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法利夫人: 第一部 第七节
她有时想,她一生最美好的日子,莫过于所谓的蜜月了。要尝尝甜蜜的滋味,自然应该到那些远近闻名的地方,去消磨新婚后无比美妙、无所事事的时光。人坐在马车里,在蓝绸子的车篷下,爬着陡峭的山路,车走得并不比人快,听着马车夫的歌声在山中回荡,和山羊的铃声,瀑布的喧嚣,组成了一首交响曲。太阳下山的时候,人在海滨呼吸着柠檬树的香味;等到天黑了,两个人又手挽着手,十指交叉,站在别墅的平台上,望着天上的星星,谈着将来的打算。在她看来,似乎地球上只有某些地方才会产生幸福,就像只有在特定的土壤上才能生长的树木一样,换了地方,就不会开花结果了。她多么盼望在瑞士山间别墅的阳台上凭栏远眺,或者把自己的忧郁关在苏格兰的村庄里!她多么盼望丈夫身穿青绒燕尾服,脚踏软皮长统靴,头戴尖顶帽,手戴长筒手套呵!为什么不行呢?
难道她不想找一个人谈谈这些心里话?不过,她自己也抓不准的苦恼,怎么对人说得清楚?这种苦恼像云一样变化莫测,像风一样使人晕头转向,她觉得无法表达;再说,她既没有机会,也没有胆量。
然而,假如夏尔是一个有心人,假如他会察言观色,假如他的眼睛能够接触到她的思想,哪怕只有一次,那她觉得,千言万语就会立刻源源不断地从她心头涌出来,好像用手一摇墙边的果树,熟透了的果子就会纷纷落下一样。可是,他们生活上越接近,心理上的距离反倒越来越远了。
夏尔谈起话来,像一条人行道一样平淡无奇,他的想法,也和穿着普通衣服的过路人一样,引不起别人的兴趣,笑声,更不会使人浮想联翩。据他自己说,住在卢昂的时候,他从来没想过上剧场去看看巴黎的名演员。他既不会游泳,也不会击剑。更不会开手枪。有一天,她读小说的时候,碰到一个骑马的术语,问他是什么意思,他竟说不出来。
一个男人难道不该和他恰恰相反,难道不该无所不知,多才多艺,领着你去品尝热情的力量,生活的三味,人世的奥秘吗?可是这位老兄。什么也不知道,更不能教你知道,甚至自己根本不想知道。他以为她快乐,不知道她怨恨的,正是这种雷打不动的稳定,心平气和的迟钝,她甚至于怪自己不该给他带来幸福。她有时候还画素描;这对夏尔说来,真是莫大的赏心乐事,他硬邦邦地站在那里,看她俯身向着画夹,眯着眼睛,斟酌自己的作品,或把面包心在大拇指上搓成小球,用来做橡皮。至于钢琴,她的手指弹得越快,就越叫他神往。她敲击指板,又稳又狠,从上到下打遍了键盘,一刻也不停,这架旧乐器的钢丝己经七扭八歪,一受到震动,如果窗子没有关上,会响得全村都可以听见;送公文的实习生,只要走过窗前,虽然是光着头,穿着便鞋,往往也会站住听她演奏,公文还拿在字里。
此外,艾玛很会料理家务。病人看病没有付出诊费,她会写封措词婉转的信去,却不流露讨帐的痕迹。星期天有邻人在家里晚餐,她会独出心裁做一盘好菜,会在葡萄叶子上把意大利产的李子堆成金字塔,还会把小罐子里结冻的果酱原封不动地倒在碟子里。她甚至说要买几个漱口杯,好让客人漱口后再吃甜品。这样一来,包法利的身价就大大提高了。
有了一个这样的妻子,夏尔终于也觉得夫以妻贵。她有两幅小小的铅笔画,他却配上了大大的框子,用长长的绿绳子挂在厅堂的墙壁上,得意洋洋地指给人看。每次弥撒一完,就看见她站在门口,穿着一双绣花拖鞋。
他很晚才回家,不是十点,就是半夜。他要吃东西,而女仆早睡了,只有艾玛服侍他。他脱掉外衣,吃起夜餐来更方便。他讲他碰到过的人,去过的村子,开过的药方,一个也不漏掉;他吃完了洋葱牛肉,切掉奶酪上长的霉,啃下一个苹果,喝光瓶里的酒,然后上床一躺.就打起鼾来了。
长久以来,他习惯于戴棉布帽子睡觉,结果,包头的棉布在耳朵边上都扣不紧;一到早晨,头发乱得遮住了脸,夜里,枕头带子一松,鸭绒飞得满头都是,连头发看起来也变白了。他老是穿一双结实的长统靴,脚背上有两条厚厚的褶纹,斜斜地一直连接到脚踝,脚面上的皮子紧紧绷在脚上。看起来好像鞋邦子。他却说:在乡下,这就算不错了。
他的母亲称赞他会过日子,还像从前一样来探望他,尤其是她自己家里闹得有点天翻地覆的时候;不过婆婆对媳妇似乎早就抱有先入为主的成见。她觉得艾玛的出手太高,他们的家境摆不得这种派头:柴呀,糖呀,蜡烛呀,就像大户人家一样开销,光是厨房里烧的木炭,足够做二十五盘菜了:她把柜子里的衣服放得整整齐齐,教艾玛留神看肉店老板送来的肉。艾玛恭敬从命,婆婆更加不吝指教,两个人从早到晚,“娘呀”、“女呀”不离嘴,嘴唇却有一点震颤,口里说的是甜言蜜语,心里却气得连声音都有点发抖了。
杜比克寡妇活着的时候,婆婆觉得自己得到儿子的感情比他妻子还要多一点;可是现在,在她看来,夏尔似乎是有了老婆不要娘,简直是忘恩负义,而艾玛却是白白占了她的合法权利;她心里有苦说不出,只好冷眼旁观儿子的幸福,仿佛一个破了产的人,隔着玻璃窗,看别人在自己的老家大吃大喝一般。她回忆往事,向儿子诉说自己过去的辛苦.作出的牺牲、同时对比现在,艾玛对他粗心大意,他却把全部感情倾注在她一个人身上,这未免太不公平了。
夏尔不知如何回答是好;他尊敬他的母亲,但是更爱他的妻子,他觉得母亲说的话不会有错,但又发现妻子实在无可指责。母亲一走,他就鼓起勇气,畏畏缩缩地说了两句母亲说过的话。而且挑的是最不关痛痒的指摘;但艾玛一句话就把他顶了回去,并且打发他看病人去了。
同时,她根据自以为是的理论,要表现她是个多情种子。在月光下,在花园里,她对他吟诵她所记得的情诗,并旦如怨如诉地唱起忧郁的柔板乐曲来;不过,吟唱之后,她发现自己的心情,同吟唱之前一样平静;夏尔看来也并不更加多情,而是无动于衷,一如既往。
因为她心灵的火石,打不出一点火花,加上她的理解超不过她的经验,她相信的只是她习以为常的事情,所以她推己及人,认为夏尔没有与众不同的热情。他表示的感情成了例行公事;他连吻她也有一定的时间。拥抱不过是一个习惯而已,就像吃了单调的晚餐之后,猜得到的那一道单调的点心一样。
有一个猎场看守人得了肺炎,给包法利医生治好了,就给夫人送来了一只意大利种的小猎狗;她带着小母狗散步,因为她有时也出去走走,有时也要孤独,以免眼睛老是看着这永远不变的花园,这尘土飞扬的大路。
她一直走到巴恩镇的山毛榉树林,走到墙角边上一个荒凉的亭子,再往前走就是田野。在这深沟乱草当中,芦苇长长的叶子会割破人的皮。
她开始向周围一望,看看和上次来时,有没有什么不同。她看到毛地黄和桂竹香还长在老地方,大石头周围长着一丛一丛的荨麻,三个窗子下面长满了大片的苔藓,窗板从来不开,腐烂的木屑沾满了窗子上生锈的铁栏杆。她的思想起初游移不定,随意乱转,就像她的小猎狗一样,在田野里兜圈子,跟着黄蝴蝶乱叫,追着猎物乱跑,或者咬麦地边上的野罂粟。后来,思想慢慢集中了,她坐在草地上,用阳伞的尖头一下又一下地拨开青草,翻来覆去地说:
“我的上帝!我为什么要结婚呀?”
她心里寻思,如果机会凑巧,她本来是否有办法碰上另外一个男人;于是她就竭力想象那些没有发生过的事情,那种和现在不同的生活,那个她无缘相识的丈夫。那个丈夫当然与众不同。他可能非常漂亮,聪明,高人一等,引人注目,就像她在修道院的老同学嫁的那些丈夫一样。她们现在干什么啦?住在城里,有热闹的街道,喧哗的剧场,灯火辉煌的舞会。她们过着喜笑颜开、心花怒放的生活。可是她呢,生活凄凉得有如天窗朝北的顶搂,而烦闷却是一只默默无言的蜘蛛,正在她内心各个黑暗的角落里结网。她想起了结业典礼发奖的日子,她走上讲台去领奖,去戴上她的小花冠。她的头发梳成辫子,身上穿着白袍,脚下蹬着开口的斜纹薄呢鞋,样子非常斯文;当她回到座位上来的时候,男宾们都欠身向她道贺;满院都是马车,有人在车门口向她告别,音乐教师走过她身边也和她打招呼,还挟着他的小提琴匣子。这一切都成了遥远的过去,多么遥远的过去!
她喊她的小猎狗嘉莉过来,把它夹在两个膝盖中间,用乎指抚摸它细长的头,对它说:
“来,亲亲你的女主人,你哪里知道世上还有忧愁呵!”
然后,她看到这条细长的小狗慢悠悠地打呵欠,仿佛露出了忧郁的神气,于是又怪自己对它太严,将心比心,高声同它说起诉来,仿佛自己不该错怪了它,赶快安慰几句,将功补过似的。有时海上忽然刮起一阵狂风,一下就席卷了科州的高原,把清凉的咸味一直带到遥远的田地里。灯心草倒伏在地上,嘘嘘作响,山毛榉的叶子急促地颤抖,树梢也总是摇来摆去,不断地呼啸。艾玛把披巾紧紧裹住肩头,站了起来。
林荫道上,给树叶染绿了的光线,照亮了地面上的青苔;她一走过,青苔就发出轻微的咯吱声。夕阳西下,树枝间的天空变得通红,大同小异的树干,排成一条直线,仿佛全色的市景衬托着一行棕色的圆柱;她忽然觉得害怕,就叫唤着嘉莉,赶快走大路回到托特,精疲力竭地倒在扶手椅里,整个晚上没有说话。
但是,快到九月底的时候,她的生活中出了一件不寻常的事;安德威烈候爵邀请她去沃比萨。
波旁王朝复辟时期,候爵做过国务秘书,现在又想恢复政治生涯.很久以来,就在准备竞选众议员,冬天,他把大量木柴送人;在县议会,他总是慷慨陈词,要求为本地区多修道路。在夏天大热的日子里,他嘴上长了疮,夏尔用柳叶刀尖一挑.奇迹般地使他化脓消肿了。派去托特送手术费的管家,当天晚上回来,说起他在医生的小花园里,看见了上等樱桃。沃比萨的樱挑一直长得不好,候爵先生就向包法利讨了一些插条,他认为理应当面道谢,碰巧看见艾玛,发现她身材苗条,行起礼来不像乡下女人,觉得如果邀请这一对年轻夫妇到侯爵府来,既不会有失体统,也不会惹出是非。
一个星期三下午三点钟,包法利先生和夫人坐上他们的马车,动身到沃比萨去,车后面捆了一只大箱子,挡板前面放了一个帽盒。此外,夏尔两腿中间还夹着一个纸匣。
他们天黑时分才到,园里开始点起灯笼,给客人的马车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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