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辱是六度中的第三度,“度”是度过烦恼苦海之意,而“忍辱度”的确也有忍气吞声的意思。比如《遗教经》说:“能行忍者,乃可名为有力大人。若其不能欢喜忍受恶骂之毒,如饮甘露者,不名入道智慧人也。”《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七也说:“云何忍辱?谓由三种行相应知:一、不忿怒,二、不抱怨,三、不怀恶。”另《大智度论》卷六亦云:“众生种种加恶,心不嗔恚;种种恭敬供养,心不欢喜。……是为众生中忍。”同书卷十五也有:“忍诸恭敬供养众生,及诸嗔恼淫欲之人,是名生忍。忍其供养恭敬法,及嗔恼欲法,是为法忍。”在《优婆塞戒经》卷七也另示忍有两种:第一是世间忍,就是能忍饥、渴、寒、热、苦、乐;第二是出世间忍,即能忍信、戒、施、闻、智慧、正见无谬,忍佛、法、僧,忍骂詈、挝打、恶口、恶事、贪、嗔、痴等,能忍难忍,能施难施。 从以上所引经论内容看来,忍辱二字的涵义甚广,有拒受诸乐而接受诸苦之意。无理的侮辱不是一般人所能忍受;拒绝美女的投怀送抱,也不是普通人能够做得到的;而信受佛法中的种种法门,更不是一般人所能够办得到的。一般而言,若与自己无关的事,大致能够忍受;若与切身的名利、眷属、男女等相关诸事,那就不容易忍了。 佛法不仅为个人忍,也要为众生忍。到达无净的程度时,就成了八风吹不动,即对利、衰、毁、誉、称、讥、苦、乐的八种现象,无一不能忍的境界。所以,解脱的菩萨称为已得无生法忍。对于内六情的眼、耳、鼻、舌、身、意能不著,于外六尘的色、声、香、味、触、法能不受,即称为法忍。如能遇迫害而不嗔,受供养而不喜,既无能受的我,也无使我接受的他,能达如此,则称生忍。此不仅是圣位菩萨的境界,也是修行佛法的目的。能忍就能安己安人、和众共济,所以忍辱是建立和乐人间的最佳准则。 根据这样的标准,好像忍辱就是忍气吞声,一切的冤枉、侮辱、毁谤、打击都应该全部接受,没有反抗的余地似的。然事实并非如此,我们必须注意,如果不是出于智慧的忍辱,很可能造成更大的灾难,因此透过智慧的观照,应当是十分重要的。比如说,风雨水火的袭击是无法控制的,但是仍可以未雨绸缪,设法避免,来减少伤害、损失。业报是要正面接受它,但也可以经过努力改变业报的程度和方式。 所以,若对双方无损并且有益的事物,那是必须接受的;如果对他有益,于己无益,也应考虑接受的;若对双方都是有害而无益,那就需要设法避免或转变它了。例如:明明知道对方是醉象、疯狗、狂人,见人就咬、逢人就杀,就当然要设法制止,因对方已经不幸,切莫让他再制造更多的不幸。但也不可存着“以牙还牙”的报复心态,应是基于慈悲的原则,自己时时加以反省和惭愧忏悔。对于丧失理性的人,应该通过制约、教化等方式和方法,使他们得以恢复正常。这对他们自己本身,以及整个社会,乃至所有的众生都是有大功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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