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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故事][第4页]

作者:与君半抹温柔
首页 上一页[3] 本页[4] 下一页[5] 尾页[4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李印仍然疯狂的吼叫着,铁棍在空中掠起一阵又一阵的风声,似乎他正在和什么人拼死搏斗一样,可是倒在床上的玲子看得清清楚楚,房间里只有她和李印两个人,这个家伙钻进了她的家,藏进了她的衣柜,现在又和空气搏斗,莫非他真的已经疯了不成?
  李印疯狂的跳跃着,不住口的怒骂着,对着空气拼命的轮着铁棍,那模样象是个十足的疯子。突然之间他一跃上床,拦在了玲子的身前,做出了保护她的姿式,嘴里还不停的叫着:“快走,玲子你快走!由我来对付他们!”
  家里突然冲进来一个手持铁棍的疯子,玲子本已吓得六神无主,忽然见李印把他的后背对着她,这个机会她怎么能够放过?当下她想也顾不上想,双腿一弓,对准这个疯子的后背狠狠的一脚蹬了出去。
  李印猝不及防,惊呼一声,被踹得趴倒在地,然后他发出了一声狼一样的嗥叫,猛的抬起头来,扔了铁棍,一只手拼命的在左肩扒着。
  玲子趁机跳下床,向门外逃去,刚跑出几步,忽听脚下稀哩哗啦一片脆响,那声音就象是蚕豆在锅里跳动,然后她的小腿肚上传来一阵剧痛,疼得她惨叫一声,失足跌倒。
  当她跌倒在地时,才注意到地上有许多白色的东西,正向她的身体上跳动着蹦过来,这是什么东西?
  “当心!”还没等玲子看清楚,李印已经大叫了一声,松开那只捂着肩膀的手,轮起铁棍贴地用力一扫,只听哗啦啦的一片脆响,那些白色的东西被铁棍扫开。直到这时候她才明白这些东西是什么。
  这些在地面上跳动着的,竟然是人的牙齿!
  这些牙齿脱离了人的口腔,却仍然象有生命的邪恶生灵一样,扑向它们的猎物,一只牙齿咬住了李印的肩膀,那是何等诡异的画面,只有一只牙齿,正恶狠的噬咬着,已经撕下了他左肩上的一块肉,另外两只牙齿正跳上来,将它们尖利的一头恶狠狠的嵌入李印的肌肉之中。却见李印圆瞪起两只眼睛,伸手从腰上摸了把尖刀出来,一下子剜掉了被牙齿咬住的那块肉,立即,许多牙齿蜂拥而上,嘁哩咔嚓的分享起那块鲜肉来。鲜红的肌肉眨眼间就被咀嚼成一滩肉糜,猩红的血珠喷了玲子一身。
  还有几枚牙齿正在四处游荡,有一枚咬住了玲子的小腿,立即恶狠狠的噬咬下去,这时候玲子才明白刚才自己腿上剧痛的原因,她吓得呆了,不知所措的一动也不敢动。
  如果眼前是个凶神恶煞般的人,或许玲子还有几分逃跑的勇气,但面对一群蹦来跳去的牙齿,这过于妖异的现实令她的思维陷入了迟滞状态,眼睁睁的看着那枚牙齿狠狠的噬进她雪白的腿部肌肉里,竟然毫无反应。
  突然之间李印伸过来一只手,捉住了玲子的脚,对着她的小腿肚子一刀刺下,玲子惨叫一声,眼看着自己腿上的一块肌肉与自己的身体分离开来,那块肌肉落下,立即被一群牙齿围了起来。
 
  “走,走,快走!”李印强拖着吓呆了的玲子,把她僵硬的身体向着客厅里拖了几步,后面稀哩哗啦的声音响起,牙齿们追了上来。
  李印顺手操起茶几上的玻璃板,挡在玲子的身前,牙齿们撞击了几下,发现无法愈越,顿时羞恼交加,所有的牙齿集合成一股力量,重重的向前一撞,玻璃板哗啦一声成了碎片,牙齿们再一次的逼近过来。
  李印手中的铁棍就在这时候扫了过去,牙齿们被扫得漫天飞舞,撞击在墙壁上又跌落下来。但是它们很快又从各个方向追了过来,不肯罢休的追逐着它们的鲜美猎物。
  突然之间李印丢下了玲子,逃进了厨房。玲子的心迅速的沉落下去,意想不到的被抛弃令她绝望,她已经没有勇气从这群牙齿的追杀中逃跑,绝望的闭上了眼睛,等待着那尖利的牙齿切入自己青春的肌体的痛楚。
  牙齿在身边哗啦啦的蹦跳着,那凌乱的脆响带有一种令人不可抗拒的魔力,那是一种贪婪的欲望,是一种吞噬一切、侵蚀一切、破坏一切的强烈意愿,是人世间所有邪恶力量的总和,表征着所有的罪恶与不义,具有着强大的攻击性与暴力企图,它彻底消除了玲子反抗的意识,令她于最后的不甘中期待解脱。
  牙齿们的蹦跳之声就象是炒豆,越来越响亮,越来越激烈,玲子的身体微微颤抖着,她还年轻,拥有着无限的青春与美丽,她的生命才刚刚开始,她真的不愿意就这样被邪恶的欲望吞噬掉。
  牙齿们持续不停的蹦跳着,蹦跳着,那声音的节奏越来越急促,越来越狂野。玲子终于等得不耐烦了,它们怎么还不吞噬我?睁开眼睛一看,就见刚才弃她而逃的李印正蹲在身边,正在咬紧牙关用力将一只高压锅的锅盖拧上。看到玲子呆呆的看着他的眼睛,他踢了她一下:“快来帮帮我,这些邪恶的家伙说不定会穿透金属冲出来。”
  玲子大吃一惊:“你……你是怎么把它们装进锅里的?”
  李印没说话,只是抬起一条大腿让她看了一眼,那条大腿上,血淋淋的被剜了两个洞。除了热血浸润之下的鲜美肌肉,还能有什么东西能够吸引这些贪婪的牙齿自投罗网?
  玲子忍着腿上的伤痛站起来,搀着李印进了厨房,将高压锅架在火上炙烤着,然后拿出一件白衣服剪开,充当绷带替这个男人裹伤。
  这个男人不太讲卫生,身上的气味很是难闻,不过,如果让玲子选择的话,她宁愿选择这种难闻的气味,至少这种味道能够保护她的安全。
  煤气灶上的高压锅发出了激烈的爆裂声,声音在震耳欲聋之后渐渐沉寂下来,李印咧嘴一笑:“猜一猜,咱们的张老板现在怎么样了?”
  玲子失笑起来:“他呀,现在一定是满口喷血,嘴吧被灼烧得焦烂。”听了她的话,李印哈哈大笑起来。
 
月光下的足音
  外边那轻微的脚步声又响了起来,程安脸色有些发白,神情不安的从床上坐起来,看了看宋歌。宋歌始终坐在监视器前,看着门外的动静,他的脸色比程安还要惨白,连身体都在微微颤抖着。
  此时夜半,晦涩的月亮悬挂在空中,透露着一种惶然诡异的景色,外边的长街上车流不断,商场里边也一样的是灯火明亮,货架上的所有商品静静的摆放着,等待着明天一早开门后任顾客挑选。诺大的一座连锁超市一个人也没有,除了程安和宋歌这两个年轻的保安之外,一个人影也看不到。
  但是那足音仍然在响着,就象一个背负着沉重行囊的旅人,每迈出一步,都是那么的吃力,啪唧,啪唧,啪唧唧,脚掌拍击着平滑的大理石地面,沉重的身体压迫着地表发出的声音在午夜的静寂中是如此的清晰,听得人惊心不定。
  看不到人,只能听到清晰的足音却看不到人。为心里的恐惧所逼迫,程安突然嚎叫了一声:“是谁,快出来!再不出来我就开枪了!”
  宋歌颤抖着走到程安身边,他手中拎着一枝电警棍,也喊了一声:“出来吧,我看到你了,别躲了!”
  脚步声停了下来,如同一只垂死的鸟,从高空跌落,引发了空气中一连串的余响。然后,就在这令人窒息的寂静中,那清晰的足音再次响起,穿透自然界层层屏障,势无可挡的渗透进来,冲击着程安和宋歌的耳膜。
  恐怖的气氛过于强烈,宋歌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呻吟,突然程安用肩膀撞了他一下:“快看。”
  顺着程安的手指方向,宋歌低头一看,不由得魂飞魄散。
  地面上,清晰的印着一只足印。
  那是一个没有穿鞋赤脚行走的人留下来的脚印,纤细修长,弧形美丽,五个足趾花瓣一样印嵌在地面中。
  这是一个女人的脚印!这是一个印在大理石地面的女人脚印!!!
 
围观
 
马哲心满意足的啪嗒着泛着乌黑的嘴唇,两只粗大的手掌象是在面盆里和面一样,正在揉搓着身下那个女人。那个女人半眯着眼睛,近乎绝望的呻吟着。她有一张知性女人的脸,额头极宽,容貌非常有特点,但是不够十足的女人味。马哲不喜欢这种相貌的女人。他觉得女人长得漂亮才是一切,至于头脑智慧吗,那玩艺最好不要有的好。
  不过女人的智慧终究有限,就拿马哲身体下的这个女人来说,虽然她是商界赫赫有名的女强人,以其头脑过人精明绝顶而著称,还不是一样让他马哲压在了身体的下面?如果她不是二十四家连锁超市的董事长的的话,马哲连看她一眼都懒得看,惶论娶她做老婆和她上床了!
  马哲今年三十岁出头,满脸的络腮胡子,胸毛黑厚,雄性特征极为明显。他在一家名为蓝月光的超市做保安主任。这家超市是集团公司旗下的二十四家连锁超市中的一家,有一天邱董事长来超市视察,马哲意外的发现这个年轻的女人脸色透着明显的苍白疲乏,分明是缺少情爱的滋润。想不到这个鼎鼎大名的女富婆在情感上竟然是一片沙漠,马哲立即打起了主意。
  年轻的女董事长叫邱莼,在商界拼杀得久了早已乏倦不堪,只是因为她和身价过高,等闲男人不敢上前,所以才会单身打拼。马哲却全然不理那套,对她一番死缠烂打,而邱莼帮本对这个身材高大的保安主任也有几分好感,不知不觉的就相信了他的甜言蜜语,嫁给了他。
  婚后,马哲几次暗示老婆激流勇退,回家做全职太太,把财产交给他打理。但是邱莼却发现他的能力很是一般,如果真的把家产移交给他的话,只怕过不了多久两人就会沦落到喝西北风的地步,所以拖延着没有答应。
  对于邱莼的拖延,马哲心里说不出来的恼火,可是时机不到,他也不敢发作,只是耐心的寻找着机会,但是,这种机会会有吗?
  马哲正在胡思乱想,放在桌边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他窥视了一下邱莼的脸,见她没有什么反对的表示,就拿起了手机:“喂……嗯,”他的脸色变得奇怪起来:“什么?是一个女人光脚走路的脚印?我说你们**的喝多了吧……那可是大理石铺的地面啊……”他把手机放下,对邱莼说了句:“老婆,东门外的那家分店有了点事情,我得过去处理一下。”
  “我和你一起去。”邱莼一听超市里有事,担心马哲去了胡来,就坐了起来。  马哲怔了一下:“老婆,这么小的一件事……”
 
  “误会?”马哲鼻子里哼了一声,用力一推,宋歌被推倒在地:“哼,就凭你们两个,想跟我耍这种小心眼,真**的活腻了,说,是不是程安的主意?他是不是想用这个来吓唬我?他都跟你说了些什么了?”
  宋歌被马哲那副凶恶的表情吓呆了:“他……他什么也没跟我说过,什么也没说过。”
  “你一张嘴,我就知道你在撒谎!”抓住宋歌的衣领,马哲将他提起来,逼视着对方的眼睛,满脸煞气的说了一句:“你要是今天不跟我说实话,我就打断你的脊椎骨,让你一辈子爬不起来!”
  宋歌恐惧的眨着眼睛:“程安他……他也没说什么……他就是说……说马主任以前在这里玩过的一个女人……还说……如果他要把这事说出去的话……你……你不光做不成董事长老公了……恐怕就会立即蹲……蹲监狱……就说过一次。”
  马哲哼了一声,将宋歌扔在地上,追问道:“然后你们就设下这个圈套,是不是?想讹诈我吗?哼,没那么容易,哼,你去把程安给我叫过来,今天晚上我就掰开来跟你们好好谈谈。”
  宋歌如逢大赦,爬起来向着外边飞跑,跑着跑着,突然站住了,在他的面前,那方平滑的大理石地面上,赫赫然有一个脚印。一个没有穿鞋赤脚行走的人留下来的脚印,纤细修长,弧形美丽,五个足趾花瓣一样印嵌在地面中。
  宋歌狐疑的站住,看看前边又看看后面,心想这事真是怪透了,这里居然还有一只脚印,和保安室门口的那一只一模一样,但为什么只有一只?难道超市里边有个一条腿的女鬼?
  他心脏砰砰的跳着,左顾右盼了好一会,见没有什么异常的动静,这才安下心来,绕着脚印走过去,拨腿向保安室飞奔,远远的就看到程安正站在保安室门前,那张脸呆若木鸡,满头是汗。
  宋歌一直跑过去:“小程,马主任让你过去一趟,找你有事。”
  程安一动不动,宋歌又说了一遍,程安还是没有反应。宋歌觉得不动劲,使劲推了他一下,程安这才如梦方醒,转过脸看了一眼宋歌,那张脸上充满了惊怖之色:“宋歌,你看,你看。”
  宋歌低头看了看,地面平整光滑,映衬着天花板的灯光。他纳闷的摇了摇头:“一切都很正常啊,没什么不对劲的,你怎么成了这么副模样?”
  程安呆呆的望着他:“正因为一切都很正常,所以事情才非常不对劲。”
  宋歌皱了皱眉头,刚要说话,忽然跳了起来,他这才注意到,他们站的位置,正是那只神秘的脚印所在的位置。可是,此时那块大理石平滑齐整,那神秘出现的女人足印,又神秘的消失了。
  大理石的地面上突然出现一只脚印,又突然消失,这种事……程安和宋歌两人面面相觑,只觉得什么地方一股阴寒气息逼来,冷嗖嗖的直刺入心中,不由得激泠泠的打了个寒噤,两个人互相看着对方,还是程安先说了句:“邱董事长和马主任都在呢。”
 
 “我怎么就不想活了?我太想活下去了。”程安愤怒的驳诘道:“可我**的活个什么劲?要钱没钱,要女人没女人,眼睁睁的看着你搂着董事长上床,用她的钱偷偷的在外边玩女人,而我却花不到一分,你说我还活个什么劲?”
  马哲恼怒的看着他:“你**的到底是什么意思,说!”
  “什么意思?”程安愤怒了,冲着马哲叫嚷起来:“我是什么意思这还用问吗?钱,老马兄弟,自从金钱被发明以来,你的问题只有这一个答案!”
  马哲急促的喘息着,好长时间过去,他才稳定住自己的情绪,现在还不能动手,这个家伙是有备而来的,搞不好反倒会被他占了主动,那事情可就麻烦了。想到这里,他后退一步,可怜兮兮的叹了口气:“哥们儿,不是兄弟我不照顾你,都**的怪邱莼那个贱女人把钱把得太紧,你不知道啊兄弟,我虽然是她名义上的丈夫,可实际上跟她家里养的猫狗差不了多少,想从她手里抠出点钱来,你不知道有多难啊,兄弟,不然的话我能不照顾你吗?咱们可是兄弟啊。”
  “你这套我都听腻了,”程安不耐烦的说道:“少废话,咱们说点正格的,你打算用多少钱摆平这件事吧,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马哲被逼无奈,牙痛似的吸了一口冷气:“兄弟,先说说你要多少吧。”
  程安用手指在空中划了个半圆:“一半财产。”
  马哲失笑了起来,为了强化他失笑的效果,他蹲坐下来:“兄弟,你真会开玩笑,一半财产?那好,每个月把我的薪水分给你一半,这你总该满意了吧?”
  程安的脸色变得铁青:“姓马的,你明明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马哲认真的问道。
  “我是指集团公司的所有资产的一半!”程安冷森森的说道:“少一个崩子,我也不干。”
  “可这钱不是我的,是邱莼的。”马哲冷静的告诉程安。
  程安冷笑:“是你的,迟早会是你的,我知道你一定有办法的。”
  慢慢的把手中的烟蒂扔下,用脚研灭,马哲若有所思的说了一句:“既然咱们把话都说开了,事情就好办了,这样吧,趁今天晚上这个机会,你帮着我把邱莼干掉,那我就把所有的财产分给你一半,咱们哥俩一起发财。”
  “一言为定。”程安的眉宇间透出一道凶恶的杀气,伸出一只手和马哲相握,就在这个时候,超市里边什么地方传来一声尖利的惨叫,两个人不由得哆嗦了一下:“是宋歌,他嚎叫什么?”
  宋歌的嚎叫透着一种渗人的凄惨与绝望,猝然而起,悠悠不绝,在空荡荡的超市商场里回荡徘徊着。那种惨嘶仿佛是从他的五腑六脏中发出来的,透着一种明显的血腥味道,强烈的刺激着人的听觉神经,让马哲和程安从心里感受到一种极度的恐怖与惊竦。
 
楼主我回来了,不过我要上飞机了,你也不用找我了,估计你看到这条消息我已经在飞机上了。我是来给你道别的,我收到小道消息,现在公安局正在统计全国帅哥,一点帅的要判五年,很帅的要判十年,非常帅的是二十年,像我这么帅被抓到估计是要枪毙的。所以我走了。。真羡慕楼主你们,一点事也没有,还能发帖爆照,,哎!。
 
  殷红的鲜血淌流在地上,汩汩不绝的灌入到脚印之中,邱莼不无惊讶的看到,那只脚印似乎是一种活的生命现象,那么多的鲜血流了进去,却全都被这只脚印吞咽了下去,牺牲者所有的鲜血都已经喂食了它,它却仍然处于饥饿状态之中。在它日后获得生命的岁月里,或许它需要的食物远比人们所想象的更多!
  突然之间打了一个寒噤,邱莼惊醒了,她被自己刚才的那个噩梦给吓坏了,喊了两声马哲,却不见人进来,她有些慌乱的站起来,想出去和自己的丈夫在一起。当她站起来的时候,却突然呆住了,不由自主的发出了一声惊恐的尖叫。 
 就在她的脚下,有一只脚印正在走进来。
  那是一个没有穿鞋赤脚行走的人留下来的脚印,纤细修长,弧形美丽,五个足趾花瓣一样印嵌在地面中。
  这是一个女人的脚印!这是一个印在大理石地面的女人脚印!!这只美丽的脚印正在向她走过来!!!(完)
 
楼主,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来过你这。
 
  办完阿岩母亲的丧事后,阿岩和美娟商量,让美娟远在另一个城市的妈妈过来帮着照应一下。美娟打个电话给妈妈,和妈妈说了阿岩母亲的丧事,以及她和阿岩想请妈妈来照应一下。美娟的妈妈一口答应了,只是说要迟几天去,要在家先把爸爸的生活安排一下。
  没有办法,美娟只有提前开始请产假。
  自从母亲死后,阿岩和美娟都很劳累,这几天以来,他们都是早早就上床睡觉了。
  半夜,阿岩的左臂感到一阵凉意,他摸摸身边,身边是空的,阿岩一下子从无边的睡意中惊醒过来。身上的被子被掀开在一边,美娟却不在,他看看房间里,没有人,阳台的门却是开的。阿岩轻轻起来,拿了件衣服向阳台上走去。美娟可能是睡不着,到阳台透透气。可是,阿岩走上阳台,阳台那不足三平方米的地方,连个人影也没有,美娟去了哪里呢?阿岩正想去客厅再看看,却忽然看见隔壁的阳台上走出一个人来。那个人双手直直地向前伸着,走路的姿势一步一步有点死板。阿岩凑着街上射来的暗淡光线仔细一看,那不正是美娟吗?美娟怎么会从隔壁那家的房间里走出来呢?阿岩想喊她,又觉得美娟的情形不太对,莫非是梦游?就在阿岩一犹豫间,美娟已经爬上了阳台,她正慢慢把一只脚向着这边阳台伸来。这房子还是母亲单位的房子,很老的,阳台之间的空隙不足一米,因为是单位的住宅房,在工厂的后面,四周是工厂的高墙,加上单位都是熟悉的人,所以也没发生过盗窃。这时,美娟已挺着大肚子,笨拙地跨上了这边的阳台。阿岩双手紧紧捂住嘴,生怕手松一点,叫声就会不由自主地溜了出来。听人说,梦游的人是不能在梦游中被叫醒的,否则会吓死掉的。阿岩看着美娟慢慢从阳台上下来,看也没看阿岩一眼,伸直了双手,眼睛半闭着,一步一步走进房间,笔直地向着床上一倒,继续她的好梦了。
  阿岩给美娟盖上被子,也上了床躺下了。他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结婚这么多年了,怎么从来没发现美娟有梦游症呢?现在美娟有了身孕,万一梦游中出了什么事怎么办?母亲死了也不会瞑目的呀。要不要告诉美娟,让她注意点呢?思来想去,阿岩还是决定不告诉美娟,只好他自己夜里辛苦一点,看着她吧,反正离预产期也只有半个月了。
  吃早饭的时候,阿岩小心地问美娟昨晚做了什么梦,美娟一无所知地说:“不记得了,可能太累,一觉好象就睡到天亮。怎么啦?”
  “哦,没什么,好象夜里听见你说梦话,但又不是很清楚哦。”阿岩忙掩饰过去。
  晚上阿岩下班回来,美娟已做好了晚饭,阿岩劝美娟等他回来做就可以了,美娟说没什么,过了几天妈妈来就好了。说着两个人坐下吃饭,美娟轻轻叹了一口气,阿岩问她怎么了,美娟又长叹了一口气问阿岩:“你说,今年是不是对老人特别不利?”
 
  阿岩楞了一下,有点摸不着头脑:“什么意思啊?”
  美娟放低了声音,悄声对阿岩说:“隔壁的阿婆昨天夜里死了,听说死得还挺平静,家里人早上才发现。”
  “什么?”阿岩一下呆住了,“你说什么,哪一家的阿婆?”
  “就是隔壁王家嘛。”美娟用筷子头指了指。
  阿岩觉得背后一阵冷汗冒出来,那不正是昨天夜里美娟爬过阳台的那一家吗?这么巧昨夜就死了?阿岩呆呆地坐在桌前,不知说什么才好。
  “你怎么了?”美娟问阿岩。  阿岩惊了一下,“没什么,没什么。”阿岩说着低下头吃饭,但是他吃的是什么,他自己都不知道,只是心里有着说不上来的恐惧,他不时想到美娟爬阳台的样子。
  晚上,阿岩对美娟说怕夜里影响美娟休息,所以想要睡在客厅的沙发上,美娟说:“大着肚子也不是一两天了,以前都没影响,现在还说什么怕影响,要分开来睡?”阿岩尴尬地喃喃着:“你夜里说梦话,声音好大。”美娟不由笑了,“你就我说梦话影响你睡觉吗,说什么怕影响我。哎,好了,随你吧。”阿岩不由在心里松了口气。
  幸好两天后美娟的妈妈就来了。美娟的妈妈收拾了阿岩母亲以前住的房间,住在了里面。自从美娟妈妈来了以后,家里有了生气,阿岩也没那么恐惧了,也许美娟只不过是有梦游罢了,只是隔壁阿婆死得有点巧。几天过去了,离美娟的预产期更近了,家里很平静,阿岩也没有再发现美娟梦游,阿岩又放下心来。
  这天夜里,阿岩被开门声惊醒过来,他心里忽然就充满了恐惧。他慢慢睁开眼,他看见美娟正站在沙发前!阿岩竭力抑制住身上的颤抖,他尽量眯起眼睛,能看见美娟,但又不让美娟看出他醒了。阿岩害怕极了,但是他一动也不敢动。阿岩紧张地盯着美娟,美娟在沙发前站了好久,忽然调头向她妈妈地房间走去。阿岩轻轻出了一口气,但随即他又紧张起来。他看着美娟走进房间,他也下了床,光着脚很轻地走到那个房间门口,小心地探头向里张望。这一下,阿岩几乎快吓死过去了,他看见美娟站在她妈妈的床头,慢慢弯下腰去,嘴对着她妈妈的嘴,然后,阿岩看见她好似用力地吸了一口气,就直起身体,仰起头来,仿佛在回味着刚才吸的那口气。过了一会儿才慢慢转过身来。
  阿岩吓得几乎动不了了,但是看到美娟转过身来,阿岩不知哪里来的力气,爬起来跑向沙发,他刚在沙发上躺下,就看见美娟从她妈妈房间出来了。这次美娟没有向沙发走来,她径直走回自己的房间了。
  阿岩很想起来看看美娟的妈妈,但是他没有勇气,也不敢,他怕惊动了美娟,现在是半夜三更,谁知会发生什么呢?阿岩极度惊恐地躺在沙发上,却又不敢发出一点点的声音,他在无声的恐惧中煎熬着。天亮了,他依然不敢起来去看看美娟妈妈,他怕被美娟知道他昨天夜里看着她。到了平时美娟妈妈起床的时间,但是房间里一点声音也没有。阿岩在不断增加的恐惧感中煎熬。
 
  终于到了平时该起床的时间。阿岩颤抖着从沙发上爬起来,他双脚发软,却不得不走到美娟妈妈的房门口。他看见美娟妈妈面色苍白地躺着,脸上没有一丝血色。他还是强压住恐惧,一步一挨地向床前走去,他慢慢伸出手放在美娟妈妈鼻前,一点气息也没有了。这时,阿岩终于忍不住心里的惊恐,放声大叫起来。
  在阿岩的叫声中,美娟跑了进来,她一看见床上毫无生气的妈妈,也跟着阿岩一起叫起来,她一边叫,一边伏倒在妈妈身上大声哭着。阿岩看见美娟伏倒在妈妈身上的样子,不由又想到了昨天夜里看见的一幕,他忍不住大叫着打开门想冲出去,但打开门后,他看见门口站着楼上楼下的好多邻居。阿岩收住了叫声,抱住头哭着蹲在了门边。
  阿岩叫来了许多朋友和单位同事,大家看阿岩家里连连出事,也很同情他,都纷纷给他帮忙。阿岩尽量躲着美娟,可是等他冷静下来仔细考虑,他这样避开美娟是不行的。说出他看到美娟……不行,谁也不会信的,离婚吧,肯定不行,美娟快生了。可是,美娟的行为让他好恐惧,谁知道她哪一天也会象对她妈妈那样对阿岩呢?想来想去,阿岩决定还是先让美娟住进医院里,等她生了孩子以后再想办法和她离婚。
  美娟没有告诉她家里妈妈已经死了,她怕爸爸受不了刺激。
  美娟还有三四天就到预产期了,阿岩劝美娟先住进医院,家里现在这么乱,又没人照料,美娟先是不同意,但经不住阿岩劝,想想阿岩说得不错,于是就同意了。
  那天上午阿岩和美娟送美娟妈妈去了火化场,办完了一切,下午阿岩就送美娟去了医院。美娟住了院,阿岩心里放松了许多,只觉得一阵倦意。但是医生说美娟就快生了,这几天都要留人在医院。吃完晚饭,美娟看阿岩一副没精打彩的样子,让阿岩回去休息。阿岩很想回去,但是觉得又不妥,于是犹犹豫豫。美娟对阿岩说,现在一点感觉也没有,离预产期还有几天呢,于是阿岩放心地回去了。阿岩一回到家,家里的电话正在响着,接了电话,原来是同事打来问候的,聊了几句,阿岩收了线。他怕再有人打电话来,索性拔了电话的插头。
  谁知道阿岩走后没多久,美娟忽然肚子痛起来,护士来看了说是阵痛,快生了,于是找家属来,找来找去也没找到,只好先送进产房里。美娟把家里电话告诉一个护士,托她给阿岩打电话,护士过了一会儿进来告诉她,说打通了没人接。产房里只有美娟一个待产妇,护士只是过一会才来看一下。在光线暗淡的产房中,美娟的肚子一阵痛过一阵。
  阿岩终于可以放心睡个觉了,最近这一段时间,阿岩已煎熬得不成人样了。拔去电话插头,阿岩去洗了个澡,然后往床上一倒,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半夜里,阿岩被一阵恐惧感惊醒过来,他觉得床前站了个人。他猛然睁开眼,恐惧感一下子袭击了他的全身。他浑身冒着冷汗,嘴唇颤抖着,极度的恐惧已让他动不了了。阿岩的床前站着的正是挺着大肚子的美娟!阿岩眼睁睁看着美娟伏下身来,嘴几乎贴在了阿岩的嘴上,最后,阿岩看见她做了个深呼吸的动作……
  凌晨六点钟的时候,美娟在医院里生了个男孩。
  一直到中午,阿岩也没有出现,家里的电话一直没人接。美娟心里害怕极了,托人打电话叫来单位的同事,托她们去她家里看一下。下午,几个同事拎着一罐鸡汤来到医院,美娟正抱着小BB,看见同事来到,美娟忙问起阿岩,几个同事你看我,我看你,谁也不说话,美娟心里忽地冷地象下了霜:“是不是,是不是阿岩他,他出事了?”美娟看见几个同事不约而同地低下了头,美娟的泪哗地涌了出来。
  她看着怀里这个一出世就没了爸爸的小BB,却看见他正咧开嘴在笑。美娟的泪滴落在他的嘴上,他伸舌头舔了一下,美娟就忽然想起梦中那个向她扑来的小男孩,真的很象!(完)
 
人皮面具
  作者:麦洁
    系里的小礼堂门口贴着一个通知,还有几天就到万圣节了,系里准备在万圣节开一个化妆舞会,地点就在系里的这个小礼堂。
  星期六的下午,郑彦和同寝室的几个同学一起上街,为万圣节系里开的化妆舞会做准备。
  在商业区的一家精品店里,墙上挂着各种万圣节的鬼面具,红红绿绿的脸,一副副狰狞的模样。
  小缪随手拿起一个鬼面具套在头上,对着镜子照来照去,照完了又脱下来,再换一个。其他的同学也在一个一个挑着面具,每人都在拣着自己喜欢的面具。
  郑彦把墙上挂的面具都看了一遍,没有他喜欢的。他不想把自己装扮成恶鬼的模样,他想要特别一点的,可是这里没有。
  几个男生头上都套着鬼怪面具,一齐冲出精品店去,街上来来往往的人都看着他们,那些年轻的女孩子,一边看着他们大笑,一边叽叽咕咕地谈论着什么。郑彦走在最后,他觉得小缪他们的那副模样简直象是傻瓜,不,十足就是大傻瓜!
  小缪停下来,歪头看着郑彦:“你没买?”
  “都是鬼怪,太老套了!”郑彦耸了耸肩。
  “你不是想扮王子吧?”
  “那也好过满屋子的鬼!”
  “那么,谁会扮公主呢?”小缪大笑起来。
  其他的同学都回学校去了,只有小缪还陪着郑彦在满街乱转。
  明天晚上就要开舞会了,郑彦还没找到合适的面具,小缪劝他随便买一个就算了,可是他却说:“我一向是宁缺勿滥!”
  “如果你买不到你想要的呢?”小缪斜眼看着他,“不参加舞会了吗?”
  郑彦用手把脸捏成一个古怪的样子,“那我就这样,扮一下《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
  一个下午很快过去了,天开始黑下来,饥肠碌碌的小缪实在忍不住了,拉着郑彦一头撞进路边的一家面馆,在靠着玻璃窗的座位上坐了下来。面馆里的人很多,他们叫了东西很久了,还是没有端上来。郑彦一边和小缪聊着天,一边向外面张望着。
  “我出去一下。”郑彦忽然站起来,转身出去了。
  小缪看着郑彦走进面馆对面的一家小店里,他正在盯着那个店看的时候,他们叫的面端上来了。小缪顾不上等郑彦回来一起吃了,他自己一边鼓起嘴吹着挑起来的面条上的热气,一边向口里送着,他实在饿坏了。
  对面郑彦的位置上坐下一个人,小缪斜眼看到一张陌生的脸孔,于是一边吞咽下口里的面条,一边对那个人老实不客气地说:“那位子有人!”说着,却又觉得有点不对,他放低筷子,抬头向那人看着:“天哪!这是什么!郑彦!”
 
 郑彦冲着江云燕做了个怪脸,走进了小礼堂,他听见身后的那班女生在问江云燕怎么了,江云燕没有出声,她一定是吓呆了!
  整个舞会上,郑彦成了最受女生们欢迎的男生。
  女生们几个一伙地跑来看郑彦,一边和他聊着天,一边用眼死盯着他的脸,郑彦有时被看到脸红,但是好在他戴着面具,别人看不出来。
  他很容易就请到女生跳舞。在他们系里,男生的比例是以人数绝对占大多数的优势压到女生的,但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今晚就是最好的例证。
  大二、大三的学姐们,今晚也放下了尊驾,怀着她们的好奇心来和郑彦跳舞。她们当然不是真的喜欢郑彦,或是郑彦的舞跳得多好,吸引了她们,说实在的,郑彦的舞跳得简直可以说是糟糕。郑彦心里当然明白,她们只不过是找个借口来看看他脸上的面具。
  女生的小消息传得真是快,郑彦心里想,他记起自己看过的一个科幻小说,说科学家们在研究蛾的信息传递方式,据说是用脑电波传递的。可能女生间的消息传递也和蛾差不多,他想,是用脑电波,不是用语言,男生间的消息传递就差多了,黄色笑话都不会传递这么快!
  舞会的高潮已经过去了,郑彦的身边还围着几个女生。这几个女生是抱着怀疑一切的思想,来试图说服郑彦取下面具的。
  不过,无论她们怎么说,郑彦就是不肯取下面具。
  不对头的感觉是在一个女生说了一句话:“你一定是和江云燕合伙来骗我们的!”之后,郑彦“呵呵”笑着,一边用手在脑后摸了一下。
  这一下,郑彦的心里打了个冷颤,一种不祥的感觉涌上心头,他觉得有点不对劲,但是又具体说不上来到底有什么不对劲,他的心里有奇怪的害怕的感觉。
  舞会还没结束,郑彦就偷偷地溜了。
  一路上郑彦用手摸了几次后脑,但是却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对。他很快回到寝室。
  打开寝室的灯,郑彦轻轻吐了一口气,他伸手想取下戴着的面具。可是,他的手却僵在了半空中。
  “这不可能!”郑彦心里想,莫非他的面具掉了?要不怎么会摸不到面具的接口?可是,刚才在礼堂里,那些女生围着他的时候,没谁认出他来,说明那时面具还在的!他又想到那时他摸后脑时那种不祥的感觉,那种感觉,那种感觉!对了,就是那时他摸后脑,觉得,觉得他好象根本就没戴面具似的!
  郑彦出了一身的冷汗。
  慢慢静下心来,他向着寝室里唯一的那块镜子走去。
  到了镜子跟前,他却怎么也不敢向镜子里望,那种不祥感再次浮了上来。
  郑彦强压住内心的恐慌,极快地向镜子里望了一眼,这一下,他不由地向后退,终于退到一张床边,他惊吓得一下子跌坐在床上。
  刚才,他在镜子中看到的,赫然是那张面具的那个脸孔!
 
  “不是,”长发女生吸了口气,“虽然脸长得很象很象,但是邵勇没那么高,也没那么瘦。”
  郑彦听着两个女生的对话,不由起了好奇心,“你们以为我是谁?”
  “你认识邵勇吗?”长发女生的声音里带着丝丝的颤抖。
  郑彦不解地摇摇头,难道她们以为他是那个邵勇吗?
  长发女生眼里有了点泪光:“他是我男朋友,去年万圣节,系里开化妆舞会,我和他在舞会上跳了最后一支舞,第二天他就失踪了,我再也没见过他。你和他长得真象,连左耳垂下边的那颗黑痣都,都……都差不多。”女生的声音小了下去,开始呜咽了。 
 “什么?”郑彦心里一震,“那他在舞会那天化了什么妆?” 
 长发女生有点不解地看着他,“他戴了一个象真人似的面具,很英俊的一张脸。”
  郑彦的心里别别地跳着,他的脑子在飞快地转着,他想到了一点什么,却又不太明白。两个女生什么时候走的,他一点也不知道,他只是忽然想到了卖面具的那个老板。
  郑彦来到那家他买面具的小店,胖胖的老板正坐在一张椅子上算帐。 
  “老板,我前天在你这里……”郑彦的话忽然被卡住了,他一抬头正看见那一排挂在墙上的面具里有一张不同的面具,一张象人脸一样的面具,而那面具是那么地眼熟,是他在镜子里看过无数遍的那张脸!他自己的那张脸! 
 “你想要些什么?”老板肥肥的脸上挂着商人惯有的狡黠的笑,“面具吗?” 
 “这面具,这面具……”郑彦一下子说不出话来。 
 “这面具可是最新品种,戴上后和真人的脸一样。要吗?” 
 郑彦看着老板脸上那仿佛熟知一切的笑,恨不能一拳揍扁那张肥脸!可是他压住了心底的火,指着自己的脸问道:“能和这张脸一样真吗?”
  “当然!”老板仍笑着,压低了声音,“你一定会喜欢的,半个小时,保证比这张脸还真!” 
 老板开了一个高价给郑彦,无论郑彦怎么说,他一点也不让步,没带那么多现金的郑彦只好把来上学时老爸送给他的那块价值不菲的手表抵压给了老板,说好过几天来赎。
  郑彦戴上自己脸孔模样的那张面具,偷偷溜回寝室。
  中午,小缪回寝室喊郑彦起来吃饭,郑彦在被子里哼哼着说不舒服不想吃。其实,郑彦是怕他一起来,又听见小缪的大叫:“你怎么还带着面具呀!”他怕,怕一切回不去了。
  下午,寝室的同学都出去了,郑彦才从被子里伸出头来。他用手摸着颈子,没有带面具的感觉,再拧拧脸,拉拉头发,痛的。郑彦下了床,小心地来到镜子跟前,极快地抬眼向里面一扫,他心里松了一口气。于是再次抬眼,对着镜子中仔细地照着,真是他自己了。
 
郑彦打扮了一下,带上足够的钱,先去饭店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然后去了卖面具的那个小店。
  胖胖的店老板一看见郑彦,脸上就露出了微笑,“你来了。” 
 郑彦也笑着,走进店里,一屁股坐在老板的椅子上,“是的,我来赎我的手表,表呢?”郑彦一边说着,一边向挂面具的墙上看去,一排面具中果然有着郑彦前两天买去的那张面具。 
 老板拿出手表递给郑彦,郑彦看了看,没什么问题,顺手带在了手腕上。 
 郑彦掏出钱来,数了一下,正是差老板的数目。老板笑眯眯地看着郑彦,他在等着郑彦把钱给他。郑彦却又把钱放回了口袋里,老板呆了。 
 “我想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郑彦慢斯条理地说,“你的面具是哪里来的?” 
 老板脸色变了变,恶狠狠地问郑彦:“你想赖帐吗?” 
 “不,只要你回答我的问题,我就把钱给你。”郑彦笑了,“对了,忘了告诉你一声,那张面具脸的主人,”郑彦指指墙上的面具,“我知道他失踪一年了,你不想惹官司吧?” 
 老板脸色变了又变,却又忽然堆上笑来:“我看这样吧,我不要你的钱了,你还是走吧!” 
 “你不告诉我一切,我是不会走的。”郑彦好整以暇地看着老板。
  “你别逼我!”老板瞪着郑彦,瞪了许久,又笑了,“你想报警?等你报了警,警察来到这里,你以为我还会让他们找到什么?” 
 郑彦笑得更开心了,“你以为我会离开这里去报警?我只要在这里大叫,街上的巡警马上就会来了,你以为我会笨得离开这里,给你时间收拾吗?” 
 老板象泄了气的皮球似的,他一屁股坐在一个木柜上,连连叹气:“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只是好奇心重,想知道面具的秘密,你告诉我,我决不会告诉其他人的。”
 
  没有多久,先是老村长突然发病死亡,接着,其他参与埋葬尸体的人在两个月内都离奇暴死,而这些人除了老村长以外,其他人都是壮年男子,平时都是身强力壮的好劳力,却无病无灾地突然都死了。村里的壮年男子迅速减少着。
  接着,村庄里每隔几年就会有一个壮年男子离奇失踪,失踪的人大都是在去后山时不见的。
  村子里慢慢开始传说后山埋葬的十二个横死鬼因为是横死而投不了胎,所以他们拉那些壮年男人去做替身。村里的男人在成年后,不是失踪了就是不愿再呆在村里去了外面,反正无论如何,都没有再回来的。
  那件事发生后,第一个失踪的人就是方书他们借宿的这一家老婆婆的丈夫,那时老婆婆还是个小媳妇,而她的肚里正怀着个孩子。
  在她丈夫失踪后两天,邻村传来消息,邻村的两个年轻人突然疯了。这两个疯了的人口口声声说看见了狗剩的鬼魂,说狗剩的鬼魂去找他们两个索命。直到那时,围坳村的人才明白,那十三个横死的年轻人是被邻村另一派的武斗分子派去的两个人杀死的,就是那两个疯了的人。可是,围坳村的人再也没有年轻力壮的人去向邻村人讨回公道了。后来,周围的几个村子里也有人说在外面看见过围坳村失踪的人,可是,到底有没有,谁也不知道,因为,失踪了的,没有一个有个音讯传回来。
  说到这里,老婆婆流下了眼泪:“我的命真苦,第一个不见了的是我那死鬼老头,可是不久前……”老婆婆的声音梗噎了,“我那老鬼留下的腹遗子,也在后山不见了,留下他媳妇儿和才十岁的女儿。”
  中年妇女和小女孩儿看见老婆婆哭,也跟着哭了。
  “牛不见了就算了,铁蛋非要上后山去找,叫他别去后山找,他就是不听,果然,一上了后山,就再也没下来。”老婆婆哭着说,“孩子,大娘好心劝你们,别上那后山!”
  听完老婆婆说的事,大家谁也不说话了。干坐了一会儿,村里的人都回去了,方书他们三个也去睡了。
  在房间里,三个人沉默了许久,张平易问:“我们明天怎么办?”
  “怎么办?当然要去了,你被吓着了?”钟成保拉了被子睡下了。
  “睡吧,明天还要起早上山呢!”方书拍了拍张平易的肩也睡下了。
  第二天一大早,方书他们三个吃完早饭,不顾老婆婆的劝阻,向后山上进发了。
  村里的小姑娘小媳妇们都跑去村尾,看着方书他们走上后山去,每一个看着他们的眼光都充满了不可思议不可理解,仿佛在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仿佛在看着三个死人。这种目光让方书他们的心里觉得一阵阵发寒。
  三个人的脚步有点沉重,不过他们走的还是很快。
 
 山中的景色真是很美,小路边开满了野花,林子里各种各样的鸟叫出各种各样的声音,是一曲不用乐器演奏的《维也纳的森林》。淡薄的雾在林间慢慢地流动,天边的云层一点一点红起来,象一个在化妆的少妇,正一层一层地涂着唇膏,美丽而精细。
  三个年轻人渐渐被这山中清晨的景色吸引了,钟成保随着鸟鸣声打着口哨,方书也折了片树叶,“吱呀”“吱呀”地吹着,张平易也不由地兴奋起来,哼着不成调的小曲。三个年轻人已经将昨晚围坳村故事带来的阴影忘记了。
  走了有半个小时的样子,已经越来越难走,山上没有路了,他们只有顺着山洪冲积的水道和微裸的山石向上走,以绕开那些茂密的树林和小灌木丛。  忽然,走在最后的张平易“哎哟”一声弯下腰来,方书忙回过头来问他怎么了。
  “我肚子疼,好象想拉肚子,一定是村里吃的东西不干净。”张平易一边说着一边东张西望,“我去那边拉屎,你们等我一下。”他说着一头扎进旁边的一处密林中。 
 “懒人屎尿多。”钟成保笑着在一块突出的石头上坐下,方书也一屁股坐在他的身边。两人打开地图研究着,边研究着,边在地图上找出他们现在的位置,做下记号。
  却说张平易捂着肚子走进树林,一眼看见树林里有块大石头,他走过去放下身后的背包,转身向石后走去。
  突然,张平易脚下一空,他一脚踩进一个洞里,跟着整个人摔倒,就象在一个斜坡上似的,跌跌撞撞地向下滚,中间不时撞到洞壁。张平易顾不了许多,只是用手抱着头,任由自己一路滚跌下去。不知撞到了什么东西,张平易滚落的身体才停下来。
  张平易确定他不再往下跌落,才慢慢松开抱住头的双臂,睁开眼看了一下。这似乎是个山洞,但不知为什么,洞中并不黑暗,有很微弱暗淡的光不均地洒落在他面前的地面上。张平易很快地从地上爬起来,他张眼四顾。
  这确是一个山洞,但首先印入张平易眼中的,却是山洞壁边的人骨骼!那是一架架横躺在那里的骨骼,每一副骨骼的骨头很完整!
  山洞一侧的壁上有一盏很暗淡的油灯,它在山洞壁的一个凹槽里。这让张平易感到极度的诡异,这个装满人骨骼的山洞,还有油灯在燃着,莫非常常有人来添油?
  张平易慢慢地转过身,他觉得好象浑身骨头都生了锈似的,那种怪异的感觉让他不由地发抖。“……九,十,十一,十二……”他数着那些骨骼,十二具,整整十二具!莫非,这里就是围坳村的人埋葬那十几个横死的小伙子的地方?
  随着张平易慢慢转动的身体,他的脸色越来越苍白,最后他的目光定住了,他的脸色苍白的好象死人似的,他那么恐惧,他看见了什么呢?
 
  他面前一米之遥的地方有一个用泥土拓成的土台,土台上放的却赫然是一个人头!而那颗人头却是颗仍有血有肉的人头!他被放在一个木制的盘中,盘中有些透明的液体,透过那液体张平易可以看见那颗人头的颈项,似乎这颗人头是被从颈项上切下来的,在切口处还可以看见皮肤和连着的肌肉微微向外翻起。那颗人头的双眼紧闭,他看起来就象是一个睡着的人,但是他却是没有连着身体的,他是谁?他是死是活的呢?张平易转动着眼光,他看见土台的旁边还有一具单独的骨骼,这具骨骼比那十二具都小,难道这具骨骼是女人的?张平易愣了一下,莫非这颗人头就是狗剩的人头?莫非土台边这具骨骼就是狗剩娘,那个老巫婆?那么,这颗人头是用巫术保存下来的了?他还活着吗?张平易不由起了好奇心,他向那个土台走去,他想摸一下那颗人头,看看那颗人头是不是还象活人的头那样。
  走到土台边,张平易低下头仔细看着那颗人头,看了一下,他不由地伸出手去,想摸摸那颗人头。就在这时,张平易忽然看见那颗人头睁开了双眼!他甚至还对张平易咧开嘴笑了笑,一口白烟就从他的嘴里喷了出来。张平易的一声惊呼闷在了嗓子眼里,眼睛一闭就昏了过去。
  张平易醒来的时候,看见还是在山洞里,他前面站着一个穿迷彩服的人正背对着他。“方书!”张平易喊那个人,那人听见喊声回过头来,张平易差点又昏过去!那个穿着他们探险旅游队的迷彩服的人的那张脸,却是刚才在土台上的那颗人头的那张脸!
  张平易这时才发现他自己的不对头,他怎么好象在那块土台上?张平易的脸色一定很难看,他感觉不到他的身体了,然后,他一低头就看见了他面前的那个木盘和那个土台……他看不见他自己的情况,但是他现在可以想象出那种情况,他的头被放在那个土台的木盘上,而他的身体,却正是那颗人头下面连接着的那个穿迷彩服的身体!
  这就是老巫婆的巫术!
  张平易闭上了眼,“你是狗剩?”
  “咦?”那个人诧异的声音也有着笑意,“你知道狗剩?”
  张平易想点头,却发现他自己已连这个最简单的动作也不能做了,于是他只有说,“是,我昨晚在你们村过的夜,我听说了那个故事。”张平易睁开眼。
  “那你知道铁蛋吗?”那人笑了,“我是铁蛋!”
  张平易愣了,“你是铁蛋?”
  “你知道了故事的前一半,却不知道故事的后一半。”铁蛋说,“我告诉你吧!狗剩的娘想用巫术救她的儿子,她首先想到的是用那十二个横死鬼的尸体代替她儿子被野物吃了的身体。”铁蛋说着向那十二具骨骼努了努嘴。
  “她偷走狗剩的头,在山上等着十二个横死鬼被埋下。可是,那时天还很热,加上做法事,等埋人的那帮人走后,老巫婆找到这个埋葬地,那十二具尸体已经开始腐烂了。老巫婆只好另外想办法,她用巫术把狗剩的头保存下来,又在这个洞里下了巫,让这个洞成为一个巫洞,然后她用了所有的生命下了一个巫,如果有人掉进这个洞里,他只要好奇地走到离狗剩的头一尺以内,狗剩就用巫术换下这个人的头,而自己的头长在这个人的身体上,就象刚才我和你一样。”张平易叹了一口气。
 
  铁蛋继续说,“后来老巫婆死了,村子里有人无意中掉下洞来,狗剩就换下了那个人的头,那个人就是我爹。因为我爹和狗剩都是围坳村人,有着骨血关系的,狗剩临走时就把巫术的施法教给了我爹。后来不断掉落这里的人都是我们同村的,这个巫术的施法就一直保留下来。既然你也知道这么个事,我就告诉你这个巫术的施法,你就慢慢在这里等着有人来吧!”
  铁蛋说着就把巫术的施法告诉了张平易,可是张平易愣愣地望着他:“我没听清,你过来再说一遍。”铁蛋向前走了两步,又说了一遍。
  “我还是不太清楚,你可以走近一点再告诉我吗?”张平易一脸的恳求。 
 铁蛋又向前迈出一步,但他突然警觉起来,“你想骗我走近你?没那么容易!”他大声又说了一遍巫术的施法,然后对张平易说,“我要走了!”  
张平易叹着气,“你要回围坳村吗?” 
 “回村?不!不回去了,我回去了人家会知道这件事的,我还不给当成妖怪抓了!”铁蛋说着大踏步头也不回地向洞口走去。
  十几分钟过去了,张平易还没出来,方书不由地说:“咦,张平易去了这么久?”
  “哎,你不知道他吗,他常在洗手间里蹲上半个钟的。”钟成保笑着说。
  两人又等了七八分钟,方书忽然变了脸色,“太久了,我们喊喊他。”方书对着林子里喊张平易,可是没有人回答。钟成保的脸色也变了,两人互相望着,一股寒意慢慢升起。方书和钟成保一边向树林里走,一边叫着张平易,但是没人回答。
  树林里的光线暗淡,方书一眼看见张平易的背包放在一块大石上。两人走向石块,走在前面的方书叫着钟成保:“快看!”
  大石的后面有一个黑黑的洞,如果不仔细看,一下子是很难看到这个洞的,洞口边上长着草,草有被压过的痕迹。“可能张平易掉下去了。”方书在洞口喊着张平易,但是没人回答。方书拿出一支手电筒,向洞里照着,洞是顺着一个斜坡向下的,不远处还有个小小的弯,手电筒的光不能完全照到里面。方书看了看钟成保,“他可能摔晕了,我下去看看,你准备好急救包。” 
 “哦!”钟成保大叫起来,“我把急救包忘在大娘家了!”  
“怎么这样?”方书皱起眉头。 
 “是大娘不小心切了手,我拿紫药水给她擦,急救包拿出来就忘了放回去。”钟成保喃喃地辩解着。
  “这样,你赶快回去拿急救包,我下去,先把张平易弄上来!”方书说着已经打开电筒走下洞口。
  钟成保放下背包,“你,小心点!”
  方书看了他一下,“没事,你快去吧!”
  “哎!”钟成保看着方书又转身向洞里走去,也转身飞快向山下跑去。
  钟成保快跑到山下时,忽然看见前面路上有一个穿着迷彩服的人,好象是张平易,“张平易!张平易!”钟成保大叫着,“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他追上前面那个人,拍拍那个人的肩,那个人回过头来,却不是张平易,是个皮肤黝黑,发型土时土气的农村壮汉。
 
  “对不起,认错人了!”钟成保忙向他道歉。 
 “没什么!”那个人咧嘴憨厚地一笑,却一拐走上另一条山中的小路,快步走远了。 
 钟成保心里觉得很怪异,那个人身上穿的明明是他们探险旅游队的迷彩服,却是个农村人,怎么会这样呢?钟成保顾不上多想,跑下山拿了急救包一路又向山上爬去。 
 钟成保回到刚才离开的地方,他一眼看见洞口边坐着一个人,“方书!没找到张平易吗?”那个人在他的喊声中回过头,却是张平易。“咦,方书呢?”钟成保问张平易。 
 “方书?我没看见呀?”张平易目光在洞口游移着。  “他不是下去找你吗?”钟成保指着洞口说。 
 “是吗?我真的没看见他,我掉下洞里摔昏了,过了一会儿醒来,我就顺着亮光向洞口爬上来。出来后没看见你们俩,就看见这些背包,我就想你们一定没走远,会回来拿背包的,于是我就坐在这里等着。”张平易急急地说着,好象唯恐钟成保不相信似的。 
 “这样?”钟成保皱着眉,“真是奇怪!”钟成保忽然想到刚才看到的那个穿着迷彩服的农村人,他不由心里一抖,“方书不会出事吧?”他一边说着一边从背包里拿出电筒来,“我先下去看看,你休息一下。”说着,钟成保向洞里走去。 
 张平易张口想喊钟成保,可是他没喊出声。 
 过了大约十分钟左右,洞里上来一个人,张平易用眼角扫了一下,上来的是方书。方书没说话,走到大石块边上,拿起他自己的背包,背在背上,对张平易说:“走吧!”
  张平易也拿起自己的背包背上,留下钟成保的背包,随着方书走了。 
 方书和张平易在当天傍晚赶到了此次探险旅游的目的地。他们到的时候,已经有另外两组先到了。 
 大家看到他们俩纷纷围上来,有人问:“咦,钟成保呢?” 
 张平易看看方书,方书也正望着他,“哦?他还没到吗?他在路上和我们分开走了。” 
 “怎么这样?你们干嘛分开?”大家都很诧异。 
 “是这样,我们在一个岔路口有了分歧,钟成保坚持说应该走另外一条路,我们劝他不听,他自己走另一条路去了。”方书解释着,张平易的目光游移着不望向他。 
 “哦,不要紧,还有一大半人没到,我们再等等。”大家安慰着他俩。
  两天后,所有的人都到齐了,钟成保还没有到。组织者召集大家开会,开会决定,所有的人再等钟成保一天,如果还等不到,其他人先回去,留下方书、张平易和组织者去报警并协助寻找。方书和张平易的脸惨白的,互相望着。 
 谁想,第二天的上午,钟成保却一身风尘地赶来了,他身上穿着一件毛蓝色的中山装,下身穿条黑色的布裤子和一双黑土布鞋,打扮得象个农民一般。
  大家纷纷问钟成保出了什么事,钟成保喃喃地说:“我出了一点事,衣服都不能穿了,这身衣服还是在农村人那里买的,所以迟了。”大家再问,钟成保就什么也不说了。
  旅游回去后,方书、张平易和钟成保再也不象过去那么好了,好象互相躲着对方似的,有时远远碰到了,也是不约而同的一转身,各自走了。
  参加这次活动的人,在学校里到处大吹自己的探险经过,只有他们三个人——方书、张平易和钟成保,闭紧了嘴什么也不说。偶尔有人问起,他们也是寒着脸走开了。(完)
 
镜鬼·鬼镜
  作者:楚惜刀  
  认识阿达半个月了,小毓第一次被邀请去他家。于黄昏时驱车前往,坐在副座的她心如鹿撞。 
 下车,阿达殷勤开门。郊外三层楼的小别墅,在她看来,也算豪宅。园子里开着妖艳的花,猩红色,说不出名字,只是香气恁地好闻。
  在客厅烛光晚餐,一面半人高的长镜映得星火明明晃晃。镜色古旧,与屋内风格不符,她好奇地凑上跟前。 
 “这是古董,有八、九十年,我收了来,找新的框配上。是不是很奇特?”阿达递上一杯酒,双眼迷离。 
 她抿了口酒。心神荡漾的味道。再看那镜,多出层光晕,昏黄昏黄的。镜中的自己,脸色酡红,比平日更娇艳。 
 阿达返回吃菜。她多留了一刻,忽然眼花,瞥见镜中有张脸一闪而过。极媚,极魅。回头,什么外人也没有,再看,总觉得镜中有人,只看不清。
  惊出冷汗,她倒退数步,跌坐在阿达怀里。 
 “小毓,你很紧张?”他索性搂紧了些,“怕我吃了你不成?”拥抱很温暖。忘了恐惧,添了悸动。颤颤地,感觉他吻上唇。一时间什么都不记得。
  他松开,意味深长地说,“天热,我去洗个澡。”走向楼上卧室,背影的轮廓很健美。
  小毓不安,又是渴望,又是慌乱。阿达是老板,年纪轻轻有了产业,算是人才。许是对自己一见钟情,刚来十天就升了她两级。茶也喝了,戏也看了,走到这一步,仿佛注定。来此之前,彼此都知道会发生什么。现在终于到了。
  一个人静坐。似乎能听到楼上的水声,冲洗着欲望。不经意又瞄到那面镜,光影流转,每换一个角度,就幻出各色彩光。只是隔得远,再看不到任何异常。 
 是错觉。她摇摇头,望楼梯发呆。乳黄的灯光下,走出个蒸腾的身影,雾气朦胧中,他显得越发英俊。
  “你去?”一件粉色丝绸睡衣,薄如蝉翼,从他手上流淌下来。 
 红着脸,默不作声,她逃到楼上。他跟在后面,在浴室外的床上,点一支烟。 
 手抚过肌肤,微微颤抖,在水中渐渐红润。一扇门板,暂时挡住热剌剌的注视,她尽情凝看自己。这木板却挡不了绮*思。他躺下,不停地玩手上的打火机。点火,熄灭,再点,再熄。
  出得门来,他猛地弹起坐定,两人都不说话,对望数十秒。终于,他一个箭步,抱紧了她。
  这一夜很快过去。
 
  次日,阿达来接小毓,再见他,眉眼都更亲切。在邻里的艳羡中,坐上他的车,顿时觉得身份已与往日稍异。
  办公室里,除了阿达的秘书芬妮外,个个都对她加了恭敬。“毓姐,你的咖啡。”有人帮她冲咖啡,有人为她做跑腿,老板娘的感觉就是不一样。
  之后,去他的别墅就成了家常便饭。偶尔,仍看到那镜里有人脸,哀怨到十分,却也美得不似人间女子。一见到,她就心惊肉跳,于是自我解释,只是因为心惊肉跳,这才产生幻觉。
  直到有一天,发觉不对,她竟有了。得赶紧和他结婚,她对自己说,预备郑重地和阿达谈一次。
  那夜,吃过晚饭,他照常说要去冲凉。她连忙阻止,说:“我有重要的事。”他停下来听。
  “我们什么时候结婚?”他笑起来,拧她的脸:“你还年轻,想那么远的事干什么?”没当回事,径自又上楼去了。
  她烦恼地坐在镜前,唉,是她口气不对,缺乏技巧,还是他没责任心,只想玩玩?年轻?看镜中容颜,分明已经不小,虽然,这泛黄的镜,照不出皱纹。
  是啊,没有皱纹,仔细看了看,她仍美丽。而且,似乎越来越美,这镜子化去她眉角的愁,眼里的忧。一点点变化,渐渐已不像本来面目,只是不自知。她越看越爱,全副精神都投在镜里,舍不得移开视线。却原来,自己如此美丽,不输绝色佳人。
  就在此刻,奇事发生。她眼前大亮,亮到睁不开眼,轰然一记,脑中就觉一空。然后,黑漆漆的,居然什么也看不见了。
  她拼命甩头,拼命张眼,看见一副奇景。一个与自己一模一样的人,叉腰站在面前。
  “你是谁?”天哪,她发不出声!再看,不由得毛骨悚然。她居然看见面前是一张餐桌,旁边是沙发,再那头是顶天的装饰墙,那么——镜子呢?
  她看来看去,找不到那面镜子。身后,小毓想,我身后面是什么?回头,可惜什么也看不到,漆黑一片。 
 那个自己,笑眯眯地凑上脸来,眼中有一丝狡黠。左看右看,十分满意,仿佛对面的她,是面镜子。醒悟到自己在镜子里时,小毓吓得魂飞魄散。是啊,为什么看不见手脚,看不见其他!她的身体,已经被别人借去,只剩灵魂,困在一面镜子里。
  “我看了你很久,现在,轮到我享受了。”那个灵魂嘿嘿冷笑,摆出合度的微笑等待阿达,再不与她说话。 
 小毓想,这是谁?鬼怪吗?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竟能把自己吸进来?难道自己也成了鬼?
  来不及思考,阿达已经下来,亲吻那个人。那人喜滋滋搀他上楼,临走,抛个媚眼给她,让她背过气去。
 
  一年过去,她在镜里住得也习惯了。只是不甘心。那个鬼既然能出来,她也可以。反复回想掉入镜中的情形,她一一分析其中的窍门。来这里的女子,都喜欢照镜。怎样能让她们,和她换个地方住?
  “咦,这镜子有点奇怪。”“哎呀,这面镜子很漂亮。”每当听到这样的话,她都会集中精神,聚集所有的念力,盯住来人的脸。可惜,她还无法把那张脸的影像变得如花似玉,当然也无法多留得一刻目光。她最想报复的是阿达,只是他,照镜也只照得几秒,常常看两眼就走,根本注意不到镜里的玄妙。
  又过了大半年,阿达到外地开拓生意,一直不在家。然而别墅仍有用处。某日中午,她看见芬妮用钥匙开了门,勾进一个少年。这少年比阿达小上十岁,光滑的脸上写满青涩。芬妮梳洗完毕,红扑扑地走出,让少年如睹仙子,惊得目瞪口呆。
  镜里的她,看西洋景,都忘了要脱身。直到芬妮在她面前坐下,说:“我美不美?”少年只是喉咙里作声,说不出话。芬妮咬了咬唇,“你还不快去?”少年发足跑上楼。芬妮对镜自怜,不知不觉看得久了。“我美不美呢?”芬妮喃喃自语,摸过双颊,抚过双唇。
  她大喜,这是最好的机会。对准芬妮的眼,她发出迷幻的光。芬妮如饮美酒,熏然欲醉,恍惚地向镜子张开两手,痴痴地说:“好美!这是我吗?”时间一秒秒过去。盯着芬妮的她累得不行,就在此时,身上一轻,眼前一黑。一念未已,手已能抬起。
  哈哈,她终于出来了。忍不住狂笑数声。叉着腰,得意地看那面镜,如今的她,虽然换了面目,却终于恢复自我。想起曾经的恐惧感,她好心地对镜子说了一句:“别害怕,你只是在镜子里,再找个人换你好了。”她知道,在镜子里,时间的真相看得很明白。日子很容易过去。
  看了楼梯一眼,那美少年正在楼上。迟疑中,她还是走出别墅。奇怪的是,芬妮这双眼看出去的景象,不同于以往。旁人射来的目光,总有点似曾相识。
  倏地,飘过一张脸,恍若从前吓过她的那副面孔。连忙追上,一看,那容貌,不是她曾经的脸。那人诡异地一笑,白衣轻荡,转眼没在人群中。
  她找了家卖镜子的店,走入,明晃晃的,看清她寄居的壳。蓦地里,她惊觉,那张熟悉的鬼脸,又在这镜中若隐若现。
  恍惚中走出店门,阳光刺目,眼前的路划出无数分岔,她不知该往哪里去。
  在这世上,有一群镜鬼,仓皇来去,找不到旧时皮囊——(完)
 
  夫妇两人于是又上山去了。 就这样,自从黄老汉开始卖人肉水饺之后 , 生意就好得令人不敢相信,夫妻两人喜出望外,已届暮色的身躯也彷佛 枯木逢春,精力旺盛,再怎么辛苦工作都不以为意。 短短一个星期就赚到 一笔可观的财富, 不仅如此,黄老汉水饺的名气居然像野火燎原一般,一 传十, 十传百,甚至远在基隆桃园的饕客都慕名而来,客人太多,店面不 够大, 就得排队等候,人潮车潮如此汹涌,经过的路人多以为是某达官要 人出殡,等到发现是家毫不起眼水饺店时,总不免目瞪口呆。 这天清晨, 黄老汉夫妇都还在沈睡中,他们的小儿子已经起身准备要 上学了。
  夫妇俩的大儿子现在念国小六年级,小儿子才国小四年级。 两个孩子 年纪虽小,可是都很乖巧懂事。 小儿子望望鼾声大作的母亲,不忍将她唤 起床, 他知道继父和母亲这些日子以来每天都忙到三更半夜,工作十分辛 苦, 应该让两个老人家好好休息一番,于是,他自己打开冰箱准备今天中 午的便当。 冰箱里没啥可吃的熟食,只有一个盘内还装著十个已煮熟的水 饺,或许是昨天卖剩的。 小儿子便将那十个水饺装进便当里,背起书包出 门去了。
  第一节上课的时候, 小儿子的肚子便咕噜咕噜叫起来了,因为没吃早 餐, 他望望抽屉中的便当盒,心想趁老师不注意时偷偷吃一个充饥好了, 于是风声草偃地偷偷将便当掀开一条细缝。 不开还好,这一开,他吓了一 跳,因为从隙缝中望进去,发现水饺少了一个。
  「怎么会少一个呢?」他悄悄地数来数去:今天早上放进便当时明 明有十个,可是算来算去,就是只有九个。 小儿子觉得怪异极了,很害怕 ,赶快把便当盒盖紧了。
  第二节上课时, 小儿子实在饿得不得了,于是,又偷偷地开了便当盒 。 从便当缝里探进去,他又愣了一下。「八个?」他想:「怎么变八个啦 ?刚刚数明明还有九个的!」这件事实在是太奇怪了。
  小儿子不敢再开便当了, 忍著饥饿撑到中午,便拎著便当跑到哥哥的 教室去,偷偷把哥哥叫了出来,把事情告诉他。 「怎么会有这种事情?」 当哥哥的年纪虽然多了两岁,胆子可没有比较大。 他轻轻地把便当翻开一 条缝往里头望去: 「奇怪!只有七个啊!你是不是睡昏头记错啦?你只放 了七个水饺进去对不对?」
  做弟弟的拼命否认: 「不对不对!我真的放了十个水饺进去喔!」当 哥哥的半信半疑, 于是又从缝里看看到底有几个水饺,这一数就吓呆了。 「六个!」
  兄弟两人将便当重新包好,再也不敢打开便当盖子。熬到下午放学后, 两人便拔腿往家里跑。
 
怎么没有人呢?
 
  二、黑寡妇鱼
  李平把车开到郊区的一家修理铺,本来就是辆报废的车,他捣鼓好了,主要是图出门方便点。
  老板修车的时候,李平站在一边,随手点了一支烟,觉得吸入肺里火燎燎的难受。要么身体不好,不啊!可能昨晚睡晚了。
  “小毛病,紧了个螺丝,钱就算了。”老板和李平已经挺熟了。李平随手递上去一支烟。
  “你的手好凉啊!是不是身体不大好,脸色也很难看!”老板随口说。
  李平说了声谢谢就开车走了。他从车的观后镜里看了看,挺好啊!不象生病了,没有感觉啊!
  回营地的路上,李平突然决定要到昨晚女孩下车的那坐桥边看看。
  桥的位置很偏僻,李平站在桥上,环视了一下,发现确实看不到人家。桥下停着一辆自行车,他这才发现桥下有人打着伞钓鱼。他走了下去,是个六十岁左右的人。
  “这附近有人家吗?大伯?”
   “没有,这里本来是刑场,谁敢住这里?”老人是外地口音。
  李平觉得很疑惑,就告诉了老人昨晚女孩在这里下车的事情。
  老人笑了:“那女孩是我女儿。昨晚我在这儿下捕蟹笼子啊!我倒不信这个邪的!”
  正在说着的时候,鱼上钩了。提起来一看,和李平昨天马夹袋里看见的死鱼一样。老人把鱼从钩子上摘下来,随手又把鱼扔到水里。
  李平觉得很奇怪,“挺好的鱼,干嘛扔了!”
  “这鱼我是不敢吃!你不知道?这鱼叫黑寡妇,它本身没有毒,但是它和所有的鱼都能杂交,如果和河豚杂交的话,孵鱼就有毒。虽然,还没有听说吃这鱼死人的,但是我还是不敢吃。”老人停了一下,“再说,这鱼不吉利。所以我们渔民不喜欢的。”
  李平决定往回去,路上又遇到了似乎是昨天搭车的女孩,披着雨衣,骑车往桥的方向赶。李平很清楚的看到,女孩牛仔裤的腿上绣了一只黄色的蝴蝶。
  到了营地,他就到垃圾桶去找昨天扔掉的马夹袋,还在,打开一看:就是黑寡妇鱼!
  李平抬起头的时候,昨天夜里看到的三只猫站在角落里,绿荧荧的眼睛正盯着他看。
  老王和老齐也不知道去哪里了,李平一个人呆在营地很无聊,加上昨日赶了一天的路挺累,糊里糊涂的就睡着了。等到醒来的时候,发现已经是傍晚了。怎么会事?要么真的生病了?怎么好像硬生生的少了一个白天。
  吃晚饭的时候,老齐过来叫他。虽然连中饭也没有吃,但李平觉得一点胃口也没有,不过想了想还是去了。晚饭吃得很简单,就几个凉菜,三个人好像都没有什么胃口,李平几次谈到鱼的事情,另外两个人都有意识的把话岔开。“这样吧,明天一大早,我们再去渔码头。”李平说。
  “还是傍晚去吧,那时候打鱼船出海回来,晚市的鱼便宜又新鲜。”老齐说。
  “也好,那就晚上吧。”李平也比较喜欢早晚出门,特别是这几天,觉得早晚的时候人比较舒服。
  吃好晚饭,李平看老王和老齐早早的睡了。自己不想睡,这么大的一个营地,空空的,死气沉沉,实在没有什么好玩的,他决定开车去附近的镇上兜兜。镇上有个夜市,人不是很多,都是卖些日杂用品。还有一个晚鱼市,李平主要想去看看鱼。
  鱼市里的人也不多,李平逛了两圈,觉得没有什么意思,决定去日杂货夜市看看。正准备离开的时候,眼前人的裤腿上一朵黄影子一闪,穿黄色蝴蝶牛仔裤的女孩?
  “喂。”李平想上去打个招呼,开个玩笑。女孩回头看见他,脸上露出很惊讶的神色,竟加快步伐逃走了。
  “你认识哪个女孩?”边上一个摆鱼摊的人问。
  “不认识,她搭过我的车,所以我有点印象。”李平回答。
  “外地人,命苦啊!就父女两个人,前不久刚死了父亲?”
  “不可能啊?昨天我还见到她父亲。”李平叫了起来。
  卖鱼的人表情怪怪的看了李平半天,正好有生意上门了,就没有答理他。李平还想问,见别人忙着,只好决定改日再来。
  等出了鱼市,又下起了雨,李平也没了再玩的心情,“鬼天气,这鬼天气,真是见鬼的天气。”
  回营地的路上,李平想着这两天遇到的怪事,很无奈的笑了笑,摇了摇头。
 
  三、冰柜里的鱼
  六月七日傍晚,李平三个人又去渔码头。等到了那里,雨也正好停了。天稍微有点黑,有点阴凉,李平虽然穿得很少,但凉爽爽的感觉特别舒服。
  不过,他觉得自己眼睛有点模糊,看东西都是影影绰绰黑乎乎的,心想可能白天躺床上看书看久了的缘故。
  看了几个摊子,老齐和老王都不满意。其实是挺不错的鱼,鲳鳊、狗腿子还有海刀子。
  老王说话的声音有点哑,卖鱼人说话的声音好像也有点团,听在耳朵里嗡嗡的。李平觉得自己可能这几天饭吃得太少了,有点低血糖。天比较暗,加上耳朵里老是嗡嗡的响,李平有点想回去的意思。
  “就买这鱼。”老齐叫了起来。
  “好,不错。就买它。”老王也表示同意。
  李平懒得去看,也就同意了。
  等到了营地,李平打开塑料袋一看,里面躺着的三条鱼,不是别的,就是黑寡妇。
  “老齐,这鱼不能吃。”李平赶紧喊会计,“这鱼叫黑寡妇,可能会有毒。”
  “没事的,我知道,从来没听说吃这鱼吃死人的,味道不错的,前几天你休假的时候我们还吃过。”
  “我看还是扔了吧!就怕万一。”李平说。
  “这样,我们剁一块喂猫,猫吃了没事,我看就没事。”厨子老王出来打圆场。
  李平同意了,老王把三个鱼头剁了下来,扔给墙角的三只黑猫。猫吃了下去,没有任何反应。
  老齐和老王互相看了一下,都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吃饭的时候,鱼烧好了,李平对这鱼有点心理障碍,所以一口也没吃。老齐和老王吃了几口,说好吃好吃,但也没有多吃。 
 到了半夜的时候,李平觉得有点饿,就去厨房找点吃的。打开冰柜的时候,里面居然有几十条黑寡妇鱼,被剁了头的黑寡妇鱼。 
 等他抬起头的时候,他看见老齐和老王居然就站在门口,脸色苍白的看着他。
  “怎么会事!买这么多这种鱼做什么?”李平问他们两个。
  “我们喜欢吃这鱼,你看,鱼头都喂过猫了,都是没有毒的。”老王赶紧回答。
  “你知道的,就象马鲛鱼,稍微有点毒性,吃了有点兴奋。吃这黑寡妇,很刺激。呵呵。”老齐也在一边补充说。
  “这么多没吃完,今天干嘛还买?莫名其妙!”李平有点生气,说着就气呼呼的往外走。
  到了门口,他看见那三只黑猫,冲着他张牙舞爪的叫。李平回头看了看,什么也没有,“见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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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1-07-11 10:49:48  更:2021-07-11 13: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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