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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小说]【非典型武侠】天宝十五载刀剑事记略[第1页]

作者:丁香丛中的雪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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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虽然很不伦不类,但是还是要说一句“如题”。
这是一篇非典型的武侠,亦即不是诸位所习见的类型,其中还有神异志怪的内容(请放心不是仙侠)。
文字都是随手写来,还没有修改,可能有些地方有语病,如果各位不是语文老师的话请担待。话说我也是不知道抽了什么风,竟然不自觉地写起古龙体来。。。过去从不写这种体例。。
这里声明一点:唐朝时候称谓绝没有“姑娘”这种说法,那是清朝以后的。里面各种不合史实的称谓及不合氛围的用词各位不必深究(虽然跟各位看小说的没有强调这个的必要,但是为了避免误导小孩子还是提一嘴)。
原本是琐记无题。为了让各位知道这是一篇文字就加了个题目,虽然很像唐人笔记,但是总比《剑凌天下》《剑心》这种中二标题好。
 
(三)
“当一个朴素的女人爱上一个‘混帐’,这段故事就开始了。”郑校尉说。
“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里,我当了一回‘混帐’,帐子里一群女人,其中有个打扮最朴素的。”
“别的不题,她没有和我如何,但是她记住我啦,就在那样一个天上简直在下刀子的晚上。因为我整晚上都在大谈天山的红雪莲——当然,这记忆不是我的,是轮台那个崔都护的。也许我该大谈洛城的杨柳如何摇摆。”
“她说在燕然山的山顶,生长着一种会流出温暖泪水的小草——谁信呢,草木又没有温度——可以治冻伤。手脚冻坏啦用大尾羊的羊尾巴油就可以治,可是心里的冻伤呢,用这种草也不一定能治好。”
“所以你的心里冻伤啦?”梁参军问。
“不是‘冻伤啦?’是‘冻伤了’。早就彻底冻住啦!自从文音去了长安,也许就再也不会解冻了。”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你这个洛城子弟自请外放回鹘?”梁参军问。
“你猜呢?她要去王孙公子的修罗场里历练一番,不愿跟我守着老宅,那我就干脆走另一个极端算了——那就是漠北回鹘的营帐啊。可是老天偏让我遇到了她。”
“后来我的身上,就多了一件用狼皮缝的战袍,可暖和啊。风里雨里来来去去都不冷呢。秋天大猎,隆冬赶狼,我其实心里也有点也想着她——意外之中丰盛的斩获倒造就了‘漠北第一刀’。”
“可是拿皮子管劳军使换来的锦缎还没送到她手上呢。一个嘴欠的醉酒老军干了件***十八代都不亏的事情——好在没有干成——但是她一个人只穿单衣在大雪里仓皇跑出去了啊。”
“啧啧。难怪郑兄会如此伤心。”梁参军道,“莫非你一刀劈了个腌臜的老酒鬼惹了祸,然后回来了?”
“姓梁的你给爷爷闭嘴,有事要‘关白’,插嘴可要挨军棍的……”郑校尉也有三分酒意。
“……有些人,就算自己哭着领死,也是杀不得的。无所谓犯不犯律法——何况大唐的法,回鹘的人——就是罪该万死,将在外,也是不能杀自己兄弟的。”
“我们一营人马,去国三千里孤立无援,就是为了卫护一个大人物。每个人都比夜明珠还宝贵,怎么可以为女人的理由乱死?若闹得人心不服,众志离散,随便一个契丹使团,就可以吃掉我们。”
“当一个‘混帐’真正开始爱上一个朴素的女人,这段故事就结束啦。”郑校尉说,“可是到最后,她的名字我却还不知道,我猜跟那草的名字一样,叫做‘星辰’吧。”
 
(四)
什么“星辰”,慕容小天心想,应该叫“泪痕”才对。或者干脆就把草叫做“冰泪草”吧,星辰有泪,却只能在漠北的极寒中凝结成冰。
慕容小天听得楼上的对饮还在继续。他不是很明白,这个腌臜的军汉明明犯了律法,又开罪了主官,为什么不能杀呢?
他只听得郑校尉模模糊糊地说:后来他觉得欠我一条命,兴许他认为是两条,因此替我挡了一刀,一切就结束啦。
梁校尉又在说:“一会儿有位鲜于大娘子要带来一群靺鞨的小姑娘,女乐队的,不然逗她们乐,让她们来一段儿《眼儿媚》?或者去请曹善才弹一段儿《薄媚》?咱便不提些许往事了罢。”
楼上丢下一个瓢,差点砸在慕容小天的脑袋上。只听得郑校尉含混着说:“别再给你爷爷提个‘媚’字儿。她虽长得朴素,眼儿却像星辰一般明亮,配上娥眉淡扫,岂不就是一个‘媚’字!”
慕容小天捡起那只瓢。瓢上有四个字:明日再来。
看来他已经发觉了,慕容小天对自己说,即使醉了也这么敏锐,确实不愧是漠北第一刀。
可是慕容小天不能明天再来。他有一个理由,一个就已足够。
【这段其实也有一个典型的时间穿帮,懂乐的人可能才能看出来】
(五)
天色将晚,剑客李长歌刚进得城去。
白马的蹄铁踏碎了道上刚结起来的湿滑薄冰,白茫茫的寒气似乎要在马身上凝结似的。然而一切的清冷都在白衣人白毛马的背后戛然而止,因为那里有把剑,剑上早已是一片严霜。
李长歌是为一个人来的,为一个人,也为一场比斗。如果不是为这个,他一定会在扬州的温软中和师兄一起倚红偎翠,抑或扬帆沧海长风破浪。
可是他要试试他的剑。同样都是剑仙的法门,怎么就不可以盖过他的师兄,这个吟游四海还被皇帝老儿御用过的文人剑客或者剑客文人?
李长歌还年轻。一把长剑藏在匣中十年,已经到了使用的时候——他的青春如同剑的锋麦的芒,早已锐不可当。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当试过了剑,就该去问问天下,谁有不平之事。
只可惜他念头还未动,胯下的马就先做了件不平之事。
 
(八)
李长歌要了二两花雕,几个小菜,外加两大碗羊肉泡馍。
桌上灯正明,酒正醇,菜正香。慕容小天不由得先咽下一口口水来。
李长歌放下了剑,俊美的脸庞映在灯下,有种从未有过的温暖。
“小兄弟,相遇即是有缘,你我今夜吃喝个痛快,不醉不休!”李长歌说道。
慕容小天想了想,“可是韦姐姐说,不要我学那些军汉们,喝个酩酊烂醉诶。”
李长歌笑道:“少年情窦初开,就这么听女孩子的话?”
慕容小天说道:“其实……也不完全是的。以往总要偷偷喝上一点儿,就沾沾嘴唇,不喝多,免得让她担心。”
少年垂下了头,话锋一转,道:“今天可能有些不一样。因为韦姐姐丢了。”
十四五岁的人,怎么会丢呢?身边有着这样一个小护花使者,再纤弱的女孩子,又怎么会丢呢?
 
(九)
李长歌的手攥了攥剑柄,问道:“你可是说,你的姑娘失踪了?”
慕容小天点点头,“突然就找不到了。她平日不会出门的。她家平时只有一个照料她的老妈子,现在也不见了。”
李长歌问:“所以你来这里找一个能帮忙的人?”
慕容小天又点点头,“就是五军校尉郑大爷,绰号叫做‘漠北第一刀’那位。”
李长歌问:“你确定他在这里?”
慕容小天道:“我亲眼看见他走进去的。”
李长歌摇了摇头,“如果你请不动他呢?或者他临时有急事?”
慕容小天道:“只要他还活着,我就请得动。”
李长歌又问:“如果他死了呢?”
慕容小天疑惑地想了想,这个问题确实不知道怎么回答。
李长歌展颜一笑:“我别的不知道,只知道他最近会打一场可能没命的架。我也是。但如果我们都活着,那么就有两个人会帮你的忙了。”
慕容小天有些欣喜,“公子你真的愿意帮忙?”
李长歌喝了口酒,道:“当然得先打完这一架,并且我活着。”
慕容小天嗯了一声,“可是韦姐姐身子很弱,已经失踪一天一夜了诶。我现在就得找她。”
“那么你得自己想办法,”李长歌道,“男人总要有自己的办法,不是吗?但是我可以把剑借给你,如果你用得着的话。”
慕容小天接过剑。剑很长,也很重,几乎已经是他所能握持的极限,但他仍旧故作稳稳状接过来。
“谢谢你的剑。”慕容小天道,“可惜我并不太会用剑。如果折断了,我家不富,并无什么可以赔你的,还请恕罪。”
“没关系,”李长歌道,“这剑凡人是折不断的。如果断了,那就是劫数了,没什么可以怪你的。——可你不会用剑,须防被奸人所夺。”
李长歌用手指沾酒在桌上写了几个字,让慕容小天记住。“如果这几个字入了心,那么就再也没有什么人能把剑从你手中拿走。”
那几个字是:夜分金气凝白月。
 
(十)
楼上歌舞已毕。众人面上都有一抹酡红。
郑校尉的手,竟不知什么时候搭在了酒酿圆子上面,触手尽是温软。想也是醉了吧。
突然,窗户被人用力撞开。一个黑衣汉子就这样大咧咧地钻了进来。
“咄!姓郑的,想不到你也这般惫懒模样,”黑衣人骂道,“快醒醒酒!美人虽好,可楼下有个人,等着杀你哩。”说完就是一桶冰水泼了上来。
郑校尉方有几分清醒,一看来人原是巷子里的情报贩子胡老三,这便也含含糊糊地骂了起来。胡老三趁着醉酒之人手上没力,一把就把人提了起来,往窗外一掼,随即也不见了踪影。
李长歌和慕容小天听得楼上一阵扰攘叫骂,不由得相顾愕然。
“原来你也是来找他的,”慕容小天道,“你们要比武?”
李长歌道:“没错。太新锐的人之间,总要分个胜负。”
“可是你们为什么不能换个方法呢?”慕容小天问。
“因为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我们都是天下仅有的人。”李长歌道,“我要试试我磨了十年的剑,当不当得起天下第一之名。”
 
(十一)
胡老三家的水井旁。
胡老三煮着一锅绿豆汤。郑校尉坐在小马扎上,已不再骂了。
“你醒了?”
“——长醒即是长醉,长醉更似长醒。为什么不愿放我沉醉一场?”
“因为我在你身上下了注,赌你下一场架会赢。因此不能看你把一颗武者之心消磨在美色中。”
“多少钱?”
“无价。”
“我为什么非要为你的赌注去打架?”
“因为你的文音姊猜你会赢。想必你不会让她失望罢。”
“你在胡扯。”
“我是‘狐’,当然是在‘胡扯’。”
“你个自以为能猜人心的骚尾巴公狐狸。托你找了这么多年文音,从来都找不到。今天还乱说些什么——小心我拿你做大衣领子!”
“失敬失敬。若拿我做衣领,那你岂不是要先做包子——美人为馅,再拿二两**得像你脑袋一般的面粉作皮——拿炭火烤了,再用凝着秋日早霜的长剑串着吃?”
“唉,胡老三,你讲的有理。不是一个位面的生灵,相逢是机缘,可蜉蝣一样的心儿终究也难以系在一起。”
“说的是她们?她?还是她?”
“也许只是一个,也许全是。我不告诉你。”
“如你所想吧。”胡老三道,“可是啊,最近你一定会有一场跟青梅竹马有关的因缘,你信是不信?”
 
(十二)
李长歌缓缓走上二楼,推开了虚掩着的雅座门。
叶相士和梁参军坐在对面,已经昏昏欲睡了。女孩子们大多被变故惊得脸色发白,正群雌粥粥不知所措。
“公子有何贵干?”一个柔和中却带着金玉之骨的声音说道。
顺着声音看去,李长歌就见到了一个令他终身难忘的女人。
鲜于大娘子已经镇定了下来,打量着门外这位俊美公子。
也许鲜于家的大小姐样貌稍类胡人,也许她骨相奇异,也许肤色中隐隐透出根骨低劣的青灰色。
也许闪烁的眼波中现出为儒者嫌恶的媚相。
但是李长歌却投去一个温柔的眼神。那一刻,前世一些隐藏起来的缘之弦就这样被拨动。
李长歌投去了第二眼。他的眼中看见了一棵努力生长的幼苗,却因为生长的水土恶劣而注定肮脏羸弱。
李长歌投去了第三眼。这一回,他看到了眉眼之间暗藏的那股淡淡的剑意,却不知又是天地间哪位仙神的手笔?
 
(十三)
慕容小天醉了。
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醉,但他只能醉。只有沉醉才能陪他度过这个软弱无力的夜晚。
他不是没有去找,他用尽所有力气,在夜里避开寻城的军卒又仔仔细细找了一遍他认为所有可能的地方。
然而没有踪迹。于是只能沉醉。
——也许醒了以后,就会发现郑校尉和昨天一样坐在楼头。或者会不会是最渺茫的希望:韦家姐姐仍然坐在门口等着他,这一切都是一场恶梦?
不幸之中幸运的是,郑校尉确实就在那里。
“小子,你醒了?”郑校尉用他那沉淀了漠北沧桑的独特嗓音问道。
“我……”慕容小天睁开了迷蒙的双眼。他伸手去抓怀里的剑柄。同样幸运的是,剑柄依然在那里。
慕容小天揉了揉眼睛,看到面前的这个男人,立即坐直了身体。
“郑大爷,小子慕容天,实在有要事相求。”慕容小天正声说道。
“不要急。今日一早长歌公子找到我,除了送战书,就说这边有个喝多的小子,等了一整天要找我。”郑校尉拿过一杯水。
慕容小天喝了几口,连忙说道:“求郑大爷帮忙寻找香木巷韦家姐姐。这是画像。”
说完,慕容小天从怀里拿出一张收藏得很仔细的纸,上面用笔墨画着一个细瘦的黄毛丫头。
“长安城这个地方真大,在茫茫人海里找个女孩子也并不容易。要我出手,可是有代价的。你呢,能够拿出来什么?”
“郑大爷,我知道你出一次手要的报酬寻常人家是掏不起的。”慕容小天道,“但是我这儿有一样东西,相信它可以让你愿意接下任何事。”
当郑校尉看到这张手帕时,他彻底地震惊了。他不敢相信十七岁时遗失的美好,竟然会在此时此地重现在他面前。
“小天,你告诉我,她在哪儿?”郑校尉捏紧了小天的手。
“姐姐说,如果你将来遇见什么难事,就拿着手帕找郑校尉。我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但大概是在这长安城中吧。”
长时间的沉默。
“我答应了。”郑校尉说,“无论生死,我都给你一个准信。如果人还活着,我会把她活生生送到你面前。因为我懂一个少年的执着。”
“如果你……”慕容小天欲言又止。
“不必担心。如果这样。你就去找春井巷的胡老三,说是我还没做完的活儿;他会帮你的。但是我很有把握我能活着。”
“确定不会败?”
“不是不会败,是不会死。我心中的那个人既然还有音信,我就绝不可能死。”
 
@孤独辰舟 @super大仙
想请问一下对于分段和排版有什么建议的没有。以及一个最合适的更新间隔。
小说本身基本上写完了。但是出于【不愿被系统判定为异常发帖的原因】以及【想要像过去玩天涯论坛一样吸引注意和点击率】,决定过一会儿发一段儿。本来想着会有人插楼讨论剧情的,也没见,不知道是不是我写得太渣。
 
(十四)
“胡老三,对不住白日又来叨扰。”郑校尉说,“你消息灵通,卦术无双。能帮我算下这个人的吉凶和所在吗?”
胡老三接过这张画像纸。纸旁写了姓名和出生年月日。
“这个人的消息你须问不良帅。当然问孩子王也是一样的,甚至更好。”胡老三道,“我猜你接了小天的活儿。他都不知道消息,更别提我这只早晚被做成围脖的狐狸了。”
“一丝丝也没有?”
“这里当然没有思思——要找思思,请去伴花楼。五十两一晚,白花hua花赤chi条条,记住收的可是赤金哦。”
“……你真是欠揍。”郑校尉说道,“是不是真的没有办法?生辰八字不全就不能算吗?”
胡老三伸出一只手来,“老胡算卦童叟无欺概不赊欠。我要左边第二家白狗尾巴尖儿上的一撮儿黑毛——要你用刀新斩下来的。”
“好吧,这不是件难事。”郑校尉说,“就是难事,恐怕也得硬着头皮去办——某只狐狸一定是被欺负怕了罢。”
“我先告诉你,算出来的结果会很难解。我不是一个善于解谶词的人,当然也解不得这个卜辞。”
“没关系。”
“算出来的结果是:风雨不及入,群鬼集数渊。叛臣亭台下,金铁低幔前。这个结果是不是很难解?”
“老胡,我也看出来这是个‘困’字。我想知道这样柔弱的一个女子,没有食水,能活多久?”
“不能确定。譬如一个人醒着,睡着,冬眠着,假死着,都有不同的大限。但是绝不可能超过半年。”
“我去找小天。”
 
(十五)
今日鲜于大娘子和女孩子们在东西市逛街。梁校尉陪同。
李长歌专门去找了一趟叶相士,许了重金令他推却一整个上午的俗务。
“说吧,公子可是来看相?”
“我不须看相,却问他人之相。”
“你这人真是好生奇怪。”叶天帆说道,“怎么有人花百两银子问别人的相的。况且也不合规矩。”
李长歌又把手放进口袋里,叶天帆连忙按住他。
“你不收钱,就请恕小可有僭了。”李长歌说。
叶天帆一笑,“磨嘴皮子的事儿,莫非我还怕你诸般手段?只是李公子这样的人,怕也不齿于许多江湖手段吧。”
李长歌垂下头,“没错。就当是帮我一个忙吧。这个人你也认识,也当是帮她。”
“意下是指鲜于小姐?”
李长歌面微红,点了点头。
“实在搞不懂你为什么看上她。”叶天帆说,“像你这般神仙风骨,怎么会对这样低劣的材料感兴趣?”
“还请您明讲。”
“面上骨相崎岖失衡,就是命途坎坷的征兆。手臂上毛重、有斑瘊,是鬼相,主俗欲重且粗劣。脸上腠理有未老先衰之形,说明福分浅薄,恐怕难以安享天年。”
“……眼波如水而闪烁,说明心性含媚,却不能修持正见,故而易感于情却无常心。观其行止,若合小聪明而无大智;也许能够劳作吃苦,但是却难免于奔波劳碌。”
“所以呢?”李长歌问。
“生老病死就不提了,爱别离是常有的,怨憎会是可能的,求不得——如果她真有什么很在乎的事情要做,例如向上爬罢——恐怕求而不得啊,很大可能会弄得南辕北辙。”
“……看她脸上的桃花色,如果犯了邪淫——我是指违本心之淫——可能陷入爱欲交缠的漩涡而不得脱。浮海之中起起落落,只怕化为一缕细沫啊。”
“那我可不可能帮她修持正见,用男人的力量为她铺平坎坷,用心中的睿智解答她的困惑,用自己的气数给她增厚福祉?”李长歌道,“以及用真情去纾解她的爱欲。”
“可以是可以,却很辛苦,”叶天帆道,“能告诉我么,你这剑仙一脉,何苦为之?”
李长歌苦笑一声,“这或许就是前缘啊。梦水河畔秋草相合的地方,有一只聪明的小狐狸,笑起来甜甜的,像吃了三斤糖一般。她叫来全族的兄弟姐妹为我铸剑。”
“……我的命好,先后两世都为人呗。那个时候我也是王孙公子,背着雕花弓白羽箭,在牛羊相间的草原上游猎。然后就遇见了她。”
“……我和她骑着白马,在昆仑山麓游玩。暴雨过后层层叠叠有如军阵一般的云儿次第散开,日头在草原上撒下灿烂的金光。”
“可是鲜于小姐虽有狐色,却无狐骨——须找个登徒子来闻闻有没有狐臊。前世前前世,前面的生生世世,很可能都不是狐狸。匡谈你的前缘?”叶天帆道。
“这个问题我也很困惑。……我太过相信直觉,她太像啦,尽管长得一点儿不像。”李长歌道,“认定了就去做。何必非要计较什么。只要顺心就好。”
叶天帆叹了口气,道:“我不认为我能说服小马,更不大可能说服一匹驴子。”
 
(十六)
慕容小天正在挥剑。
他已经练了一个上午。剑谱是家传的纵横剑法,招式都很普通,也很易学。
此刻他呼哧呼哧地喘着气。汗水早浸透了单衣,滴在庭院的沙地里。
可是他不愿停下,也不能停下。只要一放松,他就觉得那张脸在心里焦急地呼唤。
郑校尉走进了院子。他看着这个挥汗如雨的少年,突然觉得和自己小时候有点像。
“小天,你告诉我,整个长安城,你还有什么地方没有找过?”
小天略一思索,“恐怕只有一些大户人家的宅邸。就连你们的兵库,我们都找过啦——虽然小毛孩们多半只是想进去玩儿——正用的和存放废刀剑的地方,都找过啦。”
郑校尉道:“小天,你可能找错方向了。韦姑娘不是有交游的人,平时也不出门,连你的狐朋狗友都可能认不全。很大可能是被人掳走了——老妈子也不见了对不对?”
慕容小天道:“我们早就想过这件事。平日可能欺负她的人,我们都查了个遍,甚至不惜和叫花子结怨,也要把他们的总坛搜一遍。”
郑校尉点点头。
“你们这巷子,大概不会有贵人来吧?”郑校尉问。
慕容小天嗯声道。
“那就对了。当天地上可有车辙?”郑校尉道,“我是说,地上这条车辙,可是当天留下的?”
郑校尉蹲了下去,用手丈量着车辙的宽度。
“是的。”小天点点头,“她还在的时候,地上是平的。第二天早上,就多了这条车辙。”
“小天,你的女人可能惹了大麻烦。”郑校尉说,“因为这么深的车辙这么重的车子,只有边将的亲随才有。”
 
(十七)
巷子的尽头隐隐传来妇女的哭喊声,抬眼望去,那边也就是车辙的尽头。
“小天,告诉我,那敞破落的大门是哪里?”
“那边?那就是韦姐姐的家。”
“你不是说老妈子也失踪了吗?”
“是的。”
“那为什么还会有人?!”
郑校尉握紧了刀把。
“小天,你去敲门。”
郑校尉如苍鹄一般悄无声息地跃上了房顶。与此同时,小天就叩了三下门。
“我苦命的小姐啊……”屋内的哭叫声戛然而止。门开了,映入小天眼睛的却是一张苍老而熟悉的脸。
——王妈。
小天很吃惊,很愕然。一个失踪了两天的老人,竟然好生生呆在屋子里,你说奇怪不奇怪?
“韦姐姐呢?”小天问道。
“你不知道?”王妈显得很吃惊,“老身已经找了她两天一夜啦,今天才回屋。整个长安城都翻遍了。”
慕容小天在往后退,因为他和他的小伙伴们,两天一夜间同样也在寻找失踪了的王妈。
——两茬儿人在长安城的闹市里找人,居然相互遇不到,你说是不是奇事?
 
(十八)
“够了!”只见屋顶上一抹亮银色破空而来,小天站在七步以外,还是觉得砭体如割。
“王妈”竟然迅疾的侧身一滚,用一种肉眼几乎难以分辨的速度闪转腾挪。
可惜漠北第一刀真不愧是漠北第一刀。“王妈”刚站起身,一把刀已经架在脖子上了。
小天看见一层脸皮从面前这个贼人的脸上碎裂下来,其上血迹还未干。而贼人的脸上竟只余一道红痕。
“我闻到了你身上的血腥味,”郑校尉说道,“一个杀人剥皮的妖人,身上必然有一种特殊的血腥味,别人闻不到,可却骗不过我。”
“栽在漠北第一刀手里,我倒也不冤。”妖人狞笑道,“但是你们永远也找不到她的。不过一个羸弱的小女孩而已,我家主人要她有用,你们何必如此执着?”
“你杀了人,”郑校尉说道,“居然还想着和我谈条件,如此荒谬可笑。”
“你可以把我送去京兆府,或者你们五军大营。可是不到半天就会有人来救我。”妖人说道。
“我也可以现在就杀了你。”郑校尉说道,“你袭击千牛卫校尉,可以以谋逆论处。”
“我只怕你杀不了我!”妖人眼里突然迸出一串红光,浑身皮肤崩裂,激射的气劲竟然弹开了刀。
郑校尉挥刀,挥刀。他不能眼看着这个人逃走。可是狭窄的屋子里,长刀根本就施展不开。
迎面刺来一把剑,剑上带着寒霜。一剑钉透了这个妖人的丹田,将他钉在地上。
——那是李长歌的剑,或者也可以说,是慕容小天的剑。
 
(十九)
慕容小天显得十分激动。
他呆呆地望着地上那具尸体.“我杀人了。我替王妈报仇了。”他嘴里一直喃喃地嘀咕着两句话。
郑校尉解下腰间的酒葫芦,递到慕容小天面前。
“你现在可能需要这个,”郑校尉说,“快冷静下来。”
慕容小天灌了一口,只觉又热又辣,呛得他眼泪都要流出来。
“杀人不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报仇其实也不是。”郑校尉说道,“但也不是那么令人恶心。你只是做了自己不得不做的事情。”
慕容小天喘了一口气,“我知道了。”
“今天我们做了件不得不做的事情,但也是件蠢事。”郑校尉道,“一个死人是不会说话的。如何让他开口?”
慕容小天摇摇头,“我不知道。”
“看他的鞋子。”郑校尉道。
死人穿着一双皂色快靴,靴底沾着些青苔和泥炭,上面的土色很特殊,是红色的。
“我不是长安人,”郑校尉说,“我只能看出来这双鞋不是衙役捕快就是大户仆役的,显然不可能是前者。但是这些泥在哪里会有,就需要你来寻找了。”
慕容小天接过靴子,坚定地点点头,“我会的。”
 
(二十)
李长歌花二两银子在西市随便买了一把最便宜的钢剑。
他把剑拆了,在铁砧旁拿起剑体,用锤子轻轻敲打剑脊,每一下都敲在一个奇怪的角度下。
他一面敲打,一面吟唱,最后擎起剑体,用手弹了一下剑尖,整把剑就似焕发了光彩似的。
他慢慢装上剑柄,插回剑鞘,然后慢慢地离开。
李长歌去请了乐师李谟。
“请问您会奏《剑气》一曲吗?”
李谟道:“《剑气》一曲只存一半,目前都和《浑脱》曲子组在一起奏。以供乐人伴舞。因为年深日久,已经无法将曲子拆开;硬拆的话,《剑气》也是不完整的。”
李长歌问道:“可以独奏乎?”
李谟就说:“公子不如听我吹《落梅花》,曲子更是高妙。”
李长歌摇摇头,“我要请您在比武场旁奏一曲《剑气浑脱》,可以吗?”
李谟答允了。
(二十一)
慕容小天发动了全城的大小孩子们,最终他确定这个地方是城西的柳花园。
那是一处据称闹鬼的产业,后来被范阳节度使买下养花。平日里几乎没有人会到那里去,当然也包括它名义上的主人。
慕容小天确定自己现在还不能去。不是因为他的剑招还没练熟,也不是因为他没有孤身涉险的勇气。
而是因为他的两位朋友都在等着他给自己助威。
这是个难忘的、空虚的夜晚。慕容小天已经没有力气再挥剑,他也不能醉,辗转难眠的夜里,他只能一个人默默地望着窗边的月亮。
夜分金气凝白月,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莫非真的是说,在夜最深的时候,会有兵刃之气,在天空中凝成一弯白色的月亮?
慕容小天不知道。他只知道夜最深的时候,通常也是最为黑暗的时候。
 
(二十二)
翌日正午,大校场。
郑校尉盘踞在他的交椅之上,镇定得有如一尊山岳。他的眼中敛着一丝精光,有如下山的猛虎般择人而噬。
李长歌坐在他对面,正击节而歌,衣衫无风自动,飘飘然如风中羽士。
旗杆的影子已经短到了极致。两个人都在场中站定了。
台下站满了人。鲜于大娘子和女乐师们,胡老三和梁参军,以及叶相士都来了。当然更少不了李谟和他的一干吹打队。
两个人互相对视了一会儿。李长歌先动了。
台下的小姑娘们爆发出一阵惊呼。原来李公子的剑招竟是这么飘逸俊朗。
慕容小天当然也在人群中,此刻他正挤在鲜于大娘子的一堆姐妹里。
那个叫金盏的白嫩丰满的女孩子从包里掏出两颗炸团子塞进嘴里,她撇一眼看见慕容小天在流口水,就把剩下一颗递给他吃。
女孩子们纷纷猜测谁会赢这场比斗,撷取红绡最多的,当然就是我们的李长歌李公子李王孙了。
慕容小天挤在‘群雌粥粥’中,只好和她们打趣儿逗笑。女孩子们比他大不了多少——是说年龄不大多少,心性也不大多少——因此就觉得分外投缘。
不知哪个姐姐给他喂了一块甜得腻死人的绿豆糕,也不知是哪个姐姐往他嘴唇上搽了一抹带着口水的胭脂。
记不得什么时候,天突然阴了:乌云从天边聚拢而来,寒风飒飒地吹过,似乎还有冰粒从高天之上吹下来,划过人的脸庞——生疼生疼的。
场上李长歌已经攻出去三百零五剑,满场尽是金铁萧森之气,他如一只白鹤翩然舞去,仿佛随时都可以羽化登仙。
郑校尉却依旧如山峦般岿然不动,剑从哪里来,刀背就在哪里挡下。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他的身子几乎纹丝不动,但刀背却封死了所有的剑路。
 
(二十三)
场边的李谟动了,还有他带来的一班乐人。
灵巧的手指轻抚玉笛的孔洞,一缕锐息自丹朱中吹出,散进横管中,奏出激扬清越的曲调。
笛声如龙吟虎啸。
紧接着,鼓也动了,铿锵之声击在飞扬的尘土里,有如龙象昂首阔步而行。
筚篥,笙,琵琶,筝,乃至宜春院也鲜少人会弹的箜篌,一个个次第而动。乐声始于嘈杂纷乱却归于和谐,在天地间晕染出一道鲜明的颜色。
李长歌每一招都踏在鼓点上,乐声一动,他的招式也变了。
如果说原本是两军对垒时兵刃交征的杀伐萧瑟,现在就是残垣断壁间天地鬼神的狂饮与号哭。
——剑气酝酿到了极点,已经不需要再造势了:它在剑气之势中完成了嬗变,已经进入了形而上的境界了。
天不知什么时候要放晴了。原本聚拢而来的阴云次第散开,金色的日光从裂隙间照射下来,正巧凝在李长歌的剑尖上。
这把剑带着一种万顷风雷也不能撼动的来意,笔直刺向了郑校尉。
郑校尉动了。雄奇的山脉从躯壳中挣脱出来,盘虬卧龙一样伸展开来,以排山倒海之势向前撞去。
那是惊天地泣鬼神的一刀。恍如一道银瀑九天而降,又似冰河乍开水银泻地。刀气雄浑磅礴,竟比江河之水钱塘涌潮还盛三分。
青蓝色的火花在空中划出了一道绚烂的弧线,稳稳地架在烈阳涂画的长铗上。一霎时飞沙走石,剑气乱迸。
乐声益急,李长歌合着节拍又发一剑——说是一剑,其实已经有十六剑——剑剑都有十六种变化,每种变化都攻其要害。
郑校尉还是一刀。
剑气摧裂了郑校尉的铠甲,刀风荡断了李长歌的发弁。
乐声高潮将至。李长歌知道,这将是他有生最强的一剑,也是今天最后的一剑了。
李长歌散发赤足,嘴里吟唱着不知是不是胡语的音节,时而高亢,时而低沉,形若疯癫。未几则以手弹剑,发出“叮”的一声。
整个校场上的剑,不管是当用的,还是弃用的,不管是完好的,还是锈蚀缺损的,都发出了低沉的哀鸣。无主之剑纷纷离鞘而出,发出耀眼的白光,这光焰纷纷聚拢向场地中央这把最普通的青钢剑上。
就仿佛李长歌一招手,所有的剑就都会向他飞过来一样似的。
 
(二十四)
“叶先生,”金盏儿突然问道,“我看得出长安城所有的剑其实都在李长歌的控制下,为什么他不把所有的剑都唤来?”
“他是在抽取剑气,”叶天帆说,“长安城里据传有一位辈分极高的大人物,比皇帝老子都厉害。如果做得太过,老前辈会出手阻止的。”
“他为什么不改约别处呢?”金盏儿又问,“时间上完全来得及。况且,他也有钱集中这么多的宝剑啊。”
叶先生笑道:“小丫头你很聪明。城外十里的长亭就是个比武的好去处。但是他为什么决定还是在这里比试,或许就有其他的考量了。”
“难道,他要打给心仪的女子看?”金盏儿用手托着头,歪着脑袋问。
叶天帆笑而不语。
(二十五)
乐声已到极致。李长歌终于刺出了声势如此浩大的终末之剑。
郑校尉苦笑,他知道这一剑自己不可能完全挡下来。
金铁交鸣过后,郑校尉退到了场边。一身铠甲已经完全粉碎,被风一吹,就成块碎裂脱落。
但他还是站着,虽然要靠刀拄地来支撑。
乐声就在此刻转入浑脱的调子里。
李长歌笔挺地立着,剑保持着进攻的姿势。但他突然把剑纳回鞘里,对郑校尉拱拱手,说道:“这一战是我败了。”
 
这年头武侠小说普遍是披着武侠皮的言情故事和朝廷政斗,已经很难找到典型的了
 
(二十六)
“你没有败,是我败了。”郑校尉道。
“不,是我。我用了外援,《剑气》曲意已毕,却还没有击溃你,所以理当是我败。”李长歌道。
“可我穿了铠甲。”
“别骗我,那是仪仗甲。”
“你其实不用在意乐师的事情。”郑校尉道,“因为我知道,你心里的剑意必须靠这支曲子来激发。原先只有一把剑的地方,现在住进一个人。”
李长歌苦笑道:“这都被你看穿了。”
郑校尉道:“想知道为什么?因为我心里也住进一个人,所以明白。也是和你一样的理由,我有舍身的一刀发不出来,所以不可能胜。”
李长歌道:“但愿我们心里的不是同一个人——不然又要再打一场了。”
“你大可放心,绝不会是同一个人,”郑校尉道,“所以,我们可以喝酒去了。”
(二十七)
“所以到底是谁胜了?”鲜于大娘子问。
“如果你问的话,我觉得应该说李公子胜了,”慕容小天道,“可是我觉得是平局。两个人都是绝世的英才,又何必一定要分出胜负?”
是啊,两位国士,又何必争这个无双?
——只要高兴就好了。
 
(二十九)
慕容小天还是太年轻了。他缓缓地拔出了剑。
乐舞之影从中缓缓分开,退居两旁。
慕容小天学着白天所见的李长歌的样子,努力使自己镇定下来不再颤抖。
“请……请为我奏《剑气》一曲。”慕容小天的声音还有些稚嫩。
乐者之中有人长叹一口气。熟悉的曲调很快就响了起来。
慕容小天尽力回想起白天见到的一切招式,尽己所能将形状模仿出来。然而黑衣人只是擎着钩镰枪摆着架势,静静地看着,眼角带着一丝讥诮。
慕容小天发现,黑衣人就这么一站,已经借着钩镰枪的长度,把他所有的剑路全部封死。
难道要这样简单直接的刺出去吗?慕容小天问自己。
然而黑衣人动了。钩镰枪带着邪异的风声破空而来,慕容小天挡了一招,两招。他的力量太弱了,决计不可能挡下第三招。
慕容小天后退撤步,已经到了墙边。他只能跳起躲避这一刺,他的剑尖已经搭在了镰锋上。
一生死即一息,一息即六十刹那。在其中的一刹那里,慕容小天泛起了“夜分金气凝白月”的一个念头。
就在下一刹那,剑尖之上突然闪出一道白光,直直撞在镰刃上。镰刃应声而断。
慕容小天身手矫捷,抓住这电光石火的一闪间,竟翻出了墙去,在空无一人的街道狂奔起来。
 
(三十)
慕容小天不知该跑向哪里。总之他知道,绝不能回家。
家里有他因伤立功回家颐养天年的老父亲,有日渐衰老却仍然操劳的老母亲,还有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小妹。
此刻追在他身后的,已经不是一个人。
——是五个手持刀枪的黑衣人。这些人非常清楚,柳花园的秘密绝对不能外泄。
因为要么慕容小天死,要么他们死,而且死得更惨!
慕容小天跑进了两扇黑色的大门里,门没有锁,也没有人阻拦。门后空旷寂静,一大片空场上堆着数不清的废旧兵器,有刀,也有剑,正等待回炉重铸。
——或是变成什么永远跟战斗无关的东西。
空场无处可躲。
慕容小天明白,自己无处逃,也绝无体力再跑了。所剩下的,唯有一战!
即使是赌上全部性命也没有希望胜利的一战。
因此他真正安静了下来,准备迎接这最终的一战。
 
(三十一)
五个人信心满满地走进了大门,迅速像扇子一样分散成阵型。他们非常确定,这个如跳蚤一般的可厌小子,已经彻彻底底无处可逃。
短兵相接,以快为上;不能制快,则应制力;不能力压,必须取巧。
慕容小天不够快,也没有力气,但他有游鱼一般穿梭在刀剑堆中的巧妙身法——因为他还不够壮硕。
慕容小天不下意识地以剑划弧来卸力封招,剑走一条圆弧,每次都能把即将刺在身上的锋锐荡开几分。
此时月上中天。场子里的寒气在清冷的月芒下愈发冰冷,有水珠凝结在刀刃剑锋之上。
淡蓝色的薄雾悄然在空地上升起,逐渐变黄,最后漂成纯粹的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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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很老套(至少我觉得很老套)的剧情了。。。可是写不出代替品。。
我觉得不只一篇小说这样写过吧。。。
 
(三十二)
慕容小天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直支持着他瘦弱的身体在兵刃间闪转腾挪。
恍惚中,他听见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其实也在很近很近的地方,有个低沉的声音对他说:
孩子,打呀,继续打呀。我好久没有看到过这样一场战斗了。真想亲自上场试试啊。
旁边一个尖细的声音说道:
我从来就没打过一场像样的架。今天开了场眼界。原来世上不只有见到金钱和官服就趋之若鹜宁可作卫道之士的奴才,居然真有胆敢作决死之争的大人。
一个已经很苍老的声音对他说:
小子,千万不要停,停下来你就再也站不起来了。我当年跟苏定方大将军出兵弱水……那是何等的峥嵘岁月!你如果有能力,一定让我陪你再战一场啊!
……
慕容小天的脑子里,满场都是刀剑们的喧哗鼓噪,他感觉心中有什么东西像野草一般正生长发芽。
那是何等的对战斗的热望啊!
对于旧刀锈剑来说,明日也许它们就要在洪炉中熔化死去,再托生成什么新的东西。可是它们生来是为了战斗,因而就如此的渴望,能在生命结束前奉献自己的精气神,燃烧自己的灵魂。
再与造化战最后的一场!即使灵魂烧成飞灰,躯体化作尘泥。
慕容小天手中的剑也在颤动——剑的灵性感觉到了剑魂的热望——那么,就让我们一起舞动吧!
白色的光芒聚集在慕容小天的剑上,随着弧线画出一个又一个的圆,圆里飘散着那些虽然古旧蒙尘却依旧鲜活炽热的记忆。
全场的露气都向慕容小天集中过来,从无形无质到有形无质,最后到有形有质,凝结成高天之下的第二个月亮。
月亮,就在慕容小天心里。
此时刚好是子时夜分。
 
路过 顶顶楼主 楼主加油啊!! taptap群侠传
 
(三十三)
全场的剑都在颤动吟啸,它们渐渐升了起来,飞在空中,层层围护住慕容小天。
已经白热炽烈却仍旧冰冷彻骨的剑气蓄势待发。
黑衣人们发现不妙,却震慑于庞大的气势,两股战战,却无法先跑。
剑气覆盖的范围越来越大,剑的话语也越来越狂热。几条街之外的巷里,贩夫走卒的佩剑们也都发出低沉的鸣叫,一把把在鞘中躁动不安。
不久,整个长安城的剑都跟着兴奋了起来。在它们心里,狼嚎一般的召唤早已令消磨的热血重新沸腾,有如当年生于洪炉一般。
只可惜不是每把剑都有那么好的运气——从一个不起眼的巷子里,突然有个人发出一声透彻九天的长啸。以巷子为圆心的剑们就消沉了下去,尽管带着强烈的不甘。
只有那些早已燃烧起自己生命的旧剑们才能勇猛不停地向前,因为它们的牺牲锐不可当。
毫无悬念地,剑气将五个人搅为飞灰,新鲜的血肉成了逝去的英雄们最好的祭奠。
(三十三)
然而这时的墙头上却有一个黑影老鼠一般地跃起,将要消失在重重屋脊之末。
慕容小天已经尽力了。剑们也已经燃烧完了生命。
这个时候,从巷子的尽头闪过一个和蔼的身影,一把短剑带着精光远远飞向那个遁走的漏网之鱼,把他钉在地上。
短剑收回,这只老鼠也穿在剑上扯了回来。原来却有一条红线,系在剑柄上,连着这只粗糙温暖的手与光滑冰冷的剑。
“该自我介绍一下,”这个年轻汉子狡黠一笑,“我姓胡,排行老三。是郑大爷的朋友。今天是来替两个烂醉如泥的狗熊搭救一位冲动的年轻人的。”
 
似乎昨天忘记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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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
长安城某处生着木槿花的华丽宅院里。
一位侍女匆匆忙忙慌慌张张跑来,对着一位华服少妇说道:“夫人,不好了。老爷旧房中的剑突然在鞘中自鸣,声音凄厉不可遏止,不会是老爷回魂了吧?”
华服少妇放下手中的女红,看着侍女。
侍女道:“您去看看吧。害怕闹将起来,吓着两位小少爷。”
华服少妇站起来,眼睛静得像天池之水。
“小竹,圣人常诫训神鬼之事不必庸人自扰。但是大家都是有血肉的人,怎能不害怕,赞叹,战栗,乃至拜伏?你去取我房中的平安符来,贴上去,就不怕了。”
少妇轻移莲步,走到床边,望着弯弯的月亮,自语道:“起风了。”
起风了吗?风中有根根红线,又在梧桐树的叶子上,纠缠到了一起。
“那位老前辈想必要出手了吧。”少妇喃喃道,“刀剑会长安,不知道要擦出怎样的火花来。我埋下的种子,马上也要发芽了。”
 
(三十六)
李长歌已经起了床。
他第一件事就是要问还迷迷糊糊的郑校尉,究竟昨晚上发生了什么。
因为有一缕细微的剑意悄然入进他的梦里去,把心中那个美好甜蜜的愿望撕裂了。
“我根本不知道,”郑校尉迷迷糊糊地说,“这是我半年来醉的第一次。实在太舒服啦。”
门已被推开。
胡老三走了进来,贼兮兮地笑道:
“二位爷终于醒啦?要不要来点儿早点,就比如,昨晚上刚出炉的人血馒头吧,热腾腾腥乎乎的。”
(三十七)
慕容小天一早就在各个铁匠铺打听,是否有什么神兵利器,可以斫得透三尺镔铁。
所有人都觉得他疯了。
只有一个姓康的胡人铁匠能够听明白慕容小天在说什么。
——那是因为他已经疯了。
康铁匠,或者说康记谱子的前铁匠——因为他的手被自己用铁水烧坏了——对慕容小天的问话还能有些回答。
“三尺厚的镔铁要用小女孩的头发才砍得开。金刚石——我是说金刚经——都没有用处。只有小女孩的哭叫才行。”
声音忽然变得尖锐、疯狂。突然被一个耳光遏止。
“别理我家弟弟,”曾送过慕容小天帽子的康大姐道,“他自从接了那个不知到何处去铸铁水的活儿就变得疯癫。前些天哭着把手塞进了铁水里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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