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阅读网 -> 名著精选 -> 冬天里的春天 -> 第五章 第四节 -> 正文阅读 |
[名著精选]冬天里的春天 第五章 第四节 [第34页] |
[章节目录] 首页 上一页[33] 本页[34] 下一页[35] 尾页[38]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
冬天里的春天: 第五章 第四节
冤家路窄,于菱去民航营业所买飞机票的路上,偏碰上了高歌。而且,他也想不到,手里捏着的那张飞往广州去的票,恰巧是高歌替王纬宇退的,革委会主任在最后一天,终于决定放弃这次出国考察的美差。但是,忙得七荤八素的于菱,竟认不出这个似曾相识的青年人是谁。 不过,于菱实在没工夫认,他现在倒羡慕去年那种囚徒生活。在牢狱中,在边疆时,无需费什么脑筋,思维简单到只有一个概念,不到十个月的日子里,只想着四个字“ 活着,出去”。现在,不灵了,广场方砖上的血,唤醒他那原来甚为朦胧的意识,能不思考吗?能不探索吗?一个社会主义的国家,一个马列主义的政党,竟会被几个蟊贼搅了个昏天黑地,差点闹得国家破亡,民族沉沦,而且还不是短时期的猖獗,整整忍受了三千六百个日日夜夜。有多少问题在他脑海里盘桓,寻求真知,又需要经历多么艰难的过程呵! 但是对面那个年轻人,也没能马上认出于菱来,反正觉得有点眼熟,就失神地站住了。放纵的夜生活,饮酒,打牌,女色,使得“红角”革命家失去了原来的精锐之气。现在,他脸上的惟一特点,是那双塌陷下去的眼眶,和一对失神的眸子,所有在赌场输光口袋里最后一个铜子的赌客,都会有这种充满血丝的结膜,和显得混浊的玻璃体,而变成一副令人望而生厌的样子。 其实,在黑的小胡同里,于菱,比较粗心的,总不及格的大学生,是不会看得那么仔细的。但是,由于近十年来,一直以车代步的高歌,竟然忘了行人应该躲避车辆的简单道理,直撅撅地挡住了于菱的去路,这才使他想起这个拦路虎,好像在哪儿见过面? 谁? 倘若不经过那十个月的磨炼,于菱也许不介怀地朝这个陌生的熟人,打个招呼,但如今,他的心要冷酷得多,别人不伸出手,他决不上前一步。胡同本来不宽敞,绕也绕不开,只好按了一下车铃,警告对方躲开。 哦,他先认出了于菱:“你——” 于菱轰的一下,仿佛踩在地雷上一样——啊!两眼冒出火来,原谅他是个有血有肉的人吧!一个男子汉( 如果他确实是条汉子的话),对于曾经欺侮、凌辱、调戏或者诬陷过自己心上人的死敌,是无法心平气和,保持那种高雅的绅士风度的。他跳下自行车,一把抓住对方的脖领,刹那间,柳娟愤恨的脸色,几乎同时出现在两个人的记忆里,说实在的,无论对于他们两个人中的任何一个,都不是愉快的。 啊!七月流火,那难忘的一天呵…… 据说,有些动物对于地震前兆,会产生某种预感,常常在地震发生以前,表现出惊慌失措,躁动不安,心神烦乱的状态,至今科学家也无法解释。 那一天,高歌早早地醒来了,一看表,才七点半,妈的,他骂了一声,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了。打完最后一个八圈,他做了一副满贯,已经是清晨四点钟了。只睡了三个钟头,就再也合不上眼皮,岂非咄咄怪事?自从他父亲,那位一辈子谨慎小心的汽车司机,抱着忐忑不宁的心情,离开这个世界之后,高歌搬进新居,很少在九点钟以前醒过。可今天,才七点半,就在原来是专家招待所的高级房间里,辗转反侧,无法成寐了。 其实昨天夜里的麻将,他本无意打,无奈那位卷毛青鬃马,贵贱缠住他不放。按说,那是过去的情谊了,然而她也忒多情些,自认为是高歌明媒正娶、合理合法的原配夫人。因为要不是她,冲上那七千吨水压机,给了下不了台的于而龙一记耳光,打得高围墙里的“独裁者”威风扫地,整个局面是无法改观的。她还当着数千人,强迫于而龙当场跪下向群众赎罪,可是,于而龙不是醋里泡过的,要他屈膝却不那么容易,气得她满头卷毛都直竖起来。不过,她的这一巴掌,是有功的,从此扭转乾坤,高歌得以正式登上舞台。也许为了感激她,高歌就和她产生了这种称之为介乎恋爱与结婚之间的过渡关系。 那时候,还在马棚住宅区住着,老高师傅活在人世,曾经向他儿子,向可能是他儿媳的这个女人,不,名义上还是姑娘,跪下来哀求过:“你们可不要去难为好人,作践好人,那可是罪过,老天爷不是不长眼的。” “什么是好人?谁是好人?现在中国成了洪洞县,连自己是好是坏都闹不清。” “别人我不敢打保票,我给于厂长开了那么多年车,他可是一心扑在群众身上,一心扑在厂子里的呀!我在世上活不多久了,你们让我顺顺当当咽下这口气吧,我求求你们,他们谁愿意闹谁就闹去,你们别跟着折腾啦!” 高歌对他父亲的奴性感到气愤和羞愧。而卷毛青鬃马戴着碗大的纪念章,金光闪闪,对半身不遂的老人,挣扎着跪在他们面前,非但毫无半点怜惜之心,反而圆瞪着眼,气呼呼地说:“ 看像个什么样子,神经透了,求爱一样地跪着,要不是纪念章挡着,差点碰上我奶子。高歌,管管你老子吧!” 不久,老高师傅含恨离开人世,他咽气的时候,他儿子正率领着人马,在市里初试锋芒,大打出手呢! 要不是王老,( 哦!那真是有远见的人呵!)高歌和卷毛青鬃马也许过渡完了,该登记了,那后来也无法起飞了。王纬宇劝他:“良禽择木而栖,小高,假如将来有一天,你满身朱紫,身居要职,愿意身边有一位粗俗不堪的太太吗?” 果然,高歌随着地位的提高,身分的改变,眼界和欣赏口味也不同往昔了。围绕着他的女性当中,最不济的,也比那位卷毛强得多。她,已经失去吸引力了,虽然她觉得自己是正宫娘娘。 可她来了,穿着一件近乎透明,而领圈开得太大的半袖衫,像一贴膏药似的粘着不肯走,高歌便招呼几位小兄弟搓麻将,那本是例会,一般打到深夜,也就拉倒的。但一来高歌手顺,连和满贯,不肯罢手;二来借此挡车,使那位紧贴在身旁热乎乎的女性滚蛋。所以一个四圈,接着一个四圈,打到四点多。也许他太集中精神做清一色了,不知什么时候,那个抹得香喷喷的女人走了,大家哈哈一笑散去。 高歌想起床,头昏昏沉沉,躺在那儿,又浑身不自在,心里憋着一股劲,真想嗷嗷地叫两嗓子,才能轻快似的。怎么回事,他也茫然了,过了一会儿,他似乎明白了,应该成家了,总这样打游击,过水浮云,实在不是长远之计。王老又给他敲警钟了,( 哦,真是一个了不得的人!)“老弟,不要搞昏了头,你跟那三四个货色搞的什么名堂,争风吃醋,女人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你犯不上为她们身败名裂,要出了情杀案,就有你的热闹可瞧了。” ——都给我滚,这帮骚货,这帮破鞋,我需要真正的爱情,她们根本不是爱我这个人,是爱我的地位,我的职务,我的汽车,我的权势。妈的,只要我一旦失去那些身外之物,她们也会马上卷铺盖滚蛋的…… 高歌突然想起前几天,在一次招待外宾的歌舞晚会上,他在舞台上那一群水乡姑娘的行列里,在那个领舞者的脸上,看到了熟悉的,然而却是引起酸性反应的面容。哦,那对魅人的眼睛,真是目光如水,顾盼多情,他多么想借邻座的观剧镜仔细地看上一眼呀!是她,是柳娟,她那曼曼起舞的美姿,像一首玲珑剔透的诗,灵活轻软的腰肢,优雅婉约的体态,本身就是一支动人的旋律,舞蹈是以一种形体美来征服人的。而柳娟,则又加上她那磁铁般吸引人的眼睛,那时候,他觉得舞蹈编导太不懂得观众心理,应该让她在舞台上多停留一会儿,然而,她飘飘欲仙地隐去了…… 是她,一点也不错,是那个在学校宣传队钟情过他的柳娟。他敢发誓,那阵儿,现在扭住自己脖领的于菱,只不过是个跟着瞎胡闹的傻小子罢了,压根儿就不是他的竞争对手。于菱唱起歌来跑调,演戏只能跑龙套,弹吉他连音都定不准。可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那个劳动教养的现行反革命分子,远在沙漠那边,永无翻身出头之日,据说,柳娟矢志等着他。“唉!为什么我得不到那样真挚的爱情呢……” 哦!乱透了,在床上翻来覆去,心里像一团麻,那种已经好久不出现的不安心理,又如吃多了甜腻食品,往上泛酸水似的涌上来。自从他冲杀出“红角”,头角峥嵘以后,总有好几年的工夫,被这种时隐时现的不安心理困扰着。怎么形容呢?很有点类似范进中举后,搬进新居,他那可怜的妈,怎么也不相信屋里的一切是属于她的。他,一个三级磨工,也是很久很久以后,才习惯把自己看成一厂之主。可是,奇怪的是到了公元一九七六年的七月二十九日,这种真正的主人翁感还像空中楼阁一样,竟认为这座庞大工厂的所有者是于而龙,太可笑,也太反常了。过去,为了矫正自己的僭夺者感情,只好以亡命徒的思想来抵偿。今朝有酒今朝醉,得乐一天,且乐一天,狂饮暴赌玩女人,什么都学会而且精通了。后来,大概认为江山坐稳了,谁知经过四个月前广场上的大较量以后,他那好几年都不曾出现过的不安心理,又频频地发作了。试图用许多报纸上的革命理论来镇定自己,不灵,那些狗屁文章,恐怕作者自己都不相信,纯粹是白昼梦呓,怎么能给高歌一点安慰和信心呢? 于是,他萌出一个念头,要是把那个舞蹈演员弄到手,也许能填充自己心灵中的空虚吧?——唉!其实何止心灵,空虚的地方多着咧…… 她多美啊,简直是个迷人的精灵,他在席梦思上翻来滚去。人的本能,凡是越是难以弄到手的东西,越是要想方设法地攫取,那个穿着半腿裤的水乡姑娘,怎么也在脑海里推不开了。 剥啄一声,有人轻轻地敲他卧室的门。 “谁?” 笃、笃——笃! 糟糕,两短一长,是卷毛青鬃马的暗号。妈的,不要脸的狗皮膏药到底饶不了自己。但是又不能不放她进屋,因为她声称有些要紧的情报,必须马上告诉他。 “真会找借口,臭妖精。” 但妖精千真万确是来向他报告的:第一,于而龙钓鱼打猎的距离愈来愈远,昨天,竟有人开车来接他。“ 是周浩吧?”高歌问着这位确实像一匹洋马似的动态组长。“ 不是,是部队的汽车,白牌,不知搞什么秘密串连去了?我们开吉普盯了一阵,没咬住。” “还有吗?” “第二,于而龙的女儿,那个披着长头发的美人,和一个拄着拐棍的老头子,在广场马克思像跟前站了半天,假装站在那儿看画像,不知等谁?” “妈的,人还在,心不死啊,这都是新动向啊!” 尽管那样说,高歌心里那股烦躁不宁的情绪有增无减,对她那薄尼龙短袖衫里的一切,竟半点不感兴趣。 她说:“倒不如那回在电工室里,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把于而龙给打发了。” “真后悔没听王老的话,‘ 给我狠狠地打!’那是什么意思,还得承认,姜是老的辣,人家早料到这一天,打蛇不死反遭咬。蛖,再说那时哥儿们也不心齐,你打重,他打轻;你打东,他打西,这里下手狠点,那里要讲政策,妈的,毁就毁在窝里哄。我心里烦死了,天怎么这么闷,要于而龙现在落到电工室里,就怕——” 她嗤地一笑:“高歌,怕你也咬不了卵!” 一个女人竟然粗俗村野到如此田地,真可怕。他又想起那个袅袅婷婷,翩翩跹跹的柳娟,在追光下裕如雍容,柔曼轻盈的神态,相比之下,这位情报部长就令人倒胃口了。 “也许于而龙打算第三次爬起来?” 高歌说:“那就第三次把他打倒。” “要是打不倒呢?亲爱的。” “那,他不倒,也许就是我倒。” 她乜斜着眼扑上来:“你不已经倒了吗!” 像触动了他的痒处似的,他把这个女人紧紧搂住,两个人在床上滚着。但是卷毛青鬃马却在耳边,听见高歌在喃喃地念着一个陌生的名字,她怔住了,从他怀抱里挣脱出来。 “小高,你在说些什么?” “我什么也没说呀!” “谁是娟娟,你告诉我!” “你就是娟娟,你就是——”他扑上去,眼睛里露出一股兽性的欲念。 许多地震观测者所看到动物在震前的异常表现,都可以归纳到一种末日来临感的特殊状态上,因而形成种种颠倒、错乱、反常,和魂不守舍的举止上来。那一天,高歌确实神经出了问题,从早上开始,本应睡得香香的,偏偏老早醒来。使他得到发泄的肉体,忽然感到恶心慌不迭地躲开。爬起来,坐着汽车,直驰厂区,看他的脱产文艺宣传队排练那“ 就是好,就是好”的声部轮唱,使他无端地发起火,大骂编这种没理搅理,耍无赖歌词的家伙,不是个白痴也是个混蛋。因为是他嘴里出来的话,民兵们也无可奈何,换个别人,轻则学习班,重则专政队,要收拾的。所以重新回到食堂卖饭票的小狄说:“ 看起来今后普希金,或者莱蒙托夫,大概还是需要的,总是‘就是好,就是好’,诗人还有什么用场呢?” 其实,小狄也是犯愚,诗人总会找到讴歌的对象,哪怕是广场上制造血海的棍棒,尽管那时并不付给稿酬。 然后,高歌又驱车到部里,在运动办公室见了王纬宇,把闲杂人等都支出去后,他啰里啰唆地说了半天。王纬宇还是莫名其妙:“小高,你的思路相当相当紊乱,首先,你得明确一点,于菱在被抓前已经送进大学,跟厂子毫无牵连啦!” “不,我们派人上大学,是为了管大学,既然于菱没有管好,反而被人家管了,我们就有权收回这个人,该打该罚是厂子的事。现在这样处理,能对得起一国之母吗?” “我弄不懂,小高,刚才你的意思,从路线斗争角度上分析,对明目张胆,丑化攻击首长的现行反革命分子,未能绳之以法,处理过轻,有意见,这种革命义愤,保卫首长的热忱,可以理解。可你偏要把对他的处置权抓到自己手里,工厂也没有毙人的权力,能拿于而龙的儿子怎么办?你能不能逻辑性强些,今天怎么啦?简直语无伦次!” 他忽然想起他的卧室门钥匙,还在锁孔里插着。糟啦!倘若谁要拧门进去,发现床上躺着一个脱得光光的女人,又该当故事传开啦!他赶紧拨卧室里的电话号码,铃声响了一会儿,无人来接,谢天谢地,他松了一口气,那个不要脸的骚货走了。 他和王纬宇怎么说得既清晰明确,而又含而不露呢!虽然和王老已经到了无话不谈的地步,但要赤裸裸地说出心里的话,还有点难以启口。他的真心本意是:要柳娟能答应我,作为交换条件,可以把于菱保释;要拒绝的话,那就给他来个罪上加罪,永无生还之理。但说出口来却是:“ 按我和于菱的私人关系,我应该帮忙,使他早一点回来,有什么罪过,也允许留在厂里监督劳动;可是从大是大非上衡量,胆敢攻击那样一位中央领导人,他的矛头实际指向谁,不言自明,所以又觉得便宜了他小子。” 王纬宇是何等聪明的角色,对方一张嘴,就能看出肚肠里装的什么名堂,看他满脸晦气,一脑门官司的样子,心里盘算着老徐的至理名言:这些暴发户们绝不是成事之材,既无创业的宏图大略,又无守成的雄心壮志,他们走上自我毁灭的道路,要比预料的还要快些。难道不是如此么?高歌的精神早就开始衰朽了,现在恐怕连抄那几万字学习心得的劲头都不会再有了。 他问高歌:“打开窗户说亮话,是不是因为还存在着一个第三者的缘故?” “我不明白王老你话里的涵义。” “你所以希望控制住于菱的生死,正是为了那个第三者,对不?” 高歌讲:“在更大程度上,是对付咱们共同的朋友,于而龙,现在,他活动频繁得很呢!” “我从来不以感情代替政策。” 年轻人嘿嘿一笑:“王老,你总是说一些永远正确的话。” “我劝你对那个第三者死心。” “王老,请你不要误会,我如今对于女人,已经很反感,很讨厌。” “哦,什么时候成了尼采啦?” 高歌不懂尼采是什么人,但又不愿露怯,便闪避开去,径直地说:“这是一项战略措施。” 王纬宇笑了,他非常理解,所有从事卑鄙龌龊勾当的家伙,总要寻找一些冠冕堂皇的借口。便说:“算了,谈实质问题吧!” 高歌当然也掌握住王纬宇精神上的弱点,只要于而龙不进八宝山,就是他的障碍,他的威胁,他的势不两立的对头。“十年前,不能从肉体上予以消灭,十年后,也必须在精神上把他彻底打垮,要不然,坩埚事件还会重演的。” “啊!小高,十年前,你错过了良机,现在想跟他搞精神战,不是我小看你,你把自己乘以十,乘以一百,也不是于而龙的对手。想在精神上把他搞垮,小高,你肚子里的真才实学还少一些。历史上有一些文化落后的民族,凭一时野蛮征服了文化较发达的民族,到头来,征服者变成被征服者,最后连自己的民族都消融在早先的战败者手里。你以为杀了他的儿子,夺了他的儿媳,于而龙就会服软认输,你比大久保如何?” “那你未免太长他人志气,我们一个有利因素,是注定要始终在路线斗争中占上风,无论老家伙多能耐,最高支持我们,也需要我们。” “哈哈,很好,你能有充足的信心,那倒不妨试一试,沙漠那边,我倒有点板眼,可以按我们的意志要求办。” “我来找你的目的就在这里,王老,你是个法力无边的人。” “可是那位舞蹈演员,我怀疑你——” 难道他王纬宇不也有一种嫉恨的感情么?每逢二四六的傍晚,只要电讯大楼敲过六点,那个娉娉婷婷的姑娘,准会出现在部大院,朝于而龙家的楼栋走去。 准得不能那么再准,六点整。是什么因素使得那个女孩子把自己的命运,依附在一条覆灭之舟上?是一种他觉得恐怖的殉教徒精神。不但那个舞蹈演员,连那个会三国语文的翻译,连那些骑兵,那些和工厂一齐长大的年轻人,他都恨得要命。很清楚,只要于而龙张开怀抱,他们会情不自禁地扑上去。而他,革委会主任,倒有点类似英国女王派往殖民地的总督一样,工厂里的人,绝大多数对他是侧目而视的。是的,于而龙是块磁铁,当然,他想砸碎它,整整砸了四十年,结果又如何呢? 每当他看到,那个自由哥萨克,和他的画家女儿,和代替了于菱位置的舞蹈演员,在眼皮子底下出出进进,想到自己屋里,在菲律宾杨木与和田壁毯之中,空空荡荡,膝下无儿无女,那种嫉恨的感情就更加强烈。 “王老!舞蹈演员终归是个女人。” “你不会得到她的。” “试试看。” “还是拉倒了吧,不要讨没趣!” 高歌站起来告辞,因为他得到了承诺。 王纬宇继续用激将法对付这类蠢材:“ 你不行的,小高,你不是对手!” “你等着瞧吧!”高歌嘟哝了一句下楼,在汽车里,他对自己说:“如果我得到了她,我就开始过真正的生活。” 司机问他:“上哪儿去?” 他告诉柳娟那个歌舞团的地址。 “你要干什么?” 高歌镇定下来,早些年对于斗殴厮杀司空见惯的“红角”革命家,虽然很久不操旧业,但最初的慌乱过去,以挑衅的口气质问着。 于菱一把搡了出去,骂了声:“ 混蛋!”推车要走,好像努力想避开使人厌恶的东西似的。因为胡同狭窄,高歌虽被推在一边,但一伸手,仍然拦住了于菱的自行车。“ 滚——”他还有许多事等着办,决定以一种最大的蔑视,代替报复,喝了一声,离开这个越看越使他憎恶的人。 “你来得及听我说完一句话的,于菱,过去的,我们且不论它,因为这件事有关着现在,甚至将来,所以——” 于菱挺不客气地嘲弄:“你还会有未来吗?可笑!” “谁都有未来,死去的人,也不例外,有的流芳百世,有的遗臭万年。” “放开我车。” “听着,如果你不怕柳娟的名声,闹得满城风雨,那就请她准备好,在法庭上和我当场对质吧!我马上就要被控告为强奸犯,或强奸未遂犯了。” “谁在控告你?” 他苦笑了一下:“我的朋友,不,我的导师王纬宇——” “他?” “对的,我很理解他,他需要生存下去,所以用得着垫脚石。我希望你能转达给你的父亲,但我绝不是向他投降,请你告诉他,下一个回合,假如他想下手搞掉王纬宇,我可以提供一批重磅炸弹。” “你他妈的卑鄙透了!”于菱跨上车离开了他。背后,还传来他狼嗥似的笑声,在胡同里响着,由于更深夜静,由于人迹稀疏,他那笑声在狭窄的街巷里反复回响,而且细细品去,那笑声又好像是哭声,但是,他干嘛要哭呢? 于菱回到家里,夜已经很深了,见他爸爸妈妈的房间里还亮着灯,便推开书房门进去。 “啊哈,敢情都在。” 于莲招呼他:“快坐下吧,来晚了,就没你的份啦!” “什么好东西?” 还带着舞台残妆的柳娟,朝他笑了一笑:“ 西太后的小点心,爱吃吗?”她递给他一个小窝窝头:“ 我记得还是小时候在东安市场里见过,多少年啦!夏阿姨真是个有办法的人。” 于菱晃晃脑袋,不感兴趣地把那蜡黄色的小窝窝头,又放回到点心盒里。 “夏阿姨给你们买的,吃吧!”谢若萍把点心盒推到他面前,随他心意挑选着吃。 “我实在难以理解——” “你怎么啦,菱菱?”于而龙比较懂得自己的儿子了,这一程子确实要成熟一些。 “我不明白,他们这一套打打拉拉,又打又拉的战术,究竟是为了什么?要达到什么目的?” 谢若萍瞪着儿子:“你说些什么呀?菱菱,我糊涂。” “妈……”他把和高歌狭路相逢的过程,叙述了一遍,然后问道:“你们说,这位纬宇伯伯的棋,下得怎么样?” “有点阴——”于而龙说:“ 不错,这是他的惯用手法,向来是一石三鸟,既除了高歌,解脱自己,又搞臭娟娟,从而实际上搞臭了我。很简单,因为高歌一直跟我是这样的关系,所以大家必定会认为,是我借王纬宇之手,来消灭异己,报复的罪名就落在我头上。谁不知道,王纬宇和我是四十年的交往,辩解也没用。问题还在这里,他要控告高歌,似乎为我舒张正义,显得他多么够朋友。但明摆着为了娟娟的体面,这官司又打不得,这样他抓住了你的弱点,要不打吧,又等于默认确有其事,所以他拍拍屁股出国了,在一边瞧热闹。哼——” 听到这里,柳娟的眼睛都瞪圆了,深眼圈流露出愤恨的神色。于菱说:“真想不到在我们这个社会里,在我们四周,还有这样一些看不透的人。” “倒不如当时一刀攮得深些!”柳娟十分遗憾地说。 “娟娟——”于而龙说:“应该制裁的是那些幕后的教唆犯,出国吧!等他回来的时候,再瞧吧……”这个决心开小差回石湖的游击队长狠狠地说。 “那么现在,万一法院真来传票,爸爸——”于莲问:“ 咱们家的邓肯,她怎么去演那出《窦娥冤》?” “只有一条,莲莲,奉陪到底!那么久的浓雾弥漫日子,那么长的严寒冷酷冬天,都坚持了过来,还怕这最后的猖獗吗?来,老伴,请把那封给部党组的信给我。” “不是明天要发吗?” “咱们就浪费它一个信封和四分钱吧!我要删掉一个字。”说着,他笑了:“对,要抹掉一个非常重要的字,来他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你呀!总心血来潮。”他老伴责备着。 于而龙撕开了信,摊在桌上,全家人围拢来看,他指着其中的一句念道:“我个人意见,不希望与王纬宇继续合作下去。”掏出钢笔,把那个“不”字给涂抹掉了,然后,以征询的眼光看着大家:“行不行?” 很快都领会了他的意思,而且像战斗前夕最后的动员那样,全家五口人,把手都压在这张檄文似的请战书上,紧紧地挨贴在一起。 谢若萍说:“明天,我再重抄一遍吧!” “不,就照原样,不动,寄出去,我就是要让那位老徐看看,为什么于而龙要圈掉一个‘不’字!” “爸爸复活啦,乌拉!”于莲压着嗓子喊。 “也别太高兴啦,这一仗或许更难打。好啦,休息吧,明天,菱菱还要上路呢!” “团子已经捏好啦!”谢若萍告诉大家。 多少年来,他们家还保持着石湖的风俗,谁要出远门,临行前总要吃一顿糯米汤团,也许等到柳娟成为这家主妇的年代,这风俗还会继续保持下去的。 但是,钻进长沙发上鸭绒睡袋里的柳娟,却不曾去想那类将来做主妇的食谱问题,而是被刚才于莲那句话说动了心,尽管她不知道谁是邓肯,也不懂得《窦娥冤》是出什么样的戏,(十年文化空白留下的愚昧烙印啊!)但她明白那一个“ 冤”字,她是险几被高歌糟蹋的女性呵!要不是那把匕首,要不是那使人魂灵出窍的地震…… 要是,他真的胡说八道——贼咬一口,入骨三分,那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呀! 真不该去的呀!她后悔死了。 她再也睡不着了,从睡袋里伸出手,托住自己的头,思索着。 那天,因为晚间有演出任务,下午才上班,在传达室看到了一封给她的便函,拆开来一看,却是高歌来访未遇而留下来的。 信的内容是:于菱所在的劳教单位来了个人,工厂和他谈了,想把于菱要回来,在厂里监督改造,那人也初步点了头,趁热打铁,希望她赶快去和人家面谈一次。最后,还写上“ 机不可失,万万勿误,事关于菱前途,一定要来”。这几句话可把年轻姑娘的心,扰得无法平静了。 她马上给家里打电话,偏偏于而龙不在,又给医院打电话,世界上有谁更比母亲关心儿子的呢?谢若萍连一丝怀疑也不曾有,毫不加以考虑地就催促着:“ 娟娟,那你就去一趟吧,和那个人谈谈,要是能够弄回来,守在身边,哪怕罪名再大些,年限再长些,我也认了,快去吧,娟娟!” “我这就去,阿姨,你放心吧!” “我等着你电话。” 她向团部请了假,费了半天工夫,倒换好几趟郊区公共汽车,来到王爷坟,找了一溜十三遭,也不见高歌的影。而且所有办事人员,都说不上来,因为高歌的行踪,现在连他的“情报部长”卷毛青鬃马都摸不清楚。但这封信却是真的,柳娟认得出那笔字,厂里一些人也承认是领导手迹,可对信里所提到的那些,都莫名其妙地摇头,有人说或有其事,因为现在是首长负责,头头决定一切,好多内部交易,是不容别人染指的。 柳娟等了好大一会儿,晚上还有重要演出,去跳那外国人看不懂,中国人不爱看的舞蹈,只好又给谢若萍打电话。她下班了,打到家里,于而龙接的,一听明白怎么回事,他告诉她:“ 你甭管啦!赶紧回来吧!谁晓得他们又搞什么花头精?” 等她赶回市里,来到剧场,都开始放观众入场了,她气喘吁吁地推开化妆室的门,那个准备代替她上场的B角,在镜子里先看见她,哦的一声,卸下千斤重担似的说:“ 谢谢老天,别让我受罪吧!” 那晚演出,她起码出了十个差错,气得导演、舞台监督,甚至团长,在边幕条里向她挥拳头、舞胳膊地威胁恫吓:“ 柳娟,你要再心不在焉,就把我们大家全毁了。” 大幕好容易闭上,人们围上来,责难的词句,比舞台上落到白毛女身上的雪花还要多,她只是说了一句:“ 请原谅我吧,同志们,但愿你们永远幸福!”大概几乎所有的女伴,都知道她爱情的悲剧,一个忠贞地等待着爱人的姑娘,一个永远没有出头之日的可怜女性,难道不值得同情吗?大家都体谅地散开了。 就在这个时候,康“司令”奉高歌之命来到剧场。 柳娟拒绝了他:“谢谢你,我不想去了!” 康“司令”按照高歌的话说:“那个人,明天一早就走。” “是吗?” “你是去,还是不去?” “天也太晚了,路又太远。”她犹豫着。 “高副主任让我开车来接你,要走,就快点,要不,我就不等啦!”一些同志也劝她:“去吧!去吧!”她到底活了心,终于坐上汽车走了。 车子一口气开到工厂的原专家招待所门口停下,直到高歌在门前台阶上来迎接她,柳娟也还没发现是个骗局,漫说一个二十多岁的天真少女,就是经验丰富,专门捕获野兽的猎手,也会遭到豺狼虎豹的偷袭。“何况他们是七十年代的麻皮阿六呢!”这是于而龙的话。 “那个人呢?” “在楼上,请!” “这么晚来打扰人家,怕不合适吧?” “不会的,像你这样一位漂亮的人,连欢迎都来不及的!”高歌运用着王纬宇经常对女人讲的恭维话,对柳娟甜言蜜语地讲着。 但是,他的王老能说得对方高兴,满意,甚至报以一笑,他以同样的声调,同样的语气,想不到换来的倒是竖起的眉毛,和警惕的脸色。 “你的话什么意思?” 高歌站在螺旋式的楼梯口,做出延让的手势,并且解释道:“老同学,说句玩笑话都不许可吗?” 她噔噔地踩着楼梯,从他身旁走过,眼皮抹搭着:“对不起,我根本没有开玩笑的心情!” 他把她让进了自己的卧室,回手关上了门,嗒地一声,碰锁撞上了。接着,他像一个张网捕鸟的人,终于把鸟捉进笼里那样,安心得意地坐在那里,欣赏着那只捉到手的鸟,似乎被那一身美丽的羽毛吸引住了,两眼直勾勾地盯着。 “那个人呢?”她再一次问。 高歌笑了:“柳娟,那个人就是我。” 现在,柳娟才想起于菱的爸爸,倒是个老谋深算的人,早估计到他们会耍花招,果不其然,上了这个坏蛋的当,而且陷进了贼窝。但是掖在腰里,那把贴身的匕首还在,她那颗恐慌不安的心,略微还能镇静一点。 这把匕首,还是十年前,她和于菱一块去学校地下室,去收她父亲的尸时,从那位活活被折磨死的校长身上拔出来的,当时,沾满了鲜血,柳娟碰都不敢碰,但于菱却把刀擦拭干净,塞在她手里:“不要怕,这是一把杀你爸爸的刀,带着它,有朝一日,也要把这把刀,插进那些凶手的心口,给你爸报仇!”也许正因为这,她才信赖后来参军走的小伙子吧? 她沉着地问:“你打算干什么吧?” “谈谈,如果你不讨厌的话——”高歌龇着牙说。 “请便吧!” “那你先坐下,可以吗?” 柳娟摸摸腰间那把匕首,坐了下来,立刻脑海里闪现出她所看过的外国影片,在这样情况下,一个单身女人对付一个心怀歹意的坏蛋,该采取什么样的自卫手段?影片是生活的教科书,真是一点不假,要是迷恋语言威力的国产艺术家们,准会给落到这个境地里的女主人公,拍上一千米的演讲镜头,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不,柳娟决定给他一刀,如果他敢动手动脚的话,对待这种人( 姑且不考虑他是一种地震前的异常反应)最好的办法,就是以牙还牙,不必浪费那一千米胶片。 “也许你觉得我非常卑鄙,无耻,你愿意怎么想就怎么想好了,可是我们都生活在现实社会里,不可能不面对现实。我很难理解你干嘛偏要等待一个囚犯,一个充军发配的人?” 柳娟不做声,心里盘算着,开窗跳楼不是办法,万一摔断腿,就甭想上舞台了,要大喊大叫,肯定在他的势力范围里,不会有人来救她的。 “所以,我想,在为时未晚之前,咱们恢复旧日的友谊,或许对于菱能有点好处,根据我目前一点微不足道的地位和权力,也说不定可以小助他一臂之力,尽管我和他爸爸是死对头,但于菱,你,我,还是有点旧交的。” 她根本不认真地听,坐在那里,望着已经锁上的门,琢磨着:即使逃出去,深更半夜,人地生疏,不摸方向,不知远近,说不定还会碰上别的坏人。如果和他磨到天亮的话,现在才十一点多,时间还长着咧! “说心里话,我一直爱你,柳娟,我不想隐瞒,有过几个女朋友,处在我目前的地位上,不用张嘴,自会有人巴结上来的,但我不需要那样不平等的爱情,太没意思,因此——” 柳娟想,还是尽可能地把事态缓和一点,得想法搞个退兵之计。便问:“你是打算强迫我答应你的要求呢?还是允许给人一个考虑的时间?” “当然,我不希望采取强迫手段。” “那好,请你派车送我回去,行吗?” 啊?好容易捉到笼子里来的鸟儿,岂有放出去,让其飞往海角天涯的道理!高歌对她说:“就在这里住下吧!” “那么,你请出去,我要休息了。”她站起来,向高歌指着那扇锁上的门。 但是,他不动弹,也拒绝回答,而是眼珠滴溜溜地转着,一种跃跃欲试的心情,一种压制不住的冲动,使得他像偷嘴的猫一样,正伺机扑过来。她确实比在学校宣传队时漂亮多了,魅人多了,那舞台上水乡姑娘的倩影,又在脑海里浮现,他控制不住自己了。那个卷毛青鬃马,那些穿《出水芙蓉》式游泳衣的女人,只不过是追逐浮华,好慕虚荣的货色。现在,在他眼里,一钱不值。无法消停下来的颠倒状态,那种临震前动物性的本能反应,又使得他在人与兽之间徘徊摇摆。希望凭借真正的爱情,来拯救自己灵魂的愿望,和迫不及待地破坏一切、毁灭一切的暴徒心理,在激烈斗争着。幻想用那纯净的灵魂来洗涤自己的罪恶,可又如堕苦海无法自拔的恐惧,在相互矛盾着。总之,那种末日来临感在侵扰着他,苦日无多的思想使他不得安宁。 “请离开这里!” “不。”动物的吞噬本能战胜了他灵魂里最后一点良知( 如果他还算得上是个人的话),现在,兽性占了上风。 “你——” 他迟疑一会儿,终于站起来,向她靠近,那脸上狰狞的情欲,和他以往指挥厮杀械斗时同样,一根根肉丝都横了起来:“ 听着,柳娟,我并不是吓唬你,于菱的生死,就在你的一念之间,答应我,还是拒绝我,听你的一句话!” “无耻——” “哈哈,正经和贞洁又值多少钱?柳娟,你别躲着我,你躲不开的,从你最初背叛我,去爱我对头的儿子,打那一天起,我就不打算饶了你,咱们还是好结好了,因为我需要你,而且此时此刻就需要你——” 他步步进逼过来,恨不能一手攫住,搂在怀里,但柳娟绕着钢丝床,躲闪着他。这更使得他心急难忍,猛地从床上蹦跳过去,差一点抓住了她。 “来人哪!” “你叫吧,这儿是我的天下。”他冲了过去,正把柳娟逼到大衣柜的一角上的时候,眼看就要得手,房间门啪地被人拧开了,进屋的是他的情妇兼“情报部长”——早先,由于她的一记耳光的汗马功劳,当过一阵子动态组长,现在这个职称是非官方的了。 “妈的,钥匙在她手里。”高歌回过身去,只见她脸上交织着嫉妒和凶残的神色,像恶狗一样冲过来,骂着:“ 好一个不要脸的臭X!”两眼血红血红地缠住了柳娟。 一见这种泼妇式的来势,知道是个不可理喻的东西,柳娟便闪了一下。但是这个满头卷毛的大块头女人,手挺长,一把扯住她的衬衫,只听嘶的一声,拽破了袖山的衣缝,露出了肩膀。于是柳娟狠狠地给了那婆娘一脚,到底是受过芭蕾训练的舞蹈演员,那一个大弹跳的踢腿动作,至少要够对方疼半个月的。就是她本人,也拐着走了好几天,幸亏地震后一切演出活动停止,算是把她饶了。 “情报部长”真像马一样尥开蹶子了,并且迁怒到高歌身上,一连串肮脏的话,连珠炮似的喷射出来。许多不该让外人听到的,属于他们之间的地下活动,或者秘密勾当,都毫无遮拦地从那充满色欲的厚嘴唇里倒出来。 现在他想起王纬宇的话,是多么千真万确了:“高歌,高歌,你早晚要被女人搞昏头的。”果然,卷毛青鬃马望着柳娟,又望着自己在大橱穿衣镜里映照出的那副尊容,一种自惭形秽的心理,更促使她肆无忌惮地发泄着疯狂的仇恨和怒火。哦,连高歌都吓得心惊肉跳,眼看要出人命案,只得赶紧推着她,离开了这座房间。 屋里只剩下柳娟一个人,她赶紧拨电话,谁知早有预谋,把电话线掐了;跑去拉门,门也给反锁上了。怎么办?她把钢丝床推过去,挡住了房门,所有能够搬得动的家具,都当做障碍物筑垒据守了。 那天夜里实在闷热异常,她忙了一阵,汗流浃背,累得一点劲都没有了。看看表,两点多快三点了,只要再熬几个钟头,天一亮,工人上下班,就可以大喊大叫求救了。 在另外一个房间里,高歌正在安抚着那个歇斯底里大发作的女人。闷死人的燠热,和狂暴的跳嚷叫喊,使得她扒掉了衣裙,满头卷毛,赤身露体地冲到卫生间里,打开莲蓬头任水冲淋着,尽管这样,也压不住那股怒火,死命地嚎叫着、咆哮着,和高歌没完没了地闹着。无论他硬的软的,她横直是半点油盐都不进,像个浪里白条似的,一会儿寻死,一会儿上吊,一会掐住自己的脖子,非要憋死过去不可。“妈拉巴子,要不是老娘,你们这帮狗杂种能有今天,我不想活啦!……”碰上这样蛮不讲理的撒大泼的疯狂女人,连万能的上帝都得退避三舍,何况王纬宇的明星? 总算高歌幸运,也不晓得是癫痫病发作,还是神经性痉挛症?或者是大吵大闹过度兴奋而浑身脱了劲?她四脚巴叉地躺在卫生间的瓷砖地上,像一个大字。高歌直以为她休克了,关了莲蓬头的凉水,推推她,也动,喊喊她,也哼,便阖上门,轻手轻脚地离开了她。 柳娟在屋里歇了一会儿,觉得还不牢固,又费劲地把梳妆台转过来顶住钢丝床,这样,即使他能挤开条门缝,人也休想进屋。但是,未等到她把工事筑成,冷不防身后那扇带穿衣镜的大衣柜门开了,浑身湿漉漉的高歌,凶恶地从里面跳了出来。 啊!原来那是他们的一条秘密通道。 他纵过来,像饿狼一样,把她抱住,一面狂吻着她那细巧的脖子,和那被撕破衣服而露出的光滑肩头。但是,他想都不曾想到,这个被他紧搂住像人鱼似的娇俏女性,却以一种难以想象的仇恨,将一把锋利的刀,朝他大腿根扎去。 “哦——”他叫了一声,松开手,跳了开去。 柳娟握着那把血淋淋的匕首,站在那里,动也不动,像一座复仇女神。 他不顾裤裆上的血,再度冲上来,并且掏出了手枪,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大地强烈地滚动起来。整个楼房在震颤着,门窗发出吱吱嘎嘎的可怕声响,吊灯在大幅度地摇摆,家具像被鬼神附了体似的滑动着。他那些惊惶失措的小兄弟们,鬼哭狼嚎地奔跑着,呼叫着,贼窝变成乱糟糟的马蜂窝。高歌现在顾不得她了,这种生死关头,命比色欲要紧,也不知他从哪里来的劲头,拉开了钢丝床,和那些桌椅板凳,破门而出。在那螺旋形的楼梯上,不是一步一级地走,而是连滚带爬一溜烟地滑下楼,蹿了出去。 柳娟孤零零地站在阒无一人的危楼里,悲愤万状,泪珠像线似的落下来,她想着陷进贼窝里的自己,想着死于非命的父亲,想着沙漠那边的爱人,望着那倒塌的一角洒进来的朦胧夜色,她真想喊:“这是什么世道?好人没有活路,这世界都成了他们坏蛋的天下!一个好端端的国家,被他们糟蹋得像个什么样子啦!这真是天怒人怨,恶贯满盈啦!震吧,老天,震死他们吧!把他们统统都震完蛋了吧……” 她想到自己向苍天呼吁的情景,伤心地啜泣了。 书房里的灯亮了,谢若萍披着睡衣站在她面前。自从于菱回家以后,她只要留下不走,就在这张长沙发上睡。 “你怎么啦?娟娟!” “妈——”她哭出声来:“ 我是清白的,妈妈,我是绝对清白的。” “谁怀疑过你吗?”谢若萍挨她坐下,把她的膀子塞回到睡袋里去,抚摩着她的头发:“不要哭啦!好孩子,睡吧,菱菱明天还要上路呢!” 她仍在不住地抽噎,并且从睡袋里挣出来,一把抱住谢若萍:“妈,你是大夫,你领我去医院检查。妈,我是干干净净的……”谢若萍给她擦去泪痕,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 娟娟,我的乖孩子,我们全家都相信你,起心眼里爱你,喜欢你,让他们去闹吧,让他们去折腾吧,就像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我们已经熬到东方发白了。原来,我也糊涂,甚至还不大愿意让菱菱的爸爸出去工作;现在,我开窍啦,如果我们不和他们较量,他们再爬上来,还会把白天弄成黑夜。十年来,他们糟蹋了国家,糟蹋了人民,尤其罪恶滔天的,是糟蹋了党;党曾经是我们心目中最美好的形象,她代表着我们的理想,愿望,追求,向往,以往艰难困苦的日子里,只要想起她,我们就有力量,可现在让这帮败类抹了黑。娟娟,不瞒你,我都失去过信心,不知道这种属于鬼的黑夜,还有完没完?如今,白天来了,而白天是属于人的。娟娟,你还记得么?你总来接我下夜班,我们一块在黑夜里走着,娘儿俩惦着远在边疆的菱菱,默默地掉着泪,谁也不去伸手擦,怕更引起伤心地走过多么漫长的夜路呵!现在,走到头啦,天已经亮啦,孩子,你还哭什么呢?应该笑,娟娟,应该是好人挺直腰杆笑的时候啦!” 再没有比在黎明时间,更能体会到夜的黑暗。 曙光开始照耀的一九七七年的春天,多么美呵! |
[章节目录] 首页 上一页[33] 本页[34] 下一页[35] 尾页[38]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
名著精选 最新文章 |
明朝那些事儿第7卷 |
明朝那些事儿第6卷 |
明朝那些事儿第5卷 |
明朝那些事儿第4卷 |
明朝那些事儿第3卷 |
明朝那些事儿第2卷 |
贾平凹散文精选 |
铺花的歧路 |
几度夕阳红 |
朝花夕拾 |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查看所有文章 |
|
古典名著
名著精选
外国名著
儿童童话
武侠小说
名人传记
学习励志
诗词散文
经典故事
其它杂谈
小说文学 恐怖推理 感情生活 瓶邪 原创小说 小说 故事 鬼故事 微小说 文学 耽美 师生 内向 成功 潇湘溪苑 旧巷笙歌 花千骨 剑来 万相之王 深空彼岸 浅浅寂寞 yy小说吧 穿越小说 校园小说 武侠小说 言情小说 玄幻小说 经典语录 三国演义 西游记 红楼梦 水浒传 古诗 易经 后宫 鼠猫 美文 坏蛋 对联 读后感 文字吧 武动乾坤 遮天 凡人修仙传 吞噬星空 盗墓笔记 斗破苍穹 绝世唐门 龙王传说 诛仙 庶女有毒 哈利波特 雪中悍刀行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极品家丁 龙族 玄界之门 莽荒纪 全职高手 心理罪 校花的贴身高手 美人为馅 三体 我欲封天 少年王 旧巷笙歌 花千骨 剑来 万相之王 深空彼岸 天阿降临 重生唐三 最强狂兵 邻家天使大人把我变成废人这事 顶级弃少 大奉打更人 剑道第一仙 一剑独尊 剑仙在此 渡劫之王 第九特区 不败战神 星门 圣墟 |
网站联系: qq:121756557 email:121756557@qq.com 阅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