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的一万零一条理由: 校园生活
我常跑校园,小学、中学、大学都去,到了国外也会找学校进门兜一圈,那种急切程度仿佛不仅仅是职业需要,而是从骨子里生出来的一种情结。只可惜从小到大,我的那些母校不是被兼并了就是因故搬迁了。说实话,再回母校已找不到原汁原味的记忆了,连毕业前悄悄镌刻上自己姓名的那堵墙亦被推倒了,这是件伤心的事。
先生在一所大学当教授,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与校园毗邻而居。那是些令人欢喜的日子,我们常去挤食堂吃大铁锅里煮出的饭菜;在人声鼎沸的大礼堂看电影;或是听合唱队的女生唱歌,那种生活带着一种年轻人的芳香。
最最美不胜收的是黄昏在校园散步,校园里竖着高高的旗杆,图书馆灯火通明,带着一种上进和朝气。校园内的树往往较公园的树少一些雕琢,我喜欢有几棵粗枝大叶的树;它们也喜欢我,每次我漫步到此地都会飞落几片叶子表示问候。站在校园,总有些神圣的感觉,目光看出去是如此,灵魂中闪过的更是一片非常晶莹剔透的景象。虽说现今的校园生活已不似以往那般纯净,多了许多五花八门的东西,但与尘世相比,仍有一种隔岸相看的纯洁和干净。
人在校园里待久了,嘴里讲的词汇也常飘着书香:学生、先生一叫,相互间就有些脱俗,也有些闭塞。先生在那儿当博士生导师,我因而沾光做了他不少弟子的师母。我的观点是这种博导当得古董些为好,做学问的人越老越值钱,容易让弟子望而生畏。可先生却老穿着布裤子、运动鞋,装束上多少有点年轻人的浮夸。有一次我撞进书房,却见他比划着胳膊在唱“弯弯的月亮”,后来才知是为校庆排演节目。演出那日据说大礼堂学生观众爆满,这位博导还像模像样地留了不少舞台剧照。又过了一阵,我在同仁相聚联欢时看见北大教授曹文轩载歌载舞,这才释然;人在校园,即便有几根白发,心中仍会存有些激动不安的语言,外人难以读懂,也不必去读懂。
校园生活是一种经历,那种经历带来的最大财富是有一大拨同学。一个同学抵十个熟人。人与人彼此一称同学,心胸便敞开许多。一道成长,一道求知,同一个起点,这就形成了铁定的好感和亲近。人往往可以不记别的情,可却不由自主地念及同学之情。我参加过的几次同学相聚,无不带着那种让人心软的情绪:真切的问候,细细的追索,美好之中又带着清高和矜持,不似别的社交场合的人物关系,乱糟糟地夹裹着私下交易。
我常对女儿说,将来我要送你去住校园,睡硬板床,吃大食堂的粗茶淡饭,到图书室去抢占座位读书到深夜。去那儿并不仅仅为了文凭,而是去过真正的校园生活,那是一种美好的年轻人的经历,带有一种特别明媚的光泽。这种光泽会零星地存在着,不论多久,蓦然回首,它仍在闪烁。在它闪烁光芒的那一刻,人都会发觉自己被轻轻地触动着,因为曾有过的纯洁其实是生活中最美丽也是最精髓的东西,它将留在心底直至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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