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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名著]外国科幻小说 《当大火笼罩整个世界》作者:[美] 威廉·桑德斯 [第130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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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科幻小说: 《当大火笼罩整个世界》作者:[美] 威廉·桑德斯
田丁 译 威廉·桑德斯住在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的塔勒阔,他当过巫师舞者、切罗基族风格的歌手。八十年代初他以《釜山之旅》(入围约翰·坎贝尔奖)和《狂热的蓝灰色》等几部另类历史幽默小说在美国科幻小说界崭露头角。此后,桑德斯将写作视线转移到侦探及推理小说,用笔名发表了许多深受好评的作品。随后,桑德斯听从朋友罗杰·泽拉兹尼的劝说,再次回到科幻小说创作上,这期间的作品主要是短篇小说。他的作品不断在《阿西莫夫科幻小说》、《幻想与科幻杂志》上登载,也选入多种文选。短篇《隐藏》几年曾前入围星云奖和雨果奖最后角逐名单。桑德斯也创作长篇小说,像最近由怀尔德赛德出版社再版的《关于比利·巴达斯的叙事诗》、《土尔其斯坦玫瑰》,还有另一部获得读者称赞的科幻新作,分别位于出版社年度畅销书排行榜的第十二、十三和十五名。 很多人认为我们现在的生活已经糟透了,再也不会坏到哪里去了。桑德斯的这篇小说则展现了一个更加令人不安、伤感的场面:生活可能变得更糟。 吉米·朗里基勒一边开着那辆吉普车左右摇晃地驶出一段年久失修的狭窄柏油路,接着又驶上一段更狭窄的碎石固边的破旧老路,一边说:“占公地的人,我真不敢相信,这些占公地的怎么又回来了。” 坐在吉米身旁的萨金特·戴维斯·布莱克贝尔抓牢了扶手,以防来回颠簸晃动,答道:“最好习惯习惯,这一帮撵走了,又会搬来下一帮。” 吉米·朗里基勒点头应道:“想必如此。他们不打算放弃,对吧?” 吉米·朗里基勒是一位皮肤微黑、声音沙哑的年轻人,长着切罗基族人那种高大身材,保留地的女人们都认为他很有魅力。不管天气如何炎热难受,他的咔叽布制服总是整整齐齐,熨烫得线条笔挺。和他一比,戴维斯·布莱克贝尔觉得自己的衬衫皱巴巴的,粘在皮肤上,黏黏的很难受。他很想知道吉米怎么会有这种本事,或许因为他是纯种印第安人,或许是年轻的缘故吧。 戴维斯反问道:“放弃,你会吗?我的意思是,如果你处在他们的位子上。” 吉普车在坑坑洼洼的路上颠簸着,吉米忙着操纵方向盘左躲右闪,一时没有回答。这一段路确实糟透了,路面泥泞,迂回弯曲,狭窄得勉强能挤过一辆车。路两旁伸出许多爬满野葛的粗大树枝,蔓藤上点缀着许多布满灰尘的花穗,蓬起的树枝挡开了强烈的阳光,炎热顿时荡然无存。这是保留地一处偏僻地区,戴维斯不得不拿出地图,想弄清楚怎么才能到达目的地。 开始上坡,吉普车慢了下来,速度比步行快不了多少。本地用蒸馏法提取的酒精虽然比汽油发热小,比汽油干净,但根本提供不了多大动力。这时吉米才答道:“真的照你这么说,我想不出自己会怎么做。总得找个什么地方吧。那些可怜的家伙。” 他们对话用的是英语。戴维斯是俄克拉荷马州的切罗基族人,十二年前他娶了个奎纳班族女人当妻子,这才搬到卡罗来纳州保留地。到现在他已经能听懂东部印第安人的方言了,至少应付警察的差事够了。但当真交谈起来还不大行。 吉米继续道:“有一点你总该承认吧:现在的情况真是糟透了。二十一世纪了,哥伦布发现美洲都过了五百多年了,可我们又到了跟白人争夺土地的地步。争夺我们手里留下的这么一点点地。”他环顾一下积满灰尘的森林,接着又说:“总有一处他们能去的地方,肯定有的。” “除非,那个地方已经有别人捷足先登了。”戴维斯说。 “或许吧。”吉米赞同道:“看样子,已经剩不下多少地方了,盛不下那么多人。” 吉米驾着吉普车绕行在一处必经的危险弯道上,戴维斯反复思考他最后那句话,非常欣赏它的言简意赅:剩不下多少地方,盛不下那么多人。简直是真理。现在,路易斯安那有一半、佛罗里达近一大半的地方是水域,海岸线附近被淹没的地方还有:迈阿密、莫比尔、萨凡那、大半个休斯顿,还有新奥尔良——尽管付出了高昂代价,尽了最大的努力,还是被洪水淹没。 内陆的许多地方,虽没被淹,但跟被淹了也差不了多少:南乔治亚、阿拉巴马和密西西比州那些曾经富饶的农田受到飓风和沙尘暴的破坏,变得太热、太干燥,什么东西都长不出来,连接近干涸的沼泽地里残存的最后的松树林和柏树林也被肆虐的大火摧毁。更别提去年,地震摧毁了孟斐斯和东部的阿肯色州,毁坏了防洪堤,决堤而出的密西西比河将幸免于其他灾难的三角洲地区毁了个一干二净。看来,要么水太多,要么就不够,没人有好日子过。 戴维斯从电台上听一位黑人传教士说,这是上帝对南部地区实施奴隶制度和种族歧视的惩罚。纯属无稽之谈,这个国家的其他许多地区,情况同样变得越来越糟,像曼哈顿岛、旧金山,像亚利桑那州这样的地方会怎样,他想都不愿想。至于非洲,哦,耶稣啊,现在世上没人敢设想非洲的情形了。 上了山顶,路平了些。戴维斯指指前面那块地,“在那儿停下,我想先查查这儿。” 吉米停下车,戴维斯爬了出来,站在土路当中。“嘿,”吉米说,“真希望时不时让其他人也干干这份儿撵人的差事。”他略带嘲讽地看了一眼戴维斯,“瞧我现在,跟一个老家伙搭档。队里每个人都知道,为什么里奇总是让你负责处理驱逐人这类事。” 戴维斯没有继续这个话题,他知道吉米指的是什么。队里总是派戴维斯去跟白人打交道,这已经成了保留地警队日常谈论的一桩笑话。队长里奇声称,那是因为戴维斯具备多年在塔尔萨警察局工作的经验。但吉米和其他人却认为,那因为戴维斯身上那四分之一非印第安人的血统,他看上去不完全像印第霉人,因此在与白人打交道时,不会让他们过于紧张。 戴维斯自己估计,他既不像印第安人,也不像白人或其他任何种族的人,中等个子,脸部轮廓突出,布满了皱纹,深褐色的头发已有些发灰。他怀疑,没有哪个种族,会对他这副尊容有太大信心,他很怀疑。 他们身后南路段上尘土飞扬,一辆黑白相间的面包车向这边缓缓驶来,最后停在吉普车后。罗伊·斯莫克警官从车窗里探出头来问道:“就是这儿?” “先查这儿。”戴维斯告诉罗伊,“我打算去看看,大致了解了解再进去。你们在这儿等着。”他转过身又说,“吉米,你跟我来。” 两人走下热浪肆虐的山间公路,即便绿树成荫的地方也热得难受。来到山脚,戴维斯领路离开公路,上了一条干涸的河床。到了森林后面,他们才稍微感到一丝凉爽。远离那条缠满野葛蔓藤的山路,强烈的阳光被植物吸收,从枝叶间透下柔和的光线,充满绿意,让人感到十分惬意。还是太干燥了,戴维斯想,觉得树叶、嫩枝在他靴底嘎吱作响。非法居住者开始担心火灾了,也许这样更容易让他们离开这儿。保留地最近一起严重的森林大火发生在几个月前,就是因为一家非法居民煮一只偷来的肥猪引发的。 他们离开了河床,步行穿过森林,朝东行进。 “该死。”吉米低声说道,“现在我知道这儿是哪儿了。这里过去是一处狩猎区。妈的,这儿已经很多年没有人烟了,岩石太多,草木不生,自从河水断流后,就再没有水源了。” 戴维斯示意吉米安静下来。在干枯的丛林中行走并不轻松,于是他们放慢了速度,来到小山顶部,穿过前方的树林,戴维斯发现远处有一块空地。他示意吉米等着,自己走到森林边上,在一棵半大橡树下停下脚步。就在这时,他听到了歌声。 起初他根本没听出是歌声,声音高亢、嘹亮、朴实,他还以为是乐器发出的声音。但是没过多久,他就意识到那是人的声音,不过这种声音他以前从来没听到过。尽管听不清歌词,单是这声音便使他胳膊颈背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树林中仿佛也突然冷了起来。 戴维斯过了好一会儿才定下神来,很快眨了眨眼,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小心翼翼地从树后窥视前方。 空地不算太大,也不敞亮,到处是灌木丛和杂草。前面是一幢小木屋的废墟,窗子碎了,屋顶也塌了。靠近废墟停着一辆绿色的小型皮卡,车斗是自己做的,用的是简易房屋的材料,从戴维斯站的角度看过去,好像是劣质复合板,刷上阴暗的、色彩不均匀的灰色油漆。车本身的油漆早已褪色,生满了锈,前保险杠撞得变了形。车上没挂牌照。 借着车身支撑搭起了一间斜坡形的“房子”,一块下垂的蓝色塑料油布,上下两端分别用粗绳系在一棵树和灌木丛上。戴维斯正看着,一个系着长围兜,戴着红色棒球帽的男人从油布下钻了出来,身材瘦削,长着一张长脸,站在那儿朝四处张望。 这时,一位红发女孩从货车前走来,嘴里还哼唱着那首歌,歌词现在听得很清楚: “哦,当大火笼罩整个世界 我们将向何处? 我们将向何处?” 戴维斯估计她大概有十二三岁,不过隔得远了些,说不准。个子瘦小,大约只有八十来磅,身上穿着一件蓝色无袖及膝连衣薄裙,露出了苍白瘦小的腿和手臂。从这样瘦弱的女孩口中发出如此嘹亮的声音,真是不可思议。但事实如此,戴维斯分明看见她的嘴唇动着: “哦,当大火笼罩整个世界 我们将向何处?” 这支歌曲调简单,旋律古老,节奏缓慢而柔和,听起来非常悦耳。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除了嗓音之外,其他一切都不重要。歌声回荡在寂静山谷的上空,好似一只北美夜鹰在奔流不息的河流旁呜叫。戴维斯感到自己的喉咙绷得紧紧的。 “逃进群山快把面容藏好 决不会找不到躲藏的地方 哦,当大火笼罩整个世界 我们将向何处?” 戴棒球帽的男人将双手放在臀部两侧,叫喊道:“伊娃·梅!” 女孩立刻停了下来,转过身,她的红发披了下来,几乎长及腰间。 “爸爸,什么事?” “别再到处乱疯了。”男人大声吼叫着,他的声音粗暴,是那种爱发火的人惯用的腔调,“快去帮你哥哥生火。”’ 火?戴维斯发现了,一股泛着蓝色的白烟从远离货车的一边袅袅升起。 “可恶!”戴维斯悄悄吐了一句。然后转过身去,沿着来的路返回灌木丛生的斜坡地。 “发生了什么事?”吉米看到戴维斯到来便问道,“是什么歌?听起来像……” “别问了。”戴维斯说,“来吧,我们得赶紧。” 他们掉转车头出了公路,上了那条灌木丛生的小道,戴维斯对吉米说:“别再偷偷摸摸的了,他们已经知道我们来了。” 正如戴维斯所言,那些人已经站在空地的中央,注视着吉普车一路颠簸过来,停在他们面前。戴着红色棒球帽的男人站在中间,阴沉着脸。身旁站着一位筋疲力尽的金发女人,身上穿着一条褪了色的印花连衣裙。紧挨着她的是一位高个子男孩,男孩十几岁,穿着一条粗糙的牛仔裤,光着上身,剃的小平头非常短,快要贴着他的头皮了。 那女人怀里还抱着一个婴儿。我的老天,戴维斯想着,心中闪过一丝恼怒。简直就是一群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地方没剩多少,可人还是那么多,真该死…… 红头发女孩抱着双臂独自站在一边,离戴维斯很近。这次他看得很清楚,她的年龄同他刚才的估计有些出人。她至少有十四五岁,蓝色薄裙下的身材倒是显不出什么起伏,但很明显已经不是小孩了。她看着两人从吉普车上下来,非常镇静,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面包车摇摇晃晃地跟了上来,停在吉普车后。戴维斯站在那儿没动,罗伊·斯莫克和另外四个人从车上跳下来。为了驱逐这家衣衫褴褛的顽固分子,这么兴师动众实在过分了些。但里奇警长认定必须小心从事。 戴维斯想着,走过去迎着这群人打招呼:“早上好,你们打哪儿来的?” 戴着红色棒球帽的男人朝地上啐了一口,瞪着戴维斯,“下地狱去吧,印第安佬。” 看样子非来硬的不行了。戴维斯用正式口吻道:“先生,你们是在切罗基族人保留地,未经批准或非指定区域不得擅自建房居住,现在我要求你们离开此地。” 那女人说道:“你们干吗总缠着我们不放?我们没有妨碍任何人,你们的人有这么大的地盘,为什么不允许其他人分享?” 以前我们曾经和你们分享过,戴维斯想,看看我们落得什么下场吧。戴维斯高声道:“夫人,这项法律是由切罗基族自治政府制订的,我只不过在执行这些规定。” “政府。”男人用鼻子哼道,“一群森林黑鬼,霸占这么好的土地,却让我们这些白人饿肚皮,你们没有这个权力。” “我不是来同你争吵的。”戴维斯说,“我来这儿仅仅是告诉你们,你们必须离开。” 那个男孩突然开腔了。“你打算轰我们走?” 戴维斯看着他,猜测他有十七八岁。他皮肤白净,肌肉发达,眼神中充满挑衅,一副“去你妈的”的姿势。这个年龄的半大小伙子好像都这样。当他握紧拳头时,前臂鼓起一条条梭形的肌肉。 “是的。”戴维斯告诉他,“如果有必要,我们将采取行动。” 估计那个男人是当父亲的,戴维斯转身对他补充道:“我希望你们能配合,如果你们愿意,我们可以给予你们帮助——” 还没等他说完。那男孩抡起拳头,拱起双肩护住头部,朝他直冲上来,大叫道:“红皮肤混帐家伙……” 戴维斯移动了一下重心,双臂交叉抵挡男孩疯狂的进攻,他抓住男孩的手腕及肘部,一个转动把男孩摔在地上,动作干净利落。男孩痛得直叫唤,嘴里骂骂咧咧,吉米拿着手铐,将他按倒在地。 戴红色棒球帽的男人向前迈了一步,这时罗伊·斯莫克走到他面前,手中的警棍朝他胸前轻轻敲了一下,他停了下来。 “不,”罗伊说,“别那样做,站着别动。” 戴维斯说:“等等,吉米。”然后对那男人说:“好吧,现在有两个方法我们可以选择,要么我们带这个男孩到镇上,以袭击政府官员的罪名指控他,那样的话,接下来几个月他将去帮大家修路,这样对他会大有好处。” “不,”那女人叫喊着,“求求你,别这样。”女人怀中的婴儿大哭起来,啼哭声从她胸前传来,但她没有哄他停下来。 “或者,”戴维斯继续说,“你们现在就离开这儿,不要再惹什么麻烦,我让他跟你们走。” 戴维斯注意到那个女孩始终没有做声,面无表情地站在一旁,只是看到男孩摔倒在地时嘴角露出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不要,”女人又说,“不,弗农,你别让他们带走里基……” “好吧,”男人回答,“我们走,印第安人,放开他,他不会再给你惹麻烦了。里基,规矩些,否则我揍你这个笨蛋。” 戴维斯朝吉米点点头,吉米放开小伙子。 戴维斯说:“请听好,我们不会再来警告你们,如果再在切罗基族人的领地上发现你们,我们就要拘留你们,扣押你们的汽车,你们也许会在牢里待一阵子。” 小伙子来回移动双腿,搓揉着手臂。女人向他走过去,只听那男人说:“他没事。赶快收拾东西。”他转过头,板着脸盯着女孩说:“你也去,伊娃·梅。” 戴维斯注视着这群人开始拆下油布。女孩的红色长发在正午灿烂的阳光下闪闪发亮,他心中升起一股强烈的冲动,想上前触摸它。他非常希望能再听到她的歌声,但此刻他不敢设想女孩还有心思唱歌。 戴维斯对罗伊说:“罗伊,派人把火灭了。一定要灭掉,埋好。这可是森林火灾易发地带。” 戴维斯住在切罗基族镇郊一处不太大的拖车式的活动房屋里。他曾经有一套正式房子,但几年前,妻子离开了他,跟着一个白人律师去了加特林堡,他就离开了那所房子,将它让给了一对年轻夫妇。 拖车房屋的空调很破旧,由于天气太热,长时间运行,已经有些不堪重负。不过,除了在夏天特别炎热的夜晚,太阳落山之后屋子里还不算太难受。戴维斯脱下制服,随手将它挂在衣架上,然后横躺在床上。此时窗外夜幕降临,猫头鹰开始在树上聚集。戴维斯躺在床上,汗流浃背,等待气温下降。他闭着双眼,在他的意识中再次出现女孩的歌声,和着空调运行发出的格嗒格嗒的声音: “哦,当大火笼罩整个世界 我们将向何处? 我们将向何处?” 仅过了一周,他又见到了那个女孩。 戴维斯开车去韦恩斯维尔镇,将警队的一台老式计算机拿去修理,发现那个女孩在前面,穿过街道往前走,正好有半个街区远。他肯定是那个女孩,这片山区没人有她那样的头发,身上还穿着那条连衣裙。 交通堵塞,戴维斯开得很慢。当他快要接近时,女孩已经消失在街角。他叹了口气,做个鬼脸,觉得自己好傻,又继续开车前行。终于到达了计算机维修店,他已深信刚才所见到的不过是自己的幻觉罢了。 戴维斯将机子留在店里,穿过镇子往回开,他有意识地看了看镇里的车辆情况。他感到很吃惊,汽油供应不足,价格飞上了天,居然还有这么多汽车在路上行驶。政府正尽力维持这个国家,这些新的限制措施就是这种努力的一部分。但是没几个拿这些规定当回事。 迎面开来一辆老式小型货车,车顶上用绳子固定着一张床垫,货车突然一个左转弯,戴维斯急忙踩刹车,嘴里咒骂着。警车的保险杠被撞弯了,这一天真他妈的。这时他又看见了那位红头发女孩,就在街对面,上了人行道。车后一些家伙不停按喇叭,戴维斯只得启动汽车,缓慢地开着,寻找一处能停车的地方。下一个街口有一处空地,他开过去停下,下了车,锁上车门。这段时间他一直都在想,他究竟是在干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 穿过街,他沿着人行道不停地看,却没有发现那女孩。他开始往回走,扫视街道两侧。这条街上大多是一些卖旧货的小店铺,或许都是过去繁荣时期残留下来的。当年韦恩斯维尔曾是一处繁忙的旅游胜地,但现在旅游业这个概念已经毫无意义了。他从几家铺子的窗子往里窥视,一无所获。 他顺着那条路走了几个街区,心想她不可能这么短的时间走这么远,于是便转身往回走,在一个街口停下,向十字路口四周观望,怀疑女孩大概已从哪条街走了。好一个印第安人,他心想,一个瘦得皮包骨的白人小女孩,头发像森林大火一样醒目,却被你跟丢了。 站在那儿,戴维斯注意到对面街道上像发生一场小骚乱,喧闹声从街口一家开着门的店铺里传了出来:喧闹声、脚步声。 一个女人叫喊:“不,你不要……” 戴维斯穿过大街,躲开一辆飞驰而过的宝马车,跑进那家商店。这是警察的本能反应,与他此时的目的没什么关系。然而,他一眼便看见了那个女孩,正在一位拽着她的女人手中挣扎着。那女人穿着黑色长裙,一头钢刷一样坚硬的头发。 “住手。”女人尖声叫道,“还给我,小姐。我要叫警察了。” 戴维斯说:“这儿发生了什么事?” 女人往四周看看,“哎哟,”她说,看上去很得意,仍然拽着女孩的手臂,“很高兴见到你,警官,我给你抓到了一个小扒手。” 女孩也看见了戴维斯,从她的表睛看不出她是否认出了他。她的脸上微微泛红,毫无疑问是刚才的挣扎引起的,神情跟过去一样,一脸漠然。 “她拿了什么?”戴维斯问 “在这儿。”女人走上前来,掰开女孩的右手,露出一件发亮的东西,“看,她还握着呢!” 戴维斯向前走了一步,从女孩手里拿起那件东西,一个小挂件,一看就知道是廉价货,银的或者是镀银的,形状是一只奔跑的小狗,系着一条薄薄的小项圈。 “我希望逮捕她。”女人说,“我很乐意出庭指控,我烦透了这些人,从四处窜到这儿来,破坏我们镇上的秩序,谁的东西都偷。” 戴维斯说:“很抱歉,夫人,我没有这个权力,你需要叫当地警察。” 她眨巴着眼睛,颇像个淑女,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看着戴维斯的制服。“哦,请原谅,我以为……”没等说出下面的话便住了口,“我以为你是一位真正的警察。”她的脸上分明这样写着。 戴维斯又看了看挂件,拿在手中前后左右摆弄着,发现一张白色的、小小的价签贴在小狗的背后:34.95美元。即使现在通货膨胀,钱不值钱,标这么高价钱也仍然是强盗行径。过了片刻,他伸手拿出钱夹,说:“夫人,我付钱给你,怎么样?” 女人欲言又止,双眼死死盯着戴维斯手中的钱夹。大概好几天没开张了,戴维斯猜测,谁会把钱浪费在这些垃圾货上。 正在她犹豫的时候,戴维斯抽出两张二十元面值的钞票,将钱放在近旁的柜台上,“不用找零了,就算是给你的一点补偿。” 这一手立见成效。她放开女孩的手臂,一把把钱扒拉过去,手法之快,简直像个职业赌徒。“行,”她说,“不过你得将她带走。” 女孩仍站着不动,瞪着戴维斯。 妇人说:“我说了,快走。” 戴维斯朝门的方向摆了摆头,女孩低着头,开始慢慢往外走。 戴维斯跟着她,听到身后传来那女人的声音:“如果你再回来……” 走出小店来到人行道上,戴维斯说:“我的车就停在这条路上。” 女孩看着他问:“你要拘留我吗?” 戴维斯意识到,这是自己第一次听见她说话的声音。真奇怪,声音竟然很普通,柔和,音调有点高,听上去很舒服,却一点也听不出能发出那样的歌声印她的声音里没有一丝恐惧,脸上也没有,就像打听时间一样平静。 戴维斯摇了摇头:“我对那女人说了,在这儿我没有这个权力。” “这么说,你没有权力逼我跟你走。” “是这样。”戴维斯说,“不过我得说,你必须尽快离开这里,那女人很可能变卦,把你送上法庭。” “我想你说得对,好吧。”女孩与戴维斯并排走着,双手插在裙兜里。戴维斯注意到她脚上穿着一双破旧的网球鞋,非常破烂,实际上更像一双凉鞋。“以前我还从没有坐过警车呢。” 他们来到停放的汽车旁,戴维斯停下来,伸出手:“拿去,这个还是给你吧。” 女孩接过挂件,将它拿到眼前,看了又看,晃来晃去。过了一会,她把挂件挂在脖子上,塞进裙子前面。“藏好点,”她自言自语地说,“里基看见了,一定会偷了它。” 戴维斯说:“不值得为了一件小东西冒被拘留的险。” 女孩耸耸肩,“我喜欢狗,在乔治亚州老家时,我们养了一条狗,离开时爸爸不准我带上它。” “再喜欢,”戴维斯说,“做这种事还是可能进监狱的。” 她又耸耸肩,瘦小的双肩只微微动了动,“又怎么样?比我现在的活法也差不到哪儿去。” “差多了。”戴维斯说,“那种劳改营里是什么滋味,你根本不知道。你多大了?” “十七了,”她说:“咳,确切地说下个月满十七。” “那么,按以前的法律,你算是大人了,从现在开始好好照顾自己。”戴维斯打开汽车右侧车门,“上车吧。” 她爬上车,戴维斯关上车门,走到车的另一侧。他发动汽车时,女孩说:“好了,下面怎么回事我知道,你想去哪儿?” “什么?”戴维斯看着她,一时有点摸不着头脑。“唔,准备送你回家,你家在哪……” “得了吧。”她声音现在带着一丝不屑,“你是不会什么都不要就把我从那儿弄出来的。你肯定想要什么,人人做事都想得到什么。你想要什么我知道,因为除此之外,我什么都没有。行啊。”她说,“我想我也不在乎。这么说,你想在哪儿做?” 戴维斯吃惊得说不出话。他从头到尾根本没有这样的想法,也没把她当作那种人。这太让他吃惊了。此刻,他开始想这个事,毕竟,她是一位可爱的姑娘,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很漂亮。他已经独自生活了很长时间,现在又和她挨得这么近,而且是她自己送上门来。然而,即使如此,这个姑娘也没有引起他任何冲动。 戴维斯总算能说话了:“不,不,我没那么想,请相信我。” “真的吗?”她怀疑地看着她,“那你想要什么?” “现在,”他说,“我想去给你买双鞋。” 大约一个小时以后,他们从大路外边的一家折扣鞋店出来。 她说:“我知道你这样做都是为什么,上星期你把我们撵走了,心里感到不好受。” “不是。”和戴维斯内心的想法相比,他的语气更坚定一点,接着他又补充道,“那仅仅是我的工作。总之,你们不能待在那儿,没有水,没有吃的,你们怎么生活?” “即便如此,你们也没有权力驱逐我们。” “我当然有权那样做,这是我们的土地。”他说,“从前很多,现在只剩这么一点了。” 她的嘴张得大大的,戴维斯说:“得了,我们别再谈这个话题了,好吗?” 他们一言不发地穿过马路走向停车场。女孩一直低着头,不停地欣赏她那双新鞋子。这双鞋子并不贵,白色,没有牌子,普普通通的运动鞋。戴维斯估计这对于她来说已经非常好了。其实对戴维斯来说也未见得便宜,鞋子和挂件花去了他几天的薪水,他不是很快就能领到工资,部落已经拖欠他们很长时间的工资了。 戴维斯重新发动汽车时,她说:“你真的不想做?你知道的,那件事?” 他看着她,她将身体转向座位的一边,将双腿稍稍分开,扭动着瘦瘦的屁股。 “嗨,”她说,“总有第一个人,不妨是你好了。”她古怪地说,“如果不是你,就可能是里基,他总是想试。” “请坐正,系好你的安全带。”这时戴维斯说话显得有些吃力。 “行啊。”女孩格格地笑了起来,声音非常悦耳,“只是不清楚你想从我这儿要什么,没别的。” 戴维斯没答话,直到驶出停车场,驶回韦恩斯维尔。“你能为我唱歌吗?” “什么?”她的声音显得很吃惊,“唱歌?你想现在,就在这儿?在车上?” “嘿,真想不到。”她将头发拂到背后,盯着戴维斯认真打量了片刻,“你就是想让我唱歌,对吗?好吧……要我唱哪首歌?不知我会不会。” “就是那天早晨,我们到之前,你在保留地唱的那首。”戴维斯说。 女孩想了想。“哦,”她说,“你是说那首……” 她的头往后一扬,歌声脱口而出,清澈得像一股泉水: “哦,当大火笼罩整个世界 我们将向何处?” “对,”戴维斯温和地说,“就是这首,唱吧。” 女孩一家暂住在镇对面的难民营。小车、卡车、公共汽车、野营车和拖车乱七八糟停了一地,所有车辆都破旧不堪,需要修理。还有发亮的尼龙帐篷、粗糙的防水布牵扯的篷子、浸了水的纸板箱,乱堆一气。曾经美丽的山谷如今被弄得乌烟瘴气。 车转弯时,女孩说:“你最好让我在这儿下车。” “没关系。”戴维斯说,“我该走那条路呢?” 女孩很不情愿地指了一个方向,戴维斯缓慢地行驶在一条狭窄泥泞的小路上,路两边满是车辆和各种古怪的篷子。车子不时停下,给车前飞奔穿行的小孩让路。人们钻出帐篷,盯着这辆大警车。有人扔来不知什么东西,弹起来,在挡风玻璃上留下淡黄色的污渍。到这时,戴维斯完全相信来这儿并不是个好主意。 女孩说,“在那里。” 那就是她的家,一辆自制车厢的破旧皮卡,后面拉上蓝色的塑料雨篷,和以前一样。他停下车,走到车的另一边,替姑娘开门。 空气中弥漫着木材燃烧释放的烟尘,混杂着破旧引擎排出的气体,到处散发着废弃物发出的臭气。人的脚一着地,鞋的两侧立刻挤出油腻的泥浆,泥浆混有机油,其他还有什么,只有上帝才知道。戴维斯环视这肮脏的场面,回想起了这个地方曾有的景色。时间才过去几年,这里已是面目全非,像过去新闻节目里看到不知名小国家的情形。过去他当兵时去过科索沃,那里难民营的情况也没有这么坏。 远处,山的半腰上,明媚的阳光照耀着豪华的别墅,房前屋后的玻璃窗反射出耀眼的光芒。富人们在这里买下山地,建起各式各样的住宅,远离酷暑和洪涝。当地人起初觉得这是好事,觉得很高兴,约摸一年以后,大家却不那么高兴了,因为到这里来的人什么没给当地带来任何好处,只带来了绝望情绪…… 戴维斯摇摇头,拉开车门。虽说眼前的一切令人沮丧,但他现在的情绪却很高涨。一路驶来,灰扑扑的车内伴着他的是奇妙的歌声。这种体验太神奇了,几乎接近宗教体验。他感到浑身畅快,飘飘欲仙,好像吸了大麻一般精神亢奋。他发现自己在微笑…… 从他身后传来一声:“搞什么鬼?”接着是一声惊叫:“伊娃·梅!” 他转过身,看见那男人怒气冲冲站在皮卡旁,头上仍旧戴着那顶红色帽子。 “你好,”戴维斯说,尽量表现得友善些,至少不惹人生气,“我把你女儿从镇里捎回来了,请别担心,她没有遇到任何麻烦……” “没有才怪。”男人说,朝戴维斯看过去,“伊娃·梅,快给我从上面下来!你同这个该死的黑鬼坐在一起干什么?” 女孩挪动双脚下车,戴维斯本打算帮她一把,但最后决定在目前的情况下最好还是别那样。她下了车,从他身旁走过。 “没什么,爸爸,”她说,“他没做什么,看,他还给我买了双耨鞋!” “胡说八道。”男人朝她脚上看去,在泥泞的地面上那双新鞋显得尤为白净。“新鞋,哼?快给我脱了。” 女孩停下来没动,“但是,爸爸……” 他的手飞快地一挥,一声脆响,重重地扇了她一耳光。女孩向后趔趄了两步,撞在卡车上。 男人说:“该死的东西,我说了让你给我脱下来。” 他转过身来,脸朝着戴维斯喊道:“不喜欢吗?印第安人,想管管闲事?” 此刻,戴维斯非常想揍这个混帐东西,但还是强迫自己站着没动,双手放在两边。在这儿打起来,最后肯定会落到对付这里一半以上的男人的地步。如果他用随身携带的枪,那样惹的麻烦就更大了。 尽管如此,他还是想管一管。但他知道,无论他怎么收拾这个人,事后他都会报复在伊娃·梅身上。这种事,警察见得太多了。 女孩脱了一只鞋,一只脚站着,靠着拖车,湿透了,正用劲脱另一只。她脱下鞋,男人从她手中一把抢了去,“给你。”他转过身来,用劲一扔,鞋飞到停放在对面车道上的一辆破旧校车的前方。接着,他又弯腰拾起另一只鞋,向相反的方向掷去。 “印第安人别想给我孩子买任何东西,”他说,“靠近她一步都不行。懂吗,酋长?” 从帐篷中传来婴儿的嚎哭,一个女人的声音道:“弗农?怎么了,弗农?” “现在,”男人说道,“你给我从这里滚开,黑鬼。” 戴维斯全身血液沸腾,两耳嗡嗡作响,嘴里发苦。但他还是控制着自己,声音镇定。“先生,我不管你对我有什么看法,你的女儿有一种不寻常的天赋,她应该有机会……” “给我听清楚,印第安人。”他的声音很低很低,绷得紧紧的。“你最好闭嘴,滚回车上,离开这里,该死的家伙,赶快。不然的话,我就要试试,看你有没有种开枪。这儿四周全是白人,全都恨不得踩死你这个肮脏的红鬼。” 戴维斯瞥了一眼伊娃·梅,她仍靠着卡车,手捂着一边脸,哭泣着。裸露的双脚沾满了泥浆。 戴维斯什么都不能做。他回到车上,头也不回地开车走了。这里的一切他再也不想看了,从前都见过,还会见到,直到很久很久以后。 “布莱克贝尔,”第二天一大早,警长里奇说,“我真不敢相信。 “ 里奇坐在他办公桌前,抬头望着戴维斯,那张大黑脸上难得有高兴的表情。 “我从韦恩斯维尔镇治安室接到了一个通知,说是有一位保留地警官,同你体形相同,戴着警士臂章,在大街上勾搭一位十来岁的女孩。他让她上了一辆巡逻车,还买礼物来诱惑她,设法与她发生关系,遭到拒绝后便将女孩带回难民营,并威胁她的家人。” 戴维斯说:“警长……” “住嘴。”里奇说着,手狠狠地往桌上一拍,“不,布莱克贝尔,我不想听你解释,你要告诉我那些都是胡说八道,这些我也知道。但又有什么用?布莱克贝尔,你给我仔细听着,我不管那些人是谁,离他们远点儿。上班下班都一样,不要再到韦恩斯维尔去,除非我让你去。” 他在椅子上向后仰了仰,“你敢去那儿,他们就要拘捕你,镇治安官已经警告我了。真要抓了你,我什么忙都帮不上。上了那边的法庭,你有多大机会你自己知道。他们恨死我们了,比恨那些占公地的厉害多了。” 戴维斯说:“好吧,反正我也没打算再去。” 不用说,戴维斯又去了。过后他想,自己居然等了那么久才去,这才是真正的怪事。 他是星期天早上去的。戴维斯当天休息,他开着他自己的那辆小车,身穿便装,心想这样应该不容易被人认出来。他在马吉谷一个昼夜服务小站停下来,买了一副廉价墨镜,一顶蓝色的、顶部带网眼、样式难看的帽子,帽檐上有一只跃起的鱼形图案。他将帽檐拉得很低,站在一辆老式道奇的后视镜前看了看,觉得自己像个十足的傻瓜。不过作为伪装,这套行头还凑和。 来到难民营时,他发现自己的所有准备全都白费了。卡车及伊娃·梅全家都不见了,一对开别克车的年老夫妇已经在过去梅家那块地上支起了帐篷。他们说他们对这里的一切一无所知,他们来时,这里已经是空荡荡的了。 戴维斯谨慎地问了几个问题,没有得到任何线索。这时,有辆校车从这儿经过,车上有一位妇女说她听说他们就在今天早些时候离开的,她不知道他们去了哪儿,她相信也没有别人知道。 “这些人来了又走,”她说,“也不说去哪儿,而且他们也不是人们常说的那种好相处的邻居。” 戴维斯一边开车回保留地,一边想,看来就这样了。他感到心里空荡荡的,心情坏透了,同时又为自己有这种感觉而生气。幸好周末所有酒吧都不开门,否则他立刻会去一醉方休。 开过切罗基保留地东面的山区时,他看见了浓烟。 这是十年来最严重的一场火灾,也许情况会更糟,如果风向稍稍移动,那么大火将吞噬整个保留地。三天前,没等大火蔓延到保留地边缘,火势便被控制住了。 对戴维斯来说,这是漫长的三天,他估计这期间他总共只休息了不到四个小时。灭火的整个时间里没有哪一位部族警察真正休息过,任务总是一个接一个。疏散群众撤离火区,放置路障,保持交通顺畅,即使在少得可怜的休息时间,他们还要加入到已经持续作战、体力严重透支的灭火队伍中去。部族里每一位强壮的男人都投入到这场大火中来,只有个别被大火烧伤、烟熏窒息、中暑的人被抬离现场,在一旁接受治疗。 最后,大火顺着保留地边缘烧到了远处国家所有的停车场。星期三,太阳下山后,戴维斯回到自己的住处,直挺挺躺在床上,疲惫不堪,就连脱下汗水湿透的制服,踢脱已经面目全非的警靴的力气都没有,像死人一样一动不动地沉睡过去。第二天天亮时,他起了床,脱下衣服,接着又睡。 快到中午,戴维斯醒了,不等睁开眼睛,他已经知道自己接下来会做什么。 队长里奇让他在家休息。戴维斯经过警队,里奇不在,他将他的车停在那儿,开走了另一辆吉普车,没有引起任何人注意。经过一处火势仍在继续的山区路障时,他停了下来。人人都筋疲力尽,谁也不会询问多余的问题。 穿行在仍旧冒着浓烟的地段,很难识别方向。火灾将这片区域破坏得非常彻底,根本辨认不出任何位置,好几处他都差点转错弯,幸好最后还是发现了他要找的地方。 一辆带有美国国家森林护卫队的标志的绿色敞篷小型货车停在路旁,车旁站着一位敦实的白人男子,穿着一身绿色制服,注视着戴维斯一路开车上来,将车停下,下了汽车。他说道:“下午好。” 戴维斯走过去,他伸出手来与戴维斯握手,自我介绍道:“鲍勃·林德布莱德,火灾巡视员。上面派我下来看看,了解目前联邦属地的火灾情况。” 他向四周望望,摇摇头说:“真是太糟了。”然后用手背在他的前额上擦了擦。 眼前的情景看上十分古怪。路的东北除了废墟外什么都没有了,覆着灰烬的废墟上遍是烧焦的树桩,一直绵延到山腹地带,越过山脊消失在人的视线之外;然而在路的另一侧,火灾毫无触及,只是有薄薄一层灰散落在灌木丛和野葛蔓上,看上去与戴维斯几周前来时看见的情况没什么两样。 森林护卫队的人问道:“周围有人住吗?” “最近没有。不,那边以前住着伯德舒塔一家,但他们很久以前就搬出去了。” 林德布莱德点点头说:“我看见一些房屋的地基。” 戴维斯说:“那儿是火灾源头?” “纵火的源头,”林德布莱德说,“是的。” “有意放的火?” “毫无疑问。”林德布莱德挥动着他的一只大手,“线索到处都是。他们沿着这条路上设置了六个纵火点,风从他们的背后——西南方向吹来,所以路的这一侧没有着火,他们没有任何危险,这些杂种。” 戴维斯说:“发现是谁放的火了吗?” 林德布莱德摇摇头,“这条路上上下下的车辆太多,这两三天我一直在查,但没有任何线索。” “可以到四周看看吗?” “当然,我就在附近,如果你发现了什么,就叫我。”林德布莱德说。 戴维斯向山上走去,他顺脚将一团白色的灰烬踢起,看了林德布莱德一眼,然后又沿着路往前走。看着这些已被毁坏的裸露的山坡,他想那个森林护卫队的人说得对,在毁坏得这样严重的地方没有人能分辨这些车辙。放火的人早就从未着火那边的沟里跑掉了—— 戴维斯差点就错过了,要是他向左或向右多跨一步,或是太阳的角度稍微偏斜一点的话,他永远也不会注意到躺在满是灌木丛的沟底的这件小东西。他弯腰摸索了一阵,将一块路面落下的土块推到一边,觉得手碰上了什么。他轻轻一拉,那东西出来了来。他直起腰,将手里的东西举到眼前。 链子一头断了,银色的小狗荡来荡去,阳光照在上面,一闪一闪。 林德布莱德在山坡上叫喊:“发现了什么?” 戴维斯转过身,看了看,林德布莱德正在靠近老屋的废墟周围拨弄着,他背对着路,几乎被几棵黑乎乎的树桩遮住。 “没有,什么也没有。”戴维斯高声答道,走过公路。 戴维斯将手臂缩了回来,然后猛地用力将那枚挂件向灰黑的荒芜掷去。挂件在空中闪了一下,落入废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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