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人走茶凉,在许多人眼里,这分明是劫,是冷得彻骨的心情。每当人走茶凉四个字从脑海中掠过去,我就会想起一个人,他生命的弧线因为早逝,比雁飞得还低,他的思想却比鹰飞得还要高。 看一看日历,今儿恰是农历的正月二十,也是他的祭日。这么深的夜里,这么寒冷的北方二月,想一想自己要为一个已经离世七年的男人写点儿文字,我的心灵深处非但没有悲哀,相反,却燃起一缕缕的温暖。 1989年,我在一家矿业学院读外贸英语,教室就在这所大学的图书馆三楼。教室的下面,也就是直上直下的二楼,开了一家书屋,名字叫黑白寮。第一次走过书屋时,我就被它的名字吸引住了。心想,这书屋的主人是何许人也,怎么会为书屋取这么怪怪的名字,后来才知道,卖书的人是个诗人,因为家境不好,才在书屋给人打工的。 他每天一边卖书,一边写诗。他对诗歌极其钟一爱一,一支笔,一叠稿纸,天天摆在案子上,随时供他使用。那个年代,写诗的人特别受人尊敬,愿意写诗的人也比现在多,因为他的诗写的好,追逐他,崇拜他的人自然也多。小小的黑白寮书屋,因为他的存在,变成了校园里最有凝聚力的地方。尤其令人折服的是,和他交往过的人,几乎没有不一爱一戴他的,这并非是他有笼络人的手腕儿,他身上自然散发出来的个人魅力,用北方人的土话讲,就是不知道身上啥地方长了一块一爱一人肉儿,有一种无形的吸引力,特别招人喜欢。他相貌并不出众,甚至还有些丑陋,单薄的身材比女人还要弱不禁风。因为贫穷,他买不起新衣,经常穿着别人送他的旧衣,这却丝毫不影响他在诗友中的形象,反倒是谈吐之间,朋友们能够一次又一次领略到他丰富的思想。 在他的生命里,诗和酒是绝对不分家的。每次有诗友从矿区来书屋小聚,他就是借钱,也要请诗友喝酒。在酒中谈诗,再在诗中论酒,对他来说,就是人生中最快乐的事情。那时我年纪小,并没有见过校园以外的世面,我也一爱一写诗,也就非常愿意像个小尾巴一样,跟随在他的身后,与一帮诗友东走西走的。我既不多言也不多语,内心却格外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时光。 然而,这种能够与他相处的时光很短暂,毕业之后,我就与他失去了联系。尽管小城不大,却从来没有在街上偶遇。一晃,十五年的光一陰一过去了。有幸再见时,他已经从当年那个风华正茂的诗人,变成了连路都不能行走的病人。在校园时,我就知道他身一体不好,却没想到,如今他的病严重到这个份儿上。他得了肺栓塞,已经八年了,他的妻说,照顾他这样的病人,比八年抗战都要难,都要累。得了他这种病的人,几乎没有存活这么久的,他之所以能活下来,就是靠他超强的意志。在这八年与疾病斗争的日子里,他的酒是不能像以往那样豪饮了,不过有时候,他还是会忍不住趁妻不注意,偷偷地饮一小口,但写诗的笔却从来没有放下,就是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他还把小纸条放在口袋里,想出妙句就及时记下来。听他的妻说,临终的前一天晚上,他在昏迷中醒来,竟然还写了一首小诗。他曾经打算要出一本诗集,名字都取好了,叫《亡命爬痕》。这个名字,听上去就令人心痛。真不知道该如何去想象,一个四十岁就折了翅膀的人,为自己的诗集取此名字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多么苦命的诗歌之旅,多么顽强的一个写诗的人。 算起来,他离世已经整整七年了。七年的时光,说长不长,说短也绝对不算短。要是一个人经历了一件不开心的事情,历经七年也该被忘记的差不多了。何况这世上,能有几人愿意把一个与自己无血无脉又已经过世的人,永久地记在心里呢?可每次,当昔日的朋友从外地回到故乡,与我们相聚。餐前饭后,只要大家围坐在一起聊天,话题除了他,就是他,从饭局开始,一直谈到饭局结束,就好像他根本没有离世,还生机勃勃地活着,只是因为有什么事情脱不开身,才没有前来与大家相聚。每次相聚,不管是谁,什么身份,什么一性一格,可以为现实的不公愤怒,也可以高傲地不去理睬自己看不上的人,只是当每个人回忆起从前他对自己的好处,大家的心里就变得格外单纯,不再介意窗外冷暖。把大家的记忆收集到一起,没见过他的人,肯定会奢求,要是也能见一见此人,今生能和他相处一场,该有多好。 原来,人可以这样活着,肉一体可以死去,但他的灵魂可以不散,他灵魂中所透露出来的一切美好,就像一陽一光,暖暖地,在人生的小径上,照耀着每一个曾经与之交往过的人。跌倒时,失意时,甚至被眼前的挫折打击得快爬不起来时,只要一想到他,想到他走过你生命时所留下的脚印,以他为榜样,就能令自己找到好好活下去的支点。这样的灵魂像宝石一样镶在你的心里,这样的灵魂谁又舍得遗忘。 人走,茶可以不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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