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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科幻小说: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作者:保罗·科尔贺
译者:周慧玲 (本书又名:《练金术士》) 第一章 那个男孩名叫圣狄雅各。日落时分他领着一群羊抵达了一座废弃的教堂。教堂圉顶看起来在很久前就已经塌落了,而曾经是更衣室的地方,如今却磐立着一株巨大的无花果树。 他决定在此过夜。 看着羊儿一一跳进门后,男孩在毁圯的门上横竖着一些木板,以防羊儿走失。这附近并没有狼,但若有羊只脱队,他可得花上一整天去找回来。 他用夹克掸了掸地面,然后躺下来,头枕着一本才刚读完的书。该开始阅读厚点儿的书了,可以读久一点,而且当起枕头来也比较舒服些,他对自己说。 当他醒过来时,天色仍昏暗。仰头从半毁的屋顶望去,星星仍闪烁着。真想再多睡一会儿,他想着。一个星期前他曾作过同一个梦,同样也是在结束前醒来。 他起身,拿起曲柄拐杖,开始叫醒哪些仍昏寐着的羊。他注意到,只要他一醒来,大多数的羊只也会开始骚动。似乎有种神秘的力量将他和这些羊连系在一起。过去的两年来,他领着这些羊走过乡间各地,寻找牧草和水。“它们对我太熟悉了,连我的作息也知道。”他喃喃自语,继而思索了半晌,明白事情也可能正好相反,是他开始习惯了它们的作息。 不过,仍然有些羊只需要多花点时间才唤得醒。男孩用牧羊拐杖戳戳它们,一只接着一只,并唤着每头羊的名字。他一直相信它们听得懂他的话,因此他有时会把书上读到的精采片段,朗诵给它们听,或者告诉它们身为一个流浪牧羊人的孤寂与快乐。还有些时候他会对着它们评论刚才经过的村落和所看见的事物。 但在过去的这两天来,他仅对它们说着同一件事:那个女孩,那个商人的女儿。她就住在四天后他们将会经过的村落。他曾去过那个村子一次,就在去年。那个商人经营一家干货行,而且坚持要亲眼盯着羊只剃毛,以免被骗。 有个朋友介绍男孩去这家商店,所以男孩就带着他的羊群去那里。 “我有羊毛要卖。”男孩告诉商人。 商店里正好在忙着,于是商人要求男孩等到下午。男孩就席地坐在商店门口的阶梯上,从背包里拿出一本书来读。“我不知道牧羊人也识字。”背后有个女孩的声音说。 她有着典型安达鲁西亚地区女孩的长相,飘垂的黑发,以及略似摩尔人的眼睛。 “噢,通常我在羊群身上学到的东西比书里头的更多。”他回答。在楼下来的两个小时里,他们聊了许多事。她自我介绍是商人的女儿,并谈起村落里的生活过得几乎一成不变。牧羊人则告诉她有关安达鲁西亚乡野的种种,还有其他他曾路过的村镇所发生的新鲜事。 能跟羊以外的对象聊天,真是个满愉快的改变。 “你怎么学会读书的?”那女孩提了个问题。 “跟其他人一样,”男孩说,“从学校里。” “你既然能念书,怎么还会来当个牧羊人?” 女孩永远不会了解的。他含糊地带过一个理由,回避掉她的问题,并接著述说起旅途上发生的种种故事,而她明亮的、有着摩尔血统的眼睛则睁着大大的,既害怕又惊奇。当时光飞逝,男孩倏地发现自己竟盼望那一天永远不要结束、她的父亲永远忙碌着,让他等上三天。他领悟到自己正体验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想在同一个地方长久生活下去。和那个有着乌鸦般黑发的女孩生活在一起,日子不再相同。 然而商人终究还是出现了,要男孩开始剃羊毛。他付了羊毛的钱,并请男孩明年能再来。 如今只剩下四天他又可以到达那个村庄了。他觉得兴奋,又同时不安着:说不定那个女孩早就忘记了他。来她家卖羊毛的流浪牧羊人一定不少。 “没关系,”他对他的羊说。“我在其他地方也认得别的女孩。” 但他心里明白,其实大有关系。牧羊人就像船员或旅行推销员一样,终究会在某个村庄里遇见某个人,让他们忘了四处游荡的生活多么无忧无虑。 太阳正西坠,牧羊人催促他的羊群向着夕阳的方向前进。它们永远不需要做决定,他想,也许这正是它们总是紧紧依随着我的原因。 羊儿只关心食物和水。它们的日子一成不变,在日升日落之间无止境地延续着。它们既不读书,也不懂男孩所告诉它们的远方城市的种种。只要男孩能继续在安达鲁西亚地区找到最好的牧草,它们就会顺从地跟着他。它们满足于食物和水,也慷慨地以它们的毛回报,甚至有时还奉献出它们的肉。 男孩心想,如果今天我变成一个魔鬼,决定宰了这些羊,一只又一只地宰,它们也要等到大部分羊只都被杀以后才会知道。只因为我能带它们到鲜美的草地去,它们就信赖我,而忘了如何运用自己的本能生存下去。 男孩被自己的思绪吓了一跳。也许是那间长着无花果树的教堂在作怪吧?它害他重复作同一个梦,又使得他对自己忠实的伙伴心生不满。 他拿起前夜晚餐剩下的酒,啜饮了一口,并拉紧身上的夹克。等几个小时以后,太阳升到地平线时,气温就会过暖,他将无法再领着羊群横越草原。在这种季节里,大多数西班牙人都会昏睡着度过夏日。高温会一直持续到夜晚,让他不得不一直拎着夹克。但只要一想到必须依赖这件夹克度过夜间的寒冷,他又不敢嫌那件夹克重了。 我们必须随时因嬴改变,所以,那件夹克所带来的重量和温暖,都同样是值得高兴的事,他想。 那件夹克的存在一个目的,就像男孩自己。他的存在目的就是旅行,而在经过了两年的旅行后,他认得安达鲁西亚地区的多数城市。等再见到那个女孩时,他打算对她解释为什么一个平凡的牧羊人能够识字读书。 他的父母期望他成为神父,这将会为他那平凡的农人家庭带来莫大的荣耀。他们家一向为食物和水而勤奋工作,就像他的羊一样。于是他就去学拉丁文、西班牙文,还有神学。 可是男孩从小就渴望去认识这世界。对他来说,这比了解上帝和人类的原罪更重要。有一个下午当他回家时终于鼓足勇气告诉他父亲,他不想当神父,只想去旅行。 “儿子啊,全世界的人都来过这个地方,”他父亲说,“来寻找新的事物,然而当他们离去的时候,基本上还是跟来时同一个人。他们爬上高山去看过城堡,最后还是觉得过去的比眼前的好。他们或许是金头发,或许有着黑皮肤,但他们大致跟这里的人差不多。” “但我很想去看看他们住的城市和城堡。”儿子解释。 “那些人看了我们的地方以后说,他们很想永远住在这里。”父亲继续说。 “我却希望能认识他们住的地方,知道他们怎么过活。”儿子说。 “那些人都有足够的钱供他们旅行,”他父亲说:“而像我们这种人里,只有牧羊人才能到处旅行。” “那么我就去当牧羊人。” 他父亲不再多说什么了。隔天父亲交给儿子一个装了三枚西班牙古金币的钱袋。 “这是我有一天在田里发现的,本来是想当作遗产留给你的,现在你就拿它们去买牲畜吧。尽管向原野去吧,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们的土地最肥,我们的女人最美。” 他祝福他的儿子。男孩在父亲的眼底看得出父亲其实也渴望去旅行——尽管他因为数十年来睡在同一张床上,并且天天为着水和食粮而奋斗,使得他不得不深埋了这渴望,但渴望依旧存在。 地平线上透染着红光,然后朝阳陡然跳出。男孩望着旭日,回想起他和父亲之间的对话。他为自己觉得高兴;他已经看过不少城堡,也遇见过许多女人(但没一个对他有意义)。 拥有一件夹克、一本书(还可以拿它来交换其他书),以及一群羊。最重要的是,他每天都可以实践梦想。一旦他看够了安达鲁西亚地区,还可以卖掉羊群出海去。等到他对海洋也开始厌倦的时候,应该就已经看过了更多城堡、更多女人,也过够了开心的日子了。他凝视着那轮红日想道,我继续待在神学院里也不会发现上帝的。 每次他都尽可能挑陌生的路走,所以他虽然数度行径这地区,却从未在这座颓圯的教堂过夜。这世界是如此广大无尽,有时他就任随他的羊漫走,然后再从中去挖掘出有趣的事。问题是羊儿从没发现它们正在走一条新路,也感觉不到季节的变化。它们只关心食物和水。 也许我们都是一样的,男孩忖思着,即便我也是一样。自从遇见了那个商人女儿之后,我便不再想起其他的女人。他望着太阳,估计中午前应该可以到达台里发。他可以在那里换一本厚点儿的书、把酒瓶添满、把胡须刮刮,再把头发理一理。再见到那女孩之前,他必须把自己打理一下;也许已有其他牧羊人抢先一步追求她了,说不定还是位拥有更多羊只的牧羊人,但他不愿去设想这种可能性。 生活在希望中,生活才显得更有趣,他想道,再次注视太阳的位置,并加快脚程。他忽然想起,台里发有一个老女人会解梦。 老女人引着男孩进入屋后侧的一间房里;房内摆着桌子、两张椅子,以及耶稣圣心像,隔着一片彩色珠帘可以看见她的起居室。老女人坐着,并叫男孩也坐下。然后握着他的双手,安静地祷告。 老女人祷告的样子很像吉普赛人。男孩在路上曾遇见过吉普赛人;他们也旅行,只是不带羊群罢了。听说吉普赛人靠着欺骗维生,又有人说吉普赛人专和魔鬼打交道、并拐骗小孩到他们的帐篷里做奴隶。年幼时的他怕死了吉普赛人,如今当这个吉普赛女人握住他手的时候,那份恐惧感又回来了。 可是她墙上挂着耶稣圣心像,男孩想着,一面极力稳住心头,不让手颤抖,他可不想让那个吉普赛女人看出他的恐惧。他暗自默诵了一遍天父经。 “真有趣,”那女人说,她的眼光始终没离开过男孩的手,说完后陷入长长的沉默。 男孩紧张起来,手开始颤抖,那女人也感觉到了。男孩迅速抽开手。 “我不是来让你看手相的。”他说,开始后悔自己来这里。他考虑一下,是不是干脆给她钱快快抽身比较好,对于这个占据他太多心思的梦境已经不想再知道什么了。 “你来是希望我能帮你解梦,”那女人说,“梦是上帝的语言。当他用我们的语言说话时,我能够解释,可是当他用心的语言对你说话时,只有你自己才能了解。不过,我还是可以给你建议,并收取润金。” 另一个骗人的把戏,男孩想,但他还是决定试试看。牧羊人总不放过任何与狼、干旱搏斗的机会,这样的生活才会更刺激。 “我作了两次相同的梦,”他说,“梦见我和我的羊群来到一个草原上,一个小孩出现和我的羊群们玩耍。我一向不喜欢别人这样做,因为羊儿怕生,不过小孩子好像就是有这种能力,可以和动物玩而不惊吓到他们。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动物能分辨人类的年龄。” “多说一点你的梦。”女人说:“我必须回去煮东西,而显然你并没有太多钱,我不能给你太多时间。” “那个小孩继续和我的羊群戏耍了好一阵子,”男孩有点沮丧地继续说,“突然,那个小孩拉着我的双手,带我去到金字塔那里。” 他停顿了一会,看看那女人知不知道金字塔在哪里。不过她没说什么。 “然后,在金字塔那里……”他慢慢说那三个字,好让那个女人能够听明白,“那个小孩对我说:‘如果你能来这里,就会发现宝藏。’正当他要指出宝藏的位置时,我却醒了过来。两次梦都是这样。” 女人沉默许多,然后又握起他的手仔细研究。 “我现在先不收你任何费用,”她说,“不过,如果你发现了那宝藏,我要十分之一。” 男孩松口气大笑——这样他就不必为了一个藏宝梦而损失他微薄的财产。“好吧,为我解梦。”他说。 “首先你要发誓,将来你所得宝藏的十分之一归我,以报答我对你说的话。” 牧羊人发誓他一定会这样做。老妇人要他对着耶稣圣心像再发誓一遍。 然后她说:“按照世俗的说法,这是一个梦,我能够解释它,可是这个梦非常难解。这也是为什么我觉得你必须分给我一部分宝藏。我的解释是:你必须到埃及的金字塔去。我从没听过这些金字塔,但是,如果确实有个小孩带你去看了这些金字塔,它们一定真的存在。在那里你将会发现宝藏,成为富翁。” 男孩很惊讶,接着一阵气闷。这种话谁不会说嘛!不过他接着又记起来,他并不需要付钱给老妇人。 “我不是浪费时间来听你说这些的。”他说。 “我说了,你的梦比较难解。最寻常的事物往往最不平常,只有智者才能洞悉。因为我不是智者,所以我还学了其他的技艺,例如看手相。” “好吧,那我怎么去到埃及呢?” “我只负责解梦。我可不知道怎么实现梦境。这就是为什么我还必须依赖我女儿照料三餐。” “如果我不去埃及呢?” “那我就拿不到我的酬劳了。反正这也不是第一次。” 然后妇人叫男孩离开,说她已经浪费太多时间在他身上了。 男孩不免觉得很失望;他决定再也不相信梦了。他想起来还有一大堆事该做呢;去市场吃点东西、换一本比较厚的书。做完这些事以后他在广场的一张板凳上坐下来,试饮新买的酒。这天天气很热,而酒让人精神振奋。他把羊群寄放在城门一位朋友的牛舍里。他在这城里认识不少朋友。这是旅行吸引他的一点——既可以认识很多新朋友,又不需要花太多时间在这些人身上。当你每天和同一群人打交道时,它们也会变成你生命当中的一部分了,就像当年他在神学院的情形一样。他们会要求你改变自己来迁就他们,如果你不是他们所期望的样子,他们就会不高兴。绝大多数人似乎都很清楚别人该怎么过活,却对自己的一无所知。 他决定等太阳落山后,再赶牲口上路,穿过草原。三天后,他就能和那个商人的女儿见面了。 他开始读起那本新换来的书。第一页描述一场葬礼,书中角色的名字都非常难念。如果有一天他写一本书,一定每次只介绍一个角色出场,这样读者才不会忙着记名字,他想道。 等他好不容易专注心神的时候,开始觉得这本书还不错;那场葬礼是在一个下雪的日子,嗯,他喜欢因下雪而带来的冰冷气氛。他继续读着,一个老人在他身旁坐下来,和他搭讪。 “那些人在做什么?”老人指指广场上的一群人。 “工作。”男孩冷淡地回答,极力表现出他正专心看书。 事实上,他脑中正幻象着在商人女儿面前剃羊毛的情形,这样她就会认为他很有本事,能完成一些困难的事。他已经想像这一幕想了好多遍了,每一次那个女孩都用着迷的眼神,听他解释羊毛必须从背后往前剃。他同时还想好了,在解释剃羊毛技术的同时,还要不经意地提起几家有趣的商店。这些商店都是他从书里读来的,不过,他会把它们说得像是他的亲身经历。她绝不会发觉真相的,因为她不识字。 耳际,老人还在努力和他攀谈。老人说自己又累又渴,不知道可不可以喝一口男孩的酒。男孩把酒瓶递过去,暗自希望老人别再打扰他了。 可是老人依旧聒噪不停,他问男孩正读着什么书。男孩真想用粗鲁的行动来吓走他,好比说移到另一张凳子去坐。不过,男孩的父亲一向教导他要尊敬长辈。所以他就拿起书让老人自己看。他这么做有两个用意,一来他自己也不太确定书名该怎么念;二来,如果老人不会念,说不定就会因此羞愧得自行移到别张凳子去坐了。 “嗯……”老人把书拿过去,左看右看,好像那是个奇怪的东西,然后说:“这本书很重要,不过毒起来会令人厌烦。” 男孩吓了一跳。没想到老人识字,而且他早就读过这本书了。如果这本书真像老人说的令人厌烦,也许他该趁还来得及的时候,赶快去换另一本书。 “这本书了无新意,就跟世界上其他大多数的书一样,”老人继续说着,“光只会描述人们对自己命运的不由自主,甚至还以世界上最大的谎话来作结尾。” “什么是世界上最大的谎言?”在全然的惊讶下,男孩脱口问。 “在生命的重要时刻,我们却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物无能为力,只能听天由命——这就是世界上最大的谎言。” “我就不会这样。”男孩说,“别人希望我当一个神父,我却决定做个牧羊人。” “那好多了!”老人说,“因为你真的很喜欢旅行。” “他知道我在想什么!”男孩忖道。在这同时,老人翻阅著书页,似乎无意把书还给他。男孩注意到老人的衣服很奇怪,有点像阿拉伯人。在这一带地方来说,穿着阿拉伯服装的人并不稀奇。非洲距离台里发很近,只要乘船渡过窄窄的海峡,几个小时就到了非洲。这座城里常可以看见阿拉伯人,或者正在做买卖、或者正在进行一天数次奇怪礼拜。“你打哪儿来的?”男孩问。 “从好几个地方来的。” “没有人会从好几个地方来。”男孩说。“就以我来说,我是个牧羊人,去过许多地方,但我只来自一个地方——一个靠近某个古老城堡的城市,那是我出生的地方。” “好吧,那我们不妨说我出生在撒冷。” 男孩不清楚撒冷在哪里,不过他也不想追问,以免显得自己太无知。他盯着广场上的人群看了好一会,那些人来来去去的,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忙。“撒冷最近还好吗?”他问,试图找到一些线索。 “还不就是那样。” 仍无线索。不过他知道撒冷不是位于安达鲁西亚地区,缶则他一定会听过这个地方。 “你在撒冷是做什么的?”他继续。 “我在撒冷是做什么的?”老人大笑。“我是撒冷之王。” 人类就爱说些奇怪的事,男孩心想。有时候羊群远比人类好相处,因为它们不会说话。更好的是与书独处。书只会在你愿意听的时候,才会说些奇幻的故事。可是,当你和人交谈的时候,他们就会说些让你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的话题。“我叫麦基洗德。”老人说,“你有几只羊?” “够多了,”男孩说,看得出老人想了解他的背景。 “喔,那我就没办法帮你忙,如果你觉得你已经有了够多的羊。” 男孩心头升起一股怒火。他可没要人帮忙!是那个老人自己跑来讨了一口酒喝,也是老人先开口聊起来的。 “把书还给我。”男孩说。“我必须走了,去带我的羊上路。” “给我十分之一的羊,”老人说,“我就告诉你该怎么找到宝藏。” 男孩想起他的梦,霎时这一切再明白不过了。那个女人虽然没跟他收钱,可是这个老人——大概是她丈夫吧——却用另一种方式想叫他拿出更多钱来交换情报,去找一处根本不存在的宝藏。这老人大概也是个吉普赛人吧! 但男孩还来不及说什么,老人就靠过来,拿起一根木条,在广场的沙地上开始写字。有个东西从他的胸部射出来,带着强烈炫目的光芒,使得男孩有一瞬间看不见任何东西。然后,老人迅速用斗篷盖住了他刚刚写的东西,动作敏捷得不像他那年纪该有的。当视觉恢复正常时,男孩却能清楚地读出老人刚才在沙地上写下的字。 就在这个小城市的广场沙地上,男孩看见了他父母的名字、那间他就读了一段时日的神学院名称。他还看见了那个商人女儿的名字——他本来根本不知道的;他甚至还看见了从未告诉过别人的事。 “我是撒冷之王。”那老人曾这么说。 “为什么一位国王会来跟一个牧羊人说话?”男孩问,带着敬畏和羞惭。 “有几个原因。不过最重要的是你已经发现了你的天命。” 男孩不懂什么是“天命”。 “那就是你一直想去做的事。每个人,在他们年轻的时候,都知道自己的天命。在那时候,每件事都清晰不昧,每件事都有可能。他们不会害怕作梦,也不畏惧去渴望生命中任何会发生的事物。然而,随着岁月流逝,一股神秘的力量将会说服人们,让他们相信,根本就不可能完成自己的天命。” 男孩受到强烈的震撼,不过他还是想知道那股“神秘的力量”是什么。当他告诉商人女儿这件事时,她将会多么感兴趣啊! “这股力量看似负面,实则引导你去完成你的天命。它能淬练你的精神、砥砺你的愿力,因为这是这个星球上最伟大的真理;不管你是谁,也不论那是什么,只要你真心渴望一样东西,就放手去做,因为渴望是源自于天地之心;因为那就是你来到这世间的任务。” “即使你所渴望的只不过是去旅行?或者是和一位布料商人的女儿结婚?” “基本是去寻宝。天地之心是依赖着人们的幸福,或者不幸、嫉妒、猜忌而滋长。完成自己的天命,是每个人一生唯一的职责。万物都有为一。而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 两人接着沉默了一会,观看着广场上的人群移动。最后老人先开口。 “你为什么会想要当个牧羊人?” “因为我想要旅行。” 老人指着广场一角,那里有一位面包师傅正站在自家商店橱窗边,老人说,“在他年幼时,他也渴望去旅行,但他决定先买间面包店,攒些钱在身边。这样,等到他年老时,就有能力到埃及去生活一个月。他从来不明白,人类在生命的任何一个阶段其实都有能力去完成他们的梦想。” “他实在应该去当牧羊人的。”男孩说。 “他曾经想过,”老人说,“不过,面包师傅的地位比牧羊人要来得高。面包师傅有自己的房屋,而牧羊人却只能睡在野外。每个父母都比较希望看到自己的孩子嫁给面包师傅,而不是牧羊人。” 男孩感觉心咚地跳了一下,想起商人的女儿。在她镇上也一定有个面包师傅。 老人继续说道:“到头来,别人怎么想就会变得比自己的天命重要。” 老人再度翻著书页,并似乎打算要从翻到的那一页读起。过了好半晌后,男孩突然问老人,“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因为你想要完成自己的天命,也因为你正好处在一个想要放弃它的时刻。” “而你总是会在这个时刻出现吗?” “不一定是像这种方式,但我总是会出现,也许是以这种面貌,也许是另一种。有时我甚至是以解答或者灵感的形式,出现在人们面前;而在另外一些重要时刻,我则扮演着促使事情更顺利进行得触媒。我还做过许多其他的事,不过多半热门并不知道那些事情是我做的。” 老人提起在一个星期前,他以一块石头的形貌出现在一个矿工眼前。那矿工放弃一切,就只为了挖掘翡翠。他已经在一条河里挖了五年,检视了成千块矿石,只为了能挖掘出一块翡翠。他几乎要放弃了——而其实他只要再挖掘一块矿石,仅仅再一块就好了,他就会发现他所要找的翡翠。因为那矿工放弃了所有的一切去完成他的天命,所以老人就决定要促成他的愿望。他把自己变成一块石头,滚到矿工脚边。积压了五年的怒气和摧折感,使得矿工抓起石头往旁边掷去。在用力过猛之下,石头竟击落了另一块矿石。矿石裂开,露出有始以来最美丽的翡翠。 “从很小的时候人们就知道,他们是为了什么而活着,”老人说,语气中带着某种尖刻。“也许这也正是人们会那么快放弃它的缘故。很遗憾,不过事实就是如此。” 男孩想起老人曾提到宝藏的事。 “宝藏要靠流水的力量冲刷才能露出来,但也正是同一个力量把宝藏埋在底下。”老人说,“如果你想要找到你的宝藏,就必须给我十分之一的羊。” “如果我付给你宝藏的十分之一呢?”老人露出不屑的表情。“如果你一开始就去承诺你根本还未拥有的东西,你就会失去勇往直前的欲望。” 男孩告诉老人,他已经答应要把宝藏的十分之一付给那位解梦的吉普赛女人。 “吉普赛人很擅长这个。”老人叹口气,“不过这样也好,你就会学会了生命中的每一件事都必须付出代价的。这正是光之武士试图要告诉人们的。” 老人把书递还给男孩。 “明天这个时间,你把牲畜中的十分之一交给我,然后我会教你怎么去找你的宝藏。午安!” 老人消失在广场的某个角落。 第二章 男孩又开始读他的书,却不再能专心了。他又紧张又沮丧,因为他知道老人说的是对的。于是他走去面包店买了一条土司,同时犹豫着要不要告诉那个面包师傅关于老人提到他的事。 有时事情还是顺其自然好了,他忖道,并决定还是不说为妙。如果他说了,面包师傅可能就要花上三天时间去思考是否要放弃这一切——这一切他已经越来越习惯的生活。男孩不愿造成面包师傅的困惑。所以他开始在这个城市中四处晃荡,并发现有一间小房子的窗口正在贩售前往非洲的船票。他知道金字塔就在非洲。 “需要什么吗?”窗口后的男人问。“等明天再说吧!”男孩说着走开。只要卖掉一头羊,他就有钱到海峡的另一岸。这念头吓住了他。 “又是一个作白日梦的,”售票员看着男孩走开,对他的助手说,“他根本没钱旅行。” 当他站在票窗口前,男孩想起他的羊群,决定应该回去做个牧羊人。这两年内他已经学会了做个牧羊人该具备的种种技巧:他会剃羊毛、会照顾怀孕的母羊,也有能力保护羊群不受野狼侵害。他知道安达鲁西亚上所有的肥美草地,也明白每一头羊的合理售价。 他决定尽可能绕最远的路回去朋友的牛舍。当他经过城堡的时候,临时起意,沿着石造斜坡爬上城墙的最顶端。从城墙的顶端,他可以眺见非洲。曾有人告诉他,摩尔人就是从那儿来的,然后侵占了整个西班牙。 从他所站的地方,他几乎能鸟瞰整个城市,包括他和老人谈话的那个广场。 诅咒那一刻让我遇见了他,男孩想。他本来只是进城来找个人帮他解梦而已,可是那个吉普赛女人和老人却不管他是个牧羊人。他们都不明白,牧羊人就该跟他的牲畜在一起。他了解每一头羊的每一件事:哪一头羊跛脚、哪一头羊两个月以后要生小羊,还有哪一头羊最懒惰。他懂得怎么帮它们剃毛、怎么宰杀它们。万一他决定离开它们,这些羊铁定会完蛋。 起风了。他知道这种风,当地人称它黎凡特风,因为当年摩尔人就是乘着这种风,从地中海东岸的黎凡特来的。 黎凡特风越吹越强。我正在这里,在我的羊群和我的宝藏之间,男孩想道。他必须在他已经习惯的东西和他想要拥有的东西之间作抉择。还有那个商人女儿。不过,她不像羊群那么重要,因为她并不依赖他过活,也许她根本不记得他了。他很确定,对她来说他出现的那天和平常的日子没什么两样。对她来说,每一天都是一样的,而日子之所以会相同,是因为人们不能珍惜每天发生的事。 我离开了我父母,我母亲,还有我的城镇。他们逐渐习惯了没有我,我也习惯了没有他们。总有一天我的羊儿们也会习惯没有我在身边,男孩想。 从他此刻坐着的地方,可以观察着广场。人们川流不息进出面包店。一对年轻的情侣正坐在他和老人曾坐过的板凳上接吻着。 “那个面包师傅……”他对自己说,却没再想下去。 黎凡特风持续增强中,他可以感觉风正拍打着他的脸。这风曾带来了摩尔人,也吹来了沙漠和罩着面纱的女人的味道。风中混合著汗水和男人的梦想,那些男人曾经离开家园,迎向未知、黄金、冒险——还有金字塔。 男孩嫉妒起这风的自由自在,同时看见了自己也可以拥有相同的自由无羁。没有什么可以阻绊他,除了他自己。羊群、商人女儿、安达鲁西亚的草原,都不过是他迈向命运终点的一步罢了! 隔天中午,男孩和老人碰面。他交给老人六头羊。 “我很惊讶,”男孩说,“我的朋友竟然立刻就买下其他的羊。他说他一直梦想要当个牧羊人,那实在是个好兆头。” “事情总是如此,”老人说,“这叫做心想事成。当你第一次玩牌,总是会嬴。新手的好运道。”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希望去完成你的天命,它让你先尝点甜头。” 老人开始检验羊群,发现了那只跛脚的羊。男孩解释说,不必太在意它的跛腿,因为它是羊群中最聪明的一只,而且它生产最多的羊毛。 “宝藏在哪里?”他问。 “在埃及,靠近金字塔的地方。”男孩呆住了。那个吉普赛女人也说过同样的事,却未向他收费。 “你必须遵从预兆,才能发现宝藏。神已经为每个人铺好了路,你只需要去解读他留给你的预兆。” 在男孩能回答之前,一只蝴蝶出现,拍翅飞进男孩和老人之间。男孩想起有一次他祖母说的,蝴蝶是好个兆头,就像蟋蟀、就像蜥蜴,和四瓣醡酱草。 “没错,”老人说,好似他可以读出男孩心里的想法,“就像你祖母教你的,这些都是好兆头。” 老人解开斗篷,男孩被眼前所见的东西吓了一跳。老人在斗篷下穿一件用厚金片做成的盔甲,上面缀满各种珍贵的宝石。男孩回想起前一天看见的强烈光芒。 他果然是个国王!他一定是用伪装来避开盗贼。 “这两个给你。”老人说,从盔甲上取下原先缀在盔甲中央的一颗白色石头,和一颗黑色石头。“它们叫做乌陵和土明。黑色石头表示‘是’,而白色石头表示‘否’。当你不会解读预兆时,它们会帮助你。记住,只问关键性的问题。” “但你还是尽可能自己想办法作决定。宝藏就在金字塔;这点你早就知道了,不过我还是德收下六头羊作为代价,因为是我帮助你下定决心的。” 男孩把石头放进袋子里。从此刻起,他要自己作决定。 “不要忘了,你所遇见的所有事物都只为了一件事,再也没别的。也别忘记解读预兆。最重要的,不要忘了遵循你的天命直到最后。在我离开前,我还要告诉你一个小故事。 有一个商店老板教他的儿子到世界上最有智慧的人那儿,去学习幸福的秘密。少年于是穿越沙漠,跋涉了四十天,终于来到一座盖在山顶上的美丽城堡。那是智者住的地方。 他本以为会遇见一位摆脱尘俗的智者,结果他一踏入城堡大厅,却看见了闹哄哄的聚会,商人来来去去,人们挤在各个角落里聊天,一个小型的乐团正在演奏着抒情音乐,还有一张桌子上摆满了各式各道美味佳肴。而智者正在跟每个人谈话,少年只好等候了两个小时,直到终于轮到他和智者说话。 智者专心听少年解释他来这里的原因,却说他没时间立刻解释幸福的秘密。他建议少年到四处去逛逛,两个小时后再回来。 ‘同时我也要你做一件事,’智者递给少年一根汤匙,匙上滴了两滴油。‘当你在四处逛的时候,不要让油滴出来。’ 男孩开始沿着城堡的楼梯爬上爬下,眼光却一刻未离开汤匙。两个小时后,他回到大厅,找到智者。 ‘好啦,’智者问,‘你有没有看见挂在餐厅里的波斯壁毯?你有没有欣赏那个精心设计的主花园?那可是花了十年才造好的。你有没有注意到图书馆里那张美丽的羊皮纸呀?’ 男孩觉得十分尴尬,坦承他根本什么也没注意看。他只全神贯注不让油滴出来。 ‘那就再回去欣赏这个城堡的美丽壮观吧!’智者说,‘你不应该相信一个人,如果你不了解他的房子。’ 于是少年就放松心情,开始探索这个城堡。这一次,他仔细地欣赏了天花板、地板,和樯上的绘画,他看了花园,也瞭望了四周的山景、美丽的花朵,还有各个精心挑选的艺术品。等再回到智者身边时,他仔细描述了他所见的一切。 ‘可是那些油呢?’智者问。 少年低头看汤匙,发现汤匙里的油早就没了。 ‘我只能提供你一个建议,’这个最有智慧的人说,‘幸福的秘密就是去欣赏世界上所有的奇妙景观,但不要忘了汤匙里的油。’” 牧羊人没有说话。他了解老人告诉他的故事。一个牧羊人可以热爱旅行,但绝不能忘了他的羊群。 老人凝视男孩,举起双手,在男孩的肩上做了一些奇怪的手势。然后他带着羊儿离开。 在台里发的最高处,耸立着一座古老的城堡,那是摩尔人盖的。从城墙上可以眺望非洲。 就在那天下午,撒冷王麦基洗德来到城墙上,坐在那儿,任由黎凡特风吹拂着他的脸。羊群在附近不安地骚动着,它们还不习惯新的主人,和这么多的改变。它们想要食物和水。 麦基洗德观看着一艘船启航离开港口。他不会再看见那个男孩了,就像他后来再也没见过亚伯拉罕,自从他向亚伯拉罕收了十分之一的费用以后。这是他的工作。 神是不该有欲望的,因为他们没有天命。然而,撒冷王却万分渴望那个男孩能够成功。 实在是太遗憾了,那男孩很快就会忘记我的名字了,他想道。我应该再念一遍给他听的。这样,当他提到我的时候,就会说我是撒冷王麦基洗德。 他望向天空,感觉些许羞赧地说,“我知道这是徒劳无功,正如您所说的,我主。但是一个老国王有时还是需要以自己为荣。” 非洲是个奇怪的地方,男孩想。 他正坐在一间酒吧里,这间酒吧和男孩刚经过的丹吉尔狭长巷道里的其他酒吧,没什么两样。他的四周坐着一些男人,他们正传递着一根巨大的烟斗,轮流抽着。这几个小时来,他已经看见过这城里的男人们手挽着手走路、看见过蒙着面纱的女人,也看见了神职人员爬上高塔祈祷——而他四周的人全突然伏跪在地上,额头触地。 “异教徒的仪式。”他对自己说。当年在神学院就读的时候,他总是看着圣·圣狄雅各·马他摩洛斯骑白马的画像。在圣·圣狄雅各·马他摩洛斯手上握着出鞘的宝剑,而他的脚边正匍匐着一群类似的人。男孩觉得既不舒服又孤立。这些异教徒看起来真像魔鬼。 除此之外,男孩突然想起一件糟糕透顶的事:因为太匆忙就上路了,所以他忘了一件事——只是一个细节,却会让他很久都找不到他的宝藏——他忘了,在这个国家里,只说阿拉伯文。 酒吧主人走过来,男孩就指指隔桌人正在喝的酒。结果那竟是一杯苦苦的茶。男孩比较喜欢酒。 不过他现在不需要在意这些。他全心想着他的宝藏,还有怎么去挖出宝藏。他的钱包里有一笔丰厚的钱财,那是他卖掉羊所得到的,而男孩知道,钱可以带来奇迹;有钱人绝不会孤单的。不需要很久时间,也许只要几天,他就可以到达金字塔了。那老人不会骗他的,不管怎么说,一个身穿着金盔甲的老人不需要为了六头羊来欺骗他。 那老人曾提到了迹象和预兆,而当男孩渡过海峡时,他也想到了预兆。老人说的一点儿也没错:当男孩还在安达鲁西亚平原时,他也已经逐渐学会了从观察土地和天空来选择路径。他发现,如果某一种鸟出现就表示附近有蛇,而如果出现了某一种矮灌木丛,就表示这地区有水源。这是他的羊群教会他的。 如果神能够把羊带领得这么好,相信他应该也会同样来指引人,男孩想,这让他心里舒坦多了。茶喝起来也没那么苦了。 “你是谁?”他听见一个声音用西班牙语问他。男孩松了一口气。他才正想着预兆,就有人出现了。 “你怎么会说西班牙语?”他问。对方是一位穿着西方服饰的年轻人。那人看起来和男孩差不多年纪、身高也差不多。 “这里几乎每个人都会讲西班牙语,我们离西班牙不过两个小时船程。” “坐下来,我想和你谈一笔生意。”男孩说,“帮我叫一杯酒,我讨厌这种茶。” “这个国家不供应酒。”年轻人说,“此地的宗教禁止喝酒。” 然后男孩告诉这个年轻人,他想要去金字塔。他差一点就说出宝藏的事,但决定还是不要。如果他说了,也许这个阿拉伯人也会跟他索取部分宝藏,作为带领他去金字塔的酬劳。他想起老人说的,千万不要把自己尚未到手的财富作为酬庸。 “我希望你能带我去那里,如果你能。我会付你向导费用。” “你知道怎么去吗?”新朋友问。 男孩发现酒吧老板站在他们附近,正专心听他们的谈话。酒吧老板的出现让他觉得非常不自在,不过,他刚找到一个向导,不想失去这个机会。 “你必须越过整个撒哈拉沙漠,”年轻人说,“想要越过沙漠,你得要有足够的钱才行。” 男孩觉得这个问题很奇怪,不过他信任老人说的,当你真心渴望一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来帮你的忙。 男孩从袋子里取出钱来,拿给年轻人看。那个酒吧老板也凑上来看。两个人用阿拉伯语交谈了几句,酒吧老板看起来很生气。 “我们先离开这里吧!”新朋友说,“他叫我们离开。” 男孩松了一口气。他站起来付钱,但那个酒吧老板抓住他,开始用一连串愤怒的语句对他说话。男孩觉得自己够强壮来反击,可是他是在一个陌生的国家。他的新朋友推开酒吧老板,把他拉到自己身边。“他想要你的钱。”他说,“丹吉尔跟非洲其他的地方不同,这里是个港口,而港口总是有小偷。” 男孩信任他的新朋友,他帮助他脱离了险境。男孩拿出钱来数了数。 “明天以前,我们就可以抵达金字塔了。”年轻人接过钱来说,“不过我必须去买两匹骆驼。” 他们一起走过丹吉尔的狭长街道。街道里摆着各种摊位,上面都有出售物品的符号。然后他们来到一个大广场的中央,那里正有个市集。成千上万人正大声论价,卖东西,买东西;蔬菜被摆在一些匕首当中叫卖、地毯被放在菸草边展示。不过男孩仍全神盯着他的新朋友看。毕竟年轻人拿走了他全部的钱。他曾想过叫年轻人把钱还他,又担心这么做会显得不够友善。他实在不太懂这个国家的风土人情。 “我只要盯着他就好了,”他对自己说。他可比他的新朋友要来得强壮许多。 突然,在一团混乱中,他看见了一把绝美的剑。剑鞘上镶着银饰,剑把是黑色的,缀满珍贵的宝石。男孩决定,等他从金字塔回答,他一定要回来买这把剑。 “你问一下摊子老板那把剑怎么卖?”他对他的新朋友说,然后他突然明了自己被放鸽子了——就在他转头看那把剑的时候。他的心扭拧,好似胸腔突然被压缩着。他不敢抬头去张望,因为他知道他将会发现什么。他继续盯着那把美丽的剑看了一两秒,直到集蓄了足够的勇气,才转过身去。 在他的四周仍是那个市集,人群来来去去,叫卖声此起彼落,还有奇怪食物的味道……他看见了一切,就是看不到他的新伙伴。 男孩极力说服自己,他的新朋友只是一时意外地和他分开了,他决定站在原地等他回来。就在他等候的时候,一位神职人员爬上附近的高塔,开始祈祷。市集里的每个人纷纷跪下,额头触地,跟着祷告。然后,就像一群勤勉的蚂蚁般,市集上的人卸下他们摊位,离开。 太阳也开始落山了。男孩望着落日渐滑下它的轨道,直到它隐没入环境在广场四周的白色山峰。他想起这天早上当他看着太阳升起时,他还在另一个大陆上;那时他还是一个牧羊人,身边有着六十头羊,等着去跟一个女孩儿碰面。这天早上他对于即将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都很清楚,他踩在一块他很熟悉的草原上。可等到日落时,他却在一个不同的国家里,变成一个陌生国家的陌生人,他甚至不会说人家的语言。他不再是个牧羊人了,也没有半毛钱可以回家,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这一切都发生在日出和日落之间,男孩想。他觉得自怜而且悔恨,他的人生竟然起了这么迅速而剧烈的变化。 他有些羞愧地发现自己想哭。以前他甚至不曾在他自己的羊群面前哭,可是如今这个广场上空无别人,他又离家这么远。他哭了起来,为着上帝待他不公,为着这一切的发生都是上帝在惩罚一个相信梦的人。 当我拥有我的羊时,我很快乐,我也让周遭的一切都很快乐。人们看见我来了,也很高兴,他想道。可是现在我却悲伤又孤独。我快要变得尖刻又猜疑,只因为有人背叛我。我也会嫉妒那些找到宝藏的人,只因为我找不到自己的。而且我会越来越鄙视我自己,因为我太渺小了,不足以征服这个世界。 他打开袋子,看看自己还拥有什么:说不定还有一两片三明治碎屑,那是他在船上吃剩的。结果只发现了一本厚重的书、他的夹克,还有老人给他的两颗宝石。 他凝视着两颗宝石,心情陡然变得轻松不少。因为他用六只羊换来了这两颗珍贵的宝石,它们可是从一个黄金甲胄上拔下来的。他可以把这两颗宝石卖了,买一张回程的船票。不过这一回,我会变得比较聪明了,男孩心想,同时把两颗宝石从袋子里拿出来,改放到衣服的口袋里。这是一座港口城市,而我为一信任的朋友曾告诉我,港口城市总是充满了小偷。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那个酒吧老板会那么升起。那个老板一直试图要告诉他,不要信任那个年轻人。“我就像大多数人一样——只肯相信自己要相信的,不肯去看清事情究竟真正是怎么一回事。” 他用手指缓慢地抚过宝石,感受着石头表面和它们的温度。它们是他的宝藏。仅仅是握着它们,就让他觉得好过一点了。它们让他想起了老人。 “当你真心渴望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那老人这样说过。 男孩试图想了解老人话中的真谛。此刻他正在一个空荡荡的市集上,身上没有半毛钱,也没有羊群需要他带领才能度过夜晚。然而,这两颗宝石却能证明,他确实曾经遇见过一位国王——那位国王完全了解男孩的过去。 “它们叫乌陵和土明,可以帮助你解读预兆。”男孩把宝石放回袋子里,决定来做个实验。老人曾说过,一定是要问非常明确的问题,而且在问之前,一定得知道他要问的是什么。所以,他就问,老人的祝福是否仍在? 他从袋子里掏出一颗石头,那是“是”。 “我会找到我的宝藏吗?”他问。 他把手伸入袋子里,想抓出一颗石头,结果两颗宝石都从袋子的破洞滑出去,掉落地面。男孩从没注意到自己的袋子居然破了一个洞。他蹲下来,想捡起乌陵和土明,把它们放回袋子里。可是当他看见它们散落在地上,脑中响起了老人说过的另一句话。 “学着去辨识预兆,并遵从它们。”那位老王说。 一个预兆。男孩对自己微笑。他捡起两颗宝石,放回袋子里。他也不打算缝补袋子的破洞了——反正这两颗宝石随时可以掉出袋子外,只要它们想。他已经学会了有些事情不该问,同样地,他也不应该试图去摆脱自己的天命。“我发誓,我会自己作决定。”他对自己说。 不过,宝石告诉了他,老人仍与他同在,这让男孩觉得比较有信心。他再次环顾空旷的广场,这次觉得不像刚才那么绝望了。这不是个陌生地方,这是个新的地方。 毕竟,这就是他一向渴求的:去认识新的地方。就算他最终仍无法抵达金字塔,但总归还是比他认识的其他牧羊人旅行到最远的地方来了。噢,光是知道这两个具体只有两小时船程的城市差异这么大,就够他们惊讶的了!即使他此刻所在的新世界是如此空旷,但他已见识过这广场曾经有过的生气勃勃,而且他绝对不会忘记那景象的。 他想起那把剑。这念头让他有点痛苦,不过他真的从未见过像那样的一把剑。默想着这些,让他忽地明白了,他正处在一个抉择点上——或许把自己当作一个小偷的受害者,或者把自己视为一位探险家,正探寻着他的宝藏。 “我是个探险家,我正要去找寻我的宝藏。” 他被人摇醒。他在广场上睡着了,而此刻广场上的一切将复苏。 他环顾四周,寻找着他的羊群,然后忽地明白,他正身在一个新的世界。不过他已不再悲伤,反而觉得很高兴。他不再需要为他的羊群去寻找食物和水源,他只要寻找自己的宝藏就好了。他的口袋里没有半文钱,可是他有信念。昨晚他已经决定了,他将要像他曾读过的那些伟大的探险家一般。 他缓步地走过市集。商人们正在架设帐篷,男孩帮助其中一个糖果小贩架起他的摊位。这个糖果摊贩的脸上泛着笑容:他很开心,因为明白自己的生命在做什么,而且正准备好要开始新一天的工作。糖果小贩的笑容让男孩想起老人——他遇见的那位神秘的老王。“这位糖果小贩并不是因为将来可以去旅行,或者可以娶一位商店老板的女儿,才来卖糖果的,他做这个是因为他喜欢卖糖果。”男孩心想。他明白他能够像那个老人一样了——感觉得出来一个人究竟是向着或背离他的天命。只要注视他们就行了。这并不难,只是我从未这么做过,他想。 待摊位就绪,那位糖果小贩把当天做的第一份甜点送给男孩。男孩向他道谢,然后吃了甜食,继续上路。当男孩走开几步路后,突然回想起,刚刚两人在架设摊位时,一个说着阿拉伯语,而另一位则说着西班牙语。 他们彼此都完全了解对方的意思。 这宇宙间必然存在着一种语言,不需要依赖任何字句,男孩想。我早就从和羊群相处的经验上发现了这件事,原来人和人之间也可以如此。 他学会了一点点新的事,虽然有一部分他早已体验过了,但他却是第一次认知到这些。之前他从未认知这些,因为他尚未准备好。如今他已然明白:如果我能够了解那种不依靠任何字眼的语言,那么我就能了解这个世界。 他决定要放松心情并且优闲地走过丹吉尔的狭长街道。唯有如此,他才能解读预兆。他知道这需要一点耐心,不过,牧羊人最不缺乏的就是耐心。一旦他看清楚了这点,他发现即使自己身在陌生的土地上,还是能运用他从羊群那里学来的智慧。 “万物都为一。”那个老人曾经这样说。 这天清晨,水晶商人醒来,心中浮起一贯的渴望。他已经在这个地方待了三十年:有一间位于斜坡路顶的小商店,很少客人经过这儿。如今再去改变什么都太迟了,他唯一会做的事,就是买进和卖出水晶玻璃用品。曾有一段时间,他的水晶店很出名,阿拉伯商人、法国和英国来的地理学家、永远衣冠楚楚的德国士兵,他们都会来他的店里。那时候,卖水晶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他也曾幻想着,有一天他将会变得很有钱,而且等他年老时仍然美女随侍。 但,随着时光逝去,丹吉尔改变了。邻近的修达发展得比丹吉尔迅速,丹吉尔的商业就没落下来。邻居都迁走了,山坡上只剩下一两间小商铺。不再有人辛苦地爬上山坡,只为了狂几家小商店。 可是这个水晶商人别无选择啊!他已经耗尽了三十年时光在买卖水晶,现在要去做别的事,对他来说都太玩了。 他花了整个早上观察这条罕有人来往的街道。他这么做已有数年了,完全知道什么时刻会有什么人经过门前。可就在午餐时间前,有个男孩停在他的商店门前。那男孩穿着普通,不过,水晶店老板精明的眼睛早就看穿了这个男孩没有钱买水晶的。毫无由来地,水晶店老板决定延后一点再去吃午餐,先等这个男孩走开。 门上挂着的招牌说明了这家商店的人能说好几种语言。男孩看见商店柜台后有一个男人。 “只要你愿意,我可以帮你擦拭这个橱窗后的水晶物品。”男孩对那个男人说,“它们现在这种样子,一点都吸不起别人的购买欲。” 那个男人盯着他,没半点儿回应。 “代价就是你提供我吃的。” 那男人还是不吭声,而男孩察觉到他面临抉择。在他的袋子里,有一件夹克——沙漠里他是不需要穿夹克的。他拿出夹克,开始擦拭那些水晶玻璃品。在半小时内,他已经擦完了橱窗内所有的玻璃牝,而在他擦的这一时间里,有两个客人上门,买走了一些水晶。 当他擦拭完毕,他要求那个男人给他一点吃的。 “我们一起出去吃午餐吧!”那个水晶店老板说。 他在门上挂一个告示牌,然后带着男孩去附近一家小咖啡厅。当它们在那家咖啡厅里唯一一张桌子边坐定时,水晶商人笑了起来。 “其实你根本不需要擦那些水晶的,可兰经里要求我必须喂饱饥饿的人。” “哦,那么你为什么让我继续做呢?”男孩问。 “因为那些水晶脏了,而你我都需要把脑海中不好的想法去除掉。” 他们吃饱后,水晶商人对男孩说,“我希望你到我的店里来工作。当你工作的时候,有两个客人上门,这是个好预兆。” 大家都在说预兆,牧羊人心想。可是他们并不真正了解他们在说的究竟是什么。就像我这么多年来都不明白,我一直在用着一种无言的语言,对我的羊儿说话。 “你愿不愿意为我工作?”商人问。 “我可以帮你做到今天结束。”男孩回答,“我可以一直工作到半夜,甚至直到天亮,把店里所有的水晶都擦拭干净。我要你付给我工资,好让我明天可以上路去金字塔。” 商店老板大笑,“即使你一整年都帮我擦遍店里全部的水晶玻璃……甚至你每卖出一件水晶玻璃,我就让你抽成,你也还是需要借钱才能去得了金字塔。这儿离金字塔可有好几千公里远!” 瞬间,一阵深沉的静默笼罩住周围的一切,整个城市像是沉睡了过去。市集上未曾传来任何声音,没有摊贩叫价的声音,没有人爬上高塔去祈祷。没有了希望,没有了探险,没有了老国王,没有了天命,没有了宝藏,也没有了金字塔。好像整个世界瞬间沉默下来,因为男孩的灵魂已经寂然。他坐着,脑中一片空白地瞪着咖啡厅的门,真希望自己已突死去,而世界上所有的一切也在那一刻永远结束。 商人困惑地望着男孩。今天早上他在男孩身上看见的快乐,此刻突然消失了。“我可以给你足够的钱,让你能够回到你的国家,年轻人。”水晶商人说。 男孩没说什么。他站起来,整理衣服,拿起他的袋子。 “我替你工作。”他说。 过了长长的沉默后,他加了一句,“我需要钱,好买些羊。” 第三章 男孩为水晶商人工作了差不多一个月后就明白,这并不是那种会让他快乐的工作。水晶商人成天待在柜台后面喃喃叨念,提醒男孩要小心拿着那些水晶、不要打破了任何一件物品。 不过他还是继续做这工作,因为水晶商人对他很好,虽然水晶商人实在太爱发牢骚了。而且每当他卖出一件货品,水晶商人也果真给他相当优厚的抽成,如今他已经存了不少钱在身边。有天早上他算了算,如果他每天继续这样工作,差不多一年以后他就可以买一些羊了。 “我想作一些放水晶的展示架,”男孩对商人说,“这样我们就可以在商店外面摆放货品,吸引那些路过斜坡下的人。” “我从没这样做过,”商人回答,“这么一来,大家路过的时候就会撞到它,水晶就会被撞碎了。” “噢,以前我赶着羊经过草原的时候,如果遇见蛇,有些羊就会死,可是对羊和牧羊人来说,生活本来就是这样。” 商人转过身去招呼一个要买三件水晶玻璃的客人。他这家店的生意比以前要好得多……日子好像回到了从前当这条街还是丹吉尔的主要观光点时。 “生意确实比以前要好,”当客人走了以后,他对男孩说,“我现在做得比以前好,你也很快就可以回家了,为什么还去要求更多呢?” “因为我们得去回应出现在我们面前的预兆。”男孩不假思索地说,说完之后很后悔,因为商人并未遇见那位国王。 “这叫做心想事成,新手的好运道,因为生命要你去完成你的天命。”那老人曾经这样说。 不过商人明白男孩的意思。男孩出现在这家店就是个吉兆,而且随着时间过去,大把大把钱流进收银机之后,商人从未后悔他雇用了这男孩。他付给男孩的钱比男孩嬴得的要来得多,因为一开始商人并没有想到生意会那么好,所以就提供了一个很高的抽成比例。他想男孩很快就要回去牧羊。 “你为什么想要去金字塔?”商人问,想把画题转离展示架的事。 “因为我听过它们。”男孩回答,并未提到他作的梦,宝藏的事如今变成一个纯然伤痛的回忆,他避免去回想到它。 “我认识的人里面,没有人会越过沙漠只为了要去看金字塔。”商人说,“它们只不过是一堆石头罢了,你也可以在你家后院盖一座。” “你从未梦想过旅行。”男孩转身去招呼一位刚走进店里的顾客。 两天后,商人主动对男孩提起了展示架的事。 “我不是很喜欢改变,”他说,“你和我跟海珊那个有钱商人不同。他即使进错了货品,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可是我们就必须付出代价了。” 说得再正确不过了,男孩悲伤地想。 “你为什么觉得要添一个展示架?” “我希望能快一点回去牧羊。当手气顺的时候,我们必须尽可能把握好运道,所以就要多加把劲。有人说这叫做心想事成,或者,新手的好运道。” 商人沉默了好一会。然后他说,“先知赐给我们可兰经,并告诉我们一生中要完成五功。第一功,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一功,是信仰唯一真神;其次是要每天祷告五次;还有在赖买丹月要持戒;以及救济穷苦。” 他闭嘴。当他提到先知的时候,眼里充满泪水。他是个虔诚的教徒,虽然没什么耐性,但他还是一心一意希望自己的生命能符合伊斯兰教的教法。 “还有第五功呢?” “两天前你说我这一生从未梦想过旅行,”商人回答,“对每个伊斯兰教徒来说,第五功是去朝圣,我们一生当中,至少要到圣城麦加去朝圣一次。 麦加远比金字塔要来得更远,当我年轻的时候,我所有的想望,就是集资开这家商店,盼望有一天我就有了足够的钱去麦加。我开始赚钱,可是我却无法放手让别人代管这家店;水晶是很精致易碎的东西。同时呢,我看见朝圣的人们来来去去经过我的店。其中也有富裕的朝圣者,他们跟着旅行堆,有仆人服侍,还有骆驼代步,可是大多数我看见完成朝圣的人都比我穷困得多。 那些人都很高兴地完成了朝圣。他们把朝圣的信物放置在他们家门上。其中有一位修鞋匠,一生就靠修鞋维生,他说他花了几乎一年时间行过沙漠,可是这并不是最苦的,当他走过丹吉尔的大街小巷去买皮革的时候,他觉得更疲累。”“呃,那你为什么不现在去麦加呢?”男孩问。 “因为我是靠着想去麦加的念头活下来的。是这个念头支持我能够面对一成不变的每一天、面对放在架子上的这些沉默水晶、日复一日地在那间可怕的咖啡厅里吃午餐和晚餐。我很害怕一旦我完成了梦想,我将不再有活下去的理由。 你梦想着你的羊群和金字塔,但你和我不同,因为你希望去完成你的梦想。而我只想作着去麦加的梦。我梦想过不止一千遍了:当我穿越沙漠,抵达克尔白,我将会绕行克尔白七圈,直到我能够去触摸圣石。我早已经幻想过了那些站在我身边的人,在我前头的人们,我们将会交谈什么,甚至我们会一起祈祷。但是我害怕我将会失望,所以我宁可去梦想它。” 那天,商人允许男孩去作展示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完成梦想的。 两个月过了,那个展示架为水晶店带来众多顾客。男孩估计,他只要再工作六个月,就可以回到西班牙,买六十头羊,甚至再多六十头。一年不到,他的羊群就加倍了,而且现在他已经能够和阿拉伯人做生意,因为他现在能够说他们的语言了。自从在市集广场的那天早上之后,他不曾再使用过乌陵和土明,因为如今金字塔对他而言已如同梦那般遥远了,正如麦加之于水晶商人。话说回来,男孩现在很喜欢这个工作,他不断地期待着衣锦荣归台里发的那一天。 “你必须永远清楚你要什么,”那个老王曾这么说。男孩完全明白他的意思,而且正全力朝向这个目标。也许他的宝藏就是来到一个陌生的土地,遇见一个骗子,然后不花一文钱就把他的羊群扩增两倍。 他很以自己为荣。他已经学会了许多重要的事,像是怎么从事重要的事,像是怎么从事水晶生意,不须依靠言语的语言……还有预兆。有一天下午,他看见一个人来到山顶,抱怨说他费力爬上山顶,结果竟然找不到一个像样的地方可以坐下来喝杯饮料。对于辨认预兆已经越来越娴熟的男孩,立刻去建议商人。 “我们何不兼卖茶给那些爬山的人。” “这附近已经有够多卖饮料的店了。”商人说。 “可是我们可以把茶倒进水晶杯出售。人们一定会觉得喝起来更有气氛,也愿意把水晶杯买回去。听说美是对人类的最大诱惑。” 商人没有答腔,不过那天下午,就在他做完祷告、关上店门后,他邀请男孩一起坐,共抽他的水烟筒,那是阿拉伯人抽的奇怪烟筒。 “你在寻找什么?”老商人问。 我早就告诉过你了,我希望买回我的羊群,所以必须赚钱。” 商人在水烟筒里放进些许新的煤块,然后深深吸了一口。 “我拥有这家店已经三十年了。我能分辨好的水晶和劣质水晶,以及关于水晶的种种学问。我了解它的各角度切面,以及它如何折射展现光华。如果我们开始用水晶来盛放饮料,那么这间商店将会扩大营业。到那时,我们就必须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了。” “那不好吗?” “我早已经习惯了旧的样子。在你来以前,我总是想着自己一直在原地浪费时间,而我的朋友们却不断前进,不管他们最终是破产或者更好。那让我非常沮丧。可是现在我却觉得保持现状并不一定不好。这间商店的规模大小正是我希望它能够有的样子。我不希望作任何改变,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应付改变。我只习惯原有的样子。” 男孩不知道该说什么。商人继续说道:“你实在是我的福星,今天我才明白许多我从前不了解的:如果忽略了福气,福气就会变成诅咒。我并不想从生活里多得什么,可是你正迫使我去看见我以前未知的财富和地平线。如今我已经看见了它们,这才知道自己的可能性是多么宽广,我将会觉得比你来这儿以前还要糟,因为我知道了自己可以完成更多的事,然而我却不想去完成。” 幸好,我没去告诉台里发那个面包师傅什么,男孩对自己说。 他们坐着一起抽着水烟筒,直到落日开始滑下天际。他们用阿拉伯语聊天,男孩很骄傲自己能够这么做。曾经有一度,他以为他的羊群能教他关于世界上一切该知道的事。不过它们不曾教他说阿拉伯语。 也许这世界上还有许多事都是我的羊儿无法教我的,他凝视着眼前的老商人,一面默想。他和羊群们一起做的事,无非就是寻找食物和水。也许那并不是它们教我的,而是我从它们那儿学来的。 “Maktub。”商人最终说。 “那是什么意思?” “这是生为阿拉伯人的才会懂的,”他回答,“很类似你们说的‘注定’。” 然后,当它们清除水烟筒里的煤卉时,他告诉男孩可以开始用水晶杯来卖茶。有时候,是无法让河水逆流的。 一群人爬着山,当他们爬上山顶的时候,觉得疲倦。但等他们看见山顶上有一间水晶饰品店供应清凉薄荷茶时,便纷纷进店里去享用以美丽水晶杯盛着的冰凉饮料。 “我太太就没想过要这么做,”有一个男人说,他还买了许多水晶杯——当天晚上他将宴请一些客人,而他的客人一定会对这些美丽的水晶器皿赞不绝口。另一个人议论说,用水晶杯来喝茶就觉得那茶格外可口,因为水晶比较能保持茶的香气。第三个人则说,在东方用水晶杯喝茶是一项传统,因为水晶具有神奇的魔力。 没多久,消息传开,更多的人爬上这座山顶,来参观这间水晶商店。这家店虽然是老行业,却有着新手法。其他水晶商店也开始仿效,用水晶杯来供应茶,可是他们都不是位在山顶上,生意没那么好。 最后,老商人不得不再雇用两个伙计。他开始引进大量的茶,还有大量的水晶器皿,而他的商店则拥进无数追求新风尚的男女。 就这样,几个月流逝。 男孩在天亮前醒过来。自从他踏上非洲这块土地,已经过了十一个月又九天了。 他穿上白麻布的非洲服装,这件衣服是为了今天特地买的。他戴上头巾,并用一根骆驼皮环固定住。穿好新买的凉鞋,他安静地步下楼梯。整座城市仍在沉睡中。他自己做了份三明治,并啜饮了用水晶杯盛着的热茶,然后去坐在充满阳光的门前,抽着水烟筒。 他沉默地抽着水烟筒,什么也不想,只是听着风声,风中带来了沙漠的气味。当他抽完后,他拿起一个袋子,并坐在那儿半晌,凝视着他取出来的东西。 那是一大把钱,够他买一百二十头羊,一张回程船票,还有一张可以进口非洲物品到他国家的许可证。 他耐心地等着商人醒来,并打开店门。然后两人一起外出喝茶。 “我今天离开。”男孩说,“我已经有足够的钱买羊了,而你也有了足够的钱去麦加。” 老人没说话。 “你会祝福我吗?”男孩问。“你曾经帮助了我。” 但是老人依然不语地继续倒茶。然后他面向男孩。 “我为你感到骄傲,”他说,“你替我的商店带来了新气象。可是你清楚我不会去麦加,就像你明知道你是不会去买那些羊的。” “你怎么知道?”男孩大吃一惊地问。 “Maktub。”老水晶商人说。 然后他祝福男孩。 男孩回到房间打包行李。总共三包。临走的时候,他瞥见了墙角那个旧的牧羊袋子。它被扎成一束,已经被他冷落了好久一段时间。他抽出袋子里面的夹克,正考虑着也许该把这个袋子送人,忽然从袋子里跌出两颗宝石。乌陵和土明。 这让他想起那位老王,而让他惊讶的是,他已经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曾想起他了。将近有一年的时光,他只顾着拚命工作,攒足够的钱,好让他能够风光地回到西班牙。 “绝对不要放弃梦想。”那个老王曾经这么说,“遵循着预兆走。” 男孩捡起乌陵和土明,并再一次莫名地感觉到,那个老王就在他身边。他已经辛苦地工作了一整年,如今预兆告诉他,该走了。 我将回去做我以前做的事,男孩想。即使那些羊不能教我说阿拉伯语。 可是那些羊曾经教他一些更重要的事:这世界上有一种大家都能了解的语言,在过去他曾多次运用这种语言,来改变水晶商店的一些事。这种语言诉说着热忱;诉说着爱和目标能够成就许多事;它同时也是你在追寻你所深信并渴望之事的其中一部分。丹吉尔已经不再是一个陌生的城市,而且他觉得,正如他能征服这个城市,他可以征服其他任何城市。“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那个老王这么说。 可是那个老王不曾说他会被骗钱,也不曾提到沙漠的无边无际,或者,有些人虽然明白自己的梦想,却从不期望去实现它。那个老王也不曾教他,金字塔原来只是一堆石头罢了,或者任何人都可以在自己盖一座金字塔。他也忘了提,如果你有够多的钱,可以买比从前更多的羊时,你应该毫不犹豫去买下来。 男孩拿起袋子,把它跟其他东西放在一起。他走下阶梯,看见商人正在招呼一对异国夫妻,同时还有两位客人正手持水晶杯,边喝茶边浏览着店里的物品。这比平常这个时候更热闹。从他站的位置,他第一次发现,老水晶商人的头发和那个老王的竟然很相似。他回忆起那个糖果小贩脸上的笑容——那是他来到丹吉尔的第一天,没有东西吃,也不知道该去那里时——那个笑容也好似那个老王的笑容。 好像他就在这里,并留下一些印记,男孩想着。这些人从来没遇见过那个老王,然而,他也说了,他总是出现来帮助那些想完成天命的人。 他没跟水晶商人道别,就离开了。他不想在有第三者的时候哭出来。他会想念这个地方,以及所学会的一些好事。他对自己更有信心,并且觉得似乎可以征服世界。 “不过我将回到老地方,去照顾羊。”他坚定地对自己这样说,可是他不再对自己的决定觉得快乐。他已经努力工作了一整年来完成一项梦想,可是,随着分分秒秒过去,他越来越觉得这个梦想不再那么重要了。也许是因为这不是他真正的梦想。 谁知道……也许像水晶商人那样比较好:从不去麦加,却一直活在想要完成梦想的生活中,他想道,再度企图说服自己。但是当他手中握住乌陵和土明时,它们却传递给他老王的力量和信念。很巧合地,或者该说这是一个预兆,他竟然来到了他第一天进去的那间酒吧。那个骗子不在那里,而酒吧老板端给他一杯茶。 我永远都可回去当做牧羊人的,男孩想。我懂得照顾羊群,也还没忘记该怎么做。可是我也许不再有机会去埃及的金字塔了。那个老王穿着一件黄金盔胄,而且他知道我的过去。他是一位国王,而且是一位有智慧的国王。 安达鲁西亚山脉离这儿只不过两小时远而已,可是在他和金字塔之间却阻隔着一整个沙漠。然而他想到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来看待目前的情况:这也代表他离他的宝藏更接近了两个小时……尽管这两个小时事实上花了他整整一年才走过。 我知道我为什么想回去牧羊,他想。我了解羊,它们不会带给我麻烦,甚至还可以是我的好朋友。可是从另一方面来说,我并不知道沙漠是否会成为我的朋友,而我却必须在沙漠中寻找我的宝藏。如果我没找到它,我总是可以回家。我终于有了够多的钱,也有足够的时间,为什么不去呢? 他突然感到快乐无比。他永远都可以回去做个牧羊人,也总是可以回去水晶店工作。也许这个世界上还藏着其他的宝藏,不过他有一个梦,还遇见过一个国王,那可不是每个人都会有的。 当他离开酒吧时,脑中不停地计画着。他还记得水晶商人的一位供货商提过,他是跟着商队运送水晶,穿越沙漠的。男孩手握着乌陵和土明,因为这两颗宝石,他再度踏上寻宝的路。 “当有人想完成他的天命时,我总会在附近。”那位老王曾经这么对他说。就去供货商那里打听看看金字塔是否真的那么远,这又不会有什么损失的,不是吗? 那个英国人坐在一间混浊着动物气味、饲料和灰尘气味的建筑物里,这间房子既是仓库也被用作牲畜圈寮。我从来没想到竟然会来到这种地方,那个英国人坐在一张板凳上想着,边翻看这一本化学笔记。我在大学待了十年,竟然是为了来这种地方。 不过他还是得来,因为他相信预兆。他倾其一生和研究,就为了要挖掘出宇宙至真的语言。一开始他去研读世界语,后来是世界宗教,如今是练金术。他能够说世界语,也通晓各种主要宗教,可是他尚未成为一个练金术士。他已经解开了一些主要的疑问,可是他的研究把他带到从未想过的境界。他曾试图和一位练金术士建立关系,却徒劳无功,那些练金术士都是怪人,他们只关注自己,从不肯帮助他。谁知道呢?说不定他们根本没办法解开“哲人石”的秘密,所以当然不肯告诉他真相了! 他已经几乎散尽父亲留给他的财产,却仍找不到“哲人石”。他也耗费了庞大的时间,在世界上所有大图书馆,读遍所有最重要和最珍藏的练金术典籍。在其中一本书上他读到,曾有一位阿拉伯的练金术士去了欧洲。听说当时他已经超过两百岁了。而他发现了“哲人石”和“长生露”。英国人对这一故事印象极为深刻,可是他和他的朋友们都没想过这个故事可能是真的,直到他一位朋友从阿拉伯沙漠考古回来,告诉他曾遇见了一位具有不可思议神力的阿拉伯人。 “他住在费奥姆绿洲,”他朋友说,“听说他已经两百多岁了,而且能把任何物质变成黄金。” 英国人惊喜交加,他立刻辞去所有的工作和合约,带着最重要的一些书,然后就来到这里了——一间又脏又臭的仓库。仓库外头,一队商队正准备开拔,穿越撒哈拉沙漠,其中一站将会经过费奥姆绿洲。我现在就要去找那个该死的练金术士了,英国人想。这个想法,让英国人觉得周围的动物腥味变得比较能忍受了。有一位年轻的阿拉伯人走进来,放下他的行李,并对英国人打了招呼。 “你要去哪里?”那个年轻的阿拉伯人说。 “我要去沙漠里。”英国人回答,转头继续看书。他现在不想和别人交谈。此刻更重要的是复习这些年来所学的,因为那个练金术士必然会测验他够不够格。 年轻的阿拉伯人拿出一本书开始读起来。那是一本西班牙文书。很好,英国人想,他的西班牙预说的比阿拉伯语好,如果这个年轻阿拉伯人也要去费奥姆,那么他路上没事做的时候就有说话的伴了。 “真奇怪,”男孩说,他再度读著书开头的丧礼那一段,“这本书我读了两年,却一直看不完开头的这几页。”即使不再有一位老王来打断,这次他油犹然无法专注。 他还是不确定自己的决定对不对,不过他知道了一件事:做完决定只不过是事情的开头而已。当一个人作了决定,就像跳进一股强劲的水流中,水流将会带他到做决定的最初也梦想不到的地方去。 当我先前决定要来找宝藏的时候,怎么也想不到会跑去水晶商店工作,他想。加入这个商队虽然是我的决定,可是商队会带我去哪里,仍是个未知。附近有个英国人正在看书。他看起来不太友善,而且当男孩走进来的时候,好像正在生气。他们本来可以做朋友的,可是英国人闭嘴不肯再交谈了。 男孩阖上书。他不想做像那个英国人一样的事,于是他拿出乌陵和土明把玩着。 那个英国人惊叫道:“乌陵和土明!” 男孩立刻把宝石放回袋子里。 “这是非卖品。”他说。 “它们也不值多少钱。”英国人回答。“它们只不过是水晶矿石做的,而这个地球上有几千种水晶矿石。不过内行的人都知道这是乌陵和土明,只是我不晓得原来这个地方也产乌陵和土明。” “这是一位国王送给我的礼物。”男孩说。 陌生人没回答,他从自己的袋子里也取出两个石头,和男孩的宝石相同的石头。 “你是说一位国王吗?”他问。 “我想你一定不相信,堂堂一位国王竟会和我这样的人交谈。我只不过是个牧羊人而已。”他说,不想再谈下去了。 “我没这个意思。当全世界的人都怀疑的时候,正是牧羊人首先认出国王来,所以我一点也不怀疑国王会和牧羊人说话。” 他怕男孩不明了他的意思,所以继续说,“这是圣经里说的。也是这本书教我关于乌陵和土明的事。它们也是上帝唯一认可的占卜之物。神父们总是把它们放在一个黄金胸牌里。” 男孩突然觉得好高兴他来到这间仓库。 “也许这是一个预兆。”英国人说,半是自言自语着。“谁告诉你预兆的事。”这一刻男孩的兴趣来了。 “生命里的每件事都是预兆。”英国人说,阖上他正读着的书。“有一种天地万物共通的预言,如今已被人们遗忘了。我想寻找出这种语言,所以才会到这里。我必须要找一个懂得这种语言的人,那是一位练金术士。” 他们的谈话被仓库主人打断。 “你们两个很幸运,”那个胖胖的阿拉伯人说,“今天正好有一对骆驼商队要去费奥姆。” “可是我要去埃及。”男孩说。“费奥姆就在埃及。”阿拉伯人说,“你这个阿拉伯人怎么当的?” “这是一个好预兆,”等阿拉伯人出去了以后,英国人说,“如果可以,我将来一定要写一本厚厚的百科全书,是关于幸运和巧合,而且还要配上这几个字的宇宙共通语言。” 他告诉男孩,有乌陵和土明在手,他们的相遇绝非巧合。他又问男孩,是否也来找练金术士。 “我是来找宝藏的。”说完,男孩立刻觉得很后悔。不过那个英国人好像觉得这一点也不稀奇。 “从某个角度来看,我也是。”英国人说。 “我甚至不知道什么是练金术士。”男孩说,同一时候,仓库老板叫他们出去。 “我是领队。”一个黑眼珠、蓄着胡须的男人说。“我掌握着这个商队每个人的生死大权。沙漠是个反覆无常的女人,有时她真会把人逼风。” 在他面前聚集着差不多两百人,以及四百头牲畜——骆驼、马和鸡。人群里有妇女、小孩,也有一些腰带上配剑,肩上扛着来福枪的男人。英国人随身带着好几箱书。人群很吵杂,领队不得不再而三重复他说的话,好让每一个人都能明白他的意思。 “我们当中有各种不同的人,每个人有他各自信仰的神,不过我唯一信仰的真神是阿拉。以他的名,我发誓,我将会竭尽所能,再次成功地带领大家横越沙漠。同样地,我也要求你们每一个人都要以你们信仰的神发誓,这一路上你们一定要听从我的指示,不管我说什么。在沙漠中,不服从就意味着死亡。” 人群发出一阵低鸣,每个人都个子对着她或他的神起誓。男孩对耶稣基督起誓,而那个英国人什么也没说。群众的低喃声持续了好一阵子,比一句简单的誓言要来得久。大家同时也在恳请上天保佑。 一声长长的号角声响起,众人纷纷上路。男孩和英国人都买了骆驼,并跟着骑上骆驼背。男孩替英国人的那只骆驼觉得可怜,因为它必须驮着英国人的书箱。 “没有巧合这回事。”英国人说,重拾起他们在仓库时被打断的话题。“我会来这里是因为一位朋友说,这里有一个阿拉伯人……” 商队却在这时开始前进,男孩根本听不清楚英国人在说什么。不过男孩知道英国人打算说什么:连系万事万物的神秘炼环。正是这个神秘的炼环让他成为一个牧羊人,让他重复做同一个梦,让他去到一个靠近非洲的城市,发现一个国王,被骗走了钱,所以后来才会认识一位水晶商人,然后……。当一个人越来越接近天命完成的时刻,天命也会更加成为他存在的意义,男孩想。 商队向东行进。他们在早晨出发,于正午阳光最强的时刻停下休息。下午稍晚再度上路。男孩很少跟英国人交谈,英国人大部分时间都在看书。 男孩沉静地观察牲畜和人在沙漠中的行进。现在一切都和早上刚开拔时不一样了。在他们刚启程的时候,混乱的动作中夹杂着叫嚣声、孩童的哭闹声、动物的嘶鸣声,还有商人与向导们紧张的命令声贯穿其间。 但在此刻的沙漠中,耳际只听见不间断的风声与兽啼声。就连向导们彼此间也很少说话。 “我已经往来穿越这片沙漠好多次了,”有天晚上一位骆驼夫说,“可是这片沙漠是如此广阔,地平线如此遥远,它们让人觉得渺小,因之觉得沉默。”男孩当下了解了他的意思,虽然他之前未曾来过沙漠。每当他看见大海,或是火焰,他也会陷入沉默,震撼于它们的力量。 “我曾经从我的羊群学会了一些事,也曾从水晶那儿学会了些事,他冥想着,我也可以从沙漠学会一些事,它看起来是如此古老而智慧。 风从不曾间歇,男孩遥想起那一天当他坐在台里发的城堡上时,同样也是这个风吹拂他的脸颊。风吹的感觉让他联想到羊毛的触感……他的羊儿们此刻正在安达鲁西亚的草原上,寻找食物和水吧,正如它们一直在做的。 “它们不再是我的羊了,”他对自己说,不带一丝愁绪,“它们一定早就习惯了新的牧羊人,说不定早就忘记我了。这也好,像羊这种动物,很习惯旅行,所以它们都知道要往前走。” 他想起商人的女儿,确信她大概结婚了。说不定是嫁给一个面包师傅,或者另外一个会读书、会告诉她精彩故事的牧羊人——反正,他不会是唯一一个会说故事的牧羊人。不过他还是很兴奋能立即了解那位骆驼夫所说的话:说不定他也正在学习宇宙间关于人类过去和现在的共通语言。“第六感”他妈妈总是这么说。男孩开始了解到直觉是灵魂瞬间沉浸在宇宙当下的生命中,在那当下,整个人类的历史都联结一起,我们可以了解万事万物,因为一切都被注写在那儿。 “Maktub。”男孩说,想起了那个水晶商人。 沙漠是绵延不绝的沙和石头。如果有一块大石头挡路,骆驼商队就会绕过它,如果前头有一大片石头区,商队就会绕个大圈从另一条路走;如果沙子太细,为了怕沙子塞住兽蹄的蹄缝,他们也会另外找一条比较平稳的路。有些路面上充满了干凅盐湖的盐粒,牲畜们在这种底面几乎举步维艰,所以那些骆驼夫就必须下来,扛着所有的行李,徒步走过一段长长的路,直到通过这个地区,才能再把货物堆上驼峰上,并坐上去。如果其中有一位向导生病或死亡,大家就必须指派一位新的向导。 这一切都必须符合一个最根本的理由:不管是绕多少路,作多少调整,商队一定朝着原来的方向行进。一旦克服了阻碍,商队就必须得回归原先的路程,向着指向绿洲方向的星辰前进。早上醒来若看见那颗星正在天际闪耀,大家就确定自己正往着正确的路程前进,水源、棕榈树、房舍,还有人群正在前头等着他们。唯独那个英国人不知道这一切,他大部分时间都浸淫在自己的阅读里。 男孩也带著书,旅程刚开始的那一天,他曾试着去读它,但他发现,观察商队或听风吹的声音都比看书有趣多了。当他更了解他的骆驼,并和它建立起感情时,他就把书丢开了。虽然他下意识知道,每一回他打开书都能学到一些重要的事,不过他终究决定那是个无关紧要的负担。 他和骑在他旁边的一位骆驼夫变成朋友。夜晚时分,当他们围着营火时,男孩告诉那位骆驼夫他在当牧羊人时遇见的奇事。 在他们的聊天中,那位骆驼夫告诉男孩他的故事。 “我曾住在埃尔开伦附近,”他说,“我拥有果园、孩子,和妻子,生活本来应该会像这样一直持续到我老死。有一年,收成很好,我们就全家一起去麦加朝圣,我终于完成生命里最后一功。我可以快乐地死去了。 可是有一天发生地震,尼罗河冲破河堤。我本以为这种事只会发生在别人身上,绝不会轮到我。我的左邻右舍都担心他们的橄榄树会被洪水淹没,我的妻子害怕我们会失去孩子,我则想着,我所拥有的一切都被毁了。 土地荒瘠了,我必须找另一种谋生的方法。所以我就来当骆驼夫。然而这一切的灾难让我更加明白阿拉的箴言:人们不需要恐惧未知,但看你有无能力去追求自己的需要与渴望。 我们总是害怕失去,不管是我们的生命、财富,或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可是当我们明了我们的一生和人类历史都是同一只手注写时,恐惧就会消失。” 有时,他们的商队会和其他商队相遇。奇妙的是,彼此总是拥有对方需要的东西——仿佛一切万物真是被同一只手注写下来似的。当他们围坐在营火边时,骆驼夫们会交换暴风的讯息,并说起沙漠的种种故事。 偶尔,蒙着头巾的神秘男子会出现,他们是贝都因族人,负责守望着商队行走的路线。他们会告诉商队这附近是不是有小偷或者抢盗部落。他们穿着黑袍,只露出眼睛,总是来无声去无息。有一天晚上,一位骆驼夫来到男孩和英国人坐着的营火边,对他们说,“听说发生了部族战争。” 三人都沉默下来。尽管没人说什么,男孩察觉空气中流荡着恐惧。再一次,他体会到无声的语言……宇宙共通的语言。 英国人问他们是否有危险。 “一旦你步入沙漠就不可能回头了,”那位骆驼夫说,“而一旦你无法回头,你必须只去操心如何前进最好。其余的就交给阿拉,包括危险。” 他用一个神秘的字总结,“Maktub。” “你应该多花点时间注意商队,”等那个骆驼夫走开,男孩对英国人说,“我们这一路上绕了好多弯,可是我们总是朝同一个终点走。” “而你应该多读点书了解世界。”英国人回答,“就这一点来说,书就跟商队一样。” 这一大群人和动物开始加快脚程。以往白日的时光里,大家就一向很安静,如今连在夜晚时刻也变得沉默了——本来大家已逐渐习惯围着营火聊天的。接著有一天,领队绝对不再燃起营火了,这样才不会招惹别人的注意。 旅客也开始帮忙整顿牲畜,让它们在夜里围成一圈,而人们就睡在圈子内,彼此挤靠着取暖抵御夜间的寒冷。领队还加派武装的守卫在外围守夜。 有一天晚上那个英国人睡不着觉,就叫醒男孩,两人一起沿着营队外围的沙丘散步。那天是满月,男孩告诉英国人他的故事。 英国人对于男孩改进水晶生意的部分特别有兴趣。 “那就是格物的道理。”他说,“在练金术中,叫做‘天地之心’。当人全神追求一样东西的时候,也正史人最接近天地之心的时候。它永远是一股正向的力量。” 他又说,不仅人类拥有这种天赋,凡是地球上的万事万物都有其心,不管是矿物、蔬菜,或是动物——甚至一个简单的念头也有。 “地球上的万事万物一直在变迁改变,因为地球是活的……地球也有心。我们都是这个心的一部分,所以我们极少察觉这个心正为我们而作用着。可是我相信,当你在那家水晶商店工作时,你也许已经发现了,即使是那些水晶玻璃也一起帮助你成功。” 男孩凝望着月色和浸着银白月光的沙地,思索英国人说的话。“我一直观察着商队在沙漠中行进,”他说,“我发现商队和沙漠说着共同的语言,这是商队之所以能够通过沙漠的理由。沙漠检视着商队的每一个步伐,看它是不是按照时间来,如果它是,那么我们就能够抵达绿洲。” “如果我们任何一个人是依靠个人的勇气加入这个商队,却不了解这个语言,那么这趟旅程将会大不相同了。” 他们一起站在那儿看着月光。 “预兆真是神奇,”男孩说,“我观察到领队们怎么解读沙漠的征象,以及整个商队之心如何和沙漠之心交谈。” 英国人说,“我想我得多花点时间观察商队。” “而我得花点时间读你的书。”男孩说。 第四章 这些书真奇怪。它们提到了水银、盐、龙和国王,这些他没一样看得懂。 不过这些书里似乎反覆陈述了一个观念:万事万物的存在都只为彰显一件事而已。 在其中一本练金术书里,他发现整本书最重要的内容,只占短短几行字,而那几行字还是从一块翡翠矿石的表面抄录下来的。 “那就是‘翡翠之碑’。”英国人说,他很自傲他能教男孩一些事。 “喔,那么我们要这么多书干嘛?”男孩问。 “所以我们才能理解这几行字啊!”英国人回答,不过显然他也不太相信自己说的话。 男孩最感兴趣的是其中一本描述几位著名练金术士的书。这些练金术士穷尽一生都在它们的练金室里提炼金属;他们深信,如果持续烧练一块金属,金属将会把自己的各种属性升华,最后只留下天地之心。这个天地之心将帮助他们了解天地之间任何事物,因为它就是宇宙万物共同的语言。练金术士们把最后提炼出来的东西叫做“元精”——这是一种半液体半固体的物质。 “你不能只靠着观察人和预兆来了解这种语言吗?”男孩问。 “你真爱把所有的事情都单纯化。”英国人恼怒地回答,“练金术是一门严谨的学科。每一个步骤都必须遵守导师指示的过程来进行。” 男孩接着明白“元精”的液体部分就是“长生露”,它可以治百病,也能让练金术士维持长生不老;而固体的部分就是“哲人石”。 “哲人石很难得到,”英国人说,“练金术士们花了多年时间在他们的练金室里,观察烧练金属的火焰。由于他们投注在炉火旁的时间这么长,到最后他们就渐渐脱离世俗了。他们发现,净化金属到最后也净化了自己。” 男孩想到了那个水晶商人。商人曾经说过男孩把那些水晶擦拭干净是一件好事,藉此他可以把自己从负面的想法中释放出来。男孩越来越相信,练金术其实可以从每天的生活中学习得来。 “ 哲人石还有一项神奇的性质。”英国人说,“只要小一片石屑,就可以把一大块金属提炼成黄金。” 听了这个,男孩对于练金术更感兴趣了。他想,只要些耐性他就能把所有的东西变成黄金。他研读着许多成功练金术士的故事:包括艾尔维斯、埃利亚,富尔坎耐利,以及格贝尔等。他们的故事都十分神奇:他们每一个人最后都完成了他们的天命。他们旅行、与智者交谈、在怀疑的群众面前展示了奇迹,而且他们都拥有哲人石和长生露。但是当男孩接着想知道如何完成“元精”时,却开始感到茫然不解。书上只有图示、密码式的说明,和晦涩含糊的文字。 “他们为什么要把事情弄得这么复杂?”有一天晚上他问英国人。他注意到英国人很焦躁,并且一直想把他的书拿回去。拿回去。 “所以那些应该了解书内容的人才能了解。”他说,“你想想看,如果每一个人都跑过来,想把锡变成黄金,那会是什么情况?黄金就不再有价值了。只有那些坚持到底,而且愿意深入钻研的人,才能完成元精。这就是为什么我会来到这个沙漠里。我要寻找一位真正的练金术士,请他帮助我破解这些密码。” “这些书是什么时候写的?”男孩问。 “好几百年前。” “那个时候还没有印刷术,”男孩争论著,“不是人人都有机会了解什么是练金术,所以他们干嘛用这些奇怪的文字,配上这么多插图?” 那个英国人并未直接回答他。他说,过去这几天来,他费心去观看商队如何行进,可是他并没有学到什么新的事。他唯一注意到的是,大家越来越常提到战争。 然后有一天,男孩把书还给英国人。“你有没有学到什么?”英国人问,渴望知道任何一件事。他需要有个人和他聊聊天,以免老是想起战争可能会发生。 “我学到了,这个世界有个心,任何人只要了解这个心,也就能通晓万物的语言。我学到了,曾有许多练金术士都完成了他们的天命,而且终于发现了天地之心、哲人石,以及长生露。不过更重要的是,我知道了,这些事情其实都很简单,简单到可以写在一块翡翠石板的表面。” 英国人很失望。这么多年来的研究、那些神奇的符号、奇怪的文字,还有实验室里的器材……好像没有一样引起男孩的注意。他的心大概太朴质了,没办法了解这些,英国人想。 他拿回他的书,把它们装回袋子里。 “回去观察商队吧!”他对男孩说,“我也同样没从那里学会什么!” 男孩回去凝视着无言的沙漠,和被兽蹄溅起的沙土。“每一个人都有他学习的方法,”他对自己说,“他的方式和我的就不一样,我的也和他的不同。可是我们都在追寻我们的天命,因此我尊敬他。” 商队开始日夜赶路。蒙面的贝都因人越来越常出现,而那个骆驼夫——他如今已经变成男孩的好友了——他对男孩解释说,有两个部落开始打起来,因此这个商队需要一点运气,才能抵达绿洲。 动物们都累了,人们的交谈也越来越少了,越来越沉默。沉寂变成夜晚里最糟糕的部分,而每当有骆驼嘶鸣——曾经这只不过是骆驼的嘶鸣——而如今,大家听到那叫声却感到十分恐惧,因为这声嘶鸣说不定是某种突袭的警讯。然而那个骆驼夫似乎并不太在意这场战争。 “我现在正活着,”有一晚他对男孩说,那时既没有月光也没有营火,他们正在一起吃着一串椰枣时,“ 当我吃东西的时候,我只想着吃,如果我正在行进,我也只专注地前进。如果我必须打仗,那么哪一天死,对我都一样。 因为我并不需要依靠我的过去活财富而活着。我只关心现在。如果你能活在当下这一刻,你就会活得很快乐。你就能够看清沙漠里永远有生命,天上永远有星星,而那些部落之所以会战争只不过因为那就是生命当中的一部分。生命对你来说将会是一场飨宴,一个盛大的庆典,因为生命就在我们活着的每一个当下。” 两天后的晚上,当他准备躺下来睡觉时,男孩目光搜寻着他们每晚依循的星星。他想道,地平线好像比以往来得低,因为他几乎可以看星星星就挂在沙漠里。 “那是绿洲。”那个骆驼夫说。 “喔,那么我们怎么不现在就去那里呢?”男孩问。 “因为我们必须睡觉了。” 当太阳东升时,男孩醒了过来。那儿,在他的面前,就在昨晚看见小星星的那里,有一排无止境的枣椰树,横过整个沙漠。 “我们到了!”英国人说,他也一向早起。 但男孩沉默语言。他正自在的享受沙漠的沉静,并且满足于欣赏那些树。他还要走一大段路才能到达金字塔,而今天早上将会变成一个回忆而已。不过,就在当下的这一刻里——骆驼夫说过的飨宴——他想要活在这个当下,正如他活在他的过去,活在他的未来的梦想之中。虽然枣椰树的景致将会在未来的某一天变成纯然的回忆,可是就在此刻,它意味着阴凉、水,以及战火中的庇护所。昨天那些骆驼的嘶鸣声意味着危险,如今一排枣椰树却欢唱着奇迹。 这世界说着很多语言,男孩想。 时光飞快经过,那些商队也是,那个练金术士心想,他望着数百个人抵达这个绿洲。人们对着那些新来的人喊叫,沙尘扬起遮蔽了沙漠里的太阳,绿洲里的孩童们则因为人潮来临而兴奋地骚动着。练金术士看着这个部落的长老向前欢迎商队的领队,并和他交谈了好长一阵子。 不过对练金术士来说,这些都不甚重要。他早就看够人潮来来去去。他曾看过国王和乞丐走过沙漠。风时常改变沙丘,可是那还是同样的沙,他从小就看到现在。他一直很喜欢那些旅客在看见绿色枣椰树的快乐,就在他们看了两星期的黄沙和蓝天之后。也许上帝就是因为这样才创造出沙漠的,好让他们懂得欣赏枣椰树,他想道。 他决定把注意力放在比较实际的事情上。他知道,他必须教这个商队当中某个人一些密义。他还不知道是哪一个人,不过当那个人出现的时候,他老练的眼睛一定会认出来的。他希望这个人的能力跟他之前的学生一样好。 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些事必须用嘴巴用言语说出来,他想着,密义一旦用言语说出来,就失真了;神的密义本来就能轻易地传达给他所创造出来的所有生物。 对这件事他只能解释说:由于密义是从纯净的生活当中创造出来的,而这种纯净的生活是无法用图片或文字来捕捉的,所以密义只好用这种方式来传达。因为人们太着迷于图片和文字,最后就忘了宇宙的语言。 男孩真不敢相信眼前看见的一切:这个绿洲并不仅仅是一处泉水围绕着几株棕榈树而已——正如他曾在一本地理书里看见的样子——事实上,这个绿洲比西班牙的许多乡镇都要来得更大。在这绿洲里,有着三百处泉水、五万棵枣椰树,还有数不清的彩色帐篷驻扎其间。 “哲理看起来好像《一千零一夜》,”英国人说,他迫不及待想找到那个练金术士。 许多当地的孩童围绕着他们,好奇地盯着这些刚来的人和牲畜。男人们也跑过来问他们,有没有遇到战争;而女人们则拿着商人带来的布料、宝石互相比较着。沉静的沙漠如今变成遥远的梦,商队里的人也开始滔滔不绝地说着、笑着、叫喊着,宛如他们已经走出一个灵性的世界,再一次来到人的世界。他们既放松又高兴。 真奇怪,当他们在沙漠时,还一直保持警戒。不过那位骆驼夫也曾对男孩解释过,绿洲始终都被当作中立的区域,这大概是因为绿洲里多半住着妇女和小孩。尽管沙漠中到处有许多绿洲,可是男人要打仗一定到沙漠里去,让绿洲维持成避风港。 商队的领队好不容易才把商队里全部人集合起来。他对大家说,商队将要在哲理停留一段时间,直到部落战争结束以后才继续上路。因此,商队的人必须和绿洲里的人一起住,而绿洲的人也会尽全力接待商队的人。然后他要求商队每一个人,包括他自己的护卫,都把随身携带的武器交给这个绿洲的部落长老们。 “这是交战时候的规矩,”领队对大家解释说,“绿洲不可以庇护军团或军队。” 出乎男孩的意料之外,那个英国人也从他的袋子里拿出一把手枪,交给收集武器的人。 “你怎么会有一把手枪。” “它让我能够信任人。”英国人说。 男孩想起了他的宝藏。当他越将近完成梦想的时刻,事情好像变得越困难了。似乎那位老国王说的“新手的好运道”越来越不管用了。在追求梦想的其间,他好像一直在被考验是否有持续下去的勇气。所以他既不能迟疑,也不能失去耐心。如果他冲得太快,就看不见神留在这一路上的征象和预兆了。 上帝把它们放置在我的道路上。他很惊讶自己会这么想。直到前一刻,他都还认为预兆是这个世界的东西,就像吃或睡,或者就像寻找所爱或找工作。他从未想过预兆是上帝的语言,用来指示他该做什么。 “不可以不耐烦,”他对自己重复着,“这就像骆驼夫说的:‘该吃的时候就吃。该前进的时候就前进。’” 第一天晚上,每个人都疲累得呼呼大睡,包括英国人在内。男孩被分配到一个离他朋友相当远的帐篷,这个帐篷里另外还睡了五个和他年纪差不多的年轻人。他们都来自沙漠地区,一直起哄着要他说那些大城市的故事。 男孩就告诉他们他在牧羊时发生的故事。隔天早上,当他正要说起水晶店的体验时,英国人走进了帐篷。 “我找了你一整个早上。”他把男孩叫出帐篷外,说,“我要你帮我找出那位练金术士住在哪里。”刚开始,他们试着自己找;他们猜想一位练金术士应该会跟绿洲其他居民过着不一样的生活,而且他的帐篷里应该有一座始终在燃烧的炉子,于是他们就根据这个特征,到绿洲各个角落去寻找。可是这个绿洲实在比他们想像的还大,哲理有着上千座帐篷呢!“我们已经浪费了一整天了!”英国人说,他和男孩正坐在一座泉水附近。 “也许我们最好问人。”男孩建议。 英国人犹豫不决,因为他不想告诉别人他来这个绿洲的理由。不过他最后还是同意了。由于男孩的阿拉伯语说的比较好,就由他上前去问一位正好来到那泉水边汲水的女人。 那个女人说,她从来没听过有这样的人,并且紧张地跑开。不过就在她跑开前,她建议男孩最好不要和穿 黑衣服的女人说话,因为她们是已婚女人,男孩必须遵守传统。 英国人很失望,他的旅程看起来一无所获。男孩也很难过,毕竟他的朋友是在追寻着自己的天命啊!当一个人全心追求天命的时候,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他完成——这是那个老国王说的,绝不可能错误。 “我以前从来没有听过练金术士这个名称,”男孩说,“说不定这里的人也是。” 英国人的眼睛亮了起来,“没错!也许这里的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练金术士。我们去找那个帮人治病的人。” 又有好几个穿黑衣服的女人来到这个泉水边汲水,不过男孩并未上前问话,虽然英国人一直在催促他。然后一个男人经过。 “你知不知道这附近有谁会帮人治病?”男孩问。 “阿拉为我们治疗所有的疾病。”男人说,显然他被这两个陌生人吓坏了,“你在找的人是巫医。”他诵念几段可兰经上的经文,匆匆走开。 又是一位男人出现了。这次这个人年纪比较老,身上还扛着水桶。男孩再度上前问他。 “你找这种人做什么?”那个阿拉伯人问。 “因为我这位朋友已经花了好几个月时间旅行各地,只为了要找到他。”男孩说。 “如果这个绿洲里住着这样一个人,他一定是个法力高强的人,”老人想了片刻后说,“即使那些部落长老们,也不是说要见他就能见到的。你们还是在这里待到战争结束以后,然后跟着商队赶快离开吧!不要试图涉入绿洲的生活。”老人说完就离开了。不过英国人却欣喜若狂,他们找对地方了! 最后有一个年轻女人走过来,她穿的不是黑衣服。她的肩上扛着一个水瓶,头上套着头纱,不过脸并未用布纱罩住。男孩走上前去,想要问她关于练金术士事情。 一瞬间,时间好似静止了下来,而天地之心却仿佛正在他的心头汹涌翻搅。当他望入她的黑眼珠里,当他看见她的唇边似笑又止,他明白了整个宇宙之语中最重要的部分——世界上每个人的心都能了解的语言——那就是爱。那是比人类的存在更古老,比沙漠更悠远的东西。正是它的力量让两对眼波交会,让两人在这个泉水边相逢。她微笑了,无疑的那个是预兆——显然她正等待着他的到临,甚至不知道他是谁。 这是最纯净的宇宙之语。不需要任何解释,正如整个宇宙也不需要任何解释就能航行至时间的终点。男孩全心感觉到他正处在与生命中唯一的女人邂逅的当下。尽管不曾交换任何言语,他知道她也有同样的感觉。在这世界他没有比这更确定的事了。他的父母和祖父母曾经告诉过他,必须要等到恋爱并且真正了解另一个人以后,才去结婚、固定下来。不过,有这种感觉的人也许并不了解宇宙之语。因为,当你了解这一语言,你很容易就明白世界上有人正在等待着你,不论在沙漠之中,或者在大城市里。而当这两个互相等待的人,当他们的眼波交会,他们的过去和未来就变得不再重要。唯有那一瞬间,还有那不可思议的肯定,让人清晰明白,太阳光底下的任何事物都早已被一只手所注写了。正是这只手唤起爱,正是这只手为每个人创造了灵魂的另一半。没有这样的爱,一个人的梦想变得毫无意义。 Maktub,男孩想。 英国人摇撼着男孩,“快啊,快问她。” 男孩走近女孩身边,当她微笑时,他也笑着。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法谛玛。”女孩说,她的目光避开。 “我的国家也有一些女人叫这个名字。” “这是先知女儿的名字,”法谛玛说,“侵略者把这个名字带到世界各地。” 这位美丽的女孩正提到侵略时,脸上充满骄傲。 英国人戳戳他,男孩就问她是不是知道有个会治病的人。 “就是那位知道世界上所有秘密的人,”她说,“他会跟沙漠的精灵交谈。” 精灵就是善和恶的神灵。女孩指指男方,说那就是那个奇人居住的地方。然后她就打满水离开了。 英国人后来也离开去找练金术士了。男孩在泉水边坐了好长一段时间,想起在台里发的某一天,黎凡特风也曾带来女孩的香味。他突然明了了,甚至在尚未知道她的存在之前,他就爱上她了。他知道,他对她的爱将让他有能力找到世界上每一处宝藏。 隔天早上,男孩又去到那处泉水边,希望能再度遇见女孩,却惊讶地看见英国人在那里,眺望着沙漠。 “我等了整个下午和晚上,”他说,“直到天际第一颗星升起时他才出现。我告诉他我正在找什么,而 他问我是否曾将锡炼成金。我告诉他,我来到这里就是想学会这个。他告诉我必须试着这么去做。他仅仅对我说:‘去做’。” 男孩没说什么。这位可怜的英国人费尽这么千辛万苦,竟然只换得练金术士叫他去做他早已做了无数次的事。 “那么就去做吧!”他对英国人说。 “我正打算这么做。我想现在就开始。” 当英国人离开以后,法谛玛来了,并在她的水瓶里装满水。 “我是来告诉你一件事,我想娶你,我爱你。” 女孩的水瓶掉落,水泼倒出来。 “我会每天来这里等你。我横越了整个沙漠是为了到金字塔附近寻找我的宝藏,本来我觉得这场战争是个灾祸,如今我却认为它是件好事,因为它让我遇见了你。” “战争总有一天会结束。”女孩说。 男孩看着四周的枣椰树,他提醒自己曾经是个牧羊人,所以他还是可以再做个牧羊人。法谛玛比他的宝藏重要得多。 “部族的人一直在找寻宝藏。”女孩说,好似她已经看穿他心里的想法。“而部落的女人总是为她们的男人觉得骄傲。” 她再度汲满水离去。 男孩每天都会到泉水边和法谛玛相会。他告诉她,他在做牧羊人时的生活,他如何遇见那个国王,还有在水晶商店时的一切。他们逐渐变成朋友,而对男孩来说,除了和法谛玛相处的十五分钟外,每天的生活都漫长得似乎不会休止。当他在这个绿洲生活了约一个月以后,商队领队集合全部团员开会。 “我们不确定这场战争什么时候会结束,所以我们的形成无法继续下去。”他说,“这场战争也许会持续很久时间,说不定是几年,那两边势均力敌,而且都不肯放弃战争。这不是一场善和恶的战争,这是一场势力争夺的战争。当这种战争爆发时,总是会比其他类型的战争耗时更久。因为阿拉伯同时站在两边。” 大家回到住的地方,而男孩那天下午走去和法谛玛碰面。他告诉她那天早上的会议。 “我们相遇后的那天,”法谛玛说,“你告诉我说你爱我。之后你教我关于宇宙语言的事,还有天地之心。所以我已经变成你的一部分。” 男孩听着她说话的声音,并想道,她的声音比风吹枣椰树的声音更美。 “我在这个绿洲等你已经等了很久的时间。我已经忘了我的过去,我一向遵循的传统,还有其他种种沙漠男人期望女人做的事。自从童年起,我就盼望沙漠能带给我一项神奇的礼物。如今我已经收到了我的礼物,那就是你。” 男孩想握住她的手,可是法谛玛的手握着她的水罐。 “你告诉了我关于你的梦,关于那位老国王,以及你的宝藏。你还告诉了我预兆。所以现在我不怕任何事,因为正是这个预兆把你带给我的。我已经变成你的一部分,你称之为天命的一部分。 这也是为什么我要你继续朝向你的目标。如果你必须等到战争结束再启程,那么就等;但如果你可以在那之前就出发,那就继续去追寻你的梦。风会改变沙丘,可是沙漠永远都不会变的,就像我俩的爱。” “Maktub,”她说,“如果我真的是你的一部分,你总会回到我的身边来。” 那天男孩离开她之后十分忧伤。他想起他认得的那些已婚牧羊人,他们总是很难说服他们的妻子让他们出远门去。爱,让他们只好停留在所爱的人身边。第二天碰面时,他告诉法谛玛这件事。 “沙漠把我们的男人带离开我们,他们也不一定能回来,”她说,“我们都明白,而且也早就习惯了。不能回来的人变成云的一部分,变成藏匿在峡谷的动物的一部分,变成水,从地底涌出来。他们变成万物的一部分……。他们变成了天地之心。 我是一个沙漠的女人,我也以此为荣。我希望我的男人四处漂荡,自由如吹着沙丘的风。而如果有一天我必须,我也会很高兴他变成沙漠中的云和动物和水的一部分。” 男孩去探视英国人。他想对他说法谛玛的事。可是他却惊讶地看见英国人在他的帐篷外面盖了一座熔炉。那是一座奇怪的熔炉,炉顶有一块透明片,四周用柴加热燃烧。当英国人抬头看向沙漠时,他的眼神比从前在看书时明亮。 “这是第一阶段,”他说,“我必须要把硫磺分解。为了成功地做到这件事,我不能害怕失败。以前我就是让我的恐惧阻碍了去追求元精。如今我已经开始去做十年前就该做的事了。不过我还是很高兴至少我没等上二十年。” 他继续加热,男孩在那儿待到沙漠在夕阳下逐渐变成粉红色。他有一种冲动想到沙漠去,去看看它的沉默里是否蕴藏了他在追寻的答案。 他四处晃着,但视线一直没离开枣椰树。他倾听着风声,感觉脚下踩着的石头。偶尔他会捡到一两个贝壳,这让他了解,这片沙漠曾经有一度是海洋。他坐在一块石头上,让自己被地平线催眠。他试着去分辨爱是本能或是拥有,却做不到。不过,法谛玛是属于沙漠的女人,因此,如果有什么能帮助他了解法谛玛的,那一定是沙漠了。 当他坐在那儿沉思,突然感觉到上头有一阵颤动。抬头看,是一对老鹰高高地飞在天空。他望着老鹰随风飘飞,虽然它们的飞行路径看起来好像毫无规则,但男孩却有些特别的感觉,只是他一时还抓不到那是什么意思罢了。也许这些沙漠的鸟儿能够教他一种不占有的爱的意义。 他觉得有些困倦。他很想保持清醒,却就是昏昏欲睡。“我正在了解宇宙之语,整个天地万物都是有意义的……甚至是那对老鹰的飞翔。”他对自己说。整个人沉浸在恋爱的喜悦当中。当你陷入恋爱中,对万物的感受也会变得更加敏锐了,他想。 突然,一只老鹰急猛地冲下天空,似乎正在攻击着什么。前一刻他还正看着老鹰下冲,接着他眼前跳出一幕景象:一个士兵,正握着剑,冲入绿洲。影像随即迅速消失,但是他已经深受震撼了。他会听人说过海市蜃楼,也曾亲眼看过一些。海市蜃楼是人们在强烈的渴望下,将沙漠的沙幻化成了实物。 可是他当然不会去幻想一个士兵侵入绿洲。 他试着忘记这个景象,回到刚才的冥思。他努力把注意力专注在粉红色的光影和石头上,可是,在他心里却有个东西不让他这么做。 “永远要去面对预兆。”那位老王曾这么说。男孩回想起幻觉中的影像,继而了解到,这是即将发生的景象。 他站起来,走回枣椰树的方向。他再次知觉到周遭一切景物正在告诉他:沙漠很安全,可是绿洲陷入险境了。 那位骆驼夫坐在一棵棕榈树下,欣赏着日落。他看见男孩从沙丘的另一边走回来。 “军队要来了,”男孩说,“我看见了幻象。” “沙漠会让人的心里充满了幻象。”骆驼夫回答。 可是男孩告诉他关于老鹰的事。他才刚看着它们飞行,接着却接收到宇宙之语的讯息。 那个骆驼夫理解男孩在说什么。他明白地球表面上发生的任何事,都可以揭露出天地万物的来龙去脉。我们可以翻开书本的任何一页,或者看任何人的手;我们可以翻过一张牌,或者观察老鹰的飞行……不管观察什么,我们都可以将自己的经验和当下看见的联结在一起。事实上,并不是所观察到的那些事物本身能泄露什么,而是当人在观察身边一切时,本来就有能力洞悉天地之心。 沙漠中很多人都有洞悉天地之心的能力,因为他们是用一种自在的态度过日子。有人称他们预言家、先知,妇女老人怕他们,部落战士也不敢去找他们商谈。设想,如果大家事先知道了自己会死在战场上,还有谁愿意上战场呢?大家宁可尝试战争的滋味,宁可在不知道结果如何时去冲锋陷阵;未来早就被阿拉一手注写好了,而不管他写的是什么,一定都是为了人类好;部落战士都只活在当下这一刻,因为当下就已经有够多意外的了,而且他们必须时时刻刻注意许多事;像是敌人的剑会从哪一个方向刺过来?他的马在哪里?下一招必须出什么才能存活下来?骆驼夫自己并不是一个战士,所以他会去问先知意见。有一些先知所说的常常是正确的,而另外一些却错了。曾经有一次,他所认识最老的预言家(也是最被敬畏的那位)问他,他为什么对于未来这么好奇? “呃……这样我才好做事。”他回答。“而且我才能纠正那些我不想发生的事。” “但这么一来,他们就不会是你的未来了。”那预言家说。 “好吧,那也许我应该只要去知道未来会发生的事,好预做准备。” “如果是一件好事,那么它就会是个愉悦的惊奇,不是吗?”预言家说,“而如果是个灾祸,事先知道不就让你提早受苦了吗?” “我希望能知道未来是因为我毕竟是个人,”骆驼夫对预言家说,“而人总是活在对未来的展望里。” 那位先知特别擅长于用树枝占卜;他会把树枝掷在地上,看它们掉落的样子来诠释未来。但是那一天,他并未用树枝帮骆驼夫占卜,他用一块布把树枝捆起,放回他的袋子里。 “我是靠命卜维生的,”他说,“我很会观察树枝所显示出来的事,而且我知道怎么靠它来洞悉命定的一切。因之我能够解读出过去、发觉出早已被遗忘的事,也能明了当下显示出来的预兆。 当人们来问我的时候,我并不是去解读出未来,而是用猜的。未来是属于神的,只有他才能揭露未来,而且通常是在某种特别的情境下才能揭露。而我也要靠什么去猜测未来?就靠着现在看见的预兆。所以,未来的秘密就是现在。如果你专注于现在,就必定能改善现在。而如果你能改善现在,未来一定会更好。忘记未来吧,只要依照神的教诲去过每一天,要相信神会眷顾他的子民。每一天,都有着它自己的永恒。” 骆驼夫问,在什么情况下神会让人看见他的未来。 “只有当人自己去揭露它时。神极少如此做,而当他这么做时,往往是因为一个理由:它注定要被改变。” 如今神对这个男孩揭露了未来的一部分,骆驼夫心想,为什么他会选择男孩来扮演他的代言者呢? “去跟长老们说这件事,”骆驼夫,“告诉他们敌军要来了。” “他们会嘲笑我。” “他们是沙漠的人,而沙漠的人很习惯面对预兆。” “喔,那么也许他们早就知道了。” “他们现在还不会知道。他们相信如果他们必须知道某一件事,阿拉一定会透过某个人来告诉他们。这种情况以前发生过很多次,只不过这次那个人是你。”男孩想起法谛玛,他决定要去跟长老说这件事。 男孩走近绿洲中央一座巨大的白色帐篷,对帐篷前的警卫说: “我想见部落长老。我带来了沙漠的预兆。” 警卫没说什么,就走进帐篷里,在里面待了好一会。当他出来时,旁边跟着一位穿着白金两色衣服的年轻阿拉伯人。男孩告诉那个年轻的阿拉伯人,他看见了什么,然后那个阿拉伯人叫他在外头等一下,就回去帐篷里。 夜幕落下,一大群武士和商人进进出出帐篷内。随后绿洲各处的帐篷灯熄灭,一盏接着一盏,而绿洲也逐渐经静寂下来,如同沙漠一般。唯独大帐篷的灯仍然通明。在这一大段时间里,男孩一直想着法谛玛,他仍然无法理解最后一次碰面她说的话。 在经过了数个小时的等待,警卫出来传唤男孩进入帐篷内。男孩被帐篷里面的景观吓了一大跳。他从没想到在一个沙漠里竟然会有这样一座帐篷。地面上铺盖着他所踩过的最美丽地毯;帐篷顶悬挂着饰金的灯,每一盏都点着蜡烛;那些部落长老围成半圆形,端坐在帐篷深处丝质绣花椅垫里。仆役们端着金盘子来来去去,盘子上盛着香料和茶。还有些仆役们专门忙着添加水烟筒里的炭灰。整座帐篷内充斥着烟与香气。 帐篷内有八位长老,不过男孩立刻就能判断出哪一位最重要:就是穿着白金两色衣服、坐在半圆中央的那位阿拉伯人。在他身边正是男孩稍早交谈的那位年轻的阿拉伯人。 “谁是那个来说预兆的陌生人?”一位长老问,他的眼睛直盯着男孩。 “我就是。”男孩回答。然后他又述说了一遍他所看见的景象。“为什么沙漠会对一位陌生人揭露出这 样的预兆?它明明知道我们已经在这里住了好几代了。”另外一位长老说。 “因为我的眼睛还未习惯沙漠。”男孩说,“我可以看出那些眼睛习于沙漠景象的人所未看见之事。” 而且因为我知道天地之心,他默想着。 “绿洲是中立地带。没有人会来攻击绿洲。”第三个长老说。 “我只能告诉你我看见了什么,如果你不相信我,那就别去管它。” 那些长老开始讨论起来,他们用一种阿拉伯方言交谈,那是男孩听不懂的腔调,不过当他打算离去时,警卫叫他等一下。男孩警戒起来,预兆告诉他事情不对劲了,他真后悔告诉了骆驼夫关于他看见的景象。 忽然,中间那位长老微微笑着,这让男孩觉得好过一些。这位长老并未加入讨论,事实上,他还未对这件事发表意见。不过男孩已经可以从熟悉的宇宙之语中感觉出,一股平和的电波贯穿帐篷内。现在他的直觉告诉他来对了。 讨论结束,其他所有的长老都安静下来倾听老人说的话。然后老人转过头来对男孩说话,这一次他的表情冷酷而淡漠。 “两千年以前,在一个遥远地方,有一个人因为相信梦中启示,就被丢进一座地牢里,并且被卖身为奴隶,”老人用着男孩能够听懂的腔调对他说,“我们的商人买下这个人,把他带到埃及去。我们都知道任何相信梦中启示的人,也必须能够正确地解梦。” 老人继续说,“当法老梦见七只肥壮的母牛和七只瘦弱的母牛时,我说的这个人帮法老解梦并拯救埃及免于饥荒(注9)。这个人名叫约瑟,他就跟你一样,也是一个陌生土地上的陌生人,说不定也跟你同样年纪。” 他停顿了一下,而他的眼光仍然不怎么友善。 “我们仍然举行传统。传统在那时拯救埃及免于饥荒,变成最富裕的民族。传统也教导人们如何才能横越沙漠,以及小孩如何结婚。传统说绿洲是一处中立的地区,因为打仗的双方都有自己的绿洲,因此彼此都不可以去侵犯。”没有人插嘴,老人继续说道: “不过传统也告诉我们必须相信沙漠给予的讯息。我们知道的所有事情都是沙漠教我们的。” 老人打了手势,所有人都站起来。会议结束了。水烟筒熄灭,警卫也留神站立着。男孩正准备离开,老人却再度说: “明天我们会打破绿洲里不许武装的约定。一整天我们都会留神戒备敌人是否来临。当日落以后,所有人必须再把武器交还给我。每杀十个敌军,你就可以得到一块金子。 可是,军队武装一定是要为了战争,因为武装行动就跟沙漠一样难以控制,如果这次他们没派上用场,那么下一次就很难叫他们动员起来。如果明天日落以前都没有人上战场,那么至少就会有一个人把枪剑对着你。” 当男孩离开时,整座绿洲仅存满月的月光照耀着。那里离他住的帐篷仅只二十分钟路程,他慢慢走回去。 他被刚发生的事情震慑住了。他已经成功地触及了天地之心,然而他却可能必须用生命作为代价。这真是个恐怖的赌注,话说回来,他也曾经下过一个风险很高的赌注,那就是当他把全部羊卖掉来追寻他的天命时。另外,骆驼夫也说过,明天死并不会比死在其他任何一天更糟。每一天都会有人活着,活着离开这个世间,每件事都是Maktub。 他安静地走着,并不觉得后悔。如果他明天会死,那也是因为神不愿意改变未来。至少在他死前,他已经横越过一个州大陆,曾经在一间水晶商店工作,也了解了沙漠的沉默,还有法谛玛的眼睛。自从很久以前离开家乡后,他已经充实地度过度过了每一天。即使明天就死去,他也已经见识过比其他牧羊人更多的事情了,他为自己觉得骄傲。 突然他听见一声雷鸣,同时他被一阵强风吹倒在地,这是从未有过的事。整个地区被旋进风沙中,连月亮也看不见了。一匹巨大得不可思议的白马奔驰来到他的面前,接着发出一声惊骇的嘶鸣。 待尘沙稍稍落定后,男孩被他看见的景物吓得发抖。一个全身穿着黑袍的人跨骑在白马上,他的左肩上并栖息着一只老鹰。他头上包裹着阿拉伯式头巾,脸上罩着大手帕,只露出眼睛。他以来自沙漠的使者姿态出现,但是他的样子比起一个纯粹的沙漠使者显得更有力量。 陌生骑士从马鞍旁的刀鞘里拔出一把十分巨大的弯刀,刀锋映着月光,熠熠生辉。 “是谁这么大胆,敢去解读老鹰飞翔的意义?”他问,声音大得似乎能够让费奥姆的五万株枣椰树发出回声。 “就是我,”男孩说,这人让他联想起骑在白马上、把异教徒踩在脚底下的圣狄雅各·马他摩洛斯。眼前这个男人看起来就跟马他摩洛斯一模一样,只不过对他而言,男孩才是个异教徒。“就是我,”男孩重复一次,他底下头,准备接受圆刀一砍,“因为我能够了解天地之心,许多人的生命得以拯救。” 圆刀并未砍下,相反地,陌生骑士把刀一点一点地降下直到刀锋抵住男孩的额头。刀锋刺出了一滴血。 骑士一动也不动,男孩也是。男孩甚至没想到要逃走。在他的心中,产生了一股奇怪的愉悦:他既将因为追求天命以及法谛玛而死。预兆究竟还是正确的。就在此时,他和他的敌人面对面,但死亡丝毫无须恐惧,而天地之心正在等着他,他也即将成为其中的一部分。到了明天,他和敌人也会变成天地之心的一部分。陌生人继续握住刀抵着男孩的额头,“你为什么会解读到老鹰的飞翔?” “我只读到了那些老鹰想告诉我的。它们想要拯救这个绿洲,到了明天,你们全部的人都会死,这个绿洲的人远比你们的人要多。” 圆刀仍抵在原处。“你是谁胆敢来改变阿拉的旨意。” “阿拉创造了军队,也创造出老鹰。阿拉教导我鸟的语言,每一件事都被注写在一只手上。”男孩说,他想起了骆驼夫告诉过他的话。 陌生骑士把刀从男孩的额前收回,男孩立刻松了一口气。不过他还是不能逃走。 “你要小心你的预言,”那个陌生骑士说,“当一件事情已经被注写下来之后,是没有办法改变的。” “但我只是看见了一队士兵,”男孩说,“并没有看见战争的结果。” 陌生骑士好像满意了他这个答案,不过他还是把刀握在手上。“为什么一个陌生人会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 “我是跟随我的天命而来的,你不一定会了解的。” 陌生人把刀放回刀鞘里,男孩终于放心了。 “我必须要测试你的勇气,”那个陌生人说,“勇气是了解宇宙之语最基本的特质。” 男孩很吃惊,这人正在讲极少数人了解的事。 “你不可以骄傲自满,尽管你已经走到了这里,”他继续说,“你必须爱这片沙漠,但不要完全信任它,因为沙漠会考验所有的人,它考验着你的每一步,并且把那些分心的人毁掉。” 当他说着话时,男孩想起了那位老王。 “如果那些战争真的来了,而到了明天下午你的头还在,就来找我。”陌生人说。 那只曾挥舞着圆刀威胁他的手,如今已然握着一条鞭子。马再度立着后腿,扬起一团尘沙。 当那骑士骑远时,男孩大叫,“你住在哪里?” 握着鞭子的手指向男方。 男孩遇见了练金术士。 第五章 隔天早上,两千个武装战士散开躲在费奥姆外的棕榈树下。在太阳快升到顶空以前,五百个战士出现在地平在线。他们从北方骑马直奔绿洲,样子看起来好像在做一项和平的行军,可是他们的袍子底下却藏着武器。当他们到达费奥姆绿洲中央的白色大帐篷前时,他们便抽出了弯刀和手枪,结果他们冲进了一座空的帐篷。 绿洲的人从沙漠外反包围住这些骑兵,并且在一个半小时之间,杀死全部的骑兵。所有的小孩全被藏到绿洲外的一座树林里,因此他们什么也没看见。妇女们则全躲在自己的帐篷内,为她们的丈夫祈祷,自然,她们也没看见什么。如果不是那些躺在地面上的尸体,这一天完全就像绿洲里平常的日子一样。 唯一被生擒的敌军,是他们的指挥官。那些下午,他被抓到长老们前面,长老审问他,为什么竟敢破坏传统。那位指挥官说,因为好几天来的战争,他们的人已经又饿又渴,而且疲累不堪,所以他们纔决定来占据这处绿洲,以便休息后再回到战场上。 部落长老说,他为这些战士们觉得难过,可是传统无比神圣,不容任何人破坏,所以他判处这个指挥官不荣誉的死刑。他不是死在一颗子弹活着刀下,而是被吊死在一株枣椰树下,任由沙漠的风将他的尸体风干。 部落长老传唤男孩,赠给他五十块金子。他又复述一遍约瑟在埃及的故事,并聘请男孩担任这个绿洲的参事。 日落时分,天际第一颗星星升起,男孩走向沙漠的男方。最后他看见了一座帐篷。许多阿拉伯人经过,告诉男孩这里住着一位妖魔。不过男孩还是在帐篷前面坐下,等待着。 当月亮爬上天顶时,练金术士终于骑马出现了。他的肩膀上扛着两只死掉的老鹰。 “我来了。”男孩说。 “你不应该来这里的,”练金术士说,“活着是你的天命带你到这里来?” “由于部落的战争让我没办法继续横越沙漠,所以我就来到了这里。” 练金术士跨下马,用手势比着叫男孩随他进入帐篷。这座帐篷就跟绿洲其它多数的帐篷差不多。男孩环顾四周,找寻着炉子和其它练金术士会用到的设备,却找不到半样。帐篷里只有一排书,一套煮饭的小炉子,和一张编饰着神秘图案的地毯。 “坐下,我们可以喝点东西、吃老鹰肉。”练金术士说。 男孩怀疑这两只就是昨天他看见的那两只老鹰,不过他没说什么。练金术士点燃炉火,没多久一阵香味充满整座帐篷。这味道比起水烟筒的味道好多了。 “你为什么要见我?”男孩问。 “风告诉我你会来,而且你需要帮助。” “风说的不是我。那是另外一位外国人,那个英国人。他纔是那个在找你的人。” “他得先做其它的事,不过他已经走在正确的轨道上。他已经开始去了解沙漠了。” “那我呢?” “当一个人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他完成梦想。”练金术士说,覆诵着那位老王的话。男孩懂了,另外一个人出现来帮助他通向他的天命。 “所以你将会来教导我?” “不,你早就知道了所有你该知道的事。我只不过是来指点你该往哪个方向去找你的宝藏。” “可是此刻沙漠正在战争。”男孩说。 “我知道沙漠里发生的事。” “我已经找到了我的宝藏。我有一只骆驼,有从水晶商店里赚来的钱,现在还有五十块金子。在我的国家里,我已经是个富翁了。” “可是这些没有一样是从金字塔来的。”练金术士说。 “我还有法谛玛,她比任何一样东西都要珍贵。” 两人沉默下来。练金术士打开一个瓶子,在男孩的杯子里倒了些红色的液体。那是男孩喝过最美味的饮料。 “这里不是禁止喝酒吗?”男孩问。 “魔鬼不是喝进人们嘴巴里的东西,”练金术士说,“而是从人们嘴巴里说出来的东西。” 这个练金术士还真是会吓人,不过男孩边喝着酒,心情也放松不少。吃完饭以后,他们一起坐在帐篷外头,月光十分明亮,星光相对显得黯淡了。 “再喝点,享受一下。”练金术士说,他注意到男孩比较快乐一些了。“今晚好好休息,好像是个士兵,正在准备下一场战斗。记住,你的心在哪里,你的宝藏就藏在哪里。你必须去找到宝藏,那么你这一路上学会的事情纔有意义。明天就去卖掉你的骆驼,买一匹马。骆驼是不能信任的家伙。它们可以一直走,走了好几千步都好像不会累似的,可是突然间它们就垮下来,死了。而马每过一段路就会累,所以你永远知道该要求它们走多远,也会知道什么时候它们会死。” 隔天晚上,男孩牵着一匹马,出现在练金术士的帐篷前。练金术士也准备好了,他骑上自己的坐骑,把猎鹰放在左肩上。他对男孩说,“你告诉我,在沙漠的哪里可以找得到生物。只有那些能刊出生物迹象的人,纔有能力发现宝藏。” 他们出发骑到沙漠里,月光照耀着路。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能力发现沙漠中的生物。男孩想,我对沙漠还不是那么了解。 他很想这么对练金术士说,不过他很怕这个人。他们骑到了男孩发现那两只老鹰的岩石地带,如今天空里只有风正吹拂着一片沉默。 “我不知道怎样能够在沙漠里找到生物,”男孩说,“我知道沙漠里有生物,可是我不知道该去哪里找到它们。” “生物永远都吸引着生物,”练金术士说。 男孩明白他的意思了。他放松掉他的马身上的缰绳,马就向前飞奔越过岩石与沙地。练金术士策马跟着,一直走了大约半个小时。他们不再看见棕榈树——只有头顶上的巨大月亮,正洒下银白色的光芒,笼罩着沙地。突然,男孩胯下的马毫无理由地慢下来。 “这里有生物。”男孩对练金术士说,“我不知道沙漠的语言,可是我的马懂得生物的语言。” 他们跃下马,练金术士没说半句话。他们在岩石间缓慢地前进,仔细搜寻。练金术士忽然停下脚步,弯腰探向地面。在岩石当中有一个穴洞,练金术士伸手探入穴洞里,接着他整只手和肩膀都没入洞穴里。有个东西在里面动着,而哪个练金术士的眼睛——男孩只能看见他的眼睛——因为用力而瞇起。他的手显然正在和洞穴里的东西搏斗。男孩被他接下来的动作吓了一大跳,练金术士抽出手,跳起来。在他的手上正抓着一条蛇的尾巴。 男孩也跳起来,只不过是跳离开练金术士。那条蛇正激烈地搏斗着,它发出的嘶嘶声,粉碎了沙漠的寂静。那是一条响尾蛇,它的毒牙可以在片刻间咬死人。 “注意它的毒牙!”男孩说,可是练金术士之前纔把手伸进洞穴里,想必早就被咬了。即使真是这样,练金术士的表情也依然一片平静。“那位练金术士已经两百多岁了。”英国人曾这么告诉他。所以他一定知道怎么对付沙漠里的毒蛇。 男孩注视他的同伴回到马身边,拿出一把弯刀。他用刀刃在沙地上画了一个圈,然后把蛇摆进圈子里。那条蛇立刻松弛下来。 “别担心,”练金术士说,“它不会脱离开这个圈子的。你在沙漠中发现生物了,这就是我所要的预兆。” “为什么这个这么重要?” “因为金字塔的四周都是沙漠。” 男孩不想听到金字塔。他的心很沉重,并且自前一晚起就非常忧郁。继续追寻他的宝藏,这意味着他必须放弃法谛玛。 “我会带你越过沙漠。”练金术士说。 “我想留在这个绿洲。”男孩回答。“我已经找到了法谛玛,而且就我现在所关心的,她比任何宝藏都有价值。” “法谛玛是一个沙漠的女人,”练金术士说,“她知道男人必须出去,以便能回来。而且她已经有了属于她的宝藏:那就是你。如今她希望你能够去找到你一直在追寻的东西。” “好吧,如果我决定留下来又会怎么样?” “我告诉你会怎么样。你会是绿洲里的参事,你有钱买够多的羊和骆驼,你会和法谛玛结婚,第一年你们两人将会很快乐。你会学着去爱沙漠,你会对五万株棕榈树中的每一株都很熟悉,你会看着它们成长,如同世界一直在变迁一般。你会越来越了解预兆,因为沙漠是最好的老师。 到了第二年,你会偶尔想起你的宝藏,预兆会不断地对你说,而你也试着忽略它们。你会运用你的知识造福这个绿洲和绿洲的居民,部落的长老也会感激你所做的。而你的骆驼也会为你带来财富和权利。 到了第三年,预兆会继续对你诉说着你的宝藏和你的天命,你会在绿洲四处晃荡,夜复一夜,而法谛玛将会不快乐,因为她会觉得是她绊住了你的追寻。但是你爱她,而她也会回报你的爱。你会想起来,她并未要求你留下,因为一个沙漠女人知道她必须等待她的男人。所以你不会去责怪她。可是很多时候当你走在沙地上的时候,想着也许你那时候应该离开……也许你应该更信任你对法谛玛的爱。因为,真正阻碍你、让你留在绿洲的,是你的恐惧,你害怕一旦离开就不会再回来了。到那时候,预兆会告诉你,你的宝藏已经被永远埋起来了。 然后,在第四年里,预兆有时会背弃你,因为你已经停止去倾听了。部落长老们将会注意到这一点,而你就会被辞退参事的职位。不过,那时候你仍然是一位有钱人,有很多牲口,还有很多事业。在你剩余的岁月里,你都会知道你没有去追寻你的天命,而一切都已经太晚了。 你必须知道,爱并不会阻碍一个人去追寻他的天命,如果他放弃追寻,那是因为它不是真爱……不是诉说着宇宙之语的那种爱。” 练金术士抹掉沙地上的圈子,那条蛇迅速地蠕动消失在一片岩石中。男孩想起那个一直想去麦加的水晶商人,还有那个一直在寻找练金术士的英国人。他想着那位信赖沙漠的女人,而眼前的这片沙漠也将他带到挚爱的女人身边。 他们骑上马朝向绿洲,这一次轮到男孩骑在练金术士后面。风吹来了绿洲的声音,男孩试图想去听法谛玛的声音。 但那一晚,当他注视圈子里的响尾蛇时,身边那位左肩站着猎鹰的奇怪骑士却告诉他,爱和宝藏,沙漠的女人和他的天命。 “我会跟你走。”男孩说,一说完,立即觉得内心平静下来。 “明天早上天亮前,我们就出发。”这是练金术士唯一的回应。 男孩整夜没睡。在天亮之前,他把同帐篷的其中一个男孩摇醒,问他法谛玛住在哪里。他们一起去她住的帐篷,男孩以足够买一只羊的金子酬谢他的朋友。然后他叫他的朋友进去法谛玛睡觉的帐篷,叫醒她,告诉她男孩正在外面等。那位年轻的阿拉伯人照他的意思去做,于是又得到足够买另外一匹羊的金子。 “现在让我们单独相处。”男孩对那个年轻的阿拉伯人说。那位年轻的阿拉伯人就回去他自己的帐篷睡觉,他为自己能够帮助绿洲的参事觉得骄傲,而且也因为得到不少金子觉得很快乐,这些金子可以让他买一些羊了。 法谛玛出现在帐篷的门口。两个人漫步走在棕榈树间。男孩知道这是违反传统的行为,不过他现在已顾不了这许多。 “我现在就要走了。”他说,“而我要你知道,我会回来,我爱你因为……” “不必说什么,”法谛玛打断他,“被爱就是因为被爱,爱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 可是男孩仍然继续说,“我作了一个梦,而后我遇见了一位国王。我曾经卖过水晶,然后横越沙漠。又因为部落发动战争,所以我纔会去泉水边,寻找练金术士。所以,我爱你,因为整个宇宙都一起帮助我找到你。” 两个人拥抱在一起,这是他们第一次触摸对方。 “我会回来。”男孩说。 “在这之前,我会一直渴望地注视着沙漠。”法谛玛说,“从今以后,我将怀抱希望地凝望着沙漠。从前我父母也曾离开过,可是他回到我母亲的身边,而且在那之后,不管去多远,他最后总是会回来的。” 他们没再说别的,只是沿着棕榈树漫步,最后男孩送她回到她的帐篷前。 “我会回来的,就像你的父亲回到你母亲身边一样。”他说。 他看见法谛玛的眼中充满着泪水。 “你哭了?” “我是一个沙漠的女人。”她说,掉转开脸,“可是我毕竟还是个女人。” 法谛玛转身进去她的帐篷里,而当天亮以后,她像平日一般做着礼拜,可是对她来说,一切都不一样了。男孩已经不在绿洲了,这个绿洲对她的意义,已经和昨天不一样了。它已经不再仅仅是一处有着五万株棕榈树和三百个泉水的地方,不再是那个长长旅程休息站的地方。从男孩离开的那一刻起,对她而言,绿洲已经变成一处空洞的地方了。 从那一刻起,沙漠对她更为重要,她将会每天望着它,想象着男孩正遵循着哪一颗星的方向前进,去找寻他的宝藏。她将会在风中献上她的吻,希望这风将会吹拂着男孩的脸颊,告诉男孩她仍活得好好的。希望风儿将会告诉男孩,她正在等他,等一位勇敢去追寻宝藏的男人。从那一天起,沙漠对她的意义将只有一个:希望他会回来。 “不要去想着遗留在你背后的一切。”当他们上马要骑越过沙漠时,练金术士对男孩说,“一切都已经被注写在天地之心里了,而且它将会永远在那里。” “人们总是比较梦想回家,胜过于离开家。”男孩说,他已经再度习惯沙漠的静寂。 “如果你所找到的是最最根本重要的东西,那么这样东西是不会被浪费掉的,而且你永远都可以回来;如果你所发现的只是暂时的光芒,就像彗星一样,那么在你回来的时候,它就不会存在了。” 他正在谈论着练金术,不过男孩知道他是在比喻法谛玛。 可是男孩实在很难不去想留在他背后的一切。单调而似乎永无止境的沙漠促使他梦想着。他仿佛看见了那些棕榈树、那些泉水,还有他所爱着的女人的脸。他可以看见英国人正在练金,还有那个骆驼夫,他曾经教导了男孩不少事,虽然他自己并不知道。也许练金术士从来不曾恋爱过吧,男孩心想。 练金术士骑在男孩前头,猎鹰正站在他的左肩上。那只猎鹰熟知沙漠的语言,每一次他们停下来的时候,它都会飞离开,自己去捕猎。第一次它抓回来一只兔子,第二天则是两只鸟。 晚上他们就铺开寝具睡觉,并且注意不让营火泄光。沙漠的夜晚十分寒冷,而且随着月形的渐缺,夜色也越来越黯淡。他们继续行进了一个星期,期间很少交谈,只在必要时纔出声警戒彼此避开部落战争。战争仍然继续着,偶尔,风中也会传来甜甜的血腥味,战斗就在附近,而风就像是预兆的语言,总是能指出男孩眼睛观察不到的事。 “你已经快到达旅程的终点了,”练金术士说,“我要恭喜你能来追寻你的天命。” “可是这一路上你什么也没告诉我。”男孩说,“我还以为你会告诉我一些你知道的事呢。前不久,我和一个身带练金书籍的人一起旅行过沙漠,可是我却无法从那些书里学到什么。” “只有一个方式可以学会练金术,”练金术士说,“就是通过行动。所有你需要知道的事,你都已经从旅程当中学会了。你只需再多学一件事。” 男孩想知道那是什么,可是练金术士却转头望着地平线,搜寻着猎鹰的踪影。 “为什么他们叫你练金术士?” “因为我就是练金术士。” “其它的练金术士也想炼出金子来,在什么情况下他们会失败?” “当他们只想着要提炼出金子来的时候,”他的同伴回答,“当他们只想着追求他们天命所带来的宝藏,而不是想去完成天命时。” “到底我还需要再学会什么?”男孩问。 可是炼金术士却再度望着地平线。最后猎鹰终于带回来他们的食物。他们在地上挖了个洞,生起火来,这样可以避免火光被看见。 “我是一个炼金术士,只是很单纯的因为我就是个炼金术士。”当他们在准备晚餐的时候,炼金术士说, “我是从我祖父那儿学会炼金术的,而他又是从他的父亲那里学会的,以此类推,追溯至世界创造的最初。在那个时候,元精可以被很单纯地记住在翡翠石板上,可是渐渐的,人们不再接受简单的东西,转而开始血书、诠释,并且做哲学研究。他们也开始觉得自己的方法比别人的要好。但是,翡翠石板至今仍然存在。” “翡翠石板上到底写了些什么?”男孩很想知道。 炼金术士在沙地上画了起来,他只花了五分钟就画完了。当他在绘画时,男孩想起了那位老王,还有他们相遇时的那个广场。感觉上那件事是发生在许多年以前的。 “这就是写在翡翠石板上的东西。”炼金术士画完了以后说。 男孩努力解读着沙地上画着的东西。 “这是个密码,”男孩说,有一点失望,“看起来很像我在英国人书上看到的。” “不,”炼金术士说,“它就像那两只老鹰的飞翔,不能只用思考去理解。翡翠石板就是通往天地之心的快捷方式。” “智者明了这个自然世界不过是个幻象,不过是天堂的一个模拟罢了。这个世界的存在不过是要向人们保证,极乐世界真的存在。神创造出这个世界,并透过可以视觉的万物,让人们能够理解他的启示和真妙的智慧。这就是我所说的必须通过行动来学会。” “我必须了解这个翡翠石板吗?”男孩问。 “也许,如果你是在练金房里的话,现在正是最佳时刻去学习了解翡翠石板的最好方法。可是你现在人在沙漠里,所以就把自己融入沙漠中吧,沙漠会教你了解世界,事实上,地球表面的所有事物都可以做到这一点。你甚至不必去了解沙漠。你只需要去凝视一颗沙子,就能够从中看见整个不可思议的世界。” “我怎么做纔能够把自己融入沙漠中?” “倾听你的心。它了解所有的事,因为它源自天地之心,而且它总有一天将会回归天地之心。” 他们继续在沙漠里沉默走了两天。炼金术士的行动变得更加谨慎,因为他们已经来到了部落战争打得最激烈的地区。当他们行进时,男孩试着去倾听他的心。 那并不容易做到。初期,他的心总是试图要告诉他它的故事,可是后来又说那些故事不是真的。接着有一段时间,他的心一直在告诉他它有多悲伤,然后在夕阳时分它又突然变得时分激动,男孩不得不隐藏起他的泪水。当它诉说着宝藏的时候,他的心跳得飞快;可是当男孩凝望着沙漠地平线的时候,他的心又变得弛缓下来。不过,他的心从不曾静止,即使当男孩和炼金术士都陷入沉默的时候。 “为什么我们必须倾听我们的心?”那一天当他们正在扎营的时候,男孩问。 “因为,你的心在哪里,你的宝藏也在那里。” “可是我的心好乱,”男孩说,“它有它自己的梦想,它也很情绪化,尤其当它想到某个沙漠女人时,就会变得非常激动。” “嗯,很好,你的心是活生生的。继续去听它在告诉你什么。” 在往后的三天里,这两位旅客经过许多武装的部落战士,而从地平在线还可以看到其它更多的战士。男孩的心开始对他诉说着恐惧。它告诉他许多曾在天地之心那里听来的故事,说很多人都去追寻宝藏,最后却没有成功。有时候它会告诉男孩不要再去找宝藏了,最后却没有成功。有时候它会告诉男孩不要再去找宝藏了,警告男孩说也许他会死在沙漠里,这些念头吓住了男孩。还有些时刻,它会告诉男孩它很满足,它已经找到了爱和财富。 “我的心真是不可靠,”当他们停下来让马休息时,男孩告诉炼金术士,“它告诉我不要再继续走下去了。” “这是可以想见的,”炼金术士回答说,“事实上它很害怕在追求梦想的时候,你也许会失去所有你已经赢得的东西。” “那我为什么还要去听我的心在说什么?” “因为你永远都无法教它安静下来,即使你假装没听见它在说什么,它还是会存在于你的灵魂当中,不断地诉说你对生活和世界的看法。” “你的意思是说,就算它再不可靠,我还是都得听它在说什么?” “不可靠是由于你的措手不及。若你够了解你的心,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只要你了解它的梦想和希望,就会知道该怎么处理它们。你绝不可能逃离开自己的心,所以你最好还是听听它在说什么,这样你就不必害怕会遭遇措手不及的状况。” 当他们再度上路以后,男孩继续倾听着心的话语。他开始了解它的懦弱和狡猾,并且接受它就是这样。他不再害怕,也忘记了他需要回去绿洲,因为有一天下午,心告诉他,它很快乐。“即使我有时会抱怨,”心对他说,“那也是因为我就是某个人的心嘛,而人的心就是这样。人总是害怕去追求自己最重要的梦想,因为他们觉得自己不配拥有,或是觉得自己没有能力完成。因此作为人类的心的我们,只要一想到要去爱一个永远离开的人,或者一想到那些不再美好的时刻,更或者是那些本来应该找到却永远被埋在沙地的宝藏,我们就会觉得害怕。因为只要一发生这些情况,我们就会深深受创。” “我的心很害怕它会受伤。”男孩对炼金术士说,那是在某个晚上,当他们两人坐在沙地里,遥望着无月的天空时。 “告诉你的心,害怕比起伤害本身更糟。而且没有一颗心会因为追求梦想而受伤,因为追寻过程中的每一个片刻,都是和神与永恒的邂逅。” “追寻过程中的每一个片刻,都是和神与永恒的邂逅。”男孩对他的心说。“当我真心在追寻着我的梦想时,每一天都是缤纷的,因为我知道每一个小时都是在实现梦想的一部分。当我真实地在追寻着梦想时,一路上我都会发现从未想象过的东西,如果当初我没有勇气去尝试看来几乎不可能的事,如今我就还只是个牧羊人而已。” 他的心因之安静了一整个下午。那天晚上,男孩睡得很沈,而当他醒过来时,他的心开始对他说起从天地之心那儿来的讯息。它说所有心中有神的人都很快乐。快乐可以仅仅来自一颗沙漠的小沙子,就像炼金术士说的。因为一粒沙便是创造的契机,而整个宇宙花了几千万年纔创造出它。“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宝藏正在等待着他。”心对他说,“作为人心的我们,很少会去说这些宝藏,因为现在的人很少想要去寻找他们的宝藏。我们只会对孩子们说,然后我们就让生活自己去过,顺着它自己的方向,走向它自己的命运。可是很不幸地,只有极少数的人会按照该走的路——快乐而且通向天命的路去走。大部分的人都认为这条路充满危险,因为他们这么认为,所以世界果真就变得充满危险了。 所以,作为心的我们,就越来越轻声细语了。我们还是不断地说,可是我们却开始希望自己的声音不会被人们听见:我们并不希望人类因为不听从心而痛苦。” “为什么人们的心不再继续鼓励人们去追求梦想呢?”男孩问炼金术士。 “因为那会让心受更多的苦,而心不喜欢受苦。” 从那时起,男孩开始了解了他的心。他请求他的心千万不要不对他说话。他请求它在他偏离梦想的时候,一定要劝告他、要发出警告。男孩发誓,每一次当他听见警告的时候,一定会留意它给的讯息。 那天晚上,男孩把这一切全告诉炼金术士。炼金术士知道男孩的心已经回归天地之心了。 “所以现在我该做什么?”男孩问。 “继续往金字塔的方向前进。”炼金术士说,“并且继续注意预兆。你的心仍然可以告诉你,你的宝藏在哪里。” “这是不是我还需要学会的那一件事?” “不是,”炼金术士回答,“你还需要学会的是:在我们实现我们的梦以前,天地之心会不断考验你这一路上学会的事。它之所以这么做不是因为它很邪恶,而是因为这一来我们纔能熟练已经学会的事,这是为我们实现梦想做准备。通常这个阶段也是人们最容易放弃的时刻。这个阶段,套用沙漠人常说的一句话, “一个人往往渴死在棕榈树已经出现在地平在线时。” 每一次的追寻在一开始都会有好运道。而最后能成功微笑的人,一定是通过了最严厉的考验。” 男孩想起家乡的一句老谚语。那是说,最深最暗的黑夜总是黎明来临的前一刻。 隔天,第一次的危险预兆出现了。三位配戴武器的部族战士追过来,问男孩和炼金术士在这里做什么。 “我正和我的猎鹰在狩猎。”炼金术士回答。 “我们要搜查看看你们是不是带有武器。”其中一个战士说。 炼金术士慢慢地跨下马,男孩也跟着这么做。 “你为什么携带这么多钱?”那个战士搜查了男孩的袋子后就盘问他。 “因为我需要有钱纔能去金字塔。”男孩回答。 战士接着搜查炼金术士,发现他的身上有一小块水芯片,上面附着一滴液体,还有一颗黄色的玻璃蛋,大小约比鸡蛋稍稍大一些。 “这又是什么?” “这是哲人石和长寿露。也就是炼金术士的元精。任何人只要吞下了长生露就可以永远健康,而那块石头的一小片就可以把任何金属都转化为黄金。” 那些阿拉伯人大声嘲笑着炼金术士,而炼金术士也跟着笑了起来。他们觉得他的回答很有趣,然后就让男孩和炼金术士带着他们全部的东西离开。 “你疯了吗?”当他们走远一些以后,男孩就问炼金术士,“你为什么这么做?” “为了教你生活中一项简单的道理。”炼金术士回答说,“当你身上带着珍贵的财产时,如果你试着要告诉别人这件事,往往别人都不会相信你。” 他们继续越过沙漠。随着每一天过去,男孩的心越来越沉默。它不再想要了解事情的过去或未来;它只想冥思着沙漠,和男孩一起啜饮着天地之心所给予的。现在男孩和他的心已然成为好朋友,彼此不再背弃对方了。 当他的心对他说话时,只会激励他、给予他力量,因为在沙漠中的沈静日子多多少少会令人厌倦。心告诉男孩他最强的特质在于:他有勇气放弃他的羊群来实现他的天命,还有他在水晶商店工作时的热诚。 心还告诉男孩一些他从来没注意到的事:它告诉男孩他曾经多么接近危险却不曾意识到。心告诉他,有一次男孩从他父亲那里偷拿了一把来复枪,心觉得太危险了,男孩说不定会伤害到自己,于是就偷偷把来复枪藏起来。心还告诉男孩,有一天,他突然生病倒在田野上呕吐,然后他就昏睡了好长好长的一段时间。那时候,有两个小偷正埋伏在前不远的地方,正打算等男孩经过时要杀了他,好抢走男孩的羊。可是男孩一直没出现,他们就猜想男孩大概临时改道,于是只得放弃走了。 “人的心是不是都会帮助他?”男孩问炼金术士。 “多半是只有那些想完成梦想的人的心纔会这么做。不过心也确实会帮助小孩、醉汉和老人。” “这是不是意味着说我永远都不会发生危险?” “这意味着心会尽力去做它所能做的。”炼金术士说。 有一天下午,他们经过一个部族扎营的地方。营地四周歇息着许多身穿美丽白色长跑的阿拉伯人,他们个个都武装戒备着。那些人正抽着水烟筒,轮流说着战场上的故事。没人注意到这两个旅行者。 “好像没什么危险。”男孩说,他们正通过营区。 炼金术士似乎非常生气地说,“信任你的心,可是别忘了你正在沙漠里。当有人正在打仗时,天地之心就会听见从战场上传来的尖喊。没有人躲得过太阳下发生的种种后果。” 万物都为一,男孩心想。然后,就像沙漠有意向他展示炼金术士说的没错,两个骑兵从他们背后冲上来。 “停止前进!”其中一个骑兵说,“你们正来到部落战争的地域。” “我并没有打算走太远,”炼金术士回答,直视着骑兵的眼睛。他们沉默了好一会,然后答应男孩和炼金术士可以再继续前进。 男孩神迷地观察刚刚的眼波交会。 “你刚纔用眼睛控制了那两位战士的心智。”他说。 “你的眼睛可以表现出心灵的力量。”炼金术士回答。 那倒是真的,男孩想。他注意到了,在营队前面的那一群武装族人当中,有一个人一直在密切注意跟他们说话的那两个战士,虽然隔得太远了,看不清楚那人的脸孔,但是男孩却可以很肯定他的眼睛正在注视着他们。 当他们终于越过一整座高山的山脊后,炼金术士说,现在他们距离金字塔只有两天的路程。 “这是不是表示我们就快要分手了?”男孩说,“如果是,那么是否可以教我炼金术?” “你早就会炼金术了。那就是一种洞悉天地之心的方法,透过它你去发现为你准备好的宝藏。” “不,我不是说这个。我是说怎么将锡转变成金的方法。” “炼金术士沉默着,如同沙漠一般。他一直到他们停下来吃饭的时候,纔回答他。 “宇宙万物都是可以提炼的,”他说,“但是对于智者而言,金子是最可以被提炼的金属。不要问我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只知道传统总是对的。人类从来不曾了解过智者真正的意思,于是,金子没被当作提炼的象征,反而变成人类冲突的根本。” “万物说的语言很多,”男孩说,“对我来说,骆驼的嘶鸣曾经只是单纯的嘶鸣而已,然后它变成危险的象征,最后它又变回嘶鸣。” 他停顿下来,也许这一切炼金术士早就知道了。 “我认得一些真正的炼金术士,”炼金术士说,“他们把自己关在炼金房里,极尽可能地提炼金子。他们也发现了哲人石,因为他们知道,当你提炼一样洞悉的时候,它周围的每样洞悉,也会跟着被升华出来。 另外一些人则是恰巧拥有哲人石。他们老早就拥有这项礼物了,他们的心灵也比多数人都要来得更能接受这样的事。但是他们不算,这种人很少见。 还有其它多数人,他们感兴趣的只是金子,他们从来没发现它的真谛,他们也不希望知道锡啊、铜铁都有它们的天命必须完成。可是任何人只要是阻碍了别人或其它事物的天命,也就无法发现自己的天命。” 炼金术士的话,在沙漠中回响着,好像一句诅咒。他倾过身来,捡起沙地上一枚贝壳。 “沙漠曾经是海。”他说。 “我注意到了。”男孩回答。 炼金术士要男孩把贝壳放在他的耳际边。男孩在年幼时候也曾经这么做过无数遍,而且也从贝壳里听过海的声音。 “海就活在这个贝壳里,这是贝壳的天命。贝壳会不断地重复着海的声音,直到有一天,沙漠又被大海所覆盖为止。” 它们跃上马,向着埃及金字塔的方向骑去。 日落的时候,男孩的心忽然响起一声警告。他们正来到四周都是沙丘的地方,男孩抬头望向炼金术士,想看看他有没有感觉什么。可是炼金术士看起来似乎并没有发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五分钟以后,男孩看见两个骑兵正在前头不远的地方等着他们。在男孩能够对炼金术士说什么以前,骑兵从两个变成十个,然后变成一百个。现在骑兵已经布满沙丘的四周。 这些部族战士穿着蓝色衣服,头巾上还套着黑色的环。他们的脸孔用蓝色布巾盖住,只露出眼睛。 即使相当远的距离外,仍能看见他们的眼睛传递着心灵的力量。此刻他们的眼睛正诉说着:死亡。 第六章 男孩和炼金术士两人被抓到附近的一座军营去。一个士兵推挤着男孩和炼金术士进入一座军帐内。帐篷内该部落的首领正和他的幕僚举行会议。 “有奸细。”其中一个人说。 “我们只是旅人而已。”炼金术士回答。 “三天前我们看见你们在敌军的军营里,而且还跟他们的战士说话。” “我只是在沙漠四处走动,观看星象而已。”炼金术士说,“我对于其它军队的军情或是部族的行动都一无所知。我只是很单纯地带一位朋友越过沙漠而已。” “你的朋友是谁?”首领问。 “一位炼金术士,”炼金术士说,“他了解自然的力量。他可以展现他不寻常的力量给你们看。” 男孩安静地听着他们的对话,充满了恐惧。 “这个外国人在这里做什么?”另外一个人问。 “他带了钱要献给你们部族。”炼金术士抢在男孩之前回答,他并且抓起男孩的布袋,把里面的金币递给那位首领。 那个阿拉伯人接过金币,什么话也没说。这些钱够他们买不少武器了。 “什么是炼金术士?”最后首领问。 “就是了解自然和世界的人。只要他想,他就可以运用风力把这座军营摧毁掉。” 那些阿拉伯人大笑。他们很熟悉战争带来的破坏,深知风绝对不可能带给他们什么样的灾害。不过,听了这些话,他们的心仍然加速了一点点。他们都是属于沙漠的人,对于巫师的力量深怀恐惧。 “我想要看他施展法力。”首领说。 “他需要三天时间。”炼金术士回答,“他需要三天时间,来把自己变成风,纔能施展法力。如果他做不到,我们就把自己卑微的性命献给你,以荣耀你们的部族。” “你不够资格把早已经属于我的东西献给我。”那个首领怒声说,不过他答应给这两个旅人三天时间。 男孩被吓得浑身发抖,炼金术士就带着他离开帐篷。 “不要让他们看见你的害怕,”炼金术士说,“他们是一群争强斗狠的人,他们会鄙视懦夫。” 可是男孩甚至说不出话来。他一直到他们走过军营中间以后,纔有力量说话。这些战士根本不需要囚禁他们,因为他们的马已经被没收了。所以,世界再一次展示它的各种语言:前一刻沙漠中还是无止境的、自由的,如今它却变成了无法逃离的墙。 “你把我所有的钱都拿给他们!”男孩说,“那是我这一辈子辛辛苦苦纔攒下来的全部财产。” “如果你被他们杀了,你的钱又有什么用处?”炼金术士回答,“你的钱为我们争取了三天时间。你可要知道,钱并不总是能够拯救人的性命。” 可是男孩现在太恐惧了,根本听不下任何有智慧的话。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做纔能把自己变成风。他根本就不是炼金术士啊! 炼金术士跟其中一位士兵讨来一杯茶,他将一些茶水泼在男孩的手腕上。一阵松懈的情绪袭过男孩的身体。男孩还听见炼金术士喃喃念着什么,不过他一句也听不懂。 “不要输给你的恐惧,”炼金术士说,此刻他的声音带着奇异的柔和,“如果你输了,你就无法跟你的心说话。” “可是我一点也不知道怎样纔能把自己变成风。” “一个人如果已经完成了他的天命,他就会知道所有他该知道的事。只有一件事可以阻碍梦想成真,那就是害怕失败。” “我不害怕失败。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把自己变成风。” “喔,那么你就必须学会,因为你的生命完全要依赖你是不是能够成功。” “如果我做不到呢?” “如果你在完成天命的过程中死掉,至少胜过成千上万的人。他们甚至连自己的天命是什么都不知道。” “不过你不必担心,”炼金术士继续说,“通常死亡的逼迫会激起人们的潜能。” 第一天过去了。附近有一场激烈的战斗,许多战士受伤被抬回军营来。死亡战士的位置就被其它战士取代,而生活仍继续下去。死亡是不会改变什么的,男孩心想。 “你可以晚一点再死。”一位士兵对着死去同伴的尸体说,“你可以等到和平宣布了以后再死,可是五伦如何,你都会死。” 那天晚上,男孩去找炼金术士,炼金术士刚刚去沙漠放猎他的猎鹰回来。 “我一点都不知道怎么做纔能把自己变成风。”男孩重申。 “记住我告诉你的话:整个世界都不过是看得见的神迹。而一个炼金术士所要做的事,就是把神灵的境界和物质的层面结合。” “你刚刚去做什么?” “喂我的猎鹰。” “如果我不能把自己变成风,我们都会死,”男孩说,“而你竟然还去喂你的猎鹰。” “只有你会死,”炼金术士说,“我早就知道该怎么把自己变成风了。” 第一天,男孩爬上军营附近的一座山顶上。那些士兵任凭他去;他们都已经听说这位巫师可以把自己的身体变成风,所以他们根本不敢靠近他。话说回来,即使他逃走,也没办法徒步穿越沙漠。 第二天的整个下午男孩一直凝视着沙漠,听他的心对他说话。男孩知道,心已经感受到他的恐惧。 他们两个都诉说着同一个语言。 第三天,首领和他的将领聚会,并且把炼金术士找来说,“让我们去看那个男孩怎么把自己的身体变成风。” “我们这就去吧!”炼金术士回答。 男孩带他们到他前一天去过的山顶,叫他们全部坐下。 “这将会花不少时间。”男孩说。 “我们不急,”首领回答,“我们是沙漠的人。” 男孩望着地平线,那儿有着群山迭峦,有着沙丘、岩石,以及植物……这些植物坚持生长在似乎不可能存活下来的环境里。此外,还有他已经游历了数个月的沙漠,尽管他仅只知道沙漠的一校小部分而已。在这沙漠里,他认识了一位英国人、商队、部落战争,还有一处拥有五万株棕榈树的三百个泉水的绿洲。 “今天你来这里做什么?”沙漠问他,“你昨天不是在这里盯着我看了好久?” “在你的某个地方里,有一位我深爱的人,”男孩说,“所以,当我从你的沙地上望去的时候,我也正凝视着她。我想要回到她的身边,而我需要你帮助我变成风。” “爱是什么?”沙漠问。 “爱就是猎鹰飞过你的沙地上,因为对它来说,你就是绿洲,是它永远可以捕回猎物的地方。它熟知你的每一块岩石、每一处沙丘,还有每一座山峰,而你总是慷慨地对待它。” “那只猎鹰的嘴啄着我身体的一小部分,”沙漠说,“这许多年来,我很照顾那些被猎取的小生物。我总是用我身上的一点点水来喂食它们,然后我会告诉猎鹰它们在哪里。而有一天,当那些小生物在我身上繁衍时,那猎鹰就会从天空俯冲下来,带走了我所哺育出来的。” “但那也正是你最初创造它们的原因,”男孩回答,“是为了喂养那猎鹰。而猎鹰则喂养了人,而人丰富了你的沙,然后沙地上又将会有那些小生物继续繁衍下去。这就是世界运行的方式。” “所以这就是爱吗?” “是的,这就是爱。因为爱让小生物变成猎鹰,猎鹰变成人,而人又变成沙漠,这就是锡之所以能变成金子,而金子又会变成地球的缘故。”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沙漠说。 “可是,你至少可以了解,在你身体的某一个地方有个女人正在等我。这就是为什么我必须把自己变成风。” 沙漠沉默了好一会时间没答腔。 然后沙漠告诉他,“我可以给你我的沙,这些沙可以帮助风吹。不过,如果只靠我一个的力量,是没办法做什么的。你必须去恳求风的帮忙。” 一阵微风开始吹起。那些部族战士从远远的地方看着男孩,他们正用男孩听不动的话窃窃私语。 炼金术士微笑着。 风靠近男孩,吹拂着他的脸。它已经听见了男孩和沙漠的对话,因为风能够知道所有的事。风吹遍世界的每个角落,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 “帮助我吧,”男孩对风说,“有一天你曾带来了我挚爱的人的话语。” “是谁教你说沙漠和风的语言?” “我的心,”男孩回答。 那风有许多名字,在世界的这个角落,它被叫做热风,因为它带着热蒸气从海洋吹向东边的土地;而从男孩来的那片遥远的土地上,大家管它叫做黎凡特,因为大家相信它带来了沙漠的沙,以及摩尔人战争的嘶吼。或许在男孩的羊群生长的草原后方,人们又会认为风是从安达鲁西亚草原来的。不过事实上,风从未有一处起点,它也从未去任何一个终点,这就是它之所以比沙漠强的缘故。人们或许有一天就能够在沙漠里种植树木,甚至可以畜养羊,可是没有人能够约束风。 “你不可能变成风的,”风说,“我们两个完全不同。” “这不是真的,”男孩说,“在我的旅程上我学会了炼金术士的秘密。在我的体内也有风,有沙漠、海洋、星星,还有宇宙万物。我们都是由同一只手所创造出来的,我们拥有共同的心灵。我希望像你一样,能够自由地接触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越过海洋、吹起遮盖着我的宝藏的沙,并带来我所爱的女人的声音。” “那一天我听见了你和炼金术士说的话,”风说,“他说万物都有自己的天命。可是不管怎么说,人类是不可能变成风的。” “只要教我在短时间变成风就可以了,”男孩说,“所以你和我就可以一起谈谈人类和风的无限潜能。” 风被勾起了好奇心,这是前所未有的事。它很想和人说说这种事,可是它也不知道怎么将人变成风。尽管它知道的事情已经不少了:它可以创造出沙漠,可以把船翻沈,可以吹倒整座森林,也可以带着音乐或奇怪的噪音流窜过城市的每个角落;它觉得它是无限的,可是如今这个男孩却说还有一件事是它风不曾做过的。 “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爱,”男孩说,知道风已经快要答应他的请求了。“当你被爱的时候,你就可以创造出任何事物。当你被爱着的时候,你一点也不需要刻意去了解外面发生的事,因为所发生的任何事都在你的心灵之内,而人甚至可以把自己变成风。当然了,这要有风的帮忙。” 这风是个骄傲的家伙,所以它对男孩说的事情心动了。它开始用力吹着,扬起一大片风沙。但是到了最后,它终究还是得承认,它虽然能够跑遍全世界,却还是没有能力把一个人变成风。它也不懂什么是爱。 “当我在世界各地旅行的时候,我常听起人们说到爱,也常看到人们向往地望着天空,”风说着,它很忿怒必须承认自己的极限,“也许你应该去请教天空怎么纔能变成风。” “喔,那么帮助我去请教天空吧!”男孩说,“请在这个地方吹起强烈的暴风沙,强得能遮住太阳,好让我能够仰望天空而不至于被太阳的光芒刺瞎。” 于是风就用力吹,吹得整个天空充满沙子,太阳也变成了一个金色的圆盘。 而在军营中,四周一片飞沙走石,根本不可能看见任何东西。这是沙漠中人很熟悉的一种风,他们管它叫做西蛮风,它比起海上的暴风威力更大。军营中的马嘶叫着,而士兵们的枪则盖满了沙土。 而在山上的那些将领中,有一个人忍不住对首领说,“也许我们最好不要再继续下去了。” 他们几乎看不见那个男孩了。他们的脸上盖着蓝色的布巾,而眼睛则充满了恐惧。 “让我们停止了吧!”另外一位将领也建议。 “我想要看见阿拉的伟大,”首领敬畏地说,“我想要见识一个人怎么把自己变成风。” 不过他的脑中已经暗暗记下这两个将领的名字,他决定等风一停,他就要撤换这两个人的将领职位,因为一个真正的沙漠勇士是不会恐惧的。 “风告诉我你懂得什么是爱。”男孩对太阳说,“你应该也知道天地之心吧,因为它就是由爱而生的。” “从我所在的位置,”太阳回答说,“我可以看见天地之心。它能够和我的心灵沟通,而我们一起让植物生长,让羊儿找到庇荫的地方。从我所在的位置——我离地球可远了——我知道怎么去爱。我知道如果我靠近地球一点,即使只是那么一丁点儿,地球上的万物都会死掉。所以我们就彼此相望,我们需要对方。我给地球生命和温暖,而它给我生命的意义。” “所以你明白什么是爱,”男孩说。 “我也了解什么是天地之心,因为长久以来,在通往无尽宇宙的旅程上,我们一直在交谈,它告诉我它最大的问题是:直到现在,仍然只有矿物和植物直到“万物为一”。铁并不需要变成铜,铜也不需要变成金子,因为每种物质的形成,都有它独一无二的功能,如果注写这一切的手在造物的第五天就停止了,那么万物将会变成一首和谐的交响曲。” 太阳继续说,“但是它却在第六天继续它的工作。” “你真是大智慧呀,因为你是从一个距离外去观察万物,”男孩说,“可是你不了解爱是什么。如果没有第六天,就不会有人类存在,铜将永远只是铜,锡也仅仅只是锡。没错,万物都有它的天命,可是有一天天命都会被实现。所以万物都必须将自己改造得更好,以便去接受另一个天命,直到有一天,天地之心变成了唯一的存在。” 太阳思索着男孩的话,并决定照耀得更加明亮。而风,喜悦地听着这段对话,于是也更加用力地吹着,免得男孩被太阳的光芒射伤了。 “这就是为什么炼金术士必须存在,”男孩说,“所以每一个人都能够去追寻他自己的宝藏,发现它,然后愿意变得比自己从前的生命更好。锡将会扮演它的角色,直到这世界不再需要锡为止,然后锡就会变成金子。 这就是炼金术士在做的事。他们把这一切示现给我们看,让我们知道,如果我们努力变得更好,围绕着我们的每样事物也会变得更好。”“为什么?你为什么说我不懂得爱?”太阳问男孩。 “因为爱并不是静止如同沙漠,爱也不是呼啸如风。从一个遥远的距离外去观察万物,就像你所做的,也不能叫做爱。爱是改变和改善天地之心的力量。当我第一次接触到天地之心,我以为它是完美的。可是后来,我发现它就跟其它生物一样,有它自己的情绪和冲突。是我们在滋养着天地之心,而我们所存活的这个天地究竟会变得比较好或比较差,就端看我们是变得更好或者更差。在这里扮演关键性角色的,就是爱的力量。当我们心中有爱时,我们就会努力去使自己更好。” “所以你要我为你做什么?”太阳问。“我要你帮助我,将我变成风。”男孩回答。 “大自然都知道我是最有智慧的,”太阳回答,“可是我不知道怎么把人变成风。” “那么,我应该去问谁呢?” 太阳思索了一会。风则密切地注意听着他们的对话,同时好想跑到全世界去宣布,太阳的智慧也是有局限的,它没有办法胜过这个能够说宇宙共通语言的男孩。 “去找注写这一切的手吧!”太阳说。 风高兴得尖叫,并且更加使劲用力吹着。军营如今已经被吹离开它的营地了,系着牲口的绳索也被吹断了,所有的马匹都自由地逃开。而在山顶上的人则互相拥抱着,以免被风吹跑。 男孩转向注写一切的手。当他这么做时,他发现整个宇宙静止了下来,于是他决定什么话也不说。 一股爱之潮从他的心中冲涌而出,他开始祈祷。这是他从未曾说过的祷告,因为这是无声的祷告,也没有提出任何请求。他的祷告并不是感谢他的羊能够找到新的牧草,也不是要求能卖出更多的水晶,更不是祈求他所遇见的那个女人能继续等待他。在沉默中,男孩了解到沙漠、风,以及太阳,也都希望能明白手写下的征象,以便能追循着这些方向,进而能了解写在那一块翡翠石板上的究竟是什么意思。他看见预兆散播在地球各处以及天空中,但它们的外表并不明显,也没有什么相关的理由。他可以看见,沙漠、风、太阳以及人,都不知道自己被创造的理由,但是那只手在创造每一样东西时,自有其理由。只有那只手可以制造奇迹,可以将海转变成沙漠……或者将人转变成风。因为只有那只手明白,那是一项强大的设计,纔能够将整个宇宙纳成一个点,而在那一点上,六天的创造纔能升华成为一个元精。 男孩接触到天地之心,发现那就是神主心。他也看见了神之心就是他自己的心灵。而他,虽然只是个男孩,也能够展示神迹。 那天西蛮风以它从未有过的方式吹袭着沙漠。在那以后的好几世代里,阿拉伯地区仍传诵着一个男孩将自己变成风的传奇故事。男孩用那场风来和沙漠里最有权力的部落首领抗衡,而那场风差一点就摧毁那位首领的军营。 当西蛮风终于歇息的时候,每个人都转头看向男孩刚纔站的位置,可是他已经不在那里了。他正站在军营遥远的另一端,旁边站着一个满身覆盖着沙石的卫兵。 那些人被他展现的奇迹吓坏了。但仍有两个人的脸上露出微笑;其中一个是炼金术士,他笑是因为他的徒弟已经完美地出师了;而另外一个是部族首领,他笑则是 因为男孩诠释了神的荣光。 隔天,军队首领欢送男孩和炼金术士,并且派一队护卫陪他们去他们想去的地方。 他们骑了一整天。在将近黄昏的时候,他们来到一间科普特修道院。炼金术士下马,并叫那群护卫回到军营去。 “从这以后,你必须一个人上路了。”炼金术士说,“你现在距离金字塔只有三小时的路程。” “谢谢你,”男孩说,“你教了我宇宙之语。” “我只是引导你去看到你本来就知道的事情而已。” 炼金术士敲敲修道院的大门。一位穿着黑袍的僧侣来应门。他们用科普特语交谈了好一阵子,然后炼金术士让男孩进入修道院门内。 “我请求他借我使用一会儿他们的厨房。”炼金术士微笑着。 他们走到修道院后面的厨房。那个僧侣拿给炼金术士一些锡,炼金术士点燃炉火,把锡放在一只平底铁锅里。当锡逐渐溶化成液状后,炼金术士拿出他的袋子,取出那颗奇怪的黄蛋。他从黄蛋的表面刮下一小薄片,用蜡封起来,放进铁锅里,和溶化的锡一起加热。 混合以后的东西变成红色,几乎就像是血的颜色。炼金术士把平底铁锅移离炉火上,放在一旁让它冷却。在等它冷却时,炼金术士对那个僧侣聊起了部族战争。 “我想战争还会再持续很长的时间。” 僧侣很激动,商队已经在吉萨停留很久了,等着战争结束。 “不过上帝的旨意必须贯彻。”那僧侣说。 “确实。”炼金术士回答。 等锅子冷却以后,僧侣和男孩探头看着铁锅,呆住了。原来的锡凝固成锅子的形状,不过它不再是锡,而是黄金。 “有一天我是不是也得学会这么做?”男孩问。 “这是我的天命,不是你的。”炼金术士回答,“我只是要表现给你看,让你知道这件事可能做到的。” 他们走回修道院门口。在那里,炼金术士把金盘分成四块。 “这一块是你的,”他把其中一块给修道院的那个僧侣,“因为你能慷慨厚待异教徒。” “可是这个报酬已经超过我的慷慨了。”僧侣回答。 “千万不要再这么说,因为生命正在听着,而下一次就会给你少一点。” 炼金术士转向男孩,“这是给你的,补偿你给那个军队首领的。” 男孩正想说那远比他失去的多,不过他最后仍沉默地接过来,因为他刚听见炼金术士对僧侣说的话。 “这一块是要给我的。”炼金术士拿了其中一块,“因为我必须回去沙漠里,而那里正在打仗。” 他拿起第四块,交给僧侣。 “这是留给男孩的,如果他将来需要的话。” “可是我正要去找我的宝藏,”男孩说,“而我现在离我的宝藏已经很近了。” “我很确信你一定会找到你的宝藏的。” “那么为什么还要交给这个?” “因为你已经两度失去了你的财产,第一次是小偷,第二次是给那个首领。我是个老而迷信的阿拉伯人,而我相信我们的谚语。有一个谚语说,“事情若发生了一次,那他不会再发生第二次,但如果事情发生了两次,那么它肯定会再发生第三次。””他们骑上马走了。 “我要告诉你一个关于“梦”的故事。”炼金术士说。 男孩策马骑近炼金术士一些。 “在古老的罗马时期,提比略大帝的时候,有一位善良的人生了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儿子从军,并且被送到罗马帝国最偏远的地区去。另外一个儿子是个诗人,而且以擅长写美丽的诗篇而闻名全帝国。 有一天晚上,这位父亲梦见一位天使出现在他面前,告诉他,他其中一位儿子所说的话,将会留芳千古,被后世好几代人传诵、学习。这位父亲醒过来以后,欢喜得哭了,因为生命对待他实在太慷慨了,而且还把这件每个父亲都会引以为荣的事让他知道。 过没多久,这位父亲为了拯救一个差点被车轮轧死的小孩,而去世了。因为他这一生没犯什么过错,又做了许多好事,于是他就直接进去天堂。在天堂中,他遇见了当初梦见的那位天使。 “你一直都是个好人,”天使对他说,“你的一生充满爱,并且死得很有价值。所以我要应许你一个愿望。” “生命对我已经很宽厚了,”这个人说,“当你出现在我的梦里,我已经觉得毕生的努力都有了回馈,因为我儿子的诗篇将会被后世人传诵。我不想为自己祈求任何事,不过每一位父亲都会希望能骄傲地目睹,他所栽培教育出来的儿子声名远扬。我只希望能在遥远的未来,亲眼目睹我儿子写的文章。” 天使摸摸这个人的肩膀,于是他就和天使一起被传送到未来。他们来到一处广大的地方,被成千个人包围着,听见这些人正用一种奇怪的语言说话。 这位父亲欢喜地哭了。 “我知道我儿子的诗永垂不朽了,”他泪眼婆娑地对天使说,“你能不能告诉我,这些人正在读我儿子的哪一篇诗?” 天使靠近这个人,温柔地引着他坐到附近的一张椅子上,天使也坐下。 “你的诗人儿子的作品在当时非常受罗马人欢迎,”天使说,“每一个人都很喜欢读他的诗,可是当提比略王朝结束以后,这些诗就被遗忘了。现在你正听到的文章,是你另外那个从军儿子所说的话。”那人十分惊讶地看着天使。 “你的儿子到远地去从军,后来成为一位百夫长。他很公正又很善良,有一次他的一个仆役生病,而且看来就要死了。你的儿子听说有一位犹太人会治病,于是就骑了几天几夜的路到处去寻找这位犹太人。在寻找的过程中,他知道这位犹太人就是神的儿子。他和其它被治愈的病人碰面,而这些人教导你儿子神之子所传的福音。于是他虽然是罗马的百夫长,却接受了他们的信仰。随后不久,他终于找到了这个人。” “他告诉那个人,他的一位仆役已经病得非常严重了,而那位犹太人就准备跟他一起到他家去。可是你的儿子是一位非常虔诚的人,当他望着那位犹太人的眼睛时,立刻知道在他眼前的,就是神的儿子。” 天使接着告诉这位父亲说,“你现在听到的,就是你儿子当时对这位犹太人说,而且被永远传诵下来的话:主啊,我实在不敢劳驾您到我的屋檐下,可是只要您的一句话,我的仆役就能得救。” 炼金术士说,“无论做什么,每一个人都在世界历史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而通常他本身并不自知。” 男孩笑了,他从来不曾想过一个牧羊人会对探索生命的问题产生什么重要性。 “再见。”炼金术士说。 “再见。”男孩说。 男孩在沙漠中独自骑行了数个小时。他很急切地倾听心对他说的话,因为,心将会告诉他,他的宝藏在哪里。 “你的心在哪里,你的宝藏也就会在哪里。”炼金术士曾经这么告诉他。 可是他的心却一直在跟他说着不相干的事。心很骄傲地对他说起一个牧羊人的故事,这个牧羊人放弃了他的羊群,去追寻他所梦见过两次的宝藏。心谈到了天命,谈到了许多人四处流浪,只为了寻找新大陆,或美丽的女人,他们的眼界超越了同时代的人。心还提到了旅程、发现、书和改变。 当男孩正要爬上另一座沙丘时,心对他低语:“要注意你流泪的地方,那就是我所在的地方,也证实你的宝藏所埋藏的地方。” 男孩慢慢地爬上沙丘,望见了一轮满月正缓缓东升,爬上布满星辰的夜空:距离他离开绿洲已经有一个月了,月光在沙丘上洒下一层光影,整个沙丘看起来宛如是一座银色的波海;这个景象让男孩想起了他在沙漠中看见一匹马的那个晚上,那晚他遇见了炼金术士。在那一夜的夜色里,月亮也如同现在一般投映在静寂的沙漠里、投映在一个男人追寻宝藏的旅程里。 当男孩终于爬上沙丘之顶时,他的心狂跳着。就在那里,神圣而尊贵的埃及金字塔耸立,沐浴在华丽而皎洁的月光下。 男孩跪下,哭泣了起来。他感谢上帝让他相信他的天命,并引导他去认识一位国王、一位商店老板、一位英国人,以及一位炼金术士。更重要的是,让他遇见了一位来自沙漠的女人,她告诉他,爱并不会让一个人远离他的天命。 如果他想,他现在就可以回去绿洲,回到法谛玛的身边,一生做一个单纯的牧羊人。就像那个炼金术士,尽管他了解宇宙之语,尽管他有能力将锡转变成黄金,但他仍然继续住在沙漠里。他并不需要对谁展现他的技术。男孩对自己说,在完成天命的这一路上,他已经学会了他所必须知道的事情,也经验了他曾梦想过的每一件事。 可是如今他就在这里,即将就要找到他的宝藏了,于是他提醒自己,未达终点都不算完成。男孩望望身边的沙地上,就在他泪水刚刚滴落的地方,有一只圣甲虫仓皇地爬过沙土。在沙漠这段时间里,他已经知道圣甲虫在埃及人心目中正是神的象征。 另一个预兆。男孩开始挖甲虫刚爬过的沙丘。他一面挖,一面想起了水晶商人曾说过的话:每一个人都可以在自己后院盖一座金字塔。但男孩现在知道了,即使他花上一辈子时刻不停地堆石头,他也没办法盖出一座金字塔。 一整夜,男孩在选定的地方拚命挖掘,却未曾发现任何东西。他觉得自己快被金字塔建盖以来的这数百年时光给压垮了,不过他并没有停下来,仍然拚命挖着,直到发觉他必须和风沙奋战;因为风不断把沙吹进他所挖的沙坑里。他的手受伤了,而且酸痛无力,可是他仍然听从心的指挥,继续在眼泪滴落的沙丘底下挖着。 正当他打算把挖到的石块移出坑洞外时,却听见了一阵脚步声。他抬头看见几个人影接近。那些人背对着月光,所以男孩看不清楚他们的眼睛和脸孔。 “你在这里做什么?”其中一个人影盘问他。 惊恐之余,男孩并没有回答他。他已经发现他的宝藏在哪里,如今却被即将发生的事情吓坏了。 “我们是部族战争的难民,我们需要钱。”另一个人影说,“你在藏什么?” “我并不是在藏东西。”男孩回答。 可是其中一个人抓住他,把他拖出沙坑。另一个人开始搜查男孩的钱包,于是发现了炼金术士给男孩的金块。 “这里有金子。”那人说。 月光照在抓住男孩的阿拉伯人脸上,在那人的眼底,男孩看见了死亡。 “说不定他已经藏了更多的金子在这个坑里。” 他们名伶男孩继续挖,可是最后男孩并没有挖出什么。当日出以后,这些难民开始殴打男孩,打到他受伤流血,他的衣服也破了。他可以感觉到死亡的阴影逼近。 “如果你死了,钱对你又有什么好处?钱并不是每一次都能拯救人命的。”那个炼金术士曾经这么说。最后,男孩就对那个人尖叫着说,“我是在挖宝藏!”虽然他的嘴唇瘀青流血,他仍大叫着对那个揍他的人说,他曾经两次梦见埃及的金字塔附近藏有宝藏。 有一个很显然是那群人的老大,对另外一个人说,“放了他吧,他没有其它的东西了,说不定连这块金子也是偷来的。” 男孩倒在沙地上,几乎昏死过去。那群人的老大用力摇晃他说,“我们要走了。” 他们正打算离开时,那位老大忽然又走回来对男孩说,“你不会死的,你会活下去,而且你会学到一个教训,知道不该这么愚蠢到去相信梦里说的事。两年前,就在这里,我也重复做了同一个梦。我的梦告诉我说,我必须到西班牙的一座倒塌的教堂去,那里有一个牧羊人和他的羊在睡觉。在我的梦里,那座教堂里废弃的更衣室里长着一株巨大的无花果树。梦告诉我,如果我挖开那株无花果的根,我将会发现埋藏在那里的宝藏,可是我纔不会愚蠢到横越整个沙漠,只为了一个重复做过的梦。” 然后这群人就消失了。 男孩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再一次望着金字塔。它们好像正在嘲笑他,而他也回了一个笑容。他的心爆发出一阵喜悦。 因为现在他已经知道他的宝藏在哪里了。 终场 夜幕低垂的时候,男孩走进那间小小的荒废教堂。那株无花果树仍然生长在那里,就在更衣室里,而星星也仍然从半毁的屋顶上眨巴着眼睛。他还记得上一次他和他的羊来到这里的情景……那是一个平静的夜晚,除了那个梦以外。 如今他又来到这里,身边不再带着一群羊,只带了一把铁锹。 他坐在那儿凝望了一会儿天空,然后从背包里取出一瓶酒,啜饮了一些。他想起了有一天晚上他和炼金术士一起喝酒看星星,也想起了他旅行过的许多道路,以及上帝选择用这种奇怪方式来告诉他宝藏在哪里。如果他不曾相信那个重复做的梦,他就不会遇见那个吉普赛人、那个老国王、那个贼,或者……“噢,那可是一串长长的名单。可是道路就写在预兆里,所以我决不会走错路的。”他对自己说。 他睡醒了,当他醒过来的时候,太阳已经高高升起。他开始从无花果树的底部挖起。 “你这个老巫怪!”男孩对着天空大叫,“你明明知道所有的事情, 你甚至还留了一块黄金在那间修道院里,好让我有钱回到这间教堂来。那个僧侣看见我一身狼狈的回去就大笑,你为什么不行行好,省得我这么费事?” “哦不,”男孩听见风中有一个声音说:“如果我先告诉你,你就看不到金字塔了。你不觉得他们很漂亮吗?” 男孩微笑了。他继续挖,半个小时以后,他的圆锹碰到一样硬硬的东西,一个小时以后,他的面前摆着一箱西班牙金币、珍贵的宝石、一些纯金面具上镶嵌着红色和白色的羽毛,以及镶着宝石的石雕像。这些宝藏大概是某个人征服这个国家时得到的,结果那个征服者一直来不及拿走,又忘了告诉他的子孙这些宝藏的存在。 男孩从袋子里拿出乌陵和土明。这两颗宝石他只使用过一次,就是那个早上当他身在一个市集时。他的生命和道路早已经给了他足够的预兆,教他该往哪里去。 他把乌陵和土明摆进宝箱里,它们也是新宝藏的一部分,因为它们会让他想起那位老国王,他知道他们永远不会再相见了。 生命对于那些勇于实现天命的人总是慷慨的,男孩想道,这件事真是不虚。然后他记起来,他必须去一趟台里发,把十分之一的宝藏分给那个吉普赛女人,这是他的承诺。“吉普赛人真聪明,”他想,“也许这是由于他们行遍世界各地的缘故吧!” 风又吹起,这是黎凡特风,从非洲那一头吹过来的。此刻它带来的,不是沙漠的味道,也不是摩尔人入侵的威胁。它带来的是一阵他很熟悉的香味,以及轻轻触落的吻——这个吻来自很远很远的地方。它慢慢的、慢慢的飘落,直到轻触着他的嘴唇。 男孩微笑着。这是她第一次这么做。 “我来了,法谛玛。”他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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