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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精选]额尔古纳河右岸  清晨(第2页)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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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尔古纳河右岸: 清晨(第2页)

  依芙琳说,那年他们在克坡河一带游猎,森林被秋霜染得红一片黄一片的时候,一个俄国安达带着三个姑娘越过额尔古纳河,骑着马,穿过密林,朝漠河方向而去。伊万在打猎的时候碰见了他们。他们打了一只山鸡,笼着火,正在吃肉喝酒。伊万见过那个大胡子安达,他知道凡是安达带来的东西,一定都是商品。看来金矿不仅仅需要物品和食品,也需要女人了。由于常与俄商打交道,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能讲简单的俄语,而俄商也听得懂鄂温克语。那三个姑娘有两个姿色动人,大眼睛,高鼻梁,细腰身,她们喝起酒来发出放纵的笑声,像是早已做熟了妓女这行当的人。另一个小眼睛的姑娘看上去就不一样了,她很安静地喝着酒,目光始终放在自己的灰格裙子上。伊万想这个姑娘一定是被逼迫去做妓女的,不然她不会那么忧郁。他一想到那灰格裙子会被许多男人撩起,就心疼得牙齿打颤——还从来没有哪个姑娘能让他这么心疼过。

  伊万回到乌力楞,将两张水獭皮、一张猞猁皮和十几张灰鼠皮卷到一起,带着它们,骑着驯鹿追赶安达和那三个姑娘。见到安达,他将皮张卸下,指着那个小眼睛姑娘告诉安达,这个女人归他伊万了,而皮张归安达了。安达嫌皮张太少,声言他不能做亏本的买卖。伊万就走到安达面前,伸出他的大手,将安达怀中的酒壶掏出来。那是个铁酒壶,伊万把它放到掌心,用力一握,它就扁了;再用力一攥,随着酒花飞溅,铁壶竟然成了个铁球。把安达吓得腿都软了,立刻让伊万带走了那个小眼睛姑娘,她就是娜杰什卡。

  依芙琳说,我的额格都亚耶就是被伊万给气死的。他早已为伊万定了一门亲,本打算那年冬天就把人家娶过来的,谁想到秋天时伊万自己领回来一个。

  伊万的判断没错,娜杰什卡确实是被黑心的继母卖给安达去做妓女的。途中她曾两次试图逃跑,被安达发现后,先把她奸污了,想让她死心塌地地做妓女。所以伊万把她带走,娜杰什卡虽然心甘情愿,但对伊万总有种愧疚。她没有对伊万说安达把她奸污的事,她把此事告诉给了依芙琳。告诉给依芙琳的事,如同讲给了一只爱叫的鸟儿,全乌力楞的人没有不知道的了。伯祖父先前只是反感娜杰什卡的血统,当他知道她还是个不洁的女人时,便命令伊万把娜杰什卡逐出山林。伊万没有那么做,他娶了她,转年春天就生下了吉兰特。大家怀疑那个孩子可能是大胡子安达的。蓝眼睛的吉兰特一出世,额格都亚耶吐血不止,三天后就上天了。据说他离世的那天,朝霞把东方映得红彤彤的,想必他把吐出的鲜血也带了去。

  娜杰什卡没有山林生活经验,据说她刚来的时候,在希楞柱中睡不着觉,常常在林中游荡。她也不会熟皮子,不会晒肉干,不会揉筋线,就连桦皮篓也做不出来。伊万见我母亲不像依芙琳那样对娜杰什卡满怀敌意,就让她教她做活。所以在乌力楞的女人中,娜杰什卡和达玛拉最亲近。这个爱在胸前划十字的女人是聪明的,只几年的工夫,就学会了我们这个民族的女人会做的活计。她对待伊万格外地好,伊万出猎归来,她总是在营地迎候。她见着伊万,仿佛几个月没见着似的,上前紧紧地抱着他。她比伊万高出一头,她抱伊万,就像一棵大树揽着棵小树,像一头母熊抱着个熊崽,十分好笑。依芙琳很瞧不起娜杰什卡的举动,说那是妓女的做派。

  最不喜欢见到额尔古纳河的,就是娜杰什卡了。每次到了那里,依芙琳都要冷言冷语地讥讽她,恨不能让娜杰什卡化成一阵风,飘回左岸。娜杰什卡呢,她望着这条河流,就像望着贪婪的东家,也是一脸的凄惶,生怕它又剥削她。可我们是离不开这条河流的,我们一直以它为中心,在它众多的支流旁生活。如果说这条河流是掌心的话,那么它的支流就是展开的五指,它们伸向不同的方向,像一道又一道的闪电,照亮了我们的生活。

  我说了,我的记忆开始于尼都萨满那次为列娜跳神取“乌麦”,一头驯鹿仔代替列娜去了黑暗的世界了。所以我对驯鹿的最早记忆,也是从这头死去的驯鹿仔开始的。记得我拉着母亲的手,看着星光下一动不动的它时,心里是那么的恐惧,又那么的忧伤。母亲把已无气息的它提起,扔到向阳的山坡上了。我们这个民族没有存活下来的孩子,一般是被装在白布口袋里,扔在向阳的山坡上。那里的草在春天时发芽最早,野花也开得最早。母亲是把驯鹿仔当作自己的孩子了。我还记得第二天鹿群回到营地的时候,那只灰色的母鹿不见了自己的鹿仔,它一直低头望着曾拴着鹿仔的树根,眼里充满了哀伤。从那以后,原本奶汁最旺盛的它就枯竭了。直到后来列娜追寻着它的鹿仔也去了那个黑暗的世界,它的奶汁才又泉水一样涌流而出了。

  据说在勒拿河时代,我们的祖先就放养驯鹿。那里森林茂盛,被我们称做“恩克”和“拉沃可塔”的苔藓、石蕊遍布,为驯鹿提供了丰富的食物。那时的驯鹿被叫做“索格召”,而现在我们叫它“奥荣”。它有着马一样的头,鹿一样的角,驴一样的身躯和牛一样的蹄子。似马非马,似鹿非鹿,似驴非驴,似牛非牛,所以汉族人叫它“四不象”。我觉得它身上既有马头的威武、鹿角的美丽;又有驴身的健壮和牛蹄的强劲。过去的驯鹿主要是灰色和褐色,现在却有多种颜色:灰褐色、灰黑色、白色和花色等。而我最喜欢白色的,白色的驯鹿在我眼中就是飘拂在大地上的云朵。

  我从来没有见过哪种动物会像驯鹿这样性情温顺而富有耐力,它们虽然个头大,但非常灵活。负载着很重的东西穿山林,越沼泽,对它们来说是那么的轻松。它浑身是宝,皮毛可御寒,茸角、鹿筋、鹿鞭、鹿心血、鹿胎是安达最愿意收入囊中的名贵药材,可换来我们的生活用品。鹿奶是清晨(第2页)时流入我们身体的最甘甜的清泉。行猎时,它们是猎人的好帮手,只要你把打到的猎物放到它身上,它就会独自把它们安全运到营地。搬迁时,它们不仅负载着我们那些吃的和用的东西,妇女、孩子以及年老体弱的人还要骑乘它。而它却不需要人过多地胴应。它们总是自己寻找食物,森林就是它们的粮仓。除了吃苔藓和石蕊外,春季它们也吃青草、草间荆以及白头翁等。夏季呢,它们也啃桦树和柳树的叶子。到了秋天,鲜美的林间蘑菇是它们最爱吃的东西。它们吃东西很爱惜,它们从草地走过,是一边行走一边轻轻啃着青草的,所以那草地总是毫发未损的样子,该绿还是绿的。它们吃桦树和柳树的叶子,也是啃几口就离开,那树依然枝叶茂盛。它们夏季渴了喝河水,冬季则吃雪。只要你在它们的颈下拴上铃铛,它们走到哪里你都不用担心,狼会被那响声吓走,而你会从风儿送来的鹿铃声中,知道它们在哪里。

  驯鹿一定是神赐予我们的,没有它们,就没有我们。虽然它曾经带走了我的亲人,但我还是那么爱它。看不到它们的眼睛,就像白天看不到太阳,夜晚看不到星星一样,会让人在心底发出叹息的。

  我最不愿意看到的情景,就是给驯鹿锯茸。锯茸用的是骨锯。每年的五月到七月,驯鹿的茸角就生成了,这一段时间也就成了锯茸的日子。锯茸不像打猎,通常是由男人来做的,锯茸的活儿女人们也要做。

  驯鹿不分雌雄,均长茸角。一般来说,雄鹿的茸角粗壮,而那些去势的驯鹿茸角就细弱。

  锯茸的时候,驯鹿要被拴在树上,两边用木杆夹住。茸角也是它们的骨肉啊,所以锯茸的时候,驯鹿疼得四蹄捣来捣去的,骨锯上沾染了鲜血。锯下茸角后,要烧烙茸根,以防出血。不过烧烙茸根是过去的老法子了,现在锯完茸后,撒上一些白色的消炎粉末就可以了。

  一到割鹿茸的时候,玛利亚就会哭泣。她见不得骨锯上沾染的鲜血,好像这血是从她的体内流出来的似的。所以一到锯茸的时候,母亲就会对她说,玛利亚,你别去了!可她从来不听劝阻,一定要去。她平素是不落泪的,一见血,泪水就像蜜蜂一样嗡嗡地飞舞了。母亲说,玛利亚见着血会哭,是因为她自己不能生养的缘故。她月月都见着自己身下的血,一见到血就知道哈谢和她的努力白费了,所以就绝望地哭。

  比玛利亚和哈谢更盼望孩子的,是哈谢的父亲达西。达西的一条腿是在与狼搏斗时失去的,所以夜晚听到狼嗥,达西就会把牙齿磨得咯吱咯吱响。他又干又瘦,眼睛不能见光,也不能见雪,否则就会泪流不止。平素他呆在希楞柱里,搬迁的时候,骑在驯鹿身上的他要戴着眼罩,哪怕是阴天的时候。所以我想他并不仅仅是怕光,也怕见树木、溪流、花朵和小鸟吧。达西是全乌力楞人中面色最灰暗、穿着最邋遢的。林克说,达西丢了一条腿后,就不剃头发不刮胡子了。他那斑白而稀疏的头发和同样斑白而稀疏的胡子纠缠到一起,使他的脸孔看上去就像罩了一层灰白色的地衣,让人疑心他是一棵腐烂了的树。达西很沉默,但他只要说话了,就与玛利亚的肚子有关,他会说,我的奥木列在哪里?他什么时候才能给亚耶的腿找回来呀!在我们的语言中,“奥木列”是“孙子”的意思,而“亚耶”指的是祖父。他总是认为,只要他有了奥木列,伤害他的老狼就会被奥木列打死,他会带回亚耶的腿来,让他又能健步如飞。他说这话的时候,目光是放在玛利亚身上的,玛利亚这时会捂着肚子,走出希楞柱,扶着一棵树,哭着。所以我们一见到玛利亚扶着树垂泪,就知道达西说什么了。

  达西的命运,后来因为一只鹰的到来,而发生了改变。原先他在希楞柱里是没有伴儿的,鹰的到来,使死气沉沉的他又活跃起来了。他把这只鹰训练成一只凶猛的猎鹰,并且给它起了名字,叫它奥木列。

  山鹰是哈谢捉来的。他在高山的岩石上设置了捕鹰网,那些喜欢高飞的鹰看到岩石上的鹰网,以为是可以歇脚的地方呢,就俯冲下来。这一下来就成了囚徒,被牢牢套住了。哈谢把那只灰褐色的鹰带回家,让达西训练它,也算是为他找点活做。

  那只鹰的眼圈是金黄色的,眼睛发出冰一样的寒光。它那尖尖的嘴巴向下钩着,好像随时准备叼起什么东西似的。它胸脯上有黑色的花纹,柔美的翅膀闪现着绸缎一样的光泽。哈谢把它拴住,又给它的头戴上一个鹿皮罩,蒙着它的眼睛,而让它的嘴露在外面。它非常凶,昂着头,用锐利的爪子挠着地,挠出一道一道的沟来。我们这些小孩子跑去看它时,胆小的列娜、吉兰特和金得都被吓跑了,只剩下了我和娜拉。达西看见山鹰后异常兴奋,他的嘴里发出“呜噜噜”的声音。他瘸着腿,费力地弯下腰,从火塘中拣起一颗石子,“啪——”的一声砸到鹰头上。山鹰愤怒了,虽然它什么也看不见,但它从石子飞来的方向上判断出了是谁在挑逗它,它旋风一样腾空飞起,朝达西扑来。但它飞不远,被绳子拴着,气得它大叫,达西则大笑着。达西的笑声比深夜的狼嗥还难听,我和娜拉没有被山鹰吓跑,倒被他的笑声给吓跑了。

  从那以后,我和娜拉每天都去看达西驯鹰。

  最初的几天,达西饿着山鹰,不给它食物。山鹰眼看着一天天瘦下去。它瘦成那样了,可达西还说要刮掉它肚子里的油腥。他将新鲜的兔肉切成块,用乌拉草捆扎好,囫囵个地喂给山鹰。鹰吞下去后,由于不能消化,又把它囫囵个地吐出来,这时就可以看见包裹着兔肉的乌拉草上沾染着的点点油腥。达西用这个办法把山鹰的肠子彻底地清理了一遍,才喂它少量的食物。之后,达西让我把摇车取来,玛利亚没能生下孩子,所以他们的希楞柱里就没有摇车。那时鲁尼已能到处跑了,不需要它了,我把它提到达西那里。哈谢帮着达西往希楞柱上悬挂摇车的时候,玛利亚泪光闪闪的。

  我只有在达西那里看见过山鹰还能坐摇车。达西把山鹰的腿和翅膀用草绳捆上,让它动弹不得,将它放到摇车里。他一手拄着拐,一手疯狂地摇着摇车,整个身子看上去就是扭曲的。我相信如果达西摇的是个小孩子,那孩子一定会被摇傻了。他摇山鹰的时候嘴里仍然发出“呜噜噜”的叫声,好像风钻进了他的喉咙。我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达西说,他要让山鹰彻底忘记它的过去,让它服服帖帖地跟人生活在一起。我就对达西说,你是想让它忘记天上的云?达西啐了一口痰,咆哮道,是啊,我要让这天上的东西变成地上的东西,我要让白云变成弓箭,吃掉我的仇人——那条该死的狼!

  山鹰被清理过了肠子,又被达西在摇车里折腾了三天后,果然有点脱胎换骨的意思了。把套着它头的鹿皮罩取下来后,发现它的目光不是寒光了,而是带着点迷茫的柔光。达西满意地对山鹰说,你真是个听话的奥木列呀!接下来,达西在山鹰的腿上系上皮条,又在它尾巴上拴上铃铛,让它不能高飞。然后他穿上皮衣,让鹰站在左臂上,带着它走出希楞柱,朝有人的地方走去。他说这是为了让山鹰熟悉人,它认了人后,就习惯呆在人群中了。

  达西的右臂拄着拐,左臂又要伸出来作为山鹰栖身的支架,他一瘸一拐的,山鹰也跟着一瘸一拐的,鹰尾的铃铛始终响着,那情境十分好笑。原本他是怕光的,可他带着山鹰行走的时候,对罩着他的阳光一点都不怯,虽然他眼角的泪水一汪一汪地涌出来。从那以后,达西就不戴眼罩了。

  人们一听到营地的铃铛声,就知道达西和他的山鹰来了。

  达西见了我母亲会说,达玛拉,看看我的奥木列精神不精神?达玛拉赶紧放下手中的活儿,迎上去,看着鹰,连连点头。达西就心满意足地带着鹰去依芙琳那里。依芙琳喜欢抽烟,达西一看到她叼着烟,就命令依芙琳,把那烟给我灭了!他说山鹰若是被烟给熏着了,嗅觉就不灵敏了。依芙琳扔下烟,瞅着山鹰对达西说,你的奥木列会喊亚耶吗?达西就生气了,说,它不会喊亚耶,会喊依芙琳!它说:依芙琳的鼻子长歪了!

  依芙琳就会大笑。她确实是个歪鼻子。林克说依芙琳小的时候特别淘气,她四岁时在林中看见一只灰鼠,便去追。灰鼠上了树,而她撞到了那棵树上,折了鼻梁骨,成了个歪鼻子。可我觉得她的歪鼻子很好看,因为她一只眼大,一只眼小,她的鼻子是歪向那只小眼睛的,这反而使她脸部的轮廓变得和谐。

  达西把鹰一天天地带到人群中后,就开始喂它肉吃。每天只喂一点,让它老是半饥半饱的。他说猎鹰要是饱了,就不想着捕捉猎物了。他在希楞柱外搭了个鹰架子。这个架子能够自由翻转。怕木制横杆伤着鹰爪,达西用狍皮把横杆包裹起来。他说鹰爪就像猎人手中的枪一样,一定要保护好。虽然山鹰与达西已经很熟了,但是为了预防它跑掉,他还是在它的腿上系上了一根带转环的细长拉线,这样它转身时不会被绳子绞住,而且也飞不走。达西每天都要轻轻抚摩山鹰的胸和头,他抚摩它的时候,嘴里仍然发出“呜噜噜”的声音。我怀疑达西的手上有绿颜色,因为他这样一天天地抚摩着山鹰后,山鹰的翅膀不仅突起来了,而且变了颜色,是暗绿色的了,好像谁揭了一片绿苔披在了它身上。

  以后再搬迁的时候,骑在驯鹿身上的达西的肩膀上就多了一只猎鹰。得了猎鹰的达西,仿佛失去的腿又回来了,精神抖擞的。被驯服的猎鹰已经不需要用绳子牵着了,即使看着天空,它也没有远走高飞的意思,看来达西没有白用摇车摇它,它把曾经翱翔的那片天空彻底地忘记了。

  我们只能在搬迁的时候看到猎鹰捕捉猎物的情景,哈谢平素要带着猎鹰行猎,达西是不允许的。这个奥木列成了他的私有财产。

  我还记得第一次看到猎鹰捕捉野兔的情景。那是刚入冬的时令,山林还没有完全被白雪覆盖住。我们沿着阿巴河朝南走,那一带山峦的苔藓非常丰富,野兽也多,到处可见在树梢飞翔的飞龙和在地上奔跑的野兔。先前还安静呆在达西肩头的猎鹰就不安分了,它昂起头,翅膀微微扇动,随时准备出发的样子。达西发现一只野兔从松林下跑过,就拍了一下猎鹰,叫了一声:奥木列,决,决!“决”就是“猎”的意思。只见那猎鹰一展翅膀,从达西的肩头一路疾飞而去,眨眼间就把野兔追上了。它先用一只爪子抓着野兔的屁股,等野兔回过身来挣扎,试图逃脱的时候,它把另一只爪子拍到它的头上,双爪并用,很快就把兔子给活活闷死了。奥木列用它尖利的嘴,三下两下扒开了野兔。野兔的内脏像鲜红的花朵一样开在林地上,冒着丝丝热气。达西激动得嘴里不断发出“呜噜噜”的叫声。那一路上,我们几乎没有动用一颗子弹,这只猎鹰为我们捕捉了五六只野兔和三只山鸡,使我们在晚上生起篝火的时候,总有肉香气飘散出来。不过到了营地,当我们把希楞柱搭建起来的时候,达西就不让奥木列追逐猎物了,他把一张灰色的狼皮铺在地上,一遍一遍地对猎鹰喊着“决、决”,让它冲向狼皮。当年达西与狼搏斗的时候,赤手打死了母狼,而咬断他的腿逃掉的是小狼。他剥下了母狼的皮,一直带在身边。他一看见狼皮就咬牙切齿的,仿佛看见了仇人。依芙琳说,看来达西真要让猎鹰去为他报仇了。

  奥木列开始时很反感让它袭击没有生气的一张狼皮,它缩着头,听到“决、决”的叫声就后退。达西很恼火,他揪着猎鹰的头,把它拖到狼皮上。猎鹰蔫蔫地站着,达西就扔下拐杖;扑通一声坐在狼皮上,拍着自己唯一的那条腿哭泣。他这样哭了几次之后,猎鹰仿佛明白了这张狼皮是主人的仇人,它很快就把狼皮当作活物了,不仅扑向它的次数越来越多,而且一次比一次凶猛。为了使奥木列始终处于机敏状态,达西一看到它弯着脖子埋下头做出要睡觉的样子时,就赶紧拍拍它的翅膀,使奥木列警醒。所以,有了猎鹰后,达西的睡眠也是不足的,他常常像兔子一样红着眼睛。只要我们从他的希楞柱前走过,他就会指着奥木列说,看看,哦,看看,这是我的弓箭,这是我的枪!

  达西和别人说这话时,大家都不反驳。但他跟父亲这样说时,他就会对达西说,我用枪能打死狼,奥木列行吗?父亲爱枪仅次于爱达玛拉。他出猎时要背着枪,回来后还要摆弄它。达西听到父亲用嘲讽的口气说他的奥木列,气得直磨牙,就像听见了狼嗥似的。达西说,林克,你等着看,你看看我的奥木列能不能帮我报了仇!

  我们最早使用的枪是“乌鲁木苦得”,就是打小子弹的燧石枪,这种枪射程短,所以有时还得使用弓箭和扎枪。后来从俄国人手中换来了打大子弹的燧石枪,也就是“图鲁克”。接着,别力弹克枪来了,它比图鲁克要强劲多了。可是跟着又有比别力弹克枪还要有杀伤力的枪,那就是连珠枪,它可以连续发射。有了别力弹克枪和连珠枪,燧石枪就只有在打灰鼠的时候用了。所以在我的感觉中,弓箭和扎枪是林中的兔子和灰鼠,燧石枪是野猪,别力弹克枪是狼,而连珠枪是老虎,它们一个比一个凶猛。

  林克有两杆别力弹克枪,一支连珠枪。鲁尼三四岁的时候,林克就教他握枪的姿势。而这些枪都是林克从罗林斯基手中换来的。

  罗林斯基是个俄国安达,他每年都会到我们乌力楞来,少则两次,多则三四次。我们搬迁的时候,总要留下“树号”,就是每走一段路,就在一棵大树上用斧子砍一个缺口,作为前行的标记。这样无论我们走多远,安达都能找到。

  罗林斯基是个矮胖子,他大眼睛,红胡子,肿眼泡,爱喝酒,他总是骑着马来我们乌力楞。与他同来的通常是三匹马,一匹他骑着,另两匹则驮载着货物。他上山给我们送来的是酒、面粉、盐、棉布以及子弹等东西,下山带走的则是皮张和鹿茸。罗林斯基的到来,是我们乌力楞的节日。大家会聚集到一起,听他讲其他乌力楞的事情。哪个乌力楞的驯鹿遭了狼害,哪个乌力楞的灰鼠打得多,哪个乌力楞又添了人口或哪个老人升了天了,联络着六七个乌力楞的他没有不清楚的。他很喜欢列娜,每次上山,总要给她单独带一样东西,刻着花纹的铜手镯啦,或是小巧的木梳子。他喜欢拉着列娜纤细的手,叹息着说,列娜什么时候长成大乌娜吉啊?我就说,列娜已经是大乌娜吉了,小乌娜吉是我!罗林斯基会冲我打一声口哨,好像在逗引一只小鸟。

  罗林斯基住在珠尔干屯,那里是俄商聚集的地方。他为着交易去过很多地方,比如卜奎、扎兰屯、海拉尔等。说起卜奎的裕盛公、金银堂等商号,以及海拉尔的甘珠尔庙会,罗林斯基就会两眼放光,好像天下最美的风景就在商号和庙会中。他一喝多了酒就喜欢光着胳膊,这时我们就能看到他肩膀上的文身,是一条盘踞的蛇,昂着头,青色的。父亲说罗林斯基一定是从俄国逃出来的土匪,否则他身上又怎么会有文身呢?我和娜拉喜欢看那条青蛇,我们把它当成真的蛇了。摸一下,就赶紧缩回手逃跑,好像蛇会咬着我们。罗林斯基说,他身边没个女人,那条蛇就是他的女人。冬天冷的时候,它会发热,夏季热的时候,它又会冒出凉气。他这样说的时候,那些身边有女人的男人都笑,只有尼都萨满是不笑的,他皱着眉,起身离开喧闹的聚会。

  只要罗林斯基来了,无论什么季节,营地上总要燃起篝火,人们会在夜晚时手拉着手跳“斡日切”舞。开始是女人手拉手站在篝火里圈跳,男人手拉手站在外圈跳。女人向右转圈时,男人向左转。这一左一右的旋转,使那团火也仿佛跟着团团转起来。女人发出“给——”的叫声,男人随之发出“咕——”的叫声。“给咕给咕”的叫声恰似天鹅从湖面飞过。母亲说,很久以前,我们的祖辈被派遣到边境守边,有一天,敌军包围了人数不多、粮草已绝的鄂温克兵丁,突然,空中传来声势浩大的“给咕给咕”的叫声,原来是一群天鹅飞过。敌军听到这声音,以为鄂温克的援兵已到,就撤退了。人们念着天鹅的救命之恩,就发明了“斡日切”舞。由于尼都萨满很少跳舞,瘸子达西也不能参加,所以跳舞的时候,外圈的男人就要一直展开着胳膊,否则就不能把女人护卫在里圈。所以跳着跳着,里圈的女人就会跳到外圈,最后形成一个大圈。大家手拉着手,一直跳到篝火暗淡,星星也暗淡下去,这才回希楞柱睡觉。母亲喜欢跳舞,她一跳了舞就睡不着觉。跳过舞的夜晚,我总能听见她小声对父亲说,林克,林克,我的脑袋里灌了凉水,我睡不着。林克不说什么,他送给达玛拉一种我听惯了的风声,风声过后,达玛拉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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