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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散文]七年级下课外阅读 4 我的早年生活 [第5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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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下课外阅读: 4 我的早年生活
“每个人都是昆虫,但我确信,我是一个萤火虫。” 刚满12岁,我就步入了“考试”这块冷漠的领地。主考官们最心爱的科目,几乎毫无例外地都是我最不喜欢的。我喜爱历史、诗歌和写作,而主考官们却偏爱拉丁文和数学,而且他们的意愿总是占上风。不仅如此, 我乐意别人问我所知道的东西,可他们却总是问我不知道的。我本来愿意显露一下自己的学识,而他们则千方百计地揭露我的无知。这样一来,只能出现一种结果:场场考试,场场失败。 我进入哈罗公学的入学考试是极其严格的。校长威尔登博士对我的拉丁文作文宽宏大量,证明他独具慧眼,能判断我全面的能力。这非常难得,因为拉丁文试卷上的问题我一个也答不上来。我在试卷上首先写上自己的名字,再写上试题的编号“1”,经过再三考虑,又在“1”的外面加上一个括号,因而成了〔1〕。但这以后,我就什么也不会了。我干瞪眼没办法,在这种惨境中整整熬了两个小时,最后仁慈的监考老师总算收去了我的考卷。正是从这些表明我的学识水平的蛛丝马迹中,威尔登博士断定我有资格进哈罗公学上学。这说明,他能通过现象看到事物的本质。他是一个不以卷面分数取人的人,直到现在我还非常尊敬他。 结果,我当即被编到低年级最差的一个班里。实际上,我的名字居全校倒数第三。而最令人遗憾的是,最后两位同学没上几天学,就由于疾病或其他原因而相继退学了。 在这种尴尬的处境中,我继续待了近一年。正是由于长期在差班里待着,我获得了比那些聪明的学生更多的优势。他们全都继续学习拉丁语、希腊语以及诸如此类的辉煌的学科,我则被看作是个只会学英语的笨学生。我只管把一般英语句子的基本结构牢记在心──这是光荣的事情。几年以后,当我的那些因创作优美的拉丁文诗歌和辛辣的希腊讽刺诗而获奖成名的同学,不得不靠普通的英语来谋生或者开拓事业的时候,我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比他们差。自然我倾向让孩子们学习英语。我会首先让他们都学英语,然后再让聪明些的孩子们学习拉丁语作为一种荣耀,学习希腊语作为一种享受。但只有一件事我会强迫他们去做, 那就是不能不懂英语。 我一方面在最低年级停滞不前,而另一方面却能一字不漏地背诵麦考利的1 200行史诗,并获得了全校的优胜奖。这着实让人觉得自相矛盾。我在几乎是全校最后一名的同时,却又成功地通过了军队的征兵考试。就我在学校的名次来看,这次考试的结果出人意料,因为许多名次在我前面的人都失败了。我也是碰巧遇到了好运──在考试中,将要凭记忆绘一张某个国家的地图。在考试的前一天晚上,我将地球仪上所有国家的名字都写在纸条上放进帽子里, 然后从中抽出了写有“新西兰”国名的纸条。接着我就大用其功,将这个国家的地理状况记得滚瓜烂熟。不料,第二天考试中的第一道题就是:“绘出新西兰地图。” 我开始了军旅生涯。这个选择完全是由于我收集玩具锡兵的结果。我有近1 500个锡兵,组织得像一个步兵师,还下辖一个骑兵旅。我弟弟杰克统领的则是“敌军”。但是我们制定了条约,不许他发展炮兵。这非常重要! 一天,父亲亲自对“部队”进行了正式的视察。所有的“部队”都整装待发。父亲敏锐的目光具有强大的威慑力。他花了20分钟的时间来研究“部队”的阵容。最后他问我想不想当个军人。我想统领一支部队一定很光彩,所以我马上回答:“想。”现在,我的话被当真了。多年来,我一直以为父亲发现了我具有天才军事家的素质。但是,后来我才知道,他当时只是断定我不具备当律师的聪慧。他自己也只是最近才升到下议院议长和财政大臣的职位,而且一直处在政治的前沿。不管怎样,小锡兵改变了我的生活志向,从那时起,我的希望就是考入桑赫斯特皇家军事学院。再后来,就是学军事专业的各项技能。至于别的事情,那只有靠自己去探索、实践和学习了。 * * * * * * 读完本文你可能会想:这个人真幸运,拉丁文和数学那么差还能被哈罗公学的校长承认;凭借抽签也能取得第二天征兵考试的好成绩。其实,当你真正读懂丘吉尔后,你会发现,这些不过是一个表象,他的聪慧,他的睿智,早在他的童年就已经显露出来。他虽然拉丁文、数学很差,但他一直沉醉于自己深深喜爱的英语当中。他喜欢历史,酷爱诗歌,痴迷写作,并且从小就有“指挥军队”的才能。凡此种种,都奠定了他以后成就大业的基础。 丘吉尔是这样认识自己的:“每个人都是昆虫,但我确信,我是一个萤火虫。”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他不断地发展特长,培养兴趣,挖掘潜力,从而成为一个伟大的政治家。 认真阅读本文,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1.在“考试这块冷漠的领地”,丘吉尔与社会有哪些矛盾? 2.丘吉尔是怎样认识和对待自己在哈罗公学的处境的? 3.你从丘吉尔的早年生活中得到哪些有益的启示? 积累下列词语 领地尴尬宽宏大量独具慧眼蛛丝马迹停滞不前 自相矛盾滚瓜烂熟整装待发 【有关资料】 温斯顿?丘吉尔(1874—1965)英国传记作家,历史学家,政治家。生于牛津附近的布莱尼姆宫。祖父马博罗将军在战争中立有赫赫战功。父亲拉道尔夫勋爵曾任英国财政大臣。他从小便被送入寄宿学校学习,曾就读于著名的哈罗学校,但生性执拗,学习成绩不佳,只喜欢历史、文学和军事游戏。1893年勉强考入桑德斯特陆军军官学校后,由于志趣相投,毕业成绩名列前茅,获军官资格。战争期间,他还广泛阅读了历史、哲学、宗教和经济方面的著作,以弥补自己书本知识的不足。 1899年,丘吉尔退伍参政,1900年当选为下议院议员。1906年以自由党身份首次入阁担任殖民副大臣,后出任商务大臣、内政大臣,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担任海军大臣,战争期间担任过军需大臣。 20世纪30年代,由于法西斯势力的崛起,欧洲形势日益紧张,丘吉尔坚决反对英法等国的绥靖政策,成为强硬派领袖。他到处发表演说,揭露战争的危险。他的演说滔滔雄辩,警句迭出,被公认为出类拔萃的大演说家。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1940年,他临危受命,出任首相,领导英国人民保卫英伦三岛,并积极展开外交活动,与美苏结盟,形成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为反法西斯战争的最后胜利做出重大贡献。 !!!!!!!!!!!!!!!!!!!!!!!!!!! 古人剪影32晏子故事两篇古人剪影 晏子故事两篇①选自《晏子春秋?内篇杂下第六》。《晏子春秋》是后人依托并采缀晏子言行而作。晏子(?—前500),即晏婴,字平仲,春维(现在山东高密)人,春秋时齐国大夫,是当时著名的政治家和外交家。 《晏子春秋》 晏子使楚〔使楚〕出使楚国。。楚人以〔以〕因。晏子短〔短〕身材矮小。,为〔为〕做,设置。小门于大门之侧而延〔延〕迎接。晏子。晏子不入,曰:“使狗国者从狗门入。今臣使楚,不当从此门入。”傧者〔傧(bìn)者〕接引宾客的人。更〔更〕改。道〔道〕通“导”,引导。从大门入。 见楚王,王曰:“齐无人〔无人〕缺少人。意思是没有合格的人。耶?使子为使。”晏子对曰:“齐之临淄〔临淄(zī)〕齐国首都,在现在山东淄博东北。三百闾〔闾(lǘ)〕古时二十五家为一闾。,张袂成阴〔张袂(mèi)成阴〕都举起袖子来就像阴了天。袂,衣袖。,挥汗成雨,比肩继踵〔比肩继踵(zhǒng)〕肩并肩,脚跟脚(形容人多)。踵,脚跟。而在,何为无人?”王曰:“然则何为使子?”晏子对曰:“齐命使各有所主〔各有所主〕意思是针对出使之国而不同对待。,其贤者使使贤主,不肖〔不肖〕没有才干的,不好的。者使使不肖主,婴最不肖,故宜①〔宜〕应该。使楚矣。” 晏子将至楚,楚闻之,谓左右〔左右〕在楚王身旁侍候的近臣。曰:“晏婴,齐之习辞〔习辞〕善于言辞。者也,今方来〔方来〕将要来。,吾欲辱之,何以也〔何以也〕用什么办法呢??”左右对曰:“为其来也〔为其来也〕当他来的时候。,臣请缚一人,过王而行,王曰:‘何为者也?’对曰:‘齐人也。’王曰:‘何坐〔何坐〕犯了什么罪。?’曰:‘坐盗〔坐盗〕犯了盗窃罪。。’” 晏子至,楚王赐晏子酒,酒酣〔酒酣〕喝酒喝到正高兴的时候。,吏二缚一人诣〔诣〕到(指到尊长那里去)。王,王曰:“缚者曷〔曷〕通“何”。为者也?”对曰:“齐人也,坐盗。”王视晏子曰:“齐人固〔固〕本来。善盗乎?”晏子避席〔避席〕离开席位。这是表示郑重和严肃。古时候把席子铺在地上,人坐在席上。对曰:“婴闻之,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zhǐ)〕橘树生长在淮河以南就是橘树,生长在淮河以北就是枳树。枳,常绿灌木,高五六尺,似橘而小,叶如橙叶,多刺,春开白花,至秋成果实。,叶徒〔徒〕仅。相似,其实〔其实〕橘和枳的果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今民生长于齐不盗,入楚则盗,得无〔得无〕莫非。楚之水土使民善盗耶?” 王笑曰:“圣人非所与熙也〔圣人非所与熙也〕圣人是不可同他开玩笑的。圣人,这里指晏子。熙,通“嬉”,戏弄、开玩笑。,寡人反取病焉〔反取病焉〕反而自讨没趣了。病,辱。。” * * * * * * 先秦诸子著书,一般是以发议论、讲道理为主,《晏子春秋》却以记晏子的活动为主。因为意在记活动,所以近于历史的“传”,其中记录了不少有关晏子的遗闻轶事,浅近易读,生动有趣。 这两则记的都是晏子出使楚国,用辞令战胜楚王,维护国家尊严的故事,文笔简练而富有戏剧意味。晏子在楚国的宫廷,受到蓄意的侮辱,能够不失身份,从容不迫,用巧妙的言辞,及时予以有力的反击,使楚王反而丢脸,失去了作为国君的尊严,并对晏子不得不表示敬服,这种勇气和机智是令人钦佩的。 阅读本文注意体会晏子的语言技巧,想想他是怎样根据情境作出反应并变被动为主动的,他是怎样运用推理巧妙驳难的。33张良敬老 张良敬老①选自《史记?留侯世家》,题目是编者加的。司马迁(前145—前90?),字子长,龙门(现在陕西韩城)人,汉代史学家。继承他父亲司马谈的家学,精通天文、历史等学问。汉武帝时,李陵攻匈奴被俘投降,他为李陵辩解,得罪下狱,被施行宫刑。他含垢忍辱,继承父志,写成《史记》。《史记》是我国第一部记述由古代到作者当时史实的通史。内容包括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共一百三十卷。这部书内容丰富,体例精审,是汉武帝以前我国历史的总结,又是后来各朝修史的范本。它叙事简练而生动,富有文学意味,在史学史和文学史上都有很高的地位。张良(?—前189),字子房,刘邦的谋士,封留侯。 司马迁 良尝〔尝〕曾。闲〔闲〕闲暇。从容游下邳〔下邳(pī)〕地名,故址在江苏邳县东。圯上〔圯(yí)上〕桥上。圯,桥。,有一老父〔老父(fǔ)〕年老的男子,老丈。父,通“甫”。,衣褐〔衣褐(hè)〕穿着粗布短衣。,至良所〔至良所〕走到张良所站的地方。,直〔直〕特,故意。堕其履圯下〔堕其履圯下〕把他的鞋堕落在桥下。,顾〔顾〕回头。谓良曰:“孺子下取履〔孺子下取履〕小子,下去取鞋去。孺子,小孩子。直呼孺子,是一种不客气、不礼貌的称呼。!”良愕然,欲殴之;为〔为(wèi)〕因为。其老,强忍,下取履。父曰:“履我〔履我〕给我穿上。!”良业〔业〕已经,既然。为取履,因长跪履之。父以足受〔以足受〕用脚受鞋,即伸出脚让张良给他穿上鞋。,笑而去。良殊①〔殊〕极其,甚为。大惊,随目之〔随目之〕随着老父的去路,注视着他。目,注视。。父去里所〔里所〕一里来地。所,表示约数,当“许”或“左右”讲。复还,曰:“孺子可教矣!后五日平明,与我会此!”良因怪之〔良因怪之〕张良于是感到诧异。,跪曰:“诺。”五日平明,良往。父已先在,怒曰:“与老人期〔期〕约会。,后,何也?”去,曰:“后五日早会!”五日鸡鸣,良往,父又先在,复怒曰:“后,何也?”去,曰:“后五日复早来!”五日,良夜未半往,有顷,父亦来,喜曰:“当如是。”出一编〔编〕古代的书籍是用熟皮条或绳子把一片一片的竹简联起来而成的,所以称“编”。一编即一册。书,曰:“读此,则为王者师矣〔则为王者师矣〕就可以成为帝王之师了。意思是能成为帮助帝王成就大业的人了。!后十年兴,十三年孺子见我,济北谷城山〔谷城山〕又叫黄山,在山东东阿东北。下黄石,即我矣。”遂去,无他〔他〕别的,另外的。言,不复见。旦日〔旦日〕第二天。视其书,乃《太公兵法》〔《太公兵法》〕相传是太公姜尚所著的兵书。也。 * * * * * * 这段故事具有传奇色彩,刻画了张良以超常的耐性敬老忍辱的形象。老父的形象也不同寻常,十分生动。张良因敬老而得兵书,或许并非实有其事,但这个故事是耐人寻味的,其中的人物也是令人难忘的。34周亚夫军细柳 周亚夫军细柳①选自《史记?绛侯周勃世家》,题目是编者加的。周亚夫,西汉时大臣,绛侯周勃之子,封条侯。细柳,在现在陕西咸阳西南。军,驻扎。 司马迁 文帝之后六年〔文帝之后六年〕指汉文帝即位17年时,再次改年号之后的六年,即后元六年(前158)。文帝,即汉文帝刘恒(前202—前157),刘邦之子,周勃等人平定吕氏宗族叛乱,立他为帝。,匈奴大入边。乃以宗正〔宗正〕管理宗族事务的官。刘礼为将军,军霸上〔霸上〕霸陵,在现在陕西西安东。;祝兹侯〔祝兹侯〕侯爵名,封号。徐厉为将军,军棘门〔棘门〕在现在陕西咸阳东北。;以河内守〔河内守〕河内郡的太守。河内,郡名,治所在怀县(现在河南武陟西南)。亚夫为将军,军细柳,以备胡。 上自劳军,至霸上及棘门军,直驰入,将以下骑送迎〔将以下骑送迎〕将领们用下马的礼节来欢迎欢送。。已而〔已而〕不久,过后。之细柳军,军士吏被〔被(pī)〕披。甲,锐〔锐〕锐利,这里指拿着锐利的兵器。兵刃,彀〔彀(gòu)〕张开。弓弩,持满。天子先驱〔先驱〕先头的卫队。至,不得入。先驱曰:“天子且至!”军门都尉曰:“将军令曰:‘军中闻将军令,不闻天子之诏。’”居无何〔居无何〕过了没有多少时间。,上至,又不得入。于是上乃使使持节〔节〕符节,代表朝廷的一种凭证。招将军:“吾欲入劳军〔劳军〕犒劳、慰问军队。。”亚夫乃传言开壁门〔壁门〕营门。。壁门士吏谓从属车骑①〔从属车骑〕随从皇帝的卫队。曰:“将军约〔约〕规定。,军中不得驱驰。”于是天子乃按辔〔按辔(pèi)〕拉着马嚼子和缰绳。徐行〔徐行〕慢走。。至营,将军亚夫持兵揖〔持兵揖(yī)〕拿着武器拱手行礼。曰:“介胄之士〔介胄(zhòu)之士〕穿甲戴盔的武士。介,甲,指战衣。胄,头盔。不拜,请以军礼见。”天子为动〔为动〕为之震动。,改容〔改容〕指表情严肃起来。式车〔式车〕扶着车前的横木。这种举动表示敬重之意。式,通“轼”,车前的横木。,使人称谢:“皇帝敬劳将军。”成礼〔成礼〕完成劳军的仪式。而去。 既出军门,群臣皆惊。文帝曰:“嗟乎!此真将军矣!曩者〔曩(nǎng)者〕先前,从前。者,助词。霸上、棘门军,若儿戏耳,其将固可袭而虏也。至于亚夫,可得而犯邪?”称善者久之。 * * * * * * 周亚夫严格治军,忠于职守,即使对贵为天子、前来劳军的汉文帝也以军规加以约束,绝不奉迎媚上而松懈军队的战备状态,出色地履行着一个将军的职责。相比之下,看看刘礼和徐厉是怎么做的,再想想如果是其他人会怎么做,就可以知道周亚夫这样做是多么难能可贵!好在汉文帝还明白事理,不认为他冒犯了自己,而对他大加称赞。在本文中,这位将军并未出场,但其“真将军”的鲜明形象却活现在人们面前。 想一想:汉文帝为什么称周亚夫为“真将军”?你怎样看待周亚夫治军的作风?35优旃 优旃①选自《史记?滑稽列传》。优,古代以乐舞戏谑为业的艺人,与下面“秦倡”的“倡”同义。旃,念zhān。 司马迁 优旃者,秦倡朱儒〔朱儒〕身材矮小的人。也作“侏儒”。也。善为笑言,然合于大道〔大道〕正道,常理。。秦始皇时,置酒而天雨,陛者皆沾寒〔陛(shǔn)者皆沾寒〕侍候于殿阶栏槛外的卫队,都被雨淋湿,受着寒冷。,宫殿四面栏杆,直的叫槛,横的叫。沾,打湿。。优旃见而哀之,谓之曰:“汝欲休乎〔汝欲休乎〕你们想休息一下吗??”陛者皆曰:“幸甚〔幸甚〕十分庆幸或幸运,犹言非常希望。!”优旃曰:“我即呼汝,汝疾应曰,‘诺〔诺〕表示同意、遵命的应答声。。’”居有顷〔居有顷〕过了一会儿。有顷,不久、一会儿。,殿上上寿呼万岁。优旃临槛大呼曰:“陛郎。”郎曰:“诺。”优旃曰:“汝虽长,何益!幸雨立〔幸雨立〕据《初学记?人部》《太平御览?人事部、乐部》都引作“雨中立”。。我虽短也,幸休居〔幸休居〕有幸,坐在这儿休息。居,坐,与上文“立”相对。。”于是始皇使陛者得半相代〔得半相代〕允许他们可以半数值班,半数休息,这样轮流相代换班。。 始皇尝〔尝〕曾经。议欲大苑囿〔欲大苑囿(yuànyòu)〕想扩大苑囿。苑囿,古代畜养禽兽供帝王玩乐的园林。,东至函谷关〔函谷关〕秦时故关,在现在河南灵宝西南。,西至雍〔雍〕秦都名,旧城在现在陕西凤翔南。、陈仓①〔陈仓〕秦县名,旧城在现在陕西宝鸡东。。优旃曰:“善。多纵禽兽于其中,寇从东方来,令麋〔麋(mí)〕似鹿而大,眼小,耳阔,雄的角特别大。鹿触之足矣。”始皇以故辍止〔以故辍(chuò)止〕因为优旃讽谏的缘故,就停止扩大苑囿的计议。辍,停止。。 二世立,又欲漆其城〔欲漆其城〕想用漆修饰城墙。。优旃曰:“善。主上虽无言,臣固将请之〔主上虽无言,臣固将请之〕您就是不说,我本来打算请您这样做。。漆城虽于百姓愁费〔愁费〕漆城要百姓出工出钱,所以要发愁,要感到糜费。,然佳哉!漆城荡荡〔荡荡〕形容光亮的样子。,寇来不能上。即欲就之,易为漆耳,顾难为荫室〔即欲就之,易为漆耳,顾难为荫室〕就是要做成这件事,漆起来是容易的,但难办到的是那笼罩住城墙使漆荫干的荫室。荫室是透风而晒不到太阳的屋子,器物漆好后不能晒太阳,要放在荫室里荫干。。”于是二世笑之,以其故止。居无何,二世杀死〔二世杀死〕二世是被赵高婿咸阳令阎乐逼宫自杀死的。,优旃归汉,数年而卒。 * * * * * * 《滑稽列传》是“列传”的一种。滑稽,意思是诙谐的口才,作者认为这种口才可以用来讽谏,排难解纷,所以为这样的人立传。在《滑稽列传》中,司马迁写了淳于髡(kūn)、优孟、优旃三个人的事。 优旃这部分记了优旃的三件事,从中可以感受到优旃的正义感和善谏的出色口才,以及封建帝王的昏庸不堪。文章篇幅不长,主要用对话来表现,绘声绘色,令人读后如闻其声,如见其人。《史记》写人物活动,总是个性突出,形象逼真,这种写法值得学习。音乐流彩36在声音的世界里音乐流彩 在声音的世界里①选自《王蒙文集》第9卷(华艺出版社1993年版),有改动。 王蒙 我至今忘记不了孩提时代听到过的算命瞎子吹奏的笛声。寒冷的冬夜,萧瑟的生活,一声无依无靠的笛子,呜咽抖颤,如泣如诉,表达着人生的艰难困苦、孤独凄清,轻回低转,听之泪下。不知道这算不算我这一生的第一节音乐课。 我慢慢知道,声音是世界上最奇妙的东西,无影无踪,无体积无重量无定形,却又入耳牵心,移神动性,说不言之言,达意外之意,无为而无不有。 我喜欢听雨,小雨声使我感觉温柔、静穆、和平,而又缠绵、弥漫、无尽。中雨声使我感到活泼、跳荡、滋润,似乎这声音能带来某种新的转机、新的希望。大雨声使我壮怀激烈,威严和恐怖呼唤着豪情。而突然的风声能使我的心一下子抽紧在一起,风声雨声混在一起能使我沉浸于忧思中而又跃跃欲试。 我学着唱歌,所有的动人的歌曲似乎都带有一点感伤。即使是进行曲、谐谑①〔谐谑(xuè)〕滑稽而略带戏弄。曲,当这个歌曲被你学会,装进你的头脑,当一切都时过境迁的时候,记忆中的进行曲不是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得越来越温柔吗?即使是最激越、最欢快的歌曲,一个人唱起来,不也有点寂寞吗?一个真正的强者,一个真正激越着和欢快着的人,未必会唱很多的歌。一个财源茂盛的大亨未必会去写企业家的报告文学。一个成功的政治家,大约不会去做特型演员演革命领袖。一个与自己的心上人过着团圆美满的夫妻生活、天长地久不分离、人丁兴旺、子孙满堂的人,大概也不会去谱写吟唱小夜曲。 莫非,艺术是属于弱者、失败者的? 我喜欢听单弦牌子曲《风雨归舟》,它似乎用闲适并带几分粗犷〔粗犷(guǎng)〕豪爽,直率。的声音吐出了心中的块垒。我喜欢听梅花大鼓《宝玉探晴雯》,绕来绕去的腔调十分含蓄,十分委婉,我总觉得用这样的曲子做背景音乐是最合适的。河南坠子的调门与唱法则富有一种幽默感,听坠子就好像听一位热心的、大嗓门的、率真本色中流露着娇憨的小大姐的白话。戏曲中最让我动情的是河北梆子,苍凉高亢,嘶喊哭号,大吵大闹,如醉如痴。哦,我的燕赵故乡,你太压抑,又太奔放,你太古老,又太孩子气了。强刺激的河北梆子,这不就是我们自己土生土长的“滚石乐”吗? 青年时代我开始接触西洋音乐了,《桑塔露琪亚》《我的太阳》《伏尔加船夫曲》《夏天最后的一朵玫瑰》《老人河》,所有的西洋歌曲都澎湃着情潮,都拥有一种强健的欲望,哪怕这种欲望派生出许多悲伤和烦恼,哪怕是痛苦也痛苦得那样强劲。 很快地,我投身到苏联歌曲的海洋里去了。《喀秋莎》和《我们祖国多么辽阔广大》打头,一首接一首明朗、充实、理想、执著的苏联歌曲掀起了我心头的波浪,点燃了我青春的火焰,插上了我奋飞的双翅。苏联歌曲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命运的一部分。不管苏联的历史将会怎么样书写,我永远爱这些歌曲,包括歌颂斯大林的歌,他们意味着的与其说是苏联的政治和历史,不如说是我自己的青春和生命。音乐毕竟不是公文,当公文失效了的时候,(尽管与一个时期的公文有关的)音乐却会留存下来,脱离开一个时期的政治社会历史规定,脱离开那时的作曲家与听众给声音附加上去的种种具体目的和具体限制,成为永远的纪念和见证,成为永远可以温习的感情贮藏。这样说,艺术又是属于强者的了,艺术的名字是“坚强”,是“恒久”,正像一首苏联歌曲所唱的那样,它是“在火里不会燃烧,在水里也不会下沉”的。 说老实话,我的音乐知识和音乐水准并不怎么样。我不会演奏任何一样乐器,不会拿起五线谱视唱,不知道许多大音乐家的姓名与代表作。但我确实喜爱音乐,能够沉浸在我所能够欣赏的声音世界中,并从中有所发现,有所获得,有所超越、排解、升华、了悟。进入了声音的世界,我的身心如鱼得水。莫扎特使我觉得左右逢源①〔左右逢源〕比喻做事情得心应手,怎样进行都很顺利。这里指欣赏音乐时的一种和谐状态。,俯拾即是,行云流水。柴可夫斯基给我以深沉、忧郁而又翩翩潇洒的美。贝多芬则以他的严谨、雍容、博大、丰赡〔丰赡〕内容丰富。使我五体投地得喘不过气来。肖邦的钢琴协奏曲如春潮,如月华,如鲜花灿烂,如水银泻地。听了他的作品我会觉得自己更年轻,更聪明,更自信。所有他们的作品都给我一种神圣,一种清明,一种灵魂沐浴的通畅爽洁,一种对于人生价值包括人生的一切困扰和痛苦的代价的理解和肯定。听他们的作品,是我能够健康地活着、继续健康地活下去、战胜一切邪恶和干扰、工作下去、写作下去的保证和力量的源泉。 流行歌曲、通俗歌曲,也自有它的魅力。周璇、邓丽君、韦唯,以及美国的约翰?丹佛、巴芭拉,德国的尼娜,苏联的布加乔娃,西班牙的胡里奥,都有打动我的地方。我甚至于设想过,如果我当年不去搞写作,如果我去学唱通俗歌曲或者去学器乐或者去学作曲呢?我相信,我会有一定的成就的。并非由于我什么事都逞能,不是由于我声带条件特别好,只是由于我太热爱音乐,太愿意生活在声音的世界里了。而经验告诉我,热爱,这已经是做好一件事的首要的保证了。 人生因有音乐而变得更美好、更难于被玷污、更值得了,不是吗? * * * * * * 从孩提时代的笛声、雨声,作者走进了声音的世界。音乐伴着作者成长,让他体会到人生的美好,生命的崇高。 这是一篇谈论音乐的文章,但是文章的主旨并不局限于音乐,而是由音乐生发到人生。作者说“艺术是属于弱者、失败者的”,然后又说“艺术又是属于强者的”,这两者有没有矛盾?你认为艺术(音乐)属于什么样的人?作者最后说“人生因有音乐而变得更美好、更难于被玷污、更值得了”,真是这样吗? 积累下列词语 娇憨奔放雍容玷污如泣如诉缠绵弥漫行云流水 水银泻地通畅爽洁 【有关资料】 我喜欢音乐,离不开音乐。音乐是我的生活的一部分,我的生命的一部分,我的作品的一部分。有时候是我的作品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头等重要的部分。 当然,更多的时候,音乐给我以美的享受和休息。我说过听音乐是给灵魂洗澡,使人净化。当我因为工作杂务而焦头烂额的时候,当我因为过分紧张而失眠、焦躁的时候,听上一个小时的钢琴曲或者管弦乐就能把自己的心理机能调整过来,从而获得心理的以至生理的好处。如果能够有机会和条件自己唱上一阵子所喜爱的歌,我的心情就会更加舒畅。可悲的是,对我的歌声表示愉快的人大概远远少于听到我唱歌就捂耳朵或关紧门的人。 音乐给予我的实在是太多了,而我对音乐的知识是很有限的,如果没有手指头帮着数,我大概认不下五线谱来。我所以写了这么一大篇,不是想谬托“知音(乐)”,不是想冒充音乐的行家,而且我很担心我写的上述杂感有专业性、知识性的错误。我只是想劝读者和同行,更多地去爱音乐、接触音乐、欣赏音乐吧!一个没有音乐的生活是不完全的生活,一个不爱音乐的人也算不上完全地爱着生活。 (摘自王蒙《我和音乐》)37声音 声音①选自《一本打开的书》(春风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 赵玫 那天看见约翰?列侬〔约翰?列侬(1940—1980)〕英国歌手,“披头士”乐队的核心。年轻时的照片,心底不由升起很多感伤。记起一条新闻中的摄像机,就沿着通向列侬墓地的小路一直向前。声音说,几乎每一天,都会有列侬的崇拜者为他不懈的灵魂献上鲜花,他们有的远道而来……这是多么悠远绵长的思念,那是因为列侬以他的歌,风靡了年轻的美国;还因为,那一声在黑夜中响起的枪声,就无望地结束了列侬的时代。列侬从此成为了旧日的里程碑,而他诗意的声音留了下来。我喜欢列侬的歌。我曾有过很多次坐在家中的椅子上,非常投入地听他“诉说”。 于是觉出声音是一种非常奇特的物质。声音就是意义,它可以带给心灵很多感觉。特别是交响乐队中不同乐器所发出的不同的声响,总会给人一种感染,一种刺激,一种喝过浓咖啡后兴奋不已的感觉。于是,我慢慢地非常偏爱某几种乐器。我对它们所发出的声音总有一种天然的感应。我甚至认为它们就是我的小说,我的人物。因为它们最彻底地代表了一种情绪,一种情调,或者是一种情感。它们甚至代表了一个人,代表了一类人的本质,就像列侬,他代表了美国的一个狂乱而奋争的时代。它们所给予我的感觉是不同的,但是它们都能使我感动。 在我所偏爱的这些乐器中,我最经常听到的是钢琴。因为钢琴就在我家里,那是六年前的一个严冬的夜晚,我为我的女儿把它买回了家。从此,它成为了我们生活中的伙伴。那时候我女儿只有五岁,但她深深地被钢琴的声音所迷惑。从那以后,钢琴声便永不休止地在我家的中厅里鸣响了起来。我熟悉那声音,熟悉从高音到低音的每一个琴键。后来在很多的作品中,我总是喜欢用“阳光般地流响”这样的文字来描述钢琴的声音。我在钢琴声中总是听不到抑郁,我想那可能也是一种错觉,因为我所听到的钢琴曲总是由我阳光般的女儿弹奏的,而她是个快乐的儿童。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女儿始终坚持着,那总是轻松而跳跃的旋律,就像她无忧无虑、天真烂漫的生活。再后来,这声音似乎成为了一种调剂,因我有时会感到生存的沉重。于是,我更加喜欢有亮丽明朗的旋律每天从我女儿灵活的手指下流淌出来,我觉得惟有这种声音才能帮助我乐观地直面人生。 而大提琴就不一样了。我非常喜欢大提琴这种乐器,可能是因为我所听到的几次大提琴演奏都是最出色的,连演奏者的指尖都充满了色彩,大提琴的声音总是低沉而绵长,像幽怨而舒缓的诉说,但又总是表现着悲壮和辉煌。它的每一根琴弦都不那么明亮,它们被遮盖着行走,它们是沉重的,又是虔诚的,它们很像人类中的一种有质量也有力度的人,像旷野间弥漫着的一首忧伤的长歌。我于是把我对大提琴的认识表现在了我对我小说中一个人物的解释中。这是个真正的男人、真正的艺术家。他曾经拥有一切,权力和爱情,但是有一天,这一切全都失去了,只留下了大提琴。于是,他日夜沉浸在大提琴中,在大提琴的声音中忏悔自己人生的过失。他是个深怀着罪恶感的人,便因此也是个有分量的人。他没有亲人,不寻求解脱。他就像独自漂泊在大海中的一叶孤舟,而在生命的尽头他终于完成了他自己,他代表了我所能理解的大提琴的全部意义。 而喜欢长笛是因为长笛的形状很美而它的声音也很美。那是一种呜咽着的悲伤,是一种朦胧的执著,是爱,也是因爱而导致的怨恨和疼痛。长笛是一种指尖和舌尖的默契,但那切近地响在耳边的却常常是演奏者清晰而令人感动的喘息声。于是,你仿佛看到了那个美丽的令人迷恋的演奏者。你听着它们,会觉得自己是置身在一个很深很深很静很静的峡谷中。所以我喜欢在夜晚的时候在静谧和黑暗里听长笛曲。我还固执地希望吹长笛的一定是个美丽的女人。因为有了这种固执,在几年前的一次小雨中,我们把一幅很大的陈逸飞油画《笛手》的复制品买了回家。那笛手就很美,金色的头发,而背景则是一片浓重而宁静的黑色,就像我听长笛曲的夜晚。从此,那幅画与我同在。它甚至慢慢成为了我世界观的一部分,然后,我把这世界观又融在了我的写作中。结果,像神秘的感应,我刚刚在作家出版社出版的长篇小说《天国的恋人》淡蓝色的封面上,竟也有了一个暗影中美丽的吹长笛的女人。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的封面设计。我知道在我的敏感而脆弱的心灵中,其实已经深深地刻上了长笛的朦胧的印迹。 然后是萨克斯管。尽管萨克斯管同我的形象相去甚远,但我确实非常迷恋它的声音。我认为那是一种自由的象征。一个黑人乡村歌手。一只伤感的普鲁斯①〔普鲁斯〕黑人音乐,节奏缓慢,情调感伤。。摇摆着,诉说着。一种真正的放浪和伴随着的无比深邃的柔情。也许还有歇斯底里和吸毒,还有酗酒和艾滋病。酒吧、赌城和霓虹灯。这就是我对金色萨克斯管的全部理解。不管它在表现着什么,它都是单纯的,而且是执著的,是独树一帜与众不同的。这是我生活以外的生活。这是我没有亲身体验但需要理解并渴望描述的生活。我知道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些人,他们摇摇摆摆,动荡不定,大红大紫,却又惨淡人生。他们渴求生存着的美丽,又无法控制地放浪形骸〔放浪形骸〕行为放纵,不受世俗礼法的束缚。。最后,他们总是毁灭,像坠落的流星。我总是本能地认为那些吹奏萨克斯管的人,他们越是优秀就越会毁灭自己。这大概是一种偏见吧,而我喜欢这种偏见般的文学构思。 于是你听,这声音就从四面八方汇拢了来。因为,它们来自世界的不同角落,来自大自然的不同空间,所以,它们在我的感觉中交混起来的时候,才显得无限博大、神秘和充满了立体感。我总是被这声音的交响所感动所净化。我总是力图从中找到我所要表现的意义和色调。久而久之,这也就成为了我做小说的一种追求。当然我知道,其实那是一种很难企及的境界。 * * * * * * 每一种乐器,都发出一种声音,抒发一种情调。“它们来自世界的不同角落,来自大自然的不同空间,所以,它们在我的感觉中交混起来的时候,才显得无限博大、神秘和充满了立体感。”这些声音从四面八方汇拢而来,激荡着作者的心灵和感觉。你能理解作者的感受吗? 阅读文章,说说作者偏爱哪几种乐器,为什么?音乐给了这位作家的写作以什么样的启示? 积累下列词语 风靡流响幽怨默契深邃企及悠远绵长歇斯底里独树一帜放浪形骸 【有关资料】 约翰?列侬是披头士乐队的核心,也是甲壳虫早期创作乐风的舵手,他不仅在音乐方面才华出众,而且精通艺术、绘画,曾出版散文、诗作,也是一位和平爱好者。1980年12月8日,列侬在美国纽约自己的寓所前被一名精神病患者枪杀。 20世纪50年代末,在普鲁斯的影响下,一种新的音乐风格──摇滚乐诞生了。英国人约翰?列侬、保罗?麦卡特尼、乔治?哈里森、林戈?斯塔尔组成了一支摇滚乐队,列侬和麦卡特尼为主要组织者和创作者。他们以摇滚为主,又融合了民谣和其他的音乐形式,在摇滚的表达方式上有许多创新,他们的音乐被全世界的听众普遍喜爱。他们成名于60年代初,在70年代初解散,但他们的影响依然存在,他们创作的许多经典歌曲,至今仍广为传唱。38听时光飞舞 听时光飞舞①选自《话说音乐》(四川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 迟子建 去年中秋节我若拥有霓裳羽衣〔霓裳羽衣〕用羽毛染成五彩织成的衣服。唐代有《霓裳羽衣曲》,相传经唐玄宗润色并制歌词,下文“千年以前的帝王之魂”即指此曲。就好了,我也许会在清幽的丽江古城里,被千年以前的帝王之魂引入九霄轻歌曼舞。因为在那个月夜,我看见了千年前的古泉依然淙淙流淌,千年前的古乐依然在雪山脚下回旋。在一个烛光摇曳、微风轻拂的时刻,我的双眼突然蒙上了泪水,因为我听见了时光飞舞的声音,在这种声音中,已逝世纪的宫殿、回廊、车马、银器、帝王,身着丝绸高绾〔绾(wǎn)〕把长条形的东西盘绕起来打成结。发髻的女人突然纷至沓来。我触摸到了先人们跳动的脉搏。 到达丽江时已是黄昏,从车上便遥遥望见了屹立于古城北的玉龙雪山。它巍峨挺拔,山顶终年被积雪覆盖,至今尚未被人类征服。我对人类从未征服过的山总是心生无限的崇敬,因为它瓦解了人类自以为战无不胜的意志,让人类明白挑战是有极限的。它的主峰“扇子陡”海拔5 596米,绝大多数时间被云雾缭绕,难得“开脸”,使无数企望一睹它芳容的人怅怅而归。 丽江是世界闻名的赏月景点,我们有意在中秋节的那天赶到那里。这座老城始建于宋末元初,是纳西族居民的聚居地。这里没有汽车,没有噪声,连骑自行车的人都少见,人们走在石板路上没有焦虑和匆忙,有的只是从容和安详,我在细雨中沿着泉水漫步,听着高跟鞋敲打石板路的清脆的回响,有种梦回唐朝的感觉。 天色已晚,空中仍然云雾涌动,我们对月亮的出现已经不抱什么幻想,一行人便去四方街听洞经音乐。 这是主人特地为我们举办的一场音乐会。在此之前,我对这种音乐几乎一无所知。我们走进一座极其古朴的矮小的木屋,面积不过一百平米,屋子的椽未着油漆,透出本色。给人一种十分温暖、亲切的感觉。主人已经有备在先了,赏乐者矮矮的小木椅前横置着杏黄色的长条凳,上面用碟子装着果品点心,最使我惬意的是座下那遍铺着的碧绿的松针松软舒适,散发着一股植物特有的芬芳。主人说,只有贵客来临,他们才用松针铺地。 我们落座不久,演奏古乐的老人们就带着乐器一一入场了。他们都在花甲之年,有的甚至已经七八十岁了。他们穿着黑底印满金黄色铜币图案的绸质长袍,有的头发和胡须完全花白了。他们的演奏有三大特点,一是演奏的是纯粹的古乐,二是演奏者以老人居绝大多数,三是他们使用几件我国其他地方均已失传的民间乐器:四弦弹拨乐器“速古笃”(胡拨)、曲项琵琶及双簧竹管乐器“波伯”(芦管)。 老人们坐在黑色木椅上,手扶乐器,明亮的灯光将他们脸上的皱纹很明显地照映出来,但他们一致拥有不惧沧桑的平和表情。演奏台与看台没有界限,我坐在第一排,与他们近在咫尺。 演奏终于要开始了。屋子里的灯光突然消失了,我们陷在黑暗中,一种慑人心魄的寂静中忽然有划燃火柴的“嚓──”的声响,一簇橘黄色的火苗鲜润活泼地诞生了,它被一双老人的手护卫着,勃勃地靠近台中央神龛上的一支蜡烛,蜡烛亲切地接受了火光的热吻,欣然散发出柔和恬淡的光晕。在这片黎明般飞旋的烛光中,“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的鼓声突然如骤雨袭来,接着是一声开阔悠长的锣声响起又落下,音乐如长河流水一般汹涌而来。那一瞬间,我犹如回到了远古的洪荒①〔洪荒〕混沌蒙昧的状态。年代,看到了篝火、奔跑的野兽、茂密的丛林和苍凉的黄昏。随着音乐越来越走向细腻、典雅和舒缓,时光也迅速向前移动,我来到了汉朝的石桥,河对岸店铺林立、画坊遍布,空气中洋溢着好闻的墨香气,文人学士饮酒作赋。这是《八卦》曲,它以一种无法言传的魅力把我带入了遥不可及的旧时光中。我专注地看着已逾八旬的赵应仙老先生,他双目微合,手操大胡,烛光将他的白发和那缕花白的胡子染成金黄色,仿佛要将他燃烧。他的嘴唇不由自主地轻轻嚅动,仿佛在咀嚼着什么。他在咀嚼音乐还是已逝的青春? 洞经音乐是一种道教音乐,当然也有人认为它融入了佛教的精神。研究者对于它如何流入偏远的云南丽江地区看法不一,有人认为它来自京城,也有人认为来自南京,还有人认为它来自四川乐山。旱路由司马相如①〔司马相如(前179—前117)〕西汉辞赋家。治西夷〔西夷〕指西南少数民族。夷,古代对少数民族的称谓。时传入,水路大抵是由大渡河至宜宾,然后再入金沙江。不管它来源何处,这种典型的汉族音乐最后落脚于雪山脚下的纳西族人的居住地,由他们继承和发展下来。 欣赏完《八卦》,跟着奏响的是《山坡羊》《十供养》《到夏来》《浪淘沙》《清河老人》等曲目。在这过程中,我的思绪一直朝着古代翻涌。主人悄悄送上来一盅盅美酒,然后又是一碗碗雪茶。雪茶是一种生长在玉龙山雪线附近阴湿岩石和苔地上的地衣类植物,形似松针,体色银白,味先苦后甘,清香沁人。这种别致的茶和如临仙境的音乐使我对现实产生了一种虚幻感,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在,我在我又是谁。我所能感觉到的就是音乐带来的遥远的时光,我看过许多反映汉唐时期生活的电影和电视剧,也读过许多汉唐时期文人墨客的文章,也曾见过这个时期留下的石窑和陈列在博物馆中的文物,可它们从未把我真正带入过去,我没有听到那个时代的呼吸声,是洞经音乐终于叩开了我的心扉,轻而易举就让我在古城中领略了千年以前的流水和斜阳。 演奏的间隙,我悄悄抽身来到屋外的方形场院。仰望天空,我不由惊呆了:月亮竟然饱满地出现了,先前的阴霾突然不见了,月光莹莹地照着屋子的飞檐,仿佛人间的美好事物都要相约于一天出现在我面前。难道不是清幽的洞经之声吸引了月亮吗?月亮在聆听这来自大地的丝竹之声。我垂下头又向对面望去,使我更为吃惊的情景出现了,对面木屋的窗子敞开着,有五六颗白森森的人头探出来,他们挤靠在一起,头上裹着孝布,也在聆听洞经音乐。看来这家死了人,他们正在守灵,却经不住音乐的诱惑。我便想象有一个已故人也在倾听音乐,死亡顿时变得平和而富有诗意了,我就是在那一瞬间渴望着拥有霓裳羽衣,因为我突然顿悟有多少逝去的灵魂就在我身边浮游,比如那个曾创作了《紫微八卦舞》乐曲的风流皇帝唐玄宗,我一直为他的爱情故事所感动,也许他的灵魂就在月下的古城徘徊。我三十岁了,身材还称得上窈窕,虽然我没有杨贵妃的美貌,但我自信霓裳羽衣加身后,再将秀发高绾,月色中也一样清丽动人。我那样装扮后,我所仰慕的灵魂也许就会引我飞入重霄,让我在银河中舞蹈,在月光中沐浴。 洞经音乐是多么优雅、纯洁而高贵。我甚至觉得玉龙雪山之所以如此俊美,是由于终年洞听古乐的结果。这样的山注定是不可征服的。 我是多么庆幸在我三十岁的时候,在中秋节,能看到一轮真正无瑕的月亮,能够在一个晚上走过一千多年的历程。时光和月光一齐在古乐中飞舞,老人们的面容在我面前渐渐模糊起来,因为那屋外的泉水已经悄悄流入我的双眼。 * * * * * * “在一个烛光摇曳、微风轻拂的时刻,我的双眼突然蒙上了泪水,因为我听见了时光飞舞的声音……”这是怎样的时刻,怎样的感觉!──清幽的古城,如水的月夜,典雅的洞经音乐,使作者仿佛在一夜之间,走过千年的时光,感受到旷远的脉搏。 你认为时光飞舞是一种什么感觉? 积累下列词语 轻歌曼舞纷至沓来怅怅而归慑人心魄鲜润活泼长河流水 遥不可及如临仙境文人墨客清丽动人 【有关资料】 云南丽江“洞经音乐”,自明清以来就从中原逐渐引进并植根于纳西族的文化阶层中,是道教音乐体系的艺术珍品,属于道教“经腔”音乐。该乐保留了一部分在中原早已失传了的辞、曲音乐,如盛唐的《浪淘沙》《紫微八卦舞(曲)》,元代的“北曲”等,还保留有《山坡羊》《柳摇金》《水龙吟》《步步娇》《万年欢》《漫五言》《到春来》《一江风》《到夏来》《到秋来》《到冬来》等22个曲牌。纳西人在长期的洞经音乐演奏过程中,将一些本土的民间音乐风格和演奏方法融进其中,使之有了“纳西之韵”。乐器有笛子、芦管、琵琶、三弦、二簧、胡琴、云罗、小钹、小铃、摇铃等,可视乐队人数多少来定同种乐器的增减。其乐曲旋律古朴典雅,节奏平稳匀称,余韵悠长。39夜籁 夜籁①选自《中国百年散文选?品艺卷》(浙江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 顾骧 市声渐远,夜阑珊。 我揿动案边收录机键钮,调频指示灯闪出两星暗红的光点。前奏曲弱起,节目主持人晓风那柔婉、亲切的声音,悄然切入:“听众朋友,晚上好!现在是《晚间音乐》……” 年复年,月复月,除去到外地出差,我习惯了到时放下手头的书或笔,静静地谛听这半小时“灵魂的语言”倾诉,任乐声在内心深处激起情感的涟漪。 经过精心挑选和编排的轻音乐,格调高雅,优美抒情,轻柔飘逸。或是幻想曲、小夜曲,或是小步舞、圆舞、探戈舞曲,或是其他标题小品,亦有我国民族民间箫管丝弦。世界著名的曼托凡尼乐队、詹姆斯?拉斯特乐团那具有迷人表现力的演奏,更是经常被安排出现。 夜色朦胧,只有星星轻轻地眨着眼睛。一组《小夜曲》将听众和大地一起投入夜的怀抱中。轻盈、安详、缥缈,有渴望的期待,似幽远的回声,这是舒伯特的《小夜曲》。用深深的忧伤,表现对已经逝去的爱情的思念,真挚动人,这是托赛里的《小夜曲》。而勃拉姆斯、舒伯特、莫扎特的《摇篮曲》,自会牵动你对母亲和那安谧、恬静之感的思念,曳引着人们去重新领略母亲曾经给予的抚爱和温馨。大提琴独奏圣桑的《天鹅》,能将你带往一个山光水色、画意诗情的境界。碧波荡漾的湖面上,一群洁白的天鹅悠然浮动,一洗你胸中的烦躁与不安。在篝火旁深情歌吟的马头琴,如丝如缕,深沉浑厚的音乐,仿佛使人们进入那辽阔、苍茫无际的大草原,隐约可见那天边一行远飞的大雁。待至篝火燃尽,马头琴声消失,人们似乎还沉浸在寥廓与寂静之中。 希腊哲人柏拉图说:“音乐应该归宿到对于美的爱。”电台将这一节目安排在人们通常的入睡前一段时间,其良苦用心,是为了让听众在这一段审美过程中,体味人生精神深处美好的感情,在宁静、朦胧的氛围中,进入梦乡。而对于我,就寝往往是在这之后的二三小时;这一节“晚间音乐”,是我一天生活中难得的小憩,是我不忍一日稍离的心灵相托的挚友。 也许是润物细无声的春雨之夜,低回、沉思的旋律,撩拨起我心中拳拳难忘的对故乡的深切情思。如怨如诉的音乐,似一片归帆,送我去故园拾梦。苏北平原如绣,湖荡水网似织;新芦出水,万竿摇曳,绿意侵入;江南细雨霏微,沾衣欲湿;冷街幽巷的小镇,爬满青蔓的剥蚀粉墙,风物依旧,往事如烟。一声声熟悉的乡音,唤我重温孩童时期的旧梦。充满眷恋之情的乐曲,带给我一片怆然的意境,催人欲涕。 也许是“一钩凉月天如水”的秋夜,音乐宁静、淡远,宛若山涧清泉,细语淙淙,潺①〔潺(yuán)〕形容河水慢慢流动的样子。流泻。万木霜天,清明澄澈。轻柔的旋律,似清风拂过水面,安抚、慰藉着我怅惘的心灵。烦嚣、嘈杂潜沉了,灵魂在秋水般宁静中升华。 亦许是北风凛冽的冬宵,窗外飘着无声的雪花,室内一灯荧荧。清幽徐缓的琴音若断若续,空气里似有暗香浮动。充盈着一片温馨暖意的韵律,叩醒我埋在心底的对远方友人的缅怀。仿佛故人久别重逢,剪烛西窗,促膝围炉,互诉衷曲,交融情愫,近乎微醺薄醉。 乐声咽,夜未央。 每每节目主持人已细语喃喃地道过了晚安,而那袅袅余音,绵绵意韵,似仍在如轻烟般的漠漠夜空中飘荡,留给人们对这浩瀚长天,邈远流光的不尽沉思与冥想。 * * * * * * 一段如流水一般潺的乐曲,划过寂静朦胧的夜空,此时此刻,你会有怎样的冥想、怎样的情愫呢? 作者坚持听《晚间音乐》节目,得到极大的美的享受,在文章中是从哪些方面表现这种美的享受的?欣赏音乐可以发展想象力,联系本文和自己听音乐的感受,说说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把你认为的优美的语句摘抄下来,细细揣摩,丰富自己的语言仓库。 积累下列词语 阑珊涟漪曳引撩拨剥蚀淙淙潺澄澈拳拳难忘 如怨如泣微醺薄醉 !!!!!!!!!!!!!!!!!!!!!!!!!!! 粉墨世界40默粉墨世界 默①选自《粉墨春秋》(中国戏剧出版社1980年版)。盖叫天(1888—1971),本名张英杰,河北高阳人,京剧表演艺术家。 盖叫天 科班里的孩子练完了功,老师常叫坐下来,静一静,默一默。什么叫默?老师说:默就是动脑筋去思索、揣摩。 默什么?老师说:要默戏里头的生活,戏中人;戏中人在戏里所作所为的事,这些事有什么意儿;戏中人的每一个动作。 说到默,我记起一件故事,给我对默的理解和启发很大。 那是在我二十七八岁的时候,这时我住在杭州,闲着无事,练完功欢喜在农村田野上遛弯子。有一天下午,天气怪燥热的,太阳晒在人身上火辣辣地难受。我练完功,戴着一顶宽边的草笠,穿一身白布褂裤,脚底下是一双罗汉草鞋,带着我的两个儿子,一路从西湖边上过来。走着走着,离西湖不远,一拐弯,抬头看见一座草亭。这草亭修筑在大路边上,路是三尺宽,丈把长的大青石板铺成的,可以五马并行,据说是当年乾隆下江南时修的。一条大道直通灵隐天竺,亭子的对面是一座小小的关帝庙,红墙黑瓦。亭子的后面是一大片竹林和十几户农家,衬着远处起伏的横山,老远看去真是“风景赛画”。草亭里有几条石板搁成的长凳,有人在亭里放一口茶缸,给过路口渴的人施茶解渴,于是这草亭就成了过往行人歇足的茶亭。 我非常喜欢这地方,所以走着走着信步就走到了这茶亭来。 我坐下来后,有人从茶缸里舀一碗茶递给我,我谢了谢就接过来喝了,脱下草笠,打算休息一会。 正坐着,来了一个人。挑着一副担,灰白三绺胡子飘拂在胸前,面目瘦癯①〔瘦癯(qú)〕瘦。清秀,戴一顶凉帽。走到茶亭面前卸下担子,从茶缸里舀一大碗水,咕嘟咕嘟喝了下去。喝完,走进来,挤在石凳上坐下,摘去凉帽,一面扇着一面擦着汗。 我一时猜不透这是怎么个人物。 歇了一会,茶亭外面来了一个叫花子,支着根竹棒,是个双目失明的瞎子。 “先生们啊,”瞎子热得直喘气,“有眼的在天堂,没眼的在地狱,可怜可怜我瞎子吧。” 没人理睬他,过一会儿他又叫了起来: “先生、太太们,离城有多远的路啊,瞎子肚里饿得慌,你们帮我个忙吧!”瞎子料定亭子坐有烧香还愿的老奶奶,多叫几声太太们,想打动他们的慈悲心。 可还是没人理他的碴儿。 那天正巧我身边没带着多钱,口袋里一共只有两毛,回家去带着孩子还得坐车。 我手在衣袋里摸着两毛钱,正打算给他,他那里又叫了起来:“唉,前世不修今世苦,今世要修没工夫啊……” “没工夫?”他这句话让我联想到学艺练功,我们往往有机会不练,赶到想练了已经迟了,没工夫给你练了。…… 我正想着,只听见有人喊了一声“瞎子!”我抬头一看,见那位飘着三绺长须的老者,一面摇着凉帽,一面对瞎子说话,那瞎子听见有人喊他,赶忙“嗯”了一声。 “你答应了你是瞎子?”他的意思是:叫你瞎子,你答应了,就承认自己是个瞎子。可明摆着是瞎了眼的人,怎能说不承认是瞎子?所以他这一问,把坐在茶亭里的人都逗乐了,大家忍不住笑了起来。可是这老者却绷住脸,一本正经地继续问下去: “你看不见?” “是啊,看不见。” “你睁开眼看看,我在哪里?” “我睁不开。” “那你闭着眼看看!” “本来是闭着眼嘛,唉,你别拿我瞎子开玩笑了。” 看看这情形我心里纳闷,我想这人真不应该,看上去倒是个忠厚长者的样子,为什么拿这么个穷叫花子取乐呢?本想走开,可是这里一阵阵凉风扑面吹来,挺凉快的,风吹过时,摇得竹林哗啦哗啦地响,林里的鸟也万声齐噪起来,风声、林声、鸟声联成一片,真是好听,我舍不得离开,就还是坐着,看看他究竟是怎么回事。 “你再打心里由着劲儿看看。” 也许那瞎子给追问得烦了,回答他:“我看见了。” “你看见了什么?”他一步也不肯放松。 “我看见一片黑。” “我说瞎子,你黑都看得见,难道你白就看不见吗?” 打他这一句话,我想了开去。他们之间的事以后如何,我也没心思去注意了,我仔细辨析这句话的意思。 那老者对瞎子说的话,似乎很怪,再一想,我明白了。原来他说的这意思:一个人虽然眼睛瞎了,可是你的心没有瞎,什么事只要你“处处入心”,就能明是非,辨黑白,知美丑,分善恶,就是有思想和有灵魂的人。无论做什么事会自己去观察、辨别,然后再融会贯通,进行创造。一个瞎子尽管肉体上残废了,还是可以有作为,眼瞎心不瞎。只要用思想去默,还是能“看”出黑白来。相反,若是“处处无心”,没思想,没灵魂,不默,不悟,什么经验学问打你眼前过,你也都看不见。尽管两眼雪亮,心窍不开,“心瞎了”,有眼还是和无眼一样;虽然睁着两只眼,还是什么都看不见。 那个长者,逼着瞎子“看”,就是逼着他“默”,打开他的思想,默一默以往的经历,看除了求爷爷告奶奶,还有没有别的路走。长者的话,既难听,又难懂。因为在听他的话的时候,就要用心去想:他的话是什么意思。可是良药苦口,长者对那个瞎子的好意,要比给两毛钱好得多。 科班练完功,老师要我们闭上眼默,当时还不怎么理解这默的重要。经过这次茶亭的偶遇之后,我对默在艺术上的作用,有了比以前更深一层的看法。 * * * * * * 什么叫“默”?“默就是动脑筋去思索、揣摩”。观察大千世界,把握缭乱生活,要用眼,更要用心。用“心”去“看”,去“听”,去“嗅”,去“触”,你会进入一个更自由、更广阔的天地。 阅读文章,说说长须老者对盲人说了什么,“我”是怎样理解领悟他的话的,作者认为“默”对艺术有什么作用。 积累下列词语 热燥瘦癯融会贯通良药苦口 【有关资料】 盖叫天8岁时进入天津的“隆庆和”科班学艺,一开始学的是老生、老旦,也学武生。他的本名叫张英杰,“盖叫天”是他13岁在杭州演出时起的艺名,意思是要超过当时的“伶界大王”谭鑫培,因为谭鑫培的艺名叫“小叫天”。盖叫天擅长短打武生,曾经获得“第一勇猛武生”的称誉。在长期的艺术实践中,盖叫天从武术以及其他剧种、不同流派的武生表演中吸取养料,极大地丰富了京剧武生的表演技法。由于他在武松戏方面的突出创造,因此被世人誉为“活武松”。盖叫天艺术风格的形成,最突出的标志就是他走出了“武戏文唱”的道路。他把武功隐含在骨子里,通过神情、身段、髯口等表演,呈现给观众舞蹈美和造型美,表演细致、丰富。人们赞誉说:“盖叫天的胡子也是带着丰富的情感的。”41看戏 看戏①选自1981年7月19日《新华日报》。 菡子 故乡的人们,不问男女老幼,自古至今都是喜欢看戏的。正月里倾巢而出,看各种各样的戏,进城和各村之间的路上,看戏的行人,谈着戏的内容。至于各个季节中这方那方演出草台戏,有的敬菩萨,有的庆丰收,有的消灾避难,却都成了活人生活中一点难得的享受,一年大约有四五次。每逢唱戏的那个大村,有个沾亲带故的人家,访亲会友又成了看戏的缘由。娘家人到村上来看戏,即使做了婆婆的闺女,也觉得脸上有光。穿了新衣裳外出看戏的姑娘,又常常成为相亲的对象,自然,如果眼尖心巧,在姑娘低垂的眼梢里也能把对方瞄上一眼。 像故乡所有的孩子一样,我自幼也是一个小戏迷,其实是热闹迷。戏台下的另一个场面,使人眼花缭乱,豆腐花、豆浆、剪刀豆腐、兰花豆腐、臭豆腐,虽说属一个类型,一盏灯下,热腾腾、忙碌碌,却各人有各人的手艺;挎着篮子卖野荸荠、老菱、瓜子、毛栗的,大都走来走去,凑着观众。也许这样的场合比戏台上的更与人接近的缘故,很多人被吸引到这面来了。我从五六岁起开始看戏,家里人却认为我绝无看戏的理由,不予理睬,我在地下赖了半天,唔唔了一阵,终于被好心的邻人拖了起来。匆促上阵,身上并无额外的穿戴,袋里也没增添零花的铜板,我每在凄凉和激愤中,侧身于热闹的人群,自负地庆幸自己挣得来的自由。 当时大多演的是京戏。乡下人不能理会,只知道白脸是奸臣,红脸是忠义之士,其他则茫茫然。遇到唱多做少的戏,如鲁迅先生在《社戏》里所描写的坐下来唱个不停的老旦,哪怕扮的是皇帝娘娘,大家都要不耐烦的。记得我看过《逍遥津》,有很长的唱段,以十三个“欺寡人”开句,他唱到五六个“欺寡人”,我已趴在别人的背上睡着了。 看戏也犹如经历人生。许多的故事都在戏场里形成,有的亲人在戏场里走失,有的亲人又在戏场里重见,我自己就有过这么回事。夏天的晒场上和冬天的茶馆里,经常上演江南的小戏滩簧(锡剧),妇幼都很欢迎。看戏也仿佛家常便饭,清唱、表演唱,甚至化装登台的,一律为人们所接受。打动人的不一定是他们的唱和做,而在乎情节。农村的人们每在戏中认定“好有好报,恶有恶报”的人生结局,聊以自慰,也以此慰人,虽然这“精神食粮”有时还有骗人的毒素,他们也乐意喝下这杯酒。 戏目中给人强烈影响的莫过于《珍珠塔》,大凡痛恨“欺贫爱富”的,都是小方卿的同情者,那个“头顶香炉十八斤”的姑妈,更是人们奚落的形象。于是我的老乡之中,挂在口头上的“欺贫爱富”,成了骂人的生活语言。还很难找出一个戏有这么亘古不变的戏剧效果,以至十几年后,我居然靠这个故事,使老乡帮助我逃脱敌人的虎口。四十年后在故乡重看两遍,还感到十分亲切。 有一次在靠近山区的村子里看戏,武打刚刚开场,一些手持铁饼和秤砣的山民,各自认定怀有世仇的对方,闷干了一仗,真是沉默而惊心动魄的一幕,不到半小时,各自走散。台上做戏,台下的观众,只当没有看见。据说这种武斗有打伤甚至打死的,但从未听说有一方告官,也不请吃“讲茶”,只待下回再打。我虽然觉得这样未免野蛮可怕,不过对这些武士的沉毅的战斗作风,常带几分敬意,我认为他们大约是西边高山崇岭中的好汉,并非能在日常生活中遇见。十一岁时进城读书,偶尔路过戏场,却是远远地听,那二胡的悲凉之声和老生凄怆的唱腔,永远留在我的记忆之中,那时我母亲的处境每况愈下,反映在我耳际的,长久是这苍凉的声音。 关于看戏,我的故乡经过几度盛衰以后,1979年春节时,我所见闻的故乡的盛况,仍然是看戏。一场浩劫过去不久,1978年收成又好,春节的那几天,回乡的人们都进了城,扶老携幼之外,还有不少人挎了一篮荸荠,或者掮了一捆甘蔗,一半出卖一半自吃,卖得的钱,买亲友的戏票、馄饨、包子而有余。买戏票也要有窍门,有掮了甘蔗排在前面的,只要买他一支甘蔗,他就可帮你代买两张戏票,真是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看戏的人路上相见,恭贺新禧!也有的喜滋滋地嚷着:“国务院硬叫我们‘遣’(玩)三天的呢。”城中的大路小路,铺满荸荠的皮和甘蔗渣子,我跟着人们转来转去,啃着甘蔗,削着荸荠,踏着皮儿渣儿铺成的路,过着国务院给的假日,喜不自禁了。这年过节从年三十到正月半,硬把人家金坛的锡剧团留在我们县里,唱了半个多月的《珍珠塔》,还是一日两场,当中插放电影。小小的县城,整个像个戏场似的。 此后的两年,我回乡多些,城乡的经济已比较活络,开放的剧目也多,一两月内总有剧团光临;古今中外的电影,跟大城市差不多时间放映,我发现我的老乡几乎天天沉浸在看戏生活中。退休的职工到了该看戏的时候了,“吊城角的(城郊社员)本本戏要看”,上班的年轻人“日里不看夜里看”,小学生是组织来看的。杨家园是我城里的住处,要提这个地名,许多人都弄不清楚,不过一说戏馆子对面的巷子,乡下人也能给你指路。县境内的各大镇市都有戏院,城里已有两个,但城东以养猪出名的张巷大队,城南以修车盈利的唐家大队,都想办个戏馆子。城里最热门的电影一天要演六场,两三天换个节目,不少人有的戏要看五六遍,出场照例啧啧有声:“好看到哉!” 如今文明看戏,无人收票,门口贴着十六个大字:“敞门入场、对号入座、严格清场、违章处理。”潮涌般的人群,一刹时间都肃静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最近上演日本的《吟公主》,虽然有看不懂的,也嫌长,但不声张,只是出了剧场,才听见有人轻轻地说:“两个多钟头,活揉。”有位乡下表兄几天没买着《红楼梦》的票子,终于抱了一只鸡进场,他自言自语地说:站着也是看,两块钱听罚!一只鸡该够了吧! 作为忠实的观众,还有不少可爱动人之处,他们把反映解放前和写“文革”的戏,都称为“苦戏”。老妈妈们进场的时候,会互相查问:“手绢带了几块?”对门的程婆婆看了《卖花姑娘》出来说过:“情愿出两角钱买哭!”在戏场里,当人们泪眼相对的当儿,平时相恶的人也成了知己。对剧中的反动派、坏蛋、“四人帮”之类的人物,人们咬牙切齿地骂着溧阳人使用的语言:“野种!”“贱货!”“贼胚!”溧阳的年轻人也有在电影中趋向时髦的服饰,但真正的恋人,却在《生死恋》中注意大宫雄二“相亲”时的谈话:“只有看见鱼忘记一切的人,才能理解我的工作。”并以此尊重对方工作上的志趣。更有多少有志青年,追慕的是《刑场上的婚礼》中那样诗意的境界。《吉鸿昌》唤起溧阳人自豪的记忆。在这新四军的老家,出过一些视死如归的英雄,也该为他们编一本戏。 我在故乡,也常跟着这熙熙攘攘的人群去看戏,带着手绢,抹着眼泪,更多的是发出纵情的笑声。每当走出场来,看着我的老乡亲爱的脸孔,有时会忽然想到:溧阳人要没有戏看,该怎么办呢?但是看着潮涌的人流,又在向剧场走来,我想就是这些要看戏的人们,将会占领舞台,创造新的戏和看戏的历史。 * * * * * * 人们常说“人生如戏”,也可以反过来说“戏如人生”,所以作者说“看戏也犹如经历人生”。纯朴的乡人并没有接受多少教育,但是他们在戏台上接受伦理纲常,在戏台下感受悲欢离合,戏台就是他们的学堂。 戏曲、电影、电视等是否对你的成长有帮助?是否教你一些人生的道理?同学中交流一下看法。 积累下列词语 消灾避难沾亲带故眼尖心巧家常便饭聊以自慰亘古不变每况愈下喜不自禁42秦腔 秦腔①选自《人民文学》1984年第5期。 贾平凹 山川不同,便风俗区别,风俗区别,便戏剧存异;普天之下人不同貌,剧不同腔,京,豫,晋,越,黄梅,二簧,四川高腔,几十种品类;或问:历史最悠久者,文武最正经者,是非最汹汹者?曰:秦腔也。正如长处和短处一样突出便见其风格,对待秦腔,爱者便爱得要死,恶者便恶得要命。外地人──尤其是自夸于长江流域的纤秀之士──最害怕秦腔的震撼;评论说得婉转的是:唱得有劲,说得直率的是:大喊大叫。于是,便有柔弱女子,常在戏台下以绒堵耳,又或在平日教训某人:你要不怎么怎么样,今晚让你去看秦腔!秦腔成了惩罚的代名词。所以,别的剧种可以各省走动,惟秦腔则如秦人一样,死不离窝;严重的乡土观念,也使其离不了窝:可能还在西北几个地方变腔走调的有些市场,却绝对冲不出往东南而去的潼关呢。 但是,几百年来,秦腔却没有被淘汰,被沉沦,这使多少人大惑而不得其解。其解是有的,就在陕西这块土地上。如果是一个南方人,坐车轰轰隆隆往北走,渡过黄河,进入西岸,八百里秦川大地,原来竟是:一抹黄褐的平原;辽阔的地平线上,一处一处用木椽夹打成一尺多宽墙的土屋,粗笨而庄重;冲天而起的白杨,苦楝,紫槐,枝杆粗壮如桶,叶却小似铜钱,迎风正反翻覆……你立即就会明白了:这里的地理构造竟与秦腔的旋律惟妙惟肖的一统!再去接触一下秦人吧,活脱脱的一群秦始皇兵马俑的复出:高个,浓眉,眼和眼间隔略远,手和脚一样粗大,上身又稍稍见长于下身。当他们背着沉重的三角形状的犁铧,赶着山包一样团块组合式的秦川公牛,端着脑袋般大小的耀州瓷碗,蹲在立的卧的石磙子碌碡上吃着羊肉泡馍,你不禁又要改变起世界观了:啊,这是块多么空旷而实在的土地,在这块土地摸爬滚打的人群是多么“二楞”的民众!那晚霞烧起的黄昏里,落日在地平线上欲去不去的痛苦的妊娠,五里一村,十里一镇,高音喇叭里传播的秦腔互相交织,冲撞,这秦腔原来是秦川的天籁,地籁,人籁的共鸣啊!于此,你不渐渐感觉到了南方戏剧的秀而无骨吗?不深深地懂得秦腔为什么形成和存在而占却时间、空间的位置吗? 八百里秦川,以西安为界,咸阳,兴平,武功,周至,凤翔,长武,岐山,宝鸡,两个专区几十个县为西府,三原,泾阳,高陵,户县,合阳,大荔,韩城,白水,一个专区十几个县为东府。秦腔,就源于西府。在西府,民性敦厚,说话多用去声,一律咬字沉重,对话如吵架一样,哭丧又一呼三叹,呼喊远人更是特殊:前声拖十二分地长,末了方极快地道出内容。声韵的发展,会使远道喊人的人都从此有了唱秦腔的天才,老一辈的能唱,小一辈的能唱,男的能唱,女的能唱;唱秦腔成了做人最体面的事,任何一个乡下男女,只有唱秦腔,才有出人头地的可能,大凡有出息的,是个人才的,哪一个未曾登过台,起码不能吼一阵乱弹呢! 农民是世上最劳苦的人,尤其是在这块平原上,生时落草在黄土炕上,死了被埋在黄土堆下;秦腔是他们大苦中的大乐,当老牛木牵疙瘩绳,在田野已经累得筋疲力尽,立在犁沟里大喊大叫来一段秦腔,那心胸肺腑,关关节节的困乏便一尽儿涤荡净了。秦腔于他们,是和“西凤”白酒,长线辣子,大叶卷烟,羊肉泡馍一样成为生命的五大要素之一。若与那些年长的农民聊起来,他们想象的伟大的共产主义生活,首先便是这五大要素。他们有的是吃不完的粮食,他们缺的是高超的艺术享受,他们教育自己的子女,不会是那些文豪们讲的,幼年不是祖母讲着动人的美丽的童话,而是一字一板传授着秦腔。他们大都不识字,但却出奇地能一本一本整套背诵出剧本,虽然那常常是之乎者也的字眼从那一圈胡子的嘴里吐出来十分别扭。有了秦腔,生活便有了乐趣,高兴了,唱“快板”,高兴得是被烈性炸药爆炸了一样,要把整个身心粉碎在天空!痛苦了,唱“慢板”,揪心裂肠的唱腔却表现了多么有情有味的美来,美给了别人的享受,美也熨平了自己心中愁苦的皱纹。当他们在收获时节的土场上,在月在中天的庄院里大吼大叫唱起来的时候,那种难以想象的狂喜,激动,雄壮,与那些献身于诗歌的文人,与那些有吃有穿却总感空虚的都市人相比,常说的什么伟大的永恒的爱情是多么渺小、有限和虚弱啊! 我曾经在西府走动了两个秋冬,所到之处,村村都有戏班,人人都会清唱。在黎明或者黄昏的时分,一个人独自到田野里去,远远看着天幕下一个一个山包一样隆起的十三个朝代帝王的陵墓,细细辨认着田埂上,荒草中那一截一截汉唐时期石碑上的残字,高高的土屋上的窗口里就飘出一阵冗长的二胡声,几声雄壮的秦腔叫板,我就痴呆了,感觉到那村口的土尖里,一头叫驴的打滚是那么有力,猛然发现了自己心胸中一股强硬的气魄随同着胳膊上的肌肉疙瘩一起产生了。 每到农闲的夜里,村里就常听到几声锣响:戏班排演开始了。演员们都集合起来,到那古寺庙里去。吹,拉,弹,奏,翻,打,念,唱,提袍甩袖,吹胡瞪眼,古寺庙成了古今真乐府,天地大梨园,导演是老一辈演员,享有绝对权威,演员是一家几口,夫妻同台,父子同台,公公儿媳也同台。按秦川的风俗:父和子不能不有其序,爷和孙却可以无道,弟与哥嫂可以嬉闹无常,兄与弟媳则无正事不能多言。但是,一到台上,秦腔面前人人平等,兄可以拜弟媳为帅为将,子可以将老父绳绑索捆。寺庙里有窗无扇,屋梁上蛛丝结网,夏天蚊虫飞来,成团成团在头上旋转,熏蚊草就墙角燃起,一声唱腔一声咳嗽。冬天里四面透风,柳木疙瘩火当中架起,一出场一脸正经,一下场凑近火堆,热了前怀,凉了后背。排演到什么时候,什么时候都有观众,有抱着二尺长的烟袋的老者,有凳子高、桌子高趴满窗台的孩子。庙里一个跟斗未翻起,窗外就哇地一声叫倒好,演员出来骂一声:谁说不好的滚蛋!他们抓住窗台死不滚去,倒要连声讨好:翻得好!翻得好!更有殷勤的,跑回来偷拿了红薯、土豆,在火堆里煨熟给演员作夜餐,赚得进屋里有一个安全位置。排演到三更鸡叫,月儿偏西,演员们散了,孩子们还围了火堆弯腰踢腿,学那一招一式。 一出戏排成了,一人传出,全村振奋,扳着指头盼那上演日期。一年十二月,正月元宵日,二月龙抬头,三月三,四月四,五月五日过端午,六月六晒丝绸,七月过半,八月中秋,九月初九,十月一日,再是那腊月五豆,腊八,二十三……月月有节,三月一会,那戏必是上演的。戏台是全村人的共同的事业,宁肯少吃少穿也要筹资积款,买上好的木石,请高强的工匠来修筑。村子富不富,就比这戏台阔不阔。一演出,半下午人就扛凳子去占地位了,未等戏开,台下坐的、站的人头攒拥,台两边阶上立的卧的是一群玩童。那锣鼓就叮叮咣咣地闹台,似乎整个世界要天翻地覆了。各类小吃趁机摆开,一个食摊上一盏马灯,花生,瓜子,糖果,烟卷,油茶,麻花,烧鸡,煎饼,长一声短一声叫卖不绝。锣鼓还在一声儿敲打,大幕只是不拉,演员偶尔从幕边往下望望,下边就喊:开演呀,场子都满了!幕布放下,只说就要出场了,却又叮叮咣咣不停。台下就乱了,后边的喊前边的坐下,前边的喊后边的为什么不说最前边的立着;场外的大声叫着亲朋子女名字,问有坐处没有,场内的锐声回应快进来;有要吃煎饼的喊熟人去买一个,熟人买了站在场外一扬手,“日”地一声隔人头甩去,不偏不倚目标正好;左边的喊右边的踩了他的脚,右边的叫左边的挤了他的腰,一个说:狗年快完了,你还叫啥哩?一个说:猪年还没到,你便攻开了!言语伤人,动了手脚;外边的趁机而入,一时四边向里挤,里边向外扛,人的旋涡涌起,如四月的麦田起风,根儿不动,头身一会儿倒西,一会儿倒东,喊声,骂声,哭声一片;有拼命挤将出来的,一出来方觉世界偌大,身体胖肿,但差不多却光了脚,乱了头发。大幕又一挑,站出戏班头儿,大声叫喊要维持秩序,立即就跳出一个两个所谓“二干子”人物来。这类人物多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却十二分忠诚于秦腔,此时便拿了树条儿,哪里人挤,哪里打去,如凶神恶煞一般。人人恨骂这些人,人人又都盼有这些人,叫他们是秦腔宪兵。宪兵者越发忠于职责,虽然彻夜不得看戏,但大家一夜满足了,他们也就满足了一夜。 终于台上锣鼓停了,大幕拉开,角色出场。但不管男的女的,出来偏不面对观众,一律背身掩面,女的就碎步后移,水上漂一样,台下就叫:瞧那腰身,那肩头,一身的戏哟!是男的就摇那帽翎,一会双摇,一会单摇,一边上下飞闪,一边纹丝不动,台下便叫:绝了!绝了!等到那角色儿猛一转身,头一高扬,一声高叫,声如炸雷豁啷啷直从人们头顶碾过,全场一个冷颤,从头到脚,每一个手指尖儿,每一根头发梢儿都麻酥酥的了。如果是演《救裴生》,那慧娘站在台中往下蹲,慢慢地,慢慢地,慧娘蹲下去了,全场人头也矬下去了半尺,等那慧娘往起站,慢慢地,慢慢地,慧娘站起来了,全场人的脖子也全拉长了起来。他们不喜欢看生戏,最欢迎看熟戏,那一腔一调都晓得,哪个演员唱得好,就摇头晃脑跟着唱,哪个演员走了调,台下就有人要纠正。说穿了,看秦腔不为求新鲜,他们只图过过瘾。 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的环境,这样的气氛,面对着这样的观众,秦腔是最逞能的。它的艺术的享受,是和拥挤而存在,是有力气而获得的。如果是冬天,那风在刮着,像刀子一样,如果是夏天,人窝里热得如蒸笼一般,但只要不是大雪,冰雹,暴雨,台下的人是不肯撤场的。最可贵的是那些老一辈的秦腔迷,他们没有力气挤在台下,也没有好眼力看清演员,却一溜一排地蹲在戏台两侧的墙根,吸着草烟,慢慢将唱腔品赏。一声叫板,便可以使他们坠入艺术之宫,“听了秦腔,肉酒不香”,他们是体会得最深。那些大一点的,脾性野一点的孩子,却占领了戏场周围所有的高空,杨树上,柳树上,槐树上,一个枝杈一个人。他们常常乐而忘了险境,双手鼓掌时竟从树杈上掉下来,掉下来自不会损伤,因为树下是无数的人头,只是招致一顿臭骂罢了。更有一些爬在了场边的麦秸集上,夏天四面来风,好不凉快,冬日就趴个草洞,将身子缩进去,露一个脑袋。也正是有闲阶级享受不了秦腔吧,他们常就瞌睡了,一觉醒来,月在西天,戏毕人散,只好苦笑一声悄然没声儿地溜下来回家敲门去了。 当然,一次秦腔演出,是一次演员亮相,也是一次演员受村人评论的考场。每每角色一出场,台下就一片嘁嘁喳喳,这是谁的儿子,谁的女子,谁家的媳妇,娘家何处?于是乎,谁有出息,谁没能耐,一下子就有了定论。有好多外村的人来提亲说媒,总是就在这个时候进行。据说有一媒人将一女子引到台下,相亲台上一个男演员,事先夸口这男的如何俊样,如何能干,但戏演了过半,那男的还未出场,后来终于出来,是个国民党的伪兵,还持枪未走到中台,扮游击队长的演员挥枪一指,“叭”地一声,那伪兵就倒地而死,爬着钻进了后幕。那女子当下哼了一声,闭了嘴,一场亲事自然了了。这是喜中之悲一例。据说还有一例,一个老头在脖子上架了孙孙去看戏,孙孙吵着要回家,老头好说好劝只是不忍半场而去,便破费买了半斤花生,他眼盯着台上,手在下边剥花生,然后一颗一颗扬手喂到孙孙嘴里,但喂着喂着,竟将一颗塞进孙孙鼻孔,吐不出,咽不下,口鼻出血,连夜送到医院动手术,花去了七十元钱。但是,以秦腔引喜的事却不计其数。每个村里,总会有那么个老汉,夜里看戏,第二天必是头一个起床往戏台下跑。戏台下一片石头,砖头,一堆堆瓜子皮,糖果纸,烟屁股,他掀掀这块石头,踢踢那堆尘土,少不了要捡到一角两角甚至三元四元钱币来,或者一只鞋,或者一条手帕。这是村里钻刁人干的营生,而馋嘴的孩子们有的则夜里趁各家锁门之机,去地里摘那香瓜来吃,去谁家院里将桃杏装在背心兜里回来分红。自然少不了有那些青春妙龄的少男少女,则往往在台下混乱之中眼送秋波,或者就悄悄退出,相依相偎到黑黑的渠畔树林子里去了…… 秦腔在这块土地上,有着神圣的不可动摇的基础。凡是到这些村庄去下乡,到这些人家去做客,他们最高级的接待是陪着看一场秦腔,实在不逢年过节,他们就会要合家唱一会乱弹,你只能点头称好,不能耻笑,甚至不能有一点不入神的表示。他们一生最崇敬的只有两种人,一是国家领导人,一是当地的秦腔名角。既是在任何地方,这些名角没有在场,只要发现了名角的父母,去商店买油是不必排队的,进饭馆吃饭是会有座位的,就是在半路上挡车,只要喊一声:我是某某的什么,司机也便要嘎地停车。但是,谁要侮辱一下秦腔,他们要争死争活地和你论理,以至大打出手,永远使你记住教训。每每村里过红白丧喜之事,那必是要包一台秦腔的,生儿以秦腔迎接,送葬以秦腔致哀,似乎这个人生的世界,就是秦腔的舞台,人只要在舞台上,生,旦,净,丑,才各显了真性,恶的夸张其丑,善的凸现其美,善使他们获得了美的教育,恶的也使丑里化作了美的艺术。 广漠旷远的八百里秦川,只有这秦腔,也只能有这秦腔,八百里秦川的劳作农民只有也只能有这秦腔使他们喜怒哀乐。秦人自古是大苦大乐之民众,他们的家乡交响乐除了大喊大叫的秦腔还能有别的吗? * * * * * * 八百里秦川,既有秦汉唐如日中天的辉煌,也有近代无可奈何的败落。千千万万的秦人,承载了这许许多多大喜大悲,他们以“大喊大叫”高亢激昂的曲调,宣泄着心中的情绪。秦腔与他们生死与共,这才是真正的艺术。听听秦腔吧,它会让你热血沸腾的。 阅读文章,看看作者是怎样描写三秦之民对秦腔的迷恋,这种迷恋反映了怎样的民风,秦腔又是怎样体现了秦人豪迈、激越、质朴的性格的。 积累下列词语 活脱脱死不离窝变腔走调揪心裂肠摇头晃脑 【有关资料】 秦腔是西北地区主要的地方戏曲之一,它是在陕西关中地区生长起来的。周代以来,关中地区就被称为“秦”,秦腔由此而得名。秦腔是我国一个古老的剧种,大约于明代在陕、甘一带的民歌基础上形成,发展过程中受到昆腔、弋阳腔、青阳腔等剧种的影响,到了清朝,得到了蓬勃发展,广泛流传到山西、山东、河南、河北等省。秦腔在发展过程中,因地域不同而演变为三路:东路秦腔,即同州梆子;西路秦腔,即西府梆子;中路秦腔,即西安梆子。秦腔本来是陕西各路梆子的总称,后来习惯地指西安秦腔。它兼有各路秦腔之长处,流行于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一带。因以枣木梆子为击节乐器,又叫“梆子腔”,因以梆击节时发出“恍恍”声,俗称“桄桄子”。秦腔创造了我国戏曲音乐中板式变化的结构方法,是我国戏曲音乐中最早的板腔体声腔,也是梆子腔(乱弹)系统的代表剧种。现在北方几省的梆子戏虽然风格与秦腔很不相同,但在音调和伴奏上都保持着共同的特征。 秦腔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它的唱腔,用宽音大嗓,直起直落,给人以高亢激越、粗犷朴实之感。在曲调上有“欢音”和“苦音”之分;在板式上主要有慢板、尖板、滚板、摇板、代板等五种,唱腔音乐丰富多彩、优美动人;在表演上,朴实热烈,富有夸张性,生活气息浓厚,并有喷火、跌扑、耍髯口等多种特技。 秦腔所演的剧目数以万计,因时代久远,佚散颇多,据现在统计存约三千多个,多是取材于“列国”“三国”“杨家将”“说岳”等小说中的英雄传奇或悲剧故事,也有神话、民间故事和各种公案戏。 !!!!!!!!!!!!!!!!!!!!!!!!!!! 生活雅趣43下棋生活雅趣 下棋①选自《雅舍小品选》(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8年版)。梁实秋(1903—1987),浙江余杭人,现代文艺理论家、散文家、文学翻译家。 梁实秋 有一种人我最不喜欢和他下棋,那便是太有涵养的人。杀死他一大块,或是抽了他一个车,他神色自若,不动火,不生气,好像是无关痛痒,使得你觉得索然寡味。君子无所争,下棋却是要争的。当你给对方一个严重威胁的时候,对方的头上青筋暴露,黄豆般的汗珠一颗颗地在额上陈列出来,或哭丧着脸作惨笑,或咕嘟着嘴作吃屎状,或抓耳挠腮,或大叫一声,或长吁短叹,或自怨自艾口中念念有词,或一串串地噎嗝打个不休,或红头涨脸如关公,种种现象,不一而足,这时节你“行有余力”便可以点起一支烟,或啜一碗茶,静静地欣赏对方的苦闷的象征。我想猎人困逐一只野兔的时候,其愉快大概略相仿佛。因此我悟出一点道理,和人下棋的时候,如果有机会使对方受窘,当然无所不用其极,如果被对方所窘,便努力作出不介意状,因为既不能积极地给对方以苦痛,只好消极地减少对方的乐趣。 自古博弈并称,全是属于赌的一类,而且只是比“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略胜一筹而已。不过弈虽小术,亦可以观人,相传有慢性人,见对方走当头炮,便左思右想,不知是跳左边的马好,还是跳右边的马好,想了半个钟头而迟迟不决,急得对方拱手认输。是有这样的慢性人,每一着都要考虑,而且是加慢的考虑,我常想这种人如加入龟兔竞赛,也必定可以获胜。也有性急的人,下棋如赛跑,劈劈拍拍,草草了事,这仍就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一贯作风。下棋不能无争,争的范围有大有小,有斤斤计较而因小失大者,有不拘小节而眼观全局者,有短兵相接作生死斗者,有各自为战而旗鼓相当者,有赶尽杀绝一步不让者,有好勇斗狠同归于尽者,有一面下棋一面诮骂者,但最不幸的是争的范围超出了棋盘,而拳足交加。有下象棋者,久而无声音,排闼视之,阒不见人,原来他们是在门后角里扭做一团,一个人骑在另一个人的身上,在他的口里挖车呢。被挖者不敢出声,出声则口张,口张则车被挖回,挖回则必悔棋,悔棋则不得胜,这种认真的态度憨得可爱。我曾见过二人手谈,起先是坐着,神情潇洒,望之如神仙中人,俄而棋势吃紧,两人都站起来了,剑拔弩张,如斗鹌鹑,最后到了生死关头,两个人跳到桌上去了! 笠翁①〔笠翁〕即李渔(1611—1679),字笠翁,清初戏曲家,著有戏曲论著《闲情偶寄》。《闲情偶寄》说弈棋不如观棋,因观者无得失心,观棋是有趣的事,如看斗牛、斗鸡、斗蟋蟀一般,但是观棋也有难过处,观棋不语是一种痛苦。喉间硬是痒得出奇,思一吐为快。看见一个人要入陷阱而不作声是几乎不可能的事,如果说得中肯,其中一个人要厌恨你,暗暗地骂一声“多嘴驴!”另一个人也不感激你,心想“难道我还不晓得这样走!”如果说得不中肯,两个人要一齐嗤之以鼻,“无见识奴!”如果根本不说,憋在心里,受病。所以有人于挨了一个耳光之后还要抚着热辣辣的嘴巴大呼“要抽车,要抽车!” 下棋只是为了消遣,其所以能使这样多人嗜此不疲者,是因为它颇合于人类好斗的本能,这是一种“斗智不斗力”的游戏。所以瓜棚豆架之下,与世无争的村夫野老不免一枰相对,消此永昼;闹市茶寮之中,常有有闲阶级的人士下棋消遣,“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此有涯之生?”宦海里翻过身最后退隐东山的大人先生们,髀肉复生,而英雄无用武之地,也只好闲来对弈,了此残生,下棋全是“剩余精力”的发泄。人总是要斗的,总是要勾心斗角地和人争逐的。与其和人争权夺利,还不如在棋盘上多占几个官,与其招摇撞骗,还不如在棋盘上抽上一车。宋人笔记曾载有一段故事:“李讷仆射,性卞急,酷好弈棋,每下子安详,极于宽缓,往往躁怒作,家人辈则密以弈具陈于前,讷睹,便忻然改容,以取其子布弄,都忘其恚矣。”(南部新书)下棋,有没有这样陶冶性情之功,我不敢说,不过有人下起棋来确实是把性命都可置诸度外。我有两个朋友下棋,警报作,不动声色,俄而弹落,棋子被震得在盘上跳荡,屋瓦乱飞,其中一位棋瘾较小者变色而起,被对方一把拉住:“你走!那就算是你输了”。此公深得棋中之趣。 * * * * * * 下棋,可以说是全民运动,街头巷尾,老少咸与。争吵者有之,安闲者有之。逞好胜争强之心,露率真天然之情。可以说棋中乐趣无穷,你有过这样的体验吗? 作者在文章开头便说,他不喜欢和“太有涵养的人”下棋,为什么呢?作者所说的下棋的情趣是什么呢? 阅读下面贾平凹的《弈人》,说说它与课文对下棋者和观棋者描写的异同。 积累下列词语 无关痛痒自怨自艾略胜一筹拱手认输不拘小节短兵相接 赶尽杀绝剑拔弩张与世无争招摇撞骗 【有关资料】 一般人下棋,下下也就罢了,而十有三四者为棋迷。一日不下瘾发,二日不下手痒,三日不下肉酒无味,四五日不下则坐卧不宁。所以以单位组织的比赛项目最多,以个人名义邀请的更多。还有最多更多的是以棋会友,夜半三更辗转不眠,提了棋袋去敲某某门的。于是被访者披衣而起,挑灯夜战。若那家妇人贤惠,便可怜得彻夜被当当棋子惊动,被腾腾香烟毒雾熏蒸;若是泼悍角色,弈者就到厨房去,或蹴或趴,一边落子一边点烟,有将胡子烧焦了的,有将烟拿反,火红的烟头塞入口里的。相传五十年代初,有一对弈者,因言论反动双双划为右派遣返原籍,自此沦落天涯。二十四年后甲平反回城,得悉乙也平反回城,甲便提了棋袋去乙家拜见,相见就对弈一个通宵。 对弈者也还罢了,最不可理解的是观弈的,在城市,如北京、上海,何等的大世界,或如偏远窄小的西宁、拉萨,夜一降临,街上行人稀少,那路灯杆下必有一摊一摊围观下棋的。他们是些有家不归之人,亲善妻子儿女不如亲善棋盘棋子,借公家的不掏电费的路灯,借夜晚不扣工资的时间,大摆擂台。围观的一律伸长脖子,(所以中国长脖子的人多!)双目圆睁,嘶声叫嚷着自己的见解。弈者每走一步妙着,锐声叫好,若一步走坏,懊丧连天,都企图垂帘听政,但往往弈者仰头看看,看见的都是长脖颈上的大喉结,没有不上下活动的,大小红嘴白牙,皆在开合,唾沫就乱雨飞溅,于是笑笑,坚不听从。不听则骂:臭棋!骂臭棋,弈者不应,大将风范,应者则是别的观弈人,双方就各持己见,否定,否定之否定,最后变脸失色,口出秽言,大打出手。西安有一中年人,夜里孩子有病,妇人让去医院开药,路过棋摊,心里说:不看不看,脚却将至,不禁看了一眼,恰棋正走到难处,他就开始指点,但指点不被采纳反被观弈者所讥,双双打了起来,口鼻出血。结果,医院是去了,看病的不是儿子而是他。 (摘自贾平凹《弈人》)44五味 五味①选自《汪曾祺全集》第5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汪曾祺(1920—1997),江苏高邮人,现当代作家。 汪曾祺 山西人真能吃醋!几个山西人在北京下饭馆,坐定之后,还没有点菜,先把醋瓶子拿过来,每人喝了三调羹醋。邻座的客人直瞪眼。有一年我到太原去,快过春节了。别处过春节,都供应一点好酒,太原的油盐店却都贴出一个条子:“供应老陈醋,每户一斤。”这在山西人是大事。 山西人还爱吃酸菜,雁北尤甚。什么都拿来酸,除了萝卜白菜,还包括杨树叶子,榆树钱儿。有人来给姑娘说亲,当妈的先问,那家有几口酸菜缸。酸菜缸多,说明家底子厚。 辽宁人爱吃酸菜白肉火锅。 北京人吃羊肉酸菜汤下杂面。 福建人、广西人爱吃酸笋。我和贾平凹在南宁,不爱吃招待所的饭,到外面瞎吃。平凹一进门,就叫:“老友面!”“老友面”者,酸笋肉丝氽汤〔氽(cuān)汤〕一种烹调方法,将食物放在开水里稍微煮一下。下面也,不知道为什么叫做“老友”。 傣族人也爱吃酸。酸笋炖鸡是名菜。 延庆山里夏天爱吃酸饭。把好好的饭焐酸了,用井拔凉水一和,呼呼地就下去了三碗。 都说苏州菜甜,其实苏州菜只是淡,真正甜的是无锡。无锡炒鳝糊放那么多糖!包子的肉馅里也放很多糖,没法吃! 四川夹沙肉用大片肥猪肉夹了洗沙蒸,广西芋头扣肉用大片肥猪肉夹芋泥蒸,都极甜,很好吃,但我最多只能吃两片。 广东人爱吃甜食。昆明金碧路有一家广东人开的甜品店,卖芝麻糊、绿豆沙,广东同学趋之若鹜。“番薯糖水”即用白薯切块熬的汤,这有什么好喝的呢?广东同学曰:“好!” 北方人不是不爱吃甜,只是过去糖难得。我家曾有老保姆,正定乡下人,六十多岁了。她还有个婆婆,八十几岁。她有一次要回乡探亲,临行称了两斤白糖,说她的婆婆就爱喝个白糖水。 北京人很保守,过去不知苦瓜为何物,近年有人学会吃了。菜农也有种的了。农贸市场上有很好的苦瓜卖,属于“细菜”,价颇昂。 北京人过去不吃蕹菜①〔蕹(wèng)菜〕草本植物,嫩茎叶可做蔬菜,又叫空心菜。,不吃木耳菜,近年也有人爱吃了。 北京人在口味上开放了! 北京人过去就知道吃大白菜。由此可见,大白菜主义是可以被打倒的。 北方人初春吃苣荬①〔苣荬(qǔ mǎi)〕北方野菜,春天长出的嫩茎叶可吃。菜。苣荬菜分甜荬、苦荬,苦荬相当的苦。 有一个贵州的年轻女演员上我们剧团学戏,她的妈妈不远迢迢给她寄来一包东西,是“择耳根”,或名“则尔根”,即鱼腥草。她让我尝了几根。这是什么东西?苦,倒不要紧,它有一股强烈的生鱼腥味,实在招架不了! 剧团有一干部,是写字幕的,有时也管杂务。此人是个吃辣的专家。他每天中午饭不吃菜,吃辣椒下饭。全国各地的,少数民族的,各种辣椒,他都千方百计地弄来吃。剧团到上海演出,他帮助搞伙食,这下好,不会缺辣椒吃。原以为上海辣椒不好买,他下车第二天就找到一家专卖各种辣椒的铺子。上海人有一些是能吃辣的。 我的吃辣是在昆明练出来的,曾跟几个贵州同学在一起用青辣椒在火上烧烧,蘸盐水下酒。平生所吃辣椒之多矣,什么朝天椒、野山椒,都不在话下。我吃过最辣的辣椒是在越南。1947年,由越南转道往上海,在海防街头吃牛肉粉,牛肉极嫩,汤极鲜,辣椒极辣,一碗汤粉,放三四丝辣椒就辣得不行。这种辣椒的颜色是橘黄色的。在川北,听说有一种辣椒本身不能吃,用一根线吊在灶上,汤做得了,把辣椒在汤里涮涮,就辣得不得了。云南佧佤族有一种辣椒,叫“涮涮辣”,与川北吊在灶上的辣椒大概不相上下。 四川不能说是最能吃辣的省份,川菜的特点是辣且麻──搁很多花椒。四川的小面馆的墙壁上黑漆大书三个字:麻辣烫。麻婆豆腐、干煸牛肉丝、棒棒鸡……不放花椒不行。花椒得是川椒,捣碎,菜做好了,最后再放。 周作人说他的家乡整年吃咸极了的咸菜和咸极了的咸鱼,浙东人确实吃得很咸。有个同学,是台州人,到铺子里吃包子,掰开包子就往里倒酱油。口味的咸淡和地域是有关系的。北京人说南甜北咸东辣西酸,大体不错。河北、东北人口重,福建菜多很淡。但这与个人的性格习惯也有关。湖北菜并不咸,但闻一多先生却嫌云南蒙自的菜太淡。 中国人过去对吃盐很讲究,如桃花盐、水晶盐,“吴盐胜雪”,现在则全国都吃再制精盐。只有四川人腌咸菜还坚持用自贡产的井盐。 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什么国家的人爱吃臭。 过去上海、南京、汉口都卖油炸臭豆腐干。长沙火宫殿①〔火宫殿〕饭店名。的臭豆腐因为一个大人物年轻时常吃而出名。这位大人物后来还去吃过,说了一句话:“火宫殿的臭豆腐还是好吃。”“文化大革命”中火宫殿的影壁上就出现了两行大字: 最高指示: 火宫殿的臭豆腐还是好吃。 我们一个同志到南京出差,他的爱人是南京人,嘱咐他带一点臭豆腐干回来。他千方百计,居然办到了。带到火车上,引起一车厢的人强烈抗议。 除豆腐干外,面筋、百叶(千张)皆可臭。蔬菜里的莴苣①〔莴苣(wōjù)〕草本植物,茎和叶子是普通蔬菜。、冬瓜、豇豆皆可臭。冬笋的老根咬不动,切下来随手就扔进臭坛子里。──我们那里很多人家都有个臭坛子,一坛子“臭卤”。腌芥菜挤下的汁放几天即成“臭卤”。臭物中最特殊的是臭苋菜〔苋(xiàn)菜〕草本植物,茎和叶子是普通蔬菜。杆。苋菜长老了,主茎可粗如拇指,高三四尺,截成二寸许小段,入臭坛。臭熟后,外皮是硬的,里面的芯成果冻状。噙住一头,一吸,芯肉即入口中。这是佐粥的无上妙品。我们那里叫做“苋菜秸子”,湖南人谓之“苋菜咕”,因为吸起来“咕”的一声。 北京人说的臭豆腐指臭豆腐乳。过去是小贩沿街叫卖的: “臭豆腐,酱豆腐,王致和的臭豆腐。”臭豆腐就贴饼子,熬一锅虾米皮白菜汤,好饭!现在王致和的臭豆腐用很大的玻璃方瓶装,很不方便,一瓶一百块,得很长时间才能吃完,而且卖得很贵,成了奢侈品。我很希望这种包装能改进,一器装五块足矣。 我在美国吃过最臭的“气死”(干酪),洋人多闻之掩鼻,对我说起来实在没有什么,比臭豆腐差远了。 甚矣,中国人口味之杂也,敢说堪为世界之冠。 * * * * * * 中国地广人多,各民族聚居,风俗不—,口味各异。作者凭着他丰富的人生见识、深入的饮食体验和本色的语言,向我们介绍了中华大地多样的饮食文化。看起来东拉西扯,但有一根线贯穿起来,这根线是什么?表面上只是谈吃,但有深意包含其中,有什么深意? 也谈谈你家乡的“味”吧!45喝茶 喝茶①选自《苏雪林散文选集》(百花文艺出版社1988年版)。 苏雪林 读徐志摩先生会见哈代〔哈代(1840—1928)〕英国诗人、小说家。记,中间有一句道:“老头真刻啬,连茶都不教人喝一盏……”这话我知道徐先生是在开玩笑,因他在外国甚久,应知外国人宾主初次相见,没有请喝茶的习惯。 西人喝茶是当咖啡的,一天不过一次的,或于饭后,或于午倦的时候,余是口渴,仅饮气蒸冷水,不像中国人将壶泡着茶整天喝它,他们初次见面,谈话而已,也不像中国人定要仆人捧出两杯茶来,才算敬客之道。这是中西习惯不同之处,无所谓优劣,我所连带要说的,是外国人对于应酬的经济。 我仅到过法国,来讲一点法国人的应酬罢,法人禀受高庐民族遗风,对于“款客之道”(Hospitalite)素来注重,但他们的应酬,都是经过艺术化的,以情趣为主,物质为轻,平常酬酢,不必花费什么钱财,而能尽交际之乐。 中国人朋友相见不久,便要请上馆子吃饭,法人以请吃饭为大事,非至亲好友,不大举行,而且也不大上馆子,家中日常蔬菜外添设一两样便算请了客。至于普通请客,就是“喝茶”(Ptendre authe)了。每次茶点之费不过合华币一元,然而可同时请四五客。初交不请,一定要等相见三四次,友谊渐熟之后再请。他们无论男女自小养成一种口才,对客之际,清言娓娓,诙谐杂出,或纵谈文艺,或叙述故事,或玩弄乐器,或披阅名画,口讲指画,兴会淋漓,令人乐而忘倦,其关于国家社会不得意的问题,从不在这个时候提起。他们应酬的宗旨,本要使客尽欢,若弄得满座欷,有何趣味呢? 法人无故不送人礼物,送亦不过鲜花一束,新书一卷而已,而且亦必有往有来,借以互酬雅意。中国人不知他们习惯,每每以贵重礼物相送,不但不能结好,反而引猜嫌。我有一个同学,他有一个法友,是书铺的主人,平日代他搜罗旧书,或报告新出版著作的消息,甚为尽心,这位同学便送他一个中国古瓷花瓶,谁知竟将他弄得大不自在了,以后相见虽照常亲热,而神宇之间,颇为勉强,则因为他们素不讲究送礼,忽见人送值钱的东西,便疑心人将大有求于他的缘故。 人生在世,不能没有亲朋的往来,有之则应酬原所不免,但应酬本旨在增加交际间的乐趣,使人快乐,也要使自己快乐;若为应酬而弄得财力两亏,疲于奔命,那就大大的无谓了。 中国是以应酬为最重要的国家,而百分之九十九的应酬都是无谓。朋友虽无真实的感情,亦必以酒肉相征逐,婚丧呀,做寿呀,生日呀,小孩出世呀,初次见面呀,礼物绝不可少,而以政界应酬为最多。我有一个本家在北京做官,每年薪俸不过二千余元,而应酬要占去八九百元。虽说我送了人家的礼,人家也送我的礼,但现钱可以买各项东西,礼物不能变出现钱来。这种应酬,等于拿金钱互相抛掷,究竟有什么意思呢?而在应酬太繁,不能维持生活,不免要于正当收入之外想其他方法,中国官吏寡廉鲜耻,祸国殃民之种种,不能说与应酬无关。 * * * * * * 中国是茶的国度,喝茶不仅自娱,也是应酬的重要手段,其中也有着丰富的文化意味。作者由中国人喝茶的习惯生发开来,对比中外文化风俗的不同,有感而发,自有独到的见解。我们现在生活在各种文明不断碰撞的时代,你是否也有某些感触呢? 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人在文化、习俗上有很多差异,把你了解的情况向同学说说。 【有关资料】 我国是世界上种茶、制茶、饮茶最早的国家。传说“农尝百草,日遇七十二毒,得茶而解”。如以神农时代开始算起,在中国,茶的发现和利用始于原始母系氏族社会,距今大约有五六千年的历史了。茶树原产于中国的西南部,云南等地至今仍生存着树龄达千年以上的野生大茶树。四川、湖北一带的古代巴蜀地区据历史的记载是中华茶文化的发祥地。从唐代、宋代至元、明、清时期,茶叶生产区域不断扩大,茶文化不断发展,并逐渐传播至世界各地。茶,这一古老的饮料,为人类的文明与进步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最初茶被称为“苦茶”,作为一种中药材用于治病,后来经长期实践经验积累,人们逐渐认识到茶不仅仅可入药,而且是一种气味芳香、提神解渴的上好饮料,于是,种茶、饮茶,渐成习惯。到三国时期,江南一带饮茶已蔚成风气。魏晋南北朝时,饮茶被用来待客。唐朝时开始出现茶馆,陆羽写了第一部论茶专著《茶经》,他因此被誉为“茶圣”。到宋元时期制茶技艺明显提高,名茶品种已有数十种之多。饮茶方法也开始革新,渐与今人饮茶方法接近。 中国是茶的故乡,中国的制茶、饮茶技艺形成了一种独具风格的茶文化。现在茶已经在全世界五十多个国家中扎下了根,茶叶已经成为风靡世界的三大无酒精饮料之一。挑战太空46我能,你也能(节选)挑战太空 我能,你也能①选自《我能,你也能》(湖南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节选) 王赣骏 1985年4月29日,这一天我成了第一个飞上太空的中国人。 在巨大的红火浓烟中,航天飞机缓缓离地升起,强猛的引擎隆隆作响,我可以感觉到引擎往上冲刺的巨大力量。我们已经上路了。有人轻声赞叹:“哈利路亚!”我走上了多年梦寐以求“零地心引力”的旅途。 加速愈来愈厉害,人愈往椅子里陷进去,我感到十分沉重。由于舱内的装置和设备摇动得很厉害,我有点害怕,工程人员是否把设备锁得够紧?这样的震动会不会把装置震下来?我一阵胡思乱想…… 这时,手和身体都感到很重,发射后两分多钟时,我的身上大约承接了三倍地心引力的压力。在差不多两分钟正时,两个固体燃料加强火箭同时脱离航天飞机,设计者在接连处设置了炸药,利用炸药的力量把固体燃料加强火箭的外壳炸离航天飞机体。 固体燃料加强火箭一脱离航天飞机,我们身上顿时感到轻松许多,逐渐地,“外火箭筒”里的液化氢氧燃料接下了推航天飞机进入地球轨道的任务。外火箭筒燃烧大约花了四至五分钟的时间,才把我们身上承接的重力累积到三倍于地心引力,速度达每秒25 600英尺。这时,我感觉十分难受,像上面有三个人重叠在身上,重得要命,肺都无法呼吸。这时是发射后九分钟的时间。不久这种感觉逐渐减轻。在发射后11分钟时,我们进入地球低层轨道,高度是离地80英里。外火箭筒脱离机体。 我们进入“主引擎关闭”的状态,这时有低度地心引力的感觉,不过我们还是稍微陷入椅子里。接着,航天飞机发动了“轨道操作系统”的动力,继续向上爬升,从80英里推进到191英里高度。总共大约花了50分钟。 到了191英里高的地方,地心引力的感觉已不明显,人整个飘在座位上。此时离发射时间56分钟。我们离开座位,脱下身上的抗地心引力衣,收起头盔,并折叠好座椅,这些装置装备都是在升空时才有作用。在太空中穿抗地心引力衣服,行动十分不便。 刚上太空还不适应零地心引力的状态,大家有点笨手笨脚。整理舱座与更换衣服动作很慢,大脑好像比较迟钝,有点像小孩子,要慢慢学习适应。 刚到太空,零重力环境让人感到脚多余无用,而且有“缩水”的感觉。我的脸肿起来。血液一直往上冲,脚部几乎没血。我的脸又红又烫,肿起的脸,感觉像有原来的两倍大,照镜子连自己都不认识。 无重力时大部分血液都集中到头部。这时惟一办法是多上厕所,把血液中多余的水排出来。过了六小时,我总共排出了1 800CC的尿,脸才恢复正常。在太空,人血中不需要太多的水。 在太空中睡觉很简单,就是到一个像横长方壁柜的地方,游进去便悬浮在半空中。所谓的床,其实是个睡袋。我不习惯与别人共用睡袋,便随意飘浮在壁柜里,睡了五个小时。 上太空的第一天,老实说,真是难过又难受。睡醒之后我去洗了身体。所谓洗身体,其实是用毛巾沾水擦擦,并不能像在地球上,哗啦哗啦的冲澡。不过,经过放松之后,我的精神的确好得多。想起我马上要进行史无前例的液滴动力实验,身体整个兴奋起来。而且一夜之间,我已完全适应无重力状态。 升空第二天,在沐浴清洁之后,我喝中国茶,刷两次牙,穿新衣、新裤、新鞋,心中非常高兴,身体觉得十分爽快,迫不及待地要去做实验。 我照规矩一步步来打开液滴动力实验仪的开关,开到第五个电路开关时,出了毛病。我一打开,它就自动关掉,我连续试了几次,结果都是一样,让我感到十分诧异。不过我的脑子还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我感到有点慌,我把所有的开关都关掉,然后一步一步又打开,与地面控制人员再度复习程序,再试开关,还是一样,第五个电路开关发生故障。 我受到绝大的打击,全身在发抖,又把所有的开关关掉,总希望是因为程序错误,不是真的发生故障。又一个一个地开到这个第五开关,还是没有反应。这时电视摄影机拍到我用拳头打液滴动力实验仪、心中咒骂不止的场面。 我眼中有泪,但我并没有哭出声来。我觉得这样的下场太不公平了。我说:“老天爷,太不公平了!不要这样对待我。你可以折我的手,断我的脚,怎样惩罚我都可以,千万别弄拧了我的实验。”我又重新开一次机,我祈祷,可是第五个电路开关仍然沉默。我完全失去控制,我的灵魂好像已经出窍。 五分钟之后,我逐渐恢复常态,整个航天飞机沉静无声,我的感觉是,整个世界动作都慢下来。我想,我不能这样子就回家,我不能接受这种失败。 我一辈子从未如此慌张不知所措过,这真是我一生中最艰苦的时刻。我终于接受了事实,一旦这么想,心中好过了些。我去洗脸,并喝了一点水,与地面控制中心交换意见。表示我要修复机器的决心。 地面控制中心反对。理由是,没有工具,机器又太复杂,可能引起麻烦,何况又没有零件。我告诉地面中心,如果不让我修复,我不回去了,我是说真的。指挥官欧博麦这时帮了我大忙。他说:“我们有正选太空科学家在场,又深知这台机器,如果我们不让他试的话,有点不太合理!”地面控制中心终于答应了。 …… 液滴动力实验仪有两个部分,一是电力系统,一是实验操作系统。我一一做了拆解检查,到底是哪里发生短路。我不久后确定问题是出在电力系统。电力系统是由七个电路板组成,我一一分离检查每个电路板。终于查出问题是在电力系统有一个面板坏掉。这时已经是第四天了。 地面管制中心建议为电力系统做了“小手术”,由其他两个电力系统来分担已坏掉的电力系统的工作。这是很冒险的事,再烧坏的话,就完全没指望了。 做好重新配电的工作之后,我装好机器,告诉所有期待已久的朋友:“各位,信教的人请祷告。”我手有点发抖,我也有点心虚,实验手册是我自己写的,可是现在我却必须自己看一遍,确定没有问题。一切就绪之后,我逐一打开开关。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灯光全亮。但我没有做声,因为还不知道是否可用。我再开第六开关以及声响系统,结果一切正常。 我大喊一声:“修好了!”我的叫声极大,吵醒了所有的人。我一直喊:“它动了……”唐林德说:“你的叫声,不必用无线电,地球上也听得到了。”我叫得喉咙都痛了起来。我快乐得不得了。 我连续工作了16个小时,把大部分液滴实验所需的工作做完,即使现在航天飞机必须返航,我所做的资料已经足够使用了。 …… 第六天下午,我望着窗外。回想液滴实验在惊险中完成,我的的确确已可以回家,心中兴奋着。航天飞机快速移动,地球真是一个漂亮的星球,像一个漂亮得令人觉得很容易就会破碎的玻璃水晶球。大地蓝白纹痕相间,水蓝色大气层薄薄一层覆盖,我紧紧盯住每一幅过往的风景,心中不禁升起怜爱的念头,觉得应该尽力量来保护它。 航天飞机每天飞越中国四次,两次黑夜两次白天。早在任务开始之前,我已经根据太空总署的飞航预定表,写下所有飞越中国的时间、轨道。我很想看看这个生养过我的地方。在等待中,我怀着近乡情怯的忧郁之心。自1950年离开中国大陆之后,35年来关山远隔,如今竟以如此凌空虚度之势归向故土。这真是一程教我不能不伤感的旅途。 中国上空老是多云,让我不能很清晰地看见它,在长江口上海滩上空我拍了照,连海南岛都让我感到无比兴奋。 航天飞机从广西入境,从东北出境,历时七分钟。我在舱内用环带扎腰,在中国上空慢跑。我想着:故乡,我来了!就这样静悄悄,我走过大江南北。尽管只有短短七分钟,已经让我这个游子感到安慰。 第七天,航天飞机的惟一任务是回家。我一起床便到浴室里清理自己,刷牙,擦洗身体,擦脸,梳头,弄到自己觉得干净,回家的心思才真正感到踏实。 航天飞机进入运行轨道时是以尾翼垂直于地球轴心方向做离心旋转,离开运行轨道之前,必须把航天飞机晒得到太阳与晒不到太阳的两侧温度调整好。驾驶员与指挥官忙着转动梳体,像烤面包一样。翻动航天飞机,让整个航天飞机两侧轮流烤太阳,使外部温度达到一致。这是回家之前的“暖身运动”。 航天飞机“挑战者”号调转头,做好进入大气层的准备动作。航天飞机必须以鼻尖向上,腹部向前的古怪姿势冲向地球。这时航天飞机以高达音速21至25倍的速度逼向地球,通过大气层时会摩擦生热,产生3 000 ℃的高温,这个温度必须由腹部的瓷砖来承受。 航天飞机返回地球的角度十分重要,大约只能在两度到三度之间。小于一度的话,航天飞机就会弹出去,我们就回不来了。如果大于四度,飞机会因摩擦太热而烧毁。 进入轨道后,由于引擎已经关掉,航天飞机的运动方向不再是完全巡行轨道,离心力大减,地球重力的影响增加,航天飞机往地球掉下去。因为有重力加速度,所以速度又回到25马赫,重力仍维持半倍地心引力。经过大约40分钟,高度从191英里降到50英里。 航天飞机在50英里处接触大气层,此时电讯中断,重力从半倍地心引力开始增加,由于大气层阻力,速度只剩下18马赫。电讯重新接通的时候,我们的速度已减至9马赫。重力已经增加到与地面相同的地心引力。 航天飞机速度下降之后,地面控制的声音很快恢复通讯,告诉我们说:“你们进来了。”这时,每个人都发现,身体突然变得重得不得了。从来不知道人的身体竟然有这么重。 在进入气层之前,我在更换“抗地心引力衣”的时候就发现过,我的身高多长了一英寸出来,“抗地心引力衣”比我短了一英寸,这衣服原是照我在地球上的尺寸裁剪的。在没有重力影响之下,身体不受压迫,七天之内伸展出一英寸。足见在重力吸引下,人体的确是受了很重的压迫。 这种压迫,在我们返回地球的瞬间,马上就让我们吃足了苦头。就好像有一个人坐在身上一般,站不起来,手、脚也都似乎有百斤重一样,举得很辛苦,此时别说走路,就连站都站不起来,一站起来就好像有个人拖住一样,身子马上想滑落到地上。 在准备返航前,依照飞行指示,我喝下了50盎斯(大约3 000 CC)的水,并且吞下了多粒盐片,以增加身体内血压及血液的量。这些水分与盐分发挥了功能,使我们逐渐有足够的血量让腿部适应地球环境。至少站得起来,并能缓慢移动脚步。 此时,航天飞机内已经恢复到与地球表面相同的重力状态。可是舱内同伴有人还不改七天来的习惯,用手指头弹茶杯互相传递。这个动作在天空中做来十分容易。手指一弹,茶杯便往加力方向飘浮,到了地球上还做这个动作,茶杯应声而落,掉在航天飞机内的地板上。这时大家才发现,虽然只是短暂的七天太空经历,我们大部分的人已经完全适应太空中的那一套,反而对地球这一套感到陌生与不习惯。 在准备着陆之前,我们发现航天飞机里突然变得干净许多,原来在无重力状况下到处飘浮的脏东西及细碎之物,现在都已应重力而落,空气清洁许多。 航天飞机在爱德华空军基地着陆。着陆时我们没有一个人知道已经着陆,它的动作平稳、流畅、细致非凡,与升空时那种雄猛威壮的情境完全两样。我们在机舱内等待30分钟后才出来。地面人员忙着为我们清除机体上的毒性雾气。 走出航天飞机时,我很高兴,加州真美,阳光普照,万里无云。我们每个人都举步艰难,随时有可能跌倒,地球的重力环境我们一点也不喜欢。没有人愿意在此时跌个“倒栽葱”,没有人愿意在此“光荣时刻”笨手笨脚。 每个人都昂首挺胸奋力向前跨步。 脚踏在地面上,我才真正相信我回来了。走在机坪上,上了来接我们的巴士,回想七天来的一切,我经历了一生最重要的时刻。在这百感交集之时,遥望欢迎我们的人潮,喧闹震天,一切美丽如昔,我心中感动万分。这时才发现,在我心中,我是一个多么中国的人,我的血中流的是中国的血!我成功了!我没有丢中国人的脸! * * * * * * 第一个飞上太空的华裔科学家王赣骏,把他奋斗在太空的七天七夜的经历记录下来,写成了《我能,你也能》一书。书中所写的故事,给人前所未有的知识、情趣和思想启迪。本文所选编的就是该书所写的部分内容:飞向太空的情景,太空中的衣食住行,排除故障胜利完成液滴实验,返回地球的情形。所有这些,给我们打开了一扇神奇的科学之窗,相信你会被深深吸引的。它激起了你飞翔的欲望吗? 读完本文,增长了你关于太空巡游的哪些知识?文章中反复流露出作为一位炎黄子孙的自豪感,找出有关语句,体会作者的深沉感情。 【有关资料】 王赣骏,物理学家,第一位美籍华人宇航员。祖籍江苏盐城,1940年6月16日生于江西省南昌市,1952~1960年先后迁居台湾、香港。1963年在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洛杉矶分校物理系学习。1971年获物理学博士学位。1972年在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下属的喷气推进实验室工作。1976年提出“零重力液滴状态研究”的太空实验课题,后被选为航天飞机上的科学实验项目。1984年被选定为参加太空科学实验的科学家。1985年4月29日至5月6日,他和其他6名宇航员乘坐“挑战者”号航天飞机进行了为时7天的太空飞行。飞行期间他用自己设计的“液滴动力测定仪”研究了液滴在失重状态下的行为,并获得成功。47悲壮的两小时 悲壮的两小时①选自《读者》1995年第2期。有删改。 前苏联著名宇航员弗拉迪米尔?科马洛夫,1967年8月23日一个人驾驶“联盟1”号宇宙飞船,经过一天一宿的太空飞行之后,圆满完成了任务,胜利返航。 此刻全国的电视观众都在收看宇宙飞船的返航实况。科马洛夫的母亲、妻子、女儿和几千名各界人士,也都在飞船着陆基地等待迎接这位航天勇士。但是当宇宙飞船返回大气层后,需要打开降落伞以减慢飞船速度时,科马洛夫突然发现无论用什么办法也打不开降落伞了。 面对这一突发的恶性事故,地面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焦灼异常,他们采取了一切可能的救助措施,想帮助他排除故障,但都无济于事。 地面指挥中心马上向中央请示,中央领导研究后,同意向全国公民公布实况。当时最著名的播音员以沉重的语调宣布:“联盟1”号宇宙飞船由于无法排除故障,不能减速,两个小时后将在着陆基地附近坠毁,我们将目睹民族英雄科马洛夫殉难。 举国上下都被这个消息震撼了,沉浸在巨大悲痛之中的亿万颗心,无不焦虑地关注着科马洛夫,关注着他的亲人。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更是珍视这剩下的两个小时,他们把科马洛夫的亲人请到指挥台,让他们在最后的两小时里和屏幕中的科马洛夫在一起。指挥中心首长与科马洛夫通话:“科马洛夫同志,看见你的亲人了吗?请和他们讲话。”科马洛夫看见了老母,看见了妻子、女儿,他显得很激动,但他还是控制住自己说:“首长,属于我的时间不多了,我想先把这次飞行探险情况向您报告,这是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和科马洛夫通话的首长激动得热泪盈眶,他哽咽着说:“谢谢你,录音已经准备好了,请讲吧。”科马洛夫点点头开始了急促坦然的讲述。因为他讲述的内容关系到国家机密,指挥中心暂时关掉了电视直播的录音传递。全国电视观众只能通过屏幕观看他无声的形象。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科马洛夫的生命也在分分秒秒中消逝。包括苏联最高领导人在内的亿万人的心,不由得加剧了跳动。人们的紧张情绪,已经超过了当年希特勒进攻苏联时的程度。而被举国关注的科马洛夫,却目光泰然,就像坐在办公室里正常工作一样,神色是那样认真,态度是那样从容。汇报整整用了70分钟。科马洛夫汇报完了,打开声音开关,国家领导人第一个接过话筒,他很想讲得快点,好节约时间留给亲属,可他嗓子里仿佛塞着一团东西,怎么也讲不快。他说:“尊敬的弗拉迪米尔?科马洛夫同志,我代表最高苏维埃向你宣布──你是苏联的英雄,人民的好儿子!人民永远怀念你,广袤的太空永远记住你!你是人民的骄傲!科马洛夫同志,你还有什么要求请告诉我,我会帮你解决的。” 科马洛夫眼含热泪:“谢谢!谢谢最高苏维埃授予我这个光荣称号!我是一名宇航员,为宇航事业献身是神圣的,我无怨无悔!” 领导人还能说什么,他把话筒默默地递给科马洛夫的老母亲。世上最残酷的事情莫过于母亲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子死掉。此时科马洛夫满头白发的母亲心像刀扎似的疼痛:“儿子,我的儿子,你……”她有太多的话要说,却不知先说什么好。科马洛夫脸上露出了笑容:“妈,您的图像我在这里看得非常清楚,每一根白发都能看清,您能看清我吗?” “能。看得很清,儿啊,妈妈一切都很好,你放心吧!”此时泪水已经把她的双眼蒙住了。老太太把话筒交给儿媳妇──科马洛夫的妻子。科马洛夫给妻子送了一个调皮而又深情的飞吻。妻子抱着话筒刚说:“亲爱的,我好想你!”就泪如雨下,再也说不出话来。 科马洛夫也很动情,他稳定了一下情绪,然后脱下宇航服,又拿出一支金笔对妻子说:“亲爱的,这支金笔随我飞入太空,是我珍贵的东西,我用宇航服把它包好,待会儿的大爆炸,不会对它造成损伤的。请你把它转赠给你未来的丈夫。我想我不会下地狱,我会在天堂里祝你们幸福。”如泣如诉的语调,饱含了科马洛夫对妻子的爱,对生活的爱,屏幕前的人全落泪了。 科马洛夫的女儿接过话筒:“爸爸!我的好爸爸!”孩子已泣不成声。看到12岁的女儿,科马洛夫的眼睛里骤然飘过一层阴云:“女儿,你不要哭。”“我不哭,爸爸。您是苏联英雄。我只想告诉您,英雄的女儿,是会像英雄那样生活的!” 坚强的科马洛夫这时禁不住落泪了:“好孩子,记住这一天,以后每年的这个日子,到坟前献一朵花,和爸爸谈谈学习情况。好女儿,爸爸就要走了,告诉爸爸你长大了干什么?” “像爸爸一样,当宇航员!” 科马洛夫又一次落泪了:“你真好,可是我要告诉你,也告诉全国的小朋友,请你们学习时,认真对待每一个小数点,每一个标点符号。‘联盟1’号今天发生的一切,就因为地面检查时,忽略了一个小数点,这场悲剧,也可以叫做对一个小数点的疏忽。同学们记住它吧!” 科马洛夫讲到这里,看了看表还有7分钟。他毅然和女儿挥挥手,面向全国的电视观众:“同胞们,请允许我在这茫茫太空中与你们告别……再见了!” 科马洛夫这时太激动了:“谢谢啦!全国全世界的同胞们,我也爱你们!正因为我们的生活充满了爱,上帝才这样爱我,让我从千万里的高空飞向大地,在火与光的歌声里获得新生。同胞们,请与我一起喊──人民万岁!科学万岁!” 科马洛夫向人们亲切地挥着手:“我已经看见大地了,大地很美。如果上帝让我转世投胎,我还要当宇航员,我和女儿一起重上太空。因为太空很有意思,很好玩。真的,太空很好玩……”轰隆──一声爆炸,整个苏联一片寂静。人们纷纷走上街头,向着飞船坠毁的方向默默地哀悼,哀悼…… * * * * * * 当你看到英雄科马洛夫打不开降落伞、生命只剩两小时的时候,相信你一定很着急,你是一口气读完了这篇文章吗?这不是一篇虚构的小说,而是发生在人类航天探险史上真实的一幕。科马洛夫是第一个为人类的航天事业而献身的宇航员。他的牺牲并没有吓退探索的人们,相反,更加激起人类迈向茫茫太空的勇气。看,那些频繁起落的航天飞机就是有力的证明。 你一定注意到了文章中生离死别前母子的对话、夫妇的诉情和父女的洒泪相别的场面,但请你特别注意科马洛夫告诉全国小朋友的那段震撼人心的话,你从中得到什么启发?请举生活中一二事例来进一步证明。 你崇拜科马洛夫这样的英雄吗?你从这位宇航员身上发现了什么闪光的东西? 【有关资料】 人类载人航天史 1961年4月12日,前苏联宇航员加加林乘“东方1”号飞船升空,历时108分钟,代表人类首次进入太空。 1963年6月16日,前苏联尼捷列什科娃乘“东方6”号飞船上天,历时2天又22小时50分,成为世界上第一位女宇航员。 1965年3月18日,前苏联宇航员列昂诺夫走出“上升2”号飞船,离船5米,停留12分钟,首次实现人类航天史上的太空行走。 1967年4月24日,前苏联宇航员科马洛夫乘“联盟1”号飞船返回地面时,因降落伞未打开,成为第一位为航天殉难的宇航员。 1969年7月21日,美国宇航员阿姆斯特朗走出“阿波罗11”号飞船的登月舱,在月面停留21小时又18分钟,成为人类踏上月球第一人。 1981年4月21日,美国成功发射并返回世界上首架航天飞机“哥伦比亚”号,使可重复使用的天地往返系统梦想成真。 1985年7月25日,王赣骏乘“挑战者”号航天飞机进入太空,成为第一位华裔宇航员。 1986年1月28日,“挑战者”号航天飞机起飞不久后发生爆炸,7位宇航员全部遇难,成为迄今最大的一次航天灾难。 …… !!!!!!!!!!!!!!!!!!!!!!!!!!! 48美“挑战者”号航天飞机升空后爆炸 美“挑战者”号航天飞机升空后爆炸①选自1986年1月30日《人民日报》。 七名宇航员全部遇难里根总统表示哀悼 张允文本报华盛顿1月28日专电记者张允文报道:今天上午美国东部标准时间11点38分,“挑战者”号航天飞机在升空约1分12秒后突然爆炸,机上七名宇航员全部罹难。这是美国宇航史上最严重的一次事故,是美国进行的56次载人宇宙飞行活动中发生在空间的第一次大灾难。1967年发射“阿波罗”飞船时曾经发生过发射台上的爆炸,造成三名宇航员丧生。 “挑战者”号在卡纳维拉尔角发射基地起飞后,以三倍于音速的速度升到佛罗里达五万英尺的蓝天时发生爆炸。爆炸后,航天飞机变成熊熊燃烧的巨大火球,拖着长蛇般的、然后分叉的火焰和黄白色浓烟坠入距发射地点20英里外的大西洋。燃烧着的飞机碎片散落在广阔的海面,持续了一个小时。 这架耗资12亿美元的航天飞机失事后,美国全国上下极为震动,人们几乎中断了一切活动,等待有关这场灾难的详细消息。各大电视网作了整天的特别报道。华盛顿和全国各地下半旗致哀。纽约市通常灯火辉煌的帝国大厦今晚熄了灯火,以示哀悼。 里根总统在白宫内电视机旁看到爆炸时“震惊得一语不发”,里根夫人失声喊道:“天哪,不可能!”在同国会领袖们商议之后,里根决定把原定于今晚发表国情咨文讲话的时间推迟到下星期二,并派布什副总统前往佛罗里达太空中心慰问死难者家属。正在开会的众议院中断了会议并随即宣告休会。华盛顿大教堂响起了哀悼死难者的钟声。 今天在卡纳维拉尔角太空中心观看发射实况的观众目击这一悲剧时,由震惊而转为悲痛,不少人失声痛哭。 今天晚上,里根总统在向全国发表的电视讲话中,对七名宇航员不幸罹难表示哀悼。他把这一事件称为“全国的损失”。他说:美国将继续对宇宙进行探索,将有更多的航天飞机和宇航员进入太空。 在今天下午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美国宇航局官员宣布,已成立临时的调查小组,立即着手初步的调查,日内将组成正式的调查委员会,对这一事件进行全面的调查。同时,美国派出飞机和舰只在航天飞机坠毁的长160公里、宽80公里的水域寻找幸存者。由于碎片散落时间长,救援人员只能在三个小时后进入出事地点。 美国宇航局官员表示,在搜集和彻底研究全部数据之前,他们对造成这一悲剧的原因不作任何推测,不表示任何看法。然而据来自宇航局的消息,宇航局的专家们把注意力集中于航天飞机的两个固体燃料助推器和庞大的主燃料箱上面。据研究了录像带的专家说,问题可能出在外挂燃料箱上。燃料箱中存放着200万升液态氢和液态氧,用以推动航天飞机进入轨道。爆炸时,外部燃料箱的尾部首先断裂,把两个固体燃料助推火箭猛推到相反方向。有的专家认为,助推器有燃料外泄的迹象。 “挑战者”号上的七名宇航员中,有一名来自新罕布什尔州中学的女教师麦考利夫。她是第一名来自民间的航天飞机乘员,是从11 000名报名应征的教师中选出来的。她为参加这次飞行接受了120个小时的宇航训练。她准备在轨道上向她的学生讲授“太空课”。今天,兴高采烈的学生们在教室里观看载有自己的教师的航天飞机腾空实况后,突然陷入混乱和悲哀。 美国共有四架航天飞机,迄今共进行了24次飞行。这次失事的“挑战者”号已进行了十次飞行,是历来技术故障最少的一架航天飞机。宇航局已宣布,在查明这次事故原因之前,将中止一切航天飞机的活动。 今年美国原定将有15次航天飞机的发射,是“太空时代开始后的最重要一年”。宇航专家和舆论普遍认为,今天发生的事故不只是一次损失七名宇航员的悲剧,而且是美国整个太空计划的重大挫折,将大大推迟各项太空活动,其长远影响尚难估计。 * * * * * * 同学们注意到了王赣骏乘座的那架航天飞机的名称吗?“挑战者”号!遗憾的是,它爆炸了,化成了碎片,人们的心也碎了。本文是事件发生的当天我国驻华盛顿记者张允文发回的专电,及时报道了“挑战者”号航天飞机失事的情况和在美国引起的震惊和悲痛。消息还提供了大量的新闻事实和充分的背景材料,便于读者详细了解事件的详细情况。 在把握消息这种新闻体裁的特点的基础上,将本文改写成一则200字左右的简讯。49“挑战者”号追思 “挑战者”号追思①选自1986年4月8日《文汇报》。 郝铭鉴 美国“挑战者”号航天飞机爆炸,已经成为“旧闻”,但人们仍忘不了那悲壮的场面。在人类与自然的交往史上,佛罗里达州上空的这一声巨响,将永远会发出深沉的回声。第一位参加航天飞行的“平民”──37岁的教师克里斯塔?麦考利夫,虽然没有实现上两次“太空课”的愿望,却以自己探索太空的勇气,为全世界上了惊心动魄的一课。 由航天飞机,要联想到早期的飞机。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架飞机,是由美国的莱特兄弟〔莱特兄弟〕美国飞机发明家。他俩设计、制造的飞机于1903年12月17日试飞成功。发明的。它于1903年12月17日试飞,至今还不到100年。世界上第一架载客飞机于1908年5月15日飞行成功,10年之后开辟了第一条“伦敦──巴黎”国际客运航线。据说乘坐早期的飞机,其保险系数还不及今天的航天飞机哩。在空中飞机随时会发生故障,有时短短的旅程,竟会被迫降落十多次。机舱的密封条件又不好,“高处不胜寒〔高处不胜寒〕这是宋代苏轼的词《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中的词句。胜,能承受。”,乘客们不得不穿着皮大衣,戴上皮手套,用灌满热水的瓶子取暖。飞机的引擎声更是震耳欲聋。在人类航空史上,飞机的发明者、驾驭者自是值得大书特书,早期的乘客同样也值得大书特书。如果没有这样一批勇敢者,也许直到今天还不一定有波音747.“空中客车”①〔波音747.“空中客车”〕波音747是美国制造的大型客机,“空中客车”是欧洲一些国家合作制造的大型客机。,当然也就更不可能有航天飞机和人类壮丽的太空事业。从早期的飞机到今天的航天飞机,是人类探索精神的物化。“挑战者”号虽然已化为碎片,人类的探索精神却得到了发扬。 不仅航天事业,一切科学事业都需要探索精神。探索者总是面对着未知的世界,每前进一小步都会增加一百倍的艰险,因此这种精神既是创造精神,开拓精神,也是冒险精神,献身精神。一部科学史证明一条定理:为了开拓,必须冒险。生物学家达尔文〔达尔文(1809—1882)〕英国博物学家,进化论的奠基人。并没有因为昆虫中毒而放弃对昆虫世界的考察,化学家诺贝尔〔诺贝尔(1833—1896)〕瑞典化学家,在炸药的研制方面有重要成果。以他的遗产设立的奖金,即诺贝尔奖金,从1901年开始颁发,影响很大。也并没有因为炸药爆炸而中止自己的化学实验。俄国物理学家利赫曼和罗蒙诺索夫〔罗蒙诺索夫(1711—1765)〕俄国学者、诗人,俄国唯物主义哲学和自然科学的奠基人。,曾打算利用在屋顶上竖铁杆的办法,把空中的雷电引下来仔细研究。一个电闪雷鸣的夜晚,当他们两个攀上屋顶时,突然一道闪光掠过,利赫曼教授随之倒地。然而,罗蒙诺索夫在给利赫曼念完悼词之后,又继续开始冒着生命危险揭示雷电的奥秘。面对着这些无畏的探索者,我们怎么能不受到启迪和激励! 其实,又何止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同样需要探索精神。“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①〔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是战国时楚国大诗人屈原的诗《离骚》中的诗句。修远,漫长。修,长。”,应该成为全体科学工作者的座右铭〔座右铭〕放在座位右边的用以自警的文字。。马克思主义便是在探索中诞生、在探索中前进的。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马克思主义“要求人们根据它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不断结合变化着的实际,探索解决新问题的答案,从而也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社会科学的成果一开始便要直接和社会见面,产生广泛的现实影响,作为探索者,自应抱高度负责的态度,既要有乘坐航天飞机的勇气,又要掌握“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而从社会的角度来说,则应积极为探索者创造条件,激励和振奋探索精神,并通过社会实践来检验探索的成果。这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充满信心的标志。“挑战者”号爆炸了,美国的宇航局并没有因此关门,航天飞机仍会在万里苍穹中穿行。人类的探索精神是不灭的。 * * * * * * “‘挑战者’号虽然已经化为碎片,人类的探索精神却得到了发扬”“人类的探索精神是不灭的”。读完此文,这些句子也许深深地留在你的心中。“挑战者”号航天飞机的失事, 确实让人无限悲痛。但我们应该化悲痛为力量,继承勇士的遗志,发扬先烈的精神,继续探索未知的领域。作者从悲剧事件中看出了积极的因素,全文具有鼓舞人心的力量。 课文第二、三段摆出了不少事例,作者要从这些事例中得出什么观点?你能为这一观点再补充几个例子吗?极地探险50远征北极点(节选)极地探险 远征北极点①选自《追寻勇士的足迹》(科学普及出版社2000年版)。(节选) 位梦华 1995年5月6日,在北冰洋上,一支队伍人欢狗叫,向着一个既定目标奋力冲击。北京时间上午10时55分,“砰”的一声枪响,两颗信号弹腾空而起:“北极点到了!北极点到了!”狂热的欢呼一声接一声。 这时,在茫茫的冰雪之上,“哗”地展开了一面红旗,那是一面五星红旗;它映红了几张激动的面孔,那是一群中国人的面孔;天上一轮辉煌的红日,那是一轮不落的红日;地上一道深深的痕迹,那是一道历史的痕迹。中国首次远征北极点科学考察队中的7名冰上队员,经过13天艰苦卓绝的奋力拼搏,克服了重重困难和险阻,终于把中华民族的足迹延伸到了地球之顶,完成了一个古老民族在进入21世纪之前,在地球上所能进行的最后一次远征。这一时刻,牵动着多少人的心弦;这一进军,寄托着多少人的心愿;这一成功,凝结着多少人的汗水;这一胜利,使地球上最伟大的民族的一个长久梦想得以实现。 北冰洋上的裂缝千姿百态,奇形怪状。有的张着大口,海水裸露,翻滚流淌,像一头饥饿的野兽,恨不得把一切吞食;有的刚刚结了一层薄冰,陷阱密布,危机四伏,像一个阴险的魔鬼,就等着你误入歧途;有的刚刚破裂,嘎嘎作响,冰碎水涌,像在施着可怕的魔法,使你望而生畏;还有的早已固结,宽阔平坦,延伸数里,像是一条笔直的路,给你一个意外的惊喜。然而,所有这些都在变化之中,固结的可能破裂,裂开的又会重新冻住。因此,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备加小心,随时准备应付不测,千万不能麻痹大意。 上冰以后,一连三天,万里无云,风和日丽。据鲍尔说,在北冰洋上能连续碰上这样的好天气是罕见的。但到4月26日上午,天开始阴起来,接着雪花飞舞,天昏地暗,四处茫茫,混沌一片,能见度极低,几米之外就看不到任何东西。这时,我心头一沉,似乎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觉得可能要出问题。果然,走不多远,便遇到了一条冰缝,犬牙交错,宽窄不一,海水乌黑,深不见底,肯定是刚刚裂开的。我们沿着它走了很久,想找一个地方跨过去,但都没有成功。看见这种情况,鲍尔有点着急,他把我拉到旁边说:“遇到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是停下来等,等着冰缝重新冻起来,或者重新愈合。但这往往需要好几天,弄不好还会愈裂愈宽。而我们携带的食品和燃料都很有限,时间一长,就有走不到北极点的危险,万一有人落水,或者器物沉入海中,后果不堪设想。”说完后他两眼紧紧地盯着我,希望我能表示一点意见。 我虽然知道这是生死成败的关键,但心中无底,因为实在没有经验,于是沉思片刻,便又反问一句:“你觉得利用浮冰作桥,能有多大把握?” 鲍尔摇摇头说:“把握很难说,但我想应该试一试。” 说实话,上冰后,鲍尔和他的副手瑞克就成了我们的主导和希望。特别是鲍尔,这是第三次带队向北极点进军。他在冰上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周密指挥,前后关照,烧火做饭,修理雪橇,无所不干,无所不包,走的路比别人多得多,干的活比任何人都要好。每逢危险的时候,他总是冲在前面;每逢困难的时刻,他总是挺身而出。特别是滑起雪来,更是大展雄风,转眼之间,便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使人看了瞠目结舌,觉得他的滑雪不仅是一种生存手段,而且堪称艺术表演,真可以说是登峰造极,冰上一绝。再加上他那强壮的体魄、顽强的意志、乐观的精神、诚恳的态度,每到危难的时候,他会哼起小曲,使你觉得信心倍增,无所畏惧,只要他在场,就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挡住前进的去路。想到这里,我便点了点头说:“那就干吧!”但心里仍然在嘀咕:“亲爱的鲍尔,这次就看你的了。” 鲍尔找到了一块浮冰,也不过几平方米,一下子跳了上去,利用滑雪杆作桨,就像撑船似的,使那块浮冰移动起来,向另一块更小一点的浮冰靠近。这时,瑞克也跳了上去,他们将拴狗用的螺丝钉拧进冰里,把两块浮冰用绳子连接起来,以免它们漂走。慢慢地,两块浮冰便按照他们的摆布,搭成了一座浮桥,但不够宽,两边都有一段空隙。这时,刘少创、李栓科、赵进平、毕福剑也都跳了上去,浮冰立刻沉了下去,他们双脚都已浸到水里。刘少创眼疾手快,几步蹿到了对岸,用绳子将浮冰拴住。毕福剑跳了过去,用电视摄像机拍下了这一惊心动魄的场面。然后,我们把狗卸了下来,它们一看这阵势,一个个吓得屁滚尿流,死也不肯往前走,只好连拉带拽,把它们扔上去,运到了对岸。 关键的时刻到了,那么小小两块浮冰,站上几个人就会往下沉,它能浮得起载有几百千克物资的雪橇吗?如果雪橇落水,不仅食品、帐篷、枪支都将全部损失,而且,更加可怕的是,惟一能与外界取得联系的无线电台也将沉入海底。那时候,吃没得吃,住没得住,外界又不知道,不可能来援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那就只有死路一条了。此时,每个人心里都七上八下,但谁也不愿意说出自己的顾虑,退路已无,只有拼死一试,于是大家齐心合力,首先把浮桥固定好,然后慢慢地将雪橇推了上去。这时,浮冰迅速地倾斜,雪橇眼看就要滑落下去,就在这千钧一发的危急时刻,几个队员急中生智,赶快跳到浮冰的另一头,虽然脚都浸到了水里,但浮冰却渐渐地恢复了平衡,就在这短暂的一瞬,大家一拥而上,把雪橇一个个飞快地拖到对岸去了。刚要松一口气,队伍中美国的探险队员瑞卡多慌忙一跳,一下子掉进水里去了,幸好他抓住了一块浮冰,才没有沉下去,李栓科和刘少创几步蹿了上去,一把将他拽了上来。只见他脸色苍白,全身发抖。 当最后一名队员张军也平安地渡过来时,大家高声欢呼起来,终于闯过了鬼门关,心中的石头落了地。 然而,更严峻的挑战还在后头呢。 4月29日早晨,我们的位置在北纬88°57′45″。按照计划,我们今天要跨过北纬89°大关。然而,天却愈阴愈沉,风也越刮越大,并且飘起了雪花,打在脸上,针扎似的疼痛。冰情也越来越坏,起伏很大,冰堆如山,裂缝纵横,破碎得很厉害。经过一阵艰苦努力,到下午我们已经接近了北纬89°。正在高兴之际,鲍尔却突然紧张起来,只见前方昏暗的天空中,出现了一道浓黑的乌云带,云海相连,像堵铁壁。他先是爬上了一座高高的冰山,向远处张望了一阵子,然后下来告诉我说:“你看到那条黑色的乌云带了吧,那就是water sky,即水色天空,我们已经走到剪切带了。那乌云就是海水蒸发而成的。你们在这里等着,我先到前面探探路。”说完便匆匆而去。 过了大约不到一刻钟,只见鲍尔从冰山丛中左冲右突,急驰而回,还未到跟前,就喊了起来:“不好!我们已经陷在剪切带里了,冰层破碎厉害,运动很急,北面向东,南面向西,随时都有裂开的可能,我们的处境非常危急。必须赶快后撤!” 听到这里,大家的心都凉了半截,要知道,每走一步都要付出全身的力气,好不容易来到北纬89°线,又要后撤,那沮丧的心情可想而知。但是,鲍尔态度却很坚决,大声吼道:“再不后撤,我们就会全军覆没!”毫无商量的余地。于是,队伍马上掉头往后,大家吃惊地发现,我们刚刚踩出的脚印早已漂移得无影无踪了,这才感到问题的严重。这时,只听见周围的冰层挤得嘎嘎作响,转眼就在我们的面前堆起了一座冰山。看到这种情况,大家一个个目瞪口呆,慌忙逃窜,我驾着雪橇刚刚翻过冰堆,脚下的海水便哗哗地喷了出来,溅了我一身。当时,也说不上是什么感觉,是惊讶?是着急?是庆幸?还是怕死?只觉鼻子一酸,眼泪再也控制不住,只好赶紧回过头去,迎着刺骨的北风,让涌出的眼泪冻住。 4月30日,经过了一个不眠之夜,一大早我和鲍尔便起来商量对策,四只发红的眼睛互相对视,却想不出一个好主意。一路上总是哼着小曲的鲍尔,这时也沉默不语,半天才说:“如果要等,必须进一步后撤,因为这一带离剪切带太近,随时都有陷进去的危险。而且,我们的口粮也不多了,一天也耽搁不得,否则只好放弃。”听到放弃,我的心一下子就沉了下去,大家付出了如此艰巨的努力,怎么能半途而废呢?然而,已经有两天与基地失去了联系,望望队员们疲惫的身影,一个个满脸愁容,我仿佛觉得,这十几个人、20只狗的生命似乎就握在我的手里,真是进退两难,生死未卜。我自己死了倒无所谓,好歹已经活了这把年纪,但他们风华正茂,怎么能……我再也不敢想下去了。正在这时,鲍尔一拍大腿,站起来说:“走!我们不能在这里等死。” 队伍又出发了,但却没有了先前的生气,大家沉默着,在寒风中瑟瑟前行,一队幽灵似的。狗也沉默着,似乎意识到了处境的危险,一个个垂头丧气。只有剪切带的浮冰在不远处挤得嘎嘎作响,像是在嘲笑我们这些手下败将。就这样,走啊走啊,几个小时过去了,仍然无法往北跨出一步。突然,走在前面的刘少创喊道:“这里可能有一条路!”大家急忙围过去看,是的,有一排大大小小的浮冰,歪歪曲曲地粘连在一起,蜿蜒而去,但通到什么地方,谁也说不清楚。再看那两边的海水,刚刚结了一层薄薄的冰,一踩上去,就发出咕叽咕叽的叫声,好像在说:“你们敢来试一试?”我和鲍尔对视了一下,决心立刻下定。“冲!”我大声喊道。因为这是惟一的希望,也是我们惟一的生路,潮流随时都有可能袭来,稍一犹豫就有可能丧失时机。于是,大家沿着那排摇摆不定的浮冰一阵猛跑,踩得浮冰嘎嘎乱叫,喷出的水花四散飞起。渐渐地,脚下的剪切带连同它上面的那道黑云,即所谓的water sky,都被我们甩到身后去了。 当我上气不接下气地回头观望时,虽然深深地松了一口气,但仍然心有余悸。谁知道那条路会通到哪里去呢?如果正好把我们引到剪切带的中央,岂不要全军覆没?此情此景,使我想起了“大渡桥横铁索寒”的诗句。但这时却是“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了,真是天无绝人之路。 加拿大中部时间5月5日晚上,我们终于来到了北纬89°59′的地方,前面不远处就是北极点了。这时,美国人所带的两台GPS卫星定位仪都已冻坏,只有刘少创带的那台仪器还能工作。于是,寻找北极点的光荣任务就落在刘少创的肩上。这时,大家都停下来休息,只派刘少创前去确定北极点的位置。刘少创接受了这一光荣而神圣的任务,穿好滑雪板,带上GPS,斗志昂扬,神气十足,脚下一蹬,便兴冲冲地往前滑去。刘少创不时地盯着手中的GPS定位仪,就像是在冰上寻宝似的,生怕北极点在自己脚下溜过去。而大家则以急切的目光,盯着他的背影,一切希望,都寄托在他的身上。 然而,冰是漂的,风是动的,仪器也有一定的误差范围,所以,要精确地测定北极点的位置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见刘少创在前面东跑西颠,转来转去,一会儿出现,一会儿消失,足足折腾了大半天,大家都等得不耐烦了,高声叫道:“你在那里干什么哪?” 终于,刘少创从地上站了起来,向这边招一招手,大家不约而同地向他冲去。那距离越来越短,那心情愈来愈急。突然,“叭”地一声枪响,三颗红色信号弹腾空而起,大家欢呼,跳跃,拥抱,祝贺,热泪盈眶,狂喜无比。这是历史的瞬间,永远难忘的公元1995年北京时间5月6日上午10时55分。 这一时刻标志着中华民族的足迹终于延伸到了地球的顶端! 这一时刻宣告了中国人在北极以外徘徊的历史已经永远结束! 这一时刻表明了世界上一个最大的民族终于走遍了全球! 这一时刻昭示着人类必须共同关心我们赖以生存的这个星球的未来和前途! 就这样,在21世纪到来之前,我们终于完成了中华民族在地球上的最后一次远征。 * * * * * * 对于人类来说,北极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因为人类社会的主体在北半球,气候的变化、大气质量和环境因子主要是受北极的影响和控制的。对中国来说,北极的意义就更大了。中国是北半球的大国,中国气候的变化与大气要素,都与北极息息相关。何况还有其他的政治、军事、资源、科学等因素。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就不断有中国人探索北极。1995年中国北极探险队远征北极点的成功,填补了中国在这一领域的空白,为加入国际北极科学委员会创造了条件。了解这些后,你也许进一步明白了作者在文章中流露的那种由衷的喜悦之情了。让我们与北极探险英雄们一起欢呼吧! 阅读这篇文章时,你眼前浮现的一定是那冰天雪地一望无边的茫茫世界,那随时可能裂开的可怕的浮冰,底下是深不见底的乌黑的海水……看看考察队员们是怎样战胜困难取得胜利的。找出文中二、三段中的三个排比句,并进行仿写。 【有关资料】 生活在北极的昆虫,还面临着另外一种特殊的困难。毕竟北极地广人稀,连动物也很稀少,昆虫怎样才能找到自己进攻的对象呢?据生物学家研究表明,蚊子身上有一种非常先进的红外线探测器,能在相当远的距离,准确无误地遥感到人和动物身上发射出来的红外线,从而顺藤摸瓜,群起而攻之。而人类所用的红外线探测器,只是最近几十年才发展起来的,不仅庞大笨重,而且所显示的图像还模模糊糊。若与小小的蚊子相比,人类落后了不知有多少个世纪。至于那些蛾子和蝴蝶们,是怎样相距遥遥就能谈情说爱,就更使生物学家们百思不得其解了。(摘自位梦华《站在“两极”看世界》)51浮冰上的搏斗 浮冰上的搏斗①选自《报告文学》1984年第4期。 郑世隆 1983年2月3日上午。中国国家海洋局海洋生物学家蒋家伦驾驶着一只方头平底小摩托艇和澳大利亚生物学家伯克到距南极基地──戴维斯站10公里海湾处,勘测海深度断面,探索那神秘的“第七大陆”──厚达2 000米的洛多姆冰盖下的底蕴。 摩托艇突突地破浪前进。船首机警地闪开了迎面冲来的散碎的浮冰块。他翘首望去,南纬65°的天空,澄澈如洗。在天水相接处,冰山群像一座座璀璨晶莹的蓝宝石,在阳光下迸射出万道神奇的霓虹。有的像欧洲中世纪的古堡;有的呈现着古埃及金字塔的轮廓;有的又似直刺青天寒光闪闪的宝剑…… 啊,多么壮丽、旖旎的景象! 南极!在它那银雕玉缕的胸怀里,蕴藏着多少宝贵的资源啊。 在地球上淡水逐渐感到紧张的今天,冰山的开发利用,已经提到人类议事日程上来了。南极附近广阔洋面上的冰山,多达22万余座,可以用来改造沙漠,调节气候,供给城市使用。例如南美洲的智利、中东的沙特阿拉伯…… 南极,埋藏着煤、金、银、钼、锰、铁、铜、镍、钴、硫磺、石墨、金刚石…… 蒋家伦从1982年11月来到南极后,就确定了以南极冰洋上附着的丰富的硅藻生物为研究课题。1982年,他分析了我国第一批南极考察者从南冰洋带回的海水标本,发现了一个新种,已整理成论文,受到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戴维教授的高度赞赏,并发表在加拿大《世界藻类》杂志上,引起世界生物学界高度重视…… ……小摩托艇沿着陡峭的、被巨大冰舌覆盖着的海湾断面边缘前进。中午时分,白皑皑的冰川刮起了凛冽的风,灰蒙蒙的冰浪翻起滚滚浊波。哗──!哗──!海浪咬着船舷,冰冷的海水已经注满船尾,艇尖高高地翘起,摩托艇骤然熄火了,在浪的漩涡里打转儿…… 险情突生!他和伯克这时已无法向基地凯西站呼救──因为出发时,忘记携带无线电报话机。凯西站定班飞出的直升飞机,要下午五点钟才能到。怎么办?考察任务还没有完成! “喂!蒋!你来测量,我掌舵!”是伯克坚定的声音。 “好!”蒋家伦镇静沉着地答道。 尽管这时小摩托艇像只火柴盒似的在浪涛中颠簸,两位科学家并没有停止测量工作。 风,越刮越猛,怒浪拍击着岸边的岩,发出狂暴的呐喊声。他们与狂风巨浪拼搏了55分钟后,一扇凶恶的冰浪打来,将小船打翻…… 当蒋家伦从冻彻骨髓的浪窝里浮出来时,依稀看见自己距那黑的岸边大约一百米。这么短的泳程,对会游泳的他来说,并非难事。他拼足浑身力量,迎着咆哮的浪峰游去,才游出20米,手和脚就失去了知觉。原来在翻船时,他的套鞋、手套都被冰浪卷走了。幸好身上还穿着救生夹克,使心窝保持了温暖。他更加用力地向前游着。游到离岸50米处,力量愈加不支了。一片阴影立刻罩上心头。 1981年,一支德国考察南极的碎冰船,被浮冰击沉; 1982年,英国南极斯科特考察队四位探险家,在海冰上遇难,无一生还…… 这是生死的搏斗啊!…… 天,越来越阴沉。岸,模糊不清。连方才看到的几只阿德雷企鹅,似乎也被冰川风那凄厉的口哨吓跑了…… “呃,伯克呢?” 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刻,他没有忘记澳大利亚朋友。他拼命地呼唤着他的名字,但微弱的声音,立即被浪涛的啸声击碎。 浪峰把他托上苍茫的天空,又张开大口将它吞入水底。他忽然看见左侧的一个小屿上,有个模糊的人影在踉跄地奔跑着,向他挥动着手臂。那是伯克! 朋友得救了,他感到一阵欣慰,也增加了他拼搏的勇气。他扬起头,看见了那希望之岸横亘在天水之间! “祖国派我到南极,还没完成任务啊,我不能就这么死去!” 他看见有块浮冰向他飘来。如果登上去,就能赢得喘息时间。于是,他猛吸一口气,扎入浪谷中…… 头,猛地撞上一个坚硬的棱状物。那是浮冰的边缘呀,希望的闪光,给他充添了热能,他抓住冰凌角,几次滑脱,又几次奋争着浮上水面。头部被尖利的冰凌撞得鲜血淋漓。 ……他,终于把冻僵了的四肢,无力地瘫放在冰面上。头脑昏眩,浑身冷得打颤,哦,多么想睡会儿啊!不成!只要睡上几分钟,身体下融化了的冰面,就会把身体牢牢地“粘”住! 他,咬紧牙关,单腿跪起,强迫那结满冰凌的躯体站起来。 浮冰块顺着风势向岸边飘去。近了,近了!30米,20米,10米,5米…… 生命的岸,希望的岸,在向他招手!他弯下身子,准备作最后的一跃。 狂风忽然转了向,推着浮冰块打了个旋儿,急速地向大海飘去。 他,木呆呆地望着越离越远的岸,那生命的岸!…… 猛地,他咬牙一蹲,腿弯处的冰凌,卡嚓压碎了。当身体摔倒在冰上的一刹那间,他就势滚翻,像头海豹似的,奋力滑入砭人肌骨的海水中…… 他,爬上了岸! 爬!爬!必须争取时间,到20米外的那个大岩洞里去避风,因为横扫冰原上的寒风,会迅速地将身上0 °C的海水,降至-15 °C,那样,不消几许时,他就会被冻成硬梆梆的冰疙瘩! 爬呀,爬!那裸露在冰雪上的大大小小的石头,把身上的冰盔冰甲,划得格格作响…… 爬呀,爬!棱角锋利的大小石头,像万把钢刀,割开了他那早已撕碎的救生夹克,划了皮肉,喷涌的鲜血,在身后的冰砖上,留下一道道、斑斑点点鲜红的冰珠儿…… 爬呀,爬!早已冻得发黑的手指,指甲早碎裂了,却像铁挠钩似的,牢牢嵌进冰凝雪冻的石头缝中…… 他爬出10米左右,忽然想到:不成!如果躲到洞里,站里派来找寻他们的直升飞机就无法发现自己!必须立即改变方向,爬到右边那块大岩石顶上去,…… 于是,又重新拼搏着向大岩石爬去……他已经失去知觉,不知道寒冷,不知道伤口在不断地流血。 当他醒来时,感觉眼皮上跳动着温暖的光芒。那是缥缈朦胧的极光吗?那是五彩缤纷的冰晶吗?不,他是躺在凯西基地医务室的急救床上。灯下,闪动着一张张被冰川风吹得赭黑的脸盘。澳大利亚医生那含着惊讶和钦佩的目光,正朝他微笑呢。 他得救了。他恍然记起他在大岩石上的情景……当他被冻得奄奄一息时,天空中传来了隆隆声,在灰暗云层上,闪现出了直升飞机的雾影…… 他微笑了,因为自己是胜利者! 然而,他笑得过早了。 蒋家伦这时的体温,是30 °C,快到了生命的临界点。他被立刻放到灌满温水的澡盆中。那遍体累累的伤痕,一触到水,仿佛剖心剜腑似的疼…… 他又昏厥过去…… 十分钟后,体温回升了。澳大利亚站长和美国科学家杰,昼夜陪伴着他。 四天之后,他从死神的魔爪中挣脱出来。他感到饿得胃壁都贴在一起了!那些放在病榻边鲜美的奶酪、蛋糕、牛油、巧克力,却无法勾动他的食欲。几次勉强咽下,一种奇怪的呕心,几乎把肠子肚子都翻吐出来…… 吊针,一滴滴,一日日,一夜夜…… 每当他经过抢救,又一次睁开眼睛时,那饥饿就随同而来。他多么盼望能吃一点家乡的豆腐乳、咸鸡蛋,喝一碗大米稀饭,就着辣丝丝的四川榨菜啊…… 2月9日清晨,当他睁开眼睛时,看见一位笑容可掬的中国学者和美国科学家杰坐在病榻旁。 “老蒋啊!我是兰州冰川所的谢自楚!在归国途中,特来看望你!……” 他,久久地睁大双眼凝望着这位来自祖国的亲人。热泪一下子涌满眼眶!他挣扎着坐起身,用激动得微微颤抖的双手,接过谢自楚教授亲自为他煮的稀饭,顿觉胃口大开,狼吞虎咽地连喝了满满两大碗,又服下一粒云南白药中的红子。当谢自楚匆匆地跑回住舱,去为他拿珍藏的豆腐乳时,杰忽然向他问道:“蒋教授!您和谢教授在国内就是好朋友吗?” “不是,我们刚刚相识。” “呃?这……不可能吧?” 怎么回答呢?他望着外国朋友迷茫的神情,笑了。 他,终于奇迹般地康复了。不久,又登上了那艘考察小艇,又踏上了南极茫茫的冰层。 1983年12月兰州 * * * * * * 看完这篇文章,你也许又一次明白,在生死攸关的时刻,人的意志力究竟有多么重要!在你的想象中,作为一位生物学家的蒋家伦,经常在实验室中搞研究工作,可能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意志薄弱的书生,但在严寒的南极浮冰上,在生与死的考验面前,他真称得上是一条硬汉!美国作家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战胜,但不能被打败。蒋家伦并没有被战胜,更没有被打败。你曾经有过考验自己意志的时候吗? 这篇文章的大部分内容可能就是根据作者的自述而写的。那么,就请你还原为第一人称叙述,讲一讲这个故事。52伟大的悲剧 伟大的悲剧①选自《人类的群星闪耀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6年版)。舒善昌译。标题是编者加的。 茨威格 20世纪眼帘底下的世界似乎已无秘密可言。所有的陆地都已勘察过了,最遥远的海洋上都已有船只在乘风破浪。那些在一代人以前还不为世人所知、犹如仙境般的迷迷蒙蒙的地区,如今都已服服贴贴地在为欧洲的需要服务;轮船正径直向长期寻找的尼罗河的不同源头驶去。半个世纪以前才被第一个欧洲人看见的维多利亚瀑布如今已顺从地推动着转盘发出电力;亚马孙河两岸的最后原始森林已被人砍伐得日益稀疏;惟一的处女地──西藏也已经被人揭开羞涩的面纱;旧的地图和地球仪上那个“人迹未到的地区”是被专家们夸大了的,如今20世纪的人已认识自己生存的星球。探索的意志已在寻找新的道路,向下要去探索深海中奇妙的动物界,向上要去探索无尽的天穹,因为自从地球对人类的好奇心暂时变得无秘密可言以来,足迹未至的路线只有在天空中还能找到,所以飞机的钢铁翅膀已竞相冲上天空,要去达到新的高度和新的远方。 但是,直到我们这个世纪〔我们这个世纪〕指20世纪。,赤裸的地球还隐藏着她的最后一个谜,不让人看见。这就是她那被分割得支离破碎的躯体上两块极小的地方,是她从自己造物的贪欲中拯救出来的两块地方:南极和北极──她躯体的脊梁。千万年来,地球正是以这两个几乎没有生命、抽象的极点为轴线旋转着,并守护着这两块纯洁的地方不致被亵渎。她用层层叠叠的冰障隐藏着这最后的秘密,面临贪婪的人们,她派去永恒的冬天作守护神,用严寒和暴风雪筑起最雄伟的壁垒,挡住进去的通道。死的恐惧和危险使勇士们望而却步。只有太阳自己可以匆匆地看一眼这闭锁着的区域,而人的目光却还从未见过它的真貌。 近几十年来,探险队一个接着一个前往,但没有一个达到目的。勇士中的佼佼者──安德拉①〔安德拉(1854—1897)〕瑞典飞艇驾驶员,1897年驾飞艇横越北极时遇难。的尸体在巨冰的玻璃棺材里静卧了33年,现在才被发现。他曾驾着飞艇想飞越北极圈,但却永远没有回来。每一次冲击都碰到由严寒铸成的晶亮的堡垒而粉碎。自亘古至今日,地球的这一部分还始终蒙住自己的容貌,成为她对自己造物的欲望的最后一次胜利。她像处女似的对世界的好奇心保持着自己的纯洁。 但是,年轻的20世纪急不可待地伸出了他的双手。他在实验室里锻造了新的武器,为防御危险找到了新的甲胄,而一切艰难险阻只能增加他的热望。他要知道一切真相。他想要在他的第一个十年里就能占有以往千万年里未能达到的一切。个人的勇气中又结合着国家间的竞争。他们不再是仅仅为了夺取极地而斗争,而且也是为了争夺那面第一次飘扬在这块新地上的国旗。于是,为了争夺这块由于热望而变得神圣的地方,由各民族、各国家组成的十字军开始出征了。从世界各大洲发起一次又一次的冲击。人类等待得已经不耐烦了,因为它知道这是我们生存空间的最后秘密。从美国向北极进发的有皮尔里①〔皮尔里(1856—1920)〕美国探险家。据以往的探险史记载,他于1909年4月6日到达北纬90°并胜利归来,从而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到达北极的人。和库克〔库克(1865—1940)〕美国医生和极地探险家。他声称自己曾于1908年到达北极,比皮尔里早一年,但很快受到非难,皮尔里说库克“欺骗群众”,调查结果几乎没有支持库克的证据,从而使他名誉扫地,死时仍悲愤莫名。,驶向南极的有两艘船:一艘由挪威人阿蒙森指挥,另一艘由一名英国人──斯科特海军上校率领。 1911年11月1日,他们分成几组出发。从电影的画面上看,这支奇特的探险队开始有30人,然后是20人、10人,最后只剩下5个人在那没有生命的史前世界的白色荒原上孤独地行走着。走在队伍最前面的一个人始终用毛皮和布块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胡须和一双眼睛,看上去像个野人。一只包着毛皮的手牵着一匹西伯利亚矮种马的笼头,马拖着他的载得满满的雪橇。在他后面是一个同样装束、同样姿态的人,在这个人后面又是这样一个人……20个黑点在一望无际的耀眼的白色冰雪上形成一条线。他们夜里钻进帐篷,为保护西伯利亚矮种马,朝着迎风的方向筑起了雪墙。第二天一早他们又重新登程,怀着单调、荒凉的心情穿过这千万年来第一次被人呼吸的冰冷的空气。 但是令人忧虑的事愈来愈多。天气始终十分恶劣,他们有时候只能走30公里而不是40公里,而每一天的时间对他们来说愈来愈宝贵,因为他们知道在这一片寂寞之中还有另一个看不见的人正在从另一侧面向同一目标挺进。在这里,每一件小事都可以酿成危险。一条爱斯基摩狗跑掉了;一匹西伯利亚矮种马不愿进食──所有这些都能使人惴惴不安,因为在这荒无人烟的雪原上一切有用的东西都变得极其珍贵,尤其是活的东西更成了无价之宝,因为它们是无法补偿的。说不定那永垂史册的功名就系在一匹矮种马的四只蹄上;而风雪弥漫的天空则很可能妨碍一项不朽事业的完成。与此同时,全队的健康状况也出了问题。一些人得了雪盲症,另一些人四肢冻伤。西伯利亚矮种马愈来愈精疲力竭,因为它们的饲料愈来愈少。最后,这些矮种马刚刚走到比尔兹莫尔冰川脚下就全部死去。这些马在这里的孤独寂寞之中和探险队员共同生活了两年,已成为他们的朋友。每个人都叫得出马的名字。他们曾温柔地抚摸过它们无数次,可现在却不得不去做一件伤心的事──在这里把这些忠实的牲口杀掉。他们把这伤心的地方叫做“屠宰场营地”。就在这鲜血淋漓的地方一部分探险队员离开队伍,向回走去,而另一部分队员现在就要去作最后的努力,越过那段比尔兹莫尔冰川的险恶路程。这是南极用以保护自己而筑起的险峻的冰的堡垒,只有人的热烈意志的火焰能冲破它。 他们每天走的路愈来愈少,因为这里的雪都结成了坚硬的冰碴。他们不能再滑着雪橇前进,而必须拖着雪橇走。坚硬的冰凌划破了雪橇板,走在像沙粒般硬的雪地上,脚都磨破了,但他们没有屈服。12月30日,他们到达了南纬87°,即沙克尔顿①〔沙克尔顿(1874—1922)〕英国人,南极探险家。1909年1月到达南纬88°23′,因严重冻伤未能到达90°而返回基地,但他在南极顺利通过2 740公里路程被誉为当时南极探险中最伟大的业绩,从而在欧洲各国被封为爵士,以后又带领探险队横跨整个南极洲。到达的最远点。最后一部分支援人员也必须在这里返回了;只有5个选拔出来的人可以一直走到极点。斯科特将他认为不合适的人挑出来。这些人不敢违拗,但心情是沉重的。目标近在咫尺,他们却不得不回去,而把作为第一批看到极点的人的荣誉让给其他的伙伴。然而,挑选人员的事已经决定下来。他们互相又握了一次手,用男性的坚强隐藏起自己感情的激动。这一小队人终于又分成了更小的两组,一组朝南,走向一切未知的南极点,一组向北, 返回自己的营地。他们不时从两个方向转过身来,为了最后看一眼自己活着的朋友。不久,最后一个人影消失了。他们──5名挑选出来的人:斯科特、鲍尔斯、奥茨、威尔逊和埃文斯寂寞地继续向一切未知的南极点走去。 那最后几天的日志显示出他们愈来愈感到不安。他们开始颤抖,就像南极附近罗盘的蓝色指针。“身影从我们右边向前移动,然后又从左边绕过去,围着我们的身子慢慢地转一圈,而这段时间却是无休止的长!”不过,希冀的火花也在日志的字里行间越闪越明亮。斯科特愈来愈起劲地记录着走过的路程:“只要再走150公里就到极点了,可是如果这样走下去,我们真坚持不了。”──日志中又这样记载着他们疲惫不堪的情况。两天以后的日志是:“还有137公里就到极点了,但是这段路程对我们来说将变得非常非常困难。”可是在这以后又突然出现了一种新的、充满胜利信心的声音:“只要再走94公里就到极点了!即便我们不能到达那里,我们也已走得非常非常近了。”1月14日,希望变成了确有把握的事:“只要再走70公里,我们的目的就达到了!”而从第二天的日志里已经可以看出他们那种喜悦和几乎是轻松愉快的心情:“离极点只剩下50公里了,不管怎么样,我们就要到达目的了!”从这欢欣鼓舞的几行字里使人深切地感觉到他们心中的希望之弦是绷得多么紧,好像他们的全部神经都在期待和焦急面前颤抖。胜利就在眼前;他们已把双手伸到地球的这个最后秘密之处,只要再使一把劲,目的就达到了。 * * * * * * 学完了课内的《伟大的悲剧》,你可能遗憾于它是节选。本文就是为弥补这个遗憾而选编的。这是茨威格所著《夺取南极的斗争》全文的前半部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斯科特是在怎样的时代大背景下开始他的伟大事业的;更主要的是,你在这里看到了他们向南极点进发的路上所遇到的艰难困苦──这当然不能与他们绝望地从南极点返回时一路的艰苦相比,但你能更全面地感受斯科特的英雄气概和悲壮意味,以此进一步理解“伟大的悲剧”的真正含义。 从开头四段来看,你认为作者对人类当时探险热潮持的是一种怎样的态度? 【有关资料】 斯科特坚持认为,来自寒冷的西伯利亚的矮种马比狗更有力量,更能出色地完成拖运给养的任务。斯科特在这里忽视了马的缺点:它的耐寒能力远不如来自北极的爱斯基摩狗──爱斯基摩狗长着又长又密的毛,可以在-50 °C的低温中生存,即使遇到暴风雪,只要脑袋露出积雪,它就能坦然入睡。还有一点,马必须吃草料,不像爱斯基摩狗可以吃任何东西,而自带草料本身就加重了探险队的负担。斯科特遇到了挑战──从某种意义上说,阿蒙森的挑战对他是一种敦促和激励,真正的挑战来自斯科特本人的疏忽,正是这种不可救药的疏忽才导致了斯科特的悲剧结局。 !!!!!!!!!!!!!!!!!!!!!!!!!!! 华夏履痕53漂流长江第一人华夏履痕 漂流长江第一人①选自《报告文学》1986年第8期,有删改。 郭正刚 在长江源头起伏险峻的通天河峡谷中,千万年来的寂静被一阵激越昂扬的四川号子打破了。“嘿哟、嘿哟嘿哟,嘿;嘿哟、嘿哟嘿哟,嘿……”从长江上游冲下一只红色橡皮船,船的两舷闪着五个金灿灿的大字──“龙的传人号”。一个身穿红色救生服的青年,手操双桨,严峻的目光注视着前面的激流,镇定自若地驾驭着橡皮船,在奔腾咆哮的江水中左突右奔,飞流直下。两岸峡谷的回声,呼应着高昂、苍劲的号子,让人觉得这不是一叶轻舟在孤行,而像是千舟竞发…… 波激浪涌,历经沧桑的万里长江,在中华大地上奔流着四千万年了,它同古老的黄河一样,孕育了伟大的中华民族,哺乳着一代又一代勤劳、智慧、勇敢的子孙。人们感谢长江,人们敬畏长江,人们歌颂长江……然而,千百年来,从未有人敢斗胆直下漂过长江。长江是龙,是猛兽,它时疾时徐,洋洋洒洒6 380千米;恶浪惊天,飞奔突泄,落差5 400米。深峡陡峻,暗礁密布,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壮哉!危哉!难怪有人谈“江”色变。但是,中华民族从来不乏乘龙伏虎的英雄,且看江中那位青年,桨破飞浪,舟碾激流,竟从长江源头漂流下来了。 此乃何许人也,敢冒此天险?敢破万古纪录? 他的名字叫尧茂书。 尧茂书出生在四川省乐山市。长江支流岷江、大渡河和青衣江宛若三条白练在乐山交汇,著名的乐山大佛就矗立在波澜壮阔的三江合流处。沿岷江南下不足200米便能与长江相会。在这片土地上,曾经诞生过伟大的文学家苏东坡和郭沫若。丰腴的泥土、优美的景色和悠久淳厚的历史文化风情培育了他,使他从小就有一颗热爱大自然的纯净心灵。茂书生长在长江边,自幼喜欢在激流中追波逐浪,对长江有着特别深厚的感情。年龄在增长,阅历在加深,他对长江的认识步步深化。他感到人们对长江了解得太少,他总想为长江做点什么…… 1979年,尧茂书在美国地理杂志上,看到关于日本著名探险家植村直己只身探险北极和漂流亚马孙河的报道后,对这位探险家的那种冒险开拓的勇敢精神钦佩不已。就在这时,他萌生了一个大胆的设想──漂流长江,探索长江! 尧茂书漂流长江的决心下定了。他马上投入到漂流的准备工作中:掌握有关长江各段的地质、水文、气候、风土人情的资料。翻阅、研究了上百本有关长江和长江流域的书籍、地方志。他多次去长江沿途徒步考察,了解水情,适应气候,确定漂流路线,筹建接应站…… 1985年春节的前夕,他再次来到云南金沙江,准备对世界闻名的大峡谷虎跳峡进行试漂。他艰难地爬上玉龙雪山和哈马雪山,对整个峡谷进行观察了解,选定漂行的路线,然后在虎跳峡的最窄处,拦江拴上一根尼龙绳,然后开始下漂。虎跳峡长12千米,坡陡浪急,暗礁密布,浪花有五米多高,落差极大,连续有几个陡坎、大跌水。皮筏飞流直下,左冲右撞,尧茂书拼命划桨也无济于事,船冲向一个大礁石翻了,幸亏凭着一身好水性和一根大浮木,才算保住了性命。这次虽然遇险,但他对虎跳峡的水情有了了解,知道该怎样对付它。 他的详细计划渐渐成熟了。他决定于1985年8月中旬到达长江源头,开始万里长江的漂流探险。 就在尧茂书有条不紊地按计划准备漂流长江的时候,他从有关部门听到了美国探险家沃伦?肯要在1985年8月来中国考察长江的确切消息。他真急了,“在中华大地上奔腾了千年万年的长江,竟要由别国的人先来征服?不,不能!”再说他已经做了长达六年的准备,他也不愿使自己多年的心血付诸东流。他心中不断重复着这样的念头:“我应该走在外国人的前面!”他激动地在日记本上写下四个大字:“提前行动!” 1985年6月12日10时,尧茂书和他的哥哥尧茂江,在藏族同胞的帮助下,穿过布满沼泽的草甸,越过雪峰山岗,在万里无人的高寒区行进五日五夜,经过千辛万苦,终于到达了万里长江的源头。6月20日下午4点多钟,茂书将两边写着“龙的传人号”五个大字的橡皮船推下了水。万里长江自古无人漂流的历史从此结束了。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朴实而勇敢的青年,一位深深爱着祖国、爱着长江的人民的儿子,开始了他震惊世界的漂流长江的创举。 茂书坐在船上,用双手掬起一捧长江源头清冷的江水喝下去,然后操起双桨。他故意用力拍击水,溅起一团团好看的浪花……这便是尧茂书“自费”漂流万里长江的下水仪式。 橡皮船缓缓漂动了。茂书弟兄俩仔细地分辨着水流,日夜轮换着向前划行。 第二天上午他们到达一个名叫桑地的峡谷,水大起来。江水在此转了一个弯,扭头向东流去。茂书下船拍摄,他对茂江说:“这里应该是长江第一湾。”下午,他们漂行到一座石头山。山上有许多嶙峋怪石,石和草都是黄色的。茂书不听哥哥的劝阻,坚持要上山去拍摄,说:“越是危险的地方,越有拍头儿。不会有大问题的。”茂书上岸拍摄,不一会儿,在船上放哨的茂江就发现在离茂书不到100米的地方有个黄色的东西,仔细一看,是一只棕熊,吓得茂江大叫起来。当茂书发现棕熊时,熊已离他很近了,他拿起摄影机便跑,等他上了船,划到江心,熊离他们只有十几米了,站在岸边不住地对他们狂叫,把茂江吓出了一身冷汗。 经过三天两夜的漂流,行程375千米,他们在23日中午到达了长江源头地区的第一个小村镇──沱沱河沿,完成了漂流计划的第一阶段。 24日,哥哥尧茂江的假期已满,弟兄俩在江边拥抱着,洒泪相别。 7月2日,尧茂书再次下水,独自一个向长江通天河段行进。 他划船驶过通天河大桥,行不多远,下起雨来,久久不停。他冒雨前进,浑身湿透了。通天河水浅滩多,又是顶风冒雨,划船相当吃力,不时还要下水拖船而行,速度缓慢。为加快船速,他驾舟在急流中行驶。几天中,他连闯几个小峡谷,翻过波浪,顺利地漂下来。 7月6日,他在途中休息后,又划船前进。转过一个弯,忽闻前面水声大吼,但见白浪滔天。茂书急忙将救生衣系好。此时,橡皮船已陷入陡浪跳波,如离弦之箭,冲向峡口的惊天骇浪。茂书奋力划桨,越过波峰,又陷入浪谷,只觉得疾风掠耳,头晕目眩,他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冲过去。一个几米高的大浪铺天盖地般向船首劈来,橡皮船被大浪吞没了,一会儿又从浪里钻了出来,茂书借着大浪的余势,迅速划动双桨,终于冲出了峡口。 下午,继续漂流,他又设法闯过了烟障挂峡谷。山谷渐渐开阔,两岸山青树茂,绿草茵茵,岸边野生动物很多,有羚羊、野驴和白唇鹿。茂书拿起摄影机拍摄。白唇鹿不怕人,有的竟在岸上追船相送…… 7月7日晚,他宿在江中的一个小洲上,前几夜的阴风苦雨,衣、被全被打湿了,还要受到熊瞎子和狼的袭击。他常常是手持藏刀,用手电光和点燃的鞭炮声驱吓野兽。寂寞的黑夜中,熊吼狼嚎,使他心惊肉跳,彻夜不眠。而今夜,繁星满天,明月格外皎好,四面深阔的江水又隔绝了野兽的骚扰。在广阔无际的苍穹下,空旷荒寂的田野中,江水粼粼,泛着星光,多么难得的一个平静的夜呀!茂书在心中默默地思念着远方热切盼望他平安消息的亲人。 几天来,茂书漂流经过的地方,都是无人区。这天黄昏,始见藏民。河岸、山坡、陡崖上的藏民,在朦胧的暮色中,看到长江上游漂下一只红船,一个人身穿红色救生衣,头戴金色的帽罩,脸前挡着黑色防浪板,不知是何物,以为是活佛转世,江神下凡了。于是纷纷往茂书的船上扔糌粑、牛羊肉,还不住地向江中磕头。搞得尧茂书不知所措。 7月10日,他漂到七渡口。七渡口以下便是通天河的下游了。江岸山峰并拢,江中峡谷险滩甚多,水势更大。茂书的漂流更加危险和艰难了。 7月16日下午4时,茂书终于闯过了通天河,胜利完成了长江上段人迹罕至、气候极为恶劣的1 187千米的航程,到达了青海省玉树州的直门达。 7月23日上午10点47分,尧茂书告别了直门达,驶入了波涛汹涌的金沙江。 这一天,尧茂书闯过了十几个激流峡谷险滩,晚上8时收船上岸,宿在一山崖上。临睡前,他写下了最后一天的漂流日记。 茂书终于闯进金沙江了。金沙江是尧茂书整个漂流的重点。在上游1 300多千米的漂流中,他积累了丰富的过险滩的经验。他怀着百倍的信心、强烈的拼搏渴望,要到虎跳峡这世界著名的大峡谷中去击水搏浪,向全世界显示中国人的非凡智慧和勇敢……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7月24日,我们的漂流勇士尧茂书,在漂流金沙江上游的通珈峡时,因水流太急而翻船身亡。 中国五千年历史中,第一位乘龙的英雄,中华民族又一位忠诚勇敢的儿子,为了祖国的尊严,为了“龙”的骄傲,献出了他年轻的生命。 尧茂书离开我们去了,他在万里长江中找到了他的归宿。他就像万里长江冰川源头上最初融化的一滴春水,汇进千流百川,变为滚滚波涛,以排山倒海、摧枯拉朽的不可阻挡之势,冲向大海,冲向世界…… * * * * * * 有人敢藏在木桶里漂下尼亚加拉大瀑布,有人敢只身漂流亚马孙河,有人敢呆在容器里潜入黑沉沉的海底……人类探索江河湖海的好奇心与生俱来。看完这篇文章,那一泻千里、气势磅礴的万里长江,那奋力与江水搏斗的不怕死的硬汉尧茂书,一定如电影画面一样在你眼前闪现吧?那么,你有什么感想呢?不妨与同学交流一下。 阅读本文,要注意作者的写作顺序,看看这种写法有什么表达效果;还要注意作者对长江的险峻和水势所作的精彩描写。 作者说:“他就像万里长江冰川源头上最初融化的一滴春水,汇进千流百川,变为滚滚波涛,以排山倒海、摧枯拉朽的不可阻挡之势,冲向大海,冲向世界……”你怎样理解这段话的含义?54长城万里行 长城万里行①选自1986年10月《人民画报》。 刘雨田 小时候,我做了两个梦。 一个梦是:想读很多很多的书,盼望将来自己能够当个作家。 一个梦是:想走很多很多的路,能够走遍祖国的山山水水。 我执著地追求着。 为了第一个梦,我常常足不出户,读了许多中外名著,可我终究没能跻进作家的行列。 但是对于第二个梦,我却能常常引以为自豪。孩提时代,我就走遍了我的家乡──河南省长葛县。上中学时,我又利用假期完成了到北京、武汉的远征。后来我到铁路部门工作,几乎走遍了祖国的名山大川。 然而,我怎么也没想到我会沿着长城旅行,而且是用我的双脚! ──事出偶然。 我国著名的研究长城的专家罗哲文先生曾写过一篇介绍长城的文章。他写道:长城是中华民族的象征,是世界伟大奇迹之一。远在30年代他就立下宏愿要步越长城,可是由于战乱等原因,只走了部分地段。他感慨地说:“今后是否有人能全部走完,尚有待于来者。” 1982年,我在4月14日的《人民日报》上看到一则消息:有个名叫雅克?朗兹曼的法国作家,已经走遍了法国、欧洲、中东及世界许多地方,但是没到过中国,他说:“我的最大梦想是到中国去,从长城的这一端走到那一端。” 后来,我又得悉一个名叫罗勃特?史葛达的美国人,终生做着长城梦,直到他七十多岁的时候,还连续给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写了二百多封信,要求走完长城。 这一条条消息,像一个个冲击波使我难以平静。我下决心要用我的脚步量长城,用笔和相机勾画出长城的历史与现状。 经过痛苦的奋斗,周密的准备,我终于在1984年5月13日,从嘉峪关城楼迈出了徒步万里长城的第一步。 两年来,我穿越了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北、辽宁等七个省区,完成了徒步万里长城的旅行;在陕西榆林我还曾南下完成了穿越整个陕北的“圣地行”,在西安又西进,沿着古丝绸之路的路线,经过平凉、兰州、乌鞘岭、敦煌直到新疆神秘的罗布泊地区。 大自然是无情的。两年来,我只身闯大漠、走戈壁、攀高山、涉大河,经历了难以想象的艰难困苦。 在腾格里,我曾遇到漫天铺地的大沙暴和寒流、冰雹的袭击。 在贺兰山考察岩画时,我被困在了悬崖上,上不去,下不来,要不是我会一点气功,拼命一搏,险些跌进万丈深渊。 在罗布泊,我身负百斤重的水和干粮、行装,半个多月未见人烟,还遇到大风暴雨,迷失了方向。 在山西平鲁下高头一带荒凉的山沟里,夜间我曾遭到了野狼的追踪。 在河北蓟县考察震旦亚纪地貌时,深夜看不清山路,我多次从山坡上滚了下去。 然而大自然也是慷慨的。万里长城、丝绸之路本身都是活生生的教科书,我一辈子都学不完、用不尽。到目前为止我已经记录了沿途涉及政治、历史、地理等各个领域的笔记三十多万字,收集了数百万字的文史资料还拍摄了六百多张黑白、彩色照片。其中最有价值的是我在贺兰山发现了一壁岩画。文物工作者认为是首次发现。 沿途我得到各地政府和群众的热情接待。一捧捧花生、一颗颗红杏、一个个胶卷、一枚枚印章、一句句嘱托、一条条留言,都凝结着支持、理解和深情。我深深感到我的心,我的脉搏在和祖国人民一起跳动。 我走过的地方大都是祖国的西北部,那里还很穷;很荒凉,还在沉睡,但是却充满了生机。我将尽快写出我沿途的观感,帮助人们认识大西北、热爱大西北、开拓大西北。 面对我的还是无尽的地平线。 我的梦也还在继续着。 * * * * * * 汉代的张骞,两次奉命出使西域,饱尝苦难,沟通和加强了与中亚各地人民的友好关系;唐代的玄奘,不远万里,历尽艰辛,赴西天取经,促进了佛教文化的传播;明代的徐霞客,几十年风餐露宿,双脚走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留下了著名的《徐霞客游记》。中国历史上,向来不乏这些敢于冒险、勇于探索的中国的“脊梁”。当代的刘雨田,人称“探险怪杰”,历时两年,克服种种艰难困苦,穿越七个省区,完成了独自徒步走长城的壮举。你一定敬佩他吧? 阅读本文后讨论: 1.作者说:“两年来,我只身闯大漠、走戈壁、攀高山、涉大河,经历了难以想象的艰难困苦。”他的动力是什么?他的长城万里行意义何在? 2.有个外国人给刘雨田这样的赠言:“很多人走着容易走的路,很多人走着艰难的路,只有你走着不可思议的路。”怎样理解这句话的含义?55死亡之旅 死亡之旅①选自《塔里木河传》(河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王嵘 1895年2月17日,正是斯文?赫定29岁生日的那天,他离开喀什来到叶尔羌河边的麦盖提,在那里建立了大本营,计划穿越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进入沙漠腹地的和田河。 摩尔根之所以断言打开人类文明之谜的钥匙在塔里木盆地,就因为塔里木古海可能是人类最早的诞生地之一。这令人心悸而又叫人神往的茫茫古海,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斯文?赫定的目光和年轻的心。 赫定的仆人衣司兰拜在麦盖提四处奔走,备齐水桶、羊皮囊、粮食、蜂蜜、干菜、粉条、瓦罐等生活必需品,还用低价买了八峰漂亮的骆驼。赫定又在当地雇用了白胡子驮夫买买提木沙,熟悉骆驼习性的卡斯木和向导约尔提。约尔提自吹他去沙漠寻找过金子,无论到哪里都不会迷路。临行前在铁桶和羊皮囊中装了供25天用的水,又补充了三只羊十只鸡。骆驼驮着测量仪器,还带了三支长枪、六支手枪、两箱火药。4月10日出发的时候,麦盖提的居民神情阴暗地望着这一群可怜的一去就不复返的人们。因为他们当中早就盛传着阴森可怖的故事:塔克拉玛干沙漠中有一座宝城,谁要拿了那里的金银财宝,就会中魔,在那里原地打转,怎么也走不出来,直到最后倒毙荒漠,留下一堆白骨……据说有一个人挖了许多财宝刚要离开,突然从四面八方来了无数野猫,凶猛地向他袭来,他只得留下财宝逃生……乡亲们以悲壮的心情为这位外国探险者和他的同胞送行。他们认定,这些可怜的人们永远也回不来了。他们叹息着、哭泣着,像送葬一样…… 斯文?赫定不但没有被那可怕的传说吓住,反而被那神秘的富有吸引力和刺激性的所在鼓舞着,义无反顾地向着未知祸福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出发了。他露出刚毅的笑容向乡亲们挥手告别,八峰骆驼引颈昂首,铜铃庄严地叮咚响着。一位老人悲伤地说:“他们向死亡走去了……”几个印度商人向赫定头上扔几枚铜币表示祝福,并喊道:“一路平安呀!”上百个骑马的人护送他们,随着他们走了很长一段路才回去。 两天后,他们已经远离了叶尔羌河,走进了沙漠之中。骆驼从高大的沙丘上跌下来,它的负荷太重了。4月19日,他们在一个湖边的胡杨树丛中驻扎。当进入不毛之地的沙漠深处时,赫定回忆起这个地方,“就像回忆起一座人间天堂”。远山闪耀紫辉,湖水碧波粼粼,胡杨吐着春天的嫩芽,芦苇和沙地泛出金黄的颜色,令人无限留恋。到了4月23日,赫定登上一座沙山,看到四周除了黄沙再也看不到别的东西时,那种留恋之感就更强烈。但是赫定丝毫也不踌躇,“我早就下了征服沙漠的决心。不管从这里到和田河多么艰苦,我也绝不踏着自己的足迹退回一步。我觉得我充满一种走向未知的不可抗拒的欲望,这种欲望克服了一切阻碍,我根本不承认世间有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他们在离开那个“人间天堂”时,补充了足够的水。尽管约尔提说从这里到和田河只有四天的路程,但赫定仍吩咐他们备足十天的水,以防不测。4月24日,他们遇上了风暴。“一阵阵旋风夹着沙子在头顶上飞舞,一种黄中带红的烟雾在地平线上飘动,天空是一片混浊的蓝色。不久,从东边又刮来一阵风暴,挟着细细的飞沙,把白天变成黑夜。” 次日他们从风沙中醒来,当把水桶抬上骆驼背时,发现水桶响的声音有些空。赫定立即检查储存的水,使他大吃一惊的是这些水只够两天用了。他质问仆人衣司兰拜,为什么不按他的指令备足十天的水?仆人说:“约尔提说不必带那么多水,到和田河只有四天的路,到那里就有水了,所以没有把水桶和皮囊灌满。”约尔提也在一旁说:“这些水可以用到和田河。”赫定记载道:“我不再责备他们。因为我当时应该亲自检查一下到底带了多少水……我当即在大家面前宣布,让衣司兰拜负责管理剩下的水,减少人们的用量,骆驼则再也得不到一滴水了。” 又走了两三天,还是没有到达和田河。白天太阳灼热得如同火炉,人喘出的气都是火辣辣的。在他们眼中,那一座座沙丘就如同一座座坟丘,令人望之心悸。大家被笼罩在阴郁恐怖的气氛中。驼铃在疲惫地响着,这是希望之声,还是为驼队覆灭敲响的丧钟? 名叫“老者”的骆驼走不动了,赫定让人卸下它背上的装载,破例给了它一口水,不等把水咽下,骆驼就扑通一声倒地,眼里露出绝望的死光。后来叫“大黑子”的骆驼也躺倒了,当它在弥留之际还用一种意味深长的疑问的目光,望着即将有相同命运的人们……它们在沙漠中静静地死去了,那游动的沙丘在时光的流逝中将会把它们掩埋,为它们造一座丘墓。 人们陷入恐怖和惊慌之中,不由得把愤怒和指责发泄在约尔提身上。约尔提狡辩说:“这是魔鬼作怪,我也没办法。” 赫定自责找错了向导,但自责无用,还是赶快找水。他手托罗盘,疲惫不堪地独自迎着热浪蒸腾的沙丘走去,渴得喉咙冒火,不由得倒在地上。朦胧中他仿佛听到波浪逐岸的溅水声,但醒来后又回到可怕的现实中。不能让人也像骆驼那样倒下去,赫定果断地对大家喊道:“我们来掘井呀!”这句话使人们振奋起来,立即开始挖井。一把铲子在人们手中传来传去,不停地挖掘。可是挖了三米深仍不见水。挖到深夜,点亮两盏小油灯继续挖。大家都眼巴巴地望着井口,等待奇迹出现。忽然,卡斯木站直身子,铁铲从手中滑落下来,他哽咽地说了声“沙是干的”,便跌倒了。他的这句话好像是从坟墓中发出来的,无情地给全队宣判了死刑。 整个探险队处于绝望之中,他们抛弃了帐篷、行军床、火炉等物,轻装前进。沙丘越来越高,达到60米。赫定拼命攀登上去,映入眼帘的除了漫漫沙海,没有半点河岸的影子。极度的失望攫住了赫定的心,使他难于呼吸。突然,西方出现了晶蓝欲雨的云朵,云朵在扩大,离他们越来越近,赫定让大家准备好空水桶,把所有的器具都排放在沙地上,还把布帐撑开,每人抓一个角,迎接自天而降的生命之甘霖。然而,或许真是魔鬼在捉弄人,云朵散开了,不一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衣司兰拜喃喃地说:“骆驼一只只倒毙了,接着就轮到我们了。” 约尔提说:“我们以为是往前走,其实是魔鬼引着我们在原地打转转。” 赫定斥责他:“你说的是鬼话!你不知道太阳是有规则地运行吗?” “太阳发疯了,”约尔提狡辩道,“连太阳也中了魔!” 听到约尔提的胡言乱语,人们愤怒地举起拳头,但被赫定喝住了。 第二天又是灾难的一天,沙暴在飓风助力下,更加疯狂地呼啸着,搅得天昏地暗。又有一头骆驼倒毙,很快被流沙掩埋。这时又发现买买提木沙,那位白胡子驮夫倒在地上,赫定让衣司兰拜去拿那剩下的两小壶水,衣司兰拜报告说,一壶水夜里被盗了。这已是4月30日的早晨,衣司兰拜出乎意料地看见约尔提正嘴对水壶,把一壶水喝了个光。衣斯兰拜和卡斯木扑过去把他打倒在地,一顿拳打脚踢。如果不是赫定阻止,约尔提可能活不成了。但很快,约尔提就失踪了。 到5月1日,赫定已是两天没进一滴水了。他抑制不住干渴的折磨,拿起盛着作燃料的烧酒的瓶子,不顾一切地咕咚咕咚喝了半瓶。他知道自己干了蠢事,但已经站不起来,躺在地上昏迷过去。太阳燃烧着,空气像凝固了一样。大家以为赫定已经死了,便纷纷离他而去。 突然,赫定感到了死亡就在眼前,他拿出全部意志力,蹒跚地往前走,跌倒了爬一段,又起来走几步。这时他看见他最忠实的衣司兰拜站在一个山丘上向东张望,手里拿着水壶想向东跑,但当他看见赫定向他走来时,便打消了这个念头。他们又聚在一起,作了最后的精减,抛弃了所有的用具、仪器、日记、图纸以及所有的驮鞍,只图救活自己的性命。赫定留在衣袋里的只有罗盘、怀表和测绘表,一盒火柴一把小刀一支铅笔和十支顺手能拿到的香烟,还有一本袖珍《圣经》。最后他找出一套干净的衣服,从头到脚重新换过,他想真要死在沙漠至少要穿一身新衣。 买买提木沙和约尔提已永远葬身沙海了。 最后剩下的四峰骆驼也都卧倒爬不起来了。 衣司兰拜突然仆倒在地,脸色像死人一样苍白。他喃喃自语,他情愿死在这里,再也不能向前走一步了。 现在还能站立起来的卡斯木,与斯文?赫定搀扶着,告别了衣司兰拜和四峰骆驼,向这不祥的死营投去最后一瞥诀别的目光,然后消失在漫漫沙海的夜幕之中。 时间在无望的挣扎中匆匆过去。 自麦盖提出发后,已经过了25天,5月5日破晓之时,赫定和卡斯木登上一座沙丘纵目远眺,像化石般伫立不动。突然,他们二人同时喊出:“树林!和田河!”他们跑向树林,倒在了树阴下,摸摸身下的沙子,河床是干涸的。卡斯木绝望地抽搐着,样子很痛苦也很难看。他怎么也站不起来,他声音微弱地说,他将死在这树阴下了。 赫定只身向前走去,忽然树林没有了。他看到一个几乎垂直的斜坡,下面是没有植物的平地,他已经到了和田河的河槽,这里仍然像身后的沙漠一样干涸。他挣扎着向河床对面走去,岸坡上长着灌木和芦苇丛,一棵倾倒的伸出树干的胡杨正对着他。他正在观望着,突然一只水鸟在他面前振翅飞起来,响起水的拍溅声。一瞬间,赫定看见自己就站在一个水潭边了。月色中,水潭像墨一样幽蓝,水中映出那根倒下的树干的影子。生命之水降临了。 赫定扑倒在水潭边,咕嘟咕嘟喝个不停。他回忆道:“水很凉,像泉水一样清洌可口,我那枯朽的躯体像海绵在吸收液体,所有的部位都柔滑起来了。羊皮纸一样硬的皮肤开始变软,脉搏逐渐正常,血液轻快地流动着……” 这真是天赐琼浆,绝处逢生。赫定惊喜地把这个呈椭圆形的水池,称为“天赐湖”。 赫定这时立刻想到了卡斯木。但没有任何盛水的器皿,他急中生智,脱下自己的靴子,灌满了水,去救活了卡斯木。然后他们就用铲柄挑着两只靴子,开始新的跋涉,最后与衣司兰拜会合。再后来他们又找到丢失的骆驼和财物,身处绝境的赫定重新又阔气起来了。 赫定回到瑞典,专门找到了为他制靴子的匠人,感谢他制作的靴子救了一条人命。从此,他每年给这位靴子匠寄去一双靴子的价款,以纪念那死里逃生的日子。 这次死亡之旅没有折断赫定海燕般的翅膀,反倒激起了他探寻这东方秘境的更大热情。 * * * * * * 斯文?赫定,1865年生于瑞典,世界著名探险家、考古学家。被称为“死亡之海”的塔克拉玛干沙漠,令人恐惧,斯文?赫定却“不承认世间有不可能做到的事情”,他凭着大无畏的勇气,终于征服了这世界第二大沙漠。这次“死亡之旅”,为他1900年发现楼兰古国打开了一扇窗。阅读后请同学们讨论:探险队绝大多数队员都崩溃了,为什么斯文?赫定能够坚持下来,取得成功? 请同学们从不同渠道搜集有关塔克拉玛干沙漠的图片,班上办一个展览,并作一点文字或口头解说。 【有关资料】 塔克拉玛干大沙漠位于新疆南部塔里木盆地中央,面积33.76万平方公里,相当于英国、瑞士、荷兰三国的总和,仅次于非洲撒哈拉大沙漠,为世界第二大沙漠。“塔克拉玛干”维吾尔语意为“进去出不来”,人们通常称它为“死亡之海”。 塔克拉玛干沙漠中有一片东西长150公里,南北宽70公里的林海。林海位于塔克拉玛干、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阿克苏河、和田河的汇流,几乎是青一色的胡杨林。林海中,地上走的有老虎、马鹿、狼、野猪、羚羊;天上飞的有各种各样的鸟类。早在一百多年前,人们在穿越林海时,为躲避野兽的袭击,每隔一定距离就建一座“空中楼阁”,用四根木桩把一个棚屋架在空中,供行路人天黑过夜时使用。动物百态56白鹭动物百态 白鹭①选自《郭沫若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白鹭,涉禽类,似鹤,略小,羽毛纯白,颈脚都很长,嘴长二三寸,头顶有细长白毛,栖息水边,捕鱼为食。 郭沫若 白鹭是一首精巧的诗。 色素的配合,身段的大小,一切都很适宜。 白鹤太大而嫌生硬,即如粉红的朱鹭或灰色的苍鹭,也觉得大了一些,而且太不寻常了。 然而白鹭却因为它的常见,而被人忘却了它的美。 那雪白的蓑毛,那全身的流线型结构,那铁色的长喙,那青色的脚,增之一分则嫌长,减之一分则嫌短,素之一忽则嫌白,黛之一忽则嫌黑。 在清水田里时有一只两只站着钓鱼,整个的田便成了一幅嵌在琉璃框里的画面。田的大小好像是有心人为白鹭设计出的镜匣。 晴天的清晨每每看见它孤独地站立在小树的绝顶,看来像是不安稳,而它却很悠然。这是别的鸟很难表现的一种嗜好。人们说它是在望哨,可它真是在望哨吗? 黄昏的空中偶见白鹭的低飞,更是乡居生活中的一种恩惠。那是清澄的形象化,而且具有了生命了。 或许有人会感着美中的不足,白鹭不会唱歌。但是白鹭的本身不就是一首很优美的歌吗?──不,歌未免太铿锵了。 白鹭实在是一首诗,一首韵在骨子里的散文的诗。 1942年10月31日 * * * * * * 郭沫若的散文像他的诗一样,有的写得豪放激越,气势磅礴,有的写得柔婉清丽、秀美含蓄。《白鹭》便是后一种散文的典型例子。它用极其简练的文字抒写了作者对白鹭的独特感受和认识,描绘了白鹭虽常见却超凡脱俗的美──那是一种属于旷野、属于乡村的宁静、清洁的美。 莱辛说过,好作品“不要让人一看了事,应让人品味,反复地品味。”《白鹭》就是一篇值得“反复品味”的好散文,它是“一首精巧的诗”,“一首韵在骨子里的散文的诗”。 为了突出表现白鹭的神韵,作者先后描绘了三幅画面,请找出这些画面,并试着想象一下那是怎样的图景。 积累词语和句子 蓑毛长喙悠然嗜好清澄美中不足 增之一分则嫌长,减之一分则嫌短,素之一忽则嫌白,黛之一忽则嫌黑。 !!!!!!!!!!!!!!!!!!!!!!!!!!! 57森林中的绅士 森林中的绅士①选自《大家知识随笔?中国卷》(中国文学出版社2000年版)。茅盾(1896—1981),原名沈德鸿,字雁冰,浙江桐乡人,现代作家。 茅盾 据说北美洲的森林中有一种“得天独厚”的野兽,这就是豪猪。这是“森林中的绅士”! 这是在头部、背部、尾巴上,都长着钢针似的刺毛的四足兽,所谓“绅士相处,应如豪猪与豪猪,中间保持相当的距离”,就因为太靠近了彼此都没有好处。不过豪猪的刺还是有形的,绅士之刺则无形,有形则长短有定,要保持相当的距离总比无形者好办些,而这也是摹仿豪猪的绅士们“青出于蓝”的地方。 但豪猪的“绅士风度”之可贵,尚不在那一身的钢针似的刺毛。它是矮胖胖的,一张方正而持重的面孔,老是踱着方步,不慌不忙。它的潇洒悠闲,实在也到了殊堪〔殊堪〕特别值得。钦佩的地步:可以在一些滋味不坏的灌木丛中玩上一个整天,很有教养似地边走边哼,逍遥自得,无所用心,宛然是一位乐天派。它不喜群的生活,但也并非完全孤独,由此可见它在“待人接物”上多么有分寸。 若非万不得已,它决不旅行,整年整季,它的活动范围不出三四里地。一连几星期,它只在三四棵树上爬来爬去;它躺在树枝间,从容自在地啃着树皮,啃得倦了,就打个瞌睡;要是睡中一个不小心倒栽下来,那也不要紧,它那件特别的长毛大衣会保护它的尊躯。 它也不怕跌落水里去,它全身的二万刺毛都是中空的,它好比穿了件救生衣,一到水里,自会浮起来的。 而这些空心针似的刺毛又是绝妙的自卫武器,别的野兽身上要是刺进了几十枚这样的空心针,当然会有性命之忧,因为这些空心针是角质的,刺进了温湿的肌肉,立刻就会发胀,而且针上又遍布了倒钩,倒钩也跟着胀大,倒钩的斜度会使得那针愈陷愈深。因此,遇到外来的攻击时,豪猪的战术是等在那里“挨打”,让敌人自己碰伤,知难而退。因为它那些刺毛只要轻轻一碰就会掉落,而又因其尖利非凡,故一碰之下未有不刺进皮肉的。 然而具有这样头等的自卫武器的它,却有老大的弱点:肚皮底下没刺毛,这是不设防地带,小小的老鼠只要能够设法钻到豪猪的肚皮底下,就是胜利者了。但尤其脆弱者,是豪猪的鼻子。一根棍子在这鼻尖上轻轻敲一下,就是致命的。这些弱点,豪猪自己知道得很清楚;所以遇到敌人的时候,它就把脑袋塞在一根木头下面,这样先保护好它那脆弱的鼻子,然后四脚收拢,平伏地面,掩蔽它那不设防的腹部,末了,就耸起浑身的刺毛,摆好了“挨打”的姿势。当然,它还有一根不太长然而也还强壮有力的尾巴(和它身长比较,约为五与一之比),真是一根狼牙棒,它可以左右挥动,敌人要是挨着一下,大概受不住;可是这根尾巴的挥动因为缺乏一双眼睛来指示目标,也只是守势防御而已。 敌人也许很狡猾,并不进攻,却悄悄地守在旁边静候机会,那时候,豪猪不能不改变战术了。它从掩蔽部抽出了鼻子,拼命低着头(还是为的保护鼻子),倒退着走,同时猛烈挥动尾巴,这样“背进”到了最近一棵树,它就笨拙地往上爬,爬到了相当高度,自觉已无危险,便又安安逸逸躺在那里啃起嫩枝来,好像根本没有发生过什么事情似的。 这真是典型的绅士式的“镇静”。的的确确,它的一切生活方式──连它的战术在内,都是典型的绅士式的。但正像我们的可敬的绅士们尽管“得天独厚”、优游自在,却也常常要无病呻吟一样,豪猪也喜欢这调门。好好地它会忽然发出了声音摇曳而凄凉的哀号,单听那声音,你以为这位“森林中的绅士”一定是碰到绝大的危险,性命就在顷刻间了;然而不然。它这时安安逸逸坐在树梢上,方正而持重的脸部照常一点表情也没有,可是它独自在哀啼,往往持续至一小时之久,它这样无病而呻吟是玩玩的。 据说向来盛产豪猪的安地郎达克山脉,现在也很少看见豪猪了,以至美国地方政府不得不用法令来保护它了。为什么这样“得天独厚”,具有这样巧妙自卫武器的豪猪会渐有绝种之忧呢?是不是它那种太懒散而悠闲的生活方式使之然呢?还是因为它那“得天独厚”之处存在着绝大的矛盾──几乎无敌的刺毛以及毫无抵抗力的暴露着的鼻子──所以结果仍然于它不利呢? 我不打算在这里来下结论,可是我因此更觉得豪猪的“生活方式”叫人看了寒心。 * * * * * * 豪猪,这浑身“都长着钢针似的刺毛的四足兽”,竟被作者看作是“森林中的绅士”。本文用调侃的笔调写豪猪矮胖的体形、持重的面孔、逍遥的神态、以守为攻的自卫方法和无病呻吟的娱乐形式,为我们描述了这位“绅士”独特的生活状态。读罢此文,想一想,作者为什么说这种生活方式“叫人看了寒心”? 文中有许多加了引号的词语,如“得天独厚”“青出于蓝”“待人接物”“镇静”等,试结合上下文体会它们的含义。58城市牛哞 城市牛哞①选自《一个人的村庄》(新疆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刘亮程 我是在路过街心花园时,一眼看见花园中冒着热气的一堆牛粪的。在城市能见到这种东西我有点不敢相信,城市人怎么也对牛粪感起兴趣?我翻进花园,抓起一把闻了闻,是正宗的乡下牛粪,一股熟悉的遥远乡村的气息扑鼻而来,沁透心肺。那些在乡下默默无闻的牛,苦了一辈子最后被宰掉的牛,它们知不知道自己的牛粪被运到城市,作为上好肥料养育着城里的花草树木?它们知道牛圈之外有一个叫乌鲁木齐的城市吗? 一次我在街上看到从乡下运来的一卡车牛,它们并排横站在车厢里,像一群没买到坐票的乘客,东张西望,目光天真而好奇。我低着头,不敢看它们。我知道它们是被运来干啥的,在卡车缓缓开过的一瞬,我听到熟悉的一声牛哞,紧接着一车牛的眼睛齐刷刷盯住了我:它们认出我来了──这不是经常扛一把铁锨在田间地间转悠的那个农民吗?他不好好种地跑到城里干啥来了?瞧他挟一只黑包在人群中奔波的样子,跟在乡下时挟一条麻袋去偷玉米是一种架势。我似乎听到牛议论我,我羞愧得抬不起头。 这些牛不是乘车来逛街的。街上没有牛需要的东西,也没有牛要干的活。城市的所有工作被一种叫市民的承揽了,他们不需要牲畜。牛只是作为肉和皮子被运到城市。他们为了牛肉的新鲜才把活牛运到城里。一头牛从宰杀到骨肉被分食,这段时间体现了一个城市的胃口和消化速度。早晨还活蹦乱跳的一头牛,中午已摆上了市民的餐桌,进入肠胃转化成热量和情欲。 而牛知不知道它们的下场呢?它们会不会正天真地想,是人在爱护它们抬举它们呢?它们耕了一辈子地,拉了一辈子车,驮了一辈子东西,立下大功劳了。人把它们当老工人或劳动模范一样尊敬和爱戴,从千万头牛中选出些代表,免费乘车到城里旅游一趟,让它们因这仅有的一次荣耀而忘记一辈子的困苦和屈辱,对熬煎了自己一生的社会和生活再没有意见,无怨无悔。 牛会不会在屠刀搭在脖子上时还做着这样的美梦呢? 我是从装满牛的车厢跳出来的那一个。 是冲断缰绳跑掉的那一个。 是挣脱屠刀昂着鲜红的血脖子远走他乡的那一个。 多少次我看着比人高大有力的牛,被人轻轻松松地宰掉,它们不挣扎,不逃跑,甚至不叫一声,似乎那一刀捅进去很舒服。我在心里一次次替它们逃跑,用我的两只脚,用我远不如牛的那点力气,替千千万万头牛在逃啊逃,从一个村庄到另一村庄,最终逃到城市,躲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让他们再认不出来。我尽量装得跟人似的,跟一个城里人似的说话、做事和走路。但我知道我和他们是两种动物。我沉默无语,偶尔在城市的喧嚣中发出一两声沉沉牛哞,惊动周围的人。他们惊异地注视着我,说我发出了天才的声音。我默默接受着这种赞誉,只有我知道这种声音曾经遍布大地,太普通、太平凡了。只是发出这种声音的喉管被人们一个个割断了。多少伟大生命被人们当食物吞噬。人们用太多太珍贵的东西喂了肚子。浑厚无比的牛哞在他们的肠胃里翻个滚,变作一个咯或一个屁被排掉──工业城市对所有珍贵事物的处理方式无不类似于此。 那一天,拥拥挤挤的城里人来来往往,没人注意到坐在街心花园的一堆牛粪上一根接一根抽烟的我,他们顶多把我当成给花园施肥的工人或花匠。我已经把自己伪装得不像农民。几个月前我扔掉铁锨和锄头跑到城市,在一家文化单位打工。我遇到许多才华横溢的文人,他们家里摆着成架成架的书,读过古今中外的所有名著。被书籍养育的他们,个个满腹经纶。我感到惭愧,感到十分窘迫。我的家除了成堆的苞谷棒子,便是房前屋后的一堆堆牛粪,我惟一的养分便是这些牛粪。小时候在牛粪堆上玩耍,长大后又担着牛粪施肥。长年累月地熏陶我的正是弥漫在空气中的牛粪味儿。我不敢告诉他们,我就是在这种熏陶中长大,并混到文人作家的行列中。 这个城市正一天天长高,但我感到它是脆弱的、苍白的,我会在适当的时候给城市上点牛粪,我是个农民,只能用农民的方式做我能做到的,尽管无济于事。我也会在适当时候邀请我的朋友们到一堆牛粪上来坐坐,他们饱食了现代激素,而人类最本原的底肥是万不可少的。没这种底肥的人如同无本之木,是结不出硕大果实的。 好在城市人已经认识到牛粪的价值。他们把雪白雪白的化肥卖给农民,又廉价从农民手中换来珍贵无比的牛粪养育花草树木。这些本该养育伟大事物的贵重养料,如今也只能育肥城市人的闲情逸致了。 1995年7月 * * * * * * 刘亮程是从农村走进城市的一位作家,在恶劣的生存环境里,他经历了各种各样的磨难,也获得了与自然亲近,向自然万物学习的机会。生存的艰辛让他悟到了万物平等、众生共荣的思想。于是,他总能“从每一个动物身上找到一点自己”。在某种意义上,文中的“牛”就是作者自己,作者对来到城市中的“牛”的感情,就是对从乡村走进城市的“我”的感情。 阅读文章,想一想,“牛”和“我”之间存在什么样的联系?作者是怎样从“牛”联想到自己的?对于乡村和城市,作者怀着怎样复杂的感情? 文章中有一些句子意味深长。如“我是从装满牛的车厢里跳出来的那一个。”“是冲断缰绳跑掉的那一个。”“是挣脱屠刀昂着鲜红的血脖子远走他乡的那一个。”“我沉默无语,偶尔在城市的喧嚣中发出一两声沉沉牛哞,惊动周围的人。”“……我会在适当的时候给城市上点牛粪,我是个农民,只能用农民的方式做我能做到的,尽管无济于事。”仔细体会一下,说一说你对这些语句的感受。积累下列词语 牛哞架势承揽满腹经纶无济于事无本之木 闲情逸致59在铁笼里奔走着的狮子 在铁笼里奔走着的狮子①选自《外国名诗三百首》(北京出版社2000年版)。铁弦译。纳齐姆?希克梅特(1902—1963),土耳其诗人。 希克梅特 如果你看一下在铁笼里 奔走着的狮子, 你会在这猛兽的眼睛里看见 两把憎恨的钢剑。 它走向远处, 又回到跟前, 走过来, 走回去…… 你看吧! 猛烈的皮鞭虽然能打倒 黄毛的背脊, 但它那有力的筋肉却很坚强, 狮子还是那般勇猛 它非常有力量, 它相信它自己。 它激怒着,奔走着…… 你捉不到片刻的时间 能把枷锁套在 它那多毛的、粗壮的脖颈上。 即便在鞭子的抽打之下 两膝有些抖颤── 但它不会倒下去, 它永远在动作, 而它那高傲的头上的一堆鬣毛 愤怒地、蓬蓬地竖起…… 它走向远处, 又回到跟前, 它走过去 又重新 向铁笼猛扑…… 我的伙伴们的黑影 就这样不分昼夜地 沿着监牢的石墙来回闪动。 * * * * * * 你的脑海中也许还清晰地印着牛汉笔下那只身陷囹圄的华南虎的形象,那么,再看这只在铁笼里奔走着的狮子一定不会觉得陌生,因为它们都具有一种威武不屈、不甘凌辱的强烈的反抗精神和自由不羁、孤独高贵的灵魂。所不同的是,希克梅特笔下的狮子是以“奔走”为生命的主旋律,“它走向远处,/又回到跟前,/走过来,/走回去……”“永远在动作”它用奔走来反抗束缚,释放力量。在猛烈的皮鞭下,是狮子仇恨的眼睛、强健的肌肉、粗壮的脖颈和高傲的头颅。 有感情地朗读这首诗,诗的结尾道:“我的伙伴们的黑影/就这样不分昼夜地/沿着监牢的石墙来回闪动。”诗人为什么把“在铁笼里奔走着的狮子”称作自己的“伙伴”?“鞭子” “枷锁”象征什么?人与动物60像山那样思考人与动物 像山那样思考①选自《大家知识随笔?外国卷》(中国文学出版社2000年版)。侯文蕙译。 利奥波德 一声深沉的、骄傲的嗥叫,从一个山崖回响到另一个山崖,荡漾在山谷中,渐渐地消失在漆黑的夜色里。这是一种不驯服的、对抗性的悲哀和对世界上一切苦难的蔑视情感的迸发。 每一种活着的东西(大概还有很多死了的东西),都会留意这声呼唤。对鹿来说,它是死亡的警告,对松林来说,它是半夜里在雪地上混战和流血的预言,对郊狼来说,是就要来临的拾遗的允诺,对牧牛人来说,是银行里红墨水的坏兆头(指入不敷出)。对猎人来说,是狼牙抵制弹丸的挑战。然而,在这些明显的、直接的希望和恐惧之后,还隐藏着更加深刻的涵义,这个涵义只有这座山自己才知道。只有这座山长久地存在着,从而能够客观地去听取一只狼的嗥叫。 不过,那些不能辨别其隐藏的涵义的人也都知道这声呼唤的存在,因为在所有有狼的地区都能感到它,而且,正是它把有狼的地方与其他地方区别开来的。它使那些在夜里听到狼叫,白天去察看狼的足迹的人毛骨悚然。即使看不到狼的踪迹,也听不到它的声音,它也是暗含在许多小小的事件中的:深夜里一匹驮马的嘶鸣,滚动的岩石的嘎啦声,逃跑的鹿的砰砰声,云杉下道路的阴影。只有不堪教育的初学者才感觉不到狼是否存在和认识不到山对狼有一种秘密的看法这一事实。 我自己对这一点的认识,是自我看见一只狼死去的那一天开始的。当时我们正在一个高高的峭壁上吃午饭。峭壁下面,一条湍急的河蜿蜒流过。我们看见一只雌鹿──当时我们是这样认为──正在涉过这条急流,它的胸部淹没在白色的水中。当它爬上岸朝向我们,并摇晃着它的尾巴时,我们才发觉我们错了:这是一只狼。另外还有六只显然是正在发育的小狼也从柳树丛中跑了出来,它们喜气洋洋地摇着尾巴,嬉戏着搅在一起。它们确确实实是一群就在我们的峭壁之下的空地上蠕动和互相碰撞着的狼。 在那些年代里,我们还从未听说过会放过打死一只狼的机会那种事。在一秒钟之内,我们就把枪弹上了膛,而且兴奋的程度高于准确:怎样往一个陡峭的山坡下瞄准,总是不大清楚的。当我们的来复枪膛空了时,那只狼已经倒了下来,一只小狼正拖着一条腿,进入到那无动于衷的静静的岩石中去。 当我们到达那只老狼的所在时,正好看见在它眼中闪烁着的、令人难受的、垂死时的绿光。这时,我察觉到,而且以后一直是这样想,在这双眼睛里,有某种对我来说是新的东西,是某种只有它和这座山才了解的东西。当时我很年轻,而且正是不动扳机就感到手痒的时期。那时,我总是认为,狼越少,鹿就越多,因此,没有狼的地方就意味着是猎人的天堂。但是,在看到这垂死的绿光时,我感到,无论是狼,或是山,都不会同意这种观点。 自那以后,我亲眼看见一个州接一个州地消灭了它们所有的狼。我看见过许多刚刚失去了狼的山的样子,看见南面的山坡由于新出现的弯弯曲曲的鹿径而变得皱皱巴巴。我看见所有可吃的灌木和树苗都被吃掉,先变成无用的东西,然后则死去。我看见每一棵可吃的、失去了叶子的树只有鞍角那么高。这样一座山看起来就好像什么人给了上帝一把大剪刀,并禁止了所有其他的活动。结果,那原来渴望着食物的鹿群的饿殍①〔饿殍(piǎo)〕被饿死的动物或人的尸体。,和死去的艾蒿丛一起变成了白色,或者就在高于鹿头的部分还留有叶子的刺柏下腐烂掉。这些鹿是因其数目太多而死去的。 我现在想,正像当初鹿群在对狼的极度恐惧中生活着那样,那一座山将要在对它的鹿的极度恐惧中生活。而且,大概就比较充分的理由来说,当一只被狼拖去的公鹿在两年或三年就可得到补替时,一片被太多的鹿拖疲惫了的草原,可能在几十年里都得不到复原。 牛群也是如此,清除了其牧场上的狼的牧牛人并未意识到,他取代了狼用以调整牛群数目以适应其牧场的工作。他不知道像山那样来思考。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有了沙尘暴,河水把未来冲刷到大海去。 我们大家都在为安全、繁荣、舒适、长寿和平静而奋斗着。鹿用轻快的四肢奋斗着,牧牛人用套圈和毒药奋斗着,政治家用笔,而我们大家则用机器、选票和美金。所有这一切带来的都是同一种东西:我们这一时代的和平。从这一点去衡量成就,似乎是很好的,而且大概也是客观的思考所不可缺少的,不过,太多的眼前安全似乎产生的仅仅是长远的危险。也许,这也就是梭罗的名言潜在的涵义:这个世界是救星的荒野。大概,这也是狼的嗥叫中隐藏的内涵,它已被群山所理解,却还极少为人类所领悟。 * * * * * * 自然有自己的大智慧,亿万年来它调动着世间万物依照它制定的“规则”生息繁衍。而人类却自以为是万物之灵,一心想让自然为我所用,甚至不惜破坏基本的“规则”。听,山谷间回荡的狼的哀嚎就是人类践踏“规则”的实证。 本文以“狼──鹿──草”这条食物链的被斩断为例,揭示了在愚蠢的人类种种短视行为背后隐藏的巨大的生存危机。读过这篇文章,当你再次面对一棵草、一株树、一窝蚂蚁、一群飞鸟的时候,是否也会这样提醒自己:像山那样思考。 其实,长久地倾听着自然的声音的何止是群山?试想,占据地球四分之三面积的海洋,面对人类在蓝色世界中的所作所为,又会思考些什么呢?61小狗包弟 小狗包弟①选自《随想录》(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版)。巴金,原名李尧棠,字芾甘,四川成都人。作家、翻译家。 巴金 一个多月前,我还在北京,听人讲起一位艺术家的事情,我记得其中一个故事是讲艺术家和狗的。据说艺术家住在一个不太大的城市里,隔壁人家养了小狗,它和艺术家相处很好,艺术家常常用吃的东西款待它。“文革”期间,城里发生了从未见过的武斗,艺术家害怕起来,就逃到别处躲了一段时期。后来他回来了,大概是给人揪回来的,说他“里通外国”,是个反革命,批他、斗他,他不承认,就痛打,拳打脚踢,棍棒齐下,不但头破血流,一条腿也给打断了。批斗结束,他走不动,让专政队拖着他游街示众,衣服撕破了,满身是血和泥土,口里发出呻吟。认识的人看见半死不活的他都掉开头去。忽然一只小狗从人丛中跑出来,非常高兴地朝着他奔去。它亲热地叫着,扑到他跟前,到处闻闻,用舌头舔舔,用脚爪在他的身上抚摸。别人赶它走,用脚踢,拿棒打,都没有用,它一定要留在它的朋友的身边。最后专政队用大棒打断了小狗的后腿,它发出几声哀叫,痛苦地拖着伤残的身子走开了。地上添了血迹,艺术家的破衣上留下几处狗爪印。艺术家给关了几年才放出来,他的第一件事就是买几斤肉去看望那只小狗。邻居告诉他,那天狗给打坏以后,回到家里什么也不吃,哀叫了三天就死了。 听了这个故事,我又想起我曾经养过的那条小狗。是的,我也养过狗,那是1959年的事情,当时一位熟人给调到北京工作,要将全家迁去,想把他养的小狗送给我,因为我家里有一块草地,适合养狗的条件。我答应了,我的儿子也很高兴。狗来了,是一条日本种的黄毛小狗,干干净净,而且有一种本领:它有什么要求时就立起身子,把两只前脚并在一起不停地作揖。这本领不是我那位朋友训练出来的。它还有一位瑞典旧主人,关于他我毫无所知。他离开上海回国,把小狗送给接受房屋租赁权的人,小狗就归了我的朋友。小狗来的时候有一个外国名字,它的译音是“斯包弟”。我们简化了这个名字,就叫它做“包弟”。 包弟在我们家待了七年,同我们一家人处得很好。它不咬人,见到陌生人,在大门口吠一阵,我们一声叫唤,它就跑开了。夜晚篱笆外面人行道上常常有人走过,它听见某种声音就会朝着篱笆又跑又叫,叫声的确有点刺耳,但它也只是叫几声就安静了。它在院子里和草地上的时候多些,有时我们在客厅里接待客人或者同老朋友聊天,它会进来作几个揖,讨糖果吃,引起客人发笑。日本朋友对它更感兴趣,有一次大概在1963年或以后的夏天,一家日本通讯社到我家来拍电视片,就拍摄了包弟的镜头。又有一次日本作家由起女士访问上海,来我家作客,对日本产的包弟非常喜欢,她说她在东京家中也养了狗。两年以后,她再到北京参加亚非作家紧急会议,看见我,她就问:“您的小狗怎样?”听我说包弟很好,她笑了。 我的爱人萧珊也喜欢包弟。在三年困难时期,我们每次到文化俱乐部吃饭,她总要向服务员讨一点骨头回去喂包弟。1962年我们夫妇带着孩子在广州过了春节,回到上海,听妹妹们说,我们在广州的时候,睡房门紧闭,包弟每天清早守在房门口等候我们出来。它天天这样,从不厌倦。它看见我们回来,特别是看到萧珊,不住地摇头摆尾,那种高兴、亲热的样子,现在想起来我还很感动,我仿佛又听见由起女士的问话:“您的小狗怎样?” “您的小狗怎样?”倘使我能够再见到那位日本女作家,她一定会拿同样的一句话问我。她的关心是不会减少的。然而我已经没有小狗了。 1966年8月下旬,红卫兵开始上街抄“四旧”的时候,包弟变成了我们家的一个大包袱,晚上附近的小孩时常打门大喊大嚷,说是要杀小狗。听见包弟尖声吠叫,我就胆战心惊,害怕这种叫声会把抄“四旧”的红卫兵引到我家里来。当时我已经处于半靠边的状态,傍晚我们在院子里乘凉,孩子们都劝我把包弟送走,我请我的大妹妹设法。可是在这时节谁愿意接受这样的礼物呢?据说只好送给医院由科研人员拿来做实验用,我们不愿意。以前看见包弟作揖,我就想笑,这些天我在机关学习后回家,包弟向我作揖讨东西吃,我却暗暗地流泪。 形势越来越紧。我们隔壁住着一位年老的工商业者,原先是某工厂的老板,住屋是他自己修建的,同我的院子只隔了一道竹篱。有人到他家去抄“四旧”了。隔壁人家的一动一静,我们听得清清楚楚,从篱笆缝里也看得见一些情况。原来是抄家。这个晚上附近小孩几次打门捉小狗,幸而包弟不曾出来乱叫,也没有给捉了去。这是我六十多年来第一次看见抄家,人们拿着东西进进出出,一些人在大声叱骂,有人摔破坛坛罐罐。这情景实在可怕。十多天来我就睡不好觉,这—夜我想得更多,同萧珊谈起包弟的事情,我们最后决定把包弟送到医院去,交给我的大妹妹去办。 包弟送走后,我下班回家,听不见狗叫声,看不见包弟向我作揖、跟着我进屋,我反而感到轻松,真有一种甩掉包袱的感觉。但是在我吞了两片眠尔通、上床许久还不能入睡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包弟,想来想去,我又觉得我不但不曾甩掉什么,反而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在我眼前出现的不是摇头摆尾、连连作揖的小狗,而是躺在解剖桌上给割开肚皮的包弟。我再往下想,不仅是小狗包弟,连我自己也在受解剖。不能保护一条小狗,我感到羞耻;为了想保全自己,我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我就这样可耻地开始了十年浩劫中逆来顺受的苦难生活。一方面责备自己,另一方面又想保全自己,不要让一家人跟自己一起堕入地狱。我自己终于也变成了包弟,没有死在解剖桌上,倒是我的幸运…… 整整十三年零五个月过去了。我仍然住在这所楼房里,每天清早我在院子里散步,脚下是一片衰草,竹篱笆换成了无缝的砖墙。隔壁房屋里增加了几户新主人,高高墙壁上多开了两堵窗,有时倒下一点垃圾。当初刚搭起的葡萄架给虫蛀后早已塌下来扫掉,连葡萄藤也被挖走了。右面角上却添了一个大化粪池,是从紧靠着的五层楼公寓迁过来的。少掉了好几株花,多了几棵不开花的树。我想念过去同我一起散步的人,在绿草如茵的时节,她常常弯着身子,或者坐在地上拔除杂草,在午饭前后她有时逗着包弟玩……我好像做了一场大梦。满园的创伤使我的心仿佛又给放在油锅里熬煎。这样的熬煎是不会有终结的,除非我给自己过去十年的苦难生活作个总结,还清了心灵上的欠债。这绝不是容易的事。那么我今后的日子不会是好过的吧。但是那十年我也活过来了。 即使在“说谎成风”的时期,人对自己也不会讲假话,何况在今天,我不怕大家嘲笑,我要说,我怀念包弟,我想向它表示歉意。 1980年1月4日 * * * * * * 由于政治形势所迫,与作者相处七年的小狗包弟,被他弃置医院。一时的轻松之后接踵而来的是十多年良心的煎熬。“不能保护一条小狗,我感到羞耻;为了想保全自己,我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作者试图以本文的写作为契机,“为自己过去十年的苦难生活作个总结”,偿还“心灵上的欠债”。包弟最终是否上了解剖桌,我们不得而知,但读罢此文,我们却分明看到巴金老人正拿着灵魂的解剖刀在认真地、不留情面地解剖着自己。 在你与动物接触的过程中,是否也有过“心灵上欠债”的感觉?你又打算如何偿还这笔债务呢? 结合上下文和特定的社会环境,体会下面两句话的含义。 1.我自己终于也变成了包弟,没有死在解剖桌上,倒是我的幸运…… 2.我好像做了一场大梦。满园的创伤使我的心仿佛又给放在油锅里熬煎。 !!!!!!!!!!!!!!!!!!!!!!!!!!! 62漫语慢蜗牛 漫语慢蜗牛①选自《学人说梦》(百花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梁锡华,香港作家、学者。 梁锡华 敝寓周围的林木草地间,蜗牛不时出没。以外壳做标准,一般长约两三寸。所以,读者可以想象,当某夜我发现一头五寸大牛时,忽然间心跳到什么程度。对着这庞然巨物,不禁念到牛族的命运。它们慢爬漫爬,方向尽管糊涂,但魂牵梦萦的明确目标倒有一个,就是觅食。然而,它们沉甸甸地背负求存的重担在分寸间博一点默默的移,却往往遭人在有心或无意的残暴下一脚踹瘪。生之惨伤,亦无过于此了。本来从觅食到寻死,不限蜗牛,其他动物也差不多,包括人类,但面前这头大蜗牛无疑是祖父母辈的了,若说年轻力壮的动物谋生已觉艰难,耆〔耆(qí)〕60岁以上的(人)。寡的又怎样呢……我把那老牛捡起带回家去。 养宠物我完全外行,因为一生似乎都是自顾不暇的。这次因缘际会,人牛共处,第一个难题就是吃。我的面包乳酪似乎不合牛性,而在灯下看它延颈伸角,很有求哺之意,使我惶急到连手指都冒汗了。那时,忽然想及农人最痛恨蜗牛,于是灵机一动,翻倒垃圾桶捡出几片白菜的败叶权充救济粮。哈!果然所料不差,菜叶原来正合那位老人家的胃口。不过看它疯噬狂啮的吃态,自己倒有点惊怕,因为它用膳时实在凶相毕呈,而且牙齿间轧轧作响。我想,要是扩音百倍或千倍,跟鲸鱼吃人时的吞肉嚼骨声应该相同──多恐怖啊!又假如我是小人国的一员,瞧见这巨无霸的老丑上下左右见菜即咬,怕不吓得晕倒地上? 膳之后,问题当然是宿了。蜗牛若跟我共榻,虽然大家都不致犯异性恋或同性恋,但总有说不出的那个。何况偶一不慎,不是它冷黏黏的尊体把我全人化作鸡皮,就是我一翻身把它压扁。不过这问题并不恼我。一个投闲散置经年的空金属罐,正好作它铜墙铁壁的安乐窝。事实上我大错特错了。它虽然上了年纪,但看来很讲究摄生,因为饭后要散步观夜色以助消化。住碉堡式的住宅吗?庄子说得好:“神虽王,不喜也。” 两天后,我已懂得老牛的习性了。它在黄昏后便为口腹勉力慢“跑”,饱餐了便稍舒筋骨,接着找个阴暗的角落休息。白天是死人一样不吃不动的,最爱贴在略湿的砖头旁边,有点青苔的更妙。每天照例拉屎一回,尿好像没有,屁没听过。最惬意的食物是青菜。西瓜、香蕉、苹果也受欢迎,果肉最好,万一为势所迫,皮也可以勉强将就。淀粉质的东西不合肠胃,猪鸡等肉更不敢领教。这位素食主义者,生活节奏既缓慢,又善养它浩然之气,看光景活一百岁也不稀奇。 一周过去,人牛关系,正如外交官的口头禅,空前良好。我顾念它的寂寞,于是找了两只小家伙给它作伴,算是为它收养了一对孩子。其中较大的,有点儿不良少年倾向,饭前饭后照例在露台中它们的家园内外闲荡。它的食量最大,这也是意料中事了。一次它失踪了一整天才回家,是私约了女朋友还是男朋友干其不可告人之事呢? 还是参与黑社会活动呢?这事至今没查明,不过,此后它也规矩下来了。在外头谋生,总不容易吧。小的那一只食少睡多,大概属娃娃级,且不哭不闹,乖得可人。老牛对于二少者,不打骂,不教导,不呵护,不理睬,表现得既无亲情,也无代沟。我看这家庭未符理想,于是着意为老的找伴侣,半月后,成功了,是雨后的一夜无意得之的。新牛四寸多,以人龄换算,约四五十岁吧,配个六十岁汉子,也不致太委屈。可是,一转念,心下立刻没把握了。我怎知道它们的性别呢?要是我想错了,其他的可能有三个:第一,老中二牛俱属雄性。这会生意见或闹不道德之恋。第二,同是女身。那更糟了,因为吵起来,一定更凶。第三,老的雌,中的雄。那会弄成老妻少夫的局面,不合中华国情。唉,一提到终身伴侣,没有的,失神;已有的,失色。这世界,莫说终身大事,就算非终身大事的露水姻缘,也难搓捏得美满,除非是所谓天作之合,或那种超露水,名为人作之合的闪电式撞击。我面对困扰,智谋尽丧,最后只好用愚人之法,让这四口之家混一个时期再作打算。 但牛家形势之大好,实在出乎意料。它们不吵架,不打斗,不抢吃,不偷盗,不嫉忌,而且脾气好得像棉花软糖。它们偶尔在“食桌”边缘碰上了,大家就用触角打个招呼,然后各吃其吃,或各游其游。他们固然不非礼,但好像也不屑恋爱。彼此君子淑女到这个直追梁山伯祝英台的境界,虽然很有《圣经》所示在地若天的新耶路撒冷风味,但在人间,或牛间,总有点儿遗憾。不过,稍后我失笑了!原来,我现在知道了,蜗牛是雌雄同体的,功能自生自灭,意能自满自足,情能自收自放,一切正如它们的贵体,自伸自缩,所谓用舍自如,行藏在我者是。哲学到如斯神妙入化,我们,一大堆自命万物之灵的愚男蠢女,能不愧死? 苏东坡才高气迈,下笔无所不透,他写过《蜗牛》诗,但其言差矣,且听:“腥涎不满壳,聊足以自濡,升高不知回,竟作黏壁枯。”蜗牛固然自濡,但也相濡,绝不像自私的人类那么鄙陋。至于“升高”,那是少之又少的。牛性谦卑自牧,干时冒进、拼命求升的事,它们才不干!它们最不奉承那炙壳可热的太阳。当这位高高在上、万人瞻仰、光辉烈烈的阿波罗①〔阿波罗〕希腊神话中的太阳神。以满身金光的威势出现,它们就赶紧躲起来了。怎能“黏壁枯”?蜗牛的美德,上面已顺笔提及,然而尚不止此。你看它们行进的步伐:慢,不错,但谁及它们稳重?它们两对触角作先锋探路,遇物必缩。你说它们畏这畏那吗?非也。它们其实是步步为营,却又锲而不舍。缩,是的,但绝非一缩永缩,而是缩后必伸。壳内坚定的信念只有一个:再探头舒颈时,外边世界又是一番新意了,至少所呼吸的空气已经不是半分钟前那一股旧流。它们在前进的道路上,即使遇阻遇挫,还是一分分、一寸寸地用力爬。此路不通则彼,彼路不通则此,哪里像我们人类中的一类,失败了就骂,就哭,就赌气,就怨天,就尤人,就寻死!人不如牛,我们难道还有什么可辩的?卡洛尔(Lewis Carroll)写《爱丽丝漫游记》,称蜗牛为“可爱的”。他的胸襟和见识,在这一点上就超过了苏东坡。莎士比亚对蜗牛也礼敬有加。他在《空爱一场》一剧中,称赏爱情的感觉,是以蜗角的柔细灵敏作陪衬的。苏东坡在这方面亦未见友善,他说“蜗角虚名,蝇头微利,算来著甚干忙”(《满庭芳》)。把爱情样美丽的蜗角牵上“虚名”,不免损害蜗牛的实名,但要怪东坡居士不如骂庄周,后者大概是开损毁蜗牛形象之先河的。他在《则阳》一文内,有所谓蜗角左右各有一国而“时相与争地而战,伏尸数万”。这种浪漫的想法,和蜗牛本性相去远矣。 养蜗牛已差不多有三个月了。我给它们的,只是一些菜叶果皮,但它们惠我的启迪,却是意味深长的。世人只要略效蜗牛,什么明枪暗箭,大小打斗,就可以消弭了,但拈酸呷醋,爱恨情仇一类恶事恐怕是不免的,除非造物主可怜我们,全部来一个大变性,让我们人人雌雄同体,自得其乐且同享遐龄①〔遐龄〕高龄。。最后,我要发一则讣闻:我最小的一头婴牛,前数天失足从九层楼跌到水泥地上,壳破牛死。想到这小乖乖的意外夭折,不免凄然,谨借用上引卡洛尔“可爱的”三个字作悼辞,以表示那难挂在林木草地,却永挂在眉间心上的一缕萦念。 1982年 * * * * * * 蜗牛,一种再常见不过的小东西。它情愿让清香的泥土穿过自己的身体,它执著地拥抱着潮湿的大地,它从来不会有离家出走的非分之想,它用流涎在走过的路上留下闪光的“足迹”。本文写的就是作者与这奇异的小动物之间一段短暂的交往过程,从“得牛”到“饲牛”,到“观牛”,到“赞牛”,最后以“祭牛”作结。在这个过程中,作者的感情也从惊于蜗牛的外形发展到感于蜗牛的品性,甚至得出“人不如牛”的结论。 阅读课文,说说作者是通过哪几方面的对照得出“人不如牛”的结论的,你同意他的意见吗?本文写得轻松随意、幽默有趣,阅读时,也许笑意一直挂在你的嘴角唇边,从文章中找出一些你喜欢的语句,说说喜欢它们的原因。 【有关资料】 蜗牛 马丁我是一只蜗牛生活在阴暗的角落, 人们从不理睬地从我面前经过, 但是我呀,有不被理睬的快乐。 虽然我的容貌丑陋, 但有一只躯壳保护足以自卫, 触角是我一对心灵的眼睛, 能觉察出哪时是晴天,哪时是雨天, 和这世路的坎坷。 你是翱翔于青空里的鸟你尽量地飞吧, 你是悠游于河水里的鱼你幸福地游, 一切荣耀,歌唱,幸福那属于你们, 把讥讽,恶毒的白眼投掷过来, 我将勇于忍受。 爬行在自己的路途上, 像你们的生命终会有终结的时候, 我将蜿蜒地投向我生命的归宿。 (选自《台湾诗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63江心岛 江心岛①选自《荒火》(作家出版社1987年版)。略有删节。 黄尧 落日醉了似沉沉的,扯着漫天的光往下坠,天地有些倾斜。 醒着的大盈江,张开粼粼闪闪的网眼。 秋水漫得很远,江波借着昏沌,渡来雾纱,抹去岸际,江面无聊地宽。 细碎的江澜终于可以在暗里扩展,将一级级浪梯搭到浩渺的去处,或隐隐糊糊地漂送着一些什么。但那漂浮物总被搁浅在江的中流,那里有一片芦苇丛,一条突兀在浪上的沙洲,一个边缘不明的江心岛。 蓦然,江心响起一声、两声、连续不绝的短促的啼鸣,一只白色的大鹳从岛的沙岸上跃起,它拖曳在身后的黑色长爪在腾空的一刻,从苇叶上扫过,接着双翼拍响了江流上冷硬了的空气。倏间,在苇林的深处,在那被紫花水葫芦覆盖的沼地里,在一个个被水草装饰成绒球的沙丘后面,一齐地向空中弹出无数只白鹳,它们传唤着惊悸的长鸣,惶惶地蹿上失去亮色的苍空,像一片腾起的云,被带啸响的风卷着,猛然旋向天的极高处。 转眼间,这云又回来了。硕大的白色候鸟在几个回旋中排成一字形的阵列,向着江心岛的栖息地扑来,在掠过苇丛的瞬间,它们突然放下箭杆似的长爪,横扫芦苇的叶梢,在几乎撞及地面的刹间,又昂起曲颈,闪电般地回升起来。接着,再来一次盘旋,再一次俯冲。无数双横展的白翅连成一条链,长及整个狭窄的沙洲,锋利的翼刃层起叠落,剪碎了落日的彤影。“嘎嘎”的鸣声回荡在岛丘上空,愈来愈急骤,愈来愈狂烈,江流被震裂了,舒缓得仿佛一面移动的镜子的江面突然敛住流势,往回倒流,在惊乱之中撞成散碎的细块。 一个光着身子的男孩从苇林里蹿了出来,拾起放在一堆卵石上的裤衩,他把手里一直紧紧攥着的一件东西匆匆包裹在里面,抱在胸前,开始溅着浅浅的江水渡了过来。 鹳群用翼尖连结的长链断开了,倏间,又在岛的上空集成更加密聚的纵队,接着,尖利地鸣叫着,向孩子俯冲而来。当头的一只灰翎大鹳在飞临孩子头顶时,将翅膀忽地向前一旋,陡然竖直身子,悬停在半空,用它扁长的喙啄他的光头,更多的白鹳将他团团围住,从四面八方向他扑击,孩子一手紧紧抱住那个蓝色布包,慌忙扑到江的中流,他时潜时露,鹳群在他前后兜旋,追逐,长爪不断在江面上刮起浪花。 终于,孩子可以踩到岸边的石矶,便轻快地向着岸坡奔跑,他迅速地跳进一条干沟,像一只旱獭隐没在草茬里。最后一只赶来攻击的娇小的白鹳只来得及用翼尖在他水淋淋的粘满河沙的肩膀上刮了一下。 鹳群凄然地升向高空,无端地盘旋,一周又一周,越飞越高。于是,在江的看不清的此岸和彼岸,在大江环流中的看不清的沙洲和芦苇丛生的沼地,在更远的看不清的竹林和傣寨外大青树的浓阴里,惊起了潮声般的鸟鸣,更多的带啸声的云和雾腾起,急翔急落。那不是白鹳,那是苍鹭、江鸥、灰雁和无数归栖的鸟群。 大江之上迷乱了。 落日坠得很慢,日轮红红的。 江边有一洼闲田,亮着莹莹的被纵横的田埂切得很整齐的水面。一只秧鸡拍着灰麻麻的短翅,仓惶踏着水逃走,曳出一条长长的水链,又扩展成一个个相结的波环。 有人从田埂下崛起身子,向暮色很浓的天空张望。这是一个从傣寨那边过来作板田的汉子,他歇了犁,放了牛,正躬身往刈①〔刈(yì)〕割(草或谷类)。过了的稻田里摸田螺。水鸟点破水面,把第一个轻柔的浪圈送到他的跟前,接着无数个震荡着的水环,一圈圈赶来套在他浸入水中的肘弯里。他崛起身子,垂着一双过长的手臂,痴痴地遥望着远天。接着,缓缓举起沥淋着泥浆的大手,在离耳轮半寸的地方罩住:他听见了嘈杂的鸟鸣,看见了江心岛上空蚊阵似乱纷纷的鸟影。 他倏地拔出泥脚,跨上了高埂,他又望了片刻,便缓缓向江边走去。他的肩扇很宽,肩胛上两个乌亮的肉塔耸得很高,似乎因此而压低了头,他总是半崛着身子,一双过长的手臂在膝下荡着,像一头驮牛。在跨过一条小河沟时,他拆得了一根用来搭成小桥的树棒,他紧紧握着这根棒子,来到河边沙岸,他仅迂回了半里地,就找到了一座淹在水下的鱼坝的旧基,便涉着浅及脚踝,至多没过膝头的江水来到了江心岛。 几只凶猛的大鹳离了队群,迟疑地在他头顶上飞绕,试着向另一个入侵者发起攻击。他仅只挥舞了几下大棒,那鹳们便凄然地飞走了。 一只雌鹳疯狂地在苇丛里打转,它不飞,也不跳跃,它一直屈着黑色的长爪,半蹲半伏,用长喙触着沼地的草泥。 当持着大棒的汉子闯入苇林,忽然出现在这片空地上时,雌鹳惊恐地退缩到苇丛里,那里有一个被踏毁了的空巢。雌鹳张开双翼,护定它的草窝,汉子每向这里进逼一步,它就拼命扑打翅膀,每根翼骨、蓬乱的白羽都在发出折裂似的可怕的响声。 天空的鹳群再次掠过苇林,翼下的急风,卷起了团团挂在苇秆上的残羽,漫天皆是白白的绒絮。 雌鹳仍固执地守护着它的空巢。它龇起羽毛,使光滑的梭形身体显得膨大和威猛,但它仅能不断屈伸长颈,用喙的闪击作一种脆弱的防御。 大棒挥舞了一下,第二下将雪白的羽身砸入了泥淖。汉子拎起雌鹳的颈子,掂过它的分量,便抽出腰间的扒刀,剁去它细棱棱的长脚,接下来,就着沼地里的积水开始剔去染着血污的绒羽。 鹳群作了最后一次陡然的飞升,在极高的天穹作了最大一圈的盘旋,然后借着微弱的天光,乘着还略能见到的归途,排着歪歪的阵列投向了天角,渐渐消失在火红的彤云与黛色山脊挤夹着的亮亮的窄缝里。 只有一只雄鹳留在昏暗的空中,作着无休止的孤独的盘旋,每飞临苇丛,它都低俯长颈,平展双翼,作一种默默无声的滑翔,接着,复又摇摇晃晃飞腾起来。 那个站立在岛上的汉子抬头看着空中孤独的雄鹳。良久,他忽地将手中拔去一半羽毛的雌鹳扔回空巢,便躬起脊梁,悄然隐去。他走得不远,只是退蔽在一片更密实的苇荡里,透过被摇动的苇叶拆乱的天空,静静地观望守候着。 只见那只雄鹳急急地降落了下来,并且有了簌簌的响动。就在汉子缓缓耸起肩膀,抄起大棒来的瞬时,雄鹳突然陡直地振翼而起,直冲云天,它越飞越高,倏地,雄鹳翻转身子,长颈向下,笔直地向小岛栽来,就在离地丈许的高度,它猛然敛起双翼,像一颗白色的流陨,迅疾地坠往地面…… 江心岛上终于没有喧嚣的声息。 抚去烦愁的波皱,江水柔光盈盈,显得无聊的年轻。 圆圆的落日烧熔得差不多快完了。暗红的下缘触到了江面,那熔化了的液汁一滴滴从凹陷处沥入水中,染得漫江红透。 江岸的一条干枯的河沟里,那个一直没有离去的孩子呆呆地遥望着这一切。使人心悸的鸟啼戛然而止,突然降临的死寂,仿佛一种冰冷使他浑圆的肩膀轻轻耸动了一下,他低下头,用黑乎乎的脚趾拱着阴湿的泥沙,又撮起泥沙在脚背上堆成一个小丘,又踢去湿沙,用脚跟跺着…… 那汉子复又回到了苇丛,在被血濡湿的空巢里,他拾回了那只剔剥得差不多了的雌鹳和那只触地而死、折断了脖颈的美丽的雄鹳,它优雅的长颈蹩在温暖的翼下,纯白的羽毛倒竖着,柔软得像一团白色的丝线球。 汉子抛了树棒,一手一个,提着两只肥硕的死鹳走出了苇林。环岛的沙滩上有他来时的脚印,这时又印上了深一层的脚印,印坑里慢慢渗着清的水。他在江边涮去脚上的污迹,然后开始悠悠地探着步子,涉进了冷冽冽的大盈江水…… 在更近的江的此岸,在一所傣家田间小憩的凉亭旁,一个披白色风衣的旅行者用他的长焦距摄影镜头对准了落日时的风景。他已经拍完了一个长卷,他看到了落霞与群鸟齐飞,抢拍了这饶有野趣的照片。它有着蓝色的远山和猩红的残阳为背景,那翩然翱翔的白鸟简直有如天地的精灵,它壮伟,绝奇。一切都透着自然和谐的美。 就在他换上另一个卷子,把镜头再次对准前方时,江面上出现了一个人影。粼粼闪闪的水波在他身后展开一个多皱的三角,在那三角扩开的视线底部,半浮半沉着一轮血红的落日,那涉江而来的人在一大片红喷喷的光面上,留下一个无比清晰的墨描的影;他裸着头,佝偻着身躯,两只过长的臂膀下悬着两团白色耀眼的绒球,紧贴着他庞大雄健的身子,奇怪地张着四只洁白阔大的羽翼,俨然是乘着飞车的太阳神阿波罗。 ──他赞叹着,他几乎来不及更多地赞叹,他揿了一下快门,扳转片机,又揿了一下快门…… 江面上,一个湿漉漉的小脑袋时沉时没,少顷,一只小手攀住了沙岸上的苇根,吊起了光溜溜的身子,孩子返回了江心岛。他双手捧住那个用裤衩扎成的小包,一步步走进苇丛,他张望了一下黑黝黝的沼地,就急急忙忙地钻了进去,在那个没有了白鹳的空巢旁,他犹豫地站了一会,就连忙蹲下,解开小包,捧出两枚灰蓝色的鸟蛋,轻轻安放在巢的中央,他走出几步,又回来,用指甲刮去蛋上两个泥点,然后怏怏地离开了那里。 落日沉入了江底。在最末一刻,落日用它的余热,将一切迷乱杂陈的色彩都烧燎以尽,仅留下它的形骸,那是一些黑的剪影,落日将它牢牢熨烫在自己胸前,然后拥着这里的一切,仿佛要洗浴似的,坠入了江心…… 不久,江水捞起的是一轮洁白的月。 1985年8月 * * * * * * 浓墨重彩的景致勾画,惊心动魄的人鹳相争,想必给你留下了相当深刻的印象。目眩神驰之后,不妨静下心来抹去字里行间浓厚的油彩,用最简洁的线条勾勒出文章中的几个典型形象,体会一下这些形象的特点。 想一想,文中描写的鹳群惊飞、盘旋、冲击是如此的狂烈、迅捷,充满了野性和力度之美。与此相比,“孩子”和“汉子”是如此渺小、单薄。然而人鹳相争的结果怎样呢?作者这样安排的意图是什么?文中那个一边赞叹、一边忙着拍摄的旅行者的形象意味着什么? 人与动物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虽然这些话题我们已经很熟悉,但不要因此忽视它们。思考一下,作者对这些问题的认识是什么,你对此有什么想法? 积累下列词语 突兀蓦然拖曳倏间脚踝心悸戛然而止鹰的赞歌64鹰鹰的赞歌 鹰①选自《百兽物语》(花城出版社1999年版)。李玉民、由权、梁音译。 布封 鹰的体魄与气质和狮子有许多相似之处,那就是它们的力量,狮子称为百兽之王,鹰则被奉为百禽之首。它气质高贵,傲然面对那些猥琐小雀,对其污言秽语不屑一顾,除非那些贪嘴的乌鸦、嚼舌的喜鹊不停地挑衅,它才忍无可忍,给它们致命的一击。鹰另一个特点是从不吃嗟来之食,只享受自己的胜利成果。它克己节食,从不贪食全部猎物,而像狮子那样,总是大方地把剩余食物留给其他鸟兽。即便饿死,也决不扑向那些腐尸臭肉。它像狮子那样孤傲,守土如家,维护在自己领地内捕猎的绝对权利。通常,很少能见到两群狮子同处一林,而两对鹰同占一山则更为少见,它们相互间总保持足够的距离,以保证能提供食物的广阔空间。它们只按照食物的多寡来决定是否延伸自己的王国。鹰的眼睛炯炯发亮,羽毛颜色与狮子皮毛相近,爪子形状也与之相同,它同狮子一样气壮声厉。这一禽一兽格杀捕猎的本能与生俱来,同样凶猛、高傲,难以驯服,驯养它们必须从幼龄开始。驯鹰须十分耐心,掌握高超技巧才能将雏鹰培养成捕猎能手。猎鹰随年龄和力量的增长,会逐渐对主人产生一些危险。据书中记载,过去在东方曾有人豢养猎鹰捕猎,但现在它已从驯隼场①〔驯隼场〕驯养猎隼的场所,也驯养捕猎的其他猛禽。慢慢消失:鹰太重,架鹰者会感到不堪重负。再者,鹰桀骜不驯〔桀骜(jié’ào)不驯〕本性倔强、刚毅,不容易被驯服。,不易驾驭,主人对其任性或暴躁的脾气往往产生畏惧心理。鹰爪和喙呈弯钩形,威武英俊,堂堂仪表显示了它的本性。除具有这些锐利武器,鹰体格强壮,双腿与两翼非常有力,骨骼硬朗,肌肉结实,羽毛粗硬,姿态高傲挺直,动作突然,飞行迅速。在鸟类中,鹰飞得最高,自古以来有“天鸟”之誉。古人通过观察它的飞行来预测事务。把它视为天王的使者。鹰的目力极好,但与雕相比嗅觉较差,因此鹰只依靠视觉捕猎,当它抓住猎物时,习惯作低空飞行,似乎要称一称猎物重量,带走前总要将其掼〔掼(guàn)〕扔、摔。到地上。尽管鹰的翅膀有力,但腿比较僵硬,尤其负重时很难站在平地上。鹰可以毫不费力地带走鹅或鹤等大型飞禽,也可以轻易地抓走野兔甚至羊羔或小山羊,当它袭击小鹿或小牛时,一般先在原地吃肉喝血,再把碎肉带回自己的家──鹰巢。鹰巢浅而平,不像大多数鸟巢呈凹形。鹰把巢筑在两块岩石之间,那里既干燥而又不易接近。鹰巢极为坚固,建造一次可享用一生。作为建筑,确实称得上是一件杰作:它像一块平板,用许多5~6尺长的棍棒搭成,棍棒两头相压,再编上一些柔软的枝条,里面铺垫些灯心草和欧石楠草。巢宽约数尺,相当坚固,不仅能承载成年鹰和雏鹰,而且可负担大量食物。鹰巢上面没有覆盖物,只利用突出前伸的岩石遮挡。雌鹰通常在巢中央产蛋,每次只产2~3枚,大约孵化30天,由于其中常常有未受精的,因而在同一个巢中极少能见到三只雏鹰,一般只有一两只。有人甚至肯定,当雏鹰长大一些,雌鹰便杀死最弱小的或最馋嘴的。这种反常情感产生的原因只能归结为食物的缺乏,雏鹰的父母在自己食物匮乏情况下,尽量减少家庭成员数量。而且,一旦雏鹰开始强壮起来,可以觅食,父母就将它们赶得远远的,永远不允许再回来。 * * * * * * 布封以博物学家的科学精神、人性论者的温柔眼光和文学家的优美语言为我们描绘了“百禽之首”──鹰的高贵气质、强健体形和独特的生活习性。阅读课文,从形态、习性、品性这三个方面分别说明鹰被奉为百禽之首的原因。 下面的文字是《大百科全书?生物学卷》对隼形目动物(包括鹰科)的注解。试将它与本文的表达方式相对照,体会他们各自的特点。 隼形目(Falconiformes;hawks)鸟纲的一目,嘴爪强大弯曲,蜡膜裸出,两眼侧置,除鹗外外趾不能反转,尾脂腺被羽。为肉食猛禽,中国有2科即鹰科和隼科23属59种。 体形大小不一,中国猛禽中最大的兀鹫,翅长达755~839毫米,双翅展开长达2 000毫米以上,体重8 000~12 000克;小型的小隼仅比麻雀稍大,翅长106~117毫米,体重50~62克。体形矫健,飞行迅捷;隼科嘴先端两侧具单齿突,鹰科嘴切缘具弧状垂突,适于撕裂猎物吞食;嘴基部通常被蜡膜或须状羽。翅强健。鹰科翅宽圆而钝,善于在高空持久盘旋翱翔;隼科翅稍长而狭尖,飞行快速,善于在飞行中追捕猎物;尾羽形状不一,多数为12枚;脚和趾强健有力,通常3趾向前,1趾向后,呈不等趾型。趾端钩爪锐利;体羽色较单调,多数为灰褐、棕褐或石板灰褐色,或污灰白色混合斑纹羽色;通常具小形副羽;一般绒羽较发达。雌鸟体型较雄鸟稍大。头骨宽阔,上眼眶骨扩大,眼球较大,视野宽阔,视觉敏锐;听觉发达;胸骨宽阔;下肢骨壮健,趾骨稍长,屈趾肌腱发达,加强了钩爪的抓握力,利于撕裂和刺穿。嗉囔扩大,胃壁薄,消化腺发达;无砂囊结构;食量大,食物中不消化的残余,如骨、羽、毛等物,常形成小团块吐出;颈椎14~17枚;颈动脉左右成对;盲肠退化。 栖息环境多样,在高山、平原、山麓、丘陵、草原、海岸峭壁、江河湖泊或沼泽草地等处均可见到。白昼活动。鹰、雕和能在高空持久盘旋和翱翔,隼能灵活而急速地追猎飞着的鸟类;多数以动物性食物为主;食物多样,因季节而有差异;一般成对生活,在高山绝壁上、树冠顶端、荒漠草原的乱石堆上、树洞或较大的鼠洞中营巢。少数集巢群居(如兀鹫、小隼等)。65猛禽 猛禽①选自《中华散文珍藏本丛书?周涛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年版)。 周涛 那座岩壁,像是哈尔巴企克这怪物脸上的一颗长得歪歪斜斜的大门牙,龇〔龇(zī)〕(牙齿)暴露在外面。着,凸出去好远。要是这座酷似巨人头颅的山峰有眼睛,准会每次垂下眼睫,都看见自己这颗凶险的牙凌空翘起,毫无遮掩地遭受风吹雨淋和戈壁烈日肆无忌惮的灼烤。 暴暖骤寒使这颗大板牙都快糟朽了,布满崩裂的石缝和岁月的皱纹,使它乍一看不像一块石壁,而像是古城堡废墟上悬空扯起的木头吊桥。 他正一动不动地站在这块悬空巨石的顶端,凝着神,敛着翅。 只有在这样高的地方,终年不绝的天风才发出海浪那样的声响,“呜──呜──”地叫,像万物都能听懂的一种古老的语言,在这种声响的撞击下,山峰在微微摇晃。 他沉浸在这声响里并深深地理解它,就像鱼理解水,人理解土地。他可以在这一浪又一浪扑打过来的天风中岩石一样站立很久,一点儿也不觉得孤独。风就是禽类阅读的一部书。在这古老的声音里,听得见遥远年代里鹰群翻飞,啸叫着掠过天空,凌驾在风的激流和旋涡之上。那支骄傲的繁荣的家族所组成的黑色空中铁骑,袭掠平原和荒野时会留下声响。 那时候,天空不像现在这样荒芜。 鹰的家族如此衰落,这究竟是为什么呢?他不知道。他只是清楚地看到,许许多多巨大的、勇猛的、美丽的和古怪的动物迅速地减少或消灭,使天空和大地变得荒凉和平淡,再也没有激动人心的搏斗。 老鼠和麻雀的世界,就是这样。渺小、平庸、猥琐、自私,最终战胜强大、美丽和献身精神。这使他感到悲哀。 哦,是大地的生殖能力衰退了吗?过去,这些怪物一样重叠起伏的山峦,总能像神话似的生育出各种爬的、飞的、跳跃的、奔跑的奇形怪状的生命,有的庞大如山丘,有的微小如沙粒,可是现在呢? 他俯瞰了一下躺在山峰脚下的大地:正值深秋的旷野还透着隐隐的淡绿,草色已经快枯黄了,但绿的底色还没有被盖住。深秋的原野有种晕眩的味道,似乎被流贯自身的色彩变幻的漩流弄得有股子醉意。 杂色的树、斑驳的灌丛和灰白色的弯曲闪亮的河流,都正好合拍于大地缓缓起伏的势态,像音符合拍于旋律那样;而世界,恰好如一幅刚刚绘制完的地图。 “我就是从这怪物一样的山上长出来的一块灰褐色的生命,一块长翅膀的石头。”他想。他凝着神,敛着翅,一动不动,和整个岩石的颜色一模一样,无法分辨。 他是一只年轻的鹰,一只猛禽。 哈尔巴企克山这块突出门牙状的大岩石,是他经常栖身的地方,这儿十分便于他守望天下,像个凌空筑起的望台。他的窝离这儿不远。 他喜欢站在这无遮无碍的高处,让太阳烘暖他的血液,让风像水流那样擦身而过,轻轻掀动身上像飞卷的鳞状雨云剪裁而成的翎羽①〔翎(líng)羽〕鸟身上的长羽毛。。有时偶尔伸展开比身体大得多的一双翅膀,像魔术师突然掀起黑斗篷,很从容地扑扇几下,身体随之很笨拙地跳跃几下。他挪动双爪走路的样子挺难看,蹒跚着,一拐一拐地,被张开的两只大翅膀掀得站不稳,像上衰弱的老绅士。 翅膀太大,像个别别扭扭的负担。可是等他站稳了,把翅膀一收拢,就像把一把大黑剪刀合起来,突然间就变小了,变精干了,像一个突然把炫耀的利器藏起来的大侠。 翅膀才是他的手臂,爪其实不过是他的脚。当他在天空盘翔一阵,返回这块岩石准备着陆的时候,沿山体向上的气流托着他,他因之而大张开双翅,双爪努力向前伸,羽毛被风吹得凌乱。这时他的躯干、筋肉、骨骼被非常清晰地显露出来,这一瞬间他完全不像一只鹰了,而像一个正大张开双臂用脚试探着去够岩石的凌空御风的人! 世间万物之中,有什么东西能够完全不像人呢?一切都是在人眼睛里面呈现、被人的意识所解释的。谁也不知道事物在别的生命眼睛里呈现出什么状态,什么颜色,什么音响或什么什么。 就是这样。但,只能是这样吗? 这只猛禽想到这儿,像所有禽类那样神经质地迅速缩了缩脖子,脑袋像发呆的鸡一样抖动了几下,一偏,听见什么似地,发起愣来。 他知道他的祖先以前也是落在这块岩石上,但他总觉得他们才是真正的猛禽。那时,他们的身躯比现在大得多,翅膀可以遮住好大一片太阳的光,落在这里,也和整个岩石差不多大。可现在……他低头瞅了瞅自己小小的身体,天啊!成什么样子,简直比一只公鸡大不了多少! 英勇的猛禽正凌空而下 它能一膀子拍断公骆驼的腰 这是一支流传在旷野长风里的古歌,每当风起时,他便听见。风声变成了祖先尖利的啸叫,一下就点燃他胸脯前狂流奔窜的猛禽热血,一直涌向咽喉,使他兴奋、激动不安,渴望在拼搏中死去。他觉得,只有这样他才对得起他的祖先,对得起他鹰的家族和脚下的这座哈尔巴企克山峰。 他每天都在这块岩壁上站很长时间,他也说不上为了什么,反正他身体里有一股力量,一股模糊的欲望促使他等待什么似的站在这儿,漫无边际地想,漫无边际地望。他好像觉得自己也化成了岩石的一部分,成了面前这生命大舞台的局外人和旁观者。 和这一切拉开了距离,他的眼睛反而看得更清晰了。 在很远的那道山谷里,有含着肉香的淡烟飘起,还有几个小人影蠕动。他认得那座圆形的人的窝巢。在他还不能飞的时候,在他还十分软弱的年纪,那里面有一个长黄胡子的人攀上岩壁,把发红的粗大的肉爪子伸进窝里来。他惊叫着撑起软弱的身体、狠命地用嘴咬它。那只红红的肉爪子,又顽强、又灵活,但终于屈服了。它伸向了窝里的另一个,把他的伙伴带走了。 以后他曾飞到那黄胡子的圆窝上盘翔过几次,看见他的伙伴被铁链子拴住脚,立在一根木桩旁,神情沮丧,目光冷漠,抬头看见他的时候好像根本不认识他,懒洋洋的。 他不懂,那些刚刚学会站立而不再像其他野兽那样匍匐在大地上的人,用什么方法使伟大的居高临下的飞行物俯首帖耳?变得像鸡一样顺从,像鸽子一样飞去还飞回?但他知道,这些蠕动的不会飞行的动物,制服了禽类,使高傲的凌驾在它们头顶之上的精灵,成为它们的奴仆。人很厉害!它们有不少难以理解的本领,但他有一次还是俯冲下去,从那座圆窝顶上掠走了一块晾在上面的羊肉。他看见那些人大喊大叫,拿他却没一点办法,心里很得意。这是他对黄胡子实行的惟一一次报复。 想到这儿,他挺高兴,就张开翅膀扇了几下。他不会像人那样笑。 无数和山坳、峡谷连接着,串通着,在重重的险峰峻岭中形成了人走的道路。一般说来,野兽不从谷底走,而是在山上走,它们不到人走路的地方去,那里有一种危险的气味。 但也有时候例外。这时,穿过一片被山的阴影覆盖的松树林,就正有一只狼匆匆地走过来。 看得出,是只老狼。 它灰黄杂乱的皮毛和秋天茅草的颜色一样,上面粘着一些草秆儿和一些羊粪蛋一样灰乎乎的刺球儿,正低着头匆忙地走着。目光在光亮中显得暗淡,仿佛掩盖在灰烬中的两粒火星子。 它有一条前腿有些颠踬①〔颠踬(zhì)〕这里是颠跛的意思。踬,被东西绊倒。,像被狼夹子打过。但它宁可把被打住的腿咬断,也不在那儿束手就擒。狼都是亡命之徒。它们和狗不一样,狗要是警察,狼就是逃犯;狗要是在城里开卧车的司机,狼就是在戈壁滩开着大卡车跑长途的司机。再凶猛的狗也怕狼,骨子里怕。因为再棒的狗,也在被人喂养、叱骂、摆弄的过程中丧失了自尊心。人只是利用狗,哪会真正爱狗呢?他们爱的只是自己。而狼不一样,狼是在屈辱中独自求生的,它和狗的最大区别在尾巴上,一个是垂直的,一个是弯曲的。而尾巴,其实正是野兽们生命尊严的旗帜。 把一对同宗同种的孪生兄弟,造就成了完全誓不两立的冤家对头,这只能说是人的残忍。他一边这样想着,一边下意识地拢紧翅膀,目不转睛地盯住那只老狼。 它已经在一条被春天的雪水冲刷出来的干涸了的河底上小心翼翼地走,那上面布满了白色的卵石和碎石片,使它走起来一瘸一拐的,样子挺可怜。 也就是这时,他发现远处草坡上出现了一只半大的小白狗,蹦蹦跳跳、愣头愣脑地游荡着,打打滚儿,咬自己的尾巴转圈儿玩,很天真的一副傻样子。这只小白狗还没有发现狼,老狼先发现了它。 他以为老狼会绕道逃走的,不料它反而迎上去,尾巴竟然翘起来了,耳朵也像狗那样耷拉下去一半。它向那只小白狗慢慢走去,在不远的地方站住。 小白狗满脸疑惑地望着它,嗅到一股陌生的凶气和野味。但是老狼懂得狗的礼性和语汇,显出一副倒霉的、被主人遗弃了很久的老狗的样子。小白狗相信了,而且同情它,朝它这边走来。 它们相互嗅着,用身体轻轻在对方身上蹭着,小白狗用尖细的嗓音喔喔地叫着表示信任和依恋。当老狼嗅至这只小白狗的颈下时,突然小白狗猛烈地抖动起来,不一会儿,那跳跃、挣扎的白色身体就跌倒了,被老狼拖进一片树林中去。 他第一次看见大地上发生这样的事。这只年轻的鹰,这只猛禽,在哈尔巴企克山那块门牙状的岩壁上,目睹了这只老狼卑鄙的骗局。 “狼不是亡命徒,而是恶棍!” 他对这只老狼的可怜心消失了,愤怒的血液流贯全身,直通到他那像生铁铸成的一双利爪上,抓得岩石也在嘎嘎地作响。 这下,他总算知道自己为什么老爱站在这儿了,他期待的那个时刻,到了。 像祖先尖利的啸叫声那样凄厉苍劲的天风,突然掠过高空,使整个山峰摇晃起来…… 他离开了那巨石,像个溺水的人那样,翅膀徒然地划动,身体却一下沉落下去好几丈。这么沿着陡壁滑了一会儿,翅膀才捉住向上的风,就势顺着深谷俯掠过去,他看准了一条气流铺设的跑道,长长地滑翔,迅速有力地抖动几下双翅,这才算跨到风的背上了。 盘旋,上升;再盘旋,再升高。 他开始寻找那只老狼。“老狼不可捕!”蓦然间他想起这句父辈传给他的戒条。这句早已淡忘而实际上已经深深种在他心里的话,忽然清晰地跳出来,阻止他冒险。 悠然飘浮,他在高空来回踱步。 狼终于出现了。它从树丛里钻出来,朝周围望了望,站住,一边竖起两耳听听,一边用舌头舔着嘴边和鼻子尖上的血迹。它知道没什么异常,安心了。 咧开嘴打了一个可怕的呵欠,它便跃过河底,朝一片开阔地小跑过去,步态蹒跚,吃饱了的身体显得有些笨拙可笑。 这只恶狼正完全暴露在旷野上,而他恰恰盘旋到最适合的角度。戒条重新消失。他果敢地压低翅膀,猛一侧身子,毫不犹疑地从高空直射下去!瓷蓝的天空划出一道长长的裂缝。 山脊从他腹下急速掠过,每块石头的纹脉都看得清清楚楚。 树梢从他眼底一闪即去,大地骤然向他迎面伸开巨大的手掌。 他两眼死死盯住老狼灰黑的脊背,这一扑不能有闪失!只要扑不中,他知道第二下将是谁扑谁。着了地的鹰是搁浅的船,再起飞很困难。但是他决不扑闪,他要低低紧跟住狼,在最有把握的刹那发起攻击。 他那时首先会伸出左边的利爪,一下攫住狼屁股,让利爪的刃尖深扎进它的骨缝。这种剧痛是岩石也无法忍受的,狼一定会本能地反过身来扭头撕咬,一定是这样。那正好,他的右边的利爪就可以不失时机地抽过去,插过狼的两耳之间,掠过它的额顶,闪电般地、准确地直抠住它那对眼睛! 然后,双翅一用力,把瞎了眼的狼提起来,让它四蹄离地,它的力量就全没了。两只前后抠紧的利爪猛力向中间一撅①〔撅(juē)〕折。,那狼腰就断了。猛禽几千年来就是这样从大地的怀抱里夺取肉食的,他曾经这样多次捕杀过狐狸。 对付老狼,这却是头一次。 他双翅驾着一股带腥味的雄风,自空而降…… 那老狼,仍旧只是不慌不忙地、蹒跚地小跑着,头也不曾抬起向天上望一望,好像压根儿不知道危险将临,但它的两眼却死死盯住地面。 地面上有一个鹰的投影。 它盯住他的影子,紧紧咬住锋利的牙齿,像是咬住了那只从空中盯住它背脊的家伙。它恨他,一切在它吃饱了肚子之后向它挑衅的混蛋,它都恨!恨到牙齿缝儿里,牙齿根儿里!不用抬头,它就知道来的一定是那号自以为正义的乳毛未干的臭鸟,它简直想扭过头来朝他破口大骂一阵,骂个痛快,“滚你妈的蛋吧,地上的事你少管!”可它没那么蠢,那是些不懂事的小狼干的傻事,它知道克制。而克制常常要比一般的勇猛更见效,知道并能做到这一点,就是最了不起的资本。 所以,当那只年轻的猛禽开始攻击它,用那只利爪抓住它的后臀,直扎透骨缝、掐断神经的时候,它没叫。 它把一声彻骨的狂嚎关在喉咙里,只挤出一丝呻吟。清醒的计谋扼制住本能。 它反而更低地向前伸着头,开始狂奔。 鹰的翅膀在它身后猛烈地拍响,掀起尘土、砂石,拖住它,像两叶逆风的大帆,摇摇晃晃,忽左忽右,好几次它都几乎要被掀翻了。它后腿软绵绵的,使不上力,剧痛这时已经麻木了。它是一头拖着死神的老狼,要么被他撕碎,要么撕碎他! 它拼命朝一片枝干密密匝匝的灌木林奔过去……救命的树啊!它在心里喊着。 像个不幸坠马而又有一只脚套在镫里的骑手,他如今被一只残缺不全的只有三条半腿的老狼倒拖着狂奔。他几乎还没明白过来,态势就突然逆转成这个样子,一只爪已经深陷在狼身上,被锁在骨缝里,取不出来了;另一只爪只能无望地在狼背上挥舞,却无法够到它的要害──眼睛。狼只要不回转身来,他就毫无办法。这时,他才隐隐感到这只老狼的厉害。它不露声色的克制,从中间破坏了他的连续性打击,并使他的第一次打击转化成无法摆脱的牵制。 狼发疯般不顾一切地冲进灌木林。 枪林剑丛,劈面刺来! 枝杈戳他,枝条抽打他、纠缠他,蛛网一样的蒿草捆缚他的翅膀,而老狼,拼命地拖着他朝灌丛深处钻!他将这样被活活拖垮。 他那只无望的右爪本能地抓住一棵矮树的枝干,一下就抓住不放了。他是一只年轻的鹰,树是他信任的东西,抓紧树干是他的禽类本能,他想借以重新腾空起来。 然而他抓住了不幸,犯了致命的错误。 两只铁钩似的利爪都无法脱开了,他感到两腿之间的筋肉猛然间被撕裂,血液发出金属被击时的那种鸣叫声,他觉得自己被分成了两个…… 昏迷之中,他还听见自己的翅膀在不停地扑打着,发出很大的声响,像是一面钉在树上的旗帜,“哗啦──哗啦”地在风里颤抖着,痉挛着。 哈尔巴企克山钢蓝色的积雪的山峰和那块大岩石在他眼里最后闪现了,定格在他的渐渐凝固的瞳孔里。 “只有高飞过,才知道匍匐之不幸!” 一声长叹,他真是遗憾死了。 那只老狼从灌丛里窜出来,惊魂未定地喘息着,伸出舌头。它扭头望着那片灌木林,声响渐渐消失了。慌乱中毫无目的地转了一阵,它累极了,便卧在地上。然后,它又坐起来,可是它突然像被咬了一下似的跳起来,那只猛禽的铁爪还留在它身上! 剧痛又开始了!它觉得像有一只坚硬的东西在凿它的骨头,磨碰它的神经,使它无法休息,无法安宁。它试着扭过身去咬,但一拽更疼。“这可恶的鹰爪是倒钩!”它恐惧了,它长嚎起来,打滚,不停地扭着屁股。而且它老觉得身后跟着一个什么异物,下意识地受惊,不由自主地奔逃。 它知道,这个无法摆脱的东西会一直这么折磨它,直到它精疲力尽地死掉…… 嗷──它向旷野发出绝望而又凄凉的长嚎,一声又一声。 飒飒的秋风从长空直射下来,似乎带着云层里的一股杀气,从长满灌木和茅草的大地上俯掠过去,直透旷野深处。 天凉了。 1985年6月21日写毕 * * * * * * 鲁迅说:“悲剧是把有价值的毁灭给人看。”《猛禽》就是这样的一出悲剧。 文章是以“猛禽”为视角进行叙述的。它以充满情感的、富有表现力的语言叙述了一个生命被毁灭的故事。这个故事充满了英雄主义的豪情和悲壮。 文章抒写的是鹰和狼的殊死搏斗──一个是年轻勇猛的鹰,一个是老谋深算的狼。鹰说:“我就是这怪物一样的山上长出来的褐色的生命,一块长翅膀的石头。”然而当鹰攫住狼,狼却把他拖入树丛撕裂了。文章中鹰岩石般的英姿,以及由于自信而导致的不幸都让人为之扼腕长叹。年轻的猛禽以自己的惨死为生命画上一个惊心动魄的句号,呈现出的是生命陨落的悲剧之美。与此同时,不应忽视狼的形象,狼的坚忍与狡诈同样是一种精神,它衬托了鹰的品性的高贵。鹰死后,老狼向旷野发出的一声声绝望而凄凉的嚎叫,也是意味深长的。 这是动物界的搏斗,是关于鹰的生命的祭歌,但鹰和狼都是有象征意义的,如果把这看作是人间的写照,你又能读出什么? 本文有很新奇的比喻,找出来仔细体味。 积累下列词语 龇猥琐俯瞰翎羽颠踬蓦然搁浅肆无忌惮 凌空御风俯首帖耳誓不两立密密匝匝惊魂未定 !!!!!!!!!!!!!!!!!!!!!!!!!!! 66诗四首 诗四首 鹰①选自《九叶集》(作家出版社2000年版)。 郑敏这些在人生里踌躇的人, 他应当学习冷静的鹰, 他的飞离并不是舍弃, 由于这世界不美和不真。 他只是更深更深地 在思虑里回旋, 只是更静更静地 用敏锐的眼睛搜寻。 距离使他认清了世界。 远处的山,近处的水 在他的翅翼下消失了区别。 当他决定了他的方向, 你看他毅然地带着渴望 从高空中矫捷下降。 鹰①选自《剪影》(花城出版社1986年版)。 吴钧陶下面是田野、山川、荒漠和海洋, 四周是风雨雷电和云霞的家乡。 你展翅浮泳在气流的波浪之间, 穹苍是自由的没有疆界的天堂。 城市和村庄的平面图无限地延长, 人间辛勤的劳作会让你惊叹。 剩几座岩是人迹不到的地方? 你将在何处曝晒西沉的太阳? 你神奇的目光向下界贪婪地俯瞰, 可惜头脑中只藏有生存的欲望。 黑色的投影使幼小的生物胆寒, 利爪和尖喙撕裂滴血的心肝。 你的力量能使你高高地飞翔, 你的凶猛却使你永远孤单。 鹰①选自《外国名诗三百首》(北京出版社2000年版)。辜正坤译。丁尼生(1809—1892),英国诗人,继华兹华斯之后被封为“桂冠诗人”。 丁尼生扭曲的鹰爪扣紧岩, 头接孤峰上的太阳, 身披如洗的蓝天。 脚下苍海绽微澜, 傲立峰头闲看, 划然落,却似雷霆下九天。 鹰选自《无怨的青春》(时代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席慕容,台湾女诗人。 席慕容执笔有时只是一种清凉的欲望 无关悔恨更无关悲伤 我只是想再次行过幽径静静探视 那在极深极暗的林间轻啄着伤口的 鹰 当山空月明当一切都已澄净 1987年 * * * * * * 鹰是这样一种迥异于常类的飞禽,巍峨的山颠是它安逸的家,辽阔的苍穹是它漫步的花园,穿云破雾是它喜爱的游戏,城市乡村则是它眼中的图画。这器宇非凡的雄鹰成了诗人心中最珍贵的形象,他们或写鹰的冷静、清醒,或写鹰的凶猛、孤独,或写鹰傲立峰头的气质,或写鹰振翅翱翔的神采。朗读这四首诗,分别说说它们各抒发了诗人什么样的情感。你还读过其他写鹰的诗吗?你最喜欢哪一首? 【有关资料】 画鹰 杜甫素练风霜起,苍鹰画作殊。 竦身思狡兔,侧目似愁胡。 镟光堪摘,轩楹势可呼。 何当击凡鸟,毛血洒平芜。诗文修改67诗话五则诗文修改 诗话五则 洪迈等 范文正公守桐庐①〔范文正公守桐庐〕范文正公,即范仲淹,死后谥“文正”。守桐庐,任浙江桐庐县令。,始于钓台建严先生祠堂〔严先生祠堂〕严光,字子陵,东汉初会稽余姚(现在属浙江)人。曾与东汉光武帝刘秀同学。刘秀即帝位后,召他到京师洛阳,授为谏议大夫,他不肯受,归隐于桐庐的富春山,常在富春江边的石上垂钓,后人因名其处为严子陵钓台,范仲淹守桐庐时,在该处造了严先生祠堂。,自为记……其歌词云:“云山苍苍,江水泱泱〔泱泱〕水深广的样子。,先生之德,山高水长。”既成,以示南丰李泰伯〔李泰伯〕即李觏,字泰伯,建昌军南城(现在属江西)人,北宋思想家、文学家。。泰伯读之三叹,味〔味〕玩味,品味。不已,起而言曰:“公之文一出,必将名世;某妄意辄〔辄(zhé)〕但,却。易一字,以成盛美。”公瞿然〔瞿(jù)然〕惊喜的样子。,握手扣之。答曰:“云山江水之语,于义甚大,于词甚溥〔溥(pǔ)〕广大。,而‘德’字承之,乃似〔(lùsù)〕局促不畅。。拟换作‘风’字如何?”公凝坐颔首〔颔(hàn)首〕点头。,殆〔殆(dài)〕几乎。欲下拜。 ──宋洪迈《容斋随笔》卷五。 王荆公绝句云①〔王荆公绝句云〕王荆公的绝句说。王荆公,即王安石,因封为荆国公,所以人称王荆公。绝句,这里指王安石的七言绝句《泊船瓜洲》。云,这里是引述的意思。:“京口瓜洲一水间〔京口瓜洲一水间〕意思是江水从京口和瓜洲之间流过。京口,现在江苏镇江。瓜洲,在江苏扬州西南四十里江滨,这句写泊船的地点。,钟山只隔数重山〔钟山只隔数重山〕这句形容瓜洲离钟山不远。钟山,在金陵(现在江苏南京),也叫紫金山。作者晚年寓居金陵,这首诗似是他离金陵外出时所作。。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吴中士人家〔吴中士人家〕吴中,现在江苏苏州。士人家,读书人家。藏其草〔藏其草〕收藏着这首诗(指《泊船瓜洲》)的草稿。,初云“又到江南岸”〔初云“又到江南岸”〕开始写的是“又到江南岸”。,圈去“到”字,注曰〔注曰〕在旁边注明。“不好”,改为“过”。复圈去而改为“入”。旋〔旋〕又。改为“满”。凡如是十许字〔凡如是十许字〕总共改了十来个字。凡,共。,始定为“绿”。 黄鲁直〔黄鲁直〕即黄庭坚,宋代诗人、书法家。诗:“归燕略无三月事〔归燕略无三月事〕即将飞回南方的燕子已经不像三月间那样忙于筑巢育雏了。略,大体上。三月事,指筑巢育雏等事。,高蝉正用一枝鸣〔高蝉正用一枝鸣〕蝉正凭附在高高的树枝上鸣叫着。。”“用”字初曰“抱”,又改曰“占”,曰“在”,曰“带”,曰“要”,至“用”字始定。予闻钱伸仲大夫如此〔予闻钱伸仲大夫如此〕我听钱伸仲大夫这么说的。钱伸仲,即钱绅,无锡(现在江苏无锡)人,做过知州等官。伸仲,是他的字。如此,指上文说的那件事。。 ──宋洪迈《容斋随笔》卷八 《刘公嘉话》云:岛初赴举京师①〔岛初赴举京师〕当初贾岛到京城去考进士。岛,即唐代诗人贾岛(779—843),字阆仙,范阳(现在河北涿县)人。赴举,去考进士。京师,这里指唐代都城长安。,一日于驴上得句〔得句〕想出诗句,一般指两句或一句。云:“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题目是“题李凝幽居”。原诗如下:“闲居少邻并,草径入荒园。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过桥分野色,移石动云根。暂去还来此,幽期不负言。”。”始欲着“推”字〔始欲着“推”字〕开始想用“推”字。着,用。,又欲作“敲”字,炼之未定〔炼之未定〕用心琢磨,反复锤炼,决定不下来。这里指从“推”“敲”中选定一个。,遂于驴上吟哦〔吟哦(é)〕吟诵。,时时引手作推敲之势〔引手作推敲之势〕伸出手作出推和敲的姿势来。。时韩愈吏部权京兆〔韩愈吏部权京兆〕吏部侍郎韩愈代理京兆尹。吏部,这里是“吏部侍郎”的简称,韩愈曾做过吏部侍郎。权,代理。京兆,京兆尹,京城的地方长官。,岛不觉冲至第三节〔第三节〕仪卫队的第三部分。。左右拥至尹前〔左右拥至尹前〕随从人员(拿下贾岛)带到韩愈跟前。,岛具对〔具对〕详细回答。所得诗句云云〔云云〕如此。指不能决定用“推”还是用“敲”这种情形。。韩立马良久〔立马良久〕让马停下来很久。,谓岛曰:“作敲字佳矣。”遂并辔而归〔并辔(pèi)而归〕骑着马一同走。辔,缰绳。。留连论诗〔留连论诗〕长时间在一起讨论诗歌创作。,与为布衣之交〔与为布衣之交〕跟贾岛结为朋友。“与”后省略了“之”字。布衣之交,官员与普通百姓交朋友。布衣,没有官阶的人。。 ──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卷十九 〔(wěi)〕即何,宋代人,《春渚纪闻》作者。尝于欧阳文忠公〔欧阳文忠公〕即欧阳修。诸孙望〔诸孙望〕孙辈家族。诸孙,指孙辈。望,门族、望族。之处,得东坡先生数诗稿,其和欧叔弼诗云:“渊明为小邑”,继圈去“为”字,改作“求”字,又连涂“小邑”二字,作“县令”字,凡三改①〔凡三改〕据本文所述,应是“两改”。乃成今句。至“胡椒铢两多〔胡椒铢(zhū)两多〕胡椒是调味品,只要铢两重就够多了。铢两,一铢一两,引申为极轻的分量。铢,古代重量单位,为一两的二十四分之一。,安用八百斛〔斛(hú)〕旧量器,方形,口小,底大,容量本为十斗,后改为五斗。?”初云“胡椒亦安用,乃贮八百斛?”若如初语,未免后人疵议〔疵(cī)议〕指摘毛病。。又知虽大手笔,不以一时笔快为定,而惮〔惮(dàn)〕怕。于屡改也。 ──宋何《春渚纪闻》卷七 郑谷〔郑谷〕唐朝诗人,字守愚,袁州(治所在现在江西宜春)人。在袁州,齐己〔齐己〕唐朝和尚,本姓胡,名得生,益阳(现在属湖南)人,善作诗。因携所为〔为〕作。诗往谒〔谒(yè)〕进见(地位或辈分高的人)。焉。有《早梅》诗曰:“前村深雪里,昨夜数枝开。”谷笑谓曰:“‘数枝’非早也,不若‘一枝’则佳。”齐己矍然〔矍(jué)然〕惊视的样子。,不觉兼三衣叩地膜拜〔兼三衣叩地膜拜〕提起三衣伏地叩头。兼,提起。三衣,和尚的大衣、上衣和内衣合称三衣。叩地膜拜,伏地叩头。。自是〔自是〕从此。,士林〔士林〕指读书人当中。以谷为齐己一字之师。 ──宋陶岳《五代史补》 * * * * * * 这五则诗话讲的是诗歌创作中的“炼字”问题,反映了我国古代著名作家范仲淹、王安石、黄庭坚、贾岛、苏轼等人在诗歌写作上字斟句酌、一丝不苟、细心修改的严谨态度。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这一传诵千古的名句,着一“绿”字而意境尽出。较之原来的“过”“满”等字,确实生色不少。苏轼的“渊明求县令”这个看似平常的诗句,也经过反复修改。原句“渊明为小邑”,可以解作做小县县官,也可解作治理小县,有歧义。“为”改作“求”,虽然解决了歧义的问题,但是“求小邑”干什么,仍没有点明。再改为“渊明求县令”,才点明陶渊明因家境贫寒求做小官的心情,诗意也显豁了。“胡椒亦安用,乃贮八百斛?”是说胡椒又有什么用,却贮藏到八百斛这么多。这里前一句有毛病。胡椒,是有用的东西。改为“胡椒铢两多,安用八百斛?”就没有问题了。这是指唐代宰相之载大量贪污财物,后来抄家时,单就胡椒一项,就有八百斛之多。至于其他三则,也都是流传后世的佳话,分别是“先生之风,山高水长”“推敲”“一字师(或“一字之师”)等语的典故出处。这些诗话,为我们提供了古代作家善于炼字的生动范例,说明了反复修改对于写作的重要性。我们从中不仅能看到“炼字”的语言技巧,更能窥见这些古代作家重视文字修改的极端认真的精神。68古人谈文章修改古人谈文章修改 南丰过荆、襄①〔南丰过荆、襄〕南丰,即曾巩,字子固,北宋南丰(现在属江西)人,“唐宋八大家”之一。荆、襄,荆州、襄阳,现在属湖北。,后山〔后山〕即陈师道,字履常、无己,号后山居士,彭城(现在江苏徐州)人。北宋诗人,为文师法曾巩。携所作以谒之。南丰一见爱之,因留款语〔款语〕亲切谈话。。适欲作一文字,事多,因托后山为之,且授以意。后山文思亦涩,穷日之力方成,仅数百言。明日以呈南丰。南丰云:“大略也好,只是冗〔冗(rǒng)〕多余的。字多,不知可为略删动否?”后山因请改窜。但见南丰就坐,取笔抹数处。每抹处,连一两行,便以授后山,凡削去一二百字。后山读之,则其意尤完,因叹服,遂以为法。所以后山文字简洁如此。 ──宋朱熹《朱子语类辑略》卷八 欧公〔欧公〕指欧阳修。每为文既成,必自窜易,至有不留本初一字者。其为文章,则书而傅〔傅〕张贴。之屋壁,出入观省之。至于尺牍单简〔尺牍单简〕书信或便条。亦必立稿,其精审如此。每一篇出,士大夫皆传写讽诵,惟睹其浑然天成,莫究斧凿之痕〔斧凿之痕〕工匠用斧凿治木石时所留的痕迹。后用以比喻作品没有达到浑成的境地,还留着雕琢的痕迹。也。 ──元王构《修词鉴衡》引《吕氏家熟记》 武叔卿①〔武叔卿〕人名。曰:“文章有一笔写成不加点缀而自工者,此神到之文,尚矣〔尚矣〕(那自然是)最好的了。。其次须精思细改,如文章草创〔草创〕起草。已定,便从头至尾一一检点。气有不顺处,须疏之使润;机有不圆处,须炼之使圆;血脉有不贯〔贯〕贯通。处,须融之使贯;音节有不叶〔叶(xié)〕和谐,相合。处,须调之使叶:如此仔细推敲,自然疵病稀少。倘一时潦草,便尔苟安,微疵〔微疵〕小毛病。不去,终为美玉之玷〔玷(diàn)〕白玉上的斑点。矣。” ──清唐彪《读书作文谱》卷五 古人虽云文章多做则疵病不待人指摘而自能知之,然当其甫做就时〔甫做就时〕刚写好的时候。,疵病亦不能自见,惟过数月始能知之。若使当时即知,则亦不下笔矣。故当时确见当改则改之;不然,且置之,俟〔俟(sì)〕等待。迟数月,取出一观,妍丑〔妍(yán)丑〕好坏。妍,美。了然于心,改之自易,亦惟斯时改之始确耳。 ──清唐彪《读书作文谱》卷五 百工治器,必几经转换而后器成。我辈作文,亦必几经删润〔删润〕删削润色。而后文成,其理一也。闻欧阳文忠公〔欧阳文忠公〕即欧阳修。作《昼锦堂记》〔昼锦堂记〕欧阳修给韩琦建造的昼锦堂写的一篇文章。,原稿首两句是“仕宦至将相,富贵归故乡”,再四改订,最后乃添两“而”字。作《醉翁亭记》,原稿起处有数十字。粘之卧内①〔卧内〕卧室之内。。到后来只得“环滁〔滁(chú)〕滁州,地名,在安徽。皆山也”五字。其平生为文,都是如此。甚至有不存原稿一字者。近闻吾乡朱梅崖先生每一文成,必粘稿于壁,逐日熟视,辄去十余字,至万无可去〔至万无可去〕等到实在没有可删的字句。,而后脱稿示人。此皆后学所当取法也。 ──清梁章钜《退庵论文》 文字有难于自成者,必资良友删削。昔曹子建〔曹子建〕即三国时著名诗人曹植。之言曰:“世人著述,不能无病。仆尝好人讥弹其文〔讥弹其文〕评论我的诗文,指出不足之处。,有不善者,应时改也。”白乐天之言曰:“凡人之为文,私于自是〔自是〕自以为佳妙。,不忍于割截,或失于繁多。其间妍媸〔妍媸(chī)〕美丑,指优劣。媸,丑。,抑〔抑(yì)〕或许,或者。又自惑。必待交友有公鉴〔公鉴〕公正的鉴定。无姑息者讨论而削夺之,然后繁简当否,得其中矣。”二公皆雄于文者〔雄于文者〕在文章上有很高造诣的人。,而其言如此,学者可不深长思乎? ──清梁章钜《退庵论文》 * * * * * * 修改是作文的一个重要部分。古今中外,凡是文章写得好的人,大都在修改上下过苦功夫。这六则可以分为两类。第一、二则是一类,主要是记事:分别写曾巩为陈师道改文使之简洁,以及欧阳修勤于修改文章。第三则至第六则是一类,主要是议论:第三则指出修改文章应从哪些方面着手;第四则讲文章写好后可以做“冷处理”,过几个月再拿出来修改;第五则强调反复修改的重要;第六则指出文章写完后,还要请别人提意见。这六则从不同的角度说明:文不厌改,好文章多从修改而来。如果养成认真修改、勤于修改的习惯,我们的作文水平一定会大大提高。名著选读69外祖母名著选读 外祖母①选自《童年》(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版)。刘辽逸译。标题是编者加的。 高尔基 交春的时候,舅舅们分家了;雅科夫〔雅科夫〕与下文的米哈伊尔是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留在城里,米哈伊尔搬到河对岸。外祖父在田野街〔田野街〕现更名为高尔基大街。上买了一所挺漂亮的大宅子,楼下的石头建筑是一家酒馆,还有一间舒适的小阁楼,从后花园下去便是山沟,这里长满了光秃秃的柳树条子。 “你瞧好多鞭子!”我和外祖父沿着松软的、融雪的小路一面走,一面瞧看花园,他快乐地向我眨眨眼,说道。“我快要教你识字了,那时这些鞭子就有用处了……” 整所宅子住满了房客;外祖父只留楼上一大间给自己住和接待客人,我和外祖母住在顶楼上。顶楼的窗户朝着大街,每天晚上和每逢过节,从窗台探着身子,可以看见醉汉们跌跌撞撞地从酒馆走出来,满街乱闯,叫喊,跌跤。有时他们像口袋似的被人扔了出来,但他们又往酒馆的门里硬挤;门砰砰乓乓、哗哗啦啦地响,滑轮吱吱地叫,又开始了一场斗殴。从楼上看这一切非常好玩。外祖父一早就到儿子们的染坊去帮助他们安排活计;他晚上回来的时候,又累、又郁闷、又生气。 外祖母在家做饭,缝衣裳,在菜园和花园里刨刨地,她像一个大陀螺,被一条看不见的鞭子抽得整天乱转,她闻鼻烟,津津有味地打喷嚏,一面擦脸上的汗,一面说: “好人啊,祝你们长命百岁!阿廖沙,我的心肝,你瞧,我们过得多么安静!多谢上天的圣母,一切都变得这么好!” 可是我并不觉得我们过得安静;从早到夜,房客们满院子满屋乱哄哄地跑来跑去,邻居的女人们不断地过来,大家都急急忙忙地到什么地方去,时常因为迟误而唉声叹气,大家都在准备什么事情,老是叫喊: “阿库林娜?伊凡诺芙娜①〔阿库林娜?伊凡诺芙娜〕阿廖沙外祖母的名字。!” 阿库林娜?伊凡诺芙娜不论对什么人都是同样和蔼地微笑着,都温柔地关怀他们,她用大拇指把烟装进鼻孔里,细心地用红方格的手帕擦净鼻子和手指,说道: “预防生虱子,我的太太,要常洗澡,洗薄荷蒸气浴;要是生癣疥,就舀一羹匙最干净的鹅油,一茶匙升汞,三滴水银,放在碟子里用一片破洋磁研七下,然后抹到身上!要是用木匙或者骨头来研,水银就糟蹋了;也不能用铜器和银器,伤皮肤!” 有时她沉思地劝告说: “老大娘,您到佩乔雷修道院①〔佩乔雷修道院〕佩乔雷是下诺夫戈罗德城郊的一个村庄,这里有一座男修道院。找苦修士阿萨夫去吧,我不能回答您这问题。” 她给人家接生,和解家庭纠纷,给孩子治病,能背《圣母梦》〔圣母梦〕是一首教会的诗,叙述圣母梦见她儿子遇难和钉死在十字架的情景。──女人们背会它能“交好运”,给人们家务方面的忠告: “黄瓜自己会说明什么时候该腌;它一没有土性气或者别的怪味,就可以腌了。克瓦斯〔克瓦斯〕俄罗斯人喜爱的一种清凉饮料,味酸。要发酵,这样才够味儿,才冒泡儿;克瓦斯忌甜,您只要放一点儿葡萄干就行了,要是放糖,一桶只要半两。酸牛奶有各式各样的做法:有多瑙河口味的,有西班牙口味的,还有高加索口味的……” 我整天跟着她在花园和院子里转来转去,跟她到邻居的女人们那里,她有时在别人家一连坐几小时,喝茶,不断地讲各种故事;我仿佛长在她身上了,在我这段生活中,除了这位忙个不停的、无限慈祥的老太婆,再不记得看见别的什么东西了。 有时,我母亲不知从哪儿来了一会儿;她的神气又骄傲又严厉,一对冷冷的灰眼睛像冬天的太阳似的注视一切;她很快又消失不见了,没有给人留下可以回忆的东西。 有一次我问外祖母说: “你会巫术吗?” “唔,你真会想!”她微笑一下,立刻又沉思地说,“我哪儿行啊,巫术是一门困难的学问。我不识字,一个字母也不认得;你瞧你外祖父多有学问,我呢,圣母没有使我变得聪明。” 她又向我讲了一段她过去的生活: “我从小也是孤儿,我的母亲是个贫农,又是个残废;她当闺女的时候,被地主惊吓了一次。她半夜里吓得跳窗户,摔坏了半边身子,臂膀也摔伤了,从那时起,她的右手,那只最要紧的手,就萎缩了。我的母亲是个有名的织花边的。这样一来,她对地主老爷就没用了,地主赶走了她,说是‘爱怎么过就怎么过去吧’,少了一只手怎样生活啊?她只得到处流浪,乞求人家的怜悯,那时人们比现在富足,比现在慈善,譬如巴拉罕纳的木匠和织花边的人们,全是些好样的!每年秋天和冬天,我和母亲就留在城里要饭;加百利天使把宝剑一挥,赶走了冬天①〔加百利天使宝剑一挥,赶走了冬天〕指加百利节(旧俄历三月二十六日)。,春天拥抱着大地了,这时我们继续向前走,眼睛望到哪儿就走到哪儿。到过穆罗姆,也到过尤列维茨,沿着伏尔加往上走,沿着静静的奥卡河也走过。春天和夏天,在大地上流浪真好。大地是亲切的,青草像天鹅绒似的;至圣的圣母在田野上撒满了花,你在这儿真快乐,你的心觉得自由自在!有时候,母亲闭上蓝色的眼睛,提高了嗓子唱起歌来,──她的嗓子不怎样有力,可是响亮,──周围一切都仿佛在打盹儿,纹丝儿不动,都在听她唱歌。讨饭的生活挺好玩!我刚过九岁的时候,母亲觉得牵着我到处要饭怪难为情的,因为怕羞,就在巴拉罕纳城住下来;她沿着大街挨门挨户地求乞,每逢节日,就到教堂门口收集善人们的施舍。我坐在家里学织花边,我拚命地快学,想快一点帮助母亲;有时学得不顺利,就流泪。两年多的工夫,你瞧,我学会了,并且全城闻名:只要有人想要好的手工,马上就找我们:‘喂,阿库利娅①〔阿库利娅〕阿库林娜的昵称。,给我们织一件吧!’我可高兴啦,像过节似的。当然,不是我的技术巧,是妈妈教得好。她虽然只剩一只手,自己不能工作,但是她会指点。一个好的老师比十个干活的还宝贵呢。可是,当时我自满起来,我说:‘妈妈,你别东奔西跑地要饭了,现在我一个人就能够养活你!’她对我说:‘住嘴,你要知道,这是给你攒钱买嫁妆的。’不久你外祖父出现了,一个出色的小伙子,二十二岁,已经当上大船的工长了!他的母亲细细地把我端详了一番,她看出:我会做活计,又是讨饭的女儿,大约挺老实的,行……她卖甜面包,是一个凶恶的女人,别回忆这个了……咳,我们干吗要回忆坏人啊?上帝会亲眼看见他们的;上帝看见他们,小鬼喜爱他们。” 她由衷地笑了,她的鼻子可笑地颤动着,眼睛沉思地闪闪发光,使我感到很亲热,它们所表示的,比言语还要明白。 * * * * * * 《童年》描绘的是小主人公阿廖沙从四岁到十一岁的生活。在这部小说里,高尔基描绘一个“铅一样沉重的”、残忍可怕的小市民世界,外祖父是个贪婪而残暴的染坊老板,两个舅舅也极端自私残酷,只有外祖母阿库林娜真正关心他,爱护他,成了他童年惟一的保护人和启迪者。本文选编的这一段,就是作者对外祖母生活与身世的描写,充分表现了她善良宽容、乐观豁达,对一切人都充满博大的爱心的品格。 本文字里行间充满了作者对外祖母的深厚感情,你能从中找出来一些这样的段落,并体会一下吗? 你生活中也一定有让自己难忘的人,把他们的故事讲给同学听听。 !!!!!!!!!!!!!!!!!!!!!!!!!!! 70书迷 书迷①选自《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版)。楼适夷译。题目是编者加的。 高尔基 冬天晚上,躲在窄狭的小屋子里跟主人一家子对面坐着,是一种难堪的时刻。窗外是静静的夜,有时听得见树枝被冻得噼啪作响的声音。人们像冻鱼一般,一声不响地坐在桌子旁边。风雪敲打着窗子和墙壁,在烟囱中怒吼,吹得火炉门直响;儿室里婴儿在哭叫。我真想坐到屋子暗角落里,蜷缩起来,跟狼一样大声号叫。 女人们坐在桌子的一端,缝着针线,织着袜子。另一端坐着维克托,躬着背,懒洋洋地绘图样,不时喊叫: “别摇动桌子呀,真要命!狗贼,吃耗子的!……” 在旁边的大刺绣架后面,主人正坐在那里用十字纹绣一张台毯。从他的手指底下,出现红的大虾、青的鱼、黄的蝴蝶、秋天的红叶。这个图案是他自己想出来的,他干这个活儿已经是第三个冬天了。现在他已做腻了,有时候白天见我空闲下来,便对我说: “唔,彼什科夫,你来绣这台毯,动手吧!” 我坐下来,拿起一枚粗大的针就动手绣。我很同情我的主人,我总是想什么事都尽力帮他忙。我觉得有一天他会把绘图样、绣花纹、打纸牌这类事完全扔掉,另外来干一种有趣的工作的。他常常忽然把工作扔到旁边,用一种瞧陌生东西的惊异的眼神,愣生生地凝视着那种有趣的工作,他的长长的头发,一直披到脑门和脸颊边,好像一个修道士的徒弟。 “你在想什么?”他的妻子问他。 “没想什么。”他这么回答着,又继续工作起来。 我默默地惊奇着:难道可以问人家在想什么吗?这是没有办法回答的问题。一个人所想的,一时之间,总有好多事情混杂在一起:在眼前的一切事、昨天或去年见到过的事,都会混杂到一起,变幻着,叫你无法捉摸。 《莫斯科报》的小品栏,还不够念一个晚上。于是我提议把寝室里床底下的杂志拿出来念。年轻的主妇不相信地问: “那些杂志里面只有画,有什么东西可以念的呀?……” 可是床底下除了《绘画论坛》之外,还有一种叫做《火花》①〔火花〕1879年创刊的一种图文并茂的周刊。的杂志;于是我们念起萨利阿斯〔萨利阿斯〕即萨利阿斯?德?图尔涅米尔(1840—1908),俄国历史小说作家。的《佳京—巴尔李斯基伯爵》来。主人对这中篇小说里的那个有点戆气的主人公非常喜欢;对于小公子的悲惨的遭遇,笑得眼泪都掉下来了,他这么喊: “这可真有趣儿!” “看来,这都是胡编乱造!”主妇为了表示自己的独立见解这样说。 床底下找出来的作品,对我大有好处,我得到了把杂志拿到厨房里去的权利,夜里可以看书了。 使我最高兴的,是老婆子搬到婴儿室里睡去了,因为保姆老是喝醉酒。维克托不打扰我,他每晚等家人们都睡静之后,就悄悄儿起来把衣服穿好,溜到外边什么地方去了,直到天亮才回来。晚上还是不让我点灯,因为大家都把蜡拿到寝室里去了。我没有钱买蜡,便偷偷把蜡盘上的蜡油搜集起来,装在一只沙丁鱼罐头盒里,再加上一点长明灯的油,用棉线做灯芯,便点起一盏烟气腾腾的灯,整夜放在炉子上。 当我翻动一页书的时候,那昏红的火头就摇晃不定,好像要熄灭的样子。灯芯常常滑进燃得很难闻的蜡油里;油烟熏我的眼睛。但这一切不便,都在看图片读说明的快乐中消失了。 这些图片在我的眼前展开了一个一天天扩大起来的世界:这里有梦一般的城市,有高山和美丽的海滨。生活美妙地展现开来,大地更富于魅力:人多起来了,城市增加了,一切都变得更加多样,无所不有。现在,我望着伏尔加河对岸的远方,已明白那儿并不是一片荒漠,而在以前,当我遥望伏尔加河对岸的时候,我感到一种特别的烦恼:草场平坦地扩展着,披着破衣似的黑色灌木丛,草场的尽头矗立着参差不齐的茂密森林,草场上空展开一片混浊寒冷的蓝天,大地空旷而凄凉,我的心也空落落的,一种淡淡的悲愁,撩乱着它。我失去了一切希望,感到百无聊赖;只想闭上眼睛。这种忧郁的空虚没有给我半点希望,它只是把我心中所有的一切都吸尽了。 图片的说明,用一种容易懂的文字,把另一些国家和民族的状况告诉了我,把古代及现世的许多事情讲给我听,但是其中,也有不少是我所不懂的,这使我感到苦恼。有时候一些奇怪的名词刺到我的脑子里──什么“形而上学”“千年天国说①〔千年天国说〕早期基督教的一种神秘主义学说,相信耶稣第二次来到人间后,在世界末日之前,他将在人间建立千年的“天国”。”、“宪章运动者〔宪章运动者〕19世纪英国最早的群众性和政治性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活动家。”一类奇怪的名词,对我实在有点头痛。我觉得它们是一种阻止我的想象的怪物。如果我弄不清这些名词的意义,也就永远再也不会明白什么了──正是这些名词像卫兵一样把守着秘密之宫的大门。有时候,全部的句子像扎进手指的刺一般在我的记忆里停留很久,使我再也不能去想别的事情。 我记得念过这样的怪诗〔怪诗〕指波兰诗人约?波?扎列斯基(1802—1886)写过的一部抒情长诗《草原的精灵》(1836)。1877年俄译者译了该诗的一个片断,题为《阿底拉》。高尔基这里是凭记忆写下的,因此引文不尽正确,如“在无人境中行走”一句应是“像毛茸茸的壮实的熊那样行走”。: 匈奴族的酋长阿底拉〔阿底拉〕是五世纪匈奴民族的酋长,曾征服高卢,以进行残酷战争著称。骑着马, 满身披着钢铁甲胄, 像坟墓般地阴郁和沉默, 在无人境中行走。 他的背后有一队乌云一样的大军在追寻着叫喊: “何处是罗马?何处是雄伟的罗马?” 我已知道罗马是一座都城,但是匈奴是怎样一种民族呢?我必须把它弄明白。 我找到一个好机会,就向主人问。 “匈奴?”他惊奇地重复了一句。“鬼知道这是什么呀?大概是个毫无意义的东西吧……” 他不赞成地摇了摇头。 “你满脑子都是些无用的东西,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呀,彼什科夫!” 不管是好事坏事,可是我要知道它。 我觉得团队里的牧师索洛维约夫一定会知道匈奴是什么,我在院子里碰到了他,就拉住他问。 他体弱多病,红眼睛,没眉毛,黄须,脸色苍白,性情暴躁。他把黑手杖拄着地,对我说: “这个跟你有什么关系呀?” 涅斯捷罗夫中尉恶狠狠地回答说: “你说什么?” 于是我决定,关于匈奴这个问题得去问药房里那位药剂师,他对我总是和和气气的。他有一张聪明的脸,大鼻子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 “匈奴,”药剂师巴维尔?戈利特贝格对我说。“匈奴是吉尔吉斯那样的游牧民族,再没有这个民族了,现在已经绝种了。” 我觉得难过懊丧,倒不是因为匈奴人都已经绝种,而是因为把自己烦恼了这么久的那个词的意思,原来只是如此简单,而且使我一无所获。 但我还是很感激匈奴。自从我为这个名词大伤了脑筋之后,我的心踏实了许多,而且由于这位阿底拉,我跟药剂师戈利特贝格接近起来了。 这个人能够很通俗地解释一切难懂的名词。他有一把开启一切知识之锁的钥匙。他用两个手指头把眼镜正一正,从厚玻璃片中盯住我的眼睛,好像拿一些小钉子钉进我的脑门一般,对我说: “好朋友,一个名词好像树上的一片叶子,为了明白为什么这些叶子不是那样的而是这样的,我们必须先明白这株树是怎样生长起来的,必须学习。好朋友,书好比一座美丽的园子;园子里什么都有:有的叫人见了舒服,有的对人有用处……” 我常常到那药房里去,为那些害慢性“烧心”病的大人们买苏打粉和苦土,为孩子们买月桂软膏和泻药,我就顺便去找他。他的简短的教导,使我对于书籍的态度更加端正了。不知不觉地我对书籍好像一个酒徒对酒一般,变成不可一日无此君了。 书籍使我看见了一种另外的生活,一种刺激人们、使人们去干大事业,去犯法的强烈的感情和愿望。我看出在我周围的那些人,是既不会干大事业,也不会去犯法的,他们活着,好像跟书中所写的世界完全没有关系。他们的生活中,有什么有意义的东西呢?──这是难解的。我不愿过这种生活……这是我很清楚的,我不愿意…… 我从图片的说明上知道了布拉格、伦敦、巴黎那些地方的街道上并没有坑洼和垃圾堆,有的只是笔直宽阔的马路,房子和教堂也是另一种样子。在那里既没有人必须在屋子里过六个月的冬天,也没有只准吃酸白菜、蘑菇、燕麦面片、马铃薯和讨厌的麻子油的大斋日。过大斋日不准看书,《绘画论坛》被他们收起了;这种空虚的斋戒生活,又迫到我的身上来了。现在把这种生活和书中见过的来比较,更觉得它的贫乏和畸形。一有书看,我的心境就好,精神就振作,干活也干得利索,因为心里有了目标:早些把活干完了,就可以多剩一点时间来看书。但书被没收了之后,我便变得百无聊赖、懒洋洋的了,害上一种从来不曾有过的健忘症。 现在我又看书了:大仲马、庞逊?德?泰尔莱利①〔庞逊?德?泰尔莱利(1829—1871)〕法国作家,著有多卷的《罗坎博尔历险记》等惊险小说。、蒙特潘、扎孔纳〔皮埃尔?扎孔纳(1817—1895)〕法国惊险小说作家,著有《一个警察局密探的手记》等小说。、加博里奥〔埃米尔?加博里奥(1832—1873)〕法国侦探小说创始人之一。、埃马尔〔格卢?埃马尔(1818—1883)〕法国作家,写过一些以印第安人反对白人征服者为主题的惊险小说。、巴戈贝〔巴戈贝(1821—1891)〕法国惊险小说作家。等人的厚厚的书,我都一本一本地迅速地囫囵吞下去。多高兴啊, 我觉得我自己也好像是一个过着非凡生活的人物了。这种生活激动着我,使我振奋。 自制的蜡台又放出昏红的光来,我彻夜看书,因此我的眼睛有一点儿坏了,老婆子对我很亲昵地说: “书呆子,瞧着吧,眼珠会爆的,会成瞎子的!” 但我很快就明白了,在这种写得津津有味、变化多端、错综复杂的书中,虽然国家和城市各不相同,发生的事件各种各样,但讲的是一个道理:好人走恶运,受恶人欺凌,恶人常比善人走运,聪明,可是等到后来,总有一个难以捉摸的东西,战胜了恶人,善人一定得到最后的胜利。有关“爱情”的东西,也叫人看了讨厌,所有的男女都用千篇一律的语言谈情说爱。这不但叫人看了生厌,而且引起朦胧的怀疑。 有时我看了头几页,就可推测到谁胜谁败,而且故事线索一弄明白,我就努力用自己的想象力来替书中人物解开扣子。一放下书,我就琢磨起来,像做算术教科书上的练习题那样,并且越来越能猜中哪个主人公进入幸运的天国,哪一个堕入牢狱。 但在这一切后面,也可以隐隐约约地看到一种活生生的、对我有重大意义的真理,看到另一种生活的特点,另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明白了在巴黎无论是赶马车的、做工的、当兵的,凡一切“下等社会”的人,跟尼日尼、喀山、彼尔姆等等地方的完全不同:在那边,“下等社会”的人更能大胆对老爷们说话,对待他们态度要随便得多,自由得多。比方那里有一个兵士(但在我所认识的兵士中,就没有一个像他的,无论西多罗夫、轮船上那个维亚特兵士,更不必说叶尔莫欣了),他比这些人更像一个人;在他身上,有一种跟斯穆雷相同的东西,但并不像斯穆雷那样凶和粗野。又如那里有一个店主,可是他也比我所知道的一切店主都好。就是书中的神父,也不是我所知道的那样,他们要亲切得多,对人更富于同情心。总之,照书上看来,外国的全部生活,比我所知道的要有趣得多,轻快得多,好得多。在外国,没有那样多的野蛮的打架,没有像捉弄维亚特兵士那样厉害地捉弄人,也没有老婆子那种狂暴的祷告。 尤其显著的,是书中虽讲着一些恶徒、吝啬鬼、无赖汉,但是决没有我所熟悉的和常常见到的那种说不出的残酷,以及捉弄人的嗜好。书里的恶徒虽凶,但都凶得有道理,为什么他们要这么凶,原因大体可以明白。可是我所见的那种凶恶的行为,却都是毫无目的、毫无意义的,并不是可以因此得些什么好处,仅仅是为了发泄而已。 每看一本新书,这种俄罗斯生活与外国生活不同的地方愈加明显,使我产生茫然的懊丧,怀疑这些角边肮脏、纸页泛黄的念旧了的书的真实性。 这时候,忽然得到了龚古尔①〔爱德蒙?德?龚古尔(1822—1896)〕法国作家。的一本叫做《桑加诺兄弟》的长篇小说,我花了一整夜一气念完了。我很惊奇,这里有一种我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东西,于是我又把这平凡伤感的故事重新看了一次。这本书里,并没有错综复杂的东西,表面上没有什么趣味。开头几页跟圣贤传一样,生硬枯燥,用语很准确,毫无一点夸张。一开始引起我一种不愉快的惊奇感,可是用朴素精练的句子组织起来的文章,却很好地记在我心里了。马戏师两兄弟的悲剧,一步紧一步地发展开来。我的两手,不觉因为看这本书的快乐而发起抖来。念到那跌断了两条腿的不幸的艺人爬到阁楼上去,而他的兄弟,正在这阁楼上偷偷地练习自己心爱的技术,这时候,我大声哭起来了。 我把这本好书还给裁缝妻子的时候,要她再借些这样的书给我。 “为什么要这样的书呢?”她轻轻笑着反问。 她这一笑把我窘住了,说不出自己想要什么样的书。她说: “这是一本枯燥无味的书,等一等,我拿一本更有趣味的给你……” 几天之后,她借一本格林武德①〔格林武德(1833—1929)〕英国作家。的《一个小流浪儿的真实故事》给我。这书的书名就有点刺痛我,可是打开第一页,立刻在心中唤起了狂喜的微笑,而且我一直含着这样的微笑把全书念完,有些地方还念了两三遍。 原来即使在外国,有时也有过着这样艰苦生活的少年!唔,我的生活并不那样坏,这就是说,不必悲观失望。 格林武德鼓起了我很大的勇气。在读过这本书以后,我很快就得到了一本叫《欧也妮?葛朗台》的书,这已经是一本真正的“正经书”了。 葛朗台老人使我很清楚地想起了外祖父。很可惜,这书篇幅太小,可是叫人惊异的是,它里边却藏着那么多的真实。这是我生活中熟悉并使我讨厌的真实,这本书,却以一种全新的没有恶意的、平和的笔调表现出来。从前我所看的书中的人物,除了龚古尔,都是些跟我的主人们一样厉声厉色指责人家的人;那些书常常引起人们对罪人的同情,对善人的气恼。他们虽然费了很多脑筋,很大的意志,可是总达不到自己的愿望。看了这种人,我总觉得有点可怜。这是因为善良的人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跟石柱子似地一动不动,虽然所有一切的恶计,碰上这些石柱子都破碎了,但石柱子并不能引起人们的同情。一道墙,不管它怎样美丽、怎样坚固,可是当一个人要到这墙后边的苹果树上去摘苹果的时候,他就不会去欣赏这道墙了。所以我总觉得最珍贵、最生动的东西,是藏在善行后面的…… 在龚古尔、格林武德、巴尔扎克等人的小说里是没有善人,也没有恶人的,而有的只是一些最最生动的普通人,只是精力充沛得令人惊奇的人。他们是不容怀疑的,他们所说的和所做的,都是照原样说和做的,而不可能是别的样子。 这样,我明白了“好的,正经的”书,能使人得到多么大的欢喜,可是这种书我到哪儿去找呢?在这点上,裁缝妻子不能给我很大的帮助。 “这是一本好书呀。”她拿一本阿尔桑?古塞①〔阿尔桑?古塞(1815—1896)〕法国作家与文学评论家。的《抱着玫瑰、黄金与赤血的两手》,或贝洛〔阿?贝洛(1829—1890)〕法国小说家,其作品在19世纪70年代盛行于俄国的译本有:《一个女凶手的情夫们》《社交界的秘密》等。、保罗?德?科克〔保罗?德?科克(1794—1871)〕法国小说家,其作品在19世纪六七十年代盛行于俄国的译本有:《林阴道上的儿童》《男男女女》《巴黎浪荡子》等。、保罗?费瓦尔〔保罗?费瓦尔(1817—1887)〕法国小说家,其作品在19世纪50~70年代盛行于俄国的译本有:《一妇二夫》《伦敦的秘密》《皇后的宠信》等。的长篇小说给我。可是我读它们的时候心情非常紧张。 她很喜欢马里耶特〔弗雷德里克?马里耶特(1792—1848)〕英国作家,写过不少以海员生活为主题的作品。、维尔纳〔伊丽莎白?维尔纳(1838—1918)〕德国女作家,作有《一路平安》《意志的力量》等小说。的小说,但是在我看来,这些都是枯燥无味的东西;我也不大喜欢施皮尔哈根〔弗里德里希?施皮尔哈根(1829—1911)〕德国作家,其作品在俄国非常流行,首推《两头受气》和《战场上一人不成军》,后者的主人公的原型据说是德国工人运动领导者之一的拉萨尔。。但奥尔巴赫〔贝托尔德?奥尔巴赫(1812—1882)〕德国作家,以善写农民生活的短篇小说著称。的短篇小说,却非常中我的意;苏〔欧仁?苏(1804—1857)〕法国作家,主要作品有《巴黎的秘密》《永久的犹太人》。和雨果没多大魅力,比之他们,我对华特?司各特要看重得多。我所想望的,是跟巴尔扎克那样使人动心,使人快活的美妙的书。就是那位瓷人儿,也渐渐使我不喜欢了。 每次我上她那儿去的时候,总是穿一件干净的衬衫,把头发梳一梳,尽可能打扮得整洁一点,可是我未必能达到这一点,但我总指望她看到我这整洁的模样,说话会更随便些,友好些,不要在她那张永远是笑眯眯的干净的脸上现出呆板无神的微笑,可是她微笑着,用倦慵甜润的声音问我: “看完了?喜欢吗?” “不喜欢。” 她把细细的眉毛微微向上一扬,瞧着我,叹息着,照例用鼻音问: “这是为什么呀?” “这种事在别的书里早看到过了。” “你说这种事,是什么事?” “爱情……” 她皱了一皱眉头,发出甜蜜蜜的笑声说: “啊,可是没有一本小说,不写爱情的呀!” 她坐在一把挺大的圈椅里,穿着毛皮便鞋的小脚轻轻动着,不时打一个呵欠,裹一裹身上那件浅蓝色长罩衫,伸出桃红色的手指头,敲敲膝上的书皮。 我想问她: “你为什么还不搬走?那些军官不是依旧在给你写信,取笑你吗……” 可是我没有勇气对她说这些话,抱了一本写“爱情”的厚书,带着失望的愁闷走了。 院里的人,现在谈起这女人来更加不堪入耳,嘲讽得更加恶毒了。我听了那些显然是胡诌出来的肮脏话,心里很不是滋味。我在背地里同情她,替她担心;可是一走到她跟前,瞧见她锐利的眼光,猫儿般灵巧的身体和那张总是高高兴兴的脸,我对她的怜悯和担心便都像烟一般消散了。 春天,她忽然不知到什么地方去了。过了几天,她的丈夫也搬走了。 那屋子空着还没有新房客搬进来的时候,我跑去张望了一下,只见光秃秃的墙上,留着挂过画的四方形的痕迹,一些弯曲的钉子,和钉过钉子的伤痕。漆过的地板上,乱堆着五颜六色的碎布头、纸片、破药盒、空香水瓶,一枚大铜饰针闪着光。 我心里难过了。我想再见一见那个娇小的裁缝妻子,我要告诉她,我是多么感激她…… * * * * * * * 《在人间》描写的是高尔基的少年时代。这时他已从家庭走向社会,生活的圈子扩大了,生活道路也更坎坷了。他在鞋店、绘图师家里当过学徒,受了种种非人的待遇,后来还逃到轮船上当过洗碗工。但正是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中,他爱上了读书。书籍对他的成长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本文选编的这一部分,正是他当时生活的真实写照。为了读书,他经常受到主人的侮辱、漫骂甚至毒打,但这并没有使他屈服。他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狂热地吞噬着一切可能得到的精神养料。书籍给他展示了一个奇妙的新世界,使这个社会最底层的苦孩子最终迈进了文学的殿堂。 通读本文,看一看,阿廖沙读过哪些书?哪些是真正的好书?他从中得到过什么样的启示? 从小到现在,你读过哪些书呢?列个书单,总结一下你的收获。71岛上巡查 岛上巡查①选自《鲁滨孙漂流记》(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版)。徐霞村译。标题是编者加的。 笛福 我来到这个不幸的岛上,已经有十个多月了。一切脱离当前处境的可能性,似乎都不存在了;并且我也十分相信,人类的足迹以前从来没有到过这个地方。现在我的住处既已差不多照着我的心愿安排好了,我心里颇想把这个海岛作一次更全面的调查,看看还有什么我所不知道的出产。 我着手对这个海岛进行更详细的调查,是在七月十五日。我首先走到那条小河旁边,这条小河,正如我前面提到,是我的木排起岸的地方。我沿着小河向上游走了二哩左右,发现潮水只能涨到那里为止,因此看出它只是一条小小的溪流,溪水新鲜可饮。但由于正在旱季,溪里有些地方简直一点水都没有,或者即使有,也流得看不出来。 在这条小溪的旁边,我看见许多片可爱的草地,又平坦,又匀净,全是绿草。在那地势较高的地方,紧靠着高岗(显然,我又看见这是河水泛滥不到的地方),有许多烟草,油绿绿的,茎子长得又粗又大。附近还有各种各样的植物,我都不认识,也许各有各的用处,不过我不知道罢了。 我到处寻找木薯的块根,那是热带印第安人用来做面包的东西,可是找不到。我看到许多很大的芦荟,但当时还不知道它们的用处。我又看见一些甘蔗,然而都是野生的,因为没有人工培植,都不大好。我认为这回发现了不少的东西,在归家的路上,心里寻思着用什么方法可以知道我所发现的水果和植物的性质和用处,然而毫无结果。主要因为我在巴西的时候观察得太少,所以对于野外的植物都不大知道,不能在这困难之中对我有什么用处。 第二天,十六日,我沿着旧路走去,走到比昨天更远的地方发现那小溪和草地都到了尽头,而树木却愈来愈密了。在那里,我看到许多不同的水果,特别是地下有许多瓜类,树上有许多葡萄,葡萄藤子爬满在树上,一挂一挂的葡萄生得非常茂盛,又熟又大。这是一个意外的发现,我心里非常高兴。但经验却警告我,叫我不要多吃,因为记得我在伯尔伯里海岸①〔伯尔伯里海岸〕即非洲西北部的海岸,包括摩洛哥一带。的时候,有几个在那里当奴隶的英国人,因为葡萄吃多了,害痢疾和热病而死。但是,我对于这些葡萄,却想出了一个极好的办法加以利用,那就是把它们放在太阳下面晒干,制成葡萄干,把它们收藏起来;这种东西,我相信(事实上也是如此)等到没有葡萄的时候来吃,一定又滋养又可口。 我当晚就留在那里,没有回家。顺便带一句,这是我第一次在外面过夜。到了夜里,我又拿出我的老办法来,爬到一棵大树上,舒舒服服地睡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我又继续进行我的考察。以那山谷的长短来估计,差不多向前走了四英里。我一直向北走去,在我的北边和南边都是逶迤不绝①〔逶迤(wēiyí)不绝〕弯曲而长,连绵不断的样子。的山岭。 我走到尽头的时候,忽然走到一片开阔的地方,那里的地势仿佛向西低下去;一股小小的清溪从我旁边的山上流下来,朝正东流去。一眼望去,真是一片清新翠绿,欣欣向荣的景色,并且一切都碧油油的,充满了春色,仿佛一个人工布置起来的花园。 我沿着这个风景秀丽的山坡往下走了一段路,怀着一种内心的喜悦(虽然也带着一点另外的苦恼心情),眺望着它,心里想,这一切现在都是属于我的,我是这地方的无可争辩的君主,对这地方具有所有权,如果可以渡海的话,我还可以把它传给子孙,像一个英国的领主一样。在那里,我又看到许多椰子树,橘子树,柠檬树,和橙子树;不过都是野生的,很少结果子的,至少这时候是如此,可是我所采到的白柠檬,却不但好吃,而且很滋养;后来我把它的汁羼上水,吃起来又滋养,又清凉,又提神。 我现在必须做些工作,把这些果子采集下来,运回家去;我决定把葡萄、白柠檬和柠檬贮藏一些起来,准备作我的雨季的食料;我知道雨季眼看要来了。 为了这个目的,我采集了一大堆葡萄,放在一个地方,又采集了一小堆,放在另一个地方,又采集了一大堆白柠檬和柠檬,放在另外一个地方。然后每样带了一点,往回家的路上走,决定下次带些口袋之类的东西,把其余的运回来。 这样经过了三天的旅行,我又回到家里(也就是我的帐篷和我的山洞)。可是,还没有到家,我所带的葡萄已经腐烂了。原因是葡萄太饱满,水分过重,一经挤压,就没有什么用了。至于那些白柠檬,它们倒还很好,可是我只带了不多几个。 第二天即十九日,我做了两个小口袋,回到那里,打算把我的收获运到家里来。可是,走到我堆集葡萄的地方,我不禁大吃一惊,因为当初我收集它们的时候,它们都是挺饱满,挺完好的,而现在却是一片狼藉,被践踏得破碎不堪,被拖得东一片,西一片,并且有许多已经被吃掉了。看情形,显然是附近一带的野兽搞的;至于什么野兽,我就不知道了。 我觉得把它们堆在一处,或用口袋装回家,不是有被吃掉的危险,就有被压坏的危险,于是我想出了一个新的办法。我采集了许多葡萄,把它们挂在一些树的外枝上,让太阳把它们晒干。至于那些白柠檬和柠檬,我却尽量把它们背了一些回来。 我自从这次出门回来,经常带着愉快的心情想着那山谷的物产丰富,地势宜人,而且靠近河水和树林,不怕暴风雨的袭击。我看出我所选定的住处,实在是全岛最坏的地方。总之,我开始考虑搬家的问题,打算在风景宜人、物产丰富的岛的那一边,找一个和我现在所住的地方同样安全的场所。 这种思想在我的脑子里盘旋了很久,并且有一段时期,我对这种思想特别感到兴趣,因为那地方实在太明媚可爱了,对我有很大的引诱力。可是,再仔细一想,又觉得我现在住在海边,说不定也会碰到于我有利的事情,而且,说不定还有一些别的倒霉的家伙,同我一样,被恶运带到这地方来。虽说这类事情很少有发生的希望,可是,若是把自己关闭在岛中央的山岗森林之间,那就等于把自己禁锢起来,那时,这类事情不仅毫无遭遇的希望,简直没有可能性了。所以,我无论如何不能搬家。 尽管如此,我还是非常热爱那片地方,在七月一个月中间,差不多经常到那边去。而且,虽然经过仔细考虑,决定不搬家,我还是在那边替自己建了一个茅屋,并且用一道结实坚固的围墙把它从外面围了起来。这座围墙,是一道两层的篱笆,有我本人那么高,桩子都打得很坚固,桩子中间塞满了矮树。我睡在里面,十分安全,有时一连在里面睡两三晚上,出入照例也是用一只梯子爬上爬下。因此,我认为我现在已经有了一座乡间的住宅和海边的住宅了。这个工作一直做到八月初才完工。 * * * * * * 《鲁滨孙漂流记》内容上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写的是鲁滨孙三次离家航海,并在巴西买了种植园的故事;第二部分叙述的是他流落荒岛,并在那儿独自生活了28年的经历;第三部分则叙述了他从荒岛回英国途中的经过。其中最精彩的就是第二部分。本文选编的就是他在岛上的一段生活。当时,鲁滨孙已经从最初的恐惧和绝望的阴影中走出来,开始积极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在荒岛上开辟自己新的生存天地。通读文章,看看他为什么要对荒岛进行巡查,有哪些收获,这表现了他怎样的精神。 海明威说过,“人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在鲁滨孙的身上,同样也体现了这样一种“硬汉”精神。这对你有什么启发?和同学们交流一下。 !!!!!!!!!!!!!!!!!!!!!!!!!!! 72星期五 星期五①选自《鲁滨孙漂流记》(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版)。徐霞村译。标题是编者加的。 笛福 现在回来谈我的新伙伴吧。我对于他,真是十分满意,我认为应该把各样事情都教给他,使他成为我的有用的助手,特别是要教会他说话,让他明白我的意思。他比什么人都学得快,而且老是那么高高兴兴,老是那么用心学习,每逢他略微能够听懂我的话,或者说出话来能够让我听得懂的时候,他就表现出心满意足的样子,所以我感到和他谈话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现在,我的日子过得比先前顺心多了,我甚至对自己说,只要我平平安安,不再碰到那群野人,哪怕永远不离开这个地方,我都满不在乎。 回到城堡两三天之后,我就想,为了使星期五戒掉他那种可怕的吃东西的方式,他那种吃人的习惯,我应该让他尝尝别的肉类。于是,有一天早晨,我就带他到树林子里去。我去的时候,原想从我的羊群里选出一只小羊,把它杀掉,带回家来切割烹调。可是走到半路上,我看见一只母野山羊躺在树阴底下,还有两只小羊在它身边。我一把扯住星期五,对他说:“站住别动。”同时打着手势,叫他不要动。紧跟着我就举起枪来,开了一枪,打死了一只小羊。可怜的星期五,上次虽然从远处看见我打死他的敌人,却弄不清楚、也想象不到我是怎样打死的,现在见我开枪,大大地吃了一惊,混身发抖,简直吓呆了,差一点瘫在地上。他既没有看见我开枪射击的那只小羊,也没有看清楚我是怎样把它打死的,只顾扯开他的背心,在身上摸来摸去,看看自己是不是受了伤,原来他以为我决意要杀害他了。他跑到我跟前,扑通一声跪下来,抱着我的两腿,嘴里说了许多话,我都不懂,但我不难明白,他的意思是请求我不要杀他。 我没法叫他相信我决不会伤害他,一面用手把他搀起来,对他哈哈大笑,指着那打死的小羊,叫他跑去把它拿过来,他登时就去了。当他正在那里纳闷,查看那小羊是怎么打死的,我又装上了我的枪。一会儿,我看见一只大鸟,样子像一只苍鹰,正落在一棵树上,刚刚在我射程之内。为了让星期五明白我的举动,我把他叫到跟前,用手指指那只鸟(事实上它是一只鹦鹉,我把它当作一只苍鹰了),又指指我的枪,再指指那鹦鹉下面的地,让他明白,我要开枪,把那只鸟打死,把它打下来。于是我一面开枪,一面叫他留神观看,他果然看见那鹦鹉掉下来了。可是,尽管我把话都交代清楚,他还是呆呆地站在那里,惊疑不定。尤其使他惊愕的是,他没看到我把弹药装到枪里面,因此就以为枪里面一定有一种奇妙的东西,可以源源不断地制造死亡和毁灭,可以把人哪、鸟哪、兽哪以及远远近近的任何东西杀死。这件事情在他心里所产生的惊奇,好久都不能消失。我相信,如果我让他这样下去,他真会把我和我的枪当作神物来崇拜哩!至于那支枪,事后好几天,他连动都不敢动它,经常一个人唠唠叨叨地跟它说话,跟它谈天,仿佛它会回答似的;后来我才从他口里知道,他这样做,是祈求它不要杀害他。 等他的惊异心情略略消失以后,我指指那只被打死的鸟,叫他跑去把它取来。可是他去了半天还没有回来。原来那只鹦鹉还不曾完全死掉,落下来以后,又拍着翅膀,扑腾到别处去了。可是他还是把它找到了,捡起来,拿回给我。我见他对于我的枪完全莫名其妙,就乘这个机会再把它装上弹药,依旧不给他看见我是怎么装的,以便碰到任何其他目标的时候,随时开枪。可是找了半天,什么目标都找不到。于是我就把那只小羊带回家来,当晚把它剥了皮,切得好好的。我本来有一只专门煮肉的罐子,就把一部分肉煮了起来,做成很好的肉汤。我自己先吃了一点,又分了一些给他吃;他吃了以后,仿佛非常满意,非常合他的胃口。最使他感到奇怪的是,我吃肉汤的时候,居然要放盐。他向我做手势,表示盐不好吃,同时又拿了一点放在口里,作出作呕的样子,呸呸地唾了一阵,又赶紧拿清水漱口。另一方面,我也拿了一块没有盐的肉放在嘴里,假装呸呸地唾了一阵,表示我没有盐就吃不下去,正像他有盐就吃不下去一样。可是,这个办法还是不起作用,不管是吃肉也罢,喝汤也罢,他还是不喜欢放盐,至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如此。后来虽然慢慢吃盐了,还是吃不多。 我这样给他吃了一顿炖肉和肉汤以后,又决计第二天再请他吃一块烤羊肉。我的烤法是按照我在英国看到的方式,在火的两旁各插一根木竿,上面再搭上一根横竿,用一根绳子把肉吊在横竿上,让它时时转动。星期五非常欣赏我这种办法;等他尝到我烤好的肉以后,他又用各种各样的办法告诉我他是多么爱吃这种味道,一直到我了解他的意思,才算罢休。最后,他又告诉我他从此再也不吃人肉了;我听了很高兴。 第二天,我叫他着手打了一点谷物,并按照我前面提到的老办法把它筛出来。没过多久,他就懂得怎样把这个工作做得和我一样高明,特别在他明白这项工作的意义,明白这是做面包用的以后,因为我等他打完了谷子,又让他看着我做面包,烤面包。没多久,星期五就什么都会替我做了,并且做得和我一样高明。 我开始考虑到,现在既然添了一张嘴吃饭,就必须比过去更多准备一点土地,多种一点谷物。于是我画出一块大一点的土地,把它照以前那样圈起来。星期五对这个工作不仅干得很情愿、很起劲,而且干得很高兴。我又把这个工作的意义告诉他,使他知道现在添了他这个人,我们必须多种些谷子,多做些面包,好够我们两个人吃。他似乎很能体会这个意思,并且让我知道,他明白我为了他的缘故,需要干更多的活,只要我告诉他怎样干,他情愿更卖力地去干。 这是我来到岛上以后过得最愉快的一年。星期五渐渐地会说话了,他差不多完全明白我所要他拿的每一样东西的名字,明白我差他去的每一个地方,而且一天到晚跟我谈话。因此,我本来很少有机会使用我的舌头,现在也有机会用它说话了。除了和他说话是一种乐趣以外,我对于他的为人也特别满意。我和他相处得愈久,他那种天真、老实的性格也愈加明显,我真的从心里爱上了他;同时我也相信,在他那方面,他爱我的心情,也胜过爱任何东西。 有一次,我有心试试他,看他是不是依旧念念不忘自己的故国。这时候,他的英语已经学得很好了,差不多能够回答我的任何问题了,于是我问他,他那个部族是不是从来不打败仗。他听了我的话,微微一笑道:“是的,是的,我们老是打得很好。”他的意思是说,他们老是打胜仗。于是我们开始了下面的谈话: 主人:你们既然老是打胜仗,你怎么会做了俘虏呢,星期五? 星期五:不管怎么样,我的部族打赢的时候很多。 主人:怎么打赢?如果你的部族打赢了,你怎么会给捉住呢? 星期五:他们的人比我们多,在我打仗的地方;他们捉了一个、两个、三个、还有我。在另外一个地方,我的部族打败了他们;在那里,我的部族捉了一二千人。 主人:可是你们那边为什么不把你们从敌人手里救回去呢? 星期五:他们把一个、两个、三个和我一起放在独木船里跑了,我的部族那时没有独木船。 主人:那么,星期五,你的部族怎样处理那些捉到的人呢?也把他们带走,吃掉他们,像这些人一样吗? 星期五:是的,我的部族也吃人,吃光。 主人:他们把人带到哪儿去? 星期五:带到别的地方,他们想去的地方。 主人:他们到这里来吗? 星期五:是的,是的,他们到这里来;也到别处去。 主人:你跟他们来过这儿吗? 星期五:是的,我来过这儿(指着岛的西北方,那大概就是他们常来的地点)。 从这次谈话,我了解到我的星期五从前也是夹在那群野人中间,经常在岛那头登岸,干那吃人的勾当,现在,他被带到这儿来,也是为了同样的原因。又过了些日子,我鼓起勇气,把他带到岛的那头,带到前面说过的那个地方,他马上就认出了那个地方,并且告诉我,有一次,他们在那里吃过二十个男人,两个女人,和一个小孩。他不会用英语说“二十”,于是他把二十块石头排成一行,把这个数字告诉我。 我把这一段话叙述出来,是因为它与下面的事情有关系,就是,我和他谈过这次话以后,就问他,从我们的岛到对岸去,究竟有多远,又问他,独木船是不是经常出事。他告诉我,并没有危险,独木船从来没出过事;不过,出海不远,就有一段急流,并且有风,老是早晨一个方向,下午一个方向。 起初我还以为这不过是潮水的关系,有时往外流,有时往里流。后来才明白,这是由于那条巨大的奥勒诺哥河①〔奥勒诺哥河〕在南美委内瑞拉注入加勒比海。的倾泻和回流的缘故,而我们的岛,刚好是在它的入海口上;至于我在西面和西北看到的陆地,正是一个大岛,叫做特里尼达岛〔特里尼达岛〕大西洋小安提利斯群岛中最大的岛,在南美委内瑞拉的巴里亚湾口。,正在河口的北面。我向星期五提出了无数的问题,问到这一带的地形、居民、海洋、海岸,以及附近有些什么民族。他用最坦率的态度把他所知道的全部告诉我。我又问他们这种人一共分成多少部族,叫什么名字,可是结果只问出一个名字,就是加勒比人〔加勒比人〕住在巴西,圭亚那和小安提利斯群岛的民族。。于是我马上明白,他所说的是加利比群岛,在我们的地图上,是属于美洲地区,它们的范围,从奥勒诺哥河口一直延伸到圭亚那,再延伸到圣马大。他指着我的胡子对我说,在月亮落下去的那边,离这里很远很远,也就是说,在他们国土的西面,住着许多像我这样有胡子的白人。又说,他们在那边杀了很多的人。从这些话里,我明白他指的是西班牙人,他们在美洲的残暴行为已经是远近皆知,并且在这些民族中世世代代流传着。 我问他能不能告诉我怎样才能从这个岛上到那些白人中间去;他告诉我:“是的,是的,可以坐两只独木船去。”起初我不明白他的意思,也无法叫他把“两只独木船”的意义加以说明;后来,费了很大的劲,我才知道他的意思是说,必须用一只很大很大的船,像两只独木船那样大。 星期五的这段谈话,使我很感兴趣;从这个时候起,我就产生了一种希望,希望早晚有一天能够找到一个机会从这个岛上逃出去,并且希望这可怜的野人能够帮助我达到目的。 * * * * * * 在荒岛上的最后几年,鲁滨孙搭救了一个野人,给他起名为“星期五”。从此主仆二人相依为命,度过了三年的时光。在他一向所轻视的“野蛮人”身上,鲁滨孙发现,他们与文明人有“同样的能力、同样的理性、同样的感情、同样的善意和责任感、同样疾恶如仇的心理,他们同样知道感恩图报、诚恳待人、忠贞不渝,同样有能力与人为善”,他们有机会使用这样的能力的时候,甚至比文明人还要好些。在殖民主义盛行的十七八世纪,作者能有这样的认识,是难能可贵的。 在鲁滨孙最后离开荒岛的时候,星期五跟着走了没有?把小说找来读读,或者自己想象一下,给故事续上个结尾。73蟋蟀的歌 蟋蟀的歌①选自《昆虫记》(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2001年版)。肖等译。有删节。 法布尔 现在解剖学插进来,突然对蟋蟀说:“把你的乐器拿出来给我们看看。” 和一切确有价值的东西一样,蟋蟀的乐器其实很简单。它和蚱蜢的乐器基于一样的原理:一条带齿的弓,一块振动膜。 与我们看到的绿蚱蜢、蚱蜢及它们的近亲相反,蟋蟀的右鞘翅盖住了左鞘翅,几乎把它包得严严实实,只是一边身体上有突然冒出的几线皱襞。蟋蟀与上述昆虫不同的是,它惯于使弄右鞘,而那些虫子使弄的是左鞘。 蟋蟀的两个鞘翅结构几乎完全一样。了解了其中一个,也就知道了另一个。那么我们就来描写右鞘吧。它几乎平贴在背上,到了体侧突然折成直角斜插下去,翅端紧包着腹部。翅翼上现出平行的斜纹。背上有些乌黑的结实的肋条,看上去像是一幅复杂的怪异的图案,有点像阿拉伯文字。 鞘翅是透明的,稍稍带点红色。只有前后两个连接处颜色稍浓一点。前面一个大点,呈三角形;后面的小些,呈椭圆形。每一处都有一条粗粗的翅脉,并且现出细细的皱纹。前面那处并且有四五条加固用的人字纹,后面的则有一条弓形的拱纹。这两处地方便是发声部位。它们的皮膜确实比别处薄一些,透明一些,虽说颜色要比别处深些。 前面四分之一的部分光滑,微呈淡红色,由两条并行的弯曲脉线与后面隔开。两条脉线之间凹陷下去,里面并列着五六道小黑皱纹,就像是一架小梯子的梯级。左边的鞘翅与右边的完全一样。这些皱纹构成摩擦翅脉,它通过增加琴弓的摩擦点来使振动更为频繁。 在鞘翅反面,梯级凹陷两边的翅脉中,有一条变成了锯齿状的肋条。这就是琴弓。我数了一下,约有一百五十个尖齿或者三棱角,都是非常精确的几何学形状。 这确实是非常精巧的乐器,比蚱蜢的琴弓好多了。琴弓上一百五十个尖齿与另一个鞘翅上的梯级相咬合,就使四个发声器振动发音。下面两个发声器是通过直接摩擦,上面两个是借助摩擦工具的振动而发声。四个发声器,这是多么嘹亮的声音啊!蚱蜢只有一个小小的发声器,发出的声音只传得几步远;而蟋蟀有四个音箱,可以把歌声送到几百步远的地方。 论声音响亮,蟋蟀可与蝉儿一比高下,但是不像蝉儿的声音那样嘶哑、烦人。更妙的是,这个得天独厚的虫儿还善于抑扬顿挫。我们说过,两边鞘翅在贴着肋边的地方有一条宽宽的卷边。这就是制振器。卷边垂下来的程度决定声音的强度。这样一来,蟋蟀便通过调节卷边与柔软腹部的接触面积,时而低吟浅唱,时而放声高歌。 两个鞘翅完全一样,这点值得注意。我清楚地看出了上面的琴弓和下面被琴弓振动的四个发声器的作用。可是下面那个,即左边鞘翅的琴弓有什么用呢?它没和任何东西摩擦,它虽然和右边鞘翅的琴弓一样,也有尖齿,可是没有接触点。它完全是个废物,除非把它与右边的琴弓倒换位置,把原来在下面的换到上面来。 两把琴弓倒置以后,乐器完美的对称将会再现原来必不可少的机械动作,使蟋蟀能够用目前无用的尖齿摩擦出美妙的声音。它会像使用原来的琴弓一样使用新换上来的琴弓,它的声音还是那样美妙。 可是蟋蟀能不能做这种调换呢?它能不能轮流使用两把琴弓,让两把琴弓交替休息,好延长演奏时间呢?或者至少有没有老用左边琴弓的蟋蟀呢? 我根据蟋蟀鞘翅严格的对称性,指望会看到它轮流使用两把琴弓的情形。可是观察下来使我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如果有一只蟋蟀违反普遍规则,那我是绝不会觉得意外的。可是我观察了许多蟋蟀,发现它们无一例外,都是右边鞘翅盖住左边鞘翅。 我们试着插进来,用人为的方法去做自然条件不肯为我们做的事情。我用镊子尖小心翼翼地把蟋蟀的左鞘翅放到右鞘翅上面。只要手指灵活,不急不躁,做这件事是没有什么困难的。事情进行得很顺利:蟋蟀的肩膀没有脱臼,皮膜也没有弄皱。即使是蟋蟀自己来倒换,也不可能做得更好。 琴弓倒置以后,蟋蟀会唱歌吗?我差不多是希望它唱的,因为种种迹象都让我有这种希望。不久,我就发现自己错了。蟋蟀有一阵子是安静的,但不久它就觉得不舒服,于是又把琴弓换回原来的状态。我又试了一次,还是失败了,蟋蟀的固执战胜了我的执着。倒置的鞘翅总是回复原位。看来此路不通。 要是在鞘翅刚长出来时就把它们倒置,结果会不会好一些呢?眼下,这些蟋蟀长成成虫了,皮膜硬了,不容易改变位置。应该在一开始就调摆料子,等到褶子定型了再动手就难了。当器官初生、可塑性强的时候动手会有什么结果呢?事情值得一试。 于是我把注意力转向幼虫,密切注意它蜕皮的时刻,因为这可以说是它的第二次出生。这时它未来的翅膀和鞘翅像是四个薄片,其形状、大小都让人想起奥凡涅那地方做奶酪师傅的短上衣。多亏我的勤勉啊,我虽然错过了蟋蟀初生的时刻,却总算有运气赶上了它蜕皮的时刻。五月初,一天上午十一时左右,一只幼虫在我的眼皮下蜕去了难看的旧皮。换了衣装的蟋蟀浑身栗红色,只有翅膀的鞘翅是白嫩嫩的。 从皮套子里钻出来以后,翅膀和鞘翅都变小了,只剩下一点残桩子。翅膀仍然保持,或者基本保持这种退化状态。鞘翅则慢慢长大、展开、伸长;它们的内侧在同一个平面、同一个高度,以一种缓慢得难以觉察的运动相互靠拢。看不出哪个鞘翅会在上面,哪个会在下面。现在两个鞘翅就要碰上了。再过一会儿,右鞘翅就要盖上左鞘翅了。于是干预的时刻到了。 我用一根草茎轻轻地把左鞘翅的前端拨到右鞘翅上面。蟋蟀不愿被我这样摆弄,打乱我的安排。我执意要做,继续小心翼翼地搬动那两只鞘翅,生怕弄伤它们,因为它们太嫩了,就像是两张被水沾湿的纸片。我终于成功了。左鞘翅终于盖在右鞘翅上面往前伸展,虽然还只是伸展了一点点,一毫米。就让它伸展吧,它会照这样伸展下去的,用不着我来搬弄了。 两只鞘翅确实是如我所希望的那样伸展的。它们伸展着,左鞘翅终于完全盖住了右鞘翅。将近下午三点光景,蟋蟀由红变黑,但两只鞘翅仍是白的。又过了两个钟头,鞘翅换上了正常的颜色。 事情成了。鞘翅在人的搬弄下长成了。它们按我的意愿交叠在一起。它们长宽长厚了。可以说,它们是按照与原来相反的叠合次序生长的。现在,蟋蟀是左鞘翅在上了。这种状态它会保持下去吗?我觉得会的。第二天,第三天,我的希望更加增大,因为鞘翅仍是那样交叠着,没有丝毫变乱的迹象。我指望不久就可以听到它用左鞘翅的弓来拉琴。要知道它的家族成员从没有这样做过呀。我观察得更勤了。 第三天,新乐师初次登台献艺。我听到几声短促的吱嘎声,像是没有咬合好的机器发出的声音。经过重新调节齿轮以后,传出了清亮的乐声,和平常一样的节奏。 荒谬的实验者,捂住你的面孔吧!你也太相信那根草茎的魔力了!你以为创造了一个用新的方式操琴的演奏家,可是你的打算完全落空了。蟋蟀挫败了你的阴谋。它是用右鞘翅的弓来拉琴的,它一直用的是这边弓。它做出痛苦的努力,不顾似乎已经定型的状态,硬是把原该置于下面的鞘翅放回到下面。它的肩膀脱臼了,因为鞘翅已经长成了,皮肉已经硬了。你可怜的知识想创造出一个用左边弓操琴的蟋蟀,可是蟋蟀嘲弄了你的作为,还是用右边弓操琴。 富兰克林曾为左手做过一次热情洋溢的辩护。左手和它的姐妹右手一样,应该得到耐心学习技艺的机会。如果能够由同样灵巧的两只手来服侍,那是多大的好处啊!是啊,那是很大的好处,可是除了少有的几个例子,两只手能够做到一样有力、一样灵活吗? 现在蟋蟀回答我们说,这是做不到的。左边有一个先天的弱点,一种平衡的缺陷。习惯和教育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弥补这个缺陷,可是不可能将它根本消除。蟋蟀从出生之日起就受到一种教育的陶冶,塑造,使它的体态定型了,它一想奏乐,就自然而然地把左鞘翅放回右鞘翅下面。至于造成左边这种先天弱点的原因,那就要从胚胎学中间来寻找答案。 我的失败表明,即使左边的鞘翅得到技术的帮助,它也没法使用它的琴弓。那么,它那精确性丝毫不亚于右边琴弓的尖齿,又有什么理由存在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也许可以举出对称的理由,借用复制原型的理论,我在解释小蟋蟀出生时把包衣留在卵壳口这种现象时,因为找不到更合适的,就权且搬用这种理论。不过我愿意承认,那只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解释,是拿大话骗人的把戏。 确实,绿蚱蜢、蚱蜢和其他鸣虫也许会走到我们面前,亮出它们的鞘翅。它们有的只有一个琴弓,有的则只有一个发声器。它们会问我们:“为什么我们的近亲蟋蟀会有对称的结构,而我们这些鸣虫却没有对称结构呢?”它们这个问题着实没法回答。我们还是承认自己无知,谦虚地说:“我不知道。”只要拿一只蚊蝇的翅膀来,就可以剥下我们理论的华丽衣饰,扔到墙脚下。 关于乐器,说得已经够多了,现在我们来听听它的乐声吧。蟋蟀是在欢乐的阳光里,在家门口演奏的。它从不在洞里奏乐。两只鞘翅抬起,张开成两幅斜面,只有局部遮着,发出的颤音。声音饱满,响亮,富有节奏,绵绵不绝。整个春天,孤独的蟋蟀就这样自得其乐地拉琴奏乐,打发闲暇。这个离群索居的家伙首先是为自己歌唱。因为对生活有热情,它就歌唱沐浴它的太阳,歌唱养育它的草地,歌唱荫护它的平静的居所。生活幸福是驱使它抚琴欢歌的头一个原因。 * * * * * * 《昆虫记》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耗费毕生心血著成的一部昆虫学巨著。可这部书却不同于一般的科学论著,它写得有趣极了,即使没有生物学知识的人也会读得津津有味。就像这篇《蟋蟀的歌》,明明是写蟋蟀发声的原理,可作者以乐器作比,以细腻的观察和诗一样生动活泼、幽默风趣的语言娓娓道来,在传播知识的同时,给人以文学的享受。 读完这篇文章,你能用自己的话说说蟋蟀是用什么来歌唱的吗? 选定一种常见而且你感兴趣的昆虫观察一下,写点自己的观察日记。74蜘蛛离乡记 蜘蛛离乡记①选自《昆虫记》(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2001年版)。肖等译。有删节。 法布尔 我们还是来特别关注一下园蛛吧。这些了不起的蜘蛛为了捕猎,要在相邻两株灌木间拉上一条垂直的大网,就像捕鸟网一样。我这一区最打眼的要数环带园蛛,它身上饰有美丽的黄、黑、银白彩带。它的巢堪称魅力四射的杰作,是一个缎质的袋子,形状像只微型梨。颈部顶端有一个凹进的口子,口子上套着一个盖子,也是缎质的。棕色条纹就像怪诞的子午线圈,在这物体的南北两极之间绕环。打开巢穴。里面的东西我们在前面虽已见识过了,但是从头再来一遍也许印象更深。外层包裹物同我们的纺织品一样结实,而且还具有绝佳的防水性。这是一种相当精致的黄褐色丝质绒毛,好似一团轻烟。世界上再没有哪个妈妈准备的婴儿床比这更柔软。在这团羽绒般的物体中挂着一只顶针形的丝质小袋,袋子上罩着活动盖。小袋里就装着卵,呈漂亮的橘黄色,约有五百个之多。看到这一切,难道你不认为这幢可爱的大宅就是动物的果实,胚芽的外匣,可与植物蒴果媲美的包膜吗?只是,园蛛的小袋里盛的不是种子而是卵。看起来它们似乎大相径庭,其实卵和谷种是一回事。那么,这颗活生生的果实,在蝉类挚爱的热浪中成熟后,将以怎样的方式破裂?最重要的是,那种子要怎样去撒播呢?它们可有成百上千之多。它们必须分道扬镳,离群独居,这样才不用太担心与邻居的竞争。它们那么弱小,迈着那么细碎的步子,该怎样才能奔赴远方呢?我从另一家早就出世了的园蛛身上找到了第一个问题的答案,它们是五月初我在围墙里的丝兰花上发现的。丝兰花去年开了花,花茎仍然翘立如故。在剑锋形的绿叶上聚着两家刚孵出来的蜘蛛。这些早早就钻出来的小虫子呈暗黄色,臀部上有一块三角形黑斑。后来它们的背上又泛起了三个白十字,这样我才把我发现的虫子跟十字园蛛(或称王冠蛛)联系了起来。当太阳光照到院子里这个角落时,其中一家蜘蛛乱成了一锅粥。那些身为高明杂技家的小蜘蛛一个接一个地往上爬,爬到花枝头上。这时队列突然散了形,朝正反两方向行进的都有。大家乱成一团,原来是一阵微风吹乱了队伍。我看不出它们有什么整体的策略。每时每刻枝头上都有蜘蛛离去,一个接着一个。它们猛地弹了出去,也可以说是飞了出去。它们仿佛长出了一对蚊子的翅膀,突然间就消失不见了。我目力所及的一切是无法解释这种奇特飞行的,因为在室外嘈杂的环境中根本不可能进行周密的观察。那儿缺乏书房里那种安宁、平静的气氛。我将另一家子装入一只大盒子,马上盖上盒盖,把它安置在动物实验室的小桌上,离敞开的窗子只有两步。我从刚才所见得知它们酷爱攀高,因此我给实验对象们拿来一捆枝条,有十八英寸高,作为它们的爬杆。整个队伍急匆匆地爬上去,爬到杆顶。只一小会儿它们就一个不落地全到了高处。稍后我们会知道它们为什么在枝条突出的梢尖集合。此时各处的小蜘蛛随心所欲地织起了网:只见它们蹿上去又跳下来,又蹿上去。这样就织成一条边缘参差的纱巾,一张多角形的网,它以枝兜为顶点,以桌缘为底边,约有十八英寸宽。这片纱巾就是训练场,就是工作间,它们在这儿做好一切离乡的准备。这些卑微的小生命总是一副火烧眉毛的样子,精力充沛地跑来跑去。当太阳照到它们身上时,它们就变成闪烁的亮点,点缀在奶白色的纱幕上,好似某个星座。望远镜给我们展示了天空无穷无尽的星系,这便是天上遥远的小星点的投影。无限小的东西和无限大的东西在外形上何其相似,只是距离远近不同而已。不过那鲜活的星云并不是由固定的星星组成,相反,它的星点时刻在动。网中的幼蜘蛛一刻不停地移来移去。许多干脆让自己掉下去,悬在一段蛛丝上,这是吐丝器被蜘蛛重量拖出的丝。接着它们又飞快地顺着这根丝爬上去,慢慢将这根丝团成一束,接着又跳下去拉长蛛丝。其他蜘蛛始终都在网上跑来跑去,在我看来也像是在制造一捆绳子。说实话,蛛丝并不是从吐丝器里流淌出来的,是用力挤出来的。这是一种榨取,而不是排泄。蜘蛛为了获取它那纤细的绳索,不得不四处走动、拖曳,有的靠坠落,有的靠行走,就好比制绳工人在搓纤维时倒退着行走一样。此时在训练场上演示的活动是为即将来临的离乡做准备。旅行者们整装待发。很快我们就看到一些蜘蛛在桌子和敞开的窗户间迈着轻快的步子一路飞跑。它们是在半空中奔跑。可究竟在什么上面呢?如果光线适宜,我仔细看的话,有时也能看到,在细小的动物身后有一根好似光芒、时而闪现时而隐没的蛛丝。所以说,它身后有一个拴系它的东西,勉强可以看出来,如果你细心看的话。但是在前方,朝向窗口的地方却什么也看不到。我上下左右仔细检查,一无所获,四处扫视,仍然一无所获:我找不出一丝一毫可以支撑那小生命往前走的东西。人们也许会认为小家伙们正在空中漫步。它让人联想到一只腿被缚住的小鸟正在向前疾冲。但是在这件事中,表面现象是具有欺骗性的:它们不可能飞翔,蜘蛛必定在空中搭起了一座桥。这座桥我虽看不见,却至少可以摧毁它。我拿一把尺子在蜘蛛和窗子之间的空中劈过去。一举奏效:细小的虫子立即不再往前走,掉了下去。看不见的踏板断了。我儿子小保罗是我的帮手,这魔杖的一挥也让他大吃一惊,因为即使是他,有着一双灵动、年轻的眼睛,也没能看出往前走的蜘蛛脚下的支撑物。另一方面,它们身后的蛛丝却可以看见。这其实很容易解释。每一只蜘蛛都会一边走一边纺出一根保险带,这保险带会给时刻有跌落之险的走钢丝者提供保护。所以说,身后的线是双股的,看得见,而身前的线仍是单股的,几乎难以察觉。显然,这座看不见的桥并不是由虫子架起来的,而是由一股风托送出去的。园蛛纺出这根丝以后,就任由它在空中飘荡,而一旦起风,不管那风有多轻柔,蛛丝都会乘风而起。即便是烟斗朝空中喷出的一口烟也不例外。这根飘浮的蛛线只要碰上附近任何一样东西,都会粘在上面。吊桥放下来了,蜘蛛也就可以出发了。据说南美洲的印第安人用匍匐植物枝条扭成旅行吊篮,乘着它凌空飞越了科迪勒拉山系的深渊。而小蜘蛛们在空中穿行凭借的是无影无踪无法衡量的东西。不过要将那飘浮的蛛丝送到彼岸,还需要一股风。此时在我书房的门窗之间就有股过堂风,因为门和窗都是敞开的。风无比轻柔,我根本没感觉到,只是看到烟斗喷出的烟缭绕着朝那个方向飘去,这才明白有风的存在。冷空气从门外跑进来,暖空气由窗里逃出去。这就是那股托起蛛丝的风,蜘蛛因而可以启程上路。我将两个开口统统闭上,断了风的来路,又用尺子在窗口和桌子间挥舞一番,将通道全部扫荡干净。随后,在一片寂静气氛中,离乡之路断了。气流不复存在,丝束也不再飘开,它们无法再向外迁移。然而迁居工作马上又恢复了,这次的去向我真是做梦也想不到。热辣辣的太阳正照射在一块地板上。这块地方比别处暖和一些,因而产生了一道更轻一些的上升气流。如果这道气流托起蛛丝,我的蜘蛛们就应该升到天花板上。它们的确是朝这个异乎寻常的方向攀去。不幸的是,经过窗口大逃亡之后,我的队伍已经大大缩小了,不适合再做进一步的实验。我们必须重新开始。第二天上午,我在同一株丝兰花上采集了第二个家庭,其成员的数目与第一个并无二致。一切同昨天一样准备就绪。我的蜘蛛军团首先在自己领地里的那根长杆梢尖和桌子边沿之间织起一张边缘参差的网。五六百个细小的虫子遍及这工作间的各个角落,当它们在这个小小的世界忙成一团,为离乡大做准备之时,我也在做着自己的安排。房里的每一个出入口都堵上了,为的是制造一个尽可能无风的环境。我在脚边放了一只点燃的火炉。我的手放在与蜘蛛正织着的网齐平的位置,感觉不到火炉的热力。微弱的火力引出一股上升气流,从而可以把蛛丝吹直,送上高处。首先我们要查明气流的方向和力量。充任我的向导的是蒲公英绒毛,摘去种子的绒毛又轻了几许。我在火炉上方,与桌子齐平的位置松开绒毛,它们慢慢朝上飘去,大部分都飘到了天花板上。移民们走的应该也是这条上升的路,甚至它们还会走得更漂亮些。没错,一只蜘蛛往上攀去,我们旁观的三人看不到它的支撑物。它抖动着八条腿在空中漫步,它轻轻摇摆着身子往上攀爬。其他蜘蛛跟了上去,有时走另外的路,有时走同一条路,跟上的蜘蛛越来越多。任何不解个中诀窍的人看到这不靠梯子的登天奇术,都会露出一脸迷茫。一会儿工夫它们大部分都上去了,紧贴在天花板上,并不是所有的蜘蛛都爬到了那儿,有几只攀到某一高度后,就不再往上爬,甚至还落到了地上,尽管它们也使出浑身解数,拼命往前拨拉着腿脚。它们越是往前挣扎,就落得越快。如此飘来荡去,不但走过的路都白走了,甚至还会倒行退步。这里面的道理也很容易解释。蛛丝根本就没搭到高处的平台,它在空中飘荡着,只能粘在低处的端点。只要丝的长度适中,即使丝尾未能固定,它也能承受住那细小动物的重量。但是蜘蛛爬得越远,飘浮力就越小,终于蛛丝的上升浮力和它所承受的重量达到了平衡点。这时尽管这小家伙还在攀爬,它却无法再前进一步了。不一会儿,体重超过了越来越小的浮力,蜘蛛尽管仍在往前挣扎,却还是滑了下去。它最终被坠落的蛛丝带回到枝条上。在这儿新的一轮攀高又马上开场,有的吐出新丝,如果丝的储存还未竭尽的话;有的则挑一根前面的蜘蛛织出来的丝攀登,通常它们都会到达天花板。那儿有十二英尺高。所以说那小蜘蛛虽然滴水未进,也能吐出足有十二英尺长的丝来,这可是它的纺织坊生产的第一件丝织品。而所有这一切,包括造丝者和它的纺织作品全都出自一颗卵,卵本身也不过是一颗聊胜于无的微粒。瞧瞧小蜘蛛做出来的丝织品,那丝精细到何种程度!我们的工厂能制造出炽热状态下方能显形的铂丝。而幼蛛制造细丝凭借的却是简陋得多的工具,若论丝之精细,连灿烂的太阳光也无法轻易让它显形于我们眼前。我们千万不能让所有这些攀登家困在天花板上,那是一片荒原,呆在那儿,它们大部分会丢掉性命,因为它们不饱餐一顿的话就再也织不出一根丝来。我打开了窗子。火炉上方那丝微温的气流便从窗口上方溜了出去。我之所以知道这点,是因为蒲公英绒毛奔那里而去了。飘荡在空中的蛛丝决不会错过这股气流,它们会乘着这气流朝窗口延伸,而窗外正吹着轻风。我操起一把锋利的剪刀,小心地剪断几根蛛丝。它们的底端因为添加了一股,所以是看得见的。这手术真是效果惊人。蜘蛛就悬在飞绳上,乘风飞出了窗口,瞬时不见了。要是那运载工具再装上舵,让乘客可以择其所好之地着陆,那该是多么方便的旅行啊!但小东西们的命运现在全由风来摆布:它们要降落在哪儿呢?也许是几百码外,也许是几千码外。我们祝福它们一路走好。离乡的问题现在解决了。如果没有我施计干预,整个过程在野外露天进行,那又会怎样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小蜘蛛们是天生的杂技演员和走钢丝专家,会爬到树枝梢头,寻找一个视野开阔的位置,抖开它们的工具。只见它们一个个都从自己的纺丝坊里拉出丝来,抛到气流的漩涡之中。被太阳晒热的空气从地面往上升腾,蛛丝就在这热气流轻柔的抬升下,朝上飞扬、飘浮,寻找粘着点。最后蛛丝断了,消失在远方,上面还悬着那位纺丝姑娘。 * * * * * * “像思想家一般的思,像美术家一般的看,像文学家一般的写”,这就是法布尔。当然,他首先是一个昆虫学家。你看,在这篇描写蜘蛛繁衍方式的文章里,他的态度是多么的严谨,观察又是多么的仔细啊!可以说,法布尔是怀着对生命的尊重和热爱之情,深入到昆虫世界里来的。他以大量翔实的第一手资料,记录下了昆虫的本能和习性,真实而生动地将纷繁复杂的昆虫世界展现在人们面前。他的《昆虫记》也因此而成为人们获取知识、领略趣味、感受自然世界之丰富美好的一个渠道。 除了蟋蟀和蜘蛛,《昆虫记》还写了蝉、蚂蚁、萤火虫、蝎子、蝈蝈、蜣螂、蝗虫等许多我们生活中常见的昆虫的故事,有条件的话,找来读读。写作指导75材料和主旨写作指导 材料和主旨 写文章首先要解决“写什么”,即写作内容的问题,而“内容”的核心就是材料。所谓“材料”,就是作者为了某一写作目的从生活中搜集、摄取并写入文章中的一系列事实或论据。例如,我们读过的文章有写人的,记事的,状物和写景的,所有这些人、事、物、景等,就都是文章的材料。 材料来源于生活。我们日常所接触到的各类人物,遇到的各种事情,都可以成为写作时的直接材料:而读过的书籍、文章等,还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间接材料。现在,我们还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来获得写作的材料。只要我们平时能事事留心,眼勤手勤,注意搜集、记录各种写作材料,那么,日积月累,它就会成为你写作的“材料库”。当然,在所有材料中,最重要的还是自己的亲身经历。因为,我们对它的感受最直接、最真切,写起来自然能得心应手。积累材料时,还应及时进行归纳整理,例如按学校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等栏目分门别类,这样才便于查找或使用。总之,全部材料工作的四个环节是占有、鉴别、选择和使用。对它们的要求则分别是占有求“多”,鉴别应“精”,选择宜“严”,使用要“活”。 积累了众多写作材料,并不等于写成了文章。这很像盖房子,光有一大堆水泥、砖瓦、木材等,还不行;它们必须为一定的目的,按一定的设计,有步骤地加工组合起来才能成为房子。这里的“目的”最为重要,它是建筑设计、施工的指导。主旨就是我们“建筑”文章的“目的”。人们写文章总是有目的的,无论是写人叙事还是立论说理,都是为了表达自己对现实人生的感悟和对社会问题的看法,而这也就是文章的主旨了:它是作者通过全篇内容所表达出来的中心思想或基本意见,也就是整篇文章情感思想的基本走向。 文章的材料和主旨是密不可分的。没有材料,主旨就没有了表达的凭借,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也就没有了文章;没有主旨,只有一大堆材料,这样的东西是没有“统帅”的一批乌合之众,依然不能称为文章。 文章的主旨从哪里来呢?是从对具体材料的分析感悟中来。人们在实际生活中,接触到各式各样的人和事,得到了大量的实际材料,获得了多方面的切身体验。对这些材料和体验,运用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仔细地进行分析研究,就会逐渐形成一些初步的认识,这种认识在进一步分析材料的过程中若能强化并明晰起来,就会形成文章的主旨──中心思想。 中心思想一旦确定,就对材料起统率作用。它指导写作中对材料的取舍以及详略的安排。占有的材料多,却不一定都写进文章中:凡是跟文章主旨无关的一概不要;跟主旨相关的也要分清主次,选取那些最能表现主旨的重要、典型、生动的材料详细展开。只有这样,才能把文章主旨表达得鲜明、突出,达到写作目的。例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作者在文中写了“百草园”和“三味书屋”两种生活环境,写到的人有“我”、长妈妈、闰土的父亲、书塾里的先生和同学等,写到的事有园中捕鸟、拔何首乌、长妈妈讲故事、入学、读书、逃学、画画等,反映了作者童年生活的许多方面。作者选择的材料虽多,却都是从正面或侧面为一个目的服务的──赞美自由自在的生活,反对对儿童天性的压制。为此,作者详写了百草园中的生活、有趣的景物、捕鸟活动、课堂上秩序的杂乱、逃课的乐趣,略写了离开百草园到书塾的过程、拜师以及画画等,所以文中写到的材料虽多,却绝不散漫芜杂。 同学们作文时,在处理主旨和材料的关系上,常见的毛病有这样几种: 一、缺乏具体材料,只是空空洞洞地做了一点概略介绍,不能反映人、事、物的具体情况,虽然也有主旨,但全文写得“空”而不“实”,苍白无力,不能感动人。 二、没有明确的主旨,光是把看到听到的情况一一罗列出来,说到哪里算哪里,或者从头到尾记了一本“流水账”,说了半天读者还是不知道究竟说的是什么意思。 三、有了材料,也确定了主旨,却不能围绕中心选择和组织材料,有的材料和观点不相适应,有的材料使用时详略不当,以致影响了主旨的表达。 要克服这些毛病,除了平时注意观察生活,养成分析事物的习惯外,还要注意养成良好的阅读、写作习惯。读书看报,选择一些感兴趣的文章研究一下它的中心是什么,作者是怎样选择和使用材料的,久而久之就会学到一些写作要领。作文时,要把所表达的主旨想清楚,再考虑为表达这个主旨应选择哪些材料,哪些详写,哪些略写,哪些先说,哪些后说。如果时间允许,可以按照自己对文章的设计列出写作提纲,然后按提纲一步步写下去。只要我们在阅读和写作两方面勤加练习,就能处理好材料与主旨的关系,写出有内容、有中心、能感动人的好文章。 76思路和结构思路和结构 写文章解决了“写什么”的问题后,还要解决“怎么写”的问题。思路和结构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 所谓思路,就是作者在思索并行文时思想发展、前进的路线。理清思路是作者思想认识系统化、明晰化的过程,也是作者对文章的整体构思,如怎样开头,如何承接、过渡,怎样围绕中心把选择的材料组织起来,哪些地方需要为文章下一步发展做好铺垫,哪些地方要与文章的前一部分有所照应,怎样结尾等,予以梳理,使之条理化、文字化的过程。这一系列的思索、谋划,即是理清思路的工作。理顺思路,非常重要,思路清楚了,才能把文章写得流畅。而所谓结构,就是文章的组织构造、布局安排。它是作者思路的外化体现。 思路与结构紧密相关,思路决定结构,结构体现思路;思路是文章的内在脉络,结构是思路的外在呈现。这正像盖房子,对房屋的整体构想相当于“思路”,盖好的房子所体现的构造、样式即为“结构”,而盖房子的过程就是“写作”。 文章的结构并没有固定的格式,就像人们可以设计、建造出各式各样的房子一样。但文章结构的确立,又都会受到两个条件的制约:一个是生活本身固有的规律,如人物、事件的发展变化总有一个过程,环境、景物的构成总有一定的层次,阐发道理也总会有一定的顺序步骤:一个是文章主旨的制约作用,主旨是文章的“统帅”,文章的结构形式当然也必须为表现主旨服务。文章的结构形式尽管可以多种多样,但都不能有悖于以上两条。所以文章虽无“定体”,但其结构形式还是有规律可循的,可以总结出一个“大体”,即常见的文章“结构模式”。 常见文章结构模式有“纵向式”“横向式”和“纵横结合式”。 纵向结构即按照时间顺序或事物发展的过程结构文章。这种结构又有几种主要形式:文章完全按事件的过程来展开记叙,形成顺序承接的形式,如《散步》;也可以采用“现实—回忆—现实”的倒装承接的形式,如《背影》;还可以采取连环承接式,这类文章描写的不是一个完整的事件,因此文章各部分之间没有时间和过程的先后顺序,但各部分之间却是环环紧扣逐层展开的。 横向结构即按照事物的空间关系或事物的性质和不同方面来安排材料,结构文章。例如《秋魂》,作者从“秋实”“秋色”“秋味”“秋风”“秋叶”“秋土”“秋景”七个方面来写“秋魂”──秋是艰辛与忧患后的成熟,是缤纷的色彩,是新生命的孕育,是播种后的收获,是宽厚的胸襟。 比较复杂的文章往往采用纵横结合式的结构:它在总体上采用纵向式(或横向式)结构,而局部又运用横向式(或纵向式)结构。例如《父子情》一文,总体上是按时间顺序结构文章,是纵向式结构,但写到自己八岁时,却分别写了父亲割盲肠、写《四世同堂》、与朋友谈天、叫“我”“傻小子”、对子女学习取“放任自流态度”、鼓励“我”的各种爱好、带“我”访友及上街等事情,又交叉以横向式结构。 现在又有“蒙太奇”结构、“意识流”结构等。 写文章时究竟采用什么结构形式,要依据表现主旨的需要而定。 同学们在写作中常犯的结构不清的毛病,根子往往在于动笔之前没有形成清晰的思路,或者在写作时没能确定到底采用纵式结构还是横式结构,形成两种结构的错杂,还有的同学在运用纵横结合结构时,在纵与横的转换处缺乏必要的交代。只要我们在写作时能按照理清思路、确定结构、列出提纲、动笔写作的程序去做,经过练习是不难写出思路清楚、结构合理的文章的。77文从字顺 文从字顺 “文从字顺”是写作的基本要求,它反映着写作者驾驭书面语言(即文字)的能力。 “文从字顺”亦即文字通顺,其意思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用词恰当、妥帖,作者心里想的是这样一个东西,所感的是这样一种情境,而所用的词语恰好能表达这样一个东西,这样一种情境,读者读后的感受与作者企望表达的意念完全一致;二是句与句之间顺从畅达,文气贯通,能很好地把作者的思想感情有条不紊、井然有序地表达出来,没有任何含混、错乱和别扭之处。 要想做到文从字顺,对初学者来说最重要的是培养自己良好的语感。语感,即人们对语言的一种敏锐的感觉。它是在长期的语言实践中经听和读的反复熏染而逐渐形成的。 语感在写作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写作者在执笔行文时想的是“意”,写出的却是“文”,这由“意”而“文”的转化就全凭着写作者的语感进行。 那么,语感包含哪些具体内容呢? 首先是通顺感。人们在长期的语言实践中可以判断出话怎样说才算通顺,怎样说就别扭,而别扭的话不仅别人听不明白,自己写着也觉得不顺。这种通顺感主要表现在对词语的搭配和词语的排序正误的判断上。汉语用词有一定的搭配习惯,比如,我们可以说“深情厚谊”,也可以说“深厚情谊”;可以说“浓情蜜意”,却不可以说“浓蜜情意”。词语的排序也是如此,先说什么,后说什么,有约定俗成的规律,我们写作中遵守这些规律,话就会写得通畅。 其次是连贯感。人们在向别人陈述一个问题时,都会注意话与话之间该怎样衔接别人听了才会明白,这就是语言的连贯感。例如,上下两句话的安排要合乎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或人们观察认识问题的顺序:一段话要围绕一个话题说,说完一个意思再说另一个意思,而不能东一句西一句,前言不搭后语;讲完一个意思再讲另一个意思时,衔接处要有过渡词语。写作时注意这个问题,也有利于把文章写得通畅。 三是分寸感。人们掌握了大量语汇,这些语汇在描绘事物时在范围、数量、程度、褒贬上都存在一些细微差别,若能敏锐地感到这些差别,在遣词造句时表现出精确的分寸感来,将有利于把自己的认识表达得精妙确切。 四是韵律感。汉语有音调上的变化,还有单音词、双音词、多音词及语句形式上的变化。这些变化,在人的视觉或听觉中就会形成自然的节律,从而产生韵律感。例如人们一般会说“又唱歌又跳舞”或“又唱又跳”,而不会说“又唱歌又跳”或“又唱又跳舞”,因为后面的说法从直觉上就感到别扭。这种形式上的匀称感和语调上的协调感运用在写作中,也有助于将文章写得文从字顺。 平时该怎样培养自己的语感呢?最重要的是养成读书的习惯。一些优秀的文章,最好能熟读成诵。这样,一些好的语言就会形成范例,并进而化为自己的语言习惯。还要多听:听广播,听别人读文章,这样可以强化读的效果。同时要尽量丰富自己的语汇,确切掌握词语的含义,要懂得一点语法。平时说话也要注意不出错误。只要向这个方向努力,做到文从字顺就不难。 在作文完篇后,要注意检查:一是自己出声地读一读,看有没有拗口的地方;二是换个立场,请别人来读,自己来听,看是不是句句听得清,是不是没有一点儿磕绊;三是对觉得别扭处认真检查一下,检查时一方面要查语言材料──语汇,看其搭配、词性、色彩等;另一方面要查语言的组织形式──语法,看其结构、成分、语序等。 要做到文从字顺,除了在语言运用上下功夫外,还要注意书写、行款、标点。写文章,字要写工整,字迹潦草难以卒读的文章,还谈得上什么通顺呢?还要不写错别字。因为一字之差表意上很可能差之千里。文章行款格式一定要正确,尤其是应用文,行款上的错误会直接影响意思的正确表达。标点符号是文字表达的重要辅助工具,它帮助显示句子的结构、词语的性质以及作者的情感。正确使用标点符号,不仅是写作的一项重要基本功,而且是文章做到文从字顺的必要条件,写作时不光要注意使用正确,而且要注意书写规范。 78学会记“实”学会记“实” 真实地反映现实生活,如实地表现客观事物,是写作的一项基本功。 “现实生活”或“客观事物”,就文章的写作来说,它无非就是构成文章内容的人、事、物、景等。学会记“实”,就是要学会真实、准确地表现人、事、物、景。这就像绘画中的写生,对所画的对象,它的形态、色调、明暗、质地、量感……都能够如实地表现出来。画一棵树就像一棵树,画一个人就像一个人。这就为绘画创作打下了基础。基础打好了,创作的时候,构思一旦成熟,就可以大笔泼墨,任情挥洒,想画什么就画什么,画什么就像什么。写作也是这样,要做到对所写的人、事、物、景都能逼真再现,写什么就是什么。如果你写的一个人,一件事,一棵树,一场春雨,别人看了,觉得不像那个样子,不是那么回事,不符合事物的本来面目,那就不是如实记写了。 如实地反映、再现客观外物(人、事、物、景等)极为重要,它不仅像绘画的写生那样可以打好写作的基础,同时,它也在描绘、建构着一个可见可触的外部“世界”。因此,会记“实”,善写“虚”,这两种能力若都有了,那么,全面、完整的写作表现力也就具备了。 叙述、描写和说明,正是这样三种记“实”的能力,它们各有其独特的作用,是我们应切实练好的写作基本功。 叙述,是对人物出身、经历和事物发展过程的交代、陈述。它是一种表述“时间”过程的艺术。如叙述“海市蜃楼”这一自然景象发生的情况: (1980年仲夏的一天)午后2时40分,在与蓬莱阁隔海相望的庙岛南侧海面上,隐隐约约出现了两个小岛。10分钟后,岛的轮廓越来越清楚,一幅海市蜃楼胜景出现了。岛上的道路、树木、山峰清晰可辨,建筑各异的亭台楼阁显而易见,行人车辆时隐时现,各种景物交相映照,当地群众和游客为奇幻景象所吸引,兴趣盎然。据记载,这次海市持续时间之长,是历史上所少见的。 (1981年8月28日四川《文摘周报》) 在整个叙述中,时间线索清晰,过程交代也很明白。 描写,是将客观事物的形状、情态具体地描绘、再现出来。它是一种展示“空间”状貌的艺术。如,同样是表现海市蜃楼奇幻景象的出现,作者这样描写道: 记得是春季,雾蒙天……听见有人喊:“出海市了。”只见海天相连处,原先的岛屿一时不知都藏到哪儿去了。海上劈面立起一片从来没有见过的山峦,黑苍苍的,像水墨画一样。满山都是古松古柏,松柏稀疏的地方,隐隐露出一带渔村。山峦时时变化着,一会儿山头上幻出一座宝塔,一会儿山洼里又现出一座城市,市上游动着许多黑点,影影绰绰的,极像是来来往往的人马车辆。又过一会儿,山峦城市慢慢消下去,越来越淡,转眼间,天青海碧,什么都不见了,原先的岛屿又在海上重现出来。 (杨朔《海市蜃楼》) 绘形绘声绘色,具体形象地描绘了事物的状貌,使人如见其物,如临其境。 说明,是以简明扼要的文字解说事物外在状貌、内在特征等的表达方式。它是一种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告知”艺术。还是以写海市蜃楼为例,可以这样去说明: 海市蜃楼亦称“蜃景”。光线经不同密度的空气层,发生显著折射(有时伴有全反射)时,把远处景物显示在空中或地面的奇异幻景。常发生在海边和沙漠地区。一般有上现蜃景、下现蜃景和侧现蜃景三种,也有其他更复杂的蜃景。我国山东省蓬莱县常见渤海庙岛群岛的幻景。 (《辞海》“海市蜃楼”条) 这就是知识性很强的客观说明了。 叙述、描写、说明都是记“实”的,反映、再现客观事物的,但各有侧重点:叙述,主要是陈述过程;描写,主要是描绘形象;说明,则主要是解说性状,直接说明事物形状、性质、成因、功用等。它们在写作时,往往结合起来使用,共同担负记“实”的任务。 79善于写“虚”善于写“虚” 在写作中,记“实”是一种能力,写“虚”也是一种能力,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可能是一种更为重要的能力。 这里所说的“虚”,是相对于前面所说的“实”而言的,它不是客观实在的人、事、物、景等,而是写作主体的主观情、意、想象。也就是说,它指的是作者由于受人、事、物、景等外物触动而由自身所产生的感情和旨意。 “虚”和“实”常相联系。即主观和客观,是常常结合并贯通着的。我们知道,文章在展示“外部世界”、再现客观事物的同时,这其中即流露出或寄寓着作者对事物或浓或淡的感情和或浅或深的认识。比如写景,写出的景总是带着作者的情的,因此,人们才常说“一切景语皆情语”。因为,自然界中的“景”和“物”本身并无任何感情色彩可言,但它一经作者写入作品,便会带上作者的感情,不再是纯自然物了。所以,在作者笔下,总是把自己的主观情、意融入景物之中,使山水有情,草木含意,情景交融。否则,纯客观地描写景物,即使是毫发毕肖,也毫无生机、灵气可言。如读朱自清的《春》,我们感受到作者通过对初春景色的描绘、渲染,抒发了热爱春天、热爱生命、对未来充满信心与美好憧憬的诚挚感情。写景是这样,写人写事也是这样,离不开主体注入的情和理。 抒情、议论和想象,正是这样三种写“虚”的能力。它们各自也有其独特的作用,是我们应切实练好的写作基本功。想象,放在以后讲,这里先讲抒情和议论。 抒情,就是抒发和表现作者的感情。它有时是直抒胸臆,如《安塞腰鼓》写到百十个壮汉击打腰鼓的舞姿和音响时,作者情不可遏,自然地抒发出赞叹之情: 黄土高原上,爆出一场多么壮阔、多么豪放、多么火烈的舞蹈哇──安塞腰鼓! 抒情,除了直抒胸臆外,更多的是结合叙述、描写等,渗透在字里行间的间接抒情,在叙述中抒情。如《七根火柴》结尾时的一段文字: 在无边的暗夜里,一簇簇的篝火烧起来了。在风雨中、在烂泥里跌滚了几天的战士们,围着这熊熊的野火谈笑着,湿透的衣服上冒起一层雾气,洋瓷碗里的野菜“──”地响着…… 这一段叙述,透露出篝火带来温暖的喜悦之情。 在描写中抒情,如《绝唱》中写到王小玉高超的歌唱艺术: 仿佛有一点声音从地底下发出。这一出之后,忽又扬起,像放那东洋烟火,一个弹子上天,随化作千百道五色火光,纵横散乱。这一声飞起,即有无限声音俱来并发。那弹弦子的亦全用轮指,忽大忽小,同他那声音相和相合,有如花坞春晓,好鸟乱鸣。 这一段借助喻体的实体形象来描述声音的美,充满赞美之情。一位作家曾说,他写起来毫不掩饰自己对人、对事以至对山水、花鸟、木石的真实感情,并让它尽量地顺着笔尖流露出来。这说明“情”是附丽于“实事”的。 议论,就是对客观事物进行评论,以表明自己的观点和态度。但记叙类文章中的议论,不像议论文那样要有充足的论据和严密的论证,它是在叙述、描写或说明的基础上,直接表明作者对人物、事件的看法,在文章中起画龙点睛的作用。例如《邓稼先》中这样写道: 邓稼先是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所孕育出来的有最高奉献精神的儿子。 邓稼先是中国共产党的理想党员。 几句中肯的议论,言简意赅,表明了作者对邓稼先人品的至高评价。 以上例子表明, 被生活的情景触动,就会产生强烈的感情;对事物有感悟、有认识就会有深刻的议论。抒情,发自内心,不是硬加上去的;议论,源于真知,切忌空泛抽象。在写作中,我们应善于“写虚”,使自己的情意得到更优美、深刻的表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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