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阅读网 -> 外国名著 -> 外国科幻小说 -> 《白雪,镜子,苹果》作者:[美] 尼尔·盖曼 -> 正文阅读 |
[外国名著]外国科幻小说 《白雪,镜子,苹果》作者:[美] 尼尔·盖曼 [第1006页] |
[章节目录] 首页 上一页[1005] 本页[1006] 下一页[1007] 尾页[132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
外国科幻小说: 《白雪,镜子,苹果》作者:[美] 尼尔·盖曼
龚容 译 《白雪,镜子,苹果》最早刊登在梦港出版的故事书里,此书的稿酬专用于捐给连环画正当防卫基金协会。这个故事从一个独特的视角,来观察经典童话里的白雪公主。 一点注释:本作虽为改编,但故事的整体情节还是比较忠实最初版本的格林童话,如白雪公主的与父亲的少儿不宜情节,还有就是那个王子,其在最初作中为性无能加恋尸癖,如果不了解这些可能大家会对后面一段的描写有些莫名其妙 。 ※ ※ ※ ※ ※ ※ 我不知道她是哪里来的怪物。谁都不知道。她在出生时害死了她母亲,可是光凭这一点就来指责她,理由肯定不够充分。 大家都称我为智者,而我根本谈不上聪明智慧,因为,我只是透过池塘平静的水面,或者从我那面冷冰冰的镜子里,才看到一些未来之事的零碎影像。要是我果真聪明,就不会去试着改变未来。要是我果真聪明,在遇到她以前,或者在得到他以前,我真该杀了我自己。 一个聪明人,一名女巫,随他们怎么去说吧,我还梦见过他的脸,而且,我活到现在,总能看见他浮现在水面上的倒影:在那天他骑马过桥打听我的名字以前,十六年来,我一直在梦里看到他。他把我扶上一匹高头大马,我俩骑着马往我那间小茅屋而去。他那头金发遮在我的脸上。他要走了我身上最宝贵的东西,那是一个国王理应享有的。 晨光中他的胡须呈铜红色。并不因为他是国王我才了解他的,事实上国王们什么样,那时我还毫无头绪呢,我只是把他当作我的情人去了解的。从我身上他拿走了所有他想要的——国王们拥有这种特权,可是第二天他又回到了我身边,自那晚以后,他的胡子更红了,头发金光灿灿的,眼睛仿佛碧蓝的夏空,皮肤染上一层成熟小麦才有的浅棕。 他女儿还是个小孩儿:我进宫时,她还不到五岁大。一幅小公主亡母的肖像挂在她居住的塔楼里:一位高挑女子,头发像黑森林那么黑,棕栗色的眼珠。血管里流着和她脸色苍白的女儿不一样的血。 小姑娘不和我们一起用餐。 我不知道她在宫中哪个地方吃饭。 我有我的寝宫。国王——我的丈夫,也有自己的寝宫。要是需要他会派人来叫我,我就去见他,取悦他,与他共享欢娱。 我在宫里住了几个月以后,有天晚上,她来到我的寝宫里。她六岁。我正在油灯下绣花,冒出的灯烟和颤动的光线,使我不时眯缝起两眼。我一抬头,见她站在那儿。 “小公主吗?” 她一言不发,那对眼珠像煤炭那么黑,像她的头发那么黑,她的嘴唇比鲜血更红。她抬起头,望着我笑了。她的牙齿似乎很尖,就是在灯下看也是这样。 “你到屋外来做什么?” “我饿了。”她说道,神情和其他小孩没什么分别。 正值隆冬季节,新鲜食物像充满融融暖阳的梦境一样难得:我却有成串成串的苹果,去了核、风干了的苹果,挂在寝宫的横梁上。我取下一只递给她。 “拿着。” 秋天是风干与腌渍的季节,是采苹果、把鹅喂壮的季节。冬天是饥馑、白雪、死亡的季节:也是开冬至宴的季节,每逢这个时候,我们会把鹅油涂抹在猪皮上,用秋天的苹果塞满猪的肚子,然后,我们把它拿到火上烤一下,用炙叉叉住,趁它仍吱吱带响,我们就迫不及待地大口吃起来。 她从我手中接过风干的苹果,用尖利的黄牙咬住。 “好吃吗?” 她点点头。我一向很怕这位公主,然而那一刻,我心头涌起一丝怜惜,便用手轻轻抚摸她的面颊。她看着我笑了——她难得笑——然后,她的牙齿刺进我的拇指根,在金星丘那个位置上拼命吸起血来。 我大吃一惊,疼得喊出声来;她死死盯着我,我不由得噤了声。 小公主把嘴紧贴住我的手掌,舔着,吮着,咽着。做完这一切,她扬长而去。等我定下神来细看,发现她留下的那个伤口在慢慢愈合、结痂,最后恢复成原来的样子。到第二天,伤口就变成了一道陈旧的伤疤。 我惊呆了,受她控制、让她摆布了。我对此感到害怕的程度,远远超过了害怕她嗜血这件事本身。那晚以后,一到天黑我就紧闭寝宫,用一根橡木棒拴住宫门,又命铁匠打造铁杠装在窗上。 我的丈夫,我的情人,我的国王,派人召我去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即便我去,他也是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他再不能像个男人那样行事了;也不允许我用嘴取悦他:一次我想着么做,他大吃一惊,然后就哭了起来。我移开嘴巴,紧紧搂住他。后来,啜泣声终于停止,他睡着了,像个孩似的。 等他睡着以后,我用手摸索他的身体。在他皮肤的表面,一道道的旧伤新疤多得数也数不清。可我不记得自我俩相爱那天起那上面有过什么疤,只有一条位于体侧的疤,那是他儿时被一头野猪抓伤后留下的。 没隔多久,那个我邂逅于桥边并一见倾心之人,如今只剩下一具躯壳。他形销骨立,肤色发青泛白。我始终陪着他,直至他咽下最后一口气:他一双手冷得像石头,蓝眼珠颜色浑浊,头发胡子都褪了颜色,失去了光泽,变得越来越稀疏。来不及做临终忏悔,他就去世了,一身皮肤,从头至脚布满让人掐过的青紫斑。 他简直都不到几两重。地上的冰结得很厚,我们无办法替他掘土造坟,便用岩石和石块在他的尸身上垒起一个石冢,以此作为祭奠,因为,他再没有足够的东西,再没有留下什么,来保护自己不受饥饿的野兽和凶猛的飞禽侵害。 这样一来,我成了王后。 可我真的很傻,又那么年幼无知——自从第一次看见阳光,我迎来又送走了十八个夏天——如今,我还是不能狠下心去做那件本该做的事。 要是换了今天,我真会去掏了她心窝子,我要割了她的脑袋、胳膊和腿,我要命令手下把她的心掏出来。然后,我要去集市的广场,亲眼看着刽子手们把柴堆烧旺,亲眼看着他把她的四肢一块快都投进火里。我要命令弓箭手把广场团团围住,一有飞禽野兽靠近,就把它们统统射死,乌鸦、狗、鹰、耗子,概莫能免。在小公主烧成灰以前,我不会眨一下眼皮的,一阵轻风就能把她刮走,就像吹散雪花一样。 我没有这么做,因此,我付出了巨大代价。 有人说我是受人愚弄了;那颗心不是她的。那是某个动物的心脏——也许是一匹牡鹿的,要不就是一头野猪的。他们那么说,事实却不是这样。 也有人说(撒谎的是她而不是我)我拿到了那颗心,随后就把它吃掉了。彻头彻尾的谎言,半真半假的传说,犹如漫天飞舞的大雪,掩盖了我记忆中的真相,也篡改了我亲眼目睹的事实。正如纷纷扬扬的雪花,弄得人们无从辨认原有的景色;她就是那样歪曲了我的一生。 我的情人——她父亲的大腿上留下了一道道疤,在他去世的时候,他的阴茎上也有疤。 我没和他们一起去。他们在白天把她送走,那时她睡得正香,那是她最脆弱的时刻。他们把她带到森林深处,在那儿他们剥开她的衣服,挖出她的心,把尸体丢在溪谷里,让森林把她吞没。 那片森林暗无天日,和许多国家的边境接壤。没有人会这么傻,会去要求替那里发生的罪恶伸张正义。森林里住着罪犯,盗贼,还有野狼。就是走上好几天,也绝对看不到任何活物;只会感到时时有眼睛在盯着你。 他们把她的心献给我。我知道这是她的心——母猪或牡鹿的心,都不会像她那颗心一样,从胸口挖出来以后,还能不住跳动。 我把它拿到寝宫里。 我没把它吃掉:我把它挂在头顶上的横梁上,把它系在串有花楸浆果的麻绳的一头,它像一颗知更鸟的心脏那么红;麻绳上还挂着几个大蒜头。 宫外飘起了大雪,遮住了猎手们的脚印,遮住了躺在森林里的她的娇躯。 我吩咐铁匠卸下窗上的铁杠。在冬季短暂的白日,每天下午,我都会花点时间留在寝宫里,窥视窗外那片树林,直到天黑下来。 正如我以前说的,有人居住在森林里。他们总要出来的,有人出来是为了赶春季那趟集市:他们这些人生性贪婪,脾气暴躁,非常危险;有些人从小就发育不全——矮人、侏儒、驼背;还有的人长着一口大牙齿、一副白 痴似的空洞目光;有些人的指甲活像蹼爪或蟹钳。每年春天,一到冰雪消融,他们就从森林钻出来赶集。 我小时候在集市上干过活,那时他们这些森林里的人就让我挺害怕了。我透过静止的水面,给赶集的人算命,等长大了一些,再用一面磨光的镜子算命,镜子的背面镀过银。这件礼物是一个生意人送给我的,我从墨水的反光里找到了他迷路的马。 集市上的小贩很怕森林里的人:他们把货物钉在小摊的木板上——用铁钉把姜饼、皮带固定在木板上。据说,如果不把货物钉住,森林里的人会把它们偷了,嚼着偷来的姜饼用皮带抽人,随后逃之夭夭。 森林里的人虽然也有钱,不过是这儿一枚铜子儿,那儿一枚铜子儿,有时候,岁月和尘土令硬币裹上了一层霉绿,硬币上的头像,就连我们中年纪最大的长者也认不出是谁。森林里的人也来换东西,这样集市才得意维持,流氓和侏儒也接待;强盗也接待(只要他们行为检点),他们抢劫从森林很远的那一头的邻国而来的很少几名游客,要么偷吉普赛人的东西,要么会去偷鹿。(根据法律,这等于犯了盗窃罪。鹿是王后的财产。) 就这样,慢慢过去了好几年,我以智慧治理这个国家,得到了臣民们的称颂。那颗心依然挂在床头横梁上,夜间,它会轻轻跳动。我发觉没有人想念那个孩子:她是个可怕的东西,已经成为过去,大家都觉得最好还是把她除掉。 一个春天接着一个春天,一个集市接着一个集市,就这样过去了五年,集市越来越凄凉,越来越穷困,越来越破败。从森林出来买东西的人越来越少。那些出来的人显得低三下四,神色倦怠。摊主们不再把陶器钉在货摊的木板上。到了第五年,只有少数几个山民从森林里出来——除了一群可怕的、毛发留得很长的男人,再没有别的人了。 集市结束以后,集市头领带着他的随从来见我。在当上王后以前,我就认识他。 “我来找你,不是因为你是我的王后,”他这样说。 我静静听着,没有说话。 “我之所以来,是因为你很聪明,”他接着说。“在你还是个小孩的时候,光靠盯着一滩墨水,就找到了一头迷途的骡子;后来你出落成一位大姑娘,又从镜子里找到那个失踪的婴儿,那时,他已离他的母亲很远很远。 你了解许多秘密,能看见看不见的东西。王后……”他问,“那些山民们为何惶惶不安?明年不会再有春季集市了。邻国来的游客越来越少,几乎快没了,森林里的山民差不多都走光了。后年如果还是这样,我们都会饿死的。” 我命令女仆把镜子拿来。那是一面背面镀银、很朴素的圆玻璃镜。我用一块麂皮把它包起来,放到一只匣子里,再把匣子藏在我的寝宫。 她们把镜子举到我面前,我就盯着镜子看: 她已经十二岁了,不再是小孩,皮肤略嫌苍白,眼睛、头发黑得像煤炭,嘴唇红得像血,还是离开城堡时的那身装束:一件宽松上衣,一条裙子,但衣服上已经有了许多破洞和补丁,外面罩了件皮袍,那双纤细的脚没有靴子,就套着两只皮袋,再用皮带扎紧。 她站在森林里,身旁是一颗树。 我注意地看着,用我的心灵之眼,我看见她在一棵棵树丛间缓缓侧身移动,轻快地走,一跃而过,轻轻慢行,像一只野兽,像一只耗子或一条狼。她在跟踪什么人。 他是一个修士,穿着粗麻布衣,光着脚丫,脚上长着粗糙坚硬的癣。他的胡子和剃光一圈的顶发已留到了一定长度,头发一直没剪过,胡子一直没刮过。 她藏在树后偷看他。终于,他停下来准备过夜,动手生一堆篝火,在地上铺嫩树枝,敲碎一个知更鸟的鸟巢,以它来引火。他的长袍里藏了一只火绒盒。他在打火镰上敲打燧石,火星终于烧着了火绒,树枝燃起了篝火。 他找到的鸟巢里有两只鸟蛋,他大口吃起来,不等烤熟,就那样生吃。他那么魁梧,这点东西根本填不饱他的肚子。 他就站在那儿,站在火光里,她从她藏身的地方走出来,蜷缩在篝火的另一边,眼睛盯住他。他咧开嘴笑,仿佛他已有许久没有遇见另一个人类。他招手请她过去。 她站起身来,绕过火堆来到他那边,在一臂距离外静候。他手伸进摸麻布长袍里,终于找到了一枚硬币,一枚很小的铜钱,朝她扔了过去。她接住铜钱,点点头,朝他靠近。他解开腰间的带子,掀开长袍。他体毛浓密,像一只狗熊。她把他推到长着苔藓的地上。她一只手犹如爬行的蜘蛛,在他浓密的体毛里缓缓爬行,终于靠近他的阴茎;她另一只手在他左面的乳头上划圈。他闭上眼睛,伸出一只大手在她裙子里摸索。她把嘴移到她刚才戏弄的那只乳头上,她光滑雪白的皮肤压在他黝黑多毛的躯体上。 她用牙狠狠咬住他的胸部。起初,他睁开眼睛,随即又闭上,她就喝起血来。 她跨到他身上,喂他喝血。她这么做的时候,从她的大腿间流下一道细细的黑血…… “你知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把游客赶出我们的小镇?森林里的人到底怎么了?”集市头领问道。 我用麂皮盖住镜子,告诉他我会亲自出马解决这件事,让森林再度恢复安宁。 我必须这么做,尽管她令我害怕。谁让我是王后啊。 换作一个傻女人,她会径直走进森林,想法抓住那个畜生;可我已经犯过一回糊涂,不想再错第二次。 我稍微认得几个字,就花了些工夫浏览古书。我还花了些时间咨询一名吉普赛妇女。她宁肯途经我们的国家翻山越岭到南方去,也不愿穿过那片森林去北方或西方。 我做好了心理准备,凑齐必备物品,终于,第一场初雪开始下了起来,万事齐备。 我浑身赤裸,孤身一人来到宫殿最高处的一座塔楼上,那是一个露天的所在。寒风刺骨;我的胳膊、大腿、胸脯上渐渐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我带去一个银盆和一只篮子。我在篮里放了一柄银刀、一枚银针、几把钳子、一条灰白色的长袍和三只青翠欲滴的苹果。 我把东西放到地上,一丝不挂地站在塔楼里,在夜空下和劲风中俯身跪倒。但凡有人发现见我这样站着,我一定会挖掉他的眼珠;实际上,并没有人监视我。一朵朵白云倏地穿过天际,先是遮住娥眉月,随即,云开月出。 我抓起那把银刀,在自己的左臂猛挥——一下、两下、三下。鲜血流到银盆里,在月光的映照下,鲜血红得发黑。 我又朝盆里添了些粉末,粉末原本藏在我脖子上挂的那只小瓶里。那是一种褐色灰尘,由晒干的草药、一种特殊的蟾蜍皮和一些其他东西制成。粉末令血液变稠,也防止血液凝结。 我一个接一个拿起三只苹果,用我的银针轻轻刺破苹果的表皮。然后,我把苹果放到银碗里,让它们静静留在那儿,与此同时,今年头一阵鹅毛小雪慢悠悠地贴到了我的皮肤上,贴到了苹果上,落进那盆血水里。 拂晓时分,天空放亮,我套上那件灰长袍,从银碗里用银钳子夹起三只苹果,一个接一个放到篮子里,小心翼翼地不去碰苹果。除了一些形似铜锈的黑色残渣,银碗的表面上没留一丝我的血液或褐色粉末的痕迹。 我把银碗埋到泥土里。然后,我朝苹果念了一道咒语(就像从前我站在桥边对着自己念过一道咒语),快瞧啊,这些苹果一下子变成了世上最美丽的苹果,不用怀疑;苹果皮上那层深色的红晕是新鲜血液那种温暖的殷红。 我拉下长袍的帽兜遮住我的脸,又随手拿了些丝带和漂亮的头饰,把它们搁在柳条篮里的苹果上方,独自一人走进森林,来到她的栖身地:一座高耸的砂岩峭壁,峭壁四周有许多深邃的岩洞,要走好久才能走到洞穴尽头的岩壁。 峭壁地表布满树木和大圆石,我悄没声儿地在树丛间行走,尽量不去触碰树枝、踩踏落叶。我终于找到一个藏身之所,一边耐心等候,一边留神观察。 过了几个钟头,几个侏儒从岩洞前面的洞穴里爬了出来。他们是丑陋、畸形、多毛的小矮人,是这个国家的古老居民。如今,你难得有机会见到他们。 他们消失在树林里,谁也没有发现我,虽说其中有个矮人曾停下来,对着我藏身的那块岩石撒尿。 我耐心等候。再没有矮人从洞里出来。 我来到洞口附近,哑着嗓子,朝洞里大声吆喝。 她从黑暗中现身,赤身裸体,独自一人。她朝我走近,我掌上的金星丘位置的那道疤痕隐隐作痛,有节奏地悸动。 她,我的继女,这会儿已经有十三岁的样子,除了左胸上有条青紫色的疤,她雪白的肌肤完美无缺,毫无瑕疵。那条疤是很久以前她被剜去心脏时留下的痕迹。 她的两腿间被黑色的污渍弄脏了。 她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隐身在长袍里。她露出饥饿的样子,贪婪地望着我。“姑娘,卖丝带喽!”我用嘶哑的嗓音说,“漂亮的丝带,可以给你扎头发用……” 她笑着朝我招手。一股强大的吸力;我手掌上那道疤把我往她那里推。我做了我事先计划好的事,可我做得比事先计划的更自然:我丢下篮子,像个卖杂货的老太婆一样发出一声尖叫。我故意装成那样,然后,撒腿就跑。 我身上的灰长袍同森林一样颜色,我走得很快;她没来追赶我。 我一路返回宫殿。 后来发生了什么,我没有亲眼看见。就让我们来猜想一下吧,白雪公主一脸沮丧、饥肠辘辘地回到洞口,瞥见我掉在地上的篮子。 她做了什么呢? 我乐于这么想:她先把玩一会儿丝带,用它们扎了一对蝴蝶结系住黑鸦鸦的头发,把丝带围住苍白的脖子,要不,缠绕在纤细的手腕上。 接着,出于好奇,她掀开布料看篮里还有什么;她一下看见了那三只苹果,红艳艳的苹果。 它们发出新鲜苹果的香气,当然喽;它们也发出鲜血的气息。而她饥肠辘辘。我猜想她拣起一只苹果,把它压在面颊上,用肌肤体会那种凉爽光滑。 随后,她张开嘴巴,狠狠咬一口苹果…… 等我回到寝宫,那颗和苹果、火腿、香肠串在一起吊在房梁上的心脏,已经停止了跳动。那颗心静静地挂在那里,一动不动,没有一丝生命的迹象,我再度感到了安全。 那一年冬天,地上积起一层皑皑白雪,迟迟不见融化。大伙急切地盼望春天快点到来。 来年的春季集市规模略有扩大。来赶集的山民虽说人数不多,不过好歹有了一些,而且,来自森林另一边国度的游客也陆续出现了。 我发觉来自森林岩洞的那些野蛮的小矮人也来赶集了,想用便宜的价钱买下碎玻璃片、水晶块和石英石。他们用铜币付钱——不用怀疑,这是我的继女白雪公主的战利品。当他们来货摊一带买东西时,镇上的人纷纷奔回家中,出来时带着他们的幸运水晶石,还有少数人带来整片的玻璃。 我一转念,真想把他们处死,却还是没有下手。只要那颗心依旧寂静无声、一动不动、冷冰冰地挂在我寝宫的横梁上,我就很安全,那些森林里的居民也就很安全,推而广之,那些镇上的居民也就很安全。 在我生命的第二十五个年头,也就是我继女白雪公主吃下毒苹果的第二年,王子来到我的宫殿。他身材高大,有双冷淡的绿眼珠,皮肤是山那边的人的浅黑色。 他和很少几名随从一道骑马过来:这些人足以保护他,又不至于让另一位君王,比如我吧,会将他视为一种潜在的威胁。 我是很实际的人:我想把我们两个国家合并在一起,我想起从森林一直蔓延到南边大海的那一大片国土,我想起我那位留胡子的金发爱人,他死了有八年了;到了晚上,我便去了王子的寝室。 我不再是天真幼稚的小孩了,尽管我以前的丈夫,那个一度是我的国王的那个人,才是我真正的初恋情人,随他们怎么去说吧。 起初,王子显得很兴奋。他命我除去衣衫,要我站到敞开的窗前,离火炉远一些,我的皮肤渐渐变得像石头一样冰凉。接着,他让我仰面躺下,双手交叠在胸前,睁大双眼——直勾勾地瞪着头上的房梁。他命令我别动,尽量屏住呼吸。他恳求我什么也别说。他分开我的双腿。 随后,他进入我的体内。 他开始在我体内抽动,我发觉自己抬高臀部,开始配合他的动作,不断旋转,不断挤压。我口中发出呻吟。我难以自禁。 他的阴茎从我体内滑出来。我伸手去碰,一个纤细光滑的小东西。 “求你了,”他低声说,“千万别动,也别说话。躺在那块石头上就行,那么冰冷,那么美丽。” 我照做了,但他已经失去了那种令他显得男子气的冲动;不久,我就离开了王子的寝室,脸上依旧沾着他的泪痕,耳边依旧回响着他的咒骂。 第二天一早,他就带领全体随从离开了。他们骑着马朝森林前进。 这会儿,我想象着他的跨部,想象着在他纵马奔驰的时候,他的阴茎准有点泄气。我想象着他灰白的嘴唇紧闭着。我想象着那一小队人马穿过森林,终于来到由玻璃和水晶堆成的我继女的那口石头棺材前面。那么白皙,那么冰凉。玻璃底下,是她一丝不挂的身体,还没有一个小姑娘那么大,毫无生气。 在我的想象里,我几乎能感觉到他裤子里那玩意儿一下子变硬了,幻觉中,他又欲火中烧,气喘吁吁,嘴里念念有辞,庆幸自己交上了好运。我想象着他跟那些浑身长毛的小矮人讨价还价——答应用金子和香料跟他们交换躺在水晶棺材底下那具娇小的尸体。 他们是否欣然收下那笔金子?要不,小矮人抬头望一眼马背上他那些随从,他们手持着利剑长矛,就意识到自己别无选择。 我不知道。我没在那儿;我没用水晶球占卜。我无法想象…… 一双双手扒开压在她冰冷的身躯上的一堆堆玻璃和石英。一双双手抚摸着她冰冷的脸蛋,一双双挪动她冰冷的胳膊,欣喜地发现那具尸体仍旧富有生气,无比柔软。 他可是当着他们的面占有了她?或者,在占有她之前,他先把她搬到了一个隐蔽的地方? 真不好说啊。 她喉咙里的那块毒苹果是不是被他颠了出来?要不就是在他猛烈冲撞她冰冷的身躯时,她慢慢地睁开了眼睛,张大了嘴巴,微启两片朱唇,那些发黄的尖牙凑到他黝黑的脖子上,象征生命的鲜血淌进她的喉咙,冲掉了那块有毒的苹果,我自己的苹果,我亲手配好的毒药? 我只能去猜想,真相我无从知道。 我只知道这个:深夜,她的心脏再次勃勃跳动,把我惊醒。咸咸的鲜血从屋顶上滴到我脸上。我从床上爬起。我的手火烧火燎地疼,仿佛拇指根撞到了岩石上。 外头响起砰砰的敲门声。我有点害怕,可我毕竟是王后啊,我不会把恐惧流露在脸上。我打开房门。 先是他的随从闯进我的寝宫,举起利剑和长矛,把我团团围住。 随后,王子走进来,在我脸上狠狠扇了几个耳光。 最后,她走进我的寝宫,此情此景,令我想起我刚当上王后她还是个六岁小孩那会儿。她一点也没变。根本没变。 她把串着她那颗心的麻绳拉下来,一颗接一颗摘掉晒干的花楸浆果,剥掉大蒜头——经过这么多年,大蒜头早就干瘪萎缩了;然后,她拿起她自己那颗扑通扑通乱跳的心——一个小东西,不见得比一头乳羊或母熊的心更大——鲜血溅满了她一手。 她的指甲准是和玻璃同样锋利:她敞开前胸的衣服,用手指甲划破那道青紫色的疤。她的胸腔裂开一道口子,忽然张开了,里头没有血。她舔一下自己那颗心,血流到她手上的时候,她把那颗心放回胸腔深处。 我看着她这么做。我看着她再次合上胸部的肌肉。我发觉那道青紫色的疤消失不见了。 王子显得很关切,用胳膊搂住她的脖子。他俩并肩站立,若有所待。 她冷冷地站在那里,唇上依旧留着死亡时的死灰,尽管如此,他的欲望却不减分毫。 他们告诉我他们决定结婚,两个国家从此真的合而为一。他们告诉我,举行婚礼那天,我将和他们在一起。 这个地方渐渐变得很热。 他们对我的臣民说了我许多坏话;用一点点真相来给许多谎言添油加醋。 我被关在宫殿底楼的一间石牢里,整个秋天,我一直待在那里。今天,他们把我带出牢房;他们剥掉我身上的破衣烂衫,把我洗干净。接着,他们剃光我的头发,又用鹅油摩擦我的皮肤。 他们把我带走时,天上开始下雪——两个男的抓我的手,两个男的抓我的腿——将我摊手摊脚地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暴露在冬至来赶集的众人面前;随后,把我带到这间焚烧炉里。 她没有笑话我,没有嘲弄我,也没有说一个字。她没有讥讽我,也没有转过脸去不看我。她只是望着我;有那么一会儿,我看见她的瞳人里映出了我的影子。 我没有大声尖叫。我不会遂了他们的心愿。他们可以夺走我的肉体,而我的灵魂和我的故事却只属于我自己,并将伴随我一同死去。 鹅油逐渐在融化,我的肌肤上闪出点点光泽。我该一言不发,我不该再去想这些。 我该去想她脸蛋上那片雪花。 我这么想:她的头发,像煤炭一样黑;她的嘴唇,像血一样红;她的皮肤,像雪一样白。 |
[章节目录] 首页 上一页[1005] 本页[1006] 下一页[1007] 尾页[132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
外国名著 最新文章 |
解忧杂货店 |
在人间 |
仲夏夜之梦 |
套中人 |
追忆似水年华 |
这里的黎明静悄悄 |
邦斯舅舅 |
昆虫记 |
挪威的森林 |
第六病室 |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查看所有文章 |
|
古典名著
名著精选
外国名著
儿童童话
武侠小说
名人传记
学习励志
诗词散文
经典故事
其它杂谈
小说文学 恐怖推理 感情生活 瓶邪 原创小说 小说 故事 鬼故事 微小说 文学 耽美 师生 内向 成功 潇湘溪苑 旧巷笙歌 花千骨 剑来 万相之王 深空彼岸 浅浅寂寞 yy小说吧 穿越小说 校园小说 武侠小说 言情小说 玄幻小说 经典语录 三国演义 西游记 红楼梦 水浒传 古诗 易经 后宫 鼠猫 美文 坏蛋 对联 读后感 文字吧 武动乾坤 遮天 凡人修仙传 吞噬星空 盗墓笔记 斗破苍穹 绝世唐门 龙王传说 诛仙 庶女有毒 哈利波特 雪中悍刀行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极品家丁 龙族 玄界之门 莽荒纪 全职高手 心理罪 校花的贴身高手 美人为馅 三体 我欲封天 少年王 旧巷笙歌 花千骨 剑来 万相之王 深空彼岸 天阿降临 重生唐三 最强狂兵 邻家天使大人把我变成废人这事 顶级弃少 大奉打更人 剑道第一仙 一剑独尊 剑仙在此 渡劫之王 第九特区 不败战神 星门 圣墟 |
网站联系: qq:121756557 email:121756557@qq.com 阅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