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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精选]你在高原 橡树路 第一章 [第9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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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高原: 橡树路 第一章
童话和城堡 1 人的心中常常滞留了一个童话——它最初不知是从哪儿进入的,不知是来自梦幻或其他,反正只要印上心头就再也排遣不掉,它就一直在那儿诱惑我们。比如一说到“童话”两个字,我的脑海中就会呈现出一幅清晰明亮的图画:走啊走啊,疲惫干渴地穿越一片无边的荒漠,近乎绝望时眼前会突然一亮——豁然开朗的谷地里出现了清泉绿地,大树亭亭,一处处尖顶楼阁爬满了青藤,精巧别致、楚楚动人……因为一切都是在困顿煎熬的跋涉中突兀发生的,所以直看得人目瞪口呆,掩口失声。这当然不会是实实在在的人间——起码不是我们经验中的那个人间。而人间到底是怎样的,我们大家太熟悉了。人喊狗叫的嘈杂,烟尘和泥泞,寒酸和拥挤…… 那个童话无论多么遥远,多么飘渺,也还是充满了诱惑。 是的,所有的童话中都有城堡,有奇妙的故事。那些故事曲曲折折,惊险或最终有惊无险:老狼和狐狸,真正的魔鬼,仙女和王子,以及这一类纠缠一起的、或有趣或可爱的动物和人物。人有时真想变成这其中的某一种东西,哪怕是一棵植物也好,目的就为了有机会亲历那个童话,生活在那样一个迥然不同的世界里。如果能够这样,人的一生真是死而无憾啊! 可惜童话就是童话,谁想把它复原,把它移植到现实生活中来,那差不多等于是痴人说梦,仅仅止于幻想而已。 可是我这会儿却要多少冒点风险,要言之凿凿地说出,我就经历了这样的一个童话——那儿真的有城堡,有仙女和恶魔,有它应该具有的一切,特别是有那样的一些惊险故事。我敢说这全都并非虚拟,虽然它今天回想起来仍然如同梦幻,但确实是发生过的。总之经历了这样一些事情以后,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许多童话般的奇迹在人间也会真实发生,问题是我们愿意不愿意承认它们,愿意不愿意直接地、大胆地走进它们当中。 如何识别存在于人间的活生生的童话,第一眼的印象,即最初的发现至关重要。如果第一次就看走了眼,一切麻烦也就接踵而至,接下来的许多奇迹很可能会视而不见。我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明白这个道理的,而是在后来一点一点晓悟品咂出来的。我只能说自己当时仅仅是一个幸运者,是有那样的机缘而已。也就是说,我不过是碰巧看到了,然后一下惊呆在那里,所谓两眼直勾勾地站着,口不能言手不能举,惟有压住了心中的一个惊叹。 接下来就是稍稍平静一下自己,一点一点地往前走、走过去……就这样,一直走进了那个童话当中。 不错,我们的整个故事,起码从外部看起来要很像童话的样子:具备一部迷人童话的所有元素,比如茵茵草地上的城堡、一片足以藏住许多意想不到的古怪故事的蓊郁。这可不是说说玩的,因为谁都知道在当今这个世界上,要找到这样的一个地方比登天还难。 当时我还十分年轻,头发又浓又黑闪闪发亮,唇上刚长了一层茸茸,整个人稍稍瘦削却又筋道道的,总之正是处在有能力干许多坏事和好事的那样一种年纪。记得那天我背了个大背囊——这套行头以后我还要一再说到,因为它是我的一件随身宝物——站在一座残破丑陋的城市街巷上,十分空虚和无聊地四处走动张望着。这座城市可是第一次踏进来啊,可怎么看怎么像是踏进了一片似曾相识的旧地,眼前的一切全无生气,全无新鲜感。类似的城市好像在哪儿见过,我读书的地方,还有我去过的一些人烟稠密之地,它们的模样大致都差不多。它们之间的不同,不过是有的大一些有的小一些,有的旧一些有的新一些,有的像刚刚摆放的一堆火柴盒,簇新然而单薄,好像一阵大风都能哗啦啦刮倒。眼前的这座城市大而陈旧,名声不小,这会儿看上去是多么大的一摊子啊,它深不见底,十二级飓风刮一年也吹不干净。脏是不用说了,几乎看不到一棵像样的大树,满街的坑坑洼洼,积水和污泥,杂物和垃圾尘土,这都是再自然再熟悉不过的了。那种充斥在街道上的喊叫啊,那种城市里才有的长声大喊啊,纵横交织,高一声低一声,有时急切有时凄凉,让人无望而沮丧。我站在那儿很长时间一动不动,惊魂未定,当时在想,怎么办啊,我从现在开始大概就得在这样一个地方长期待下去了。沮丧,可是没有办法,这就是我的命,一个青年无足轻重的命。我的到来,对于这座无边的混乱之城而言是无所谓的,不过是九牛一毛;可是对于我个人则不同,这是生死攸关的大事,是在哪里生活一辈子、能不能快乐生活的大事。 当时我刚刚从一所地质学院毕业,志向不大也不小。比如想干一番规模不大的事业,想围绕自己打小就有的一些爱好奋斗一番;更具体的,是想拥有自己的一处住房,这住房不必很大却需要安安静静,不透风不透雨。当然了,还想找一个好姑娘。这最后一个问题其实也是最重要的问题了,因为我刚刚不久因失恋而备受折磨——这事儿现在最好连想也不要去想,这是丧魂失魄的事儿,就让它快些过去吧。为了这事我已经死过一回了——真是折磨人啊。可是未来呢?那位未来的好姑娘难道就藏在这座乱哄哄的城市里?她到底什么模样?一切都说不准,这会儿绝不能先入为主,不能像个书呆子一样从书上画报上抄一个人模子,然后对号入座,那样最后吃亏的还是我。我心里只是想,这个适合我的好姑娘只要从眼前一过咱就会知道:嗯,就是她了。是的,真正的好姑娘别想从我眼前浑然不觉地溜掉,我只要一眼就会把她识别出来。这就是我的本事。这个本事并没有因为自己备受生活的煎磨而丧失,也没有因为在这类事情上的可悲遭遇而稍有改变。真的,我是一个对异性异常敏感的家伙。我这一生必将因此而饱受熬煎。没有办法,这同样也是人的命。 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加,我被证明自己的许多烦恼都来自她们。我有时恶狠狠地对自己说:你这个正人君子啊,就不能安分守己一些吗?你也准备学别人那样,当一个色鬼吗?我在许多时候已经笑不出来了,无法在这一类问题上使自己幽默起来。因为痛楚深深地刺伤了我,早已无暇顾及其他。我有时甚至只想痛定思痛地独自待上一会儿,只想痛改前非,在一万次的自责中变成一个货真价实的好人。可惜这一切远非说说那样简单。真的太难了,我已经无可救药。我既是这样的一个青年、中年,还会是这样的一个老年。我甚至想,自己会在缠绵病榻的时候,在最后的时刻,来不及忏悔。 我说过,我刚刚进入这座城市的时候只是个身材单薄的青年,一个胸廓厚度不足二十公分的可怜巴巴的毛头小子。他人从外表上可能一点也想不到,就是这样的一个青年,内里还贮存了不少能量哩,有时可谓野心勃勃。他虽然赤手空拳,可最好不要随便招惹他。初来乍到,有些事情想好了,更多的事情却根本没谱。就像走在这些陌生的街道上一样,边走边看,又失望又新奇,探险之心很重,但许多时候肯定要摸着石头过河。 刚来这座城市的夜晚,我想的事情可真多啊。想来想去,想得最多的还是怎样开始一场有模有样的、货真价实的爱情。没有爱情不得了。年轻人没有爱情,身处这样干燥单调的一座城市,那简直就没法活下去。爱情是沙漠里的甘泉,这话一点都不假。夜晚想想爱情这一类事,该是多大的慰藉。想的时候无非有两个方向,一是向后看,二是对未来的展望。向后看没什么好的,大半是沮丧,是揪心的疼痛与惋惜;展望未来则没有尽头,那里面各种可能性都有,而且总是尽可能想得好一点。比如说,人人都想逮到一个仙女。可见童话在任何时候都诱惑人,最后也许还要折磨人、害人。 我没事了就在这座城市里徘徊,身上背了那个大背囊。它里面的古怪物件可真不算少,夸张一点讲,它足足装下了我二十多年的历史。我这二十多年大约相当于一般人的*十年吧?也许任何人的青年时代都是这样的自命不凡?反正我那时想的就是这样,自己在二十左右岁里已然经历了人生的一切,知道了一切,历尽沧桑,具有了老翁的心智,阴谋家的狡猾,以及厌恶和舍弃不用的、强梁大盗那样的一堆坏心眼。任何时候,只要把这个具有职业特征的大背囊一背,大半生的宝贝也就尽在其中了。背上它出门心里踏实。人人都有爱好,我的爱好真的是这个背囊——它里面到底装了些什么,以后我会一点一点抖搂出来的。这会儿只是背着它闲荡,因为初来乍到嘛,总得摸摸四至,找找边界,看看这座莫名其妙地屹立了上千年的城市里到底有什么蹊跷和奥秘、有什么花花肠子。看来看去也不过是这样,不过是让我在心里失望、继而稍稍惊叹:天哪,这么多人怎么有本事花了这么长的时间——一千多年呢——在平地建起了这么丑陋的一座城市?这得克服人类多少爱美之心、起码的洁癖,还有人所共知的那点自尊?看看吧,这座显而易见要与之长期厮守下去的城市,自己竟然没法去袒护和爱惜它一点点,简直找不到这样的理由,因为到处是飞扬的尘土和垃圾,是乱哄哄的一切。我在拥挤的人流里喘息,穿过大喊大叫的市场,绕过矮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小屋组成的斜巷,踏上所谓的广场。不少地方都在开膛破肚,头上包了毛巾的民工弯腰屈背进入沟底,远看只有新土一下下扬出来,让人想起某种掘土的啮齿类动物在忙个不休。 我没有目的地往前,到了什么街区也不知道。这里大致全都一样,街道和两旁的楼房色调以及样式全都一样。而且,我记得自己看过的其他城市,那些地方与这里也大同小异。怪不得现代人越来越多地在人生之途上迷失,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们所要面对的客观世界没有什么独特的标记,到处都差不多,以至于你弄不清自己走到了哪里又来到了哪里,找不准自己的方位。就这样走着走着,全然不知自己身在哪个街区,只记得这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天早就阴着,但照例没有雨。我拐出一个巷子踏上一条弯弯的马路,顺着马路又走了半个多钟头,一抬头,就看到了足以影响一生或半生的那个地方。 老天,这儿简直就是不折不扣的人间童话! 那会儿好像天刚刚放晴,明亮的阳光正好打在前边不远处的一片树木和草地上,浅红色和棕色的小楼在树丛后面闪闪烁烁;像教堂和城堡似的尖顶耸立着;再远一点好像还有小湖,有溪流……到处都一片静谧。天哪,这是到了哪里?我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揉了又揉,直直地盯住。没有错,烂漫迷人的一切就在前方不远处延伸下去,既是这座城市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显得如此突兀,二者简直是格格不入。 2 那会儿我害怕以后再也找不到它看不到它了,长时间大睁双眼盯住,也许还因为惊异而面色苍白。我甚至怀疑这就是一种白日梦?或者是在沙漠中连续奔走的人看到的海市蜃楼?我踌躇了一会儿,开始向路人打听起前边的那片亮灿灿的地方到底是哪儿?被打听的人看看前边又看看四周,转脸看我时满脸狐疑,最后吐出令人再也不会忘记的三个字:橡树路。 就这样,我第一次听到了这三个字,并且马上意识到它是一座城市里最晦涩最响亮的名字。接下去我又往前走了一段,然后真的看到了一个路牌。不错,上面写了这三个汉字。很旧的牌子。不过我端量这三个字的时候在心里做了更正,心想前边那很大的一片分明不是一条路,也不是一条街,准确点说应该是一个城区。 从那一天开始,我知道了这个城市里有那样一个奇妙之地,它既不合情理却又真实无误地存在着。我得说,这是我一生中所看到的一座城市中最不可思议、最突兀的地方,它美丽得让人惶惑,让人心上发紧。我忍不住要快点深入它的内部,不过还是耽搁了一段时间。因为在这样做之前先要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像一切初来乍到的人一样,我由于担心莽撞,免不了还要小心翼翼地、进一步地寻根问底。 原来这片奇异之地在二百多年前就已经存在,当时属于外国人,所谓的“租界”。而后又几易其手,原有的地盘扩大了一倍,建筑群落的风格却改变不大。二百年啊,这段时间不长不短,可以想象它换了多少茬主人,多少人在这里逍遥过。当时这里的街道上长着不少高大的橡树,据说那不是租界的人栽的,而是原来就有的,建城的人一眼看上了它们,就在这儿筑窝并依此而得名。二百年过去了,威风凛凛的大橡树早已不像当年那么多了,倒是添了不少其他树种。原有的橡树被喜欢杀树的人斩掉不少,剩下的一些都成了爷爷辈,留下来讲述往昔。没有大树的城市是自卑的城市,没有古建筑的城市也会自卑。可是后来占据这座城市的人有个邪癖,最愿砍杀树木,见了大树分外眼红,那些大橡树也就纷纷遭殃了。再后来幸亏居住在橡树路的人改变了一点主意:起因是一棵百年老树倒地时砸毁了一间厨房,还险些伤了正在做饭的老太太。权高位重的主人害怕大树精灵作祟,或嫌伐得光秃秃的城区缺点什么,嫌大热天院子里没有荫护,矫阳似火也很难熬,也就一个指令下去,砍伐马上停止了。 二百年下来,总是一些特别的人物住在橡树路,他们换了一茬又一茬,一拨赶走了另一拨。每一拨都死赖着不走,以至于有时不得不动枪动炮赶他们。胜者免不了要流血,要死许多人,所以说要住在这样一个地方可不容易,须花上血的代价。这是硬碰硬的、一点都不能含糊的。关于那些拼死打斗的范例,史书上记载得太多了,简直是汗牛充栋。总而言之,橡树路是由不同国家的人花了二百年的时间、断断续续建成的一座童话般的城堡,一个奇迹,它的每一株草、每一棵树都是鲜血浇灌的。这样说不仅毫不夸张,或许还嫌不够呢。因为二百年来关于它的故事三天三夜也讲不完,有的还是腥风血雨的故事。至于这种残酷的争夺是否值得,那就要深入进去,亲眼看一看它的模样才能明白。 这座城堡并没有让高大的围墙与其他城区隔开,而过去是有的。有人说六七十年前,即黑暗年代,这里的围墙高达三丈三,墙顶还栽满了玻璃碴和铁丝网,大门口一天二十四小时有卫兵把守。墙内巡警日夜徘徊,他们的模样和装束常常变换,有时是黑衣服,大盖帽子上围了一道白布圈;有时是黄衣服,肩头钉了肩章,从肩头到胸口那儿还有穗头什么的连缀着,看上去怪怪的。特别难忘的是有一段时间换了更怪的人物:巡警是一色黑黢黢的洋人,他们身着白衣,头上布条一层层缠裹如同柳木斗,看一眼吓死人!有人说,这样的洋人来自传说中的爪哇国,最有大力,所以专门雇来保家护院,有了他们,哪怕是飞檐走壁的大盗都不敢染指。不管怎么说,后来这四五十年里高大的围墙拆了,理由是越是好的地方越是属于人民的。围墙一拆,人民从此有了童话般的城区,有了一座座尖顶小楼、城堡,黑乌乌的大树和绿油油的草地。没有高墙了,巡警还有,他们会在夜间执勤,会在大白天里溜达,把那些闯进这里的流浪汉和小商小贩们、把一些不太吉祥的人驱走。 城里人的最大遗憾是五六十年过去了,不仅没有把这片童话般的区域扩大到整个城市,而且还使其大大地缩小了——据说现在的橡树路虽然名称依旧,但四周已经被各种新建筑一点点蚕食,而且这些新建筑都灰头土脸的,与其他街道并没什么两样。而真正的橡树路,它的内核部分,一直像这座城市深藏不露的一颗闪闪发光的明珠,让人心生羡慕,让人滋生梦想。 我发现这里树繁草绿,真的如同梦境。树上的小鸟多极了,它们也在这里找到了乐园,叽叽喳喳地叫着,唱歌,不知忧愁地打闹。如果它们闲下来,这儿就一片安静。无论是笔直的或打一个弧形弯的柏油路,都平得像一面黑色的镜子,小汽车跑在上面无声无息:大气也不敢出,不敢高声鸣笛。其他城区乱哄哄的人流、各种各样的叫卖声,在这里根本看不到。时代发展到了今天,砍伐树木的恶习起码在一部分人身上戒除了,证据就是他们在自己居住的地方保留了这么多的树木。而其他地方也就难说了,因为只要离开这里,比如走到这座城市的任何一个角落,都看不到茂盛的树木。这大致还是一座干枯的城、没有绿色的城。 树木在这座城市里很难长大。我很快发现有人与树木有深仇大恨的新的证据。如开春时节,一队民工在马路边刚刚栽下了一行整齐的白杨,只过了几夜,就给人连根拔了或拦腰折断。再比如那些架线工,会毫不犹豫地朝路边一排生机盎然的法桐挥动砍刀,一眨眼,黑乌乌的大树冠全部落地。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一座尘土飞扬的枯城对一个瘦削的、急于寻找异性的青年极为不利。因为他需要树木的掩护或其他,比如和对方站在阴凉地谈点什么、倚着光滑的树干倾吐一下心事,那就要方便得多也好得多。路灯太亮了,没有路灯又太黑,人在黑影里惮虚虚的并不好——最好是由大树掩映一下,影影绰绰的,这多好啊,这多么有利于一些故事的发生啊。 我渴望在那样的草地上徜徉,渴望大学里终止了的一桩美事能够继续。我这个人基本上还算老实本分,可像其他人一样,并不宜在某些方面过于禁锢,因为刚刚二十多岁,那些方面火辣辣的,弄不好会出事的。想想看,如果连我这样的人也被迫成为一座城市里不安定的因素,这个社会也就太过分了。据说一个社会关心和疼惜青年,这个社会才是好的。社会无视咱青年的一些基本要求,把一些最起码的交谊场所搞得光秃秃的,青年生了气,回过头来就会反抗社会。这些都是我在当时的一些感悟,属于私密之语,虽不吐不快,也还是从来没有对组织表达过。因为我深知这里面有点犯忌的东西,比如,有向社会示威和恐吓的成分。 青年向社会示威是十分危险的。众所周知,社会主要被年长的人管理,他们经历漫长,经验丰富得用也用不完。老年人一旦发起火来,年轻人要后悔也就来不及了。这方面的例子在这座城市里就有,而且都是一些让人毛骨悚然的例子。这儿的老年人格外坚毅顽强,在原则问题或类似的问题上决不手软,年轻人如果硬要使性子耍犟劲,吃亏的只能是他们。我当时很快就弄明白了橡树路的大致情形,知道住在这个地方的,开始主要是那样一些老年人,他们都是为这座城市立过大功的人。最初几年这里的青年人还不多,或简直就可以说没有。出入这个地方的青年有的是来串门的,有的则是他们的家人。因为德高望重的老人也有妻子儿女,有的妻子像女儿一样小;儿女们长大了,他们要成家,成家后大半也要待在原地。人类的繁衍是自然而然的,只要生活安逸了,幸福了,一大群孩子很快就生出来了,而且一眨眼就长成了大姑娘和小伙子。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片神秘之地的故事越传越多。整个城市的人都乐于倾听它的故事,因为它历史漫长,再加上新主人和新发生的一些故事,使这儿的所有讲述都变得脍炙人口。这些故事能写成一部部大书,成为天方夜谭。而它作为一座城市之核,任何喜怒哀乐都直接影响着整个城市,或深或浅地决定着许多人的生活,所以人们都会关心这片城堡的深处到底发生了什么。如这里有了凶杀案,抢劫事件,或者是男女私情,都可以传得神乎其神,让人长久地谈论。特别是奇妙的爱恋与偷情,如果发生在这个地方,就会变得格外曲折和引人注目。 3 有些传说是永远也得不到证实的。比如说有的人因为长期在那个城堡里服务,做炊事员或其他服务员之类,年纪大了回到家里,既清闲又没了禁忌,免不了就要说出一些有意思的秘闻。这些事迹传来传去常常走了模样,再度夸张扭曲,就连故事发生的时间顺序也被颠倒。好在故事的地点没有错,这是惟一让人感到放心的。 传说有一个人独占了一座老城堡,这人身高马大完全像个巨人,而且的确是个传奇人物,在城堡里大约活了一百五十岁——他自己永远只说自己九十九岁,目的就是为了遮掩一些隐秘和真实。正常的人是不可能活那么久的,也不可能有那样的脾性和长相。他后来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使用了障眼法罢了,这是后来的人一点点才悟到的。有人说真正的巨人英雄早就被一个妖怪杀死了,而这个妖怪也就借用了英雄的面貌和事迹隐藏下来,以享用城堡中的一切,被一座城市的民众供养着。因为这家伙越长越离谱儿,身躯放大了一倍,眉目似人却比常人突兀,大眼一翻一翻宛若铜铃,大嘴一咧好似马嘴。一般人害怕却不敢过多地议论,只说异人必有异相。其实除了近身的人知道他的真实模样,其余都只是听了言传。 巨人从不出门,一般市民见不着,城堡里的人也见不着。只知道运送各种好吃物的车子一辆辆进入城门,一个个活鲜美妙的少年和女子送入城堡,这些都是为巨人准备的。同时这也证明了巨人仍然活着。传说巨人随着年纪的增长,除了偶尔出门晒晒太阳,基本上只待在那个黑黑洞洞的大屋子里。再后来说他连太阳也不出来晒了,一天到晚只躺在一张结实厚重的大橡木床上,即便解溲也不离开。如果传说是真的,那么巨人的死期也就不远了。可是时间延续下去,大家才知道这不过是巨人的一种生活方式,离真正的死期还远着呢。也许这家伙是不会死的,这从根上说就是一个异数,一个不为人知的古怪物种。 城里个别感觉敏锐的人,会在半夜隐隐觉出地皮在颤动——一下一下,既轻微又深长。他们知道这是巨人睡不着,于深夜离开大床踱步了。有人会从深夜时分的雾气中嗅到一种腥臭,知道那是巨人在迎着窗户打哈欠。只要是风向掠过那片城堡,就会带来一些显而易见的气味。那是腥膻和浊臭、烧焦的皮革之类混合而成的味道,极为难闻,只不过由于天长日久才多少习惯下来。巨人身上生了比牛皮癣还要严重的糙皮,后来又有人干脆说就是鳞片,说这对他就像一层铁甲壳,一般的刀子都戳不透。他在城堡里走动时不穿衣服,露着奇大的阳物,第一次见到的人都要努力忍住心底的惊呼。他有一副极好的胃口,属于杂食动物,什么都吃,又食不厌精,通常要由十二个厨子轮流做出菜肴,摆满一个三米宽六米长的木台,由他随意挑食。即便饱餐一顿之后,他走出门来,见到一些小动物之类,比如蜥蜴蜈蚣,甚至是蚯蚓和蟑螂,也都要随手捉了吃。他一边咯吱咯吱嚼着东西,一边和新选进城堡的少男少女逗趣,有时一龇牙就吓得他们半昏过去。 巨人特别喜欢生吃五毒,据说这是为了保持自身的毒性。一旦争斗发生时,他只要下口咬上对手,对手也就必死无疑。他的唾液和血,甚至是手指甲的划痕,都能置人于死地。有一阵城堡里野猪泛滥,长了大獠牙的野猪不知挑伤和戳死了多少市民,最后惹得巨人火起,蹲在一个野猪必经的街口,待它们冲过来时,即一掌一个拍死。当年满城的烹肉味让城里人记住了好几十年,许久之后一提到那场人猪大战,他们还要感激巨人的勇武。 可是供养这样一个英名远扬的家伙所费不赀。精米精肉按时送进城堡不算,还要送大量的绫罗绸缎。按说一个不穿衣服的家伙根本不需要后者,后来才知道他用不用是一回事,送不送又是另一回事。有许多东西实在搞不清是被他所用,还仅仅是满足于一种喜好和欲望堆积在城堡里。引起众人疑虑的是越来越多的传闻,是巨人生吞五毒以及其他的种种怪癖,以及格外残忍的行径。人们私下断定这早已不是什么当年的那个英雄了,而是一座年代久远的阴暗城堡中滋生出的超常妖怪,这妖怪在暗中将主人吃掉,然后也就取而代之。这个巨人渐渐趋近民间传说中的魔头,不同的只是这座城堡确属一个真实存在,它至今还矗在那儿呢。 巨妖有着超人的欲望,对城中稍有姿色者一一亲幸。被亲近者毫无反抗之心,因为只要离得近了一睹面貌、一嗅气息,也就吓得筛糠。她们大多被蹂躏个半死,所余时间不过是留在人世苟活罢了。大约在巨妖长到一百二十岁左右,又开始增添了新的嗜好:戏耍孩童。一些稚气未脱的少男少女要一块儿送进去当贴身听差,以随时满足他的*。半夜里城堡响起撕心裂肺的喊叫声,接上又被一阵阵巨大的哈气声所湮没,即是老妖乱施淫威的时刻。更可恐怖的是每到了半年城堡里就要失踪一名美童,一开始人们还以为是走失或逃离,正在心中为他们庆幸呢,后来才知道是被老妖吃了。“这家伙成了食人番了!”城里一传十十传百,个个惶恐不安,恨得咬牙切齿。 大约在后来的几十年时间里,城堡里的人不断想方设法除妖,于是围绕这些又滋生出无数的故事。比如人们在老妖经过处挖了陷坑,坑底栽了尖刀;再比如买通厨子下毒……能想的办法都想了,老妖最多在陷坑里伤个皮毛,或者吞下大剂量的毒药面不改色——他体内的毒汁已经远超所施之毒,自然不再怕什么毒药。更可悲的是每一次除妖失败都要带来巨大的后果,引起一阵疯狂的报复。老妖先是被针对他的阴谋气得不停地放屁,于是充斥了整个城堡的臭气让人窒息,让人变得身上无力,面色青紫,于危急关头逃跑的力气都没有了;再接下来老妖会很容易地伸手逮住身边随便一个可疑人物,如丫环或厨子护卫,不容分说揪着两腿就生生撕扯了。 在极为绝望的日子里,有的护卫铤而走险干过冒死一搏的事:趁老妖进食时,装作凑近了为其切肉,然后猛地举刀刺其咽喉:喉结像石球一样滚动一下,颈上的老皮鳞块重叠,哧拉哧拉被刀刃割下一些屑末,连血都不出;老妖只不过给弄得嫌痒,咳一声,吐出嘴里的肉,一低下颏夹住了刀子,然后一掌把护卫打翻在地,用脚踩巴踩巴将其闷死。还有人在老妖睡熟时想过办法:悄悄缚了他的手又罩上他的头,要把他活活憋死。谁知他的肺活量超过常人数倍,憋急了一声大呼,罩在头部的袋子马上开裂。老妖睡觉时双腿大撇,模样丑陋无比,有人就想取一个大锤猛击那对硕大的睾丸。可是刚刚举起锤子就吓得一旁的女人惊叫起来,老妖一翻身,锤子砸在了胯骨上,结果只在厚皮上落下一个白印。还有人尝试在下半夜堵塞了门窗,投进一些硫磺之类点燃,将其熏死。谁知几个时辰过去,屋里的侍人和各种生灵全都一命呜呼,惟有老妖在黎明时分摇摇晃晃出门,打着哈欠,只不过一头毛发和两撇胡子被熏白了,其余安然无恙。 4 真正完成复仇大计的是一位英俊青年。这人住在城堡之外的贫民窟里,自小和一个小仙女模样的姑娘一起长大。要对付魔王就需要小仙女,自古以来都是他们之间捉对儿厮杀的,没有她的参与也就一事无成。 传说英俊青年心爱的姑娘被老妖知道了,于是就从城堡传出令来,让人马上把小仙女送到里面。送之前要按新方折腾一番——这是老妖身边的人为了讨好魔头琢磨出来的,其实老妖本身是个粗物,根本没有这么多讲究——小美女要用泉水洗涮三遍,赤条条覆上桂花,再用芋头叶子裹了,用马兰草细细缠好。这样远看只是一个绿色草人,被称为“生人粽子”,为了让百无聊赖的老妖觉得有趣,到时候一层层解了高兴。因为老妖活得太久,身边已无新鲜事情,侍弄他的人就得按时想方设法搞出一些全新的名堂:抓了城外的壮汉赤脚走炭火,那种呼天抢地的大叫让老妖分外高兴;所有在城堡来往的人都不得穿一丝一缕,一切为了交欢和观看方便;为了测试忠心和逗趣,老妖自己还发明了一种游戏,说一声“我死了”,卫兵头儿及所有近旁的人即要赶紧表示悲伤和忠心,都要进行上吊表演,随便找一个门框和树枝就挂上绳子,结果许多人都因为表演过于真实而当场毙命。一些身怀绝技的面相师、预言家、变戏法的,都成为城堡里最受欢迎的人,这些人把老妖的大巢搅得热热闹闹,日夜灯火通明。不过老妖困极而眠,一觉醒来会犯糊涂,一睁眼瞄瞄满屋的怪人,怎么看怎么像是来刺杀他的,就一掌一个全拍死了。 小仙女送进城堡的日子已经临近,英俊青年悲痛欲绝。他城里城外寻找武艺高强的人,想汇集起来攻打那个城堡。这一行动进行得极为秘密,因为老妖耳目甚多,稍有不慎就会败露。最后英俊青年找到了十二勇士,十二勇士刚开始还有些犹豫,后来被一个个领到小仙女跟前,亲眼目睹了这个小姑娘是何等娇弱和美妙,于是全都下了殉难的决心。英俊青年和十二勇士感动了一位心怀嫉恨的林中母妖,她曾是城堡老妖早年抛弃的结发妻子。母妖洞悉老妖的一切隐秘和底细,这会儿就出了不少主意。她最要紧的一招是教会了小美女唱“迷魂歌”:一种独特的唱词和曲调会让老妖魂飞天外,让他在长达十几分钟的时间里人事不省。也就是这短短的十几分钟,英俊青年和他的十二勇士要彻底解决老妖和巢里的一群卫士、各种各样的男女——因为这一百多年来城堡里积累了奇怪的、不为人知的人事传统,这其中既有深不见底的冤仇和恐惧,也有令人费解的忠诚和依恋,有魔窟中特有的怪癖和禁忌。反正是要彻底扫除一个城堡里的百年老妖比想象中艰难十倍,如若不然,这一百年里早不知换了多少茬主人了。 送小美女进城堡的这一天终于来到了。十二勇士全都扮成了轿夫,英俊青年则扮成了她的自家哥哥。一顶大轿由几十棵高大的白杨做成,这些白杨都是新伐的,带着青枝绿叶;轿里铺了新割下的玉米秸,上面就躺了一个香喷喷的“生人粽子”。小美女一路上都在练习刚刚学会的迷魂歌,只等大轿在城堡里一落地,老妖的腥膻气猛地浓烈起来的那一刻,开口啊啊大唱。她给打扮得怪模怪样,因为全身都被绿色的大芋头叶覆着,又被马兰草仔细地扎了,所以看上去真的像一个人形粽子。一种浓烈的花香从她身上散发出来,一路上熏得十二勇士踉踉跄跄,他们在心里不停地念叨:老天爷保佑咱快些进堡,利利落落成了事吧,只要咱用飞快的弯刀割下那老妖的头颅,那时好事也就成了。浓浓的花香引了一群蜜蜂跟在大轿子后边,赶也赶不开,就这样一路跟着进了城堡。 过了一道道大门,迈过一道道坎儿,最后的一道窄门大轿通不过,只好由小美女的哥哥背上她,让这个“生人粽子”伏在他的背上去见老妖。其余的人,就是十二勇士,都得退下。十二勇士借口等她的哥哥,盘腿坐在窄门外等候动静,无论那些侍人怎么呵斥都不退去。 这会儿时间大约到了中午,老妖正好从大床上爬起来解溲。哗哗的撒尿声像瀑布一般。英俊青年为了不让背上的人吓得昏厥,一直迎向前去,用身体遮挡着小美人的视线。他第一眼看到的是老妖的双腿,那是比大橡树还要粗的两根肉柱;接着看到的是像石碾子一样圆的腰、像一面土墙似的胸脯、像四方墓碑一样的头颅。头颅中央是一对火红的眼睛,正闪闪烁烁向这边瞥来——待瀑布消失了时,这对眼睛渐渐变成了蓝色。老妖首先被英俊青年吸引住了,倚在大床上一边蹭痒痒,一边嬉着脸看。一位上了年纪的侍者大声喝道:“还不跪了!”老妖的阳物蠕动着,让人想起一条秃尾蛇。这蛇头昂了三下,又垂下来。“好妹妹,你快唱歌啊,快给大王唱歌啊!”英俊青年不停地回头喊着,背上的人却一点声音都没有。原来是她刚才一伸脖子的瞬间看见了老妖,接着就吓得人事不省了。英俊青年不得不用力颠她、拍她、喊她,直到听她在背上发出“啊”的一声——迷魂歌终于由缓到急地唱了起来。 老妖在这歌声里手舞足蹈,乐得一塌糊涂。 “好妹妹你唱啊唱啊,千万莫要停歇!” 老妖在歌声里舞动,舞动,手脚越来越笨拙迟缓,又过了三五分钟的时间,巨大的身躯轰一声倒下了。 英俊青年立刻放下背上的人,揪住她身上的一个活结儿扯了扯,全身的马兰草刷一声掉下来了,露出的赤身小美人儿光芒四射,把整个黑黢黢的妖巢都映亮了。英俊青年在老侍者的尖声大叫中迅速把小美人用布衫遮裹了,又从散乱的马兰草中找出一把锋利的小弯刀。他扑向老妖的一瞬,旁边的老侍者立刻吓死了。第一件事是要割下那个四方头颅——无论怎么砍、刺、拉、剁,那长了鳞片的粗颈就是不出一滴血,顶多是撬下几点鳞片。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急得一边大骂一边去踢那对硕大的睾丸,去捅他的鼻子和嘴巴。奇怪的是所有部位都像老胶皮一样又艮又韧,刀子一次次砍上去又一次次弹回来。这会儿窄门外面已是杀声震天,十二勇士与护卫打斗起来,他们一边打一边往里撤——护卫戴了闪亮的钢盔,相互碰得咣咣响,在勇士的喊杀声中接二连三倒在地上。有三四个勇士终于能够反身襄助英俊青年了,几个人一起扭住那个鳞片包裹的大头颅,先是找到大拇指粗的脉管,像割树根一样逐条切开一点,再顺着脉管游动刀子,总算割开了一寸长的小口子。一股巨大的膻腥气立刻弥漫开来,让人呕吐,所有人都惶惶掩鼻。时间眼看快到了,那对红色的眼睛又眨巴起来。几个勇士焦急中一齐把刀刃儿放在老妖颈上,英俊青年挥起大锤连连砸向刀背——四方头颅被大锤震得一颠一颠,最后硬是一点一点被凿下来,终于骨碌碌滚下了大床——与此同时老妖醒来,幸亏一个勇士上前一把抢到了头颅,在“快跑快跑”的吆喝声中猛冲了出去……无头老妖挥舞双手爬起,洒着黑血乱窜,势不可挡,一直追出了老巢,连着迈过三道石门。最后一道大门旁的一个大石狮子倒在地上,那老妖被绊了一下,急中生乱,以为那就是自己的头颅,抓过倒地的石狮子就栽在冒血的颈子上,接着三晃两晃,轰一声倒向了石板地…… 凶宅 1 我对橡树路怀有无尽的好奇。就像真正的奇地探险一样,开始的日子小心翼翼,耗时费力却难以走向深处,更多的只是在边缘徘徊。我发现即便在外围地区也完全是另一个天地,不仅是干净,安谧,还有其他地方怎么也想不到的一些好去处,比如茶屋,书店,服装店,糕点店。有一个糖果店让我流连忘返:店面不大,却是锃明瓦亮,里面的营业员一*子,她们穿了洁白的工作服,头上还有一个红色的头巾。在我眼里她们肯定是专门挑选而来的,不然的话怎么会是一色的美女?特别是其中的一个凹眼姑娘,简直不敢多看,看得多了就会脸热心跳,手心出汗,说话磕磕巴巴。我发现那些从城堡深处走来的老老少少可真不少,他们当中的男性像我一样,一到糖果店就挪不动腿了,最后只买走一点点糖果。我明白,在这个明媚的城区里,任何一个店铺里的工作人员都要像模像样才好,因为他们要经得起挑剔,要让人看了心情愉快。不远处居住的大都是一些首长,或与首长有关的人,让他们高兴当然很重要。 我不能总是在糖果店里磨蹭,少不了也要买点糖果。当时我嘴里咯啷咯啷吮着糖果,甜得发酸。凹眼姑娘捏起一个西瓜糖给我,我在嘴里化掉了上面粘的一层砂糖又吐出来看了一下:西瓜瓣儿一片绿一片红,逼真喜人。我重新送进嘴里时,凹眼姑娘笑了。她说:“你们男的就像小孩儿一样。” 我与凹眼姑娘相熟一些之后,交谈中得知了不少关于这片城区的事情。城堡老妖的故事她当然知道,不过她说的与一般流传的稍有差异,她说老妖最后并没有死,不过是顶着石狮子跑开了,一路追着自己的“真头”跑下去,一年里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转回来一圈儿。我说:“这该多么吓人哪!”她说:“吓人的事儿嘛,在这个城区里可就多了。”再问,她不愿说。我小声说:“你们平时可以随便吃糖果吧?”她立刻警觉地盯住我问:“谁说的?”我摇头:“不过这么想。”她脸色冷冷地哼一句:“可不能乱想。” 从糖果店里出来的夜晚睡不好。我在想那个凹眼姑娘,怎么也抹不去她的影子。我特别想和她恋爱。也许是自己长得特别瘦削的关系,我一度嗜爱糖果到了入迷的程度。而且我固执地认为全城所有的糖果店中,惟有橡树路的店是最好的。这种认识甚至影响了我的大半生,十多年过去,我还这样对自己的孩子说。反正那时我总是去那个店,这使店里的姑娘一见了我就发出故意的咳嗽声,还一齐去瞟凹眼姑娘。我心里发慌,但还是硬着头皮进去。凹眼姑娘却根本不在乎,照常营业说笑,显示“一把抓”的工夫——抓一把糖果放在称盘中,大多数时候竟能和顾客要买的斤数一丝不差!我常常在一旁看得入了迷,在心里称之为奇人!我想瞧她啊,不仅是美丽,而且身怀绝技——我开始在内心揣度自己与这样的人是否般配的严肃问题了。我当时深重的自卑感至今还记忆犹新。 如今看,造成这种自卑感的原因是复杂的。除了她的美丽容颜和超绝的业务技能之外,她在大名鼎鼎的橡树路工作也是问题之一。但无论怎么说,青年人求偶心切,最终仍会战胜和超越一切阻障。我们终于有了第一次约会——这样说马马虎虎,因为实际上只不过是一起在下班后走了走而已。我们从橡树路一直走到了破破乱乱的街区,走向了一条不约而同的路径。本来在风景如画的地方散散步多么好啊,可我们都不想这样,而是有些慌促地离开了那里。为什么?不知道。反正是要离开。天渐渐暗下来了,都不想回去吃晚饭。她一路上说的话不多,印象深刻的只有这样几句:“你的学问该有多深啊!”我听得十分清楚,那是一种钦佩的感叹,而非质疑。我谦逊了几句,夸她:“你有怎样的一只手啊!”记得她立刻把手伸到了眼前。我在微弱的路灯下看着这手——白皙娇嫩,手指长长的,让人想起一截葱白。她把手伸到我的眼前,长时间不动,惹得我真想一把抓住再不松开。她最后叹了一声,把手缩了回去。我后来为这事儿后悔得很,认为很可能是自己所犯的一个巨大错误,我将因此而耽搁美妙的恋爱进程。 那时候是八十年代初期。我因为拥有复杂的个人经历,又受过高等教育,所以说算是一个心智丰富而情感曲折的年轻人。但所有这些方面我都悄悄地掩藏起来,原因是心眼儿多的人在工作单位或任何地方,总要格外受人提防。我尽可能装作没有什么阅历的一个青年,看上去与自己单薄的身材极相谐调。其实呢,我会把一切尽收眼底。对于这座新来乍到的城市,我多少有些发蒙,有些不适应,但还不至于吓得大气都不敢出。说实在的,除了对橡树路怀有神秘之情,其他市区我还看不上眼呢。姑娘则是另一回事了,对她们嘛,我总是有一种神秘之感,从来都谨慎小心。与她们的任何孟浪之交、失度之情,都会引来始料不及的巨大后果,这一点我深有感触,怎么说都不过分。在我进城后的第二三年里,就发生了一些关于她们的重大事件,这些事件将长久地影响到这座城市的历史。我与凹眼姑娘的交往幸亏没有搅进这个事件太深,这是我许久以后想起来都要害怕、都要庆幸的。 总之我日夜琢磨的大多是怎样快速进入相互亲近的轨道。凹眼姑娘大大方方,她与我在一起时笑眯眯的,腮上有两个酒窝,鼻梁左侧有两个小小的雀斑。她张开嘴的时候,露出了两个不太显著的虎牙。胸脯真高。从她身上散发出一种糖果味。可能是单独接触两个月之后的一个晚上,因为要跨过一条刚刚掘开的小沟,我扶了她一下。结果她握住我的手一直不放。我的心跳快极了,接着一切都有了质的改变。我们扯扯拉拉地来到了一棵不大的树下,不知是她还是我的决定,我们不再往前走了,就在树下站着。如果是橡树路就好了,这儿就不行,树不仅少,而且每一棵都瘦得可怜,根本遮不住人们的视线,来往的路人都要好奇地、认真地看过来一眼。我们也就在极少的一点空隙中相互亲热着。我吻了她,感受到她口腔里有一股浓烈的糖果味,这使我想到了她的职业。 2 这是我难以忘怀的一段经历,后来将其概括为自己的“糖果时期”。这个时期不尽是美好奇妙的甘甜的回忆,而是伴随了其他味道。比如,烟的味道。我对这种味道是相当敏感的,不论其出现在何时何地。 如果不是因为这种味道的强烈干扰,我个人的故事会有一段极端复杂的插曲,说不定我的命运也要变得格外凄惨。这样说是毫不夸张的。还好,一切都要感激自己超常的嗅觉。 我和凹眼姑娘在一起时主要是接吻。这种事让人不知疲倦。我紧紧攫住她小巧浑圆之躯,心里充满了感激。对一切都开始感激,对这座城市,对橡树路,甚至对那个恶魔的故事。接着春天来临了,我们夜里躺在刚刚萌发的草地上,冲动得不能自已。多少赞美春天的好句子,春天之奇妙真是怎么形容都不过分。春天就像美酒,容易成事也容易败事,容易让人犯下大错。那个夜晚我们躺在那儿,缠缠绵绵一个多小时就过去了,然后就想干点无法控制的事儿。我们都冲动得面红耳赤,脑门上全是汗水。最后的一刻她好像有点犹豫或怎么,我记不得了。我所记得的只是自己的蛮横无理——对于一直跟随自己的强烈欲念,我简直是毫无办法——她有一阵甚至不再吻我,后来总算吻我了,一只手还要松松地提着滑脱的*……可就在这时,我突然从她口腔里闻到了一阵浓浓的烟草味。 我的手从她身上滑了下来。 她一边整理衣服一边瞪着大眼看我。月光下这双眼睛因为生气而变得多少有些陌生,甚至是冰冷的,但也令人难忘地美丽。 “你吸烟吗?”我镇定了一下,问。 她摇头。垂着睫毛。 “那怎么回事啊?” 她一声不吭,用手梳理了一下稍乱的头发,下意识地使劲勒紧了一下腰带,吃吃笑了起来。 我对这笑声没什么好感。我是一个相对严肃的人,即便干坏事也要严肃。我瞪着她。 接下去她以少有的大方告诉了一个可怕的事实,也即时揭开了橡树路神秘帷幕之一角。那个夜晚,很长时间里我只有倾听的份儿,吓得大气也不敢出。 她说你当那是怎么一回事?那是刚刚被一个吸烟的男人亲了的缘故——而过去为了掩盖这一点,她都是在出门约会时嚼几块糖果,这一次虽然也这样做了,但一方面因为做得草率,另一方面也因为对方是一个大烟鬼,他不仅吸烟,而且还闹起了洋派,吸的是一种粗粗的雪茄。“就这样,俺露了馅儿。”她嘻嘻笑着,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她终于露出了本相。我不吱一声地听下去,看看她还会说出什么惊人的事情。 她说严格来讲我们还是老乡呢,自己也是东部平原出生的,后来才随父亲来到这儿……刚来这座城市的外地人就知道大惊小怪的,其实这有什么啊!这里是橡树路,这儿发生什么都用不着大惊小怪的。要知道这里是老妖盘踞过的地方,除了老妖,别的妖也有。这里的老房子多得数也数不完,中国外国的冤魂多得不得了,比如说闹鬼的屋子吧,在橡树路上多得是,长了人们也就不怕了,照住不误哩!半夜里有巡夜的人看见一个穿白衣白裤的女人在草地上晃悠,开始吓得半死,再后来就不怕了。有时还能看见金发碧眼的女人夜里出来打转,那是洋女人的魂儿,她们喜欢这儿,可能还有死死相恋的人呢,反正就是不愿回国。想想看,住在这样地方的年轻人还有什么想不开?他们开通得什么似的,哪个见了漂亮姑娘还不大大咧咧的?再说了,谁还得专门待在糖果店里等着你来啃啊?在你出现之前,和咱好的小伙子多了!你赶上个末尾儿也不错嘛! 我觉得这本身就是一个天方夜谭。那一会儿我屏住了呼吸,好奇大于气愤,于是只顾听下去。 她举例:有一个大官就住了一套凶宅,那原是一百多年前一位总督大人住过的。咱的大官根本不信有凶宅这回事,因为一信就不得了,就做不成咱这边的官儿了,咱这边的官儿原是不信鬼神的。不光是他,就是他的儿女、老婆子,也没有一个公开说这个的。不过他们背后还是什么都明白,知道这大屋里时不时地闹鬼。大官刚死了一年,遗下一个老太婆管不住儿女了,这些儿女个个都是能闹的主儿,他们把一条街上的伙伴都领到这个宅子里,让他们看看新奇,常在半夜里黑着灯听动静。这以后闹了多少次鬼倒不知道,有一件事倒是真的,就是男男女女在黑影里好起来了。凶宅成了欢乐的场所,他们有时玩着玩着就什么都忘了,不光忘了时间,忘了地点,连自己是哪个年代的人都忘了。他们干的事情据说和当年的一些鬼魂差不多:跳舞,动不动就亲嘴儿;不知是电灯因为事故突然停电还是有人故意弄出来的,反正是一家伙就黑灯瞎火了——这一下倒真是个时候啊,疯狂的男男女女来了劲儿,他们在宽敞的大厅里一点羞耻都没有了,净干一些没法儿听的事情。也许是后来有人夸张,把事情越传越玄,说当时的大厅里、旁边的小房间里,都成了跳舞和*之所,男女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呼叫的声音震耳欲聋。 “这一切都是真的吗?”我屏住呼吸听着,问凹眼姑娘。 她笑一会儿又严肃起来,说:“开始没那么严重。我们不过是在一起抽洋烟、喝洋酒和咖啡,还吃鱼子酱……后来……” 我吸着冷气。这在当时都是进口的东西,一般人闻所未闻。我不相信地看着她,但从神色上看出她毫无夸张。 她斜着眼睛瞟我,我却从中看出了一丝炫耀。她咕哝着:“我们喝酒喝多了才出一点点事,有时醒来一看,不知什么时候衣服给解了……这里的漂亮姑娘多了,好小伙子也多,就像电影里演的差不多。告诉你,我在当中可不算最漂亮的。我们主要是跳舞——亲嘴吗?那当然是少不了的……” 我瞪大眼睛看着她。我真不敢相信她也是来自东部平原的人。我心里为她感到可惜和——可耻。可是她满不在乎,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在深深的眼窝里闪动,多么诱人又多么可怕。是的,这一夜我觉得她和她来往的那个世界都是无比可怕的。我的呼吸变得小心翼翼了,口吃一样问道: “你们,真的在那儿过夜了?” “那当然。过夜又算什么?那个大厅,那个大宅子太大了,就是同时待上三四十人也宽宽敞敞,一点都不拥挤啊。大家并排躺着聊天,困了就睡过去了。也有人半夜躲到小屋里去了,他们在里面干些什么咱都知道……嘻嘻,吓着了你吧?” 我记得凹眼姑娘伸手摸着我的下巴颏,有几分怜惜的样子。其实该是我为她怜惜吧。那个夜晚我到底多么痛苦,谁也不知道。但惟有我的耿耿于怀,可以在许久以后还提醒自己当时的震惊以及无奈。我在心里不停地告诫自己:你一定要坚强啊,你要远离这个姑娘,因为她去过那个凶宅。 3 可是这种事情说说容易,要真的办到就难了。我无法忘掉她的一双凹眼,无法忘掉她嘴里的糖果味道。当然,我也忘不掉她嘴里的那一丝烟味儿。 对我来说,烟味儿等同于魔鬼的气味。我有时觉得她本身就是一个魔女和水妖——在我出生的东部海边就有水妖的传说,传说中她们个个妖冶,迷人而可怕,如果一个男子迷上了她们,在享尽欢乐之后,结局就是被她们拖到深水里溺死。 我没法不再去那个糖果店。但我们仍然有过几次约会,仍然去过一些阴暗而肮脏的城市角落。记得我们曾在没有路灯的僻巷、在堆了水泥管子的什么地方流连,让美妙的时间在不知不觉中耗掉。这些时间怪可惜的,因为我们什么重要的事情也没有办成,这当然与那种可恶的烟味有关。许久之后回想起来,不知该庆幸还是后悔。我渴望她,又恐惧她。我发现她对我有一种现实的向往,因为到现在为止,她以前的经历都过于浪漫,或者干脆说:无耻。 她说:“你真是一个老实人。” 我心中愤愤不平地说:是的,就因为我没有去过凶宅! 她口中流露出的凶宅的故事渐渐多起来,这使我对那片童话般的城堡、对橡树路,有了一种极为复杂的情感。她说千万不要一味责备那些夜晚进出凶宅的年轻人,因为大家说到底也坏不到哪里去。再说那个地方太古老了,中国外国的鬼魂到处都是,他们一到了黑夜就溜出来了,说不定还趁机钻挤到年轻人中间占点便宜呢!她的最后一句话让我格外费解,我忍不住问了一句: “占什么便宜?” “什么便宜?那些留下来的鬼魂都是色鬼,有一个算一个,净在这片城堡里干坏事儿,要不是为了这个,他们早就撤走了……” 一个“撤”字让我觉得问题极为严重。我想起了一支滞留的部队。 她哼哼唧唧说下去:“他们是鬼魂啊,你反正看不见,结果他们就趁黑儿摸这个一把、摸那个一把。有时姑娘家正睡着觉——要知道闹腾了半夜都困哪——就有什么湿漉漉地顶过来了,让你入了迷地在黑影里抱住对方……那肯定是鬼魂干的。我敢保证说,我们当中有两个怀了身孕的,就是他们弄成的。我敢肯定……” 可是我除了震惊,一点都不能肯定。我说:“魔鬼,一般来说,他们……都是怕人的。而且,他们并没有什么生育能力……” 我在那个时候谈问题太学术化了。其实这种认真近似于迂腐,这在我当时的年龄尤其不应该。果然,她立刻笑了。她说:“跟你说什么好呢?老实告诉你吧,你并不了解问题的实际!” 看来她前面说得并不“老实”。我只好洗耳恭听下去。 “我们那些人都是由朋友介绍过去的。你想想,像咱一样的漂亮姑娘能瞒得住谁呀,哪条街上有个好看的、她干什么工作,很快就被人知道了。然后就有人来约了,说到一个什么地方看内部电影、跳舞,那里有多么好玩。橡树路以前怪神秘的,谁不想去玩啊。就这样我们凑起了堆儿……” “你早就知道自己漂亮啊?” “你说呢?” 我没有吱声。因为我压根儿就提了一个极傻的问题。她真的太漂亮了——东部出美女啊。这也正是我冒着生命危险与之来往的原因。我这样说并非夸张,这真的是一种生命危险,这我以后会说到的。只是当时的夜晚我并没有那样深刻切实的认识,只是犹豫和激动并存,并在这种矛盾的心态中极为小心地进行着。我被一种美色所诱惑,却又下定决心远离没有贞洁的异性。如果我将来发现自己的新娘曾经与魔鬼同床,那将是我一生最悲惨的经历。 凹眼姑娘的手牵上我的手,将其按到她的胸部。我为此会感谢和铭记,会长久地记住这种慷慨。她在这个时刻一切都可以被原谅,而且我毫不虚伪地附在她耳边小声说道:“我爱你……” 她哜哜笑了。 我严肃的、深情的回告就这样在一阵笑声中飞光了。我在黑影里望着她,与此同时发现自己从本质上说,还仍然是一个淳朴的青年。 她的不可思议的软软的胸部让我的泪水在眼眶里旋动。我想说:“求求你了,你到底会走多远?你真的不能离开那片凶宅?”但我并没有说出口。因为我知道,一切都为时过晚。这件事情的结局只能是:不是她最终离开凶宅,而是我最终离开她。但时机不到——我太软弱,我太经不起诱惑。我作为一个独身青年,已经陷得太深了,我害怕自己越来越离不开她了。 “我想把你也介绍给他们——怎么样?” 我一生都不会忘记她于黑影中发出的这句大胆提议。我惊呆了,直盯盯地望着她。 “这是真的。你不相信?我领你去,他们肯定会收下你的。” 我的自卑感和难以形容的自尊让我的脸一下烧了起来。我在心里反抗说:“我为什么一定要让别人收下呢?他们那些人又有什么了不起?他们不过是住在橡树路上的一帮浪荡子弟而已!”我在沉默的这一刻想的是:我走过了多少路啊,是的,从年龄上看也许我还不够大,可是我的经历实在是复杂极了。我压根儿就瞧不起那些城里的嫩毛儿,不管他们住在怎样神秘的大宅里。在我这样想时,她又问了: “你去不去啊?你答应了,咱们明天晚上就去。” “我去干什么啊,我又不是女的。” “哎呀,你以为他们光要女的啊,好小伙子也要哩。咱们一起喝酒,看电影和电视——大彩电,这么大的……”她伸手比画着。 后者对我倒是一种引诱。我很想看到大屏幕彩电。不过我还是忍住了,因为我知道这会付出一些代价的,尽管这代价是什么要以后才能知道——那代价竟是耸人听闻的巨大。 4 关于凶宅和鬼魂的事后来又听到了一些,这间接证明了凹眼姑娘的话。那片老城区实在太古老了,它几易其手,先后属于东洋西洋人,属于白色红色政权,既住过举世闻名的军阀头子,又逗留过穿黑色长袍的教主。一些史书上写过的最为有名的人物,不知多少个在此留下了自己的足迹。这儿对于大多数城里人来说,是纠缠不休的历史,是重重叠叠的故事,是神秘的代名词。有退休的老巡警传出话来,说那些城堡的石头间、墙壁里,特别是老房子阴暗的地下室里,或多或少都藏下了什么隐秘。那些不愿离去的鬼魂哪,真的是中外间杂,他们一到了夜晚就在这片老城区里游荡。巡警说在下半夜不止一次看到白色的影子飘过:像稍稍离地的纸人儿,一闪即逝。这是当年的情人在幽会,他们仍然保留了夜间谈情说爱的老习惯,时辰一到,他们亲热的机会也就来了。夜晚,吱吱啊啊的叫声、哼呀声、尖嗓子的呼喊,都掺在北风里,只要细心人竖起耳朵都能听见。 城里人认为,饱暖思*这个说法真是太对了,中国外国同理。因为住在这个城区的人都是大富人或大官家,他们一闲下来就起劲地捣鼓那事儿。结果悲剧也就发生了,动枪动刀,血流遍地,*鬼魂充斥在大街小巷里。男鬼不走女鬼就不走,争风吃醋,捉对厮杀。私通的病菌一直在这片老城区里流行,一代代传染下来,任何政权都没有办法彻底杜绝。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是个开风气之先的时期,空气清新,兵强马壮,驻入这片城区的人都是钢筋铁骨一般。肯定是有人私下里议论过当地的怪异和邪癖之类,所以巡逻者严阵以待,一身戎装,而且枪不离肩。在紧要关头,比如半夜之后有什么黑影白影飘过,巡逻的人会厉声断喝,而后就是当空放枪。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些举措,如在街上洒生石灰、在老房子里洒消毒水、打扫庭除之类。所有的严厉果然产生了威慑,从那时直到八十年代初,基本上没有听说过凶宅和色鬼猖獗的事情。 “人和鬼说到底都是一样,都得*呀!”一位退休老巡警这样感叹道。他抬起因为中风而变得僵硬的手臂指了指远处的红色尖顶:“鬼怕恶人,那时候连他们也得老老实实,不敢乱说乱动。如今不行了,劲儿一松你就瞧吧,花花事儿保管又得出来……” 他显然也听到了什么风声。我心里有点为凹眼姑娘他们担心。 这一次我一见她就说出了老巡警的话,说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你们得小心了。她还是那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他知道个屁,橡树路里的事儿谁敢管?再说外边的人都是瞎猜胡想,他们围不上边儿。”我说:“可是,我真不想让你陷到里边去——你不能拒绝他们吗?” 那会儿我的一双眼睛可能是湿润的。我知道自己在做着最后的努力,我并没有放弃心中的希望。我在半夜难以入眠的时候想着她,每一次都在假设中确认她是一位好姑娘。我为她失眠的时间太多了。 她长时间不再说什么。后来我们来到了路灯下。灯光昏暗,她从内衣口袋里掏着,掏出了一副扑克牌。我正疑惑,她打开那副牌让我看。我看不清楚,因为光线太暗了。可是当我终于看明白了之后,头立刻嗡地响了一下。我手里的牌差点掉在地上。原来这上面画了男女*,每一幅都是*,有的还作出一些奇怪的姿势。她注视着我。我惊魂未定,问:“这、这是哪来的?”“进口的——有人从国外带进来的。刚传到我这儿,明晚我就得还给人家……” 那副扑克牌把我吓坏了。我明白在老城区,在那些老房子里,一个个凶宅里正上演着可怕的一幕。我不敢想象。 许久我都没有去找凹眼姑娘。我鼻孔里一会儿是迷人的糖果味儿,一会儿是浓烈呛人的烟草味儿。可是即便这样也难以抵消从心底泛上来的焦渴。我一次次独自一人来到橡树路的边缘地带,再也不像过去那样一直走过去,走到我从心里喜欢的书店中。我尤其远远躲着那个糖果店。 这样大约过去了半个多月,我差不多病了一场。身体恢复之后,我在夜晚再也不能安静地待在宿舍里了,而是长时间地走在破旧的城区里。我发现自己每一个停留的地方,都曾经是两个人驻足之地:我们在这儿倾诉过,拥抱过,这里的树木甚至石块都记住了我的羞涩、她的压低了的笑声。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这是告别来了,我会把你彻底忘掉的。 一个月夜,我刚刚沿着一条街巷走了不远,突然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心头一热。我如果站在阴影里,她就会走远。可是我却一直走向前去,走到了光亮下。她站住了。我不能肯定她为什么来到这儿——我发现她的眼神恍恍惚惚,既不高兴也不难过,看着我,抿了抿嘴唇。我正犹豫着不知该说什么,她却一下拥住了我。 一股逼人的烟草味儿。 我会记住那个月夜里的一切,特别是刺鼻的烟草味儿。我记得她用力地吻我,吻了许久。是的,后来我还闻到了浓浓的酒气。蓬松的胸部压在我的身上,让我险些流出泪水。 她在月光下看我的眼神,让我想到了一只猫。在我眼里,猫是最美的动物,然而它是如此地神秘、如此地费解。 黑九月 1 一场风暴在悄悄酝酿,像一层黑云往下垂落,缓慢而沉重地压在了整个城区。各种传闻在机关走廊里飞快游走,然后进入一些小小的空间。几天后普通市民也听到了什么,他们吓得大气不出,屏息静气地倾听和等待。 先是说这个城市出了一个大案子,一个惊天动地的案子,它是自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最为耸人听闻的犯罪事件。传闻说:就在前不久,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全城警车一齐出动,把那个神秘的老城区一下包围起来。那里刚开始多么安静啊,可惜这种安静只是一种假象,更大的喧嚣藏在它的内核里。那里有一处处半空的大宅,里面正藏有一些*的家伙,他们纠结一起,干着一般人做梦都想不到的事情。在阴暗的角落里,有人彻夜不眠,制造出千奇百怪的牛头马面。他们盘踞在这些见不得阳光之地,就像花花绿绿的一群毒蛇打了结儿……到底是怎样的情形谁也说不清楚,反正是士兵一围,枪刺一架,铁拳之下顷刻分化瓦解,俗话说他们给“一锅端了”。 但是这一段时间谁也没有听说警车在老城区嘶叫过。后来才知道,原来这是一项极为隐秘和特别的战斗:执行任务者要深入橡树路内部,因为那不是一般的地方,而是一个特殊人物云集之地,既不能惊动了首长的安眠,又得把这么棘手这么吓人的事情办得妥当。总之要神不知鬼不觉地行事,既是武力解决,是铁拳,又要不动声色地干完,要眼疾手快腿脚麻利。要不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嘛,两天之后再看吧,不光橡树路上的事办得利利索索,其他地方也差不多了——那里就没有这么多穷讲究了,警车可以呜呜大叫着抓人,一排排全副武装的持枪人就站在巷子两旁。据说类似于凶宅那样的地方全城不止一处,说到底完全是从*的中心——凶宅——一圈一圈扩散出来的。这又一次证明了老城堡区确有一种*的病毒,它会在人们心弦松弛的时候悄悄游动出来,渐渐蔓延开来。 最后全城到底抓了多少人谁也说不清,只知道这是一次自上而下的整饬,其严厉前所未有。据说这座偌大的城市突然就到了生死存亡的决定关头:或者像过去一样有条不紊地生活下去,或者让*病毒弥漫到整个城区,吞噬我们的生活,最后留下一幅惨不忍睹的场景。没有人确切知道这种病毒失控之后的局面究竟会怎样,只是想象一下就会吓得脸色惨白。*和滥交、彻夜不眠的*、鬼哭狼嚎的大宅……老天,简直是世界末日。这事真的发生过?真的就在我们的眼皮底下、在我们的城市? 我们都不相信。因为我们不愿意相信。我从未有过地忧心,因为在听着别人叙说时,正暗暗为凹眼姑娘捏了一把汗。 我匆匆跑到了糖果店。她不在。问了一下,旁边的姑娘拖着长腔说:“不——知——道!”她们意味深长地瞥瞥我,互相挤眼。我又问:从哪里才能找到她?一个姑娘终于笑起来:“那就难了。你今后找她可就难了。人家啊,住进了高墙大屋,白天晚上都有站岗的呢!”我当然知道这不是好话,心怦怦跳起来,心想:果然,一切担心都成了真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上边对发生在城区、特别是橡树路的大案有了较为准确的解释。原来这是一场与暗中蔓延的腐化行为作斗争的专项活动,有关方面,特别是当年为夺取这座城市流过血的老同志,早已获得实情,他们忧心忡忡,一直在下一个巨大的决心。可见这个决心之难,因为所要打击的中心不在别处,而在橡树路内部!这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是能否在自己身上割下一块肉的大事,是考验勇气和胆魄的大事。还好,经过了再三筹划、商讨、准备,一道严厉的命令终于暗暗地、毅然地下达了。 原来橡树路的凶宅早就被盯上了。那些年轻人恣意享乐之时,正是被严密监控之日。他们哪里想得到会有这样的结局啊。一些监视摄像镜头已经悄悄地安在了一些重要巷口,谁在那儿进出来往,一个个全被记录在案,到时候抵赖都没有用,只等一声令下收网即可。至于凶宅内部不堪入目之情,当时还没有窥视技术,这就得罪犯们亲自交待了。不过这也没有什么难的。 “要下决心杀一批、关一批、罚一批!要巩固江山,就得流血!无论涉及到谁的孩子、无论其老子有多么高的地位,都要一视同仁!”机关上传达领导人的讲话时,铿铿锵锵掷地有声。一股冰凉的风吹过,所有人身上都冷飕飕的。接上就是纷纷表态发言,一些人在挨过了一阵沉默之后,终于开口说话了:“早就该这样了,这还了得!这还了得!”“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老百姓不答应哪!”“老一辈打江山,咱们这一代保江山,这帮不肖子孙不除,江河就得变色啦!” 传说某某高级首长的儿子也抓起来了,这是多么惊人的消息。一些老首长虽然死了或退下来了,他们的妻子该多难受啊。因为这一次真要开杀戒的,不论是谁,只要罪证确凿,一律杀无赦!而且要从严从重从快!所有抓起来的都是什么人?是这座城市养尊处优的寄生虫,或者是尾随他们的人,即新时代的“纨绔子弟”。有人不明白怎样才算这样的子弟,他人只好做个示范,弯腰把裤脚挽起来——看者大惊说:“老天,在乡下,要干活就得这样挽裤啊!”对方严厉起来:“这可是城里,这儿不是乡下;谁要挽裤,那就——咔嚓!”他手做刀状,往前猛力一砍。 议论蜂起之时,专项活动也在随之深入。一辆辆敞篷汽车缓缓开上街头,上面全是抓获的男女淫棍,一律戴了沉重的胸牌,由执法人员扭住。男犯被剃了秃头,所以并看不出有多么*。他们大致并不害怕,时不时抬头看街上的人。女的一般都低下头,却被押解的人揪得昂头或大仰——于是我一下看到了凹眼姑娘。我觉得身上的血直往上涌,两眼被火苗炙着。一句嘶哑的呼喊在喉咙熄灭了。车子开得很慢,我一直随上跑着。高音喇叭一遍遍历数他们的滔天罪行。我,并且也相信所有人,都一口口吸着这个秋天的冷气,心底却难以原谅这些罪犯。是的,他们也许真的犯下了滔天大罪,而且不可思议。我为他们每一个人痛惜。我不敢想象这些青春的面容会在这个月份里消逝——传说他们无一例外都会被执行枪决。 这是九月。天下起了冷雨。天在怜惜年轻的生命。 可是从理智上讲却无法原谅——这个月份的人终于狠了狠心,下了一个决心——杀吧。 一些不知天高地厚的青年、孩子,玩的是毁灭之火,玩着玩着就上了瘾,不知不觉地将自己送上了断头台。但愿所有的孩子、所有的后来人都能记住这不幸的、惊心动魄的一幕;记住这个九月,记住这一场连一场的风扫落叶,记住街道上黏湿的泥尘。 我日夜难眠。我害怕,眼前总是闪动他们的面容。我在心里一万次呼叫凹眼姑娘,开始怀念她嘴里的烟草味儿和糖果味儿。 2 因为她的缘故,整个事件离我无比切近。人们还在议论,各种传言在风中吹动,有的兴奋,有的惊慌。传说随着刑期的逼近,橡树路上的一些老人在日夜泣哭,他们都为自己的儿子或女儿奔走,看看能否保住一条性命。有人说这种奔波是徒劳的,既然上边领导下了决心,谁说都没有用,求情也许适得其反;而有人却说任何事情都是有弹性、有空间的,有的罪犯最终并不会杀掉。大家共同的看法是,最不该跟随胡闹的是一些老百姓的孩子,赤脚的怎么能跟上穿鞋的跑?这一下完了,说不定还要做个垫背的冤魂呢。这些议论让我直冒冷汗。每一声都像针芒一样刺在我的心上。我认定凹眼姑娘也是来自东部的苦孩子,同时在心里庆幸,庆幸自己最终没有随她去参加那些夜晚的聚会。 我极力回忆她在那个夜晚的邀请,她的笑声,她呼在我颈上的热气。我敢肯定的是,她当时毫无恶意。同时我也怀疑她和她的朋友会是一帮十恶不赦的罪犯。 我没有任何办法,只能在心里为她祈祷。剩下的只有等待,这是一种煎熬。 一个星期天,突然有穿制服的来到了我的宿舍,简单问了几句就让我跟上走一趟。我一点惧怕都没有,一路上只在心里叮嘱自己:你看吧,终于等到了这一天!这一天肯定会有她的消息,你是因为她才被牵连进去的,这一下你该高兴了吧!我后来一直记得走在前边的这个人的步态、他宽宽的后背……我为自己的镇静而稍稍惊奇。 一间不大的屋子里坐了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女人,穿了同样的制服,眼睛很大,脸上有几颗麻子。她吸着烟,听到门响就把案宗推到了一边,朝我看了一眼。带我进来的人向她示意什么,然后两人去一旁嘀咕了几句。屋里只剩下我们两人。她紫乌乌的嘴唇翻得很厉害,不知是肿胀还是肥厚,一张嘴烟草味呛人。果然,她一开口就说凹眼姑娘。这证明了我的判断:她牵扯到了我。可我马上在心里认定,凹眼姑娘决不会说出对我不利的话——事实上我与整个案件毫无关系——或者是糖果店里的其他姑娘举报了我,她们会向办案的人说起凹眼姑娘有这样一位男友:瘦高个子,二十多岁,背微弓,在某某研究所。 我这会儿坦然承认:我是她的朋友。 “什么朋友?” “好朋友。” 对方鼻子歪一下,“你们的事儿都在这里了,”她拍打一下旁边的案卷,“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是知道的吧?考虑到你刚毕业来到一个单位,别造成太大的影响,所以我们在结案前实行了保密——当然以后还要看案件发展、看你的态度。” 我开始稍稍顾虑——不,非常顾虑——我最怕的就是自己置身的研究所会因此而误解,以为我犯下了什么弥天大罪呢!其实我敢于向他们、向面前的这位执法人员声明:我没有触犯任何法律! 在接下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安静下来,像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一样坐了下来。对方却垂了垂眼睛,轻轻地、然而是严厉地说了一句:“站起来。”我站起来。“我问的问题你听清楚了没有?你要如实交待。” “我没有去过橡树路的凶宅。” “凶宅?” “这个……”我好像想了一会儿才明白他们办案的人是不信闹鬼这一类事的,即改口道:“我没有去那里聚会,一次都没有;我对那里的事什么都不知道。” “这么说你和她是另有地方喽?” 我的脸涨红起来,声音有些慌促:“我们,我们基本上是在大街上游动……” “噢,你们原来是游动作案。” “我们没有作案!” 她咬咬乌紫的嘴唇:“你的话要被记录在案——”说着真的打开案卷用笔划了几下。 我趁这工夫镇定了一下。我在想,你这一套唬别人去吧。你以为我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孩子吗?你如果知道我所经历的沧桑岁月,也就不会来这一套了。是的,在人间,除了真情和善意,没有什么会把我撼动。也正因为凹眼姑娘是善意的,当然更有她无法抵挡的美丽,我才被她打动,才会怀念她。而对面的你别想把我唬住,你穿了制服也没有用。想到这里我重复一句: “我和她只是朋友,我说过了。” “可你知道她是什么人吗?” “她是一个漂亮的女孩,我要和她恋爱。” 一句话如此直截了当、如此勇敢,一下就让她手足无措了。她的嘴唇鼓了两下,还是想不出合适的话对付我。我很满意。 “我以为恋爱是合法的。”我又说。 我追加的这一句富有进攻性,这让她终于忍不住了,一拍桌子站起来。她咬住嘴唇又猛地张开,露出了一口被烟熏黑的牙齿:“我告诉你,今天我就可以把你拘留起来,然后,我,通知,你的——单位!” 听到“单位”两个字,我还是有所忌惮。我也许不该顶撞她。我咽了一口唾液,喉结动了一下。 她一直盯住我。她坐下了。这样待了一会儿,她像是咕哝给我听,又像是自言自语:“多么可怕啊,你和一个流氓团伙的主犯搅在了一起,还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还说是恋爱……危险极了小伙子!我现在只问你一句:你们发生了关系没有?要如实回答……” 我当时对“发生关系”这种特定的说法还一无所知,不知这是指“*”。我说:“我们还没有正式确定关系,因为,我对她还需要了解……” 她掩住冷笑,但我还是看出来了。她从头到脚地看起我来,最后突然把声音压得很低:“说吧,我不会跟别人说的,你跟她干了那事没有?干了多少次?你不用害怕,也不用不好意思,你这是对组织说话,我可以不记录在案。” 3 她*的笑容,而不是她的解释,使我明白了她到底在说什么。我的脸红了。我喉部发涨,一句话也说不出。我不知道人世间还有这样无耻和泼辣的女人,完全没有思想准备。所以我沉默了许久。我把脸转向一边。一会儿,一只手搭在我的肩上,把我扳正了一下: “你对她那样干的时候,她是怎么表现的?不妨说细一些……” 我吭吭几声,大声问:“我,我对她怎样了?” 她态度突然和蔼起来,头往前凑了一下:“说啊,说说看,从头回忆一下,不妨说细一些……我知道你那会儿是忍不住了,因为对方是那样一个人嘛,她心急火燎的然后你就……直接把她按住了?她一定是主动的,不过也说不准,或许她也会扭捏一会儿的,那是故意拿拿样儿。下一次就会露出真面目来的,你放心,有她急的时候。我一看她那副大*就知道你完了,你没救了……” 我发现她兴奋起来,额头渗出小小的汗珠。她的头越探离我越近,让我嗅到了一股膻味。我还看到了她额头上有几道横纹,其中的一道很深。由于她提到了一个具体部位,我即下意识地看了看她。她的胸脯很平。 “嗯,事情从头回忆也怪麻烦的,不过我们办案的就要求这样,要求从头细说才行。” 我咳嗽了一声,她立刻递过一杯水。我大喝了一口。 “说吧。那会儿你们大概也顾不得冷了吧?一次多长时间?你们一直是在野外进行的吗?” 我顺着她的思路说了一句:“是的,我们在街上……” “大街上?嚯,瞧瞧现在的年轻人,就这么泼辣!不服不行,不信不行。不过肯定也有围观的人吧?” “没有。我们当然要躲开行人。晚上人本来就不多……” 她用笔杆轻轻敲着桌面,一种均匀的节奏中,她的嘴巴微微张开了,呼吸变得急促:“有一个案犯交待,他们有时是站着干的——你们也这样吗?” 我瞪着她。我怀疑自己听错了。 “你们肯定慌得胡乱解了衣服……” 我不得不纠正:“我们没有走到那一步,这我必须讲清楚!” “啊呀,你刚刚还……你又否认了。这没什么,我们在审问中经常遇到这种事儿,这个无妨。你会全讲出来的,因为我们对结案充满信心!”她的脸色突然大变。 “可是我不能说假话,不能为了你们结案就胡编出一套。” “难道你敢说你们俩没干那事儿?没有这样——”她竟做了一个*的手势,“你如果敢说一个‘没’字,就按个手印,如果你不怕作伪证的刑事责任你就……来吧,”说着又做了一个*的手势,“你说说你是怎么这样的……” 我终于明白她到底想知道什么,她太好奇或者太兴奋了。我从来没有这样失望过,我是指对这一类决定着许多人生命和生存的、掌有大权的人的失望。我在极短的时间里权衡了一下,判断了一下,知道了自己这一代人是多么不幸。她和他、他们,在一些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即将丧命的残酷日子里,竟然在兴味盎然地、千方百计地打听一些*的细节。我闭上了眼睛,我在想不幸而可爱的凹眼姑娘,这时真的觉得她远比眼前这个女人高尚和可爱许多。 “你不要忘了,现在屋里没有第二个人,我是不会把你的话告诉其他人的。我会爱护一个青年,这我一开始就说了。可是你得配合。你陷得这么深,还要抗拒,这是极不明智的。你大概对形势估计不足,那我再告诉你一遍,这次是要杀一批、判一批、关一批的!这一次是决不手软的!我们叫你来,是因为证据充足,你就是一个字不说,我们也照样结案。” 我已经无话可说,直直地看着她。我的目光在说:你们就结案吧。这样的时刻,我一想起凹眼姑娘的面容就痛不欲生。这是我来到这座城市后第一个交往的姑娘,而且的确有了非同一般的情感。她的美对我产生了自然而然的诱惑,并让我长久地感激和铭记。她有邪恶的一面吗?这个我并不确定;可是她的美丽单纯和善良,我的确是真实感受到的。 她开始咬牙切齿地控诉:“那些人,哼,这么着说吧,连猪狗都不如!他们跳贴面舞,看黄色录像,开着灯就乱干起来,吵得四邻不安!这还不算,晚上闹完了,白天还去大街上找人呢,看上了哪个好小伙子好大姑娘,就往黑窝里拉。这是一个犯罪团伙、一个黑网,必须打掉!他们上了邪瘾,一天不干那事儿都不行,一天不干,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着,干时还得换着花样儿来。我们简单统计了一下他们的花样,有几十种之多!他们这时候不是人,而是牲口畜类,是……老一辈打下的江山被他们糟践成这样,让多少人想都不敢想的橡树路让他们糟践成这样。也好,新账老账一块儿算,这一回连小命也搭上了不是……” 我这时想起了关于那些凶宅的各种传说,实在忍不住了,就为他们辩解道:“这也不能全怪他们,几百年积下的*鬼魂太多了,有时候直接就是那些鬼魂教唆的。当年一些*的鬼魂死赖在那些老宅里不走,半夜在老城区游荡,这是谁都知道的……有人听见半夜里瓷器在响,还有人看见有白色影子飘飘悠悠地走。总之……” 她的大眼瞪住我时,我发现这眼珠是凸出一些的,眼白上有无数的红丝缠绕。我由此想到她为了准备审我,可能一夜未眠呢。我这样想时,意识到自己离题太远了,就打住。她却惊讶一叹:“你刚才的话怎么记录在案?你在说什么?” 我抿抿嘴唇,不知该怎样解释。 “你想让我们把鬼魂也抓起来吗?对不起,我们还没有那样的本事。我们先抓人,抓起来毙了他们,让他们变成鬼魂再说!” 正这时那个领我来的男人推门进来了,她止住了话头。 “让他走吧,事情还没有完,交待了一些,隐瞒了一些。”她说着转向我:“随时听我们传唤,结案前不准去外地出差。” 我要走了。两条腿沉极了。我走到门口站住了。那个女人正收拾案卷,这会儿问:“又想起了什么?那你说吧。”我往回走一步,对她和旁边的男人说: “我请求你们对她,我的女朋友,宽大一些吧!她顶多是个受害者,是一时糊涂。我敢说她是一个善良的好人,她刚二十岁多一点……” “说完了?”她问。 “还有,就是我想——见她……” 女人抽起了烟,大吸一口,满意地吐出来,看着一边的男人:“这事儿你以为可能吗?” 男人一脸冷笑。 女人转向我:“这事儿你以为可能吗?” 4 九月底,一场夜雨之后,天变凉了。因为风大,地上一夜间铺满了落叶。我在这个雨夜里睡得不好,老要做一些噩梦,醒来一头冷汗。我总是梦见自己在一片废墟间跋涉,有时不得不匍匐下来爬过,弄得浑身泥水。我为何来到这里,为何苦苦挣扎,怎么也想不明白。但我似乎知道事情有多么危急,多么可怕。我好像觉得这是一场生死攸关的逃亡。从梦中醒来听到了风声和雨声,这使我将噩梦与现实的情景拼接到一起。再次睡去时,竟然再次梦到了相同的情境,只是对这片废墟有了更为准确的认知:这里是一片即将坍塌的老城区,到处是断垣残壁,是一种腥臭的气味。有粗粗的喘息声在身后紧紧追随,原来我就是在摆脱它。我突然明白这是一个巨兽,一个老妖,一个在古城堡里活了几百年的恶魔。是的,传说没错,它没有死,如今还潜伏在这里,在半夜里爬出来寻觅生灵。我跑啊跑啊,两条腿就是不听使唤,浑身都是跌伤,血和泥水混在一起,顺着两颊流下。 我梦中惟一的欣喜就是遇到了一个小仙女。她的模样既熟悉又陌生,仔细看了看,竟是体积缩小了数倍的凹眼姑娘!我掩着嘴巴,打着手势往前追赶。她这时认出了我,伸手一指粗大的橡树,然后扯住我的手就往上攀去。奇怪的是一棵高大的橡树在脚下竟像一条平坦的小路一样,让我们毫不费力地攀到了顶端。我们藏在了茂密的枝叶间。与此同时,浓浓的腥臭气扑了过来,她示意我不要出声,屏住呼吸。这时我一低头看到了那个老妖,老天,真的是它,一个满身鳞片的脏家伙,浑身精光,一边跑一边拍打胸脯。它在橡树下蹭着痒,这使大橡树剧烈摇晃。我和小仙女紧紧拥住枝桠,不然就会像果子一样被晃下来。老妖四下睃着,这时我才发现它的头颅原来是一个石头狮子!由于它的头颅太沉了,这使它奔跑起来比过去慢得多。它用力磕打碍事的狮子头,磕了一会儿又往前跑去。我们躲过了一劫,开始小声说话。我问她:“你不在糖果店了吗?”她摇头:“我再也回不去了。”“为什么?”“他们把我赶出来了。”“你要去哪里?”“我要去一个梦里都想不到的地方,我们再也见不到了。”她说完这句话就亲吻起来,泪水把我的脸都打湿了。我摇动她,问她到底要去哪里,可她就是不抬头。 我在连连呼喊中醒来了。 窗外一片狼藉。树木在摇动。我从梦境中挣扎出来,可最后还停留在那个小仙女的面容上。我突然记起了凹眼姑娘时下的处境,认为这是一个不祥之梦。 大街上风声一天比一天紧。眼看就到了月末,传来的各种消息都说:橡树路的那个大案子无论如何要在这个月份里终结。 这期间我又被传讯过两次,基本内容与前大致相同。多数时间都是那个麻脸女人在讯问,声音时高时低。这使我明白她这样做,更多的只是一种私人消遣。我甚至怀疑她的身份是否真的有权过问这么大的一个案件,而不过是趁机参与,满足一下自己的窥视癖罢了。她对我最后的威胁就是:“你如果真的不配合我,那我就只能把你交出去了。”我略感好奇,问:“你要把我交到哪里?”“交到上级嘛。” 结果,那次谈话后她再也没有找我。一方面是她觉得我没什么油水,另一方面整个事件真的到了尾声。 一个下午机关上所有人都接到通知:明天到市体育馆参加一个公审大会。大家都知道那个吸引全市目光的案件终将有个结局了。 公审大会的台子上一溜站了二十多个人。这些人的大部分都在以前游街的敞篷车上见过,只有一小部分是新加的。他们全清一色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男女几乎各占一半,这使人想到案件的性质仍然是一对一人的事情。凹眼姑娘并非站在正中间,这使我想到她可能仅是一个配角,不至于被处极刑。不仅是她,台上的所有人都不会被处以极刑。 他们站在那儿,脸色苍白。二十多个脸色苍白的青年,遭遇了人生最大的不幸。我对他们没有多少愤恨或压根儿就没有愤恨,而更多的只是不解。我甚至为这个时代、这个城市拥有如此胆大妄为者而感到震惊,感到一丝小小的——可能仅仅是百分之零点几的钦佩。我被铺天盖地的哀伤压得不敢抬头,而这绝不仅仅是因为她站在审判台上。我有时长时间地看她,希望她能知道我此刻就站在下边。当然,我们离得太远了,她根本不可能看到我。可我认为她会想得到:我不会不来。 我在这段时间里忍受着最大的折磨。只有在她备受煎熬的日子里,我才准确地知道自己有多么依恋她。是的,她是我在这个城市里第一个走近的、爱上的姑娘。 宣判开始。全场人屏住呼吸。 我没有听错:杀掉四个主犯,他们都是男的;凹眼姑娘判了十一年徒刑……她总算活了下来。宣判后我发现她的眼睛闪闪烁烁,正用力寻找台上的人,结果被押解她的女警扯了一下。可她还是寻找。她在看与之隔了三个位置的男子——这人二十多岁,细高个子,算得上英俊。令人痛心的是,他刚刚被宣判了死刑。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是,所有被宣判死刑的青年没有一个表现出哀伤和沮丧,更没有一个突然垮下来。他们好像比刚刚押到台子上更放松了一些。倒是会场上爆发出一阵巨大的号哭声,是老女人的声音。会场乱了几分钟,后来又重新安静下来。 死刑立即执行。会场上的人像一条河流一样涌到街上,又随押解犯人的车子继续往前。我知道车子最后要开到城郊的一个大沙河边上,那里自古以来都是刑场。 我走出了一瞬间变得空荡荡的体育馆,坐在了大门的台阶上。这儿只剩下我一个。不知什么时候天黑下来——不,是一阵风卷过一丛丛乌云,一瞬间把天地遮个漆黑。雷声滚滚,由远而近。大雨马上就要下起来了。 结识 1 那一年的九月像一场疾风暴雨般远去了。然而它永远侵入了我的内心,结成了冰冷的一个硬块。我大概一生都将怀揣这个硬块走下去,直到抵达自己的终点。从此橡树路也成为了隐秘和恐怖的象征。一连过去了两个春天,我几次路过那儿,看到了它棕色的尖顶、像城堡一样的老建筑、一片片茵茵绿草,心上还是一阵冷肃。这儿是如此静谧,与四周的喧嚣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我知道踏上大树笼起的那条柏油路,一直走下去,就会看到咖啡屋和糖果店。我竟然无法相信此地发生过的那一切。 我长时间怔怔地站在那里,再次因为惊讶而默默呆立,直到有人提醒我该离开了。 这座城市从一场可怕的寒流中慢慢走过。我似乎能够听到冰碴在暖风中的咔咔断裂声。就像梦境重现:大街竟然出现了闪烁的霓虹灯,上面是“青春舞会”之类的字样。音乐丝丝缕缕地从彩色的窗口传出,甚至听到了萨克斯的声音。我在霓虹灯下走来走去,却从未想过要迈进去看上一眼。有一个声音在我心里响起:这些人可真胆大,他们都是一些什么人哪!各种各样的茶屋和咖啡屋也越来越多地在城区里分布开来,它们大多模仿橡树路的样子,只不过更花哨一些,而且大多都放置了室外音箱,用嗡咚嗡咚的音乐声招徕顾客。进入这些地方的百分之百是年轻人,他们当中有的男子穿了喇叭裤、留了长发,姑娘则染黄了头发。有身背吉他的男子来来去去,他们身边一般都有一个打扮出眼的姑娘。 年轻人又开始了聚会。最多的是舞会,但我对这种事连想都不敢想。另有一些艺术方面的讨论会则强烈地吸引了我。我甚至认为这是一座城市最了不起的特征,没有它们就简直称不起一座城市!一些最优秀的人、思想最活跃见解最深刻的人,就在这样的一些场所来往出没。我并不健忘,多么惧怕所谓的聚会,可我还是无法抵御这些场所的魅力。最初是由一个叫阳子的青年画家介绍,我第一次参加了这样的一个聚会。阳子比我年龄还小,可是因为他更早地来到这座城市,一度成为了我的都市向导。 最初的艺术聚会有一种新鲜气息,这是它吸引我的原因。但它也像高温之下的一坨美食一样,很快就变质了,变得令人厌恶,避之惟恐不及。在最初的这样一些场合,我结识了一批人,他们有的后来成为我在这个城市里的挚友。其中有两个人甚至就住在橡树路上,一个叫庄周,与古代那个显赫人物同名同姓,是整座城市青年艺术家的代表人物,在所谓的“青年艺术委员会”里工作。另一个叫吕擎,是一所著名大学的讲师。他们住在那儿当然是因为非同一般的家世和出身。 一开始的印象中,这两个人从外形到性格都截然不同。庄周强壮有力,脸色红润声音洪亮,满头黑亮的浓发下是一双清澈的眼睛。他穿着讲究,举止文雅,鹤立鸡群,无论有多少人都无法遮掩其魅力。吕擎细细高高,更多的时间里沉默寡言,精神似乎一直有些萎靡。两个人的相同之处是全都给人以信任感,质朴而诚恳,丝毫没有某些青年的志得意满和盛气凌人。阳子告诉我:庄周因为仪表堂堂,才华出众,被称为“橡树路上的王子”。“这家伙虽然有显赫的出身,可就是没有一点恶习,连烟酒都不沾。他是经受了考验的人,前些年他身边那一帮有多少人卷了进去啊,他不仅没有,还劝止了不少朋友呢——如果没有他,更多的人就会给逮起来;有的朋友不听他的劝告,最后就陷进去了。他急得什么似的,听说救出了几个,但有的还是给判了死刑,这事给他的打击太大了……”阳子叹息着:“多少姑娘暗恋着他,她们注意他的一举一动。只要聚会上有他出现,姑娘们就会兴奋起来……” 我的思绪仍旧停留在那个可怕的九月,打断他的话:“他能救出他们?” “能啊。他可能靠了父亲的一些关系吧。直到现在,两年过去了,他还是在做这事儿,因为还有朋友在里边呢。” 我默不做声。我在想凹眼姑娘。她至今还关着啊!我能否找一下庄周? 当我把这个想法小心翼翼地向阳子提出来,他立刻说:“怎么说呢,他是个仗义执言的人,一个善良的人。问题是要他帮的人,一定要是受了冤枉的。” 我只好从头说了凹眼姑娘。我强调这是一个被诱惑的女孩,充其量是一个受害者;我说这个不幸的人到底去了哪儿、在哪儿服刑已经不知道了……可是,我多么希望她能早些出来! 我越说越急,阳子一直注意端详我。后来他问得很细,意味深长地说:“我知道,你跟她搞上了。”我只好承认这是一次失败的恋爱,是异性的吸引,但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不太可能成为婚姻。阳子咂着嘴,出主意说: “我建议你还是多到聚会上,那里的好姑娘才多呢。” 我看着这个充满孩子气的脸,心想你怎么就不能专注于我的问题呢?你了解我心头的苦与痛吗? “你如果找不到一个好姑娘,就忘不掉她。”阳子又说。 我摇摇头:“这是两回事。” 但我明白有一点阳子说得很对——这可能来自他的感同身受吧——我从来到这座城市之后,就一直在渴望崭新的爱情。我一个人在这座城市里,当深夜来临万籁俱寂的时刻,想得最多的就是“她”——我不知道“她”是谁、“她”在哪儿,但知道就在这座浩瀚的城市里。这是确定无疑的,如若不然,命运决不会将我投放到这里,这是哪里啊,它本来与自己毫无关系。 2 出于一种莫名的禁忌,我不愿深入橡树路的内部街巷——至今为止我还一次没有踏进这其中的任何一个家庭。如果没有那个可怕的九月,我可能已经是那里的一个常客。我新结识的两个朋友都没有向我发出邀请,即便发出也会被我拒绝。当我急于见到庄周时,也只是约他到另外的地方:茶馆,或者我们的办公大楼;偶尔也去他的办公室。这种情况持续了一年多,而后才算破例。 我一开始想让他帮帮凹眼姑娘,后来才明白自己的请求多么不合时宜:他直到现在还在诅咒那个九月,正陷于深刻的痛苦之中,难以自拔。我一直记得的那个站在宣判台上的脸色苍白的年轻人,原来是他最好的朋友,还写过许多诗呢。这个人被处死之后,庄周在多半年时间里都像疯了一样。他一直不相信活生生的一个好友就这么没了,不能正视眼前的事实。“滔天大恶?我只能相信他有时也会空虚无聊,寻求刺激,看了太多黄色录像,行为失控。可他是一个多么善良和有才华的人!他读了许多书,是我们当中最勤于思考的一个人……他最后会后悔的,他一定做梦都想不到会有这样的结局。”庄周的愤怒溢于言表。他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一直为一些人打抱不平,千方百计要救一些人出来,“我们这儿的事情就是这样,一旦正式判了就不可能改变,除非等到几十年后作为错案改正——那时什么都晚了,当事人不是死了就是老了,已经没有意义了。一切都得趁没有定案的时候想想办法。”这使我明白,凹眼姑娘的事已经没什么希望了,但最后我还是说出了自己的请求。他摇摇头:“我知道她,因为她的名字和他连在一块儿。就是我的那位朋友,他们原来是一对儿,爱得你死我活——他们早就该结婚了,是朋友的母亲拦着不同意,说橡树路的孩子怎么能找个卖糖果的。他们两人就是分不开,后来又和一伙人混在一块儿。这伙人在一起喝酒跳舞,有时通宵达旦,越来越荒唐,最后互相交换起自己的女伴……” 听着庄周的叙说,我觉得身上阵阵发冷。看来一切都是真的。难以想象的是,生活如此优越的一群青年却生活在绝望之中。内心里一直有一个声音告诉我:不管怎么说,她曾经、或者直到最后,也还是爱着你啊。这总不该是幻觉吧。 庄周声音低沉得快要听不见:“那个宣判会开过之后,并没有处理完所有的涉案人员,因为这其中有一些实在太不着边际了,没法判,也不敢放人——当时一切都服从上边的命令,只能从重从快,所以即便不够条件的也还是关在拘留所里,后来差不多都把人给忘了。我们那儿有一位青年画家,就因为照着一副*扑克牌画过几幅素描,就被抓了进去。他多可怜,没有机会画模特儿,画了几张*却被当成了刑事犯。我一直为他的事找人,直到一年过去才算放人,可是还留了个尾巴,差点开除公职。也就是上个月,他的这条‘尾巴’才给去掉。这其中经历了多少波折,简直一言难尽!这期间的事情太复杂了,因为具体到一个单位肯定有人插手,那些人正好找到一个机会整人——他们最恨的就是同行中那些有才华的人……” 庄周说到这儿,突然脸色变得苍白,赶紧煞住了话头。他甚至在惊惧地看我,我注意到那是极为慌促和恐惧的眼神。 我一时无话可说。生活中有多少陷阱,它让人惶恐而无奈,即便是眼前的这个“王子”,也活在如此的焦灼之中。我心里为凹眼姑娘难过,但已经没有任何办法。一切只有等待,等待冥冥中有什么来搭救她吧。 阳子已经几次约我去吕擎那儿,我一直迟疑。对于这个沉默的细高个子,一开始会觉得他是一个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人,接触长了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这其实是一个内心火热的人,是可以与之交心的朋友。阳子说他在学校的工作并不需要坐班,而他正好干得松松垮垮,大多数时间就待在家里。与庄周不同的是,吕擎的那些朋友很少居住在橡树路,严格来讲他这个人的朋友压根儿就很少——“他不太掺和这里的事情,从一开始就不是他们一伙的。”我说:“可他也住在那个区啊。”阳子摇摇头:“那可不一样。你去了他家就知道了,那不是一回事。” 阳子说吕擎的家在橡树路的边缘地带,是一座老式四合院,前些年才落实政策归还他们,其中临街的一排房子已经损毁了,现在只剩下一幢正房和两个耳房。好在小院保留完好,住起来还算舒服。这房子是当年吕擎的父亲买下来的,那是一个大学者,死于三十多年前。如今只有吕擎陪伴老母亲住在那儿。 除了阳子的提议,吕擎也邀请过我不止一次。于是在一个周末,我就和阳子一起去了那里。 我还是第一次从西向东穿过整个橡树路。这片城区其实并不大,它的西部我已经相当熟悉了。靠近东部的教堂、一幢幢的尖顶楼房,也就是它的纵深地带,我只一直远远地望着。就是它们让人想象,引诱着那些无缘进入内部的人。这片城区尘土飞扬的现象极少,所以无论是柏油路还是许久以前铺就的石头路,都干干净净。比起我所熟悉的城区西部,这儿算是东部,树木更为茂密,草地保护得更为完好,看上去真的就像一大张绿毯。一片茵茵草地在我眼里就像梦境一般,因为这在整座破破烂烂的城市里实在算个异数,于是也就美得虚幻迷人。越往前走,街道越是好看,因为老房子越来越多,那些显然是经历了漫长岁月的建筑式样特异。它们往往有坚固的石头墙、同样厚重敦实的门窗。窗户上大多垂了白色纱帘,有的窗台上还摆放了盆花。走进来才知道,这个区的内里还有一座座围了围墙的大院,院门有穿制服的人持枪站岗。阳子小声说:那才是首长们居住的地方。我问什么首长?他说各种首长。我明白了,所谓闹鬼的凶宅,极有可能就隐在这些大院深处。我从门口望去时惊讶极了:长长的林荫路仿佛没有尽头。这说明在橡树路的内部还有一个核,它就是这些大院,这儿才是整个城市的核心。我想,当年凹眼姑娘要领我进入的,可能就是这些大院。我在心里惊叹:一个多么冒失的姑娘啊,竟然闯到了这里来。 3 我们穿过整个树木蓊郁的城区,来到了它的东部。这儿树木渐渐少了一些,已近边缘。平整的柏油路出现了坑洼,老式石头路也不见了。往东望去,可以看到一幢幢与大多数街巷差不多的平顶水泥楼,一律五层或六层,灰秃秃的十分熟悉。再往东下去,可能就是一般的市区,而更边缘处,比如十几公里之外,大概就是城市郊区了。可以想见早在几百年前,这片童话般的城堡区域刚刚择址时,一定是选在了一座无可救药的城市之郊,只是经过了百年变迁,现在就被包裹在更为阔大的城市之中了。 这一路,令我最为沉迷的不仅是树与草,还有它的静谧。听不到一声小商小贩的叫卖,也没有其他嘈杂,汽车从不高声鸣笛。这里显然是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离我们如此切近又如此遥远。这一次,我是一个初来乍到的访客,一个小心翼翼掩藏着满心惊讶的人。对这儿来说,我心里最明白不过的是,自己永远都是一个外人。 吕擎家的四合院就坐落在橡树路与一般城区的接合部,只是在理论上仍属于这个城堡区——从过去到现在人们就这样划分,因为这一带仍然是十分讲究的建筑,它们都不太高,是三两层的别墅或平房四合院。但这里也实在是一个过渡带,因为树与草锐减,并遥遥相对了从四面八方隐隐传来的城市轰鸣。 一幢可爱的青砖院落。深棕色的木质院门。浅黑色的门框上方有一个按钮,阳子熟练地按了一下。 开门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姑娘,戴了眼镜,微黑而美丽的面容令人过目不忘。她看看我们,对阳子亲切招呼。她说了什么,我没有注意听。她转身走在前面,显出颀长的身材。阳子故意落后一点,小声告诉我:“这是吕擎的未婚妻吴敏,学钢琴的,外号叫‘黑牡丹’。她周末才来的。” 那个外号肯定是恰当的。我对吕擎有些羡慕。吴敏敲敲厢房的门,说了句什么就离开了。然后就是吕擎出来,他不太理阳子,只过来握我的手,进门时才拍了一下阳子的肩膀。 我在进门前环顾了一下小院。中间一棵老槐树,四周铺了小石子。厢房东西相对,正北才是宽敞的正房。院子里干净极了,简直是一尘不染。一株石榴结了小小的果实。老槐树的叶子黑乌乌的,不过一些老枝正在枯死。两只麻雀在地上啄食,这会儿飞到树上去了。正房是木格子门窗,典型的中式建筑。 吕擎独占的这栋厢房其实空间不小,大约有近四十个平方,而且没有隔间,所以显得十分宽敞。它的一端是一张大床,然后是一张写字桌。贴墙放了几个书架,其中一半并没有放书,而是一些动植物标本。我注意到这张床上没有叠被子,还放了一些书籍。整个屋子给人的感觉有些零乱无序。看得出主人是一个不修边幅,甚至有些颓唐的人。从屋子里的摆设、翻开的书籍可以看出,吕擎爱好广泛且没有定型,几乎什么都想了解、什么都想研究一番。 阳子在这里随意得很,自己给自己找了个杯子,又递给我一个。他从落满尘土的什么地方搬弄着,在几个坛坛罐罐间摸出一盒咖啡、一盒方糖,笑着说:“这里好东西很多,不过他不知道享用罢了。”他让我选一样,我选了绿茶。 阳子和吕擎都喝浓浓的咖啡。这使我想起两年前和凹眼姑娘在一起的情景——也是在橡树路上,一家咖啡店里。当时的咖啡店在整座城市都找不到几家,还是相当时髦的。多么香的咖啡。可我还是喜欢绿茶。 阳子呷着咖啡,笑吟吟地对我说:“来这儿的,咱俩是仅有的两个艺术家。他的朋友中这种人不多,他基本上讨厌他们。” 我被“艺术家”三个字吓了一跳,赶忙摆手说:“我可不是什么‘艺术家’。” “你不是也写了许多东西吗?” 阳子是指我闲下来总爱涂抹一些长短句子,并且也喜欢到一些聚会上去——可那算什么啊!我脸上有些红涨,转向吕擎:“我学的是地质,别听他乱扯。” “我知道你学地质,你在03所嘛。”吕擎沉着脸,“我挺羡慕你的专业,瞧,我这儿还有一套好书。”他说着起身到书架上搬下几本书。 这是几本地质学教科书,我全都熟悉。 “干你们这一行可以到大山里实地勘察,能出去走一走,这多么好!”他拍着手里的几本书,“占领山河,何如推敲山河!” 最后一句让我心里一动。我有些沮丧,告诉他:“其实我们并没有多少机会出去,基本上要在室内工作……”我没有说出的就是,我已经十分厌烦这个工作了,已经快要闷死了。我多么想有机会到野外去走走啊。可是时下我所从事的工作,与他所想象的那种浪漫毫不搭界。 “可是多少人眼馋你们的大楼,那个地方有点神秘。我有时想进去看一看,路过时就想:有个朋友在里面工作呢。”吕擎说这些时,一点玩笑的意思都没有。 我想谈谈其他,比如谈谈艺术。我就是不想谈地质学,不想谈那个研究所。已经在那座阴森森的大楼里闷了两年,我开始厌恶它的气味、它走廊里半阴半暗的光线。我已经在心里对自己说:只要有个机会,我就会摆脱它。我相信大楼上有类似想法的,肯定不止一两个人。而我内心里对吕擎是多么羡慕啊:住在一个安静的四合院里,拥有独立的一个空间,不必坐在办公室一口气熬上八小时;更主要的是,有为我们开门的那个微黑的、美丽的姑娘。 吕擎啊,连你这样的天之骄子也会郁闷? 4 从那个地质学院一毕业,我就被投进了这座巨型蜂巢。当时还傻乎乎地乐呢,以为这一下鲤鱼跳了龙门,走进梦想之地了。可当时就是想不到“蜂巢”和“蠕动”,想不到后来一再出现的这两个可怜的意象。其实蜂子还有机会飞呢,而我们是一群被囚禁的蜂子,死期不远。每天就是上班下班,坐在屋里。出门就是乱哄哄的街巷,是挤成一团的汽车。这样一辈子要陷入怎样的尴尬和焦苦,不敢去想。我觉得自己正在把宝贵的一生押在这儿。我一定要出去透口气,因为不能总是被囚。有一次我把这个想法对母校的一位师长说了,说只要能让我走开,干什么都行。他的目光一直盯住我:“怎么,你不干这个又干什么?你学的就是这个,国家要培养一个地质人才多不容易,你要背叛自己的专业吗?” 他使用的字眼很重,噎得我半天没吭声。是的,一般都觉得我能够进这个综合研究所本身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儿。03所神秘,等级森严,戴眼镜,穿拖鞋,连在资料室工作的都是有些来历的、胸脯蓬松的官太太,或者是他们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崽儿。其实时间久了才知道,这里的大部分人压根儿就不是做地质工作的…… 苦恼的日子里我就不停地在纸上涂涂抹抹。我像一个老人一样不停地回忆过去、写一些支离破碎的句子。我把它写在了研究所的专用信笺上,有一次甚至糊糊涂涂写在了一份图表的背面。结果处长把我训斥了一顿,瞪着眼睛。我就是那一次发现:他的眼睛竟然能够长时间不动一下,像羊眼。 失去凹眼姑娘的日子,是我最痛苦、胡乱涂抹最多的日子。也就在这样的日子里,所里的一个姑娘给了我宝贵的安慰。她愿意听我说点什么,而且那像蜂腰似的曲线极像凹眼姑娘。可惜这样的日子没有多久,有人就警告我要离她远一些——她属于这座巨型蜂巢中一只最大的雄蜂…… 日子一天天熬下来。这样不行,这样下去会生病的。我觉得自己像被困在了这儿,没做任何有意义的事儿。我在心里一问一答:“不设法离开这儿绝对不行。”“不离开又会怎么?”“会死。” 有一次我与同处一室的阿莱讨论这个话题,他也说:会死。 阿莱瘦瘦的,除了那对燃烧的眼睛,其他部位看上去都极为平凡。这双眼睛可不一般,这是一双灼人的眼睛。大概整个研究所里只有我一个人在近处看过这双眼睛。我得说,当我凝视它时,我害怕了。 阿莱比我早到所里两年,知道不少事情。可是他不谈什么,从来不谈。即便他不谈我也知道,知道那是一些可怕的事情。这座阴森森的大楼像城堡似的,本来就该有点秘密才对。是的,当我知道了一些什么之后真的害怕了,瞅着一个地方直吸凉气。我才刚刚毕业不久,像一个没有羽毛的小鸟,对严寒特别恐惧。 像所有人一样,我当时特别怕一个人,他就是这个大楼的头儿,外号叫“瓷眼”的家伙。他的一对眼珠真的像陶瓷球,在眼眶里沉着缓慢地转动。他深居简出,平时对人极为和蔼,但会微笑着整人,直到把人整死。我第一次见他的情景总是不忘,因为我被这双泛着陶瓷光亮的眼睛轻轻盯过一次。只有这一次也就够了。我还年轻,受不住。无论怎么说我还是刚刚毕业的学生。是的,这就是最大的一只雄蜂。 这天上午处长脸色不好:一下接一下地搔脸上的红斑。他让我干这干那,口气颇烦;他每隔十天半月皮肤上就要出现一两处红斑。他让我把一份材料快些送到相挨的那个单位去打印。 偌大的研究所竟然没有一个像样的文印室。复印机老出毛病,打字员不是流产就是重感冒。整个处里就数我和阿莱的年纪小,阿莱出奇地执拗,所以一些杂事就常常缠在我一个人身上了。不过我很乐于趁机到外边逛逛,出去透一口气。这座阴森森的大楼啊,它早晚会把人憋疯了。 我到邻近一个单位的文印室,一推门就遇到了一个“小人儿”。 她穿了红白条相间的裙子,正忙着。天多热。她听到有人推门,一对“通圆”的杏眼就转过来——刚一对视,我简直是强抑着才没让心底的惊叹吐出来。老天,无论一个男人多么镇静,他遇到眼前这样一个漂亮姑娘也还是要发怔,要莫名其妙地紧张和羞涩。 但我要尽快把自己调整得放松下来。我在心里说:你真像一只小麻雀啊。不过她丝毫没有嘁嘁喳喳的毛病,而是异常沉静,说话最多的只是那双眸子:明亮精细,含蓄安稳。 接下来,至为宝贵的一点时间很快就要溜走了。我拿来的一沓材料几乎是一眨眼就印好了,而我就不得不快些滚开。一路上我发现自己竟如此急切,身上开始了莫名的烦躁,并且很快产生了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 整个一天我都被崭新的心事缠住。我想她就这么出现了,真的…… 可是,我们这就算结识了吗?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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