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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经]如何正确处理临终 |
其他法师| |
临终处理之重要 临终之际,色身四大分散,功能全失,彷若生龟脱壳、螃蟹落汤,众苦交煎,痛不可言。心念则因贪恋娑婆、恐惧死亡,或诸般因由,致无法安详辞世。色身虽死,心识则随业缘相牵,转世投胎。死亡时之心境、念头,影响来世至剧,故临终处理是否允当,实关联亡者神识之升沈。轮回六道抑或往生莲邦,端视此举而定。目睹病者于生死中挣扎,身旁眷属无不思倾尽全力,减轻其苦,然以平素无正确观念及经验,遂令亡者益增其苦。故有志于净业者,当灌输家属正确之临终处理方式,方免事到临头,手足无措。印光大师亦曾开示:「临终一关,最为要紧。…凡修净业者,当成全人之正念,及预为眷属,示其利害。俾各知所重在神识得所,不在世情场面好看,庶可无虞矣!」死亡既为人所必经,临终处理实乃人生必修之学分。 劝慰病者,放下执着 家属应注重病者心灵所需,令其放下执着,导向宁静平和。病者神智尚清醒时,随侍在侧者须先以言语安慰,此举甚为重要。依人生诸现象而论,彼于世间奔波忙碌,临终之际,难免挂碍,或执着子孙、金钱,乃至心怀瞋恨(如与媳妇不和、子孙不肖),或有心愿未了,纵弥陀欲来接引,但彼诸般执着,往生极乐遂成画饼。故安慰临终者,应趁其尚能言语,探问有何遗愿,或未了之心事,极力应承,满其所愿,务使其心无牵挂,了无憾恨。 有一青年才俊,因罹患肝癌即将往生,弥留之际,有诸多俗事挂碍,经善友开导,心电图混乱之景象转趋平静。足见临终适当安慰,厥功甚伟。 一般或知助念重要,却未识值此关头,首要之举乃在安慰临终者,助其达成未了心愿,及助其处理未解决之事。病者交代完后事,即毋须重复再问,以免扰其念佛。此时应劝其放下万缘,至诚念佛,往生极乐,永脱轮回。若在场有正信佛教徒,应为其开示无常理趣,令其达观开解,弃此秽躯,生清净心,归向三宝,启发净土信愿。彼人心地善良,即谓之曰:「汝一生行善,必可往生极乐世界。」并为其解说,阿弥陀佛及极乐世界之殊胜功德。若病者平生作恶多端,则谓之曰:「此时唯独阿弥陀佛可救汝、度汝,因其发四十八大愿,可救度作恶众生,汝但诚心忏悔,一念回光返照,专志念佛,必可蒙佛接引。」 临终之际,应全盘放下,莫因钱财、子孙…耽误大事。笔者曾值如下实例:一病者念佛至极乐世界现前,阿弥陀佛前来接引,忽忆及雇工割稻,每日须发三百元工资,一念放不下,遂无法安详往生,拖延经月,临终时恰无人助念,至为遗憾。 或问:「人临终四大分散,身心承受剧烈痛苦, 焉能听闻旁人安慰?」此时耳根尚可作用。随侍在侧者所言,悉皆清晰可闻。有不孝子孙,尊长犹未断气,子孙即为家产阋墙。据报载:老父尚停尸堂上,兄弟已为分配财产而持刀砍杀。为免身后无法作主,应于生前预立遗嘱,对家产之分配、财物之赠予,悉皆条列清楚。若有年届七十者,应有随时接受死神造访之心理准备, 事先写下临终注意事项,交付子孙。如:「死后二十四小时内,莫为我更衣或搬动遗体。众人轮班助念,切勿拜脚尾饭。所遗财物,供养三宝,或做功德(如拜梁皇、做水陆),布施孤儿院、养老院。丧葬事宜,一切从简。七七四十九日内,应戒荤茹素,多为我念佛。」不识字者,可以录音方式,预留遗言,俾令子孙于处理后事有所依循。 自杀身亡者,安慰无效 佛制戒律中非但禁止自杀,且罪极重。此色身虽为一臭皮囊,然法身、报身及应化身皆具足其中。简言之,见性者即心即佛,色身虽为臭皮囊,其心性当下仍是佛。自杀非独违背佛陀戒律,且系严重错误之了结生命方式。以唯识学角度而言,自杀多为恐惧、无奈、报复之心态下促成。由于正、依二报随念而转,自杀者之心态,多感应至痛苦不堪之地狱。今生自杀,八识田中即具足自杀之种子,生生世世皆有可能再自杀。 一位日本人自十二楼跳下,死后,其住处屡屡闹鬼,延擅通灵之法师超度时,以相机拍摄,光线零散而细长,何故?死者自杀时,神识极度恐慌,近乎溃散而致此。 自杀者死相难看,若堕鬼道,则执着于死亡时痛苦而丑陋之形象。笔者曾至某大学授课,校外一学生宿舍闹鬼。据闻,此女鬼系卧轨殉情,故现身时,满脸血迹,不忍卒睹。鬼道相貌完全相同于其死时相貌,且生生世世常在恶道,难以超脱。奉劝诸位,无论境遇如何不堪,亦切莫自裁以图了结。实则,现象界即为心之影现,若能不计较、不比较、认命、无诤,时时刻刻观照无常,坚持念佛,至死不退,方不致空到人间走一回。 切勿急救 明知此人已回天乏术,急救亦无从延长其生命时,应当机立断,免受无谓痛苦。与其让病危者插满管子,忍受煎熬,何如助其安详辞世。 临终者虽处昏迷状态,其意识依然清晰,以维生系统、复苏器或可暂延生命,但因肉体疼痛而生瞋恨、执着,致无法安详往生,二者权衡,实得不偿失。 应尽其所能,令临终者心境安宁、祥和。若能于熟悉处所断气,可促使亡者安详辞世。就常人而言,自家住处较令病者感觉安适,若能于家中死亡最为理想。即或不能,亦应要求院方撤除监测器、摒弃一切检验,务使不受医疗干扰。 一信徒之父病危,其弟坚持急救,因输送氧气、压缩心脏,致口吐鲜血。事后,信徒辄梦其父满面是血,前来诉苦。就此情状判断,恐已堕入鬼道,痛苦非常。 某次,笔者为一医师之母助念,甫至,讵料病者业已身亡。该医师赶到,坚持急救,几经折腾,死者双目怒视,全身恶臭,嘴亦久张不阖。 由上述实例可知,倘已群医束手,无法救活,即毋需急救。 防止虫蚁爬上尸身 若病者大量出血,为免虫蚁爬上尸身,可于病床四脚放置水盘。此系就人之常情可知,挥赶蚊蝇虫蚁时,往往存一置其于死地之心,为免病者不胜虫类所扰,挥拍之时产生恶念,宜预先考虑,勿使虫类靠近,亦不致因此令尸体难以处置。 勿令其所执著者靠近 临终之际,身心皆承受剧烈苦楚,若平日执著者靠近,往往因见冤家而心生瞋恚,或见最疼爱者而眷恋不舍,此一念执着,遂令其无法自在往生,临终随念而去,可不慎乎? 就医学观点,凡心跳、呼吸停止或脑死即宣告死亡。佛教则主张,生命甫终结,神识尚未脱离色身,犹有知觉,须俟全身冷却,神识完全出离,方谓之死亡。故断气后,神识未脱离前,乃心灵最痛苦之际,毕生种种于刹那间历历重现,此悲苦交集时刻,倘见平生执着之人,势必令其遭莫大冲击而牵动神识。 甫断气勿立送冰库、施打防腐剂 甫断气时,神识尚未完全脱离,仍可感受痛苦,倘立即将尸体放入冰库,将陷亡者堕寒冰地狱。因其虽感寒冷,然口不能言,个中苦楚,不言而喻。依佛教对尸体之处理方式,往生时停置客厅或不碍出入之处,立即为其助念。万不可急于送冰库,此举甚是不当,至为不孝,且益增亡者痛苦,而起瞋恨。前已述及,临终何种念头最强,即顺此念头投胎。亡者既起瞋念,自必随瞋念下三途,欲超度殊属不易。 甫断气即施打防腐剂,恐致尸骨不化,使亡者沦为守尸鬼,故切不可行此不智之举。 勿急忙更衣 民间习俗常于临命终或断气后急为亡者更衣,此举甚为不智。因移动尸体,将导致亡者痛苦,故应于未断气,即预先更衣毕,令其有充裕时间使心宁静、安详,随侍在侧者方可专心为其助念。 中国传统观念,以临终时未更换衣衫,俟断气后方更换,亡者恐无法得到。此乃无稽之谈,不足采信。须知,未待断气十六小时、全身冰冷后再行更衣, 无异肆虐亡者,令堕恶道。若病者能自行沐浴更衣最好,倘不能,则不可预为抹澡、更衣,以免破坏正念,不得往生。印光大师于此亦曾开示:「病者临命终时,搬动卧处,更换衣服,实是增其痛苦,促其速死,孝子仁人,何忍出此。若谓死于卧床,后人卧之不吉,则是以寇仇视其亲矣!若谓衣冠不整,为鬼将褴缕裸程,果如所言,则何不将食物塞满其腹,免彼为饿鬼乎。臭皮囊且无用,况衣物哉!」 某次,一信徒前来,谓其祖母平日黎明即起,昨日九点多尚未起身。家人至房内探视,始知其已往生。断气多久不得而知,但见其全身僵硬,动弹不得, 遑论更换衣衫。此时应如何处置?正确处理方式为:先将亡者安放妥当,慎勿搬动,全力为其助念。依上述作法,二十四小时后,亡者身体逐渐软化,相貌改变,面容似有笑意,念佛之不可思议可见一斑。翌日,笔者建议家属为亡者热敷,以热毛巾搭附关节处,令筋骨活络,始为其更衣。若有死未瞑目者,亦待全身冷透,以毛巾热敷双眼,数分钟后即可合拢。当知死不瞑目有二种情形,一为生病过久,药物服用太多或生前即为植物人;二为临终业障现前,痛苦不堪而现穷凶极恶之相。 切勿哭泣 临终之际,尚未昏昧时,有二忌。一忌家属与病者作软爱语,以世情牵缠,徒增恩爱悲伤。二忌临床挥泪,未死先哭,喧哗吵闹,扰乱正念,令病者心生悲恋、执着,或将泪水滴亡者身,触动其情执,使之不忍离去。似此情形,纵弥陀接引亦无济于事。 或谓曰:「父母劬劳,养育深恩,临别之际,竟未能泪眼相送,岂非不孝?」吾人以智慧深思,啼泣既不能令死者复生,莫若强忍悲痛,行利益亡者之事。倘不能忍,亦应避至他处举哀,以免病者听闻。据云:随侍者悲啼涕泪,于临终人而言,犹似雷声冰雹。最恰要者,应鼓励病者念佛,并为其助念,令病者心念贯注于佛号。 一在家居土,平日念佛精进,曾感得佛现身,往生前数月即预知时至。俟时候一到,自行沐浴更衣毕,召莲友助念,彼时相貌十分庄严,居士亦表佛已现前。讵料,业障突然现前。元配在旁助念,小妾陡然闯入,啼哭不已,摇撼居士身躯。此时,居士之自觉尚未跟佛走,犹执着娑婆,割舍不下,意识遂醒来,谓佛曰:「放不下小妾!」然其病势沉重,遂不支倒下,面色泛黑,莲友加紧助念,仍无法奏效。应切记:「往生系平日放下之工夫。」能否往生,端视日常生活是否用心。 古时有夫妻二人,信佛持斋, 鹣鲽情深。一日夫死,妻悲伤啼泣,夫闻此声,心生爱念,神识即随此念投入妻身,为鼻孔中虫。妻悲泣时,自鼻孔堕下一虫,欲以脚践踏,一僧出言阻止。妻惊疑而问其缘故。僧答以:「汝夫奉持斋戒,本应生天,因闻汝悲泣,致投生为汝鼻孔中虫。」故当冷静三思,自身是否万缘放下?是否予人希望、予人方便?应感恩佛陀安排,不以抗拒心态面对世界。恒不与众生敌对,永不与命运争吵。何以自古以来,念佛者众而安详往生者寡,即因未于心性上下功夫暨临终时错误之处理所致。 切戒搬动 人将命终,身不由主,一动即犹如身受拗折之痛。此时,任其或坐或卧,侧卧仰卧,均以其感舒适为宜。若已昏迷而未断气,纵有便溺沾身,亦不宜为其擦拭、沐浴,以免增其痛苦。若搬动致生疼痛,则生瞋恼,甚或堕于毒虫之类。病者气绝后,无谕采何姿势,均勿移动,任其俯卧、侧卧皆无妨。若因病重而插有鼻管、尿管等,见病危即可拔除,但宜细心缓缓抽出,以便助念。插管时极为疼痛不适,但拔出时则不致疼痛,可放心拔取。切不可依世俗之见,谓亡者手足不直,来生将成折肱跛足之人,此乃大谬不然。佛陀入涅槃,即采右胁侧卧,诸修行有得者,多吉祥卧而逝,或坐化立亡。若侧卧坐化,手足必屈,故身躯是否端正,与往生何道并无关联。 依民俗,人死前须先「搬铺」,男则搬至正厅右侧,女则搬至左侧,不令其于寝铺断气。殊不知,此举贻害病者甚巨,焉可不慎!然为恐寝室空间狭促,不便助念,可于未断气前移至大厅或方便助念之处。 身体尚未完全冷透前,应留意亡者面部、身上,勿使蚊蝇叮咬、停留。因气虽绝,体温未冷透,神识尚未完全出离,此际,些微之物触及尸体,亡者仍感痛苦。如佛经所载,阿耆达王福德深厚,应生天界,竟以临殁,侍者挥扇触其面,一念瞋恚,投生为蟒,幸蒙僧说戒救度,方得生天。 人死时,热气自下而上者,为超升相。自上而下者,为堕落相。故有「顶圣眼生天,人心饿鬼腹,傍生膝盖离,地狱脚板出。」之说,然切不可屡做试探,倘神识尚未脱离,稍有刺激,即心生烦恼疼痛,对亡者有害无益。故笔者不惮其烦,强调再三,尸体不可搬动,应俟亡者全身冰冷,毫无体温,确已死亡,方可移动。但若有大修行人在场,可以中指指背轻轻试探无妨。 某次,笔者为一信徒之姑母助念。亡者断气时为俯卧。家属本欲将亡者遗体翻转为仰卧,笔者交代大众,尸身保持原状,继续助念。俟四、五小时后,亡者脸色红润,相貌庄严犹胜生前。笔者因事,先行离去,稍后亡者之子闻讯赶回,进门即嚎啕大哭,边责备在场出家众,草率处理亡者,边搬动遗体。顷刻间,亡者面呈黑气。当知:此刻乃亡者最痛苦之际,所需者为佛号,而非其他不当之举。 若值如下特殊状况,则不可拘泥,应先搬动再作助念等处置。如:在浴室摔倒,无法爬起,应立即将人抬出。若就诊医院不便于助念,亦须将临终者抬出。此乃极不得已之情况,方采特别措施。 在温馨、宁静环境下往生 死亡对患者而言,乃人生之终结,理应严肃看待,给予符合人性之尊重。然在讲求效率,一切分工制度下之医疗机构,往往俟医师判定病者断气后,即由处理尸体之工友,向家属索取病患之制服,并将尸体移送太平间,纵令家属不欲搬动,亦莫可奈何。 相较于医院森冷之印象及缺乏人性与亲切、温馨之气氛,多数患者均盼望于家中度过人生最后时光,唯以某些疾病(如癌症末期之病患),皆伴随剧烈疼痛,须打吗啡针止痛,但此系管制之麻醉药品,家属无法携回自行施打,类此情形,或可考虑住进安宁照顾(hospice)机构。 此种机构之主要目的,在令病者之痛苦减至最低程度,并能于温馨环境,安度余生。成立的原因,在为垂死之病患及其家属提供缓和痛苦及支援性之照护服务,对象以病患之家庭为单位,服务过程延伸至丧礼。着重症状之控制及病患死亡前后准备与支援,且为每日二十四小时,每周七日,由各种工作人员组成之小组,提供全盘卫生服务。其服务重点,特重病者与家属精神安宁,提供各种宗教上之服务,并协助家属料理善后。由于并非以营利为目的,其收费标准系按患者及其家属之经济能力酌情收费或免费。 由禁止宗教介入,到各大医院(如:荣总、长庚等)相继设立佛堂、助念室,显示医界已认知:医疗行为非仅科学技术之操作,亦应给予精神层面之关怀。医疗有其极限,而藉由宗教之慰藉,可令患者于安详平静中,跨越恐惧死亡之鸿沟。 莫为世俗人情误生死大事 一次,笔者为一年过古稀者助念,其女携子前来,并将幼子推至亡者面前曰:「妈,您看,这是阿牛啦!」笔者暗想:若亡者尚能识得阿牛,如往昔般慈祥叫唤,又何须劳烦众莲友在此助念?亡者之女即是根据中国传统习俗,排除万难赶回家,见亡者最后一面。殊不知此举非但对亡者毫无助益,反致干扰。与其见最后一面,何若于亡者生前,克尽孝道较为实际。此世俗人情,恐或耽误汝一生大事。是以,临终之际,应令其心平静,莫作种种施为,扰其正念。 应助念至全身冰冷病者气绝后,神识仍在,犹有知觉,需待通身冷透,神识出离,寿、暖、识皆脱离躯体,方算死亡。此时间慢则一、二日,快则转瞬间,就一般而言,多为十至十二小时。故应助念至断气后十六小时,乃至二十四小时,最为允当。 病者神智清醒时,耶可请善知识为其开示,启发净土信愿,并以「往生西方如出粪坑牢狱,至清净自在之家乡。」之话语鼓励之,令生欢喜,祛除恐惧。 若已病入膏肓,无法救治,可尽早出院,于自家或另择静处,全心念佛。亲友当陪同助念,虔诚祈求佛力加被,并告知病者,除见阿弥陀佛、观世音菩萨、大势至菩萨放光接引外,于任何境界皆不予理会。倘病者业障现前,恶闻佛号或痛苦挣扎,家属应于佛前为其恳切忏悔、持往生咒一○八遍或诵《地藏经》等,再行助念。 若念佛人临终因病苦而起烦恼,生怨恨、疑惑,当告以:「玄奘法师临终亦有病苦,乃疑心所译经典或有谬误。菩萨慰以往劫罪报深重,以此小苦消之。切莫怀疑。」务令其于净土深信不疑,方得以超脱生死轮回。 茹素不杀 病者饮食,应以素食为主。临终之际,需要有人助念,助念者尽量不食酒肉五辛,因食荤酒,诸佛菩萨不近故。 无量劫前,有孝女光目,其母生前喜食鱼鳖及其卵,死后堕地狱,经光目持佛名号,做诸功德,始出离地狱之苦。杀生之罪,果报无边,由此可见。弘一大师曾言: 「杀生之人,现生即短命、多病、多难、无子及不得生西也。命终之后,先堕地狱、饿鬼、畜生,经无量劫,备受众苦。 地狱、饿鬼之苦,人皆知之。至生于畜生中,即常常有怨仇返报之事。昔日杀牛羊猪鸡鸭鱼虾等之人,即自变为牛羊猪鸡鸭鱼虾等。昔日被杀之牛羊猪鸡鸭鱼虾等,或变为人,而返杀害之。此是因果报应之理,决定无疑,而不能幸免者也。」 「是亦众生,与我体同;应起悲心,怜彼昏蒙。善劝世人,放生戒杀;不食其肉,乃谓爱物。」 虚云老和尚则谓: 「佛制弟子,若欲行仁,首持杀戒。杀戒若持,轮回自息。」 「杀业之始,无非以强凌弱,或贪图口腹,或因财害命,故有人杀人,畜杀畜等,都属于瞋杀、慢杀。若贪口腹而杀者是属痴杀。然将他肉以补己身,岂君子之所忍为哉?」 印光大师亦曾云: 「家中常愿吉祥,若日日杀生,其家便成杀场。杀场乃怨鬼聚会之处,其不吉祥也,大矣!」 「凡是动物,皆知疼痛,皆贪生怕死,不可杀害。若杀而食之,则结一杀业,来生后世,必受彼杀。」 「凡属危险大病,多由宿世现生杀业而得。」 乃至太虚大师亦告诫: 「能不食肉,杀念乃除;能除杀念,慈心斯成;能成慈心,祥和可致;能致祥和,灾厉自无。于是人生仁寿,皆可期于贤圣,世界清净,永能保其安乐。」 「有情肉身皆淫欲生,全身血肉皆淫欲种,人若食之增长淫欲,因淫欲故愈贪食肉,因食肉故愈贪淫欲,遂令人身变成畜身!愈淫愈杀,愈杀愈淫,妄杀妄死,乱淫乱生,生死死生,不获解脱。人所食肉,皆从杀来,杀习沿传,杀机时动,遂令杀念不去人心,由微而着,从物及人。炮火弥天,刀光蔽地,人之与人,杀以继杀,尸积千里,血流百川!由人杀人,供禽兽食,杀生食肉,因果如是。因有食肉之人,遂有渔猎、屠刽之者,使人类中有此一类专以杀生害命而图利谋财者,皆食肉之人致之也。」 众生皆好生而恶死,人类若此,其他众生亦然。既爱惜己命,又何忍伤他性命?五戒首条即「不杀生」,而前述诸祖言之谆谆,吾人当谨遵不渝。 唐寒山大师见人娶亲,实则新妇乃其祖母投胎,席上宾客则为其畜养之牛马转世,锅中猪牛鸡鸭皆是其六亲眷属所转生,是以悲唱偈云:「六道轮回苦,孙儿娶祖母,牛羊席上座,六亲锅内煮。」 《楞伽经》云:「为利杀众生,因财网诸肉,二俱是恶业,死堕叫唤狱。」而依据经典所云,杀生当堕三途受报,及至报尽,转生为人,尚须遭短命、多病之苦。当代律师广化老和尚即曾现身说法: 「杀生食肉,实是恶业,必当受报无疑也。只是受报要依据杀心的猛弱和杀法的残忍,而各有迟速高下,不能一概而论。其次,杀生食肉后的忏悔修善,亦可以转后报作现报,将重报折轻报。我为了让诸位切实了解杀生食肉的现世因果,不妨现身说法,将我食肉受报的经历,略向诸位宣说。 我在十八岁的那年,为了抗日救国,走出学校大门,毅然参加抗战行列。幸蒙祖宗福德庇荫,只当了半年上士文书,就升官了,从此在钱粮里面打滚。到我退休出家之前,我在政军两界干的大部分都是钱粮业务之类。俗谚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我虽一文不苟取,然而近水楼台,究竟用起钱来便利多了。我有钱就饮酒食肉,造了不少杀业,清夜扪心,颇为不安,因此对金钱发生厌腻。后来出家,不愿数钞票,不愿存钱,实由于此。 提起我饮酒吃肉的本领来,虽然不大,可亦不小。论酒量,一两瓶高粱酒喝下去,脸不红神不乱。吃鱼吃肉,更是惊人,定坐下来,细嚼缓咽的吃上两小时,吃一二斤肥肉,不叫声腻。我最喜欢吃鸡吃鸭,每餐都吃,怎样吃也吃不厌。一年吃下来,我们究竟吃了多少鸡鸭众生,没有统计过。但有一次,我们驻在浙江定海的溪口。初到之时,这村庄附近各地都可看到鸡鸭成群。我每天都叫房东的大小姐为我们去买鸡鸭,交给勤务兵杀来吃,多则三五只,少则一两只。三个月驻下来,这村庄周围五里路以内的鸡鸭都给我们吃光了。有一天下午,起大北风,我又叫房东小姐去为我们买鸡,她说:“你还要吃!这里五里内的鸡子、鸭子,都给你吃光了,你还要吃!”我猜想是她因为天气冷,怕出门,不肯去买,故用这话来搪塞我。于是我自己带了一个勤务兵,在驻地周围四五里路,打了个转,果然没看到一只鸡鸭。我才知道,我竟吃了这么多的鸡鸭,不禁心里一惊:我造的杀业太大了。民国四十二年,我信佛了,在看过佛经,明白因果之后,我急于勤求素食,冀赎前愆。据我所知,在军中公开信佛,公开素食的,我是第一人。可是内心却大有“后悔莫及”之感。为求一心忏悔及弘法利生,将功赎罪,乃决意出家。也许因此一念之善,我今生造的杀业,幸得将重报折轻报,转后报作现报了。 民国六十三年端午节的前两天,我在南投莲光兰若的无量寿关中,上午八点钟,开始拜净土忏(这时我闭关已将近二年多了,拜净土忏亦已拜了九个多月)。第一拜拜下去,就觉得身轻起来,向着西方前行,走了不到几步,听到身后有很多鸡鸭的叫声,回头看去,见成千上万的鸡鸭分作三行,追随着我,我沿着它们的行列往后看,约二里多路长,才看到它们的集合场,是在南投车站的大广场上。那里还有牛、狗、猪等一大群在排队静候上路呢!再反观自己,我胸前抱着个鸭子,在叫唤那些众生,一呼一应。我看到这种情形,心想它们来找我算帐了,不禁一惊,如梦初醒。我继绩将净土忏拜完之后,深怕我会生大病,即敲钟声,唤来护关的刘文斌居士,把刚才的情形告诉他,请他好好照料我,在最近期间,不要远离。怎知道,就在当晚于禅房里,平地一跤,跌断左腿。虽经延请中西名医治疗,花费信众钜额医药费,自己受尽无法言喻的痛苦,一切治疗终归无效,致成“跛脚法师”。这就是我杀生食肉的业报。我今向诸位原原本本的说了出来。虽然,我悔之已迟,但望大家以我此事,作为殷鉴,各自警惕。早日戒杀茹素,免蹈覆辙。 最后我在劝告诸位发心戒杀吃素之外,再劝诸位还须修学净土法门,念佛求生西方,才可究竟离苦得乐。“持斋”和“念佛”,合之则两美;分之则两损。这话怎讲?若持斋不念佛,来生以夙世持斋故,必定大富大贵。古人说:“一日持斋,天下杀生无我分”,何况终身长斋,其福报岂可计量耶?有了福报,固属好事,但是大富大贵之人,十分之九不愿修道,所谓“富贵学道难。”富责中人,不知学道,他的生活必定趋向食、色、玩乐的享受。食则一席千命,色则倚翠偎红,玩乐则歌舞嬉戏。凡是过着这种生活的人士,不难想像到他的将来,必定堕三恶道,这第三世他就受苦了。又若念佛之人不持斋,临终多被业力所障,不得往生,流入八部鬼神中去。这即是持斋和念佛,分之则两损。如果能持斋又念佛,即得现前身心康乐,当来往生西方,见佛闻法证三不退,终至圆满无上菩提。其功德利益,广大如法界,究竟若虚空,无量无边,不可思议也。」 以上系就因果报应来探讨食肉之坏处,若就科学上而言,人类亦宜吃素而不宜吃荤。印光大师曾言:「肉乃秽浊之物,食之则血浊而神昏,发速而衰早,最易肇疾病之端。蔬系清洁之品,食之则气清而智朗,长健而难老,以富有滋补之力。」 癌细胞系于血液呈酸性反应时始行滋生,摄取肉类、卵类、酒类等,虽具极高热量,但将导致血液呈酸性。为中和酸性,保持细胞渗透压的钙会因此减少。倘钙之数量锐减,渗透压即产生变化,镁将自细胞中释出,使细胞老化,此时,附着于老化细胞皱壁中之病原体立即侵入,使细胞突变而致癌。倘能摄取蔬果等碱性食物,无适合癌细胞生长之环境,身体方不致成为培植癌细胞之温床。 就人体结构来看,人类之消化系统、牙齿、下巴与草食动物较类似,而迥然不同于肉食动物。身为医师之孙中山先生即曾言及:「素食为延年益寿之妙术,已为今日科学家、卫生家、生理学家、医学家所共认矣!」又云:「夫豆腐者,实植物中之肉料也。此物有肉料之功,而无肉料之毒。」 米勒尔医师曾就两只老鼠做实验,分别饲以荤食及素食,结果素食老鼠寿命较长,对疾病之抵抗力及复原力均较强。何以如此?盖因动物被杀时必心生恐惧,致使体内生化作用改变,产生无量毒素。复以不肖饲主为令动物迅速生长而注射各种化学药品,故食其肉者,亦将化学物质摄入体内,再者,动物体内或有寄生虫,或感染疾病,食用之后,反生害处,故知,素食之利必大于荤食。 金光明沙 金光明沙系根据密部,持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所加持之土沙。目的即在利益亡者。透过咒力、愿力及心力三者相结合,转变被加持者之心念,助其安度生死大关。使用分量,每次约一指甲之量即可,以其所重者在加持力大小,而非分量多寡。使用时,撒于亡者额头 (两眉间上方,约头发与眉毛中间)上。若为火葬,断气前、后,可先撒少许于额上(直接撒,毋须用强力胶固定)。火化后,捡骨毕,装入骨灰坛,将沙撒于骨灰上。若骨灰坛业已密封,可挤少许强力胶于骨灰坛盖上,垂直撒下金光明沙。经典有云:凡其投影之处,皆会放光。历来使用此沙之感应,实不胜枚举。 土葬时,无论断气前或已断气,皆可撒少许置额上。盖棺后,于头部垂直线之棺盖上,跻少许强力胶,撒上金光明沙。埋葬后,亦同样于头部之垂直线上撒若干,切记,应撒于坟上而非墓碑上。 对已亡故二、三十年者,金光明沙仍有效力。即使亡者转世投胎,撒金光明沙亦可增添其福报。一妇人为亡故十八载之丈夫撒金光明沙,是夜,其夫于梦中现身,言已得度,语罢身躯向上飞升。足见金光明沙确有不可思议之利益。 土葬多年,始获金光明沙,为平等心故,欲撒之前,心作是念:「愿以此功德,回向XXX,以及此处一切无祠孤魂野鬼、法界众生。」以期亡者皆获利益,同蒙超度。使鬼魂不致牵引我等,而无法找到墓地。撒时可边念佛或持往生咒。 除利益亡者,若有着魔者,亦可使用金光明沙。 咒轮 计有三张。分别为:大宝广博楼阁善住秘密陀罗尼轮、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及无上密部拔度六趣陀罗尼轮。 咒语为法,咒轮亦为法,乃毗卢遮那佛所说,为佛清净法身,为表重法,不可轻易损毁或火化。 大宝广博楼阁善住秘密陀罗尼轮:出自《大藏经》。功用甚大,举凡家中闹鬼、幼儿多病、屋内阴气重、生意不顺、业障深重等,只须将此张咒轮贴于门上,每日由门下通过,即有无量功德。莲花上有一宝塔,临终时置于胸前,其方向为塔尖向上。此宝塔能令一切恶业皆得消灭,决定当得无上正觉,能于现世获福无量,一切善根皆得圆满,一切魔军皆得调伏,一切众生见者欢喜,有无边功德。 关于此咒之利益,玆录下文,以供参考。 「大宝广博楼阁善住秘密陀罗尼。往昔如来已曾演说。善为利益一切众生。诸有闻者决定不退无上正觉。一切佛法当速现前。一切三昧亦当现前。一切陀罗尼法门亦当现前。能善降伏一切魔军。然大法炬。一切善种当得现前。成就六波罗蜜。一切地狱饿鬼傍生阎摩罗界阿素罗众。闻此咒者皆蒙解脱。生老病死。忧悲苦恼永得超越。当来之世。于此赡部洲。众生有于父母不孝顺者。不敬沙门者。不敬婆罗门者。不敬耆旧者。诽谤正法者。诽谤圣人者。应堕地狱者。诽谤诸佛者。诽谤菩萨者。杀阿罗汉者。造五逆罪者。杀婆罗门者。杀牛犊者。抄劫窃盗者。故妄语者。不与取者。邪淫者。两舌者。粗恶语者。轻秤小斗者。强夺财物者。负言背信者。匿他财物者。一切恶业所摄者。彼等众生闻此陀罗尼。若读若诵若受持。 若佩身上若书衣中。若置幢上若书夹内。若书素叠及墙壁牌板。乃至见者闻者及影中过者。或与执持咒人暂相触者。彼等众生由斯陀罗尼大威力故。决定当得无上正觉。能于现世获无量福。一切恶业皆得消灭。一切善根皆得圆满。一切魔军皆得调伏。一切众生见者欢喜。一切众生恭敬尊重。国王大臣及诸眷属见者欢喜。口所出言闻者皆信。手脚柔软。音调和雅。离于贫穷。不受世苦。毒药刀杖火灾等难永相去离。师子虎狼诸恶禽兽不能为害。无劫贼难。无旃荼罗难。无魁脍难。无罗刹鸡。无恶鬼难。无邪魅难。无毒蛇难。无疫疾难。乃至一日病二日病三日病四日病。疟病常病眼病。耳病鼻病舌病口病。齿病唇病喉病项病。手病背病腰病脐病。痔病痢病髀病脚病。疔病肿病班病肚病。疥病庖病癞病癣病。头痛病偏风病。如此病等悉皆除灭。不盲不聋不哑不偻。临命终时心不散乱不失正念。一切诸佛当来现前安慰其人。睡眠觉寤行住坐卧常得安乐。或于梦中见百千万世界刹土。诸佛如来并诸菩萨前后围绕。此陀罗尼有如是等无量无边不可思议力。 以香花供养此陀罗尼轮。即供养十方三世三身诸佛。及一切如来全身舍利。同样不异。若久能持诵。其福德不可较量。又不择时日。不限斋戒。昼夜六时诵此陀罗尼。所求之事皆得成就。增长善根。获无量福德智慧。」 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出自《大藏经》之密教部,此系梵文,意即「决定往生净土」。此咒之殊胜功德,可由下文得知: 「用纸帛等。书此真言。置亡人尸上。或骨上。甚妙。故偈云。真言梵字触尸骨。亡者即生净土中。见佛闻法亲受记。速证无上大菩提。 经言。若有众生。其造十恶五逆四重诸罪。数如微尘。满斯世界。身坏命终。堕诸恶趣。诵此真言。加持土砂。一百八遍。散亡者尸上。骨上。或墓冢上。彼所亡者。若在地狱。饿鬼傍生。修罗等中。以此真言神通威力加持土砂之力。应时即得光明及身。除诸罪报。往于西方极乐国土。莲花化生。更不堕落。直至成佛。 准上所言。由持明者发心之半面工作。即能令彼十恶道鬼。同生西方。其殊玄特妙。更超过净土门中之由“信愿行”三法。乃得生西。为更妙上加妙矣。自然更难令人生信。予近有一事。略可证明佛说之不虚者。略志如次。 癸酉九月。有川西资中县老友。郭李良君等多人。迎予赴县说弥陀法。彼有商人乔姓。先即赞叹欢喜。乃予因他友预函来访。迟期七日成行。而乔死。予闻悯之。非助生西土。不足以答其赞佛之雅意。为彼持上咒。咒碎米。令撒于墓上。而闻者兴起相索。就中有郭君之胞侄女。适姓唐。其夫为科举中人。早死。唐郭氏。持咒米撒其夫墓即日返。遇彼宿信之瑶池教佛堂中。有人放阴问事。彼被术者云。兹过某处。见一人如唐大老爷。但何以服僧衣。戴僧帽乎。而且独作悲啼状者。术者令询之。据答云。困我半生并无特恩于妇。今乃为我,作大提携。感激而悲耳。并嘱之曰。汝千万为我带个口信。修持门中。毕直求生西方。是真不误。不可他修。聊以报也。(因其妻信瑶池教故)唐郭氏闻之大喜。彼即长素念佛矣。有发救亡胜心者。宜依予法。多咒碎米。令多人持撒于冢。及祖坟。普令生西。同成正觉。予于彼咒。并无传承。亦未专修。只每日早晚供佛时。必诵七遍。或三遍而长持耳。」(录自《佛学半月刊》五卷二号及《应用唯识学决定生净土论》) 无上密部拔度六趣陀罗尼轮:出自密部,其功德威神不可思议。新亡眷属或一切亡灵,若得此咒轮加持,敷盖胸部,决得灭罪离苦,顿超六道,往生莲邦。 此三张咒轮放置顺序并无明文规定,然一般多先放置无上密部拔度六趣陀罗尼轮,次放毗卢遮那佛大灌顶光真言,而以大宝广博楼阁善住秘密陀罗尼轮置于最上。放置时,三张重叠即可,不必参差或摊开成扇形。 如欲土葬,尚未更衣即可先将三张咒轮置其胸前,如此便有无量功德。倘未气绝,而已行助念,亦可先放,俟助念二十四小时,衣衫更换毕,仍置于胸前。 拟采火葬者,于盖棺前应先将咒轮取走,垂直对胸部,置放棺盖上,用一稍有重量之物压住,使其固定。火化时,此三张咒轮须取走,等火化后,撒完金光明沙,再置咒轮于骨灰上。亦即,此三张咒轮系置于骨灰坛内。若亡者已往生多年,骨灰坛无法打开,可徵求寺院住持同意,将咒轮放置于骨灰坛上,以保鲜膜或他物固定,俾不被吹走即可,唯固定物以透明为宜。 往生被 往生被又名「陀罗尼被」。其来源非出自《大藏经》,而系明季密宗盛行,金刚上师为慈悲救世故,集诸佛密咒,以梵文(或藏文)书于布帛,犹似坛场、《藏经》,倘经加持,其效力更不可思议。将此被覆盖亡者遗体,能令其消业灭罪,阴间众生见之为一片光明,可免亡者遭宿世冤家、魔障损恼。此物虽极珍贵,然当时市井并无流通,李炳南老居士曾言:「(此被)或由藏地传入,但知于前清时代,二品以上王公大臣命终之后,由朝廷敕赐,而普通官民不得擅用,今则无禁矣!」 陀罗尼之真实境界,字字句句皆诸佛无相法身,唯佛与佛能知,然其威神力,则可普被众生。 往生被色泽为金色,展开约比人高,使用时须盖对方向,有「南无阿弥陀佛」字样者在上。一般而言,只须盖至胸部即可,不必从头覆盖。又市面流通之「莲花被」,仅上印莲花图样,并无加持力,其作用在看似美观庄严而已,与往生被大不相同。若病者坚持欲盖莲花被,可在莲花被上加盖往生被。 此被虽名为「往生被」,乃系方便之称谓,因其作用非仅限于往生时,即令平日亦可使用,兼有消灾解难之功,甚或鬼魅魍魉缠身,亦颇有效应。近年旅游风气盛行,不妨随身携带,或置放投宿之旅馆,期能快乐出门,平安回家。缠绵旨病榻,饱受病苦者,亦可使用。 请回之往生被,平日应摺好,安置腰部以上之佛桌、抽屉,或择佛堂、清净处供养,早、晚课时请出,念往生咒二十一遍加持之。 从古迄今,因盖往生被而往生时面貌安详、脸色红润,犹胜生时者,不可胜数,佛力不可思议由兹益显。若亡者行持精严,生死自在,毋须藉助往生被、咒轮及金光明沙,自是甚佳,然我辈为生死凡夫,既有因缘得知此宝,何妨一试!上述三物(金光明沙、咒轮、往生被)应于平日预先备妥,莫待临欲用时四处求告。 前已述及,往生被盖至胸部即可,但若死相难看,如:车祸、意外等,死状凄惨,不忍卒睹者,可覆盖至头顶。拟火葬者,在尚未断气时,即可为其覆盖 (先撒金光明沙,次放咒轮,再盖往生被),俟助念完,掀开往生被,更衣毕,依旧覆盖之。遗体放进棺内,往生被亦随之入棺,直至即将盖棺、火化,方可将往生被取出、摺好,俟骨挟放入骨灰坛内,再以往生被将骨灰坛包起,此乃最正确处理方式。唯因避免往生被沾污,可将之摺为小块,放入骨灰坛内。但应俟遗骨温度冷却后,始置之坛内,以免余温过高,致往生被损毁。在此之前,应先将三张咒轮置于骨灰上,再放往生被。所投影处,即有无量功德,可超度亡者。 土葬时,往生被直接盖于亡者身上,盖棺后,再随棺入葬。 病者临危吐血,或身体溃烂、肝癌,致往生被沾染脓血等,可置于头边或脚后,不可火化,因往生被上有咒轮、佛号,焚毁有过。但下列数种情况则另当别论。 ◎车祸或意外死亡,整件往生被皆沾染血迹。 ◎大量吐血,致往生被沾满血迹。 若不得已而火化,当以恭敬心为之,火化时持念「阿弥陀佛」佛号。 往生被不慎弄湿,应另取一新被为亡者覆盖,待湿被晒干,再铺于新被下。土葬时,依此次序放入棺内。火葬时亦按此顺序置于骨灰坛。 捐赠器官 所谓「菩萨一切悉舍」,吾人临终是否可将色身各器官,捐赠病厄之人,或留作医界实验?据印光大师所言:「念佛之人,若已证道,则临命终时,任彼刀割香涂,了无动念之事,则无所谓为损益也。若只有修持之力,未能到业尽情空地位,则临终得人助念,即可决定往生。若遇无知眷属,预于未死以前,为之洗沐换衣,令其搬动受苦,纵不受苦,一经搬动,心便不能归一于佛…便与佛不相应,欲得往生,莫由也已。」 至于医学界之「死亡基准」有四: 1、全身死亡:俗谓「心脏死」,乃传统医界所使用之基准。当病者无呼吸、心跳停止且无角膜对光反射(瞳孔涣散、放大)谓之。 2、无法回复意识:病者绝不能回复意识。此基准内容较为模糊,故不被采用。 3、脑上部死亡:患者呈现无思考力、无理性及无自我意识之状态。此基准内容亦模糊,故不被采用。 4、全脑死亡:此即所谓「哈佛(Harvard)基准」,乃哈佛大学请专家于一九六八年拟定,其认定死亡之标准包括:对外部刺激完全无感觉、无呼吸运动、无反射,且于间隔二十四小时所作之脑波检查,呈现几乎平坦之脑波像。此时,脑虽已死,但其他器官,如肺、心脏等,皆可以各种方式使其功能继绩维持。若欲移植器官,则须在此时进行。 倘修行功深,于色身毫不执着,将可用器官捐赠所需之人,乃菩萨行径,确值吾人赞叹,但须认知,捐赠器官乃于气绝而体温犹存,且未施打麻醉剂之情形下,将该器官生生取下。读者诸君倘能于临终之际,任刀割针剌而无动于心,自可行菩萨道。若以一念慈悲,临终之际因疼痛而口不能言,致生瞋心,堕地狱,岂非有违初衷? 或谓曰:「佛教徒执着色身如是,焉得慈悲之旨?」细究之,此非发心与否,而系能力问题,能力可及,自不待言。能力不及,何若安详往生,至极乐莲邦修学成道,斯时神通具足,又可以善巧方便,广度众生,远较捐赠器官,所救度者仅少数几人更胜。 安乐死 植物人是否应施行安乐死?此问题争议颇多。据《瑜伽师地论》所载:「由能执受诸根大种识故,令彼诸根大种,并寿并暖,与识不离身为因而住。」植物人六根虽未能正常运作,但仍持续生命现象,即表其对色身、亲情强烈执着,取走维生系统,无异杀生,且其与家属业缘未尽,以人为方式,强迫结束生命,此未了之业缘,自必留待来世。故应俟其业报已尽,自然死亡为宜。若病者耳根未完全失去作用,可以言语沟通,令其放下诸般执着,或为其助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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