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诵艺术: 第九章 巧语启悟以小见大——寓言朗诵指导
寓言,是一种常常被选做诵材的文体。它短小精悍,通俗易懂,是由故事和教训两部分构成,而故事中又常常出现拟人化的动物,所以总是特别受到孩子们的欢迎。
但是寓言并不是很容易朗诵的一种文体。朗诵者既要有讲故事的投入,又要有说道理的冷静。这一点很不容易做到。我们常见一些朗诵者从感情到外形都"化"成了寓言中的某个动物,一旦要以作者的身份讲道理时,回都回不来了。
为了说明寓言朗诵的要领,我们用著名的伊索寓言《狼和小羊》为例: 狼和小羊
狼和小羊碰巧同时到一条小溪边喝水。那条小溪是从山上流下来的。狼非常想吃小羊。可是它想,既然当着面,总得找个借口才好。狼就故意找碴儿,气冲冲地说:"你怎么敢到我的溪边来?把水弄脏,害得我不能喝,你安的什么心?"
小羊吃了一惊,温和地说:"我不明白我怎么会把水弄脏。您站在上游,水是从您那儿流到我这儿,不是从我这儿流到您那儿的……""就算这样吧!"狼说,"你总是个坏家伙。我听说,去年你在背地里说我的坏话!""啊?亲爱的狼先生!"可怜的小羊喊道,"那是不会有的事,去年我还没出世呢!"狼觉得用不着再争辩了。就呲着牙咆哮着逼近小羊说:"你这个小坏蛋,说我坏话的不是你就是你爸爸,反正都一样!"说着,就扑到小羊身上,抓住它,把它吃掉了。
人们存心要干凶恶残酷的坏事情,那是很容易找到借口的。我们可以看到,这篇寓言是由狼吃小羊的故事和作者从这个故事引出的教训这样两个部分构成的。因此在朗涌中首先要注意的就是不能把寓言当作故事来读,只注意到它的生动情节,却忘记了它给人们以教训。其实,在寓言中,故事只是作者说道理的一种工具,作者最重要的画龙点睛之笔却是最后的那个教训。就拿这篇《狼和小羊》来说吧,狼千方百计地找借口,最后以"莫须有"的罪名吃掉了小羊。作者讲这个故事的目的是什么呢?是为了给人们一个教训:恶人是不讲理的,千万不要像善良的小羊那样去跟狼讲道理。注意了这一点,我们就会对最后那句话给予应有的重视。我们可以运用重音"存心"和"容易"的强调来突出作者的意图。当人们存心做坏事时,还怕找不到借口吗?正像中国的古语所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其次我们还应该弄清楚寓言中的角色。一般说来,寓言中有故事中的各种角色,例如这儿的狼和小羊;另外还有一个讲故事的角色,那是作者本人,也就是在讲完故事之后再给我们一个教训的人。弄清这个问题,很有作用。我们常听一些朗诵者一开始朗诵"狼和小羊碰巧……",就作出满脸凶相,声音也变得狠巴巴的。其实这时候说话的是作者而不是狼。第三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朗诵不是戏剧。朗诵某一个角色的语言也还不是表演某一个角色。当然我们在朗诵时可以适当地把声音"化化妆"以加强表现力,但是这仅仅是"化妆"而已,作为一个朗诵节目,本身还是有其完整性的。朗诵的音色虽然因角色不同而有变化,但还是应该保留一定的连贯和统一性的。我们可以用民间喜闻乐见的“说书”来比照。说书人有时也会模仿一些故事中角色的声音,但是模仿得更多的是语气、语调,而并非真的要变得跟角色的嗓音完全一样。如果说书人是男性而故事中偏偏出现了一位十八岁的姑娘,那么说书人只要把声音放轻,语调起伏柔和些,和原来语调拉开距离,观众也决不会苛求说书人能完全和故事中的小姑娘那样声音柔美。这和男性京剧演员担任“青依”必须唱出女性的嗓音是完全不一样的。
弄清这个问题是十分重要的。所有的寓言都是在幽默中批评某种行为或思想。为了幽默,常常需要夸张,或者模仿。但是我们必须掌握“度”,不能一味夸张而影响表达。我们在许多朗诵比赛中常常见到朗诵者为了想要“逼真”地表现出作品中的角色,模仿、夸张过了头,从而完全破坏了效果。有一篇寓言名叫《乌鸦和猪的谅解》,说的是猪嘲笑乌鸦黑,乌鸦也嘲笑猪黑,当他们发现彼此一样黑时,又互相“谅解”了,他们一致认为黑并不难看。在朗诵乌鸦的话时,声音可以尖一些,因为乌鸦体形很小;可以加快语速,因为乌鸦总是被认为比较狡猾。而朗诵猪的话时,可以把声音放低一些,粗一些,因为猪被认为愚笨。这样立刻就可以使两个角色声音拉开距离,形成对比。不但可以塑造不同的角色,加强作品的艺术效果。但是有些朗诵者过了头。在朗诵乌鸦的话时尖声大叫;在朗诵猪的话时瓮声瓮气,口齿不清。朗诵者的本意当然是想追求艺术效果,但是事与愿违。试想,你的意思都表达不清楚,还谈什么艺术效果呢?
有时,有些寓言所说的故事寓意已经很明显,就会省去“教训”的部分。在我国传统的语言中这样的例子很多。如《叶公好龙》、《刻舟求箭》、《画蛇添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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