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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吴承恩捉妖记》 作者:有时右逝、马伯庸、海棠[第2页] |
作者:吴承恩捉妖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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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 居然有陨石遁主马王爷 |
《吴承恩捉妖记》 第十二章 大仙 那黄袍蜈蚣看着眼前这个花臂汉子,不得不说内心之中有几分不安。只是因为,这人的一言一行都太过从容,摆明了自己是个不容小觑的角色。 再加上他背上披挂着的那张引人注目的蛇皮大弓,单看弓弦的粗细……略略揣摩,也得是把九石弓吧;这种兵器,试问世间能够拉得开的人有几个?况且,掷在案面上的两枚红钱,也能说明几分此人的实力。 自己此时有伤在身,硬拼之下,未必占得了便宜。 不过这人进了自己的道观之后,先上了一炷香——这是表明了自己不抱敌意吗?思及于此,那黄袍蜈蚣索性耸了耸身子,幻化成了道人形象,将红钱藏在了袖里后,才从阴暗的角落里信步而出: “施主深夜来我道观,所为何事?只要力所能及,小仙愿意一听。” 花臂汉子也不客气,寻了张椅子坐下,抬手拿过旁边立着的神位放在面前瞅了瞅,淡淡念道:“金目大仙……” 黄袍道人忍不住咬了咬牙,险些本能地一扑而上:这举止,可颇为有些不敬了。 只不过,让黄袍道人恢复了理智的并不是那花臂汉子本人,反而是他身上的那一片纹身。 借着月光,黄袍道人瞧得此人胳膊上的纹身隐隐发出银亮色,看起来煞是漂亮。细细端详,此人纹身大体应该是只狼的样子;那狼口的獠牙,纹得更是精细,并布于那人的五根手指上。尤其是那只狼的双眼,简直栩栩如生,一直瞪视着自己。 与那双狼眼略微对视,便有一种深深的绝望挥之不去。 “是的,小仙便是金目大仙。”黄袍道人微微鞠了鞠身子,算是客气了一句。 “原来是金目大仙,失敬失敬。”那花臂汉子言行不一,嘴上最然客气,但是语气却带了几分懒散。 金目大仙虽然心有怒气,却依旧不敢怠慢:“未请教,阁下是……” 花臂汉子指了指自己的胳膊,算是回答。 唔……不过,单单想靠这纹身就猜测出他的身份,未免有些困难;这世上,金目大仙可听说过好几个高手,都是清一色狼印在身的——锦衣卫里有,李家里有,散仙里面也有。 所以,金目大仙依旧拿不定对方到底是何方神圣。 “桃花源是怎么回事?听闻最近不少地方,都有了这么一个名号。既然大仙也是其中一人,务必说与在下听听,也让在下长长见识,开开眼界。”那花臂汉子见金目大仙不再搭话,索性自顾自问道。 唔……对方的目的很明确;既然如此…… “桃花源事关重大,请恕小仙不能随便透露。”金目大仙匆匆开口,同时双手横着撑起了道袍,脚下退了半步,整个人进入了一个伺机待发的姿势。 |
如果对方翻脸,那么自己立时便可化作几丈大小的原形,完全可以挡住对方的任何去路;看此人用的兵器是弓,应该不擅长于近身搏斗。而且,这个距离内,金目大仙有把握自己不会失手。 倒是那花臂汉子全然没有提防,反而搔搔脑袋,一脸为难:“大仙这个举动,莫非是要动手?我就是随便问问……怎么,惹得大仙不高兴了吗?” 这略带调侃的语气,着实惹人心烦,无异于火上浇油。金目大仙自觉忍无可忍,身子略一摇晃,身躯骤然膨胀成了巨大的蜈蚣,匍匐在了花臂汉子面前张牙舞爪。 无论面前这花臂汉子道行是深是浅,今天自己免不得要一探究竟:“如果施主一定要问的话,便只能……” 话给与此,那金目大仙反而顿了一下,仿佛灵光乍现。很快,他便收了自己的身段重新幻作了人形。是啊,这花臂汉子看来并不好惹;既然如此,自己何不用他一用…… “施主,如果一定要打探桃花源的事情,小仙虽然不敢多嘴,但是在这城里倒是有人知道个来龙去脉。”金目大仙假装自己迟疑片刻后,接上了之前的半句话:“黄花镇客栈里现在就住着桃花源的几位贵人,两男一女。如果施主真的对此好奇,去了一问便知。还望施主不要为难小仙。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花臂汉子似乎已经有点耐不住,张嘴问道。 “只不过,但凡您这么唐突去问,是问不出个大概的。”金目大仙装作一副痛下了决心的样子,咬牙说道:“这样,您去了就说是我金目大仙的朋友,说不定对方也会给我这小仙几分薄面。唔,不,说是挚友也不为过……” 花臂汉子看着这金目大仙,眉梢一松:“这便好办了。那行,眼瞅着天都亮了,我就不打扰大仙歇息。镇上的客栈是吧……” 那花臂汉子径自起身,随手抓起桌上的两枚红钱收入了怀中,然后朝着夜色之中走去。 金目大仙在其身后,一直目送着这人的身影渐渐远去,嘴角露出了一个得意的邪笑:很好,斗吧,尽管斗吧。 待你们斗个两败俱伤,我便也养好了身子。 李棠微微睁开眼睛,一片雪亮的阳光就洒满了视线,这时已经是第二天的午时了。果然啊……李棠打了个哈欠——就如同那杏花仙昨天夜里描述得一样:在黄花镇之中弥漫得那股花香,导致了这个城镇是没有上午的。 街上渐渐热闹了起来,其中夹杂着客栈老板的哭喊声:“怎么回事!好端端的房子,一夜之间就塌了大半!这日子还让不让人过了!” 李棠忙抬头看了看天花板,还好,自己所在的这一半还算坚固,起码能避避风寒。 再听那片热闹声,分明是村民们七嘴八舌好心地劝说着老板不要过度难过——看来,他们并不记得昨天夜里自己的所作所为,只是中了妖术被那妖物驱使而已。 其实村民们也在疑虑:眼见得这房子都塌成了这幅模样,昨天夜里为何没有人听到一丝响动呢? |
李棠站起身来,扒着断墙朝下望去:青玄依旧在人群中端坐着,一言不发,眼神安定如初。她不禁有点钦佩,昨天夜里她和青玄让吴承恩睡在房间里,还给杏花仙用小毛巾做了一张小床。两人轮流值夜,各睡两个时辰,她此刻困怠难忍,青玄却毫无倦色。 倒是吴承恩那家伙,安安稳稳地睡了一夜……她边活动着在墙壁上靠麻了的胳膊边推门进去,打算把吴承恩从床上拉起来丢出去,一只脚刚迈进房间,却像钉子一样钉在了原地—— 她昨天一直守着门来着……是什么妖怪如此厉害,竟然能从她眼皮子底下溜进房间? 而且这是哪种妖术,不取人性命,不盗人魂魄,只紧紧地箍住人的身体? 眼前的吴承恩还在甜睡着,胸脯一起一伏的,嘴角还带着笑容——是做美梦了吧?他怀中一个姑娘,穿着杏黄的裙子,浅色的长卷发从枕上垂到地上,袖子里伸出两条藕节似的白胳膊,正抱着吴承恩的脖子。 李棠踮着脚尖退了出来,把门小声地关上,朝着楼下的青玄看了一眼,青玄敏捷地接过目光,看到李棠用口型对他说: “有妖怪。” 青玄一凛,几步就上了楼,李棠指指里边,又做了个披拂长发的动作,青玄看不懂这是什么暗语,不过能把李棠吓成这样,应该是个非常可怕的妖怪。 青玄压低声音:“你退后,我来。” 李棠摇摇头,嘶地一声拔出唐刀:“一起。” 两人点了点头,却听到吴承恩一声惨叫:“妖怪啊——” “我来救你!”青玄和李棠同时喊了一声,踢进门去,只见吴承恩脸色惨白地坐在床上,那个黄衣女子大概刚刚被吴承恩推到地板上,把床边的椅子都打翻了,她蜷成一团,卷发凌乱地披在肩上,急急地喊了一句: “不要砍!” 锦绣蝉翼刀已经举在半空了。 女子抬起头:“我是杏花仙……” “转!”李棠忙低喝一声,刀在空中转了一个小小的角度,擦着杏花仙的额头飞了出去,叮地一声插进了墙壁! 杏花仙随着声音转头看了看,两行眼泪扑簌簌地滚了下来:“呜呜呜,好险,好可怕……” 青玄和李棠都呆立在门口,看看杏花仙,又看看吴承恩。 未等得杏花仙开口解释,楼下传来了一片嘈杂。 “这里是黄花镇唯一的客栈吗?” “是的……实在不行,您找个地方借宿也未尝不可。” “说要住便要住。” “客官,客官!!您倒是开眼瞧瞧,这客栈已经塌了半截,实在是没有客房了!您这不是为难小的吗?” “唔,倒也不为难你。我且问你,这客栈里面是不是住了两男一女?” “啊?是啊。他们确实在小店投宿……” 两男一女……? 青玄等人听到这里,不由得提高了警觉;吴承恩甩给青玄一个眼色,青玄点头,伸手示意李棠不要做声,自己朝着门口摸去—— “在下李晋,乃是金眼大仙的朋友,还望楼上的三位出来一叙。”楼下,那花臂汉子正抬着头,对着吴承恩的房间大声说道。 “哪三位啊?”杏花仙看了看屋子里的四个人,迟疑了一下说道。 “金眼大仙?”吴承恩也是愣了愣,觉得这名字好耳熟。 “那蜈蚣的朋友?”青玄揣摩一下,也是有些惊疑。 只有李棠,纵然也是愣了一下,语气却与平常天差地别:“李……晋?难道是……” 脚步声,从楼梯附近一步一步传来;同时,那个人的声音,飘忽而至,抱着满满的不耐烦: “几位既然避而不见,那在下便不请自来了。 本章完 |
这是? |
西吧已经没有人能静下心来看书了,还是比武贴,黑吹贴比较有意思 |
在几个人争执了一会儿后,青玄做了决定:避。 既然李棠说那些半妖手中的兵器有些蹊跷,那则是宁可信其有。 青玄说什么,吴承恩便是什么,他已经收拾好了行李,不屑地看了一眼李晋的断腿:“白被你挤兑了半天,到头来还是得我背你。” “嗬——”李晋蹭的从椅子上跳下来,“谁用你背?我可以单腿跳。” “好,那你单腿跳吧。”吴承恩嘻嘻一笑,没有再坚持。 “你要是非要背我,我也可以勉强让你背一下啊!”李晋忙喊。 “不要喊啦!她都要被吵醒了。”李棠朝李晋比了一个低声,躺在桌子上大睡的杏花妖翻了个身,小嘴动了动,似乎是梦到了吃东西。 “万一她醒了,看到外面的虫子又该害怕了。”李棠说着把杏花放进了衣袋里。 “走。”青玄见一切准备妥当,抬手掀开了窗户—— 吴承恩第一个冲了出去,同时向着下面的妖兵撒了几张宣纸。一下子,地上被照亮了不少,每张宣纸上都写着一个“灯”字。果不其然,像李棠说的一样,那些多足怪纷纷避让开了光亮,闪出了一条路。 “赶紧走!”吴承恩略微心虚地喊道。这些灯能燃多久,自己着实心里没谱。 |
李晋神色一变,语气倒是依旧轻松:“如果这是那金目大仙的法术,那他还真是有些本事。” “青玄,破了它!”吴承恩背着李晋,越来越觉得吃力,所以催促着青玄赶紧动手。 但是,青玄看着眼前的这道妖气形成的墙,似乎有几分眼熟。 “糟了。”青玄用手指叩了叩那金色的墙壁,显然是理解了李晋刚才那番话的含义:“这是百妖蛊,从里面跑不掉的。” 百妖蛊,起源于南苗秘术。南苗炼蛊时,会把一群各式各样的毒虫放入一个壶中,然后便封上壶盖,任由里面的毒虫互相厮杀。等到只剩下最后一只活物时,那便是炼出来的最毒最毒的蛊虫。这种方式虽然成本颇高,但是养出来的毒虫不仅厉害,而且成蛊的时间非常快。 自然而然,这种急功近利的方式,被某些别有用心的家伙移植到了炼妖方面进行了大量尝试。只不过,这种妖类同类相杀、互食内丹的做法实在是过于惨烈。而且最后胜出的妖怪,多数也会因为吸食了各种各样的内丹导致走火入魔,最终不能成妖,反而沦为完全没有意志的魔物,最终落得一个被排遣于轮回之外的悲惨下场。 确确实实,这巨大的罩子,正是金目大仙耗尽元气扔出的“百妖蛊”。只不过,平日里方圆十丈左右的百妖蛊已经称得上是巨大;今时今日,吴承恩等人看到的百妖蛊,远远超越了对于一般妖怪水平的认知。 青玄不由得有些后悔,因为第一次同那蜈蚣交手时自己和吴承恩占了上风,所以内心里还是小瞧了那金目大仙几分。之前在客栈里觉得不对劲时,应该早点逃走的。现在想起来,那些多足怪,只是来拖延时间的。 真正的杀招,正是这百妖蛊之中退无可退、避无可避的百妖…… |
“既然走不掉……”吴承恩见没有人再说话,直接将李晋扔在了地上,然后掏出了毛笔:“那便只能一战了吧?” “没那么简单,因为……”青玄开口道。 一个多足怪已经从李棠脚下猛地钻出了半个身子,挥舞着手中的匕首就要去刺李棠——旁边的哮天一个激灵,一口叼住了那个多足怪,然后咬着牙就是一甩,将其整个从地下拔了出来。 果然,那多足怪就像李棠之前说的那样,身板并不是那么结实,直接被甩成了两截飞了出去。 这一套动作快到李棠全然没有反应过来,等到哮天发出“呜呜”声之后,李棠才醒过味儿来,惊喜地说道:“怕什么,咱们有哮天啊!只要不是被围住,咱们靠在这蛊的边上,打败他们这些个虾兵蟹将岂不简单?” “小姐还不知道这东西的凶险……” 李晋在地上揉着自己的屁股,接上了青玄的话,同时抬手指了指不远处——刚才被哮天干掉的那只半妖的尸首刚刚落地,就化作了一团漆黑色的雾气;而它身边的另一只多足怪,不自觉地将那团雾气吸进了体内,继而抽搐了几下,然后重新站直了身子。 平平望去,这妖物似乎比身边那些个如出一辙的多足怪们高了小半头。 “百妖蛊不是普通的罩子,这里面,妖气散不掉。”青玄意识到,吴承恩和李棠都把事情想简单了:“在这个蛊里,每一只战败妖怪的内丹,都会成为离它最近的另外一只妖怪的食粮……” |
六小龄童表示呵呵:“西游记不能恶搞,吴承恩老先生也不能恶搞!” |
这些数量的话,青玄足够应付。 土层下面的那些个小个多足怪,挣扎了一会儿之后改变了策略,从土里面伸出握着兵器的手臂开始切割那些宣纸。李棠不得不重新拔出兵器,时不时朝着脚下面就是随便一刺——但是,几乎每刀必中! 李晋把这一幕看在眼里,略加思索后得出了一个不太好的消息:“难道说,咱们脚底下已经堆满这些个家伙了?这个百妖蛊里到底有多少妖物啊……” 青玄这也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误算了一点:他之前也和李晋一样,理所当然觉得这百妖蛊里应该有一百只妖怪;但是,这种常识其实只是针对一般的百妖蛊。 金目大仙造出来的百妖蛊可要比一般的大上几倍……也就是说,这个蛊里的半妖,很有可能数量远超一百! 别看现在,几人似乎占了上风;尤其是那哮天,横来竖去无人可挡,一扑一啃便能除掉一片多足怪,单凭一己之力就挡住了正面的攻击。但是,且不说这几个人法力是不是撑得住,体力上也是个大问题……就连哮天现在也在撕咬落地后先喘上一喘,才能继续发力了。 眼下,该怎么办…… “你们不是说这是炼蛊么!”李棠似乎已经快没力气了——她已经朝着地面刺下去了二三十刀,却依旧止不住这片大地的颤动:“不是说百妖要在这里互相厮杀吗?为什么它们只对付我们?” “估计那个摇旗的家伙,就是上一次百妖蛊的赢家。”李晋抬手,指了指那会说话的半妖:“所以,这群家伙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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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剩下三四只了吧…… 李晋活动了一下自己的筋骨,拖着自己的一条断腿慢慢站了起来,走到李棠身边,俯身叫了一声:“小姐——” 李棠眼皮一动,举手挥刀便砍,幸好那李晋本能一躲,才逃开了被劈成两半的下场。 旁边的吴承恩目睹了这一幕,忍不住摇头惋惜:“哎,堂堂锦绣蝉翼刀也有失手的时候?你的身手要是能快半步该多好……” “我没睡啊!”李棠睁开眼睛的同时,语无伦次地辩解道。 “小姐,我要收了哮天了。”李晋虽然摔得狼狈,倒也丝毫没有计较。倒是身前的衣服被划开了一个口子,从里面又滚落了四五个馒头。李晋急忙挪挪身子,挡在了馒头前面。 旁边的吴承恩依旧目睹了完整经过,还是忍不住摇头,越发惋惜刚才李棠没有一刀得手了。 “可不可以不收啊……”李棠听到这里,忍不住又在哮天柔软的毛皮上蹭了蹭,伸了个懒腰:“再睡一会儿也不急嘛,天都还没亮……” 李晋摆摆手,态度却有几分强硬;他说这百妖蛊眼看就要完成了,哮天如果再留在这里,很可能也会被百妖蛊算进其中,说不定会沾染上那些半妖的妖气云云…… 一边说着,李晋一边朝着哮天招手。那哮天倒也不急,先是帮着舔了舔李棠的头发梳理一番,这才信步朝着自己的主人一跃——一道光芒闪过,之前李晋身上的半壁纹身重新浮现在了肉身之上。 一只巨大的多足忽然间从不远处破土而出,狰狞着挥舞着手中的数把兵器;吴承恩猛然清醒,本能地掏出了毛笔准备迎击——却不想,下一个瞬间,一只更大的多足猛地从旁边一跃而起,横腰斩死了之前的同类。 在蛊顶上的金目看到了这一幕之后,俯下了身子,做好了准备。 “时候差不多了。”青玄点点头,拎着念珠站了起来。见得青玄如此,吴承恩、李棠也纷纷摆好了架势 李晋倒是依旧坐在地上,口中吩咐道:“看那金目的行动,似乎也知道马上这百妖蛊就要完成;倒是他聪明反被聪明误,这么大的蛊,他在顶上,妖在土里,他反而离得太远。活下来的妖物现在很虚弱,需要咱们一击而杀,然后再对付那金目。他之前扔出了这么大的百妖蛊,想必妖气已经所剩无几,咱们胜算很……” “天亮了么?”一个细弱的声音突然说。 “小杏花,你终于醒了。”李棠歪着头看着肩膀上的杏花妖。 那杏花妖的酒还是未醒透,依旧拇指大小,嘴角留着些口水的痕迹,双手揉着自己的眼睛。晕乎乎的,险些从李棠的肩膀上跌落下去。 李棠急忙一把扶住了她,嘴里说道:“再睡一会儿便好了。”然后又忍不住抱怨了几句,言外之意便是这小杏花倒是有福,安安稳稳睡上一觉便可以破了眼前的大危机,简直是坐享其成…… “等一下……”吴承恩忽然间一个激灵:“李晋是不是说,只要是妖……” |
第二十章 狭路相逢 “妖怪们围了上来,这百妖蛊之中退无可退、避无可避。只见这万般危急之际,那李晋不急不忙摆了一副横刀策马的姿势,召回了身边的哮天犬。然后,他似是胜券在握一般拉足背后的九石弯弓,双臂青筋尽显,硬是将那弓弦拉饱,仿佛一轮满月。霎时间飞沙走石,李晋的一箭不偏不倚,正中那妖怪的门面。哮天的这一招“狗急跳墙”,可谓惊天地泣鬼神;怪不得那李晋走南闯北畅通无阻,看来这一路上少不得依仗于哮天的百般照顾。也难怪那李晋如此厚脸皮,倘若不是这种性子,人不如狗的他又怎能在人前立足……” 大雨已经下了三天。 到了今天,雨势总算是开始缓和。 李晋躺在柴房里,拿着吴承恩写成的故事,朗朗而读,脸色是越发得不好看了。吴承恩倒是事不关己,躺在柴房的另一边,假装还在呼呼大睡,实则是憋着笑。 一阵清炒豆苗的香味顺着柴房破破烂烂的门缝飘了进来,李棠的肚子忍不住“咕噜”了一声,她忙按住蠢蠢欲动的胃皱了皱眉头,幸好没人听到。他们刚在柴房里安顿下来,杏花妖就跑出去问房东借厨房,又不知道她使了什么办法,房东老太太笑眯眯地送了她一把豆苗和一块豆腐。 “喂,你真的会做饭吗?要不……让李晋来?”李棠怀疑地看着兴冲冲的杏花妖。 “肉菜不会做,素菜呀,李棠姑娘,你就等着吧!”杏花妖抿嘴一笑跑了出去。 柴房里,李棠和青玄交换了个眼色,那眼神让他们明白,他们和对方想到了同一件事。 李晋也猛吸了厨房传来的香气,然后忍不住瞪了几眼吴承恩,随后把书摔在了青玄面前,假装一副不屑的样子侃侃而谈:“简直一派胡言。首先哈,我那招叫‘天地一色’,何来的狗急跳墙?而且,什么人不如狗?我这么说吧,哮天能有今天的实力,主要是跟对了主人……” “开门开门,好烫好烫!”柴房门外突然传来杏花妖的喊声,打断了李晋的唠叨。 李晋随手打开门,只见杏花妖捧着两只粗瓷大碗跑进来,慌慌张张地放在桌子上:“我差点被烫熟啦!” 一碗清炒豆苗,一碗花椒豆腐汤,汤里还漂着一小把虾米。 “这家人太穷了,一点肉也没有,只借到这把虾米算是荤腥吧,是给吴承恩补身子用的,你们都不许吃哦!” “我腿也断了啊!”李晋大喊。 杏花妖没听到这一句,早就又跑了出去,转眼间端了几碗玉米粥进来:“开吃吧!” 杏花妖举起筷子,众人却不动,青玄咳嗽一声说:“杏花姑娘,可否麻烦你去问房东借一瓢水来?有点渴。” “好呀!”杏花妖放下筷子又跑出去。 |
金目大仙听得对方自报家门,匆忙还了一礼。双方随即客套了一番,说了些有的没的。金目表面上试探了对方几句,心里却一直在打鼓:莫非是来催讨黄花饼的?这可有些强人所难……才几天啊,对方未免也太过操之过急了吧! 想到此,金目不自觉的脸上摆上了几分脸色,话说得也难听了几分,里外里都是些牢骚,意思是桃花源掌柜的未免有些小人肚量。那金角、银角却也没有在意,依旧笑吟吟。 三人正在聊着,天色渐渐亮堂了一些。金目抬头望去,几日里乌云密布的天空,似乎有了要放晴的意思。看来,这场三天三夜的大雨,终于是要停了。这真是上天成人之美!只要雨停,自己不出两日就能备上黄花饼,让眼前这两个女子带回京城交差。 谁知道,当金目大仙说出这个好消息时,那金角“噗嗤”一笑,摆摆手示意对方误会了自己的来意:“我们是奉掌柜的之命,前来问大仙借一样东西应急。如果不是走投无路,也不会特意叨扰大仙。不过,大仙大可放心,桃花源一定有借有还,而且一定会连本带利。” “哦?”这番话倒是勾起了金目大仙几分兴趣:“不知道两位女施主,所借何物?” “呐。”银角倒也不客气,指了指金目大仙的胸口。 金目大仙一时迟疑,低头看了看自己。自己的胸前,除了挂着的红钱之外,并没有什么宝贝啊…… 一下子,金目才反过味儿来,登时一怒:“简直儿戏!你们是说……” “是的,正是想问大仙,借上您的红钱一用。”金角毫不避讳,开口说道。 金目大仙差点当场发了脾气,但是随后却冷静了几分。一来,自己三日前扔出了百妖蛊后一直没有休息,这几天又施法照顾妖田,身上已经没了什么妖气;二来,这两人既然是桃花源派来的,想必也有几分本事。思来想去,如果当下便撕破脸皮斗起法来,自己是要吃亏的。 倒不如先缓上一缓。 思及于此,金目收了自己的脾气,双手抱拳毕恭毕敬地说道:“既然是桃花源掌柜的开口,那小仙也只能勉为其难。只不过,黄花饼还未筹备妥当,两位正好可以在小仙这里游玩几日。待得小仙准备完毕,自然是将红钱一并奉上,两位便可以起身回京城了,一举两得。” 金角和银角互相看了看,然后露出了阵阵媚笑:“等不得那么久……掌柜的着急呢!不过既然大仙开口,我们也不能不识趣,否则伤了和气怎么做买卖。不如这样,眼看这雨就要停了,我们就在这里住上一日,来的路上也瞧见得这镇里有吃饭落脚的地方。明天启程倒是合适,也能给大仙一个准备。” 一天? 金目大仙顿时心里窝火;对方面上说得好听,仿佛对自己让步几分,实则竟是自说自话,全然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如若如此,自己便也没什么好客气的了。 “那好,还请两位暂且休息。明日,小仙自然准备妥当。”金目还是作了一揖,以退为进。 金角银角点点头,转过身,扭着身子离开了后山。 |
再说那金角银角,别了那金目之后倒也并不着急,直接奔着黄花镇唯一的饭庄而去。日里路过此处时,便闻得一阵香甜,自然是打算来这里饱一饱口福。只是推门进来,金角银角霎时间瞥见得角落里坐着一个惹眼的花臂大汉,正在同三个戴着白色面具的人交杯换盏。 除了那花臂汉子以外,双方互相警觉地对视了一眼。之后,那金角银角出于小心,找了另一个角落坐下,点了酒菜。 看来只是偶遇而已,两桌人都彼此松了一口气。 “我都说了……”那花臂汉子,正是李晋,听得语气似是醉了几分:“小姐真的不在黄花镇……你们怎么就信不过我。这里又没有客栈,小姐的脾气,总不能风餐露宿吧?哎哟你们又不是不知道咱们家小姐那个脾气那个性子,受不得一点苦吃不得一点亏,一言不合能把别人的腿踢断了!那么娇生惯养的一个姑娘,怎么会来这种穷乡僻壤受罪?你们啊,用用脑子!” “小的真心不敢怀疑大人。但是……”那戴面具中为首的一人略微为难,开口说道:“李棠少主的气味确确实实断在了这附近,而且之前有回禀,说是有二十八宿的人自报家门,身上也沾染着少主的气味。如果真的是朝廷也参了一脚,那就事关重大了,在下不能不做周全。我们这些时日一直在找黄花镇,要不是这场大雨,断断是走不出那迷魂阵的……” 李晋打了个酒嗝,点了点头:“确实啊,小姐和少爷都是年纪轻轻……李家的重担就落在了肩上,一个要当家,另一个要嫁人,两位少主着实不易。话说回来,少爷最近好吗?哦不对,一时嘴快叫惯了,现在不能叫少爷了……早该改口叫家主的。你们别回去给我穿小鞋啊……我这不是喝了酒吗,酒后失言而已。” 戴着面具的几人没有说话,李晋这才急忙改口;只不过,他们并不是对李晋的口无遮拦有什么意见。 只是因为,又有一个人,撑着一把怪伞走进了饭庄。 此人进来之后并没有落座,先是看了一眼坐在门口、戴着面具的几人,但是扫过了李晋之后,略微摇头。然后,他径自走到了金角银角附近。金角银角抬头看看面前的男子,笑脸吟吟。 “没猜错的话,两位是妖。”那人开门见山,没有一句废话,一边说着,一边收了伞握在手里。 隔壁桌,戴着面具的几人不由得略微紧张,手不自觉地向着怀里摸去。李晋看到这一幕,急忙使了个眼色:“人家打架,咱们别搀和。喝酒,喝酒。刚才说到哪了?对了对了。小姐的婚期将至,咱们……” “公子猜得没错,不知公子有何贵干?”金角银角并无避讳,对着面前的汉子坦言而道。 “那事情就简单了,逢妖必杀。”那汉子倒是光明磊落,客客气气地指了指外面:“烦请两位移步,与在下出去一战,省得惊了附近的百姓。” “想必公子有些来历,未请教?”金角银角立时站了起来,并无慌张,反而散发出两股杀气。 “在下锦衣卫二十八宿,九剑开屏·亢金龙。”那汉子,正是九剑。 话声未落,在九剑的背后,腾时间又冒出了三股挥之不去的、浓烈的杀气…… 本篇完 |
逢妖必杀,这是铁的原则。 当时碍于雨水颇大、山路崩塌,九剑并没有即刻动身,只能暂且一避。好不容易等到雨势变小,九剑即刻出发,朝着当时自己看到的雷云飘来的方向赶路。 这一走,便走到了黄花镇;等到进了镇子,九剑便顺着那黄花饼的香气找到了饭庄—— 以及里面坐着的那些个“人”。 正对着门口的一桌,坐着一个花臂汉子,口若悬河谈吐不凡,眉宇之间倒也带着一股正气。只是自打自己进门,这人便频频与自己眉来眼去,不知是何居心。另外,与此人同桌的三人……唔,不知道到底是人是妖,反而是脸上的白色面具自己颇为眼熟。 之所以没有与这一桌对峙最大的原因,自然是饭庄最里面的角落里坐着的那两个妖艳女子。即便这两人化为了人形,也丝毫没有打算掩盖自己散发着的阵阵妖气。如此明目张胆,想必一定有些本事吧。 思及于此,为了不伤及无辜,九剑便开门见山,邀请金角、银角去街边一战。出了门之后,九剑便有意引着面前的两妖边打边退,意图离了黄花镇再做打算。 只是,那金角银角绝不是一般货色。两人虽然依旧保持着人形,双手的指甲却已经有四、五寸长短,而且坚硬无比。随随便便抬手一抓,便撕透了九剑腿上的铠甲,留了五道血痕。 九剑自然是知道自己大意不得,即刻抛起巨伞——那伞在半空中展开,幻化做九把残刃在半空中画圆。紧接着,九剑比起两根手指抬手一指,最终大喝一声“龙”!那九把兵器忽然间便有了生命一般首尾相接,如同龙形一样朝着金角的脸面破风而去。 金角之前一直占着上风,见得九剑这一招扑面而来后急忙抬手一挡——哪晓得,九剑忽然间抖了抖手指,自己的兵器便在空中灵动一番,最前面的兵器绕了一个圈子,从背后刺向了金角的背脊! 那金角却没有坐以待毙,反而四肢腾空向前一跃,顺势在半空中攀爬着这九把兵器,朝着地上的九剑杀了过去。 在金角吸引了九剑足够注意力的同时,银角已经不声不响,在九剑身后死角处的泥土之中冒了出来,同时瞄准了九剑的脖颈。 虽然九剑年纪轻轻就有了这御剑的本事,但是金角和银角早就猜到,对付他最好的办法便是贴身而战。再加上目前可以前后夹击,料得九剑这小子下一刻便在劫难逃。 果然,眼见得面前的金角逼了上来,那九剑只能收了刚才的攻势。九把兵器登时回了九剑身后,重新画圆,所有剑身似乎都蓄势待发准备扑出去一般嗡嗡作响。而九剑也收了身段,双手垂下,似乎想找出金角的破绽。 就是现在! |
“等等,什么叫哮天不会出事所以就算了?我也可能出事啊!?”虽然吴承恩没有继续追问,但是这番话还是让李晋莫名的不爽。 “哎呀,你不是李家的那个什么金吾嘛,多厉害。而且哮天还会那个狗急跳……不是,是天地一色。”青玄甩给了吴承恩一个眼神,吴承恩这才注意到了自己的口无遮拦,顿了一下才继续说道:“反正哮天会保护你的。” 李晋当即就有几分急眼,拼命解释着“是我本人会天地一色,不是哮天啊”这一类的说辞,却仿佛没有任何说服力。李晋说着说着有些面红耳赤,情绪也渐渐激动,连身上的哮天纹身也吠了几声,似是在应和自己的主人。 杏花听到哮天叫喊,歪着脑袋,情不自禁“咦”了一声。那李晋急忙捂住了自己的纹身,一瘸一拐逃到了院子里。 “怎么了?”吴承恩递给青玄一个馒头的同时,注意到了杏花的反应。 “哮天刚才说……”杏花一脸迷茫的表情:“叫我们不许欺负杨晋,不然就咬我们。” “杨晋是谁啊?”吴承恩满不在乎地吃着馒头,倒也没有过多在意。 “可能是他以前的名字?”李棠想了想后,回答道:“他去我家当上了执金吾之后,照例是要赐姓的,说不定……” “不过,你竟然能听懂狗叫?你们杏花的语言和狗的语言难道是相通的吗?”吴承恩好奇地看着杏花,杏花不好意思地拨了拨散在额头上的刘海,脸上的得意却根本隐藏不住: “倒不是相通的,但是我朋友很多,狗妖啊,猫妖啊,穿山甲妖啊,我听得多了,就多少会一点点了。” 李棠已经酒足饭饱,站起身抻了抻自己的筋骨,走到吴承恩面前,毫不客气地伸出了手:“拿来,今日的。” 吴承恩转过身翻弄一会儿,递过去了几张纸。这几天连日大雨,李棠倒是不觉得无聊。因为躺在床上的吴承恩连日里写下了不少精彩故事,读起来畅快淋漓。吴承恩的文笔、水平何止是可以用来打发时间,说引人入胜也不足为过。 李棠接过了宣纸,迫不及待地开始翻读。但是这一次,刚刚读过两页,李棠便皱皱眉,甩手将这几页书稿扔回了吴承恩怀里。 “怎么回事啊,又开始写得无聊了。”李棠看着目瞪口呆的吴承恩,忍不住抱怨了几句。吴承恩倒是按耐不住,嘴里立刻挤出了几句酸腐话,言外之意就是李棠太小心眼,明明喜欢自己的文章却死活不肯承认。李棠一时间被激起了脾气,也忍不住与吴承恩争执了几句,手伸到背后,握紧了锦绣蝉翼刀的刀柄。 青玄只是小心地将书稿帮吴承恩收好,重新放在了桌子上,然后继续事不关己地吃饭。 “大师,你不去劝劝他俩么?李棠姑娘的刀可是很厉害……”杏花忍不住怯怯地问了一嘴青玄。 “只是争执罢了。”青玄丝毫没有在意,淡淡说道:“毕竟已经相处了一段时日,他俩不会真的动……” 话声未落,吴承恩已经慌不择路地从窗户里面蹿了出去。刚才吴承恩屁股坐着的椅子,已经脆生生被李棠一刀劈成了两半。 |
“有本事别跑!”李棠拎着手中的锦绣蝉翼刀,杀气腾腾地追了出去。外面一下子鸡飞狗跳,除了刀光剑影和吴承恩嘴硬着的几句颇为欠打的狠话之外,就只有李晋的声音了。 当然了,李晋的声音出奇的兴奋,显然并不是在劝架。 “对!砍他下三路!” 杏花一边张望着院子里面,一边拽了拽青玄的衣角。青玄叹一口气,放下了碗筷,拿起念珠走了出去。 院子里已经凌乱不堪。李晋识趣地缩着身子躲在角落里,时不时探探头叫一声好;李棠已经被气得说不出话来,微微喘着气挥舞着手里的神兵,杂乱无章地挥砍着,弄得满院子剑气横飞。倒是吴承恩的身手似乎比以前更灵活了,有几刀连青玄都以为吴承恩要一命呜呼,但是吴承恩却都以不可思议的角度避开。 “你们……”青玄忍不住开口,却是一惊,急忙俯下身子用手按住了地面。只是,自己还是慢了一步—— 就在吴承恩起身一跃避开了李棠的同时,一只巨大的蜈蚣破土而出,在半空中扭着身子,横着一口咬住了吴承恩。吴承恩显然没有丝毫准备,霎时间口吐鲜血。蜈蚣的上百只爪子用力一蹬,促使整个身躯跃上了半空。一阵炫光之后,巨大的蜈蚣化作了人形。 金目大仙胸前挂着红钱,左手拎着吴承恩,右手紧握着槐木剑比在了吴承恩的脖子上,浮在半空之中瞪视着下面的人。 “哇呀呀呀呀呀你们这群杂碎!”那金目大仙显然已经失了冷静,在空中怪叫着,发出了刺耳的声响。 “你有本事下来!”李棠喘着气,朝着上面喊了一句。当然,这句话是说给吴承恩听的。 但是那金目大仙并不理会,反而将吴承恩朝着天空举起,继而张开了血盆大口,露出满嘴的獠牙——生吞活剥,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地面上,突然亮起了一道诡异的闪光,不由得引得那金目侧目一视;李晋已经翻身一跃,拉开了背后的大弓瞄准了空中悬停的金目,身上的纹身也发出了阵阵银光。 “小姐躲开!妖怪,看我的天地一色!”李晋大声喊道,同时右手松了弓弦,发出了一声脆响! 那金目看到弓箭时,就猜到了三天前令自己一直惴惴不安的银色光芒是来自于眼前的李晋了。金目心里知道这一招的厉害,所以一直提防着。现在见得李晋出招,那金目慌忙朝着他甩去了手里的吴承恩,自己也是慌乱一避,手中死死握住了红钱。 青玄眼见如此,心里一咬牙,不顾自身安危飞身上前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跌落地面后就地一个翻滚——他也见过李晋的天地一色,知道自己这么做很有可能也会被波及其中。但是,如果自己不以身涉险的话,那吴承恩就死定了。 只是,李晋并没有召唤出三天前那一晚令人咋舌的银色光芒。确切地说,院子里什么也没有发生。青玄护在吴承恩身上闭着眼等了一阵,抬起头看看,发现李晋已经又躲进了角落里。 看来,那李晋虽然嘴上恶毒,出手时到底投鼠忌器,才没有射出自己的绝技。想到这里,青玄忍不住朝着李晋点点头表示了自己的谢意。 “还等什么呢,上啊!”李晋在一旁,手足并用地小声朝着青玄催促道:“我的天地一色一个月只能用一次,刚才是吓唬他呢!你快上啊!” 显然,旁边的李棠也听到了这番话,忍不住一脸错愕地多看了李晋几眼。 |
吴承恩这么厉害的话西游记为什么总被禁? |
第二十三章 五行 金目大仙气喘吁吁地浮在半空之中,嘴里面依旧念念有词。地上那些失了神魄的百姓,拼命地砸着柴房附近的四面院墙,随时准备杀进去夺人性命。 青玄和李晋都是捂住了自己的鼻子,尽量不去吸入那槐木剑的碎末。但是在金目大仙眼里,这两人已经是困兽之斗。 看来那个花臂汉子已经没什么本事了,走路一瘸一拐不算,甚至狼狈到屈身蹲躲在那个僧人的屁股后面…… 大丈夫如此,实在是难看。 只是,这个僧人着实有些手段,之前亮的两三个招式看似平淡无奇,却都让金目自己颇为得意的几个绝技消散于无形。奇怪了……看到青玄的五行变化,金目才想起来自己连日里因为这个僧人吃得大亏。但是看着青玄清秀的面目,金目大仙却无法确定和自己三日前一战的是否是这个家伙。 仅仅过了三天,自己怎么总有些好几年未曾见过此人一般陌生?何故被这僧人再一次打了种种措手不及? 此事实在是有几分诡异。 柴房里面,吴承恩已经清醒了过来,急匆匆地跳到了院子的围墙上准备助拳。但是很快便发现围攻过来的都是一些平常百姓——这下子,吴承恩算是彻底犯了难。且不说自己的招式已经被那金目看过,估计碰了人血后自己的“袖里乾坤”便会失效这个弱点也已经被对方知晓;再然后,面对这些被控制的百姓,要吴承恩下杀手,那也是万万不能的。 既然如此…… “青玄!”吴承恩计上心来,一脚落在了院子里,一边拉过杏花一边问她: “小杏花,你怕不怕火?” “杏花从树上来,当然怕火……”杏花的嘴唇已经吓得没了血色,声音也颤抖了,但仍然在努力保持镇定。 “不是把你丢到火里去,是问你心里怕不怕。” “我心里……我心里不怕!” “你如果实在害怕就躲在我身后。青玄!”吴承恩指了指柴房,当机立断:“烧!” 青玄皱皱眉,但是随即恍然大悟,抬手握住了那柴房的门柱。紧接着,一股大火瞬间而起,不到片刻便吞噬掉了这间柴房。 金目大仙在天上看得一清二楚,猜到了那个书生的打算:看来他是想借着大火作为掩护,以退为进……只是,这个想法未免过于天真。要知道,金目大仙现在驱使的这群百姓说是行尸走肉也不足为过,他们根本不会畏惧于任何危险。眼下,自己只要盯紧了下面的这几个人,不要让他们趁着浓烟滚滚逃走便好…… |
等一下。 金目大仙忽然间一愣,这才看出了一些端倪:为何这柴房烧得如此猛烈,自己却见不到任何火烟呢? 与此同时,吴承恩正在柴房旁边,不断地挥舞着毛笔在自己的书里奋笔疾书,头上也布了密密麻麻的汗珠。杏花被青玄护在身后,嘴唇虽然吓得雪白,脸色却被火光映得红润可爱,鼻尖上也因为火烤而渗出了细细的汗珠。 和杏花一同蹲在青玄身后的李晋不耐烦地抬起头,朝着正用袖子拭汗的杏花开口说道:“姑娘你倒是让一让,你踩到我的东西了。” 杏花听完之后低下头,发现李晋并不是蹲在地上瑟瑟发抖;正相反,他正伏在地上,专心地用手指头勾勒了一副卦图。这图歪歪扭扭朦朦胧胧,看起来倒像是弓箭的样子。 “我准备好了。”李晋完成了自己的作品后,拍拍手上的泥土开口说道。言毕,李晋重新拉开弯弓,抬脚踩在了自己画画的位置,瞄准了半空中的金目大仙。 青玄点头,对李晋吩咐了几句:“一会儿你在下面,帮着吴承恩先阻止那群百姓,等我……” 话声未落,李晋已经不耐烦地松开了弓弦——地面上忽然间顺着弓弦的空响声拔地而起了一条土龙样子的阶梯,直顶着青玄上了半空。 杏花惊呼了一声就吓得捂住了眼睛,而李晋则是抬着头,满意地吹了一声口哨:“看到了吧,谁说我离开哮天就没用了?老子什么都能射出去。” 吴承恩一直专心致志地站在柴房旁边,并没有察觉到自己身后的变故。等到他觉得大功告成之际,立刻打开了院子的房门——外面的百姓即刻朝着吴承恩的面门便是一斧头劈下。吴承恩急忙向后一跃,同时扬起手,朝着人群撒下了漫天的宣纸。 每一张宣纸上面,都写着一个“烟”字。待到宣纸落地,顷刻间便是浓烟滚滚,浓得让人透不过气来。 浓烟刚刚弥漫之时,似乎没有什么反应。但是很快,外面的百姓们的行动纷纷变得迟缓,紧接着他们接二连三地倒在了地上。果然,这一切如同吴承恩所料:在这浓烟之中,普通人顶不到一刻便会昏厥。即便眼前这些百姓被妖术驱使,不怕刀劈斧砍,却依旧是肉身之躯。 吴承恩擦了擦头上的汗水,长出了一口气:幸好刚才青玄领悟及时,纵火烧了那柴房,而自己趁势收了不少浓烟;否则以自己的法力,若是想唤出这么大的烟雾,岂不是要等到猴年马月。 想到这里……吴承恩猛然一个激灵,回头张望了一下:“哎?青玄呢?” 半空之中,那金目大仙已经乱了方寸。以他的身手,避开李晋朝着自己射出来的土龙倒是未尝不可。关键是,龙头上还站着一个蓄势待发的青玄。金目大仙纵是使出身段向左一避,却依旧被纵身一跃而出的青玄用左手死死攥住了脚脖子。 “土。”青玄即刻祭起右手的念珠,吐了一字。霎时间,金目大仙察觉自己仿佛被何止千斤力气引入泥潭一般,一下子便从半空中坠了下去。这种高度,以此时的形态摔下去可不是闹着玩的……金目大仙知道不好,不得不在空中摇身一变,扭动一番后化作了蜈蚣的原形。 |
李晋大喝一声,啸天像箭一样直蹿出去。 吴承恩也突然反应过来:“呃……那个,金目!不是,金目大仙!你先收手,听我一言!只要你别做傻事,大家好商量……不要冲动啊……我们坐下来好好谈啊……” 只是那金目,躯体和四肢都已经膨胀不堪,做不出任何反应。即便金目此时听到了吴承恩的话,也断断不可能收手了。因为金目此时,正在死死瞪着不远处的金角,自己在剧痛之下,却还是忍不住的邪笑。 “去死,去死,都去死……”金目喃喃自语,用尽自己最后的力气,诅咒着面前的所有人。 此时此刻,金目大仙的躯体已经红光泛滥,似乎满身的不详就要呼之欲出—— 那金角看到这一幕,再看看自己身边的银角,忍不住双眉微蹙叹了口气。 “这一次的买卖,真是亏本了。”那金角开口说道,同时朝着身后一摸,掏出来一个葫芦。但见她不急不缓,摘下了葫芦塞朝着里面瞄了瞄后,举起葫芦朝着那金目大仙大声说道:“金目大仙!” “叫我?已经晚了!你们都给我……”金目大仙抬头瞪视着金角,嘴里的一句“去死”还未出口,便是一阵妖风袭来。霎那间,只见得金角身躯越来越小,顺势便被整个吸入了葫芦之中。 那金角盖上了葫芦的盖子,然后将那葫芦稳稳放在了地上。 “能撑得住吗?”旁边的银角捂着胸口,喘着气问道。 话声未落,一声惊雷在院子里猛然炸裂,简直是地动山摇。而金角的那个葫芦颤了颤后,歪歪地倒在地上,底壳裂了一道缝。金角这才重新拿起葫芦抖了抖,一块已经不成形的内丹裹着红钱,冒着黑烟落在了地上。那金角翻弄一会儿,挑出了红钱收好,然后抬眼望着旁边一言不发的吴承恩等人。 一个小黑点又从远方箭一样蹿了回来,是驼着李棠的啸天。 “你看,哪有你说的那么厉害。”李棠拍拍裙边的尘土撇撇嘴:“连个葫芦都炸不破,而且声音还不如吴承恩的火铳响。” 只是,此时此刻,却没有人接李棠的话茬。 而在众人身后的黄花观,仿佛气数已尽一般,顷刻间轰然崩塌。 本篇完 |
麦芒伍看了看那艘破船,叹口气道:“我有急事要见老板,不知道二位可否相送?” 两个鱼精互相看看,似乎非常为难。 “老板出远门了……这几日都不在鬼市。”奔波儿灞挺了挺腰身,大声说道,仿佛是在给自己壮胆。 “那么,我便去鬼市逛一逛吧。”麦芒伍不动声色,说着便要上船。 灞波儿奔急忙闪身拦住,赔了个难看的笑脸:“大人您看,船漏了……” 话声未落,灞波儿奔已经倒吸一口凉气,急急忙忙躲在了奔波儿灞的身后;只是因为,眼前的麦芒伍已经亮出了手里的两根银针,而且脸上也不见了之前的几分客气。 “外行人可能也看得出,你们两个分明不是在修船底,反而是想凿穿。”麦芒伍的语气不容置疑:“这小舟乃是老板提供给朝廷的方便,你们竟敢暗地里做这些手脚?莫不是想害死哪个朝廷命官?” 这灞波儿奔和奔波儿灞可是知道麦芒伍的厉害,一时间人话都说不好了:“这,空口无凭,你有什么证据?别以为你是老板朋友,就可以血口喷人……” “锦衣卫镇邪司的传统之一,逢妖必杀。这个理由,够了吧?”言语间,麦芒伍两支银针已经出手。只听得呜呼一声,奔波儿灞颓然倒地,只留下了那灞波儿奔不明所以,颤抖着面对着眼前的麦芒伍。 “再问一次。”麦芒伍的右手在袖子里微微一转,随即又多了两根银针:“老板在不在鬼市?” 看看近在咫尺的同伴尸首,那灞波儿奔知道自己难逃一死,索性双眼一闭,坐在了地上:“动手吧!” 麦芒伍却没有任何动作,只因为自己面前的湖水微微颤动。片刻之后,滴水不沾身的老板从湖水中冒出了身影,朝着岸边走来。那灞波儿奔显然注意到了身后的异动,回头看到老板之后嘴巴几乎合不上。 “老板怎么来了……不用管我!为老板,我死而无憾!而且,面前这家伙未必能有多少胜算!”灞波儿奔似乎一脸迷茫,但是随即语气坚决,重新站起身来,准备同麦芒伍搏命:“来啊!让你领教一下我的手艺!” “还叫人家领教你的手艺,怎么,你现在要做一道红烧鱼给他尝尝看撑死他吗!”老板拍了拍身子,瞥了一眼灞波儿奔,随即朝着奔波儿灞的“尸体”就是一脚:“起来!这丢人的玩意,人家没碰到你,自己倒是吓晕了!你说你俩,一个跑堂一个厨子,能不能不要每次都自告奋勇出来给我丢人!” 那地上的奔波儿灞挨了一脚,真的晃晃身子,重新爬了起来。 原来,刚才虽然麦芒伍银针出手,却是扎向了湖底,为的就是亲自通知老板,省得同这两个鱼精口舌。只是没想到,这鱼精太胆小了些,竟然就这么吓晕了。 即便如此,这两个鱼精也没有任何打算出卖老板的意思,忠心倒是可见一斑。 “多有得罪。”麦芒伍收了手中的银针,朝着老板附身施礼。老板倒也没多说什么,只是看了看眼前的破船,随即朝着湖面抬起手——那湖水登时被一股锐气切割成两半,留出了中间的一条小路。 “你不找我,我也要去找你。”老板开口说道,随即招呼着麦芒伍跟上自己:“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随我来。” |
说着,巨龙伏下了脑袋,用须子拨弄着自己的牙缝。 麦芒伍听到这里,双眼放光,急忙收拾好了自己的穿戴,朝着老板就是一拜:“在下明白了,银票不日送上。感谢老板仗义出……” “去他娘的不是我啊!下雨与老子真的没有关系!”老板看到这似曾相识的一幕,忍不住发出了一声高吼。那麦芒伍自然是不晓得其中的来龙去脉,抬头之后一脸不解。 “李家不让下雨的!特意派人嘱咐我们,那一日不可降雨!”巨龙扭动着自己的身子,似乎气不打一处来:“但是,偏偏那天就下雨了!结果倒好!一来我平日里就与镇邪司有所往来,二来那一日你们的那个乌鸦又与我见面提及了此事!现在我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等等,老板是说,下雨那一日,您见过血菩萨?”麦芒伍无意间听到了自己最想知道的答案,不由得开口问道:“那老板可知道,当日里血菩萨与何人争执,导致重伤?” “老子现在要死了啊!你还有心情关心我见没见过你们那只乌鸦?”巨龙的声调,现在与其说是愤怒,倒不如说是委屈:“当时他跟你一样也是倒头便拜!你们怎么都这么喜欢拜天地?去找个媳妇好好过日子算了!我都说了,下雨与我无关,他还非得抵命给我。对对对,他要抵命给我报恩!一句话也听不进去的榆木脑袋!要不是我出手打伤了他,那乌鸦真的要自行了断了!你们镇邪司招人时,能不能不要光是武试,留下几个读书识字的不行吗?我跟你说啊老伍,这日子真的……” 老板并没有继续说下去。 空荡的房间里,传来了清晰的敲门声。 麦芒伍站起身,朝着门口望了望。而老板则立刻收了声响,把尾巴放在嘴边,朝着麦芒伍做了一个“嘘”的姿势。 只是,屋子外面敲门的人并没有见好就收。只听得外面安静了一会儿,两扇大门之间的门闩忽然被一把钢刀挑开,一个脸上缠满了布条的人握着钢刀,走了进来。 “没想到,您这里还真的遭贼了。”麦芒伍打趣了一句,手里已经亮出了银针。 谁知道,老板根本就没有理会这么一句玩笑,反而急忙收了身法,幻化人形。 那人看了看眼前的麦芒伍,又看了看他身后的老板,开门见山说道:“朋友,能否行个方便?在下要找鬼市老板。之前有笔买卖,该清账了。” “你就说我不在。”老板在麦芒伍身边悄声说道,随即装成了一个看热闹的普通老头,嘴里是止不住的咳嗽,走起路来都是哆哆嗦嗦的。 只是这语气之中,充满了惧怕。 “敢问阁下是……”麦芒伍并没有退让的意思,反而是抬起手掌,光明磊落的亮出了自己的“兵器”。 “李家执金吾,办事。还有……”那人看到麦芒伍这般举动,一下子心知肚明,明白对方是告知自己他手中的并非暗器。不过这京城之内,用针的行家倒也算是天下闻名……那人眼见于此,抬手缓缓开始拆卸自己蒙在脸上的布条:“没猜错的话,阁下是二十八宿中的那位太医吧?” 麦芒伍点点头:“办先生……” |
“阁下误会了。”那人不禁笑了笑,脸上的布条已经悉数拆下,缠在了自己的双手上面,露出了本来的面孔:“在下李征。刚才说的,是办事。虽然大家各为其主,但是先生也该知道,我们执金吾如果真的同你们二十八宿交手,恐怕这件事就不止老板一条命能扛下来了。这可能意味着这些年的太平盛世就此结束……还是说,先生碍于同鬼市老板之前的某些情面,不得不出手呢?” 麦芒伍明白,对方指的就是之前那场大雨。这一句话出口,听得老板简直绝望:麦芒伍不出手,那么自己就是难逃一死……但是这麦芒伍一旦出手,纵使今日能够死里逃生,日后自己却也坐实了同镇邪司勾结的死罪,李家的杀手会源源不断…… 一句话,堵死了老板所有退路。 “阁下误会了。”麦芒伍微微抬头,一把抓住了老板的脖子:“此人伤了锦衣卫镇邪司的要员,在下是来捉拿他回去抵命的。” 一番话说完,老板几乎目瞪口呆地看着麦芒伍。 “既然目的相同……”那李征似乎轻松了不少,点点头后亮出了手里锃亮的弯刀:“倒不如让我替先生动手。如此一来,也算是先生给在下一个方便。” 麦芒伍听到这里,笑了笑。而那李征,也笑了笑。 “锦衣卫镇邪司要杀的人,不能死在别人手里。” “执金吾要斩的人,也不能死在别人手里。” 既然如此…… “老板,请在外面把门关上。”麦芒伍松开了老板的脖子,开口说道:“在下要与这位贵客谈一谈才能妥当了。” “烦请老板在门外稍等片刻。”那李征也侧身让开了门口,眼睛却死死盯住了麦芒伍:“在下,也要与先生好好聊聊了……” 本篇完 |
第二十六章 坠梦监 按照一般的时辰来算,鬼市之中此刻本该是人声鼎沸,即便是内集也该有三三两两的贵客在此徘徊。今日里倒是天公作美,偏偏内集之中一个人影都见不到。 老板来不及去想此般情景是否得益于有人故意为之;面对着铜雀伸出的手,老板几乎本能抬手地握住。那铜雀微微点头,自言自语道:“成了。之后,老板便不用再牵挂于凡间。” 老板歪了歪脑袋,脸上有了几分不悦,似乎不太理解对面这人说的是什么混账话:“什么意思,你这是在安慰我吗?有事说事,没事的话我便走了。” 说着,老板甩开了铜雀的手掌,一步三回头,朝着鬼市的北门走去。 那铜雀略有几分惊疑,抬起自己的手看了看。手掌心里面湿漉漉的,仿佛刚才握住的只是一片海水;铜雀抬头,看着老板远去的背影,明白自己多少小瞧了这个老头几分:这个碧波潭来的老家伙纵使夹杂在几方势力之间,却依旧能够在短短几年内一手做大鬼市。如此看来,即便李家真要杀他,也不会这么容易。 铜雀明白,自己刚才的偷袭失败了。这铜雀虽为货真价实的凡人,却藏有一招“点石成金”。只要被他手掌接触到的生命,便会自然而然化作黄铜。看来,刚才自己握住的老板本体只是由海水幻化而成,真正的老板,还躲在海洋的后面。铜雀并非没想过冒险去那海水之中寻找老板的本体;只是他略微思忖片刻,就明白自己面对的是一整片裹在老板身上的汪洋大海。 那是一种令人看不到底的深不可测。 思来想去,铜雀即便出手,老板也不会伤及皮毛,说不定反而会即刻收拾了自己。所以铜雀只是耸肩,侧身给老板让开了路。身为一个掌柜的,怎么可能做这种赔本买卖呢? 即便自己不能亲手除掉鬼市老板,对铜雀来说倒也无妨。顶多,自己只是错过了一个讨好于李家的机会而已。反正,老板今天一定走不出这鬼市,而且他一定会死。 到时候,这鬼市自然是群龙无首;那么下一任老板的位置,顺理成章就会交由自己了…… 铜雀思及于此,看着老板蹒跚的背影,满意得笑了笑。 “老板您印堂发黑,只希望您能逢凶化吉。”铜雀开口朝着老板喊道。 老板不理不睬,已经走到了鬼市北门,轻轻推着门扉,却发现此门似乎是被人从外面用什么东西顶住了。唔,这倒也算是答出了自己心中之前的一个疑问。 老板第一反应,这是个好消息:内集之所以门可罗雀,并非自己的鬼市生意惨淡;这是被人有意封锁,所以才没有一个客人进得来。 不过,坏消息也是有的;老板略微拍了拍那门面,知道外面有人做法,估计这内集也是没有一个人出得去。 这一来,那老板不禁有几分慌了神:怎么办呢? 房间里面,李征似乎早就知道外面的老板逃无可逃,所以并不着急。虽然按照规矩来说,身为执金吾的自己的确不该与二十八宿在这里做生死互搏;但是,现在这房子内外别无他人,面对着一个久违的高手,李征怎么可能错过这么有趣的事情。 |
麦芒伍一直在小心应付着那李征手中的大刀;趁着对方左劈右砍之间,麦芒伍已经利落地出手了十三根银针。其中的十根银针闪烁寒光,力道极大,纷纷朝着李征要害而去,可见皆为杀招。那李征也绝不含糊,只用了一招便悉数击落。一时间房间里叮叮当当、火花四溅。 只是,刚才的银针却皆为虚招。 剩下的三枚银针被灌入麦芒伍的内力,已然稳稳封在了对方的丹田上。如此一来,对方内气便无法运行,应该算是胜负已分——麦芒伍自然而然地想到——这样甚好,大家无伤大雅分个高下,不至于败者头破血流狼狈不堪,也算是双方都有面子。 那李征果然一个就地踉跄,随即低头看着自己的肚子。麦芒伍不动声色,只等对方开口客套一番,自己再接上一句“承让”,便打算就此了结。至于老板,趁着自己争取的这番功夫,也足够逃去天涯海角了。 但是,麦芒伍明显想得简单了。 那李征揉了揉自己的肚子,抬起头后似乎十二分的不过瘾:“我就觉得阁下出手时刻意谨慎,果然,这故意挨了你一招后也是不疼不痒。阁下莫非是担心你我在此厮杀,传出去后会引得天下大乱,所以才处处留手吗?你放心吧,这件事没人知道的,鬼市已经封闭。还望阁下全力一战,否则我也胜之不武。” 麦芒伍刚要开口,谁知道那李征嘴唇动了动,脖子向后一仰,开口吐出了三枚银针。也不等麦芒伍回答,李征掏出怀中的手绢擦拭了一下自己,然后重新握紧了手中的兵器,一字一句说道:“但是……二十八宿的人,是不是太小瞧我们执金吾了?” 随着李征的语气越来越重,麦芒伍也听得出对方动了杀心。李征抬起手中的宝刀,开口说道:“此兵器名曰‘坠梦监’,只要被砍中一刀,便会顺着伤口嵌入脑海,而被砍之人生生世世都会遁入被我斩首的梦境之中,可谓生不如死。中刀的懦夫,多数都扛不住梦魇而选择自行了断。” 麦芒伍并没有做出什么反应,只是重新亮出了三枚银针攥在手里:“李先生客气,何故特意明示在下。” “这样,我就不得不除掉你了。”李征哈哈大笑,用手中的兵器指向了麦芒伍的脑袋:“不然,我这本事若是被你泄密出去,那我岂不是要吃大亏?” 话声未落,刀风先至。这一刀,远比刚才的几招要快得多,麦芒伍险些来不及反应。最好的证明,便是麦芒伍第一次抬手一挡,硬生生凭着手中纤细的银针隔开了对方的大刀。如果不是来不及躲闪,那麦芒伍是断断不会与对方近身硬碰硬的。 李征微微一笑,赞叹一句“好身手。”紧接着,即刻后退一步,摊开自己的左手,朝着房间的四面八方挥洒一番。麦芒伍定睛一望,那李征在房间里洒下的不是别物,而是一群小鬼。这些小鬼似乎并非是帮手,反而一个个双眼紧闭,而身上都有或新或旧的刀伤。 麦芒伍仔细端详一番,也推不出对方这到底是何居心。而面前的李征,则重新摆出姿势,开口喝道:“看刀!” 霎时间,麦芒伍想通了一切,心中暗叫不好——果然,面前的李征并未随着大喝迈步上前,反而凭空消失,从一只落在麦芒伍身后的小鬼身上幻化而出,朝着麦芒伍侧举的胳膊便是一刀! 看来,自己推测得没错……麦芒伍急忙抬手,勉强躲过了这一刀:这李征,应该是可以随意遁入自己砍伤之人的体内。所以刚才李征洒下的那些个小鬼,就是用来打自己一个措手不及的。 麦芒伍连忙退后几步,明白对方也算是手下留情。刚才李征的一刀如果打算要砍自己的身躯,那麦芒伍能不能躲过就很难说了。 刚才被李征利用的小鬼,身子抖了抖后化作了妖烟,缓缓飘散。麦芒伍把这一幕看在眼里,推测出了一具小鬼只能被李征利用一次。不过,即便自己的推断正确,这房间里还有十一具小鬼落在四面八方,正在梦中不断挣扎。 |
一番话说罢,听得那地三仙也是咬牙切齿,恨不得登时就追上去找那吴承恩拼命。 “所以,眼下咱们与镇邪司不便再生瓜葛,免得错了目标。一切以大局为重,一切以小姐为重。” “还是大哥英明!”虎力双手抱拳,一脸钦佩:“我等这就回去禀报主上,免得咱们遭了这书生的戏耍,被人看了笑话!” 李晋还没来得及好好嘱咐,那地三仙已经迫不及待,即刻腾身而去。 “哎!哎哎!千万别……”李晋突然想到了什么,张嘴朝着三人的背影喊道。只不过这几句叫喊徒劳无功,压根没有被听到就是了。 “算了……总之,这样好歹能拖些时日。只要李棠这丫头快点回去,说不定这天下依旧太平。”李晋喃喃自语着,仿佛有许多心事涌上心头。 哮天忽然间吠了一声。 李晋一边朝着村口去找李棠他们汇合,一边看看自己身上的纹身,轻声说道:“我知道这么信口开河会让那个书生九死一生,我也知道他的能力要是葬送于此着实可惜……但是,哮天你还别不高兴,咱们无论如何都不能让李家和朝廷打起来。为了天下苍生而死,吴承恩肯定乐意。大不了以后清明给他多烧些纸钱便是了。” 李晋不禁如此宽慰着自己。确实,李棠逃婚的事情,让吴承恩这个置身于朝廷之外的人来承担后果,简直再合适不过了…… 如此一来,这李晋又变成了平日里那副事不关己的表情。 “不过说起来,这奎木狼离开二十八宿也有段时日了,也不知道麦芒伍他们是不是已经有了看中的家伙来填补空缺……真是的,奎木狼啊奎木狼,你可真能惹事啊……”李晋同哮天有一搭没一搭地念叨着,一瘸一拐地朝着村口走去。 本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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