啊!”
    “爬开,你这个贪生怕死,不讲义气的狗。”我继续不依不饶。
    小胖见赔罪无效,他眼珠一转心生一计,告诉我了一件大事情。
    “我跟你说哈,公安局的告示栏那点,昨天悄咪咪地贴了一张照片,那张照片可稀奇了。”
    “啥子照片?”我瞬间被勾起了好奇心。
    “你想都想不到,哎呦喂吓死个人呀!!!一颗女人头,嫩门大一颗,么得身子,还画了妆,摆在桌子上拍的照片。也不晓得是哪个送过来的,现在刑侦队(全名刑事侦查大队,是县级公安部门的长设机构,负责本地刑事侦查工作)的叔叔跟我老汉满城地找这个女的是哪个。”
    小胖用手比比划划,说得眉飞色舞,半点没有表现出他口中的吓死个人诺,我有点怀疑,他是在骗我,我对他翻了个白眼,一脸不屑。
    “你还给我翻白眼,不信嗖,走嘛,你跟我去告示栏那边看一眼,看我说得是真的还是假的。”小胖噼里啪啦说了一通,拽起我就冲出家门,往公安局跑去。
    等我们跑到公安局门口,告事栏旁边一个人都没有,平时趴在下面睡觉的老黄狗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此刻一片风平浪静,一点都不像小胖口中出了大事的样子。
    不过确如小胖说的那样,告事栏正中间端端正正地贴着一张彩色照片,旁边写着四个大字“征求线索”。我大着胆子凑上前去看那张照片。
    我的胆子一向都挺大的,明知道是张人头照,也不像其他小孩一般,极速地看一眼,又快速地跑走了,一副想看又不敢看的怂样。
    我静静地盯着那张照片。照片中有一张木头办公桌,桌子正中摆放着那颗女人头。女人乌黑油亮的头发被整齐地梳到了脑后,由于照片角度的关系,看不清楚梳的是什么发型。她双目紧闭,两颊凹陷,皮肤惨白。也许是拍照的人怕吓到看照片的人,还让化妆师给这人头的两颊扫上了两团胭脂,还给她涂上了口红。正是因为这两团胭脂和鲜红的口红,让这张诡异的相片突然变得有点滑稽起来。
    我不知道应不应该笑,似乎有些不够庄重,可当时的情景确实是严肃认真中带着诡异和滑稽,我差点忽略了这个女人长什么样子。她闭着眼睛,又画着可笑的妆,谁知道她长什么样子呢?就在这个时候,照片中的女人头突然张开了眼睛,她定定地看着我。
    心脏如同失去了控制般剧烈地跳动起来,目光被她的眼神深深地吸引,似乎要被拽入深海当中,我被巨大的悲伤包裹着,感受着如同窒息一般的绝望……“跟个变态似的一直盯着这张照片做什么,你不怕吗?”小胖一巴掌拍到我的肩膀上,“看清楚了没有,我没有骗你吧!”
    小胖的声音似乎是隔着层层的海水,由远而近,瓮声瓮气地传到了我的耳朵里,那种奇怪的感受立刻从脑海中剥离开来,我回到了现实当中。就好像刚刚从溺水中被解救出来一般,我张开嘴巴,拼命地呼吸着空气。
    “仙子,你怎么样了,你没事情吧……”死胖子终于觉察到我不对劲了。
    我冲着他摆摆手,一边急速地喘气,“下次能不能轻点,痛死我了,还有刚才她睁开眼了……”。“我去,你不要吓我!”小胖快速的转身,飞速地朝照片瞟了一眼,又飞速地转过身来对着我,“哪里张开眼睛了嘛,你吓我!!!仙子,你现在变坏了啊……”小胖还待要叽叽喳喳,我打断了他的话。
    “你看我像骗你的样子吗?我真的看到她睁开眼睛了。”我苍白着一张脸,额头上滚下豆粒大小的汗珠。
    “那你现在好点没有,有没有觉得哪里有不舒服的,要不要我扶你过去坐一下。”小胖终于反应过来,他手忙脚乱地想要搀扶我,把我扶到告示栏一边的大榕树下。我摆摆手,叉着腰,又喘了几口粗气,这才觉得好受了一些。“你这是见鬼了!”小胖有些难以接受,“青天白日的,还在公安局门口。那……那咋个办嘛?对了,要不要去找你那个乞丐保保给你看一下?”
    找臭老头吗?臭老头确实说过要来找我的,可这两天也没见他来,本来还想再等两天,可刚才,被那女人头看了一眼,我总觉得心里有些怪怪的。是害怕吗?我并不觉得自己害怕,我反而觉得那种溺水般的难受劲,是那个短命的女人似乎在用自己的方式想要告诉我点什么,可时间太短了,我又一点头绪都抓不住,要不,还是去找臭老头吧。迟疑了片刻,我拉着小胖转头就去了小西街。
    小西街又叫好吃街,听名字就知道,这条街上开了许多食店和饭店,各种菜系,各种小吃,琳琅满目,应有尽有。一到这条街上,小胖便馋得口水直流,路都快走不动了,哪还有心思跟我去找臭老头。这家的热凉粉好好吃,那家的凉面也不错,还有拐弯处担着挑子卖的的豆花真是又嫩又滑,这家推着个汽油桶状炉子卖的锅盔那是又香又酥,还有红糖果子一口咬下去,那叫一个又甜又脆,都好好吃!!!我使劲咽了咽口水,又看了一眼旁边的小胖,他比我更夸张,盯着一家烧烤摊子,眼睛都移不开咯。
    那个时候在我们一帮小学生当中,能够吃上一顿烧烤,就已经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了。摸摸衣袋子里的十块钱,我又想起了小胖扔下我就跑的事情,“你要是请我吃烧烤,我就原谅你。”我朝烧烤摊努努嘴。
    小胖苦着一张脸,把我拽到烧烤摊前的塑料凳上坐了下来。“老板,要两串豆干,魔芋,土豆,韭菜,小馒头,火腿肠,鸡郡肝,鸡翅膀...”我还待要点,小胖连忙捂住了我的嘴,“先这样,先这样,少放点辣椒,多放点孜然和花椒。”
    我一掌拍开小胖的爪子,撇撇嘴,专心致志地等着老板开始烤串。
    “我不是小气,仙子,我真的就只有十五块钱,再点,就没钱付账了。”小胖从裤兜里掏出两张皱巴巴的十五块钱,又小声地嘀咕道,“这是我攒了好久的零用钱,本来准备买漫画书的。”
    一见小胖一副委屈到不行的样子,我决定还是原谅他好了,心里想着,自己租的那套《七龙珠》还是可以借给他看两天的。
    “来来来,两个小伙子,先尝下我们家的韭菜烤得巴不巴适。”老板手脚麻利地端上一个套着塑料袋子的托盘,托盘上摆着两串烤得喷香扑鼻,油亮剔透的韭菜,韭菜上还沾着少许白芝麻粒粒,看上去就让人垂涎三尺。
    小胖也不嫌烫,他抓起一串,便往嘴里送去,嘴角四周糊了个油光锃亮也全然不觉,完全沉浸到韭菜的香味当中了。我见他吃得香甜,也有些嘴馋,只是嫌弃串韭菜的木棍有些油腻,便四下找纸巾。
    等我从隔壁桌拿了一筒卷纸回来,却发现自己的座位上却坐了一个素不相识,干巴瘦的怪老头。老头大喇喇地座在我的凳子上,举着我的烤韭菜,嗅来嗅去,一副要吃不吃,万分嫌弃的样子。
    “说起烤韭菜,初春嘛味道最好,秋天就要差些火候了,夏天最是要不得,吃了以后那一嘴的臭气哦,就跟吃粑粑没啥子两样。”
    呕,我顿时觉着有些恶心,默默放下了正准备伸出去的右手。
    小胖嘴角四周黏着几粒芝麻粒粒,举着一根空空的木棍,偏着头呆呆地望着面前的怪老头。
    老头不说话还好,他一开口,我便听出来了,这,不就是我那个乞丐保保嘛!
    第一卷 第六章 老乞丐
    “老板,再来个烤脑花,放辣点哈。”
    “要得,稍等下。”烧烤摊的老板继续忙活生意去了,我还在呆呆地打量着眼前的老乞丐。
    这还是我那个乞丐保保吗?却见老乞丐身上穿了件半旧的短袖白衬衫,一条蓝色土布长裤,脚上是一双解放鞋,鞋上少有尘土,甚是洁净。头发洗净剪短了,还修了面,露出了一张我从未见过的干瘦脸庞来,竟是少有的干净和整洁,连平时那股熏人的恶臭都没有了。我着实有些陌生,却见他冲我一笑,裂开一口大黄牙来,那眼神又十分熟悉,还是记忆中的样子。
    记忆中的老乞丐是个什么样子的呢?一身褴褛,臭气熏天,不开口说话,也不爱理人,任谁欺负他,都是一副打不还口骂不还手的呆呆样子。不过,我从未因为他是个乞丐而嫌弃过他,反而打心底里对他觉着有些愧疚,因为我明白拜他当保保,其实是为了给我挡煞。
    打从我记事起,我妈没少在我耳边念叨我那个特殊的命格,也常带我去看望他,每次去都会给他带些吃的喝的,逢年过节,还会给他带些水酒烧肉什么的。每次给他带吃食时,他总是这么笑着的,大嘴一咧,露出满口的黄牙来,那笑容直达眼底,仿佛是看到了什么了不得的稀罕宝贝一般。看到他这么高兴,不知为啥,我也觉得挺开心的。但有时候又会胡思乱想,他这么一天比一天糊涂的样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给我挡煞的缘故,每每想到这些,我又时常觉得愧疚起来。
    脑海中飞速闪过这些年来,我因为愧疚之心做过的事情。下雨天宁肯自己不撑伞,也要把伞送给老乞丐;每每从家里得了好吃的,我都舍不得吃完,都要偷偷摸摸地省下一半给他送过来;还有为了帮他赶狗,自己被狂吠的恶犬生生追了好几条街;......,凡此种种,不可一一列举,可是,可是老乞丐他不是个高人吗?他哪里需要我来帮他?他还救了我们,那天晚上他虽然臭,但他一点都没有平时稀里糊涂的疯劲啊!他为什么要装疯子,扮乞丐?想到这里,我便不由得咬紧了自己的后槽牙,好个臭老头,难不成,这么些年,你都是装得啊!!!!!!
    这简直,这简直,这简直是在利用我的同情心骗吃骗喝嘛!我一时气绝,完全想不到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臭老头的可恶行径了。
    正当我气的牙痒痒之际,老头却从裤兜里掏出一件红色的物事,小心翼翼地放到了桌子上,向我推了过来。他正忙着跟小胖抢食,嘴里顾不得说话,只用眼神示意我接过那件红色物事。
    我鼓着腮帮子气呼呼地朝着他哼了两声,到底还是接过了物事,拿在手里匆匆一瞥,却是一个红纸包,包了一块硬邦邦,棱角分明的东西。我小心地沿着折痕拆开红纸包,掀起一角,一汪绿光立刻映入眼帘,未待细看,老乞丐一把掩住红纸包,又依折痕叠好了,手一握,竟不知道收到哪里去了。我回忆着刚才那匆匆一瞥,好像,好像是块石头吧!只是那绿光,实在是极润极透,令人爱不释手,一看就知道不是块普通的石头。
    “你的。”老乞丐一面吃着烤串,一面从嘴里哼唧出两个字来。
    我的?我顿时一头雾水。这是个啥?为啥要给我?既然是我的,为啥还要收回去?还未等我开口询问,臭老头似乎知道我心中所想一般,又从嘴里哼唧出几个字来,“不到时候。”
    不到时候?那什么时候是时候?他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我为什么能够听清楚老头念出来的咒语,小胖他们却听不见?还有那天晚上臭老头从防空洞里拎出来的黑色塑料袋,里面装了什么?为什么不想让我们知道,还着急把我们赶出了防空洞?那张照片又是怎么回事?这些事情之间究竟有没有联系?
    “老板,结账哈!”正当我百思不得其解之际,老头和小胖已经结束了战斗。桌子上的托盘干干净净,除了油渍,辣椒颗颗,芝麻粒粒,香葱渣渣,竟是什么都没有剩下来。我无奈地叹了口气,刚才被老头的韭菜粑粑论败坏了胃口,不吃也罢。
    “我来算个账哈,素的五毛,荤的一块,脑花五块,一共是十六块钱,你们哪个结?”小胖万分不舍地把那两张皱巴巴的十五块钱递了出去,他翻开空空的裤兜,一脸无奈地望向我。我顿时无语,不是请我吗,我这一口都没吃上,还得倒贴一块钱,心里虽然这样想着,手却比脑子更快,先一步捏着五块钱就递了上去。
    离开了烧烤摊,三人溜溜达达地踱着步往回走,老乞丐笑眯眯地咧着一口大黄牙问道,“你们两个,咋不问我要烧烤钱啊?”
    小胖挠挠头,“命都是您老人家救的,请救命恩人吃个烧烤,怎么可能还要跟您要钱。”他指了指我的裤兜,“他兜里揣了十块钱,出门的时候,我就偷瞟到了。不差这点钱,我的不够,还有他这边补上的嘛!您老人家吃得开心就好。”
    老乞丐被小胖逗得哈哈大笑,“你这个胖娃儿,倒是乖觉,很对我老人家的胃口,我且问你,你是如何认出我来的?”
    小胖瞟了我一眼,“不是我认出来的,是小明他认出来的。你莫看他平时像个闷葫芦的样子,不爱说话,但是啥子心思都写在脸上,好猜的很。”小胖的话又逗得老乞丐哈哈大笑。
    Ε=(′ο`*)))唉,我在心里重重地叹了口气,我只是懒得说而已,是你们不懂,无语!!!哎,算了,算了,我一定得把这个毛病给改好了,在心里默默地下了决心,我一面漫不经心地走着,一面分神留心去听小胖和老头在聊些啥。
    二人一路上聊得哪叫一个气氛融洽啊,我就光顾着听他二人哈哈哈哈地笑了,很快地,便到了分岔路口。小胖辞别了我跟老乞丐,回家去了,我继续溜溜达达,心里却想着,老头这是没地去了,想要跟我回家?
    却见老乞丐抬起手来,轻轻地用手摸了摸我的头顶,顺手捋了捋我头上的几戳呆毛,忽而正色道,“有些话吧,是时候要跟你和你的家人聊上一聊了。”
    也不待我回答,他倒越过我,反而领着我朝着家的方向走了过去。这是什么情况,我赶紧跟上老乞丐的步伐,只是越发地觉得更加发懵了。
    刚进家门,我爹我妈便迎了出来,未待我开口,却见老乞丐双手互握合于胸前,先向我爹妈行了一礼,“两位善人,小老儿多谢二位这十年间的照顾了,我便是那小西街上的老乞丐。我姓肖,俗家名唤作肖一山,来自鹤鸣山。”
    虽然听不懂老乞丐话里的意思,但乍见一位仙风道骨的长者向我爹妈行礼,他二人立刻慌张起来,连忙抬手拦住老乞丐,“使不得,使不得,我们是后辈,这位,这位,......,这位仙师,您这是折煞我二人了啊!!!”
    “二位善人,小老儿有些话想要跟二位聊一聊,可否借个僻静的所在?”
    “可以,可以,仙师稍等片刻。”我爹一回头,便将正在一旁看戏的我拎进了小房间,顺带关上了房门,我顿时气急,这是什么情况啊,为什么每次一到关键时刻,就要清场,上次是我年纪小错过了,怎么这次还这样,不待这么办事的啊!!!!!!我正万分懊恼,刚才真应该找个隐蔽的角落缩进去,要不然现在就能光明正大地听他们聊些啥了,咦,对了,不让我听,我可以偷听啊!
    我蹑手蹑脚地走到房门边,支着耳朵便贴了上去,却是半点声音也没有,于是伸出手,悄咪咪地拉了拉门把手,房门纹丝不动,竟是被老爹从外面挂上了插销,这是防着我偷听呢!
    没事没事,这边锁了,还有后门呢,我脱了鞋,悄无声息地走到联通阳台的后门处,那门大打开着,并未上锁,估摸着是我爹没来得及,也忘了这事。
    我猫下腰,匍匐着爬到了阳台那头,爹妈房间的窗户下边,后门关着,我不敢造次,只敢把耳朵贴在窗户下边的石头上,气都不敢喘大了,唯恐被被臭老头听见。屋内三人低声地交谈着,虽能听见响动,却听不分明他们到底再说啥。我正想仰头,往窗户边再靠近点,没料想,几句话,顺着窗户边,清清楚楚地飘进了我的耳朵里。什么,五日后,我便要成为臭老头的徒弟了,这是为何,我越发百思不得其解了。
    前面确实写得比较拖垮,不过已经发了,就这样了,先不改了。见谅,见谅,摸索学习中,本周三更,周日再发一章。
    第一卷 第七章 拜师

    虽说是拜师,但还得考考我的个人能力。臭老头告诉我,那无头女尸案,便是我的考题。
    明白了,就好像四大名著里面写的那样,古代的那些个好汉要加入绿林,就得有个投名状当做是保证书,这样既可以用来彰显个人能力还可以用来表示自己对组织的忠心。
    可是除了知道臭老头叫肖一山,来自鹤鸣山,会跳大神,能念咒语,会画黄符招天雷,驱除邪祟之外,我对我即将要加入的组织一无所知。
    而奇怪的是,我老爹却对这些他之前一直视为封建迷信的东西,丝毫没有表示出任何反对或是劝阻的意图,他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告知我,要对世间万物保持一颗敬畏之心。
    “你相信自己的命运吗?如果命运要你平凡,要你低头,要你匍匐,要你流血,要你牺牲,你会认命吗?”老头突然犹如语文老师附体一般,一连用了好几个排比句,向我发起了灵魂拷问。
    当然不认命,如果我认命,如果我的家人认命,这十年之间,他们就不会如此费尽心力地想法子要替我挡煞,要替我改命了,我在心底默默地回答道。
    “可是,我才不到十岁啊,那些刑侦队的叔叔们都做不到的事情,我能做到?而且,好像没有人问我愿不愿意啊?”
    “怎么?你不愿意?”臭老头十分惊讶,“不应该啊,你的生庚八字命属星盘都在告诉我,你天生就对这些事情非常感兴趣,而你在防空洞内的表现也告诉我,你天生就适合这一行。那么,是为什么???”
    呃,我被口水噎了一下,耳朵开始有些发烧,为自己的口是心非微微觉得有些发窘,是的,我愿意,但是我不知道如何去做,才能把这件事情做好,才能真正地帮到照片上的那个女人。
    臭老头微微一笑,似乎看破了我心中所想,但他并未说破,“这样吧,我给你一个提示,那天晚上,在防空洞里的小孩们,你都可以找他们帮忙!”
    他们,他们能有什么用?我开始认真思考老头话里的意思......
    “等一下,仙师,听您话头,这个臭小子似乎去了防空洞,还不是一个人,而且还发生了点事,您老也在,是这个意思吧!!!”我爹的声音突然冒了出来,从他的声音中,我似乎听出了冰冷的恨意。
    不好,我心下一颤,偷偷一瞥,我妈已经开门去找竹条了,完了,完了,被他们知道了。
    “我都说了多少次了,你这个背时娃儿,喊你不要去防空洞,不要去防空洞,那里危险,你不仅偷偷去了,还带人去,你看,你看我今天怎么收拾你.......”
    完了,完了,乘着老头正在阻拦我爹,我妈满屋子找笤帚的时机,我急忙慌不择路地夺门而逃了。
    此时天色尚早,月亮还未出来,夕阳斜下,暑热渐去,街面上吹来阵阵微风,独自一人走在熙熙攘攘的街头,但似乎,感觉还不赖。此时此刻,我的脑子异常的清醒,也许是因为自己刚刚机智地躲过一场追杀。下一步我应该去哪儿呢?要不要去告示栏那里,再看一眼照片?
    算了,算了,我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我虽然不怕,但是那种情绪实在是让人觉得挺难受的,我也没憨到那种程度,独自一个人,要是没人把我叫醒的话,那咋办!不过既然消息是从小胖那里得知的,那么这第一个场外求助对象就已经确定了。我抬脚便往小胖家走去。
    “啥,你问我是怎么知道照片的事的?”小胖瘫在床上,努力地回想从防空洞回来的第二天,发生的事情。
    而我,则在他卧室里一面努力转圈溜达着消食,一面听他说话。
    “那天中午,我吃完了午饭,我妈便让我拎着饭菜去给我爸送饭,在办公室里,还没吃上两口饭,便来了两个叔叔,我爸就让我先回去了,还神神秘秘地把办公室的门也关上了。然后我就在门外偷听来着。也没听多久,就听着昨天夜里,传达室多了一个塑料口袋,那看门的秦大爷打开一看,是个人头,吓得差点犯了心脏病,连忙去叫了人出来,然后就有了后面这些事了。”
    “我说仙子,你怎么还在想这个事情啊!都想一大天了!你真的一点都不怕吗?”
    “我不怕!”我摸摸肚子,停了下来,小胖爸妈太过热情了,一不留神就多吃了一碗饭,有点撑着了。
    “小胖,你有没有觉得那个塑料口袋很耳熟啊!!!!”
    “你是说,那就是咱们在防空洞里发现的那一个,你保保给送来的!!!”小胖秒懂。
    “要不,我们去跟你老爸坦白吧,就说那个口袋是我们在防空洞里面发现的。就是我们两个人去的,不要提你堂妹和我干哥,免得他们也挨一顿打。也不要提我保保,不然就讲不清楚了。”
    “坦白是要坦白的,毕竟是条人命,而且这也是条很重要的线索,但是怎么才能讲得通口袋是如何出现在传达室门口的。我们发现了袋子,打开一看是个人头,然后在所有人都毫无觉察的情况下,悄咪咪地送到公安局的传达室门口。你觉得我爸能信?你觉得以我这个胆子,能干出这种事情来?”
    呃,我被小胖的话噎住了,是的,这正是我疏忽而没有考虑到的一点。如何能够把臭老头,娇娇,二货从这件凶杀案中摘出去,而又能够让黄叔叔知道,这个人头是被凶手封在了防空洞内的墙洞里。我坚信,只要黄叔叔他们去防空洞内探索一番,就一定能够发现更多的线索。
    “要不,你再去看一遍《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找点灵感?书在书柜里,你自己拿?”小胖给我出了个主意。
    我脑子里飞快地闪过了无数个念头,但都被自己一一否认。防空洞内的那堵诡墙上肯定会留下被雷劈过的痕迹,这是说不通的地方,也是会被他们查找到的痕迹;因为墙面是被雷劈过的,所以很难留下什么指纹之类的线索;地面上也许会有脚印,不过因为是水泥路,而且来防空洞探险的孩子们很多,也很难会有什么线索;那个黑色塑料袋子,凶手和臭老头摸过,上面也许会有他们的指纹,但不会有小胖和我的指纹......“我想了想,觉得,把我们做过的事情告诉给你爸就好了,至于我们没有做过的,就装作不知道”,我思考了半天,告诉小胖我的想法。
    “那天晚上,我和你两个人一时间心血来潮想要去夜探防空洞,走着走着,发现了一面坍塌的墙壁,在墙洞坍塌的地方,露出了黑色塑料口袋的一角,我俩正准备去看看那是什么,这个时候,洞顶的灯突然灭了。于是我们吓得半死,尖叫着就跑了出来。第二天,你去给你爸送饭,偷听到了他们的谈话,本来没有在意。但是今天晚上我来找你玩,你想吓唬我,便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我,我就跟你提到了我们在防空洞的经历。至于塑料袋为什么会出现在传达室,我们并不知道原因。那么后续就是去找你爸告诉他事情的缘由了。”
    “至于娇娇和二货,防空洞的事情他们是不会说出去的,不用再去叮嘱他们了,有时候不知道反而会表现得更加真实。好了,是时候表演真正的技术了,去吧,去找你爸坦白从宽。”我指了指卧室门口,向小胖示意。
    “等等,等等,我先捋一捋啊,我一个人?你不去?”
    “这事是因为你偷听引起的,你是主角,我最多算个旁证,如果需要证明,我再去扮演路人的角色,这样思路比较清晰,逻辑也通顺。万一你露了马脚,我也好在事后帮你补救。”而且,如果有外人在场,你爹就不方便揍你了,我在心里默默地补了一句话。
    至于塑料袋上是否有臭老头的指纹,我其实一点都不担心,既然他能够让我解这道题,自然知道如何应对,否则,岂不是连我这个学生都不如。
    小胖跟我串好口供之后,就去找他爸坦白从宽了,此刻的我还不能走,只能从书柜上取出那套已经看了一万遍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再温习了一遍。
    这天晚上,我是在小胖家睡的,我爸妈没过来找我,那肯定是打过电话了,黄叔叔后来也没有找我谈话,估计是在电话里跟我爸妈验证过防空洞事件的真伪。
    黄叔叔没有在家,跟小胖谈完之后,他顾不得收拾小胖,就急匆匆地出门了。此时月上中天,小胖也早已进入了梦乡,打起了小小的呼噜。而我睁着眼睛,却怎么也睡不着。
    其实在这件事情里,我能够起的直接作用,并不会很大。我只是小孩,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也没有武器,在面对危险的时候,首先应该做的事情是自保,而不是头脑发热就冲上去跟歹徒搏斗,这是非常愚蠢的行为。所以我能够起的作用,就是在案情陷入迷局的时候,提供一些关键性的线索,然后把这些线索抛给黄叔叔他们,让他们去解决。
    除了告诉黄叔叔这条线索之外,我还能再给他们提供一些什么样的关键线索呢?我的大脑飞速转动着,开始尝试着对案件进行复盘。如果我是凶手,我会怎么做?
    出于某种现在还不知道的原因,我杀了这个女人,我冷静而残忍地割下了她的的头颅,装进了一个黑色的塑料袋里面,这个塑料袋非常普通,是一个小号垃圾袋,街面上随处可见,到处都能买到,没有办法追踪来源。接下来我要清理作案现场然后毁尸灭迹。我挑选了一个合适的地方来抛弃尸体,狗耳坡上的防空洞有闹鬼的传闻,来这里的人很少,尸体扔在这里应该不会被人发现。趁着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我躲过林场的看守,将头颅偷偷带进了防空洞,砌进了这堵墙里面。
    想到这里,我突然发现了一个不合理的地方。
    头颅被扔在这里,那其他部位在哪里?会不会被封在了防空洞内的其他墙面里?
    为什么要把尸体砌到墙洞里?砌墙难道不耗时间吗?难道不怕被意外闯入探险的孩子们撞见吗?有这个砌墙的时间,为什么不在狗耳坡后面的树林里,随便找个偏僻的地方,挖个洞把尸体埋进去?现在不是伐木的季节,林场里一个人都没有,藏到了无人迹的树林子里,岂不是更难被发现?从路程上来看,应该是先到树林,躲过守林人,再到防空洞,从时间上来看,挖坑的时间也肯定要比砌墙的时间少得多啊!
    凶手为什么要冒着可能被人发现的风险,舍近求远,做这种费时费力的行为呢?
    除非,他觉得防空洞内更安全,更适合隐藏自己的秘密,甚至他并不害怕撞到其他人,或者是他有很大的把握不会撞到其他人。
    他了解这个防空洞,他知道哪里可以躲避闯入的探险者,偶尔在这里出没的林场工作人员,他熟悉这里的地形,也许曾经在林场工作过。
    他应该是一个孔武有力的成年男子;他沉着冷静,凶残果决;他甚至知道在墙面上漆上一句似是而非模糊不清的话语来吓唬来防空洞内的探险者;但看样子似乎并没有接受过多高的文化教育;他有过从事体力劳动相关的行业经验,会砌墙。至于更多的关于凶手的信息,我一时想不出来了,那么暂时就先这样吧。
    被害人那边又是一个什么情况呢?也许可以让被害人自己告诉我,明天,我决定跟小胖一起再去看看那张照片。
    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我决定放任自己陷入梦乡当中,明天,就让死者来亲自跟我交谈吧。
    今天,略晚了点
    第一卷 第八章 许中秋的一生

    第二天一大早,我和小胖两人来到告示栏前。
    “小胖,如果我坚持不下去了,我会给你比个手势,你看到这个手势记得一定要把我叫醒。”
    我冲小胖比了一个耶(^-^)V。
    “知道了”,小胖对我点点头,“可是,这样真的没有危险吗?你这个共情术靠谱吗?我以前也没见你用过啊?万一你被害死了怎么办?”小胖有些语无伦次。
    共情术有没有用,我其实自己心里也没有谱,毕竟,我也是昨天才发现自己有这种能力,我给这种能力取了个名字叫做共情,就是进入到他人的感知世界中,感同身受。我始终坚信,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恶,凡事必有其因果缘由,我只是一双眼睛而已,所以,我不怕。
    “喝,开始吧!”为了给自己壮胆,我像模像样地吼了一嗓子,双手贴在了照片上,然后,睁开了双眼,直勾勾地盯着照片上女人的眼睛。
    她张开了眼睛,定定地看着我,熟悉的晕眩感又再次袭来,我又一次被拉入到她的意识当中。
    四周是一片白茫茫的雾气,我什么都看不到,而后,我听到了婴儿呱呱坠地哭泣声。
    “太好了,太好了,是个女孩,这孩子是中秋节出生的,那么就叫许中秋吧!!!”
    周围响起了喧闹嘈杂的人声,许中秋,是你的名字吗?一阵强烈地困意向我席卷过来,实在扛不住了,我顺其自然地睡了过去。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周围的雾气不见了,自己坐在一张简陋的木板凳上,一个中年女子正絮絮叨叨地跟我说着话。
    “中秋,你高兴吗!马上就能去公社读书了。这可是我们村第一次办公学啊,你可得好好努力,不要像你爸跟我一样,大字都不识得几个.......”
    女子说个没完,我张了张嘴,想要开口说话,发现自己开不了口,也发不出任何的声音来,是了,这是这个叫做许中秋的女子的记忆。许中秋?莫不就是被害人的名字,我看到的正是她的回忆。未及细想,眼前一晃,我又被拉到了下一个场景当中。
    我扎着两条羊角小辫,穿着一身簇新的蓝布外套,斜挎着一个土黄挎包,一蹦一跳地往乡村公社走去,就好像,我真的变成了一个小姑娘,这感觉还挺新鲜的。等我走进公社的教室里,里面早已乌压压地坐满了人,有脸上还挂着两管鼻涕的小屁孩,也有看上去比我大了许多的大孩子们,大家都挤在一间教室里,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在交头接耳,小小声声地咬着耳朵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只剩下唯一的一个空位了,我连忙走过去,座了下来,旁边伏在课桌上的男孩子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只见他生的浓眉大眼,一脸干干净净,跟其他农村孩子相比起来,少有的干净和舒服。我冲他一笑,“我叫许中秋,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安振华。”男孩见我一笑,也咧嘴傻乐,露出一口整齐的大白牙来。
    我从挎包里掏出一小片油纸包好的红糖,掰成两半,递了一块过去,小声地说道“吃吧,吃了我的糖,从此以后,我们就是好朋友了!”男孩接过我递来的糖片,低头塞进了嘴里。他仰起头来,笑眯眯地继续望着我笑,而我,也望着他笑个不停。
    我能够感受到,自己此时的心情,就如同口中的红糖一般甜蜜,是真的真的非常难忘的快乐时光啊!
    就在这个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了一声低低地叹息,那叹息声转瞬即逝,很快消逝在微风中,似乎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而眼前的景象也随着这声叹息变换到了下一个场景。
    昏黄的煤油灯下,母亲正支起夹板纳鞋底,父亲一边抽旱烟,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母亲拉着家常,而我则围坐在油灯一旁写作业。
    “中秋啊,你有个同学是叫安振华不?他比你大一年,今年应该是要16岁了。你晓得不,前些天他妈妈过世了。”父亲将烟锅在鞋底磕了磕,突然跟我说起安振华来。
    “说起这个娃儿啊,也是个苦命人,我记得62年三年困难时期那个时候,他亲爹饿死了,大概是67年,他妈改嫁给了我们村里的邮递员老罗,那时候我还抽过老罗散的喜烟。你看这才过了5,6年,他亲妈也不在了。老罗这个老光棍好不容易过了几年安生日子,又成了个老光棍,还要养个半大的拖油瓶,这个日子过得呦!”父亲摇摇头,又重新装了一锅烟草,对着煤油灯吸了起来。
    “老许,我听隔壁吴嬢嬢说起,等给老罗屋里头的人出完殡,他就要把这个儿子送出去当兵。”
    “当兵,当兵好啊,要不然留在乡下也当邮递员,蹬一辈子洋马儿吗?听说老罗是托了些关系的,他也是对得起他那个死去的堂客了。”
    心里猛地一颤,我已经有两个星期没有见过安振华了,原来,竟然是他妈妈去世了,他要去当兵,那么我是再也见不到他了吗?一阵难以言表的酸楚涌上心头。
    父亲见我停了笔,以为我做完了作业,便招呼我们赶紧熄灯睡觉,好省些灯油。母亲连忙熄了油灯,屋内一片漆黑,二人摸索着回屋去了。借着屋外的月光,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只是这一晚上,我却怎么都睡不着。
    第二天一大早,我蔫头蔫脑地起了床,出了门,便看见门外的土石路上放着一个油纸包,上面还压着一块石头。捡起油纸包,拆开一看,里面是一颗再也普通不过的扣子了,一见到这颗扣子,我的眼泪便止不住了。原来昨日,他已经来跟我告过别了,捏着这颗扣子,我哭得稀里哗啦,或许这辈子,我真的再也见不到他了
    18岁的时候我穿上了红衣,嫁给了父亲在供销社的同事余卫东,19岁的时候,我生下了余小花,回到家中带孩子操持家务,成为一名再普通不过的农村妇女。四年前的那颗扣子,被我藏到了箱子的最底下,也藏起了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他如今在哪里,是否还活着,我想都不敢想,我以为我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直到两年后,我又再一次见到了他。
    “中秋,我回来了!我从战场上回来了!”忽然有人唤起了我还未出嫁前的名字,我有些恍惚,回头一看,一个当兵模样的男子,背着被褥,拎着网兜,站在我娘家门外的土石路上。他一脸激动地望着我,想要往前走,却又不敢往前走。
    阳光有些晃眼,我眯了眯眼睛,努力地辨认着这个看上去有些眼熟的陌生男子。除了我的父母,还有谁会唤我当姑娘时候的名字呢?别人都叫我,小花的娘,余卫东家的,而唯独再没人叫过我许中秋,等我再看到那尘封已久的笑容的时候,我知道,是他回来了,离开了6年,他终于回来了。
    我欣喜若狂,几乎就要狂奔过去,一个圆滚滚的小东西阻碍了我的脚步。2岁不到的余小花不知什么时候从院子里走了出来,她抱住我的一条腿,仰起脸,冲着我甜甜地一笑“妈妈,抱抱......”
    我一阵心酸,停下了脚步,蹲下身,将余小花抱了起来,等我再往路口望去时,却只看到一个仓皇而逃的背影,眼泪夺眶而出,是了,我跟他再也不可能。
    一个月之后,没想到安振华避开众人又再次来找我,他让我跟他一起走,离开崇义村,到一个新的地方去生活。我心中似乎又燃起了希望,可看了一眼怀中熟睡的小花,心中又满是酸涩。我轻轻地拍了拍熟睡中的小花,拒绝了安振华。
    “我会等你的!”安振华留下一句话便离开了。这一次他遵守了他的承诺,这一等,便等了九年。
    1979年安振华从朝鲜战场上回来之后,县里给他安排工作进了巢丝厂保卫科,一个一无所有的农村小子突然摇身一变成了城里的工人,这让村里许多人既羡慕又嫉妒。9年时间陆陆续续不停有人给他介绍对象,但都被他一一拒绝,一时间,村里便有许多风言风语传来传去,说什么的都有。这些话传到了余卫东耳朵里,他虽然嘴上不说,但每次面对我总是眼红面黑,越发不让我出门,便是娘家也不让我回了。
    余卫东大我八岁,家里做主让我嫁给了他,我跟他本也就没什么共同语言,可乡下人过日子不就是这样吗,图的就是一个安稳,至于有没有感情,那并不重要,而且他对我和小花确实很好。只是,除了一个小花,连个说话的对象都没有,我越发觉得日子过得难捱和苦闷,终于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下去了。
    这一天夜里下起了暴雨,余卫东还没有回家,小花已经早早做完作业睡觉去了,我还就着一盏煤油灯,一边给小花做新衣服,一边等余卫东回家。
    门外突然传来一阵巨响,我连忙举着油灯去院里查看,是余卫东喝得醉醺醺地回来了,他打不开门,一阵乱踹,此刻正抱着院门,在一旁呕吐不止。等他顺过了气,我连忙把他扶到里屋的床上, 从厨房里倒了热水,我拧了一条热毛巾给他搽脸,却被他札手舞脚地挥掉了毛巾,一个大力使劲地抽了一巴掌在我的脸上。我被他打得有些愣神,却清清楚楚地听到他嘴里兀自不干不净地骂着“你这个该死的贱人,居然背着我去偷人,让我成了活王八,看我打不死你,还有你那个奸夫,迟早有一天,我要杀了你们这对奸夫淫妇......”
    我又羞又气又恨,任凭我心里是怎样想的,可我从来没有做过任何一件对不起你余卫东的事情。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你从来没有开口问过我一声,而我便在你心中成了背夫偷汉的死贱人,迟早有一天,你还要置我于死地。是了,你嘴上虽不说,可心里早就给我判了刑,罢了,罢了,既然这样,还勉强在一起过什么日子啊。
    心口一股怒火烧得火热,我顾不得门外还下着倾盆的暴雨,便一头扎入雨幕中,头也不回地走了。
    第一卷 第九章 许中秋的一生(中)
    我在雨中坐了很久,想明白了,人生苦短,我总要为自己活一次。我回了娘家,第二天一大早,顶着半边肿胀的脸,在父母的陪同之下,去了老村长家。在老村长的调节之下,我跟余卫东解除了婚姻关系。余卫东父母双亡,照顾不好小花,但他坚决不肯让我带走小花,老村长做主,将小花寄养在我父母家,两人可以随时来看她,但不许带她走,也算是为老余家留了个后。
    我拜别父母,决定离开崇义村,是啊,还留在这里做什么呢!无论我是对是错,在这些人眼中,我都是错的,他们看我的目光,也都跟余卫东看我的眼光是一样的,他们心里,说不定也跟余卫东想的是一样的,我是个背夫偷汉的死贱人,如果现在不是新社会,说不定我早就被他们抓住浸猪笼,沉塘了事。
    我独自一人,离开了崇义村,去了远房表亲家所在的大盘县,在他们的帮助下,我在县里招待所找了份清洁工的工作,安顿了下来。
    ......
    ......
    “仙子......仙子......你别看了,赶紧回魂,我爸过来了,快!快!不然来不及了!”小胖子左右开弓,那浑厚的肉拳头便一拳一拳地捶在了我单薄的胸口上,我被他捶得几乎背过气去,许中秋的回忆也被小胖的老拳捶断了,我回到了现实当中。
    “哎呦,我的祖宗呦,钻了防空洞不说,还要看这玩意,这东西是你们小孩能看的吗,也不怕看了做噩梦,赶紧走,赶紧走!”
    黄叔见我一脸惨白,赶紧把我拉走。我反手抓住黄叔的手腕,“黄叔,这个女子我见过的。”
    黄叔大吃一惊,“你真的见过她?”
    “上次跟我爸吃席,在县里招待所见过她”。我冲黄叔叔肯定地点点头。
    黄叔叔在外面奔波一夜,连脸都没来得及搽一把,便带着人往县里招待所去了,临走前,他指定小胖把我送回家。
    小胖送我回家,顺便在我家吃了顿早餐,家里只有老妈一个人,我爸却不知道上哪儿去了。老妈告诉我,昨天夜里,狗耳坡上的防空洞出了人命官司,我爹被借调过去帮忙,她再三嘱咐我们,再不可去防空洞淘气了,得了我们的保证,这才急急忙忙地去上班。
    等家里只剩下我跟小胖两人,我这才跟他说起我在许中秋记忆中看到的画面。
    “你没看到凶手啊!那还要再看不?”
    “不看了,不看了”,我连忙摆摆手,“再看下去,估计就是她被大卸八块的场面了,那画面太血腥暴力,我还小,承受不了!”
    “我发现自己的能力,现在还有点不受控制。我待在她回忆中时间越久,我就越发变得不是自己,我不是我,我变成了她”。我不知道应该如何跟小胖形容那种感受。
    “明白,明白,就是你变成了女子是吧!”
    “刚开始的时候,我还能区分我和她的意识,到后来,我完全没有自己的意识了,只能感受到她的喜怒哀乐!”我不由得打了个冷战,指了指自己,“要不是你及时把我叫回来,说不定,这壳子里面就得换成那个许中秋了!”
    “这么危险啊,哎呀仙子,你千万别再用你那个什么共情术了!”
    我依然心有余悸,冲小胖点点头,那是肯定不能再用了啊!
    “不过话说回来,究竟谁是凶手呢?目前看来,余卫东的嫌疑最大,我们要不要告诉我爸?”
    我摆摆手,这怎么说得清楚我是怎么得知嫌疑犯的名字和身份的。
    其实这种案件,关键在于确定被害人的身份,只要确定了被害人的身份,通常可以先从她的社会关系入手展开调查,只要有足够的人力和财力,破案只是时间问题。
    许中秋曾经在县里招待所工作过,我相信黄叔他们只要去招待所调查一番,很快就能确认她的身份。
    余卫东究竟是不是嫌疑犯,现在还不好断定,他并不符合我之前做的嫌疑人画像;至于安振华,他更符合我对嫌疑人的推测,但目前看来他似乎并没有作案动机。
    我将自己心中的疑虑说给小胖。
    小胖瞪大了眼睛,一脸不可思议地望着我,“仙子啊,你是怎么知道这么多的!我都快佩服死你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可没有写过这些啊!”
    啊呸,狗嘴吐不出象牙来。
    你能给你爸送饭顺便偷听,就不许我给我爸送饭顺便偷看吗?更何况,我还有我妈呢!
    县里公安局在90年代的时候并没有设立专门的法医科,遇到需要检验的情况通常会先跟人民医院打好招呼,然后送往解剖室,再抽调外科手术室的医生予以配合。我母亲则会在参与检验之后,负责一部分的文档整理工作。偶尔,她也会背着我,在跟我爸聊天时,不小心带出一些话头被我偷听到。他们的书柜中,也有许多关于刑侦,解剖,犯罪心理,医学相关的书籍,有时候,少那么一两本是不会被他们注意到的。
    这些书,可比小说好看多了,不过我才不会告诉小胖这些,让他继续崇拜我吧!我在心里小小地得意了一把。
    “不过你看,要是能早一天破案,我爸、你爸,还有公安局的那些叔叔阿姨们,就不用这么辛苦了!”小胖开始心疼一晚上都没睡觉,刚回来又马上出去调查的黄叔来。
    是啊,我爸也在现场忙活了一夜,到现在还没回来。
    老王同志虽然只是派出所的片警,但案件是在他的辖区发生的,这个时候有责任和义务要配合刑警参与到这起命案调查当中。
    更何况“命案必破“是公安部确立公安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这起案件不破,他们就得一直在外奔波。
    我也心疼起我爸来。
    如果我能够再找到一些关键性的线索就好了,这样就能尽快破案。可是,作弊有可能会死的啊!一个不甚,许中秋就跑出来了,而我就不得不去地府投胎。一时之间,我有些犯愁。
    “要不,我们再去防空洞看看?”小胖提议。
    老爸他们还在那儿排查线索呢,怎么可能进得去?我对小胖翻了个白眼。
    “我的意思是,咱们去狗耳坡上的林子里!”小胖跟我解释道,“洞里我们去不了,但可以去地面上转转啊!你还记得我们当时听到了咳嗽的声音,喝水的声音,还有人穿着拖鞋哒哒哒哒走路的声音吗?”
    是了,小胖子的话猛然间提醒了我,当时我还想,这防空洞果然连通着地道,不知通到了哪栋居民楼地下呢!即便是原来的地道堵住了,离得这么近,只要往下挖,费不了多大的劲,也能挖出条地道通往防空洞。
    我茅塞顿开,可马上又犯起了难,“实不相瞒,那天晚上走的道,我是完全记不住了!”(哎!我才不会跟小胖承认,自己是个路痴来的呢!)
    “实不相瞒,那天晚上走的道,我可是记得清楚得很呢!”,小胖双手一摊,学着我的语气一脸得意地说。
    “你这孩子,让我怎么夸你好呢!记忆力,好!棒!!!真棒!!!棒极了!!!”我举着大拇哥,还不吝啬地吹捧起小胖来。
    小胖被我捧得飘飘然,掐着腰,45°仰头望天,浮夸地哼了一声,便带着我出门去爬狗耳坡了。
    我两一人戴了顶草帽,背着一壶凉白开,不敢从人民医院的后门上山,怕遇到我爸,特意绕了远路,爬到电视转播塔,在转播塔所在的山坡上,俯瞰下方的狗耳坡。
    此时日头正晒,四周又没有什么可以遮挡的树木,偶尔有风,也是热风,幸好有这顶大草帽,才提供了些许阴凉。我和小胖挑了个视野良好的空旷之处,席地而坐。小胖从书包里掏出指南针、日记本,铅笔,定好了方位,在空白处画了个叉,便将东西递给我。
    “注意比例尺啊,我提供方位,你来画地图!时间什么的你得提醒提醒我!”
    得,果然还是高估了他。我接过了笔记本。
    顶着上午十点的日头,我两在山坡上,修修改改约莫过了1个多小时,一份非常潦草的地图终于完成。在终点位置,我用红笔画了一个大叉,以这个红叉为圆心,1厘米为半径的区域,草草地勾出一个红色的圆圈来。虽然比列尺不是那么准确,但如果方向没有错的话,红圈范围之内,便是我们发现尸体所在的区域了。
    “走呗,我们去那儿转转,然后回家吃饭!”我用手指了指红圈所在的区域,又记了几眼地图,将日记本收进了书包。我领着小胖,看似漫无目的,却又目标坚定地向那红圈位置处,慢慢地靠近着。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却是骨感的,更何况,我还是个路痴,虽然不是特别严重,但也好不到那里去。
    正所谓看山跑死马,在防空洞内,我们磨磨蹭蹭不过走了半个多小时的路程,来到地面上,反而不好找,主要是原本有路的地方没有路,只得重新回头,确定方位,再找路前行。这么走啊走啊,直到水壶里的水都喝完了,我总算是在山坡上,看到坡下不远处,有个小小的鱼塘,几栋孤零零房舍立在那里,烟囱里有寥寥炊烟升起,更远处,还零星散布着几栋田居。有人,那就意味着,这块区域,可能就是我们要找的地方。
    我跟小胖休息了片刻,振作精神,寻了一条路,便往坡下走去。哪知走了没多远,突然一阵犬吠远远从树丛中传了出来。妈呀!有狗!我顿时吓成了鹌鹑,也顾不上小胖了,一面狂叫着,一面疯狂地朝山坡下跑去。
    “你个死孩子,等等我啊!!!”身后传来小胖断断续续地呼喊声。
    我只顾狂奔,既不知道自己在哪,也不知道小胖在哪!眼前出现了一个小土坡,土坡比我还高了约有半个身子,只是我伸长胳膊能够将将够住的地方,恰巧长了一根比我大拇指粗不了多少的小树。狗应该是上不去的,爬上土坡,我就得救了,我欣喜若狂,越发玩命地往土坡奔去。
    近了,近了,更近了,我终于跑到土坡尽头,拽住小树,蹬着两腿便往上爬,可惜失败了,我又滑了下来。犬吠越来越近,我心中大急,拽住小树,又开始爬坡,快了,快了,我已经越过了小树,很快就能上去了。
    就在我马上要成功的时候,一双手从背后伸了过来,一个大力把我拉了下来,两只大脚胡乱踩着我的后背,拽住小树,越过我,竟然成功登顶了。只是小树不堪重负,被连根拔出,随着拔出的小土疙瘩,滑到了坡底。我抬头一看,居然是死胖子。他伸出手,试图拉我上去,可那小短手,有啥用!
    完了,完了,爬不上去了,恶犬越来越近!我实在忍不住了,哇的一声,大哭起来,眼泪鼻涕横飞,缩成一团动都不敢动,已然做好了要被狗咬的准备。
    哪知这恶犬奔到尽头,却似乎被我的大哭吓住了,也许是我的哭相过于狰狞?只见它呜咽了两声,竟是掉头往来路跑走了。
    哭声堵在了嗓子眼,眼泪还在脸上继续流淌着,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该继续哭。
    “上来吧,小孩!我拉你!”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一只手伸了下来,我抬头一看,认出了那张脸,虽然和记忆中的样子有所出入,但我还是认了出来。
    他是,安——振——华。
    第一卷 第十章 许中秋的一生(下)
    那是一只非常结实,强壮的胳膊,肘部一屈,上臂肌肉块便鼓了出来,我被他轻轻一提,借着力道蹭蹭蹭蹭地爬上了土坡。原来土坡的另一面,还有一条小道通往鱼塘。
    “小孩,我带你去洗洗脸!”安振华看了看我那张被眼泪,鼻涕,泥巴糊得惨不忍睹的脸,指了指不远处的鱼塘,“我姓安,是个养鱼的。”
    我不做声,装出一副被狗追怕了,还未缓过神的傻样子来。
    “他怕狗”,小胖替我答道,“叔,我们的水喝完了,能给口水喝吗?”
    “行啊,走吧!”安振华转身,带着我们往坡下走去。
    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我使劲拉了下小胖的胳膊,默不出声地跟上了安振华,我知道,小胖明白我的意思。
    我捧着打上来的井水将脸洗干净,却见安振华从井里又拽上一只竹篮,篮子里放着一个西瓜,他几拳将西瓜砸开,拎着篮子到了凉快的门廊之下,便招呼我们过来吃西瓜解暑。
    “刚才追你们的狗是我养来看池塘的,白天没拴它,它便满山乱跑,没吓着你们吧?”
    安振华一边说话一边将手里的西瓜分给我和小胖。
    “没事,没事,安叔,谢谢你的瓜!”
    小胖一面吃西瓜一面跟安振华攀谈起来。
    小胖这个人吧,缺点很多,但优点还是很明显的,他记忆力很好,很会看脸色,尤其擅长跟人打交道,编瞎话的功夫那是一绝。
    我们二人在小胖口中成了还没完成暑假作业的苦逼学生,需要去镇上东郊的魁星阁转转,好回家写一篇作文。到了山上,却迷了路,被狗一追更是分不清楚东南西北,一路到了这里。我听他一口一个叔,跟安振华聊得挺亲热。
    “魁星阁啊,离这里还有老远的路,你俩的方向刚好反了。”
    安振华指了一条下山的路,辞别他以后,我和小胖慢慢地走上小路下山去了。
    直到离开了鱼塘很远,小胖才敢开口,“安叔就是安振华吗?他是凶手吗?可他不像是凶手啊?凶手哪有这么好心,还请我们吃西瓜。”
    我对小胖清奇的思路觉得非常无语,??,坏人!就一定要把自己是坏人这几个字刻在脑门上,让人一眼就看出来?更何况我在许中秋的记忆中只看到她自己一个人来到这里,安振华是何时来到大盘县,我并不知道。现在这种情况,显而易见,安振华比余卫东的嫌疑更大。
    “走,咱们去狗耳坡找我爸,把这件事告诉他。”
    回到镇上,来不及休息,我拉上小胖又爬上了狗耳坡,很快,找到了老爸,将一上午的经历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
    老爸并没有责怪我,只是若有所思地盯着我看了一会,却又没说什么。
    我被老爸盯得有些发毛,什么意思,是要秋后算账吗?
    脑子转得飞快,手里也没停着,我从书包里掏出那张简陋的地图,指着红圈告诉老爸,这个区域下面大概就是我们在防空洞内发现塑料袋的地方。上面有个鱼塘和几户农家,我们还跟鱼塘的主人打过交道,他姓安,这几户人家都有很大的嫌疑。
    老爸听完我的话,拍了拍我的肩膀,“孩子们,我知道你们的心思,但也请你们相信我们人民警察,这件案件,我们一定会追查到底,还被害人一个公道。”老爸又拍了拍小胖,然后送我俩回家。
    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老爸不再把我当一个小孩一样对待,突然之间,我有些激动,觉得自己也能发挥一点作用了。激动之下,我在床上滚了几圈,实在是又累又困,迷迷糊糊之间便睡了过去。
    半夜的时候,我被渴醒了,正准备去客厅喝水,听见房门外传来隐隐约约的谈话声。我把耳朵贴在木门上,原来是老妈正在跟老爸说话。
    “小明睡了吗?”
    “早睡着了,我刚刚去看,累得都打小呼噜了!他今天跟小胖爬了一天的山,饭都没吃,躺下就睡着了。”
    “这两孩子一天天心也真大。也不怕遇到个什么危险!”老妈突然叹了一口气。
    “老王,前天夜里,事发突然,我一时之间也没有转过弯来,现在想起来只觉得很不可思议,你觉得那老仙师讲的是真的吗?”
    “你这个人真的是!这么多年以来,你不都一直深信不疑吗!你不一直都托他二舅妈打听给小明改命的事情吗?这终于找到高人了,你又在这里患得患失!
    “你懂什么,以前找不到但心里总还是有希望的,现在找到了,却更害怕希望落空!”
    老爸叹口气,安慰老妈道,“那就再找便是!不过,你可知道,咱儿子这两天做了些什么事情吗?”
    老爸将我这两天的经历告诉给老妈,“以前吧,我总当他还是那个小小的,软软的孩童,需要有人搀扶才能行走,总怕他跌倒,总怕他受伤。可不知什么时候,他已经自己学着长大了,还能反过来给我们提供线索和帮助。你还记得老仙师说的那句话吧,我现在觉得很有道理。”
    “命为天生,运随你行!”
    “是啊,既然如此,何不放手让他自己去拼搏一把呢!他总要长大,总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有多广阔。”
    “话虽如此,只是那位肖仙师?你可知道他的来历过往?”
    “自己的儿子,当然不会轻易将他交付给一个来历不明之人,更何况,他还要成为小明的老师。也亏他当日自报家门,我已经让户政科的老彭去帮我打听他的身份信息。这几日,就应该有结果了。”
    “我这一辈子也没有什么别的期望,就只希望他能够健康平安的长大,一辈子开开心心,那就足够了......”老妈的声音突然有些哽咽。
    “那你可真小看咱们儿子了,他一定不会辜负你的期望的。你放心,......”
    我没有继续再听下去,因为眼泪静默无声地流淌下来,心中满是感动。我的父母,他们从来不会对我说,你看其他的孩子怎么怎么样;有些事情虽然危险,但他们从来不会困住我的手脚,不让我去尝试,只是默默无声地为我筹谋,扫平前路上可能遇到的危险;更不会像彭程的父亲,在他做错事以后抽打他,试图让他长记性。能够遇到一对理解自己的父母,何其有幸。
    第二天一大早吃完早饭,我被老爸带往小胖家。小胖被黄叔按在凳子上坐着,一看这阵势,我太阳穴突突直跳,这是,要搞三堂会审?
    “坐吧,孩子们!本来这案件无论如何是轮不到你们来插手的。毕竟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若不是老王提前给我打了招呼,我还不知道你们这两天干的好事呢!真是胆大包天!你们可曾想过,如果你们遇上的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歹徒,当他发现被你们窥破了他的秘密,那个时候,你们又该怎么办呢?”
    我和小胖被黄叔一席话说得顿时垂头丧气,心中也不免后怕起来。
    “你们这么大的孩子最旺盛的就是好奇心,不让你们去做,却偏偏要去做。不过,我跟老王商量了一下,与其让你们私底下偷偷摸摸地掺合进来,还不如光明正大的让你们做点贡献!这两天的事情嘛,也足以证明你们胆大心细,机智勇敢!”
    什么!这是在夸奖咱们!我跟小胖面面相觑,这是得了表扬,能光明正大的帮着破案了!
    “傻愣着做什么,还有什么线索都从实招来吧。”老爸笑着催促我们。
    没有了,我摇摇头,确实只有这些线索了。
    “既然如此,那就先看看这份档案吧!”黄叔拿出一个文件袋,名称那一栏赫然写了三个大字“许-中-秋”。
    这是许中秋的档案。
    我看了看老爸和黄叔,又看了看档案袋,想看又不敢看,我知道这是违纪的。
    “看吧!”黄叔摸了摸我和小胖的头,“不过今天的事情要烂在肚子里,出了这个门,我可是不认的!”
    我和小胖连忙重重地点下头,无声地许下自己的承诺。
    我找到线头,解开绳结,从文件袋中掏出几页薄薄的纸张,那薄纸之上记录的便是许中秋短短的一生。
    许中秋,1958年——出生于金堂县崇义村。为家中独女。
    1967年——就读于乡村公社。认识同在公社读书的安振华。
    1976年——嫁给同村的余卫东。余卫东年长许中秋八岁,是许中秋父亲在崇义村供销社的同事。
    1977年——许中秋生下女儿余小花之后在家带孩子,没有出去工作。
    1979年——安振华从朝鲜战场归来。安振华一直未婚,多次拒绝村里人给他介绍对象。从那段时间开始,村里一直流传许中秋跟安振华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传言。
    1988年——许中秋跟余卫东解除婚姻关系,离开崇义村,搬到了距离金堂县100公里之遥的大盘县。
    据崇义村的老村长说,离婚的缘由是因为余卫东限制许中秋的人身自由,不允许她出门跟人交流,也不允许她回娘家,并单方面殴打许中秋,曾多次说过要杀了许中秋跟安振华这样的话。
    许中秋在崇义村过不下去,搬到了大盘县,在远房亲戚的帮助下在县里招待所找了个打扫卫生的工作。
    安振华辞去金堂县巢丝厂保卫科的工作,也搬来大盘县。同年,许中秋嫁给安振华。
    1993年——8月下旬,许中秋被害,尸体被切割成数块,头颅封在了大盘县岳阳镇狗耳坡防空洞内的石墙里。
    石墙意外坍塌,包裹头颅的塑料袋露了出来,几个到防空洞探险的小学生发现了塑料袋,因而报警。
    档案记到这里,便没有了。看完档案,我陷入了深深地思索当中。这些信息,在许中秋的回忆中,我早就看过了,我一直有两个地方想不明白。
    余卫东拥有作案动机,但他不具备作案的条件。一个人在激愤的情况之下,嚷嚷着要杀人泄愤,只是一种情绪的宣泄,不代表他真的会去杀人。当然,这也只是一种推测。不过,像防空洞这种地方,如果不是本地人是很难注意到这么隐蔽的所在,杀人之后把尸体抛弃在荒郊野岭更符合余卫东的行为方式和认知习惯。
    安振华他拥有作案的条件,但他没有作案的动机。他上过战场,参加过1979年越南自卫反击战,他知道怎么杀人,也许在战场上,他就杀过人。可从我获得的信息来看,起码他是一个专情的人。他十岁认识许中秋,三十二岁才跟许中秋结婚,他为许中秋放弃了工作,甘愿到乡下养鱼,怎么看,都应该是得尝所愿才是,又怎么会杀掉自己好不容易求来的妻子呢?而且,用的还是那么残忍的方式。
    我百思不得其解,思绪又回归到档案中,1988年是档案中记录得最为详尽的一年,而1988年到1993年这五年时间当中,却没有一条记录。
    这五年时间里是不是曾经发生过一些在外人看来无关紧要,而对安振华而言,却足以让他起了杀心,由爱生恨,以至于一定要杀了许中秋才能泄愤的事情呢?
    我始终怀疑安振华才是杀害许中秋的真凶。
    “黄叔,有安振华的档案吗?”
    黄叔哈哈一笑,“自然是有的,我还怕你不问我要呢?”说话间,他又摸出个档案袋递给我,那里面,记录的是安振华的一生。
    第一卷 第十一章 安振华的档案
    安振华出生于1957年,比许中秋大一岁,1957年到1973年的经历,大致和许中秋档案中记录的差不多,只是更为详细一些。1973年安振华离开崇义村之后一直担任工程兵。1978年,他加入了工程兵222团,1979年,加入陆军149师,同年1月成为一名野战军战士。
    1979年2月中旬,作为西线战役预备队的149师开赴越南,参与对越自卫反击战。战场上安振华一侧耳朵失聪,3月中旬战役结束后,复员返乡。
    金堂县民政局将他安排到县里的巢丝厂保卫科工作。据村里人说起,安振华从越南回来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找了许中秋。
    1988年许中秋跟余卫东结束婚姻关系后,搬到了大盘县。随后不久,安振华辞去了金堂县的工作,也搬来大盘县。同年,安振华和许中秋在大盘县结婚。因为是二婚,加上二人在崇义村的风评不太好,所以没有举行婚礼,除了许中秋的家人之外,崇义村没有几个人知道他们二人结婚的事情。
    安振华有当工程兵的经历,搬来大盘县后,大盘县民政局将他安排到镇上的桂河水库担任水库管理员。水库还有一名叫做刘三的管理员跟其一同看水库。
    1988年,七月下旬,镇上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刘三聚众赌博,经调查属实,刘三被刑事拘留15天并处500元罚金。刘三也因此被水库开除,安振华凑了500元钱帮他缴纳了罚金。
    1989年夏,天降暴雨,因为没有及时上报险情,桂河水库决堤,蓄水冲入下流,虽未对下流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但水库里养的鱼全部被冲走,给水库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考虑到安振华自身的经济条件和身体原因,水利局仅仅对他作出了开除的处罚决定。安振华在刘三的牵线下,他租借镇上一户农家的鱼塘,开始自己养鱼。
    据安振华的邻居证实,1989年起,安振华和刘三二人经常结伴出没于镇上的麻将馆,许中秋因为这件事情经常跟他吵架。
    除了这些关于安振华的个人资料之外,档案袋里还有好几份笔录文件。
    第一份笔录来自于桂河水库的管理员李石头。1988年刘三被水库开除后,李石头顶了刘三的缺和安振华一同看守水库,直到现在。根据李石头在笔录中提供的证词,刘三后来重新找了个工作,在木材加工厂当伐木工人。伐木工人并非一年四季都有活干,他经常到水库找安振华。闲来无事的时候,三个人会凑在一起喝点小酒。有一次三人酒醉,李石头依稀记得听他二人说过什么找到了发财的法子。具体是什么法子,他就不得而知了,只知道有段时间,刘三变得很阔绰,经常带着安振华两个人到镇上的茶楼去耍钱。
    第二份笔录来自于镇上麻将馆的马老板。镇上的这家麻将馆明面上是个茶楼,私底下却从赌资中进行抽成,美其名曰收点茶水费。马老板除了抽茶水费以外,还会给那些输红眼的牌友,麻友借点翻本钱,刘三和安振华都找他借过翻本钱,而且不止一次。据马老板交代,安振华第一次借钱,因为鱼塘里的鱼丰收,他很快卖完鱼,把钱还上了,所以后面又借给了他几次。不过奇怪的是,后面几次借钱,都没见他卖鱼,再说养鱼也是需要一定时间的,拖个几个月之后,他跟刘三一起把原来欠的钱都还上了。
    最近一次借钱是在一个多月前,这笔钱数额较大,马老板原以为他又要拖上好几个月,没想到一个星期之前,安振华把这笔钱都还给了马老板,还钱以后,马老板就没有在自家麻将馆再见过安振华。
    第三份笔录文件来自于金堂县崇义村许中秋的父母。许中秋离开崇义村后,每隔一个月都要回崇义村看望余小花。许中秋在大盘县的工作仅仅是个清洁工,所以经济条件并不宽裕,但她对余小花非常大方,几乎有求必应。除了这些信息之外,许中秋的母亲提供了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三年前,她给过许中秋一笔两万块现金的拆迁安置费。这笔钱许母特意叮嘱过许中秋,让她千万不要告诉安振华,这是给她的安身立命钱。“两万块钱的拆迁安置费?这是怎么一回事情?”我好奇道。
    1993年的两万块钱,已经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了。这个时候,我爸妈一个月的工资才一百来块钱。两万块基本上能买一套100多平米的小区房了。
    “这两万块的拆迁安置费嘛,要从桂河饮水工程说起。”黄叔喝了口茶,开始跟我跟小胖科普起来。
    成都平原素有“天府之国”的美誉,《华阳国志》中称:“蜀沃野千里,号称陆海,旱则引水浸润,雨则杜塞水门,故记曰:水旱从人,不知饥馑,时无荒年,天下谓之天府也”。蓉城可谓因水而兴,因水而荣。然而在这个坐拥九大江河的人口大省中,由于其特殊的地貌特征,川中川东地区极度缺水,缺水到什么程度呢,根据气象资料显示,55年中,川中川东地区境内全面干旱有43年,发生干旱频率为78%,2个或3个县同时发生旱灾的频率为95%。1971年,川省《岷江水利初步规划》正式提出兴修桂河供水工程的构想,并于1974年起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论证。工程初设阶段永久征地12718亩,临时征用土地9053亩,涉及人口4038人,拆迁各类房屋19.7万平方米,移民搬迁安置方案以分散安置为主。
    “这金堂县崇义村许中秋他们家,就在这批拆迁移民户当中。”等黄叔科普完,老王同志又补上了关键性的一句话。
    “那许家可是闷声不响地发了大财了啊!”黄小胖羡慕道,随即话头一转,“只是在我看来,我始终不相信请我们吃西瓜的人会是杀人的凶手。”
    “你对西瓜是有多喜欢啊!”我无语。何况那西瓜不甜,并没有多好吃,我舔舔嘴,回忆了下那天下午的西瓜的味道。
    “你不懂,这不是西瓜的问题”,小胖反驳道,“他又不认识我两,随便给瓢凉水就行,但他给我们拿的是井水镇过的西瓜,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他即便对陌生人也是真诚的。”
    “也许只是因为我们被他养的狗追了一路,他有些愧疚罢了!”
    “更何况,知人之明不知心,你又没有跟他一起生活过,你又怎么能知道人后的他又是个什么模样呢?”
    “我......”,小胖一时语塞,倒是无言反驳。
    “好了,好了,孩子们,现在可不是吵架的时候啊!”老王和黄叔连忙制止我两。
    “这一次,我可是站在小胖这一边的,小明,你好好想一想,这份证据里,你有没有什么没有想到的地方呢?”老王同志开口提示我。
    没有想到的地方,我挠了挠头。这份档案里的记录,就是一份完整闭合的证据链啊!
    安振华从1973年到1979年这6年时间都是工程兵,这证明他对挖洞砌墙,修筑工事什么的非常擅长,符合他销毁尸体的行为模式。
    1979年成为野战军战士,参与对越自卫反击战,上过战场,经历过西线战役的残酷,能够从战场上活下来的人,不会杀人,我是绝对不相信的。所以他具有杀人的技能和杀人的能力。
    149师是什么样的部队,普通人不知道,但是在我家,我还是略有耳闻的。如无意外的话,安振华只需要在部队里再坚持6年,就可以转业返乡,转业返乡跟复员返乡的待遇那可是不一样的,更何况是从149师转转业返乡。
    也许是因为他在战场一侧耳朵失聪,也是是因为老妈的医学书中记录的战后创伤应激障碍综合症,所以他做出了复员返乡的决定。然后,他等了许中秋9年。
    这说明,他是一个专情,冷静,执着的人。而他仅仅是因为跟刘三一同守了大半年水库的情谊,就帮他凑钱缴纳罚款,这说明,他是一个重感情的人。面对毫不相识的孩子,会拿出冰镇西瓜招待他们的人,这样一个人,会是欠了赌债,为了偿还赌资,残忍地杀害自己妻子的人吗?
    我突然明白了老爸的意思,头一次,开始怀疑其自己的推断来。
    可是证据就是证据,情感是不能够成为判断既定事实是否成立的唯一标准的。
    但是老爸话里的意思?是我理解错误了吗?难道?难道!
    我明白了,原来是这个意思!
    这份记录并没有形成闭合的证据链。因为还没有找到最直接的证据证明人是安振华杀的,没有找到凶器,也没有找到他的指纹!
    而且,还有一个人也有重大的嫌疑,这份档案中没有他的笔录。
    “是刘三,刘三也有重大嫌疑!”黄小胖似乎开窍了,他抢先一步说到。
    是的,这个人就是刘三。
    第一卷 第十二章 体面的告别
    “说起刘三,1988年的案子是我负责的,我对他还有印象。”老王同志开口跟我们介绍起刘三的基本情况。
    刘三父母双亡,他顶替自己的父亲成了水库管理员。他这个人既没有读过什么书,也没有什么大的本事,平时不是吹牛聊闲天,就是去茶楼打麻将,因为嗜赌成性,所以一直都没有成家。要不是他还有个工作,就是个活脱脱的二流子。
    “基于目前还没有找到最直接的证据,正式批捕前,安振华和刘三都是嫌疑对象。”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我们刑侦大队已经安排好人手密切注意他们的动向。我相信案件很快就会水落石出。”
    开完碰头会,辞别黄叔叔,我独自一人回家。心中虽然还有很多疑惑尚未解决,但现在,不太重要。案情的脉络基本梳理清楚,剩下的只是时间问题,而我总不能跟着刑侦队的叔叔们一起去监视安正华和刘三吧!这眼看着,暑假就要过完了,再不做作业,开学以后,老胡能给我好果子吃!还是抓紧时间,赶紧把作业做完才是正事。
    接下来的一整天,我都忙着写作业,一脑子的昏天黑地,所以这天晚上,我睡得尤其早,也尤其地沉,只是,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梦里,一片白雾茫茫,什么都看不见,空空如也,茫茫天地之间,除了一个我,似乎什么都没有。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受,是空非空,是寂非寂,是灭非灭,而这种玄而又玄的状态,我并非第一次遇到。上一次,是在许中秋的记忆中,那是我第一次有意识使用共情术的时候。
    这是什么情况?
    我发誓,早上回来之后,我一心沉浸在学习当中,没有分出过哪怕头发丝那么细的一丝精力去思考关于案情的事情。我原以为,共情术这个东西,只要我不去想就可以了,可是,可是,感情我不去找她,她还能来找我啊!
    哎!脑子真是个好东西,回忆起在防空洞的经历,我本以为,是自己无意识找上了她,这才参和进了她的事里,可现在看来,竟是她先找上的我!原来,我才是她一直想要找的对象啊,她能来找我,又并未害我,那定然是对我有所求,才会这样。
    想通了这一环节,我反倒镇定下来,其实这种境遇也挺奇妙的,我觉得自己的脑子异常地清醒,于是便忍住了想要开口问上一问的冲动。
    一声低低地叹息在我脑子里如泣如诉地响了起来,到底是她忍不住,先开了口,只是除此之外,便又再也没有了其他的声响。
    你怎么不开口说话啊?我这正等着你开口求我呢?我急的半死,却等不来她的只言片语。
    一阵如歌谣一般的吟唱又在我的脑子里低低地响起,“ゞωο缃偠跟ωο白勺榢人ぬぬ哋道别,鉨能幫助ωοο马?…”
    我突然意识到,这大概就是亡者的声音,可是,可是我听不懂!许中秋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我又如何能要求她用现世的语言来跟我交谈呢!
    如果非要用一个什么词语来形容的话,那就是,她像是在唱歌,而且还是那种五音不全的唱法,句句都不在调门上。我真的是听得非常难受,她究竟是要我干嘛呢?我百思不得其解,就这样,在梦里听她唱了一晚上的歌。
    第二天一早,我从睡梦中醒了过来。睡得一点都不好,脑子晕晕沉沉,眼睛也肿胀难耐。
    臭老头原本给了我五天时间,还剩一天,本来绰绰有余,不过眼下确实是顾不上了,我得找场外求助,要不然,我若一天猜不到许中秋找我干嘛,她就一天不消停。天天入梦找我开演唱会,尤其是还唱得如此难听,真是实在受不了啊。
    一找到臭老头,我便用上了小胖的耍赖大法。抱住老头的一条大腿,眯着眼睛,皱巴着脸,便开始干嚎。
    “师傅啊,我实在受不了啊!一晚上都没睡啊!那女鬼天天晚上来缠我,又听不懂她唱些啥,又不知道她缠着我究竟要干嘛!再这样下去,你徒儿就会天天失眠,再也长不高,永远就只能这么矮了!呜呜呜呜呜呜!您不知道啊!听她唱歌都给我整哭了!这两只眼睛一晚上都没干过!呜呜呜呜呜呜!......”
    我一面假哭,一面仰着头,脑袋甩得跟个拨浪鼓似的,把两只乌黑发青的熊猫眼对着臭老头。
    臭老头被我吓了一大跳,也是,平日里看惯了我惜字如金的样子,这个阵仗,一时之间有些让他适应不过来。他楞了个几秒时间,突然哈哈哈哈哈哈地咧着嘴笑得停不下来。
    又嚎了两嗓子,他笑的声音反而比我哭的声音还大,我也就装不下去了,从兜里掏出几张纸巾搽干净脸,立在一旁等着他笑完。
    老头宛如被人点了笑穴,他一边瞅我,一边捶手顿足,乐不可支,好长一段时间,方才平静下来。
    “你这个瓜娃子,做什么整这出,差点没把我笑死。好好说话,说人话。”
    老头用衣角搽搽眼角笑出的眼泪,终于开口问我。
    看吧看吧,果然还是高冷的人设适合我,这种泼皮无赖范只适合黄小胖。我只好恢复正常,用平时的腔调再次说了一遍。
    “哦,这样啊!许中秋找你的事嘛先不着急,那日我给你布置的考题,你先说道说道。”
    “杀人凶手是刘三。”
    其实昨天晚上我被许中秋骚扰了一夜,也并非全无收获,除了她的歌声有些扰人之外,在那个玄而又玄的状态之下我反而解出了几个一直困惑我的问题。
    “首先刘三是个赌徒,嗜赌如命。赌徒的心理特征有如下三点:(1)只想碰运气发横财,不愿意劳动;(2)敢于孤注一掷,铤而走险,甚至不惜以生命为代价;(3)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
    “安振华跟刘三的情谊对刘三而言,不算什么,当他无意之间得知许中秋身怀巨款的时候,便起了贪念,见利忘义,甚至在对方反抗的情况下,起了杀心,这说得通。刘三有杀人动机。”
    “其次,刘三做过两份工作,一份是水库管理员,一份是伐木工人。这两份工作一份教会了他挖墙砌洞修筑工事,一份教会了他使用电锯伐木砍树,更加重要的是,他知道了防空洞的布局和路线图,也许在无意中他发现了通往地面上的通道。”
    “地道的发现让他起了心思,还有什么比偷窃贩卖木材来钱来的更快呢!这事情他一个人做起来风险太大,木材这个东西一个人搬运起来也非常不便,所以他需要一个帮手。安振华就是这个时候被他拉下水的。这就能够解释清楚,在李石头和马老板的证词当中,刘三突然变阔绰以及为什么前几次的赌债要拖上好几个月才能还清。”
    “砍伐木头是有季节性的,偷窃倒卖木材来的钱,并不能支撑刘三时不时就要发作的赌瘾。许中秋身怀巨款的事情无意中被他发现,因此他动了贪念。”
    “也许刘三的本意只是想把钱偷出来,但是被许中秋发现了,二人在拉扯过程当中,许中秋被刘三误杀。既然杀了人,事情就没办法善了。”
    “能够将人体切割成数块的工具还有什么比伐木的电锯来的更适合呢?从刘三能够接触到的工具考虑,木材加工厂的电锯极有可能就是分尸的凶器。”
    “凶案的第一现场很可能是在安振华的家里,而分尸现场,我推测是在防空洞内。”
    “如果这个推测成立的话,安振华不可能不知道自己的妻子已经遇害了。一星期之前偿还赌债的2000块钱很有可能来自于20000块的拆迁安置费。所以刘三的结局,我想安振华应该替许中秋报了仇,他杀掉了刘三!”
    第一次,一口气说完这么长的一段话,我都想为自己鼓掌,感觉自己真是越来越棒了!
    臭老头听完我说的话,一脸沉思不语,他惯性地想去捋自己的胡子,却忘记了自己几天前才修过面。
    “我原以为,你会通过看许中秋的回忆,来找到凶手,借着这个案子,考一考你的胆识勇气和才智。没想到,你却只看了半截,没有看完。通过这半截线索,推测出来真正的凶手,虽然胆识不足,但勇气才智却是上乘,也是出乎我的意料,不愧是我看中的徒儿。”
    “不过,你这个胆识吗,还是得多多练练才行!”
    臭老头夸完我,突然话锋一转,不知为何,我心中顿生一种不好的预感。胆识不足,这个要如何弥补,不会要把我弄到乱葬岗去挖死人吧!我不去,我不去,死都不去的。是的,这可是我的小秘密,我有洁癖,重度洁癖,我不怕鬼,却怕那些恶心巴拉,血刺呼啦的鲜血肉块什么的,看着着实犯恶心。
    “虽然你听不懂亡灵的语言,但是作为一个亡者,她飘荡在这个世间,还能有什么心愿未了,需要她一而再再而三的来找你?你可好好想想,她有什么舍不得,有什么还没有去做的心愿呢?”
    老头终于将话题转到了我一直想知道的问题上。
    沉冤得雪,大仇得报,还会有什么未了的心愿?我望向臭老头,却发现他并没有看我,一个人只是望着远处西沉的落日,静默不语。
    随着他的目光,我亦望向天边的落日,“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世间万物似乎在眷念落日的余晖一般,一切笼罩在橘黄色的暖阳之下,万般不舍,万般缱绻。
    我突然体会到了许中秋在记忆中,向我传达的东西,是眷恋,是缱绻,是舍不得。她舍不得她的爱人,舍不得她的亲人,舍不得她的孩子。
    “她想要跟他们好好地告别?”我试着给出了答案。
    “死亡是一扇门,它并不意味着生命的结束,而是穿过它进入另外一个世界。有过离别,才会珍惜,才会变得慈悲和平静,我想这就是她的遗愿吧!好好地跟这个世界告别,好好地跟她的亲人告别,然后走进门的另一边。”
    也许正是怀着这样的念头,那位化妆师才会洗去她满脸的血污,给她的头颅束好头发,画好妆容,为她留下在这个世间最后的一张照片。
    所以我才能够感受到她。
    “我能够为她做些什么呢?”
    “给她最后一次机会,当她的眼睛,做她的嘴巴,让她看一看她想看的人,让她说完她想说完的话。”
    “好吧!我答应她。”不假思索地我答应了下来。
    “闭上眼睛,放松,用你的意识去寻找她,然后告诉她,你的决定。接下来,你会睡一觉,醒来以后,这件事就结束了。”
    找了个舒舒服服的位置,我躺倒在草地上,准备睡上一觉,闭上眼睛之前,臭老头突然问了我一句话,“你准备好进入门的另一边了吗?”
    “准备好了”,我大声而坚定地说道。
    闭上眼睛,我陷入了睡梦当中。
    只是在心里有个小小的声音在轻轻地问道,为什么是我,而不是其他人呢?
    第一卷 第十三章 人头相片案终章
    什么梦都没有做,一夜酣眠,等我醒来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天。这两天,臭老头都在身边陪着我。我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困得不行了,随口交代了几句,便躺在逍遥椅上打起呼噜,竟是睡了过去。
    我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自己已经回到了家中。爸妈都不在,应该上班去了,饭桌上的饭菜还冒着热气,是给我留的。
    我一边啃着牛肉馅饼,一边想着事情是否如臭老头说的那样,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就在此时,房门被敲得山响,刚一开门,小胖像熊一般地撞了上来。
    “太好了,小明,原来你没有死啊!我还以为你死了啊!”小胖一边号啕大哭,一边将鼻涕眼泪蹭到了我的身上。
    “呸呸呸,狗嘴吐不出象牙来,你就不能盼我点好吗!”
    “呸呸呸,坏的不灵,好的灵,童言无忌,童言无忌啊。”
    小胖连忙重重地朝地板吐了两口唾沫。
    “打住,打住。”
    我忙用两根手指夹住他的衣角,把他拖到沙发边,按他坐下,又抽了几张纸巾扔给他。“你,座着,不许动,然后,给我讲讲这两天发生了些啥。”
    趁他擦脸的功夫,我换了一身衣服,用墩布将客厅的地板整理干净,这才注意到,这家伙毫不客气地开始吃上了。
    他一边大口大口地啃着我的馅饼,包了一嘴的馅儿,一面含含糊糊地跟我讲起这两天发生的事来。
    在我沉睡的这段时间里,许中秋上了我的身,在臭老头的陪同之下,她去找了安振华。具体谈了些什么,小胖不得而知。负责监视的叔叔们回来报告,只说安振华足足抱头疼哭了一个多小时,哭完之后,他便去了公安局投案自首。
    ......
    听完小胖的话,我终于理清楚案情的整个来龙去脉。怎么说呢,话头还是得从狗耳坡上的防空洞说起。
    这条地道其实是安振华养的狗发现的。这狗子白天整天在山里乱跑,到了饭点就会自己回家吃饭。一日饭点,狗没回来,安振华唤了半天,担心它会不会被人偷偷打了做成狗肉香锅,就和刘三一同去山里寻狗。等找到狗的时候,它正在一个土坡背阴处刨洞。狗子见了他俩,转头叫了几声,又继续用两条后腿刨土。
    安振华疑心那是个兔子洞,同刘三两各人捡了段烂木头,跟着狗子一起刨。谁知刚刨了没多久,洞便开始向下塌陷,等到土石停止坍塌,眼前竟然出现了一个黑黝黝的地洞,日光穿透不进,乌漆麻黑的也不知道通向哪里。
    刘三是个烂赌鬼,贱命一条,但凡有个犄角旮旯,他还要去看看,唯恐错过了几个铜板,更何况,这地洞尽头,谁知道会不会有什么金银珠宝在等着他!即便是通向墓地,能够翻出点铜币瓷器,也是一场横财。
    在刘三的怂恿之下,安振华使出了他当工程兵时学到的各种手段,两个礼拜之后,二人终于把这条地道掘通了,地道的尽头就是狗耳坡上的防空洞。
    后来的事情,便如同我推测的那样,二人利用地道,开始偷窃倒卖林业局的木材,用非法所得的钱财去偿还赌债。
    只是这笔横财,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二人又不敢豁出胆子将防空洞的木材偷盗一空,做笔大的,时间一久,便有些不够填窟窿了。
    刘三天天琢磨着,想要做笔大买卖,这买卖要是做成了,这辈子都能够衣食无忧。只是上哪里去找大买卖呢!很快地,他从许中秋的身上看出了端倪。
    许中秋每隔一个月会回崇义村看望余小花,每次去,都会大包小包地准备一大堆东西。安振华那个怂汉,一毛钱都恨不得掰成两半来花,还要跟自己偷偷摸摸卖点木材赚钱度日,这女子就是个清洁工,哪来这么些钱置办东西?
    刘三此人,穷且懒惰,虽说没读过几天书,但是脑子转得飞快。很快便想起自己还是水库管理员的时候,听说过的一个传闻。传闻说的就是桂河饮水工程。从岷江引水过来,这么大的工程,肯定会涉及到一些征地拆迁。在乡下,有块地有间房值得了几个钱,不过是有口饭吃饿不死,有片瓦遮冻不着。可一旦被政府征用,那就完全不一样了,即便是躺着吃,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足够了,谁不想成为拆迁户!
    刘三琢磨着,水渠是从金堂那边开始挖的,安振华的堂客就是金堂人,她家莫不是就是拆迁户。他越想越觉得有可能,偷偷摸摸去了一次金堂,很快就把消息打听明白了,原来这许家果然闷声不响地发了大财。用的法子也挺简单,只要打听明白那户人家从崇义村搬走,那么这户人家多半就是拆迁户。
    事情的走向便如同我后来预料的那样,为了这笔钱,刘三杀死了许中秋,用林场的电锯将许中秋分尸,尸体分袋,砌进防空洞内的墙洞里,试图毁尸灭迹。
    只是这件事情很快就败露了。安振华当过工程兵,也当过野战兵,他上过战场,杀过人,对血腥及其敏感。
    在他成为一个烂赌鬼之前,他和许中秋纠纠缠缠一起度过了二十三年的时光。这二十三年里,苦的多甜的少,只是每每想起,总会记起十岁那年,他初见许中秋时,她给自己的那片红糖。
    如果当初没有认识刘三,如果当初没有跟他一起去赌,如果在第一次赌输后就收手,也许现在许中秋还活着,那该有多好。
    许中秋的死让安振华翻然悔悟!熊熊怒火将他点燃,他砍死了刘三。
    “安振华说,刘三不是个东西,猪狗不如,急怒攻心之下,用柴刀把他砍死,并将他的尸体剁成了碎块喂了狗。剩下的,搬到荒林里,放火烧完,用破布一包,都一并扔进地洞内,地洞的入口也已经被他用土石堵上了。”
    听完小胖的话,我吁出一口长气,这两个人的命运,还真是又可悲又可怜。人生有那么多的如果,有那么多的选择,可每每踏错一步,往往后面的便是万丈深渊,万劫不复。
    “真是赌博害人啊!”我叹了口气,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过去就让它过去吧,“可话说回来,你找我干嘛?总不是又来吃饭的吧!”
    小胖呆滞了片刻,终于想起了此行的真正目的,“哎呀仙子,你看还有两天就要开学了,你就大方一点,把作业借我抄抄吧!”
    果不其然,这厮一点都没变,天生缺根筋,没脸没皮,也不想想,当初在鱼塘的土坡下面,是怎么把我从半山腰拉下来,然后踩着我的后背爬上去,把我一个人丢在坡下面对那条恶狗的。
    如今想起来,那还是条吃过人肉的恶狗,还真是让人不寒而栗。
    我可是一笔一笔在心里都记着的,正所谓,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现在,可不就是一报还一报的好时候吗!
    我用尽全力将小胖推出门外,不顾他的吵闹声,将他关在了外面,“我这是为你好,你还是自己努努力吧!省的有一天,考不上大学,黄叔只能把你送去当汽车兵。”
    小胖在门外奋力捶门,我却懒得再理他。
    收拾饭桌的时候,无意间,我瞅到电视柜上的镜子里,两点绿色的星光一闪而过,等我注意到,却发现,自己的耳垂上各带了一只绿色的耳针。
    耳针不大,小小的蛋面比颗绿豆还要小上那么一些,流光溢彩,晶莹剔透。看上去跟上一次臭老头拿给我的那块绿色的石头是同一种材质。
    好看是好看,但这不是女子的饰物吗,怎么会带在我的耳朵上?再说了,老师也不会允许我带着它们上学啊!
    我左瞅右看,决定还是把这玩意摘下来,要是被老胡同志发现了,我可是要吃不了兜着走的,毕竟这个世道,男娃子里面,只有那些超社会的街(gai)娃才会带这个东西。
    “唉,你不要扒拉下来啊!这玩意主要是用来封印你的灵识,难不成,你还想时不时有个鬼到你梦里唱歌?”
    老头的声音突然在我耳边响起,冷不丁地,我被吓了一大跳。
    “您老人家怎么醒了,这才没睡多大一会呢!”
    “那个小胖子在外面鬼哭狼嚎的,便是头冬眠的熊,都能被他吵醒了。”老头打了个大大的呵欠,继续跟我说道,“这件东西是安振华跟许中秋给你的谢礼,我瞧着有点用,便做主帮你收下了。”
    “你别看那蛋面小,却是块难得的绿翠,也值点小钱。”
    值钱,我眼睛顿时一亮,值钱就更应该摘下来,好好收藏啊。
    “哎呦,你个倒霉孩子,不跟你说了吗,这是用来封印你的灵识的。”
    零食,我一头雾水,猪粮大礼包嘛,这是什么东东。
    “人的耳朵上有非常多的穴位,我用耳针、绿翠、秘法封印了你的灵识和五感,带上这两只耳针,你便是个普通人了。从此以后,你也不必再苦恼夜里有鬼来找你谈天说地。”
    我心中一喜,可算能睡上好觉了,只是这也太娘了吧唧了,我有些犯难,“要不然白天摘晚上带?”
    “这点你不必在意,为师使了点小手段,普通人是看不到这对耳针的。若是有人能看到,你就得小心这个人了。他不是你的朋友,那就便是你的敌人。”
    老头的话打消了我的顾虑,不过封印灵识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你不是一直想知道许中秋为什么会找上你吗?”
    是啊,为什么是我,而不是其他人?
    “因为你的命格。你天生就比其他人五感敏锐。你很容易就能感知到另外一个世界的生物。你的感知能力像是个灯塔,在黑夜里闪闪发光,特别容易吸引其他生物。它们想跟你交流,向你提出它们的诉求,如果你不回应他们,或是满足它们,它们就会一直缠着你。”
    “像我二舅妈那样的仙娘婆对不对?”
    “你二舅妈,只能算是个半吊子,还算不得是真正的仙娘婆,她连过阴身都不会。不过,也幸亏有她,你才能平安地活到现在。她借了很多气运来帮你封印自身的灵识,要不然,你早该把那些个什么失眠症,抑郁症,精神分裂症得个遍了。哪里能像现在这么活蹦乱跳。”
    “你这个臭小子嘛,天生就能过阴身。这就是为什么许中秋会找上你的原因。”
    老头说完话,又躺倒在那把逍遥椅上,此时门外全无动静,估计小胖闹了一阵子,见我不开门,便死了心,回家去赶作业了。
    “这件事嘛,你办的不错,通过了我的考核,过段时间,为师就传你一些修炼法门,......”老头的声音越来越低,渐渐不闻,鼾声又响了起来,果不其然,已然是又睡了过去。
    我从卧室找出一条薄毯,轻轻地给他搭了上去,自己嘛,又开始玩命地赶作业去了。
    1993年的暑假,就这么过去了,这是我有史以来第一次,接触到真正的人命官司,意识到什么是人性,什么是贪欲,什么是悔之晚矣。
    也第一次接触到了这个世界以外的世界,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呢?我充满了好奇,我有预感,一切才刚刚开始。
    人头相片案,终。
    第一个故事终于写完了,下周开始第二个故事
    第二卷 第一章 校花暗恋谁
    1993年暑假,我拜师入门,成为臭老头的徒弟,开始学习术法。时间转眼就到了1994年暑假,这一年,我成为一名初一的学子。
    一切跟小学似乎也没多大的变化,小胖,二货,娇娇,还跟我同班,若要说起有什么变化的话,那就是,我的同桌换了一个,他叫唐小松,外号牙仔,是学校教务处唐主任的儿子。
    牙仔是跳级升上来的,年龄最小,是我们班的老幺,比我还小了三个多月。因为他年纪小,念到初一,牙还没换完。每每大笑的时候,咧开嘴,缺了的两颗门牙便暴露在人前。语文课本上不是有那么一句话么,“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于是就被人取了这么一个外号。既笑话他是个小不点,又笑话他是个缺牙巴,笑起来就跟狗洞开了大门一样。小松是个好脾气的人,他也不生气,我跟他很聊得来。
    最近我们班,男生们私底下都爱玩一个游戏,这个游戏名字叫做“校花暗恋我”。黄小胖尤其爱玩,说白了,就是我们这帮男生的YY。
    秋天的时候,班上转来一个女孩子,她叫吴莎莎,用小胖的话来说,这姑娘长得那叫一个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是他长这么大以来,见过最好看的女孩了。吴莎莎刚一转来我们学校,立刻凭借她的美貌成为顺城中学的新任校花。我们班有30多个男生,据说至少有20个都暗恋她。“校花暗恋我”这个无聊的游戏,就这么莫名其妙地诞生了。每日上学,都能听到男孩子们在玩这个游戏。
    “今天校花跟我说了一句话......”
    “今天早上早操的时候,校花看了我一眼......”
    “今天我给校花发作业了,她还冲着我笑了一下......”
    “哎呀!小明,你说莎莎是不是暗恋我呢!”
    小胖双手捧脸,做出一副不胜娇羞状。
    呕!!!!,我默默地翻了个白眼。
    你是有权有钱,还是有相貌有身材?她暗恋你?暗恋你长得胖,吃得多,还是不要脸!这话已经不知道说过了多少次,无奈对方就是头倔驴。算了,算了,牛不喝水强按头!还能怎么办,只能随他,随他去好了。反正又不是我暗恋校花。
    诸如此类特别无趣的场景,每天都要上演,只不过今天是个列外。一到教室,传得沸沸扬扬的居然不是校花暗恋我。
    今天时逢百年难遇的日全食,据说这一次的日全食极为罕见,伴随一颗叫做什么海尔的彗星一同出现,双星同现,千年难遇。难怪大家就跟打了鸡血似的,终于把校花抛在了一边,焦急地等待着日全食的出现。
    九点出头,天象异变。短短两分多钟,天光晦暗,黑暗笼罩苍穹,太阳隐去光芒,只余一个白生生的光圈还在黑暗中艰难地挣扎。
    随着几声凄凉的尖叫声,阳光撕破黑暗,露出一个小口,橘红色的红日终于又出现在天穹之上。
    此起彼伏的尖叫声变得越来越大,走廊上乱做一团,有人往教室里跑,也有人往走廊上冲。
    没想到这短短两分多钟时间里,却发生了两起惊险的跳楼事件。
    第一起跳楼事件算是有惊无险,只是从三楼的教室跳到了对面的宿舍楼里,当事人就是我的那个缺心眼的二货干哥。
    据他交代,他只是想趁着大伙都没注意的时候,偷偷摸摸地去男生宿舍,补个觉罢了。只是时间来不及,楼道里又都是老师,不知怎么的,他便想到了这么个馊主意。不用下楼,只需要跳到对面二楼宿舍的阳台上,便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去补觉了。幸好他身手敏捷,反应灵敏,机智地抓住了阳台旁边墙面上的下水管,才没有跌落下去。事后,被学校开了个留校察看的警告,又是被他爸一顿好打。
    第二起跳楼事件就没有那么幸运了,起初,事件的主角任是谁都没有猜到。
    听到尖叫声的时候,大家都乱做一团,下意识地,在所有人都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我跑到走廊上。
    隔着一个小操场,对面是初三高三的毕业楼。小楼不高,只有三层,不像我们所在的这栋教学楼足足有六层,还加上一个拐角跟教研楼联通成一体。本来新生都应该从一楼排起,只是轮到我们班的时候,墙面渗水,据说要砸开墙面大修,所以阴差阳错,我们班是唯一一个被安排到三楼的初一班级。
    我冲出教室门口,第一眼便看见了对面毕业楼三层走廊处一个穿着绿色军装的中年男子。那男子一脸不可置信地半举着自己的双手,呆滞地站立着,一动不动。
    我从走廊探头往下望去,立刻被眼前的场景惊呆了。
    一个女孩子侧躺在小广场冰冷的水泥路面上,她的身下正被冉冉冒出的鲜血慢慢浸透,如同一朵盛开的鲜血之花,呈现出一种妖异的美感。一支大手突然捂住了我的眼睛,我被推进了教室,教室门被人从外面拉上,栓上了插销。
    关在教室里的众人都被我吓住了。小胖子拉着我的衣袖问道,“小明,你怎么呢?脸色这么难看?是发生什么事情了吗?老师为什么要把我们关在教室里?”
    “没什么,大概是怕大家乱跑吧,马上就要上课了。大家都去位置上坐好,老师马上就来了。”
    我很快镇定下来,平整了一下自己的呼吸,尽量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大家听了我的话,回到座位,有些人趴在桌上睡觉,有些人拿出课本开始预习,有些人在交头接耳地聊天,我也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掏出书包,拿出课本。只是,如果此时有人注意我的话,一定会发现,我的双手止不住地颤抖。因为,我已经发现了躺着水泥路面上的女孩子是谁。她穿着那件惯常穿着的黄色毛衣,那件每次一穿就被小胖夸得如同仙女下凡一般的黄色毛衣。她是小胖口中每天都要提上无数次的女神校花——吴莎莎。
    看到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死亡,和看到自己身边的朋友正在死亡,那是两种不一样的感受。
    前者或许会让人感到同情,感慨生命的脆弱,而后者却会让人觉得无助和恐慌。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才会让那个如花儿一般的少女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
    我完全不敢去看小胖的脸,我怕自己忍不住会告诉他,你喜欢的那个姑娘正在死去。
    师傅曾经无数次告诫我,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万事万物皆有其因果,入了我们这一门,就注定要看淡生死,无惧离别,因为总会在门的另外一边相遇,着什么急。
    可是此时此景,我终究做不到师傅口中的那八个字,“看淡生死,无惧离别”,叹了一口气,我还是摘下了这一年多来,从未离过身的两只耳针。
    一股喷薄的灵气伴随着天地造化最古朴的力量扑面向我袭来,整个人为之一振,我感觉自己前所未有的空明和澄澈。眼前的墙不再有实体,透过它们,我看到了那个躺在楼下的小小身影。一团绿光在慢慢地消减,颜色变得透明,等它变成完全透明的时候,就是她变成灵体的时候,所幸的是,绿光虽然微弱,但停止了衰减,看来她暂时保住了性命。周围又涌来许许多多的绿光,有强有弱,它们簇拥着这团虚弱的绿光带它离开了操场。
    我松了一口气,或许稍后,我找到她,分给她一些灵气,也许她就能够脱离危险。重新戴上两只耳针,眼前的景象又变成了往常的样子,同学们不再是一个个或明或亮的小绿光团,而墙壁地板课桌凳子,又变成了实实在在可以触摸的样子。现在还不是追究为何恢复灵气后的我,看到的场景变得不一样了,最重要的是,我得找机会,赶紧溜出去,去救吴莎莎。
    第二卷 第二章 失恋与失魂
    很快我便来到重症病房前。病房门外,早上我见过那个穿着军服的男子,正和一个打扮得体的中年女子僵持着。二人都不说话,一人靠墙,一人靠门,四周的空气似乎都停止了流动,气氛无比地凝滞。他们应该就是吴莎莎的爸爸和妈妈。
    趁他二人尚未注意,我连忙转身往回走,躲进了一旁的楼梯间。场面确是如同老妈所说的一样,非常尴尬!又没有其他门,我若是想进病房,势必得从门口进入。可门口现在被他们死死地守着,得找个理由才行!
    可无论怎么想,我都想不出一个合适的理由来。总不能实话实话,我跟你女儿是同学,听说她跳楼了,特意过来看看她!
    我突然理会到老妈的深意,怪道她不让我们过来。那个初三的小子现在都没有出现,我要是此刻出去,会不会,话还没说,就被她爸先揍上一顿!那可真是自讨苦吃。
    吴莎莎这姑娘,除了脸长得好,脑子是真不好,眼神也不好,怎么就能看上这么一个怂货!还不如小胖呢!开了金手指,我用自己的X光眼睛扫射一回,意外地发现,病床上躺着的竟然是个空壳子,壳子里面的生灵不见了。
    按照师傅曾经教过我的术法,灵魂就是生灵,生灵像一团燃烧的绿色火焰。
    灵气好似灵魂的动力。灵气充沛,这个人的绿焰便会燃烧得旺盛,灵气衰微,绿焰同样也会变得虚弱。民间传说,人有三盏命灯,便是从此处流传出去的。
    等到命归黄泉之时,生灵就会变成透明的灵体。
    灵体如果尚未意识到自己死亡,那么这段时间它是不会离开身体的。身体去往哪里,灵体也会跟随身体去往哪里。我的术法有限,加上身处医院,四面环绕的都是或明或暗的绿焰,间或之间,又夹杂着少许透明不透明的灵体和半灵体,来来回回,四处游走,就像来到了一个魔幻的世界当中。即便是开了金手指,我也实在分不清楚,哪一团才是吴莎莎的生灵。
    这可糟糕了,人还没死,魂却不见了,要是时间长了,那可真的就回不去了。我暗道不好,徒弟靠不住,只能去找师傅了。
    带上耳针,我又回到三次元世界当中。等我下到1楼,择近路穿过医院的小花园,却发现小胖,正坐在我小时候最喜欢的那棵大榕树下面,一边哭鼻子,一边啃香蕉呢!
    这孩子心可真大,我摇摇头。
    “我知道你这个时候吧,是挺伤心的,可伤心的地点不对啊,你可知道,这小花园中,为何只有你一个人吗?”
    小胖止住眼泪,包着一嘴的水果,莫名其妙地看着我,我朝他身后努努嘴,“看见你身后十几米处,那间拉上窗帘的小平房没有?”
    “看是看见了,怎么呢!”小胖咽下口中的水果。
    “你说这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为什么医院会无缘无故把窗帘拉上呢?”
    “为什么?”小胖咽了一口口水。
    “那是因为啊......”我故意将声音压得极为低沉,“那是因为......这间房间就是医院的停尸房啊!”
    “哎呀妈呀!”小胖惊呼一声,抱着水果袋,慌不择路地逃走了。
    我嘿嘿一笑,回首望了一眼身后,也离开了小花园。
    不过,我并没有骗小胖,我儿时最爱在大榕树下看书,一坐就是一整天,那身后不远处就是这间停尸房。
    回到学校,我去了传达室,找了看门大爷,肖大爷。
    肖大爷就是我那个便宜师傅了。自从我爸确认完他的身份之后,知道他是一介良民,便托了些人情,帮他找了份看大门的工作,也省去了他在桥洞底下日晒雨淋。老乞丐摇身一变,变成了肖大爷,天天在学校门口监督我上学下学。
    我到的时候,肖大爷还在慢慢悠悠地吃着午饭,看到我,随手就递过一个夹了猪头肉的馒头。我接过馒头,张口便咬,一边吃,一边把医院里的事情告诉他。
    “生魂离体,这个事情古来有之,也不算什么稀奇。你看过《聊斋》没有。”
    师傅口中的聊斋,指的便是《聊斋志异》这本奇书了。书里面记载了许多非人生物的故事,也记载了许多关于人类寻仙问道的传奇。
    我一听师傅问起,便知道他说的是阿宝和孙子楚的故事。只不过呢,吴莎莎不是阿宝,那个如今还不知道是谁的臭小子也不是孙子楚。
    “当然知道,您是指,吴莎莎的情况像是孙子楚?”
    “像也不像。孙子楚的魂儿那是自愿跟着阿宝走的。吴莎莎嘛,我觉着她是自己不想回去,这种情绪啊过于强烈,所以才会造成生魂离体。”
    “你吃完了赶紧去上学,等晚上的时候跟我去趟医院,喊一喊她的魂儿。”
    “喊魂?不是非得至亲才可以吗,我跟她谈不上亲,勉强称得上个故,我怎么能帮她喊魂。我喊也喊不回来啊!”
    “你小子这么快就忘了我跟你说过的话了!真是该打!”老头作势要打我。我忙着左躲右闪,倒是把之前的话给记起来了。
    我想起来了,我若是把耳针摘下,黑夜里便是个香饽饽,特别招灵体。只是一年前,我尚且只能招来个把灵体,最近这一年,我可是灵力大涨,要是招来一串,那就不是开个人演唱会了,那就不是开个人演唱会了,那是整了个交响乐队,还是手艺特别潮的那种。就算带上耳针封了五感和灵识,但想着身边有一串阿飘,心里还是怪膈应的。
    正当我想要委婉拒绝的时候,肖大爷给我吃了个定心丸,“到时候我给你画个圈,你站圈里,我再施个术,只有满足条件的才能进去,比如说女的,11,12岁,顺城中学,今天上午跳楼摔下来的,这么些条件。我估计很快就能把她招来。”
    我想了想那画面,自己就跟唐三藏似的,往那孙猴子画的圈圈里一站,那些白骨精蜘蛛精蜈蚣精什么的就进不了来了,还莫名有些喜感。
    “不过把她招来以后,留下她,劝她回身体里去,那就是你的事情了。”
    “您老这记性,我听不懂它们说啥啊!”
    “她现在还没有死,你怎么听不懂!托词。”
    “就算我听得懂吧,我连话都没跟她说过,更何况我也不知道跟女孩说啥啊,这事儿办不成。要不然换小胖去当说客?”
    肖大爷白了我一眼,“小胖嘛,勉为其难可以当个净坛使者,他又没有那个命,啷个当得了唐三藏!他进去,招不来妖精的。”
    我噗嗤一笑,“那您老人家,岂不是成了孙猴儿。”
    肖大爷抓起手边的痒痒挠,真要打我,我连忙避开他,冲出传达室,上课去了。
    下午下了学,我便去了传达室写作业。自从我拜了肖大爷为师,我发现爸妈就不大管我了,经过人头相片一案,老爸老妈似乎很放心把我交给肖大爷调教,成日里早出晚归他们也不说啥。我倒很是满意,可以少听很多他们的唠叨。亲子关系嘛,也比较融洽,偶尔见面大家还能开开玩笑,完全不存在牙仔跟我聊的什么青春期,叛逆期的问题。我严重怀疑,吴莎莎就是出于那个什么青春期,叛逆期,视父母师长为仇敌,从来不跟他们交流,所以行为方式才会如此出格。
    可等到晚间,肖大爷把吴莎莎的生魂拘来之后,我发现又完全不是我想的那个样子。
    今天晚上月黑风高,天上也没有半颗星子,肖大爷在医院小花园的大榕树旁划了个圈,让我站进圈里。他麻利地甩了几张黄符到天上,只听他口中囔囔起咒,脚下随着圆圈步天罡。
    小花园里枝繁叶茂,平日里除了园丁定期护理,也没有几个人过来,更不要说晚上,连路灯的光都特别昏暗,倒是方便我们在这里施展手脚。
    不多时,圆圈外面便起了一层光罩,用手指微微一触,隐约可闻拨弦之响的铮铮之声。我摘了耳针,在圆圈正中感受周围气流的变化,耳边顿觉鬼哭狼嚎,呃,也不完全对,反正很多杂音夹杂在一起,嘈杂喧嚣且难听。很快地,一个浅绿色的透明光团从光罩中漏了进来,小小的一团缩在一起,微微有些发抖,这个小绿光团子,就应该是吴莎莎的生魂了。
    “说话啊,你赶紧去找她说话啊!”肖大爷示意我。
    啊,真是太难为我了,我心中哀嚎一声,只得没话找话。
    “那个啥,莎莎,我是你同学王启明,你可以叫我小明,你还记得我不,我是你同学来着。”我挠挠头,一边斜着眼睛去看圈外的肖大爷。
    肖大爷杀过一记眼刀,无声地回我两个字。
    我一看口型,“傻蛋。”啊,居然说我是傻蛋,真是气死我了。
    “我知道你,你就是我们班的校草嘛!”小绿团子突然发声了。
    我,无语,真是尴尬现场啊!是的,自打上了初中,我莫名其妙地成为了顺城中学的新任校草。
    “那个,你知道你现在是个什么状态吗?你还记得今天上午的事情吗?”
    “上午吗,我记得的,上午跟我爸吵了一架,他打了我一巴掌,我非常生气,也不知道为什么,就翻出栏杆从楼上跳了下去,然后,就这样了。我也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个什么样的状态。你知道吗?你能告诉我吗?”
    “你现在嘛,就快要死了。不过你运气很好,我可以救你,只有一次机会,唯一的一次机会,你想不想抓住这次机会,回去,继续当校花。”
    我逐字逐句地斟酌着,循循善诱地问着吴莎莎。
    小绿团子亮了两下,又突然黯淡下来。这是利诱失败了。
    “我不想见到我爸妈。”
    “为什么啊?”
    “我的爸爸从来都不陪我,只知道工作工作;我的妈妈从来都不听我说话,她只会让我不要做这个,不要做那个,我永远都比不上别人。我这么不好,这么让他们丢脸,他们生我做什么,养我做什么。我为什么要回去呢!”
    小绿团子似乎爆发出了怒火,燃烧出前所未有的焰火。
    额,其实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劝她回去,只是世界上又哪有不爱子女的父母呢!有时候,越劝越难劝,不如让大家都冷静下。
    我从书包里摸出一个空的啤酒瓶,这是下午的时候,从肖大爷哪里顺来的。当时拿的时候,想着的是,探病应该要准备些礼物,女孩子应该喜欢鲜花,这个啤酒瓶嘛,拿来当花瓶倒是不错,于是就把它揣进包里了。
    好不容易找到吴莎莎的生魂,哪怕劝不了她,也不能让她跑了不是,这个时候,是要用些暴力手段了。
    二话不说,我把这团绿焰装进了啤酒瓶里,分了些自己的灵气过去,以保证她的生魂不灭。
    干完这些,我麻利地带上耳针,将啤酒瓶递给肖大爷,又在小花园中摘了几朵娇艳欲滴的月季花插进瓶中。此刻,任谁来看,就只当这是个普普通通的花瓶,没人会想到,里面还关着一个不愿回家的小女孩。
    肖大爷也是被我这一连串的动作整懵了,“我不是让你劝服她吗,你怎么不声不响地就把她给关起来了啊!”
    “师傅,这孩子倔,劝不了,先关着吧,不然再跑了,就不好抓了。”
    “而且人在气头上,是劝不通的,你跟他们说什么,他们都听不进去,他们只想发泄自己的情绪。我说再多,浪费的只是我的时间,她听不进去的。她这样也挺好,把她放到病房里,让她看一看,她口中不爱她的父母是怎么对她的吧。”
    我跟肖大爷解释了我的想法。肖大爷听我说完,点点头,赞同了我的看法。
    这天晚上,一只插着月季花的啤酒瓶便被护士姐姐送进了重症病房。月季花是娇艳欲滴的粉红色,花瓣上,还有几滴露珠微微晃动,花儿散发出阵阵幽香。吴莎莎的母亲轻轻地闻了闻花儿的幽香,便将花瓶摆在了病床旁边的小桌上,正对着的,就是吴莎莎昏迷不醒的脸庞。她叹了口气,轻轻地抚摸了几下吴莎莎的脸庞,坐在病床边,一动不动地守候着自己的孩子。
    @蕾小猫咪 2021-06-03 18:41:16
    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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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欣喜若狂,第一个发言的读者啊,Thanks?(?ω?)?,谢谢!
    第二卷 第三章 天降异象
    我叮嘱小胖每隔三四日,想办法送两朵鲜花过去,免得他们把花瓶给扔了。小胖听说花瓶里面关着吴莎莎的生灵,知道事情的轻重缓急,立刻答应下来。
    每隔三日,吴莎莎的病房里总会换上几枝鲜花,有时候,是两朵刚采来的山菊,有时候是一朵向日葵,有时候会换成一小捧蔷薇,总之,什么顺手方便摘,小胖就带什么。
    小胖隔三差五地给吴莎莎带花,惹得护士姐姐们都认识他了,每每见到他,都打趣叫他,送花的小男孩,私下里八卦道,这个小男孩可真懂浪漫啊!
    我并不急着把吴莎莎放出来。关到什么时候呢,关到她学会后悔,学会珍惜为止。人有没有来世,我不清楚,只是这一世都没有活明白,自己把自己莫名其妙地送走,如果有奈何桥,喝孟婆汤的时候,真的不会后悔吗!
    如果是我,我肯定是不会这么做的。既然来人世走一遭,不求轰轰烈烈,但求无愧于心,等到慨然赴死的时候,觉得我这一辈子值了,那才没有遗憾。
    所以呢,吴莎莎就先这么关着吧!
    我原以为跳楼事件只是意外,无论怎样,事情总算是朝着好的那一面开始发展了,可没曾想到,这只是一系列事件的开端。
    这天夜里上晚自习,我们被困在教室里,出不去了。
    教室外面铺天盖地都是密密麻麻地小蠓虫。这种小虫子在夏天非常常见,见光就扑,只是冬天的夜晚就非常罕见了。可别小看这种小虫豸,虽然只有芝麻那么大一点,但是聚集在一起却能够吸食人畜的鲜血,还会传播疾病。
    拉开窗帘,玻璃上全是这种小虫豸,大家没法出门,只能困在教室里,看什么时候虫子能够自行散去。
    喇叭开始播音,呼吁大家在教室里等待千万不要出去,一遍又一遍地轮番播放着,只是听着广播的声音,大家的心情反而越来越焦急,什么时候才能够回家!
    如果说几天前的双星同现,是一场千年难遇的奇景,那么今天晚上出现的紫色闪电,出场时倒显得有些平平无奇。
    教室里拉着窗帘,又开了日光灯,为了缓解情绪,班长打开电视,放起了电视剧,大家坐在位置上,静静地看着。
    闷闷沉沉的雷声至远方传来,坐在靠窗位置的我,第一个觉察到了天象的异变。窗外一明一暗,并不显眼,同学们的注意力都被电视吸引着,我偷偷地掀起窗帘的一个小角,透过密密麻麻的虫豸,一道又一道紫红色的闪电照亮了远处的天际,电视转播塔的塔身在闪电中,忽明忽暗,没过多久,惊雷声终于席卷而来。
    一道又一道的闪电就好似劈到了教学楼,雷声震耳不绝,整个教学楼都在微微震动,大家被吓了一跳。电视中正在播放的画面此时也中断了,变成了一片不详的雪花,刺啦刺啦的电流声兀自响个不停。没有人说话,我也只顾得上观察窗外还在不停撕裂天际的妖异闪电。
    天降异象势必有妖。我忆起了防空洞中师傅做法招来的惊雷。不过那时的雷电可跟今夜的雷电不大一样,颜色没有这般妖异,威力也没有这般强大,不太像是师傅施法所为,一定是出了什么大事。我心中惊愕,面上却不敢露出半分端倪。
    也不知道挨了多久,雷声终于停顿下来,待那雷声停歇,窗外的虫豸没多久也自行散去。如果不是地面上留下一堆堆虫豸的尸体,今夜的异象就好似再平常不过的一场雷暴一般。
    电视里的画面开始恢复正常,不过没有人去看,广播终于通知大家,可以放学回家,同学们匆匆忙忙地收拾书包,一窝蜂地涌出了校门,而我则留在了传达室里。
    奇怪的是,肖大爷这次并不想我掺和到这件事里。他一味搪塞,说什么只是偶尔的天体变化运动导致的自然现象,别什么事情都疑神疑鬼地瞎操心,还一板一眼地告诉我,建国以后动物不能修炼成精,别瞎想,好好学习才是正途。
    当时我就震惊了,这还是那个教授我玄门方术的师傅吗?这简直就是教务处的唐主任上了身,这赤果果的官方调调,连字词都舍不得换上一两个。我才不信呢,一定有鬼。
    肖大爷死不改口,赶我回家,虽然无奈,但我也只能先把这件事情放在一旁。
    过完周末,来到学校,一进教室门,小胖偷偷告诉我一件大事,说主任不在了。不在就不在了呗,他又不给我们上课,我关心他的去向做甚!
    小胖说,你没明白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他死了。我大吃一惊,望向身边空空的课桌,难怪小松到现在都没有出现。只是,怎么就死了呢?
    小胖坐到我身边,压低了声音告诉我,主任是昨天晚上没的。周末的时候,学校里组织了一个小型活动,到乡镇下面的农家乐去放松休闲一下。
    小胖突然停顿一下,咳了一声,因为上级领导机关突然下来检查工作,嗯,所以,你懂得。
    望着他突然有些涨红的面色,我懂?我该懂啥?我莫名其妙。
    小胖不管我有没有真懂,他继续小声地跟我讲案情。
    昨天晚上起了大雾,主任一行回来的时候,遇到了车祸。他们乘坐的面包车跟一辆运载钢筋的货车相撞,钢筋直接穿透面包车,从唐主任的心脏位置处插了进去,直接一个对穿,主任当场毙命。
    货车司机被撞晕了,醒来以后,连夜跑了路,那一车的尸体,是今天早上晨起浇粪的菜农发现的,这才报了警。
    小胖他爸也是今天早上刚收到的消息。派去出警的警员跟唐主任是熟人,一眼就认出了顺城中学的面包车,此刻运送尸体的车队还在回来的路上呢。
    听上去,只是一场意外,因为不可抗力而造成的车祸,如果司机清醒以后,立刻报警,是会酌情处理的,但是他选择了逃逸。可无论如何,这件案子应该先交给交警大队处理,怎么会打电话给黄叔呢?我有些疑惑不解。
    小胖把声音压得更低了,“因为啊,主任的心脏不见了。”
    心脏不见了,小胖的话瞬间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是所有人的心脏都不见了,还是单单只有唐主任的心脏不见了?
    九几年的时候,乡下郊区的茅草堆,枯枝烂木头下面,偶尔会有襁褓包裹着的死孩子扔在这些地方。而它们的最终归宿便是进了那些野狗野猫甚至老鼠的肠腹之中。
    所以我首先猜测,那些失踪的部件会不会是被过路的猫狗给吃掉了。
    小胖只说了个大概,不过显然出警的叔叔们,一定找到了一些不寻常的痕迹,否则案件也不会这么快就转到刑侦大队。
    我眼珠子一转,“说吧,这又是你偷听来的,还是黄叔让你告诉我的!”
    小胖嘿嘿一笑,“你真是太瞧得起我了,我哪能天天都偷听到这么机密的案件啊,实话跟你说吧,是老爸故意让我偷听到的。”
    原来人头相片案结案以后,黄叔跟小胖深入地探讨过一次。探讨的主题是,小胖未来的职业规划。小胖虽然有些懵懂,但是无比坚定和肯定地告诉黄叔,他想成为一名刑警。
    黄叔老怀欣慰,自己做了大半辈子的刑警,知道这个行业的伟大,也知道刑警有多么不容易,若非怀着一腔的赤诚和信念,那是真的很难坚持下去。
    没有朝九晚六,只有随时随地待命准备出发;没有逢年过节,只有哪里需要就出现在哪里,有时候甚至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可是总要有人去承担重责,没想到自己的儿子已经有此觉悟,已经做好了准备。
    “我跟老爸约法三章,他不限制我偷偷参与案情调查,但是无论有什么发现,以及想要有什么行动,都得事先跟他商量。”
    “我爸,那是非常看好你的,说你思维缜密,脑子一流,是个干刑侦的好苗子。我嘛,就是捎带上的,虽然勇气值得肯定,但仍然需要跟着你好好学习学习!”
    小胖一脸谄媚地开始夸奖我。
    我就说嘛,一次两次可以算得上是偶然,不过次数多了,那一定不是偶然,是刻意为之。
    小胖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自己未来想干啥!而我呢?我似乎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一直以来,我都是被命运推着走,从来没有想过要去主动抓住什么。如今,连小胖都已经开始思考未来了,那我的未来呢?
    ……
    “我费劲唇舌说了半天,你倒是干不干啊!王仙子!给个准话,不干的话,那我自己干!”
    小胖见我不说话,等了半天,有些不耐烦了。
    当然要干啊!我长这么大,除了看书,学习术法,也就唯有推理破案能够提起我的兴趣了。
    终于又有新的案件了,我感到自己此时前所未有的兴奋和激动。也许将来吧,我也能成为一名刑警也未为可知。
    第二卷 第四章 夜探停尸房(一)
    我答应小胖,下学后跟他一同回家,去见黄叔了解案情。一日无话,快到放学的时候,我都没有见到小松出现,我有些担心他,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下了学,我来到小胖家,吃过宵夜,黄叔方才急匆匆地出现。见到我们,他拿出一个档案袋,示意我们自行查阅。我跟小胖各自拿了几份文件,开始了解案件的情况。
    我手里的这份是现场的勘察报告。大致和小胖早上告诉我的差不多,只是更加详细地描述了车祸现场各种痕迹情况说明,以及从现场拍摄的照片。
    大雾从昨天晚上九点半开始,持续到今天早上凌晨四点半左右,伴随有小雨。起雾的时候,能见度极低,一米之内几乎完全看不见人影。
    事发路段在距离大盘县80公里左右的乡村公路上,靠近国道319号线。
    西南山区公路的特点是弯道多,且急弯路段多,路面陡峭,加上雨雾天气,路面比较湿滑。所幸公路两旁不是水田菜地,就是鱼塘水泊,没有什么过高的悬崖,虽然容易发生车祸,但只要控制好车速,出现车毁人亡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
    我仔细查阅了这份报告,着重翻阅了一下现场的痕迹照片。非常可惜,因为天气情况,只有汽车轮胎痕迹比较明显,其他痕迹特别是足迹,几乎破坏殆尽,无法看出是否有野兽的足迹情况,也没有办法证实我之前的推测。
    小胖手里拿到的却是一份尸检报告。我注意到他的表情十分扭曲,估计里面的内容有些影响观感,心里便十分纠结,到底要不要看。
    人命大于天,终究正义感还是战胜了我的洁癖感,我跟小胖交换了手中的报告。小胖如释重负,我却莫名紧张。即便是做好了心里建设,打开报告,我还是被迎面而来的照片吓了一大跳。
    几张照片用曲别针别在报告的右上角,第一张便是局部放大的伤口照。照片没有拍到人脸,一具尸体侧躺在副驾驶位置处,心脏的位置有一捆拇指粗细的钢筋直接穿胸而过。所幸的是,因为事故发生非常突然,时间很短,加上惯性的作用,心脏应该是被钢筋带离了胸腔,所以照片上并没有拍摄出鲜血飞溅,血肉模糊的惨况。
    定了定神,我没有去翻看剩余的照片,将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到尸检报告上面。
    姓名:唐青松
    性别:男
    年龄:35岁
    死亡日期:一九九五年三月十二日二十二时四十五分
    解剖日期:一九九五年三月十三日十时
    死因:机械性损伤造成的血管和心脏破裂引起的急性大出血
    尸体解剖诊断:(略)
    鉴定人:签名(略)
    “机械性损伤造成的血管和心脏破裂......”,小胖挠挠头,“后面我看懂了,前面是什么意思?”
    “就是指机械性暴力作用后,器官组织结构被破坏或功能发生障碍。机械性损伤造成的血管和心脏破裂引起的急性大出血;颅内急性出血一次达 100~150ml;心包腔出血达 200~250ml 都可以造成立即死亡。”
    我随口回答道,“唐主任是因为钢筋穿透胸腔,导致心脏破裂,引起心包腔大量出血造成的立即死亡。”
    半响无声,我抬起头一看,小胖一脸羡慕地望着我,而黄叔则是笑得一脸慈祥。
    “小胖,你得跟小明好好学习,你看他小小年纪,就已经懂得这么多的专业术语,他可比你专业多了,你这个刑警之路还很漫长啊!”
    我顿时十分害羞,脸都红了起来,其实心里还是很自豪的,只是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嘴里只是胡乱回答道,“嗯,那个就是要读书,多读书,知识改变命运......”
    “哈哈哈哈啊哈哈......”,小胖和黄叔被我的话戳中了笑穴,两人大笑起来,一扫方才有些沉重的氛围。
    我们继续查阅报告,很快地,我看完了所有的报告。后面的五份尸检报告,我重点关注的是死亡原因。有内脏破裂,有颅内大出血,有脊椎折断的,等等等等,无一不在向我证明,这是一起意外引起的车祸。可是正如小胖早上告诉我的那样,唐主任的心脏不见了。其余五人虽然死因各有不同,但起码他们的尸体都是完好的,什么器官一件不拉,而唯独唐主任......
    我停下翻阅,将之前的推测告诉给黄叔。
    “因为钢筋对穿,加上惯性的作用,将心脏带离了胸腔,而面包车的翻滚,又导致了心脏被甩出车外。这也可能是为什么在车内无法搜寻到痕迹的主要原因。”
    “基于目前的收集到的证据情况,我暂时推断可能是路过的野生动物将唐主任的心脏叼走了,也许已经吃掉了。”
    黄叔听完我的话,陷入了思考当中,他摸出一根香烟,在手指上转来转去,却并没有吸。小胖放下手里的报告,提出他心中的疑惑。
    “我只是觉得十分奇怪啊,如果是野猫野狗吃的,这周围总该留下点残渣血渍什么的吧,怎么会一点痕迹都没有?”
    “我虽然没有养过猫狗,也不知道它们一顿要吃多少才管够,不过,车里面,那么多新鲜的“食物”,它们怎么不去里面挑选一番,独独就看上心脏这么一块肉,难不成它们觉得这一块特别好吃,只吃这一块就够了?”
    “大半夜的,周围又没有人来驱赶它们,它们为何不就地敞开肚皮吃个够,反而要把这一块叼走,藏起来吃呢?”
    我的猜测顿时就被小胖的敞开肚皮吃,还是藏起来吃的观点推翻了,我对他竖起了大拇指。
    小胖说得很对。我陷入了深深的思索当中。是啊,这似乎确实不符合猫猫狗狗的逻辑啊。
    这天晚上回到家,我还在思考关于心脏为什么会不见的问题。老爸老妈都不在家,家里空荡荡的只有我一个人,就在这个时候,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我来到爸妈房间,抓起电话,喂喂喂,喊了半天,对方一言不发,正当我以为这是谁的恶作剧,想要放下话筒的时候,听筒里,终于传来了声音。
    “小明,是我,我爸,我爸没了。”
    小松哽咽的声音从听筒里传了出来,然后是他压抑不住地低声抽泣声。
    “......我今天听说了......小松,你不要难过......唐主任他,去的时候,很快,没受什么苦。”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小松,便把自己刚刚从尸检报告里看到的东西,挑了个词语告诉给他。
    “......我......我......我想我爸......”,小松压抑的声音从听筒里传过来。
    “要不要我陪你去见见他?”,叹了一口气,我突然觉得应该带小松去跟他父亲告个别。
    挂上电话,我又立刻给小胖打了个电话,说明情况,让他立刻到医院家属院门口集合,将需要的装备放到书包里,我锁好门,到家属院门口去等小松和小胖。
    不到一刻钟,我便等来了两人。小松失去了往日的活力,他望向我,肿胀的双眼满是期待,我告诉他,让他做好心理准备,唐主任现在的样子,可能会“不大好看”。若是他受不了,可以等到开追悼会的时候。等殡仪馆的化妆师给唐主任整理好了遗容遗貌,我们再去看他也是可以的。
    听到遗容遗貌这四个字,小松便受不了了,他哭得歇斯底里,一边哭,一边说,“那是我爸啊,无论我爸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他都是我爸啊!”
    看到他的样子,我跟小胖都觉得十分心酸。等他平静下来,我带着二人穿过街对面,往医院小花园的停尸房走去。
    我小的时候,最爱做的事情,便是坐在医院小花园的大榕树下看书,一坐就是一整天。看书看累了,就喜欢爬到大榕树上,找一个枝枒宽敞的地方,躺在上面睡一会。视野所及之处,一面是小花园,另一面就是停尸房。
    虽然老妈不曾告诉我,但是躺在不易被人发觉的树杈上,我很容易观察到小花园里的所有情况。我知道,无人认领,或是需要解剖的尸体,以及解剖后的尸体,会短暂地停放在这里,然后再由车辆运送到县里的殡仪馆安排后继的丧葬事宜。
    没有意外的话,唐主任今天晚上会停放在这里。
    如果时间回到1993年,停尸房的防盗门是阻碍我的一座大山,那么来到1995年,除了上天入地之外,我觉得自己无所不能,都快超神了。在他二人毫无察觉的情况之下,我偷偷地耍了一个小把戏,握住门把手,轻轻地一转,门开了。
    二人被唬了一大跳,想进又不敢进,继而又开始讨论,门是开着的好,还是关着的好,开着的话,会不会有人发现......
    其实也不怪他二人害怕,医院的门口有两个探照灯,一左一右分别安放在石壁底部。“大盘县第一人民医院”,一到晚上,探照灯便发出幽幽的绿光,映衬着医院的招牌,好不吓人。也不知道这是谁出的主意,总之,胆子小的人,冷不丁见着,都会吓一大跳。
    我率先一步走进了防盗门内,等他二人哆哆嗦嗦地走了进来,轻轻地推了一下防盗门,咔哒一声,门关上了。
    懒得再开新贴了,所以在本层声明:
    因为某些原因,本书更名为《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书名中的'一'本应该为书名号,但由于系统命名不允许有特殊字符,所以用中文的'一'代替,特此声明。
    我期待将书中少年们的成长和冒险故事带给大家,也会努力将他们成长后的正篇故事完成后与大家一同分享。
    《我当片警那些年—少年篇》第二卷 第五章 夜探停尸房(二)
    走进停尸房,一股阴冷之气迎面扑来,眼前一片黑暗,没有人说话,呼吸都变得异常沉重。我有些紧张,即便是在屋外“蹲点”了许多年,我也从未见过真正的停尸房是什么样子。我立刻从书包里拿出手电,点亮了手电筒。
    似乎跟我想象中的不一样,似乎又跟我想象中是一个样。进门后,是一间小小的隔间。对面还有一扇门,不过这扇门,却用透明的塑料门帘将帘子内外分割成两块空间。
    我们三人站立在门帘之外,谁都没有动,依稀能够听见,从门帘之内传来的呼呼风声。窗户和门都是关好的,窗帘也是拉上的,可是门帘之内怎么会有风呢?我们三人飞速地对视了一眼,谁都不敢开口说话,即便胆大,我也只是后悔,大意了,大意了,应该进来之前,先用X光看一看的。
    哪知小松此时却爆发出了无与伦比的勇气,只待了片刻,他便从我手中抢过了手电,异常坚定地跨出几步,掀开帘子,侧身走了进去。
    明明在门外还那么害怕,我摇摇头,心里叹息一声,连忙拉上身旁的小胖,也跟了上去。
    帘子后面,是一处更大的空间。在手电筒微弱的光芒之下,我估计,这里约莫有一座教室那么大。
    室内空空荡荡,不似平常的房舍有许多陈设,风声四面八方都有。我仔细辨认了一下,窗户虽然全部关着,但是窗台上方,却放着一个方方正正的机器,最大的声音便是从这台机器里传出来的。
    除此以外房间四角各自放了一台风扇,摇头扇正在工作,离得最近的一台便在我的左手不远处。风扇前面,还放着一个塑料盆,里面盛放着未化完的冰块。
    右手墙壁上,有一个电灯开关,小胖想都没想,啪嗒一声,便把灯打开了。
    万一被人发现了怎么办,我心中立刻闪过一个念头,正待要去关灯,可视线扫过面前小松的背影,我又犹豫了。小松一动未动,肩膀却微微颤抖着,我知道,他一定又哭了。
    伸出去的手便缩了回来。
    因为车祸死去的人,遗容怎么会好看呢!可再恐怖,躺在哪里的也是自己曾经鲜活过的亲人。
    房间正中间,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六具担架,担架都用白布覆盖着,看不清白布下面的情况。白布下方,六具尸体的脚掌都露了出来,左脚大脚趾处均系有一块纸牌。
    我很快找到写有唐主任名字的那一块,揽过小松,将他轻轻地推到这具担架旁边。
    “这就是唐主任的遗体了,你要是不想看的话,就不要看了。”
    小松用衣角擦去脸颊上的眼泪,颤抖着双手拉开了遮盖在唐主任身上的白布。
    唐主任面上带有部分喷射出来的血渍,胸腔左侧心脏位置处露出一个大洞,除了肤色惨白泛出微微青色,他的面容安详,倒像是睡过去了一样。
    车祸距离现在已经整整过去了二十四个小时,这个时候,尸僵开始缓解,皮肤变得松弛,此时才是解剖尸体的最佳时机。因为这个时候,尸体最稳定,才能系统地了解这具尸体的死因,生前病理,和一些更加细微的东西。
    这件事情,严格来说并不能够责怪负责验尸的医生不严谨。因为负责验尸的是医院的外科医生,并不是专业的法医。即便他们早已习惯鲜血淋漓的外科手术,也依然对解剖尸体缺乏相关的知识和经验。
    而我,也仅仅只是在一本法医解剖知识的书籍中了解到相关资料,处于纸上谈兵状态,并不专业。
    方才在小胖家,查看验尸报告的时候,我注意到,唐主任的验尸时间是在今天早上十点左右。所以,无论小松有没有给我打电话,今天晚上,我都打算过来看一下,看看还有没有其他遗漏的细节和线索。
    唐主任是在睡梦中去世的,走的时候,时间非常短,几乎是在一瞬间,车祸便夺去了他的生命。除了主任的面部和身体上留有喷射出来的血迹。他的遗容看上去并不显狰狞。
    我將白布拉得更开,露出了主任的全部身体,在白炽灯的照射下,仔细搜索遗体上的每一寸地方,试图找到一些未曾发现过得细微线索。
    我从背包中掏出一面放大镜,对着伤口仔细观察。小松此刻正陷入悲伤的情绪当中,并没有注意到我的行为,而小胖,他似乎明白了我的意图,未待我示意,也大起胆子,去查验其他的几具尸体。
    “千万不要碰触到他们!”,我注意到小胖的动作,连忙叮嘱他。静待片刻之后,小松的情绪终于爆发,他面朝着放置唐主任遗体的担架处,跪倒在地,抱头痛哭。
    而我跟小胖并没有去安慰他,趁着他释放情绪的这段时间里,我俩抓紧时间,查看完了所有的遗体。
    将停尸房的一切恢复原状,我们三人坐在刻有医院名字的那块大石碑下面。
    探照灯的灯光将我们三人的面色映衬得惨绿惨绿的,如果此时路上有行人经过,一定会被我们吓一大跳。
    没人说话,大家都陷入了沉思当中。而我,则在脑子里飞速地思考着,刚刚收集到的信息。
    遗体被脱得干干净净,白布底下,一览无余。没有,什么都没有,我跟小胖忙活了大半天,确是什么线索都没有找到。
    无论是遗体光溜溜的身体上,还是破损的伤口处,更甚至是后来被我翻找出来的死者的衣服,我都没有找到我想要找到线索。
    说白了,其实我找的是动物遗留下来的毛发,比如说猫毛,狗毛,甚至是老鼠毛,当然如果老鼠也掉毛的话。我在寻找任何不属于人类毛发,或者是黏着在身体或衣物上被忽略的小线索、小细节。
    除此以外,在查验伤口的时候,我着重寻找,除了贯穿伤,穿透伤,擦伤之外,是否有动物曾经啃噬或是撕咬的痕迹,以及不合常理的血渍,细小的碎肉,或是尸块。
    深夜时分,地处荒郊,流了那么多的血,这么重的血腥味居然没有吸引任何野生动物,甚至连几天前出现过以鲜血为食的小蠓虫都没有飞来一只。伤口位置处干干净净,连蚂蚁蟑螂的尸体都没有看到一只,这才是最最让我感觉到奇怪的地方。
    我百思不得其解,就在这个时候,小胖站起来说要回家,我让他顺路把先把小松送回去,挥挥手,跟他二人告别,我也慢悠悠地走回家,继续思考这个困惑我的问题。
    不会是,心脏从面包车甩出来的时候,刚好,滚落到哪个耗子洞里,所以没有被发现。又或是,心脏甩出来的时候,力量太大,被甩到了附近的树杈上,因为被树叶遮挡,所以没有被注意到。
    脑洞大开般,我突然想起以前曾经看过的一篇文章《药》,里面描绘了这么一个故事。华老栓为了治儿子的痨病,听信侩子手康大叔的话,买人血馒头来为小栓治病,但服后无效后死亡。
    如今乡下莫不是还有人坚信,人血馒头可以治疗痨病,又或是类似的用途,需要用到人的心脏来配药诸如之类的用途。
    我找不到动物啃噬的痕迹,难不成,这颗破损的心脏竟是被凑巧过路的行人,捡了去!
    想到这一点,我立刻回家给黄叔拨了一个电话,电话里,我将自己的发现告诉给了他。
    黄叔的笑声从听筒中清晰地传了过来,紧接着,响起了他低沉的声音。
    “没想到,你小子跟我想到一块去了。”停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虽然现在是90年代,但是在偏远的山区,因为交通不发达,还有很多村寨现在都没有完全通上水电,更不要说教育普及,以及医药知识的推广了。你说的那种情况是很有可能存在的。”
    “我明天带人到事发路段,再仔细搜索一遍,找一找还有没有其他遗漏的线索。另外会派一队人去周围的村寨走访一下,重点排查最近有没有生了重病的病人。也会跟当地的村民了解一下村寨的风俗习惯。”
    “还有早上报警的那个村民,他也是重要的嫌疑对象。”听了黄叔的话,我急急忙忙地补充道。
    听筒中又传来黄叔爽朗的笑声,“知道了,知道了,这么重要的事情,我肯定不会忘记的。小胖刚刚已经到家了,你们两个今天是不是又去查找线索去了?”
    哎呀,事发突然,我竟然忘记了小胖跟黄叔的约法三章。一时无话,我不知道该如何接话。
    “还是那句话,小明,你也不要嫌黄叔啰嗦,无论如何,你们一定要保证自己的安全!想一想你的爸妈,可不要贸然行事啊!”
    我有些羞愧,是啊,今天晚上小松的一个电话,让我心生同情,却忘记了行事的稳妥,“对不起,黄叔叔,下不为例,我一定会把自己跟小胖都保护得好好的。”
    “你是个聪明的孩子,懂得分寸,行了,我也不多说了,好好休息吧,明天还要上课!”
    挂上电话,我反思了下自己的行为,只要是感兴趣的事情,我会立刻沉浸到里面,有时候往往会忽略自己的安全,更重要的是,会忽略掉身边朋友的安全,这非常不好,很欠妥当,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加重要啊。
    想通了这一点,我暗暗下决心,下一次,一定不要再让这种独自冒险的情况出现。另外,已经过了这么久,明天,是不是应该把吴莎莎放出来了呢!
    我决定明天去看看吴莎莎。
    今天是端午节,祝大家端午快乐,幸福安康,所以今天提前发一章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二卷 第六章 再见吴莎莎
    第二天中午,我偷偷去医院见吴莎莎,准备把她放出来,关了这么多天,她应该已经想通了吧?
    从肖大爷那里又顺走一个啤酒瓶,我去小花园里摘了两朵月季花,趁着病房没人,把原来的瓶子换了出来。
    躺在大榕树的枝桠上,隔着酒瓶,我问吴莎莎,“在里面关了这么久,想好了吗?是出来继续当校花,还是让我送你去投胎?”
    “……”
    我摘了耳针,朝啤酒瓶里望了望,还好,那一小团绿光还在。我估计吧,她现在应该极为生气。
    不过,我实在没有那个时间,也没有耐性去好言好语劝服她。又过了5分钟,她还是不说话,我决定来个激将法,激她一激,实在不行,再继续关着呗。
    “你不回答我,那就是不想回来当校花。这样的话,我只好送你去投胎咯。”
    “……”
    “你这辈子能投个人胎,已经很不容易。因为你是自杀嘛,所以下辈子,能投胎当个猫猫狗狗就已经很不错了。运气不好的话,说不定投身成个老鼠、蟑螂、蜘蛛、蚂蚁、臭虫什么的也很有可能。一辈子在臭水沟里打转,啃食一些腐臭的动物尸体过活,反正就那样,很快就适应了……”
    不待我说完,小绿团子连忙打断我的话,“我,我还是回去吧!我不要当臭虫蚂蚁……也不要当老鼠蟑螂……”
    我连忙抿住嘴,用手遮掩住,偷偷笑了几下,“想回去也不是什么难事,不过你要知道,机会有且只有一次,下一次,你可就没这么好运了。”
    “人生苦短,你看医院里的那些个病人,那个不是都在拼命挣扎,想要活下去;你想想医院里那些家属,那个又不是,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和压力,只希望自己的亲人,能够多活一天是一天!”
    “在瓶子里关了这么久,人情冷暖,世态炎凉,谁是真心,谁又是假意,你应该都看清楚了!嗯,……,好好活着吧!珍惜自己的生命!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宝贵了!”
    我在心里轻轻地叹息了一声,比起那些已经死去的,吴莎莎是幸运的,至少,她还有重新来过一次的机会。
    “谢谢你,……,我不会再这么做了,……,我听爸妈说,等情况稳定下来,就会给我办理转院转学手续,……,他们说,想让我重新来过。”
    这是好事啊,我松了一口气,可算是想明白了,念头一转,我朝停尸房里看了一眼,一、二、三、四、五、六,……,还好还好,来得及。
    “你不介意的话,帮我个忙吧,就当你报答我了。”
    “你说吧,但凡是我能做到的。”吴莎莎爽快地答应下来。
    “很简单,看见前面那个房间没有!里面有六团透明的光!”
    我示意吴莎莎往房间里看。
    “里面有一个是教导主任唐主任,小松的爸爸。他们是前天晚上出车祸死的。你帮我跟他们打听一下,打听一下他们死的时候,都看到些什么,尤其需要注意,有没有见到过——什么——人!”
    “这件事情做完了,我立刻把你好好送回去。记住啊,别把我暴露出来。”
    “他们,……,是死了吗?”吴莎莎打了个哆嗦,即便她现在是个生灵,我也从她颤抖的语气中,注意到她非常害怕。
    “你也不用这么紧张,你现在跟死了也差不多,跟他们算得上是半个同类。”
    我安慰吴莎莎道。要不是我听不懂亡灵的语言,现在又孤身一人,无法使用共情术,不然我也用不到她。
    “行吧,……,那我试试看。”吴莎莎勉为其难地答应下来。
    “你能从门缝里钻进去吗?”
    “什么,我也不知道啊,但是,恐怕不能吧,要不然,为什么我连这个瓶子都出不去。”
    “那是我用禁锢术把你封在瓶子里面,我没有解术,你当然出不去。一会儿,我解了术,你自己飞过去,理论上,有个门缝里就能钻进去了。”
    “……那好吧!但是他们为什么待在里面不飘出去呢?”
    “因为他们还没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了,尸体在哪里,他们的灵体就在哪里。”
    “我打听消息,会不会刺激到它们?毕竟是要问它们死前看到了些什么?这不就是摆明了告诉它们,它们已经不是人了吗?我会不会有危险啊?……”
    你会有个啥子危险嘛,又不可能再死一次,一个多星期前,不是还那么无知无畏,从三楼一跃就跳下去了嘛!这才几分钟,就变得这么惜命了,我有些无语,心里嘀咕道。
    “放心,放心,你是小松的同学,唐主任怎么着都会给小松面子的。”
    “更何况,你现在已经是个老手了,有经验啊。它们刚刚成为灵体,都没转过弯来,最多跟你哭诉两声自己英年早逝,发泄一下对货车司机的愤怒。你瞅瞅情况,还可以飞出来的嘛!”
    我解了术法,轻轻摇了摇手中的啤酒瓶,小绿团子晃晃悠悠地从里面飞了出来。
    她很快适应过来,却见她欢快地在空中打了几个转,一溜烟地飞到防盗门旁,从门缝处挤了挤,压成一个扁团子,从缝隙处挤了进去。
    这么看起来,它们看到的和我看到的果然还是不一样的嘛!看来物理世界里的障碍对它们还是有效果,不然的话,吴莎莎就不用从门缝里挤进去,应该用穿墙术,嗖的一下,无视墙壁,直接穿进房间里。
    这么一想,我感觉自己安全了许多,放心大胆地把自己藏在大榕树的枝枒之间,透过茂密的枝枒,观察着停尸房内的动静。
    只见那小绿团子在空中飞快地飘过来舞过去,竟像是小蜜蜂一般在空中跳起了八字舞,我看得眼花缭乱,难不成灵魂跟灵魂之间的交流,就跟小蜜蜂跳八字舞似的,是这么聊天的?
    我很有些惋惜,可惜一会儿就要把她放回去了,要不然,把她留下来让我研究研究也挺好。真是失策,答应得早了点。
    不大一会儿,吴莎莎便飞回来了,她很快告诉我探听的结果。都是这六个灵体死前,死中,死后的场景回忆,以及一些它们对死亡的感悟,但,这些跟案件并没有什么关系。
    “不过唐主任告诉我,他死后没有多久,看见过一个黑影,那黑影的速度极快,一闪就过去了,所以什么,他也没看清楚。至于其他人,因为死亡时候的角度各不相同,所以,他们也都没有留意到。”
    一闪而过的黑影?我来了兴趣。
    “是人还是动物,多高多长?速度怎么样?飘过去的?跑过去的?还是怎么过去的?”
    “不知道,他没有注意,就是一闪而过,应该不是猫狗之类的动物,因为没有那么大,也没有那么快!”
    终于收集到一丝线索了,我谢过吴莎莎,遵守之前的承诺,把她送回了她的身体当中。
    不是猫狗,猴子?好像也不对,猴子比起猫狗来,也就稍微大了一些!应该是人,而且还是个速度奇快的人。
    西南多山,地处偏远的村寨更有许多是藏在大山深处的崇山峻岭之间,村人擅攀爬,身手敏捷,不足为奇。只是,为什么呢?不会真的捡走那颗心脏拿去配药吧?为今之计,只有等出去调查的黄叔他们回来再说,我边想边走,很快便回到了学校。
    屁股尚未坐定,小胖就又凑了过来,他一个屁墩便坐到了小松的凳上,小松今天依旧没有出现,若是他再不来上课,眼瞅着,这个位置就要变成小胖的了。
    “我刚刚去陈燕她们班打了一个转,听到了一个了不得的消息,你想不想知道啊?”小胖压低声音跟我咬耳朵。
    陈燕,好熟悉的名字,不过还是想不起来,陈燕是谁?
    看着我一脸的迷茫,小胖一幅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王仙子啊,王仙子,你得换个外号了,你不是仙子,你明明就是唐僧嘛,我们学校里面的这些校花,你怎么一个都不晓得呢?”
    陈燕,陈燕,我终于想起来了。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里面的那个陈燕嘛;就是吴莎莎还没有来之前,顺城中学的前任校花;就是秋天之前,黄小胖暗恋的对象,天天在我耳朵边念叨的“沉鱼落雁”。啊,我是真的想起来了。
    这个姑娘嘛,我应该叫学姐,比我跟小胖大一级,就读初二(三)班。是吴莎莎之前,黄小胖暗恋的对象,只不过吴莎莎来了以后,闭月羞花赶超了沉鱼落雁,黄小胖立马换了暗恋对象。
    这是摘不到花,又要重新去追燕了吗!我对黄小胖嗤之以鼻,一脸鄙视。
    “你这么看着我干嘛,看得我怪不好意思的。你要知道,自然界中,追逐雌性动物,那是雄性动物的本能行为,我只是率性而为。”
    不像你,完全没有一点作为雄性动物的自觉,小胖小声地嘀咕着,可惜被我听得一清二楚。
    算了,算了,我懒得理他,反正校花常有,小胖暗恋的对象常换,他就是个嘴炮型怂货,连告白都不会的怂货。我掏出作业本,开始做数学作业。
    “我跟你说嘛,昨天晚上下晚自习,陈燕在回家路上遭到了一个黑衣乞丐的袭击,那个乞丐从背后抱住她,试图非礼她……”
    “什么?......”我大吃一惊,这都是些什么事儿啊,乞丐怎么会这么做?
    “幸好,同路有好几个男同学,在后面看见了,连忙捡砖块扔过去,把那个乞丐给惊走了。”
    这也太匪夷所思了吧,乞丐怎么会去非礼女学生呢,不会是什么神经病,色狼假扮的乞丐吧!因为跟着肖大爷的缘分,我对乞丐这个职业还是保有天然好感
    “你保保以前不是乞丐吗,他当了那么多年的乞丐,有没有认识一些乞丐组织什么的,这些组织里面会不会出了一个道德败坏的败类。你要不帮我打听一些,我们想去收拾收拾这个人间败类。”
    小胖义愤填膺地跟我说着,摩拳擦掌,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还真是冲冠一怒为红颜啊”,我打趣道,“你还是先跟我详细地描述清楚昨天晚上的场景,再说吧。”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二卷 第七章 一闪而过的黑影
    昨天晚上,初二(三)班是九点半左右下的晚自习。
    陈燕约着三两个同路的女学生,出了校门,一路经过顺城河上的南门桥,沿着老党校,一边打闹着,一边往家的方向行去。
    校花嘛,哪怕是前任的,也总有那么一些追求者。几个同路的男同学,躲躲闪闪,遮遮掩掩,一路尾随,跟着校花一同回家。
    这一干人等,正行至老党校旁的钓鳌台,突然,不知从哪里跳出一个黑衣人。这黑影出现在陈燕身后,一把就将她抱住了。
    陈燕吓得半死,僵直了身体,一动都不敢动。事出突然,一时之间,她竟然忘记了呼喊求助。眼睁睁地,那黑影偏了头,便要向她的脖颈处,一口啃过去……
    正当危机时分,后面尾随的护花使者们,注意到前面的异样。说时迟那时快,一个机智的男学生立刻从路旁捡起半截砖头,使劲扔了过去。其余人等见状,纷纷效仿,一窝蜂地捡起砖头石块朝黑影扔过去。
    还是那个机智的男同学,扔完砖头以后,他又捡起一块板砖,一面高声呼救,一面奋不顾身地举起板砖就朝那个黑影扑过去。
    黑影被众人吓破了胆子,仓皇逃脱。只是奇怪,众目睽睽之下,那黑影一闪,便没有了踪迹……
    “停停停!”我连忙打断了小胖。
    若不是昨天晚上,我跟他一同去了停尸房,我几乎以为那个机智的男同学说的就是他自己。
    “说书的话那就算了。你再去找事件当中的几个当事人,好好询问一下。”
    “第一:黑影的性别特征,是男是女,我们暂且先把他当成是个男的吧;”
    “第二:黑影的外形特征,多高多胖;”
    “第三:黑影的外貌特征,有没有人看清楚他的脸,脸上有没有什么容易辨认的特点;”
    “第四:黑影的服饰特征,他穿着如何,服饰上有没有什么容易辨识的标记;你说他是个乞丐,你是如何判断他是一个乞丐的;”
    “第五:黑影的体味特征,他身上有没有什么特殊的味道,比如说臭味,垃圾味,还是其他什么味道;”
    衣衫褴褛的不一定是乞丐,从肖大爷身上,我学到这一点。乞丐多半挺臭,弄清楚他的职业,很重要。
    “第六:他最后不见了,他是怎么不见的;”
    “最后,再跟陈燕确认清楚,黑影抱住她之后的动作,是想非礼她,还是想要攻击她。”
    “你把这些问题都打听明白了,再告诉我吧!”
    “好的,我一会就去。”小胖得了个机会找陈燕,心里一片美滋滋,说话的语气都温柔了几分。我一阵恶寒,怪球恶心。
    说话间,窗外飘来一阵咿咿呀呀的唢呐声。我仔细听了一会儿,唢呐声是从教研楼后面,小路所在的弄堂传出来的。声音时而清越,时而悲切,时而欢快,时而喜悦,总而言之,风格各异。
    在这风格迥异的唢呐声中,又夹杂着和尚们咿哩哇啦的念经声,依稀可闻木鱼法器的敲击声。
    我迟疑了片刻,问小胖,“我听着,好像是在办丧事啊!怎么又死人了?”
    小胖侧身听了一会儿,“是从后巷传来的。小松他们家也不住后巷。要不下学后,我们顺路去瞧瞧?”
    我有些犹豫,昨天晚上在电话里才答应了黄叔,不可逞勇好强,需要注意自己和小胖的安全,思考片刻,我拒绝了黄小胖的提议。
    “偌大一个城镇,既然有人出生,也会有人死亡,这也很正常。更何况,我听那唢呐吹奏的乐曲,应该是喜丧,想来跟我们要查的案子没有多大关系,不去也无所谓。”
    岔了一个话头,我将这件事情含含糊糊地带了过去。
    小胖没说什么,我以为这件事情就这么过去了。
    今天晚上,老师发了一套试卷,又拖了一会堂,等我们放学的时候,学校里的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
    我收拾完书包下楼的时候,小胖早就已经跑得没有影了。白天还是晴空万里,此时居然起了大雾。浓雾厚重,一米之内不见人影,透过昏黄的路灯,零星几个身影,影影绰绰。
    夜深人静,一个人走在雾气弥漫的迎宾道上,感觉也还行,此时安静,倒是可以帮我集中注意力。
    就在这个时候,道旁的灌木丛中,突然跳出一个身影,哇地一声,闪现在我的面前。我还未反应过来,说时迟那时快,这家伙抢了我的书包,转身跑进了浓雾中。一面跑,一面挑衅地大喊,“来追我啊,快来追我啊,王仙子,追到我,就把书包还给你,哈哈哈哈,……”
    这不是黄小胖吗,好你个死胖子,竟敢戏弄我,看我追到你,锤不死你。循着黄小胖的声音,我一头扎进了浓雾中。
    小胖子跑得飞快,雾气浓厚,很快就看不见他的身影。夜深人静,他的足迹声我却听得分明。出了校门口,他没有直行,反而往左一拐,朝着后巷奔去。
    这家伙居然还没死心,我立刻明白了他的意图。他的目标是后巷那户正在办丧事的人家。事到如今,我也只能循着他的脚步声,向左折入后巷。
    顺城中学跟医院家属院,其实只隔着一条小巷,两堵围墙。若是抄近路,只需要5分钟。为了防盗,也为了阻止调皮的孩子们,这两堵围墙修得甚高,约有两米出头,上面还插满了碎玻璃,想要翻墙,还是需要一些本事的。
    我平常回家,很少走这条路,一般是跟小胖一同直行走到南门桥头,然后左拐上大路,再跟他道别,他往东行,我往西去。
    今天晚上却是个意外。
    等我拐进巷子的时候,这才发现,路灯坏了,仅有小巷另一边,医院家属院楼中,不知哪几户人家,家中昏黄的灯光还能提供些许光明,不过距离有点远,在浓雾中,管不了啥用。
    小巷曲曲折折,一眼望进去,真是又黑,又暗,又恐怖。小胖的脚步声已然听不见了,不是跑得太快,就是躲在哪里,憋着坏主意,准备跳出来再吓我一跳!
    后者的可能性,似乎更大一些,我岂能让他如愿,刻意放缓了呼吸,轻手轻脚地在浓雾中缓缓而行。一面走,一面留神听着周围的动静。
    走了约有个几分钟,还是没有发现小胖,这可奇了怪了,他是躲在了哪里?正当我诧异的时候,前面不远处,似乎缩着一团黑影。
    好你个黄小胖,果然是憋着坏主意准备吓我呢!我愈发放慢了脚步,想要悄悄潜到黑影背后,来一记反杀,吓他一跳。
    只是愈发往前走,气氛愈发变得诡异起来。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儿充斥在后巷中。
    我听到了撕咬咀嚼的声音,低沉暗哑的咽鸣声,如同野兽一般,似乎在啃食着什么东西?
    我唯独没有听到的是——呼吸的声音!
    这怎么可能是黄小胖呢!我连忙停下脚步,缩进了小巷一旁的暗影处。没留神,踩到几块碎石渣,脚底轻微滑了一下,我立即扶住墙壁,矮身猫在墙根边,屏住了呼吸。
    黑影几乎立刻停了下来,他似乎注意到了我发出的响动。片刻之间,眼前只余几线残影,那黑影一跃而上,居然攀上了墙头。
    黑影蹲在墙头,似动非动,似乎在查探周围的环境。我更是大气都不敢喘一口,唯恐心脏跳得快了,心跳声被他察觉。
    离开了阴暗的小巷,黑影离光源更近了些,却见他抽了抽耳朵,似乎在倾听着什么。片刻,他微微转过头来,露出模糊的半张脸来。
    看到这半张脸,我骇得几乎就要失声惊叫。这半张脸依稀可辩人脸的轮廓,但这半张脸哪里又还有人脸的样子。
    青黑发紫的面庞上布满了血污,两根尖利的獠牙从嘴唇中支棱出来,依稀可辨,上面还挂着几丝渗血的肉渣。最不可思议的是,黑影的双眼,如鲜血一般,竟然是一双血眼。那双血眼如同饿狼一般,发出骇人的光芒。
    长这么大,我从未见过这般骇人的生物,似人非人,不闻呼吸,没有心跳,更像是野兽。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啊!
    就在此时,黑乎乎的来路上,突然传来一连串跑步的足音,紧接着,是手电筒扫射的光芒,而后,我又听到了小胖的呼喊声,“小明,小明,你在哪里啊!……”
    这家伙不是跑到我前面去了吗,什么时候又到了我身后!我不敢搭话,只是全神贯注地注意着墙头蹲立着的那个不明生物,双手暗暗在地上抓了两把碎石头渣滓。
    脚步声呼喊声愈来愈急,愈来愈近,那黑影被惊到了,摆出一幅似要攻击的姿态。就是现在,再晚就来不及了,我连忙大喝一声,一面高呼,一面将手中的碎石接连不断地向黑影投掷过去。
    情急之下,我也顾不上许多,只记得小胖白天告诉我,昨天夜里那几个男生惊走黑影的办法。我只顾着捡石头,砖头,玻璃瓶,无论是什么,捡到什么,便一面大叫着,一面一股脑地将这些东西往黑影那头抛掷过去。
    等到黄小胖和肖大爷从浓雾那头穿出来的时候,见到我便是这般如同发癫一般的样子。
    “怎么呢!怎么呢!”肖大爷连忙按住我的手,问道。
    “那墙头上蹲着个怪物!”我连忙示意肖大爷去看。
    手电筒的光芒照了过去,哪知那怪物竟如同来时一般,悄无声息地消失不见。
    肖大爷举着手电筒在墙根附近,照了一轮,一无所获,看来那怪物已经被惊走了。
    而我则拽着小胖,来到适才黑影在小巷中蹲立的地方。手电筒的光打了过去,地面上竟然是一只黑猫的尸体。肠腹处血肉模糊,腹腔中的内脏流了一地,那场面极度恶心,我跟小胖差一点便吐了出来。
    肖大爷走了过来,看到地上的惨况,他面容严肃,却是不想多谈,他低声催促我跟小胖,要把我们二人送回家去。
    我忍住恶心,问肖大爷要了两个塑料袋,准备把这黑猫的尸体带回去。
    我师傅这个人,当乞丐当习惯了,如今虽然不是乞丐,那股做派却从未改变。但凡是个东西,他都舍不得丢弃,无论要个啥小物件,他几乎都能从身上立刻给你掏出来,更何况是两个塑料袋。
    肖大爷从身上摸出了两个袋子,递给我,一面动手,又指挥小胖,三人一起,将现场打扫完毕。
    原路折回,我们三人回到了学校的传达室里。
    “你怎么跑到我后面去了!”一面清理手上的污秽,我一面问小胖。
    原来这家伙跑到巷口,一瞅里面黑乎乎的挺吓人,就不敢进去了。巷口一旁有个垃圾站,垃圾站前面种了几株夹竹桃,夹竹桃后摆着几个装垃圾的大塑料桶。他也不嫌脏,矮身便躲到收垃圾的大桶背面,准备等我进去以后,尾随我,瞅准时机,跳出来再吓我一大跳。
    只是左等右等,等了几分钟,也没有听到脚步声,自己又不敢单独一个人跑进后巷找我,于是折回传达室,找了肖大爷,跟他一起进了后巷。
    我果然还是高估了他的胆量!
    只是这一路回传达室,肖大爷都没有说话,一直皱着眉头,似乎在思考着什么。对于我把黑猫尸体带回来这件事,他也没过问,实在是太不寻常了。
    他这副表情,似曾相识,几个星期前,起雷暴的那天夜里,他也是今夜这般神情。一定是出事了,而且出的还是大事。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二卷 第八章 草狗大王
    回到传达室,肖大爷让我详细地描述一番方才遇到的那个怪物,之后,便长久地陷入沉思当中,似乎在想着什么难解的问题。我没有打搅他,同小胖商量如何处理猫尸。
    我指指那个装有猫尸的塑料袋,让他带回家去。
    “不不不!”小胖急忙摇头,“我对这东西又不好奇,带回家去做什么,会做噩梦的。更何况,是你要带回来的。要带也是你带回去!”
    “这是给你带的吗?这是给你爸带的!”我拿起肖大爷的痒痒挠,作势要去敲打小胖的笨脑袋。
    小胖明白过来,“你是说,带给我爸,让他找人去做尸检!”
    “不错,总算带了点脑子。”我顺手就敲了下去,“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猫尸应该也少了一件东西。”
    今夜所见,我便联想到吴莎莎打探到的线索,又加上小胖白日里告诉我陈燕遇袭事件,这三起事件联合到一起,很有可能,都是这怪物所为。
    “你的意思是,这猫也少了一部分?……我明白了,是心脏,唐主任那颗不见的心脏!”
    小胖惊呼道,“不会吧,心脏是被那个怪物吃掉了!”
    “八九不离十!黄叔若是回来,你可以把这个发现告诉他。”
    小胖点点头,“我回家就告诉他。不过话说回来,这怪物究竟是个啥?”
    小胖的问题,也正是我想要知道的。那怪物的外貌,似人非人,尤其是一双渗血的双眼,突出的獠牙,如吃人的野犬,嗜血的饿狼,“有点像狼人,又有些像僵尸。但是它又穿着人的衣服。似乎是,人变异的怪物。”我迟疑道。
    “狼人……僵尸……变异的怪物!”没想到我不确定的猜测,倒是打开了小胖天马行空的想象。
    说起僵尸,一般人首先联想到的是电视上看过的僵尸片。一身清朝服饰,煞白的脸蛋,额头上贴着一张黄符,一蹦一跳,用尖牙利齿袭击人类,吸食人畜的鲜血。
    狼人,则是浑身长毛,有着坚齿利刃,能够在人与狼之间来回切换,一个挥手之间,便能徒手将活人撕开,啃肉嗜血。
    而变异的怪物,这个想法似乎最为靠谱。会不会那怪物曾经是个人,被野猫野狗咬过之后,感染上了不知名的病毒,所以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你这么说的话,好像有些道理。我以前也听人说过,要是遇到野狗的话,用石头扔它,就能把它们赶跑!这怪物能够被石头惊走,听上去,是有些像条狗。”
    “不要看到什么怪物,就只想到啥子狼人,僵尸,吸血鬼,真是缺乏想象能力!”
    肖大爷突然间插了一句话,把我跟小胖唬了一跳。
    我连忙跟小胖打了个眼色,小胖立马会意过来。
    我素来不爱说话,若要求人什么的,那更是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小胖就不一样了。他极擅跟人打交道,谄媚起来,那是毫无底线,没脸没皮,极具杀伤力。
    “大爷,您还知道吸血鬼啊,博闻广识,就是洋气……我都是看了电视才知道的。外国还有吸血鬼这么一说,净整些我们玩剩下的……”
    一通溜须拍马下来,肖大爷那是浑身通泰,飘飘然不能自已。
    “也难怪你们不晓得,即便是我,也只是在古书县志里面看到过相关的记载,这也是头一回见识。方才想了半天,这才想起来,这个怪物嘛,它是有名字的,它的名字,叫做草——狗——大——王!”
    草狗大王?这是什么?果然还是一条野狗!
    “这是我们这一带的方言叫法,它还有个名字,也叫僵尸。”
    这还不是又扯到僵尸身上了,我顿时无语!
    “你这个少见多怪的样子,说他是僵尸,但还是跟僵尸有不一样的地方。”
    肖大爷老神在在瞟了一眼桌子上的搪瓷水杯,我立刻会意,递上茶缸,请老爷子开始摆古。
    “你们读过《山海经》没有!”肖大爷先发了个问。
    我跟小胖面面相觑,读我倒是读过,就是从来没当过真。
    “那些上古时候的神兽妖怪,到现在哪里还能看得到它们的身影,难道它们就真的消失不见了吗?若是消失了,它们又去了哪里?”
    老爷子一番话,我跟小胖自然是答不上来,总不可能,所有的神兽妖物齐齐都灭绝了吧,当然,如果它们真的存在过的话。
    “人都知道进化变强,更何况那些神兽妖怪!”
    “上古时期,人们给僵尸穿上青衣,取了个名字,叫做魃;先秦两汉的时候,魃还是个天女形象,即是神又是怪,人们将其视为旱神,但又以日晒、水淹、虎食等方式对其进行驱逐,以实现驱旱求雨的目的。《诗·大雅·云汉》记道:'旱魃为虐,如惔如焚。'
    到了明清时期,又给它安了个名字叫做犼。《子不语》写道:'猱形披发,一足行'。袁枚《续子不语》又说,'尸初变旱魃,再变即为犼。'这个时候么,僵尸又能成妖,变魃化犼。
    除此之外,文献中又提及了几种死后未腐的尸体:紫僵、白僵、黑僵、绿僵、毛僵、飞僵;此时这怪物又变成了昼伏夜出,以吸食活人鲜血为生。”
    “现在提起僵尸,多半想起的又是一身清朝服饰,带朝帽挂顶珠的样子。”
    “那么僵尸究竟是天女,还是女妖,是一足批发而行的犼,还是带朝帽挂顶珠的清朝男尸,又或是你今天晚上见到的,如野狗一般的人型怪物?”
    “都是它,又都不是它,毕竟妖怪随人一般也是会变异进化的。不以常形一概论之,才能看清其本质。”
    “所以嘛,我倒是觉得用草狗大王这个名字来称呼它,也算合适。”
    “那日晚上电闪雷鸣,我便觉得不好,事出反常必有妖,没想到居然应在今日。这段时日以来,我一直暗中寻查,只是一直猜不透,到底何物应劫而生,又没有查访到这怪物的踪迹,这才拖到现在。”
    “没想到,今天晚上竟然被我徒儿遇个正着,看来这怪物合该是要在你手上伏诛。”
    “我!”这会子,轮到我大吃一惊了,我何德何能,就能够去降妖伏魔了。
    “命就是命。”肖大爷正色道,“我追查它许久,怎么一点行迹都没让我发现;这后巷离得这么近,就这么一两分钟的时间,为何只有你一个人,一进去就能发现这怪物的踪迹,撞破了它的原形。我跟小胖子两人,紧随其后,便是它的影子都没有摸到一丝。不是你还能是谁呢!”
    突然发现自己身负降妖除魔的重责,我顿时懵懂未明,这也太出人意料了吧,我只是个十岁出头的小孩子而已,我能有啥用啊!
    一直以来,我给自己的定位,都是缩在背后放冷箭的辅助加指挥,现在让我去当战士,我实在有些扛不住。我,我认怂行不行!
    “我又没让你去扛大刀,不过想起你这个引怪的体质,让你去当个诱饵,到时候自然有我保护你,你有啥子好怕的!”
    原来肖大爷打的是这么个主意!
    肖大爷的目光看似和蔼可亲,但我知道,无论我答不答应,我都只能答应下来。“大爷您看啊,既然没啥子危险,能不能把我捎带上去观个战,我还从来没见过真人收妖,有点稀奇!”
    我原以为小胖能帮我求求情,没想到他只想去看个热闹。也是,若是换成他当饵,我也不会错失看热闹的机会的。
    “这个草狗大王有什么忌讳没有,它怕些什么,我好做些准备。”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既然摆脱不了当饵的命运,那么就必须一发命中。当诱饵就当诱饵吧,无论如何这一次,总是要把它除掉才好。
    “这怪物其实我也知之不详。文献纪录上少有记载。估摸着僵尸怕啥子它就应该怕啥子。
    它应该怕火怕水怕雷电,也怕老虎吃它。但我也不可能牵只老虎过去啃它。我上哪儿去抓只老虎过来嘛!
    我寻思着准备些糯米鸡血,黑驴蹄子,桃木剑,符箓法器什么的,再随身装一袋子砖石沙土也就够了!最好是找到它的老巢,趁着它白天睡觉,一把火把它烧了,就不怕它再出来作怪。”
    只是这怪物的巢穴又在什么地方呢?
    正在说话间,传达室的电话响了起来,都这个时候了,会是谁给肖大爷打电话呢!
    肖大爷拿起电话,很快通完话,“小明,是你爸爸打来的,他让我明天准备一下,跟他一起去一趟悬山村。”
    悬山村,那是什么地方,就在我疑惑的时候,小胖却突然想了起来,“我知道这个地方,听我爸说起过,悬山村离唐主任他们发生车祸的地方,不算远。今天他们会派一队人去悬山村调查情况。”如此说来,悬山村应该是找到了一些线索,这线索如果需要劳动肖大爷出马的话,必然有一些很不寻常的地方,说不定跟那怪物有关系呢!这么看来,明天我也要跟着去一趟悬山村了。
    “哎呀!险些忘了正事,那怪物还在外面溜达,要是它再出去撞上哪个倒霉蛋,那不是害了那个倒霉蛋的命嘛!不行,不行,还得给你爸通个电话,让他们赶紧派人出去巡逻才行。”
    这天晚上,一夜无眠。肖大爷把我跟小胖送回了家,又急急忙忙地联系我爸跟他讲了怪物伤人的事情。只是没有证据,那被袭击的女学生也没有报警,仅有一具猫尸,我爸也没有权利去调动局里所有的警力。
    这天夜里,我爸合着派出所的几个民警,还有肖大爷,在镇上巡逻了一夜。不过幸好,这天晚上,没有再出过什么意外。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二卷 第九章 悬山村(一)
    “哎呀,王叔叔,肖大爷,你就让我跟你们去嘛,我真没见过僵尸,稀奇得很。何况你们都带着枪,怕哪门子僵尸嘛,我保证缩在后面不出头,我真的就只看会儿稀奇……”
    小胖见师父把我带上了,缠着肖大爷,死活要跟着去。黄叔没有明令禁止他,我爸给黄叔发了个传呼留言,准备好随行的物品,第二天出发的时候,到底还是把他给捎带上了。
    这趟出行,除了师傅、老爸、小胖我们四人,还有两个是老爸派出所的同事,张叔叔和蒋叔叔。昨天晚上我没睡好,其他人也都忙了一宿,除了司机,一上车一行人迷迷糊糊地都睡着了。
    等司机叫醒我们,我以为到了地方,谁知下车一看,汽车却停在一段乡村公路旁。老爸掏出指南针定了方位,又拿出地图看了一会儿,这才指着公路下方,一条田埂小路对我们说,往这边走。
    悬山村距离我们下车的地方还有20多公里的山路,一面赶路,老王同志一面给我们介绍悬山村的情况。
    “悬山村,顾名思义,就是修在悬崖上的村子。山指的是云头山,一听名字可想而知,这山得有多高,海拔有两千多米。所以直线距离看上去挺近,到了山脚,爬上去还得费大半天功夫。
    云头山比起西南山区的崇山峻岭,既算不得高,又算不得险,也没啥子地质奇观可以看,只有几个山洞,所以没有名气。
    几年前,修通了319国道,但是上山下山,主要还是靠两条腿爬上爬下,交通不便,这个地方几乎算得上是与世隔绝。
    之所以会查到这里,是因为距离出事地段不远,有个医疗卫生站。站点记录,几个星期前,有户人家,被一群人送到这里看过病,说是得了失心疯。
    记录本症状表现一栏上,写道:病人有很强的攻击性,见人就咬,多人被咬伤。”
    卫生员叫小罗,二十多岁出头,刚从医校毕业,回忆起那天的情况,原话是这么说的。”
    “我当然记得黑清楚的嘛,那天那么大的阵仗,最近几个月我还是第一次遇到。
    我平时就看些小病,不外乎是啥子感冒发烧,头疼脑热什么的,也就开点药,打点针,挂点盐水的事情。
    那晓得那家人发起病来哦,人都不认,就跟疯了一样。见人就抓就咬,一咬上去就不松口,血都咬出来了,差点没把肉撕下来,几个大汉都拦不住,凶残得很。
    这种情况,我想都没想,只好缩在他们身后躲起。我哪里敢给他们开药啊,凶险得很,赶忙让他们把人往镇上的医院送。
    这群人伤口都顾不上处理急哄哄地又走了。我依稀记得听他们说,是从云头山上下来的,原来那里还有个小山村叫悬山村嗦。”
    听到这里,蒋叔叔插了一句,“失心疯啊,听上去,我怎么觉得更像是狂犬病啊。”
    “你跟老黄倒是想到一起,所以他打电话让我查,镇上医院还有附近的卫生所,最近有没有打狂犬病疫苗的记录。你还莫说,三个月来,还真没得人被狗咬。只有这里的卫生所有那么一条记录。
    蒋叔叔奇怪道,“没得记录,难道没打针!我见过嫩么多被狗咬,狂犬病发作的,也不像是其他病啊!得了狂犬病,不去打疫苗,不打疫苗的话,就只有等死。路又嫩么难走,费那么大的气力把人抬下来,又不打针,难道人又被他们抬回去了?难不成还有什么其他的讲究和说法?”
    “老黄他们也觉得怪,于是找了本地的乡长了解情况。”老王同志继续介绍。
    “此地隶属民主乡,现任乡长只记得云头山上住了一村人。乡里每年会拨一些物资过去,开展扶贫工作。山里人偶尔也会下来跟他们做点小生意,换点生活必需品。
    这山上山下像是两个世界,又没什么交流,乡长只说一直都是这样的,至于更多的,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后来,还是七十多岁的前任老乡长,摆谈起这群人的来历过往。
    “元末明初和明末清初的时候,川省因为战乱,导致人口急剧减少,于是,便有了历史上,著名的湖广填四川。这一族,是清朝的时候,从湖南湘西一带,迁徙过来的苗裔。
    这村人刚搬来的时候,我们本地人提起他们,都是害怕多过好奇。背后头,说啥子的都有。有说山上有巫师可以炼制僵尸,驱使僵尸运财;也有说有美女会炼制毒虫猛兽,下蛊,控制男人对她们神魂颠倒……反正传得是神乎其神,那些故事嘛摆起来还多吓人。
    我们本地人胆子小,又迷信,能不跟他们打交道就尽量不打交道,过路宁肯走远路也要绕道而行。
    六几年自然灾害,没东西可以吃,那云头山好歹是座大山,总能够挖出点草根树皮。那个时候我们宁可去挖观音土,都没人敢去云头山讨活路。可想而知,这些流言蜚语传得有好厉害。
    久而久之,山上山下,倒像是隔了一道天然的屏障,山上的人不怎么下来,而山下的人也不敢上去。
    便是这十几年来,生活好转,乡上开展扶贫卫生教育工作,希望他们搬出大山,到地势平坦的地区生活,他们也极不配合。
    无论派出多少拨人去劝他们,他们都不愿意搬出大山,次数多了,悬山村人就在山脚下修了一道围栏,意思就是阻挡乡里人上山,不想听我们说。
    后来,出于尊重,和照顾少数民族人民传统生活习惯的考虑,乡里每次,都是把一些慰问物资、扶贫物资、书籍、医疗物资之类的放在山脚的围栏外。山上的人会定期下山来取。所以这个村里面具体是个什么情况,我们其实也是知之甚少。
    说完悬山村的来历,老王同志话头一转,对着师傅说道,“肖大爷,听说湘西的苗裔很有些门道和讲究,所以这次才托你老人家过来,帮我们当个顾问,莫要犯了他们的忌讳,免得场面不好看,到时候不好收拾。”
    自从肖大爷换了职业,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老王同志便随了我们一起,不再喊老仙师,改口称呼为肖大爷。
    “湘西啊!湘西多山,大树、洞穴、岩石,无处不神;狐、虎、蛇、龟,无物不怪。他们信奉山神,洞神,难怪迁徙到此地,也会选择居住在山上。这跟他们的信仰很有关系。
    湘西那个地方还多巫。你们听说过,湘西三大绝没有?赶尸,下蛊,辰洲符。”
    赶尸?我跟小胖对视一眼。还真是奇了巧了,昨天晚上我们遇见的,不正好是只僵尸吗!
    “没听过,没听过,你老人家给我们讲一下嘛!”小胖好奇道。
    “我年轻的时候,曾经去过辰州地界,在那个地方,认识了一位大巫。那个时候,比较好奇,便跟他请教过过湘西的三大绝。
    我先给你们讲一下辰州符。辰州符又叫做'灵符'、‘神符‘、或者是'桃符',符是由辰州的巫师们发明的,所以叫做辰州符。
    辰州符非常复杂,有一百五十多道巫教祥符,其中六十三道是用人和人头为符,五十八道以凶禽猛兽成符,十七道以凶禽猛兽和人头组合成符,还有几道是用汉字和汉字重复组成,剩下几道是抽象性的线条符。主要作用是保护、镇守、驱逐或镇压恶势力。
    五千多年前,辰州地界的巫师们,经过研究,创立了巫术和法术,为了使威力无边的巫术、法术离开巫师后依然具有效力,所以便有了'符'。配合符的使用,一般都要念‘咒‘。符,后来又被道教采用,成了道教的一大法宝。
    有些巫师有专用的符,世代相袭,秘不外传。一些简单的符,居住在那方的年长者,大多会画会用,所以说湘西多巫。”
    “那赶尸又是怎么个说法?”我还是对草狗大王的兴趣更大一些。
    “赶尸也是巫术的一部分。湘西这个地界,背靠十万大山,主要是在沅江流域一带。这一方地界多是崇山峻岭,道路坎坷崎岖。武陵山脉自西向东,西骑云贵高原,北临鄂西山地,东南则以雪峰山为屏。
    辰州符赶尸,北到朗州不过洞庭,东到靖州,西到涪州和巫州,西南则可达云南和贵州。
    在清朝中期的时候,为了把客死四川的湖南移民尸体运送回家乡,最早是走水路。但是三峡这一段,水流湍急,暗礁密布,船只往往过江沉没,那时候的人比较迷信,不愿意搭载死人行走在险江之上。所以这个时候,就有了赶尸匠。
    赶尸匠如何赶尸,说法众多。
    一说使用摄魂铃,用草绳将尸体一个一个串起来。一面摇铃,让夜行人回避,通知有狗的人家把狗关起来,一面使用辰州符控制尸队行走。一边走,还要一边念诵赶尸口诀。这个口诀嘛,有人说,念的是文天祥的《正气歌》。当然,这也只是其中的一种说法而已,具体如何倒是没人验证过。
    另外一种说法就跟巫术完全没的关系了。把两个尸体排好队,伸直前臂与地面平行,然后用两根长竹竿顺着手臂用绳索固定,这两具尸体就形成了一个架子,自然不会倒下来。两个赶尸人一前一后,抬着竹竿往前走,尸队就这么被‘赶起来’了。
    还有一种说法,是给尸体喷上特制的防腐药水,然后由赶尸匠乔装打扮,把尸体背回家乡。
    其他的说法就不一一列举了。有兴趣嘛,我们回去以后再细细地跟你们说。”
    “还真是稀奇哒,老人家再摆一哈下蛊嘛!”张叔叔也听起了兴致。
    肖大爷见有人捧场,越发来了谈性,当做是奇事给我们摆谈起来。
    “说起下蛊,自然绕不开苗女。放蛊主要掌握在湘西苗女手中。通常是传女不传子,一般苗女长到十七八岁,她们的母亲就会教女儿一些防身的本领,会秘传她们制蛊、放蛊的本事。
    会放蛊的妇女,湘西习惯称为草鬼婆。哪怕是当地人对草鬼婆也是又恨又怕,敬而远之。一般草鬼婆也轻易不会让人知道自己的身份,但她们又非常容易辨认。特别好整洁爱干净的妇女,很有可能就是草鬼婆。
    下蛊,又叫做'放草鬼',那么'蛊'到底是甚么物事呢?
    一说,蛊其实是毒药,下蛊就是投药。把特制的毒药投入到食物当中,人吃了之后,便会心智迷乱,受到投药者的控制。这种药粉的制作方法千奇百怪,没有固定配方,多是家传,有多少草鬼婆,就有多少种蛊药。
    虽然制作蛊药的配方不同,但是成分都大同小异。《凤凰县志》里面记载凤凰的草鬼婆制蛊,主要是收集蛇、蜈蚣、蚂蚁、蟾蜍,然后将它们露干研磨成粉,用罐子装了,在山麓间藏匿一段时间,就制成了蛊药。
    《怀化大辞典》里面又记载靖州、晃州等地制蛊,则是取蛇、蝎、蜈蚣、蟑螂、蜘蛛等毒虫藏于罐内,日晒雨淋,使其自相吞食,独存者则为蛊。”
    肖大爷讲完一大段话,讲得是口干舌燥,我连忙把水壶递上去,趁机现个殷勤。大爷喝完水,又把水壶扔还给我,继续讲。
    “当然这些事情嘛,都是些民间传说和野史故事,也就是摆龙门阵的时候摆一哈,当不得数。不过话又说回来,小心驶得万年船,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管他是真还是假,终归小心方是上策。”
    有些话不便明说,所以肖大爷这才掰扯了这么大一通白话。反正我是听出来了,看来这一趟悬山村之行,没那么好过。我跟肖大爷还好说,我有些担心老王同志还有小胖,要是一个不小心,冷兵器和巫术火拼起来,那个更胜一筹还说不定。
    尤其是小胖,老王他们好歹还有把武器防身。而小胖,就只有一身肥肉比较抗揍,想想还真不好办,早知道就应该把他留给司机,不该带他过来。
    失策啊,失策啊,一面跟着大部队前行,我一面瞅着黄小胖纠结,以至于眉头都拧成了一个川字,自己都没有发现。
    最近小朋友们的考试特别多,完全无心写作,幸好有两篇存稿,还能发一发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二卷 第十章 悬山村(二)
    我们一行六人走了三个多小时的山路,终于在接近正午的时候抵达了黄叔跟我爸约定的汇合地点。
    那是距离云头山山脚,不到一百米远的一个老林子。奇怪的是,里面一个人都没有,连接应的人都没有留下来,这很不寻常。老王立刻让肖大爷、我还有小胖三人原地待命,他们三人分头去附近打探消息。
    小胖立刻焦急起来,作为他的发小我自然感觉到他情绪的变化,于是小声安慰,“你也不要太紧张,黄叔他们是有经验的刑警,又随身携带武器,比我们更懂如何面对各种突发状况。”
    “我知道,小明,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小胖很快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冷静下来,他没有头绪,只好询问我的意见。
    我摘下耳针,开启金手指模式。世界重新变得虚幻,除了六团绿焰飘荡在老林中,出乎意料,这片林子里没有任何其他的生灵,无论是鸟,还是兽,就连虫子都没有一只。
    我把自己的发现和推断告诉他们,“这林子里面,能喘气的,除了我们六个,就没有其他的了,连虫子都没有一只。我推测,他们也许发现了什么线索,或是出现了什么突发的状况,等不及我们,自行上山了。
    “我们是不是也上山?”小胖问我。
    “山肯定是要上的,但得做好计划,先等我爸回来。”
    “对了臭小子,你怎么肯定,这林子里一只虫子都没有?”肖大爷在地面的落叶堆里翻找了一会,突然问我。
    我这才想起来,忘记把眼睛的事情告诉师傅了。
    “现在这种情况,相当于我摘了耳针,就变成了活体探测仪。视野范围内的灵体非灵体,我都能看到,障碍物全都消失不见。金手指模式下,走路是个大问题,很容易就一脚踩空了,或者是撞上大树撞到石头什么的,我还不大适应,其他也就没啥了。”
    “你这个情况倒是罕见,我从来没有遇到过,也不知道对你有没有什么不好的影响。等解决了眼下的事情,我要回师门一趟,去查阅一些古籍,看看有什么线索。”师傅思索片刻告诉我。
    师门!跟随师傅修行了一年多,除了第一回上我家,他自报来历,之后,我再未听他提过关于师门的只言片语。我一度以为,师傅其实是从鹤鸣山游荡到大盘县的乞丐。师门什么的也许就是小说里写的丐帮吧。
    小胖突然想到了什么,“肖大爷,小明,你们有没有觉得这林子里的情况,跟当时在我家看到的档案里,描绘的车祸现场一模一样啊!”
    “档案里的车祸现场?”肖大爷一脸茫然。
    又是一件肖大爷不知道的事情,我忙告诉他,“……事情就是这个样子的。后来我们去了停尸房查看尸体。那些尸体,除了车祸的痕迹,就找不到任何痕迹了、也找不到任何动物、昆虫的毛发,断肢。现场流了那么大一滩血,血腥味都没有招来野兽昆虫,现在看来,这两者肯定有联系,我们调查的方向应该没有错。”
    肖大爷点点头,他转头对小胖说道,“小胖子,我有一个事情想要交代你去完成。你能打包票吗?”
    小胖连忙挺直了胸膛,“保证完成任务。”
    “你也看到了,山上什么情况,我们完全没有底,你爸爸他们又不见了。我们现在的处境非常被动,需要一个联络员帮我们传递消息。我希望你能够原路返回,找到公路边的司机,让他带你去附近的村子,找一个可以打电话的地方。如果四十八小时我们还没有回来,你就立刻报警。”
    “对对对,你大伯是公安局局长,把这里的情况告诉他,让他派大部队来支援,记得啊,一定要带重型武器过来支援我们!”我连忙补充到。
    “又不是剿匪,带啥子重型武器,我只是留个小心而已。”肖大爷白了我一眼。
    “这件事情真的非常重要,你一定要坚持到最后一分钟。早了,如果是误会,就是报假警,很严重的,而且还影响民族关系。
    晚了,我们这堆人就都折在这儿了,我们可都指望你了啊!”我怕小胖心里不舒服,以为我们是有意要甩开他,连忙配合肖大爷。
    小胖一脸郑重,“保证完成组织交代给我的重要任务。”
    组织?什么组织,丐帮么!我跟肖大爷面面相觑。
    “等一下你王叔,跟他打完招呼再出发。”肖大爷招呼我们二人在林子里耐心等待老王他们回来。
    不多时,老王他们打探完周围的情况,回到集合点。
    “没有打斗过的痕迹。”
    “没有血迹,以及任何伤亡痕迹。”
    “我找到了他们留下来的记号,几块石头拼起来的箭头,箭头没有指向前山的围栏,看样子,是绕到山后去了。”
    “一定是发现了什么线索,跟过去的,我们要不要一起跟过去?”
    大伙看着老王,老王又看向师傅。
    “依我的意思,我们兵分三路,一伙回去搬救兵;一伙光明正大地从前山上山,混淆视听,把这池水搅浑;还有一伙去追踪老黄他们留下的记号,见机行事。”
    老王点点头,“肖大爷说得在理。小明你和小胖两个回去搬救兵,我跟大爷各自带一队,我跟小蒋去后山,大爷你跟小张去前山……”
    肖大爷微微抬手,“小胖一个人回去就行。你们三个穿着警服,去前山更有威慑力。我跟小明去后山追踪老黄他们的踪迹。他们那一伙,五个人都有武器,我们也能够见机行事。”
    肖大爷的分队更为合理,我也明白老爸他分队的理由。
    “老爸我一定躲在肖大爷身后,不出头,把自己保护好,你放心,倒是你们一定要多加小心。”
    老爸咬咬牙,将我托付给肖大爷,留下两个背包给我们,又从身上掏出一根棍子,将它递给肖大爷,“肖大爷,别的也不方便给,这东西好歹有电,带在身上能防身。”
    肖大爷嘴角抽了两抽,万般不情愿,到底还是收下了电棍。我一看他的表情,便晓得,他想起了自己在防空洞的经历,他被二货一棍子电晕过去,躺在地上直抽抽的惨痛经历。
    张叔叔蒋叔叔见状,也掏出各自的电棍,给我跟小胖。我和小胖憋着笑,接过棍子藏在身上。
    临行前,肖大爷又分了几个小布包给大家,一人一个,嘱咐一定要收好,里面装有草药,能够驱逐蛇虫毒蚁,一般的虫豸都不敢近身。众人忙道谢,贴身收好了小布包。
    老爸嘱咐我万事小心,又跟大伙约定好行动信号,三个队伍告别后,各自朝着自己的路线行去。
    老爸他们在时,我觉得略微有些束手束脚,等他们一走,反倒自在了许多。开了金手指,虽然能够很方便地穿透障碍物,探知活着的生灵,但是就跟瞎子视物一般,不良于行。所以由师傅打头阵,一路追踪黄叔留下的记号,我们二人速度飞快地在林中穿行。
    绕过云头山的围栏,一块巨石堵住了我们的去路,巨石四周满是枯黄的藤蔓,若不是有记号,我们几乎就错过了这里。
    地面都是碎土石渣,又没有下雨,几乎无法辩识足迹。不过我在藤蔓堆中翻找了一会,很快,找到地面有拖动的痕迹。撩起厚重的藤蔓,一条幽深的小道,出现在我们面前。
    师傅越过我,走到小道边,又侧耳倾听了片刻,他示意我跟在他身后,一个闪身,便扎进小道里,我也紧随其后,进入山道中。
    一面走,我一面留神注意周围的环境情况。我发现我与师傅二人似乎正身处一个巨大的悬崖底部,耳中依稀还能听到流水的声音。往上探头,头顶一片郁郁青青,看不真切,但隐约可见人工开凿的痕迹。
    一大根一大根的原木作为支柱,架在悬崖之上,上面铺设着木板,两旁有木质的围栏。一条木质的山道,从悬崖的半山腰处探出头,蜿蜒曲折地盘旋而上,直到消失在我们的视野当中。
    跟着师傅且爬且行,一路向上,我们一直走到一个一眼望不到头的水潭旁边,这才停了下来。
    几条白练自悬崖上方飞流直下,汇聚到我们所处的水潭中,水潭周围弥漫着一层雾蒙蒙的水气。一路行来听到的水流声应该就是由这瀑布发出的。
    追到水潭边,黄叔留下的记号又断了。也不知道他们是被发现了,还是此地暗藏玄机。
    肖大爷示意我跟他分头寻找痕迹。我们自南边的小路上山,他往水潭西边找,我沿着土石路,往水潭东边寻找。
    东侧距离水潭不远处,有个小土坡,像是一架石桥一般,联通着后面的一座山坡。山坡的地势更高,我想要爬到山坡上,准备从高处俯瞰这处水潭的地形位置。
    爬坡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土坡石堆旁有几个已经干燥的脚印。脚印非常清晰,应该在从水潭旁边路过时,沾染上湿土,爬坡时留下的。水汽已经被蒸发,但是印记却清晰地保留下来。
    老爸他们来时,穿的是警服,帽子鞋子都是配套的,由公安部定制,很难在市面上买到。鞋底的纹路也非常特殊,一眼就能看出跟普通鞋印的区别。
    我非常肯定,这不是他们的脚印,但是,又是谁会在这了无人烟的悬崖峭壁底下活动呢!
    爬上土坡后,朝着足迹脚尖的指向行走。在一块巨大的岩石下方,有一个小小的三角形洞口。
    我轻手轻脚地爬到洞口一侧,还未靠近,一股暖风便从洞内扑面吹来。仔细地观察了一下洞口,这个山洞的洞口不高,也不是特别宽敞,但因为呈三角状,所以只要弯下身,匍匐通过,一个两百多斤的胖子还是能够很容易地钻进去。
    洞口外面遗留着一些细碎的沙土,跟这块平坦的岩石一看就不是同种材质,显然是从其他地方带过来的,还没有被谷底的风吹散。这些痕迹都在告诉我,不久之前,这里有人出没。
    我往洞里瞧了一眼,洞内幽暗,什么都看不清楚,我很有些犹豫,要不要进洞查看一番。
    居然还有一拨人,看来这山腹之中,一定隐藏了一些我们不知道的秘密。黄叔他们并没有进入这个山洞,只是不知道,他们现在又去向了何处?
    就在这个时候,一声急促的鸟叫声,从水塘的西面清晰地传了过来。
    这一路行来,虫都没有一条,又哪来的鸟?一定是师傅有所发现,让我过去跟他汇合。
    循着鸟叫声,我找到师傅在水潭西面所处的位置,没想到在这里,他也发现了一个洞口。
    “我在洞口周围发现了一些痕迹,这些痕迹告诉我,有人从这个洞口钻了进去。”
    “这么巧,师傅,我在东面也发现了一个山洞,附近也有人活动的痕迹。不过我可以肯定的是,不是黄叔他们,鞋底的纹路不对。”
    “两个山洞?都有人活动的痕迹!这么奇怪,你详细地跟我说一下。”
    我將自己的发现,事无巨细,全部都告诉给了师傅。却见他习惯性地想要去捋胡子,却又习惯性地摸了一个空。
    “这两个山洞,直线距离不会超过五百米,东面这个冒热气,西面这个冒寒气,倒是个罕见的阴阳洞。
    你看这里的地形,是非常典型的水溶洞地貌,你跟我形容的石桥,很可能是座天生桥。
    俗话说'无山不空,山必有洞',看样子,这山腹中定是大有乾坤。
    留个记号给小胖他们,我们休息一下,准备一会儿,就从西面这个阴洞下去。”
    “那东面那个洞怎么办?要是我判断失误的话,岂不是……”
    我有些犹豫,鞋印虽然是真的,但也有可能是有人故摆迷阵,如果自己的判断失误,万一没有帮到黄叔他们,反而拖了他们的后腿……
    “阵前最忌患得患失,朝令夕改,你要相信自己。”师傅拍拍我的肩膀,“一会儿还是我打头阵,你要跟紧我。”
    我点点头,摆好记号,同师傅一起,从西面的寒洞下洞。
    只是我做梦都没有想到,等我们离开之后,在我看不到的地方,出现了一双脚,那双脚的主人,将地上的石子儿踢得干干净净,我留下的记号再也找不到半点痕迹。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二卷 第十一章 俘虏
    师傅先下洞,片刻之后,他又招呼我进洞。一进洞,我立刻感觉到,扑面而来的不是凉气,而是刺骨的寒气。眼前黑咕隆咚地什么都看不见,我只得展开手臂,试图扶住一侧的洞壁。手刚一碰洞壁,立刻感到一阵冰寒刺骨。原来这洞壁四周,竟是结上了一层薄薄的冰壳子。
    闭了一会儿眼睛,终于适应了眼前的黑暗。山洞不算太大,两个成年男子能够并肩行走,高度离师傅的头顶仅有一拳距离,再高一点的人就只能弯腰通行,目测约有一米七出头。
    透过师傅的背影,我往前方看去,依稀可见,一条小道蜿蜒向下,通往洞底深处。小道之上,还撒上了枯黄的藤蔓,干枯的野草,看样子,是为了防滑。
    “小明,你朝远处看看,前面有没有人。”师傅将声音压得极低极轻,转身对我耳语。我侧身越过师傅,开了金手指,极力向远处望去。
    第一次发现自己眼睛的奇特之处,是在吴莎莎跳楼的时候。当时没顾上,事后我特意去学校的图书馆查找了一些书籍。从书中,我得知,视力最好的人能在6米以外看清东西,光线越好,人眼能够看到的东西就越清晰,当然还有其他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年龄,身高,所处位置等等。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因,观察者是近视还是远视。比如说我,就是典型的五米开外雌雄不辨,十米开外人兽难分,二十米之外宛如仙境的那一类,统称近视眼。
    开了金手指,我能够看到多远,还真没有测试过。极目远眺,虽然没有发现绿色的火焰,但意外地我却找到了有小生物的生存迹象。
    像是萤火虫在虚空中升起,星星点点,煞是好看。一圈一圈的绿色小光点,沿着石洞的内壁,呈现一个漏斗状,盘旋向下,如同漩涡一般。再远处,我便看不清楚了,不过,已经足够我分辨洞内的大致概貌。
    这是一个漏洞状的冰洞,应该不止一层,我们所处的位置靠近最上层的入口,越往下走越寒冷。在这洞壁上的冰层之下,还寄生着一些不知名的生物,这些不明生物似乎陷入了冬眠当中,虽然活力不足,但它们依然还有生命。
    这些生物是否具有危险暂且不明,好在数量不多,越往下,绿色光点的光芒越发黯淡。看来随着温度的降低,它们的活力也在降低。
    “师傅,附近没人,但是这个冰洞墙壁里面有蹊跷,有东西在冬眠。”我转头轻声地回答道,正待继续告诉师傅我的发现,却被肖大爷的一番操作整了个措手不及。
    在我观察动静的时候,肖大爷也没闲着。他从老王给的背包中一阵翻找,被他翻出一只手电筒。这是把警用强光手电,跟普通的手电不太一样,前端带有攻击性棘槽,可起到攻击致痛制服作用。除了基础的照明功能外,它还具有爆闪功能,可以让歹徒短时间内暂时失明眩晕,有一定的防身作用。
    等我看清肖大爷手上拿的是个什么物事的时候,他已经找到了手电筒上的按钮,并且义无反顾地将按钮滑了下去。那不是电筒开关,那是爆闪模式,我试图阻止,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强光瞬间闪瞎了我的双眼,如同在脑袋里放炮仗,刚好给我来了个正面暴击,慌乱之下,手电是关上了,可是我两的眼睛也看不见了。炮仗似乎还在脑袋里炸着,一阵头晕目眩,我站立不稳,只得跟瞎子一般摸索着坐在冰冷的石头台阶上。
    真是出师未捷身先死,这才走了几米远,我们两便成了个睁眼瞎,师傅真是专业坑队友。我在心里不免哀嚎,嘴上那可是不敢嚎出来的。
    好在,只是瞬间失明,不会对眼睛造成伤害,只是需要时间恢复。我跟师傅二人只得坐在冰冷的台阶上,闭上眼睛休息,等待眼睛好转。
    在黑暗无声的环境中,静坐休息,虽然眼睛看不见,但是此刻,我的听力却变得异常敏锐。呼吸声,心跳声,滴滴答答地滴水声,甚至是风吹进来的声音,在我耳中,都变得异常地清晰。此情此景,倒是让我想起一件事情来。
    人头相片案中,我跟小胖一行进入防空洞时,因为听见了头顶有人喝水,咳嗽的声音,还有穿着拖鞋走路的声音,不久,我们便发现了封有许中秋头颅的那面诡墙。
    之后,便是师傅神勇登场,祭起神符,招来雷电,噼里啪啦将墙壁劈塌了事。按理来说,我们头顶上有人,下面那动静大得都把墙给劈开了,可是上面的人却一点反应都没有。
    为了这件事,我还特意去请教了物理老师。老师给我解释是,当我们身处安静的地洞中,声音传进来被放大,所以能够听到洞外那些细小的声音。而洞内的声音,一部分在洞内通过反射、折射、衍射、以及被吸收,传到洞外的,又因为外界环境比较嘈杂,所以听不清楚。
    眼下我们所处的山洞是个漏洞形状,洞外靠近洞口附近,微弱的响动也能够经过放大传到洞内,而洞内的声音,外面却听不清楚。
    如果黄叔他们下到漏斗的下一层,我们在上层发出较大的声音,经过漏斗放大,他们应该也能很容易地听到。不过,这样的话,跟踪的那批人岂不是也可以听到我们发出的声音。
    我正琢磨着,怎么通过声音来传递信号,意外地,我听到了脚步声,而这脚步声分明来自我们头顶不远处的山洞之外。
    片刻之后,我又听到了踢石子儿的声音。摆标记的时候,我曾经观察过,阴洞周围是没有小石块的,这些石子儿还是我从东面捡过来的。
    这个人一定在破坏我留下的标记,看来,此人是敌非友。
    眼睛虽然还没好,但是并不妨碍我行动,我正想着要通知师傅,突然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我背上爬,一顿一划,力道还挺重,好像是,师傅在我背上写字。
    “有人,你看看,人藏哪儿,一会儿出去,把人逮住。”师傅在我背上比划了半天,我终于弄明白了他要表达的意思。
    师傅的意思跟我想的完全一致。走了这么久的路我其实早就累了,也就撑着一口气,想要找到黄叔他们。
    眼下本来是个僵局,越往洞里走,越发寒冷,我们身上的衣服不太合适,再往里走下去就有些扛不住了。
    真是天赐良机,只要他躲在附近,甭管他进不进来,一会儿先电晕了,再严刑逼供,我就不信他嘴里能吐不出点有用的消息,这个人来得太是时候了。
    打定了注意,我便从腰后掏出那根藏起来的电棍,在手里撰紧了,就等着一会儿出去电人呢!
    几分钟以后,我终于恢复了视力,回头看师傅,他手里正攥着那只强光手电筒,见我转身,便知道我的视力已经恢复了。一阵子连比带画,我终于明白了师傅制定的作战方案。
    我悄悄地爬到洞口附近,开启金手指模式,往洞外一看,这个家伙居然没有走,躲在离我们几米开外的一块地方,蹲在哪里,正在监视阴洞的洞口。我记得那个位置有一块半人高的岩石,看来,他就躲在岩石后面。
    我把消息传递给师傅,师傅让我等,现下两军对峙,正面硬钢不一定能讨到便宜,所以一定要看准时机,等他疏忽大意的时候,就是我们一击命中的时候。
    我跟师傅趴在洞口,动也未动,静静地等待着时机。很快地,这家伙似乎想要小解,他倾听了片刻,跪立着从地上站起来,拍拍手,转到巨石附近,背对着我们站着撒尿,我记得那里有棵大树。
    就是现在了。
    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响叮当之势,师傅一面飞速地冲了过去,一面挥着手里攥着的强光手电,嘴里还一面大叫,“我要放闪了!”
    哎呀妈呀,我一面跟着师傅狂奔,一面学他一只手使劲捂住闭着的眼睛,也不知道前方到底有些啥,凭着脑子里存留的画面以及一股子凶悍的冲劲,拽着电棍就顺势戳了过去。
    也许是被我跟师傅冲出来的这股凶狠劲惊呆了,在强光手电的爆闪模式以及警用电棍的双重加成之下,这家伙哼都没有哼一声,只听啪地一声,他便软到在地。
    生怕没有放到他,我杵着电棍,使劲往那落地声音处,再戳了过去,补了几棍。
    “行了,行了,睁眼吧。”肖大爷招呼我。
    我睁开眼睛一看,距离我正前方不过一臂距离,一个男子模样的人,正摔倒在自己刚拉的那泡尿液当中,直挺挺地抽搐着,晕了过去。
    这可比肖大爷当年的样子,惨多了,我心里暗自觉得有些好笑,脸上可不敢表现出来。
    “哎呀这家伙可真是够埋汰的!”肖大爷一脸嫌弃,地上昏迷的男子,蹭了一脸的尿土泥浆,也许是很久不当乞丐了,肖大爷也受不了那股腌臜劲。
    “先找根绳子绑牢靠了,再弄点水来把他冲干净,一会醒了好问话。”肖大爷指挥我动手。
    “我?”我指着自己,冲着肖大爷瞪圆了眼睛。
    “不是你难道还是我啊!大爷我都五六十岁的老人家了,你忍心让我干这活!”
    “是是是,你老人家可虚弱了,左手可以打老虎,右手可以揍大象!”我一面小声嘀咕着,一面忍着干呕和恶心,用绳子将这个意外抓获的俘虏捆了个结结实实。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二卷 第十二章 严刑逼供
    我从附近的树上摘来两片大叶子,做成一个漏斗,去水潭边汲水,然后把水泼在俘虏的脸上。洗去污秽之后,露出一张年轻干净的脸庞,看样子也就十五六岁,说不定还是个高中生。
    “哟,还是个精神小伙!”肖大爷瞅瞅捆绑得结结实实的俘虏,指挥我再去弄水把他泼醒。
    等我又弄了一斗水回来,精神小伙已经醒过来,肖大爷正在对他'严刑逼供'。
    “小伙子,你叫个啥?先把你的名字交代清楚!”
    “臭老头,凭什么要我交代!还有,你为什么把我捆起来!快把我放了,要不然,一会儿我族人来了,一定给你们好看。”
    这小子视力尚未恢复,什么都看不见,我把他捆成了一个粽子,他一面挣扎,一面不干不净地骂着脏话。
    “臭小子,你还挺横的啊!也罢,我不使出点手段来,倒叫你小看了我。”
    肖大爷一听这小子满口脏话,骂得昏天黑地,立刻上了头。他二话不说脱下鞋袜,又从地上抓了一大把枯草塞进袜子里,做成一个大团子,一股脑塞进了精神小伙的嘴里,把他的嘴堵了个严严实实。
    饶是这般,肖大爷还觉得不解气,不知从哪里,又摸出一根鸡毛来。
    “去,把那个瓜娃子的袜子脱了,挠他脚底板。”肖大爷把鸡毛递给我。
    小伙子一脸惊恐,因为被我绑得过于扎实,他挣扎不开,只能如虫子一般在地上蠕来蠕去,试图摆脱酷刑。
    我跟肖大爷合力把这小伙翻了个倒个,让他趴在地上,然后一个屁蹲背对着就坐在他的腿上,扒下鞋袜,扔到一边,抬起一只脚底板,举起鸡毛就开始挠痒痒。
    “哈哈哈哈,继续,继续,不要停,哈哈哈哈,不要停!”肖大爷在一旁看得直乐呵,也不知道从哪里,又搞来一大簇的狗尾巴草,递给我,示意我继续挠。
    俘虏被肖大爷堵住了嘴,只听他呜呜呜呜地怪叫着,我也看不见他的表情,只觉着这般的严刑逼供还挺有趣,也就下了巧劲去挠他。
    “好,停一会!”肖大爷指挥我停手,一把从小伙嘴里掏出臭袜子。
    小伙被恶心得够呛,又被挠得眼泪鼻涕横流,等我停手的时候,他已经没有了刚才的嚣张气焰。
    “想好了说啊,你叫个啥?”
    呕,小伙干呕几声,屈服在肖大爷的淫威之下,“我说,我说,大爷别再挠我脚板心了,我的汉人名字叫熊乌。”
    “那个熊,那个屋啊!”
    “狗熊的熊,乌鸦的乌。”
    “熊乌,这名字挺拗口,我就叫你小熊吧!你在这洞口做什么,为什么要踢掉我们留下的标记?”
    “这个,我,我……”小熊目光闪烁,似乎不太想回答这个问题。
    “说实话,否则,我们继续大刑伺候!”
    我立刻拿着那簇狗尾巴草,继续去挠他的脚板心。
    “哈哈哈哈哈,……别挠……别挠……我说实话……我说实话就是……”小熊一面哭,一面笑,一面还不住地跟我们讨饶,发出声音咋一听还挺瘆人。
    我停下手中的动作,跟肖大爷忍住笑,听小熊合盘托出这里的秘密。
    “他们要把我阿雅献给洞神当老婆。”
    “他们是谁,你阿雅又是谁?”
    “阿雅是我大姐,她的汉人名字叫熊阿满,他们是村里面的人。我啊假啊娘被村里的人关在家里,只有我逃出来了,我来送我阿雅。”
    “洞神是谁?”
    “不知道,没有人见过他,只有洞神的新娘才能见他。”
    “你们村里人为什么要把你阿雅嫁给洞神。”
    “因为理老的儿子得了重病,变成了一个怪物,都说是我阿雅害的。只有把我阿雅嫁给洞神,祈求洞神的原谅,才能把理老儿子救回来!
    你们是山下来的吧,你们能救救我阿雅吗?只要你们能救我阿雅,要我做什么都行,我给你们磕头了,我给你们磕头了!”
    小熊原本趴在地上,突然间,他一面痛哭,一面使劲用头去撞地。
    我已经惊呆了,还是师傅动作快,他连忙伸出两只手掌,垫在地上,才避免了小熊撞得头破血流。我这才反应过来,连忙扑过去,把他拉起来,双脚将他锁死,手臂更是死死地把他箍住。
    “吓死我老人家了!你这是做什么!我就挠了你的脚底板而已,别人见了,还以为我怎么遭你了呢!好好说话,这样我们才能帮你!”
    肖大爷抽回自己的两只手掌,痛得一蹦三跳,他一面呲牙咧嘴,一面教训小熊。
    小熊这家伙一身的蛮劲,虽然被绑死了,但挣扎得厉害,本来我都快箍不住他了,他听到师傅肯帮他,这才卸了一身的蛮力。
    我方才松了一口气,要不是师傅反应快,还真怕他血溅当场。
    “看见我手上的东西没有,这是警用装备,我们是山下的警察。你好好配合我们,我们才能把你阿雅救出来。知道吗?”
    肖大爷从兜里掏出强光手电,在小熊眼皮子底下晃了晃,小熊的眼珠子便随着手电来回地左右转动,看样子,视力是恢复了。
    “把绳子给他解了”,肖大爷示意我,“小孩,你去水潭边好好洗洗,洗干净了过来跟我们说话。我们商量下怎么救你阿雅。”
    趁着小熊去水潭边清理污秽,我跟师傅坐在石头边小声地商量着对策。
    “师傅,你不怕那个熊孩子跑了!”
    “没大没小的,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吗!”师傅抓起地上的狗尾巴草就去敲我的头,“你得叫人家小熊哥,客气点,知道吗。你瞧这生存环境,也是个苦孩子,啧啧啧。”
    也许是师傅当过乞丐,那段经历让他看透了世间疾苦,无论对事还是对人,总是透着一股子悲天悯人的气概,看什么都是一副菩萨心肠。
    “是是是,我错了,我改。”其实我也能理解师傅为什么要帮他,“我们下一步要怎么办?”
    “我听他话里的意思,这个结在理老的儿子身上,可能是生了什么怪病,这边的人又迷信,土方子治不好,就想把他阿雅献祭给洞神。我们先看看那个理老儿子还有救没救吧,先拖延点时间再说。”
    “师傅,理老的儿子,会不会就是小罗医生嘴里说的,那个得了狂犬病的病人啊!
    我记得他不是还咬了一堆人吗?会不会那天送他去卫生所的人都被咬了,那些人都有感染狂犬病的风险啊!”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哎呀,还真有可能,这么一想,这地方还挺危险的,一不小心被咬上一口,就有可能感染上狂犬病。你记得提醒我啊,我们回去都得去打疫苗。”
    “狂犬病的潜伏期一般是三个月,算一下时间,除了理老的儿子,其他人也只是这几天才被咬的,应该还在潜伏期,尚且没有发作。
    我觉得先要弄清楚,是不是狂犬病,要是狂犬病,那还好办。如果不是,那就糟糕了,我们得千万提防不要被感染。
    只有知道最早感染的人是被什么东西咬的,找到感染源,带回去给医生化验,才能救他性命。”
    “你说的很有道理啊,这个0号病人还真不好治。”
    “0号病人?”我有些不解。
    “就是那个理老的儿子嘛,怪难念的,起个代号吧,叫0号。”
    说话间,小熊已经从水潭边回来了。师傅连忙抓紧时间,追问起0号病人怪病的来由。
    “不是被狗咬的,如果是狗咬的,我们也知道去山下打针的。”
    “不是狗咬的啊,那是被什么东西咬的。”
    “说起来,这个事情是该怪我阿雅。”小熊有些羞愧,“如果不是我阿雅,勾波大哥就不会去捉虫子,他不去抓虫子,就不会被虫咬,也就不会得怪病了。”
    这是什么,这大概就是蝴蝶效应吧,我一面听小熊的话,脑子里一面想着。
    理老就是村长的意思,阿雅指的是大姐,啊假啊娘指的是老爸和老妈,勾波就是0号病人,汉人名字叫龙勾波,他是村长的小儿子。在小熊的解释之下,我终于理清楚了这个苗裔村寨中的人物关系,以及事件的来龙去脉。
    勾波与阿满本来是一对恋人。两人感情一直很好,家里人也做好了等阿满过完成人礼,就给他们办婚礼的准备。
    半年前,阿满过完了成人礼,这个时候她阿娘依照家族习俗,教她炼蛊放蛊的本事。
    熊乌的母亲是一位草鬼婆,下蛊的本事传女不传子,考虑到自己的女儿不久之后就要嫁人,出于私心,小熊的啊娘就将情人蛊的制法教给了阿满。
    中了情人蛊,如果违背了誓言,就会肠穿破烂而死。
    阿满和勾波此时正值郎情妾意的好时光,她自然不肯用情人蛊来对付自己的恋人。她一心期待着自己的婚礼。
    可是婚礼没有等来,却等来了勾波要去山下读书的消息。
    “本来理老一直都很反对我们跟山下人接触。他说山下人狡猾,害怕我们,跟我们不交心,让我们不要下山,会被人骗。但是每年,他又会把从山下收到的书本分给我们看,在我们小辈心中,其实一直都很羡慕山下人的生活。
    勾波大哥私下一直都在自学山下送来的课本。他偷偷下山去考试,没想到被村里的高中录取了,理老说,这是好事,所以允许他下山读书。”
    “所以你阿雅就给他下了情人蛊,防止他下山后出轨变心。然后他就中毒了?”
    我觉得这很狗血,跟电视里的桥段一模一样。
    “那能这样嘛!我们虽然没有念过书,但也是自学过九年义务教育课本的人。那都是旧社会的老黄历了。”小熊挠挠头。
    “我阿雅觉得山下的女子一个比个打扮得更花枝招展,生活又比山上多姿多彩,与其结了婚以后被人分手,还不如现在早点了断,她直接就跟勾波大哥提了要分手。”
    “你大姐倒是很果断嘛!”
    “是勾波大哥哭着喊着求阿雅不要分手的呀。还说,自己一定不会变心的,自愿让阿雅给他种上情人蛊.......”
    “啧啧啧,男人的嘴骗人的鬼”,肖大爷感叹道,“你阿雅就这么同意了,于是给他下了蛊?”
    “不是,不是......”小熊连忙摆手,“原本我阿雅只是想试一试他。是不是宁肯分手都要下山。若是他死都要下山,那就只能跟他一刀两断了。”
    “你阿雅可以跟他一起下山啊!这不就可以两全其美了吗!”
    “阿雅说她还是喜欢山里面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生活。她对读书没有兴趣,说起读书人,觉得他们花花肠子一大串。书读多了,哪里还会留恋山上的生活,哪里还会看得起她这个山里的姑娘。”
    “所以蛊不是你阿雅下的,那0号为什么中毒了呢?”肖大爷好奇道。
    “他自己说要帮阿雅抓一只最厉害的虫回来,让她炼情人蛊。”
    “那这个事情就跟你阿雅完全没得关系嘛!”
    “我啊娘说,如果不是我阿雅嘴不严,多嘴多舌,把情人蛊的事情告诉了勾波大哥,他也不会去捉虫了。”
    合着是这个倒霉蛋儿想在自己的恋人面前表决心,于是自己去捉虫,结果一个不慎被虫咬了,感染了不知名病毒的狗血故事。
    “村里人无论如何都不相信我阿雅没有下蛊。大巫还说,虫子是洞神的使者,我们把洞神的使者弄死了,只有赔个媳妇给他,才能平息洞神的怒火,才能把勾波大哥救回来,否则,我们寨子都要遭灾。”
    “你相信吗?”我跟师傅面面相觑,半响,师傅开口问我。
    “我相信!”思索了片刻,我回答师傅。
    “世上有很多'闲人',总喜欢想太多。他们老是动不动就觉得,很多巧合都是阴谋。
    加上现在有很多报道,为了吸引眼球,喜欢去传播一些猎奇的片段,匪夷所思的阴谋论,大家反而不关心真相究竟是什么了。
    只是执着于有人被害了,'我'会不会是下一个被害人,'我'要把这个危险扼杀在萌芽状态中。
    这世间哪有那么多的被害论,疑心症、阴谋论啊!有许多真的是不经意间的巧合。
    就像一只蝴蝶不经意间煽动翅膀,也许会引发丛林里的一场龙卷风一样。
    要知道越是处心竭虑,反而越容易出现破绽,留下线索。
    很多疑案难案,真的是因为很多巧合凑到了一起,所以才难以破案。
    所以我觉得,救小熊阿雅的关键,只能是先解决0号病人的问题,否则一切都免谈,说不定还会跟村里的人起冲突。”
    师傅点点头,“其他的事情可以先放一放,看来我们下一步,得去抓虫子了!”
    “小伙子,虫子在哪里?”
    小熊冲着阴洞洞口,怒了努嘴,“虫子嘛,一直都在那个冰洞里面的冰壳子里。”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二卷 第十三章 千年火山洞(一)
    “小伙子,你阿雅在哪个洞?”
    “东面的火山洞。”
    “这个洞里的是谁?”
    “大巫和勾波大哥。他们要去冰洞的最底层,那里有个祭坛,婚礼结束以后,大巫要做法给勾波大哥祈福。”
    “洞神的婚礼,不会是血祭吧。”我有些担心,生怕时间来不及。
    “不会的,听我啊娘说起过,洞神的新娘,只需要把她打扮好,背到山洞中,再找一个隐秘的洞穴,留下新娘一个人,然后将入口封死。”
    “东面的山洞,我就在洞口处看了眼,里面是个什么情况,一点都不清楚,你进去过吗?”
    “没有”,小熊摇摇头,“但听我啊假提过,他告诉了我一个大概情况。他曾经去过那里,里面岔道很多,没有领路人,很容易在里面迷路。好在啊娘给了我一对子母蛊,子蛊在阿雅身上,所以我一定能找到她。”
    “子母蛊?”一路行来,都在听关于苗疆的奇事,关于草鬼婆还有放蛊,我十分好奇,总是说制蛊啊,放蛊啊,那这蛊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我还从未真正见识过。
    “小熊哥,我能瞧瞧这个子母蛊吗?就瞧一眼!”
    “不能。”小熊虽然立刻拒绝了我,但又未把话说死,“你要是能帮我救回阿雅,送给你都行。”
    “一言为定!”我跟小熊击掌为誓。
    “现在倒有些不好办了!”师傅开口道,“我们本来商量,先去看看0号,看他还有没得救,顺便抓只虫当样本,带回去给医生化验。
    你阿雅又被封在东面的火山洞里面,我担心时间久了,氧气消耗太快,嗯,你懂我意思的嘛!”
    “所以我们现在要去火山洞救人。”我连忙说道。
    师傅点点头,问小熊,“小伙子,你看到有一队穿制服的公安没有,你晓不晓得他们去了哪儿?”
    “晓得的”,小熊乖乖的作答,“他们一路跟踪大巫进了冰洞。”
    “除了他们那一伙,您们村里人有几个进了冰洞,又有几个进了火山洞?”
    “大巫和理老带着三个人抬着勾波大哥进了冰洞,还有四个送嫁人背着阿雅进了火山洞。”
    “眼下我们只能相信你黄叔他们,能够控制住冰洞里的那伙人并把他们带出来。我们三个去火山洞救人。小明你去跟他们留个言,告诉他们出来后在洞外等候,千万不要惊动洞里的虫子,等我们回来。”
    “Don't disturb the insects,Wait for us.”
    我找了片大叶子,用记号笔在上面写了一串英文,找了块大石头压在了洞门口。
    “你这写的是个啥洋马号,你确定他们看得懂?”肖大爷一个字母都认不得。
    “小熊哥,你认识吗?”我心中暗自好笑。
    “d-o,n,t,这个拼不出来,不是拼音嘛,是什么?”
    “这个是英语,能看懂就看得懂,看不懂也知道有人来接应他们了。”英语跟拼音其实差不多,没有老师启蒙,要自学还是比较难的。这样可以避免我们的消息被其他人察觉。
    肖大爷点点头。我们重新清点了装备,为了避免上次下洞的乌龙状况,我將背包里的装备简单地给他们介绍了功能和用途。比如警用强光手电,警用电棍,登山专用索具等等。
    我分了一只手电给小熊,教给他用法。出于礼尚往来,小熊也分给我们一只水囊和一包硬饼,看来他早为下洞做好了准备。
    除此以外,他还教我们将藤蔓枯枝杂草捆绑在鞋底,脚脖与手掌手腕处,告诉我们这样可以防滑隔热。甚至他还拿出好几只浸润过松油的木棍说是用来当
    做完这些准备之后,我们一行三人,终于钻进了东面的千年火山洞中。
    小熊走在最前方做向导,我跟在他后面,师傅压阵。为了省电,我们燃起了松油浸润的火把。火把的光跟强光手电比起来,光的强度要弱许多,我只能大概看清楚自己周围的环境情况,更远处,就是模糊的一片。
    火山洞跟冰洞的环境很不一样,空气温暖潮湿,入眼处石壁十分逼仄,上面长满了绿茸茸的青苔。除了前方的通道,左右两侧均是这种溶洞中特有的青苔,我甚至不敢用手去触碰石壁,当心会不会从里面钻出一些温血小动物来。
    我们走得很慢,一方面是因为地面泥泞潮湿,十分难走;另一方面,一面走,我一面停下来,寻找四周显眼的地方,用记号笔在上面画上我们行进的路线标记。有时候是在一块突出的岩石背后,有时候是在一截充当护栏的麻绳底面......这些关键信息还被我画进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里。
    虽然跟小熊结成了临时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他看上去似乎也成竹在胸,但是,为了避免队友掉链子的情况再次发生,我觉得还是得自己心中有数才行。因为吧,我已经被队友坑过太多次了。
    出于担心会跟前一批人狭路相逢,所以进洞后,我们一行人都不敢说话,连脚步都尽量放轻。原来也担心过火把亮光会不会被对方察觉,进洞后我们发现,这个火山洞的地貌非常复杂。有许多拐角转弯和岔道,还有很多小洞窟,突出的岩石,这些障碍物都能够遮挡火把发出的光芒。
    只要我们保持安静,留神倾听前方的动静,及时熄灭火把,然后藏到最近的障碍物后面,是能够做到躲避对方,不跟他们起正面冲突的。
    从小熊处了解到关于送嫁人的信息,有三个年轻体壮的小伙子,负责把他的阿雅背下去,还有一个领路人,负责把他们带出山洞。要是正面遇上,我们肯定不是他们的对手。
    只能躲过去,实在躲不过,就得发动奇袭,用强光手电让他们瞬间致盲,再用电棍把他们逐一电晕,就跟制服小熊的法子一样。
    这是我们在洞外商量好的法子。听得师傅和小熊嘴角直抽抽,眼前的两位,显然都是这个法子的受害者。
    我承认,这个战术是比较老套,但就效果来看,确是十分好用,特别是在对方毫无准备的情况之下,一打一个准,尤其适用于偷袭。
    引路人需要耳聪目明,对于从小在山间打猎的小熊来说,非常适合,他需要随时注意前方的动静,能够预判前方是否有危险。
    师傅负责断后,他需要注意我们的后方有没有危险。而我则负责寻找合适的躲避地点,这个角色需要担任者记忆力好,头脑清晰,能够快速判断找出合适的藏身地点。
    如果不是我们把小熊俘虏了,这个行进的方案还真不好执行。
    这一路上,我的注意力高度集中,忙着画记号,忙着作图,忙着在脑子里背诵来路的任何一个可能的藏身地点。时间过得飞快,我也不知道我们究竟在山洞里走了多久。
    就在这个时候,前方的引路者发出了信号,火把灭了。
    我立刻意识到,我们的对手就快到了,电光火石之间,我立刻想起了身后,距离我们最近的一个藏身地点。
    黑暗中,我摸索着抓起了前方小熊的手腕,立刻转身,往来路行走,轻轻地撞到了后面的师傅。我一手一个,很快地摸到了最近的藏身地点,三个人猫腰躲进了一个半人多高的洞窟当中。
    我们屏住了呼吸,大气都不敢喘一口,静静地等待着危险的过去。
    片刻之后,悠悠的火光由暗至明,脚步声也变得越来越清晰。
    “停一下!”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突然响了起来,“我怎么觉得这块石头的位置好像有点不一样了。”
    是那个引路人。
    我心里咯噔一下,一时紧张,反而忘记了自己有没有随手在石头上记下标记了。
    火把的光在四周探索了一圈,幸运的是我们缩进了洞窟内墙面的凹陷处,哪里是火光的死角,我们并没有被发现。
    “你就是疑神疑鬼的,有个把条蛇爬出来,动了这些石头也是可能的嘛!”
    “快走,快走,早点回去,理老还在等我们的消息!”
    脚步声渐渐地听不见了,我嘘出一口长气,刚刚想要出去,确被师傅紧紧地拽住了手臂。
    刚想探头去打望,又被小熊按住肩膀。他将手指竖在嘴边,给我比划了一个不要出声的动作。
    又过了一会,通道中又传来说话的声音。
    “肯定是熊乌跟在我们后面进来了,你看这些石头上面都是他做的记号!”
    “蒙赤大哥,还是你厉害,一眼就看出石头不一样了!”
    “那当然喽,我认洞子里的道路,全凭这些石头给我指路。”
    “那现在咋个办。总不可能把这小子留在洞子里面吧。要是坏了理老的大事就不好了,我们回去没法交代啊!”
    “莫要慌,他一个狗屎娃儿从没有下过洞子,哪里晓得里面的厉害。里面九曲十八弯的,他又不知道我们把他阿雅丟在那个洞里头,总是要找上大半天的。先把他留在里面,等他找,等理老的事情做完了,我们再回来把他带出去。”
    声音渐渐消失,他们是真的走了。没想到自己的小伎俩这么快就被识破了。
    如果被他们发现了我在冰洞外留下的记号,那不是很快就知道有外人进洞了。看来我们得加快速度,争取时间了。
    我不禁有些汗颜,这一次终于轮到自己坑队友了!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
    这个故事很快就要完结了,好开心,可以思考下一个故事了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二卷 第十四章 千年火山洞(二)
    送嫁人一走,我们少了很多顾忌,“小熊哥,我们得尽快找到你阿雅!子母蛊要怎么用!”
    小熊从身上掏出一只小巧的铃铛,放在手掌中,展示给我们看,“母蛊就封在这只铃铛里面,如果我们的路线正确,铃铛就会发光。”
    “铃铛的响应范围有多广?就是多远能够有效果?”
    “没试过,我也是才拿到这对子母蛊,匆忙之间将子蛊藏在了阿雅身上,其他的,我啊娘没教过我。”小熊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
    按照领路人的说法,火山洞内九曲十八弯,基本上就是一个迷宫。依着小熊的找法,我们岂不是要把这山腹中的每一个洞穴都翻一遍,难怪他们不怕小熊进来找。
    队友果然都是不靠谱的!
    这么一想,我心安多了,觉得自己之前卖队友的事情也不算什么,所谓的队友,就是要互相坑来坑去的,这才叫队友嘛。
    幸好,我还有一技之长可以保底防身,从送嫁人一行进洞的时间算起,我们还需要往洞底再走一段距离,遇到岔路的时候,再想办法。
    很快,我们遇到了第一个分叉路口。一条宽敞的主道,三个侧洞。火把在三个洞口都晃了一圈,里面幽深黑暗,但,都可以通行。
    走到此处,已经没有了刚刚入洞时生长在洞壁四周的毛绒绒的苔藓。
    苔藓的生长需要三个条件,一定的散射光,空气相对湿度80%以上,温度不低于22摄氏度,最好保持在25摄氏度以上。我们已经下到洞底不知道多少米深,自然没有了苔藓的痕迹。
    洞壁四周光秃秃的,我们无法通过寻找苔藓刮擦的痕迹来进行追踪。不过很快,我发现了不同之处。最左边的洞口,在不显眼的地方有一堆零碎的小石块,似乎是从洞壁破裂的孔隙处掉下来的。
    我记得引路人说过一句话,“我认洞子里的道路,全凭这些石头给我指路。”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应该是他留下的标记。
    保险起见,我又让师傅和小熊帮我将灯光调亮,仔仔细细地在左侧的洞壁洞顶都查看了一番,并没有找到孔隙。看来就是这里了。
    一路前行,我们又来到了第二个分叉路口。一左一右两个洞窟,地面上干干净净,没有什么可以作为路标的小石块留在上面。
    小熊先拿出了铃铛,左右两个洞窟均试探了一下,都没有发光,看来还在有效范围之外。
    我又仔仔细细地寻找一番,幸运的是,被我找到了一根枯草,应该是送嫁人一行带入洞中的,这根枯黄的干草帮我们指明了前进的道路。第二关也非常容易地通过了。
    等到了第三关,考验我们的时刻到了。这是备选最多的一个岔道,除了来路之外,足足有5个可以让人通行的洞窟。
    如果从左至右给洞窟编号,1号跟3号洞窟较为低矮,用师傅的身高来判断,需要低头才能通行,2、4、5号洞窟的高度都超过了师傅的身高。
    小熊的阿雅是被送嫁人背下洞的,成年人的身高通常会超过一米七,再加上身负一个女子,那么太矮的洞窟可以排除,按照这样的思维逻辑,我排除了两个比较低矮的洞窟。1号跟3号已经被排除,还剩下3个备选。
    没有用于指路的石块,也没有不甚遗落下来的枯草,铃铛也没有被点亮,我甚至用手去摸过每一块洞壁,洞顶,洞口地面附近的石头,都没有找到明显的可以用来当做标记的东西。
    这可如何是好?奇怪,这么复杂的地形,为什么引路人反而没有留下标记了呢?
    我让师傅和小熊坐下来休整,关掉手电之后,自己一个人在松油火把微弱的光亮之下,来回绕着洞内转圈圈,一面转一面想。
    为什么领路人不需要再扔石子留标记了呢?除非,除非,他已经制定好了选路的策略。
    我突然想起来小胖子考试做选择题时的口诀,'三长一短选最短,三短一长选最长,齐头并进选2B,参差不齐选4D,以蒙为辅,以抄为主,蒙抄结合,一定及格。'
    这洞窟里面,并不是每一处岔道都有小石块可以捡,如果从别处捡来扔在这里,石块的材质如果跟周围的岩洞材质不一样,扔在地上,只要稍微留心,就会发现不同之处。
    领路人在第一次扔石头的时候,是否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所以,他立刻制定好了寻路的策略。第一次,他的选择是最左侧的山洞,那么这一次,排除过不去的因素,他会不会选择的还是最左侧的山洞呢?
    按照这个逻辑,那么答案就应该是2号洞窟!
    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趁着小熊休息的时候没留意,我偷偷地开了金手指。这一看,果不其然,被我发现了其中的奥秘。
    视野范围之内,依然没有绿色的火焰,看来的确是还在有效距离之外,不过我发现了2号跟4号5号不同的地方。
    这个火山洞跟西面冰洞里的生态分布有很大的不同,似乎没有冰洞中的那种虫子。没有虫子的影响,即便是在地下,依然有生存着许多不知名的小生物。
    4号跟5号洞窟的小生物,分布大致均匀,而独有2号洞窟,入口处分布稀少,一眼就能够发现,是因为最近有人通行,将这些小生物惊散了,还没有重新汇聚到一起。
    我偷偷带上耳针,招呼师傅跟小熊起身,告诉他们,我找到了路。
    再次集结好队形,进入洞窟,很快,我们感受到了这里的不同。湿度越来越大,抹一把脸,都能抹下一手的水,随着队伍的行进,我似乎听到了前方,传来潺潺的水流声。
    流水声变得越来越急,越来越响。
    等我们走出洞窟,眼前豁然开朗,一个更大的洞窟,比足球场还要大的一个岩洞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一条宽敞的地下河道从我们面前蜿蜒而过,四周弥漫着温暖而又潮湿的水雾,地面凹凸不平,还堆积着许多大小不等的石块。
    眼前虽然还是山洞,一个更大的山洞,不过能够从逼仄阴暗压抑的洞窟中走出来,我已经觉得舒服了很多。
    更让我觉得高兴的是,小熊身上挂着那个万年都没有起过作用的铃铛突然开始发光了,看来我们的目的地就快要到了。
    本周双更,预告一下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二卷 第十五章 千年火山洞(三)
    在铃铛的指引下,很快,我们找到一个入口被石块填满的洞窟。清理完堵住入口的碎石,终于在洞窟深处发现了一个昏迷不醒的女子,想来,她就应该是小熊的阿雅了。
    “现在该怎么办?”我问师傅。
    师傅打量了片刻地上昏迷不醒的女子,指着她的袖口对我说,“你看她的衣袖。”
    洞内非常昏暗,初进洞时,我并没有注意,在师傅的示意下,我方才发觉,这女子身着一件黑底彩绣嫁衣,左手衣袖部分,晕染着一大团的水渍,凑近了一闻,有一股浓重的铁锈味儿,哪里是什么水渍,分明是血渍。
    小熊连忙撩起他阿雅的衣袖,衣袖之下的双手竟然有许多被抓咬,挠伤的痕迹。尤其是左手,伤口处皮肉外翻,虽不至于见骨,但看上去颇为严重,难怪会渗出这么多血,以至于将衣袖都染红了一片。
    “像是被什么动物袭击过啊!”我看着师傅。
    “我们快走,先离开这里,退回河边的入口处再说。”师傅连忙催促我们起身。
    我和师傅帮忙将阿满扶到小熊背上,一行人急急忙忙地退回地下河的入口处。
    苗女的嫁衣,服饰十分繁琐,好看归好看,但非常沉重。饶是小熊身强体壮,但身负着一个一身盛装的成年女子,跑到地下河口处,他已经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了。我跟师傅帮忙搭手,将阿满从他背上扶下来,靠到地面上倚着一旁的石壁休息。
    “有吃的没有”,师傅一边喘气,一边问我。我忙从背包中,翻出硬饼跟水囊递了过去。师傅将双手在衣服上擦拭了两把,接过东西,将饼掰成两半,又递回我一半,自己大口大口地就着凉水啃饼子。
    我早就饿过头了,看着手中的硬饼,却是半分食欲都没有,正想把手中的饼子让给小熊,却见他一心一意在帮阿满裹伤口,丝毫没有留意到我的举动。
    也是,这饼还是入洞前,小熊分给我们的,想了想,我觉得还是要把饼啃下去。干饼虽然又硬又凉,嚼碎了咽下去,反倒有几丝甜,像是用玉米做的,除了有些刮嗓子,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难吃。
    趁着大伙啃饼休息功夫,我问师傅,“师傅,您看是什么东西袭击了阿满姐?”
    师傅灌了一大口水将嘴里的饼渣冲下肚,又将水囊递给我,这才擦擦嘴,不紧不慢地回答我,“还有啥子其他的嘛,肯定是一群吸血蝙蝠,你还是见识少了点,我一见方才的抓痕,就看出来了。”
    “蝙蝠啊!蝙蝠有这么厉害?能把人的手抓成那样?”我有些半信半疑。
    我平素所见的蝙蝠不过老鼠大小,而且蝙蝠怕水,这里水汽充沛,不应该有蝙蝠活动的痕迹。
    “你还莫要不信,我还真见过猪崽那么大的蝙蝠,一爪子抓过来,没注意的话,能要人命的。
    这个东西还脏得很,身上病毒多得要命。你看这个洞恁么深,除了悬山村人,几乎没有其他人活动过的痕迹。所以它们长得像猪仔那么大,也说得通,说不定还长得更大。”
    “那它们还能进化到不怕水了吗?我们在这里岂不是非常不安全!”
    “那倒未必。搬石头的时候你应该没有注意,堵住洞口的石头上,有几块带有血迹,染上血迹的那一面,是朝着洞里面的。你看这姑娘的手上,也都是血!”师傅提示我。
    我略微思索片刻,立刻明白过来。
    “您是说,洞口是阿满姐自己堵上的。
    她应该是被送嫁人扔到了其他的洞窟里,不知怎么的,醒来后,惊动了一批吸血蝙蝠,并且遭到了它们的袭击。她一路逃命跑到了这里,为了躲避蝙蝠的袭击,这才用石头把自己封在了石洞里。
    因为地下河道以及周围水雾的影响,所以没过多久,那些大蝙蝠们便自行散去了……”
    “而我也因为脱力昏倒在洞窟里,直到你们找到我,救了我,谢谢你们!”
    一个女子虚弱的声音突然间响了起来,把我跟师傅都唬了一跳,原来,是小熊的阿雅醒过来了。
    小熊见阿满醒了过来,欣喜若狂,师傅过去,帮阿满把了把脉像,又让她伸出舌头看了看舌苔。
    “没什么大问题,也没有中毒,就是脱力需要休息片刻。你手上的伤等出了山洞,还需要去山下的卫生所打疫苗,其他就没什么了,先修整片刻再说。”
    小熊和阿满感激地谢过师傅,便倚靠在洞壁上休息,一时之间,众人无话。
    我对小熊的大姐其实颇为好奇,见她醒了过来,便忍不住偷偷拿眼去瞟她。
    在洞窟里没有留意,此刻终于得了喘气的工夫,一瞧之下,我这才发现,小熊的阿雅居然是一个少见的大美人。
    美人究竟有多美呢?我其实也不大说得上来。吴莎莎是挺好看的,陈燕也是挺好看的,但是她们两个加起来,都没有阿满姐好看。
    我语文不好,找不到什么形容词来形容她的好看,只觉得'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这样的词放在她的身上,倒是显得俗气了。
    难怪小熊口中的勾波大哥对她如此死心塌地。只怕是她笑一笑,世间的男子肯为她做任何事情吧。
    这个时刻我突然理解了'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心境。
    不过比起她外貌的好看,更加难得的是她心性的坚韧。
    这姑娘孤身一人被扔到暗不见天日的山洞之中,醒来后,躲过吸血蝙蝠的一路追杀,危机关头还能想法子自救,如今也没有表现出半点劫后余生的惊慌失措,情绪失控。
    比起那些不知人间疾苦,动不动便要跳楼结束自己生命的小姑娘来说,真是强得不只一星半点。
    真像是一朵开在空谷中坚韧而又美丽的幽兰。看似优雅柔弱,实际上,强大而又美丽。
    我正偷偷地观察着阿满姐,没想到自己偷窥的目光被她发现了。我立刻羞红了脸,真想找个东西把自己的脸遮起来,她却冲着我微微一笑,开口说话,“也谢谢你,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我叫……王……王……王启明……阿满姐,你可以叫……叫……叫,我,小明。”
    被当事人发现了自己在偷瞟,我觉得很不好意思,涨红了脸皮,连话都说不清楚了,只觉得舌头都在打结。
    “哈哈哈哈哈哈嗝哈哈”,师傅发现了我的窘迫,没说什么,只是在一旁笑得打嗝,我被他笑得更加不好意思了,恨不得有条地缝钻进去。
    老头笑够了,终于不再打趣我。
    “阿满姑娘,眼下的情况你也是看到了,无论你愿不愿意,山上的那个家你都回不去了。你有什么打算没有?”
    阿满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我在这里差一点就死过去了。原来想着,实在不行,死就死吧,把这条命赔给他也罢了。
    可没找到又被你们救了。
    既然能活,我就不想死了。我要离开这里,为自己找一条活路。
    在走之前,我想知道,勾波是死是活。知道这一点,我走得也没有牵挂了。”
    “他都把你害成这个样子了,你还想着他做什么!”小熊很难理解自己大姐的想法。
    “没有人能预料到事情会发展到现在这个局面啊!勾波和阿满都没有想过要害对方,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要怪就只能怪造化弄人,命运无常吧!”师傅感慨道,劝了小熊一句话。
    “眼下这个情况,你不适合再露面,听我老人家一句劝,先跟你弟弟找个地方落脚,好好生活,勾波的事情交给我们,有了消息,我们再通知你。”
    阿满点点头,应下了肖大爷的的提议,只是她终究还是没忍住,将头偏到一侧,用宽大的衣袖遮住了自己的脸。
    一定是师傅的话,勾起了她的伤心事。也是,本来好端端要结婚的两个人,现在却变成了这样,若真是一方对不起另一方,那至少还有记恨的理由,可是现在这种情况,能够怪谁呢!
    还真是应了师傅的那句话,要怪就只能怪造化弄人,命运无常吧!
    我很同情他们的遭遇,也想竭尽自己的力量来帮助他们。
    “你们若是没有地方落脚,可以先去山下的村子等我们,找一个守在电话机旁边,一个姓黄的小胖子,他是我们的人。
    你们报我的名字就行,他会照顾好你们的。
    相信他一个人就好,别的人说什么都不要信。剩下的事情等我们回来再商量吧。”
    我担心小熊阿满姐弟二人会被人骗,特意嘱咐他们。
    二人向我道过谢,我们一行决定原路离开火山洞,开始下一步的行动计划。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二卷 第十六章 抓虫子(一)
    我们一行四人从火山洞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四下无人,我小声叮嘱小熊姐弟,让他们趁着天黑赶紧去山下的村子找小胖汇合。
    “那孩子跟我差不多大,胖乎乎的人挺壮实,你们无论多晚到,他都肯定是守在电话机旁边的。小胖子身边还有个司机大叔,也是可以信任的人。你们这一路不要点火把,用手电筒什么的,被山上的人发现阿满姐还活着,那就麻烦了。先忍着点,到村子里就安全了。”
    我再三叮嘱小熊阿满姐弟二人。
    “我晓得的”,小熊冲我点点头,手中抓着一把东西递给我,“这东西看上去挺贵重的,还给你。”
    就着头顶的月光,我仔细看了片刻,认出来这不是下洞前,我分给他的强光手电吗,除以之外,手电旁边,还摆着两只小巧的铃铛。
    “我说过,要是你能帮我救回阿雅,子母蛊就送给你,我们苗人言而有信,说到就一定做到。现在铃铛是你的了。”
    “这是活的吗?要养吗?要怎么养?”
    收到这件礼物,我确实非常开心。
    “你只需每隔两三日,将左手食指指尖血,滴两滴到铃铛上,用鲜血喂养它们便可以,记得一定得是左手食指。”
    阿满微笑着嘱咐我,“别人的血也使得,但切记不能用死人的血。除此以外,也就没有什么其他的忌讳。
    这两个铃铛靠近会发光,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平时用不透光的黑布袋装起来就好。这是我亲手做的,也送给你吧。”
    阿满从身上掏出一个小巧的黑布绣花荷包,将两个铃铛装了进去,一并送给我。
    我郑重地收下荷包,跟他二人道过谢,四人道别,各自分头行事。
    小熊姐弟一走,师傅大手一摊,要我上交荷包。铃铛里面的虫长得是个啥样我都没看清楚,哪里舍得就这么缴上去。
    “十指连心,食指连心,你还真是个傻蛋。这两条虫子可是要用你的心头血来养,你一个毛都没长全的屁娃儿,养这么两条虫子来做什么。还是给我老人家,让我先研究研究再说。”
    师傅不由分说,便把我的荷包抢了过去。我也明白,子母蛊可没这么好养,跟养蚕不是一码事儿。蚕吃桑叶,这两条虫子么,得喝人血。
    “你不要看这两姐弟现在可怜,他们可都不是普通人。把你扔到那蝙蝠洞里,能不能活,还不好说。
    你看那姑娘,那么危险的情况下,都能逃出升天,我觉着吧,我们若是没有下洞救她,她也是能够自救的。
    你记不记得那条地下河道,据我观察,哪怕不认得路,没有引路人带领,沿着河道往下游走,照样能够找到出路,逃出这个山洞。
    所以说嘛,同情归同情,但是防人之心还是要有的。……”师傅见我似乎很有些舍不得,巴拉巴拉开始教育我。
    “是是是,您说得极对,是我大意了”,我连忙应承下来,要不然,肖大爷又要开启教导主任说教模式了。
    说起教导主任,我又想起唐主任还有小松,也不知道小松现在怎么样了,情绪有没有平复。
    这案子查来查去,愈发扑朔迷离。如今,唐主任的心脏没影儿不说,我爸他们在山上也没个消息,黄叔他们在冰洞都快一天了,也不知道是啥状况啊!
    我们都从火山洞打了一个来回,他们那边怎么还没有动静?我是真的有些着急了,催促着师傅往水潭西边赶过去。
    来到水潭西面冰洞附近,除了瀑布的水流声,真是毫无响动,我心下愈发焦急,他们不会在洞里都交代了吧!
    啊!呸呸呸!!!我连忙朝地上吐了几口口水,打消自己这个可怕的念头。
    低头的时候,山间的明月正好爬到山顶,雾气虽然浓厚,好歹要比地底亮了许多。我仔细打量,洞口附近又多了许多白天没有过的痕迹。
    一道非常明显拖拽的痕迹从洞口延伸到洞外,痕迹上面及四周还覆盖着许多零散的脚印。
    应该是他们从洞里出来了,只是不知道此时状况如何,黄叔一行有没有将洞内的人控制住。
    我跟师傅对视一眼,不约而同都想起了作为标记的那张大叶子,连忙去翻找在洞口附近的石头。果不其然,那张压在石头下面的叶子上,又添了几个新鲜的标记。
    几根丑陋至极的竖条条,歪歪扭扭,顶端一坨弯弯曲曲的线团团,这是什么鬼!
    想了想,我差点笑出声来,这不是幼儿简笔画里面的大树吗!
    画得那叫一个难看,不过,我明白了,这是告诉我们黄叔他们一行人在树林子里。悬了一天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师傅,他们在林子里面等我们前去汇合呢。我们下一步要怎么办?”
    “你累不累,不累的话,咱们就再下一次冰洞吧!”师傅冲着冰洞朝我努努嘴。
    “抓虫子吗?”我立刻明白了师傅的意思。
    “对头,就是去抓虫子。”
    “你看,瓶子我都准备好了,再打几个小眼子,刚好关几只虫子,带回去研究。”
    师傅从身上翻出一个洗干净的玻璃瓶递给我看。
    这是,……,吃剩下了的香辣酱瓶子!!!
    瓶子里外都还挂着水珠,一看就是刚刚才洗过的!!!
    “你晓得我的嘛,没得辣椒酱,我吃不下饭,所以就把这个顺便揣到包包里头咾嘛。”
    师傅试图跟我解释为什么会随身带瓶香辣酱。
    我冲师傅翻了两个大大的白眼,他从身上掏出点什么古怪的东西来,我都不觉得有啥子稀奇的。
    我不过想表达,对于在洞底的时候,不把辣椒酱交出来,一个人偷偷摸摸吃独食这种行为,我表示强烈地谴责和愤慨。
    他是什么时候把辣椒酱吃干净的,又是什么时候把玻璃瓶洗干净的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由于山洞底部的虫子分布最少,而且绿色光点也最为虚弱。为了避免打搅这群虫子,我们决定下到洞底的最深处,去抓虫子。
    这是一个理由,除此以外,还有一个不得不去的理由,师傅想要去看一看小熊口中,那个洞底深处的祭坛究竟是什么样子。
    “你还记不记得小熊说的那句话!”师傅问我。
    “他说了那么多句话,我怎么晓得您问的是哪一句!”我一脸茫然。
    “就是我们问他,为什么要把他阿雅嫁给洞神那句,你还记得他是如何回答的吗?”
    我仔细地想了想,原话是这么说的。
    “村里人无论如何都不相信我阿雅没有下蛊。大巫还说,虫子是洞神的使者,我们把洞神的使者弄死了,只有赔个媳妇给他,才能平息洞神的怒火,才能把勾波大哥救回来,否则,我们寨子都要遭灾。”
    “你听出这句话的漏洞没有?”
    漏洞?经过师傅的提醒,我方才发现这句话奇怪的地方。假设小熊说的话都是真的,那么可以推理出以下的逻辑。
    第一,在悬山村人眼中,虫子是洞神的使者,是因为勾波他们弄死了虫子,所以触怒了洞神,洞神要惩罚他们,而且惩罚的,不仅仅只是弄死虫子的那几个人,而是村寨里所有的人。
    第二,惩罚并不是不可逆转的,可以祈求洞神的原谅。具体做法是嫁个姑娘给洞神当老婆,只要洞神开心了,自然就没有惩罚这件事情,还可以捎带着把龙勾波救回来。
    从小熊后来告诉我们的信息中,可以推断出婚礼的流程。先把洞神夫人打扮一番,由送嫁人把她关到东面的山洞当中,这个嫁娶仪式就算是完成了。接下来,再由大巫带着被虫子咬了的龙勾波,去到西面冰洞最下层的祭坛处进行祭祀,祈求洞神的原谅,如果洞神同意,那么惩罚就一笔勾销,自然龙勾波就有救了。
    “这么说起来,还真是挺奇怪的,有点不合常理。洞神跟使者住一起,跟自己的老婆刚刚办了个仪式就要分居!这个样子,他还能开心得起来,还能一高兴就顺手把命还给龙勾波了!我要是洞神,我才开心不起来嘛。”
    “哈哈,刚结婚就分居,你这个说法倒是新鲜。不过也说得过去。
    你看我们平时初一十五去拜神,都是神住在那个道场,洞府,仙山,我们就去到神住的地方,献上祭品,然后拜神许愿。
    哪有在西面拜神,却在东边献祭的道理啊!
    难不成两个洞的神仙是同一个,那为啥子要称呼洞神,而不是山神呢?这是其一。
    其二,一般许愿的人,所求越大,那么付出的代价就越大。你看他们求的是什么,是命,是龙勾波的命,是消除对村寨所有人的惩罚,这么大的愿,得准备多大的代价才能实现啊!
    古往今来,最高规格最残忍的的祭祀方式是什么呢?”
    “是人祭,是血祭。”我恍然大悟。
    “我还记得你曾经问过小熊,洞神的婚礼,不会是血祭吧!他是怎么回答的呢!他说不会,洞神的新娘,只需要把她打扮好,背到山洞中,再找一个隐秘的洞穴,留下新娘一个人,然后将入口封死。
    如果没有人来救新娘,那么新娘的下场,不是耗尽氧气憋死在山洞中,就是无水无粮,几天后活活饿死在那个封死的山洞中,这是什么呢,这就是人祭,用活人的命来祭祀,用一命来换一命。
    新娘无论如何都要死,那为什么不直接把新娘带到祭坛旁边,一刀杀了了事,还直接了当,说不定新娘刚咽气,龙勾波就活过来了啊!不是来得更快吗?
    字字句句听起来似乎都有道理,但是细细想来,又件件都不合逻辑。
    这件事情啊!我觉得没得恁么简单!”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二卷 第十七章 抓虫子(二)
    听了师傅的话,我觉得自己脑子里,现在是一团浆糊,急需梳理清楚,此刻,长时间跋山涉水的疲劳感也涌了上来,整个身子酸软成一滩,动都不想动。
    索性让师傅在一旁找个地方休息,而自己,则瘫成了一个大字,直接躺倒在洞外的地面之上。师傅也不打搅我,闭着眼睛,抱着一块大石头,直接睡了过去。我怎么都睡不着,我实在太想知道真相了。每每遇到这种时刻,我总是这样,身体再疲倦,大脑也停不下来。
    既然如此,那就让我再来还原一遍这起案件的整个过程吧。
    村寨背景——苗裔村寨,清朝初年湖广填四川的时候,迁来本地。村寨中的人习巫术,能放蛊,信奉洞神等自然界中的神祇,崇尚原始的自然崇拜,能否使用辰洲符或赶尸等等其他手段暂且未知。
    涉案人员——龙勾波:村长的小儿子(官二代);熊阿满:草鬼婆的大女儿(有一技之长傍身的专业人士);大巫:疑是村中的精神领袖,村里人都十分听信他的话;理老:悬山村的村长,实际掌权者,龙勾波的父亲;熊乌:草鬼婆的小儿子,熊阿满的弟弟;引路人:悬山村的村民,充当送嫁人的角色,将熊阿满丢弃在火山洞中。
    事件起因:两个原本要结婚的小情侣闹分手;男方要下山读书,女方不够信任对方,假意以分手来试探;男方既不想放弃读书的机会,又舍不得如花似玉的未婚妻,想到一个折中的方法;他愿意遵守女方家的习俗,让女方给自己种下情人蛊以表忠诚。女方心灰意冷,拒绝对方的法子。男方得知女方制蛊需要的原材料,遂自行去抓虫,在抓虫的过程中,出了意外,被虫咬了。
    事件结果:①男方感染了不知名的病毒,表现类似狂犬病,曾经被抬下山寻医问诊,但后来又被抬回山中;②大巫声称虫子是洞神的使者,弄死了使者,村寨里所有的人都会遭灾;③只需要给洞神娶妻,进行祈福仪式就能够祈求洞神的原谅,免除灾祸。
    梳理完时间顺序,我开始抓事件的疑点。
    疑点一:村民们,至少涉案这几个村民,应该都知道冰洞里有虫子,也知道,这种虫子很厉害甚至很危险。但是,他们不知道虫子是洞神的使者,没有这种说法,否则他们就不会去抓虫。
    使者这件事,是后来他们视为精神领袖的大巫所说,所以村民们才会深信不疑。
    虫子是洞神使者这件事情,大巫显然撒了谎。
    疑点二——小熊口中,龙勾波是被虫咬了,但他从未提及,他把虫弄死了。大巫口中说的却是他们把洞神的使者弄死了,所以洞神才会降灾。
    注意,说的是他们,而不是他,这种文字游戏,巧妙地把熊阿满和龙勾波捆绑到一起,目的是让村人们认为,'他们',都是村子的罪人。一个人已经得到了惩罚,那么另一个人自然也应该受到惩罚。
    至于这只虫子究竟是死是活,我想,除了龙勾波以外,没有人知道。
    我推测,大巫又撒了谎。如果没有使者这个借口,就不会有后面的祭祀仪式和送嫁事件,他说的话都是在为后面的事情做铺垫。
    疑点三——师傅口中提到的西面拜神,东边献祭的问题。从风俗和常理来推断,我倾向于西面祭祀是真的,东边送嫁是假的,但,不全是假的。在这件事情上大巫继续撒了谎。
    疑点四——如果西面祭祀是真的,按照师傅一命换一命的理论来推断,祭品又是什么呢?祭品显然不是熊阿满的命,因为祭祀的位置不对。
    总不可能在村子里随便抓个人来当祭品吧,或者是在山下抓个人?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现在是法制社会,想要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么销声匿迹,那是很难做到的。
    总要有一件够得上分量的东西作为祭品,才能对等地换回龙勾波的命。
    是什么呢?
    上历史课的时候,我就对中国古代和世界其他国家有关祭祀的问题十分好奇,为此,我不仅请教了历史老师,也查阅过许多相关的资料。
    人祭,殷墟甲骨文和西周出土的铜器铭文中就有所记载,而河南陕西邯郸涧沟发现的龙山文化杀祭坑,则向世人证实了这种残忍的祭祀方式曾经真实存在过。
    西周以后,儒家“仁义”之说兴起,人祭现象大量减少,但用敌方首领杀祭于社,仍然存在。此后,聚众起事,发兵出师也有用人头盟祭者。
    而血祭,又称红祭或生血祭,一般是指宰杀牛、羊、马等动物作为牺牲来敬献给神灵。血祭中还有一种被称为“大红祭”的,是专指杀活人来作为牺牲以祀神。
    14世纪的汉文记载,已经提到使用人脑盖骨、胫骨、人皮、人心肝等作供品。
    由此可见,人的各种器官都是可能的祭品之一。
    比如说——人心!
    答案呼之欲出。我想,我找到了唐主任那颗丢失已久的心脏。我曾经以为,那颗心脏是被草狗大王给吃掉了,但现在看来,这颗心脏落到大巫和理老手里的可能性更大。
    心脏就是他们祭祀的祭品。
    有了这颗无意中得到的心脏,自然就不需要将阿满嫁给洞神。
    祭祀是真的,祭品是唐主任的那颗心脏。送嫁事件是大巫编造的又一个谎言。
    疑点五——既然送嫁是谎言,村里人为什么会认同,给洞神娶妻就能免除惩罚这一说法?
    我推测,洞神娶妻很可能是他们的一种习俗,或者说有过这样的传说,甚至是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因为这种说法是扎根于他们灵魂深处的信仰,所以他们才会毫无怀疑地认同,包括受害者熊阿满他们一家人。
    洞神娶妻是悬山村人的一种信仰,能够免除灾难,祈祷平安,所以他们才会相信大巫的说法。这个待嫁的新娘,又是让全村都遭灾的罪人,那么,她当然应该接受惩罚。
    既然是给全村人祈福免灾,自然可以做到,让一个活生生的人,凭空消失,销声匿迹,也自然不会有人去告发大巫和理老,因为,所有的人都是帮凶。
    但这群人中,毕竟还有人良心未泯,比如说,引路人。
    小熊的父亲曾经去过火山洞,带他去的那个人,就是引路人。这就表示他跟小熊的父亲有过交情。
    火山洞中九曲十八弯,我们下洞却十分顺利,一路行来几乎畅通无阻,没有遇到任何危险,很快就找到了丢弃在山洞中的阿满。如果这些都是巧合,那么最后丢弃阿满的地点,却一定是他有意为之。如同师傅所说的那样,沿着地下河道的下游一直走,就一定能够逃出山腹之中。
    如果丢弃地点不是选在地下河道附近,如果把丢弃阿满的洞口彻底封死,那么阿满都不可能逃出生天。
    是引路人故意留下记号,是他故意选择了地下河道附近,是他没有封死洞口,因为他,不忍心看着阿满就这么死去。
    还有哪些放走小熊的人,都是在用他们自己的方式,帮助这一家人。
    在这起案件中,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坏人。
    疑点六——大巫为什么要撒谎?
    能够让大巫一而再再而三撒谎的人,除了理老就应该没有第二个人选了。也许是威逼,也许是利诱,目地在于通过这种方式要了熊阿满的命。这,是一种杀人行为。
    杀人,如果不是心里变态,一般都存在动机。要么为钱,要么为权,要么为了泄愤。理老要杀熊阿满,是为了复仇,为了发泄自己内心的愤怒。
    我其实可以理解理老的这种心情。
    在他看来,自己的儿子就是熊阿满害死的,无论如何这笔账都要算在她的身上。只有杀了她,才能缓解自己的丧子之痛!——这,就是杀人的动机。
    有了杀人的动机,剩下的就是寻找一个合适的方法了。能够成为一村之长,管理整个村寨百十来口人家,又怎么会是鲁莽冲动之人。于是就有了后来的送嫁事件、祈福事件。
    也许,这,就是这起案件的来历始终!
    可是,冥冥之中,我总觉得,自己好像忽略了什么!是什么呢?带着这个问题我终于沉沉睡去。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二卷 第十八章 抓虫子(三)
    “嘿,臭小子,快起来!再睡下去,就该生病咯!快醒醒,快醒醒……”师傅一面叫我,一面轻轻拍打我的脸颊。
    我睡得迷迷糊糊,整个人还在半梦半醒间,就被师傅叫醒了。
    “我睡了有多久?”我揉揉眼睛,问师傅。
    “看月亮的高度,应该有一两个小时了,休息得怎么样!有力气了么?”
    “哦!还得去抓虫子!”我依然有些迷糊,尚未恢复状态。
    “快去洗把脸清醒清醒!咱们商量一下。”师傅把我领到水潭边。
    潭水冰凉刺骨,我将水泼洒在脸上,一个激灵,打了一个哆嗦,这才清醒过来。
    “刚才我也是累糊涂了,一时之间倒是忘记了冰洞里面的温度,便说要到洞底去看祭坛,我俩要是穿这一身下洞,说不好会冻死在里面。那可不值当。”
    春寒料峭,眼下虽然到了三月,早晚温差却大。我穿了一身棉袄,瞅了瞅师傅,他里面套着一身棉服,外面罩着一件蓝色的中山装。我俩这装束对付零上一两度,倒是绰绰有余,可冰洞里面,肯定是在零度以下,扛不住啊。
    “祭坛可以先不看,反正也搬不走,你黄叔他们不是已经下过洞了么!听他们说道也是可以的。0号还不知道现在是死是活!所以虫子一定要抓!”
    我点头表示赞同。
    抓小熊的时候,我们原本做出的计划就是先下洞去看0号,看他还有没有救,顺便抓虫子。因为担心阿满在火山洞内耗尽了空气,会憋死在洞里,所以才打乱了计划。
    如今阿满得救了,那么自然要执行原计划。
    师傅的一番话,却让我来了灵感,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睡着之前,一直忽略的问题。
    诡异的车祸现场、唐主任丢失的心脏、没有小动物啃噬痕迹的尸体、一闪而过的黑影、袭击女学生的黑衣人、突然出现的草狗大王、被吃掉心脏的猫尸、狂犬病发作的病人、奇怪的小树林、没有鱼的水潭、困住虫子的冰洞、物种丰富的火山洞、还有那些被称作“洞神使者”奇奇怪怪的虫子们……
    这么多的线索罗列在我的面前,如同一张张的照片,快速地在我眼前闪过,宛如醍醐灌顶般,我终于开了窍。
    回到起点,回到我们来悬山村的目的上面。一——寻找唐主任的心脏;二——追踪草狗大王的踪迹。如今心脏有了眉目,那么草狗大王呢!
    草狗大王,其实是僵尸,他也是具尸体。但是这具尸体吧,他首先得是个人!这个人又是因为怎样的际遇才会变异成僵尸的呢?
    目前看来,没有比龙勾波更加倒霉的倒霉蛋儿了?说不定,我们一直追踪的草狗大王就是他。被万年冰洞里的虫子咬了之后,感染了不知名的病毒,变异而成!变异之后,他嗜血,很有可能他只吃心脏。
    如果接受了这个设定,那么之前零零散散的推测终于能够串联起来。
    “师傅啊!你说有没有可能,草狗大王就是0号,就是龙勾波!你看这些虫子这么霸道,有它们在的地方,方圆500米范围之内,就没有其他动物生存的迹象。
    你看这水潭里,还有水潭周围,什么活物都没有,像不像我们之前谈过的车祸现场,集合的小树林里面?”
    我将自己睡着之前的推测一一告知给师傅。
    “这么一说,还真是一模一样!”
    “龙勾波都变异成草狗大王了,应该没有救回来的可能性!我们还有必要冒险下去抓虫子吗?被虫子咬了,可是要变僵尸的啊!”
    “虫子还是得去抓。”师傅想了一会,回答我。
    “如果小熊阿满他们说的都是真的,如果你所有的推测都是真的。那么龙勾波就真的是个倒霉到不行的倒霉蛋咯。
    说起来到现在为止,也就是那天晚上,被你撞破,他吃了一只黑猫的心脏。虽然他试图去袭击女学生,但又没有真的把她怎样,没有造成实质上的伤害,勉强算得上是个杀人未遂!
    严格来说,他确实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大事情。
    我也在犹豫,我们是否真的有必要去消灭他。
    但是也不能放任他不管,不然,若是真的出了什么事情,我们不出手,公安也会出手。
    迟早,不是把他抓去做研究,就是把他拿去人道主义毁灭。既然这样,还不如救他一救,毕竟是条人命嘛!”
    师傅一声叹息。
    这世上自然没有任何东西能够比生命更宝贵,我想起了吴莎莎,想起了唐主任。如果有可能,没有人想这么地跟世间告别吧!
    想死的人无意中活了下来,不想死的人却无意中失去了性命。不是所有人都有,如吴莎莎一般的好运气,人生还能再重来一次。
    “师傅啊,这些虫子,这么霸道,被咬上一口,就会变异成僵尸,要是被其他人晓得咯,把虫子带出去咬人,那不是能够制造一大批僵尸部队?”
    我突然想起了MJ的《Thriller》。一个午夜,一堆凶灵从坟墓地下,伸出一只只手臂,然后破土而出。僵尸、狼人、凶灵、骷髅在月夜之下齐齐跳舞。
    当年看来,那画面确实是挺震撼的,以致我在电视上看了MV以后,久久无法忘记。不知咋地,我突然就想起了这么一副画面。
    哪知师傅听了我的话,他面色一正,立刻变得更加严肃。“事不宜迟,咱们立刻抓了虫子跟你黄叔汇合。”
    看着师傅表情突变,我立刻反应过来,可不是嘛!这东西要是被世人知晓,如果被人利用来做坏事,那还得了。
    我们立刻下洞抓虫。
    虫子们在冰壳子下面睡觉。它们附着在冰洞的洞壁上,一团一团,密密麻麻地簇拥在一起,抱团冬眠。
    要抓这些虫子也不是没有办法。我立刻想到了,只要找准位置,把这一坨冰都凿下来,连冰带虫一起装进一个密封的容器里,不就把它们抓住了吗。
    我开了金手指,瞅准了洞内一块合适的位置,这是唯一一块只零星分布了几只虫子的地方。
    这块地方位于漏斗的中部,温度不算太低,尚且还在我们可以忍受的范围之内。饶是如此,我跟师傅还是冻得够呛。
    我从地上拾起一块石头,哆哆嗦嗦,小心翼翼地在洞壁上画了一个并不太圆的圆圈,示意师傅,就是这里了。
    从背包里翻找了一会,却找不到合适的工具凿冰块,我想起强光手电,前端带有攻击性棘槽,能勉强当个凿冰的工具。
    如此这般,我正待要掏电,师傅不知从身上哪个口袋里,翻出两件工具来,一手举着一件,等我去选。
    我仔细一瞧,却见他一手握着刀,一手举着勺,好家伙,这是连吃饭的家伙事儿都带上了。
    勺子吧就是一把普通的金属小饭勺,勺柄微微有些凸起,反握着来用,勉强可以刨出些冰渣。那刀子吗就是一把折叠水果刀,用刀尖在冰面上划拉划拉,也能划拉出几条道道来。
    我握着小饭勺,师傅举着水果刀,两个人艰难地在冰壁上划道道。
    “我说傻蛋,我们就不能捡块儿石头把这坨冰砸下来吗?我们这么划道道,要划到什么时候啊?”师傅有些不耐烦了,一边抱怨着,一边继续用小刀划着冰面。
    “那可不行,砸石头哪有一个准的,一不小心把它们砸死了怎么办?一不小心,没砸死,把它们放出来了,那更不得了!再说了,我已经使出了洪荒之力,才找出这么一块地方。要是不小心把它们弄死了,这剩下的可就不好砸了,只能去冰洞的下一层找了。”
    师傅这才死了心,和我一起划道道,好不容易,我们终于挖出两坨冰着虫子的冰块来。
    虫子在冰块中依旧冬眠着,冰块也被我们转移到装香辣酱的空瓶里。顺手我又多多地找了些碎冰块,将这些虫子牢牢地封在玻璃瓶中。
    抓虫子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砸冰块嘛,除了过程比较繁琐,还是很容易的。只不过,若是没有透视眼辅助,想要找准它们冬眠的位置,还能不惊动它们,确是不太容易。
    我很好奇,龙勾波一个人是如何在洞里找准位置,抓住这些虫子的。
    带着这个问题,在出洞的时候,我特意跟师傅一起开启了强光手电,将洞壁的每一寸地方,都照了一个仔仔细细。
    若是有人砸过冰壁,那上面自然会留下非常明显的痕迹,总不会有人闲得无聊,泼一瓢水上去把洞补平吧。
    奇怪的是,这一路行来,洞壁都十分光滑平整,难道,他是去漏斗下一层抓的虫?没有透视眼,他又怎么知道漏斗下一层的虫更好抓?下面的虫睡得更沉,不会那么容易被惊动,那他为何会被虫咬?如果不是在洞里被虫咬的,难道是在洞外?既然知道这些虫子厉害,为什么不做好保护措施,反而会被虫咬呢?
    我一面走,一面观察洞壁,一面思考问题。原以为这案子已经被自己解得七七八八了,剩下的不过是跟黄叔汇合后,再确认清楚龙勾波是不是我见过的草狗大王。
    没想到冰洞一行,又被我带出许多问题来。看来这件案情果然如同师傅说过的一样,没有这么简单。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二卷 第十九章 担架'木乃伊'
    正待要出洞,师傅却叫住了我,“傻小子,我给你瞧个有趣的东西!”
    他从身上一摸,掏出一个黑布袋子来。我仔细一瞧,这不是阿满给我的荷包吗?
    “看仔细了啊,傻小子!”师傅神神秘秘地解开荷包的绳结,将铃铛取了出来。
    两只铃铛,如我们在火山洞时看到的那样,在阴暗的洞窟中散发出微弱的光芒。
    这不对啊,以我的推测,这对子母蛊在冰洞里,无论如何都不应该表现得如此平静。
    虽说不至于爆体身亡,但也不应该安静如狗。至少应该挣扎、害怕,表现出面对强者的恐惧和臣服才对。
    我想得太入神,一个不小心,嘴里便嘟囔了出来,被师傅听见了,顿时对我嗤之以鼻。
    “一个虫子,它又不是个人!你要它怎么挣扎,怎么恐惧,怎么臣服!想点有用的!”
    “都是虫子,这僵尸虫一点王者的自觉都没有,亏我还把它想得那么恐怖!”   我给虫子起了个名字,老是虫子虫子地叫它们,倒是显得有些平平无奇了,对不起我想象中它们的恐怖。
    师傅见我瞧完了铃铛,又将它们原样收回荷包里。他也没再多说什么,只是让我自己好好琢磨琢磨这件事情。我未及多想只是加快了脚步。很快,我跟师傅离开了冰洞,原路返回,终于在一个多小时之后,在来时的小树林里,跟黄叔率领的队伍碰了面。
    让我惊喜的是,我爸也从山上下来了。三个队伍终于胜利会师。大部队稀稀落落在小树林里排成一个不大不小的圆圈,三三两两围坐在火堆一旁,烤着火吃着馒头休整。
    其实只过去了一个白天半个黑夜,我却觉得时间得似乎过去了许久许久。我仔细打量了一番我爸和黄叔他们,身上脏得不像样子,看上去没什么大碍,悬着的一颗心,这才放了下来。
    老爸一见我,便把我拉倒一边,上上下下打量了个仔细,见我活蹦乱跳的,便不再管我,兀自去忙。
    我正想跟老爸来个大大的拥抱,表达表达我的惊喜,谁知他不理我,满腔激动之情便梗在了嗓子眼里,没处发泄,只在小树林里胡乱转着打圈圈,顺带查看被他们带回来的俘虏。
    一组两个,一组五个,各自围成一个圈,背靠着两颗大树,两两用手铐铐了起来。这方法挺好,不用担心他们逃跑,除非他们能先把大树放倒。
    这堆人倒也老实,被手铐着,蓬头垢面地耷拉着脑袋,三三两两,坐在树下的土疙瘩上无精打采地低着头,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数了数人数,除了黄叔带出来的五个人,还有两个应该是我爸从山上带下来的。这伙人共有六名男子,一名中年妇女。从服饰和装扮,我大致分辨出他们的身份。
    那个一身盛装一副少数民族打扮,还拿着一根绑着各色布条条长棍物事的,一看就知道是小熊口中所说的大巫。
    而那个穿着一身蓝布中山装,外面罩着件没有袖子的羊毛袄子,带着一个蓝布带耳朵的棉布帽,一瞅便是村长的标准打扮,这个人一定就是理老。
    剩下三个壮汉肯定是背人的小喽喽,只是不知道那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是何身份,而这伙人中唯独不见被壮汉们抬下洞的龙勾波。
    “别看了,小明,先过来烤烤火,吃点东西休息下!”黄叔招呼我。
    我爸跟肖大爷正在火堆的另一边知道说些什么。我转回火堆旁,在黄叔的身边坐了下来,这才想起来,自己还没跟黄叔交代小胖的情况!
    “黄叔,小胖跟司机大叔去村里找电话了,他们去找大部队支援,没在这,他挺安全的,你别担心。”
    黄叔点点头,“你爸一见我,就跟我说了。小胖虽然平时有些欠稳重,但关键时刻他还是能顶用,不会掉链子。”
    黄叔手中抓着一根树杈,树杈上叉着半个馒头,转来转去地正在烤,说话间,馒头烤热了,他顺手就递给了我。
    “先吃点馒头垫吧垫吧,慢慢吃,别着急,还有馒头,我接着给他们烤。”黄叔又从地上的塑料袋里取出两个馒头,插在树杈上,继续烤。
    “喝点水,别噎着了!等这件案件了了,我请你们去喝羊肉汤。就在你家那条路上。门口连个招牌都没有,天天支一大锅,天没亮,就开始炸油条,炸糍粑的那一家。
    那家羊汤的味道别提有可美了!一点膻味都没有,又香又浓,撒把青葱撒把香菜,再来点油辣子,配上一根油条或是炸得酥香透软的糍粑块块,那滋味,啧啧啧,只有一个字——绝!”
    哎呀,这不是馋小孩儿吗!听了黄叔的话,我的口水差点就滴下来咯。我舔舔嘴巴,幻想着记忆中羊肉汤的鲜美味道,一边啃馒头,一边露出一脸的馋样。
    黄叔见了我的馋样儿,直乐呵,“哈哈哈哈哈,还是现在有个小孩样。你小时候,我老看你捧着本书看,又不爱说话,跟个小老头似的。这会儿,跟我们这帮大老爷们跋山涉水,出来吃苦,倒是活蹦乱跳的。不错,变活泼了,也爱说话了。”
    “这不都是你家小胖的功劳吗!多亏他带着小明玩儿。哎呦!他小时候,你不知道我有多愁,就怕他是个哑巴来着!”
    老爸跟师傅说完话,也加入了我们的对话中。黄叔将手中的烤馒头递给肖大爷还有我爸,大家边吃边聊,片刻之后,终于进入正题。
    “方才也没顾得上,趁着人都在,老王,你这趟山上情况怎么样,怎么还抓了两个下来?”
    老爸三口两口将馒头咽下肚,然后示意我们去看,“瞧见了吧!那俩拷在一起的,是两口子。
    这悬山村啊,确实不对头。按常理,我跟小蒋小张三个穿着制服,一看就晓得是公安在执行公务,一般村里人瞧见了,多半会出来给我们打招呼,主动问一声有啥子事情没有。
    我们进村后,愣是一个搭理我们的都没有,不是躲在屋子里,关起门不出来,不然就是假装忙手里面的活路,看都不看我们一眼,当我们是空气。
    最奇怪的是这两口子啊,屋外头还有人守着。那群守门的,一见到我们,二话没说,四下散开,马上跑得没影了,追都追不上。这两口子一看外面的看守跑了,一头就撞出门来,拉起我们咿哩哇啦说了一大通,连比带画的,奈何我们实在听不懂,搞不清楚他们的意思。
    然后我们又在村里走了一圈,这个村里面的人,除了这两个赶都赶不走的,其他人都躲起来咯。
    我瞧着也不是办法,听都听不懂,没法子交流,还查啥子情况呐。我想着山下面,总有人晓得他们说的是啥子,于是就把这两个带下山来了。
    那晓得,这两队人一碰面,两口子就跟发了疯似的,扑过去,喊打喊杀。虽然我听不懂他们喊啥子,但是这个劲儿我是看出来了,是要拼命的节奏。幸亏我们人多,费了半天的劲,才把他们制服住,拷在树上,饿半天,免得还有力气干仗。先让他们冷静一下再说。”
    “这么说起来,你们两队碰头,这伙人还先干了一仗啊!打得精彩不?”肖大爷听得津津有味。
    “凶得很,你莫看他们现在蔫了吧唧的,刚才打起架来,那叫一个凶猛,我去劝架,你看看,手都被他们抓出恁么多的条条道道,多狠!”
    黄叔伸出手臂让我们观摩,可不是么,他两条胳膊上,到处都是被抓出来掐出来的伤痕,青青紫紫,居然是劝架时留下的。老爸又伸出头,指着脑袋让我们看他被挠掉了一戳头发的头皮。
    我们一边围观,一边啧啧称奇,这两伙人干架,怎么都跟泼妇骂街,老娘们打架似的,抓掐挠扯,一点老爷们干架的英气都没有。
    “因为要抬人出洞,所以一开始我们是没有把他们铐起来的,只是用麻绳把他们拴到一起,方便走路。
    天晓得这两伙人有啥子深仇大恨哦!一碰面,就打成了一堆。你们看,以二对五,当然这边有两个扛起个担架,担架上还躺起个人,是有点不方便。但是我觉得一点都没妨碍他们两伙人发挥,就跟对方是他们的杀父仇人一样!”
    虽然不是杀父仇人,但是一边杀子一边夺女也跟杀父之仇没什么两样了,我心中暗道。
    “那担架上的人呢?”我急忙问道,心里面一直记挂着这件事。
    方才正说得热闹,提起担架上的人来,老爸和黄叔立刻集体沉默起来,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片刻之后,黄叔终于开口,“不是我们不说,是怕吓着你们。说他是个人吧,可基本上已经没有人样了。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来形容这个人现在的样子和状态,看他一眼吧,就跟看了部恐怖片似的。我怕吓着人,专门找了个地方让大蒋守着,他说他胆子大,不怕。”
    听了黄叔的话,我跟师傅对视一眼,如此看来,莫不是证明了我之前的推测。
    黄叔和老爸抵不过我的哀求,答应带我们去看看那个怪人。
    老爸领路,带着我跟师傅二人,穿过拷着两伙人的小树林子,又过了几丛灌木,灌木丛后面有块大石头,石头背后,坐着的便是独自看守担架的蒋叔叔。
    “怎么样,小蒋,有什么情况没有?”一打照面,老爸便跟蒋叔叔打招呼。
    “能有啥事,气都不喘一个,就数你们一个比一个胆子更小,凶杀案都不怕的,怕这个!”蒋叔一开口,便嘲笑我爸他们胆子小。
    “你懂个球,我们这不是怕,我们这是谨慎。这玩意跟其他的都不一样。其他的嘛,还都看得出个曾经是个人来,这玩意,你说它是个人,我信你才有鬼!”老爸有些尴尬,强行挽尊。
    我终于明白适才他跟黄叔的沉默了,原来,他们是真的害怕这怪人的样子,这么说来,这怪人多半已经没有人样了。
    只是,这怪人究竟啥样啊,才会让他们怕成这样,连看都不敢看的样子。那天晚上我也只是匆匆一瞥,如今细想起来,面容似乎有些模糊不清了,唯独还记得他的眼睛是血红的,獠牙上还挂着渗血的肉丝儿。
    我瞅瞅担架,连人带担架被麻绳绑了起来,捆得跟个'木乃伊'似的,一圈又一圈,非常扎实,连这人面上,也覆了一条帕子,将他的脸遮得严严实实。
    我顿觉无语,无声地看着老爸,这是怕得有多厉害啊,才会把人绑得跟个担架'木乃伊'一样。老爸更加觉得尴尬了,“你个瓜娃儿,瞅我做什么!又不是我绑的,是你蒋叔绑的。再说了,这叫谨慎,好不好,你是没有瞅到他的那个手,哪能叫做手哦,那叫爪子,好不好,跟个狼爪子似的。要是他醒过来,一个暴起,那个能够扛得住他一爪子。”老爸老脸一红,继续强行挽尊。
    “是是是,您说的对,您说的都对,这是谨慎。这不叫害怕!”我一面憋着笑,一面安慰老爸,一面跟师傅凑了过去,准备验证,这个怪人是否就是那天晚上,我曾经见过的怪物。
    “你们小心点啊,这个怪人长得真是一点人样都没有了!别吓着你们!”老爸见我们执意要去看担架上的'木乃伊',皱了皱眉头,再三嘱咐我们。
    我一面答应着老爸,一面一个箭步上前,抢在师傅的前头,一把掀开了遮住怪人面目的布帕子。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二卷 第二十章 奔出十里地
    帕子一掀开,一张毛脸便露了出来,五官淹没在染满血污的毛发当中,只有唇齿之间支楞着的两根獠牙露了出来。绕是我早已做好了心里准备,也未想到自己看到的竟然是这么一张脸。
    虽然心里有了主意,但还是不能仅凭两根牙齿,就断定他是我前天晚上见过的草狗大王。
    师傅见我犯了难,便询问我原因。我指着这人回答道,“这一脸的毛,我实在是看不清楚他的长相!”
    蒋叔好奇道,“你还见过他?”
    老爸知道了多少,我不能肯定,但是黄叔、蒋叔他们肯定是不知道的。尘埃未定,关子还是可以卖上一卖,“我可没白来这一趟,我也是有所发现的!要是能看清这怪人的脸,说不定,我就把自己的发现告诉给你们!”
    “这又不是什么难事,包在你蒋叔身上。”说话间,蒋叔便从口袋里掏出样东西,摊在手上,展示给我们,居然是一把折叠的剃须刀。
    “我这不是胡子长得快么,随身携带,以备不时之需。”
    此时师傅也不知道从哪里摘下两片大叶子,做成一个漏斗,递到蒋叔面前,“再来点肥皂水,劳您大驾!”
    “得勒,包在我身上!”
    手起刀落,剃刀所到之处,寸草不生,几个来回之间,一颗新鲜的卤蛋热辣出锅。除了面上的毛发、眼睛上的眉毛、头顶上的须发,都被蒋叔剃了个一干二净。
    没了毛发的遮掩,怪人的五官终于显露出来。正如黄叔跟老爸一开始告诉我的那样,确实是没有什么人样了。
    消瘦的脸庞依稀能够看出人脸的轮廓,整个五官却好似硬生生地用巨力挤压过一般,变得异乎寻常地尖锐、挺拔和夸张。
    凸起的牙床,从上颚处朝下支出的獠牙,后咧的嘴角,突出的眼球,尖而细长的耳朵,皮肤苍白毫无血色,皮肤之下满是密密麻麻青紫色的毛细血管……
    我实在无法想象,曾经作为阿满恋人的龙勾波现在会是这个样子!像是鸡、狗、鱼、人的混种生物!!!
    “这长得真是有够畸形的!”蒋叔感叹道。
    “我第一眼见的时候觉着跟个毛怪似的,现在你把他脑袋剃了,这么一看,越看越吓人!哎呀,真是吓死个人咯!”老爸也凑了过来,捂着个眼睛要看不看地,一面看,还一面感慨。
    “就你那个胆子!你个当老子的,还没有你儿子胆子大,瞅瞅你们家小明。看得那叫一个仔细!!!”
    “这孩子就是胆大,小学的时候,就敢摸着黑去探防空洞!”
    ……
    身边的三人围在担架一旁,一面对怪人的长相品头论足,一面热火朝天地聊着天。
    我却陷入一种尴尬的境界当中,不是因为蒋叔夸我胆大,主要是因为,我记不起来草狗大王的长相了。
    前天晚上十点左右,起了大雾,后巷中路灯又坏了,黑灯瞎火的,也就那么一两秒时间,我瞧见了草狗大王的半张脸,说实话,他的正脸长成啥样,我真没看到。
    不过,他的面部特征我还是映像很深刻的。除了尖齿、獠牙、兽爪,让人记忆犹新的就是那双渗血的眼睛了。
    此刻这怪人正安安静静地躺在担架之上,麻绳绑了一圈又一圈,捆得甚是结实。我大着胆子,伸出手,想要撩开他的眼皮,看那眼睛一看。
    手还没有伸到怪人面前,他的眼睛,猛然间却张开了。一双如鱼眼般突出的硕大眼球,泛着骇人的血光,直勾勾地盯着我,把我魇得顿时呆滞不动,连声都发不出了。
    看到这双眼睛,我哪里还有半分犹豫,那天晚上蹲在墙头伺机行凶的正是眼前的怪物。只是此刻我有口难言,一点声音,半分响动都发不出来。
    电光火石之间,还是身旁的师傅发现了异样,他一个巨力将我和老爸往身侧后方撞去,又一把拽过蒋叔往身后快速退去。
    我们尚未反应过来,空中已经飘起一把黄符,师傅嘴中喃喃自语,开始起咒步天罡。
    黄符在空中漫天飞舞,飘飘悠悠地似落非落,神奇的,居然有几张如同长了眼睛一般,自己便往那怪物身上飞了过去,悄悄地粘在了他的身上。
    老爸连忙抓起我,连滚带爬地往远处退去,紧接着,他吹响了随身携带的口哨,向外围的黄叔他们鸣笛示警。
    蒋叔毕竟也是见过大风浪的人,被这怪物惊了一惊,片刻他亦冷静下来,掏出腰侧的配枪,与老爸形成掎角之势,意欲包抄此刻正在担架上挣扎的怪物。
    麻绳在捆绑担架之前,已经浸过水,膨胀之后,小股之间会变得更紧,韧性增强。依着蒋叔捆木乃伊一般的绑法,任凭是多高多强的壮汉,也绝难挣脱。可惜,这次的对象,他不是人。
    怪物一面发出瘆人的嘶吼声,一边面在麻绳之下奋力挣扎,眼瞧着,那一股股的粗绳不堪重负,裂成一条一条的细绳,便要被他挣脱开来......,可是,师傅的咒,还没有念完!!!!!!
    这可如何是好,我跌坐在地上,猛地一拍脑袋,耳边突然传来两声巨大的枪响。
    原来老爸和蒋叔见这怪物即刻间就要从麻绳中挣脱开来,便不约而同一前一后地各自朝怪物开了一枪。
    这两枪分别打在怪物的两条小腿上,如果是普通人,一定能够让他失去行动能力。可惜事与愿违,他只停滞了片刻,似乎是被枪声激怒了,嘶吼更急,挣扎愈烈,砰地一声,担架炸成了渣子,麻绳碎成了小截,怪物冲破麻绳的重围,已然站了起来,却见他拖着两条被手枪击穿的双腿,一步一步地挪动着,挥舞着如利刃一般的双爪向我们扑将过来。
    子弹到底还是起了作用,怪物的动作明显变得迟缓了,为我们争取到了逃命的时间。我们四人分别朝着四个不同的方向逃窜出去。
    “哎呀!老王,你赶紧想想办法啊!这可怎么办!”蒋叔一面逃一面冲着我爸大吼。
    “我有啥法子,又不能弄死他,又困不住他!先把他引到人少的地方再说!”老爸大喊着回应蒋叔,跑得气喘吁吁。
    弄他不死,又困他不住,这该如何才好!我一面连滚带爬地狼狈奔逃,一面暗中思考要如何困住这怪物。
    我一面奔逃,一面费神去注意他的动向,只见那怪物仿佛是闻到腥味的猫儿一般,只顾拖拉着双腿往师傅所在的方向追过去,而我们三人,嫌弃得连个眼神都未曾施舍过来。
    注意到这一点,我连忙停了下了,调整方向,向师傅的方位拼了老命地追了过去,慌乱间,竟是忘记招呼老爸和蒋叔二人。却只听得他二人大呼小叫试图吸引怪物的注意力,声音渐行渐远,不知什么时候便远远地落在身后再也听不见了。
    师傅引着怪物在林中跑了一圈又一圈,奔命一般,我着急追赶,已然是不辨东西南北,上气不接下气。直到跑得我的肺都快炸了,终于,他念完了咒语。
    随着一声高声大喝,“定!!!”,一面金光织就的大网,从天空上方落将下来,劈头盖脸将怪物困在光网的咫尺方寸之间。
    师傅双指令箭,一张黄色的符箓从他袖中射出,牢牢地贴在了怪物额头正中。那怪物歪头一耷拉,宛若失去灵魂一般,终于不再折腾了。
    师傅这才呼出一口长气,一个屁蹲,软倒在小树林的枯枝烂叶之间,如老牛一般,不停地喘着粗气,好半天,才将将把气喘匀了。
    “他奶奶个熊,……愣是追了……我……追了……我……十里地,真是太……太不晓得……尊老爱幼了,呼……呼……呼……累死……我……老人家了!”
    我连忙将随身携带的水囊递了过去,瞧着师傅灰白的面色渐渐回转过来,一面忍不住打起了嘴炮。
    “这已经算是好的了。我以前看过一个故事,那才叫一个惨。说是古代有个举子在家客栈借宿,没曾想夜里死了人,偏巧这个死人半夜里炸了尸,要吸活人的鲜血。
    举子的仆从都被僵尸害了性命,眼见着,这举人就要小命不保。谁料到,举子半夜里打了个喷嚏,冻醒了,一见惨状便慌不择路地奔出门去逃命。
    他逃啊,逃啊,在树林子里奔了一宿的命,直到天亮时分,僵尸的双手插入树干当中,挣扎不出,这才捡回一条小命。
    您看吧,您这起咒时间,也就不过吟唱了个十里地不到,没等他把手插到树干里,就把他给制服了,不算远,还行!至少没跑一宿!”
    师傅正仰着头灌水,听我揶揄他,一口水不偏不倚地兜头喷了我一脸。师傅本想教训教训我,我顶着一头口水,真诚地跟师傅建议,“师傅啊,这吟唱的时间能短点吗,要不是那两枪打坏了他的腿,降低了他的速度,下次,我们可能真的就小命不保了!”
    难得地,师傅老脸一红,“这都是师门的传承,怎么能够说改就改呢!也罢也罢,过些时日,我回师门研究研究,争取补救补救这个问题!”
    我连忙重重地点点头。可算解决困扰我许久的问题了!无论是五雷咒,还是驱邪咒,缺点就是词太多,倒不是说我不爱背,只是如果面对的是敏捷型对手,只怕还没等我把咒念完,黄花菜都凉了。
    “不说这个了!”师傅摆摆手,面容一正,又恢复了一副仙风道骨般的唬人样子。
    “乘着现在月黑风高,四周又荒芜人烟,那怪物又被困住了,你赶紧过去……”
    “一刀把他了结了吗?”我装出一副凶狠的样子,比划出一个手刀,抢答道。
    师傅白了我一眼,“过去坐下来,好好跟他聊聊天,聊聊,他是怎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
    哦哦,我反应过来,此时月黑风高,又无外人在场,正是施展共情术的好时机。
    “去吧,我帮你护法,你跟他好好聊聊,听听他有什么未了的心愿没有!”
    我在心中轻轻地叹息了一声,听师傅语气,这人眼见是救不了了。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二卷 第二十一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
    摘下耳针,我便向那已然面目全非的龙勾波望了过去。
    咦!这是什么?龙勾波的躯壳处,有一点小小的绿焰,而身后,还跟着一团透明的光焰。
    原来如此,我立刻明白过来。这点绿焰所在,正是心脏所处位置,如此看来,大巫口中那条被弄死的‘洞神的使者’,还活得好好的,此刻正盘踞在龙勾波的心脏之中。而身后跟着的,便是他的灵体了。
    已经变透明了,果然如师傅所说的那样,救不活了。
    明月高悬,夜凉如水,此情此景,倒是勾起了我几分多愁善感。“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看来龙勾波与阿满之间,注定只能是个悲剧。也罢,就让我看看他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
    “来找我吧!告诉我你的诉求!”我在心中暗暗地说道,放松身心,此刻的自己空明澄澈,很快便沉入到幽暗的深海当中。
    ……
    等我醒来的时候,果然又换了场景,此刻,自己正坐在一处高耸入云的悬崖峭壁之畔。低头望下,云海涛涛,竟是一眼都望不到尽头,也不知道,这究竟是个什么地方。
    “这里是云头山山巅之处,我生前,从未攀上的绝顶。原来,从山顶往下看,竟然是这样的风景!如此美丽壮阔,又如此冷清凄凉!”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在我身侧悠悠响起。
    这声音出现得万分突然,吓得我险些滑了一跤。
    “小心!”男子连忙抓住我的胳膊,将我扶稳坐好。
    我眯着眼睛,打量着眼前的男子。他的脸庞在逆光中若隐若现,轮廓宛如打了柔光一般,是个斯文俊秀的青年。只是,无论如何,我都看不清楚他究竟长得是个什么样子。
    “诶,诶,别动,你别动啊!我怎么看不清楚你的样子!”
    男子粲然一笑,“谢谢你,救了阿满!”
    我恍然大悟,“原来是你,倒霉蛋儿!啊!不对!你是龙勾波!”
    龙勾波并未因为我的口不择言而生气,他自嘲地笑了笑,“可不是吗?我若是不倒霉,就不会跟父母,亲人,跟爱人天人永隔,到死都无法相见!”
    我有些不忍心,“时间这个东西吧,有时候长,有时候短。若老是去回忆自己曾经遭遇过的痛苦,那么它便度日如年;但是反过来,想一想曾经的快乐和幸福,它又转瞬即逝。等上一等,很快,你的父母,亲人,爱人,就会来到门的另一边,与你再次相遇。
    不过此刻,你总算是交了好运,能够遇见我。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龙勾波不明所以地望向我。还真是奇怪,我能感受到他的表情以及每一处情绪的变化,可始终看不清楚他的脸。
    也罢,我继续往下说,“我能实现你的一个愿望,说吧,你还有啥未了的心愿没有?”
    “能让我再活过来吗?”
    “哈哈,你可真幽默,我要是有这功能,岂不是成了上帝和佛祖。我若是上帝和佛祖,还需要跟你白话这大半天?大哥,能换个我能实现的吗?”
    龙勾波陷入沉默中。
    “你可以让我帮你报仇啊!或者说让我帮你照顾阿满姐什么的!”我提醒道。
    龙勾波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你这小孩,年纪不大,心思倒是不小。你又知道是谁害的我?又怎么去帮我报仇?”
    “害你的人,是大巫吧!我可不傻。只是,我还没想明白,他为什么要害你。毕竟你是理老的儿子,妥妥的官二代。害你,可比害其他人风险大多了。”
    “如果,我没有去冰洞抓虫子,如果,我没有撞破他的‘好事’,我想,他大概是不会动了杀心的,毕竟留着我还是有用的......“龙勾波苦涩一笑,将事件对我娓娓道来。
    没曾想到,事件的真相竟然是这样子。
    来悬山村的路上,老爸曾经给我们介绍过悬山村的情况。传闻中,山上有巫师会炼制僵尸,驱使僵尸运财,有美女会炼制毒虫猛兽,下蛊,控制男人对她们神魂颠倒。
    “我以为这些不过是山下人夸大其词的说法而已。”
    “空穴来风,未必无因。现在想来,我们过于自负,只当是异族人对我们的偏见和误解。我啊假之所以如此排斥跟山下人结交,未尝不是听信了大巫的一面之辞。”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这对他有什么好处?他是跟汉人有过什么仇怨吗?”
    人的很多行为,不是利益驱使,就是情感驱动,很少会有无缘无故的爱恨,除非这个人生来就是一副反社会人格。
    “你问的这些问题,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换一个方式来说吧!想必你应该听说过,我们湘西,男子多习巫术,而制蛊的手段则掌握在女子手中。”
    我点点头,从师傅口中,我总算是对巫术蛊术有所了解,倒不至于一窍不通。
    “你可曾想过,为什么只有苗女精通蛊术,男子却只会巫术?”
    这个问题,我倒是从未想过,巫术蛊术什么的,在普通人眼中不过猎奇的产物,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
    我尚未开口作答,龙勾波却透过我的眼睛,似乎看透了我心中所想。
    “在你们眼中,这些东西不过是道听途说的传说罢了,是你们口中,少数名族的传统风俗习惯而已。
    是吧,大多数人都是这么想的。你们并不会去探索为什么会这样,原因是什么!包括我自己,有时候,我也如你们一般的想法。
    可是,大巫不一样。这是他内心最神圣的信仰,最执着的追求,比任何人都虔诚,他甚至想要打破传统,企图让巫蛊共存,让巫术和蛊术在一个人身上得到大一统。”
    龙勾波停了下来,一脸正色地看着我,似乎想要看看我此时的反应。如他所愿,听到这里,我果然大吃一惊,“你的意思是说,他不是想要炼制僵尸驱使僵尸运财,也不是想要通过下蛊来控制人们的心神。
    他是想要改造一个人,让这个人变得不男不女!这样,既可以学习巫术,又可以学习蛊术,这么巫蛊大一统!
    对了,就跟那个什么葵花宝典一样么?欲练神功,必先自……”
    我比划出一个手刀,怀疑的眼神在龙勾波身上飘来飘去,怪不得,这娃放着如花美眷不要,死活要下山读书呐!
    他立刻打断我,“想啥呢!想啥呢!我可是看过这本书的,不是你想的那样。”
    “哦!那是哪个样?”
    “他不愿我啊假带着村民迁徙到地势平坦的地方,是想守着冰洞,帮他实现巫蛊大一统的心愿。”
    “所以山下才会传出那些流言蜚语!”我恍然大悟,“不过,你又是怎么死的呢?”
    龙勾波的生灵似乎跟以往遇到过的生灵不大一样,他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了,但是却无法离开自己的身体。我想要试探试探,于是才有此一问。
    “我去冰洞抓虫子,不小心目睹了他做的‘实验’,一直以来,他都犯愁找不到活人,我这正好撞到枪口上,他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拿我喂了虫子。”
    果不其然,我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只不过,这答案却有些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完全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细节描述。
    “冰洞里的虫子真有这么厉害么?”我有些怀疑。
    “普通虫子,自然是没有这种效果,可我心里的这条,却是他背地里培育了很久的虫王,用他的话来说,还真是便宜了,我这个生前他最看重的弟子。”
    “弟子,你居然是他的弟子,他居然会这么对你!”我有些唏嘘,这得是有多狠的心啊,才能下这样的狠手。若是师傅这么对我,拼着个鱼死网破,怎么着,我也得把师傅一并带下去吧!这话可不敢当着师傅的面说,不然,可是会被他先打死的。
    “难怪,你只字不提报仇的事情,只是没想到,你跟大巫居然还有这么一段渊源。你不恨他吗?”
    “恨他?在他口中,我可是占了天大的便宜!灵魂不灭,得以永生,用另外一种方式,永远在这个世间存在!
    用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永世长存!”
    龙勾波苦涩地吐露出另外一个大秘密,“只要这虫子不死,我会永远随它一起,带着这副躯壳,不生不灭。”
    我顿时大吃一惊,没想到,这虫子居然还有这么一个用途。这可怎么办,看来这龙勾波轻易还送他不走。
    “这么机密的事情,你为何要告诉我?”
    “他以前曾经是一位很好的老师。”龙勾波叹息一声,没有正面回答我,“这条虫王盘踞在我的心中,以我的心血为食,虽然我已经没有痛觉,它每每啃噬我的心脏的时候,我却都能感受到。我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透过躯壳的眼睛,所有发生过的一切,又都历历在目,就好像身体与灵魂剥离,灵魂又困在身体当中,永远无法轮回。
    我可以接受死亡,也可以接受轮回,但是,我没有办法,拖着这样的一副身体,去跟我的父母,亲人,爱人告别,又或是如你所说的那样,在某一天,在门的另一边去跟他们相遇!
    ……
    我想好了,我的诉求。”
    龙勾波定定地看着我,“如果,我无法重新活过,那就让我挣脱这副躯壳,得到真正的解脱吧!”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二卷 第二十二章 失心案终章
    “这娃是这么说的吗?”师傅盘腿坐在土坷垃地上,一面啃馒头,一面听我汇报情况。
    “我万万没有想到啊,这个家伙,他还是一个颜狗,怪不得,我在他的意识里,死活都看不清楚他的脸。”我学着师傅的样子,亦盘腿坐在地上。
    “你们这些长得好看的娃娃,一天到晚想些什么?我老汉是真搞不懂!脸有命重要么?脸比轮回还重要么?”师傅望着我,一脸好奇。
    “你老人家瞅我做什么?我又不是颜狗!命当然要比脸重要多了!”
    “其实吧,这个事情,也不是没有解法!”师傅卖起了关子,我连忙狗腿一番,凑上前去,仔细倾听。
    “听他所言,这虫王将他的灵魂和身体困住了。我琢磨着,先想办法,将虫子跟他的心脏分开,就是不知道这法子有用没用!”
    说话间,师傅便从身上掏出一件剪刀物事的东西。我仔细一打量,这不是我妈她们做手术用的外科手术钳吗!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搞来这些专业的手术器械。看他老人家的阵仗,倒像是要给龙勾波做手术的样子。
    “您是要给他开个胸?”我试探着问道。
    “正有此意。错过了时机,这条虫王可就没那么容易取出来了!
    怎么着,你还想着大半夜再去趟停尸房,带齐了工具给他开胸?
    这躯壳若到了你爸你黄叔手里,到时候怎么处理,可就轮不到他们说话了。
    虫子留在我们手上,总好过落到他人手上吧!”
    理是这么个理,可一想到要划开皮肤,切开胸骨,再扒拉出他的心脏,我自己的心脏就快控制不住了,噗通噗通地跳得厉害。即便我再怎么勇敢无畏,这解剖尸体的事情,我还从未见过,更何况,还要自己亲自上阵。
    “先,先,先给患者置入外周静脉导管,置入,置入,动脉导管检测血压,注射诱导麻醉剂,数分钟后注射镇痛剂,注射肌松剂;气管插管,置入中心静脉导管;然后……然后……然后,是,经胸骨中线切开,打开胸骨,观察心脏;然后,然后……”我喃喃自语,开始背诵心脏搭桥手术的流程和步骤,试图让自己狂跳的小心脏平静下来。
    “你这个娃娃还愣着做什么,还不过来搭把手!”
    说干就干,肖大爷可不是吃素的,这就么片刻的功夫,人家已经把龙勾波的身体放倒了,不知何时,又摸出了几件器械,齐齐整整地摆放在地面上。
    “来了,来了!”幸好,他早就不喘气了,不存在什么器械消毒问题,倒是省事许多。我将手中的电筒倒插在泥地里,又在四周寻出几块大石头,垒到一起摆上强光手电,勉强做成一盏手术用的无影灯,还顺手用衣服将龙勾波那张面目全非的脸遮得严严实实。
    “你遮住他的脸做什么!”
    “太吓人了呗,我怕一会儿血滋出来,滋一脸,把我吓晕过去。”说到底,还是他现在这张脸,实在是太丑了。
    “都死得透透的,血早就凝固了,哪里有血滋出来!”师傅撸起袖子,将他的衣服扒拉开,露出两片青紫色的胸膛。却见他又摸出一把水果刀,刀口在袖子上擦拭了几下,便要开始上手。
    我到底还是没忍住,连忙紧紧地闭上眼睛,将头偏到一边。
    咔嚓,咔嚓,耳边传来几声骨头裂开的声音,这么快,这是,已经开胸了么!我其实不是怕,就是嫌恶心。
    “诶,诶,傻蛋儿,睁眼了,该你的活儿呐!”师傅的声音在耳边响了起来,“快点,早干完了事,不然一会儿你爸他们该找来了。”
    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得睁开了眼睛。平心而论,眼前的场景,并不算多血腥,主要是因为,切开的伤口处,没有一滴血流出来。空洞之中,赫然露出的那颗东西便是龙勾波的心脏了。
    怎么说呐,其实人和猪的体型比较接近,心脏结构也基本一致。所以猪心和人心在外观上也比较接近。
    医学上,猪心经常被拿来作为学习人类心脏结构的解剖模型。但是有一个最大的区分点,就是心脏脂肪的颜色。人的所有脂肪组织都是黄色的,而我们常见的猪牛羊的脂肪都是白色的。心脏脂肪也不例外。
    这颗心脏不合常理的地方在于,脂肪的颜色是正常的,但是心脏的颜色不对,偏白,不似正常心脏的鲜红或是暗红,甚至是病变后的心脏颜色。而且,既然虫子在心脏里面,那么至少应该有孔洞才对,就我目前所见,却没有发现心脏上有任何长了虫眼的迹象。
    “您开胸的时候,他心脏附近的皮肤有孔吗?”此刻的我倒是有些后悔自己刚刚闭眼了。
    “没有,除了皮肤的颜色不对头,我记得是没有孔的。你那个时候不是还看着吗?”
    是没眼儿,我回忆了一番。
    “那这虫子是怎么进到他心脏里的呢?”我望了师傅一眼,脑子里立刻浮想出一种极为可怕的可能性。
    心房与食道看似彼此分离,但实则唇齿相依。两者后壁相邻,之间隔着薄薄的结缔组织,而这层结缔组织仅仅只有不到5毫米的厚度。
    这虫子莫不是活着的时候,从口腔中逼迫他咽下,经由食道,爬向膈膜,再咬穿结缔组织,进入心室当中……然后,这么活生生地把他折腾致死……
    想到这一层,我顿时忍不住,转过头去,一阵干呕。真是太恶心,太残忍了,大巫真太不是个东西了,难怪龙勾波不肯告诉我他是怎么死的,难怪他把自己的死说得那么轻描淡写。
    吐完之后,我心中忍不住又生出几分怜悯来。
    “人间惨烈莫过于此啊!”
    “吐够了,就抓虫吧,好歹给这娃留个囫囵样儿,你小心点,用钳子的时候,千万别把人家的部件给搅碎了。”师傅一手两根筷子,将剪开的胸腔硬生生地撑开,露出中间的心脏来。
    “是!是!是!心脏是由肌肉组成的心肌带,以螺旋形式组成,是一个扭成8字的莫比乌斯环,沿着它的心肌带形状找,兴许还能拼出个完整的,不用把心肌搅碎。”我一面喃喃自语,一面举着钳子找虫子。
    终于,在我和师傅的协力之下,一条金黄色,似蛆非蛆,似虫非虫的玩意,被我们从龙勾波的心脏中钳了出来,活蹦乱跳地蠕得正欢。我还未仔细观察,便被师傅装进另一个香辣酱空瓶中,埋上冰块,收了起来。
    未等我们考虑清楚是否要将他胸口的大洞缝合,远处便传来了隐隐约约地呼喊声,是老爸和黄叔他们找来了。慌乱中,我只顾得上整理好了龙勾波的衣服,将他的上衣重新给他穿戴整齐。
    这么大的一个口子,要是尸检的时候被发现了,那该如何是好。不会被人发现,我们从他心里取走了什么东西吧!我脑子里正混乱着,试图想要编造一个理由,把这件事情遮掩过去。一时之间也没顾得上,跟我爸和黄叔叙叙别后离情,只顾得上在脑子里编瞎话了。
    直到我看到小胖子,这才百感交集!我觉得自己仿佛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小胖子了,看到他,我便知道,支援的大部队应该不远了。我这才意识到,原来这件案子就这么收尾了。应该,没有,再,遗漏下什么了吧!……就这么想着想着,人不知道怎么的,眼前一黑,便失去了重心,往后栽倒,人事不省地晕了过去。
    ……
    等我再次醒过来,一睁眼,便发现小胖子趴在床边,抓着我的一只胳膊正睡得香甜,口水都流出来了,一边睡一边还吧唧嘴,也不知道是在做梦吃啥好吃的。
    真是要多脏有多脏,要多蠢有多蠢,还弄脏了我的床单和衣服,还有,我的胳膊。我的感动立刻烟消云散,留下的除了嫌弃,还是嫌弃,也只剩嫌弃了。
    我抽出自己被枕麻的胳膊,打量了片刻,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回到了家中,躺在自己卧室的小床上。除了小胖的瞌睡声,也没听见有什么其他的响动,于是便毫不客气地抽出手,冲着小胖的肥脸子拍了下去。
    “嘿!嘿!嘿!起床了,要睡回家睡,你跑到我家来睡个什么觉。大白天的也不上学,躲懒是吧!”我一面唠叨,一面活生生地把他给拍醒了。
    “小明,你终于醒了,你没事情吧!真是把我吓坏了!”小胖醒了过来,顾不得擦拭自己嘴边的哈喇子,他连忙表达了他的关心。
    “你怎么在我家?我家咋一个人都没有?我这待遇可是越来越差了啊!病号床前连个端茶倒水的都没有,想想就心酸!”
    “拉倒吧,你!你就是累过头,脱力晕过去了而已。这还待遇差啊,你可是结结实实睡了两天了。你爹把你扛回来后,马不停蹄地跟我爹继续出任务了。你妈被抽调去做消杀防疫工作,这两天他们忙得脚都没有落过地。
    有我给你端茶倒水还不够啊!你也忒贪心了!
    醒了,就赶紧洗洗去吧,这一身的味儿,都快赶上肖大爷身上那味儿了!” “我师傅怎么也不在啊?他上哪儿去了?”隔着卫生间的门,我一边冲澡,一边问此刻正在客厅里啃水果的黄小胖。
    那知这娃水果都不啃了,整个人贴到卫生间的门上,压低嗓音道,“说起肖大爷,出事了,你知道不?”未等我做答,这娃又开启了自问自答模式,“你们抓回来的那个神神叨叨的人,叫,叫什么大巫的,他跑了!”
    “什么?”此刻我真是被惊到了,好不容易抓到的罪魁祸首,居然跑了。我三下两下套上衣裳,从卫生间冲了出来,拉着小胖,让他跟我仔细说说。
    这事还得从当时还是草狗大王的龙勾波,从他撕开担架,从草绳堆中挣脱开来,开始说起。
    我们四人朝着四个方向,各自跑散了,在此之前,老爸已经吹响了哨子,鸣笛示警。也就这么一两分钟的功夫,黄叔他们听到哨声和枪声,急急忙忙转到大石头的另一面,只看到满地狼藉,以及我们四个人撒丫子狂奔的背影。
    “当时情况极为混乱,我爸还以为你们出事了,他留下张叔看守铐在树上的那两队人,剩下的人都分头找你们去了。一不留神,便让那老头钻了空子。
    这老头看着年纪挺大,本事倒不小。也不知道他使了什么手段,悄无声息地从手铐中挣脱出来,摸了块石头把张叔叔砸晕了,同伙也不管,自己跑了。等我爸回来的时候,一看,张叔叔晕在地上,地面上一滩血,脑袋都给砸开瓢了,人现在都还在医院里躺着呢。
    听了你爸还有我爸汇报的情况,跑了的这个是首犯,局里还挺重视的,所以特意请了你师傅,协助他们抓捕犯人去了。说不定这会子,他们还在林子里埋伏着,抓那老头呐!”
    小胖一口气说了一大堆,这才停下来喘气。
    “那冰洞呐?”我皱了皱眉头。
    “那就不是我爸、你爸,我大伯他们能管的事儿了。”小胖神神秘秘道,“我听说有部队接管,那一片地已经全都给封起来了。连山上的那村人,也都迁徙到其他地方去了。我爸让我们别再管这事儿了。”
    小胖说完之后,继续去啃水果。
    我们救下来的阿满和小熊姐弟二人神秘失踪,龙勾波的身体也不知道去了哪里。即便是我想找个人问问,可是除了一知半解的黄小胖,其他人,连影子都找不到一个,不过幸好,我们找回了唐主任那颗丢失已久的心脏。
    黄叔他们在冰洞最下层的祭坛上,找到了那颗心脏,后来经过涉案人员的指认以及血型比对,最终确认了那颗心脏就是唐主任的,物归原主,也算是给了小松一个交代。
    开追悼会的时候,我们全校师生都去了。每人带了一朵白色的菊花,献在唐主任的灵前。
    几天后,出任务的老爸和老妈也回来了。又过了几天,师傅也回来了,他匆匆地告诉我,他要出趟远门,我还来不及问他一些自己尚且没有想明白的地方,他却收拾了好了行李,打了个招呼就出发了。
    此案就此揭过。
    后来么,后来在县城里便传开了这么一件事情。说是一户林姓的乡下人,养的猪,被得了狂犬病的狗咬死了,养猪人舍不得,将死猪收拾好做熟分给家里人吃。人吃了病狗咬死的猪肉,也都感染了狂犬病,发了病,到处咬人。传来传去就变成了僵尸伤人事件。
    县里还特意组织了宣传队,宣传辟谣。
    所以要消杀防疫,所以千万不能吃来历不明的肉,只能食用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检疫过的猪肉,得了狂犬病一定要去打狂犬病疫苗……
    诸如此类,等等等等。
    事情么,就这么平息了,只是我每每想起来,想起大巫还没有被捉拿归案,我总是不寒而栗。总觉得在那片已经被封起来的林子里,不知什么地方,或许还潜藏着一个虎视眈眈的老头,他在盯着我们,他在试图找回被我们拿走的虫王……
    我总觉得,在未来的某一天,还会再次与他们相遇。失踪的小熊姐弟,藏匿起来的大巫,甚至是——龙勾波。案子虽然结束了,但我想,这并不是完结。
    失心案,终!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三卷 第一章 枯井现裸尸
    1995年7月,又是一个百无聊赖的暑假。我的房间里多了一样东西,一本带锁的日记本。正是因为这本日记,无聊的暑假生活才稍微显得不那么无聊。
    这本日记可不是用来记录什么少男心事。如果有人翻开它,就会发现,里面记录的是这段日子以来,我亲历过的案件。
    每每有所发现,或是有所疑惑的时候,我都会翻开日记在上面记录下我的心得与不解。
    案子不多,目前只记录了两件。
    第一件《人头相片案》,这是一个交织着爱恨情仇,因为钱财露白而遭人觊觎的杀人分尸案。经过这起案件,我收获了一位师傅,一对耳针,也因此开启新世界的大门,认识到世界上原来还有许多科学解释不了的事情。
    第二件《失心案》,发生在3个多月前,我的同桌唐小松他的父亲身上。在一起车祸中,唐主任一击毙命,他的心脏离奇失踪。我和师傅还有小胖,经历过一番冒险,终于成功找回了他的心脏。
    这起案件中,我认识了熊乌、熊阿满姐弟二人,收获了一对子母蛊。后来,又给变成草狗大王的龙勾波做了心脏手术,将僵尸虫王从他的心脏中剥离开来。不过遗憾的是,作为首犯的大巫却趁乱逃脱,而阿满姐弟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时间已经过去了3个多月,我对此案依然念念不忘。在我看来,它还没有结束。首犯逃逸,知情人失踪,司机下落不明,就连龙勾波的尸体也不知道去了哪里,连带着那三条蛊虫也不在我的手上。每每查阅起这段记录,我总是有些郁闷,没能在我手上结案,多少我还是有些在意。
    合上日记本,翻开习题集,我叹了一口气,开始今日份的刷题练习。正当我奋笔直书,不知今夕何夕之时,门,被敲响了!这熟悉的声音、熟悉的节奏、熟悉的场景,我一听就知道,小胖又来了。
    果不其然,刚一开门,小胖宛如炮弹一般弹了进来。他眼珠子一转,盯上了桌上的西瓜,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小胖一手一块西瓜,一面大嚼,一面跟我抱怨。
    “没人请你来,这么热的天,出于礼貌,不是应该各人在各家,躺平乘凉吗?”
    95年的时候,空调还是奢侈品,我们整个医院,也只停尸房配备了一台,有尸体寄存时才会开启。平时到了夏天,大家都是用吊扇,风扇,再配上冰镇西瓜,物理降温。总之怎么凉快怎么来,至于衣服什么的,我全身上下除了一条花裤衩,那就别无他物了。
    这个天气,白天能不出门,就尽量不出门,也不知道,小胖是抽了什么风,非得顶着三四十度的大太阳,在这么一个夏日的午后,不睡午觉来找我,总不会是来混两口西瓜吃吧!
    “我来嘛自然是为了通知你,又有新案子了!怎么样,兄弟对你不错吧!知道你无聊,就给你送个案子过来,让你打发打发时间!”
    又有新案子了,我眉头一挑,正合我意!未待我发问,小胖如连珠炮一般,和盘托出,原来这起案件的起因是这么个样子。
    昨天晚上半夜两点,陶家沟。陶三春从名闲汉家喝完酒出来,一步三摇地一个人寻路回家。酒喝高了,他也不知道自己此时身处何地,蒙头盖脑地迷糊着就往苞米地里乱窜,一个不留神,脚下一绊,也不知给什么物事绊住了,摔了个四脚朝天。此时暑意消减又有小风吹过,风一吹,酒便涌了上来。陶三春只觉得困意袭来,就地一滚,抱住个东西,迷迷糊糊地睡死过去。
    等到天亮的时候醒了过来,陶三春发现自己胸部以下,大腿以上被卡住了,所幸酒醉时拽住一棵歪脖小树,这才没有掉下去。用这么个奇奇怪怪的姿势睡了大半宿,此刻,陶三春只觉得自己全身酸痛无力,匀出一条胳膊朝屁股下方探了探,底下是悬空的,也不知道下面究竟有多深。
    动肯定是不敢再动弹了,万一树断了,摔了下去,谁知道爬不爬得上来。发现无法通过自己的力量从眼前的困境中挣脱出来,他便扯着嗓子开始大嚎,试图吸引几个路人。许是此地过于偏僻,直到他嚎得声嘶力竭,差点就快放弃的时候,终于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两个早起的庄稼汉听见响动,这才赶过来,将卡得不敢动弹的陶三春救了出来。
    卡住陶三春的原来是一口废弃的机井。机井附近还立着半面当年架井架时修砌的砖墙。
    七八年前,为了解决村里的灌溉问题,村支书特意找了全村人募捐出资打井。刚打了没几米,会计通知支书说供电局不给打电桩,说是这块地县里没规划,要拉电只能村里自己掏钱。村里一个上过大学的后生给支书算了一笔账,架电桩,拉电线,用电把水抽上来,得用多少钱,要不然就得买个煤油发电机云云。算来算去,算下来都不是一笔小数目,募捐来的钱只够打几口井,掰扯了半天吧,这井后来到底是没有打成。
    时间久了,大伙儿基本上把这件事情忘了个七七八八。如果不是今天早上陶三春卡在井里出不来,还真没人想得起来这里原来还有一口废弃的机井。
    两个村汉将陶三春救出来后,看着他的样子忍不住好笑,刚想调侃几句,其中一人,眼睛无意间一瞟,便朝那枯井中望了一眼。这一眼望过去,唬得他双腿一软,向后一倒,跌坐在地上,差点失声惊叫。
    剩下一人连忙撇下陶三春,去扶同伴,“咋了!咋了!你怎么还摔地上了?被蛇咬了?”
    同伴一脸惊魂未定,颤抖着说,“不…不…不是蛇!是井里面!……里面,倒插着个死人,两只脚都快烂没了!”
    话一出口,三人都愣住了,陶三春更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一想到自己还陪着个快要烂没的死人睡了一宿,就觉得想晕又晕不过去,想吐又吐不出来。
    三人愣了片刻,终于回过神来,也不敢再去井边,往里面再望上一望,互相搀扶着爬了起来,跌跌撞撞地跑去村公社报警了。
    ……
    “这就完了?”我看看小胖。
    “啊!完了啊。新鲜热辣出炉,我刚从我爸那儿听说,这不就兴冲冲地过来找你了嘛!”小胖望着我。
    “哦!对了,差点儿就忘了,这尸体光着个屁股,啥啥都没穿,听我爸说,一点线索都没有。”小胖一本正经地补充道,“他让我问问你,问你有兴趣没有?”
    一口废弃已久的机井,一具光着屁股的裸尸,一点线索都没有!有意思,真是有意思,看来我的暑假没有这么无聊了,我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
    陶家沟,这不是我姥爷家吗?我也好久没见我姥姥、姥爷了。给爸妈挂了个电话,交代了自己的行踪,又收拾了几件行李,几样礼物,我决定去陶家沟看我姥姥还有姥爷,顺便么,去瞧一瞧那个‘一点线索都没有’的枯井和裸尸。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三卷 第二章 唯一的线索
    小胖听说我要回姥爷家,忙打电话跟他爹报备,说是要跟我一块去,黄叔叮嘱了几句,便答应了。这家伙拉着我,回家收拾了几件衣服,到了长途汽车站,坐上大巴,与我一同前往陶家沟。
    我刚出生那会儿,路不好走,从陶家沟到大盘县,得坐一天的汽车。1995年,距离“村村通”工程还有3年,此时乡村公路已经有了大幅改善,我们坐大巴,到陶家沟只需要3个半小时多一点。
    路上坑坑洼洼,大巴一路颠簸,抖着抖着,把我俩都给颠睡着了。等司机大叔叫醒我们,车已经到了站。说是到站了,其实就是马路边上有个破站牌,车就停这儿。我跟小胖拿了行李,刚下车,司机大叔一脚油门,大巴车绝尘远去,只留下一股股黑烟,把我俩熏得够呛。
    大盘县是个农业县,陶家沟就是个地处偏远的犄角旮旯小山村。这里的人,世世代代种植红薯和玉米过活。特产嘛,就是吃火锅时的神来之笔——红薯粉是也。
    “小胖,到了我姥爷家,别的没有,粉条子管够!地里长的,树上结的,都随便吃!甭跟我客气啊!”
    “那行,我可不客气了!小明,要不我去割两斤猪肉带给你姥爷,初次登门,总不能空着手去吧!”
    “你倒是提醒我了,走,咱们赶紧去割肉!要不然,就没得肉吃喽。”
    倒不是我姥爷小气,连肉都舍不得给我吃。
    西南山区夏季湿热,雾气大,水汽重,新鲜的肉很容易腐败变质。乡下人,家里如果杀了猪,除了头顿吃顿刨汤宴,剩下的肉一般都用盐腌制,再熏干做成香肠,腊肉存储起来。想吃口新鲜的,得等到赶场的日子去找杀猪匠,跟他买。
    算了算日子,1、3、5逢小集,兴许还能赶得上。我拽着小胖兴冲冲地去找杀猪匠,那晓得人家案板都收起来了,哪还有半片肉卖给我们。
    肉摊旁边走来一个钓鱼回来的大爷,见我俩没买着肉,费力推销他刚钓的鱼。
    结果嘛,我跟小胖一人拎着一串稻草穿好的鱼,顺着机耕道往水渠那边行去。又走了个七八里,远远看见一道废弃的河渠,从机耕道往下拐,穿过田埂小路,竹林深处便是我姥爷家,准确地说是我大舅跟二舅家。乡下人口多,很早就分了家,我姥爷跟我大舅过活,我姥姥跟我二舅过活。
    我先去看我姥爷。我把手里的一串鱼给了大舅妈,又把带来的礼物给姥爷,姥爷见我挺高兴,拉着我说了半天话,直到日头暗下来,大舅要留我们吃饭。我连忙推辞说还得去看姥姥,这才告别去往二舅家。
    还没到二舅家,便听得一阵狗吠,这是二舅家的大黄。这精神十足地狗叫声,直听得我一阵肝儿颤。自打被安振华他们家的恶狗追过以后,我现在是听到狗叫就腿肚子颤,心里一阵发慌,都快整成条件反射了。着急过来查案子,倒是把大黄这茬给忘了。正当我瑟瑟发抖之际,二舅妈一把拽过狗链,将它栓在水沟边的猪圈门口。
    “该叫的时候不叫,不该叫的时候乱叫!叫啥子,还没吃饭呢,再叫,一会儿不给你饭吃!”
    二舅妈忙着训狗,没瞅见缩在墙后面的我跟小胖。我哇地一声,大叫着从墙后跳到她跟前,把她唬了一大跳。二舅妈一见是我,立刻喜上眉头,她一手拽住一个,把我们让进堂屋里喝水吃点心。吃毕点心,我指挥小胖,让他跟我舅妈一同去整治鱼,自己则拎着行李去里屋见姥姥。
    姥姥在旧社会的时候裹过小脚,不良于行,费尽千辛万苦才把一干儿女拉扯长大。閙饥荒的时候,被蛤蟆尿溅到眼睛,于是便看不见了。我妈我六舅后来都学医,也是存了心思要治好姥姥的眼睛,只是时间,已经过去得太久。
    我妈时常念叨,要是再早几年,再早几年就好了,你姥的眼睛就能治。这也成为我们一家心中难以弥补的遗憾。
    姥爷爱吃鱼,姥姥爱吃鸡蛋小饼干,我从包里掏出一包包的饼干、糕点、糖果,都摆在床上让姥姥去摸。
    其实我跟姥姥也没啥话说,只不过我们无论给她带点啥,第一口,她都要留给我。这会功夫,她已经抓了一大把饼干,颤颤巍巍地摸索着要递给我。我连忙接过饼干,像小时候一样放进衣兜里,一面学着老妈日常老说的那些话,让她千万别省着,省着把这些糕点留给我,糕点放久了就坏了,可不浪费了吗!我会经常来看她的,还给她带。我趴在姥姥床上,抓着姥姥的手,也不说话,就听她絮絮叨叨地跟我唠家常,觉得日子这样安安静静地也挺好。
    掌灯时分,二舅回来了,鱼也炖好了,舅妈盛出一小碗,先喂给姥姥吃,然后拉着我去堂屋吃饭。
    “买那老些鱼,都够吃好几顿了,剩下的我都腌上了,明天给你们做红烧鱼。下次来,千万别带东西了,你一个小孩家家的白花钱,留着读书的时候用多好。花那些钱,下次可别再这么干了!要吃鱼,明天让你舅去门前的河里捞!”
    “没事,这鱼便宜,没花多少钱,再说,都是这个小胖子掏的钱。他头一次上咱家,不好意思白吃白喝。他又吃得多,就当他交点伙食费了。”
    小胖捧着大海碗,一口鱼汤,一口面条,正呲溜得心满意足。他打了个大大的饱嗝,摸摸浑圆的肚子,这才满足地放下海碗,“哎呦!舅妈,你这个鱼汤烧得没话说,真是太鲜了,鲜得眉毛都快掉了,怎么能做这么好吃呢!我从来都没喝过这么鲜的鱼汤!您这是神仙手艺啊!”
    二舅妈被小胖子的话逗得眉开眼笑,二舅眯着个眼,瞅了一会小胖道,“我咋瞅你这么眼熟啊!你是哪家的孩子?”
    我连忙放下手中的碗筷道,“他是公安局刑警队黄队长家的,老上我们家来混吃混喝的那个,您肯定见过他。”
    二舅恍然大悟,“我说这么眼熟呐!不过话说回来,刑警是管什么的?管死人的案子吗?”
    “死人了?”我和小胖装出一副大惊小怪的样子来。
    “可不是嘛!你们还不知道吧!来,我给你们摆谈摆谈!”二舅三口两口扒完碗里的面条,开始给我们讲起他早上在村公社的见闻。
    “我不是一大早就去赶场,准备捉几个鸡娃子回来喂么!刚到地头,就看到三春跟两个人去找村支书,说是在苞谷田里发现了个死人。支书黑了一大跳,打电话报了警,还准备派人去保护现场,但是哪个肯去嘛,都不愿意去,这个事情只好不了了之。听说要派队公安下来查这个人命案。不会就是你爸爸吧!”
    小胖嘿嘿一笑,“二舅你真是个神算子,还就真是我老爸带队下来查案子。我也是在小明家待得无聊,听他说要回老家看姥爷,顺道一块儿,碰巧就赶上这么一件事了!二舅你知道他们在哪儿查案么?”
    “怪不得你一个人追到这里来。他们大人办正事呢!你个小孩家家的打听这些干嘛,别去给他们添乱了!安心在这儿住着,明天我带你们捞鱼去!”
    小胖眼珠一转,计上心来,“哎呀,二舅,你还不知道呢!我爸接到电话的时候,中饭都没吃完,放下筷子就出警了。您看这,都这个时候了,也不知道他们有饭吃没有。”
    小胖不好意思地搓搓手,“要是鱼汤还有剩的,我想给他带一口,让他吃点热乎的。”
    舅舅舅妈一听这孩子挺有孝心,立刻感慨上了,“有有有,一会儿我找个保温的陶罐,把鱼汤都给你带上,再让你舅妈烙几张葱油饼。那个地方我知道,这黑灯瞎火的,一会儿我送你们去,也好给你家长报个平安。”话还没说完,舅妈已经起身去烙饼了。小胖见大伙都吃好了,自发自觉地收拾碗筷,挽起袖子包揽了洗碗的重责。
    我连忙拦住二舅想要阻拦的手,“让他干吧!没事!他没少蹭我家的饭!一会儿我帮他干就是。”二舅这才作罢。
    ……
    二舅挎着个竹篮,里面装着一瓦罐鲜鱼汤,白布里包着一摞刚烙好的葱油饼,上面还倒扣着几个空碗。我和小胖一人拿着口马灯,一人举着手电筒,顶着头上的大月亮,在二舅的指引下,于竹林中穿林而过。这是近路,非得熟悉这片山林的老手才知道的小路,否则,若是从机耕道上走,拐弯抹角地还得走个十几里路呐。农村哪哪都好,地方宽敞,空气新鲜,什么都好吃,就一点不好,地广人稀,路不好走,上哪儿去,都得靠两条腿。
    估摸着走了个5、6里地,我们从林子里穿了出来,站在高处,眼前豁然开朗,是一片密密麻麻的苞谷田,此时,又刮起了风,长长的苞谷杆子随风而动,月亮又亮,一时之间,我们也分不清楚,他们是在苞谷地里的哪一块,也不知道那口机井在什么地方。
    “没事,看我的!”小胖清清喉咙,正想嚎一嗓子,苞米地里却传来了几声兴奋的喊叫声,“找到了!找到了!黄队,我找到了!”不远处的苞米地传来一阵骚动,紧接着,其他几处苞米杆子,立刻朝两侧分开,分开几条道路向一处汇集着。
    找着什么呢?我跟小胖对视一眼,立刻循着方向,朝着骚动的中心位置行去。等我们走到位置,正好瞧见一个泥人正艰难地在旁人的帮助下,从井口爬将上来,一个对视,我还是辨认出来,这泥人,不正是蒋叔叔吗!
    “咦!这不是小明跟小胖嘛!你俩怎么又上这儿来了!”蒋叔瞅见我,大嗓门一喊,倒是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到我们一行三人身上。
    “我们来送饭啊!”小胖机智地抢先一步,从二舅手上接下沉甸甸的竹篮,将它放在一块干燥的泥地上,忙招呼大家来吃。
    “正好饿了,还想着啥时候能吃饭呢!就看到你们两个小精灵鬼了!”蒋叔顾不上擦擦身上的泥巴,笑逐颜开,“这位老乡是……”
    “是我二舅!他带我们过来的。”未等我说完话,旁边的苞米地又传来一阵阵响动,“找着啥了,找着啥了?”黄叔的身影从苞谷地里现了出来,却是他走得远,此刻刚刚赶到机井边。
    “凶器啊!”蒋叔一脸兴奋,“刚才我帮忙捞尸体的时候,有指甲盖那么大小的一点反光射到我眼睛里。我寻思是块玻璃啥的,不过哪怕是块碎玻璃渣,万一是凶手弄碎的呢!上面兴许能提取到指纹什么的。所以,我让东来帮我挂绳,我又下了一趟井。你们猜怎么着,那点光居然是把砍刀,被淤泥盖住了,笔直地插在井底,就留了刀柄,指甲盖那么大一块地露在外面。得亏我眼睛好。是吧,队长,挑我来刑警队没错吧!”
    “我果然没看走眼,大蒋!你小子是个人才,这可是重大线索啊!”黄叔在一边兴奋得直搓手。失心案之后,一同出任务的蒋叔叔,觉得自己有当刑警的潜质,自告奋勇请求调往刑警队,黄叔亦看中他胆大心细,于是成全了他的心愿。
    “先喘口气,吃两口东西,一会拍完照,取证完毕,再把刀捞上来,这可是我们目前唯一的线索啊!千万千万要小心!不要破坏上面的痕迹!”黄叔千叮万嘱道。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三卷 第三章 此路不通
    其实我跟小胖两个毛孩子出现在凶案现场,本身就是一件不合常理的事情。只不过,除了新来的蒋叔叔,其他人都心照不宣。原来黄叔已提前跟众人打好招呼,在我们不打搅查案的情况下,请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有了黄叔的请托,大伙就当没看见我俩,甚至还有两位叔叔帮我们拖住了二舅,趁着吃饭的间隙,左一言右一句同他攀谈起来。二舅不疑有他,有一答一,以为自己是在配合查案,提供线索。
    我寻着机会,溜达着靠近了那口废弃的机井。机井周围的泥地,到处都是杂乱无章的脚印,有负责侦查的叔叔留下的,也有早上赶来的村民的,更多的是昨天晚上,醉酒摔倒的陶三春的痕迹。根据小胖告诉我的信息,尸体的脚都快烂没了,再加上天气情况和地理位置等诸多原因综合分析,我估计,能够找到凶手足印的可能性不大。
    尸体不在井中,想必黄叔他们已经对枯井周围取证完毕,否则,蒋叔不会下井捞尸。
    我小心地靠近井边,仔细观察相关痕迹。井口口径约为70厘米左右,为了防止人畜掉进去,一般不会超过这个尺寸。当年井打了没几米,因为资金问题停工,所以并没有打多深。我探头举着马灯往井里照了一回,目测井深大致不会超过6米。
    井壁部分是干涸的泥土和砾石,并没有铺设井管,井底部分看不太清楚,不过从蒋叔糊的那一身泥,可以推断出,井底多半是湿软的淤泥,因为风刮起的扬尘,带入井内,混合积雨以及原本的泥浆而形成。
    看完现场,假设蒋叔口中的柴刀就是凶器,我在脑海中大致勾勒出这么一副画面。
    凶手将死者约到这里,用柴刀将死者砍死,又惧怕尸体被发现后,从衣物认出死者的身份,遂将其衣物脱得一干二净,倒着将尸体抛尸入井,并将凶器扔入井内。至于是不是砍杀至死,依赖于尸检之后,法医给出的结论。
    这一系列的行为,大致可以推断出凶手具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
    很可能,即便是我们从井中将柴刀捞出来,也无法在上面提取到指纹。同理可以推出死者的衣物,大概率被凶手带走并销毁。不过,倒是给我提供了一些思路。
    我在脑中,写下第一条线索:1、凶器——柴刀(疑似),可尝试提取指纹,可尝试追溯来源。
    接下来,再回到抛尸地点这个问题上。小胖上午告诉我,此地极其隐蔽,村里能想起有这么个地方的人不多,但是七八年前,打井的动静必定不小,保不准有记忆力好的。从这个点上来分析凶手,范围实在是太大。打井的施工队、架井架的工人、这块苞米地的承包户、村里面的人、甚至是从此地路过,不小心发现了这口枯井、等等等等,都有可能。
    我在脑子里,写下第二条线索:2、凶手——本村人、临村人,所有打井的知情人,偶尔发现的路人。这条么,可以暂时先无视。
    只是,捞起来的尸体现在在哪里呢?
    整理了一番自己的思路,我装作不经意地又回到人群中。我指着井,冲着正在观望的小胖打了个手势,小胖立刻会意,对我眨吧两下眼,开口问黄叔,“老爸,你们捞上来的尸体呢?怎么没看到?”
    小胖真是蕙质兰心,善解人意!立刻明白了我的意思,我忍不住偷偷给他比了一个大拇哥。
    黄叔摸摸小胖的圆脑袋,“尸体烂得厉害,我已经让司机带着先运回县里了。我请你大伯去市局借调了一名法医到县里,估摸着这会儿,市里的专家应该到了,只等尸体送到就开始解剖化验。
    死者是名男子,身材高大,身高约为180厘米,头部朝下,插入井底淤泥中。尸体高度腐烂,没有穿戴任何衣物,四周也找不到能够证明他身份信息的线索,只有大蒋找到的那把柴刀,目前看来是我们唯一的线索。”
    黄叔微微一笑,告诉我们关于死者的关键信息,身高约180厘米身材高大的男子。
    180?我微微一怔,上午做题的候,刚好刷到一道,用鞋码算身高的公式,如果a表示脚印长度,b表示身高,单位为厘米,公式类似于 b=7a-3.07,通过b值可以求出a值。接下来,厘米换算成码,公式:厘米*2-10=码数,这么算起来,死者大概穿43码的鞋,鞋印长度约为26.4厘米。
    1米80的大高个!川人身高多偏矮,这十几年营养水平是跟上了,但是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缺乏日照极少有紫外线照射,所以皮肤白皙但身高不够,若是能长到1米75以上,那已经是凤毛麟角了。
    听了黄叔的话,我在脑中又写下一条线索:3、死者,身材高大,身高约180厘米,鞋码43,鞋印长度约为26.4厘米;本地人(概率45%),不是本地人(概率55%)。
    “二舅,咱村里,有1米80的大高个么?”我凑到二舅身边问他。
    “1米80,少的很。我们这里,1米75都算大高个了,我是没得什么印象,不过支书或是村医那里应该有体检记录。你们倒是可以去问一下。”
    “二舅,这块苞米地可真大啊!这上下左右都通往哪里啊?您知道不?”小胖冒出一句话。
    “这块苞米地靠着三个村子呢。沿北面走个一里路的样子就是机耕道,从机耕道往西是咱们村,往西北是马家沟,往东还有个杨家坪。这里虽然偏,但是每天在机耕道上来来往往的行人、拖拉机、三轮车啊什么的还是很多的。”
    听了二舅的话,果然验证了我的推测,从抛尸地点来调查凶手,以苞米地为圆心,这范围至少得包括临近的三个村子,这么大的调查范围,以目前的人力情况来看,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这头我、小胖、二舅三人说着话,那头吃完饭的刑警队的叔叔们继续开始进行取证工作。经过一系列繁琐细致的取证之后,柴刀终于被捞了出来,我仔细打量了一番,将刀的外形牢牢地记在脑子里。
    此时月上中天,天色已晚,黄叔问明我们的落处之后,便让我们先随二舅回家,他们还要继续在这里展开物证搜集工作。我们辞别众人,跟随二舅循着来路返回。一面走,我一面在脑子里理思路。
    这个案子目前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确认死者的身份,可以从本村最近的失踪人口开始调查。二是从柴刀开始调查,村里有多少卖柴刀的铺子,有多少打铁匠,都可以去查。三,是调查凶手,但是目前掌握的线索太少,很难查。
    无论从那个方面入手,都是一项大工程,尸体也不在此地,若是在,兴许我还能用共情术问一问,眼下这种局面,只能耐心等待,等待着随着时间的流逝,更多的线索浮出水面。
    回到家以后,大家各自安置,一宿无话,伴随着窸窸窣窣的虫鸣,我睡得很熟,沉沉地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大早,在公鸡嘹亮的打鸣声以及大黄兴奋的狗叫声中,我醒了过来。小胖全然不觉,翻了个身,又继续呼呼大睡。我起身穿衣走到廊下,却发现二舅早起了,拿了条板凳座在廊下,正在分竹篾子。
    这是准备编个啥东西的样子。我来了兴致,也搬了个小板凳,看二舅刨竹篾。却见柴刀在他手上飞舞翻转,很快地一条条竹条条在他手上变得规规矩矩,长度一样,宽度一致。
    “我编个篮子,一会带你们去捞鱼!”二舅嘿嘿一笑,我却盯着二舅手里的柴刀不放!
    仔细打量,两把刀还是有所区别,不同的地方在于刀头与刀柄的接口位置,二舅手上这把,接口更短,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的位置。昨天晚上那把,金属接口要更长一些,耗的铁更多,几乎包住了手柄三分之一的位置。这可真是一把特别的刀,更费功夫,更耗气力,我似乎有所发现!
    “二舅,你手上的刀不错,哪买的啊?”
    “赶场的时候去农具店买的啊!这刀是不错,挺结实的!耐用。”
    二舅手上活不停,继续削竹篾子。
    明天又是赶场的日子,我决定明天跟小胖一大早就去赶集,今天么,就先抓鱼吧。
    第二天一大早,天都还没有亮亮,我已经抓了小胖去赶村里的早市。
    顾不上去买猪肉,我打听到农具店的位置,带着小胖找了过去。
    哪知农具店里的柴刀都跟二舅手里的那把差不多,接口都没有那么长。我们二人只得继续在集市上转。
    如果没事的话,在村里赶集其实是一件挺有意思的事情。有卖鸡娃子、鸭娃子的,一个个毛茸茸的挤成一堆,唧唧唧唧地叫着,可爱极了;还有商量着要去哪家抓猪崽的村人们;地面上铺着一块一块的塑料布,上面摆满了要贩卖的山货野物,运气好的话,还有打死的野兔山鸡,就是野猪什么的不常见。
    我们找到卖柴刀的铁匠,铁匠蹲在地上,吧嗒吧嗒地抽着旱烟。我一瞅塑料布,上面摆放的可不正是我们要找的那把刀嘛!
    一番攀谈,老铁匠只记得这款柴刀打了多少把,卖了多少出去,至于卖给了谁,买刀的人长成个啥样,他完全不记得了。线索中断了,案子陷入了僵局,小胖有些垂头丧气。
    最后我们在集市上买了两只小黄鸡仔,他这才又重新振奋了精神。
    因为上周写得快,本周就多发一更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三卷 第三章 劝学篇
    回到二舅家,小胖在院坝里逗鸡崽玩儿,他跟舅妈讨了些红曲,给大点的鸡崽身上点了个大红点,给小点的鸡崽身上点了两个小红点。因为已经有了大黄,所以大点的这只鸡崽,他起了个名字叫二黄,小的这只,名字叫小黄。
    我忍不住好笑,“真是岂有此理,一个点的叫二,两个点的叫小,你这个起名的法子完全不合逻辑!”
    小胖挠挠头,“我本想起名字叫大黄,二黄的,画完了点才发现,这不是已经有了个大黄吗,于是顺序往后挪了一挪,又补了个小点。”
    谁知道大黄这会儿没有拴链子,一听有人叫它的名字,立刻撒着欢儿地冲着小胖扑了过来。小胖大骇,立刻绕着院坝跑了起来,一时之间,院子里鸡飞狗跳,还是二舅妈听到响动,从灶房里出来,按住狗,把它又栓到了猪圈边。
    “大黄可淘气了,不要招它,否者追得你满山跑。”舅妈拴好狗,叮嘱完我们,又继续回灶房忙活。
    小胖气喘吁吁地从远处跑回来,坐在廊下直喘气,“小明,我发现一个事情啊!你怎么不怕狗了,你不是一听狗叫就腿肚子打颤吗?”
    我洋洋得意道,“你这个观察能力还是可以的。我这两天在乡下,想起来曾经看过的一种叫做‘系统脱敏法’的心理治疗方法,可以用来治疗我这个一听狗叫就打颤,怕狗的毛病。眼下正好有这个环境,实验了一下,还真有效!”
    “系统脱敏法?这是个什么东东?”
    “这是一种心理治疗方法,一位美国学者在20世纪50年代创立的,可以用来治疗恐怖症。治疗原理就是对抗条件反射,我趁着大黄心情好,不叫的时候慢慢靠近它,给它喂食,摸它的毛,给它按摩,逗它玩耍;它心情不好的时候,听它叫唤,白天听着它的叫声吃饭,晚上听着它的叫声入睡。然后,我就逐渐感觉自己不那么怕狗了。
    不过,我这是程度比较浅,可以这么用。要是心里疾病比较严重的话,治疗的方法就会更加复杂,时间也会更长,还得有治疗者一同陪伴做好心理疏导才行。”
    小胖一脸羡慕,“小明,你咋这么聪明,懂这么多东西啊!都是人,你这个脑袋怎么就跟我的脑袋长得不一样呢!我要是有你这个脑袋就好了,做题什么的,刷刷刷,大笔一挥就做完了!”
    我暗自好笑,想了想,决定劝他一劝,“你知道我为啥这么厉害吗?”
    “还不是因为你脑子生得好么!”
    “不是,是因为我学习好!我学习好,是因为我努力。你抄作业的时候,我在刷数学题,你跟人聊天的时候,我在做物理,你看小说的时候,我在做化学,你发呆的时候,我在看语文和历史,你睡觉的时候,我在看生物医学方面的书籍。
    我只是比你花了更多的时间,在读书这件事情上。”
    小胖有些赧然,但是依然嘴硬,“我听说,其实读书也没啥用,你看很多人,读了那么多的书,最后还不是没用上。数学有啥用,学个算帐付钱收钱就可以了;物理化学有啥用,我又不去发明炸药设计火箭,生物历史就更没用了,我去了解案情,不用跟人家从唐宋元明清,生物进化史开始聊。像我爸他们,不是也没读多少书,照样可以把刑警当得好好的么!”
    “如果你了解历史,就应该知道,那是因为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的原因,并非你爸他们不想好好念书!”
    “你可想知道,我是怎么查案的吗?”我想了想决定换一个切入点。
    “不是用你的共情术吗?我先声明,我可是没有一点嫉妒你的意思,也从没有想过,我要是会共情术就好了,我要是有一个会玄门方术的师傅就好了,这种事情!”
    “共情术、师傅、方术、那什么的,都是意外,人生之路上,谁没有几个意外呢!我想说的是,如果排除这些意外因素的影响,你想知道我是怎么查案的吗?
    “你这是要跟我传授独门绝学吗?”小胖来了兴致。
    “可不是么!虽然我挺嫌弃你,但你毕竟是我的朋友嘛!”不待小胖接话,我自顾自地继续说了下去。
    “我每次查案,其实都是在解数学题。准确地说,我是在解一道,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综合到一起的应用题。当然,目前英语主要起辅助功能,作用力要靠后一点。
    拿到问题,我将问题拆分成许多步骤,根据每一步骤的已知条件,去计算这一步骤的结果。已知条件你可以把它理解为线索,根据已有线索,将它进行归类,分到不同的小问题中。”
    小胖一脸迷茫。
    “打个比方,现在的这起案件,起个名字叫做枯井裸尸案,我们可以暂时拆分成3个小问题,1、凶手;2、死者;3、凶器。可以根据目前找到的线索,将它们分别填充到细分的小问题中。
    比如说凶手脱光了死者所有的衣服,可以推断他(或是她)具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可以发现,这种类型的柴刀是在铁匠处购买得到,并不是随处可见,可以推测出,凶手是特意购买的凶器,由此可以推断,这起案件不是激情犯罪,而是一起蓄意谋杀,那么我们可以把蓄意谋杀这个属性填入1的第二条属性当中。
    我们还可以通过收集到的更多的证据来佐证属性二,比如说抛尸地点,此地偏僻,没有事情不会约在这里见面。如果能够从柴刀上提取到死者的血迹,或者是在井边附近提取到死者的血渍,那可以推断这是凶案现场,亦可以佐证属性二。
    更多的细节,我就不再多说了。这里就只是举个例子。我想告诉你的是,如果没有共情术、没有师傅、没有方术、没有这些意外。我也可以通过我在书本里学到的知识,去破这个案子。如果你不相信的话,我可以跟你打个赌。依靠自己的力量去破案。证明一下,你所说学而无用这句话是错误的。它并不是毫无用处,只是你还没有发现它的用处罢了!
    怎么样,敢跟我打这个赌吗?”
    “这有什么不敢赌的,你先说赌注是什么?”
    “我赢了,请你好好学习,期末至少考进年级前一百名吧!不要总是吊车尾。”
    “你输了呢?”
    “那以后你所有的作业我都包了,你想抄什么作业,我就给你抄什么作业,绝不阻拦。”
    “一言为定,歃血为盟!”小胖下了个狠心,只因抄作业的诱惑太大,我跟他击掌为誓。我心中暗自好笑,这家伙还是这么单蠢,都抄了五年作业了,都没抄出什么心得体会来,我会输吗?你等着接受书山题海的命运吧。
    多年以后,小胖问我,为什么当年要跟他打这个赌。
    “你爹盼你成才,我不忍心看他失望。”我回答道,“如果将来有一天,我能考上兴华,我也希望你至少能考上个南大。”回答我的是一记重重举起,轻轻放下的老拳。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三卷 第五章 失踪人口
    我给小胖夸下了海口,但是心里面,却并非嘴里说的那么笃定。三条线索,断了一条,还有一条暂不可行,唯一可以切入的点就只能寄望在死者这条线索上了。
    如我之前想的那样,我们可以从本地失踪人口这条线开始查,根据清单上的信息,跟死者一一比对,死者的身高非常突出,如果能够找到匹配的信息,就一定能够确认尸源。
    不过,凶器溯源,我跟小胖俩还能去集市找,这调查失踪人口,就算我们知道上哪儿查,人家也肯定不能给我俩知道啊!这个事情只能先通知黄叔,让他去查。想到这里,我正琢磨着要怎么跟黄叔联系,没想到一说曹操,曹操就到了。
    小胖领着黄叔在院坝里跟二舅妈寒暄,黄叔拎出一网兜水果,一网兜糕点,二舅妈再三推辞,两人礼让了半天,舅妈这才收了下来,我连忙让着黄叔到堂屋里喝茶吃点心。
    “你们这里还挺凉快的,是个好去处。你二舅怎么不在家?我还想谢谢他照顾小胖呢!”黄叔擦擦额角上面的汗珠,一边问我。
    “平时都是舅妈上街卖菜,这两天,舅妈在家给我们做好吃的,就换成二舅上街卖菜了。”我连忙递上一碗热茶。
    “这娃走得急,作业都不带。还得靠你老子我记得,我让你妈都收拾了,这不,全给你带了过来。”黄叔又从行李包中掏出一个网兜,里面兜着的全是小胖的暑假作业。
    小胖苦着脸接过网兜,忍不住一阵哀嚎,“我就想休息两天,你还千里迢迢把作业给我捎过来,你咋不给我带点好吃的呢!”
    黄叔瞅瞅小胖的圆肚子,“嫌自己不够胖,还吃!趁着这两天在小明这,你跟他好好请教请教功课,记住啊,少吃东西多做事!”
    我哈哈一笑,将自己跟小胖打的赌说了出来,“黄叔,小胖跟我打赌,我要能破这个案,他期末的时候要考进年级前一百名呢!”
    “真的?那我们老黄家可真是祖坟冒青烟了!小胖,你要是真能做到,我就给你个神秘大奖!”
    “啥奖?”小胖正想继续哀嚎,一听说有奖,也就顾不上了。
    “哈哈,现在说出来,就不叫神秘大奖了。你放心,老爸我说到做到,绝不忽悠你,好好加油啊!”
    “不过,我今天来这,不只为给你送作业这么一件事。”黄叔话头一转,“命案现场嘛,你俩也看过了,有什么发现,有什么思路,都可以跟我聊聊。”
    我将自己的发现和思路全部告知给黄叔。
    “我来的第二件事,就是告诉你们,尸检以及化验结果都出来了。死亡时间是在三个月前到一年前这段时间内。致命伤系柴刀砍杀至死,凶器就是那把柴刀。根据痕迹显现以及提取化验,枯井是第一案发现场。
    我们重点排查了一下在这个时间段内陶家沟、马家沟、杨家坪三个村子的失踪人口,跟死者做了信息比对,不过很遗憾地告诉你们,没有任何一个失踪者的信息跟死者的信息完全匹配上。
    小明,你的思路和方法都非常正确,这让黄叔非常佩服。案子查到现在,线索全断了,前路可真是迷雾重重,要想打赢这个赌,目前看来,有些困难啊!”
    都匹配不上!其实我心里也没觉得有多意外,早在得知死者身高的时候,我已经预估,死者有55%的概率不是本地人。不过,我还是微微有些沮丧,手上没有任何有用的信息,那么下一步,应该怎么办呢?
    我的沮丧,黄叔看在眼里,他从行李包中,又拿出一件东西递给我,这是一个,文件袋!
    “这是给你的‘提示’,袋里是三个月前到一年前这个时间段内,三个村的所有失踪人口的大概信息,太过详细的,也不方便给你们看。我们排查出来,一共四十三个。你们可以好好研究一下。
    小明,我可是万分期待你能够打赢这个赌!另外,我要提醒你们一件事情,要千万注意保密!还有,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不可贸然行事。”
    留下文件袋,黄叔跟舅妈打过招呼又匆匆离开了。
    打开文件袋,里面只有两张薄纸,前面只是写了四十三个名字以及他们的居住地址,其余的便没有了。这哪叫文件,明显只能称其为名单,我不由得扶额感慨,这个大概信息,还真是概略啊!连个性别,年龄什么的都没有。
    意思嘛,我是懂了,想要知道这个四十三个对象的详情,我们得自己一一走访,才能拿到第一手资料。
    根据地址和地图,我将这四十三个人的信息按照位置的远近做了优先级排序。做完这些以后,却发现小胖自打送走黄叔,便是一言不发,只是看着我忙这忙哪,很是悠闲啊!我看了看手上戴着的表,嗯,没错,他已经有十五分钟没有说过话或是自言自语了!
    “你这是咋了,这么安静,整得都快不像你了?”
    “我又没傻,奉献自己的智慧来帮助你破案,然后还让你赢过我!虽然我也很想快点破案,还死者公道。不过,为了体现比赛的公平性,接下来么,我就只充当副手的角色了,可以提供跑腿问话之类的帮助。查案找线索什么的,你就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了!本人目前仅负责劳力输出,不负责智力支持啊!”
    小胖拍拍我的肩膀道。
    得得得,随你高兴,说得好像自己负责过智力支持这码事一样。
    我摇摇头,拿着名单,仔细思考,应该用什么样的理由去拜访名单中的家庭!这是男是女黄叔都不给标注,身高年龄一概不明,一定得想一个好的理由,否则可是会被人赶出来的啊!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三卷 第六章 四十三条记录
    “我家小翠去年走丢的时候才三周岁,怎么可能跟你们借钱?原以为你们两个是读书的学生,没想到是诈骗犯,快滚,快滚,再上我家门,我不仅打你们,我还放狗咬你们,我还报警抓你们……小小年纪不学好!……不知道家长是怎么教的……”
    一位剽悍的大妈抓着苕帚追了我们半条街,直到找不到我俩的身影,于是骂骂咧咧地转身回去了。
    我和小胖躲在树后面,见大妈走远了,松了一口气,这才一屁股坐在树下的草地上。
    “小明,你出的什么主意哦!坑死个人了。”小胖一边抹汗珠子,一边跟我抱怨。
    林二翠——女、3岁半、疑似走失、失踪时间:半年前、不符合条件,掏出小本,我在林二翠的那条后面,重重地打了一个红叉,又添上一些细节描述。
    “二翠,二翠,一听这个名字就是个女的嘛!怎么可能是死者!”小胖偏头看我在小本子上写写画画,“你也忒死脑筋了!非要来挨次打!
    “陶三春还是个喝闲酒的村夫呢!二翠三春,听名字辨性别,太草率了。”破案嘛,本身就要如同抽丝剥茧一般去抓细节找线索。
    “你看我这两天,天天陪你挨打逃命,我都瘦了!哎,我跟你说,这学期,我长跑成绩肯定及格!”小胖掐住自己腰两边的肥肉,在一旁大惊小怪,“对了,你写这么多字做什么,画个红叉叉不就好了吗!”
    “你没见那大妈是边哭着边冲出来打我们的吗?写详细点,后面再交给你爸,也许有一天能把这孩子找着了,也说不准的!”
    小胖没言语,半响才说出一句话,“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这里面,最不要脸的就是拐子了。”
    的确是如此,虽然黑暗之下依然会有人犯罪,但我深信,如黄叔他们一般的普通人,他们都在努力,他们的努力不会白费!
    “你说的挺有道理,但作为一名预备警察,还得依靠事实说话,不要让情绪影响你的判断。”想了想,我决定告诉小胖我为啥要编这么一个会挨打的瞎话去打的瞎话去打探消息。
    “我觉得咱们这么去找人,跟他们打听消息,或许我们是好意,但是对他们而言,每一句话都是戳向他们心口的刀,会提醒他们,让他们再一次体会失去亲人的痛苦。
    让他们骂一骂,跑一跑,释放一下情绪也好。不然关起门来,又是一次伤心难过。更何况,咱俩有腿啊,情况不对就跑呗。你也别太在意,就当锻炼身体了。这学期的长跑你肯定及格!”
    林二翠是名单上的第十三条记录,不符合条件,但我真切地期望,有一天,这个仅仅只有三岁半的小女孩能够找回来,跟她的家人团聚。
    调整完情绪,我跟小胖重新踏上寻找第十四条记录的路途中。第十四条记录,这个人叫做——马-有-财。
    “他还跟你们借过钱?这个狗东西,真是不学好!哎……”马大爷一面拍着大腿,一面在自家的院坝里唉声叹气。我心里有些过意不去,生怕马大爷气急攻心,一时不察昏厥过去,戳戳身边的小胖让他赶紧去给大爷倒碗水。
    这一次,没想到我编的瞎话儿蒙对了。
    “搞什么养鸡场,欠了一屁股的债,没有金刚钻怎么就敢去揽那个瓷器活,又没有多读几天书,哎呦!”马大爷喝了口水,缓过气来,却从腰带扣旁边摸出个东西来给我们看,这不是BP机吗!
    这东西可不便宜啊,我爸他们单位统一购买,据说一台可得两千多块钱。我跟小胖对视一眼,这事情有古怪!破产跑路了?怎么舍得给这七十多岁的大爷买台两千多的BP机,还带留言功能的。
    马大爷在机器上按了半天,按出来一条留言,我跟小胖凑近前一看,上面写着一句话,“兄弟,我去外面躲几年债,家里帮我多多照顾一下!”我一看这留言日期,4月28号,这么说起来马有财是4月28号去外地躲债了!
    “你们看看,你们看看,他真不在家,我也不知道他上那去了。他4月中旬就找不见人了,直到28号才给我发了这么一条留言,后面就再没消息了。我是真没骗你们啊!”
    难道真的出门躲债了!我见也问不出个啥了。于是跟小胖安慰了两句,辞别马大爷准备回家。临走,马大爷却叫住我们,“哎!学生娃,有财究竟借了你们多少钱?有没有打借条?”
    这可尴尬了,我戳戳小胖,让他答话,自己赶紧溜出门去。
    好半天,小胖才出来,手里拽着十块钱,“哎呀,你不知道。没把我臊死。我说,十块钱,没借据,算了。老爷子死活要给我,说什么子不教爷之过,说什么砸锅卖铁都要把债给还上。他还真信了,你说这怎么办?”
    我拽着小胖,轻手轻脚地又走进院里,听了听屋里的响动,从门缝里,将那十块钱又悄悄地塞了回去。做完这些,我俩这才离开马大爷家。
    今天多更一章,免得我明天忘记了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三卷 第七章 逃逸的凶手?
    从马大爷家出来,日头也快落了。我们运气很好,拦住了一辆三轮摩托车,车主愿意把我们带回陶家沟。坐在运货的斗里,身边又有小风吹过,小胖挺惬意,哇啦哇啦地唱起了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涛走云飞花开花谢,你能把握这摇曳多姿的季节……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纷扰,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这是那英在1995年春节联欢晚会上唱的一首歌,叫做《雾里看花》,一经推出,风靡全国,我也挺喜欢这首歌。不过小胖唱得着实难听,但是歌词唱进了我心里,挺符合我此时的心境。正是要有一双慧眼,才能拨开迷雾,将这世间的纷纷扰扰,变幻莫测,看得清楚明白。
    十四条记录里,每一条都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但是马有财这一条,却最吸引我,也让我最感兴趣。
    子孙不成器,从来说的都是“子不教父之过”,马大爷口中,说的却是“子不教爷之过”,有没有父不重要,但至少让我知道了马大爷跟马有财关系很好。马大爷身上那台价值两千多块钱的BP机也说明了这一点。
    两千多块钱在1995年值多少呢?这一年,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约为5196元,两千多块大概就是半年收入,这么一个水平。能够花别人半年的收入,买个BP机送给七十多岁的爷爷,马有财真的破产了吗?这是第一个疑点!
    既然关系好,为什么那条留言,称呼写的却是,‘兄弟’?完全不是孙子给爷爷留言的语气。这是第二个疑点!
    在马大爷口中,马有财是4月中旬就不见了人影,可是直到4月28号,也就是十几天后,他才收到这么一条奇怪的留言。如果真是躲债,那又为什么要间隔十几天后,才发的这条留言?这是第三个疑点!
    我摸出小本子,在第十四条记录后面,写下三条记录,又在最后,用红笔重重地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我觉得这条线索可以深入挖掘一下。
    “友情提醒,马有财是个身高1米65,中等身材的男子,死者却是个身高1米80的大高个!”小胖也不唱歌了,看了小本本上的记录,对我小声说道。
    小胖的话突然让我醍醐灌顶,我脑海中灵光一闪,终于抓住了迷雾中的那一点飞花。
    “我知道!你的那首《雾里看花》唱得可够难听的,比那英差远了。”我一本正经地对着小胖说。
    “我跟你说正事哪!你跟我扯啥子唱歌。”小胖无语。
    “不过我还是要谢谢你,正是因为你歌唱得太难听了,反而让我专注在歌词上面,这让我想明白了一些事情。”我真诚地跟小胖道谢。
    “从我们看到那具尸体开始,我便理所当然地认定了一件事情,认为我们只要确认尸源,通过被害者的社会关系就能调查到凶手。失踪者很有可能就是死者。我们按照这四十三条记录逐一排查下去,一定会有收获。其实五分钟前,我还是这么想的。只不过,听你唱完歌以后,我突然有了一些不一样的想法。也许,我一开始就是错的?”
    “一开始就错了?”小胖更加迷茫了。
    “是啊!失踪的不是死者,失踪的人有没有可能是凶手呢!”
    小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瞪圆了又缩小了,一副豁然开朗又继续迷惑不解的样子,我继续跟他解释。
    “凶手可以杀完人以后逃逸,那么凶手自然就变成了失踪人口。而那个真正的死者,很可能不是本省人士,在他的家乡是失踪人口,但在这里却无法匹配到他的信息。这样就可以解释这个问题。一开始我过于主观,现在反过来想这个问题,如果失踪的人就是凶手,也许会有不一样的答案!”
    “你的意思是说,马有财是杀人凶手?”小胖不可思议。

    “是与不是,要继续查下去才知道,我想明天,我们可以去马大爷口中的那个养鸡场看一看。”
    “养鸡场有什么好看的?虽然小鸡是挺可爱的,但是养鸡场到处都是鸡屎粑粑,里面可臭可脏了!你不是有洁癖吗?还敢进去。莫不是家里养了二黄和小黄,你想去学学怎么养鸡?”
    鸡屎粑粑,听到这个词语,我立刻打了几分退堂鼓,想想便觉得有些恶心。我只是想看一看,破产,跑路,躲债的马有财,他开的养鸡场,是否真如马大爷口中说的那样,经营不下去,破产了!是真是假,一看便知。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三卷 第八章 奇怪的大叔
    第二天,我们来到马有财的养鸡场。
    这是一处由废弃农舍改建而成的养鸡场,有大门,有院墙,屋后靠山,门前还有条宽敞的土石路。环境颇为整洁,空气里也没有鸡屎味儿,如果不是偶尔传出来的鸡叫声有些嘈杂,跟普通农家也没有多大区别,一看就是有人经常打理。怎么看,都不像是快要倒闭或是已经倒闭的样儿。
    “哪来的小孩,在这里看什么?”我和小胖正在门外打望,身后突然传来一声低沉地男子声音,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中年汉子,扛着两个大麻袋,一脚踢开虚掩的屋门,走了进去。
    “买,买,买鸡娃子的!”我们跟着男子走进了院里,小胖灵机一动,指着院落里,一堆用竹篱笆罩起来的小黄鸡说到。
    “会挑吗?你们家大人怎么不过来买?”男人卸下扛着的两条麻袋,麻袋摔到地上,从开口的缝隙里滚出不少金黄的玉米粒,洒落在院坝里。两条麻袋得一百多斤,就这么扛着走了进来,也没见他多喘口气,这络腮胡子的力气真不小。
    “不会,就是买来回家养着玩的。大叔,要不你帮我们挑两只?”
    络腮胡子摆摆手,“你们养不活的,白瞎了这小鸡的性命,出去玩吧,别在我这儿打转了!小鸡不卖给你们。”
    “那,那我们还要买鸡蛋,你卖点鸡蛋给我们吧!”小胖嘴比脑子快,立刻又想了个借口。
    络腮胡子也不说话,盯着我俩打量了好一会,“我这儿的鸡、蛋、都是别人预定好的,都有数,一般不卖给散户。看你俩的穿着打扮不像是乡下孩子,也不像是要诚心跟我做生意的样子。说吧,你俩究竟找我干啥?”
    男子十分警觉,三两下便发现了破绽,小胖还待要开口,我连忙拽了他胳膊一把。
    “我俩是马大爷家城里的亲戚,他腿脚不方便,我们受他所托,来打听有财叔的消息!”
    络腮胡子听我说完话,点点头,从里屋抬出两条板凳来,示意我们坐下。
    “马大爷身体还好吧!”
    我点点头,“挺硬朗的,就是天天唉声叹气地念叨有财叔。”
    “我抽空再去看看他!”络腮胡子道,“我是真不知道有财去哪儿了!自打4月13号,他从养鸡场离开,说要回趟家,从此以后,我便再也没见过他。这话我都不知道说了多少次了,每个找我打听有财去处的人,我都是这么说的,上次公安局的人来问,我也是这么说的。我是真不知道,要是有可能,我也想找他,这么一个大活人,怎么就莫名其妙地不见了呢?”
    才刚坐下,络腮胡子便是一副要倒苦水的样子跟我们唠了起来。
    “我们也是替马大爷过来问一声,大爷想着,万一后来有财叔他联系你了呢!”
    络腮胡子摇摇头,“没有,一次都没有联系过,无论是电话还是口信、留言什么的。”
    这就奇了怪了,“马大爷4月28号还收到一条留言,有财叔说是出远门躲债去了,叔,你知道这事不?”
    “躲债?还有这事?”男子一脸疑惑,他顺手指了指院坝周围,“你们瞅瞅我这养鸡场,是跟有财一起合开的,开了好几年了。我负责养鸡,他负责在外面跑销路,虽说不是什么大营生,但是收入还算不错,比天天扛着锄头种地什么的强多了,怎么会去躲债!他不见了之后,我这是忙得焦头烂额,又要养鸡,又要送货,也就只去马大爷家打听过一次,那时候还没听说有留言什么的。这可真是奇了怪了。”
    “叔,你怎么记得有财叔是啥时候不见的?”我回忆起一个细节,络腮胡子刚才非常笃定地告诉我们马有财是4月13号以后不见的,而马大爷告诉我们是4月中旬以后不见的。
    “那天天降异象,我自然记得很清楚。”
    “天降异象?”还有这么一说。
    “可不是嘛,今年就只有4月13号那天,早上起雾,刮起白毛雨,临近中午的时候,又开始下冰雹,米粒那么大一颗颗的,打在身上生疼,我跟老马搬了半天的鸡崽,又是加固鸡舍,又是铺塑料薄膜什么的,忙活了好大天。第二天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
    “这还真是挺稀奇的!”我跟小胖面面相觑,没想到马有财的失踪还伴随着天象的异变。
    “我有时候也在想,你们说,老马不会是被雾给裹走了吧!”络腮胡子挠挠头,“这么久以来,我就只遇到过那么一天,天降异象,雾浓得跟浆糊似的。我让他在鸡场凑合一宿算了,早上再走,他偏不,说有鸡屎味,还说有事非得走。我看他走时的背影,就跟化在雾里似的,后来人就怎么都找不到了!”
    “我这儿打扫的干干净净,你们说,哪有鸡屎味儿!那些个过来抓鸡、买鸡蛋的人那个不夸我这儿干净,非说有鸡屎味!”络腮胡子叹了一口气。
    “是挺干净的。”我顺着话回了一句,“大叔,鸡饲料这么重,你怎么自己扛啊?怎么没买辆三轮摩托车?”我指着地上散落的玉米粒,问了一嘴。
    “2月份的时候是买过一辆新的,结果骑了没多长时间,老马说要喷个漆,骑走就没送回来,后来就出了这事情,我也没顾得上,过两天再说吧!”
    又坐了片刻,我们起身告辞,男子随意地摆摆手,送别我们,自去收拾地上的玉米粒了。
    离开鸡舍,我并不着急走,在门口的土石路上又转了转,很快,在地上找到三条明显的痕迹,像是三轮摩托车的轮胎印记,看来这络腮胡子倒是没有撒谎。
    小胖见我蹲在地上,研究泥坑里的脏水,他也不打搅我,也蹲了下来,盯着坑里的污水,试图盯出一朵花来。
    半响,我理完思路,一瞅小胖一副极为专注的样子,不觉好笑,“盯出花来了,还是找到线索了!”
    小胖拍拍手上的土,站起身来,活动两下脑袋,“没找出来,从这水里看天上的云,变来变去的变成各种形状,怪有意思的。我琢磨那养鸡大叔的话,也挺有意思的。小明,不会真是雾把人裹走了吧!”
    “你还真是说风就是雨,别人随口一句话,就把你带偏了。”我摇摇头,指着水坑问他,“这是啥,知道不?”
    “一坑泥巴水!”小胖坚定地回答我。
    “过个暑假,就把你过傻了不成。先理思路,再找证据。”我有些无语,“这个大叔挺奇怪的,时而精明,时而迷糊的样子,又有些神神叨叨。他说的话也是云里雾里,我很难判断真假,也不知道,他说的这么多话里,哪句是真,哪句是假,索性找一条,证明一条。不过目前看来,至少他说的2月份的时候,买过一台三轮摩托车这件事情,是真的。”我指着水坑对小胖道。
    小胖随着我手指指向的方向,看了半天,终于反应过来,原来我在看的是摩托车曾经留下的痕迹。
    这坑可不浅,旁边还放着一块用来垫的石块,我估摸了一下那些麻袋里玉米的重量,想来那运货的三轮摩托车装满一斗那样的玉米,重量是挺沉,如果陷入这坑里,是要费把子力气才能连车带货推出来,也因此,这个灌着污水的坑里,留下了非常明显的痕迹。
    我想着,如果这运货的三轮摩托车斗里,在玉米袋子下面,再放上个死人,哪怕是大白天在机耕道上跑来跑去,是不是也看不出来呢!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三卷 第九章 为死者言
    “你怀疑这个养鸡的大叔?”
    “说不好。在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之前,都值得怀疑。”我摇摇头,“所有问题的解法都是通过现有证据去推导。如抽丝剥茧一般,理清一根根线索,推翻一条条假设,最终留下的,便是我们要找的答案。
    这位大叔告诉了我四条线索。
    第一条,养鸡场是马有财跟他合开的,开了好几年,有稳定的客源。可以推测养鸡场是有盈利的,甚至很可观,他并不认同马有财欠债跑路这种说法。
    第二条,今年二月份,他们曾经买过一辆三轮运货摩托车,没过多久,马有财借口要给摩托车喷漆,骑走后就再也没有送回来。
    第三条,马有财的失踪日期。4月13日这一天很特别,天气异常,上午刮起白毛雨,中午开始落冰雹,晚上还起了浓雾。马有财就是在这天晚上失踪的,所以他记得很清楚。
    第四条,4月14日到4月28日之间,养鸡大叔曾经去过马大爷家一次。这段时间里,马大爷还没有收到留言。
    28号的留言说明马有财遭遇到债务问题。欠债跑路这个说法,其实是在28号以后才有的,是关于马有财为什么会失踪的一个解释。”
    “我好像有点明白了!”小胖一副茅塞顿开的样子。
    “这条留言肯定不是马有财自己发的,怎么能称呼自己的爷爷为兄弟呢?
    这个发消息的人,根本就不知道BP机号码的主人是谁,他或许知道有养鸡大叔这么个人,他以为这个号码的主人是养鸡大叔,所以才会称呼为兄弟。
    发消息的人,也不是养鸡大叔,因为养鸡大叔认识马大爷,如果是他发的消息,不会犯这样的错误。那么为什么会有人发这么一条消息给马大爷呢?难道,是为了掩盖马有财的失踪?”
    “不错啊!有长进了!”我夸了小胖一嘴,“我原来的推测,马有财也许是枯井案的凶手,因为杀人逃逸,所以成为失踪者。但是现在看来,他好像是真的失踪了,因为某种我们尚未发现的理由。这条留言不是他自己发的,也不是养鸡大叔发的,那么会是谁呢?现在看来,显然还有第三个人隐藏在这件事情的背后!”
    “那我们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是继续跟马有财这条线,还是去找第十五条记录?”小胖似乎找到了问题的关键点,我知道,他想表达的是,马有财跟枯井案究竟有没有联系!
    失踪者是被害人?抑或是加害人?
    不可能是被害人,因为黄叔已经很明确地告诉过我,四十三条记录都匹配不上。我深信,黄叔他们已经做过了非常详尽仔细的排查工作。
    失踪者是加害人!如果按照这条思路来继续,似乎,马有财的这条线还可以再深入挖掘一下,毕竟,目前的情况还没有到可以把他完全排除的地步。
    下一步,我们需要找到的是这二者之间的联系。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呢?”我问小胖,将这个问题又抛回给他。
    “如果是我,我自然是先联系我爸,告诉他我们的发现。”小胖回答道。
    不错,这个回答很小胖。
    “下一步嘛,还可以去查一下4月13号的天气情况,看一看,这一天究竟有没有刮风下雨落冰雹,晚上还起了如同浆糊一般的浓雾。又或是,去查一下那辆不见了的摩托车,证明一下,养鸡大叔究竟有没有撒谎!”我给出小胖自己的答案。
    “咦!我以为你会是想去找一找马有财的失踪跟枯井案这二者之间的联系!”
    我摊摊手,“我倒是想找来着,可是,找得到么?死者是谁?他为什么会死在荒郊野外的枯井里?他跟马有财有什么关系?马有财是不是杀他的凶手?若是他能跟我说话,我倒是很愿意跟他聊一聊。”
    “你不是想作弊吧!”小胖双手在胸前比划出一个大大的叉叉,“不行,不行,要言而有信。”
    好吧,我在心里确实是这么想的。如果我能够见到尸体,跟他聊聊天,听他说起自己是怎么死的,这个案件不就简单多了吗!就不用消耗我的脑细胞了,事实上,如果有捷径,又有谁会愿意走远路呢!
    “行吧,行吧,走,去找你爸去!”我一边跟小胖打打闹闹,一边跟他朝着公用电话亭走去。
    我们给黄叔的BP机留了言,很快,我们收到了黄叔的来电。
    “失踪者是加害人,你们的切入点很有想法。是个重大的发现。4月13号的天气情况,这个问题很容易,我让人打电话去气象局问一下,就能调查清楚。对了,你们人在哪里?我过来接你们!”黄叔在电话里问我们。
    小胖报明我们目前的位置,马家沟,某某某某公用电话亭。半个多小时以后,一辆风尘仆仆的金杯面包车,卷起阵阵烟尘,停在电话亭旁边的街道上。推拉门一开,露出黄叔半张疲惫的脸庞,他冲我们招招手,示意我们上车再谈。
    我们方才坐定,系好安全带,门一拉上,车便又发动了。小胖在位置上扭来扭去,透过车窗张望窗外飞逝而过的风景,“我们这是去哪儿啊?老爸!”
    “去找哪辆不见的摩托车!”黄叔闭着眼睛在车上小憩,“一会儿,你俩就站在一边好好留心观察学习就好了,不要乱动,也不要说话,去了解下,取证工作是怎么做的!”
    原来如此。
    其实那天晚上,我只是远远地坐着,并没有看清楚究竟如何进行痕迹取证的,只是在最后,仔细看了那把柴刀的外观。
    “这是给你俩的一个小小奖励!”黄叔继续说道,“小胖,我知道你不喜欢学习。不过,你若是以后想成为警察,不喜欢学习怎么能行呢。刑侦它是一门科学,光依靠经验是远远不够的。我想让你们了解,科学是如何开口帮死者说话的。”
    小胖并未开口,他似乎若有所思。
    我心里想的却是,无论我这次跟他打的赌,是赢是输,他总该好好学习了吧!姜果然还是老的辣!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三卷 第十章 一片树叶
    马家沟一共有三处摩托车维修点,陶家沟有两处,杨家坪有两处。经过排查,我们终于在杨家坪的这处维修点,找到了疑似马有财丢弃的三轮运货摩托车。
    维修点的老板是一个白胖的中年男子,根据他的描述,这辆摩托车是在四月初送来的。送车的男子,要求他们为这辆摩托车做一个整车喷漆。
    这是一辆刚刚买来不久的新车,除了车身上布满污渍泥痕,并没有撞伤或是掉漆。老板仔细检查之后,告诉送车的男子,这车没毛病,只需要清洗和保养一下,不需要喷漆。可是男子坚持,这一点让胖老板非常不解,也因此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是这人不?”随行的刑警叔叔,掏出一张照片,问胖老板。
    “看着像,有点不确定,毕竟都是三、四个月前的事情了。”胖老板记得这件事,但是人却记不太清楚了。
    “那漆喷了吗?”蒋叔问了一句。
    “喷了啊!先洗车,再喷漆,漆干了以后,再清洗,一样不落。钱都付了,怎么能不喷呢!我们做生意的,讲的就是一个言而有信。”
    听到老板的回答,大家嘴里没说话,但是脸上的神色都黯淡了几分。车都洗过了,还洗了两遍,整车又喷过漆,这还能留下什么线索!哎,前路黯淡啊!
    “不过,约定好的是三天以后来提车,可是,到了约定的日子,这人就再也没出现过。你们看,车不还好好的停在那里吗,我们也不敢擅自处理!”胖老板似乎没瞧见大家的脸色,一个人絮絮叨叨,边走边说。
    “公安同志,你们看看,就是这辆摩托车!”
    一辆大红色的三轮摩托车随即出现在大伙儿面前。要是没洗过就好了,跟在众人身后,我亦叹了一口气。不过,等我走到近前,却发现,事情似乎还有转机。
    车座与车斗,用塑料薄膜紧紧地包裹住,上面还盖着麻袋以及好几层报纸。胖老板做事颇为细致,为了避免油漆污染车座,在不需要喷漆的位置,提前做好了保护措施。
    此情此景,又让大伙振奋起来,说不定,在报纸和薄膜的包裹之下,等待我们的会是关键性的线索。
    老板离开库房,警戒带后面的叔叔们,正在进行无声的取证工作。我和小胖退到一旁,安静地看着他们紧张而有序的工作。
    “咦!这是什么?”一声突兀的声音突然在空旷的库房里响了起来,每个人的神经都随之紧张起来,目光聚焦在一处,一只套着手套的手,用镊子高高地举着一块黑乎乎的东西,将其暴露在库房明亮的日光灯下面。
    我眯了眯着眼,这是——一片树叶!
    “队长!你快来看看!”一个包裹得严严实实、全副武装的队员兴奋地招呼黄叔,“这片树叶上面有一个点,摸上去有点软。”
    黄叔闻声赶来,“这不像是油漆啊!这像是——血——渍!”
    每个人都明白过来了,包括小胖和我,这一片树叶上面小小的那一滴血渍,或许便是枯井裸尸案与马有财失踪案之间,最关键的联系点。
    终于,在发现尸体的一个星期以后,我们似乎找到了破案的关键点。
    这天晚上之后,枯井案取得了重大的突破口,随后根据提交的化验报告,树叶上提取的血迹与死者的血型做了配对,血型完全匹配。气象局也打来电话,确定4月13日这一天的天气情况。这一天,在川东部分地区,的确是早上刮起白毛雨,临近中午时分开始落冰雹,晚间又起了浓雾。养鸡大叔并没有说谎,他的话也从侧面印证了马有财是在4月13日这一天失踪的。马有财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大家都异常兴奋,因为找到了马有财,似乎就能解开枯井案的谜题。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马有财依然便寻不着,仿佛如同养鸡大叔曾经说过的那句话一样,马有财似乎是被4月13日晚间起的那场浓雾裹走了,消失得无影无踪,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来。
    他究竟到哪里去了呢?
    “我有个问题非常好奇,很想问问你?”小胖问我。
    “说!”我抬抬眼皮,躺在屋檐下面的竹制摇椅上面,继续闭目养神。
    “四十三条记录,这么多条记录里面,你当初为什么独独对马有财这条,最感兴趣,坚持要追查下去?”
    我仔细想了想,张开了几乎快要阂上的眼睛,“是,时——间,只有马有财的失踪日期,跟尸检报告里,给出的死亡估算日期,最为接近。
    你还记得吗?我曾经说过一句话,等待时间让线索慢慢浮现出来。”
    “原来如此!”不用抬头,我便知道,小胖此刻的表情,肯定是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我阂上眼睛,在摇摇椅上面,昏昏欲睡,心里其实还有一个答案,并未说出口来。
    还有直觉,一种强烈的直觉。
    天理昭昭,报应不爽,冥冥之中,一切皆有定数。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三卷 第十一章 男小三
    1995年的中国,那是一个没有万维网,没有摄像头,没有电话实名制,也没有小灵通的时代。一台移动大哥大,如板砖可以砸核桃的那种,价值人民币三万多以上,不是随便谁都能够消费得起。
    同样没有的还有DNA检测技术。如果放在今天,通过四通八达的互联网,无处不在的网络支付,监控摄像头,实名认证,我们可以更加容易地找到失踪人口,可是在那个年代,所有的失踪案,便是宛如大海捞针一般。
    马有财跟林二翠,虽然都是失踪,但是案件性质全然不同,调查他,还得从他的社会关系入手。情杀?凶杀?仇杀?是债务原因?还是遭遇不测?所有的这些推测和假设在投入了大量的警力调查之后,随着时间的推移,终于又浮现出几条非常明显的线索。
    “马有财居然还是一个‘男小三’!啧啧啧!!!”看到档案袋里的调查记录,小胖的脸庞微微有些发红,眼睛睁得贼圆,目光灼灼,满是探知到别人隐私的八卦味道。
    “没想到啊!没想到啊!这个马有财居然跟陶家沟林记殡仪馆的老板娘,常年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你说这两个,一个养鸡的,一个开殡仪馆的,他们两个人,怎么就勾搭到一块儿了呢!还真是神奇!”
    “你怎么知道别人是男小三?”我有些好笑。
    “这个马有财又没有结婚,老板娘结了婚,那自然他就是男小三了呗!”
    95年的时候,离婚虽然少见,但也不是没有,街头巷尾,常听好事的阿婆们八卦,说是谁谁谁家的男人在外面找了小三,所以最后都是离婚收场,不过从来听闻的都是女的当小三要上位,这男小三的说法,倒是新鲜。
    “这个林老板,也是很奇葩的一个人!连公安局都查出来,他老婆跟马有财有染,也没见他跳出来哭一哭,闹一闹,悄无声息地把绿帽子给扣上了,倒是戴得稳稳当当!看来他,不是个窝囊废,就是个倒插门!!!啧啧啧!”小胖点燃了八卦之心,燃起了熊熊的八卦之火。
    “你这个观点,挺新鲜,挺有意思!”我表示了赞同,心里面想的却是另外一件事。
    一个见天儿跟死人打交道的殡仪馆老板,对于天天跟自己朝夕相处枕边人的变化,他是真的毫无觉察?还是另有所图呢!
    “我跟有财是真爱!”陶二妹笃定地说道。
    听到隔壁房间里的对白,正在听墙角的小胖和我差点一口饮料没下去,险些喷了对方一脸。
    “那你怎么不跟林文斌离婚啊!离了婚,可以光明正大的追求你的真爱去啊!”
    蒋叔叔似乎也燃烧了八卦之魂。
    “噗!!!”嘴里的这口饮料终于还是喷了出来。
    小胖很无语,我连忙无声地给他比划着道歉。
    而墙那头的陶二妹好像找到了理解,她拉开了话匣子。
    “林文斌这个狗东西他不同意啊!我说,我什么都不要,你把离婚协议签了,咱俩也没孩子,房子存款都给你,我们好聚好散!可是这狗见不得我好啊!他就是不签,宁肯让人在背后戳脊梁骨骂死我,死都不签字!
    也不想想,他当年是怎么骗婚的,要不是他骗我,说不定如今我孩子早都会打酱油了!”
    陶二妹陷入到自己的伤心往事当中,呜呜呜呜地哭了起来。大伙儿都被她大起大落的情绪给怔住了,不知道说什么,一时间便冷了场。
    趁着这会功夫,我跟小胖赶紧溜走了!
    虽然听墙角不是啥好事,我也就听了一耳朵,五分钟时间不到,但是吧,我大概听明白了马有财、林文斌、陶二妹这三人之间的爱恨情仇!
    林文斌跟陶二妹年轻的时候应该是真爱,但是林文斌骗了她,骗她这件事跟孩子有关,多半是林文斌不能生育,所以说是骗婚。如果这么解释,这件事是说得通的。
    时间久了,林文斌不能生育这件事就被陶二妹发现了,她心生不忿,不知怎么的认识了马有财,然后呗,就找到了她的第二春。
    她心底深处对林文斌还是有所愧疚的,所以她提出净身出户,要离婚,可没想到,林文斌不同意,事情便僵持住了。
    这个林文斌很有意思嘛!非常值得怀疑!
    这种三角恋狗血剧听街头八卦的阿婆们说多了,我已经有些麻木了。也不知道世人们为什么愿意去飞蛾扑火,一茬接一茬!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我將手里已经所剩不多的天府可乐全部灌进了嘴里,打了一个大大的饱嗝,呼出一口长长的热气。
    隐藏在马有财失踪案背后的第三个人,我似乎找到了。
    林文斌的身上有重大的杀人动机!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三卷 第十二章 林文斌其人
    林文斌会不会是给马大爷发消息的人呢?像又不像,因为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这一点。而死在井里的人,目前证据指向马有财是凶手,那么枯井案的尸体跟林文斌又是什么关系呢?
    “不过我觉得,男小三这个称呼似乎不够严谨!”顺着小胖的话头,我继续跟他讨论下去。
    “是小三还是婚外恋,尚未定性,是不是小三,得有一个通奸姘居行为的认定,现在称其为小三,还为时过早。”
    “那你说管这个叫什么,猪油蒙了心,还是脑袋勾了芡!”
    “呃,暂时可以说是追求真爱。这个是陶二妹的原话。”
    “我觉得这话不对。你结婚的那个以前就不是真爱了,非得等到结婚以后才发现后面这个是真爱,早干什么去了?还说不是脑袋里面勾了芡!”小胖嗤之以鼻。
    小胖虽然八卦,但是他是一个很传统,很有正义感的人。他看不起马有财跟陶二妹,虽然也没有多待见林文斌,但是话里面,或多或少,还是带出了一丝丝对林文斌的同情。
    “你的反应很正常,对认定的弱者抱有同情。你觉得林文斌知道这件事情以后,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反应!”
    小胖想了想,“像余卫东那样的吧,虽然有些过激,但是情有可原!他老婆还没有怎么着呢,当时只能算得上是个精神出轨。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余卫东就听了那么一耳朵,然后他就实施了冷暴力,接着去买醉,喝完酒以后耍酒疯,装傻充愣指桑骂槐,哦,对,还抽了他老婆,他前妻一巴掌。”
    “我们姑且不论余卫东的行为是否正确,不过他的反应是合乎常理的,激动且愤怒。不错,记得之前案件的细节,能够对同类型的案例进行合理的比对分析,证明是下了功夫的。”我夸了小胖一嘴,最近,我似乎摸索到教人上进的规律,好像时不时地夸一句,更有效。
    “回到林文斌身上,你看他做了什么呢?他老婆陶二妹可是实打实地跟马有财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且还跟他提出过要离婚。这可是过了明路的。那么他做了什么呢?”
    “什么都没有做啊,除了不签字,连闹都没有闹一场,还是公安调查,才把他老婆出轨这件事情捅出来的。”
    “你觉得林文斌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应该是那种特老实巴交的,一棍子打不出三个屁来,还,好面子。倒插门?窝囊废?老婆面前气都不敢喘大声了的这种。”
    “余卫东呢?”
    “也是这种吧,老实巴交的!不过泥人还有三分血性,兔子急了也会咬人。明白了,咬人的狗不叫,对不对。林文斌的反应不正常,太过平静了!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说,他!把马有财弄死了!!!所以马有财才会真的失踪了!!!”
    我点点头,“是有这种可能性!”
    “可是?可是?林文斌和马有财想要互相弄死对方,我可以理解,情敌嘛!但是井里面的那一个又是怎么一回事情呢!现在的证据指向,可是表明是马有财把井里面这个人弄死的啊!”
    小胖十分迷惑不解。
    “难不成,这原来不是一段三角恋,而是,一段四角恋!马有财跟林文斌合伙先把井里这个弄死了,然后两个再单挑,不死不休!!!”
    “你这个脑洞也太大了。不可能,马有财不是陶二妹的真爱嘛!再说,她跟林文斌纠葛不清,是因为有一纸婚书绑着她!要是没有这纸婚书,她跟马有财早就双宿双飞了!”
    “哦,你这么说也对。那这个井里面的肯定是林文斌找来的帮手,想要把马有财结果掉,结果事与愿违,没想到反而被马有财结果掉了!一定是这个样子!我越想越觉得是这样!”小胖笃定地跟我说到。
    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一个1米65左右的男子,真能这么轻而易举地,正面反杀一个1米80左右的大高个?我表示有所怀疑。
    我对林文斌充满了好奇,但想了想,自己跟小胖,似乎很难找出理由来结识这个开棺材铺子的殡仪馆老板,总不能说,是来买纸人、纸马、纸钱的吧!这也太晦气了!
    “你爸怎么还没找林文斌录笔录呢?”暗访不成,明察还是可以一试的。
    “我爸那个人,你是知道的,他说,在没有找到一击命中的方法之前,先观察观察再说!不过他的想法跟你是一致的,林文斌有重大的作案动机。”
    几天之后,暗中观察的结果,也逐渐汇集整理出来。
    “林文斌在1月份到4月份这段时间,曾经遭遇过好几次的‘意外事件’!”
    “意外事件?什么样的意外事件?”我问小胖。
    “看报告上所说。1月份的时候,差点触电身亡;2月份的时候,差点被车撞死,幸好他身手敏捷,这才躲过一劫。还有后面,据说是服用了不知名的的饮料,呕吐不止,然后送到医院洗胃;最为严重的一次,是背部严重挫伤,打了1个多月的绷带……”小胖停了停,没有继续在念下去,适时地发表了下自己的感概。
    “你说林文斌这个人,可真是,又倒霉又幸运!什么都能遇上,每次都还能够大难不死!也是个奇人!”
    触电?车祸?中毒?意外?这都哪儿跟哪儿啊!我很难相信,这些都是意外。
    “我倒是觉得,这些不像是意外,倒像是,蓄——意——谋——杀!”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三卷 第十三章 人生如戏
    村公社,支书办公室,刑警队正在对林文斌进行第一次讯问调查工作。小胖跟我依然躲在墙根下面,一手饮料,一手小本本,我们准备继续听墙角。
    除了这些东西,我手头上还有三张照片,从左至右,依次为陶二妹、马有财、林文斌。
    我素来很少真正看清一个人长什么样,近视且不爱带眼镜是一个原因,另外一个原因,我始终觉得,人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动物。你看到的,未必就是他的全部,有时候,只是他在人前想要展示的样子。
    师傅曾经告诉我,面由心生,但是观面相识人心这本事,师傅会,我却还没学明白!
    我不擅长从外貌去分析一个人的性格,在我匮乏的词库里,只有好看或是不好看来形容。我习惯将我遇到过的人,通过经历,抽象出属性,在他们模糊的脸谱上,一一填写关于他们特征的形容词。
    比如,这是一个年约十五六七岁的少年;这是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中年男子;这是一个白胖细心的汽修店老板。
    比如,陶二妹,她是一个活得比较压抑,对爱情奋不顾身,还有,喜欢小孩的中年妇女,哦,对了,长得似乎挺好看。
    或许有人会问我,陶二妹敢于追求真爱,怎么能说压抑呢?嗯,看问题不能只看一面,她的压抑源于她喜爱孩子,且中年无子。对于乡下女子而言,没儿子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而没有孩子,那更是罪上加罪。
    至于马有财,我对他属性抽象得不是很多,因为不了解他的生平经历,很多是来自他人的只言片语。
    他是一个跟爷爷关系很好,有生意头脑,同样对爱情奋不顾身,不太在乎别人看法这么一种人,哦,对,也很执着。
    而林文斌,关于他,我想了半天,很难用什么固有的词语来形容,因为他身上最大的特征——是,矛盾。
    墙角外,我拿着林文斌的照片正在思考他的性格特征,墙角内,对林文斌的讯问也在持续进行着。
    “今年1月份至4月初,根据你身边的亲友和医院开具的证明,你一共经历过四次意外事故,你对这些意外有什么看法?”
    林文斌迟疑了片刻,“看法,我没什么看法,不过,也有可能是有人要害我。”
    “有人要害你,看来你心里面是有怀疑对象的,你觉得是谁要害你?”
    “是马有财!”
    “为什么?”
    “公安同志,你们不是已经知道他跟我老婆的关系了吗?他是我老婆的奸夫,我一直不同意离婚,所以他想除掉我,这些意外肯定都是他搞出来的。”
    “你为什么这么肯定?”
    “他曾经威胁过我,说什么如果我还拖着不肯离婚,就要我好看,诸如此类的话。还有,其实有好几次,我都发现了破绽。有人跟踪我,车里面,被人动过手脚。我注意到这些跟踪我的人,有一个,身型很像马有财。”
    “你发现了破绽,为什么当时不报警?让警察介入来处理这些纠纷。”
    “一来,我觉得他没有这个的胆子,最多是些小打小闹,给我找些麻烦罢了。我都发现他们的破绽了,如果是我肯定不会这么蠢;
    二来,我觉得事情还没有到这一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我当时也就没多想。他要是再来骚扰我,我一定报警抓他。”
    “你跟你老婆陶二妹的关系怎么样?”
    “这……”林文斌停顿了片刻,略感无奈地回答道,“说实话,不怎么样!她现在,越来越不待见我,连话都不肯跟我说了。
    即便是有话说,说了没有两句,也都是吵个不停。
    但是我以为,事情还是会有转机的。毕竟,我跟她磕磕绊绊过了这么多年,从一无所有,到现在衣食无忧。
    我觉得,我们两个虽然有摩擦,这么多年的情分还是在的……
    她现在这个样子,要怪,就要怪马有财那个天杀的来勾引她……”
    “可是陶二妹说你当初是骗婚。”
    “……骗——婚……二妹真的是这么说的?……”林文斌的声音中带有几分颤抖,似乎无法相信这话是从陶二妹口中说出来的一样。
    “我以为……我没想到啊……我一天拼死拼活,做哪些别人都瞧不起的活路,不都是为了她,为了让她过上好日子吗……”
    林文斌的声音当中竟是带了几分哽咽,他似乎再也说不下去,双手捂住脸庞,默默无声地留着眼泪。
    一个被出轨妻子嫌弃,还在心心恋恋老婆不要抛弃自己的懦弱痴情男子。
    ……
    “他这样的人会有胆子杀人吗?”小胖小声地问我。
    “说不准!”我想了想回答道,“人在被凌辱之后,涌现出报复心理,甚至产生杀人泄愤的念头,跟这个人过往的人生经历有很大的关系,分人也分事。但光有念头没有行为是不会判他有罪的。关键还在于他有没有条件,将这种想法变成事实。
    我们不能只通过他接受讯问时,或者是在他庭审时,表现出来的言行举止,来判断杀人与否,有罪与否。因为也有可能,他只是在演戏,为了各种原因和目的在大众面前进行的一场表演。”
    “你说他装的啊?”
    “我没说他装,也没说他没装,我只是单纯想表达,不能仅仅凭借这么一件事情去判断。”
    “那应该如何判断?”
    “要回到他的人生经历,整体去分析。举个例子,在人头相片案中,黄叔给我们看过许中秋、安振华以及刘三的档案,就是一份很好的参考依据。里面有他们完整的生活轨迹,虽然时间跨度长达几十年,但是很容易找出他们因为什么事情有过交集,凶手的杀人动机,是否具有杀人的条件,是否具有作案的时间。” “找动机、找条件、找证据,对不对?”
    “不错,总结得很对。”我点点头“首先,林文斌是有动机的,马有财是他的情敌,还几次三番地威胁他;接下来,找条件,林文斌是否具有杀人的条件……”
    “这个我知道,你听我说啊!”小胖抢答道。
    “林文斌是开殡仪馆的,做的就是死人生意。我听说,他的业务是一条龙服务。包括什么,为死者收敛裹尸,整理仪容,挑选棺材,送往火葬场,安排告别仪式,纸人纸马纸钱,花圈棺材挽联,一应物品都给安排得妥妥当当,所以他开的殡仪馆在本地丧葬市场上口碑还不错。
    能给死人收敛裹尸,整理仪容,心里素质一般都得很强大才行,这活儿一般人还干不了。
    你想想啊,死人他都不怕,还能怕活人吗。我估计他看多了千奇百怪的死状,怎么弄死人,心里面也该是有数的。”
    “这个条件,是能够说得过去的。接下来,就是找证据了。”
    “证据!还真不好找,马有财这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都失踪这么久了,谁知道他现在是死是活。更不要提什么凶器之类的了。要是能找着这些东西,就不用急着讯问林文斌了。”
    “对了,刑警队观察林文斌这段日子里,有没有发现什么其他比较异常的情况。比如说,他有一天,突然干了一些平时他不会干的事情,或者是,他突然吃了什么他平时不会吃的东西,又或者他突然去了一个平时他不会去的地方,诸如此类的异常情况?”
    “太过细节的,我也没听说,但是据观察的叔叔们回来报告,说他的生活轨迹非常正常,一般都是哪儿有死人就往哪儿跑,去找业务,谈妥了,就开干,准备好了,把人往火葬场拉,十里八乡地到处跑,也没在家长待着。”
    这么听起来,除了在对待他老婆出轨这件事情上,态度比较异常,其他的日常行为似乎也没什么不太对劲的地方。
    “对了,刚才,他提到‘车里被人动过手脚’,你又提到‘把人往火葬场里拉’!”
    “是,他有一辆金杯面包车,专门用来拉死人去火葬厂的,那车就跟我爸接咱俩去找三轮摩托车时坐的那一辆,一模一样!”
    呃,一模一样的,我有些心塞,也就小胖大大咧咧不在乎。
    “车查了吗?”
    “现在正在取证!不过听我爸的意思,很难。他的那辆车,活人死人都装过,啥样的都有,就算是能提取到痕迹,也不能作为直接证据。总不能把那些已经下葬的,挖出来再验一遍,更何况,那些烧成灰的,没法验,所以没法排除!”
    小胖的意思我懂了。作为殡葬行业的合法从业人员,林文斌有机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死者,在他的车上检测出血渍,指纹什么的,确实跟其他车辆不一样。
    这个林文斌有作案的动机,有作案的条件,可是却找不到作案的证据。但是如果不是他,又会是谁呢?还会有其他人抱有跟林文斌一样的杀心,要置马有财于死地吗?
    “你怎么肯定马有财就一定死了呢?”小胖问我。
    “他要是还没死,就凭他一而再再而三,找林文斌麻烦的这股劲儿,也消停不下来。更何况,还有井里的那个死人呐。”
    我总觉得,我还有些什么东西没想明白!也许就是我觉得他很矛盾的地方,或许我可以从林文斌的人生经历上,再重新捋一遍。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三卷 第十四章 百密一疏
    说是要捋林文斌的人生经历,眼下我并没有他完整的档案,只好在自己脑子里,将他接受讯问时说过的话,从头到尾又仔细顺了好几遍。终于,让我发现了其中奇怪之处。
    遭遇过一系列“找麻烦”事件后,这些麻烦让林文斌差点触电身亡、被车撞死、进医院洗胃、甚至还打了一个月绷带。如果是我,我绝对不会认为这些都是小事,要是发生在我身上,我爸妈肯定会去找肇事者讨说法。
    可是林文斌,他不但没有去讨说法,甚至不打算追究。他原话是这么说的,“一来,我觉得他没有这个胆子,最多是些小打小闹,给我找些麻烦罢了。我都发现他们破绽了,如果是我肯定不会这么蠢……”
    首先,是他回答这个问题时的语气。他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语气里,带有轻微地不屑。听墙角时,我没有太留意,毕竟马有财是他情敌,提起自己情敌,若是一点情绪都没有,那才奇怪。当时,我的判断是,这是他正常反应。
    而今想来,他对马有财的态度,是——不屑,是——藐视。
    其次,马有财胆子大不大呢?我觉得,挺大的,从量刑角度来看,他已经实施了,投毒、撞人、制造各种意外蓄意谋杀他人未遂,完全无视法律法规,不是一般的胆大。当然,如果这些都属实。但是在林文斌眼里,充其量只能算得上是些小打小闹,给他带来一些麻烦罢了!
    我相信这是林文斌真实想法,但他接下来说的那句话,连在一起,就很值得玩味了。他已经发现他们的破绽了,如果是他来干,他一定不会这么蠢。
    我补了一些词语在原话里面,为了让意思表达得更加清晰。换而言之,我似乎可以这么理解,如果是林文斌想要干掉马有财,他一定能得手,他确信自己一定能够得手。
    一般来说,能撂下这么一句话,要么是盲目自信,吹个牛,要么,就是已经这么干了!这里面带有吹嘘地成分。
    结合马有财失踪案,我更倾向于后者。如此,我可以推测,马有财没有生还的可能性,而且,是林文斌动的手。
    接下来,就是第二个问题,林文斌到底是怎样干掉马有财的?
    说实话,这让我挺费解,他究竟是通过什么样的杀人手法,让一个活生生的大活人,消失得无影无踪。要是引用养鸡大叔原话,就是,“像是被浓雾裹走了一样”!还真是奇幻!
    “诶,你不是让刑警队留意林文斌有什么异常举动吗?他的行为轨迹跟平时差不多,但是他老婆提供了一条信息,我讲给你听,你分析分析!”
    小胖去院子里转了一圈,回到墙根下面,跟我讲起他打探到的消息。
    “陶二妹提起,他们家客厅里有一套木头沙发,沙发上面铺着一组海绵垫子,最近天气变暖和,她想把垫子换下来清洗一下,却发现,这组坐垫有一个不见了。陶二妹问过林文斌,沙发垫子怎么不见了一个,林文斌回答说,他带到铺子里去了。
    你说这个算不算是异常举动,平白无故地带个坐垫去殡仪馆做什么?
    他铺子都开了那么多年了,怎么才想起要带个坐垫去,还是从成套的里面拿走一个单的?以前难道铺子里没有?为什么不再去买一个?
    再说他铺子里又没啥人,难不成死人要坐,死人难道还会嫌殡仪馆里凳子硌屁股?
    我觉着吧,这件事挺异常!”
    “是什么时候发现坐垫不见的?”我急急地追问道。
    小胖睁大了眼睛,仔细想了一会,“好像说是四月中旬前后!”
    四月中旬前后!这不正是马有财失踪的日子吗!
    “林文斌和陶二妹现在,在哪儿?”
    “一个在支书办公室,一个在会计办公室,还在接受调查。”
    “该问继续问,拖着点时间,让黄叔带人去林文斌铺子里找坐垫,要快啊!”
    “哎!”小胖答应一声转身就走,刚走了没两步,又回过头来。
    “没人了啊,两办公室,一边两人,我爸这次就带了四个人下来查案。”
    “不是还有我俩吗!事出有因,我俩也不能替换他们去讯问嫌疑人!叫上你爸,我们三个去林文斌棺材铺子找证据。”
    “棺材铺?”
    “就是林记殡仪馆,放在现在叫做殡仪馆,那搁以前旧社会那会儿,不都是叫棺材铺子吗!”
    “殡仪馆吧,还行,叫棺材铺子,我觉得瘆得慌!老是不自觉会想起僵尸电影里那种!一大推棺材排在一个大屋里,尽头中间是香案,然后有个看守老头,再窜出只黑猫,怪吓人的……”小胖抖落一地鸡皮疙瘩。
    “那里面演的是义庄,不是棺材铺。哎呀,别扯了,找你爸,我们赶紧出发!”
    ……
    也是实在抽调不出人手了,黄叔同意了我们的提议,本来是可以带上支书和会计。但是依着黄叔的意思,他俩跟这事毫不相干,而且一点专业知识都没有,还不如带上我俩呢。又被他拉着千叮万嘱好一番,这才一脚油门,开着那辆金杯面包车,把我们拉到林记殡仪馆大门前。
    刚要下车,我连忙阻止,“这辆车跟林文斌那辆一模一样,停在门口,万一有人认走眼,上门来谈‘生意’,那不是耽误我们事儿吗!
    “对!对!对!我险些犯了错误!”黄叔立刻反应过来,打火发动面包车,找了个僻静地方,方才停好车。
    此时此刻,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乡下地方,也没啥人,大家都早早地回家吃饭去了。我们一行三人,穿戴好鞋套手套头套,这才进入了林记棺材铺。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三卷 第十五章 林家铺子
    适才在面包车上,黄叔一边开车一边给我们大致介绍了一下林文斌的背景资料。小胖之前告诉我,他开了家殡仪馆,其实不太准确。殡仪馆是国有性质事业单位,个人不允许开设,不过,有一句倒是误打误撞碰上了,林家祖上做的还真就是看守义庄这门营生。
    义庄始于北宋年间,原本是古时一项善举,捐赠人拿出一些田地,其田租专用于慈善。义庄之中还包含有学校、公田、祠堂等等设施,随着社会结构的改变,义庄原有功能也逐渐变小变少,到了近代,几乎只以祠堂为主,后来又有了一个专门用途:寄放棺柩。
    旧时,一时还未曾找到好地方安葬,或是死者客死他乡,家人准备运回故土,又或是穷得无以为殓,只好暂时将棺柩寄放在义庄之中。那时候,讲究的便是个人死为大,入土为安,再穷再难,但凡是有点家底,即便相隔千里,也要将亲人送返故乡,入土安葬。
    自然,大家也不会怠慢了义庄看守人。林家祖上虽然家境贫寒,但是捡了这份没人干的差使,多多少少有些进项,因而熬过了那段艰苦岁月,活了下来。
    新中国成立以后,为了减少土葬对环境的污染,国家大力推行火葬,这才有了殡仪馆。只是那个年代社会上普遍观念,对这一行讳莫如深,总觉得不太吉利。
    这里面既包含对死者的敬畏,又包含对鬼神之说的畏惧,还包含基于几千年民俗文化等诸多原因。所以,即便它是一个正儿八经的国家公职单位,但里面的工作鲜少有人愿意去干。
    干这一门营生的人,人们意识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些看法,除非万不得已,一般鲜少有人主动跟他们打交道,四周街坊邻居远远瞧见一般也都是要躲开的。
    林家倒没有这个忌讳。林文斌的父亲自建国之后,一直在县里火葬场工作。因为火葬场是国家单位,一般不对社会招聘,而是在体制内挑选,所以林文斌早年也随父亲在火葬场干过。
    只是干了没几年,他发现工作虽然稳定,但赚不到什么钱,再加上平时跟人正常打交道都艰难,更何况他还想着要娶媳妇生孩子,说什么也不肯像他爹一样,在火葬场奉献自己一生。
    林文斌从火葬场出来以后,因着自己也没什么其他工作经历,为了糊口,他便在陶家沟开了一家殡葬服务公司。虽说还是在殡葬行业这个圈子里混饭吃,但多少跟普通人接触更多了。
    乡下地方,大伙见识少,讲起什么公司,只觉得特别高大上,不接地气,很有些距离,但说起殡仪馆,火葬场,棺材铺子什么,大伙便明白这家店做的是什么生意。不过做生意嘛,还是要图个吉利,林文斌是个脑子活泛的人,又因为有他父亲那层关系在,所以他给自己公司取名叫做'林记殡仪馆'。这名字比棺材铺子,要稍微好上那么一丢丢。
    收敛装椁,装扮灵堂,答谢亲友,请师傅念经超度,等等等等一整套下来都有固定的章程和仪式,若是办丧事的人家家境殷实,更是格外讲究,当然,也更舍得花钱。林文斌祖上好几辈都干这个,也算家学渊源,没有人比他更熟悉这方面的流程,钱,也自然赚得更多。
    听了黄叔讲起林文斌这段背景,我方才了解,怪不得,他把陶二妹看得那般重要。原本他这个职业,能够取上媳妇都已经很是艰难,何况,陶二妹长得还不错。只怕当初为了娶陶二妹当老婆,他费了不知道多少力气,也怪不得,即便是他自己没有生育能力,骗婚耽误了陶二妹,也绝不肯轻易跟陶二妹一拍两散。
    以上暂且不表,再继续回到林家铺子。
    在农村,房子都不怎么值钱,所以林家铺子,占地还不小,前院后庭,口字形一进院落。进门口小院一侧有一畦菜地,菜地三面围着几重月季,正面还有一只石桌几只石凳供人休憩,过了影壁,才是正房,左右两侧厢房门上都落了大锁,想必是用来存放东西的库房。
    院落各处虽然简朴,但收拾得非常整洁,地面铺满碎石,打扫得也十分干净清爽。眼前所见,有些颠覆我们对棺材铺子或是义庄固有印象。据说林文斌婚后,陶二妹是一次都没有进过这间铺子,所以里面一应物事,全是林文斌一人包办,我心中对林文斌的脸谱,又多了一个形容词,‘细致’。
    我们一行正好三人,一人挑选了一间房舍,准备去屋中搜寻线索。小胖挑了正房,我挑了西厢房,黄叔便选了东厢房,三人各自施展手段,进屋中查看。
    正房屋门虚掩,并未落锁,一进院落,我便观察到了,相信难不住小胖。西厢房却是关得十分严实,我绕了一圈,又在背面发现一扇窗户,用手一推,推不动,应该是从里面拴上了插销,不过这也难不倒我,四下无人,我便使了个小手段,松了插销,拉开窗户,跳窗翻进室内。
    就着窗外月光,屋里概况依稀可见,朦朦胧胧似乎堆放着许多东西,我实在瞧不清楚,凭着个轮廓摸到屋门口,在房门一侧果然找到一根灯绳。拉下灯绳,房舍之中顿时大放光明。
    屋里刚一开灯,冷不丁,面前闯入一张苍白的大脸盘子,大脸盘子上还涂着两团鲜红的红脸蛋子,吓得我差点蹦了起来。
    我去,这是什么鬼!怎么在屋门两侧各自立着一个童男,一个童女,用白纸扎成,身量刚好与我相仿,这猛然一下子,差点没把我吓得尿了裤子。
    待我平缓了心神,这才发现,原来这间库房里,存放的全是些纸活物件。
    有什么童男童女,丫鬟仆从,也有灯笼纸马,魂幡纸钱,除了这些,还有大别墅、大彩电、小汽车、小洋房、金山银山聚宝盆,花圈挽联白纸花,总之是古往今来,应有尽有,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做不到。
    大的小的,粗的细的,一干纸活全都做得惟妙惟肖,没想到林文斌还有这手艺,这些纸活做得着实精巧,把我看得那是目瞪口呆。
    我一路查看,又在房屋正中,发现几把条凳,条凳四周散放着许多竹条并一把柴刀些许浆糊,以及若干未完工的小物件等诸多物事。
    柴刀!
    虽然没有发现坐垫,但是眼前此物又让我精神为之一振。我仔细打量了片刻这把柴刀,果不其然,跟集市上,老铁匠卖出那款一模一样。接口包住刀柄三分之一位置,也正是我们在枯井中发现的凶器同款。虽然不知道这两把柴刀之间有没有什么联系,但我还是掏出物证袋,小心地将刀装进袋子里。
    关了灯,沿原路返回,跳出窗外,阂上窗户,我又拐回院落当中,眼瞧着小胖正好从正房出来。一瞅见我,他便冲我招招手,我连忙快步走过去,二人坐在屋檐下的台阶上,等黄叔出来。
    “你有什么发现?”小胖推推我。
    我拿出物证袋,“瞧见了没有,枯井案凶器同款柴刀!”
    小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手中柴刀,一脸羡慕,“你运气可真好,我就什么都没发现。那正房里面,有一股奇奇怪怪的香味,香得闷人,我实在呆不住,又想着,可不能白来一趟,刚好桌上摆着一摞单据,我找全了,就全收拾装进物证袋里。”
    “单据?什么单据?”
    小胖将他手中的物证袋给我看,“就是这个,全都是火化单,也不知道有没有用。不过,话说回来,这火化单是做什么用的?”
    我接过小胖手里的袋子,抽出一沓纸,一面惯性地按照时间顺序整理出来,一面跟小胖解释什么是火化单。
    “通常人死了以后,得有死亡证明,没有死亡证明的尸体,火葬厂绝对不能烧掉,不能烧掉就只能先存放起来,搁古代,就是存放在义庄里。
    尸体放久了,不是都有味儿吗!所以义庄看守人,或多或少都懂得一些保持尸体不腐的秘方,这些秘方,要么是酒,要么是醋,要么是香,我估计你说的那股闷人的香味多半就是那个什么防腐香。它还有个用途就是祛除蛇蚁毒虫。”
    我想了想,先给小胖解释了一下主屋内的那股闷香。
    “继续回到你刚才的问题,火葬厂必须看到死亡证明,或是火化证明,他们才能焚烧尸体。
    火化证明或是死亡证明,就是告诉告诉火葬场,这具遗体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经家属同意,予以火化,就是这么一份证明材料。
    要不然,人若是还没有死透,又或是家属对死因尚有疑虑,哪怕是尸体运到火葬厂,人家工作人员也是不会烧的。
    火葬场验完了死亡证明或是火化证明以后,烧完遗体,再给家属一张回执,证明遗体已经烧了,你手上这个单子就是回执!
    这东西,有些人家要,也有好多人家不要,因为后面销户什么不看这个,一般都是看死亡证明。估计不要的就都扔林文斌这里了。”
    “那这证明是谁来开?”
    “不一样,得分情况。比如说是在医院去世,那么死亡证明就是由医院来出具;要是非正常死亡,就是公安部门来开;若是在家中正常离世,这种情况,要么是居委会开,要么是街道办开,要么是派出所开,也有些是由单位来出具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啊,我倒是长见识了!”
    正聊着,却见黄叔从东厢房屋后走了出来,一见他两手空空,我便猜到,看来我们要找的沙发垫子并非如林文斌所说的那样,放在了棺材铺里。
    这个东西若是不重要,他为什么要对陶二妹撒谎呢?这么一想,我越发笃定,这个坐垫肯定有些蹊跷,说不定会成为我们破案的关键线索。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三卷 第十六章 是坐垫杀了人
    “都没找着?”黄叔扫了一眼,“你别说,要是这东西被他销毁了,还真就不好办了!”
    此时此刻,大伙儿都明白了这坐垫的重要性。
    我沉思片刻,“还有一个地方,我们可以再试一试!”
    “林文斌那辆车!”小胖跟黄叔异口同声回答道,看来大家都想一块儿去了。
    “走走走,咱们赶紧回村公社,林文斌车停那儿。”黄叔招呼我们赶紧上车返程,小胖立马跟上黄叔脚步追了上去。我刚想要走,想起台阶上还搁着俩物证袋,双手一搂,抱着两个袋子亦追了上去。
    片刻,我们又回到村公社,寻到那辆面包车,黄叔让我们留在车下,他一个人上去找坐垫。小胖在一边待不住,跟我说要去打探打探消息,一溜烟便不见了人影。
    干等着确实很无聊,我找了块干净石头坐下来,将怀里搂着那两袋子放在身边,想起刚才还没有整理完,左右无事,又掏出那把火化单继续按时间顺序整理。
    我承认,这算是个病,要是东西没有按照一定规则有序排列,我就浑身不自在。要么按时间,要么按大小,要么按高度,要么按颜色渐变,反正家里东西若是没有按规律整理好,我就浑身难受。
    这是强迫症,跟我那个洁癖都是精神方面的疾病,只不过不算太严重,我还没到跟人握手都要再洗好几遍手这种地步。
    我一边整理,一边去瞅单据上记的内容,格式什么全都一样,只是内容不同。姓名、生卒年月,哪里人士,因什么原因死亡,被那个火葬场接收,火化时间,以及开单日期。
    正整理着,蒋叔走了过来,见我坐在石头上开口问道,“小明,你咋蹲这儿,黄队呢?不是跟你们一块出去了,怎么没见他人?”
    我朝车上努努嘴,“在里面找线索呢?你不是审林文斌吗?怎么上这来了。”
    蒋叔掏出一根烟,闻了闻,见我在一旁,忍住了没有吸,“审了一整天,这家伙口严得紧,什么话都套不出来。我出来吸根烟。对了,你们这一趟出去找什么了?”
    我推了推身边的两个物证袋,“找证据去了,这两个,但是关键性证据还没找着!”
    蒋叔凑过来,看看地上两个袋子以及我手里单据,“关键证据?”
    我瞧着他表情有些奇怪,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陶二妹不是说少了个坐垫吗,我们便是去找那个,先去了一趟林家铺子,没找到,黄叔正在他车上找呢。”
    “咱们办这个案子,一路上都找着多少件'关键证据'了?我给你数数啊,最早那把柴刀,还是你蒋叔我发现的呢,是凶器吧,可是现在硬是连死者是谁都不知道!
    然后是那片带着血点的叶子,倒是把马有财揪出来了,可是这人又不晓得上哪里去了!
    现在是坐垫,你说,真要是能找到坐垫,这能证明啥,能证明林文斌杀了马有财吗?
    我说这案子啊,跟咱们山区公路一模一样,一重山套着一重山,这山里面还有九曲十八弯。我真是给绕晕了!”
    蒋叔手指头夹着那只未吸的香烟,在半空中画着一弯一弯山路,一面对着我摇头晃脑地分析。
    我听见暗自好笑,原来他是听不得'关键证据'这几个字,也是,每每找到关键证据,以为那扇门马上就要推开了,但是pia地一声,门又从里面给合上了。
    “还一重套一重,还九曲十八弯?口才这么好,上这说相声,也没见你套出点什么话来!”
    黄叔从车里钻出来,将企图抽烟的蒋叔逮个正着,“没看有小孩嘛,抽什么烟!”
    “我就闻闻而已,哪能真抽啊!黄队!我这就去审犯人!”蒋叔企图开溜。
    “诶!站住,别走!着什么急啊!让你们瞧瞧这是个啥!我可是又找到关键性证据了!”
    黄叔洋洋得意地从身后摸出个脏兮兮的坐垫来。
    还别说,真让他找到了。我跟蒋叔凑近前仔细打量,却见坐垫上有几小块深色污迹。
    “这不会是血迹吧!”蒋叔眯着眼睛打量了一会,抬眼问道。
    “像,我觉得咱们这一次总算是挖到根了!”
    坐垫被送回县里化验,很快传回了结果,上面污痕的确是血迹,而且比对结果跟马有财登记的血型完全一致。
    大家表现得都异常兴奋,但是很快地又高兴不起来了。林文斌杀了马有财,只是凶器在哪里?尸体又在什么地方呢?
    “我都说了,我就是把自己家一个坐垫放在了车上,我觉得垫个坐垫坐着更舒服,从家里拿一个坐垫总不犯法吧!
    至于上面为什么会有马有财的血迹,我觉得,这个事情不应该问我,应该去问陶二妹。
    你们应该去问她,我不在家的时候,她有没有放马有财进我家门!
    你说马有财人去了哪儿!我哪里知道,陶二妹应该比我更清楚!
    我这一天到晚十里八乡到处跑生意的人,我怎么知道他去了哪!
    公安同志,你们不能见我老实就欺负我啊!马有财才是那个道德败坏的人。他不见了,跟我没得关系。”
    ......
    林文斌十分狡猾,他拒不认罪,不过确实如他所说,目前所有证据并不能证明他就是杀害马有财的凶手。只能证明他们二人有联系,而且没有逮捕证,如果我们再拿不出更加有力的证据来证明他有罪,30天时间一到,只能将他释放。
    黄叔带着刑警队一干叔叔们在办公室里开会,本次会议主题,集思广益,对枯井案以及马有财失踪案进行讨论,大家多提问题,看看在办案过程当中,有没有什么遗漏疏忽。
    墙根下面,依然蹲着我跟小胖两个人,只不过这一次,没有天府可乐,这一次道具换成了一个枕头。
    小胖一手拿着枕头瞎比划,这样,这样,还是那样!他突然按住我的肩膀,将手中枕头轻轻地冲着我的脸一把盖了下来。
    眼前立刻失去光明变得一片黑暗,我有些发懵,不过立刻我明白过来!原来!竟然是这样!
    小胖见我安静如狗,立刻放下手里的枕头,趁其不备,我给了他一个重重的脑瓜崩儿。这次我下了狠手,用了十二分的力气,正中小胖眉心,弹得他那叫一个呲牙咧嘴,眼泪忍不住差点就掉了下来。
    “够,够狠的啊!王仙子!”
    上了初中后,小胖已经很久没叫过我这个外号了。
    报了一枕之仇,我亦大气地不再追究这娃的冒失,心里想着却是,原来,马有财是给坐垫杀死的啊!
    虽然听上去匪夷所思,但事实上,很有可能,马有财是给林文斌用坐垫捂住口鼻,缺氧致死,挣扎中,留下了那一小摊血渍。
    只是他一个大活人,猛地被人遮住口鼻,怎么能够不费力挣扎,高声呼救呢?难道没有一个人听见他的呼喊吗?
    “要不,咋俩打一架,你要是能压倒性地制服我,让我无法动弹,没法开口说话,我就让你揍一顿!”我对着旁边小胖提议道。
    小胖身高跟我相仿,但是体格比我壮实不少,听我这么说,他跃跃欲试,但立刻又摇摇头,“那不行!我是挺想揍你,但是揍完你,你转头跟我爹告状,我爹那拳头可是有沙包那么大的!算了,算了,我今天就吃个亏吧!”
    “我保证不告状!”
    听完我的保证,小胖也不吱声,抡起袖子,一个扫堂腿,便把我撂倒在地,紧接着用双腿锁住我两条腿,一手沙子劈头盖脸就朝我撒了过来。
    我连忙支起两手护住脸庞,一个老驴打滚,试图把小胖撂倒。我一边抱头翻滚,一边扯着嗓子大喊“小胖打人了!小胖打人了!......”
    小胖一惊,连忙用手去捂我的嘴,“你怎么不讲武德......”
    这一番动静惊动了屋内正在开会的众人,“这怎么打起了呢?你俩不是好朋友吗?”
    ......
    小胖被黄叔拉倒一边,一顿痛骂,就差要上手了,被众人拦了下来,然后一顿好劝。
    我拍拍脸将他撒的一脸沙子拍了下来,却见他百口莫辩,一脸小表情又是憋屈又是委屈。
    我心里偷偷一乐,清了清嗓子,“黄叔,莫怪小胖!我跟他做实验呢!”
    劝架的众人面面相觑,紧接着我又投下一枚重磅炸弹,“我知道马有财的死因了!是坐垫杀了他!除此以外,林文斌还有一个帮手,这个人跟他一起合力杀死了马有财!”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三卷 第十七章 化成一缕青烟
    没等大家反应过来,我又再一次发言,“我大概还知道林文斌把马有财尸体弄去哪儿了!”
    众人呆呆地看着我,一时无话,还是黄叔经历多,很快他便恢复正常,“你这孩子真淘气,一句话非得砍成三段来说,整得我们心情也跟着七上八下。走走走,咱们都进会议室,小明,你跟大家好好说道说道!”
    大家这才反应过来,簇拥着我跟小胖进了会议室。
    蒋叔是个急脾气,“你个熊孩子,咋不早说啊,看把我们急得,在这开了半天讨论会……”
    我有些不好意思,“确实是刚刚才想到!直到小胖拿他手里那个枕头,捂住我口鼻,我方才想明白林文斌是怎么弄死了马有财。”
    “没轻没重!”黄叔闻言立刻狠狠对着小胖甩了一记眼刀,吓得小胖脖子一缩,半个字都不敢再哼唧了。
    “你意思是说,还有一个人协助林文斌,用坐垫捂住马有财的口鼻,二人协力闷死了马有财!!!”
    我点点头。
    “哪尸体呢?”
    如果以上属实,现在只要再找到尸体,就能够形成完整证据链,这样便可以向检察院申请逮捕林文斌。
    包括小胖,办公室里每个人都一脸期待地望着我。
    “他的尸体,大概早就化成了一缕青烟,啥都不剩了!”我有些惋惜,马有财的尸体肯定是找不到了。
    事情还得从我们去林家铺子找证据开始说起。
    林文斌是个细致人,他做事非常有条理,就像他喜欢收拾屋子,喜欢扎纸活,喜欢凡事都亲力亲为。这样一个人,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都有很强的控制欲。
    农村人质朴节俭,这种生活习惯也在他身上打下了烙印,不会轻易丢弃任何物件,哪怕是张纸,哪怕是根线,甚至是,那个杀过人的沙发坐垫。
    也因为他这个习惯,才让我们找到了线索!
    小胖从林家铺子正房出来后,收拾了一袋子火化单,当时急着回村公社,所以这两个物证袋一直都在我手上。
    后来,黄叔在林文斌车上找到关键证据——那个沾有马有财血迹的沙发坐垫,大家都非常兴奋,我也如此,两个物证袋还在我手上,我忘记要把它们上缴给黄叔!
    所以这两个物证袋一直都在我手上,除了我,没有其他任何人碰过它们。
    在小胖闲不住出去打探消息,在等待坐垫上污渍化验结果,这段时间,我一直都在按时间顺序整理这沓单据。
    我一边整理单据一边查看上面的记录,直到,我整理到1994年12月那一张。
    这个月,杨家坪有一位杨姓大爷在家中寿终正寝,遗体被大盘县殡仪馆接收,经村公社同意,于1994年12月18日举行火化仪式。
    立刻,我就想起了之前整理过的另一条记录。
    1995年4月15日,杨家坪有一位杨大爷在家中寿终正寝,遗体被金堂县殡仪馆接收,经村公社同意,于1995年4月16日举行火化仪式。
    “家住杨家坪,于家中寿终正寝的杨大爷,是一位孤寡老人,所以由村公社开具死亡证明。1994年12月18日、1995年4月16日,分别在大盘县和金堂县殡仪馆都举行了火化仪式。
    这位大爷的遗体在半年时间内被火化了两次!第二次火化时间,恰好就是马有财失踪那段日子!
    一具遗体只能烧一次,那么另外那一次烧的又是谁?
    更加凑巧的是,杨家坪虽然隶属大盘县,但是地里位置却在大盘县跟金堂县之间。无论哪个火葬场接收了杨大爷的遗体,都合情合理!”
    所以,这就是马有财消失不见的秘密!
    我从小胖找到的物证袋中,抽出最顶上两张单据,将它们整整齐齐地摆放在桌面上。
    “这是小胖找到的第四份关键证据,能够证明马有财失踪之谜!正是因为,有了这份证据也才解决了这个困惑我已久的千古谜题!”
    小胖,好样的!我冲小胖举起了大拇哥。
    小胖呆了呆,没想到自己随手收集到的票据居然成了第四件关键物证。
    我猜测,他在举起枕头之时,便是在琢磨马有财死因,没想到这些票据无意中又帮助大家破解了另外一件难题。
    事情真相就是这么匪夷所思,离奇而又诡异。大家寻找许久,马有财却顶着别人的名字,烧得连灰都不剩,只余一缕青烟,慢慢消散在这广袤无垠的天地间!
    众人听罢,皆是唏嘘!
    在我们找出杀害马有财作案工具以及马有财失踪之谜后,林文斌的防线终于被我们一举攻破。
    林文斌被批捕,很快他交代了犯罪同伙以及犯罪事实。
    李前进,男,43岁,大盘县殡仪馆,火葬厂工人。跟林文斌是前同事,是林文斌父亲一手带出的徒弟。
    林文斌对马有财雇凶暗杀自己这件事情其实非常苦恼。一方面他觉得马有财十分愚蠢,很是瞧不上;另一方面,这些行为虽然愚蠢,但又确确实实给自己造成了许多不便,一想到陶二妹居然能看上这种蠢货,想起来便是一肚子邪火没处发泄。
    1995年4月某一天,林文斌跟李前进相约喝酒。李前进从小跟他一块长大,二人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林文斌非常信任李前进,在他面前,从来没有什么顾忌。酒醉之下,林文斌向李前进倾诉了自己的烦恼。
    李前进听了林文斌所说,一时间上了头,“文斌啊,你若是不跟我说,哥哥我还不知道,这么些年,你为了你那个堂客,过得恁么憋屈!
    你莫要烦心,我们先把马有财那个龟儿子约出来,看他狗日的到底要干些啥子!”
    ……
    4月13日这一天,林文斌伙同李前进给马有财带话,让他晚上去林文斌家中,三人当面把事情说开,解决家务纠纷。马有财欣然接受,答应晚上前去赴约。
    这天晚上,林文斌从李前进手中接过安眠药,将安眠药磨成粉状加入给陶二妹的茶水中。晚上十点多钟,马有财前来赴约,林文斌打开房门,将马有财迎了进去。
    这一夜,陶二妹睡得格外沉,第二天起床,她完全不知道昨天晚上家里发生过什么大事。
    ……
    “其实一开始,我真没有想过要杀他,我真就只是想当面跟他把事情说开,他这个样子搞得大家都没法子正常生活!
    那晓得说着说着,火就起来了,我们两个一言不合就打起来了。本来李哥是来当和事佬的,他看到马有财打我,一时冲动,也加了进来,……,等我们冷静下来,才发现,马有财已经莫得气咾!”
    ……
    “是我用坐垫捂住马有财口鼻,他一边打人一边大喊大叫,我怕他把其他人招来。李哥就坐在他身上,帮我制服他。”
    ……
    “人都死了,还能咋个办,我这一辈子干得最多的事情就是运死人,烧死人。怕连累到李哥,我一个人把马有财的尸体运到金堂县殡仪馆!”
    ……
    “做我们这行,为了方便,手里面都会事先准备一些盖好章的空白死亡证明。刚好半年前有个孤寡老人去世,所以我就照样又填了一份单子给金堂县殡仪馆!”
    ……
    “我经常跟这些工作人员打交道,以前又干过火葬场工人,每次去我都会准备些烟分给他们抽。所以一般我送过去的,他们都很放心,也不怎么检查。”
    马有财就这样李代桃僵被金堂县殡仪馆火化工人烧成了灰烬,尸骨无存。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三卷 第十八章 案中案
    林文斌对自己杀害马有财,以及销毁其尸体等事实供认不讳,对枯井里那具尸体,他拒不认罪,也完全提供不出任何线索。
    “公安同志,事到如今,我干的,我都认了,但井里面这个,真是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你们不是告诉我,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吗!要是真是我,我这时候坦白从宽,也能争取个宽大处理。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我都这样了,没有必要再骗你们!”
    他的反应,早在我意料当中。
    结合之前找到第二份关键物证——那片带着血点的树叶,物证指向,枯井案跟马有财有直接关系。不过马有财又被林文斌所杀,枯井案死者究竟是谁,到现在我们还是一点头绪都摸不着。
    追案溯源,我觉得还是要从马有财人际关系着手继续调查,陶二妹便是突破口。因为,她,是最有可能知道内情的人。
    先前几次讯问,那时候,马有财只是失踪,尚未查明生死,我们虽然有所推断,但没有人向陶二妹提起过关于马有财生死的任何问题。
    而这一次,一开始,蒋叔就明确地告诉陶二妹,马有财死了,他被林文斌设计烧得连灰都不剩,林文斌已经供认了所有犯罪事实。
    我原本想象,陶二妹听到这个消息,也许会崩溃失常,毕竟她说过,她跟马有财是真爱。可是,在墙根底下等了半天,审讯室里却是一点声音都没有传出来,一时好奇,我便直起身子,透过窗户朝里面望了进去。
    ……
    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哀莫大于心死,眼前所见之场景也许就是悲伤到了极致!原来一个人极度悲伤的时候真能够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陶二妹双手捧着脸,抽搐着双肩,无声地悲恸着,审讯室里无一人发言,大家都在等她平复情绪。而现在正是攻破她心理防线的最好时机。
    蒋叔已经发现了我,我连忙朝他比划了一个手势,指指陶二妹,意思是趁热打铁,赶紧继续问。蒋叔get到了我的意思,时间也差不多了,他干咳了两声,继续审问。
    “马有财已经死了,我们也抓住了杀害他的凶手。人死如灯灭,现在你应该也没什么顾忌,马有财是怎么雇凶加害林文斌的,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吧!”
    为什么要先告诉马有财死讯,再询问陶二妹关于马有财雇凶杀人的案情。实际上,这是在问讯之前,我跟黄叔他们开会讨论,事先商量好的一种讯问方法。
    讯问是一场与犯罪嫌疑人展开的心里搏击战。事实上,每一次询问至少需要有两人在场,在开始之前,都会有会议讨论,准备好本次讯问工作策略以及心理战术,那都是有腹稿的,当然,也允许随机应变,自由发挥。
    传统讯问方法其基本模式是以施加压力为主要方法。在讯问中,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模式大多是情境性因素作用,并不是态度改变的结果,因此,其风险就是当压力减小或诱因消失后,犯罪嫌疑人有可能翻供。
    陶二妹的证词很可能是枯井案破案重大突破口!在评估了各种可能性,以及预估陶二妹可能情绪之后。大家制定了开门见山,利用矛盾,出示证据等讯问策略,主要利用她知道真相后的悲观心理以及她跟林文斌的矛盾。在这种情绪下取得的供词,我倾向于比较真实可信。
    果不其然,等陶二妹心情平复后,她对我们交代了马有财雇凶暗杀的内情。
    “我跟林文斌结婚以后一直都想要个孩子,可一直都怀不上,各种偏方都使尽了,还是怀不上。后来就去了医院做检查,发现是他的问题。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便觉得这日子没什么好过的了!
    直到,我认识了马有财。
    大概两年前,我认识了马有财。马有财这个人个头不高,但是人健康,对我也好,巴心巴肝地好。我觉得日子又有盼头了,没过多久,我就跟他好上了。
    后来我找到林文斌跟他摊牌,说要离婚,我愿意净身出户,可林文斌死活不同意,一直拖着不签字。
    去年11月份的时候,我跟马有财说,我年纪也不小了,我都三十三了,咋俩还得过日子生孩子,再这么一直拖下去也不是办法,得想个主意才行!有财告诉我,让我别焦心,这件事情他来想办法。
    不知从何处,有财认识了两个山东人,也许是做生意时认识的,也许是别人介绍的,这个我确实不太清楚。
    一来二去,他便雇佣这两个人,让他们去杀暗林文斌,如果事成,就给他们三万块钱。不过这两人笨手笨脚,几次三番暗杀,事没办成,反而被林文斌发现了。
    ……
    后来,就是有财失踪了!
    ……
    再后来,我就不知道了。
    ……”
    “这两个山东人叫什么名字?马有财是怎么跟他们联系的?”
    “这两个山东人,一个叫韩大山,一个叫韩小川。养鸡场附近有一家电话超市,他们都是事先约定好时间,让这两山东人往电话超市打电话,通过这个方式来联系。”
    ……
    听到此处,我恍然大悟,原来养鸡场附近那家公用电话亭,就是他们联系的场所。
    事情大概明朗了,不用再继续听下去,我陷入沉思中。
    偌大一个山东省,叫韩大山、韩小川的,没有一万也有八千,人山人海,何处去找,更何况这还是跨省办案,难度可想而知。
    最后,还是黄叔想了一个办法,缩小了调查范围。
    他向局里打了报告,请求电信部门提供技术协助。在电信部门技术人员的帮助下,我们调取了半年以来打往大盘县陶家沟某某电话超市的所有后台数据记录。
    全是一大串一大串在不同时间段跟这个电话超市相关的通话信息,不过所幸打出去的多,打进来的少。经过几个通宵达旦地艰苦比对,我们终于锁定了嫌疑犯可能居所所在地。
    从一月份到三月份这段时间内,有几个山东省区号的电话号码频繁地打到这家电话超市。虽然电话号码不一样,但区号都一致,通过电话本,我们很快地查到,这个区号的归属地,山东省商丘市。
    再跟电信部门的技术人员联系后,我们定位到这几个电话号码的具体位置——山东省商丘市老王集乡。
    小胖一见这地址就乐了,他调侃我,“怪不得你跟这案子有缘呢!你看,这案发地点在你姥爷家,这犯罪嫌疑人家乡的名字都跟你们家有缘,哈哈,可不就是你们老王家的案子吗!”
    小胖强行穿凿附会,我很是无语,案子有了进展,大伙此时心情放松,闻言都哈哈大笑起来。
    在欢声笑语中,老黄同志宣布了下一步的计划。下一步,要跟商丘公安部门协同合作,全力追捕韩大山,韩小川的下落。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三卷 第十九章 杀人与反杀
    1995年7月,大盘县陶家沟,本村居民陶三春因为喝夜酒,无意间醉倒在一处废弃机井处。第二天清晨,陶三春和另外两个村民,发现机井中倒插着一个没有穿衣服,并且已经高度腐烂的裸尸。
    从发现尸体,排查附近地点失踪人口共计四十三名,将嫌犯锁定马有财,揪出林文斌,再到确认韩大山、韩小川二人为重大嫌疑人,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三十天。
    在这三十天里,此案可谓跌宕起伏,迷雾重重。每一次发现线索,掀开迷雾,我们以为就快要看到光明的时候,门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关上,也不知道这一次,是否能够让我们如愿以偿,找到真相!
    商丘市公安部门收到请求后,经过调查,将嫌犯相关信息传真回大盘县。这些资料包括了嫌犯近照、身份证、档案等等,除此以外,还调查到他们的行踪情况。今年3月底,二人买了两张长途汽车票前往蓉城,至今下落不明。
    看来韩大山、韩小川在大盘县作案之后,并没有潜逃回老家。以大盘县为起点,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只是不知道他们往那个方向逃窜隐匿,又或是,如今躲藏在哪个不知名的乡村山林中。遇到这种情况,最有效的方法是发布通缉令,追捕在逃嫌犯。
    黄叔打了报告申请,很快,市公安局发布了通缉令,通缉韩大山、韩小川二人,张贴出二人近照,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每人给予人民币200元奖励。
    这一次,我们总算是交上了好运,没过多久,就接到土桥镇一位热心群众打来的举报电话。电话里说,三个月前巴山茶厂招聘工人,来了一名外地人,身上证件、钱财、衣物、都被车匪路霸抢走了,没钱返乡。大伙同情他的遭遇,将他留在茶厂帮工。
    土桥镇靠近巴岳山南麓,巴岳山则位于渝城大足、铜梁、永川三区交界处,隶属永川地界。离开大盘地界往东行,不过百里之遥,便是群峰峻秀,层峦叠嶂的巴岳山。此处不仅自然风光秀丽,而且还是我国最早的贡茶——水南茶产地,巴岳山茶早在明朝永乐年间便被定为蜀王贡茶。茶厂依山势而建,在山中林莽间错落有致,袅袅炊烟升腾,隐约可见其轮廓概貌。
    说完了茶厂历史,顺便再提一嘴关于车匪路霸的往事。
    九零年代是长途运输兴起的年代,这个时候开始出现成规模的货车运输,特别是私人运输队的兴起,让中长途货运司机成了高收入人群,这群人自然也成了被抢劫的热门对象。
    货运兴起同时,针对货车司机的抢劫也爆炸式增长。许多地方甚至出现了这样的名言:走过三江六码头,难过XXXX州、火车好坐,XX难过。
    那时候火车经过某些站点时,乘务员都会紧张地广播:“各位旅客同志请注意,XXX站到了,马上会聚集大量犯罪分子,请各位看管好自己随身物品,不要随便下车。”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车匪路霸非常猖獗,这种情况持续到本世纪初,经过国家大力整治之后,才逐渐变得销声匿迹。那时候,时不时就会从电视、报纸、收音广播中看到、听到关于车匪路霸的各种报道。
    后来,我们又从黄叔和我爸口中,陆陆续续,听说过许多关于打击车匪路霸的故事,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此处略过不表,让我们继续回到本案这通举报电话当中。
    来茶厂帮工这名外地人,不会说川话,操着一口山东口音蹩脚普通话,人非常老实,少言寡语,也不惹事,也不爱跟人打交道,一味肯干活,大家也多信任他。
    直到打电话这位热心群众去镇上办事,无意中看到通缉令上的照片。他越看越觉得,照片上嫌犯韩小川,跟茶园新收工人长得非常挂相,尤其是右眼角下方,有一颗泪痣,无论大小、形状、还是位置,都一模一样。
    这位热心群众思考了半天,觉得茶厂新来那名帮工,外貌口音特征都实在太符合通缉令上的描述,于是打通了举报电话。
    接到举报电话之后,黄叔立刻跟渝城公安部门进行了电话联系。严格来说,蓉城跟渝城属于两个不同行政区划,需要渝城公安部门予以逮捕嫌犯后,再移交至立案地公安机关。
    商量完以后,因为巴岳山距离两地都挺近,大家决定协同合作,将嫌疑人抓捕后,由黄叔他们带队将嫌疑人押送回大盘县。
    这种情况下,我跟小胖自然是不便掺合进来。我俩眼巴巴地目送黄叔一干人等离开,他们乘车前往巴岳山,缉拿嫌疑犯韩小川。
    车已远去,冒出地烟气都已经消散了,小胖还在眼巴巴地看着,动也未动。
    “我们要不要买张去巴岳山的车票,偷偷地跟过去?”小胖转过头问我。
    “你可别犯傻,你爸他们可是坐的专车,并且人人都佩戴了武器。且不说,有没有直达到土桥镇的大巴车,就算是有,等我们买完票,到时间坐上车,再到了地方。这么算下来,估计他们也都早完事了,都坐车回来了。更何况,咱们刚刚讲的那是直线距离,坐大巴过去还指不定什么时候到呢!
    还有啊,你别不长记性,没听到他们刚才说起车匪路霸的事情么!我们两个,还是算了吧!”
    “哎呀!你说这事整得!让人干着急,一点办法都没有!也不知道高速公路啥时候修好,修好了,到渝城就快了!”
    那个时候,我俩谁都没想到,小胖口中那条高速公路在半个月后,即将通车。正是有了这些如同雨后春笋一般大量兴建的高速公路路网,才使得“拦车断路”这种作案方式,失去了作案空间,也为后面全力整治车匪路霸打下了坚实基础。
    眼瞧着黄叔他们一行五人前往巴岳山缉拿嫌犯,我跟小胖二人闲来无事,终于记起了自己学生的本分,再过半个月,可就要开学了!
    无论我跟小胖打赌输赢如何,这一次让我觉得非常欣慰,小胖他终于不抄作业了,但是随即而来我变得十分后悔!!!
    因为这厮偷懒太久,哪哪哪儿,他都不会,每每问起我,我都几欲抓狂,真想把他脑袋劈开,看看里面装的是不是豆腐渣!
    我实在被他问得没耐性了,“这样吧,咱们休息会儿!不然,我就得打人了!上次你爸答应请我们喝羊肉汤,我还没喝着!今天中饭你就请我喝羊肉汤吧。我要是心情好点,这个老师的苦差事还能忍忍干下去,要不然,我可是要撂挑子不干了!”
    小胖无语,但他还算是个聪明人,“行行行!小王老师,只要你吃得下,油条、糍粑块管够,先说好啊,羊肉汤只能买一碗!!!”
    羊肉汤论碗卖,一碗五块钱,里面肉啊羊杂什么的定量,但是汤管够,不算钱,油条糍粑价格一样,都是五毛,小胖这算盘打得飞起。
    “那行,我还要两根油条,两块糍粑!”
    “这么多,你吃得下吗?都快赶上我的饭量了!”
    “我吃下的都长在个子跟智商上了,跟你不一样,你吃下的都长成肥肉贴你肚子上了。你点就是了,你少吃点啊,我肯定是能吃下的。”
    ……
    片刻之后,我俩便来到卖羊汤的早餐铺子前。大锅里正咕嘟咕嘟着雪白的浓汤,香气在空气里堆叠,把我跟小胖馋得口水直流!
    “老板,我们这边要两碗羊汤,多放香菜葱葱,一点点油辣子,再来八根油条,五块、啊不,还是六块糍粑好了。”
    我顿觉无语,两碗冒尖的羊汤比我脸都大、八根大油条、再加上六块炸糍粑块,这饭量,我可赶不上。在羊汤的香味弥漫中,我跟小胖二人大快朵颐。
    日子过得飞快,小胖这几天被暑假作业虐得那是一个鬼哭狼嚎,而我,每天都在咆哮,主要是被他给气的。两天之后,黄叔一行押解着一个蔫头耷脑的犯人从土石镇返回大盘县。
    将犯人收押之后,众人未待休息,便又立即开会商量要如何审那韩小川。
    怎么审韩小川,确实是值得一番思考。到目前为止,大伙都没有收到关于韩大山行踪的任何线报,也不知道,韩大山跟韩小川二人是如何失散,或是二人早就定好了计划要分开潜逃,又或是在潜逃这段日子里发生了什么未知状况。眼下这种情况,只能指望能够从韩小川口中套出关于韩大山的行踪消息。
    蒋叔提议,再捋一遍二人的档案资料,这个时候,我跟小胖二人方才第一次听到关于这俩人的个人资料,全版。嗯,是的,开会时,我跟小胖又继续蹲墙根下偷听来着。
    韩大山身高183公分、体重78公斤、三十二岁、AB型血;韩小川身高174公分、体重83公斤、二十九岁,O型血;二人是远房表亲,均为山东省商丘市老王集乡人。这俩人在乡下成日里偷鸡摸狗,坑蒙拐骗,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二流子。
    1993年到1994年这两年时间,两人并没有待在家乡,档案记录他们前往省城齐城,说是要去赚钱。一直到95年过年前,二人才从齐城回到家乡,3月底,又购买了长途汽车票前往蓉城。
    二人是如何跟远在川省蓉城,大盘县陶家沟乡下地方的马有财搭上线,档案里没说,留给我们继续挖掘。
    但在此刻,我突然注意到了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这件事就是韩大山的身高,183公分,这个高度,与我们在枯井中发现尸体身高非常接近。
    我老妈在县里外科手术室工作,因为我爸的关系,虽然她没有上手做检查,但是经常需要配合医生工作,并填写尸检报告,再搞点收尾工作什么的。报告上经常会出现人在死亡之后,测量的身高会比家属提供的身高少那么几厘米的情况。
    这种情况很好解释,人死亡之后,因为肌肉大量脱水会导致身型缩小,身高自然也会矮上那么几公分。
    所以,当蒋叔提及韩大山身高,联想到他目前下落不明,再联想到井里那具尸体,我心中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假设。
    莫不是这两个笨贼杀人未遂,反而被人所杀,二人行径被林文斌撞破之后,被林文斌设计反杀。
    想那林文斌的智谋,能够李代桃僵,设计将马有财烧得灰飞烟灭,连渣都没剩下,反杀两个笨贼,也不是没有可能!
    这一切推断假设依据在于,井里面这具尸体,究竟是不是便我们一直遍寻不着的韩大山。
    这两天,把第三个故事重新看了一遍,进行剧情逻辑复盘,果然被自己找到两处疏漏的地方,介于天涯回复不能编辑的问题,所以就只好先这样的,在其他平台相关剧情逻辑BUG已经修复。今天再更新一章。还有一章,第三个故事就写完了,接下来就是第四个故事。
    从一月份到三月份这段时间内,有几个山东省区号的电话号码频繁地打到这家电话超市。虽然电话号码不一样,但区号都一致,通过电话本,我们很快地查到,这个区号的归属地,山东省商丘市。

    应修改为:
    从94年11月份到12月份这段时间内,有几个山东省区号的电话号码频繁地打到这家电话超市。虽然电话号码不一样,但区号都一致,通过电话本,我们很快地查到,这个区号的归属地,山东省商丘市。
    ————————————————————————————
    1993年到1994年这两年时间,两人并没有待在家乡,档案记录他们前往省城齐城,说是要去赚钱。一直到95年过年前,二人才从齐城回到家乡,3月底,又购买了长途汽车票前往蓉城。

    应修改为:
    1993年到1994年这两年时间,两人并没有待在家乡,档案记录他们前往省城齐城,说是要去赚钱。一直到94年11月,二人才从齐城回到家乡,1月初,又购买了长途汽车票前往蓉城。

    ————————————————————————————
    最后一处:就不写了,留个小虫豸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三卷 第二十章 兄弟阖墙
    心里面有了这个念头,我便急于验证真相是否如此。这其实很好验证,只需要将韩大山血型与井中尸体血型比对一番便可知晓。我拉拉小胖,将自己猜测告诉他,让他一会儿给黄叔递个话。
    “你自己咋不去说,非要我跑腿,你现在说也行啊,趁着大伙都在。”小胖低声问我。
    “你傻啊,这不就把咱俩偷听的事情暴露了吗?更何况,打断别人开会,不是个好习惯。”
    “……”,小胖无语。
    “你还真当他们不知道咱俩在墙根底下偷听么?听了这么多回了,那回不是他们故意开着窗户,让声音飘出来。”
    “就算是知道,但好歹也得装个样子不是!”
    “……”,小胖继续无语。
    “……,你两有啥话,还是进来说吧!”黄叔一脸无奈。
    我跟小胖一抬头,这才注意到,就在我两讲悄悄话时,墙后窗前已经围了一圈人,都在那里探头探脑偷听我两说啥呢!
    额,这还真是尴尬,偷听者也有被偷听的一天。这叫什么,这就叫悖论吧!假装镇定地干咳两声,我跟小胖进屋,跟大家一起开会。
    “我想咱们可以先验一下,韩大山血型是否跟井中尸体血型一致。如果一致,继续往下推,我认为可以假设有以下几种情况。
    情况一,林文斌发现这二人行径,设计弄死了韩大山,韩小川受到刺激,所以才会逃匿。不过,结合之前林文斌的供词,这种情况可能性比较小,低于百分之四十五。
    情况二,马有财发现自己雇的杀手没有弄死林文斌,一时激愤,把韩大山弄死了,韩小川见到这一幕,为了保命,选择逃匿。这种情况,我有些存疑,因为尚未验证是否可行。我说的可行是指,马有财能不能弄死韩大山。
    目前,我大概就是这么想的。弄清楚这个问题,有了筹码在手,才能更好地审问韩小川,让他开口说真话!”
    “不错,讲得真好!是这么个道理!我怎么没想到,还有这种可能性!”蒋叔特别给我面子,开口挺我。
    黄叔沉思片刻,“这样,你们先说着,我去把尸检报告拿过来,先验证一下血型!”黄叔离开会议室,大伙都松了一口气,气氛立刻变得轻松许多。
    “我再提一个疑点,大家一起分析一下。咱们找到那具尸体,小明你当时没看到,你到那会儿,尸体已经包裹好送回县里了。
    因为井里尸体是我帮着捞上来的,所以我看得很清楚,伤口大多集中在胸口位置,双臂位置有少量分布,证明受到袭击之后,死者进行了格挡抵御;致命伤是砍断了颈部大动脉,都是正面伤,系柴刀砍杀至死。别说叔没给你提示啊!小明,你再回忆回忆马有财那个头!”蒋叔又提醒我道。
    伤口大多集中在尸体正面胸口位置处!!!我站起身来,假装自己手里有把柴刀,向空气中劈砍了几下,似乎有些不好测量,我用目光巡视一圈,“我想请个子高点的叔叔帮我实验一下。”
    “终于轮到我出场了!”一个黑瘦面皮,一口大白牙,有些眼熟的年轻叔叔推开凳子站了出来,“我认识你,你却不认识我,先自我介绍下,我叫罗东来,悬山村那会儿,我就见过你们。久仰你们两个小朋友的大名了。我身高是1米76,队里个头最高那个,正是区区在下是也。”
    这位叔叔不仅面熟,声音听着还耳熟,我立刻记起来了,他就是发现三轮摩托车上,那片树叶那个人!
    “谢谢罗叔,麻烦你站上面,配合一下。”
    “小明,配合没问题,但别叫叔,显老。我才刚毕业,叫哥,叫罗哥。我也就比你大了那么六七八九、十一二三岁吧!”
    众人使劲憋住笑!
    好吧!
    我从屋外摸了块板砖回来,让小罗哥直挺挺地站在板砖上面,自己则曲着腿,朝着他的位置,用手刀空劈了几下。
    我身高是1米68,比马有财高了3公分,比林文斌矮了2公分,想要正面击杀一个比我高了15厘米的对手,自然需要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动作还得流畅,否则很容易被对手发现破绽,转头将我制服。
    我尝试了几次以后,得出一个结论,无论是马有财,还是林文斌,若是他两动手,想要正面砍死韩大山,伤口似乎应该靠近胸口下方才对。要不然,这两人都得跳起来,或是把胳膊高举过头顶,这么去砍,才能在韩大山的胸口位置留下大量伤痕。
    想到这二人举着把柴刀,脚下垫块板砖,再飞扑腾空,一跃而起,从上往下砍下去的画面,还挺滑稽,不是要杀人,倒像是在演喜剧片。
    算了吧,我的假设不成立,这俩人都应该不是凶手。
    “我倒是有个大胆的假设,不知当讲不当讲!”小胖学着小罗哥的语气,突然开口。
    “你讲就是,别拽文,那不是你的风格!”我给他翻了个白眼。
    “哦!”小胖挠挠头,“会不会是韩小川杀了韩大山呐?”
    这个假设倒是新鲜,我还从未有过这种推测,毕竟两人是远方表亲,不至于对自己亲戚下如此狠手。况且,这两人还一起结伴出门打工这么长时间,哪怕是当杀手,都是抱团在一起,按道理,没有杀人动机啊。
    “你依据是啥?”
    “我是这么想的。这两天你不是给我补课吗?排列组合,你看这起案件中利害关系人,说白了就这么几个,林文斌、马有财、陶二妹、韩大山、韩小川、李前进。”
    小胖掰着指头一一给大伙数过去。
    “用其他人跟韩大山做组合,已经排除了林文斌、马有财。要是按照你们刚才那个身高依据这个客观条件,陶二妹就更加不可能了,她比马有财更矮,又排除一个。
    接下来是李前进,按照逻辑关系来说,林文斌都没可能杀了韩大山,李前进就更加不可能了。从时间顺序来说,井里面这具尸体死在马有财前面。那时候李前进还不知道马有财那件事,他又不认识韩大山,跟他也没有仇怨,又排除掉一个。
    剩下的,就只有韩大山、韩小川组合了。”
    “不错,如果用数学来推理,你讲得非常有道理,我认可你的假设。”
    我非常欣慰,这孩子总算是把我话听进去了,这两天数学没白补。
    “啥,排列集合,我没听岔吧,这不是高二数学课内容吗?你俩不是才初一,怎么就学到高二了!我才刚刚大学毕业,这就换教学大纲了!”小罗哥十分疑惑。
    串课了,我这才意识到,怪不得这两天数学小胖学得一个鬼哭狼嚎,原来我把我的课程进度,当作他的,给他补了高二数学。
    “这个不是重点。”我连忙岔开话题,“重点是这个组合是有可能性的,只要,我们找到杀人动机。”
    “这样吧,要不我们诈一下韩小川,告诉他,我们已经掌握了他杀害韩大山的证据。”又是一位我不认识、白净面皮叔叔开口道,“我没东来那么不要脸,你们叫我小白叔就行。”
    他咧嘴一笑。
    ……
    “不错,是有这种可能性,就依你们讨论结果,先诈他一诈。”门口突然传来黄叔的声音,也不知道他在外面站了有多久。
    “小明,你刚才做得假设是真的,韩大山血型跟井里尸体血型完全一致,井里这具很有可能就是韩大山。”
    黄叔掷地有声地告诉大伙,他从档案袋中找到的答案。
    我知道,我们离真相,又近了一步。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三卷 第二十一章 枯井裸尸案终章
    没想到韩小川不经吓唬,我们一诈,他便一五一十全部招供了。他二人跟马有财的渊源要从1992年开始说起。
    1992年,南方谈话发布中国改革进入了新阶段,祖国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股春风吹遍了大江南北,也吹进了老王集乡两个不学无术的二流子耳朵里。他们眼馋地看着身边村人日子过得越来越好,他们迫切地希望自己的生活也能改变改变。
    1993年,韩小川跟韩大山二人怀揣着一个想要发家致富的赤诚梦想,坐上了前往齐城的长途汽车。可是,当他们到达齐城之后,发现境况似乎跟在家乡时也没什么两样,还是那么穷,似乎,更穷了。就在此时,二人认识了当地一名唤作猴哥的街混子,猴哥给他俩指了一条“发财致富”的明路。
    “你俩不是想发财吗?猴哥我这里倒是有个好点子,能保你二人吃香的喝辣的,就是得豁得出命去,你俩敢吗?”
    二人一听能够发财,眼睛都亮了,觉得好日子似乎就在眼前,但一听说要豁出命去,韩大山又十分犹豫,迟疑片刻,没有接话。
    哪晓得韩小川一听能发财,就什么都顾不上了,“猴哥,我俩这一身上下,穷得叮当响,若说还能拿得出点什么来,也就只剩下这条命了。你要是能够看得上眼,能够带着我兄弟二人一起发财,你就是我们的再生父母。”
    猴哥嘿嘿一笑,“小老弟,你有这觉悟,何愁钱财不到手。我实话跟你们说吧,我瞅准了一桩好买卖,就差几个帮手,怎么样!敢不敢入伙干点大事。”
    韩大山心下疑惑,“猴哥,你不是想去抢銀行吧?逮住了就只有一個死啊!那個我們可干不了!”
    “呸,瞧你那個傻樣兒。”猴哥冲著韩大山吐了一口唾沫,“你當我是傻的嗎,還搶銀行,就你那樣兒的!傻大個一個,你有武器嗎?你有槍嗎?你有買槍的渠道嗎?怕是連槍是什麼都沒見過吧!还抢銀行!”
    “不是抢银行吗?那就好说,那就好说!”韩大山连忙堆出一脸谄笑打圆场。
    “吃过扒鸡没有?”
    韩大山脑子有些拎不清,这不刚刚还在说抢银行吗,怎么又说到吃上面了。
    “吃,吃过啊,那,安德扒鸡,味道还不错,谁不知道啊!”
    “那你们坐过火车没有?”
    “那倒是没有!”韩大山韩小川异口同声地摇摇头。
    “哎!果然是两个乡巴佬,告诉你们吧,那铁路沿线,一路上各个站点都有人卖扒鸡,生意可好做了!把鸡做成路菜,沿着铁路网卖到全国各地也就这独一份儿了。”
    “合着你是让我们去站点卖扒鸡啊?说得那么吓人,还说什么要豁出命去。猴哥你可真是……爱开玩笑啊!”
    韩大山呼出一口长气,原来发家致富是这么一个发家致富,不是抢银行就好。
    “呸,你个乡巴佬,你看猴哥我是拎着篮子去火车站卖扒鸡的主吗?我要是卖扒鸡,要你俩干嘛!帮我拎篮子啊?再说呢,卖扒鸡,得卖上多少只鸡,才能发家致富!”
    “那你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嘛?”韩小川凑近猴哥问道。
    “算了,算了,不跟你们两个乡巴佬绕圈子了。你们看,那扒鸡生意这么红火,从安德到齐城这条道上,来往运货的车队那是络绎不绝……”
    “我懂了,猴哥,你的意思,是我们三个人搭伙去劫那些运货的车。抢一车扒鸡回来……卖……!!!”
    “你傻啊!我抢一车扒鸡回来干嘛!再说吧,我又不会开车,我们就三个人,能抢几只鸡回来!我要抢的,是钱,是那些货老板身上的钱,是那些货车司机身上的钱。有了钱,干啥不好使,要买多少只鸡,就买多少只鸡,还用得着去抢一车回来!”
    “劫车抢钱!!!”韩大山韩小川二人吃了一惊!
    “那,那些货老板不知道带存折吗?也不一定非带现金啊!”
    “嘿!你这个榆木脑袋,非跟我杆是吧。有钱就抢钱,没钱就抢存折,要是都没有,那就抢货啊!要是什么都不带,那他还做什么生意,跑什么货运!”
    “是是是!是我考虑不周!”
    “不过,那些货车司机都是跟车队的吧!我们三个怕是打不过他们那么多人!”
    “你这个话说得有点脑子,这进货的身上有钱,那送货的送完了货,身上也不得有钱了吗。我都打听清楚了,不是每一次都是大车队,也有散户,比如说那些送货的鸡贩子。我们先盯准那些散户,抢些落单的,等万事俱备,再干票大的!
    而且啊,你们以为这生意就只我一个人盯上了吗!实话告诉你们,拦车截道的大有人在。沿途有些村里面,白天人种地,晚上人当匪,蒙了面,一个村的人都出来劫道,抢完之后,往那山林子里面一躲,谁能认得出,谁能找得着,那日子过得别提有多红火了。
    遇上那种大车队,我们抢不了,但他们行啊,跟在他们后面,等他们火拼完,我们趁机捡点漏,也够花花的了!
    甭说猴哥我没提携你两,看一看,我连劫车的家伙事都准备好了!无论是啥车,都怕我手里这些玩意儿。”
    说话间,猴哥从地上捡起一个套着网兜的黑色塑料袋。二人打开一看,里面全是碎成大块的玻璃渣子还有大铁钉。
    “这可是用来扎轮胎的。告诉你们,我还有好多手段没有使出来呢!”
    没想到猴哥对于劫道这一事,果然早有准备。
    ……
    阴差阳错间,三人第一次劫道,就劫到了到此地考察生意经的鸡贩子马有财身上。马有财跟着一个本地鸡贩进了加工厂,聊完生意经从工厂一出来,就被这三人盯上了。
    ……
    “我们劫了马有财之后,猴哥让我们把他打残了扔到山里面。说实话,那是我们第一次劫道,心里害怕,就没有这么做,偷偷把他给放了,还留了100块钱给他当路费。他也没说啥,留了一个电话号码,让我们以后有难处的时候去找他,说是要报答我俩的不杀之恩。”
    ……
    “劫车抢钱这个事情,也没有那么好做,风险太大,还要随时躲避公安的抓捕。1994年11月份我们跟猴哥一拍两散,然后回到家乡,想起那个电话号码,于是就试着给他打了个电话。马有财在电话里告诉我们,他有笔生意要找我们做,做成了,就给我们三万块钱,他让我们去蓉城找他。”
    原来,这便是马有财跟韩大山、韩小川二人相识的经过。
    “我们到了蓉城以后,马有财告诉我们,他有一个仇家,只要我们把他这个仇家杀死,他就给我们三万块钱。三万块钱,够在家里盖一栋新房,再娶个媳妇儿了。只需要杀一个人,就给这么多钱,我跟韩大山两人就答应了下来。
    “你为什么要杀死韩大山?”
    “不是我要杀的,是马有财逼我杀的。……,如果不是我杀他,那就是他杀我,我也是逼不得已才这么干的……”
    韩小川娓娓而谈,给我们讲诉了事件真相。
    1995年1月份到4月份这段时间,韩大山、韩小川二人使出浑身解数试图暗杀林文斌,但,都被林文斌一一识破,人没杀成,又让他起了警觉之心,时间还拖了那么久,马有财渐渐地变得越来越焦躁。
    “人,你们没给我杀成,还有脸问我要钱?”
    “那我们也得过日子不是,你好歹给点钱,让我们能吃饭啊!这样,我们才有力气去帮你杀人。”
    “……行……!钱,我可以给你们,但是这气我不能不出!这么着,我总是要见点血,才会出这钱的。你们两就先杀一场吧,谁能活下来,我就把这三万块钱,全都给他一个人,也算是报答你们两个,当年没有杀我的‘恩情’了!你两先考虑考虑吧!”
    ……
    “本来,我跟韩大山商量好,要在马有财面前演一出戏,假意要砍杀对方,趁着马有财不注意的时候,一把制服他,再把他身上的钱抢过来。
    可是,那天夜里,到了苞谷地,韩大山一刀朝我捅了过来,我这才知道,他是真起了杀心,想要杀了我,他想要一个人独吞这笔钱。
    是一人各得一半,还是一个人独吞那三万块钱?那个时候,我方才想明白,为了钱,他连我俩的兄弟情分都可以不要。
    那种情景之下,不是我死,就是他亡。
    我逼不得已,为了自保,只好杀了他。
    这真是马有财逼我的。
    事后,我才知道,原来那一天,马有财又单独去找了韩大山,告诉他,只要他杀了我,就把三万块钱全部给他一个人。
    ……
    杀韩大山,真的不是我的本意,是马有财逼我的,我才会这么做。”
    ……
    原来,这便是枯井中韩大山死亡的真正原因,只是真相真的如同韩小川口中所说的那样吗?
    我想起了韩大山尸体上的那些伤痕,那些分布在他手臂两侧的格挡伤,如果是韩大山先起了杀心,出其不意,一刀朝韩小川捅过去,那这一刀必定是使出全力,再加上他的身高体型压制,又怎么会给到韩小川反扑的机会。
    也许马有财后来私下里真正找的人,是韩小川而不是韩大山。这么想来,那些伤口才会更加合理一些。为什么韩小川要颠倒事实,我想,他在负隅顽抗,做最后的挣扎,他在妄想能获得减刑的机会。
    唯一知道真相的两个人,一个化成了灰,一个永远开不了口,只要韩小川在这一点上咬死不松口,他口中说出来的或许就是答案了。
    可无论如何,这些都不会改变他杀害了自己兄弟的事实,要是再深入挖掘一下,说不定,还能挖出1993年至1994年11月这段时间,他们在安德齐城一带更多的犯罪事实,只不过,我突然觉得有些意兴阑珊起来。
    ……
    “小明,你一个人躲在这儿做什么?”小胖从身后拍拍我的肩膀,“案子都破了,赌,你也赢了,你不高兴吗?”
    “没什么高兴与不高兴的。我只是在想,这个案子,是我目前遇到过,最离奇,最反转,最富有戏剧性的案子了。里面的这些人,无论是加害人,还是被害人,没有一个是无辜的,或多或少都犯了罪。
    我只是觉得,一直以来,咱们破案,都是为了想要还被害者一个公道。可是,我为啥要为这些害人的凶手去找寻找真相呢?想想就觉得有些浪费自己的时间!还不如多做几套题,来得实惠。”
    小胖哈哈一笑,“你现在这个调调,还真有点像是我爹当年的样子。
    他年轻的时候也遇到过类似的案子,郁闷过好一阵,不过后来自己想通了。我妈还问过他,问他究竟咋想通的。”
    “黄叔怎么说?”
    “我爹说,‘这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完美的受害人,难道骗子被人杀了,就只值一句活该吗?难道,不该为他,同样,也讨回公道吗?’
    他这样问自己。
    可见做警察这一行的意义,就在于,‘为死者言,替生者权’!你知道这话的意思吧!”
    “我咋会不知道呐!瞧你那嘚瑟劲儿。意思就是,为死者讨回公道,为活着的人捍卫权利。”
    无论受害者,是否完美。我在心里暗暗地说道,心中也终于释怀。
    “哦!对了!其实,我老早就想问你一件事情,你这一天到晚的,不是在刷题,就是在准备刷题的路上,为啥啊?
    我也没觉得你是因为这些题有趣才去刷的啊!除了能够帮助你破案这个理由啊!虽然也是条理由,但是嘛,我总觉得你说的不是真正的原因。”
    “因为啊,我想要把命运抓在自己手上,我想要过有选择的人生。对于现在的我而言,这有这一条路。
    我不想,像我爸你爸那样,一辈子都待在这个大盘县里,我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那你可以出去旅游啊!旅游也可以见识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小胖挠挠头。
    “那是不一样的。”
    “想一想马有财、林文斌;想一想韩大山,韩小川吧!我从未觉得,他们真正抓住过自己的命运。如果在做选择时,有另外一条道路,那么结局会不会变得不一样。”
    小胖十分不解,但是,我已经不想再跟他解释了。就这样吧,总有一天,他自己会回过味来,我说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枯井裸尸案,终!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四卷 少年不识愁滋味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我跟小胖站在魁星阁的钟楼上,远眺着苍茫大地,看暮色沉沉,夕阳向晚,倦鸟归巢……
    腹中突然传来几声咕噜咕噜地声音,打破了此时的寂寥。我实在饿得不行,饥渴难耐,但,一点都不想回家。
    最近,我跟小胖颇有些少年的愁闷事儿,这缘由嘛,要从我俩的懒惰脾性开始说起。
    枯井案刚结案,也没啥新案子,除了读书之外,我过得甚是悠闲。每餐我都吃很多,不过,也没长胖,这吃下去的都长个头上了,不像小胖,吃得多又不爱动弹,最近又敦实不少,瞧上去很有些石头墩子的憨厚劲儿。
    他跟我差不多,爱静不爱动,都是宁肯躺着绝不坐着的懒货。只不过,我躺着的时候,脑子还在思考,他躺着的时候,存粹就是在找地方睡大觉。可在大人眼里,我俩都是一样一样的,都是两只吃饱喝足,无所事事的肥猪仔。
    “你俩再这样下去可不行啊,这么着,从明天早上开始,小明,你跟小胖两人,都去公园的大榕树下汇合,我跟你俩找个教练练体能。”
    黄叔说,我跟小胖体能都不咋样,一定要好好抓抓这一块,再接再厉,拿下中考体育这座大山,争取考入县里最好的高中。
    我跟小胖顿时一阵哀嚎,考试就考试吧,但是练体能,这,不是要了我俩的命吗?
    再过几天,就是开学的日子,这也意味着,我跟小胖即将升入初二,离我们中考的日子越来越近,算算时间,也就还剩七百天不到。
    七百天,对于我来说,还挺长,没啥好着急。我算是丝毫不慌、成竹在胸、稳操胜券,当然,除了体育之外。对于小胖,就有些不够用了。新学期新气象,小胖终于有了紧张感,他不再像之前那般,浑浑噩噩度日子,也不再抄作业,开始抱起课本,死命温习起来。
    黄叔老怀甚慰,每天看小胖的眼神都十分慈祥,不过慈祥了没几日,他又恢复了平日模样。不愧是老江湖,看问题一眼就抓住了重点,他决定添一把柴,加一把火,一定要把我俩送入县里最好的高中。于是,便有了起初的那一幕。
    “你要是还像之前那样,你爹就不会有期望,你爹若是没期望,就不会像现在这般好似打了鸡血一样,想着法儿地折腾咱俩!”我对着小胖一通抱怨。
    虽然看到小胖上进,我还是很欣慰的,可一想,自己这是既要当小老师,又要跟着他一同练体能,我就忍不住想要吐槽几句。
    “哎!!!”我俩对视一眼,深深地叹了一口长气!
    “怎么办!躲肯定是躲不过去的!”
    “还能咋样!只能硬着头皮上呗!”
    第二天清晨5点半,我们来到约定的集合地点,公园大榕树下。
    晨光熹微,雾气袅袅,老榕树上挂满了红布条,在早晨微寒的清风中,猎猎作响,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驱走了晨起的困意。
    一个黑影突然从老榕树背面跳了出来,紧接着,响起了一声熟悉地声音,“哈哈,小孩儿,想不到吧,你们的教练竟然会是我!”
    嘿!我当是谁呢,原来是刑侦大队的小罗哥。我没带眼镜,看不大清楚,不过,他一说话,我便认出来了。
    “小罗哥,真是你啊!我常听老爸提起你,说你身体素质超棒,是我们队里体能最厉害的那一个!原来你就是我们的教练!真是三生有幸,三生有幸!”
    “哈哈,别吹,别吹,低调啊,要低调!”小罗哥满脸笑容,举起一只手阻止小胖继续吹捧下去,“虽然你说的也是事实,不过啊,我绝对不会因为你夸了我几句,就对你俩放水的!”
    “来吧!跟着我一起做,把身体都活动开。对了,就是这样!今天咱们头一次训练,先意思意思,以后再慢慢加强,今天嘛,先热个身,绕着公园的山路,来个越野跑,也就意思意思啊!跑个五六七八公里吧!不要掉队!不然,可是会有惩罚的。”
    苍天啊!大地啊!你何苦要来折腾我们啊!我跟小胖一面哀嚎,一面跌跌撞撞地跟上小罗哥逐渐远去的背影。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开学,一到初二,每门学科老师都跟开了外挂似的,滔滔不绝,全力输出,火力全开,连一向闲散惯了的我,也不由得随着周围逐渐改变的氛围变得紧张起来。
    而我身边的小伙伴们,也在一天一天地发生着变化。只是那个时候,我每天都困得半死,有点闲功夫,就是趴在桌上睡觉来着,丝毫没有察觉,发生在他们身上,那种缓缓而来,而又无可逆转的,改-变!
    ……
    被折腾了好几天,突然传来一个好消息,我们马上要开始研学旅行。这趟旅行是整个初中生涯,唯一一次外出研学。时间约为三天,路线为:第一天清晨,驱车前往灌县的都安堰,休息一夜;第二天前往距离都安堰二十公里之遥的苍城山,夜宿苍城山;第三天下午,从苍城山返程回家。本次旅行,需要征得家长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以后,方可报名前往。
    “我们要在外面住宿两天耶!想想就觉得挺兴奋的!怎么样,小明,你去不去?”小胖问我。
    当然要去啊,可以在外面逍遥三天,这三天前后还可以以此为借口,跟小罗哥请假不去训练,四舍五入下来,岂不是能有一个礼拜的快乐逍遥时光,我自然是要去的。
    可是,老爸老妈不同意,理由是,没有父母陪伴,担心会出意外。
    “我跟你们出去查案,你们都不担心,怎么我出去旅游一下,你们反倒要操心了呢?”
    “那能一样吗?你出去查案的时候,你师傅可是寸步不离,你师傅没在的时候,还有我跟你黄叔看着你俩。这次又不一样,只有你们这群小毛孩,这叫我们怎么放心。”
    提到肖大爷,我心中有些惆怅,我都已经小半年没有见过他了,也没有他的消息,也不知道他如今在哪里,过得好不好。我跟肖大爷朝夕相处了一年多时间,这段日子,对我而言,就好像是在做梦一般。如果不是我耳朵上那对耳针还在,我几乎都要怀疑,这是自己曾经做过,一个最荒诞离奇的梦了。
    不过偶尔的惆怅,并不能阻碍自己,这颗向往自由的心灵。我死活吵着要去,并且写下了一封保证书,保证自己期中期末考试,一定考入年级前三名。
    老爸老妈见我去意坚决,磨不过我,终于同意下来。我也因此收到了人生中第一笔巨款,五十块钱!加上这些年收到的过年钱,零用钱,奖学金,杂七杂八加在一起,居然有一百块钱之巨!!!
    这么大一笔巨大的财富,让我感觉此刻的自己完全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有钱人。
    小胖也毫不逊色,比起我的财富来,不遑多让,居然从他老妈那里要来十张大团结,整整一百块钱!
    一百块钱,对小胖家来说,不算啥。黄婶随黄叔从西藏回来以后,又在川省开了一家土特产品批发商店,专门用来陶腾两地的土产,将川省的卖到西藏,亦将西藏的卖到川省,生意做得很是不错,自然不会把这点小钱放在眼里。
    “你再带两包肉干,我也好久没吃你家的牦牛肉干了。”我舔舔嘴巴,回味着记忆中的味道,那个肉干真的是特别好吃。
    “必须的啊,那是肯定要带的!”
    “哎!兄弟,你果然懂我!”
    ……
    我跟小胖为即将到来的出行,讨论得那是一个热火朝天。
    有人欢喜,有人愁!一群少年,正在为能够独自出门,兴奋不已,而另一群少年,也在为无法前往,暗自神伤。
    旅游需要自费,我们班上就有几个家境特别贫寒的孩子,对他们而言,这是一件十分尴尬的事情。他们插不上话,亦不知道,该如何回家对自己的父母开口,无论心里有多么地向往。
    那时候的我,因为太过兴奋,忽略了,他们的黯然。
    老实说,因为座位不在一处,我对他们的印象,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只是觉得他们都特别特别地努力,似乎学习就是他们人生中的一切,跟我比起来,他们实在是太努力了,我远远不及他们学习的刻苦程度。
    不过,其中有一个,我对他的印象却格外深刻。
    他的名字,叫做李文强,一个瘦瘦高高,学习刻苦的男孩子。不穿校服的日子,总是套着一件,似乎是由他父亲外套改制而成的老式中山装。我对他印象深刻,是因为他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除此以外,机缘巧合,我还跟他吃过一次饭。
    初一上学期,秋天的时候,开始上晚自习,有时候来不及,错过了饭点,小松便让我跟他一同回家吃饭。我很少去,自然是因为不想在小松家中遇到唐主任的缘故。开什么玩笑,去教务主任家吃晚饭,要是主任认识我了,岂不是会经常盯着我不放。
    不过这一次,小松告诉我,他爸妈都不在家,不在家,那便好。于是,我去了小松家,一同前往的,还有李文强。
    大人不在家,那自然也没什么好吃的,不过,我们享受的就是这种大人不在家的自由自在。小松也不会煮什么太过复杂的东西,他给我们一人煎了一个鸡蛋,然后就是煮挂面条儿。
    这天的晚餐,吃得实在是让我瞠目结舌,因为李文强一个人,就干掉了一斤干面条,注意哦,是一斤干面条。挂面煮熟盛出来,足足有一大盆。我尝了一口,小松的手艺不咋样,不好吃,我就吃一口,便放下了筷子,煎蛋也没吃,留在了面盆里。
    小松自己吃完一个煎蛋,两口面条,也停下了筷子。
    我从来没有遇到过,像李文强这般能吃的人,这么一大盆面条,吃到最后,他一个人全干掉了,连面盆里的汤汁,都喝了个一干二净。这食量,实在是太强,小胖绝对不是他的对手,我着实是有些佩服。
    回到班里,上晚自习前,我偷偷地问小松,“你煮这么多面条,一顿一斤,煮出来吧,至少得有三斤。你是把我们当猪来喂吧,也不怕把我们给撑死。”
    “我正是想把他给‘撑死’呢!”他低声说道,悄悄地朝李文强的位置努努嘴。
    “你不知道,我爸让我带他回家吃饭。他天天上我家吃饭,每天这么多作业,我还得给他做饭,我都快烦死他了。又不好说什么,只能用这个法子恶心恶心他,撑死他算了。”
    “不过话说回来,他可真是抠门到死啊!昨天中午在食堂吃饭,小胖的鸡腿掉地上了,小胖就说不要了,他立马捡起来,擦了擦,自己吃掉了,说是三秒钟以内捡起来,不算脏,还能吃,不能浪费。”
    “啧啧啧!!!”
    “哎呦喂!!!”
    ……
    这都是好久之前的事儿了,除了感慨感慨他饭量大之外,我们也是一时调侃,事后便忘了。但无论如何,我觉得这次研学旅行,他应该不会去的。直到晚上,班头让我收知情同意书的时候,我才发现,李文强的名字,赫然在这次研学旅行的名单当中。
    “你说这件事情啊!我偷偷跟你说,他旅游的钱,是班头帮他出的。说是看他学习挺苦的,成绩也不错,让他去放松一下,跟同学们一起留个美好的回忆。除了他以外,班里还有其他好几个家境贫困的孩子,只要家里同意,这回都一起去,班头把这钱都包圆了。”
    小胖偷偷告诉我,“你别说出去啊!”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很快,我便把此事抛到一边,继续憧憬不久之后的研学旅行!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四卷 第二章 长大也意味着离别
    这天早上六点钟,大伙儿已经集结完毕,浩浩荡荡的车队,从迎宾路一直排到了南门桥头。车队井然有序,一辆接着另一辆,载着顺城中学整个初二的学生娃们,在国道上行驶一段时间后,拐上了新修的川渝高速公路,一路风驰电掣向着目地的行驶着。
    车里吵吵嚷嚷,喧闹不已,班头老姜站起身来说话,“同学们啊,都安静一下,不要太兴奋了,省点力气,等到了地方,有的是时候让大家撒欢儿!我提个问题,大家思考一下,学校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为大家组织这样一次特殊的研学旅行?”
    “我知道,我知道,姜老师,我来,我来!”坐在我身侧的小胖率先抢答。
    “正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只有走出去亲自看一看,体验一下书中描述的情景,才会发现书中所说不及体验的万分之一。”
    “说得好!说得好!大家给黄剑同学鼓鼓掌!”老姜率先为小胖鼓起掌来,一时间,大巴车内,掌声雷动。
    “我再补充一点,这句话,出至明代董其昌的《画旨》:画家六法,一曰‘气韵生动’。‘气韵’不可学,此生而知之,自然天授。然,亦有学得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胸中脱去尘浊,自然丘壑内营。成立郛郭,随手写去,皆为山水传神。’
    希望大家在本次研学旅行中,真正体会‘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脱去胸中尘浊,丘壑自然内营’,此中深意。”
    老班的话,让我有所触动。我其实是一个很拧巴的人,表面上泰然处之,私底却下会思虑良久。最近我正在为,将来是学文还是学理而纠结。万万想不到,触动我的居然是数学老师说的一番话。由此可见,文理有别,但绝无高下之分,数学好的,未必就欣赏不来诗词艺术,班主任老姜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心里有了决定我便不再理会此事。
    小胖坐在我身侧,只是小松却不知道坐到哪里?我四下打望,发现他跟李文强坐到一处。他们两个又是什么时候相处得这么好?谁知道呢!我见他二人时不时说上一两句话,虽然不是十分热络,但也不至于冷场,我也放下心来。这段时日,小松很是郁闷,有人若是能够开解他,他又愿意跟人交流,就已经很不错了。
    此时,一名坐在最前排的青年男子突然站了起来,他举起手中一面红色旗帜开始给大家介绍。
    “同学们,现在给大家发的是景区地图,前排的同学请往后面传递一下。地图两人一张,请大家组成小队,结伴前往。我们的大巴车会停靠在景区北门位置。
    我是本车的领队,我姓张,大家可以称呼我为张领队。注意到我手中这面旗帜了吗,上面有个数字,5。大家要记住这个数字。这也是我们这辆大巴车的车号。
    下车之后,大家可以选择跟随我,或是你们班主任,或是自行结伴在景区里游玩。但要千万注意安全。
    地图上的红线标注为推荐路线,路线上红点里写的数字,是这段路程需要消耗的大致时间,单位为分钟。没有红线标识的地方,就请大家收起好奇心,不要去探险,以免发生危险。
    景区里面水汽充沛,路面湿滑,有些路段会临时封闭,加以修葺。大家在景区观赏时,需注意脚下路面,不要奔跑喧嚣,控制音量,切勿打搅其他旅客的游览。
    我们中午十二点会在地图西侧清溪园统一用餐,用餐结束后,大家可以在景区内继续游玩,下午五点,会在离堆公园对面的西门广场处,统一上车,前往住宿的旅社。还是5号车,跟我旗帜上的数字是一样的。
    最后,祝大家今天在都安堰景区度过愉快的一天。”
    拿到地图,摊开之后,我便开始计算今日的行进路线和时间。
    从北门行约7至10分钟,可以到达安澜索桥,在此处可以观赏岷江被鱼嘴一分为二,靠近玉女峰处为外江,另一侧水流相对平缓处为内江,这一段,大概需要耗时15分钟;然后我们可以沿着金刚堤向下走,过飞沙堰,雨桥,到达碑亭,这一段路程,大概耗时30分钟;碑亭北面约5分钟路程处,便是自然文化陈列馆,这个地方可以预留多些时间参观,25分钟即可;从此处东行,经过楠木林,便可到达我们中午吃饭的清溪园,大致需要20分钟。
    若是下车按照这条路线游览至清溪园,只需要1个小时40分钟。吃饭好似太早了一些,还是在自然文化陈列馆西行,15分钟路程之外有个伏龙观,可以再预留15分钟时间在里面观赏一番;然后去神龟池,一路缓行,绕过茶馆,到达古椿园,再绕回清溪园。
    若是这么走,总共耗时约为2小时20分钟,基本上能把北面和西面的景点都走全了,刚好还能赶上饭点,下午时间多,再去南面和东面的景区转一转,基本上就能看全了。
    ……
    我跟小胖讲起我的路线规划,让他挑一条。小胖粗粗地扫了一眼,便丢开了手中地图,感慨道,“小明啊,有时候,我觉得你活得挺无趣。什么东西都要算,跟个机器人似的,这景区就是一个圈,随便怎么走都行。你知不知道,这样会少了很多惊喜和乐趣啊?”
    我白了小胖一眼,“你想要什么样的惊喜和乐趣!用最少的时间,玩最多的景点,这叫物有所值。这叫懂得规划自己的时间。”
    “哈哈哈,我只知道,我要是不选,你是不是这一整天,都不得安宁。随时随地,都会试图把我往你规划好的路线图上拽啊!”小胖调侃道。
    似乎还真是这样!这是不是最近,小松不怎么愿意跟我说话,反而愿意跟他之前不爱搭理的李文强结交的理由呢!我反思了一下自己最近的行为。
    “行了,行了,我就跟你开个玩笑,你不必继续纠结了,我选两小时二十分钟这条路线。我又不是个傻子,知道好赖。”
    下车之后,大家立即散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一窝蜂地四散开来。只是走着,走着,我突然发现,我跟小胖、彭程、黄娇娇、居然又走到了一起,两年前曾经一同前往防空洞的探险小分队,意外地又重新集结到一处。
    “这可真是命运般地重逢啊!”我瞅瞅二货,又瞅瞅依然怯生生地跟在小胖身后的黄娇娇,却发现她的眼神依旧时不时地,就朝着二货身上瞟了过去,一如既往,如同我两年前见过那样。
    这孩子怎么还这样啊,都过了两年了,还是这么地,嗯,怎么说呢,没头脑、缺心眼、一根筋。
    哪知二货丝毫不在意,一路疾行,我们三人只好跟在他身后,追了上去。
    追了没多久,行至一个僻静的所在,前面的二货突然毫无预警地停了下来,突然冒出一句话来,“这次旅行回去之后,我可能就要退学了!”
    什么!!!我们三人顿时大吃一惊。最近这段时间,二货似乎并没有再做什么出格的事情,除了初一那次跳楼事件。怎么会,这么的突然!
    “你们知道,我成绩不好,我也不喜欢读书,勉强上了高中,也考不上大学。我爸说要给我找个出路,他让我报名去当汽车兵,青藏线上的汽车兵。说是当汽车兵,还能学一门手艺。我同意了,已经报了名,政审也已经通过了,很快就要入伍前往西藏。”
    “这次来,其实是想借这个机会跟你们告个别!我也没啥朋友,怎么说,你们三个都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所以,我想跟你们一起留个纪念。”
    “这么突然,你怎么不早说!你若是早说,我……”小胖一拳朝着二货的胸口重重地捶了过去。
    我有些发傻,没想过在这么一个开心的日子竟然会听到这么一个伤心的消息。脑子一片空白,眼里只看到小胖红了眼眶,娇娇满脸流淌着泪水。
    长大意味着迈入更加广阔的天地,这片天地有我们从未见过的风景,可是,长大也意味着离别。只是我没有想到,离别会来得这么快,这么突然,我还没有做好准备,就不得不去跟儿时的小伙伴告别。
    “你们别这个样子,你们越是这样,我就越难过,越觉得舍不得!更何况,我们又不是再也不见面了,不至于!”
    这是第一次二货贴心地反过来安慰我们,其实他不犯混的时候还是一个挺不错的人。
    小胖背过身去擦了擦眼角,“无论如何,无论如何都该为你准备一个欢送会才是……”
    我点点头,正要附议,二货却打断了我们,“可别这么做,这件事儿也不是啥光彩的事儿,是我提前下了车,没能跟你们一起毕业!我不想让大家都知道这件事,让我安安静静地走吧!”
    “那要不然就我们几个吧,晚上溜出去,找个地方给你办个欢送会,不告诉其他人!”我想了一个则中的法子。
    “就这么定了!”不待二货拒绝,我们定下了晚上的约定。
    “要不咱们照张相吧!请人帮我们拍一张!”小胖从包里翻出一个相机,在灌县,都安堰,安澜索桥上,我们四个人第一次留下了合影。
    少年人的愁思来得快,去得也快,就像秋天的风一样。拂过滚滚奔腾的岷江水,拂过四季常青的玉女峰,波动心弦,留下涟漪,也留遗憾。虽然舍不得,不过很快,大家也都释然。又不是再也不相见。
    ……
    “哎!我已经打听好了,旅馆不远处有个卡拉OK厅,我们去那里要个小包间,算是给二货送行,两个小时以后再偷偷溜回来!”
    所幸这次出行老师们都很体贴,跟我们没有住在一起。男生几间大通铺,女生几间大通铺。所以,很好溜出去。大家白日里已经消耗了许多力气,有些已经早早睡下了,还有一些兴奋得睡不着的,聚在一起打扑克,也有守在电视机前看鬼片的,三三两两各自成伙。
    我本想叫上小松,可又一想到这是二货的秘密,于是撇下小松,跟另外三人偷偷溜出旅社,到了卡啦OK厅中。我们还是中学生,自然不会有人卖给我们酒,大家买了饮料,以此代酒,祝愿二货一路顺风。
    这天晚上我点了一首,小虎队的《祝你一路顺风》,每个人都唱了好几遍,把这首歌唱了许久许久。似乎这样,就能唱出我们的担忧,我们的祝福,我们的离愁,我们对未来的憧憬与渴望。
    我发现自己在写第一遍的时候,确实有很多疏忽的地方,比如说涉及到93年刑事诉讼法部分。这本书初稿写完后再修正这些漏洞吧。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四卷 第三章 旅社恶作剧
    第二天一大早,在一阵嘻嘻哈哈地低笑声中,我被吵醒了,迷迷糊糊坐起身,却发现几伙人围成一堆,指指点点,窃笑不已。
    “笑什么呀!”我揉揉眼睛,亦起身前往查看。哪知那伙人听了我的话,立刻爆发出哄堂大笑,还有人用手轻轻指了指。
    顺着手指方向,却见地面榻榻米上,仰面朝天睡着两个人、脸庞被红黑墨水涂得面目全非。随着笑声越来越大,两人终于被吵醒了,懵懵懂懂翻身坐了起来。
    “哈哈哈哈!”随着二人动作,围观者愈发笑得肆无忌惮,像是见到什么了不得的可笑之事,笑声险些就要将旅社的屋顶掀翻开来!
    我凑近前去,眯着眼睛仔细打量,原来这人面上被画了一只小狗,另一人面上,却被画了一只小猪。一狗一猪画得甚是粗糙,可是画在人脸上,就显得有种说不出来的滑稽;除此之外,二人额头之上,还被人写了两个大字,“死猪”、“死狗”。
    如果只是在面上乱画,也许可以解释为偶尔玩闹过头,可是在额上写字,却分明带了几分侮辱性质。
    四周笑声尖锐而又嘈杂,我却笑不出来,心里很不舒服,特别是,我一瞧见那人的眼睛,这股不舒服的劲儿让我更加难受了。
    那双眼睛,憋得通红,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始终不肯流下来,只是直勾勾地盯住周围嬉笑的众人。众人毫不在意,肆意地哄笑着,似乎眼前场景只是再普通不过的玩笑罢了。
    我终于认出来,脸上画小狗的,是小松!而他身旁被画小猪这个,是李文强。
    此时此刻,我终于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一股怒气在胸中蔓延。
    “笑你妈痹啊笑,给我闭嘴!”身侧围着一堆人,并没有因为我的怒火而有所收敛,几个身影却从人堆中站了出来。
    “呦!这不是王仙子吗!你不是一向都高高在上,装清高么!今天是要下凡?”
    “王启明,你管天管地管得还挺宽!老子笑,也要你管!”
    小松奋力推开众人,冲了出去,李文强尾随小松也冲了出去,我刚想追上去,却被一拥而上的三个人围了起来。
    “怎么着,是不是也要在你脸上画几只乌龟,跟刚才那两个一样?”三人将我挤在圈中,推推攘攘。
    “干什么!周老三,想打架吗!
    敢动我兄弟,你想跟我动手?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
    二货一声厉喝。
    小胖和二货刚刚醒了过来,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可一见众人围住我推攘,立刻挤到前面,把我拉了出来。
    二货不喜欢读书,但在打架这件事上,却很有'天赋',学校里的小流氓都有几分怵他,他的威胁有了效果。
    “呸,你运气好!总有你倒霉的时候!”周老三吐了一口唾沫,瞅了我们一眼,骂骂咧咧地走了。
    原本围着的人群见没有热闹可见,也都一哄而散。
    “你怎么跟他杵上了,他可是我们学校有名的小霸王。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小胖拉我坐在榻榻米上悄声问道。
    “不是我,是小松跟李文强两个,不知怎么被他们盯上了,给两人用墨水画了个大花脸,还写上了字,骂他俩!”
    “人呢?”
    “冲出去了,我刚想出去找就被他们围住了!”
    “这事先缓缓,先把他俩找到再说!”
    我跟小胖、二货三人分头找人,所幸他俩并没有跑多远,在旅社的水房里,我们找到了正在水槽边,使劲擦脸的两个人。
    墨汁在脸上也不知道涂了有多久,久到无论怎么洗,脸上还是留下了淡淡的痕迹。小松对着水房墙面上的镜子,掬起一捧一捧自来水,一遍又一遍地去擦拭脸上的字迹,直到额头上油皮都被擦破了,依然没有停下来。
    “别洗了!”我连忙抓住他,小松定定地看着我,却不说话。
    哎!我叹了一口气,却不知道该怎么劝他。自打他父亲出事以后,他请了很长一段时间假,之后再见他,便是一副不爱说话的样子。暑假时,我去陶家沟查案,一直没空去找他,等之后开学,发现他的情况更加严重了。我一直以为是他心情不好,可没想过,居然还有人趁机欺负他们。
    “我去找块肥皂!一会儿再洗吧!”他终于停了下来,身子滑到地上,抱起膝盖缩成一团,动也不动,也不说话,也不知道在想啥。
    我们三人离开水房,留他二人继续在里面呆一会儿。
    “啥情况啊!”小胖轻声问我。
    “估计又想他爸了!让他先自己待会吧!小胖,去找你堂妹借瓶洗面奶。”小胖答应着便去了,留下我跟二货两人。
    “我想揍他们一顿!”看着二货的眼睛,我坚定地对他说道。
    “打架?”二货眯了眯眼睛,“打架这事,我可从来没输过。可是,你想过吗?”
    二货停了下来,片刻又继续说道,“今天打了这场架,梁子就算正式结下了!我是没问题,我这马上就要退学了,可是以后呢,我走了以后,谁来帮你们!
    今天这事,我劝你,先忍一忍。”
    “你看不出来吗?周老三他们肯定经常欺负他俩!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你今天倒是让我刮目相看!”二货身子一矮,贴着墙皮坐了下来。
    “我原以为,你这个人,除了读书之外,就没什么其他任何兴趣爱好了,没想到,你今天居然肯为同学出头,还挺热血!”
    二货冲我一笑,“放心,这人肯定是要收拾的,不过不急于一时,等着看吧,我走之前,早晚帮你们出了这口气。这事你们都别管了!”
    此刻我终于冷静下来,见他笑得古怪,连忙说道,“别乱来啊!你这马上就要入伍的人了,别把事情搞大了。”
    “你当我还是三岁小孩吗,这么拎不清。不跟你说了,等我消息吧!”二货站起身来,冲我摆摆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却开始担心起来。
    二货是个啥性子,我非常了解,他要是作起来,那叫一个天怒人怨,不要说是老师,就是他爸,都拿他没辙,打不动,劝不服,骂不听。
    我担心这家伙趁此机会,又要作天作地!
    小胖拿着借来的洗面奶走了回来,“二货呢!人怎么没了!东西给你,接着!”
    “刚走,不知道上哪去了。我刚跟他说要打一顿周老三,给小松他们出口气,他让我们别管,他来处理。你说不会出啥事吧!”
    小胖很无奈,“打人你跟我说啊,你跟他说,你不怕他抽人把铁窗条抽断啊!……”
    铁窗条,我顿时想了起来,这可是他的家学渊源,他爹就是这么抽他的。我有些后悔刚才的冲动,“你快去帮我盯着他,让他千万别乱来。”
    小胖答应一声,又急急地跑走了。我拿着他塞给我的洗面奶,转头走进了水房。
    小松依然维持着我出去时候的样子,双手抱膝,蹲在地上一动不动,李文强靠在水槽一侧静静地站着,亦是一句话都不说。
    我在小松身边蹲了下来,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放心吧,他们不敢再欺负你们了!我会保护你们的。”
    我非常后悔,如果我早一天发现周老三他们的行为,小松是不是,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
    心中的天平,一时之间,左右摇摆不定,我多想要周老三也知道,被人欺负是什么滋味。
    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善恶本在一念之间,如果控制不了,滋生的便是心魔。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四卷 第四章 卖柚子的孤儿
    上车的时候,我跟小胖分别跟人换了座位,他跟二货坐一起,我跟小松还有李文强坐到了一处。此时大家昏昏欲睡,各自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睡觉,就连小松他俩也都靠着椅背睡着了。早晨的闹剧已经平息,并没有惊动老师,就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此刻,一切都如此安静祥和。
    我却怎么都睡不着,一面胡思乱想,一面又觉得自己纯属瞎操心,何苦要为还没有发生过的事情自寻烦恼!我劝说自己,抛开一切,亦闭上眼睛靠在车窗上闭目养神。
    很快,我们抵达了第二站目的地,苍城山。
    一到山脚,我们立刻感受到铺天盖地席卷而来的苍绿与深邃。吸进一口清气,吐出一口浊气,整个人精神为之一振,胸中尘秽也仿佛尽洗一空。
    “峨眉天下秀,苍城天下幽!剑阁天下雄,夔门天下险!总有一天,我要将祖国的大好河山,一一走遍!”小胖突生万丈豪情,感慨万千。
    “不错,挺好,不过莫要光是感慨!先把这座苍城山征服再说。来!一起去爬山!”我拍拍小胖的肩膀,“跟上,都跟上啊,不要掉队,掉队的都是狗熊!”
    小松此时整个人看上去放松不少,虽然他并未开口说话,不过也跟着我们一起汇入登山的大部队中,努力前行,奋力攀登。
    爬了不长一段时间,小胖突然提议,“咱们这么闷头干爬,也挺无聊,这样吧,我们来个歌曲接龙,我先来,活跃活跃气氛,你们随意!不过,要是有点掌声那就更好了!”
    “你唱,你唱,唱得好,我们请你喝饮料!”几个同行之人一起起哄。
    “那我就来了啊!”小胖清清喉咙,咳嗽了几声,捏着嗓子唱了起来。
    “人生路上甜苦和喜忧,愿与你分担所有。难免曾经跌倒和等候,要勇敢的抬头。谁愿常躲在避风的港口,宁有波涛汹涌的自由。愿是你心中灯塔的守候,在迷雾中让你看透。
    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上有晴空。珍惜所有的感动,每一份希望在你手中。
    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风风雨雨都接受,我一直会在你的左右。
    ……”
    这是一首女生唱的歌,小胖唱得并不动听,不过我知道,他是借机唱给小松听,给他加油打气;也是唱给二货听,祝愿他未来的道路平安顺遂,无论如何,都有我们跟他们一起风雨同舟。
    不过,其他的人却不买账。
    “这不是女孩儿的歌吗?软趴趴的,你个男娃唱这个干嘛?不算,不算,换一个。”起哄的人赖账。
    “你厉害,你唱个男的,你唱得好,我也请你喝饮料!”小胖回击。
    “那我唱《海阔天空》,听过吗?给你们秀个粤语的!”没想到接话这人还是此中高手。
    “beyond的,谁不知道呐!”小胖做了个鬼脸。
    “那我就唱了啊!献丑,献丑!”哪知这人一开口,便是四座震惊,因为,唱得实在很不错。
    “……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倒。背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哪会怕有一天只你共我。
    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怀着冷却了的心窝漂远方。风雨里追赶雾里分不清影踪。天空海阔你与我,可会变……”
    “唱的不错,我要点歌,我要点歌,我要听《情人》。”
    “我要听《真的爱你》!”
    ……
    一时之间,欢声笑语,大家说说笑笑,打打闹闹,气氛倒也融洽!
    不多时,我们爬到山间一处茅草亭子处。苍城山后山之中,修有许多这样的草亭子,主要是为游山玩水的旅客提供休憩和躲雨的地方。那草亭外,数丈距离处,却是蹲坐着一个,看样子还不到十岁的小小少年。
    少年早早到了此处,背负许多东西,却并未占据凉亭,反而退到庭外休息,把草亭让给他人,倒叫我们一干人等心生几丝好感。
    少年身侧放着一个大大的竹制背篓,里面放满了柚子,地上铺了一块饲料口袋,口袋上亦摆放着许多暗黄色的大柚子。却见他怯生生地开口问我们,“要,要柚子吗?刚摘下来的,包甜。”
    大伙儿爬了一截山路,又唱了一路的歌,正是口干舌燥之际,见有柚子卖,便都一窝蜂地围了上去。
    “小弟,你这柚子甜不甜啊!怎么卖?”
    小少年见来了生意,心中有几分欢喜,声音也大了两分,“包甜,包甜,不甜不要钱,五块钱一个!”
    “啥,五块钱,这么贵!”众人一听柚子的价格,挑柚子的手又缩了回去。是真贵!五块钱,山下能买一碗羊肉汤了,忍一忍,喝白水便是,犯不着在山上花这五块钱。
    小少年见众人要走,顿时着了急,一急之下,话便冲口而出,“我家就这么几个柚子,卖这些钱,才能筹够书本费,我,……”
    大家一听这话,又停住了脚步。仔细打量这小孩,衣服虽然整洁,上面不起眼处却打着补丁,大伙顿时明白了眼前这个小孩的处境。
    “我来一个柚子,这个不错,我就来这个吧!”方才唱歌很不错的那位同学,立马掏出五块钱,买了一个柚子。
    众人见状,纷纷掏钱从小孩处,各自买了一个柚子,小松也买了一个。
    眼瞧着背篓里的柚子越来越少,已经所剩无几,我正准备掏出钱,把剩下的柚子都买了,突然见到,李文强走到那卖柚子的少年面前,亦买走了一个柚子。
    老实说,这是这趟旅途以来,我头一次见他花钱,也可以说,是我认识他以来,第一次见他花钱。联想到他二人的身世处境,我突然之间为自己曾经说过的话而羞愧难当。
    这也是我第一次开始正视我的这位同学,我们班的学习委员,原来他这个人其实还不错。
    没有人能够选择自己的出身,身处贫寒而又能够保持善良,这是一种多么难能可贵的品质。
    小少年卖完柚子,很是高兴,他将自己的柴刀借给大伙儿,帮大家开柚子。大伙儿便在草亭之中挤挤挨挨坐定了,一边歇脚,一边吃柚子。
    “你怎么一个人出来卖柚子啊?没个大人陪你,不害怕吗?”迟疑了片刻,有人开口问道。
    “我家就我爷爷和我两个人。爷爷腿脚不方便,爬不了山。听山下卖票的叔叔说,今天有一大批学生组团过来爬山,我就想试试运气,看能不能把家里的柚子卖了,把书本费赚齐。”
    ……
    “这一筐柚子怕是有好几十斤!小弟,你真是厉害!你家住哪儿啊?”
    “也住在这后山,再爬个十多里山路就到了!各位大哥,柚子开完了,山上清理垃圾不容易,柚子皮不要我就带回去了!大家再见啊!”
    听到此言,我们连忙将散落的柚子皮拾到一处,放入他的背篓中。
    小少年跟我们告了别,背着比他身体还要大上几分的背篓回家去了。大伙儿目送他远去,李文强一个人却站在草亭之外,目送着少年的背影,站了许久许久。
    很久以后,我想起了这一幕,方才明白,也许那个时候,他透过这个少年的背影,看到的其实是他自己吧!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四卷 第五章 吓他一跳
    偶遇卖柚子的少年之后,大伙继续爬山,旅途中剩下的日子就这么平淡无奇地度过了。小胖一直跟在二货身边,也因此,他没有机会出手作妖。
    “你俩真是没劲,害得我都没办法施展手脚。”
    “你想干什么?”小胖有些好奇。
    “我原计划,让这家伙摔一跤,你看这漫山遍野都是树林子,不小心让他摔下去,从这山坡上滚一滚,受点皮外伤,估计能让他老实一段时间。”
    “拉倒吧你,这山坡这么陡,你也不怕把人整出事来。到时候,有你后悔的。”
    “你就消停两天吧!大哥,我求你了,我当时也就一时冲动。”
    “没血性!”二货对我嗤之以鼻。
    “这么着,我们偷偷装鬼吓他一下,周老三这家伙,我也早看他不爽了,你们说怎么样!”小胖出了个主意。
    “没意思,要是我说,给他套个麻袋,揍一顿才好。对付他们这种小混子,得用拳头让他屈服。不过套麻袋这事情,我一个人做不了,得有帮手才行。”
    “你哪里学得这些匪气,我们是学生,又不是街混子,甭说了,就装鬼吓他吧!”
    二货拗不过我跟小胖两人,他到底还是同意下来,事情就这么说定了。我们决定装鬼吓唬吓唬周老三。
    “我来制定作战策略。一、回家以后调查周老三家住哪里?然后再制定路线图,选择一个合适的地点吓他!……”
    “有没有搞错,王启明,吓唬个人,用的着这么复杂?等会挑个僻静的所在,跳出来吓他一跳就是。”
    “不不不!”我冲着二货摆摆手,“你这种吓唬,是小孩子的玩闹,没什么效果,我要的可不是这种效果。”我冲着二人神秘地一笑。
    “你想达到什么样的效果!”此时二货跟小胖都来了兴致。
    “我想让他在众目睽睽之下,丢一回脸,以后,无论走到哪里,别人都会耻笑他。这样,他才会长记性,下一次想要欺负同学的时候,才会有所顾忌。”
    “把你的计划说来听听!”二人向我凑近。
    我对着他俩咬耳朵!
    ……
    “噫!!!!你这个计划有味道啊!!!”二人故意捂住鼻子,装出一副闻到臭味的样子,“不过我喜欢!”两人贱贱地说道。
    我们三人会心一笑,“就这么说定了!”
    这个计划也没有瞒着小松跟李文强,细节,我并没有告诉他二人,只让他们等到了日子,看我们整治周老三!
    “不会出点啥事吧?”李文强有些担心,小松也是十分关切地看着我。
    “放心,放心,我们懂得分寸!”小胖轻松地拍拍二人的肩膀!
    “我听说,周老三他爸是个包工头,别人给他起了个绰号叫周半城,据说咱们小县城里有一半的房子都是他爸修的,他家可有钱了。除他以外,上面还有两个姐姐,家里就他这么一个男孩,所以把周老三宠得无法无天。”李文强小声补充道。
    “怪不得他在学校那么横!没事,你俩别出面,躲在一边看笑话就是!”
    ……
    我有个小毛病,吃东西特别容易上火,每次吃完火锅,必定会上火,一上火,就容易牙疼咽喉痛,一旦喉咙痛起来,有极大概率是要发烧的。跟绝大多数川人不太一样,我吃不了辣。我家乡饮食多是重油重辣,哪怕不吃火锅,也免不了要吃到辣椒。所以我家经常准备着一款神药,牛黄解毒片。但凡我有要上火的苗头,吃个几片药下去,很快就会肚子痛,跑几趟厕所,牙便不疼了!
    这牛黄解毒片,便是我整那周老三的灵感来源!
    头天晚上,爸妈都不在家,我爸守枪库去了,我妈在手术室值夜班,只剩下我一个人,刚好方便我施展。
    我去街上买回一大桶麦丽素,几袋独立小包装,几块巧克力,回来准备制作小药丸。
    用水果刀将一粒小丸子小心劈开,一分为二,再用刀尖在内里白色位置处挖出一个小洞,将牛黄解毒片塞一片进去,涂上一点热水软化的巧克力,再把这粒丸子还原。这样,一个天衣无缝的特制小药丸就做好了。
    我足足做了三小包夹心小药丸,用烧过的铁尺重新将包装封了口,若是不仔细,是很难看出这些小包的麦丽素是被我拆开过的。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很快就到了我们要看周老三笑话这一天。
    “你这个小药丸就这么有用,一吃就串稀,得吃多少片才能达到你那个串稀的效果啊?吃多了会不会蹲坑里爬不起来啊!”二货质疑道。
    “我一般吃六片,差不多五十分钟到一个小时就开始肚子痛,再过个十分钟就忍不住了,一定得蹲坑。这一小包里面是十颗球,你悠着点,喂他十颗二十颗就够了。别喂太多,要不然,他就得在厕所里过夜了。”
    众人忍俊不禁,都捂着脸在那偷笑。
    小胖忍住笑问我,“他要是没上火怎么办,没上火,吃了就串不了稀,那,多可惜。”
    “不会,你看他满脑门的痘痘,肯定上火,这法子一定有效。”
    “我还有个问题啊,这巧克力球干吞不会噎住吧!”
    “我已经试过了,这玩意外面是巧克力,里面是麦芽糊精,遇到口水就化开了,噎不死人!”
    “还有,还有啊!二货不会输吧?”
    “滚!我会输!你看不起老子是吧!要不然你上!”二货一巴掌朝小胖头上挥了过去,作势要拍他。
    “你还真是小看他。他小时候蜻蜓都敢生吞,还怕吞这个小玩意!”我噗嗤一笑,想起来二货小时候的荒唐行径。
    “也是”,小胖恍然大悟,“怕是让你生吞蜘蛛蜈蚣苍蝇蚂蚁,都不在话下,毕竟你从小练到大,……”
    二货挽起袖子,开始追杀小胖,小胖连忙冲出教室,躲避追杀去了。
    这天晚上晚自习课间休息时,计划开始执行。
    二货找到周老三要跟他打赌,干吞麦丽素,谁在一分钟以内吞的数量多,谁就赢了,只能吞,不许咬,若是咬着吃下去,也算输。赌注吗,便是,输的人要给赢的人当一个礼拜小弟。
    “我会怕你,来就来!”
    二人在众人围观与监督之下,开始干吞麦丽素。很快,一分钟过去了。这毕竟是二货从小练到大的一门绝技,要是没人像他这么无聊,我估计,他能够凭这一招横扫整个顺城中学。
    毫无疑问,周老三败下阵来,二货以领先二十颗的巨大优势,赢得了本次比赛的胜利。
    “从明天开始,见了我,要恭恭敬敬地喊'大哥'!”
    留下一干人窃笑地注视着一脸憋屈地周老三,二货拎着剩下的麦丽素桶子,得意洋洋地离开他们班。
    不过接下来吗,才是真正的重头戏,好戏,即将开场。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四卷 第六章 真'鬼'与假'鬼'
    “我肚子有点怪怪的,不太舒服,许是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我先走了,今天你们自己回家吧!”
    周老三揉揉肚子,表情古怪,跟平时一同下学的众人说完,一个人挂着书包自行先走了。
    众人不疑有他,跟他挥手作别后,也都各自收拾书包回家不提。
    负责监视的小胖连忙跑回教室,“哎呦喂!你们怎么还在磨蹭呀!书包都没收好!”他压低声音,对着我们挤眉弄眼,“再不快点,那丫就走得没影了!”
    我们赶紧加快速度,小胖则在一旁不停地聒噪催促。
    “我知道,有条近路!”小松突然开口说到。
    “你怎么知道他要走那条道?”二货狐疑。
    “我看了你们制定的路线图,今天这种情况,他肯定会抄近路,最近的路就是从后巷穿过去。”
    周老三他家,是一栋小洋房,四周围了一整块地,这块地,靠近林业局家属院附近。从人民医院正街经过,往西走,过了林业局家属院,再走一段,就是他家的独栋小洋楼。他平时回家的路线,其实跟我差不多,只不过,比我还要多走个十几二十分钟。
    说起后巷这条路,其实分了三大块。一块是学校与医院之间夹着的小道;小道尽头,右手边直走,又是一大块区域,左侧是一片还未旧改的老房区,右侧有一块是我家还未搬家前住过的旧址,再右边则是医院的另一侧围墙;再往前走那一块,就更加破旧了,那片没啥路灯,不过就不到十分钟的路程,穿过去,又转到了人民医院大门所在的正街。
    路线我们是早就规划好的,原计划要跟在他身后,见机行事。不过现在有了新变化,周老三提前跑了,我们决定见招拆招。
    大家相视一笑,决定包抄他,在小松带领下,我们一行五人,来到学校家属院围墙处一个不起眼的墙根下面。
    大家抬头望望眼前这堵两米多高的围墙。
    “小松,你不会是想让我们翻墙吧!”
    “墙好翻,费点事,也能上去,就是上面都是玻璃碴子,上去了,不好下去啊!没个落脚点,也没有借力的地方。”
    “这看着,还挺危险!”
    ……
    众人七嘴八舌,议论纷纷。
    “嘘!嘘!轻点,你们想把老师都召来啊!”小松连忙用手指比划出一个噤声的动作。
    却见他走到围墙尽头,在墙根下扒拉一番,将下面堆积的枯枝杂草烂木头什么的都清理开,赫然露出一个不甚宽敞的洞口来。
    这是,狗——洞!!!
    狗好过,人嘛,有些勉强!我们几个瘦的好说,小胖那体格,就不好说了。
    我从狗洞探出头,朝外面望了过去。后巷一片漆黑,唯一的路灯还在几米开外,要亮不亮地垂死挣扎着,真是一个,'杀人越货'的好地方!哦,不对,是装鬼吓人的好地方。
    从狗洞里钻出来,我让他们先把书包逐一递出来,接着是小松,再接着是李文强,二人都毫不费劲地从狗洞里钻了出来。接下来,轮到小胖了。
    “哎呀我去,胖子,你自己使劲啊!我真是服了你了,推都推不动你!”
    二货在洞内推小胖,我们三人则在洞外拽住小胖两胳膊往外拉!
    “吸气啊!吸气!把你那肚子使劲往里收一下!”
    小胖深吸一口长气,使劲缩肚子,好不容易肚子过去了,屁股又卡住了。
    “嘘!”我示意大家不要说话,因为,我似乎听到了脚步声。众人连忙卧倒,猫在墙洞的黑影处。很快,就从昏黄的路灯中走出一个身影。却见那人,书包挂在脖子上,也不好好背着,路也不好好走,左扭右扭,走近了一看,果然是周老三那厮。
    周老三似有什么难言之隐,过拐角时,头都没有抬,他眉头紧锁,双手捂住屁股,往右一拐,急急忙忙地便往后巷深处走远了。
    “快点,快点,他就快发作了,赶紧把小胖弄出来。不然就错过好戏了。”
    我们四人连拖带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小胖从狗洞里面弄了出来。五人背上书包,连忙追着周老三的背影亦跑进了后巷深处。
    追了能有个两三分钟,周老三的人却不见了,“我去,这人怎么就不见了?”小胖小声说道。
    “他还能去哪!这个时候,肯定是药性发作,找地方拉野屎去了。现在眼睛不管用,得用鼻子。去吧,小胖,是时候发挥你的长处了,去闻下味道,把周老三找出来!”
    “我去,王仙子,你是不是想找死啊!”小胖对着我比划拳头。
    “不是我找屎,是你,去闻屎!”
    众人听了我的话,个个乐不可支,就连小胖,也都噗嗤一声笑出声来。就在这时候,前方没有路灯的黑暗中,突然爆发出一阵一阵凄厉的嚎叫声,那叫声中还夹杂着哭声,我们被这叫声吓得一呆,立刻停止了嬉闹。
    渺无人迹的黑夜中,只有嚎叫声还在继续,一声又一声,完全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甭提有多瘆人了。
    这是,周老三的声音啊!他怎么了?我连忙循着声音找了过去。
    找到人时,周老三吓得浑身直哆嗦,他跌坐在一旁,不停地嚎哭,一见有人过来,他连滚带爬地冲了过来,一把抱住我的双腿,死活就是不松手。
    “怎么呢?怎么呢?”这个时候我也顾不上再整他,伏下身子,摇着他的肩膀问话,他却发不出声来。
    我只能重重地甩了他两巴掌,“说话啊!你到底怎么了?”
    周老三终于回过神来,他哆哆嗦嗦地举起手,那只手上,满是血渍,却见他用手,远远地朝着自己爬过来的地方指了指,“死,死人啦!那里有个死人!”
    众人都吓了一大跳,愣在原地不敢动弹,我皱了皱眉头,刚想前去查看,却被周老三抱紧双腿,他死活不松手,我挣脱不开,简直是毫无办法。
    “都愣着干嘛!小松,你跟文强赶紧回去!原路返回!不要再呆在这里了!二货小胖,你们还不跑快点,去街上打电话报警!快点,快点,动起来啊!”
    我高声历喝,一来是为了提醒小胖他们,二来是为了震慑凶手,如果凶手此时还在现场,我们这么多人,他应该有所顾忌才是。
    小胖跟二货两人跑去报警了,小松跟文强二人也离开了现场,此时,只剩下了我跟周老三。
    我正想借机摘掉耳针,谁知道,我刚一有动作,周老三那家伙却误以为我要扔下他自己跑路。他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跪在地上,从背后将我连人带手使劲箍住了。
    “放开我!周老三!”我挣扎了半天,这货下了死力,我死活挣脱不了!我都快被他整疯了!
    “不不不,我一松手,你就跑了,留下我一个人对着这死尸!不行!不行!我绝不能松手!”
    周老三似乎被吓糊涂了,人有些神智不清。无论如何,死活都跟他讲不通。直到报警的小胖二货又跑了回来,直到我们一行人全都被一起带回了公安局。我这才得以脱身。
    ……
    “呕!……”我蹲在公安局的厕所里,一直狂吐!
    “小明,你还好吧!你都吐四回了!你还没吐完啊!”小胖亦蹲在一旁帮我顺气。
    “呕!……”我停了片刻,“你还说,你要是被个屎人抱半天,你也吐,你还不如我呢!……呕!……”
    “别说了,别说了,怪球恶心的,我都想吐了!”二货干呕了一声!
    ……
    “天啦!这是啥味啊!今天办公室咋这个味道!……我那个去,这孩子咋糊了一裤子的屎,快快快,来个人,把这孩子带下去,冲一下水,换件衣服再说……呕!”
    ……
    这件事情不知为何后来被传开了,有人偷偷给周老三取了个外号,叫“大臭”!当着面不敢叫,但私底下,提起他,都喊他大臭!
    大臭、大臭,这个外号被全校学生叫得飞起。周老三后来都没脸见人,遇人恨不得贴着墙根走,对于欺负同学找乐子这件事,他终于也尝到了苦果。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而始作俑者的我,也受到了反弹伤害,这天晚上,我在公安局的厕所里,恶心了几乎一夜,也吐了几乎一夜!
    等到我能够配合黄叔他们做调查时,我已经吐得面色如土!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四卷 第七章 变态杀人狂
    周老三回忆起今天晚上的经历,感觉很是一言难尽。
    他觉得十分羞耻,在众目睽睽下出了这么大一个丑,这简直比被人当众扇巴掌还难受,怕是以后都没脸见人了。不过,更让他觉得胆战心惊的是,后面发现尸体这段经历,至今回想起来,依然觉得恐怖异常。
    拐上那条没有路灯的小道,周老三就觉得,自己快憋不住了。四周漆黑,又没有声音,只有秋虫还在高唱,一声高过一声跟着肚子里的响声首尾相接,遥相呼应。
    记得右手边不远处有片矮树丛,天这么黑,即便是有人来,蹲在下面也不会被发现。周老三顾不上多想,冲进矮树丛中,随便找了个地方,迫不及待地松开裤腰带,蹲了下来,然后,便是一阵酣畅淋漓。
    哎呦我去,不会是彭程这个家伙故意弄的鬼吧,要不然,吃了那些麦丽素,怎么这么快就肚子痛!
    说起来,周老三也不是没有怀疑过,为什么会突然肚子痛。可是,他又想到,两个人是从同一个桶里拿的。彭程即便是要坑周老三,总不可能把他自己也搭上吧。
    可能是,买的时候没留神,麦丽素过期了?又或是,白天没注意,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周老三给自己找了个答案!
    ……
    释放完内存之后,周老三立刻觉得轻松许多,从怀里拉过书包,搜索一番,发现没有带纸。刚才走得太急,忘了收拾课桌,书包里除了些小玩意儿,连张纸片都没有。
    说不得,只能先摘些树叶子,凑合凑合救救急,反正眼下,也没人知道。
    正当他左右挪动,挪动着,试图靠近周围的矮树丛;无意中一扭头,透过身侧树丛间隙,身后不远处,好像有个什么东西,白生生的,被周围枯枝杂草遮掩住了,看不大真切。
    这会是个什么呢?该不会是猫猫狗狗吧?说不定能抓了带回家养。周老三来了兴致,跪在地上,往那矮树丛中蹑手蹑脚地爬了过去。
    扒开小树丛,往里面仔细一瞧,这一回,周老三终于看清楚了。那白生生的物事,是一双脚,一双女人的脚。秀秀气气,白白净净、小小巧巧,而且,还没有穿鞋!
    奇怪的是,这双小脚,不是站着的,而是躺着的。谁家的女孩子会在这个时候,鞋也不穿,躺在这么一个漆黑无声,荒芜寂渺的矮树丛中?这本身就是一件很诡异的事情。
    按道理来说,正常人若是遇见这种情况,本该爬起来就跑,然后立刻去报警,又或者是高声呼救,吸引更多人前来提供帮助。
    周老三此刻,虽然感觉到害怕,却也不是怕得动也动不了。鬼使神差般,他做了一件后面几乎让自己后悔欲死的事情。顺着那双脚,往上,他便看了过去。
    在月光的映照下,除这双小脚以外,往上,是一丛一丛的杂草,再往上,赫然映入眼帘,还有一张苍白的面孔。面孔的主人,身体被茅草覆盖住,头却歪倒一旁,从枯黄的草丛中露出大半张脸来。一双大眼睛,双眸涣散,空洞无光,正好对上了周老三探寻的目光。那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周老三趴着的方向,似乎,在向周老三无声地倾诉着,自己生前所遭遇过的非人经历。
    强烈地视觉冲击终于让周老三承受不住,他开始崩溃嚎哭,疯狂大叫!
    再之后的事情,他就有些记不住了!等他醒过神来,已经是换过衣服,坐在办公室内的椅子上。
    负责询问的警察告诉他,暂时性失忆,是一种大脑调节功能,一种应急机制,很快就会恢复。让他不要担心,也不要害怕,他们会抓住凶手,让凶手接受法律的制裁。
    可周老三依然十分担心,他老是会不由自主地怀疑,发现尸体那个时候,杀人凶手会不会正躲在一旁,窥视着他的一举一动。
    “警察叔叔,我……那个啥的时候,会不会,凶手正躲在一旁?会不会,他已经看见了我的脸?我会不会有危险?我会不会被凶手杀人灭口啊?……”
    周老三急急忙忙地追问着,问着问着,他又哭了出来,“我才十四岁,我可不想这么年轻,就被凶手灭口啊?呜呜呜呜呜……”
    “我们发现死者时,她瞳孔早就涣散了,她已经死了很久。不要害怕,凶手不在现场,他没有看见你的脸,你不会有事情。”此情此景,小白叔有些可怜眼前这个发现尸体的少年,他小声地安慰着周老三。
    在小白叔心里,更加觉得可怜的,是那个,躺在草丛当中,被人残忍杀害的小姑娘。除了可怜之外,更多的,他觉得自己此刻十分愤怒,一种快要抑制不住地愤怒。
    问完情况之后,周老三便被赶来的家人接回家中。而此刻,我们三人还呆在公安局的厕所中,也因此,错过了跟周老三碰面。
    后来,我跟小胖、二货三人,作为凶案发现者,分别接受了询问。也没什么好隐瞒的,我们三人一路跟踪周老三进入后巷,目的是为了装鬼吓唬他,一个孩子们间的恶作剧。
    可是,除了周老三之外,这天夜里,虽然在同一个地方,我们三个人中,没有任何一个,见过凶案现场。现场是什么样子,死者是谁,又有什么蛛丝马迹,我们一无所知。
    这一次,連小胖都打探不到任何消息。刑侦大队所有的叔叔们都统一了口径。关于这起案件的任何情况,绝不肯跟我们透漏一丝半毫,似乎是有什么难言之隐,而他们的目光当中,除了怜悯之外,无一例外地都充斥着愤怒。
    这是为什么呢?虽然他们绝口不提,不过很快,我们还是知道了原因。
    第二天一大早,学校里来了几个便衣警察,早自习时,一行人悄悄地进了校长办公室。别人没注意,但是我却一眼就认了出来,这群身着便衣的人,都是刑侦大队的叔叔们。
    紧接着,所有老师召开了紧急会议,晚自习之前,每个班又都开了班会。班会上,老师们措辞严肃,要求每一个学生,放学后不得独自游荡,必须结伴回家,特别是女孩子,若是有同路的男孩,一定要将她们先送回家!除此以外,有条件接送的家长们,最近最好都能够亲自前来接送。
    这是出了什么事情吗?一定是出了什么不好的事情,我立刻联想到昨天晚上周老三的经历。
    几天之后,流言纷纷,小县城里笼罩着一股不安的气息,在街头巷尾,在那些饶舌根聊闲天的大叔大妈阿姨口中,纷纷流传。说什么的都有,但是,最广为人知的版本,说的是,前几天晚上,顺城中学下晚自习时,有个独自回家的女孩子,被一个变态杀人犯残忍地奸杀了。
    空穴来风,未必无因,整个小县城的家长们,个个人心惶惶,特别是那些家里有女孩的人家。我爸我妈也听说了,我爸倒是没说啥,可是我妈,每天上学时都要叮嘱我,让我放学后不要游荡,一定要跟人结伴一起回家;又说起医院家属院里有好几家都是姑娘,若是回家时看见没人接她们,要等一等,一定要跟她们一起走,若干嘱咐云云,我都一一答应,她这才放心放我去上学。
    一连好几天,晚上放学时,我都在街上,发现了乔装打扮的警察们在偷偷地巡逻和守护。这种紧张的气氛持续了好几天,又过了没多久,县政府终于发了告示,悬赏破案。这起案件涉及到未成年人,性质极其恶劣,手段及其残忍,布告中没有披露任何相关细节,但予以破案者或是重大线索提供者,给予两万元巨奖。
    布告一出,全城哗然。两万块人民币,这是多大一笔钱!这笔钱的来历,一部分是出自受害者的家人,据说他们悲痛欲绝,无论用什么方法,使出什么手段,一定要抓住凶手,为孩子讨回公道。
    另一部分,则出自周老三他们家,据可靠消息,周老三回家之后,高烧不退,口中一直念叨着,说凶手看见了他的脸,要来杀他,要杀人灭口,诸如此类云云。周半城心疼儿子,听说被害家属要出钱悬赏,于是也掏了一大笔钱。
    最后这一部分钱,出自学校,虽然孩子是在放学途中出的事情,但是学校也要负连带责任。
    于是便有了这次震惊全城的巨额悬赏缉凶事件,无论公安局赞不赞成,这起案件到底是闹得人尽皆知。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大家都期待着,这起案件能够尽快破案!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四卷 第八章 重病
    凶手会是谁?其实,我不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只不过,这一次的案情非常特殊,我几乎找不到任何线索。公安局的叔叔还有学校老师们,铁了心不想让我们知道;死者遗体很快被转移到市局法医处予以尸检和保存,我的金手指也就没有了任何用武之地。
    不知道被害人的背景资料,没有尸检报告,现场痕迹检测说明,是否遗留凶器或是其他线索,一切的一切,我都一无所知。
    我还是第一次觉得如此束手无策,有心无力,什么忙都帮不上,心情很有几分低落,不过很快,我便顾不上了。
    这天晚上刚回家,一开门,家里乌压压竟是坐了一堆人,爸妈都在家,连二舅二舅妈也在客厅里。二舅妈不住地抹眼泪,二舅不停地叹气,而老爸老妈则在一旁轻声地安慰他俩。
    气氛低沉,我连问都不敢问一声,只能悄悄走过去,拉一拉我妈的衣袖。老妈并未理会我,“你先放宽心,六哥是这方面的专家,他已经知道了,很快就会赶回来,跟我们医院的医生一起会诊,制定治疗方案。”
    我六舅,是我家书读得最多,学问最好的人。恢复高考制度之后,他考取了原卫生部直属的西华医科大学,毕业后,一直在邻市肝胆外科担任科室主任。
    看到二舅,二舅妈的表情,我心中便觉得十分不好,果不其然,二舅妈满面泪痕地对我说道,“你大表哥,身体不好了,你要是有时间,去陪陪他!跟他说说话吧!”
    ……
    很快,六舅从邻市赶回了大盘县,在人民医院坐堂会诊,医院院长非常钦佩六舅的医术,他开出了丰厚的条件,邀请六舅退休后到我们医院来坐诊。
    “六舅不回去了吗?”我问老妈。
    “暂时不回去了!你大表哥这边离不开人。他跟医院谈好了条件,在这里坐诊,也可以为你表哥减免一些费用。”
    我这时才知道,原来大表哥得的是绝症,肝癌晚期,药石罔效,为今之计,只不过是想办法缓解他的症状,拖延时日罢了。
    大家都不敢告诉大表哥,怕他丧失求生意志,骗他说得的是甲型肝炎,需要留院静养。舅妈舅舅整宿整宿失眠,熬得两眼通红,瘦了不知道有多少斤,脸上肉都挂不住了,让人一看就非常难过。六舅连忙让他们都回家休息,他俩的状态见了病人,反而会给病人带来负担。
    有时候,我会拎着一整袋一整袋的小说去看大表哥,他喜欢看金庸古龙的武侠小说。精神好时,他还会跟我探讨一下剧情,但大多时候,会催促我,让我放下塑料袋就走,这里是传染病房,担心我呆久了会被传染。
    每到这种时候,我都冲着他笑一笑,放下塑料袋,然后跟他告别,再去六舅办公室坐一坐。什么话也不想说,就只是发一会呆,然后再回家写作业。
    “小明啊!你是不是很难过?”有一天,六舅问我。
    我点点头,有些悲伤,记忆中大表哥待我是极好的,什么东西都要留给我。我还记得小时候不想走路,被他扛在肩头,然后,在他肩膀上撒了一泡尿。
    “六舅舅,最近我都睡不着觉。您说,死,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是不是,就是一觉睡过去,再也醒不过来。我不敢睡觉,我怕自己一觉睡过去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在我十二年人生经历中,曾经有许多次直面他人的死亡,也曾亲身经历过为逝者讨回公道。人死时的样子,我见到过太多次,从书本上,从照片里,从各种命案现场。
    可我从未想过,自己的亲人有一天会一步一步地走向死亡,无法阻止,无可避免,无论如何,都不能把他们拉回来。我曾天真地以为,离别已经非常难过,可没想过,比离别更加难过的,是永诀,是慢慢地看着他,即将赴死!
    六舅揽过我的肩膀,轻轻地拍了拍,“我们每个人从出生开始,无论朝着什么方向,无一例外,都在走向死亡,只不过,你大表哥走得有点快。
    死亡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但是到了时候,每个人都会知道。死亡的意义是要告诉活着的人,珍惜每一天,好好去享受生活,而不是让自己陷入无休无止的悲痛当中。毕竟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活着!回家好好睡一觉,不要再想这些了!”
    我点点头,擦干了满脸的泪水,回家睡了一觉,第二天醒来,我果然不再去想这些问题。
    只是第二天,李文强突然有事情来找我,这是他第一次,有事情来拜托我。
    “人民医院最近来了一位陶教授,原来在花市医院,是肝胆外科的专家,他的号非常难挂。小明,你能不能请你妈妈帮帮我,我有个亲戚,想找陶教授看病。”
    “没问题,你那个亲戚叫什么,等我跟我……,我妈跟陶教授约好时间,再通知你。”
    “太谢谢你了,小明,我那个亲戚,叫,李四平。”
    又拎了一袋漫画书带给大表哥,然后跟舅舅约好了李四平的看诊时间。我请舅舅关照一下李四平,因为他们家可能有些不大方便。舅舅答应下来,让我通知他周五下午四点直接过来看诊。
    周五晚上,舅舅突然来找我。
    “你这个同学的亲戚我有印象,一个多月前,他到花市找我看过诊。他跟你大表哥得的是同一种病,都是肝癌晚期。我当时判断他还有三个月到半年时间,但如果立刻住院治疗,也许还能再延长一些时间。
    他当时是一个人来的,问起病情,我没法隐瞒,就告诉了他实话。没想到,过了这么久,他还是没有入院治疗。你同学家,是不是非常困难?”
    我万万没有想到,李四平居然跟大表哥同病相怜,只不过,大表哥还有我们一家亲戚为他全力周璇,而李文强他们家……
    我叹了一口气,“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但他们家好像确实是非常困难!”
    “难怪如此,病人这么早就放弃了治疗……,这次的诊疗费用,我帮他出了,你不必担心。作为医生,虽然看惯了生离死别,可一想到你大表哥,我也是于心不忍。刚刚,我给李四平开了一贴中药方子,虽然没法帮他治愈疾病,但是可以帮他缓解一些痛苦,里面的药都不会特别贵,你记得拿给你同学,一定要抓药来吃!
    总之如果再有腹水,一定要及早就医,不能硬抗,否则,病人实在太痛苦了……”
    说完话,六舅将药方递给我。
    我將药方转交给李文强,并将舅舅的话也一并告诉了他。他瞠目结舌地望着我,伸出去握住药方的手微微颤抖着,似乎无法置信我说出的话。
    我这才反应过来,原来李四平的病情,他一无所知。李文强接过药方之后,什么话都来不及说,转身飞速地跑走了,这一天,他都没有再回学校。
    我帮李文强请了假,晚自习时,我忍不住问小松,“你知道李四平这个人吗?李文强有没有跟你提起过他?”
    “没有印象!”小松头也不抬,继续做题,“不过他们两个都姓李,也许他们是亲戚吧!”
    我点点头,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哪怕是对着自己的好朋友,也不是什么都会告诉他,也许李文强并不想把自己的家事告诉别人。
    只不过,两个星期以后,我又再次见到了李四平这个名字。
    这一次,我是在一封丧事讣告上面,再次见到了他的名字。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四卷 第九章 英雄
    两个多星期前发生过的那起命案,又被人们再次谈起。据说,凶手又一次出手作案,不过这一次,一位无意中路过的英雄目睹了惨案发生,他及时出手,解救了那名可怜的孩子,使她免遭毒手,但也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位英雄,他的名字,叫做,李—四—平。
    中午十二点,教室电视里,大盘县地方电视台,正在播放讣告,讣告之后,开始介绍李四平的英雄事迹。期间,还插播了一小段,那位被救女孩家属的采访视频。
    受访者是一名中年男子,大嗓门,烟酒嗓,语速很快,听起来有些语无伦次,可见接受采访时,他多少有些紧张。虽然受访者的脸打了马赛克,但是声音没有做变声处理,播放出来还是用的原声。
    “多亏这位英雄,我家大妹才逃脱一劫,要不然,我都不敢想象,我们一家会变成什么样子。
    ……
    这个狗日的杀人凶手,我恨不得抓住他以后,将他碎尸万段。我家小宝吓得生了病,现在又想害我家大妹,我觉得全城人都应该站出来,抓住凶手,替天行道。
    ……
    当然,作为一名普通市民,我也可以理解,公安同志们不可能只处理这么一件案子。他们也不可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街上巡逻,他们也是人,需要吃饭喝水睡觉。
    但是如果不抓住这个凶手,我怕他还要出来害人。这个时候,需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为了自家小孩的安全,大家应该携起手来,尽可能提供线索,保护自己的小孩,抓住凶手,将他惩之以法。
    ……
    只是可怜了这位英雄。英雄是我家的救命恩人,大家放心,我们一家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协助办理后事,照顾他们的生活。
    ……”
    电视里,中年男子还在滔滔不绝。
    男子声线非常特别,低沉沙哑,带有很重的鼻音,让人一听便过耳难忘。我有印象,我听过这个人的声音。只是一时之间,我想不起来,在什么时候,又是在什么地点,我听过,这个人的声音。
    看完新闻后,我扫了一眼教室,李文强课桌上干干净净,什么书本都没有放,今天,他还是没有来上学。
    讣告中提到的李四平,是不是就是李文强跟我提到过,他的亲戚李四平,又或是,二人恰巧只是同名同姓罢了。
    只是,作为英雄的李四平,又是两个星期前,那起命案的又一名牺牲者,无论出于什么理由,我都觉得,自己应该去李文强家里拜访一下。
    “你知道李文强家住址吗?”我问小松。
    “你问这个做什么?”小松停下手中的笔,有些迟疑。
    “他都好几天没来上学了,作为同学,我觉得应该关心关心他,我想去看看他。”
    ……
    等待片刻之后,小松终于回答我。
    “他……他家里出了点事情……我不知道这个时候去他家,是不是合适。”
    “出了什么事?”
    “其实两天前,我已经去过他家了。他家那个时候……正在办丧事。”
    “办丧事?李四平是……”
    “你刚刚已经看到新闻了吧!我记得你问过我,李四平跟文强是什么关系。我也是去过他家才知道,李四平就是文强的父亲。”
    “那讣告里的李四平?”
    “也是他,文强的父亲,为了救那个女孩子,被凶手杀死了。”
    ……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李四平死了,出乎意料的,他并不是死于绝症,而是死于一起因为见义勇为而引起的杀人事件。
    今天是周五,不用上晚自习,放学后,我们一行人跟小松一同前往李文强家。大家商议完,准备了一个白信封,里面装着给李文强的白事随礼。
    白事随礼又叫帛金。给多给少都是心意,只是不能送整数,亦不能送双数。按照习俗,亲友参加丧礼后,都会收到由家属送出的内有一元硬币和糖果的吉仪。一旦亲友送出的帛金是整数,扣除吉仪内的一元,尾数便为九,导致丧事“长长久久”,这是不吉利之意。
    也因此,需要特别在帛金内加入额外的一元,以便扣除吉仪内的一元后,不会以九字作结。此外尾数一元也可取其单数,免得“坏事成双”。避免偶数是因为“双”与“伤”是谐音,有“伤心”的意思。
    每个人都几乎掏出了所有零用钱。我、小松、二货、小胖各自掏了一百块,零零散散又凑了五十,一共四百五十块。小胖又偷偷去找了她堂妹,没跟她说要干啥,只是借了五十块钱,凑了个整,再将五百零一块钱全都装入信封内。
    “快到了,那便是他家。”小松指着田埂小路尽头,一栋孤零零的一层小瓦房对大家说道。
    顺着他手指指向,我远远地看了过去。那栋房舍颇为破旧,屋后杂草丛生,稍远处,是几个连成一片的小土坡;屋前隔着院坝被人开垦出几块荒地,种了一些绿色蔬菜;四周用竹条藤蔓简单地搭建出一个围栏,将宅基地跟小道区分开。
    我看过去的时候,正好从围栏内走出一个人来,看样子是名女子,等两队人行至对面,却听见小松突然开口喊了一声。
    “妈?你怎么来这里了?”
    那名女子朝我们一众人望了一眼,笑了一笑跟大伙示意打招呼,然后对着小松说道,“我过来处理一些工作上的事情。你们这是来做什么?”
    原来这名女子是小松的母亲,众人听他二人交谈完毕,忙口中称呼阿姨好,跟她打招呼。
    “我们来看看文强。”小松回答道。
    “也对,他是你们同学,来看他是应该的。本来阿姨应该请大家吃饭,但是今天,时候不太对,下一次吧,欢迎大家都到家里来做客。今天,大伙就先进去看看你们同学吧!”
    小松母亲叹了一口气,“也是一个苦命孩子。……,有啥能帮忙的,回来再跟我说吧,我还有些工作上的事情要处理,就先走了。你们看完同学,都早点回家,最近这段时间,世道不太平,要一起结伴回家,千万注意安全。”
    小松母亲说完话,夹着一个公文包,跟我们告别后,匆匆离开了。辞别她以后,我们一众人这才推开栅栏门,去屋中寻访李文强。
    堂屋正中原本摆放神龛的位置,端端正正放着一张黑白照片,照片中表情木然的中年人,应该就是李四平。照片两侧各自摆放着一只燃烧的白烛,正中位置有一只燃有线香的香炉。香炉下首地面上搁着个还在冒烟的灰盆,一个孤孤单单的背影跪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你们是谁?......小松哥,你怎么来了。”左侧厢房门帘被掀开,走出一个不到十岁的小男孩,见到我们一行人进门连忙出口询问,直到他认出了小松。此时,跪在地上的文强终于回过神来,仿佛灵魂终于回到身体中,他对着我们,勉强挤出一个笑容。
    “你们来了啊,随便坐吧,我去给你们倒点水。”
    这个时候,右侧厢房内又走出一个更小的小孩子。“哥,……,我饿了!”那是一个一脸脏兮兮的小女孩,她怯生生地望着满屋的人,身体缩进门帘中,只把脸露了出来。
    “哦!知道了,我马上去做饭,小杏,你再等一下。”
    文强起身轻轻地摸了摸小女孩的头,“小武,你带着妹妹玩一会吧!”他木然地转身对着小男孩说了一句话,然后走出堂屋,拐入左手边的厨房中。
    他似乎忘记了我们这一大群人还在屋内,也忘记了要去给客人倒水。
    “文强他,最近,精神状态不是很好!”小松待文强走出屋外,轻声跟我们解释,“你们随便坐一坐!我去照看一下他的弟弟和妹妹。”小松冲我们点点头,亦走入右侧厢房内,去陪那两个小孩。堂屋内,便只留下了手脚都不知道该如何安放的我、二货、小胖三人。
    我们三人终于呼出一口长气,虽然是同学,其实我们跟他并不是特别熟悉,有过交集也是最近才有的事情。这次前来,面对这样的情况,也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便是连话,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能避免冒犯到,刚刚失去父亲的兄妹三人。不知道说什么,就只能选择不开口,气氛就显得更加凝重,小松他们四人的离开,终于给了我们片刻喘息的功夫。
    “他们的妈妈呢?他们没有妈妈吗?”小胖压低声音偷偷问我。
    “看样子,是没有。”我亦学着小胖的样子悄声回答。
    “那他们以后怎么办?”二货觉得有些心塞。
    “我也不知道,也许会有亲戚收留他们三个吧!”
    我想了想,嘴里虽然这么说,可是心里知道,这种可能性很小。按照小松的说法,丧事已经是两天前的事情了,如果有亲戚肯收留他们,现在他们家中,就不会是这种冷清凄凉的景象,至少,不应该连个能够主事的大人都没有。
    “也许,他们会被送去福利院!”二货小声说道,“如果没有亲戚肯收留他们,按照法律规定,他们一定会被送去福利院的。”
    哎!心里又叹了一口气!我简直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这个可怜的家庭,不敢去想象他们接下来的生活,如果,他们还有未来的话。
    “那个电视里的胖男人,不是信誓旦旦,要帮助办后事,不是说要照顾他们的生活吗?难道,他就是张口这么一说,不想管了吗?”小胖突然开口说道,“毕竟文强爸爸是为了救他女儿出的事。这可是一条命啊!一条人命,无论如何,总该有所表示才是。”
    “是啊,至少,要帮助他们摆脱眼前的困境才行。”二货表示赞同。
    小胖的话,又让我想起了电视里那个中年男子,“我好像在哪里听过那个男子的声音。只是,我想不起来究竟在哪里听过他的声音。”
    “那你赶紧坐下好好想一想。”小胖跟二货连忙把我拉到屋内一侧的条凳上,按住我坐下去,非要让我想一想,一定要想起来。
    “其实,你这么一说,我好像也有点印象!”二货有些迟疑。
    ……
    片刻之后,我们三人不约而同,突然同时开口,“公安局的厕所里。”
    是的,我终于想起来了。两个多星期前,发现尸体那天晚上,我在厕所里几乎吐了一夜。那天夜里,那个人到过公安局,他走时,跟周围的警察打过招呼,声音比较大,隔着薄薄的一堵墙,我们三个人都听过他的声音。
    “……我家小宝吓得生了病,现在又想害我家大妹,………”
    电视里,他是这么说的。
    两个星期前的夜里,他来公安局,是为了接周老三回家,他就是周老三的父亲,周半城。
    这还真是,因缘际会,什么事情都凑到了一起。他的儿子发现了尸体,他的女儿被凶手骚扰,而救他女儿的英雄,反而是他儿子欺负过小孩的父亲。
    兜兜转转,冥冥之中,这几个人的命运又被捆绑到了一起。
    “原来是他!不过找到人,就好办了。下一步,我们应该怎么办?”
    下一步?我转头瞧了瞧屋内陈旧而又简陋的摆设。家徒四壁,说的就是眼前这幅样子。下一步,应该是想想,他们三个人,该怎么活下来吧!再接下来,再去想,他们应该怎么更好地活下来!
    ……
    文强从厨房里走出来,手里端着两碗素面条。弟弟妹妹也不挑剔,接过面条便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爸爸怎么还不回来?”小杏吃了几口面,突然抬头问到,“我都已经想他了!”
    小武本想说些什么,顿了顿,低下头,继续使劲将碗里的面刨进嘴里,大口大口地吞着面条。
    “爸爸……出差!……过段时间……就回家!”文强轻声地安慰妹妹。
    “哦!知道了!”小杏继续低头吃面。
    我们每个人,心里都不好受。
    ……
    “其实这几天,我想了很多很多。”招呼我们坐到另一侧的凳子上,文强一边看着弟弟妹妹狼吞虎咽地吃着碗里的面条,一边轻声对我们说话。
    “我不想,进福利院,也不想跟弟弟妹妹分开!
    父亲,……,不在了,我必须照顾他们。接下来,我可能会退学,再去找个工作,打工赚钱,养活他们。我已经十四岁了,能够照顾好他们两个人。”
    “你决定了吗?”我问文强。
    “决定了!”他对着我坚定地点点头。
    丧父之痛,让这个刚满十四岁的孩子,顷刻之间,突然就长大了。或许是在他进入厨房,为弟弟妹妹煮面的片刻功夫;或许,是在他看到弟弟妹妹狼吞虎咽吃东西的表情之时;又或许,是在他收起所有悲伤难过,温柔地去安慰妹妹那一刻。
    就这么一瞬间,他决定要长大了。他扛起肩头的重责,哪怕他还不明白,这份责任究竟有多重。
    我突然理解了,舅舅曾经告诉过我,死亡的意义是什么。这段时间,虽然我没有再去想过这个问题,可是眼前这一刻,终于让我理解。
    “我会帮你的。”我坚定地对文强说到。
    将信封交给文强之后,我们一行人跟他告别。
    离开文强家后,又走了一段路,小松迟疑地问我,“小明,你想要怎么帮他?”
    “至少,要先帮他找个收养人,哪怕,只是名义上的。”我回答道,“这样,他们兄妹三人才不会被送去福利院。”
    “一个孩子养起来都很困难了,更何况,他家有三个!怕是不好找吧,否者,他家也不会是眼下这个样子。”
    是很困难,不过,现在离丧礼仅仅过去了两天,也许他家还有什么离得较远的亲戚还没有通知到!
    无论如何,在这件事情上,我都希望自己能够帮帮他。或许是因为,感同身受吧!他失去了亲人,而我,即将失去亲人!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四卷 第十章 线索
    第二天一大早,我跟小胖依旧跟着小罗哥在公园晨跑。五公里越野跑结束后,我们二人直挺挺地躺倒在大榕树下回血。小罗哥则轻松地坐在路边草地上,他从四周寻出根狗尾巴草咬在嘴里,然后开始无情地对我们释放嘲讽技能。
    “不是我说你们两个,警校随便挑个妹子,都能赶超你们。你们两个现在的速度,只比乌龟爬,快上那么一丁点。
    想要考警校啊!基本等于做梦。
    不要觉得自己文化课成绩好,就万无一失,那都是老后面的事了。
    体能是基础,啊!是基础!体能不好,考个毛线警校,第一关就被刷下来了。自己想想,抓个小偷,被小偷甩老远,像什么样子。
    你俩都还没开始负重跑,怕是连老式的三八大盖都扛不动。那玩意就八斤多一点,下次啊,得给你俩兜里揣两块板砖。
    就你们现在这样,上战场,跑不动路,扛不动枪,还当什么兵!”
    ……
    小罗哥在一旁疯狂输出,我累得却是连话都说不出口,无力反驳。
    小胖听多了,给自己开了个免疫,无视嘲讽,喘着粗气说道“哥,你帮我个忙呗!”
    “想了解案情?不行,你俩老爸都嘱咐过我,叮嘱我们全队上下都不许透露消息。”
    “不是。你最近看地方台新闻没有?李四平,就是那个见义勇为的英雄!是我同学老爸。我就想请你帮个忙,查一查,他家还有什么远房亲戚没有?”
    “李四平?知道啊!我当然知道!不过,你查人家户口做什么?”
    “你还不知道吧,是这么一回事。”
    ……
    小胖将李四平家庭情况和盘托出,他着重强调了李文强兄妹三人现在的困境。
    “听你一说,他们一家确实惨。……,那,别把我供出来!这件事情就包在你小罗哥我身上了!”
    “哎呦!小罗哥,你可真是太仗义了。不过我最近没钱,等我下个月零用钱到手,我一定请你喝汽水!”
    “得得得!说得好像我多稀罕你那瓶汽水似的!算了,今天我请你们喝!”
    “呀,小罗哥,你简直太帅了!”
    ……
    “小罗哥,……,你认识唐小松妈妈吗?”我终于喘匀了气,想了想,问了一个问题。
    昨天下午,我刚刚听闻李四平的死讯,又得知他与李文强的关系,一时之间有些震惊,以至于,在遇到小松妈妈时,忽略了一个小细节。
    小松妈妈告诉我们,她是过来处理一些工作方面的事情。我想,除了李文强以外,她总不会是来找他弟弟或妹妹吧。
    唐主任生前很照顾李文强,经常找他去吃晚饭,因此认识小松妈妈,这很正常。可是小松妈妈,又会因为怎样的缘由,跟还是初中生的李文强,有过工作方面的交集?我突然觉得非常好奇。
    “唐小松妈妈?她是谁?你这没头没脑的,总得给我形容形容她长什么样吧!”
    “就是一个一头短发的中年女子,带着一副咖啡色蛤蟆镜,穿一身淡蓝色收腰西服套装,化了妆,人挺洋气,手里还夹着一个黑色公文包。”
    我仔细回忆了一下,昨天下午遇到小松妈妈时,她的穿着打扮。九五年乡下小县城里,女子穿西服,带蛤蟆镜,还是挺少见,用大人们的话来形容,那就是洋气。
    “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我有印象,我见过这名女子。你别说,还挺凑巧,她也是来打听李四平英雄事迹的!”
    打听李四平,难道……?我有些不可置信,望了一眼小胖,没想到,他亦一脸疑惑地望向我。
    “那,小罗哥,你能不能跟我们透露一点,李四平那件案子……”
    小胖话还未说完,就被小罗哥打断了,“甭想了,一码归一码。他的户口,我可以帮你们查,就当我帮你们同学了。跟案情相关任何问题,我一个字都不会透漏。别问了,别问了,我去买汽水了啊!”
    小罗哥生怕我们追着他继续发问,一跃而起,跳起来就跑,找了个借口遁走,留下我跟小胖二人继续躺倒在大榕树下。
    我躺在草坪上,透穿过大榕树茂密的枝杈,看着朝阳缓缓升起。万道霞光透过云隙,洒下层层金辉,似乎,在对我们静静地述说着光芒万丈的金色未来。小胖亦不开口说话,许久,久到太阳光射得我们眼睛生疼,他终于冒出一句话来,“小明,……,还要,继续查下去吗?”
    继续查下去?顺着小松妈妈话语中透露出来的些许线索?想到李文强一家的际遇,第一次,我犹豫了。如果查出点什么来,我又要如何去面对李文强兄妹三人?
    我在心中暗暗问自己,真相真的有那么重要吗?如果是其他事,我一定会继续坚持,可是这一次,我却不忍心,再追查下去。
    “还是,……,先等等吧!……我们等一等,……,再等一等,他亲戚的线索……”
    小胖如释重负,“对对对!我们,……,再等等看!再等一等!”
    小罗哥办事很有效率,虽然早上他借机遁走,快到吃午饭时,他已经打听清楚我们托付给他的事情。
    “我查到了。李文强他们家在花城,还有一位七八十岁的姑奶奶。这位姑奶奶独自一人住在乡下,家里没有电话什么的,眼睛也不好,平时也不怎么看电视。李四平的死讯,她还不知道,我已经请当地派出所同事去通知她了。据说,她会尽快来大盘县一趟。也许事情还有转机,李文强兄妹三人说不定,不用去福利院。”
    小罗哥在电话里如此答复我。
    “小罗哥,我就再问一个问题,跟案情没有任何关系!”
    “……,行吧……,你问!!!”
    “唐小松妈妈,是,做什么工作的?”
    “她妈妈,是一名保险代理人。行了啊,别再问了,千万别告诉你爸还有黄队长是我说的,不然我就死定了!”
    未待我继续发问,小罗哥急匆匆地挂上了电话。
    脑子虽然想明白了,但是嘴不争气,我还是旁敲侧击地问出了自己的疑惑,也罢,问就问了吧。
    真相真有那么重要吗?我又再一次问了自己这个问题。如果真相不重要,那我曾经做过的一切都毫无意义。
    如果真相不重要,我完全可以,凭借自己内心的好恶去处理任何事情。我不用去为马有财的死找原因;不用去寻找他的尸体;也不用去为偷钱的小賊,被人打杀而抱不平……
    我其实一直都知道自己的答案!只是内心不够坚定罢了。
    ……
    放好电话,一直在厨房忙碌的老妈拎了一只保温桶出来。这是她一大早起来煲的鸡汤,撇去浮油,用清汤梗米再熬成粥,只放了少许细盐,一点点胡椒粉。开锅的时候,满屋都是鸡肉粥的香气。她让我趁热给大表哥送过去。我答应一声,拎了桶便走。
    大表哥今日精神还不错,等我到时,他正依靠在病床边,就着窗外的阳光看小说。
    我将保温桶放到小桌上,瞅了一眼书名,一边将鸡肉粥盛出来放凉,一边跟大表哥聊天。
    “大表哥,你怎么就这么爱看武侠小说呢?”
    “刺激啊!你看那些大侠,一天天飞来飞去的,多自在,多过瘾!哈哈,我要是有轻功,也想飞!”
    这是在医院呆久了,觉着有些无聊了!我正想找些话说,大表哥却又先开了口。
    “我今天看了个故事,有点意思,讲给你听一下。
    说是古时候有名医术高超的神医,他手上有五名病人生命垂危,急需救治。这五个人,心肝脾胃肾各都出了毛病,但只要换了这些器官,他们都能得救。
    这天晚上来了一名杀手,想要挟持神医让神医救治他的主人,不料杀手不敌,反被神医制服。
    神医惊喜地发现,杀手的内脏器官,刚好能救治他的病人。
    这些病患个个都有响当当的名头,总而言之,都比杀手重要得多;其中一位,还是敌国将军,如果不救活这位将军,三日后,敌军便要屠城。
    你猜这位神医是如何选择?
    如果你是这名神医,又该如何选择呢?”
    大表哥合上书本,饶有兴趣地等待我作答。
    医者父母心,是遵循职业操守,还是杀一人救一城!我想很多人,都应该选择后者吧!毕竟只需要牺牲一个人,就能换取五个人的性命,就能换取一城百姓的性命,这应该是当前环境下,性价比最高的解法吧。
    政治家讲制衡,商人讲利益,唯有法制社会才会讲公平。五个人的命是命,一城百姓的命是命,可是,那个杀手的命,就不是命了吗?
    我仔细想了想,回答问题。
    “那就没有第三种选择了吗?”我问大表哥,“大表哥,你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一道鬼辩题。”
    “哦!是吗?说来听听。”
    “我若是神医,砍了杀手救了将军,也顺带手救了剩下四个人,那敌军就真能遵守承诺不屠城了?将军安全了,敌军就更加没有顾忌了!想屠城就屠城,百姓的性命这个时候就真掌握在敌人手里了。
    神医如果还能活下来,往后余生,说不定会内疚一辈子!也说不定,他受不了内心的谴责,最后以死谢罪!
    如果本着生命平等原则,放过杀手,这五个人就都死了。估计敌人依旧会屠城,一城百姓都给他当了陪葬,所有人还是全死了。
    无论怎么选,都是一个死局。只不过,一个是看敌军心情择日赴死,另一个则是立即赴死。这两种选择都不是最优解法。”
    “那你要怎么选?”
    “也许是放过杀手,让他去帮我通知守城军这个消息,以便寻求外援,为百姓寻一条活路;然后以将军的生死为要挟,拖延时间,换取援军能够赶到;再等着,看这五人谁先死,用死者健康的器官去救回剩下的其他人。
    总而言之,我要寻找第三种可能性。”
    如果面前的问题,无论怎么选都是死局,那么我一定不会去选已有的答案,我要去寻找还没有被发现的那条可能性。
    我想,我也找到了自己的答案。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四卷 第十一章 说服周老三
    “哟,你们聊啥呢?聊这么开心,我来了,都没注意。”六舅推开病房门,走了进来。
    “六叔,你来了,快坐。没聊啥,我跟小明讲故事呢。”
    “啥故事啊,也说给我听听。”
    ……
    其实六舅怕大表哥无聊,故意找话题引他说话,见他二人一块聊天,我则静静坐在一旁想事情,想想自己下一步应该干点什么。
    ……
    “大表哥,千万别忘记喝粥,我妈煲一上午了!六舅,我妈说让你一会儿去我家吃午饭。我去看下我爸在忙啥,找他回家吃饭。”
    “你这孩子,慢点,跑什么,打电话就好了啊……”
    我找了个理由,匆匆跟二人告别,出了门便撒丫子狂奔,舅舅的话在耳边化成一阵风,渐渐消失不闻。
    憋着一口气,一气跑到派出所,刚到大门口,就看到拎着包出来的老爸。
    “臭小子,该不会是来接我下班的吧!”老爸见了我,很是开心。
    “妈让我喊你回家吃饭!”接过公文包拎在手上,难得老爸不用加班,我拽着他胳膊急吼吼地拖着往前走。
    “别拽,别拽,我这老胳膊老腿的,也不怕把我拽坏了,轻点儿!说吧!找你爹有啥事?”老爸一眼就瞧出了我打的小九九。
    我嘿嘿一笑,也没打算瞒着自己亲爹,“老爸,李四平的儿子是我同学。我就想知道,他们兄妹三人后面的生活有没有人管?怎么管?周半城在电视里说的话还算不算数?……”
    “你问题还挺多,琢磨挺长时间了吧!我还正寻思着,这次你们怎么这么听话,说不让插手就还真不插手了。”
    “你们肯定有你们的理由嘛。”
    “你也知道,这起案件最初,是因为涉及到未成年人的煎杀案,按规定,我们要保护受害者个人隐私。我跟你黄叔商量过,也不想你们,过早涉入到这种乌七八糟的案情当中,所以这次调查,才会将你们排除在外。”
    老爸略微有些不自在,尴尬跟我解释一番。原来,他以为我还记挂着之前不让我们参与调查这件事。
    “不过,你问我关于李四平的案子,虽然跟前案有所牵扯,也不是完全不能告诉你们。
    你问的几个问题,都是关于李家三个孤儿未来的生活情况。
    按照民法典来说,如果他家亲戚实在没人愿意收养,民政局才会考虑将他们送往福利院。
    不过现在事情有了转机,花城有一位姑奶奶,今天刚联系上,很快就会赶过来,所以这件事还有协商的余地。
    周半城在电视上说的那些话,全城人民可都听到了。如果他不履行承诺,从法律上来说,他不用负任何责任,但从道义上来讲,他应该要有所表示才对,毕竟李四平是为救她女儿才牺牲的。派出所和村委会都会从中周旋,为那三个孩子争取一些补偿金,不过没这么快,要慢慢去谈,徐徐图之,要有策略,懂吧!你也少安毋躁,过几日就会有结果。”
    “小松妈妈为什么会找公安局了解李四平的案子?”
    “哟,你连这个都知道,看来我们队伍里出了'叛徒'啊。”老爸打趣道。
    “不是,是那天下午我们去看李文强,遇到他妈妈了!我猜的!我猜的!”
    为了不供出小罗哥来,我只好扯了一个谎,也不知道,老爸猜出叛徒是谁没有。
    “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大概三个多月前,李四平买了一份人生意外伤害保险,一百块钱保一年,保额五万元,受益人是李文强。小松妈妈来公安局寻求协助,为李四平案件定性,调查李四平的死因,是否真是死于意外。”
    “三个多月前买的人生意外险!”我有些惊讶,联想到舅舅之前告诉我关于李四平病情一事,也不知道老爸他们知不知道。
    “这个时间点确实让人怀疑;而且,李四平之前也没有购买保险的习惯,这是他第一次买保险,所以保险公司才会寻求我们的帮助,让我们对案件进行定性。毕竟赔偿金不是一笔小数目,如果情况属实,会按照人生意外险最高额度予以赔偿。”
    “还有额度?最高额度是多少?”
    “最高额度会付给受益人五万块钱。”
    “一百块钱保五万,这么多!老爸,你这里有关于保险这块的资料没有?我想详细了解一下。”
    “你还真是,……,赶早不如赶巧了!”老爸用眼睛示意我去瞧公文包,“资料都在你手里,我刚刚去保险公司复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六月三十日通过,十月一日起施行;还有一些资料是保险法相关解释说明、案例分析,自己回家研究吧,研究出什么来记得跟我分享一下。”
    “谢谢老爸!”我宝贝似地抱紧了手里的公文包。
    “对了,关于李四平的案子,你们有没有查出点什么来?”
    老爸摇摇头,“就目前我们获取的线索和证据来看,的确是一场意外。”
    我突然有种松了一大口气地感觉,不知为何,我并没有将李四平身患绝症,时日不多的消息告诉老爸,话已经到了嘴边,就是怎么都说不出口。
    我转念一想,李四平死于谋杀,属于刑事案件,一般这种情况,遗体还没这么快交还到家属手中,显然,还在等法医出具尸检报告。肝癌晚期患者,肝脏无论从颜色还是外观,跟正常人都有很大区别,一眼就能瞧出来。只要尸检时,对肝脏进行病理切片,他身患绝症的事情很快就会被知晓,我说与不说,其实意义都不大,只不过拖延些时间罢了。
    肝脏切片病理分析需要多长时间呢?三天,五天,还是十天?这个我不太清楚,只是听舅舅无意间提过一嘴,印象有些模糊了。这么算起来,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我要抢在大家前面,调查出事情的真相。隐隐约约,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希望事情不是我想的那个样子。
    吃午饭时,我一面吃饭,一面旁敲侧击,想跟大人们再打探一些周大妹的遇袭细节,可惜这一次,被老爸老妈同时拒绝了,“吃饭就吃饭,说这些,也不怕消化不良。”
    “小明有学医的潜质啊!”舅舅在一旁呵呵直笑。
    “你们看这孩子,聊这些面不改色,还一点都不耽误他吃饭,这都第三碗饭了。一点不像我学医那会儿,第一次上解剖课,见着大体老师,虽然我内心满怀敬畏,但实在忍不住,奔出门就吐了,整整三个月都吃不下肉,见着肉就反胃。现在的孩子可不简单啊!”
    舅舅一边感慨,一边夹起一筷子鸡丝,仔细品味,“今天这道怪味鸡丝做得老好了,味道很不错。”
    老爸老妈面面相觑,也不知道是该解释还是不该解释,唯独我,急急忙忙咽完三碗米饭,出门消食去了。
    出门消食是假,出去打探消息是真,溜达着溜达着,我便走到了周老三他家附近。我在门口转圈圈,是想着要去打探消息来着,可一时之间,我把周老三的名讳忘记了。周是姓、老三是排行,他外号叫大臭,可他大名叫个什么呢?上人家家门,总不可能连他大名都喊不出来吧!那也太不给他面子了。
    周,周,周什么来着呢?我正搜肠刮肚想着周老三的大名,冷不丁几个圆溜溜的物事直冲我面门就飞了过来。得亏我最近跟着小罗哥晨练,身手反应敏捷不少,抄手一抓,将这东西捏出一手汁来;酸不溜丢地,原来是几个软乎乎的烂橘子,喷出的汁液险些滋我一脸。
    身后不远处,爆发出一阵大笑声,不用回头,我便听出来了,肯定是周老三那厮。
    果不其然,周老三在我身后不远处,手里拎着半袋橘子,见我在他家门口转圈圈,挑了几个软的,便朝我一股脑地扔了过来。
    真是顽劣不改啊,欠收拾,我在心里叹了口气,“你就这么对待你的救命恩人吗?”
    一听我说这话,周老三原本还在嘻笑的脸立刻收敛起来,表情古古怪怪,我一眼便猜出来,这家伙记忆应该已经恢复了。
    却见他吊儿郎当地走到我身旁,翻身骑到他家门口石狮子背上,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你来找我干嘛?”
    我倒是不着急回答他,从衣服口袋里掏出包纸巾,慢条斯理地开始擦拭手上的橘子残渣,心里面却在想主意,怎么才能让周老三开口配合我。
    “你想抓住袭击你大姐的凶手吗?我可以帮你。”打定主意,我也不拐弯抹角,开门见山道明我的来意。
    听我提起凶手,却见周老三忍不住打了几个哆嗦,瞳孔陡然放大,眼角周围微微有些抽搐,片刻之后,他终于镇静下来,“就凭你,能够抓住凶手!我才不信呢!”,他虽然害怕,但我也听出了他话语中的嘲讽。
    “半年多前,唐主任出车祸那件事情,你知道吧!当时他心脏丢了,是我跟刑侦大队一起将唐主任心脏找回来的。”
    周老三将信将疑。唐主任的葬礼全校师生都去参加过,他心脏不见了,找了一个多礼拜时间才找回来,因而告别仪式也是在车祸发生一个多礼拜后才举行。这并不是多隐秘的事情,只是除了内部人员,没人知道还有我跟小胖的参与。
    我见他表情有些松动,继续说到,“你手上这袋橘子,不是买来的,是你偷来的!”
    周老三一脸惊讶,张大了嘴,呆呆地望着我。
    “正常人,没人会花钱去买烂软的酸橘子。若是买的,都会挑那种又大又甜的,如果是孕妇,买酸橘子也说得过去,但不会有人花钱去买烂橘子。
    我还知道这橘子你是从哪里偷来的!你想听么?”
    周老三点点头,面露疑惑。
    “你是从狗耳坡西南面的果园里偷的,对不对。”
    “你,你是怎么知道的。这附近也有果园?你怎么能肯定我是从狗耳坡上果园里偷的?”
    “你衣服背面黏着几粒苍耳,你骑石狮子上,我抬眼就瞧到了。苍耳,成熟期是每年的九、十月份。野生的苍耳,一般生长在平原、丘陵、低山、荒野、路边、沟旁、田边、草地、村旁等处。虽然有一定经济价值,但咱们县里没人种这个,都是当杂草处理,一旦长出来了,都会把它用锄头给刨掉。只有小孩才会专门去寻这个来玩。
    除非是没人打理的荒地,所以果园里一般不会有这个。你身上粘着这几粒,位置在上衣靠近臀部处,能长这么高的苍耳一定是在野坡上。
    这附近有野生苍耳,又有果园的地方,结合所有的线索来分析,就只有一个地方,狗耳坡西南面的果园。”
    周老三依然不可置信地呆呆望着我,但是透过他的眼神,我知道,他已经相信了。我继续说服他,“你要把你知道的一切都告诉我,我才能帮你,包括你大姐遇袭的所有细节,一切一切,毫无遗漏,我才能从蛛丝马迹中找到线索,将凶手抓拿归案!”
    ……
    片刻之后,周老三终于从石狮子上翻了下来,他拍拍衣服,从屁股上将那几粒苍耳摸下来,摆弄两下,将它们扔进装橘子的塑料袋中。紧接着,他掏出钥匙,打开了大铁门,“进来吧,家里就只有我大姐一个人。最近她不敢一个人出门,其他人都有事出去了。”
    我点点头,跟他一起,闪身走入周家的大铁门内。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四卷 第十二章 遇袭细节
    周老三领我进了他家门,便让我在客厅里等一下,他要先去给大姐做会儿思想工作。趁着等待的功夫,我稍微打量了一下周家的装修和布置。
    周半城虽说是个暴发户,半个县城的房据说都是他修的,家里除了面积大一点,装修摆设什么倒跟我们普通人也差不了多少,不过仔细一体会,又在细微处有很多不一样。
    比如说,我屁股下坐着这一整套木头沙发,漆成了红褐色。沙发背靠脖颈处雕着双鱼,后背处雕有仙鹤。这双鱼和仙鹤雕得甚是精细,栩栩如生,瞧着很是灵动。再仔细感受,又会觉得比起普通沙发更加厚实,花纹儿更加精巧,座垫靠背更加舒服,一点都不硌人,舒服得我都想躺在上面睡一觉。
    最让我觉得新奇的是他家地板,跟我家铺的地砖不太一样,是一整块一整块的大理石。不过这还不算什么,那石缝之间填上了金边,金边随着光线,闪闪发亮,看得我甚是惊讶。缝隙之间也就那么两毫米不到,里面居然还能填东西,虽不是什么难事,但也是个精细活。没想到这么一搞,即低调又奢华。果然是有钱人啊,连石头缝都要装出点花来。
    就在我撅着屁股,趴在周家地板上研究地砖缝隙时,冷不丁地,耳边响起了周老三的声音,“你趴地上干啥?”没曾想到,他已经从二楼下来了。被他瞅见我这副样子,我觉得甚是尴尬,只得打了个哈哈,试图遮掩过去,“那个啥,你家地板挺特别,尤其是地缝,金光闪闪,多洋气,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呢!”
    周老三听我如此一说,却是来了兴致,声音里总算是带了几分热情,“怎么样,看着很不错吧!这可是我费心思搞出来的,咱县城独一份,你想找地方买去都找不着。”
    没想到我这话误打误撞戳中了周老三,瞧他那骄傲的小表情,我心中暗道,这家伙不犯浑时,也是个正常人,虽不喜欢读书,不过看起来,心里还挺有想法。他老子修房子,他喜欢搞装修,这也算是子承父业了。
    “说实话,你这东西确实挺有想法,很特别。”虽是客套话,倒也是实话,我小小地恭维一下周老三,“不过话说回来,你这人,有时候也不是那么不讲道理。之前在苍城山,你为什么要欺负小松跟文强,给他们画花脸?你跟他们有什么过节不曾?”
    我不认识周老三那会儿,觉得他特别像疯狗,不分青红皂白逮谁咬谁;可最近接触下来,又觉得他并非如同传言那样,飞扬跋扈,尤其是今天,意外让我发现他还是个善于思考的装修工,呃,未来的。
    “过节?我跟唐小松倒没什么过节。我这人一向恩怨分明,捉弄他,只不过是父债子偿罢了。”
    “父债子偿?你跟唐主任是有什么恩怨吗?”我有些不可置信。
    在我印象中,唐主任不苟言笑,对着谁都是一脸严肃且面无表情,虽然严厉,但实打实也是个好人。比如说,他比较照顾贫困生,像文强那样的学生,就会经常在生活上给他们开小灶。
    “那是因为你成绩好!你成绩好,自然不会看到唐主任不好的一面;我成绩不好,自然就能看到你看不到那一面。”周老三见我不相信,他连忙分辨,似乎急于证明自己,连声音也不自觉大了两分。
    “你大概不知道,我们这群成绩不好的学生,在他们这些老师眼中,就是祸害好学生的害群之马。上课时招你们说小话、自习时拖你们看小人书、班级平均成绩下降什么,但凡有点啥事儿,背锅的都是我们。
    那些思想道德时事政治,我就是背不下来;那些物理化学数学公式,我都认识,可就是不知道该怎么用。背不出该背的书、做不出作业、成绩不好,就是我们不努力,就是仗着自己家里有钱,得过且过。
    如果仅仅是这样,我也无话可说。可是,每当这时候,唐主任总会把我们都召集起来,让我们在小操场上罚站,用戒尺打手心,让每一个路过的同学都看到我们出丑的样子。
    除了打手心之外,他还会用皮带抽我们……还会用脚踢我们……”,周老三突然停了下来,他似乎意识到自己情绪有些激动,大大地喘了几口粗气,平复情绪。
    用戒尺打手心、用皮带抽、用脚踹……,这不是体罚吗?我很难想象,唐主任的另一面会是这个样子。
    为什么我从未遇见过他们在小操场上受罚呢!我有些不解,不过很快便反应过来。我在专注某些事情时,是很难注意到其他情况的。在学校听课之外,剩余时间我几乎都在刷题,除了小胖小松偶尔找我说话,其他时候,学校里发生了什么小事,我几乎毫不在意。
    此刻,周老三突然将上衣由下至上卷了起来,露出干巴瘦的肋骨条,指着右肋下方一处位置对我说,“这是有一次我背不出书,唐主任一脚踹过来,正好踢到我肋骨下方,当时我就疼得爬不起来了。这里原来有一大块淤青,大半年才退下去,现在不大看得出来,印子已经很淡了。”
    我仔细检查了周老三手指所指之处,虽然很不明显,但是在周围确实能够找出少许色素沉淀以及小小的凹陷痕迹。
    “受了这么重的伤,你怎么不告诉你家长,让他们出面解决这种事情。无论如何,打人总是不对的。”检查完伤痕,我皱了皱眉头,对周老三说道。
    周老三叹了叹气,略感无奈,“你以为我没有说过吗!可我爸我妈都劝我要忍耐。
    我爸总是说,‘打是疼骂是爱,不打不教要变坏,如果老师无视你,才是对你最大的不负责任。唐主任方法可能有些不对,但从内心来说,他也是想你学习能够进步,将来能够有出息。’
    道理我都懂,可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这一脚不是踢在我爸身上,他无法明白我的感受。
    唐主任人虽没了,我再想找他报复也找不到。可每每想起,想起他曾经对我们做过那些事,我就总是难受,总是憋屈,总是觉得耻辱。如今他儿子替他受这些,也算是一报还一报吧!
    更何况,我一没打他二没骂他,不过是小小捉弄捉弄他,给他找点麻烦罢了。比起他爸曾经做的,我这点事又算得了什么!”
    周老三一席话说得我哑口无言。一方面我觉得他说的似乎有些道理,只不过逝者已矣,生者如斯,如果一直计较这些,那是不是显得太过小气;另一方面,我又不是他,未曾经历他所经历的,又有何立场开口劝他放下心结,要大度呢!
    毕竟,我在看到他欺负小松时,一时无法控制自己情绪,也曾暗地出手收拾过他。人始终都是有情绪的,受荷尔蒙影响被多巴胺驱使,更何况彼时,大家也不过都只是十几岁出头的少年而已。
    两人都不说话,气氛又冷了下来,不过幸好,周家大姐从楼上下来了,这才打消了此刻的尴尬。
    “我去换了件见客衣服,耽误了点时间,别介意。小弟,这便是你同学吧,也不跟我介绍一下。”周大姐一开口,便让人觉得如浴春风,主要是她声音听上去特别温柔,让人一听便心生几分亲近感。
    周老三听她大姐发了话,这才不情不愿地做介绍,“这是我大姐,你跟着我叫便是;这是我同学王启明,大姐,你喊他小明便是。”
    我连忙规规矩矩地站起身,口中称呼大姐好。因为周老三已经跟她提过我的来意,坐下没多久,我们很快进入正题。我让周大姐详细描述一下,那天晚上她遇袭时的经历,不要嫌烦琐,多说一些细节。周大姐冲我点点头,开始讲述那天晚上发生的事。
    话说周家大姐比周老三整整大了三周岁,今年正好上高三,读的不是顺城中学,是本县最好的县中;上了高三以后,课业繁重,每日下晚自习,都是十点以后的事情了。
    这天晚上,周半城临时有应酬,无法接她放学,而周家二姐班里要开家长会。事情都凑到一起,周母跟姐弟三人商量,周大姐体谅母亲,让她去开家长会,自己则跟同学一同回家。
    县中比顺城中学要远上许多,都快靠近长途汽车站了,若是走路,最快也要走上五六十分钟。平时有周父骑车接送,倒是不觉远,只是今日走路回家,周大姐便觉得有些走得累了,这一累,便走得越来越慢。
    大家打打闹闹行至小西街口,同行朋友们一个个纷纷作别。此时将将过了十一点,只有几间做夜宵生意的小商铺还没有关门打烊,平时热闹非凡的街道上,仿佛只剩下她一个人。周大姐这才害怕起来,一边急急前行,一边忍不住在脑子里开始胡思乱想。
    人就是这样,一个人的时候,往往越是怕什么,就越容易想什么。
    小弟的经历她是知道的,因为这件事,他可是在家结结实实病了好几周。那个被害的女学生,事情传得沸沸扬扬,就连自己这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高三学生都知晓了。她生怕眼前那些看不见的角落里,不知什么时候会窜出个人来。
    许是怕什么来什么,没等周大姐患得患失完,眼前熟悉的街道突然变暗了,前面有一段路,一片漆黑。正街这一段,路灯不知为何突然坏了,前面一片黑,而她身侧右手方向,还有一条侧道,瞧上去,里面倒还有些灯火。
    右边这条小路她是走过的,一条细窄狭长的小巷,可以绕过这段没有路灯的正街。小巷四周都是些待拆未拆、破破烂烂的小平房,仅有零星几户人家依旧住在这里,大白天走时也很安静。若是平时,她断然不会选择这条小道,只是今夜……
    周大姐踌躇一番,犹豫半晌,还是拐入了右侧这条小路,却是不知,就在她犹豫这会功夫,刚好与拎着电筒匆匆赶来接她的周母将将错过。
    周母开完家长会后,才将两个孩子送回家中;又想起回家时,发现正街上有几盏路灯坏了,有一段路没有灯光。她担心大女儿害怕,于是便找出手电,又匆匆赶去街口在路灯下站着。
    就这么几分钟时间差,却生生与大女儿错过。周母一直站在街口路灯下等待,而周大姐却早她片刻,拐入右侧这条人烟稀少的小巷之中。
    “我刚进入小巷没多久,突然就从背后冒出个人来。这人一窜出来,立刻用手使劲捂住我的嘴,用两条胳膊勒住我,死命把我往小巷边的破房里拖。我当时吓懵了,一时之间,忘记了挣扎,等反应过来,他已经快把我拖进破屋里了。
    这个时候我才开始死命挣扎,在挣扎过程中,两手像是扒住了门框一样的东西。我只知道,一定不能让他把我拖进屋里去,于是扒住门框死命不松手,一边用脚到处乱蹬,终于被我用脚探到了一个破花瓶或是罐子之类的东西;我连忙一脚蹬过去把它摔得稀碎,响动声惊动了路过的一个醉汉。
    这醉汉听见声音,大声喊了一句什么,然后冲了进来,跟袭击我的人打到一处,我这才得了救,连忙冲出去喊人了。我冲出巷口,刚好撞上正在寻我的母亲。等我和母亲带了人再回来,那个袭击我的人早就跑得没影了,地上就只剩下救我的醉汉躺在血泊之中。”
    周大姐一口气讲完当晚遇袭经过,觉得略有些口干,起身倒水,瞧见我面前没有茶水,又顺手帮我倒了一杯。她起身倒水这片刻功夫,我已经瞧明白了这姑娘的身高长相,也对她的性格有了一个初步地了解。
    周家大姐个子不高,比我矮了有大半个脑袋,目测就一米五出头,个子很是小巧,声音温柔,瞧上去倒像是个内向文静的姑娘。可跟她一席对话下来,我发现这人呢果然不可貌相,她跟我讲述起自己遇险经历,丝毫不见胆怯,反而是思路清晰,条理分明。
    我只能感叹,估计老周家的优点都长在他们家姑娘身上了。这姑娘能逃过一劫,除了运气之外,她的冷静和机智才是救命的关键,若非她一脚将罐子踢破,把李四平吸引过来,她的命运就跟他弟弟目睹的那个女学生一模一样了。
    待周大姐喝完水,我继续追问,“袭击你的人,你有没有注意到,他身上有什么特征?比如说口音、穿戴打扮有什么特别之处、身高、体重、裸露在外的皮肤上有没有什么标记或伤口、又或是身上有什么味道没有?”
    周大姐细细思索一番,回答我,“这个人全程没有说过一句话,所以我不知道他的口音;他是从背后袭击的我,我没有看到他脸;我被救时,人很害怕,挣脱之后就逃出去了,也没有想着要回头再看一眼,就连救我那个醉汉我也是没有看清楚;他袭击我时,穿着长袖衣服,带着一双手套,没有皮肤裸露在外;我也没有闻到什么特别的味道。”
    看样子是无法从周大姐身上收集到关于凶手的更多线索了,我点点头,抓住两个点继续问,“你是怎么知道救你的人是个醉汉?你带人回来时,不是看见那醉汉倒在血泊之中吗?又为何没有看见他的脸?”
    “因为救我的人冲进来,身上带有一股非常浓郁的酒味,这种味道,我在我父亲身上闻到过。每次他出去应酬回来身上就是这种味道,满身酒气,所以我推测他一定喝醉了。至于他的脸,我回来时,因为母亲带着电筒,她用电筒一照,发现那人躺在血泊中,我当时害怕就把头扭到一边,母亲见了,便用手将我眼睛遮住了。所以我才没有见到救命恩人的脸。如果我当时忍住害怕,看一眼,或许还能见他最后一面吧!我是真不知道……”周大姐话语中带出些许后悔。
    “你后来知道那人是谁了吗?”我问得没头没脑,但我知道,周大姐一定明白我问的是谁。
    “知道了,电视里都有放,我父亲母亲也有跟我说起过,还告诉我,一定要记住他们的大恩大德。我的命是李叔用他的命换来的。”
    听到周家大姐如此一说,我心中那块大石总算是落了下来,于是起身准备告辞。正当我要走之时,周大姐突然又叫住我,她迟疑地对我说,“我也不知道这算不算得上线索,我被凶手箍住胳膊时,我听见了他的喘气声,那声音离我耳朵很近,似乎刚好是从我头顶传来的。”
    听到这句话,我眼睛一亮,我本以为抓不住凶手任何的蛛丝马迹,没曾想到,他的喘气声暴露了一个重要特征,他的身高。这么粗略判断下来,这个凶手——似乎跟我身高差不多。
    匆匆离开周家,下一站,我要去那天晚上发生袭击事件的小巷再探寻一番。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久,但谁又能说得准,万一,能有什么意外发现呐。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四卷 第十三章 重返现场
    跟周家姐弟二人了解完情况,我其实一直有一个疑惑;一面走,一面便在脑子里捋第一起案件的时间线。
    第一起凶案发生时,我也在现场,论时间先后,周老三也就比我早到了五分钟。如果是在这段时间前后杀的人,受害者一击毙命,那么凶手是如何逃脱的?
    小巷只有一条路,一面通往医院所在正街,一面通往学校正门。据我判断,凶手杀人后肯定不会往学校方向逃。
    首先是路程远,往学校方向跑,再汇入人口密集处,至少要多花十分钟,而反方向只需要五分钟左右。
    其次,当时是放学时间,再过几分钟,这条小巷就会聚集许多回家的学生。走这个方向会增加被人撞见的风险。
    再次,凶手若从学校方向走,即便是躲过了周老三,也会撞上尾随在周老三身后,我和小胖一行人。
    这么一条时间又长、不确定因素又多的逃跑路线,他大可不必这么费劲;完全可以选择更省事的那一条。
    但,若是他躲在某个角落,伺机逃脱?仔细想来,几乎没有这种可能性。因为能够躲藏的地方除了命案现场、就只有学校围墙这块区域,其余地方,根本藏不下一个大活人。
    当天晚上,听到周老三惨叫声,我立刻赶了过去,等我高声厉喝示意报警时,我们六人兵分三路,两人守在原地、两人去正街报警、两人原路返回。若在此时,凶手还留在现场,绝不可能再有机会逃脱,因为无论朝那个方向跑,都会被人撞见。再接着,便是小胖、二货带着警察赶来,封锁巷子并对这里展开地毯式搜索。
    据此,可以大致确认凶手的逃跑路线,他一定是在杀完人后,从正街方向逃走的。
    至于什么时候逃走的?暂时还无法判断,但可以推断,有两种可能性。
    情况一、我们赶到现场,凶手早已作案完毕,从正街方向逃走;这种情况下,凶手压根不可能跟周老三打过照面,也就不存在周老三口中所说凶手看见他的脸,欲对其灭口这一说法。
    情况二、周老三赶到现场时,凶手杀人完毕,正准备逃跑;周老三发现尸体,崩溃失常嚎啕大哭,此时凶手看见周老三的脸,并趁乱从正街方向逃脱;随后才是我听到惨叫,赶到命案现场。
    凶手误以为周老三看见他的脸,欲将其杀人灭口,所以才会有后来的第二次袭击事件。
    只是,若要灭口,杀周老三一人即可,又何必多此一举去袭击他大姐?无论周家大姐生死与否,不都暴露了杀人目标?难道凶手还准备继续策划第三次袭击?再去杀一回周老三不成?
    我摇摇头,完全讲不通嘛!两种情况都无法解释,为什么第二次袭击对象会是周家大姐。他们老周家就跟凶手这么有缘,两次袭击都是凑巧赶上的?
    如果只是巧合,说起来,两起案件只隔了两个多礼拜。凶手在这么短时间内连续作案,并且,还是在顶着全城搜捕、重金悬赏,这么大压力之下连续作案,我觉得凶手若是没有疯,那就真是一点都没有把警察放在眼里。想想都觉得不太可能!
    两起案件是否为同一人所为,在我看来,目前还无法下结论。但在讣告、街头巷尾传闻中,却变成了凶手再次作案?是因为两起案件的受害者都是女学生,民众臆测?还是有其他什么我们尚未掌握的情况?
    我满脑子里现在全都是问号,一面思考问题,一面朝着小巷缓缓而行。
    等我晃到巷口,却意外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这人此刻,正靠在巷口杂货铺柜台处,一边悠哉悠哉地吃冰激凌,一边有一句没一句地跟杂货铺小老板聊天。只是他一见到我,立刻三口两口啃完手中冰激凌,一个箭步便迎了上来。
    “你怎么在这里?”
    “你怎么也来了?”
    “我来这里很奇怪吗?当然是为了查案子!”
    “……”
    “我就知道,你小子找我打听消息,肯定不会安分。说吧,是不是想去查看现场?”
    “小罗哥,你要阻止我不成?何必呢,我不过就只是想帮帮朋友罢了。”
    “我这次把你拦下了,背着我,你还不是可以偷偷溜进去。我已经想清楚了,与其让你偷偷溜进去,不如我陪你一起去,谁让我起了这个头呢!……千不该万不该,我就不该把消息告诉你。万一出了什么事,我还不得给队长削死啊!”

    我有些感动,不过感动归感动,既然人都已经遇见了,还不得人尽其用啊!这么一个打探案情的绝佳机会,我自然不会放过。
    跟小罗哥一起走入安静的小巷中,走了没多远,他便示意我停下来。
    “就是这里了。周云芳已经指认过现场,那天晚上,就是在你停下这个位置,她被凶手袭击。”
    “周云芳?”我有些茫然,这是谁?周……周,莫不是,这是周家大姐的名讳!我才反应过来。
    “话说,她家小弟究竟叫个啥?”
    “他不是你同学么!你连他叫个啥都不知道!”小罗哥很无语。
    “他大名叫做周云帆。他还有个二姐,叫做周云菲。”
    芳、菲、帆,我终于知道周老三的名讳了。谢天谢地,谢谢小罗哥,再次见面时,总算不用太尴尬,终于不用一直周老三、周老三地喊他了。
    解决完周老三叫啥,这个千古谜题,站在周大姐那日被袭现场,我闭上眼睛,假装自己就是周云芳,耳边不由自主地响起了她方才说过的话。
    “我刚进入小巷没多久,突然就从背后冒出个人来。这人一窜出来,立刻用手使劲捂住我的嘴,用两条胳膊勒住我,死命把我往小巷边的破房里拖。我当时吓懵了,一时之间,忘记了挣扎,等反应过来,他已经快把我拖进破屋里了。”
    从这段话中,我获得以下信息:从背后袭击、捂嘴勒胳膊再拖人、还有,附近应该有个小破屋。睁开眼睛,往四周一打量,不错,右前方不远处,确实有个破破烂烂的小平房。
    凶手是从她身后窜出来的,那么他一直躲在什么地方?我继续寻找凶手藏身处。
    身后左侧有个半人来高、废弃的小花坛;花坛里早就没有了花,杂草丛生,里面还堆放着许多废弃的生活垃圾,的确是一个很好的掩蔽处。很有可能,凶手一直蹲在这花坛后面,凭借着杂物枯枝遮掩,监视着这条小巷。
    凶手从左侧花坛处跳出来,再从背后抱住周云芳,用手捂住她的嘴,控制她往在右侧转了约有九十度,再将她拖向身后的小破屋。这个过程中,因为周云芳被吓住了,所以都未有过什么剧烈挣扎。
    从被袭到拖走这段时间,周云芳其实有大把机会逃脱凶手控制!她可以使劲挣扎;用脚踢砸东西、发出声响;也可以使劲咬凶手,令他吃痛松手,再高声呼救!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要因为害怕而不敢挣扎反抗,白白错过逃生机会。不过幸好,她后面及时反应过来,才为自己制造了求生机会。周云芳的行为,我可以理解,女孩子嘛,怕是正常的。
    我在小巷中,继续模拟着凶手动作,跳出来、转过去、再假装拖着一个人往破屋方向退。这么一连串比划下来,我发现自己动作非常不流畅,很别扭。如果我是凶手,何苦费这劲,又要捂她的嘴,又要把她拖走,还要放任她挣扎?
    先一拳头从背后把这姑娘砸晕了事,再拖至旁边小破屋,岂不更省事?他为什么要做这些,嗯,怎么形容呢,太多多余动作,完全不像一个犯过事、杀过人的老手所为。倒像吃饱了撑的,自己给自己找罪受。
    等我从脑洞中醒转,回到现实中,却发现小罗哥一直憋着笑,在一旁看得津津有味。
    “幸好这会没旁人,要不然,被人瞧见你这一通比划,指不定就会被人以为,这孩子是不是得了失心疯!”
    我懒得理会小罗哥的调侃,却又想起他刚才在巷口,像是在跟杂货铺的小老板打听消息的样子。
    “小老板哪里有没有什么线索?”我冲巷口铺子努努嘴。
    “这家伙一般晚上九点半左右收铺子,那天晚上喝了点小酒,睡得死沉,什么响动都没听到。”
    “喝酒?”我眉头一挑,“他是一个人喝的还是跟谁喝的。”
    小罗哥嘿嘿一笑,“你小子还挺机灵。他是跟李四平喝的酒,两个人喝得醉醺醺的;尤其是这小老板,醉得人事不省;李四平什么时候走的,他都不知道。所以哪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他一无所知。”
    “他认识李四平!!!那,是谁提议喝的酒,是他找的李四平,还是李四平找的他?”
    “李四平找的他。小老板跟李四平是旧识,两人关系不错,以前经常会约在一起喝点小酒,不过最近这一年,他两已经很久没见面了。所以李四平拎着酒上门,他还挺高兴,一高兴,便把自己给喝醉了。”
    一般得了肝病,医生都会嘱咐病人,一定要戒烟戒酒;李四平一个肝癌晚期、命不久矣的绝症病人,居然还敢喝酒,看来是真不想活了,怕不是借酒浇愁吧!
    我在心中暗暗揣度,李四平来找小老板喝酒的目的。是,朋友之间不便明说地告别?还是,有别的什么其他原因?
    李四平是我的怀疑对象,我怀疑他,便是从父亲口中听说,那张五万元的人生意外保险单开始。
    保险是在三个多月前买的,是不是意味着,早三个多月前,李四平就已经知道,自己得了绝症即将离世。所在他才会提前买了保险。
    如果我是李四平,作为一个父亲,知道自己将死的消息,我想,最放心不下,便是自己那三个无依无靠的孩子吧!
    能够为他们做点什么呢,首先是要找到能够收养他们的人选,这样他们才不会被送往福利院。
    我想起舅舅曾跟我提起过,一个多月前,他曾经在花市帮李四平看过诊;当时,舅舅已经明确告诉李四平,他已经时日无多。
    李四平为何不在大盘县就诊,反而要前往花市?要知道,从大盘前到花市,坐大巴车,至少需要一整天的时间。
    这么长的路程,我想,他此行目的绝不仅仅只是为了看病。很有可能这一趟花市之行,是为了寻访那位在乡下独居的姑姑,请她在自己死后代为照顾李文强兄妹三人。
    至于为何他又去了花市医院?也许是因为不甘心,也许是因为想要换个医院再次确认,也许是想看一看,是否能有奇迹降临吧!
    我其实可以理解他这种心情。当我第一次听闻大表哥病情时,其实我心里也是这么想的。说不定是误诊、也许换个医生会有不一样的结果、也许老天会有奇迹降临……
    唉!!!
    接下来的事情,是要为李文强兄妹三人准备一大笔钱,才不至于让他们未来的生活陷入困境当中!
    出于父母对子女的拳拳之心,所以李四平策划了这两起谋杀案,目的是为了骗保,为了给自己的子女留下一笔赖以生存的钱财?
    这,便是他的犯罪动机。
    可是,这两起谋杀案目前看来并没有任何相似之处。第一起案件,凶手表现得残忍冷酷、心狠手辣;而第二起案件、凶手又表现得似乎像是初次作案的新手一般。会不会,另有什么隐情?
    “你说李四平是凶手!这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
    我将自己的推理告诉给小罗哥,他想也未想,立刻否定了我的假设。
    “当然,肯定不是只有他一个人,他应该还有个帮手……”
    我还来不及说到李四平身患绝症的事情,就被小罗哥斩钉截铁地打断了!
    “不是他。法医通过提取两名死者身上的……呃,某种体液,经过鉴定,李四平不是第一起凶案的凶手。”
    不是他,但,这也只是否定了李四平不是第一起凶案的凶手,我随即想到了另外一种可能性。
    “会不会,是模仿作案!”
    “模仿作案?”
    “这两起命案其实是两名凶手犯下的。因为第一起案件广受关注,闹得整个县城人尽皆知,出于某种目的,所以李四平模仿了第一起命案。”
    但当时县政府发的告示中,并没有提及关于第一起命案任何详细情况。
    此刻,我又想到了另外一个细节,其实第一起命案现场,李文强也在现场。当天晚上在公安局,大家都很有默契,并没有提起小松跟文强,而周老三也因为惊吓过度,后面的事情什么都想不起来。后面有那些人来过现场,除了我以外,我估计他压根就没注意到还有其他人。所以问询时,并没有文强和小松的笔录。但事实上,文强跟我们一样,知道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很有可能,李四平是从文强口中得知的。
    “你这个推理,也说不通嘛!李四平为何要模仿作案,他策划一起袭击,目的就是为了自己杀自己?”
    “为了骗保啊!”
    小罗哥陷入沉默中,他似乎在思考我说的这种可能性。
    不过很快,我便发现了漏洞,李四平杀不杀自己,他都快死了,他一死,不就能够拿到保险金了吗?难道有什么事情,逼着他必须提早结束掉自己的生命吗?
    “你说的也有道理,不过这一切现在都只是推断,没有任何线索能够证明你的推断。”
    “李四平,究竟是怎么死的?”我问小罗哥。
    “既然来了,我们就到现场看一下吧!”
    小罗哥指指眼前的小破屋,“这里面,就是李四平的死亡地点。”
    走入小破屋,里面一片狼藉,到处堆满了杂物瓦砾,但还是能够看得出来,最近有清理过的痕迹。小罗哥快走几步,停在一根立柱旁蹲下身,指着地面空白处,告诉我,“这块地面上,原本堆放着一些废旧腐朽的木板,木板上有铁钉。我们发现李四平时,他侧面卧躺在这块区域,身下有血液溢出;致命伤在太阳穴位置,一根长约九厘米左右的铁钉,从太阳穴位置直接贯穿入大脑,这便是李四平的死因。
    除此以外,入口门框、周围地面、立柱,等等,这些位置上确实检测出了抓挠、撞击、拖动的痕迹。根据痕迹报告分析,凶手是在跟李四平搏斗时,撞击李四平,或者是捡起地面的木板攻击李四平时,将钉子钉入他的太阳穴内,这才造成了李四平的直接死亡。”
    听完死因,又再巡查了一遍命案发生地点。其实这里已经不知道被刑警队翻了多少遍,能够被称作为线索的东西早就被带回警局了;眼下,这间破屋里剩下的就只是一些废弃物罢了。我只是习惯性地想要亲自来勘测一遍现场罢了。
    勘探完现场,我跟小罗哥告别,各自回家。临走前,小罗哥告诉,说我刚才的推理还是很有启发性的,他会回去跟全队成员一起商量下,跟大家探讨下可能性,如果后续有消息,他会主动告诉我。谢过小罗哥以后,我便独自返回家中。
    《我当片警那些年一少年篇》第四卷 第十四章 真实原因
    回到家中,父亲正好找我,“臭小子,你中午从我这里拿走的资料,看完没有,有没有什么发现?无论有没有发现,资料都得还给我!”
    我一拍脑袋,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老爸我这刚消食回来,你等我,我看会儿,一会儿告诉你。”一面说,我一面飞快地跑回房间,顺道把门锁上,防止老爸突然进屋把资料给拿走。
    “嘿,霸占我资料,耽误我时间,还不让我进去。你要是找不出点东西来,一会儿,看我怎么收拾你。”老爸装腔作势地喊了两嗓子,也就不再管我。
    听着门外没了动静,我这才从藏包处将资料找出来,翻开资料,开始仔细研究。
    1805年,英国在广州设立广州保险协会(Canton Insurance Society,又译作谏jian当保安行);1929年11月中国第一家民族保险公司在上海成立;1949年由中央提出成立中国人保。1985年,中央颁布了《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直到1995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才正式通过并予以颁布,自10月1日起开始施行。
    保险,对于绝大多数扎根于农村生活的普罗大众而言,是个新鲜事物,也是个难以理解的事物。虽说一直在推行,但民众对于保险存在的态度并不是很友好。民众对于保险的存在,普遍都是不去理睬它,有的人甚至嗤之以鼻,觉得保险是圈钱行为;但,保险的存在意义,本就是对我们生活的一种保障措施。
    如果不是研读了这份资料,我也仅仅是停留在大众的普遍认知上。跟李四平案件结合起来分析,我发现自己推理中,有一个认知错误。
    我本以为,只要李四平一死,意外险既成立,按照老爸的说法,会全额给付赔偿金,这属于人身意外险赔偿项目中的死亡给付。死亡给付指的是,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在未研读这份资料之前,我是如此认为,我相信很多人也是这么片面去理解死亡的含义。
    但是,意外伤害是有说法的。如果被保险人在签署保单,刻意隐瞒自身患有严重疾病,不履行告知义务,并因疾病突发致死;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自然也就不会有赔偿金。
    四个多月前,正是保险法公告颁布之时;李四平也许是通过新闻,又或是什么其他渠道,了解到简易人身险,这种以一博万的保险方式。用一百块钱保一年,如果发生意外,就能获得五万元的赔偿额度,这对一个将死之人来说,就是一根救命稻草。
    基于大众对保险的粗浅认识,他买了这份保险,原以为只要自己一死,赔偿金就会给付到受益人,也就是他儿子李文强手中。但在此时,由于某些原因,李四平得知这份保险得以赔付的真正条件:一定得是【意外致死】、而不是【只要他死】。
    他已时日无多,如果再不促成这起【意外】,就可能真的等不到了。偶然间,他从文强口中听说了,县城中疯传的女学生煎杀案,案发当晚发生的事情。恐怕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心里就了念头,要模仿作案。
    周云帆与文强交恶,并且还经常欺负他;周半城富甲一方;而周云芳被袭,本就不是什么巧合,而是李四平精心挑选的结果。幸好,李四平并不准备真的杀了周云芳,从头到尾不过是一场表演罢了;他需要周云芳挣扎、呼救,才会给了周云芳那么多的逃脱机会。这样,李四平才能及时出场,把自己塑造成因为救人而亡的英雄形象。
    如果事成的话,李四平能死于【意外】,可以顺利拿到赔偿金,可以留一个好名声。被救家属也会因此对他感恩戴德,会在某些方面照顾孩子们。如果这些英雄事迹流传开,说不定学校也会因为孩子们是英雄遗孤,而对他们予以一定程度的学费减免……
    一切都是为了他们未来的生活!
    凶手再次作案的流言、媒体大肆报道所谓的英雄事迹、这一切背后都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默默引导和推动。
    我想,这便是一个父亲对自己孩子未来生活的安排和打算。
    所以,才会有了第二次袭击事件!
    所以,才会是周云芳!
    一起都串起来了,我终于将李四平为什么要人为制造一起意外,“自己杀自己”的真实原因,找了出来。
    犹豫再三,我还是将自己想法告诉父亲。父亲听完我的推理,并未多说什么,但是从他的表情中,我可以看出来,他尚有疑惑。
    良久,他问了我一个问题。
    “你想过,另外一个人是谁吗?如果是李四平策划的谋杀案,自己杀了自己。那么杀他的凶手又是谁?或者说,杀他的帮手会是谁?”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我也不愿意去回答这个问题。
    ……
    “也许他是自杀的。”
    我知道,其实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因为如果被保险人自杀身亡,这种情况跟疾病致死,其实结果都一样,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同样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
    “他并非自杀身亡,根据周云芳的证词,确实有一个袭击她的凶手,而她也的的确确亲眼目睹,李四平冲出来救了她。根据现场痕迹检查报告,还有尸检报告,都能够证明李四平是被外力袭击致死。”
    父亲的话打破了我的妄想。
    我不愿意用恶意去揣测人性!我甚至更不愿意去怀疑那个人!可是,如果一个人连活着都非常艰难,面对自己唯一的机会,他会放弃吗?只是为了活得稍微没有那么幸苦罢了!他会真的如我猜想的那样去做吗?
    哪怕我心中早已有了人选,我也开不了口,因为我知道,只要我说出来,如果属实,毁掉的绝不仅仅只是他一个人的人生。
    “这个……这个问题……,我还没有考虑清楚,我需要,再,想一想!再想一想!”
    父亲轻轻地拍拍我的肩膀,“我不愿意去相信你的推理,是基于证据,也是基于人性。目前没有证据证明李四平策划了这起谋杀案,杀了他自己!
    如果按照你的推理再继续推下去,最有可能知道计划,并参与到计划执行中的那个共犯,是……你的同学——李文强!
    你相信吗?他,亲手,杀死了自己的父亲!”
    “那,他有这种可能性吗?”我有些艰难地开口问道,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这么问。有没有这种可能性,谁又能够说得清楚呢,只不过是实在不愿意去相信罢了。
    “他确实有这种可能性。”父亲停顿了一下,又接着告诉我。
    “但是,他有不在场的证明。”
    “不在场证明?”
    “是的,你黄叔让我配合他做调查工作,我去调查过,当天晚上,李文强有不在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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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1-06-29 10:21:30  更:2021-12-23 17: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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