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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文学]长篇秘境小说《金坑》(已完稿,寻出版)[第1页]

作者:苗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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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发生在民国时期……

    这是一部人类与狗的长篇小说,全文240000字。

    又名:狗图腾

    联系QQ:717105878


    【说明:舞文弄墨独家首发,谢绝其他网站转载】


    金 坑





    第一章 寨花

    在金坑遇见歌师之前,长乐一直过着野人的生活。在他的记忆里,平时闯进这里的外地人,不是抓丁派粮,就是白吃白喝,把这里的人当牛马使唤。歌师在京城洋务学堂喝过洋墨水,是来金坑挖金子的,因为不满袁世凯称帝,便自办私塾当了先生。说来也奇怪,歌师退出挖金队伍,金坑的金子就像传说中的那只金龟再也不见踪影了。长乐出山之前,他的生活方式跟猴子差不多,只对直接能吃的东西感兴趣。金子对他而言,跟石头没有什么区别。长乐是猎人,一向只相信自己手中的弩管用,可是洋枪的远程火力改变了他的想法。他当逃兵的初衷,倒不是怕吃炮灰挨枪子,而是从娘胎里出来就看不惯这种同类相残的主宰现象。作为金坑人,长乐把陌生的外地人都当成了争夺地盘的入侵者。
    他以为自己跑进金佛顶的后山,就像进洞的蛇一样安全。他把云端盘旋的敌机,视为外地迁徙的怪鸟。当屁股冒着黑烟的怪鸟从半空抛下面包似的炸弹,他才意识到自己打错了算盘。他很庆幸自己耐得住饥饿的考验,闻到臭鸡蛋的味道,并没有像过去那样盲目冲上去捡便宜,否则早被炸得粉身碎骨。尽管他藏身的山洞处于背风坡,但浓烈的火药味还是熏得他喘不过气来。他选择这里藏身,是相中洞里干燥,适合长期潜伏。
    作为猎手,他比谁都清楚,背风坡植被稀少,只有找不到地方冬眠的动物,才会光临这种鸟不拉稀的地方。他宁愿挨饿也不想呆在寨子里,就是抱着隔山观望的心态。他是孤儿,在同龄人眼里,一直是个来历不明的野种。这种孤独比袁世凯当了八十三天皇帝还寂寞。上面封山禁止打猎,他曾扮演过小偷的角色,经常跑到九瓦界挖苕棒,被那里的土匪打得鼻青脸肿。直到歌师把吹唢呐的压箱绝活教给他,这种餐风露宿的流浪生活才划上休止符。他一直想不明白,歌师一表人才,山歌唱得金坑的女人都丢了魂魄,为什么还会打光棍。
    歌师吊死在金坑田头的桑树上,他才意识到自己之前的判断是错误的。歌师死得那么突然,他怀疑跟寨老家的童养媳细细有关。这个女人爱追时髦,经常单独跑到私塾找歌师学跳西洋舞。有人说细细肚子里怀的孩子是歌师的种,他一直把这种花边传闻当成耳边风。寨老把自己量身打造的老木无条件送给歌师,他的心里除了怀疑,更多的还是感动。在金坑,谁把老木送人,等于自己死了一回。
    歌师留有遗书,说自己属狗,一生都是在奔跑,吊死才能直升天堂。
    在金坑,这种死法很有尊严。狗是打不死的神,一般都是被人吊死。
    长乐打死狗,还能在金坑立足,是歌师的苦肉计蒙蔽了寨老的眼睛。在金坑,未成年人不管犯多大的错,只要面壁绝食三天三夜,都可以得到死神的宽恕。他没有离开金坑,就是想看看细细肚子里的孩子长得像不像歌师。
    这种高度缺氧的耐性,他是长期打猎练出来的。他没有被炸弹的毒气直接熏倒,是敌机发现了新的目标。寨老高高挂在瞭望台上空的狗图腾,一下成了敌机攻击的猎物。寨老从瞭望台上摔进后院的粪坑里才捡回一条老命。在金坑,狗是红瑶人的恩公,谁打狗就是打主人的脸,后果比挖了祖坟还严重。
    “长乐,你明知打狗不对,为什么要替人家顶罪?”
    “先生,我有打狗的前科,多一次少一次没区别。”






    长乐出山时,不懂金坑寨规,为了跟同龄人一起玩耍,替同龄人背过打死狗的罪名,若非歌师以人格担保,事后查明真相,差点被寨老赶出寨门。他从歌师那里得知,金坑人信奉狗图腾,是狗救过红瑶人的命。据说红瑶老祖宗原本生活在山东青州府大巷,因朝廷奸臣当道出大兵侵犯瑶乡,红瑶寡不敌众,被迫逃离老家。途中搭乘木船飘洋过海,家狗随同,海中忽遇台风翻船,人和狗冒险游到对岸,但谷种和其它东西全部沉没。面对困境,主人犯愁了,没有谷种怎么过日子哪?这时,善解人意的家狗,冒着生命危险下海游到对岸,趁着全身狗毛湿漉漉的,窜进一家谷堆打滚,全身粘上谷粒,然后昂头翘尾,下海将头尾沾有的谷种献给主人。因此,红瑶世代敬狗,除夕抬狗游寨拜年,把好吃的东西喂狗,就是想报答狗供献谷种的恩德。
    “长乐,狗是红瑶人的恩公,你吃狗肉就是吃恩公的肉,知错么?”
    “寨老,我不知道狗是恩公,下回,打死,饿死,我也不吃狗肉!”
    长乐把寨老带头埋在金佛顶的狗刨出来烧吃,再次被寨里的同龄人推上金坑的露天批判台。尽管他在歌师的劝导下低头认错了,但寨里德高望重的老人都不同意放过他。狗是红瑶的图腾,身份如同庵堂敬供的如来佛祖,地位神圣不可侵犯。他光认错还是无法平息众怒。这次连歌师也站在寨人那边,以再生父母管教不严的名义,亲自动手把他关进柴房下面的苕窖里头饿了三天三夜。
    他对狗产生好感,是苕窖留有一个狗洞,让他体会到了狗的生活。
    这里冬暖夏凉,是狗避暑防寒的安乐窝。在处罚期内,狗吃剩的猪骨头都成了他面壁思过的美味佳肴。刚开始,他连歌师也恨上了,以为这位再生父母想讨好细细那张瓜子脸,成心让自己下地狱吃苦头。后来,他赌气上山打猎陷到烂泥坑里,饿得连狗吃剩的猪骨头也啃不上,方才明白歌师的良苦用心。
    为了叫人找他,歌师把祖传的唢呐典当了。在金坑,这件乐器很吃香,红白喜事都派得上用场。那些钱是用来叫人吃饭的,变成屎尿后就要不回来了。他把虎皮拿到寨纳去卖,就是想赎回歌师的乐器。他最痛恨别人骂自己是野种,对金坑人怀有很深成见,不想背上这种顺水人情。
    问题是,寨纳财主周胖子看上金坑寨花玉枝,长乐横刀夺爱,得到玉枝的芳心,金坑寨老先贵对此并不领情,还把他卖虎皮的事当成把柄,叫长乐离开金坑。
    “长乐,我身为金坑寨老,没把你私卖虎皮的事往上报,已经对你算是网开一面了,如果你以为救了我的女儿玉枝,就想跟我讨价还价,那你就打错算盘了!你得罪寨纳财主周胖子,最好马上离开金坑,等人家找上门来,我也保不了你!”
    “我不怕,一人做事,一人当,不用你保!”
    “你不怕,金坑人怕!那个周胖子,是寨纳财主,跟县太爷段希孟是战友,我们金坑人,命贱,不值钱,惹不起人家!”
    “长乐哥,我爹说得没错,好汉不吃眼前亏,你还是先离开这里,避下风头!”
    “长乐哥,玉枝说得没错,冤有头,债有主,你走了,对大家都有好处。”
    “是啊,长乐哥,你放心走吧,我已经是你的人了,我会等你回来娶我的!”
    “臭丫头,说话不害臊,潘家人的脸面让你丢光了!”
    先贵气得胡子发抖,想用拐杖打玉枝又下不了手。老伴怀上玉枝,把这个女儿当成命根子。在金坑,他是大家公认的寨老,什么事都可以自己做主,就是家事得听老伴的。作为上门郎的代表,他在外人眼里,已经算是出人头地。但他总觉得自己过得很窝囊,在一个女人面前抬不起头。为了掩饰自己怕老婆的小男人形象,他在家里只能扮演纸老虎的角色吓唬别人。

    金坑的红瑶人对土地的依恋比香火观念还严重,他和所有找不到对象的门外汉一样,到了金坑,都得改成姓潘,方有资格争取掌管红瑶人的经济实权。
    “细细,你把玉枝带到她妈的房间,以后出门,先得经过我容许,谁擅自离开金坑,就不要再回这个家了。”
    细细从小在寨老家长大,知道老丈人把面子看很很重,怕玉枝任性,不知深浅,闹出什么笑话,暗中对长乐使了一个眼色,顺着台阶,把玉枝拉到了后院。
    “臭小子,你先别想得美,我是不会把玉枝嫁给野种的。”
    先贵用拐杖指着后门,语气冷得像刚从水面取出的冰块。
    长乐低垂着头,没有注意到细细的暗示,但细细说的话,他还是听进去了。他不怕别人找麻烦,却不想给金坑人带来任何的经济损失。自从玉枝在这个形如虎头蛇尾的山洞投进他的怀抱,他对金坑人的仇视心理打骨子里软化不少。这种微妙的变化连他自己都觉得很吃惊。但寨老最后说的那句话,一下又刺中了他的神经末梢,他像落到别人手中的猎物,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才没有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面对寨老的蔑视,他保持沉默,就是不想自取其辱。

    长乐从满是火药味的回忆中缓过气来,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想法。猎人的直觉告诉他,那架敌机来得快,去得也快,好像是先来探路的探子。他在打猎的过程中,发现动物都有一个共同的特性,那就是走回头路的记性雷同得惊人。比如说空中飞行的蜂鸟,只要人不动它们的老窝,它们都能准确无误原路辙回。如果这种回归性一旦形成食物链,就会在动物圈演变成弱肉强食的悲剧。
    当这种回归性连接到战场上,人类的悲剧比动物更可怕。
    有关战争的历史,他都是听歌师说的。过去,他跟猎头生活在福平包的深山老林中,脑袋瓜子只装着动物圈的事情。猎头被拇指粗的银环蛇咬死,他才离开那个阴森森的鬼地方。对他而言,老虎并不可怕,这家伙个头大,行动容易露目标,只要掌握对方的生活习性,挖个坑就能摆平。倒是藏在暗处的毒蛇像神出鬼没的幽灵,行踪令人防不胜防,使他怀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恐惧感。
    猎头不在了,他才怀着候鸟归巢的心理走进人类的圈子。
    他没想到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比动物还要困难得多。因为山上的东西没人管,他想要什么就拿什么,只有猴子偶尔会来争东西吃。自从敌机路过这里,到处乱扔炸弹,跟在他屁股后面的猴子也往别的地方溜了。这次重新回到山里,他才真正体会到了孤家寡人的味道是什么。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收养他的猎头,还有教他吹唢呐的歌师,他能回忆的人就是金坑的寨花玉枝了。这是他头一回接触异性,而且是男人梦寐以求的那种美女。
    他把虎头蛇尾洞当成藏身处的直接理由,是这个地方让他体验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快乐。这种快乐就像一道闪电突然照亮了他的整个内心世界。在此之前,他根本不知道人的身体里还会潜伏着这种快乐的感觉。他一直不敢接近女人,是小时候听猎头反复说过女人的坏话。说女人都是嫌贫爱富的落脚货,见到有钱的男人恨不能光着屁股跑。是歌师满肚的洋墨水帮他打消了这种隔阂。
    “女人不是老虎,没有那么可怕!”
    “那你自己为什么不找一个女人?”
    “感情是一辈子的事,没遇上中意的,不如打光棍自由点……”
    长乐发现歌师暗中跟细细有来往,以为歌师爱上有夫之妇,才没有多想这个敏感的问题。歌师死了,他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细细的男人叫树根,是先贵的儿子,长得又矮又丑,整天打着巫公的幌子,装神弄鬼到处骗人。他觉得像细细这么漂亮的女人,应该嫁给歌师这样帅气的才子。他把这种违背天理的婚约算到了童养媳的头上,把树根当成童话中偷吃天鹅的那只癞蛤蟆。最近,他一直在暗处跟踪树根的动向,无意中发现了很多鲜为人知的秘密。

    这家伙看到漂亮的女人,就会两眼发光,嘴角直流口水,经常利用把脉的机会,老往人家隐私部位乱摸。事后,让他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是,这家伙明目张胆白白占了那些女人的便宜,那些女人居然忍气吞声,任其蹂躏,还在人前装成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的样子。
    眼看着细细的肚子一天天壮大,他心里的那根弦也像铆足劲的利箭,随时都会对准猎物的要害部位射出。虽然弩的杀伤性远没有洋枪的威力那么大,但他还是舍不得放下自己从小用到大的猎弩。不知是念旧的心理在作怪,还是从小吸惯了深山老林里的新鲜空气,他对洋枪散发出的烟火药味特别敏感。他觉得打猎还是用弩更适合自己的心境。对他而言,抛开这些客观因素,洋枪的弹药,就是个吃不消的无底洞。歌师送给他的那把毛瑟洋枪体型细长,一直藏在洞里头。他在洞里闲得无聊,每天晌午都会把洋枪拿出来擦擦。
    枪不擦要生锈,人落后要挨揍。
    他想起歌师说过的话,心里就会觉得很伤感。这种情绪伴随着落日的余辉,无形中又涂上了一层灰暗的色彩。作为旁观者,他每次看到树根喝醉酒揪住细细的头发殴打,心里像被鞭抽针刺还难受。每次听到树根背地里咒骂细细肚子里的孩子为野种,他心里就会觉得热血沸腾恨不能生吞活剥这家伙才解气。他没有做出这种蠢事,就是想让细细肚子里的孩子顺利生下来,看这个孩子长得到底像不像歌师的种。关于这个头疼的问题,他单独跟玉枝私下交流过。
    “玉枝,我们认识时间短,相处不太熟,有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对你讲?”
    “长乐,你从虎口救过我的命,我把心都交给你了,彼此之间,不是兄妹胜过兄妹,还有什么事,不能说呀!”
    “好,有人背地里说,你哥经常打你细嫂,你会相信吗?”
    “这个,别人说的我不信,你说的,我当然信,回头看我怎么修理他的狗头!”
    “嘘,这话不能乱说,狗是你们红瑶人的恩公,对狗不敬,被关进狗笼游寨事小,光着身子就麻烦了!”
    “怕什么,这里没外人,我是说,这两年金坑出美女,倒插门的外人多了,不吃狗肉的规矩早就打破了,只有我爹那些老古董,还蒙在鼓里头哪,按汉人的说法,这叫瞒上不瞒下,按洋人的说法,大家心照不宣就好啦!”
    玉枝说到洋话时,伸出右手的中指与拇指拼凑成一个球状的圆圈,故意在长乐的眼前象征性地舞了几下。她在歌师的私塾念过书,会说几种洋文的日常用语。
    “照你这么说,我被关在苕窖里饿了三天三夜,岂不是白受罪了!”
    “谁叫你嘴馋,连大家埋的狗也偷吃,你这叫,众怒难犯,活该!”
    “玉枝,你口无遮拦,就不怕我举报你啊?”
    “不怕,你有过前科,举报我,对你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好,我说不过你,算你聪明,那你对我好,就因为我救过你吗?”
    “说不是,是骗你,说是呢,又怕你误会,你呀,可能是面壁思过,得了疑心病,满脑子胡思乱想,依我看,你就当我们一见钟情好啦!”
    长乐想起玉枝说过的话,心头就会涌起一股甜蜜的感觉。这种感觉真实得像在月光下偷吃野生蜂蜜一样,他似乎只要一伸手就可以触摸到那种饥饿的味道。

    寨纳财主周胖子,为了巩固周家在寨纳长期统治的地位,他们以政俯的名义,组建了一支保家卫寨的自卫队。为了保持自卫队的战斗力,同时节约日常费用,每年开春都会对外公开招募新兵换老兵的征兵活动。这支队伍一直保持有百号枪手,长期驻守在西洋建筑师设计的圆顶高台炮楼里。
    洋建筑师叫导向,是周家炮楼的总设计师,说得一口流利的汉话。他是柏林军校的摄影师,对古建筑的艺术很有研究。他在军校没有得到重用,便以考古的名义偷渡来到支那取经。他路过寨纳那年,正好遇上梅子成熟,阴雨连绵的季节,困在清朝修建的烂炮楼里,口袋里很快穷得只剩下一部微型的袖珍莱卡相机。他冒雨外出找活路,病倒在周家后院的梅树底下,被管家树林当成小偷抓起来。他没有被虐待,是周家有位漂亮的未婚官太太跟他拍过照片。
    这个女人叫周继琼,是周胖子的妹妹。她是周家唯一会说洋文的翻译官,导向的汉话就是跟这个女人学的。导向为周家设计炮楼的初衷纯粹是为了报恩,没想到在温柔乡里一住下来就舍不得离开了。他发现自己不光爱上了这里的炮楼,还对这位小他十一岁的周家小姐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为了抒发自己的这种心境,他把西式的圆顶建筑成功地融合到了清朝的四方建筑中。问题是,他暗恋的女人已经订有婚约,意中人就是县商团团长段希孟。他没有知难而退的直接原因,是这位父母官已经娶了两房姨太太。作为一个血性男人,他越想越不服气,想通过自身的努力打破寨纳人指腹为婚的感情误区。
    “周小姐,你不能嫁给段团长,他已经娶了两房太太,可见这个男人花心,用情不专,你嫁给这样的男人,我觉得太不可思议了,你应该换个角度,重新考虑自己的决定,终身大事不能当儿戏,希望你……可以考虑我!”
    “导先生,作为朋友,我非常感谢你的关心与厚爱。但是,这里不同你们国外,思想没有你们那里开放、感情没有你们那里前卫,自己想跟谁好就跟谁好,这里的爱情,关系到一家人,不是一个人的事,有父母之命,有媒妁之言,还有兄弟的意见,都得全面考虑,只有全家人都通过了,嫁的人才会觉得幸福!”
    “不管怎么说,只要你一天不嫁人,我就不会放弃爱你的权力!”
    “我们是不可能的,我劝你早点回国,不要在我身上浪费精力!”
    “我不回国,我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了,就算你嫁给那个花心的男人,我也要留在这里,你放心,只要你们过得幸福,任何结果我都可以接受。”
    “我说导向,你这是何苦呢,像你这么高大,有学问的男人,我相信任何女人都会喜欢,是你运气不好,我还在娘亲的肚子里就已经有公家了!要不这样吧,咱们相识一场也是一种缘分,我给你物色一个比我更漂亮的对象,怎么样?”
    “我不要你物色,你就是我心目中最漂亮的女神——西施!”
    “我已经有对象了,你拍我马屁也没用,导向,你一个人,从柏林跑到寨纳不容易,这里地方虽小,但心眼多,我们结为兄妹,你爱住多久就住多久,免得别人说闲话,你看好吗?”
    “不行,这个我不能答应,按你们这里的风俗习惯,我们结为兄妹,以后就不能结婚了,我可以搬出去住,这你放心了吧。”
    “不行,你搬家,别人以为我们周家过河拆桥,把恩公往门外赶,那不是更糟吗,这种馊主意亏你想得出来!”
    “同年天下第一亲,我们打老庚吧!”
    “想不到更好办法,也只能这样了!”
    导向在寨纳长住,除了爱情的魔力,还有一个关键的人物在作怪。这个人是木匠,当地的木房子差不多都是出自这个白面人的手。周家只知这人姓盘,曾经在寨纳摆地摊卖过书。他给周家修碉堡期间,以同行的身份上门拜访过这位神秘对手。木匠话不多,一张白净的马脸保养得像冬天的雪人,很难看出实际年龄。
    小说金坑,明天继续。
    @凌可可112 2015-01-08 16:20:47
    哇!期待哦!
    -----------------------------
    谢谢!明天更新。
    @雪霁云山 2015-01-08 16:25:11
    祝成功
    -----------------------------
    谢谢!

    木匠住的地方,有块龙舌岩,像一扇天然的寨门,挡住了外面的寒流。住在这里的白面人,从小浸泡温泉,皮肤保养得白净如雪。相传这里是火山的爆发口,胆小的人都不敢在这里长住。白面人没有地方可去,只好冒着生命危险在这里住下来,把每天都当成末日来生活。这种视死如归的精神在漫长的岁月中,如同沉睡的火种长眠地心,不但没有复活,反被勇敢的白面人演变成长寿秘方。
    人体长期得到天然温泉的洗礼,生活在这里的白面人过得热火朝天。
    “木师父,你们白面人有福气,在家门口,天天可以泡温泉!”
    “洋师父,你从柏林跑到这里,来看我,不会光想泡温泉吧?”
    “同行是冤家,今天我们不谈房事,换个话题聊聊……”
    “你想聊哪些方面?”
    “我们都是爱神的门外汉,就谈谈个人感情,怎么样?”
    “这方面,我没有经验,你还是找别人聊吧,免得浪费时间!”
    “木师父,朋友聊天,重若千金,你不帮我,谁帮?”
    “你爱的女人在寨纳,我是白面人,能帮你什么忙?”
    “听说,金坑出美女,我想请你出面,帮继琼物色一个漂亮的伴娘!”
    “洋师父,你这是犯哪门子傻,心爱的女人投进别人的怀抱,你还有闲情跟着凑热闹,你想当绅士,就自己去找……金坑有朵带刺的寨花,长得娇滴滴的,人见人爱,看你有没有胆子去求人家!”
    “我跟金坑人不熟,你陪我走一趟吧!”
    “你让我帮这种忙,这辈子算白活了!”
    木匠同意陪导向一起前往金坑,完全是出于同行的道义。那里的木房都是他亲手完成的杰作。那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如同滴在屋场的汗水,都在他心里开了花,结了果。这朵花就是他的梦中情人细细,还没有出生就开错了地方,结出他最不想看到的后果。他原本是金坑头号情种,歌师一来,这个头衔就被歌师取代了。他看到细细背地里去找歌师,心里嫉妒得要命,把风声传到树根的耳里,原本是想让歌师吃点苦头,不料弄巧成拙,这家伙天生是个欺软怕硬的种,反让细细变成了挨打的替罪羊。

    木匠叫长乐请玉枝出面修理树根,就是不想把事情闹大。他回白面,心情差到极点。每天泡温泉,喝闷酒,什么事也不想干。导向登门拜访,他的思路还没有从歌仙去世的阴影中走出来。他和歌师爱上有夫之妇,这本身就是一种悲哀。
    “田鸡吃多了,会撑死人的。”
    他每次想到树根说的话,心里头就会暗暗发毛。他把抱成一团的田鸡放到私塾的鱼塘里,只是想借助田鸡的疙瘩皮来破坏细细与歌师跳西洋舞的热火劲头。他没想到歌师吃了田鸡肉,会死得那么难看。他帮树根把歌师吊到田头的桑树上,弄成本人吊死的假象,就是怕细细得知真相去报官,自己会背上杀人的罪名。
    歌师的遗书都是树根代笔的。
    在这个过程中,他把墨水磨得那么浓,就是怕笔画不清楚,模仿不到位引起别人的怀疑。歌师是外地人,死后能进金坑祖坟,全是沾了那口老木的光。在金坑人的眼里,歌师的确死得很光彩,寨老把留给自己的墓地也让给了歌师。不过,最感人的场面,还是细细以孝女的身份,跪在歌师的坟头,哭得泪如雨下。
    他现在最怕见到的人就是细细。歌师死后,这个女人好像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只要见到长得英俊的男人,都会挺着双峰,扭着水蛇腰,摆出一副迷死人的媚态。细细只有见到他的时候,才会摆出一副冰冷面孔。
    这种偏见像一座沉重的大山,压得他的那张马脸都快变成糍粑脸。这种压迫感如同细细的肚子,每天都在拔河似的膨胀起来。他从金坑跑回白面泡温泉,喝闷酒,就是想把体内压抑的欲望释放出来。
    每日二帖。

    导向的到来,正好可以满足他聊以自慰的需要。也许是同性相排斥的心理在作怪,他跟这个西洋人还是谈不到一块。他陪导向去金坑找玉枝,主要还是对细细不死心。他跟树根一起泡过温泉,知道这家伙的命根发育不良,有点变态。他借酒浇愁的习惯,都是被对方灌出来的毛病。
    他这次去金坑,有一件不可告人的目的,就是想利用导向的相机把这家伙玩女人的丑态拍下来。田鸡是金坑人最爱吃的野味,他一直不敢相信歌师是吃田鸡撑死的。为了防止树根把歌师的死搬出来压自己,他得想办法抓住对方的把柄,让对方闭上乌鸦嘴,自己在金坑,才能抬头做人。
    他没有被从天而降的炸弹炸翻在潘内的臭水沟里,是导向用相机拍到了敌机在福平包上空飞翔的行踪。这架吊着炸药包的敌机是奉命前来金坑寻找金龟下落的探测机,可惜炸伤无数人和房子,还是没有把传说中的金龟炸出来。

    “狗日的飞机,把狗图腾炸烂了,我对不起金坑人!”
    玉枝与细细扶着老妈从苕窖里爬出来,先贵正站在粪坑中央用手杖指着天空破口大骂。先贵本姓唐,跟所有玉林人一样,从小爱吃狗肉,平时骂人的粗话,多带狗字。他得知金坑美女不吃狗肉,想做人家的倒插门,才改掉吃狗肉的嗜好。只有当自身生命受到威胁,脱口骂狗的毛病还是难改掉。
    “老爸,狗图腾没了,我们还可以织的,你老人家不用生气!”
    “想得轻巧,这狗图腾,是你老妈花了半年时间,才织好的。”
    “老妈,你是金坑织手,什么时候把挑花的手艺教给我们呀?”
    “这个,等细细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了,我马上教你们挑花……哎呀,我的天,你们别磨洋功了,赶紧把老爷子从粪坑里拉上来!”
    “粪坑那么深,那么臭,怎么啦呀?”
    “瞭望台有梯子,你们过去抬过来!”
    “我肚子有点疼,没力气,抬不动。”
    “玉枝,外面风大,你先扶细细回房,我去防空洞叫树根出来扛梯子!”
    “老婆子,你叫个狗屁呀,树根上桂林民团指挥部给虞参谋的太太看病去了……她们怕脏,滚得越远越好,你把晾衣竿插到粪坑中央,我自己爬上来!”
    “先贵,你骂我可以,骂狗不行,我看你呆在里面,头脑清醒一点!”
    “我是人,不是狗,我的头脑,只有离开这个地方,才会变得清醒!”
    “有骨气,看样子,你这寨老的脑子保护得蛮不错,还没有进粪水!”
    先贵改掉吃狗肉的习惯,当上寨老之后,只有老伴偶尔会叫到这个名字。
    飞机有传单,是来金坑一带探测金龟的虚实。上面扔炸弹的目的,只是想隔山震虎,给金坑人来个下马威,让大家见识炮弹的火力,明白安于现状才是唯一的活路。袁世凯称帝期间,这种煽动性的传单,先贵见得多了。他看过之后,不当回事,全用来擦屁股了。作为寨老,他不管外面的世界怎么变,金坑人当家作主的地位不能变。谁想霸占金坑地盘,他会带领金坑人对抗到底。
    在他的眼里,金坑最值钱的地方,就是红瑶先祖顺坡开垦的千层梯田。这些梯田有水种谷子,金坑人就不会挨饿。这种独立的生存状态就像香火观念一样牢不可破,为了维护金坑血缘的纯洁性,寨规明文规定,外地男人只准上门,本地女人一律不准外嫁。在金坑,红瑶人全姓潘。
    周六休息。
    周日休息。

    先贵的老伴叫潘艳晴,是金坑茶农的独生女。他认识艳晴之前,在玉林开了家狗肉专卖店,经常到武冈买茶叶招待客人。他结交的第一位金坑人,就是艳晴的老爸。他记得这位老人家对他的第一印象很不友好,闻到他身上的狗肉味就非常生气,说狗给人看家护院,杀狗跟杀人没有啥子区别。不过他关掉狗肉店的直接原因,还是金坑一带美女如云的传言打动了他的心。
    “老人家,我卖狗肉,只是想找个女人暖被窝,没你想的那么冷血。”
    “小伙子,只要你不伤害狗,我可以把金坑最漂亮的姑娘介绍给你。”
    他对老人的话深信不疑,是老人的茶叶包装得非常精美,同样的货色能比别人卖出双倍价钱。他来到金坑,才知道美女如云的传言,只是一种夸张的说法。按寨规,金坑的女人不能外嫁,找不到对象的老女,只有放出风声招上门郎。
    他接近艳晴,原本抱着玩玩的心态。他对这个女人产生好感,是他被老丈人用扁担赶出家门的那个晚上正好是除夕,外面下着瓢泼大雨,他穿在脚上的棉鞋被雨水一淋就湿透了。天黑没有地方可去,他像流浪狗夹着尾巴卷缩在寨头的凉亭里,冻得浑身直发抖。就在他快要绝望的时候,一盏油灯在石板路的拐弯处,出现在了他的视野里。油灯的光线是透过油纸糊的竹笼透射出来的,在黑漆漆的雨夜中显得十分微弱。但这种微不足道的光似乎具有某种神奇的力量,让他原本变得冰冷的身心再次注入了一丝源源不断的热流。
    他几乎不用抬头细看,光听脚步的重量,就知道来人正是金坑第一胖艳晴。在他的潜意识里,身体胖得像汽球似的女人绝对不是自己想要的对象。

    “先贵,你把鞋子换上,这里湿气重,我给你生个火取暖!”
    “艳晴,今天是除夕,我想不通,你老爸,为什么要打我?”
    “你一个大男人,有的是力气,不肯抬狗游寨,扫了老爸的面子。先贵,金坑是个小地方,思想没外面开放,规矩多,你以后不要在老人面前说粗话……”
    “什么是粗话?”
    “就是骂人的脏话。”
    “狗吃屎,那么脏,为什么不能骂?”
    “狗是红瑶的图腾,过年不能乱骂,你想在金坑立足,就得遵守这里的规矩,这是我给你带的除夕饭,你趁热吃吧!”
    “全是肉,怎么没青菜?”
    “过年不能吃青菜?”
    “这是什么狗……规矩?”
    “吃青菜,田里会生草,除不干净,影响谷子产量。”
    先贵想起自己跟老伴的初夜,鼻子就会觉得酸酸的。他到现在都还没有完全弄明白,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这个善解人意的女人动了真感情。他只依稀记得,那场大雨下到半夜,就停了。在他们做的梦里,只有风的声音。他反对玉枝与长乐相好,主要是考虑到自己的寨老位子。树根装神弄鬼,长乐偷吃狗肉,在金坑名声不好,都没有资格竞选寨老。玉枝的对象,必须人品好,才有机会接手寨老的位子。为了保住寨老田,他想以打靶的方式,为玉枝物色一个上门郎。
    这是我弟弟的小说,顶一下。
    明天继续更新。

    “玉枝,你真要嫁给那个穷光蛋!”
    “细嫂,你怎么也这样说长乐呢?要不是他说我哥打你,我们一家人都还蒙在鼓里头哪!我觉得自己嫁给这样有正义感的人,是我前世修来的缘分,以后不准你说人家是穷光蛋,我不想听这些挖苦的粗话!”
    “玉枝,你哥打我是家丑,我不想让外人知道……这个长乐来路不明,谁知他接近你是安的什么心呀?这两年,来金坑骗婚的外人,还少吗?”
    “我相信长乐不是这样的人!请你不要在我面前说他的坏话!”
    “玉枝,你别生气,感情的事,多留个心眼,才能保护自己。”
    “那我哥打你,你为什么不吭声呢?”
    “我是童养媳,天生是侍候你哥的……你是寨老千金,可以找个门当户对的人家!我们女人都是男人的绣花枕头,生得好,不如嫁得好!”
    “我哥成天钻在钱眼里,你觉得自己过得幸福吗?”
    “幸福太遥远,我不敢奢望,这辈子能吃饱睡暖,就知足了。”
    “你的选择太现实,现实得容不下一粒小小的尘埃,在两人世界里,爱情的空间应该有一对浪漫的绣花枕头,在等着相爱的人去呵护,而不是抱怨!”
    “我没有抱怨你哥的意思,只是有点恨铁不成钢。”
    “我哥为什么打你?”
    “你真想知道?”
    “你不想说,就当我没问。”
    “他怀疑我偷人,你信吗?”
    “不信,除非太阳打金坑冒出来。”
    “那你知道金坑女人,为什么不肯外嫁吗?”
    “知道,怕背上落脚货的骂名。”
    “不对,是怕嫁错地方。”
    “你这话,什么意思呀?”
    “金坑田少,福平 时挖点野菜充饥,还可以填饱肚子,万一嫁到鸟不拉稀的火坑里,恐怕连饭都吃不上哪。”
    “火坑是在什么鬼地方?”
    “你去问长乐就知道了。”
    玉枝没有进一步往下问,是上桂林给虞太太看病的树根回来了。金坑四面全是大山,只有一条石板路从田头通往山外。这里山高路徒,上下层次分明的耕地如同盘在腰间的丝带。大田不过亩,小田不用斗,单插一两行的窄小田,随处可见。宽大的田用牛马犁,窄小的田用人犁(女人在前面拉,男人在后面推,多以夫妻为主)。一般人家只喂牛,大户人家才会喂马代步。
    寨老家喂有一匹退役战马。这匹马毛红蹄黑,跑长途比普通马有耐力。寨老家那点田根本不够犁,平时得拉盐补充家庭收入。过去,这些体力活都是先贵亲自出马。去年被猪咬伤,上下马的重活使不上劲,才把拉盐的活路交给树根。
    树根用战马牵回一个桂林的女戏子,比歌师从京城拉回一门降雨的高射炮还引人注目。玉枝和细细在吊脚楼上听到外面吵闹,打开花窗正好看到楼下戏剧性的一幕。
    石板路两边的田硬站满了看热闹的孩子,女戏子骑在马背上一边挥手向大家示意,一边眉飞色舞唱起金坑的寨花歌:
    “三岁四岁玩泥巴,七岁八岁学绣花,十五六岁方出嫁,十九二十抱娃娃。”
    这首歌她们在老妈的背篓里就已经唱得烂熟。在她们的想象中,一个女孩的成长过程,比歌中所说的年龄还要快,似乎来不及做好心里准备,就成大人了。她们和所有的金坑女孩一样,心里都怀着一个想长大又害怕长大的梦。她们在做梦的过程中,连心里的想法也充满了矛盾。她们开心的时候,希望自己的梦,可以离现实的生活更近一点,不开心的时候,却希望自己的梦离现实更远一点。
    作为女人,她们对这个女戏子的到来,心里同样充满了好奇,但更多的想法,还是源于同性相排斥的本能敌意。特别是细细,一对黑溜溜的眼珠像钉子牢牢盯着对方的一举一动,生怕一眨眼对方又会玩什么新花样。
    玉枝的眼光主要集中在女戏子的旗袍上。她对这件旗袍的设计,打心眼里觉得不可思议。女人每个部位的身体曲线,都被这件旗袍展现得淋漓尽致。也许是她的审美观与对方的感应达成共识。女戏子下马的时候,把肩上的披挂脱掉了,动作优雅得像蛇脱了一层皮。但这种独特的美被先贵用手杖拦在了家门口。
    等会更新。

    导向能及时拍下日落金坑的镜头,还得感谢探矿的飞机炸断去路,木匠把他带到了金佛顶的木庙里。这里位于东北方向,坡度不高不矮,正好可以把整个金坑的寨子尽收眼底。木匠对这一带的地形,如同树房子的手艺一样娴熟。他对金坑的落日感兴趣,是他在这个地方认识了细细。
    那时,他还不知道细细是寨老的童养媳。他头回见到细细在金佛顶的田里拉犁,眼光就被她拉犁时扭动的细腰吸引住了。他在白面没有田,能种谷子的地方,都被寨纳的周胖子买断了。他没有亲身体会过种田人的苦日子,帮细细拉犁的初衷,完全出于一片同情心,并没有什么非分之想。在长期树房的过程中,他把男人的形象理解成了家里的顶梁柱,认为体力型的苦差应该由男人来完成。在此之前,他根本无法想象,细细只有半抱粗的腰身居然可以像牛马一样有劲。
    当时,他原本在中六给人家装修新房,是尾随粮仓分家的蜜蜂群来到金佛顶的。这群蜜蜂很有灵性,似乎知道有人跟踪,把窝巢搭在田头渠道路口的枫树洞里,根本无法盘走。他给细细拉犁,是金佛顶的木庙,香火不旺,严重漏雨,里边潮湿得无法立足。他不想喝西北风,就得在金坑找户人家借宿。他能这么顺利地住进寨老家,是树根那天拉肚子,撑不动犁。
    寨老对他的印象好,是他为寨老家免费换了根烂掉的顶梁柱。木房比土房好住,图的就是通风干燥,不容易得风湿病。寨老家的顶梁柱之所以会烂掉,是顶梁柱边上放有一个马桶,解手的人长期把尿液滴在地上,细菌就会腐蚀顶梁柱。
    树根把马桶放在路口,就是想用童子尿,给体质不旺的大人治病。
    “寨老,顶梁柱我帮你们换了,有句话,我不知当讲不当讲?”
    “小盘,你进了我家的门,吃了我家的饭,就是一家人,有话直说!”
    “顶梁柱瓜串多,不好换,你们以后不要把马桶放在顶梁柱边上,再硬棒的老木头也经不起尿液的腐蚀哪!”
    “细细,小盘师父的话,你听到了没有,以后不要把马桶放在路口。”
    “这个,马桶是树根放的,你自己跟他当面说。”
    “你呀,早晚是树根的人,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细细跟树根的婚事,是在打完谷子之后进行的。本来,按金坑习俗,这个季节秋老虎下山,蚊子多,不宜操办婚事。先贵打破常规,都是老伴精力过剩,天天在耳边唠叨,说细细长得漂亮,到了青春期,放在家里不安全。加上那段时间,打着倒插门的幌子来金坑骗婚的外地人不少,这位寨老怕夜长梦多,也就顺着老伴的意思请媒人出面把这件事提前办了。
    谢谢!顶层起来。
    @棒槌鸟456 2015-01-14 16:22:14
    又见苗大哥力作!问好大哥!我是前些年看电视剧《边城汉子》时候,“顺藤摸瓜”找到《脑袋开花》这部小说的。从那时候知道了苗大哥,也知道了舞文,也萌生了写点啥的想法。我喜欢这种有浓厚地域风情的作品,《低头弄》也看了。说起来,大哥也算是引导我走进舞文的老师,虽然您并不知道呵呵,祝愿苗大哥心顺笔顺,给大家带来更多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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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我会努力的。
    @五口年 2015-01-14 21:56:54
    写的没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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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情慢慢会有的。

    木匠收到请柬没有参加这个婚礼,是他从金坑回到中六就病倒了。装修房的主人怕他死在家里头不吉利,用抬狗游寨的竹笼子把他连夜抬回白面。
    他再次回到金坑,是田头的老先生家起火,田头的寨子被大火烧了个精光。现在楼底统一用火砖封建的新房都是他自愿帮寨老重新树起来的半吊脚楼。也许是他做好事不图任何回报的牺牲精神感动了上天,在整理地基的时候,他在那个老先生的苕窖里发现了一坛陈年苕酒,倒贴在酒坛上面的囍字布满了灰尘。
    老先生是金坑的老光棍,教书的日子过得还算滋润。歌师在金坑开私塾,并没有抢同行的饭碗,那里的课桌都是寨老建议他包干的。
    “小盘,你尚未成家,做事还是要收工钱的。我开私塾教书,目的就是教孩子养成自食其力的观念,这一点,国人比西洋人起步晚,你白干就是拆我的台呀!”
    “收工钱,也算做好事吗?”
    “当然算,好人做好事,就应该有好的回报嘛!”
    歌师的观点对他影响很大。在他的潜意识里,做事一旦与钱挂钩,就不能算是做好事,好事应该与钱绝缘。他对歌师童叟无欺的教学方式打心眼里觉得敬佩,常以自己能结交到歌师这样的好朋友而觉得自豪。
    但这种好感很快被细细的存在打破了。私塾没有年龄限制,人人都可以报名,接受洋文的教育。他每次看到细细从歌师的房间里出来,心里就会觉得很恼火。细细的蜂腰每扭动一下,都会扯痛他的视觉神经。他发现自己对细细动了感情,却一直不敢面对细细已为人妻的现状。在他的想象中,十四五岁的少女还是一个朵含苞未放的花骨,花心还包在花瓣里头,不应该过早地开放在采蜜者的视线里。
    可惜这朵花,尚未对外开放就已经名花有主了。缘分的完美在他的心空化为一团阴影。童养媳的婚约如同蜂尾的毒针,不时刺痛着在他的神经末梢。
    歌师和细细走得越近,这种疼痛感就会在他的体内延伸。这种疼痛经常会让他的视觉产生错觉,好像细细身边的那个人,不是歌师,而是他的影子。
    他原以为歌师死了,自己对细细的爱就会死心。可他发现自己还是忘不了这个已从少女蜕变成少妇的蜂腰女人。自从歌师死了,他一直没勇气回到金坑,是导向给了他这个机会。他有种强烈的预感,这次回来凶多吉少。他总觉得在自己的背后,有一双眼睛在盯梢自己的行踪。
    感谢支持!
    今天继续。

    每次看到日落金坑的画面,长乐就会联想到玉枝戴在左耳的金耳环。他对这个金耳环感兴趣,是自己的右耳戴着一只同样的金耳环。这种巧合使他对这朵寨花无形中又增添了一种亲近感。在金坑,戴耳环很有讲究,一般都是男左耳女右耳,只有八字大的男女才会换反过来戴。在金坑,每年七夕年轻人都会光临金佛顶挑选寨花。寨花是未婚闺女梦寐以求的桂冠,玉枝凭着一张瓜子脸已经连任两届寨花。对此,歌师生前曾经赋诗预言,玉枝一日不出嫁,金坑无人称寨花。金坑梯田少,待字闺中的少女,不到十五六岁就有婆家了。
    长乐从树根口中得知,玉枝八字大,是克夫之命,没人上门提亲,才会出现连任现象。他不相信这种鬼话,是歌师说八字是封建迷信,比袁世凯称帝还离谱,没有科学依据。他对此深信不疑,是歌师在金坑,很有威信,这位先生说过的话如一道魔咒在诱导着大家的思维。歌师人在金坑,对外面的世界却了如指掌,平时在私塾说得最多的大人物,就是光洋上了头像的袁世凯和孙中山。
    歌师死了,年轻人去金佛顶的热情退了,木庙冷清得跟山洞没有区别。
    长乐是跟踪木匠和导向来到金佛顶的,他怕出现意外,还把那支洋枪也带在了身上。他救玉枝得罪周胖子,对外地来的陌生人都多留了一个心眼。他在私塾见过木匠,对这个人的印象不太好。他晚上起来解手,曾经发现木匠躲在歌师的窗外偷听。他没有惊动这个人,是木匠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他一时间,无法判断这个人到底怀的什么心思。加上细细在里面,他怕弄出动静影响不好。他长期生活在动物界,防人的心理,都是从动物的食物链中养成的本能。
    上次他在潘内能逃出周胖子的追杀,是那里的红瑶人帮他把过河的独木桥扯到了对岸。红瑶人的衣服都是自己织的,潘内人一看玉枝跟细细穿的红瑶衣就知道她们是自己人。他头回扮演英雄救美的角色,就被人家当成猎物追杀,心里觉得很没面子,便拔出背上的弩,瞄准周胖子绑在马鞍上的军旗射了一箭。冷不防,他戴在右耳的金耳环却被对岸树林中飞来的流弹打了一个缺口。耳环没被打断,是金子的耐热性能高,耳环边缘只留下一个豆眼粗的弹痕。后来他才知道,这个暗算他的家伙叫周树林,在袁世凯的洋枪队吃过皇粮。
    周六休息。
    一会更新。

    他发现木匠带了个洋人从福平包那边过来,哪里还有心情呆在虎头蛇尾的山洞里看日落。他跟歌师在金坑生活那么久,还从来没有见过洋人到过这种地方。
    有关洋人洋枪的问题,歌师知道的东西也很少。
    “先生,哪种洋枪,最有市场?”
    “应该是德国人发明的毛瑟枪……”
    “洋人为什么把洋枪卖给我们?”
    “做生意,洋枪也是一种商品……”
    “满清为什么把洋枪队交给袁世凯?”
    “不太清楚……”
    “孙中山为什么要造反?”
    “不想知道……”
    “那我们为什么要学洋文?”
    “学洋文,才能把洋人的东西,变成我们的东西。”
    洋为中用,是歌师为金坑人上的最后一课。这是歌师讲解得最不理想的一课。他在课堂上提的问题,歌师都没有说清楚。有时候,他对歌师的死,也觉得挺内疚的。他明知歌师对满清的忠诚,比狗对主人还要严重。但他还是把这些敏感的问题说了出来,而且是当着玉枝和细细的面。
    长乐想到歌师吊死的情景,心里的自责感就会加重。他知道歌师是个爱面子的人,但想不开的可能性很小。这两年,木匠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把问题的重心都住集中到了细细的身上。木匠再次出现,他压在心里的疑团再次被扩大。这家伙在窗外偷听的不良印象,像落日反射在水面上的光线,刺伤了他的眼睛。
    他现在最想弄清楚的,就是洋人拿在手上的那个洋玩意儿。

    明天更新。

    导向把相机的焦距对准女戏子调了半天,还是看不清对方的那张苹果脸。从金佛顶到寨老家,看上去很近,实际上很远。他把自己设计的放大镜安装到相机的镜头上,才勉强看清对面的场景。他在柏林军校当过特种技术兵,这种长镜头的放大镜是根据军用望远镜改装过来的次品。他离开自己的队伍,是视力出现了严重的色差问题,经常把黑的东西看成白的东西。加上他对杀伤性的武器不感兴趣,提倡反战的观点受到战友的排挤,干脆脱下那身绿色的军装。
    他偷渡来到支那那年,袁世凯正忙着称帝,接手的洋枪队集中在京城,边境根本没人把守。等袁世凯下台,边境的火药味再次浓缩。他不想成为战争遗留的替罪羊,只好硬着头皮一路向西往偏僻的地方走。在他的行囊里,最贵重的东西,就是那部莱卡相机及拍照专用的无汞碳性电池。
    这种微型袖珍相机带有打孔的彩色胶卷,在柏林高档军用品专卖店才有卖的。他从小爱搞发明,平时存款少,手头不方便,只带了两盒过来。他没有发现特别好的镜头,一般不会浪费底片。他出国到现在为止,总共才拍了半盒胶卷。他拍女戏子的动机,是对方穿的旗袍太性感了,想给自己的梦中女神继琼也弄件这样的旗袍做嫁衣。他把镜头对准女戏子的苹果脸,纯粹是多年形成的职业习惯。
    他认为一张照片的好坏,光看穿戴还是不够的,人的面部表情更为重要。远程拍照,除了光线的亮度外,关键还得看放大镜发挥的作用。他看不清女戏子的苹果脸,是支那专卖店的老板娘动了手脚,零售放大镜的度数并没有说明书标的那么高。他试换了几个镜头,还是看不清女戏子的苹果脸。多年拍照的经验告诉他,寨老家处于落日凹陷区,只能等日落坡的那一阵光亮。他现在最担心的问题,是怕女戏子天黑前进入寨门,等不到回光返照的机会。

    这是导向头回远程拍照,只要还有一线希望,他就不会放弃自己的决定。在部队里,他拍的全是近身照。近拍是门无聊的苦差,只要光线好,根本不用考虑色差的问题,乱拍都可以拍清楚。他觉得呆在部队里干这种事情,就是浪费时间。
    “木匠,我今天总算是领教到什么叫无商不奸的痛苦了!”
    “导师,远拍的镜头不好,我们可以上门,面对面的拍!”
    “拍人,太近没意思。”
    导向发完牢骚,又把相机的镜头对准寨老家。
    木匠不懂拍照,自然无法理解导向心里的想法。他看过导向在部队拍的黑白照片,差不多全是半身照,军人的表情太严肃,面带微笑的表情很少。那时,还没有彩色照片。通过这些泛黄的旧照片,可以看得出导向还是很怀念军队的生活。
    他改口叫导向为导师,并非真心想拜这个洋人为师,而是觉得这个对手做事的劲头值得自己学习。他闲不住,随手在田边摘了一片木叶,低头吹起金坑的寨花歌。这时,日头已经开始下坡了,靠近田边的野草已经上了露水。他在吹木叶的过程中,冷不防发现草尖浓缩的露珠里头有个背着洋枪的人影正躲在木庙背后盯着自己的后脑勺,这种意外的发现吓得他浑身打了一个寒战。
    等会更新。

    第二章 女戏子

    树根在官场混的时间久了,拍马屁的功夫也已经达到一流水平。他发现当下官太太,都有一个共同毛病。那就是官先生忙于军务,平时不在家,官太太独守空房,心里就会怀疑先生在外面有外遇。这种想法在脑子里生了根,就会影响到正常的思维,慢慢演变成解不开的心病。
    他把童子尿当成心病的药引,原本是抱着戏弄官太太的心理。他是早产儿,身体尚未发育成熟就出生了,荷尔蒙分沁不足,命根比同龄人短小。这种后遗症直到他跟细细同房,才体会到男人不能满足女人的痛苦在哪里。
    他学巫术的初衷就是想借助巫术无所不能的神奇,让自己的命根变得像同龄人一样粗大。他接触到巫术的生理学,才知道自己的身体已经过了发育期,就算有神丹妙药也改变不了命根的短小样。他成天在外面鬼混,就是怕细细的肚子怀不上孩子,别人会怀疑他是个假小子。
    他发现细细怀上孩子,着实高兴了一阵子。可是,这种幸福很快被歌师的存在打成死结。他发现细细经常背着自己往歌师的房间里头跑。
    作为一个男人,他最恨别人给自己戴绿帽。他暗中怀疑细细肚子里的孩子十有八九就是歌师的野种。他把田鸡往木匠的加工棚里放,是他发现这家伙对细细也心怀鬼胎。他借木匠的手,把田鸡往歌师的鱼塘里扔,就是想警告他们不要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对他而言,歌师的死,绝对是个意外。
    巫术的入门功就是下毒,解毒才是高难度的学问。他想弄死一个人,根本不用这么麻烦,随便在吃的东西里动点手脚就可以达到目的。为了弄清歌师的死因,他解剖过田鸡的身体,仔细研究过田鸡的生活习性。最后得出一个结论,田鸡本是蛙类,之所以被种田人称之为鸡,是蛙到了犁田季节,像鸡一样爱群体交配。
    人和动物一样,纵欲过度就会虚脱死亡。

    他每次喝醉酒,想到歌师死状,就会打细细解气。他给歌师洗过身子,知道人家的命根比自己的命根粗大。他怕家里人知道自己打老婆,一般不敢打脸蛋,只会打屁股。细细反抗,他才会把细细的辫子当成绳子捆绑在床头。眼看细细的肚子越来越大,他心里的疑团也越来越大。本来这次上桂林,他是不打算回金坑的。他担心自己酒后打人,伤到细细会惊动胎气,更害怕孩子是别人的种长得不像自己。官太太的疑心病,让他找到了自己的病根。
    他这次进城最大的收获,就是认识了马戏团的旗袍女廖洁。老爸把自己花重金请回家的大奶保姆拦在门外,他哪里还沉得住气。
    “老爸,廖洁是中原第一马戏团团长的千金……”
    “树根,我们家的门槛儿小,谁都可以进,就是马戏子不能进!”
    “老爸,廖洁是新政府正规军廖磊的堂妹……”
    “那你去问你妈,家里的规矩是她定的,我只是执行者。”
    “老爸,你是金坑寨老,这么点小事,还要请教老妈,你不觉得有点难为情吗?不知内情的人,还以为你怕老婆呢?”
    “臭小子,你的激将法对我不管用,想唱对台戏,你还嫩了点!”
    “寨老,我对时间有耐心,你家的门槛儿小,我可以等天黑了,光着脚板进去,你放心,我有夜眼,练过马步,保证不会踩坏你家的门槛儿!”
    “廖洁小姐,金坑人口少,没有戏台,我是怕你跟树林来到这种小地方,没有用武之地,住不习惯哩!”
    “寨老,你不要把我想得那么娇气,我不是温室里的花朵,对新环境的适应能力挺强的,树根说家里有一个瞭望台,我想参观一下,贵夫人不会见怪吧?”
    “不会,可惜你来晚了,瞭望台在今天晌午被飞机炸坏了。”
    “老爸,日头落下坡了,外面露水大,有什么话还是进屋说吧,苹果衣服穿得少……”
    “这种事,不用你操心,去叫玉枝跟细细过来,你妈那一关,还没有过呢?你以为家里是澡堂,什么人都可以带进来……”
    “老爷子,外面闹哄哄的,是树林拉盐回来了吗?”
    “老妈,是孩儿回来了,还把漓江最漂亮的美人鱼带回来了,希望你老人家喜欢!”
    “什么美人鱼?”
    “夫人,我叫廖洁,美人鱼是我的艺名!”
    “艺名?你是唱什么戏的?”
    “廖洁是中原第一马戏团的台柱……”
    “我没问你,少插嘴,把马牵到后院喂点糠,玉枝,你先带廖洁去澡堂洗个热水澡,细细,你把马桶拿到家里面,女儿家的东西不要放在外面过夜。先贵,你下厨房帮我烧火,人家千金小姐头回上门,我用鸡蛋煮个艾草汤……”
    “老婆大人,你不是讨厌戏子吗?怎么对人家小姑娘那么客气呀?”
    “寨老家不是戏园子,也不能让人家睡冷地板吧,别东张西望,赶紧烧火!”
    “火大着呢,有人朝我们家走来了?好像是友林?”
    “我们家又没有猪杀,这个屠夫来我们家干什么?我看,黄鼠狼给鸡拜年,路人皆知,这家伙准是冲着寨老的位子来的!”
    “人家快到路口了,你的嗓门关小点,我出去看一去!”
    在金坑,先贵什么人都不怕,就怕老伴的刀子嘴说错话得罪人,自己不好收场。他在寨老的位置上坐了八年,唯一的竞争对手,就是金坑屠夫。

    同行是冤家,艳晴对戏子抱有成见,是他认识先贵(寨老)之前,有过一次失败的初恋。她的初恋情人就是被一个马戏团的女戏子拐跑的。她看到廖洁身上穿的改良旗袍,就会联想到情敌在戏台上勾引初恋情人的情景。她款待廖洁,就是希望通过这个戏子能打听到初恋情人的下落。
    她记得那年,是老佛爷归西的日子,金坑到处都可以挖到金子。大家认为是老佛爷显灵,就上金佛顶建了一个木庙,里面设有一个戏台专演老佛爷生前最爱看的二人传。袁世凯称帝期间,歌师退出挖金队伍,金坑人不懂金脉,盲目乱挖自然挖不到金子。大家不懂得这些道理,把这位万岁爷当成了拦路虎。孙中山当上总统的那阵子,有人在潘内发现金子,大家得到好处一起分享,都把这位贵人当成财神爷。金坑人挖不到金子,只好把荒田又挖来种,全寨投票选举寨老的新习惯法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
    过去寨老是个空架子,除了寨老田之外,根本捞不到什么好处。这两年,政府下放权力的改革令传到金坑,先贵戴上寨老帽,每年可到乡公所领取六万块钱作为寨务经费。友林是师公,没有捞到好处,对寨老的位置虎视眈眈。为了扩大自己在金坑的影响力,他针对红瑶人敬狗的习俗,特意在始祖田头树了一栋砖木结构的房子收留过路的流浪狗。这丘始祖田是红瑶先祖于元朝年间在金坑开垦的头一丘母田,明末清初才形成了现在的千层梯田。友林的前辈人世代单传,始祖田的继承权一直没有什么争议。到了他这一代,父母多生了一位带把老弟。他们兄弟俩为争夺始祖田的管理权,打官司的钱至少能买三丘同等产量的良田。
    友林老弟被牛顶死在田头,先贵以寨老的身份出面撮合友林跟弟媳蛮姑合成一家,金坑一带的生活才恢复了平静。那栋狗房子就树在友林老弟被牛顶死的田头。问题是,友林跟蛮姑生活在一起,一直没怀上孩子。始祖田的继承人,又成了一个伤脑筋的大问题。
    这两年,为了争夺寨老的位置,友林一直想抓先贵的辫子。他当屠夫的目的,就是想利用杀猪的机会,把先贵多年形成的人气拉到自己的那一边。去年插田,他装病不给先贵家杀猪,就是存心想让大家看到寨老最无能的一面。
    一会更新。

    “你们看,这老东西,连头猪都不会杀,还能干什么大事。”
    当时,插田的人手都安排好了。先贵一气之下,决定自己操刀杀猪。由于头回杀猪没经验,杀得不对地方,手被猪反咬一口,连田都插不了。为了封住友林的口,巩固自己在金坑的威信。他特意买了几头肥猪来杀,卖不完的肉,就用马背到玉林老家,便宜处理给熟人。年前,金坑的年猪大部分都是他主动上门杀的。
    友林爱摆屠夫的臭架子,想等别人上门叫他,反而错过了拉拢人心的机会。他处处输给先贵,对寨老的位子还是不死心。在找不到猪杀的日子里,他跟弟媳的家庭矛盾又不断升温。友林没猪杀,收留的流浪狗,没有骨头吃,饭量大得惊人,几天就把始祖田的那点谷子吃完了。
    “友林,你们还是把流浪狗卖了吧?”
    “不行,狗是金坑的图腾,不能卖!”
    “谷子被狗吃光了,那我们吃什么?”
    “蛮姑,你就知道吃,抱粗的缸肚,还不如人家细细的桶肚管用!”
    “你自己的种子不好,能怪我的地不肥吗?你长得牛高马大顶个屁用,这方面,你老弟比你强多了!”
    “那你去找他好了,要不是先贵撮合,我还不想跟你一块住呢!”
    友林吵不过蛮姑,不想呆在家里受气,给流浪狗喂了点苕棒粥,就顺着千层梯田的石板路往田头爬。他每爬上一个田埂,就会狠狠拍一下自己的后脑勺。他收养流浪狗的计划,已经严重超出自己的能力。一条狗的饭量相当于一个人的饭量,他养了三十条狗等于养了三十口人。在金坑,差不多家家都喂有狗,狗根本送不出手。他想甩掉这个负担,唯一的办法就是卖狗。
    他两天没吃饱饭,体力退得厉害,爬到半坡的时候,实在没有力气往上爬了。他想到那些流浪狗吃不饱东西,对自己摇尾乞怜的样子,心里头就会堵得慌。这种压力,很容易让他产生泄气的想法,认为自己能力有限,不配当狗的主人。当他看到田里拉满的狗屎,一个借狗养家的主意马上浮出脑海。
    他摸黑上先贵家,就是想以狗图腾的名义,说服寨老拿出那六万块钱,帮自己收养的流浪狗度过难关。先贵不同意,他就趁机把卖狗的责任往对方的身上推。
    “奇怪呀,玉枝妹子,我在你们家怎么没看到狗啊?”
    “我家没养狗,你当然看不到狗了,有什么奇怪的!”
    “树根说狗是金坑的图腾,寨老家不养狗,谁信呀?”
    “美人鱼姐,你别听我哥胡说,狗是红瑶部落的图腾,金坑只是红瑶的一部分,金坑人不吃狗肉,养狗只是个人爱好而已。”
    “你很会说话,不愧是金坑寨花!”
    “寨花不敢当,你跟我哥是什么关系?”
    “普通朋友,顶多算是半路知音。”
    “那你来我家干什么?”
    “他说细细快生了,想请我当保姆,你不会有什么意见吧?”
    “不好意思,这事关系重大,我说了不算,你得请示我妈!”
    玉枝听老妈说过戏子抢走初恋的故事。她没摸清对方的底细之前,很多心里话都不敢说出来。她不同意家里养狗,是长乐有偷吃狗肉的前科,她怕家里养狗会影响到他们的私人感情。老妈的初恋失败,就是家里养了一条咬人的豺狗。
    “老妈,你的初恋情人是哪里人呀?”
    “他是山东青州府大巷人,就是红瑶先祖的发源地。”
    “他到这里来干什么呢?”
    “借寻根的机会,来金坑抢金子。”
    “那个女戏子也是来抢金子的吗?”
    “不是,她是桂林马戏团的千金,是来抢狗图腾的。”
    “狗图腾不就是一面红旗吗,抢狗图腾有什么用呀?”
    “狗图腾是金坑的信物,谁抢到手,就可以牵走金坑的白马王子。”
    “白马王子长得很帅吧?”
    “这个,比你老爸帅点,可惜被狗咬伤了鼻子,就难看了。”
    在金坑,白马王子是第一美男子的荣誉称号。这个称号没有地方限制,只要年满十五周岁的红瑶男均可以报名参与。初选入围者,由寨老统一安排公开投票产生。因透明度高,外地来看热闹的外姓人也很多。为了推销本地土产,时间定在秋收后的重阳节。最后选中的白马王子可以领到百块大洋。
    下午更新。

    当时,艳晴是金坑首富的千金。她就是小时候吃得太好,身子骨尚未成熟就发育得胖乎乎的。她爷爷死时在金坑欠下一屁股债,为了省钱生活差火,一身肥肉才开始减下来。在这个过程中,她的初恋故事也在上演着贫富的闹剧。
    “石三,你想跟我在一起,就不要跟马戏团的千金鬼混!”
    “艳晴,金坑挖不出金子,我只有学唱戏才能养活家人。”
    “借口,卖茶叶也能养家,我看你就是迷恋人家的戏台!”
    “偏见,唱戏有什么不好, 我看唱戏比卖茶叶更赚钱!”
    “你想唱戏,就别进我的家门,你自己选择吧!”
    白马王子叫石三。艳晴放狗咬伤石三就是看不惯初恋情人跟马戏团的千金混在一起。她做出这样冲动的行为,纯粹是个人的妒嫉心在作怪。她从小就在娇生惯养的环境里长大,对感情的专一性比自己家养的狗要求还严。本来她是想放狗吓吓情敌出口怨气,石三以主人的身份出面阻拦,反被狗咬伤了鼻子。
    这条豺狗对艳晴的忠心,已经达到说一不二的地步。在它的心目中,只有一个主人。石三不知道这个理,对狗指手画脚指挥不动,居然异想天开,赔着笑脸把鼻子凑到狗嘴边套近乎,结果负出了惨重的代价。

    这条豺狗的前半身,是野生的豺狼。它是跑到艳晴家叼猪嵬,被她爷爷装套套住的。这条豺狼嘴巴长得尖尖的,样子特别像家狗。本来她老爸想打死这条豺狼给猪嵬报仇。她把豺狼说成豺狗,是她家养的黄狗老死后,老爸为了还清爷爷挖金欠下的债,一直舍不得花钱买狗养。她没有兄弟姐妹,把豺狗关进狗笼,就是想给自己找一个伙伴。豺狗是肉食动物,她每天晚上都要打着松油火把跑到梯田里捉田鸡。为了驯化豺狗的兽性,她一有空就会打着各种手势跟豺狗进行交流。
    豺狗咬伤石三,她把豺狗饿了七天,并没有挽回初恋情人的心。石三反而变本加厉,当着她的面跟女戏子卿卿我我。为了抢回白马王子,她把希望寄托在了狗图腾的身上。狗图腾长年挂在瞭望台上,为了防止狗图腾褪色,每年抬狗游寨都要搞以新换旧的活动。抬狗游寨是件苦差,不光比拼各路人马的脚力,同时还得看人与狗配合得是否融洽。在抬狗的过程中,狗的活动空间是绝对自由的,每到一个寨子,狗笼的门都得对外开放,让寨人拿出好吃的东西,叫狗尽情享用。
    豺狗的肚量比家狗大,在路上看到好吃的东西根本不听使唤,她用油炸田鸡腿把豺狗哄进狗笼,还是耽误了大家的行程,结果排在倒数第一名。马戏团的哈巴狗能够稳拿冠军,是哈巴狗从小在戏台混,把大家抬的狗笼当成移动戏台,它想过足主人公的瘾,寨人把好吃的东西放到狗笼里才肯吃。


    长乐头回见到豺狗,就往死里打,完全是出于猎人的本能反应。在他的眼里,豺狗就是豺狼。加上艳晴把豺狗关在猪圈里,使他的这种错误性变得更为直接。在自然界,豺狼的个子不大,最容易吃的动物就是自保能力最弱的猪嵬。
    “我打的是豺狼,不是豺狗!”
    “你打的是豺狗,不是豺狼!”
    长乐打死豺狗,与艳晴在金佛顶的木庙里争得面红耳赤。豺狗是跑到后山的虎头蛇尾洞被长乐一箭射死的。由于狼与狗的界限扯不清楚,加上歌师学古人为长乐负荆请罪,初为寨老的先贵为了保全自己的面子,同时达到化解艳晴的怨气,只好把来历不明的长乐当成未成年人处理。
    长乐一直最烦恼的问题,就是不知道自己有多大。他出山时,正好处于换门牙的阶段,他对同龄人的判断,只能根据牙齿的新旧来分析。
    “先换上门牙的人牙朝地——命短!”
    “先换下门牙的人牙朝天——命长!”
    这是猎头生前对长乐说得最多的话。长乐对猎头的话产生怀疑,是他给猎头净身的时候发现,猎头上门牙新,下门牙旧, 按新旧的观点,猎头应该是下门牙先生,上门牙后生,理应命长百岁才对。猎头被银环蛇咬死,长乐发现自己换了下门牙,上门牙一直没动静。他把这个问题带到了金坑的私塾里。
    年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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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生,我生了下门牙,为什么不生上门牙?”
    歌师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还是代课的老光棍,课后带他去牧场参观了一对公母牛交配的情景,然后神秘兮兮地告诉他:
    “后生,你是牛投胎的,要给牛喂青草,跟牛借牙!”
    他对老光棍的话深信不疑,是自己给那对公母牛喂了半月的青草,上门牙真的长出来了。歌师吊死在桑树上,他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人像牛一样不生上门牙。作为学生,他很后悔自己不该提出这样的问题,怪自己太粗心,连歌师不生上门牙的生理缺陷都没有看出来。这比当面揭人短处更可恨。
    这种后遗症,如同老光棍私处不长毛一样可悲,都是难以启齿的问题。老光棍身为先生,放火烧死自己,已经是拿生命在开玩笑。放火烧寨子,更是灭绝人性的行为,害得别人也跟着一起受罪。
    就在长乐对人性的冷暖觉得有点灰心时,木匠不顾个人利益,单挑大梁重建寨子的行为,像雨夜中出现的闪电再次擦亮了他的眼睛。他马上把木匠的牺牲精神当成了绝种好男人的榜样。但是,这种美好的形象来得比闪电快,去得比流水漫长。木匠偷听歌师与细细挑灯夜谈的镜头,如同盘在黑暗中的眼镜蛇发现猎物时突然放大扁脖子,随时都有可能会对锁定的猎物发起致命的攻击。
    当时他对异性的理解还处于一种朦胧状态,对木匠眼中放射出来的那道绿光还不太了解。但那种野性十足的光芒还是刺激到了他内心深处的那种生理需求。他会联想到一只发情的母狗与一群尾追不舍的公狗在千层梯田争夺生育权的那种血腥场面。这种感觉直到他跟玉枝抱在一起,才有了全新的体会。他觉得人和动物一样,身体发育到了配对的年龄,天生就是干那种事的。

    在这方面,他觉得牛的干劲比狗的干劲差多了。有时他还天真地幻想,要是老光棍还活着,他一定带这位老先生去千层梯田看看狗扯棒的疯狂场面。他想告诉老先生,男人找对象就得向公狗学习,就算被同伴咬得头破血流也不能放弃。遗憾的是,他没有想明白这个道理,老先生禁不住时间的考验,过早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只能把自己想说的话当成腹稿藏在心里。有人说,老先生白教一辈子圣贤书,最后背着玩火自焚的骂名走了。作为旁观者,他不想再去深究这些问题的错与对,还有值与不值的问题。他认识老先生唯一的收获,就是自己找到了生命中的另一半。虽然寨老反对他跟玉枝在一起,但他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只要还有一口气在,他就不会退缩。他要拿出公狗的牺牲精神捍卫自己的爱情。
    他一直觉得意外的地方是,自己打死寨老家的豺狗,艳晴并没有出面阻止他跟玉枝的交往。他对丈母娘避而不谈的态度深感不安。他不承认豺狼为豺狗,并非害怕受到寨规的处罚,而是野生豺狼咬死了他的奶狗。他与奶狗情同母子,走到哪里都形影不离,感情比山里的猴子还亲。作为狗的辩护人,他无法把狼与狗理解成同一种东西。他刚到金坑,看到一群公狗争夺一条母狗,一直跟在后面想用棍棒分开它们,结果自然是吃力不讨好,被同龄人在“野种”后面加上了“狗管”的绰号。他替同龄人背打死狗的黑锅,就是想封住大家的嘴。事后,歌师告诉他,世上没有打不死的狗,打不死的是狗精神。
    多谢船长加精给红脸,小说从今日起继续更新。
    明天继续
    沉得太快了,捞起!
    顶顶热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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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在天涯
    晚安
    顶上问候

    “木匠,你树房不收钱,怎么养家啊?”
    “我呀,一个人吃饱了,全家都不饿。”
    “你家的田,一定很大吧?”
    “我没田,走到哪里都是家!”
    “你应该存点私房钱,找个相好的成家!”
    “找相好,一定得有钱吗?”
    “你傻呀,没什么都没有,怎么过日子哪!”
    “我还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那你得想想,遇到对的人,不要错过了!”
    “我运气不好,还没有遇到这样的人!”
    “哎呀,缘分是双方面的,一个巴掌拍不响,你只顾树房子,人家送上门来,你也不会发现?”
    “谢谢你的提醒,蛮姑,我以后会留意的。”
    “我看你真是个木头人,眼前放着一个大姑娘都没有看见,等着打光棍吧!”
    木匠装傻,是他的心里已经有了细细。蛮姑上门找他修马桶,他一眼就看出马桶是人为打破的。他叫寨老出面撮合蛮姑跟友林搞弟媳恋,就是怕蛮姑精力过剩老在自己的眼前晃悠。他在私塾里磨洋功,对歌师的洋文课并不感兴趣,延长课桌的制作时间,纯粹想找机会接近细细。
    这部小说寻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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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1-07-13 19:09:02  更:2021-07-13 21: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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