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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文学]《鸡肋人生》一部希望正规出版的自传体小说(原创连载)[第1页]

作者:杜文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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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子

    2014年7月中旬,盛夏,荷花盛开的季节,病中,我终于坐下来开始写这本“书”。

    初稿(第一天)写下约一万六千字。从早上六点半到下午近四点。没吃早饭,中午喝了一包奶,接了一个电话,休息了一小会儿。这是第一天的成果。
    原本想只要每天写3000字,一个月18万字,就是一个长篇了。没想到一发不可收拾,今天就写了1.6万字,33页纸。照这样的话,大约十天半月大概就能完成吗?但是灵感不常在,写作的激情不常有,(如果常有,那写文字的人就得被胸中的烈火焚烧得像火炉中的钢铁一样火红,可烧红之后,还是需要冷水降温淬火的。)我是平庸之人,缺乏天赋,以后也许不能天天都写出来东西,只能看状态吧,顺其自然。现在主干出来了,以后慢慢添枝加叶。

    我写这个,只为圆一个梦。多年之前,我就想要写这样一本书。那时候,我曾经希望,写出它,并在临终前出版这部作品,这就像是我的孩子——不是怀胎十月,而是怀胎十年——的孩子。

    多年来,我一直听到内心有一个声音对我说,写一本书。一定要写出来它。
    我对自己说,“上帝给了我一支笔,让我用文字复仇。我不能辜负这份天意。”如果不能成为一个作家,就成为一个业余写手吧。不能被社会认可而出版,就留给自己的子孙后代吧。
    我要写一本自己认可的真正的书,一本略微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这就是我给这个世界留下的一个后代,我的“孩子”。他是个男孩,一个强健的有灵魂的儿子,他携带着我的基因、气息,遗传了我的性格和骨气。

    我暗暗祈求上苍:如果上天肯成全我,请给我足够的时间,让我能从容地看到文中故事中这些人的结局。书中有一个上帝,是编剧(写作者);生活中也有一个上帝,他一直在俯视着滚滚红尘,那些男男女女。所有人都是他手中的演员,按照上帝的旨意来演绎属于自己的角色。
    女作家是女人中的女人,也许是写作让她们变得格外坚韧、通透、宁静和淡泊。她们之中不乏长寿者。比如张爱玲75岁,冰心活到100岁,杨绛先生活到103岁,(今天是她的生日)。
    我不是作家,不敢与她们这些女人中的“人杰”相比。我也不奢求那么多,我想再给我40年,足矣——让我可以有足够的时间打磨这部作品,在白发苍苍的时候,精雕细刻出这部作品。就像手中的一块玉石,可以问心无愧地传给我的后人。
    在这之前,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读书、练笔、磨砺内心、创作这本书。我愿意用五年到十年的光阴,甚至一辈子,完成这本书。我视之为一生中唯一的一本小说。它是小说,也许比散文更真实。

    我要写出来我的声音。我自己的,还有跟我同命运的女人的。那些被男人离婚的,被小三伤害过的,还有再婚后承受各种尴尬与屈辱的……等等。我要写社会底层的女人们。她们受到社会歧视,被男人伤害,她们自尊自爱自强不息……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将用笔,也用扎扎实实的真实的人生,来“写”这本书。我不能在将来让读的人看了之后说,“瞧,她是个失败者,一辈子的失败者。小三快快活活地享受,她只能躲在家里写虚构的小说出出气。”——不,那不是我要的人生。

    尽管人生不过是鸡肋,我依然要把这小小的少肉的鸡肋积攒起来,熬一锅味美的白菜汤——以此渡过漫长的冬季。是的,我要变废为宝,化伤痛为力量。我也想做一个魔术师。
    诚然,大鱼大肉我没那个命,好在素食更健康(这个当然也可以说是酸葡萄心理吧?呵呵。)我们都知道,人生是一次单向的旅程,人只能活一辈子,无论你贵为天子还是草芥之人,在这点上是公平的。可最有价值的人生究竟是怎样的?谁能告诉我呢?
    以我愚钝的资质,我是觉得,它不是一帆风顺的吧?而且,那些酸甜苦辣咸都尝过的人,更不枉来世间走一趟,那也是丰富的精彩的人生,不是吗?
    那么,多肉的猪排牛排让幸运的人统统挑选了端走了吧,给我留下一盘没肉的“鸡肋”足矣。我虽然不是孔夫子门下有德的高徒,也能够安然于萝卜白菜粗茶淡饭。我虽然不是一个好厨师,但是我要用“鸡肋”蕴涵的悲欣,熬出一锅人生的百味汤。

    这汤的名字就叫做《鸡肋人生》。它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做《围城内外》。我不知道,读到的人,会喜欢哪一个?是不是更喜欢后一个呢?
    因为,婚姻就是一座“围城”。男那女女的人,不是在城中,就是在进城的路上……



    杜鹃

    草于2014.7.18日
    16:46
    发出来才看到有两处笔误。
    这里不能自己修改,先不管了。回去修改,争取国庆期间尽快上菜。
    杨绛先生今年103岁。
    (祝愿先生长命两百岁!)

    度娘如是说:
    杨绛是钱钟书的夫人。1911年7月17日,
    祖籍无锡的杨绛生于北京,1932年毕业于苏州东吴大学,成为清华大学研究院外国语文研究生,与钱钟书相知相爱结成夫妇。1935年至1938年与夫偕往英国牛津大学求学,后转往法国巴黎大学进修。两人育有一女钱瑗(1937年-1997年)。
    女儿、丈夫先后去世后,杨绛独居北京海淀区,2003年出版回忆录《我们仨》,轰动文坛。钱钟书曾赠言杨绛:绝无仅有的结合了绝不相容的三者 妻子、情人、朋友。
    钱老去世时杨绛时年87岁。
    今天还要出门。在此先一并谢过楼上四位光临的贵客朋友,上暖红茶一壶……
    秋天来了,秋高气爽,天高云淡。秋味渐浓,秋色正好,枫叶红了,菊花开了,栗子熟了,柿子黄了(事事如意)。出门爬爬山看看风景,那叫一个惬意。
    所有的朋友们,国庆假期玩得快乐哦!
    婚姻就是一座“围城”。男男女女的人,不是在城中,就是在进城、出城的路上……
    但是人们究竟为什么要进城?不得不进城呢?
    如果一些男人是为了传宗接代而需要一个家庭,那么女人,需要的则是一份安全感。离婚的女人,之所以再婚,更多是因为离婚身份所受到的社会的歧视。

    没有吃过梨子的人,不会知道梨子的滋味。


    离婚之后的杜鹃,经历了涅槃一般的心灵历练。首先,是感情世界的一片废墟,暗无天日。其次,是工作中,似乎也出现了问题,挨了领导批评。有一次,明明不是她的错,还是被当众狠狠批了一顿。女人多的地方,本来问题就多,口舌也多。而一些女人的心理,往往是“恨人有笑人无”。本来都好好的,差不多境况,还能维持表面的和气,一旦有人出现了变故,她们作为旁观者同情是有的,更多的则是打心底里的鄙夷——有参照物的悲惨,才能映衬出自己的一点点优越感,人毕竟还是有动物性,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在职场中是不会消失的。
    所有的女人都是同行。这点张爱玲看得透彻。
    所以离婚后的杜鹃,最先学会的是不向人诉苦。
    有一个笑话是这样的:“把你的不开心说出来,让我们开心一下。”
    离婚的女人,千万记住,不要随便跟人诉说自己的伤痛。大家一定记得《祝福》中的祥林嫂吧,很多人提起这个名字就嗤之以鼻。然而我们都忽略了,鲁迅先生写这样一个人物,绝不是讽刺和贬低,那里面是对人性深刻的洞察、讽刺和揭露。
    祥林嫂是不幸的。她身边的女人,和她一样身份的女仆都变着法子逗弄她说那些事,当她们听完之后,腻了,就纷纷拿她取笑。
    如果祥林嫂是现代女性,有文化的女子,她不会是那个样子。聪明的女人,只会在合适的人面前,露出自己隐藏的伤口。那个人,如果是同性,应该有相似的遭遇和经历,所谓同病相怜,才可能有真正的尊重和体谅,才会有彼此相拥的温暖。

    杜鹃很佩服魏老师,魏老师离婚多年,从来不曾在女同事面前露怯,从不让人觉得可怜。她的女儿上初中,清清爽爽的学生头,乖巧懂事。母女俩相依为命多年。魏老师从不曾向前夫祈求复婚。在那场婚姻的战争中,她维持着最后的尊严。
    后来,杜鹃离婚之后,魏老师才跟她说起一些事。杜鹃才知道,魏老师的心里有多苦——节假日的时候,火上心头,她就给那个白眼狼发一条恶狠狠的短信,骂一下这个不要脸的男人,而那个男人自知理亏,从不反击。
    原配正妻就是有这一点好,男人你做了错事,行,我让你滚蛋,跟你离婚,但是你永远别想我原谅你。事你既然做了,就别怕人说,什么时候想骂你,全看我心情,因为,这是你欠我的。

    据说,那个男人找的小三,实在是拿不上台面,是个发廊小姐,除了比魏老师年轻,真是连给她提鞋都不配。两个人当初是自由恋爱,有深厚的感情基础。男人是大学毕业,农村出身,在体面的国企上班,不可谓没知识没文化没见识,偏偏就趟了这样的浑水,被这样一个女人迷住了心窍——要硬说他们之间是爱情,那天下有几个男人对比自己妻子小十几岁的小姑娘不会产生“爱情”?

    被魏老师发现后,男人忏悔,表示悔改。魏老师没有答应,果断离婚。
    男人灰溜溜地去找昔日的情人,想娶那个发廊小姐。他怎么也没料到,发廊小姐在榨干他的钱之后,潇洒地和他拜拜,傍上了另一个年纪更大、更有钱的老板。
    之后的几年,男人打着看女儿的幌子,接近魏老师。魏老师丝毫不为所动。很多人不理解,因为很多女人离婚之后眼巴巴地盼望复婚,一副离了婚姻就活不下去的模样。
    魏老师跟杜鹃说:“好马不吃回头草,跟妓女一样的女人有染的男人,就是个垃圾,我宁愿一辈子不再嫁人,也不会回头。他后来跑来跟我说为了女儿要复婚,他在外快活的时候,怎么不记得自己是当爸爸的?”

    原来,每一个离婚女人(必须)都是特殊材料制成的,是男人的背叛让她们百炼成钢。
    魏老师的做法没有给离婚女人丢脸。杜鹃心中暗暗把她当成了榜样。是这样的,听无关痛痒的人天花乱坠说一千句,都不及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能触动内心,这就是榜样的力量。

    魏老师后来结婚了。
    男人比她大七岁,有一个正上大学的女儿。那些曾经背后议论她的人,看到那个男人每天下了班提着菜到魏老师家,做饭、打扫卫生,忙的不亦乐乎。即使是原配夫妻,都没有如此恩爱。
    女人,其实离婚也不要紧,关键是,你是否依然能收获到幸福。那些没离婚的女人,就都幸福吗?很多很多都是在凑合着过日子,即使同床异梦甚至分居多年,为了面子、孩子或者利益,她们强作笑颜,假装幸福,也不敢迈出离婚那一步。还有的即使离婚了,也返回头以孩子为借口逼着男人复婚,从此后各人玩各人的,把婚姻当做抵挡社会舆论的保护伞。

    无奈,貌合神离的婚姻,是一把漏雨的伞。
    姜宁的婚姻就是后一种。



    2

    姜宁是单位里的名人。哪点出名?家庭好,丈夫好,情人多。
    姜宁的爸爸是建筑商,哥哥在公检法系统,还有个亲戚在某地当个有实权的官。她上大学的时候男朋友就一大把,最后挑选的丈夫是个老实巴交的男人。结婚后她生了个儿子,把公公婆婆喜得合不拢嘴,全家人将她当公主一样供着。
    当很多女人辛辛苦苦生下女儿遭到婆家人白眼的时候,姜大小姐正躺在功劳薄上露出得意的笑容,“母凭子贵”,她知道儿子一生下来,自己的地位是磐石一样稳固了,下一步就是盘算着以后的美好时光。天性浪漫的她,婚前婚后都不曾闲着,什么贤妻良母那一套,她说那都是骗人的。有儿子在手,就是王牌,哪怕出轨被丈夫抓住,他又能怎样?
    为了保持身材,她没有喂儿子母乳。请了保姆带孩子,再加上婆婆长期住在家里伺候。这个儿子她就是生了生,没有费力气,就长到了上小学。
    她的丈夫是一名警察,有一年升职了。
    当警察的丈夫再老实,也有些手段,对她的那些事,早就掌握了铁证。
    一般来说,男人除非穷得说不上媳妇,才肯容忍带绿帽子的生活。警察升职之后,血性见长,终于在有一次抓住现场之后下了决心离婚。姜宁除了感到吃惊,没有犹豫,反正有的是说爱她的男人。为了让警察一家人难受,她执意要了儿子的抚养权。
    她离婚后才发现,那些曾经对她海誓山盟的男人只是和她玩玩嘴皮子,在床上玩玩激情而已。无论她家境如何好,带着儿子的她,竟然没人愿意娶她。离婚两年后,她开始着急了,想来想去,还是原来的丈夫好,就回头去找他。
    此时警察正谈着一个女朋友,都准备要订婚了。姜宁领着儿子出现在他们面前,先是哭哭啼啼说孩子没爸爸可怜。警察硬下心不为所动。姜宁一看软的不行,就来硬的,上单位闹,找他的领导做工作,打官司上法庭索要巨额抚养费,所有的手段都用上了。
    警察被搅得未婚妻也散了,身上钱没有一个,以后想找好的对象没人跟,找离婚带孩子的想想总还不如养自己的孩子,(而且是个儿子),左思右想,走投无路,从了。
    警察乖乖跟在姜宁后面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复婚之后的姜宁那叫一个得意。她说:“他这一辈子都休想逃出我的手心去。以后我和他死磕到底,无论我出轨还是他出轨,都不会离婚,以后在我身上就没有离婚这一说——只有丧偶,没有离婚!”

    姜宁是杜鹃的同学,她特看不起杜鹃窝窝囊囊的性格。但同学三年的情谊总是深厚纯洁的,有些事上她对杜鹃帮助还很大。至于对婚姻的态度,正如看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一千个人可能有一千个看法。每个人只能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吧。男人像她那样的还少吗?如果是男人,出轨了,做妻子的几乎都是原谅的。连离婚都不提的。
    杜鹃开始心里很看不惯姜宁的做派。后来转念一想,她总归还是个女人。男人风流是有本事,而女人不能,这难道就不是一种歧视?凭什么就只能州官放火呢?女人,就怕你自己不强,要是做到武则天那份上,七老八十也有“似莲花”的六郎围绕身边不是吗?

    有一些生活方式,你自己可以不选择,但是,没必要对她们做道德审判。这个世界,连小三都可以耀武扬威趾高气扬了,甚至有人为小三辩解,说什么感情的事没有对错,姜宁不是还没有做小三吗?这社会,出轨的事还不是经常听到……忍得了的人自然愿意忍,忍不了的就离婚,与外人何干?

    杜鹃在小圈子里受欺负的事不知道姜宁听谁说了,她不屑地说起那个刻薄的女领导:“你看她成天假模假式,没一点真本事,谁不知道她背后那点猫腻?孩子都不是她男人的,跟上头的领导不清不白,为了一点小官像条狗一样,平时眼睛长在头顶上,就知道欺软怕硬作威作福……”
    末了,她跟杜鹃说:“现在的人就是这么势利眼,墙倒众人推、落井下石的人多,雪中送炭的人少,我看你不如换个环境吧。我听说有个部门要人,你不是有文字方面的特长吗?有个文件我找来你看看,你可以去考考试试,树挪死,人挪活……”
    @py497155998 2楼 2014-10-02 18:58:13
    看看
    -----------------------------
    欢迎踏进城门的第一位贵客,请喝杯茶。
    祝您节日快乐!
    @血三 3楼 2014-10-03 00:52:30
    @杜文涓
    国庆+重阳+长假——快乐!
    -----------------------------
    谢谢血三兄弟!
    国庆七天小长假,玩得过瘾吧?
    @ljsfs2012 4楼 2014-10-03 01:22:27
    马一个
    -----------------------------
    谢谢2012新朋友留言,贵客光临蓬荜生辉,也请坐下喝杯茶。
    国庆快乐!
    @衣宝泰 5楼 2014-10-03 05:16:10
    @杜文涓 起来,起来,别睡啦...宝泰报到顶帖来了.......
    -----------------------------
    宝泰老师起得很早啊。
    我也习惯早上写东西,不过时间有点紧张,不能天天坚持。向老师学习!
    国庆快乐!
    @永慕兮 9楼 2014-10-04 17:06:48
    来看望
    -----------------------------
    问好慕兮新朋友,谢谢你来看我。
    你的名字好美,我看一次就记住了哦。
    国庆快乐!
    @血三 11楼 2014-10-05 03:46:14
    @杜文涓
    
    -----------------------------
    谢谢血三的支持。
    支持朋友是朋友的责任。说得好。
    3
    人对于和自己相似的人,会有强烈的认同感。人对于和自己迥异的人,有时候也会真心羡慕。杜鹃就是这样羡慕魏老师的。
    杜鹃软弱、木讷。魏老师伶牙俐齿,做事干脆利落,毫不手软。杜鹃最羡慕她的一点是,她可以酣畅淋漓地表达对仇人的恨。可是她做不到。自始至终,杜鹃没有对陈刚骂过一句。



    作为一个女子,杜鹃格外喜欢武侠故事。她仔细想过原因,可能就是因为性格过于隐忍、压抑了,而武侠故事是一个成人的童话,在那里面,手无缚鸡之力的弱者都有可能反败为胜、报仇雪恨。即使是郭靖那样的资质,也能够通过勤学苦练和机遇垂青,而修炼成为“侠之大者”。

    现实社会也是一个江湖。那么,是否每个人都有这样命运转折的机遇?在此之前的漫长黑暗中,有几个人能做到不被绝望和怨恨控制?睁着眼无法入睡的夜里,秒针的每一声轻微的咔哒声都那么惊心动魄,幽暗中就像有一万条小虫子,在心灵上啃噬……

    暮春季节,远山传来声声杜鹃的悲啼,似乎看得到那只小鸟唇角的鲜血,它到底在诉说什么?卡夫卡在《变形记》中讲述了一个压力过大的人变成了一只丑陋的甲壳虫,她的家人对它逐渐淡漠、厌倦,任凭它悄无声息地死去——人如果真的可以变称自己想变的东西就好了……

    睡不着的时候,杜鹃只有起来翻书。她刚从新华书店花了一百多块钱买了一套考公务员的书,厚厚的两大本。但是她看不下去。走到窗前,看到一弯清冷的月亮,想起
    两个人过的最后一个中秋节。

    那天炒了六个小菜,杜鹃第一次喝了白酒,她竟然喝了两小杯。陈刚很诧异,说,看不出你竟然有这样的酒量。
    杜鹃淡淡一笑说,你看不出的还多着呢。我以前没喝,不一定我不会喝。不是有句话,真人不露面嘛。

    他又说:“这菜里你没有下毒吧?”
    杜鹃呵呵一笑,答:“我下毒?你以为我是电影里的如花姑娘啊?就算下毒毒死了你,我也不能活,我还想好好活下辈子呢!”
    这个中秋节的白天,两个人恩爱夫妻一般去了杜鹃娘家。捎的是羊腿、牛奶。

    后来,得知了一些事。杜鹃还是没有能狠狠地骂陈刚一顿,相比较而言,她更恨那个叫胡晓红的女人。有句话说女人何苦为难女人?说这话的人,一定不是女人,或者没被女人伤害过。

    正因为都是女人,所以女人之间一旦有了仇恨,绝对没有原谅的余地。胡晓红过早地伸手,拿走了杜鹃碗里的东西,这是事实。杜鹃身体有病,胡晓红是健康人,她们之间连对手都不是,而是乘人之危。如果杜鹃是一个泼妇就好了,她一定去他俩的科室,当面狠狠甩姓胡的两个耳光,骂她一句“婊子!”是的,如果她是泼妇,胡晓红也许还不敢抢她的东西呢。可是……
    在他们结婚那天,杜鹃给陈刚发了一条信息,她很想像魏老师一样,出一口恶气。她想说:“热烈祝贺陈刚和赵晓红二婚快乐!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不到!”
    发出去的是:“听说你就今天结婚了,祝贺你。我最好的十年,是跟你一起过的。祝你以后幸福”。
    其实杜鹃想说的是后面的话:“如今我老了,你还正当时。你结婚之日,我愿以鲜血和生命赠你一份厚礼。”但她还是厚道的,不愿在这样的日子说那样的话。如果一定要讨这笔血债,她一定要以别的方式,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也许十年之后,也许后半辈子,她要以自己的方式雪耻。


    4
    杜鹃像一头受伤的小兽,躲起来舔舐鲜血。她需要有一个安全的地方养伤,需要有人听她倾诉,否则她就会疯掉。本来妹妹杜若是最理想的“树洞”,可是杜若那时候刚刚做过手术,需要静养,杜鹃没法把自己这件事跟她说。她开始频繁地走娘家,想从母亲那里得到一点安慰。然而母亲的话,就像一盆冷水一样浇在她头上。

    母亲说:“路是你自己走的,有罪你自己受。你都三十多岁了,有事别跟我们说!”
    杜鹃的眼泪一下子涌出来,她几乎是喊着问母亲:“我现在遇到这样的事,又不能跟外人说,我还不能回来说一说吗?你不看别的面子,你看在我是个病人的面子上,也不该这样对我吧?”
    “你有什么病?你有病也不是我们让你得病的!我为什么要让着你?你是个女孩我们供你上学对起你了,你现在混成这个样子,你还有脸回娘家诉苦?我们都后悔当初让你上学!”
    母亲的话,让杜鹃愣住了。
    外面下着雨,她没有打伞,就冲进雨幕中,回了自己的家。

    回家后她辗转反侧睡不着,好容易睡着了,突然听到娶亲的唢呐声,看到有人进洞房的场面,她看到那个美丽幸福的新娘是自己,突然又变成了一个陌生人。那个女人伸出一双涂着长长的红指甲的手,向她的心口处挖了下来……
    她一下子从梦中惊醒,再也无法入睡。
    她想起小时候母亲生病,有时候一天都不做饭,她和弟弟饿了,去大娘家要了吃。母亲并不觉得理亏,她说:“我不吃,我也不做。我自己生病顾不上自己,你们谁我也顾不了。”
    就是那个时候,杜鹃第一次觉得母亲不称职,如果一个母亲不称职,就不应该做一个母亲。她羡慕别的同龄孩子的母亲。有一次她终于大着胆子顶撞了母亲,大声说:“我长大了不要孩子,我当你的孩子一点也不好过,你还不如不生我呢!”
    杜鹃这番大逆不道的话引来一顿毒打,母亲将她踢倒在地,让她爬起来,再一脚踢倒。又操起擀面杖敲她的头,擀面杖打断了,她的头上起了一个大包,后来那里就不长头发,母亲用蒜头给她擦,很久后头发又长了出来。
    母亲打她的时候,会锁上大门,邻居奶奶听到惨叫,趴在墙头上劝,也没用。杜鹃的弟弟也没少挨过打。在这点上,母亲没有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孩子是她生的,命是她给的,看孩子不顺心不顺眼就该打。有时候姐弟俩没什么错,遇上她心情不好,也为一点小事遭到打骂。

    只有杜若没有挨过这样的打,杜鹃的舅母有个孩子夭折了,很多年没孩子,就把刚出生的杜若要了去,杜若在养母那里,过得比跟着亲娘还享福。
    一母同胞,也不同命。
    杜鹃恨自己是个废物,为什么去大医院都查不出病,就是没孩子,可就因为这个离婚了,给娘家丢脸了。难道就是因为身体虚弱的缘故?可是家里明明知道当初是男方的原因——好吧,无论什么原因,女儿离婚了,就是给娘家丢脸。有病也是给娘家丢脸。白白上了学,到头来不但不为家里增光,还抹黑……
    再一想,没孩子是天意。有孩子也挡不住男人外遇,男人外遇她无法忍受,还是离婚,离婚还是得让娘家人丢脸,那时候一个伤心的女人自顾不暇,如何照顾好一个孩子?
    还是没孩子的好。
    至于父母,反正老了有妹妹弟弟养,我这样活着也是连累家人,还不如死了呢。
    杜鹃想到这里,拉开抽屉,拿出了那瓶安眠药。那瓶药还是以前陈刚给她的,普通人是无法一次买到这样大剂量的安眠药的。
    但是杜鹃一直没打开过这瓶药。
    她告诉自己,不能依赖药物。不能睡过去。人一旦睡过去了,就只能任凭人说了。尽管那个胡晓红比她小十岁,她还想好好看一看这个女人往后的故事呢。

    可是这次,她忍不住拧开了那个白色的药瓶。她终于安静地睡着了。

    这时候门被打开了,杜若进了门。杜若拨打了120。
    原来母亲在骂走杜鹃后,也后悔了。做娘的当然不会跟女儿示弱。她又不放心,就告诉了杜若。杜若一听,开车就赶来了。






    写这样一个杜撰的故事,竟然流泪了。
    不管它,放假中,可以晚睡,继续往前赶故事
    5

    那段日子,杜若搬过来同她住,而且给她带了很多很多的书。其中一本是苏青的《结婚十年》。

    好在这是一本自传体小说。如果是虚构的小说,它无法引起杜鹃的共鸣。
    杜鹃知道了,原来生了那么多孩子的苏青,男人照样出轨。看到这本书,她一下子释然了。她喜欢上了这个女作家。


    陈刚并不是十恶不赦的恶人。他只是个平凡的男人,有平凡男人的弱点。
    这时候 杜鹃想到了陈刚身边那些人。他们有的在外有情人。有的也是不爱回家,对老婆孩子根本不当回事。还有一个医生最有魅力,曾经让两个护士为了他自杀。一个是死在手术室,自己静脉推注过量的氯化钾。一个喝了药,救活了。据说她们都为他堕过胎。
    那两个护士都是未婚。那个男子已婚,有儿子,相貌好,有能力,妻子还是本单位的,还是个领导。

    男外科医生就是这点便利。万红丛中一点绿。
    医生与护士的比例本来就严重失调。女护士多得让人眼花缭乱。他们身边从来不缺仰慕者与追求者。即使结婚了,已婚身份不是阻碍,反而更增添了女孩心中求之不得的渴望。
    毕竟现在的女孩跟以前不一样了,她们不愿意受道德约束,喜欢大叔。而大叔往往是大婶的爱人。小姑娘在一边越是得不到,越是拼命要得到。
    在临床,医生与护士在一个科室,总有轮到一起上夜班的机会。上大夜班,深更半夜,没有危重病号的时候,谁能看到他们是坐在办公室聊天,还是去了哪张床上?

    男人喜欢来者不拒。女人喜欢飞蛾扑火。“近朱者赤”,小环境是个大染缸。身处怎样的环境,久而久之,也许就变成怎样的人。
    结婚那么些年,陈刚以前不是这样的。他何时变的,杜鹃却不知道。后来答案出来了,自然是因为胡晓红。
    让杜鹃不恨这个女人,那简直太难了。大概没有一个女人处在杜鹃那样的处境而能原谅这个第三者的插入。护士是什么工作,救死扶伤的职业,人称白衣天使。胡晓红就是这样一个长着翅膀入室盗人的天使。
    有种女人的职业,是当小三。小三的最高理想就是鸠占鹊巢。


    如果一个人被逼到绝路,不能依靠爱活下去,就必须靠恨一个人来作为支点活下去。就像一个人在冰天雪地中,必须坚持走下去才能活着,一旦停下,就会冻死。
    爱已经没有了,只有恨可以选择。在陈刚和胡晓红之间,她选择了胡晓红。
    原因很简单,陈刚曾经对她有过真爱,有过付出,在某种程度上,恩怨可以抵消一部分。而胡晓红是一个 不容置疑的入侵者,是个不顾人死活的小偷,几乎要了她的命。
    为了让自己有勇气活下去,她只有把这个女人当做自己后半生的一块磨刀石。
    6
    祸不单行。杜鹃的冬天还很漫长。漫长得几乎看不到希望。
    离婚的事让她像霜打的茄子一样,工作中又开始遭到小人的陷害与围攻。连原来对她还算不错的女领导也变了脸。
    多年后,杜鹃还记得那个漫天雾霭的早上,她站在河边,望着河面,站了一上午。
    她呆呆地望着脚下流淌的河水,想起了老舍先生。
    雾气掩盖了她的身影和眼泪。哭过之后,她下午照样去上班。跟没事人一样。
    只有一个同时,偷偷劝慰她。大多数人,看到领导欺负你,也不敢跟你走近的。更何况,这个局面正是某些人希望看到的热闹。
    生活太寂寞了,她们需要看到有人给她们当祭品。

    那段时间,她学车。
    那位女领导对她说:“别人学车请假可以,你不行。实话告诉你,我就是看你不顺眼。你有本事就调一个学校,这里不欢迎你。”
    也是,有谁会害怕一条腌制风干了的咸鱼?咸鱼翻身,杜鹃也不可能有能力翻身。她没有背景,也没有胆量,她天生就是给这种欺软怕硬的女人垫脚底的。
    这个女人,逢年过节杜鹃都是去坐坐的。离婚之前杜鹃从没做过这样的事,没办法,当身边有女人开始以欺负她为乐趣的时候,她只有曲线救国,不求得到照顾,但愿这个女人能稍微主持一点点公道,让对方不至于那般肆无忌惮,这不算奢望吧?
    还是失算了。
    于是杜鹃干脆再不去送东西,谁爱送谁送。我凭工作赚工资,干嘛再给你上贡?老大我还没去送过礼呢。反正我又不入党,不提干,不评优秀,不争名夺利,无欲则刚。
    吃惯甜食的人,你一旦不给她,她会恨你的。她是你的顶头上司,那就等着穿小鞋吧。
    这不,平时没机会整她,好不容易她学车要请假,逮着这个机会,女领导在其他几个女人面前,对杜鹃说了这样一番牛气十足的话。

    杜鹃这个人看着老实,吃软不吃硬。她训她的那一刻,她想的是,我一定不能垮了。你越是挤兑我,我越是要好好活下去。

    实在不行,杜鹃只有去找一位女领导,管着这位耍威风的女领导的女领导。当初杜鹃从乡镇调进这家单位,就跟这位女领导有些渊源,那个人对她一直不错的。女人当官,越是大官,越是显得宽厚仁慈,会当官的女领导,绝非刻势利薄短视之人。有实力有人品而走上官位的女性,无疑是受人尊敬的。

    但是杜鹃也有顾虑,她跟那位领导没来往。估计这位给她穿小鞋的女领导早就在那位面前说了她不少坏话。都说官官相护,她即使去见她,能说什么呢?与其还在这里受窝囊气,不如干脆调走。但是调动,谈何容易?就是因为不容易,不可能,那个女人才敢那么明目张胆地羞辱她的呀!
    踩在脚底下的一滩泥,人家看准了你没有任何站起来的机会,才会那样肆无忌惮。


    7
    所有人都没料到,没等学完车,杜鹃很快调走了。
    杜鹃改行了。是一个令人羡慕的地方。这是个不折不扣的奇迹。是第一个。
    原单位的人一时议论纷纷。当初她离婚也被议论过一阵,不过,滋味是两重天。很多同事真诚地祝福她。只有她原来所在小组的两三个女人,黑着脸,尤其那位前不久刚刚羞辱过她的那位女领导。不知道她以后是否能记得一句话,欺人不可太甚,话不可说绝,事不可做绝。

    要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天无绝人之路。

    杜鹃在原单位的弱点,恰恰是她能够改变命运的优点。因为不善钻营,受排挤,无法再现实中发泄,她回归了文学之路。无数个夜里,她把睡不着的时间用于写东西。写文字,成了治疗她伤口的灵丹妙药。唯一的药。不知不觉中,她身上的一点点潜力,或许还有一点点天赋,被绝境中的本能反应而激发出来,很快,她脱颖而出。
    当然,她要感谢她的同学姜宁。一个人无论你有怎样的能力、特长,如果没有贵人相助,提供信息,指点方向,也许你会一辈子被埋没,与幸运之神擦肩而过。

    在关键时候,姜宁将一份文件带给了杜鹃。那上面明文规定,要进的人需要符合三个条件:35岁以下、县城内事业单位编制、大专以上学历。于是在符合这三个硬性条件的基础上,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几个人被相关组织和领导推荐上去。最后,杜鹃成为其中一个。
    杜鹃的工作性质实现了类似于从奴隶到自由身的跨越。不当官不管人,但是不再受人践踏。这正是她以前做梦都不敢梦到的生活。如果不是亲身经历,她简直不敢相信真有命运的转折这回事。
    弱者,在绝境中一定要坚持,也许明天,就是好运来临的日子!
    杜鹃学车尽管少了很多练车的机会,也顺利通过了考试。教练说:“你们这些学车的,越是看着很聪明的,越是考试容易不及格。”杜鹃也许就是那种看着不聪明而及格的。
    人不会一直倒霉。霉运之后,就是幸运。这是真的。

    @文龙晓星 27楼 2014-10-06 08:30:54
    回访
    -----------------------------
    欢迎晓星朋友!上茶!
    @再回首雪 28楼 2014-10-06 13:06:17
    金秋十月,请赏菊
    
    -----------------------------
    谢谢雪儿的金菊图。如此美丽的菊花图,名字应该叫金针菊?花色灿烂如金,气势奔放,颜色花型均属上乘——让我想起去看公园的菊花展了。谢谢雪儿!
    @血三 20楼 2014-10-05 20:17:03
    @杜文涓
    呵呵,不小心又到了朋友的帖子,还是那个话……
    
    -----------------------------
    现在上天涯看的第一个贴,习惯性的就是那个武侠故事。被吸引了,写得太棒了。
    @永慕兮 9楼 2014-10-04 17:06:48
    来看望
    -----------------------------
    @杜文涓 16楼 2014-10-05 16:47:06
    问好慕兮新朋友,谢谢你来看我。
    你的名字好美,我看一次就记住了哦。
    国庆快乐!
    -----------------------------
    @永慕兮 21楼 2014-10-05 21:55:07
    你的名字也很美哦,国庆快乐!
    -----------------------------
    慕兮,我们都要美美的,大家一起在天涯携手同行!
    下午想上来写相亲故事,静不下心来。出去玩,去看菊
    @杜文涓 29楼 2014-10-06 14:49 @文龙晓星 27楼 2014-10-06 08:30:54     回访     -----------------------------     欢迎晓星朋友!上茶! -----------------------------
    @文龙晓星 35楼 2014-10-06 21:21:41
    哈哈
    -----------------------------晓星朋友这一 哈哈,豪爽。让我汗颜我这 茶,没有图图可上。嘿嘿
    @血三 20楼 2014-10-05 20:17:03
    @杜文涓
    呵呵,不小心又到了朋友的帖子,还是那个话……
    
    -----------------------------
    @杜文涓 31楼 2014-10-06 14:55:54
    现在上天涯看的第一个贴,习惯性的就是那个 武侠 故事。被吸引了,写得太棒了。
    -----------------------------
    @血三 34楼 2014-10-06 17:42:33
    是不是这样啊?我很 感动 哦
    -----------------------------
    确实是真滴啊

    
    哇哇 会了会了 会在这里传图图了
    8
    四季如水般静默循环,日子一天天像时针一样走着。
    每年秋季来临的时候,不知为什么,杜鹃都格外敏感。这不是文人的悲秋,杜鹃不是文人;也不是为赋新词强作愁,早已过了十六岁的花季;也许,对秋天有着宿命般的感觉,是因为她出生在秋季?
    而在2008年的那个秋天,离婚,也是她生命中非常重要的记忆,重要到想忘记都无法忘记。离婚之后,是劫后余生、重新开始的第二次生命,丝毫不亚于一岁小儿的蹒跚学步。

    离婚归离婚,多年之后,杜娟依然觉得,无论如何她应该感谢陈刚。
    不是矫情地说感谢他的背叛,让她成长。那是精神层面的,看不见摸不着。而是说大家都能看到的,摆在面上的东西。
    他曾经是她的贵人。
    没有他,她可能无法从乡镇调到城市。也就无法在离婚后四面楚歌的处境中,成功突围,改行调动工作,(她这个调动简直可以说是一个励志的传奇故事。这家单位第一个改行的女子。在这里,就是内部调换一个岗位,都难于上青天,据说要找人找到省里才管用。)
    尽管所有同时都知道,陈刚深深辜负了她。她也恨过他,而她对陈刚还怀有一份尊重。这是因为陈刚当初的调动,是他实力与运气的结晶。一个有真本事而不是凭关系的人,无论男女丑俊,在一个凭技术能力吃饭的单位,是应该受到人们尊重的。哪怕这样的人伤害过你,他依然是一个可以上得去台面的对手。
    何况,一日夫妻百日恩。那么,十年呢?
    不说比海深,也是一言难尽、错综复杂的吧。

    有谁能真正忘得了曾经和自己同甘共苦的结发伴侣?就像没人能淡忘自己最为青春靓丽年少轻狂的时光。那是生命中唯一的、不可逆的黄金时段。一纵即逝。

    杜鹃刚刚认识陈刚那年,才21岁。当年在乡镇生活那么多年,他们经历过平调的波折,在最艰难困苦的日子里,他们两个曾经相濡以沫,不离不弃,同舟共渡。

    那个年代,没有关系的人,即使平调,也要被剥去一层皮。折磨人个半死。

    上去十来年,2000年,那时候乡镇医院的院长俨然土皇帝,一手遮天。当时西半天有一位“年轻有为”的X院长,那可是叱咤风云、呼风唤雨的人物。
    这位X院长太厉害了。他手下的职工不堪其辱,纷纷找门路调走。有一对夫妇,在很短的时间内就顺利地平调到南边一家医院,搬家那天放了两挂响亮的鞭炮。
    这鞭炮震撼着很多人的心。陈刚也想调走。
    但是他走得不是时候。因为这家医院去卫生局近期要求平调的人太多,X院长已经受到了卫生局长的严厉批评。
    那些要求调走的,都不是可有可无的人,是能做手术的年轻医生,这样的职工调走一个还行,走上两个、三个,就不妙了。
    如果调走得多了,这位X院长名声不好听。上调县城也就罢了,是平调,在乡镇医院之间调动。
    曹操都说“良禽择木而栖”。一样是卖力干活,谁也想让心情舒畅一些。西北这家医院的院长自诩年轻有为、聪明能干,而且家有一位“贤妻”赛过军师诸葛,这样的官怎么能让这些小职工一味丢他的脸呢?

    他气急败坏,决定下黑手杀一杀这股歪风邪气。他要杀鸡骇猴,杀一儆百。

    9
    陈刚宿命般地就一头撞在了黑漆漆的枪口上。
    其实他想调走比那对夫妇早,但是那对夫妇比他们幸运,(也许他们有关系),他们在几天之内就办好了调动手续,一翅子飞去了理想的地方。
    陈刚被卡在了这里,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这边已经撕开脸,院长多次找茬儿给他穿小鞋、扣钱,没法在这里工作下去。那边平调杳无音讯,跑趟县城想见局长大人一面跟见皇帝一样的难。
    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对于高高在上的卫生局P局长来说,一个小小的乡镇医院职工,是没资格向他这个大官伸冤的。即使有人死在卫生局门口,恐怕也不会让这位P局长眨一下眼睛、动一下怜悯之心。
    底层的老职工都说,P局长都是被院长喂饱了的。没有下边乡镇院长的进贡,当卫生局长的就凭他那点有数的工资,能成天价这里那里旅游、吃喝玩乐、威风八面吗?他当着卫生局长,跟那些乡镇院长是一个鼻孔眼出气的,他们本质上是互利互惠的关系,那些院长年年去送礼送物送钱,他才不会管最底层那些小职工的死活呢!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话,很有几分道理。

    于是乎,就在局长和院长的“踢皮球”中,足足在等待中耗费了一年的时间。
    这些当官的,简直就不是普通人的心肠啊!也不明说不给你办理,玩起了猫捉弄老鼠那一套。
    局长说院长不放;院长说他同意,局长不给调。
    两方推来推去,像推磨一样在原地打转。反正就是不给你办。
    谁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和煎熬。热锅上的人陷于焦虑,三天三夜睡不着,终于想出一个办法来。陈刚写了一份书面申请去找X院长签名。
    口说无凭,你说你同意我们调走,那么请你书面签名同意。签了名再拿去卫生局,白纸黑字给局长看不就行了吗?
    X院长不同意签名。
    也许他说他同意本就是说谎,他不可能同意。他竟然推到卫生局长头上。他想:“你总不能跑去县城找P局长问吧?卫生局长是你随便能见的吗?”
    他没想到,兔子急了也咬人。陈刚最后真的去跑了很多次,当然好几次都没见着。

    跑得多了,卫生局门口看门的门卫老大爷动了恻隐之心,知道他这样急着见局长肯定是有难处。有一天就偷偷跟他说:“你早上早来,在大门口堵着他,他的车号是……”

    陈刚终于在办公室见到了P局长。
    此外他们还花了两千块钱,托了县里的一个亲戚去局长家跑了两趟。
    可一个月过去了,两个月过去了,半年过去了……平调依然没有进展。
    10
    2001年4月,经过了多一年不能言说的煎熬,在望眼欲穿的盼望中,终于盼来了好消息。
    有一天卫生局来了电话,让陈刚去卫生局拿调令。
    他们调到了县城西南边一所卫生院,比原来的中心卫生院规模小很多,但管理上较人性化。那位D院长圆脸,爱笑,很器重陈刚。陈刚在那里得到充分信任,有了施展才能的舞台,顺利开展了手术,一个月之内就升为病房主任。
    山不在高。那个偏僻的小乡镇医院是陈刚的福地。
    也许就因为小、偏僻,人才格外稀缺,他得以在那里独当一面,成绩格外突出。

    三年后,他就被调进了城里最好的人民医院。

    夫贵妻荣不一定,但是妻子一定会沾光的。因为他的上调,两年之后杜娟也顺利调进了县城。

    如果没有他,也许她得待在乡镇直到退休,一辈子都不能进入城市生活,更不可能有后来的改行,由原来的职业,成为一名端坐办公室、从事文字工作的真正的白领。

    虽然不敢说,在城里就比乡镇好,当白领就比当蓝衣好。毕竟按照社会的眼光看,她往高处走了,她出息了,成为了女同事中的一个“传奇”。
    陈刚的上调县城与杜娟后来的调动、改行,都成为他们生命中的重大转折,也是令身边人惊叹的好运气。

    人生就是这样,环环相扣。缺了任何一个环节,你的生活都不会是现在的样子。
    但是,得与失之间,祸与福的变化,决非人力可预测、掌控。

    假如回溯一下幸运的源头——陈刚他自己的上调,本来就是个奇迹。那么多年,两家人都没有过硬的关系,根本没有希望上调城里,以为永远不可能了。

    可见人活在世上,只要活着,坚持活下去——一切皆有可能——这不仅仅是一句广告语。

    11
    那是 2004年一个灿烂的日子,巧的是,也是个秋天。
    杜鹃一直记得,那满山遍野的黄菊花,一片灿烂的花海。每个秋天,他们都会一起爬山、采菊花、摘酸枣、照相。
    杜鹃打小喜欢看书,最爱的就是陶翁那句“采菊东篱下”。每年秋天,他俩上山采菊花的日子,都是她生命中的节日。她把自己当成了隐居深山幽谷的小龙女,而陈刚则是她的靖哥哥。她故意将金庸小说中的经典人物乱点鸳鸯谱,因为靖哥哥的憨厚忠诚是她最欣赏的,她却没有黄蓉的聪明伶俐、刁钻的心眼子。而本来与小龙女相配的杨过,比小龙女小,叫她“姑姑”。
    杜鹃不能接受比自己小的男子,那让她没有安全感。但是年龄又不能相差太大,如果超过五岁,她就认为有隔膜、是两代人了。最好不超过三岁。大一两岁最合适。

    陈刚比她大一岁,她认为正好。
    那些年,他们感情很好,形影不离。乡镇上的人几乎天天看到他俩结伴而行的身影,单有一位爱开玩笑的女同事说,他们是一对神仙眷侣。

    12
    2004年的那个秋天,他们并不知道幸运之神的降临。
    他俩置身菊花丛中,宛若徜徉在花的海洋,两人轻松地边说边笑,俯身采摘着及膝高的菊花,菊花奇异的香气在空气中流淌,芬芳扑鼻……
    这时一阵悦耳的手机铃声响起。陈刚接到了一个改变命运的电话。是人民医院一位业务副院长的电话,那位副院长业务人品都很好,乡镇医院的人对他的名字可谓如雷贯耳,无人不知。(后来他调去了市医院。)
    这位副院长问陈刚是否愿意去人民医院工作,还说有可能让带家属——帮助家属调进城。

    天上掉的这个巨大的馅饼,一下子把这小两口砸晕了。
    天底下竟能有这样的好事?如果不是这位有名望的副院长亲自打的这个电话,他们真不敢相信。这难道是真的吗?是吗?
    互相掐一下,痛,不是做梦。
    即使这样,接下来的一段日子,他俩也不敢相信这会成为现实。这怎么可能呢?大家都知道的,多少人绞尽脑汁托人找关系都办不到的最难的事,怎么会上面主动往上调人?
    天上真的掉馅饼了?
    13
    然而这是真的。
    就像蝴蝶扇一扇翅膀,引起了一场铺天盖地的飓风,就像多米诺骨牌一块连着一块,一些看似遥远不相关联的事促成了这件事。
    市医院因为缺人,从县医院调走了几位业务骨干。同理,县医院想到了从乡镇医院挑选人进去补充新生力量。陈刚在县医院进修过,做手术是很麻利的,人也勤快伶俐,吃苦耐劳,口碑很好,于是县医院领导经过研究,选择了他。

    幸运之箭射中了陈刚。
    一枚小小的柳叶刀,彻底改变了陈刚的命运。
    他在没找人,没送礼,没花一分钱的前提下,轻易地迈入了人民医院的高门槛。他成为所有想上调而不能的乡镇医院职工嫉妒的对象和羡慕的偶像。
    人民医院知情的一位老职工感慨:“都说这社会全凭关系,你看人陈刚,凭真本事就这么上来了,厉害啊!”

    一个人上去就是奇迹了。带家属其实不好办,那一次杜鹃没能进城。她心里仍然像喝了蜂蜜一样高兴极了。
    夫贵妻荣,丈夫好,比自己好还要好,起码证明自己当初的选择是对的。
    她感觉在娘家人面前腰杆子也挺直了。
    要知道,当年家里是很不乐意这门亲事的。好好的女儿,嫁一个家庭贫困的矮个子男孩,主要是脾气也不怎么好。杜鹃母亲为了女儿领回家的准女婿,气病了。得了奇怪的病,正是秋天收获的季节,浑身无力不说,浑身瘙痒,起不来了。
    杜鹃母亲对杜鹃小时候的严厉管教,没有把杜鹃变成彻头彻尾的乖乖女,她表面上文静温和像只小绵羊小白兔,心里却又一份叛逆,像是一只小刺猬。
    母亲越反对,杜鹃越不听。两个人偷偷领了证。
    两个人是名副其实的裸婚,杜鹃那些年纯粹是“倒贴”,结婚的戒指耳环是杜鹃自己的工资咱的私房钱。连陈刚开的摩托车都是杜鹃买的。
    为这摩托车,杜鹃的老实巴交的爸爸,都气疯了,说在村里简直丢人到家了。但是爸爸毕竟是“老实人”,他很少当面跟人冲突,除了小时候踢过杜鹃一次,很少打她。杜鹃上初中的时候成绩就很好,初二期末考试全校排名第四名,一个女孩也算可以了,爸爸曾经为由这样争气的女儿高兴。尤其后来,成了全村第一个考出去的女孩,那在那个年代,还是很关荣的。
    可是,老两口怎么也没想到,到头来,女儿嫁给这样一个人。
    搁在哪家父母身上,不气啊?
    刚又修改了一节,本想发上来竟然丢了,白浪费了精力时间唉
    14
    2006年秋天,国庆节刚刚过去没几天,杜鹃也接到了一纸调令,她调进了曾经梦寐以求的城里。
    尽管只是借调(借调也是正规手续,也很难),借调上去也是一桩天大的喜事。不得不说,这个社会还是需要一些关系的。乡镇学校那么多人,不是人人能进城里教书。为了庆祝杜鹃上调,陈刚请杜鹃的父母,一大家人,乐乐呵呵去小四川火锅城吃了一顿热腾腾的火锅。

    陈刚是有能力的。进城两年,就帮助杜鹃进了城。可以说没有陈刚,就没有杜鹃的后来。
    人生的路上,影响你最大的人,小的时候是父母,成人之后是夫妻。即使后来对方是你的仇人,曾经也是恩人,这是不可否认、也不必否认的事实。

    陈刚好比长了一双翅膀。
    他张开一双鲲鹏一样的翅膀,带着平凡的小小的杜鹃,一跃而起,飞上了从前可望不可即的一个高度。

    杜鹃其实觉得有点心虚,感觉对不起这个小城,这个学校,似乎有点自惭形秽,不够优秀,像张爱玲所说那种"火腿上的线绳"或者商场里“买一送一”捆绑销售一样,进入了不属于自己的城市。
    但是丈夫的爱让她感到踏实和满足。丈夫的呵护与宠爱让她感到有安全感。结婚后她对于他了有一种类似于兄长般的情感依赖。
    不过她并不很喜欢教师这个职业,这个女人刻板的、女人堆里是非多的职业。她更向往当一名图书管理员。不知为什么,她很不喜欢跟人打交道。好在是教小学,面对的是天真无邪的孩子,这是万幸。她喜欢孩子,喜欢年龄小的孩子。这点也不奇怪,就是小猫小狗小兔子小鸡,也是小时候最可爱了。毛茸茸的、纯净如山泉水的眼神,一旦长大、有了心机,即使再装作乖巧,也是假的,倘若专门跟大人对着干,就更气人了。
    当小学老师是好的,当幼儿园老师最理想。不过现在到底家长,不是以前了。嗯。还是当图书管理员最好,如果是富二代,干脆不在单位干,自己开一家书店或者咖啡店、茶室,蛮不错的……
    可谁能自由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呢?考出农门已经是很幸运的农村女孩了,职业就是不可选择不可改变的了。

    她的上调让所有同学羡慕。她幸运地离开了工作十二年的乡镇。
    上调是一道分水岭。

    从此他们的生活揭开了新的一页,迈上了一道新台阶。

    如果可以选择,如果知道后面的路上埋伏着感情的背叛与最终的离婚,杜鹃倒宁愿没有当初的好运气——如果两个人一辈子呆在乡镇,过着无忧无虑的田园生活,反而会彼此恩爱,白头偕老——这是一定的了。
    可是那时候,多么希望渴望进城的啊!

    上帝给你打开一扇门,你欢天喜地地跑进去了,却返现是一间冰冷的空房子。就好像聊斋故事中,明明是进去的时候是雕梁画栋莺歌燕舞满目繁华,一觉醒来,却身处一片凄凉的荒草地。

    塞翁失马,焉知非祸?
    又焉知非福?



    204.10.7
    国庆长假 最后一天
    玩 去
    @永慕兮 48楼 2014-10-07 11:10:08
    加油,学习了
    -----------------------------
    谢谢小兮
    上花花
    
    @雷本祖 54楼 2014-10-07 22:14:37
    @杜文涓 你要相信自己 你写的很好 会出版的
    -----------------------------
    借雷神吉言。谢谢朋友的鼓励支持。鼓励很温暖。
    如果真的如此,也很美好。试想一下,在若干若干年之后,当一切尘埃落定,我是真的老了,这本书出来,再回到天涯论坛,翻出来这篇帖子,对照着看,会是怎样……
    我想,那就是最开心的一件事吧?
    @血三 53楼 2014-10-07 18:31:03
    @杜文涓
    
    -----------------------------
    谢谢三爷给点了这么多赞。让人增添无穷力量。谢谢。
    @衣宝泰 52楼 2014-10-07 17:43:31
    @杜文涓 支持佳作。看望朋友.......俺回来了.
    -----------------------------
    看到老师回来了,高兴。

    (我昨天收藏了一个图,也刚学会在这里发图图)今天必须上茶,招待宝泰老师、血三、雷神、小楼、晓星诸位兄弟,小兮、雪儿两位姐妹,还有最早来做客的998、2012两位新朋友,等等……
    上茶喽
    
    (这个大概是小雪家的, 一会儿小雪来了,嘿嘿)
    还有

    
    今天我最早串门吧
    假期结束 一上班就忙活了


    今天是个阳光灿烂的日子
    新的一天 新的希望
    走 起

    

    
    @血三 53楼 2014-10-07 18:31:03
    @杜文涓

    http://static.tianyaui.com/img/static/2011/imgloadingerr.gif
    -----------------------------
    @杜文涓 56楼 2014-10-08 06:46:21
    谢谢三爷给点了这么多赞。让人增添无穷力量。谢谢。
    -----------------------------
    @血三 63楼 2014-10-08 10:26:38
    哈哈,现在我的名字还真多,三哥,三儿,三三,三郎,你现在又多给了三爷,哈哈
    ---------------------------
    雷本祖神 叫你三哥 还有朋友叫你三儿,三三 三郎
    我若叫你这些似乎都不太合适 哈 想起你擅长写江湖 自然江湖中 爷 是尊称
    (有一天别人若喊我杜爷,我会格外开心 可惜啊,功力不足 修炼去 )
    @血三 53楼 2014-10-07 18:31:03
    @杜文涓

    http://static.tianyaui.com/img/static/2011/imgloadingerr.gif
    -----------------------------
    @杜文涓 56楼 2014-10-08 06:46:21
    谢谢三爷给点了这么多赞。让人增添无穷力量。谢谢。
    -----------------------------
    @血三 63楼 2014-10-08 10:26:38
    哈哈,现在我的名字还真多,三哥,三儿,三三,三郎,你现在又多给了三爷,哈哈
    -----------------------------
    @永慕兮 64楼 2014-10-08 12:48:09
    三娘,话说文涓很像女子的名字
    -----------------------------
    小兮(溪)好,
    话说 像吧 嘿嘿
    小雪说过“ 涓涓流水,融化冰雪”
    冰雪一融化,春天还会远吗
    水浒中有位三娘哈 女子若会武功 大概也很有趣

    @宝木笑 65楼 2014-10-08 14:03:08
    @杜文涓 岭上白云舒复卷,天边皓月去还来。——人鱼家族周三问候文涓好友,支持不变,平安吉祥。
    -----------------------------
    人鱼王子终于回到天涯了
    岭上白云舒复卷,天边皓月去还来 真好
    看庭前花开花落,管它春夏与秋冬
    开心就好
    @杜文涓 58楼 2014-10-08 06:53:18
    上茶喽

    
    (这个大概是小雪家的, 一会儿小雪来了,嘿嘿)
    -----------------------------
    @衣宝泰 62楼 2014-10-08 07:26:23
    真好...亲切....我已闻到了淡淡的茶香.......
    -----------------------------
    问好宝泰兄
    半壁山房待明月,一盏清茗酬知音

    然后 偶尔 偷空逛论坛 赛过活神
    早上先一并谢过所有朋友!

    正愁着以后怎么继续上菜 原稿能用上的不足一半。全打破从头写又太难。真羡慕天涯像宝泰兄、宝木、血三、雷神、九方玲珑等等这些高手啊(还有很多高手的帖子还没来及进去看) 你们的脑组织到底是什么结构啊 简直一个个都是神仙级别 高手如云啊

    得,退而结网 俺还是老老实实 从幼儿园开始 蹒跚起步吧

    回头将这个帖子捋一捋 第一章 离婚之后 第二章调动
    现在算是完成了
    第三章 初见 还是得写一写杜鹃和陈刚的曾经的爱情经历 这是没法回避的重头戏
    初步设计 这个小说轮廓就是一根线串起来的琐碎生活 (串起来的是不是珍珠另说了呵呵)为了叙述方便 大部分是倒叙 从中间取了一个点 往前 往后延伸
    一头浆糊



    我没把握 不知道这样写能不能行得通 上面的朋友 能不能金口一开指点一下 像那位九尾狐狸指点小雪很不错的 能否指点一二 真是很多时候不敢写下去,怕拿不出门端不上桌 白白占用了天涯的空间
    @血三 72楼 2014-10-08 19:03:04
    @杜文涓
    
    -----------------------------
    三爷这图上的话真是鼓舞人心
    一到星期三,不愁星期天!
    美丽的里程碑
    @雷本祖 73楼 2014-10-08 22:12:54
    @杜文涓 继续支持 娟儿
    -----------------------------
    谢谢雷神 有空好好去拜师学习一下
    @再回首雪 74楼 2014-10-08 22:22:37
    @杜文涓 深更半夜看涓涓,希望不惊醒你的好梦~
    -----------------------------
    一觉睡到自然醒
    早上出去溜了一圈
    还采了一朵蓝色的喇叭花呵
    送给小雪了
    @宝木笑 81楼 2014-10-09 09:42:36
    @杜文涓 黄昏半在山下路,却听泉声恋翠微。——人鱼家族周四问候文涓好友,平安吉祥。
    ---------------------------

    谢谢好友鼓励,握手,加油。
    @血三 82楼 2014-10-09 10:22:06
    @杜文涓
    看望杀手,哈哈

    http://static.tianyaui.com/img/static/2011/imgloadingerr.gif
    -----------------------------
    嘘——

    三爷给发个狙击枪先
    这文弱书生 手无缚鸡之力滴
    @再回首雪 74楼 2014-10-08 22:22:37
    @杜文涓 深更半夜看涓涓,希望不惊醒你的好梦~
    -----------------------------
    @杜文涓 80楼 2014-10-09 07:36:15
    一觉睡到自然醒
    早上出去溜了一圈
    还采了一朵蓝色的喇叭花呵
    送给小雪了
    -----------------------------
    @永慕兮 83楼 2014-10-09 10:24:34
    来看望朋友,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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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兮儿 我明天早上给西西采一朵紫红色的好不好·今早出去冻着了 寒露了
    嗯,姐妹们都注意保暖哦·
    
    叁 人生若只如初见

    1
    杜鹃对陈刚,是喜欢的,甚至是深爱的。
    在她情窦初开的年龄,她最先遇到的是他,陈刚给了她爱情的感觉,他是她真正意义上的初恋,也是第一个占领她的男人。
    他火一般炽热的追求,将她压抑已久的渴盼浪漫爱情的少女之心,熊熊燃烧起来。
    那时候只有二十一岁的杜鹃,刚刚毕业,感情世界一片空白。
    上学时候没有真正的恋爱过,身边朋友是一色的女儿国。工作过别人给介绍过几个男朋友,没有看中,没有长时间谈过恋爱。她的感情世界还是一片静默的土壤,等待有人去种植花草。
    喜欢文学的她有不可救药的骨子里的渴望,渴望真正的爱情,她不想为了条件而嫁人,她只要爱情。
    可是爱情是什么?
    除了学校时期一次纸上的、没有见过面的恋爱,从来没有经历过爱情的她,被新来的陈刚征服了。

    但并非一见钟情,一开始杜鹃并没有注意到陈刚。他在众多追求她的男孩子中太普通了,而且个子偏矮,不符合白马王子的外形。后来的发展,似乎是天意。
    一次偶然的事件,改变了他俩人生的轨迹。

    之前已经有人给杜鹃介绍了一个不错的恋爱对象,正在相处。那个男子个子高,皮肤微黑,看上去性格温和稳重。只是他没有表现出令人心动的特质,让杜鹃一眼就看到将来平淡得像一潭死水的婚姻,她有点不甘心。
    这时候一个意外的消息,激起了她内心的波澜。
    有一天,平时要好的同学邹云燕来了,神秘地告诉杜鹃:“你知道吗?陈刚喜欢你,有天晚上他喝醉了,说出了这个秘密,他还哭了……”
    陈刚是谁?杜鹃想起来了,是邹云燕医院的同事,因为当时都在一个乡镇上,医院和学校又是对门,当时年轻人多,大家一起郊游过。可是至于见几面就看上我了吗?杜鹃不相信。
    可也正是这句话,让杜鹃注意到陈刚,对他产生了好奇。不,她是对传说中的爱情好奇,她最终因为被爱而爱,糊里糊涂上了一条船——这是后来她才悟到的,但是舌尖没有后悔药可吃。

    有个周末,陈刚来了,约她去爬山。那是个初秋,这样的季节天高云淡,很适合爬爬山,望望远的,何况年轻人嘛总是喜欢四处走走。
    那时候杜鹃也正好闲得无聊,心想,不妨和这个送上门的人体验一下爱情的滋味。一旦结婚了就没机会了,她可不想婚内出轨,像林徽因那样。她想在结婚之前,给自己留一份美好的回忆,关于爱情的。但也仅此而已,她不会超越某种界限,不会对不起未来的丈夫。

    在东面的龙头山下,流淌着一条清澈的小河。是杜鹃和同事经常一起跑步的地方。
    而这次是和一个大男孩。这个大男孩眉清目秀,有一双明亮得像秋水一样的大眼睛。他很健谈,他的聪明与风趣,足以让人忽略他的身高。
    他兴致勃勃地跟杜鹃说起他们大学的生活趣事,隔行如隔山,杜鹃听得津津有味。
    两个人边说边走,走到河边,浅浅的河水挡住了他们的脚步——没有桥。


    2
    杜鹃犹豫着不肯拖鞋下水,因为她来了“好事”,只好推说怕凉。
    陈刚毫不犹豫地弯下腰,要背着她过河。他的表情很坦率,杜鹃迟疑了几分钟,最终答应了。走到河水中心,她不知为何想到了猪八戒背媳妇,不由得暗笑。
    过了河,上了山。山上好多板栗树,苹果树。陈刚像猴子一样敏捷地几下就爬上树,摘了两个红彤彤的苹果,他们坐在凉风习习的山顶啃苹果。
    下山之后,路过一家很有些名气的牛肉店,已经是到了吃晚饭的时间,陈刚一定要请她进去吃饭。他点了这家小店的招牌菜,牛肉丸子。

    就这样,以普通朋友的身份,淡淡交往了一段日子。

    有一次是个周末的晚上,在杜鹃的宿舍,恰好没有人。开始两个人只是说话聊天,他突然抱住了她,铺天盖地的热吻像雨点一样落下……在还没有深厚感情基础的时候,糊里糊涂,陈刚就占领了她的领地。几滴鲜血,宣告了她少女时代的终结。
    据说少女和不是少女的人走路都是不一样的。她从床上起来,走路都有些轻飘飘的,有点不真实,像一场梦。

    她知道自己完了。


    大概上初中的时候,母亲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曾给她讲过一个故事,说是一个英俊的军官的未婚妻,被查出来不是黄花闺女,人家不要她了。那时候杜鹃很好奇,不懂怎样查是不是黄花闺女,她不敢问,但她心里已经有一个概念,女子在结婚之前,绝对不能跟男人有亲热之事。如果有了出格的行为,就不能获得幸福了。没有资格了。会被人笑话的。

    现在她就没资格了。这件事她跟谁也不能说。跟母亲更不能说。下一步的路就是,她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结婚的代价,跟占有自己的第一个男人结婚,别无选择。


    无论清醒之后她如何后悔,事实已经无可挽回。她断送了自己未来的美好生活。她已经无法左右事情的发展。

    有一天,当她那个男友来找她的时候,正好看到了陈刚在她宿舍玩。那个男子似乎一下子就明白了,但是他很君子,什么难听的话也没说。失去了处女之身,杜鹃感到无法再嫁别人了,也就彻底斩断了跟那位准男友的关系,一心一意跟陈刚恋爱了。


    就在那年元旦,杜鹃还收到他寄来的一张贺卡。

    她很明白自己对不起他,好在两人还没有订婚。而且,只有她自己知道,即使她想回头,也晚了。有谁会接受一个非处子之身的妻子呢?即使婚前不发现,婚后也会心里有疙瘩的。杜鹃不想骗人。退一万步讲,即使他不在乎,杜鹃自己也在乎。她不想白璧有瑕。

    也许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吧。
    如果那个男子能早一点和杜鹃订婚,以杜鹃的很传统的性格,即使订婚后再看到喜欢的人,也不可能跟他谈恋爱的。
    可他又怎么料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呢……
    3
    恋爱的时候,一切都是蒙着一层轻纱的。据说恋人智商降低,他们眼中看到的都是美好的一面。
    恋爱中人又特别聪明,感情丰富,几乎都突然之间脑袋开了窍,成了才子。理科男陈刚本来语文不好,在恋爱期间都变成了诗人。
    有一次杜鹃问他:“如果有一朵真的花,开了会败;有一朵假花,没有香味,常开不败。你喜欢哪一朵呢?”
    陈刚回答说:“我只喜欢你这一朵。”
    多么聪明的回答。是不是?

    陈刚竟然还写了一篇长长的五页信纸的散文,里面表达了对杜鹃的爱情。正是这份别致的情书,让杜鹃真正动了芳心。在那篇文中,他叫淼淼。

    春天的时候他们一起去麦田里挖荠菜、看明艳如霞的桃花。秋天的时候,一起去爬山。有一次偷摘人家的桃子,还被人抓住了。
    杜鹃回家一趟,陈刚就望眼欲穿,在她回来的路上早早等着。突然地跑出来,让她又惊又喜。

    那是一段无比甜蜜的岁月。
    那种感觉,是感情世界中的双人舞,是棋逢对手的快意,彼此的呼应与映衬。
    那是只可能发生在年龄般配的男女之间的,只属于青春时代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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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2-01-28 12:44:17  更:2022-01-28 12: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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