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 序卦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 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 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 《讼》。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 《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 以《履》。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终通,故 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 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 以《豫》。豫必有随,故受之以《随》。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 蛊者,事也。有事而后可大,故受之以《临》。临者,大也。物大然后可观,故 受之以《观》。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 合而已,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致饰然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 剥者,剥也。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复则不妄矣,故受 之以《无妄》。有无妄,物然后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后可养,故受 之以《颐》。颐者,养也。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物不可以终过, 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 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夫妇之 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 《遯》。遯者,退也。物不可以终遯,故受之以《大壮》。物不可以终壮,故受 之以《晋》。晋者,进也。进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夷者,伤也。伤于 外者必反于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穷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 乖必有难,故受之以《蹇》。蹇者,难也。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解 者,缓也。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损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 而不已必决,故受之以《夬》。夬者,决也。决必有遇,故受之以《姤》。 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谓之升, 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 《井》。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 器者莫若长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动也。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 《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进必有所 归,故受之以《归妹》。得其所归者必大,故受之以《丰》。丰者,大也。穷大 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而无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入 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兑》。兑者,说也。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涣者, 离也。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 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以《既济》。物不可穷也, 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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