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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名著]外国科幻小说 《先取恐龙还是蛋》作者:[美] 威廉·洛特斯勒 [第851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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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科幻小说: 《先取恐龙还是蛋》作者:[美] 威廉·洛特斯勒
吴定柏 译 抱着西瓜那么大的一颗蛋逃命,谈何容易。蛋足足有一尺来长,一碰就碎,实在不好对付,况且我既是气喘,又是腰痛。最可怕的是那位几十吨重的下蛋母性吼声如雷,紧追不舍。你忍不住频频回头观望,脚下践踏着根儿、藤儿,说不定嘴里还不停地喊爹喊娘。 这不是世界上唯一的一颗恐龙蛋。不管怎么说,在那个世界里不至于就这一颗。但是,如果你再跑几百码,而时间机器又安然无恙,这就是这个世界里独一无二的一颗,一颗距今6500万至8000万年的恐龙蛋! 他们要只恐龙,而他们又清楚,若用“时间差集装箱”(他们断然拒绝称其为“时间机器”)运个恐龙来,耗资巨大,恐怕没人付得起门票来参观。于是,几个聪明的物理学家出了点子,先取个蛋来。蛋携带起来方便得多,弄两三颗当然更好。 他们可真是见多识广。 他们什么也不必做,只要等一个傻瓜说一声“我去”。而我就说了这一句话,纯粹是出于私人原因。“呵,行,我来干。”但我不傻。我读过科幻小说,也读过货真价实的科学书籍。 我理解他们需要什么。“我回来,带上一颗或三颗蛋回来。”我对会议室里的人扫了一眼,继续说,“这将说明畸型的恐龙并不存在,也就不存在他们或者她的下一代,下下一代等等,等等。” 几位先生点头以示鼓励。“我偷一些蛋和一些晦气的东西回来。在那里是不必考虑我们所熟悉的文明的举止。一切就像克里夫篮球赛,只要芝加哥小子联赛获胜,拉什·林姆就成了球王。” 不,不,不能乱来,他们说。他们滔滔不绝,而且手舞足蹈,向我灌输他们的观点。归纳起来就是:时间不是呈一条直线的,不完全是,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由许许多多的线条组成,很像一条毛毯。你割断一条线,图案不会改变,当然是不会明显地改变。他们可真会说话。 他们学历丰富,姓名后面都有大写的头衔。 取只蛋来,他们说,而另外一些吼叫如雷的蜥蜴也可充当远古贵宾,那么我们奥斯博物馆的人就胜券在握,那可是最最不可思议的一张王牌。2009年将是你约翰·赖安带回第一头恐龙的年份,而且是活着的恐龙。再说,这些远古动物各有各的颜色,准能使人眼花缭乱。 约翰,你只要想想商业效益,帕金森说,至少5亿美元,而且你也有份。电影、电视,你的生平故事,你还会出现在基督教世界的每一个访谈节目里,出现在每一个畅销书目上——我们将赚它几十个亿。 带一些不同品种的蛋来,斯蒂尔门说,这可以促销。呵,科学当然也会赞赏你的。 可卖的东西多着呢,威尔逊说。高尔德表示赞同,我们将有蛋、小恐龙、成年大恐龙、蕨类植物,时间差集装箱模型。我们会让你穿上动作演员的服装,米勒补充说,那种服装有许多许多口袋,凡是有趣的东西尽管拿回来。 我们发明了头盔摄像机,辛普森说。从我离开之时一直拍到我归来,所以他提醒我少说脏话。会见科学家的前前后后也要拍摄,并以此作为出发点,对我的工作进行评估。 于是,我说了我干。他们仿佛松了一口气,所以我估计志愿者毕竟不易寻觅。但是我之所以愿意干的原因,当然不是他们所想像的。他们以为我是为了钱,为了赢得女明星的青睐,为了有狂热的追随者,为了名声。(他们提起“名声”,总用大写字母。我干,是因为我不得不出城躲一阵子,而且事不宜迟。我和贾洛斯拉瓦兄弟有点误会,他们定的期限我无法拖延,也无法满足。 时间越逼越紧,到我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时,为时已晚。“几分钟后见。”一位身穿实验室白大褂的科学家说。 “几分钟?”我嘶哑着声音重复了一下,心里则在问,我将会怎么样呢? “呵,这对你并不可怕,”他咧嘴对我一笑,“你在那儿耽一周,一小时,一年,你就会回来的。”他望了望钟,“十分钟,快得很。”这不一定是他说的原话,但这是我耳朵听到的。“但是我——” 霎时,万物闪烁,东倒西歪。我猛然闻到一阵恶臭,出现在某个稀奇古怪的丛林里。我立刻意识到自己躲过了小鬼却遇上了阎王,麻烦更大了。 首先,这里有虫子,大的虫子,到处都是。这儿又闷热又潮湿,简直令人难以置信。我讨厌闷热,讨厌潮湿,讨厌虫子。对那些少于两条腿、多于四条腿的东西我都讨厌。 我随身携带的空气已被挥霍一尽,故而总觉得空气中的空气不够我用。即使这样,我仍然会泰然处之。只要空气不围着我旋转,也不向我直逼而来,我还是能够在这样的空气里生存下去的。 来了一只爬行动物,有普通的马那样大小,两条腿,长长的脖子,小小的脑袋,大大的眼睛。当他向我直奔而来时,尾巴翘得笔直。它看上去凶残狰狞,一副杀气腾腾的模样。我发誓,它正馋得慌呢。 咯吱咯吱,唏哩哗啦,劈里啪啦,这家伙越过那些蕨类植物,绕过那些多刺的树木,向我直扑而来。我呆了好一阵子,才想起拔腿逃命。 由于我心里记住了花毯时间论,故而随身携带了一支357自动大口径手枪,还配有迷醉弹。在我被吞食之前,总有些家伙要先尝尝铅的滋味。如果因为蜥蜴的一族断子绝孙,而使爱达荷州的大众牌轿车或者石子路上的三级赛车因此而油箱没有汽油,喘着气停了下来,我才不管呢!我从时间差集装箱里一跃而出,同时拔出了手枪。 我的手在颤抖,但我并没有把希望全寄托在手上。我原谅自己,因为这毕竟是人与恐龙的第一次接触,何况恐龙正想把人当作午餐。无论你看过多少关于史前穴居山洞的原始人的电影,现在都不管用。 所以,我开枪,枪声响得要命。一声枪响,引来了咯吱、叽喳、哗啦、劈啪、咔嚓的万般声响。这确实让我心神不宁,我所进入的丛林竟一下子喧闹了起来。 与电影里的情况不同,大口径手枪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响声:咔嘭!这和连环漫画里的描绘倒是一模一样。严格说来,这可是有史以来的第一声枪响。 可惜我没打中。这个披鳞挂甲的家伙吃惊不小,立刻掉转方向狂奔,但是美餐我一顿的既定目标依然不变。由于手忙脚乱,它脚下被树杈绊了一下,重重地栽了跟头,把又粘、又稠、又臭的泥浆溅了我一身,而泥浆里竟然还有许多会爬的东西。 恐龙用尾巴朝我躲藏的大树扫来,大树摇摇晃晃,落下更多爬来爬去的东西。在我的四周,跑的跑,跳的跳,有的慢,有的快,个个都在四处乱窜。有的钻出泥浆,蜿蜒地滑行,有的长尾巴鸟儿扑打着翅膀飞去,有的尖声呼叫,有的闷声不响。 这个满身鳞片的大家伙是我开枪的根本原因,也是形成这种局面的祸根。它对这些无辜生灵又是踩,又是踢。它搅着泥浆,拖着藤蔓,十秒钟杀死了60条生命。相对而言,我未受骚扰。 当然,我并非完全未受骚扰,因为身上满是爬上爬下的东西,奇痒难熬。身上的泥浆水不断往下滴,还发出恶臭。我全身颤抖,心里诅咒威尔逊,是他坚持要带枪,而高尔德则表示赞同。我尽量从身上拍掉一些爬虫,开始赶路。我照理是应该开始认真搜寻的,可事实上我只是在慢慢地走。 我明白自己要找的东西,只是那东西我从来也没看见过。谁也没有见过,20世纪里并没有什么恐龙的窝。 正如一位顾问所言,恐龙窝也许是泥巴建筑,像个燕子的窝。威尔逊说,不,像个鸟窝,只是大一点。高尔德也表示赞同。辛普森说不在树上,也许也不在洞穴里,因为树和洞太大。斯蒂尔门推测说,也许像乌龟一样在沙里,还说我得把眼睛睁得大大的。 究竟是什么样儿,他们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只有走着瞧。我也就边走边瞧。 他们给我看的那个时期的图片张张看上去都是那么整洁,虽然有点使人眼花缭乱,但是干干净净。画里闻不到臭气,看不到每平方码里成千只甲虫,没有肉眼看不清的细菌,没有潮湿、酷热、水声和沉闷的空气。苍蝇——或者是什么其他东西——准以为我的味道鲜美,还有不少东西在脚下滑来滑去。有的东西在嚎叫,有的东西在哼哼,有的东西在尖喊。大树看上去就像儿童笔下的森林,看上去像假的,却是又高大,又实实在在。 我记起了他们专门为我作的那些讨厌的讲座,其中提到过蜥脚类恐龙,也就是世界各地恐龙爱好者俗称的巨爪龙。这说明我正处在白垩纪早期,至少是他们说要送我去的年代,离今天早餐时间大约6500万至8000万年。三迭纪和侏罗纪早已成为历史,而我现在就走进了历史。 要松开握枪的手,把枪放入枪套,得下很大的决心。他们让我带枪的唯一理由就是因为万一有什么东西把我这个不速之客当作一顿美餐,他们就不得不另起炉灶。他们也并不想吓唬我,使我真以为自己用得上枪。 所以,他们好像装出没看见套子里的左轮,也没有看见鼓鼓囊囊的子弹带。毕竟是靠近恐龙时代的末期,我会闯什么祸呢?无论怎么说,那些科学家是些与流星有约会的人物。 所以,我拖着腿艰难地向前走,头也不敢转动得太快了,生怕头盔上的摄像机拍出来的片子会让观看的人头晕。路面有点倾斜,脚下也踏实了些。丛林变得稀疏起来,时而还能晒到点阳光。我的位置好像是在蒙大拿中部,或者可能是蒙大拿那个地方,我看见一只翼手龙拍打着翅膀在飞翔,大得像一架二战时的战斗机,看上去极像电影特技。 这时,我看见了恐龙窝。 我一看就知道准是恐龙窝。在暖和的阳光下,这块凹地的四周全是三尺长的脚印,而三颗满是斑点的大蛋更证明了这一点。 现在看来,到我生前的几千万年前兜一圈,感觉非常之好。我敢说,会有人看到这些就发疯似的记笔记,还会有人看到这些就尿裤子。我自己就差点儿尿了裤子,主要是因为此时此地去偷那个在坚硬地面上留下三尺长脚印的家伙的孩子,简直是玩命。 我在多刺的灌木丛后面蹲下,摸出双筒望远镜,对四周进行了观察。我看见了一处湖泊,以及浅水处的一个怪物。它使我想起尼斯湖水怪。这家伙正不慌不忙地吃着细长的植物,好极了。我要提防的是食肉动物,就像下了那三颗蛋的恐龙。 我取出网袋,开始向恐龙窝爬去,到了开阔地,这才意识到自己是在冒险。我立刻站起身来,环顾四周,一跃而上,把三颗蛋全都抓入网里。这些蛋又大又重,斑斑点点,暖乎乎的,还挺肮脏。我捉摸,与我们年代的鸡蛋相比,这些蛋的蛋壳一定又硬又厚,但我仍然放了些泡沫垫料。 我虽未听到恐龙老娘的声音,我可是完全感觉到了她的存在。 在我看到她之前,她的声音我可听得真切。当然,此时我正在溜之大吉。当她从林子一边突然冒出时,我瞥了她一眼,就从另一方向逃跑。这可全仗着肾上腺素的动力。 那老娘是条霸王龙,食肉恐龙类里个子最大,力气最大,足足有5.5米高,12米长,淌着口水的牙齿在阳光下闪烁,足有短剑那么长。 我知道她不够机灵,但是她既然捕食活物,就该比食草动物头脑更加聪明,动作更加敏捷一些。正如俗话所说,偷偷爬过来吃点草叶的动物是不需要动什么脑筋的,这里有的是草地。 不错,我是心惊胆颤了。我奔跑逃命。如果你以为你不会这样做,你就在说谎。我滑倒过,但我总是高高举起那只鼓鼓囊囊的网袋。突然,我面前冒出一个小小的,缠成一团,发出可怕的咝咝声的东西。我从它身上一跃而过,继续奔跑,气喘得厉害。 我启动了自动引导机,根据它的指示,我知道时间机器就在东北方向附近。这时,耳边传来一声怒吼,接着又是一声。恐龙老娘发现了我的恶作剧,她只离开了片刻,自己下的蛋就全不见了。 我不清楚像吊车那么大的家伙嗅觉是否灵敏,也许是她看到了我,也许是其它缘故,但我完全知道她是在追我。我能听到身后有东西在跳跃,在践踏,在嚎,在吼,在吠,在嗥,在嘶,在啼,在啸。 我的心脏剧烈地跳动,跳得那么快,心口都在发痛。我的肺也有点痛。有些会飞的虫子在我面前飞舞,有些直接进了我的嘴巴。我若不喊爹喊娘,也不会感到虫子就在嘴里。也许我并没有喊爹喊娘,但气喘得厉害,非常厉害。好吧,我承认喊过,行了吧。 我把吸进去的虫子拼命往外吐,身子却跌倒在泥地里,爬起来,步子蹒跚得像醉了三天。我又从嘴里吐出了一些东西,觉得脚下被树根绊了一下。当我拔出脚,回头一看,看到了那家伙身上的鳞片,就又没命地继续奔跑。 我又滑倒了,撞在一棵大树上,突然看到蛋里的东西在我面前流了下来。我高举网袋,即使我的脚磕磕绊绊,我还是把它高高举起,一看,还有两只蛋完好无损。而那只碰碎的蛋里有个成型的小恐龙,但是模样丑得很。 我一边捡出一些蛋壳,一边说:“对不起,对不起。”但是我知道,那丑小龙万一长大,定会把我活活吞了的,而且还填不饱它的肚子。 自动引导机在嘟嘟地叫,而我从眼角里发现有个东西在树林里窜来窜去,和我并驾齐驱。天哪!又是巨爪龙,或者是什么像巨爪龙的家伙。 我拼命地跑,那家伙也在一旁跑,而恐龙老娘肯定在后面追我。真是一场震天动地的平脚板长跑冠军赛。这里的恐龙没有一头是呆头呆脑的,也显然不会是冷血动物。 我开始担心,那些人是否把有关时间机器的用法全都告诉了我,也就是他们称之为时间差集装箱的玩意儿,也许它需要预热。他们说傻瓜也会用,只要在标着“回”的红色键钮上一按。但是,也许该先拍拍它,或者拨快档,或者还有某种操作手法,他们以为人人都懂而我却偏偏不懂。也许我那时该聚精会神地听他们讲解的。 他们对待我,就好像我笨得什么都不懂。这当然使我恼火,但我急需离城的机会。我知道自己极少有教授们所说的那种急中生智的天赋。 与那些穿实验室大褂的科学家是否考虑过快速起飞的必要性相比,我与贾洛斯拉瓦兄弟过去和将来的麻烦也就算不得什么了。据我所知,对他们而言,快速就是飞行前匆匆而过的10分钟。 巨爪龙在调整奔跑的角度,它的既定目标是火腿加荷包蛋。我拔出自动手枪,正打算朝那个披鳞的家伙开一枪,却发现伸出的手臂撞在一棵小树上,手枪随即掉在泥浆里。我痛得又是尖叫又是呻吟,觉得前臂好像折断了。现在只有跑,因为跑是最最古老的防卫手段。 该死的巨爪龙灵巧地侧身跃过一棵倒下的大树,差点儿踩在我的身上。这不是它第一次扑空。我向右一拐,跳过一个多刺的矮树丛。有东西咬了我的脚。 那巨爪龙刹住,转身,又向我扑来。满口利牙,口臭熏天,离我非常之近。太近了,我清楚地看见它发红的眼睛。我举起左手去挡它直冲过来的头部,根本没有想到手里还提着装蛋的网袋。 啪!巨爪龙的鼻子碰碎了又一颗蛋,我和它都被溅了一身。我叹着气,吐出那粘乎乎的蛋黄蛋白,双脚却不敢偷闲。我左转右拐,却不敢过于改变方向,否则永远也到不了时间机器。 我听得见恐龙老娘劈雷似的脚步声,接着又听到一声可怕的尖叫,仿佛是撕裂喉咙的痛苦惨叫,然后又突然一片寂静。我回头一望,原来恐龙老娘把马儿那般大的巨爪龙掀到一边,自己则速度不减地追我。我当然速度不减地逃命。 我想了起雷·贾洛斯拉瓦,他喜欢伤人,想起了米莉的世纪末汉堡包和冰冻啤酒,还有莱恩、保尔、格格丽娅,想起了背景设在冰川红谷的情景喜剧,剧中所有那些体格健美的女人,其中一位就像苏珊娜,还有—— 砰! 我又撞在一棵树上,万幸这一次左手绕了过去,最后那颗蛋才算保住了。蛋在网袋里晃动,身上沾着另两颗碎蛋流出的蛋黄蛋白。自动引导机给我领路,而我却给怒气冲冲的恐龙老娘领路。这家伙比非洲大象还重,而且张牙舞爪。 不远了。 我吸着其臭无比的空气,腰也阵阵发痛,就像挨了雷·贾洛斯拉瓦教训我的那几拳。也许我产生了幻觉,但我有这个不可思议的想法:恐龙老娘逮住了我,我一命呜呼,尸骨腐烂,而我体内的21世纪的细菌正是灭绝恐龙的杀手,是我使蜥蜴类动物灭了种。 我正在幻觉之中,而稀里胡涂的脑袋里突然闪出一个主意:站住,把枪对准蛋,然后对恐龙老娘大喝一声:“滚开,要不我就毙了你的孩子!”可是,枪早就掉在前面的什么地方了,也许还能找到,心里也奇怪旧石器时期尼安德特人怎么用长矛就能对付猛兽。 呵,天哪,我确实产生了幻觉,是缺氧的缘故,是临死前恐惧的缘故。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哈,到了,就在眼前,我看到了时间机器。不是威尔斯梦想的那种维多利亚式的,没有超级钢材的闪光外壳,没有缭绕的蒸汽和电子音乐,没有嘟嘟呼叫时忽明忽暗的电珠,只是一只一碰就坏的开口铁栅笼子。我看见一只红灯在闪烁,一秒钟内,我还是想不起这是什么意思。是好,是坏,还是正常? 有个东西吠叫了一声,还咬了我的靴子。我踢了一脚,就拉开时间机器的门,跳了进去。我对最后一颗蛋是格外小心,不让它碰上任何东西。我边把蛋塞进早先安排好的安全处,一边按下标着“回”的红色键钮。我随后就蹲在里面,看着恐龙老娘撞倒一棵树,怒气冲冲地向我猛冲而来。 我心想,不能怪我,下次我还会这样干的。 她的怒吼震天动地,我禁不住尖叫起来——我闭上了嘴,他们都瞪着我看。这些人我认识,物理学家,身穿白大褂,口袋里备有防卫装置。这里是无菌实验室,他们在外面,朝里面瞪眼,我在里面。我回来了,在隔离室里,而且活着。 当他们放我出来时,那些甲虫爱好者——我是这样称呼这些研究人员的——从我衣服的里里外外发现了不少东西,这使他们忙得不亦乐乎。当他们在我短裤里发现一个东西时,简直都要疯了。那是在我短裤里发现的吗? 他们匆忙把那颗蛋放入孵卵器里。事实上,他们准备了好几个孵卵器。在这一点上我使他们失望了。 但是,他们热衷的东西是那只咬穿我靴子的小甲虫。死是死了,但基本上完好无损。它完全属于另一个生物领域,或者诸如此类的名堂,所以另外成立了一个专门小组来研究它。 他们的宣传工作组织得非常出色。时间旅行的所有事儿现在已被宣布为非法,或者诸如此类的说法,全由军方处理。我成了英雄。我穿的衣服也陈列在史密森学会里,当然连带头盔摄像机拍下的片子,当然还有我在片子里的喊爹喊娘。 在访谈的节目里,我故事讲得十分精彩。一位捉笔人开始撰写我的自传,一位相当优秀的演员签约来拍关于我的电影。他有参加拍摄冒险影片的长期经验,但他与我唯一的相似之处就是都有两只眼睛。可惜,影片出来之后并不卖座,因为大家早已看了我头盔摄像机拍的片子,而且不知看了多少遍。 恐龙孵化出来了,活得不赖。他胃口挺大,就是光吃不长肉,因为他生性喜欢吃腐肉。我也不知道什么是腐肉,总之是动物尸体身上的肉,又臭又老。他们给他取名“龙王”,还能取什么其它的名儿呢? 今天晚上,我和贾洛斯特瓦兄弟的表妹有个约会。他们一直经手我的投资项目。他们提些建议。情况不错。不,说心里话,情况不妙。 一切又都恢复了原样。如果不是这样,我也是唯一能体会出来的人。拉什·林姆鲍没有当上球王,克里夫兰市还是克里夫兰市那副模样,真该谢天谢地。起初,还有人谈论我从远古年代回来——我猜想他们想要我再走一趟,而且相信能够说服军方同意我去。后来,人们突然都不提此事了。 我并不想再去走一趟,要走至少得有海军陆战队或者特种部队保驾。但是我感到好奇,为什么大家突然对此只字不提了呢?威尔逊终于作了解释,高尔德表示赞同。 超过一万年的远古时间旅行被禁止了,明令禁止,所以想也不要去想。威尔逊说:六百万年前,我们人类的基因组与黑猩猩的差异略少于百分之二,而今天只有百分之一点六。 “那又怎么样呢?” “呵,而与那个咬你的虫子的差异是百分之十八,而那虫子生在7100万年以前。” “那又怎么样呢?” “那意味着咬你的靴子的家伙是祖宗,可以这么说。” “可以这么说?” “相当接近。我们禁止人们旅行到那个时期。” “那又怎么样呢?”我还没有离开的意思。 “你也许会踩上一个老祖宗,一个关键性的老祖宗。那么人类就不会进化,或者,不会这样进化。时间并非如我们过去所认为的像条花毯。”威尔逊说,高尔德表示赞同。 “那么说,我是唯一的时间旅行者?” “不错,是这样。”威尔逊说,高尔德点头表示赞同。“但是当他们规划好保安措施,他们也许就会隐匿姓名和身分再去那儿的。” “害怕了,是吗?”我说。 “你也该提心吊胆的。”高尔德说,威尔逊表示赞同。 而我也确实心有余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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